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应急管理综合知识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环磷酰胺;肾病综合征;不良反应;处理措施
肾病综合征(NS)是一组以高脂血症、大量蛋白尿、水肿、血浆蛋白小于30g/L为基本特征的综合征,该症的致病因素繁多,主要因素为肾小球基膜的通透性增强,可分为遗传性、原发性及继发性三类[1]。现代医学认为其与机体免疫紊乱密切相关,因此治疗时主要选择免疫抑制剂,其疗效虽满意但容易引起各种不良反应。笔者特于2012年4月-2013年2月期间对我院收治的60例肾病综合症患者进行研究,取得满意的临床效果,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4月-2013年2月期间我院门诊收入的肾病综合征患者60例,患者均符合肾病综合征的原发性诊断标准,18例患者有血脂增高。60例患者均经激素治疗无效,肾脏功能正常。根据治疗时是否辅以不良反应对症处理分为研究组与对照组各30例。研究组男性18例,女性12例;年龄13-42岁,平均(34.1±2.3)岁;病程2-6个月,平均(3.3±1.4)个月。对照组男性17例,女性13例;年龄13-42岁,平均(33.5±2.1)岁;病程2-5个月,平均(3.2±0.8)个月。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程等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及其家属均对研究过程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治疗方法
对照组患者均给予由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环磷酰胺(国药准字H32026196,2010-09-30)进行大剂量冲击治疗,根据患者情况每次取环磷酰胺0.4g-0.6g溶于500ml生理盐水中,混匀后给予患者静脉滴注,每次滴注至少持续2h,1次/d,连续应用两天后间隔两周再用。若患者尿蛋白转阴可改为间隔1-3个月后用药,在使用总量达150mg/kg时,每次用药前均对患者肾、肝功能进行检测,白细胞计数
1.3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者经治疗后的不良反应情况。
1.4统计学处理
数据的收集与处理均由我院数据处理中心专门人员进行,保证数据真实性与科学性。初步数据录入EXCEL(2003版)进行逻辑校对与分析,得出清洁数据采用四方表格法进行统计学分析,分析结果以p
2结果
2.1两组患者治疗后不良反应比较
两组患者在完成治疗后均发生不同程度不良反应。详见表1.
表1两组患者治疗后不良反应比较(n;%)
注:两组患者治疗后在骨髓抑制、疼痛、药物外漏、胃肠道反应、焦虑、膀胱炎等不良反应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结论
肾病综合征患者接受常规激素治疗后,若治疗效果欠佳或者患者出现疾病反复发作、药物依赖性强、耐受性不良等现象,则称其为难治性肾病综合征。寻找一个有效的治疗方式,是临床医学当前的重要课题。临床在对患者进行常规降脂、降压、抗凝等治疗的同时,常常联合激素和细胞毒药物进行治疗,但目前临床对药物使用疗程、剂量等并无准确定论[2]。
相关研究证实[3],环磷酰胺可明显改善患者症状,对细胞增殖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药物持久性强。但治疗的同时其导致的不良反应也是不容忽视的。本组研究中对照组患者治疗过程中出现胃肠道反应(30%)、疼痛(25%)、药物外漏(20%)、焦虑(42.5%)、骨髓抑制(25%)、膀胱炎(20%)等不同
程度的不良反应。我院在治疗前对研究组患者进行预防性治疗,研究组患者出现胃肠道反应(7.5%)、疼痛(0)、药物外漏(0)、焦虑(7.5%)、骨髓抑制(7.5%)、膀胱炎(2.5%)等,两组在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环磷酰胺冲击治疗肾病综合征的疗效确切,但不良反应较多,且对临床治疗效果有较大影响,治疗前应综合考虑患者一般情况,对可能发生不良发应进行预防性处理治疗,提高临床治疗效果,最大程度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及生活水平,延长寿命。
参考文献:
[1]刘建琼,朱小利,原爱红等.来氟米特治疗顽固性局灶节段性肾小球硬化肾病综合征患者的研究[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13,22(3):310-313.
[2]吉雅菲.环磷酰胺冲击联合激素治疗难治性肾病综合征临床观察[J].中国实用医药,2011,06(34):167-168.
[3]龚广欣.环磷酰胺冲击联合激素治疗难治性肾病综合征疗效评价[J].中国实用医药,2013,8(3):180-181.
【中图分类号】R47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19(2018)04-00-01
糖尿病是我国较为多见的慢性疾病类型,其中约有90%以上为2型糖尿病。糖尿病的病程较长,同时缺乏根治方法,是多种疾病的高风险因素,为患者的身体健康及生活质量均造成严重不良影响[1]。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及生活习惯会对糖尿病患者的血糖、血脂水平产生明显影响,故采取有效的护理干预方法,帮助患者建立健康的生活习惯十分重要。此次研究将在本院2016年10月-2017年10月间收治的2型糖尿病患者中选择100例为对象,分析综合护理干预对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血脂水平及心脑血管事件的影响,现将结果做下述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病例资料
在本院2016年10月-2017年10月间收治的2型糖尿病患者中选择100例进行此次研究,对照组采取常规护理,观察组则采取综合护理干预,各50例。分组方法为随机数字表法。所有患者均符合2型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均无其他重要脏器严重疾病,均知晓研究目的自愿参与。对照组:男性27例,女性23例。年龄:32-64岁,平均年龄为(52.5±3.9)岁。患病时间:7个月-12年,平均为(5.5±1.7)岁。观察组:男性28例,女性22例。年龄:34-62岁,平均年龄为(52.4±3.7)岁。患病时间:6个月-11年,平均为(5.4±1.5)岁。组间对比差异不明显(P>0.05),可比性良好。
1.2 方法
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服务,如遵医嘱给药、病情监护、基础宣教等。观察组则实施综合护理干预:①依据不同患者健康知识掌握程度的不同实施针对性宣教,侧重宣教患者认识不正确或缺乏必要认知的知识点,主要宣教模式为使用宣传栏、视频、健康知识手册、电话、微信以及面对面宣教等。②对患者的饮食情况进行调查评估,依据患者身体状况制定更具针对性的饮食方案,监督患者严格按照食谱进行日常饮食,避免食用刺激性食物或高脂肪、高盐分的食物。叮嘱患者遵循少食多餐原则,避免暴饮暴食。③对患者进行必要的用药指导,叮嘱患者定期进行血糖测试,若发现指数波动相对较大,则需要及时来院就诊。依据患者具体情况调整用药方案,叮嘱患者遵医嘱正确服用药物的重要意义,避免自行更换治疗药物、增减用药量或用药次数等情况的出现。④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运动指导,依据患者身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运动计划,告知患者定期进行有氧运动的意义,同时也要注意保持运动强度、运动频率的适度。
1.3 统计学处理
以统计学软件SPSS19.0作为本次研究中各项数据组间对比的处理工具,计数资料使用χ2检验,计量资料用t检验,P
2 结果
2.1 两组血糖、血脂水平的比较
对比空腹血糖、餐后2h血糖、低密度脂蛋白(LDL)、血清总胆固醇(TC)、三酰甘油(TG)等指标,均提示差异明显(P
2.2 两组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率的比较
观察组中未见心脑血管事件,对照组中5例出现心脑血管事件,对比发生率,提示差异明显(P
3 讨论
一、提升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水平
1.做好政务值班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务值班工作制度,提高值班人员综合素质,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加强政务值班工作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定位清晰、运转高效的政务值班体系。
2.规范值班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内容、格式、时限要求,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的筛选、研判,提高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规律的把握能力,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强化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把握突发事件的正确舆论导向。
二、加强应急防范处置能力建设
3.强化应急预案修订与演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全面启动基层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制定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和综合演练,取得实战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提高综合预测预警水平。进一步加强预测预警能力建设,重点提升气象灾害、海洋灾害、地质灾害以及引发次生灾害的预警能力。建立综合预警机制,规范预警主体,理顺程序,扩展渠道,提前部署安排相关防范措施,掌握减少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动权。严格落实各职能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强化对各类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建立常态化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
5.做好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写《市“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使之与省、市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相衔接,并有计划分步推进实施。
三、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应急队伍
6.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以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核心,专业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着力强化重点行业、企业、基层单位应急队伍建设。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7.规范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政办发〔〕3号),加快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我市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整合应急志愿力量,提高应急志愿者专业化服务水平。
8.发挥应急专家队伍作用。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积极做好应急管理专家组充实调整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组成员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
四、积极推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9.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各级应急平台建设,完善专业子平台功能,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
10.加强应急资源管理。加大应急保障投入,加强专业化应急物资库建设,开发应急资源数据库管理系统,建立区域联动的应急保障网络,完善各类应急资源的储备、调用、配送、补偿等管理机制。
11.进一步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继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统一建设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建成一批“标识显著、功能完善,集散方便、众所周知”的应急避难场所。
五、深入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工作
1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等主题日,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应急知识“五进”工程(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编制印发《市市民应急知识手册》,普及相关应急常识,增强公众的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3.强化应急培训。将应急培训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和应急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其应急指挥能力和应急执行能力。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
六、加大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
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分别兼任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接受县应急管理委员会(下称“县应急委”和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的双重领导。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第一教导员。管理体制上。
二、队伍组成
同时整合县公安局、武警中队和各专业应急救援队等机构人员力量组建。逐步建立起一支能够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常态化备勤、正规化训练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具体组成为: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官兵25人、县武警中队武警官兵10人、县公安局民警20人、其他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联络员30人。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主要依托县公安消防大队。通过努力。
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纳入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调度、作战、训练体系;将应急设备制造企业和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县政府决定。将县医疗、交通、森林、气象、环境、防汛、矿山、农业、地灾、畜牧、民政、通讯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将应急志愿者队伍,纳入应急社会动员体系。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和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由县应急委统一领导和调度,处置突发事件时,由县应急委调度部门专业救援队赶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现场,交由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进行指挥。
三、工作职责
一)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应急救援备勤备战。
2及时制定或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训练演练。
3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非煤矿山事故遇险人员等生产安全事故;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危险化学品事故、矿山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和恐怖活动,包括防汛抢险、森林火灾、地震灾害遇险人员等自然灾害。守护重要政治、军事、经济目标和其他重要目标;配合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等各种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法律法规。自觉参加学习、教育和演练。不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主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
5承担应急抢险知识和技能培训。指导并训练部门专业救援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6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委和上级要求的各项应急救援以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2及时制定或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训练演练。
3承担本系统、本行业的应急救援工作。
4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委和上级要求的各项应急救援以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四、队伍管理
接受组建单位领导、管理、使用的同时。接受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委的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和使用。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指挥部设在县政府应急办。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原隶属关系不变,常态(即非紧急状态)下。接受县政府应急办的指导;非常态(即紧急状态)下。经费渠道不变,运行机制不变。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日常管理。不断提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牵头负责制定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岗位工作制度、教育学习制度、培训演练制度、内务管理制度、装备维护保养制度、安全保密制度、保险制度、奖优罚劣制度等)并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
一、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一)强化基层应急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镇街、村(居)、企业、学校应急组织建设,整合基层应急工作力量,理顺工作关系,在各镇街、村(居)、学校以及矿山、危化品等重点企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夯实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
(二)健全重要领域应急管理机制。针对我区突发事件发生的领域及频率情况,进一步健全由林业、安监、公安、卫生、海渔等部门和单位牵头的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海上搜救等五个重点领域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预案、装备、队伍,明确配合协作规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二、加强值班和重要信息报告工作
(一)加强值守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的指示要求,健全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改善值班工作环境,配齐备足值班人员和设备,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提升值班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推进值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完善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规范信息报告的主体、内容、时限和格式,建立紧急情况信息直报制度,确保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定期分析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重要信息报告情况,对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提升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保障能力
(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组织修订《市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加强对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演练的指导,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区级综合性应急演练。
(二)提高预测预警水平。加强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能力,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测水平。充分利用各类信息传播资源,进一步扩展预警信息渠道。建立联合气象、林业、海洋以及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模式,提高预警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广泛性。
(三)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协调安监、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对全区范围内容易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重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风险隐患信息数据库,跟踪做好对隐患整改的督导工作。
(四)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运常态化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物资普查登记;加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力度,依据全区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在各地分别规划建设一批“标识明确、集散方便”的应急避难场所,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五)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工作。与组织、人事部门合作,把应急管理常识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在区委党校组织的各类年度主题班次中,重点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结合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对基层应急管理骨干、企业负责人进行2次专题培训,同时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分18批次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相关突发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六)加强基层示范点建设。按照省里制定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要求,每个镇街要分别建设1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全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上水平。
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协调安监、交通运输、水务、海渔、卫生、民政、气象、地震等部门和单位以及武装部、公安消防部队,加强综合及专业应急队伍建设。着力强化以区公安消防大队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由区武装部牵头组建的区级骨干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专业以及社会化救援队伍充实人员、改善技术装备,不断增强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探索建立专业队伍、预备队伍、志愿者队伍协调联动机制,整合力量、配合联动,提升救援能力。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县乡级政府财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二)建设目标。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全面建设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县级人民政府要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各地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特点和需要,制订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细化队伍职责,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加强与专业队伍互动演练,提高队伍综合应急能力。
(二)深入推进街道、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街道、乡镇要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同时发挥信息员作用,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整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加强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严明组织纪律,经常性地开展应急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
三、完善基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各地要在全面加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基层防汛抗旱队伍组建工作。水旱灾害常发地区和重点流域的县、乡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村民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组建县、乡级防汛抗旱队伍。防汛抗旱重点区域和重要地段的村委会,要组织本村村民和属地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组建村防汛抗旱队伍。基层防汛抗旱队伍要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有关培训和演练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险和险情处置,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合理储备防汛抗旱物资,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资、装备调用机制。
(二)深入推进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县乡级人民政府、村委会、国有林(农)场、森工企业、自然保护区和森林草原风景区等,要组织本单位职工、社会相关人员建立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各有关方面要加强森林草原扑火装备配套,开展防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要建立基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与公安消防、当地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和森林消防力量的联动机制,满足防扑火工作需要。地方政府要对基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装备建设给予补助。
(三)加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县级气象部门要组织村干部和有经验的相关人员组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收集并向相关方面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台风、强降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本社区、村镇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以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地质灾害应急队伍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各类地质灾害的群防群控,开展防范知识宣传,隐患和灾情等信息报告,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容易受气象、地质灾害影响的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单位,要在气象、地质部门的组织下,明确参与应急队伍的人员及其职责,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基层应急队伍工作经费,由地方政府给予保障。
(四)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还应当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平时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资质认定管理。矿山、危险化学品单位属地县、乡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队伍调运机制,组织队伍参加社会化应急救援。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集中的地方,当地政府可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五)推进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县级以下电力、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交通、市容环境等主管部门和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要组织本区域有关企事业单位懂技术和有救援经验的职工,分别组建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任务。重要基础设施运营单位要组建本单位运营保障应急队伍。要充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人员在应急抢险中的作用,配备应急抢修的必要机具、运输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防护、应急抢修和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六)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卫生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以及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城市医疗卫生机构要与县级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把帮助组建基层应急队伍作为对口支援重要内容。卫生应急队伍的装备配备、培训、演练和卫生应急处置等工作费用由地方政府给予支持。
(七)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县级人民政府建立由当地兽医、卫生、公安、工商、质检和林业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有关专家等组成的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具体承担家禽和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要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加强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所需的设施设备建设及疫苗、药品、试剂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提高队伍应急能力。
四、完善基层应急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和保障制度
(一)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级人民政府要对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规划,确定各街道、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和规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支持政策的研究并加强指导,加强对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督促检查。公安、国土资源、交通、水利、林业、气象、安全监管、环境、电力、通信、建设、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要明确推进本行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指导推进基层应急队伍组建工作。
(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各基层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集结到位,在当地政府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乡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应急队伍与其他各类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各类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三)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加强知识培训。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提供渠道。有关专业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应急志愿者组建单位要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并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地方政府根据情况对志愿者队伍建设给予适当支持。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政府财力、物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应急队伍组织体系和联动机制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应急队伍体系。
(二)建设目标。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在全市基本建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队伍体系。即到年底,建成市、县、乡三级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防汛抗旱、危险化学品(矿山)、气象和地质灾害、公共卫生、水上搜救、公用事业保障、森林消防、重大动物疫情、突发农业灾害、突发事件信息员等重点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得到全面加强,重点企业单独建立或联合建立相应行业和领域的专项应急队伍,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重点和任务要求
(一)全面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市、县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分别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建,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集公安、安监、卫生、民政、交通、环保、质监、建设、气象、地震、民防及驻军、武警等优势专业力量,建立“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承担消防工作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协助有关专业应急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2.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建。乡镇(街道)要整合现有力量,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消防人员、医务人员、保安员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组织下,发挥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就近优势,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主要是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转移安置人员、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3.开发区(工业园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新区、市科教创业园区及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建。集开发区(工业园区)公安、消防、环保、建设等专业部门人员、重点企业及单位技术人员和基干民兵,建立开发区(工业园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任务。
(二)建立健全专业应急队伍体系
在全面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的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设专业应急队伍,具体由相关部门或单位牵头负责组建。特别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以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防汛抗旱队伍。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牵头负责,组织水利、农业、国土、气象、交通、环保、卫生、水文等部门人员,以及基层民兵、预备役人员、水利技术人员、村(居)民等人员参加,针对水旱灾害常发地区和重点流域,组建市、县、乡三级防汛抗旱队伍。防汛抗旱重要地段的村(居)委会,组织本地村(居)民和属地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组建村(居)抗旱防汛队伍。对水库河道以及洪灾易发地段,县、乡、村防汛抗旱队伍,要做好汛期的巡堤查险和险情处置,并加强平时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努力把隐患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汛抗旱队伍要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培训演练,做到有汛防汛,有旱抗旱。
2.危险化学品(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市、县(区)安监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公安消防、经信、质监、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人员,以及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专业人员参加,组建危险化学品(矿山)市、县两级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安监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大型矿山、重点危险化学品单位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要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平时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3.气象、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市、县(区)气象、国土资源部门分别牵头负责,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干部和有经验的相关人员组建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应急队伍。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收集并向相关方面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台风、强降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以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地质灾害应急队伍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各类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监测预警和群防群控,组织灾害隐患点排查,划分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开展防范知识宣传,报告隐患和灾情等信息,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容易受气象、地质灾害影响的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单位,要在气象、国土资源部门的组织下,明确参与应急队伍的人员及其职责,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
4.卫生应急队伍。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根据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市、县、乡三级卫生应急队伍,完善专家库,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核与辐射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组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市医疗卫生机构要与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把帮助组建基层应急队伍作为对口支援的重要内容。
5.水上搜救队伍。市、县(区)交通海事部门牵头负责,整合水上搜救应急资源,组织公安、消防、安监、海洋渔业、卫生、环保、气象等部门人员和专业技术力量,组建市、县两级水上搜救队伍。水上搜救队伍在当地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水上搜救活动。在船舶、设施、航空器及其人员从事水上水下作业活动,发生或可能发生人员遇险、水域污染等突发事件时,搜寻救助遇险人员,控制、减轻水域污染等危害。
6.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市、县(区)政府各主管部门协调辖区相关运营单位设计、施工、维护等专业技术人员,分别组建市、县两级8支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经信部门负责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组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负责组织供电公司、供热公司组建电力保障应急队伍和城市供热保障应急队伍;水利部门负责协调环保、卫生、自来水公司等组建城市供水保障应急队伍;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运营企业组建城市排水保障应急队伍、天然气供应和管道泄漏应急队伍;交通部门负责组建城市交通保障应急队伍;城管(环卫)部门负责组建市容环境保障应急队伍。8支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各负其责,必要时联合行动,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抢险救援任务。
7.森林消防队伍。市、县(区)林业部门牵头负责,针对森林防火任务重的地区、林(农)场、森林风景区等,组织辖区乡镇、村(居)委会、林(农)场干部职工,组建市、县(区)、有关乡镇及重点林(农)场森林消防队伍,并与公安消防、当地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和森林消防力量的联动机制。森林消防队伍主要任务是开展森林火灾的隐患排查、先期处置、信息报告工作,配合开展扑灭火和组织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
8.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市、县(区)农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畜牧兽医、海洋渔业、卫生、公安、工商、质监、林业等部门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组建市、县两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具体承担畜禽、野生动物、水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
9.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队伍。市、县(区)农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气象、水利、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建突发性重大低温冻害、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应急队伍。要加强基层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并做好防治药械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10.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依托现有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村(居)委会干部、基干民兵、应急志愿者等组建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信息员队伍主要任务是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参与隐患排查整改、预案制订、应急处置和科普宣传。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三、主要措施和保障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是推进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建设方案,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要合理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数量和规模,明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队伍资质认定管理,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提高队伍应急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大对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力度,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应急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公安、国土、交通、建设、环保、水利、农业、林业、民政、卫生、安监、海洋渔业、气象、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要明确推进本行业专业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县(区)工业园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县(区)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要报县(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新区、市科教创业园区应急队伍和市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要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经费保障与装备建设。各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拓宽应急救援队伍经费渠道。危险化学品(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集中的地方,当地政府应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应急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库,按标准配置专业器械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重点配备抢险救援特种器材设施,提升应急装备水平。严格装备管理维护制度,保证装备处于良好状态。建立大型专用设备统筹调用征用机制,实现应急资源共享。各企事业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装备建设,满足应急需要。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应急体系规范建设年”活动要求,切实把握应急管理的内在规律特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基础性工作和系统化建设,切实做好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以建立健全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有效运行机制、体制为目标,贯彻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方针,理顺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大力推进我市应急体系规范化建设取得全面进步。
二、主要内容和目标
各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以下内容和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
(一)进一步规范应急领导和指挥机制。市应急委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全市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为应急委的工作机构,市政府办公室是应急委的办事机构,应急办承担市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市政府成立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中心),市长任市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各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同时按分工分别在相应专项应急指挥部兼任总指挥。应急办综合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包括安监、防汛防旱、公安消防、森林防火、水上搜救中心、环保等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照其法定职责明确在应急管理体系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的分工,落实应急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指挥场所。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第一责任人,各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镇、各街道、各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保持机构、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二)进一步规范应急值守机制。严格应急值守制度,进一步规范应急值守信息记录、值班台账、岗位要求等,确保应急值守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各镇、各街道、各专项应急指挥部要进一步健全领导带班、机关工作人员值守的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实行主副班或双人双岗制度,配足配强值班人员和装备,提高值班人员的综合素质。各镇、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将每月的应急值班名单在上月底提前报市应急办备案,市应急办要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应急信息十分钟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公安110、卫生120、消防119、12345和安监、环保、气象、海事等各有关部门信息平台必须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十分钟(最迟不超过半小时)内,同时直报市各条线分管领导和市应急办,市应急办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10分钟之内报两办主任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应急办负责对上级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的扎口,其他各有关部门按审定的统一口径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各条线部门向上报告信息必须经市分管领导同意。建立健全应急办和12345、网络舆情、110、119、120、安监、环保、气象、海事等部门信息平台的信息互通会商机制,定期(每季度)研究会商预警信息,对全市公共安全趋势作出分析和评估。
(四)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机制。各镇、各街道、各学校、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经营单位、各国有企业预案制定率要保持100%。建立应急预案响应、启动、执行、终止台账记录制度,对预案执行全程跟踪,保证应急预案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案的执行力。市每年组织1-2次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综合性演练活动。各镇、各街道、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应急演练,要及时将应急演练计划和规模较大的演练方案、脚本及演练的评估情况报告市应急办。要针对演练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不断增强其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做到职责明晰、简明易行、一目了然,明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该由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形势变化和实践经验,抓紧对现有预案全部进行修订完善,并将修订完善后的预案报市应急办审核后重新。
(五)进一步规范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去年应急物资普查建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配备合理、储备适量、管理有序、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要结合自身实际及时补充和更新应急物资数据库,做到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准确,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对已确定的社会应急物资储备数量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关键时刻可以拿得出,用得上。
(六)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办、各镇(街道)和各应急专项指挥部参加的应急联席会议制度,对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定期(半年)研究。要“重心下移,重点前移”,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处置、早解决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1)第一时间预警事件。充分发挥12345、网络舆情、110、119、120和安监、环保、气象、海事等部门信息平台的作用,与应急办形成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发现和预警突发公共事件。(2)第一时间报告情况。接到突发事件预警或报警后,事发地镇(街道)和各部门信息平台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十分钟内,最迟不超过半小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应急办,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必须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后及时以《专报信息》形式报送文字材料。(3)第一时间汇报领导。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市应急办要立即对收到信息进行梳理汇总,按标准对突发事件分级分类,达到一般以上级别的,在10分钟内向市党政主要领导或其他相关市领导报告,同时通知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4)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请示调整响应级别。(5)第一时间控制局势。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街道)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预案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开展人身救援、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等先期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生。(6)第一时间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应急办和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协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专家进行现场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七)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分析评估机制。各镇、各街道、各专项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分析报告工作,分析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总体情况,主要包括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往年同期比较情况、发展趋势,并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各镇、各街道每半年分析评估一次,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每季度分析评估一次,年底形成年度分析评估报告,定期及时报送市应急办。
(八)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机制。根据《江苏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和《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确保年底前完成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挂牌,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制度“五落实”。要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保安员、医务人员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的经验人员的作用,加快建设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结合具体实际,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设专业应急队伍,重点加强防汛抗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卫生应急、水上搜救、公共事业保障、森林消防、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以及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建设。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提供渠道。有关专业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年内建立应急专家库,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分析研判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调查评估。
(九)进一步规范应急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全民的忧患意识,普及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常识,是减少公共突发事件的发生概率及其造成损失的最有效、最经济、最安全的办法。要充分运用各种传播手段,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教育部门要开设有关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的课程;有关部门要在各种招考和资格认证考试中逐步增加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内容;新闻媒体应无偿开展应急知识公益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公众整体参与度,进一步宣传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广泛提高市民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
(十)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要强化督查,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负责,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严格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日常应急管理、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通过适当的形式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日常应急管理、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后果的;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考评办法
为了检验活动开展的效果,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镇、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考核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江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为依据。考核对象是:各镇、各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附后)。
考核办法采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由市应急办组织实施。日常考核主要考核信息报送工作,以《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工作并进行量化考核的通知》为依据;年度考核由市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采取统一组织、分组互查、现场抽查、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评分细则附后)。考核成绩由市应急办负责汇总,考核结果分别纳入年度镇(街道)机关工作综合考核和市级机关工作目标绩效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内容传达到基层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各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行动方案。
一、全年工作思路
1、规范保安员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管理技能。
2、结合省公司安全运作模式建立安防管理组织体系。
3、强化安防管理班组的职能,建立安防管理规定,加大奖罚惩处力度。
4、强化安防队伍的培训、考核、执行、检查力度。
5、保安员队伍日、周、月、季度例会,挖掘问题,查找隐患。
6、实施月、季、年终安防管理检查,组织安防队伍以模拟的形式的应急演练。
7、完善重点区域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着手建立和修订区域《人员出入登记》、《车辆出入》、《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范,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和修订。
二、全年工作计划
一月份、
1、传达省公司安保会议精神和具体工作,学习《部门安全保卫综合治理责任书》。召开安全例会,把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元旦期间组织各县市分公司等部门联合进行安保、消防、车辆检查,确保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二月份、
1、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好春节期间主管领导巡查和值班;明确强调放假不放制度。
2、提醒各部门员工注意管好自家的门、窗、水、电、做好防火工作。
三月份、
1、各部门自查隐患,抽查各部门重点安全部位,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2、宣传安防理念,贯彻公司安保综治精神,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3、做好春季防抢、防盗、防火、防爆、防突发事件,做好用电安全培训等工作。
四月份、
1、由综合部组织进行全区网络、营业安全大检查,抽查全区基站和机房。
2、对全区营业厅等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电源电线、投币金柜使用、交接登记等。
五月份、
1、对全体员工进行防震、抗震知识、地震逃生自救知识的培训。
2、各部门制定《防震临震应急预案》。
3、检查应急物资装备。
六月份、
1、安全月宣传,雨季前的防洪、防涝检查。
2、车辆交通安全、基础制度管理检查。
七月份、
1、上半年部门综治工作落实情况自查。
2、做好夏季用电的安全检查工作。
3、部署暑期安防保卫工作。
八月份、
1、提醒各部门员工外出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2、进行安全专题讲座,增强防范意识。
3、对各部门人员进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知识抽查。
九月份、
1、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2、邀请专业消防员培训消防知识让各部门所有员工都会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正确的扑火和自救逃生的方法。
十月份、
1、组织全体员工进行防盗综合演练。
2、组织全体员工进行防火、自救、逃生综合演练。
十一月份、
1、做好冬季防火防盗安全教育。
十二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