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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行业研究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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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行业研究报告

第1篇:影视行业研究报告范文

文化产业的运营主体是文化企业,文化产业的发展程度归根结底取决于文化企业的发育水平。而文化企业的发育水平则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其一,在企业外部,政府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其二,在企业内部,提升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特别是培育核心竞争力。随着“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国家战略的实施,文化产业必然要由“政府推动”落脚为“企业作为”。2012年2月底文化部的《“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就明确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首要任务。为了更好地关注、指导和推进文化企业健康快速成长,《中国文化企业报告2012》 (以下简称《报告》)应运而生。该《报告》资料翔实、观点新颖、视角独具、理路透辟,实为一部文化企业经营者、研究者及学习者不可或缺的案头书。

《报告》通过研究分析认为,2012年文化企业发展将获得更宽松的环境,并在已有的基础上加快速度;文化企业上市成规模化;企业资源整合和并购加速;文化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同质化更为突出,两极化即向大企业和小企业方向的分化将更加分明。其中,数字文化产业(含手机游戏、移动应用、网络广告、电子阅读、网络视频、3D影视等领域)、影视、会展、艺术品交易、创意设计、农业文化产业等,将是呈现为增长最快速的领域。《报告》判断,当前文化企业的商机主要围绕着专业化和文化的跨界应用领域,特别是数字应用动漫领域以及为大型平台企业提供专业配套和定制服务领域。同时,文化产业金融方面和交易平台方面诸如文化产权交易、艺术品抵押贷款、艺术品物流、艺术基金和文化保险等领域的拓展等,也将有较多的商机。

《报告》进一步指出,跨界融合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也是文化企业转型提升的基本走向。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都有必要实现转型,其主要体现在:其一,实现从数量到质量效益的转型;其二,实现向产业链的拓展经营转型,特别是内容增值的产业链,实现以创意资源的多次利用即形成纵横交错的产业链形态的拓展经营和扩展收入为主;其三,实现向跨界应用和扩展转型,跨界应用的领域不仅需要文化企业的拓展应用,也需要其他行业的企业广泛参与,如文化地产、工业设计和IT硬件企业向硬件与软件内容一体化拓展等;其四,实现向数字文化产业转型,特别是传统出版业和设计行业、传统音乐产业、动漫产业、广告营销等领域,应当加快数字内容的研发和相应商业模式的探索。

总之,作为国内文化企业研究报告的首创,《报告》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局限于某一文化领域内打转的狭隘研究模式,它触及并揭示了文化企业经营实践中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相信《报告》的出版发行,必将对我国文化企业的快速发展起到搭桥铺路的重要支持作用。

第2篇:影视行业研究报告范文

在数字时代的大背景之下,我们的网络生活每年都有哪些新的变化呢?不久前,在由中网咨询(knet.cn)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共同主办的“步入网络时代的中国经济——2011年中国互联网e峰会”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权威了《2010年中国中小企业网络营销调查报告》、《2010年中国网民网络视频应用研究报告》和《2010年中国网民手机上网行为研究报告》等颇具影响力的互联网垂直领域报告,为全面了解并分析行业发展状况,深度把控互联网发展提供了最新依据和指导。

本期“乐在e时代”对上述三大报告中的若干看点延伸阅读,为读者了解网络发展趋势,把握网络应用先机提供参考。

中小企业悄然进入网络营销时代

曾几何时,我国的中小企业中,很多企业或受限于产品营销的规模,或受制于缺少技术人员和资金投入,一直都是网络经济的“绝缘体”。而如今,企业“触网”已成主流。根据CNNIC首次针对中小企业互联网应用的《2010年中国中小企业网络营销调查报告》,截止到去年底,我国90%以上的中小企业已经接入互联网,中小企业中拥有独立企业网站或电子商务平台中网店的比例也首次接近半数。广大中小企业正在加快步入网络营销时代。

近半中小企业试水电子商务

《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我国中小企业接入互联网的比例达到了92.7%,中小企业中绝大多数已经具备了互联网使用条件,为网络营销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此外,中小企业拥有独立企业网站或电子商务平台中网店的比例达到了43%,目前拥有网站或网店的中小企业中,绝大多数都已经开始尝试网络营销。

“这意味着中国互联网正从‘娱乐时代’大步挺进到‘商务时代’,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已经成为我国网络经济的原动力。而电子商务能否实现持续的发展和繁荣,还取决于我国电子商务网站中的可信环境建设。”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中网董事长毛伟表示。

尽管将近一半的中小企业开始转向网络,但从整体上看,我国中小企业网站的运营水平还属偏低程度。多数企业使用网站的功能还停留在“企业名片”阶段,即主要用于提供联系方式、展示企业产品和建立企业形象。同时,在企业的电子商务平台上,只有极少数的交易实现了完全在线,即从信息获取到洽谈再到交付整个流程的完全在线。《报告》认为,影响中小企业完成在线交易的最主要因素还在于诚信环节。

中小企业网络营销潜力大

从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网络营销的总体水平来看,呈现出较强的行业特性。比如,第二产业的中小企业利用互联网营销的比例要高于第三产业的中小企业。其中,制造业中小企业中61.7%曾经利用互联网进行过营销和推广工作;批发和零售业中小企业中34.1%曾经利用互联网进行过营销和推广。此外,我国东部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利用互联网进行过营销和推广的比例也要高于中西部地区,达到50.5%。

由于中小企业网络营销的运营水平普遍较低,进而影响其实施效果。《报告》显示,24.7%的企业从来没有考虑过测评网络营销的效果;有70.8%的企业管理者只是凭感觉,粗略地看看给公司带来的流量与订单变化。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并未对网络营销效果进行过精准的监测,因此既不利于指导企业进行网络营销方面的改进和优化,也会影响到中小企业管理层对开展网络营销的信心,从而制约了中小企业网络营销的顺利发展。

尽管如此,CNNIC互联网发展研究部副主任陈建功仍然看好中小企业的网络营销潜力。他认为,传统中小企业进行网络营销已经是大势所趋。第一,中小企业互联网的基础建设已大为改观,有95%的中小企业配备了电脑,92.7%接入了互联网。第二,随着技术进步与更新,中小企业的建站门槛降低了,今后会有更多的企业自行或合作建站。另外,虽然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中小企业营销的需求却持续旺盛。在营销手段上,网络营销具备灵活精准和可追踪等特点,因此中小企业未来的网络营销会进一步繁荣。

用户规模近3亿网络视频前景看好

如果说,视频正版化是2009年我国视频网站的年度关键词,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视频网站上的风景莫过于首创“网络春晚”了。北京电视台从去年开始跟网站联手创办网络春晚,到今年已连续举办了两届。据CNZZ数据中心对2011年春节期间视频网站的流量分析,视频网站是春节期间为数不多的流量上涨的行业网站。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日均行业访客量相比1月份上升了17.85%,是所有行业网站中升幅最高的。这不仅说明视频网站的人气日高,也反映出网络视频的发展与创新空间巨大。

CNNIC的《2010年中国网民网络视频应用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国内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到2.84亿人。网络视频已经发展成为人们获取电影、电视、视频等数字内容的重要渠道,其在互联网行业中的地位正不断提升。

大众观影模式日趋多元

《报告》显示,随着网络视频应用规模的持续提升,已引发网络视频用户的媒体消费习惯发生了改变。以新电影上映为例,89.3%的网络视频用户会选择通过网络查找并观看新电影,而31.9%的网络视频用户会去电影院观看,买光盘观看的用户则占17.5%。有66.5%的网络视频用户最喜欢在网上看热播剧,远远大于通过电视和购买光盘24.7%和7.6%的使用率。互联网已经成为网络视频用户最常用的观影模式。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尹鸿的观点是,随着年轻人成为文化消费的主体,他们需要更主动的媒介使用方式,更愿意自己安排时间接受影视作品,这种消费方式的改变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视频网站的发展。

那么,消费者观影模式的改变是否会与影院形成完全的竞争势态呢?CNNIC互联网络发展研究部高级分析师刘鑫则认为,网络视频与线下的影视并不是对立的关系,两者的合作可能会形成一些新的商业模式。以北京为例,目前是平均3.4万人拥有一块电影荧幕,在全国是30万人拥有一块屏幕,美国是1万人一块屏幕,可见中国的观影条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随着影视正版化趋势的提升,网络视频完全有可能充当线下电影的网上延伸,作为电影院无法满足的那群人的观看渠道选择。

宽带+移动视频网站决胜高低

网络视频始终是与互联网的带宽和技术结合最紧密的行业,中国网络视频的发展就是建立在带宽提升的基础之上。根据《报告》提供的调查,决定用户选择网络视频的三大要素分别是:24.6%的速度、15.6%的内容和13%的高清,速度和画面质量成为网民使用网络视频的需求常态。

有鉴于此,刘鑫提议,拥有流畅视频质量的高清视频可以视为未来收费网络视频的突破口,而这一方面需要我国带宽服务、视频供应服务等网络视频基础服务供应商的持续努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视频内容是否稀缺以及支付的便捷性。

另外,从近两年的技术发展趋势来看,无论是3G、Wi-Fi,还是更多的平板电脑与移动上网设备,都有可能影响视频网站的运营模式。调查显示,网络视频用户使用设备,与整体网民的使用设备趋势一致。从最初的电脑、手机,然后是互联网电视,到PSP(多功能掌机系列)和上网本等便携设备,再到最近市场热销的iPad,这些东西都有可能会影响未来网民对于互联网的使用习惯,而视频网站也应该抓住这些变化,提高自己的市场敏感性。

互联网品牌竞争力排行榜揭晓

本报讯中国互联网e峰会组委会日前在2011年中国互联网e峰会上,首次组织了中国互联网品牌竞争力排行榜,包括淘宝、联想、诺基亚、百度、手机腾讯等在内的多个知名品牌上榜。据了解,该榜单全面涵盖网络沟通交流、互联网娱乐、电子商务、信息获取、上网硬件、客户端工具和移动互联网在内的七大类近20项互联网品牌应用排名。

排行榜显示,商务应用类购物网站排名中,淘宝网以其绝对优势占据榜单第一名;作为新兴的团购网站,淘宝聚划算依托淘宝网强大客流和商家优势,位列团购网站首位,拉手网、美团、糯米网、24券进入前五名;在旅行预订网站中,携程旅行网、去哪、淘宝旅行分别位列前三名。

沟通交流类应用中,QQ校友录(腾讯朋友)依托腾讯强大平台成为SNS社交网站最具品牌竞争力的品牌,人人网、开心网分别位居SNS社交网站榜单第二、三名。网络沟通交流除了传统的社交网站之外,如火如荼的博客品牌排名也成为关注焦点,QQ空间、新浪博客、网易博客成功入围前三名。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我国网民手机网络使用率的大幅提升,第三方手机浏览器成为本次排行榜亮点,其中手机QQ浏览器独占鳌头居榜单首位,其次为UC浏览器、GO手机浏览器、Opera手机浏览器、星际手机浏览器。在手机网民使用的上网手机品牌榜单中,诺基亚、三星、索尼爱立信分别占据榜单前三名。此外,随着日益盛行的利用移动终端登录网络现象的普及,手机网站榜单也吸引了众多移动上网者的目光,其中手机腾讯、手机百度、手机新浪分列前三。

在客户端工具类别的浏览器榜单中,IE、360浏览器、搜狗浏览器、腾讯TT浏览器、遨游浏览器,分别位列榜单前五位。而暴风影音、搜狗输入法,分别获得视频播放器和输入法榜单的首位。

第3篇:影视行业研究报告范文

【关键词】微短剧;传播特色;短视频;风险

2018年,一部现代搞笑微短剧《生活对我下手了》成功出圈。这部短剧共48集,但每集时长都限制在3分钟左右,讲述发生在女主角身上的不同主题的故事,上线3天后就取得了豆瓣评分8.5的好成绩,位列爱奇艺剧集热度榜第一名。这种介于网络剧与短视频之间的微短剧近两年逐渐在网络上流行起来,引发了视频领域的广泛关注。头部短视频平台、综合视频平台、影视制作公司、网文孵化平台等纷纷加入到对微短剧产业的竞争中,试图凭借自身优势在这一新兴领域占据一席之地。

一、短视频进军影视圈:微短剧的兴起

2020年8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将微短剧定义为“单集时长10分钟以内的网络影视剧”。这种微短剧具有影视剧节目的形态,剧情完整且节奏快,采用较为专业的摄制手法,整体上偏向娱乐风和快餐风。目前微短剧已经发展出悬疑、喜剧、甜宠和都市在内的多种题材,类型化特征明显。2019年快手开通官方号“快手小剧场”,专门平台上火爆的微短剧。根据快手的数据,2020年快手小剧场收录短剧超20000部,其中有2500余部播放量破亿①。2021年,抖音提出重点发展微短剧的战略,推出首部作品《做梦吧!晶晶》。与此同时,在用户留存方面相对较弱的综合视频网站也注意到微短剧的价值,推出了系列爆款微短剧,如腾讯的改编自同名动漫的《通灵妃》、优酷播出的科幻悬疑剧《咸鱼先生,Rose小姐之彗星来了》。微短剧的出现,实现了短视频与影视剧两个行业的跨界融合。微短剧既是短视频进军影视圈的途径,也是影视剧适应碎片化时代的生存法则。它不仅具备短视频碎片化、移动化的特征,还融合了影视剧主题明确和制作手法专业的优势,改变了以往短视频UGC(用户生成内容)的粗放式生产及长视频台词注水、剧情拖沓等问题,满足了受众看剧的多元化需求。

二、微短剧的传播特色

微短剧目前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尚且没有展现出引爆互联网的态势。但微短剧能在短视频行业较为饱和的状态下开辟出一条跨界融合的路径,使一系列作品成功出圈,足以证明其发展优势和潜力。

(一)专业团队摄制:呈现影视化观看效果

短视频能在互联网开启一个新时代,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它的低门槛为普通人提供了展现自我的平台。然而低准入门槛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内容参差不齐、粗制滥造的问题。相较而言,微短剧在制作上表现出更加专业的水准,出品方主要是具备专业制作能力的视频平台和影视机构。导演王淑志说过,“微短剧在制作流程与人员配置上更靠近电视剧”,参与摄制的工作人员几乎都有网剧和电视剧拍摄的经验②。从微短剧的剧本撰写与角色选择,到拍摄过程中的服道化、灯光摄影和镜头运用,再到后期的剪辑、配音等环节,都体现出专业水准。比如凭借有趣的剧情和精良的制作成功出圈的《做梦吧!晶晶》,由抖音联合真乐道文化等专业影视机构共同打造。导演胡国瀚和编剧王瑶都有多部影视作品的执导经验,主演金靖、张雨剑、陈赫等都是专业的影视剧演员。这种对标影视剧制作的标准让这部微短剧呈现出影视化、精品化的视觉效果。

(二)时长短节奏快:符合观众碎片化需求

根据《2021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达8.73亿,使用率为88.3%;在网络视频用户中有28.2%不按原速观看视频节目,其中39.6%的00后选择倍速观看③。可见,公众对于碎片化、轻量化视频的需求庞大。在某种程度上,微短剧的出现是“一种市场需求倒逼下的产物”④。从内容体量上来说,微短剧短小精悍,剧情紧密,节奏把控到位,单集微短剧一般在几分钟之内就能看完。为缩短时长和体量,在剧情设置上,微短剧不会发展过多支线剧情,通常是一条主线贯穿始终,重点围绕主角来展开故事叙述;在剪辑上,镜头转换较快、过渡衔接的镜头很少。这样也能有效避免传统长视频支线多、剧情拖沓的问题。比如穿越甜宠剧《这个男主有点冷》,全剧只围绕男女主角的感情线展开,在几十分钟内汇集了一见钟情、追妻火葬场、生离死别等经典桥段,剧情跳转很快,丝毫不拖泥带水。在《通灵妃》播出后也因为单集时长短,被许多观众在弹幕中戏称“打字要快点,不然还没打完剧就播完了”“出门丢垃圾的工夫一集就播完了”。

(三)竖屏播放为主:增强沉浸感与灵活性

随着媒介形式的变迁,内容生产的形式也在不断变革。智能手机的广泛应用使人们适应了竖屏浏览的模式。根据MOVRMobile的报告,智能手机用户有94%的时间将手机竖版持握而非横版⑤。可以说,短视频的出现契合了观众竖屏观看的习惯。在此基础上兴起的微短剧也延续了这种风格,以竖屏模式为主。这种竖屏传播的微短剧也被称作竖屏剧。相较于长剧集为展现完整画面和复杂情节所采用的横屏形式,竖屏模式的特点在于它可以“更多地描绘人和人的关系及情感诉求”⑥。一方面,竖屏对人有一种自然的拉长效果,更能体现演员的良好形象,在视觉上拉近了观众与角色的距离,更具沉浸感和交流感。另一方面,竖屏模式具备更强的灵活性,在使用过程中不需要频繁切换屏幕方向,让观众看剧的过程更流畅。目前上线的微短剧大多采用竖屏模式。除了“抖快微”等短视频平台的天然的竖屏剧,综合视频网站中已上线的微短剧也是竖屏模式居多,如《通灵妃》《如梦令》《恭喜发财》等。在众多平台的布局下,以竖屏传播模式为主的微短剧在影视领域的影响力将进一步扩大。

(四)制作成本较低:减轻生产压力,推动行业发展

微短剧的“微”不仅体现在传播形态和内容体量上,还体现在制作成本上。快餐式的内容生产模式决定了微短剧的制作成本不会太高。而且在2020年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资本压力剧增,制作低成本和小规模的作品成为影视行业的普遍选择⑦,客观上推动了低成本、短周期的微短剧行业发展。比如,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微短剧纳入监管后,重点网络微短剧在备案过审时原则上只需5个工作日即可获得规划备案号,审核时间被大大缩短,为微短剧上线和排播节约了许多时间。编剧葛震松在一次采访中说过,一部8分钟的短剧一般20天左右完成初稿,40到60天内可以完成整个剧本⑧。另一位影视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微短剧单集的制作成本基本上在5000元,如果达到1万元、2万元就属于相当高的大制作了⑨。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微短剧在时间和经济成本上的优势,不仅能减轻影视从业者的生产压力,也为处于低迷的整个行业提供了一种新的发展思路。

三、当前微短剧潜在的风险

当前,微短剧正在融入互联网生态系统中,平台云集,发展势头强劲。然而越是如此,微短剧行业就越要关注自身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风险。

(一)行业内部:品质、变现与规范

腾讯在2019年就提出了打造精品微短剧的理念;快手与阅读平台米读携手合作,致力于打造爆款IP;抖音也将在2021年推出三十多部精品微短剧……可以看出,内容品质已经成为平台打造微短剧的核心要素。但就目前的情形来看,内容鱼龙混杂、剧情夸张、逻辑性不强依然是微短剧在内容方面的瓶颈。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制作者对于微短剧这一新兴领域“节奏快、体量小、爆点多”等标准的把握还不够,很难把传统影视剧的制作经验完美地运用到微短剧中,导致微短剧具有“微”却不够“深”的特点。随着观众审美品位的提升,必然会对微短剧的质量和深度提出更高要求。此外,在微短剧的盈利模式上,行业也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经验。现有的平台采买、付费分账、流量分成和广告植入等变现模式虽然在长视频和短视频领域内较为成熟,但并不能完全套用。这也是许多微短剧在上线后难以回收前期投入的原因之一。任何行业要实现持续的发展繁荣,必然存在一套有序而统一的行业标准来规范自身。从这一角度来看,当前微短剧行业中平台各自为营、自己摸索的路径显然不能长久。首先,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微短剧盖棺定论、明确定义之后,行业内部并没有进一步深化对微短剧的认知。比如,对于10分钟以内时长不同、制作逻辑不同及题材类型不同的微短剧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缺乏对相应内容的质量评估体系。其次,对于微短剧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一些问题缺乏有效的预先管理机制。虽然微短剧行业正在朝着精品化的方向发展,但随着更多资本的进入,创作主体和内容题材将更加多元,一些潜在的问题就容易出现,比如侵犯版权、内容低俗、价值取向偏离等。对于这些潜在的风险,微短剧行业需要建立起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在问题出现前就做好防范工作。

(二)行业外部:法律规范与协会监督

从微短剧行业外部监管的视角看,政府在微短剧的立法方面还需要完善。目前只有2020年12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关于网络影视剧中微短剧内容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通知》中对微短剧的具体定义以及备案流程中的一些细节与误区做了官方说明,帮助企业解决在备案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体现出政府对规范微短剧行业的重视。微短剧行业处于发展初期,政府在立法和规范层面也处于摸索阶段,无法做到事事周全。目前针对微短剧规制的法律条文极少,对于不规范行为的处罚措施尚未有明确的规定。随着微短剧行业的发展,国家在监管层面的立法和规范必定会更加全面。此外,行业协会也应当承担起服务和监督的责任。目前,微短剧行业还没有专门的行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是网络视听领域内唯一的国家级行业组织。在其的报告中可以看出,协会已经关注到微短剧的发展情况,但在现阶段也难以发挥特别明显的作用。不过,行业协会可以借鉴短视频、网络剧等其他视听行业的问题治理经验,引导和帮助协会中的微短剧平台提前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运作标准,尤其是针对微短剧内容的评价体系,做好事先规范管理工作,有利于避免出现发生问题后才着手治理的被动局面。

四、结语

第4篇:影视行业研究报告范文

在这个多屏时代,越来越多的用户喜欢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小屏终端获取内容,而传统娱乐行业的商业模式则显得“千疮百孔”,跟不上时展。一方面,用户获取内容的门槛越来越低,如果传统影视公司、出版商还闭关锁国在大荧幕、纸书籍,在互联网上赚取微薄的点播费、订阅费,娱乐巨头再无法诞生“百年老店”;另一方面,尽管互联网偏爱UGV(用户自制视频),甚至催生了《万万没想到》、“叫兽”等草根品牌,但多数内容依然参差不齐,距离锻造《变形金刚》、《阿凡达》等娱乐品牌相去甚远。

因此,传统娱乐和互联网进行多元、深度融合已经势在必行。近日继迪斯尼宣布将《复仇者联盟》授权腾讯改编手游之后,又传索尼、中影等巨头“寻味”而来,与后者展开合作谈判——相信,每天早上叫醒娱乐巨头的掌门人的不是阳光,而是如何搭上互联网快车?

传统娱乐将死?

众所周知,在过去数十年,传统娱乐的商业模式一直像“小作坊”,“投资制作—产出成品—上映创收—版权转让”,收入来源主要是票房收入和版权销售,这类商业模式看似“固若金汤”,从根本意义上讲,这和传统制造行业流水线生产模式没有本质的区别。

虽然传统电视业个别综艺选秀节目营造了疯狂的收视率。但就整体而言,受到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冲击,电视台收益率和广告收入整体下滑已是不争的事实。

一份调查数据显示:京沪两地的电视开机率去年已不足3成,此情况将同样延伸至电影业,由于消费者越来越倾向于在个人设备的显示屏上选择自己想看的电影,这对传统的票房经济必将造成重创。因此,越来越多的娱乐巨头也通过版权销售来获取经济利益,虽然这可以带动收入的增长,但却失去了对用户的直接掌控,导致话语权和定价权的削弱,可谓“得不偿失”。

由于缺乏向周边衍生产业领域的深度挖掘,加上互联网产业正在积极的朝传统娱乐领域布局,传统娱乐的成长性更加堪忧——部分投行已经看空娱乐概念股价。

搭上互联网快车?

那么,传统娱乐产业如何才能搭上互联网这趟快车呢?从目前来看,有以下两种路径:

一是与平合。近年来,广电媒体进军互联网、电影与新媒体融合的事情并不鲜见。如充分发挥影视业内容制造商的优势,与互联网企业进行跨平台合作。湖南卫视与腾讯视频合作网播《夫妻那点事》、《童话二分之一》等节目,以视频网站弥补电视媒体的空白时段,促成影视作品的品牌影响力和收视率提升;而张艺谋也选择了与乐视成立乐视艺谋视频基金,将其电影作品专区落户乐视超级电视。

二是开发延伸产品。越来越多的传统娱乐业人士意识到,面对互联网大潮,未来出路或许不仅仅在抢入口、建平台,内容以及基于内容的延生可能将更为重要,比如游戏、互动社交类移动应用开发、电商等等。传统娱乐公司自己做不了,可以选择与以腾讯为代表的互联网平台合作。早之前,《星辰变》、《逆战》等改编游戏,曾一度引起瞩目。

谁能第一个上船?

随着内容为王时代的到来,各方正在谋求更深层的战略布局。

3月,阿里推出号称100元就能投电影的项目“娱乐宝”项目,首期项目包括电影《小时代4》《狼图腾》《非法操作》等。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娱乐宝”噱头大于实际。BAT另一边的企鹅则早早在几年前便开始布局“泛娱乐”,即“以IP运营为轴心,以游戏运营和网络平台为基础,跨领域、多平台的商业拓展模式。”

在泛娱乐战略指导下,腾讯与各IP所有方开始尝试在更广阔的领域的合作。比如,腾讯与集英社合作推出《火影忍者OL》。种种迹象表明,腾讯的布局可能为传统娱乐业带来了更多的想象。毕竟,腾讯拥有游戏、动漫、文学、影视等全平台实体产业,以及相当庞大的社交平台和海量的用户,这些都将为娱乐产业搭上互联网顺风车提供了重要的基石。甚至有传言4月16日举办的腾讯互动娱乐年度会上,全球娱乐行业巨头集英社、万代南梦宫、迪士尼、华纳、华谊索尼将齐聚现场重大合作。

从表面上看,传统娱乐行业与互联网行业展开合作是为了达到双赢的话,那么从深层次上看,这更像是产业整合和升级的必然结果,就像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行业一样,未来互联网也将改变传统娱乐业态。

2014年,传统娱乐转型的剧本已经写好,只剩下一个现实:看谁动作更快。(来源:钛媒体文/王易见编选:)

第5篇:影视行业研究报告范文

自从1998年“邮电分家”之后,中国邮政就开始试图寻找适合自己的股份制改革模式。但由于需要承担普遍邮政的义务,中国邮政一直未能如愿。最终,它们转而选择“化整为零”,将速递物流和邮政储蓄等资产各自重组为股份制公司,再分别上市。

直到2009年的时候,中国邮政的上市计划才被提上日程。除了早已完成股份制改革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之外,资质优秀的速递物流资产也备受关注。

就在一年之后的2010年,中国邮政决定,将价值人民币87.13亿元的资产及负债连同现金人民币33.11亿元注入速递物流公司,并将其改为股份制公司,中邮速递就此挂牌。

截至2011年末,中邮速递总资产达223.69亿元,净资产达126.73亿元,2009年、2010年和2011年营收分别为196.4亿元、225.11亿元、258.8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2.37亿元、5亿元、9.02亿元。

尽管,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尽如人意,但高达99.7亿元募集资金计划令市场咋舌,而这也引来业界的一片质疑之声。

前瞻产业研究院快递产业研究分析师陈绍峰表示,虽然中邮速递的经营规模、网点覆盖和市场份额在中国快递企业排名第一,但毛利率也仅大概7%左右,净利率不到5%,而UPS 2011年毛利率将近50%。

有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快递企业已经超过了一万家,其中民营快递企业数量最为庞大。目前,全国民营快递企业法人已经超过了2000家,分支机构约有7000家,而白热化的竞争也迫使各家快递公司不得不降低利润。即使连“民营第一”的顺丰速运也无法逃脱这样的境遇:2006年,顺丰速运的毛利率曾高达18%,近年来则大幅下滑。

然而,这并不能阻止中国速递业的加速。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05年至2011年,已经披露的中国物流行业投资事件为46起,其中披露投资金额的案例为30起,披露投资总金额为21.93亿美元。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上市后,中邮速递能够提高内部管理和运营水平,加之其有充足的资金,足以改写眼下的快递市场。

陈绍峰表示,短期内国内快递市场状况不会改变,中邮速递目前的市场地位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凭借业务和资源的垄断所获得,公司难以通过上市来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上市后的中邮速递很有可能会利用政策的支持以及自身规模和资金的优势,对业内一些中小企业进行兼并重组。

与中邮速递不同的是,大多数民营快递企业则在这个加速期选择了完全不同的策略,打响了自我保卫战。

“上市对顺丰来讲目前还不太适合。”在被问及顺丰是否考虑上市时,其总裁王卫做出了这样的回答。“目前的物流业在高速成长而又细分的关键时期。现金流、信息流和物流将是每个企业都想走的方向,也是顺丰将要开拓的方向。”

2010年,顺丰E商圈网上商城低调投入运营,与此同时,它们还推出了配套的支付工具――“顺丰宝”。很多人将此次试水支付行业视为顺丰在物流细分领域多方扩张,加速触网的信号。而事实上,顺丰也确实这样计划。2011年,顺丰在深穗牵手7-11、广州8字连锁并自建网络试水便利店。

数据显示,2010年,收入超过200亿元的中邮速递国内业务市场份额达22%,比排名第二的顺丰快递多4%。除了步步紧逼的国内竞争对手外,还要面对虎视眈眈的进军国内市场的国际物流巨头,而中邮速递要想成功上市并走好上坡路,绝非易事。

中小银行IPO将重启

权威渠道透露,中国证监会已草拟中小银行上市标准,并征求了银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有望在时机成熟之际。时隔四年的中小银行IPO一旦重启,一场场造富大戏又将陆续上演,持有中小银行股份的上市公司在这场盛宴中将是一个庞大的受益群体。目前共有159家上市公司持有这些非上市银行股权。

基金一季度扭亏

伴随基金公司一季报公布过半,653只披露季报基金盈利超285亿元。从目前情况看,基金整体上已经从去年大幅亏损中突围,其中偏股型基金盈利最多。但业内人士认为,基金盈利主要原因来自股市,仍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

第6篇:影视行业研究报告范文

关键词:数字影视;网络版权;特别保护

近日,CNNIC(中国互联网络管理中心)《2010年中国网民网络视频应用研究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2.84亿人,在网民中的渗透率为62.1%,网络视频媒体成为网民获取电影、电视、视频等数字内容的主要渠道。其中电影、电视剧是网络视频用户最为喜爱的内容。

报告同时显示,17.2%的网络视频用户在过去半年曾上传过视频节目。只有6%的网络视频用户在过去半年曾经付费收看过视频节目。非付费用户中72.9%习惯免费收看视频,未来没有付费意愿。

以上数据,不难看出数字化影视,在网络出版渠道之上,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视频已成网络主流应用,而影视则是其最主要内容;网络渠道对于数字影视的价值,有可能将超越影院、光盘等传统发行模式;仍然只有比例极少的网民,愿意为影视作品网络版权买单;热衷于自愿上传影视作品的网民,数量依然非常有限。

虽然上述报告并没有直接针对数字影视版权问题,但从其调查结果中,依然可以看出不少蹊跷:在报告统计的2010年下半年,网路视频用户在网民中的渗透率已经超六成,却只有17.2%的用户在过去半年内曾上传过视频节目——那么,在前几年视频业务起步阶段,又会有多少真实用户主动上传过内容,而视频分享网站上那么多丰富多彩的内容又从何而来?答案已经非常明了:网站自己传上去的。

数字出版物网络侵权严重,这是业界面临的“集体困惑”,在数字影视领域,这种伤害尤其严重。笔者认为,其原因既有数字版权领域普遍的“立法缺位”、“取证困难”、“侵权范围广”等原因,更重要的原因则来自数字影视作品本身具有特殊性,但却缺乏必要的“特别保护”所致。

在此,我们有必要先来分析作为网络版权客体的数字影视作品的特征。在版权法上,作品包括了文字、图片、音乐、计算机软件、影视等诸多类型,相比之下,影视作品有着自己的特殊性质:

内容上以娱乐为主。与文字、软件等相比,影视作品的娱乐性凸显,可以说,在世界范围内,大部分影视作品都与娱乐或相关内容为主,而非学术类成果载体。正是由于其娱乐性明显,影视业一直被归入娱乐产业范畴,而且可以说是娱乐界的核心内容,这一点与文字作品、美术作品、科技作品都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

投入上成本比较高。在大片盛行的今天,制作费动辄过亿的影视作品,早已不是新闻,影视作品的大投入、专业化、大制作不言而喻。当然,这种大投入也代表着影视作品的高价值、大产出、大影响,假如从产权角度看,则完全可以与“不动产”、“大型机械”这样的产权类型相比拟,而理应同样获得更加严格的特殊产权保护。这一点,也是多数文字、图片、音乐、美术等所不能相比的。

创作上追求独创性。与文字、图片、软件的创作往往参照前人成果不同,影视作品在创作上,更追求独创性,与众不同、超乎想象对其意义重大。学术研究有“站在巨人肩膀”的需要和规律,可以说没有前人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便很难有新的成果的诞生,这是一个社会的普遍现象。然而在影视行业,这种情况有所变化,前人的影视作品,很难成为后来者直接吸纳的基础,于此相反,所谓“翻拍”的影视作品,往往要与旧作明显区别,才能体现价值。

传播上高峰期间短。与文章的“千古事”和金曲的“百听不厌”不同,受院线档期所限,电影的黄金周期往往较短,“热门大片”也就个把月的风光,受展示方式所限,影视作品往往也很难吸引观众多次重复观看,电视剧也有着类似的特征。正因如此,影视作品在侵权行为面前,便显得异常“脆弱”,高峰时期出现的盗版行为,给影视作品带来的,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损失往往超乎想象。

权属上权利源明显。作为一种投入大、专业要求高的作品类型,影视的版权人虽然内部关系复杂,但其最主要的版权人(出品人)却往往标注清晰,容易对接。影视作品成本大、价值高,通常情况下非普通人所能轻易涉足,而需要专业机构来完成,而影视作品的片头片尾上,都有会有清晰可寻的权利人署名,更何况影视作品推广往往附带有强大的宣传辅助,其知名度、影响力非一般作品类型可比,这些特征,都足可令他人、公众对影视作品的版权注意业务大大提高,“不知或不应知”的免责理由的采纳必须受到严格限制。

司法上程序较复杂。由于呈现方式动态,针对影视网络盗版行为的取证,要比静态的文图、软件更为复杂,实际上维权人往往要动用公正机构协助才能完成,而针对影视作品的侵权行为往往隐蔽,侵权人删除证据相对也要简单得多。

利益上偏重财产性。相对于文字、音乐、摄影、美术所具有的精神利益,影视作品的财产性十分明显,尤其在市场化的环境下,版权人投资出品影视作品,虽然不排除提升品牌度、知名度,但核心目标还是获取经济利益。

影视作品的特殊性还有很多,在此不一一列举,选择以上若干,是因为在网络版权保护中,这些特征在相当程度上足以降低对“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保护标准,而提升加强版权人利益保护的必要性,应属于版权保护中必须考量的重要因素。

如前所述,版权法对版权人权利的限制,是为了照顾他人的合理知识需求,照顾文化的社会传播。然而,对于娱乐为主,追求独创的影视作品来说,法律似乎没有太多理由,非要提供足够的免费机会给第三人“学习”。而对于投入大、生命周期短,举证艰难,权属源头清晰的作品形态,法律也不应该留给盗版者过多“避风”的抗辩理由。

所谓的“避风港条款”,是指在发生网络版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自己并不上传、制作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但并不被直接视为侵权,只有其拒绝删除时才被视为侵权。显而易见,这一规则从鼓励网络新产业发展、鼓励网络知识传播的立场出发,相当程度上限制了版权人的权利,并得到了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大多数国家网络版权立法的采用。

遗憾的是,影视作品的上述特殊性,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却常常被忽视,司法实务上转而用调整文字等作品类型的习惯标准来调整影视作品,“避风港规则”被毫无保留地应用于数字影视的网络侵权认定之上。这样的情形,在现实中信手拈来:视频分享网站雇佣人手充当“网友”上传盗版影视,然后惊呼“网站对海量信息甄别不过来”,成功进入“避风港”;网吧从假冒“版权人”手里以不合常理的廉价购入“正版电影”,然后委屈的争辩“我们也是被骗的受害人”,从而逃避被追责;即使被抓个正着,一些审理法官也“自由裁量”出象征性的赔偿数额,令费尽气力的版权人得不偿失,赢官司输钱。

显然,这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影视作品网络版权调整上的利益失衡,版权人则成了这一失衡的受害者。而这种失衡,势必阻碍影视优秀作品创作,进一步伤害整个影视产业的良性发展。

从产业长远发展出发,笔者认为,在影视作品网络版权保护中,应该强化“红旗原则”,提升第三人对盗版行为的注意义务;同时充分利用“自由裁量”空间,根据影视作品投入大、收获期短等特点,大幅提高影视作品侵权行为的赔偿额度;而不是急于担心影视版权人对权利的“滥用”。

按照“红旗原则”理论,即使网站上的一些内容不是由ISP自己上传的,但只要这些内容像红旗一样显而易见地属于盗版,那么ISP就应主动删除,而不能因为没有收到版权人的通知而拒绝承担责任。我国等多数国家立法都借鉴这一规则。

需要说明的是,影视作品产业的发展,与其他版权作品类型产业在整体发展逻辑上并无二致,那就是创造优秀作品,满足使用者(观众)需要从而获得收益,进而创造更多优秀这品。而盗版,则会在中间切断这个良性循环体系,破坏整个产业的发展,影视产业情况尤甚。笔者建议提高对影视版权人的保护,提高侵权赔偿额度,其基本目的并不在于为版权人提供通过维权获得更多收益从而实现“盈利”的机会,而在于校准调整影视作品网络版权的利益平衡点,维护版权人合理利益,有效对抗影视盗版行为对产业发展的破坏,从而维持产业长远良性有序发展。

总之,数字影视产业大繁荣,在网络版权保护上需要“红旗飘飘”。 转贴于

参考文献

1、张今.数字环境下恢复著作权利益平衡的基本思路[J].科技与法律,2004(4).

2、张今.网络传播权立法的价值取向[J].法律适用,2005(1).

3、冯晓青.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J].知识产权,2003(6).

4、胡天成.我国网络版权立法的法理思考[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9(4).

5、王迁.视频分享网站著作权侵权问题再研究[J].法商研究,2010(1).

第7篇:影视行业研究报告范文

该公司研发的美他多辛注射液作为治疗急性酒精中毒的唯一药品,备受市场关注。美他多辛注射液被称为“解酒药”,去年多家券商因为该药将浙江震元列为“力荐股”。浙江震元在3月22日披露的2012年度年报中称,美他多辛注射液是目前治疗酒精中毒的屈指可数的临床品种,并且更为安全。浙商证券表示我国作为饮酒大国,美他多辛产品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保证对治疗急性酒精中毒安全有效,有望在“解酒”市场上将成为明星产品。

记者注意到,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4月7日“领取药品注册批件”通知称,已经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下列品种的批件,请申报单位持缴费收据复印件或介绍信及个人证件前来领取。批件清单中包括美他多辛注射液,申请单位为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对此消息浙江震元并未公告,不过记者电话证实该消息属实。无疑,伴随新药获批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预期,券商预计2013年公司产品线愈发靓丽,并且随着新产能的释放,氯诺昔康等制剂品种将加速增长。

华策影视:占《分手合约》投资额10%

传闻:华策影视在《分手合约》的投资比例为10%。

记者连线:记者致电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于2013年3月末参与该项目,投资比例为10%,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华策影视作为首个电视剧公司登陆创业板,经过两年发展,已经成为国内电视剧制作的龙头企业之一。201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21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8.86%和39.65%。公司还预告称,一季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003万元至4670万元,同比增长20%~40%。

海通证券指出,华策影视已经成为国内收入最高、利润最高的电视剧上市公司,目前90%以上收入来自电视剧业务。由于依赖于长期坚持成本控制和高性价比,加上自身团队较强的发行能力,电视剧业务的毛利率在上市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

目前正在热映的《分手合约》传闻华策影视投资10%,经记者电话证实该消息属实,不过工作人员同时表示投资份额很少,不对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曾有分析师表示,华策影视在电视剧的主业这几年上基本没有犯错,随着去年电视剧产出量提升,单价保持稳定,以及销售收入确认节奏的加快,使得去年盈利整体表现超预期。据华策影视2012年报显示,包括博时、嘉实等超大型基金公司都在去年四季度强劲介入,也显示该股基本面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蓝色光标:新项目或下半年计入利润

传闻:蓝色光标新投资项目,利润下半年计入上市公司;

记者连线:记者致电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蓝色光标1月30日,先是宣布以自有资金1.78亿元对博杰进行增资,以持有博杰11%的股权。随后,公司于3月4日宣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于4月12日公布并购方案。至此,蓝色光标累计持有博杰100%股权,合计交易金额达17.8亿元。博杰广告承诺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7亿元、2.38亿元、2.74亿元、2.87亿元。

记者注意到,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上,工作人员曾表示新并购的公司预计下半年并表,利润可以计入股份公司。

对此,有券商研究报告表示,博杰业内地位较强,2010年和2011年均位居中国广告企业(媒体服务类)广告营业额排名第6名,2011年、2012年博杰的营收分别相当于同期蓝色光标的109.83%,54.69%;净利润方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相当于同期上市公司的127.69%和82.17%,是蓝标并购整合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对博杰广告的并购,将使公司深度介入电影、电视业广告资源运营,实现拓展新领域客户、培育新增长点。随着持续的外延式扩张,广告业务的收入与利润占比将逐步成为主导业态,公司的业务链条更加完善,大型整合营销传播集团雏形已现。

通富微电:预计今年订单量上升

传闻:通富微电预计今年订单量会有大幅度增长;

记者连线:记者致电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随着今年半导体市场需求的回升,订单将会有所上升。

海富微电公司专业从事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业务,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公司2012年营业收入为15.9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8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82%。

第8篇:影视行业研究报告范文

关键词 网络视频 自制内容 手机视频

中图分类号 G206 文献标识码 A

作者简介 闫云霄,徐州师范大学信息传播学院讲师,徐州221116

从2005年到2010年,我国的视频行业经历了数轮风雨的洗礼。从第一代视频点播的兴起,到第二代视频分享的茫然追随,再到第三代技术流派、高清独播、内容原创、Hulu模式等多派系的混战,每年都会有方向性的大事件发生。

从市场现状来看,中国现存数百家视频网站,有优酷、土豆类民营公司,有中央电视台等“国家队”,手持重金的传统互联网巨头也有增加投入的势头,该领域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6月,酷6借助盛大集团的平台,通过借壳华友世纪曲线上市。2010年12月,优酷与土豆在海外上市,因其作为视频行业领跑者的地位,所以这两家公司的成功上市更加具有标杆意义,意味着视频行业将结束近5年的漫长市场培育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酷6、优酷、土豆的上市引发了业内对视频网站在2011年能否有新发展的猜想,而这一猜想的动因是网络视频产业半年内密集的大事件的爆发以及三网融合工作的推进对视频行业的刺激。

一、自制内容愈演愈烈

视频网站的版权问题由来已久,特别是在以视频分享为主要发展方向的2006、2007年,盗版内容几乎成了各网站过不去的门坎,2008与2009年里,这个问题被诸多的诉讼案推到风头浪尖。随着不断的辩论和发展,行业内对走正版路线的思路变得越来越清晰。在网络视频行业对正版达成共识后,却遭遇了网络视频行业的“版权泡沫”。几年前,热门电视剧的价格还只是两、三千元一集,现在达到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一集,一个大的视频网站年投入在1亿元以上。版权费用这笔开支成为除了购买带宽之外的一个大项。

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实现内容的差异化。很长一段时间里,各大视频网站内容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用户虽然对某些主流视频网站具有一定偏好,但黏性并不大,仍会多渠道观看和根据内容比较、选择其他网站。网站内容的丰富性、质量、更新速度最受用户关注。

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视频行业做出了探索性的举措,资金和风险成本均较低的“自制内容”渐成风潮。从自制栏目到自制短剧再到自制电影,自制内容目前已经成为视频网站营销的新看点,无一不彰显出视频网站的野心。

优酷与土豆在2010年开始强调从单纯的视频内容平台供应商转型成为“平台提供商+内容出品方”,大力推进自制剧,并已开始实践。2010年4月20日,优酷正式推出了“优酷出品”战略,宣布进军网络电影和网络综艺视频的制作领域。2010年5月,土豆成立了自己的影视制作部门,包括导演、编剧、发行等完整的制作团队,并推出影视剧制作发行机制“橙色盒子”计划,意在建立一套完整的机制,保证其出品的自制剧能持续发展。

搜狐视频则将在2011年以“搜狐制造”品牌进行自制剧战略。与当红明星打造专业、精品自制剧,并与电视台合作,尝试开创网络热剧的“套拍”模式。搜狐视频其实是最早的原创视频行业领跑者。创新模式加上专业团队,搜狐视频将彻底改变目前网络自制剧市场格局,对优酷土豆来说也是不小的冲击。

而酷6网推出的自制新媒体数字电影《男得有爱》使酷6成为视频网站原创影视作品首家登陆院线的制作方。实际上,在酷6网动作之前,乐视网曾投资1000万美元投拍电影,通过票房分成和互联网版权专卖的方式基本实现收支平衡。激动网在影视内容方面也一直在进行较大规模的投入,以专业化制作的原创视频开拓网络视频市场,增加原创视频品牌的影响力,提高其含金量。

网络自制内容拍摄周期相比传统影视剧明显短得多,通常四五天或半个月即杀青,一般不会耽误广告客户新品的宣传期。对场景、内容、情节的控制也相对简单,广告植入比较方便,所以视频行业普遍将自制内容作为解决版权问题的探索性举措。可以预见,2011年将会有更多视频网站投身自制大战当中,与大型传媒集团合作的范围和方式也会有进一步的推进。就目前来看,一些网站的定位已经显现出影视制作公司的一些特征,力争成为重要的影视综艺发行渠道,向上游并购小型实力影视制作公司或将成为可能。

二、手机视频的跑马圈地之战

由于网络视频技术服务的不断成熟,视频网站与互联网其他领域的合作与交融也越来越多。特别是2010年初,国务院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由政府作为推手,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通信网之间的相互渗透和兼容,意在将其整合为统一的信息通信网络,实现技术、业务、市场、终端乃至行业规制的融合。

除了政策的支持,更多的机会隐藏于巨大的消费者需求当中。我们从易观智库的《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研究分析2010》中得知:2010年手机视频业务的普及度达到10.2%,手机视频正处于行业第一波快速发展阶段。运营商体系内以用户付费的盈利模式已经基本清晰但门槛极高,运营商体系外的免费手机视频观看用户规模增长迅速。稍后的《中国手机视频市场专题研究报告2011》显示:预计2013年中国手机视频市场用户规模达到2.8亿,收入规模将达到113.8亿元。这是一个令所有视频网站都垂涎欲滴的市场。

有网站从两年前就开始布局无线领域。如土豆网早在2009年10月就正式成为中国移动手机视频原创频道的独家运营合作伙伴和内容提供商,并与诺基亚、苹果、索尼爱立信、三星、LG、联想等手机品牌达成终端合作。激动网、PPS、迅雷看看、乐视网等视频网站都已推出了包月和在手机等无线端的收费模式。用户每月交纳10元到30元,就可拥有跳过视频开头广告、免费观看高清影视、离线下载、升级加速等特权服务。

给手机视频领域带来巨大冲击的事件是2010年9月17日,iPhone4正式在华接受预订,优酷、土豆网、宽频等视频网站同时宣布自己已实现整站对iPhone4的支持。百度旗下的奇艺也宣布,全站正版高清视频支持iPhone4播放,并提供网页版和客户端两种观看方式,还保证在iPhone4上观看奇艺视频的清晰度和流畅度与电脑上的高品质播放效果一致。除此外,奇艺支持装载Android(安卓)操作系统的手机终端,多个品牌在内的数十款手机均可通过奇艺提供的客户端观看高清影视剧。

为了抢占移动广告市场,2010年9月第一视频旗下产品第一视频联播网正式升级为“第一联播网”,下辖两大产品VBUS和MOBUS。MOBUS主要从事新兴的移动互联网广告业务,其利用1000万手机客户端、2000多万个移动互联网广告位,每天近一亿的流量,将与VBUS一起打包销售给广告客户。

2011年3月,优酷正式登陆Android、Pad平台,针对Android系统的视频客户端已经开发完毕。以此为开端,优酷将陆续扩大与智能手机端的协作,全面笼罩囊括Android在内的一切移动终端系统,优酷客户端在智能手机的内置比例现已超过50%。

视频网站能否在3G移动视频时代分得一杯羹,很大程度上还要依赖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终端的普及、屏幕的升级、3G资费的调整以及视频品质的完善等等,视频网站与移动终端的牵手,置人客户端只是第一步。中国移动宣布手机视频业务“免除流量费”的那一刻便是手机视频应用全国普及化的开始。想要等到这一天,网络视频还有很长的一段苦日子要熬。

更为关键的是,进入手机的小屏并不是终极目的,要在用户极其放松的状态下投放广告,才是进人手机的意义所在。如果再从更长远来看,网络视频真正的黄金期在于它能够进入“大屏”,而不是电脑、手机的小屏。2011年成为视频企业争夺手机视频地盘的跑马圈地大战之年,这只是三网融合路途中必经的一步。从PC终端到手机终端,再到互联网电视,从业务角度到逐渐形成良性循环,视频行业的多终端、多平台必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三、寡头的崛起

2010年11月12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针对盗版网络剧集展开清理。各视频网站大量删除侵权的热门影视剧,购买正版,影视版权价格跟着水涨船高,版权购买费用将成为视频企业的重要成本支出之一。优酷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10年9月30日,优库视频内容库中包括2200部电影、1250部电视剧,以及超过23万小时的其他内容。土豆网招股说明书显示,2010年其内容库中有4.2万集视频内容,以及大量用户分享内容。2010年,这两家公司用于购于正版版权的资金均超过1.2亿元。2010年12月3日,搜狐宣布拿下2011年近40部独播剧以及300余部首播新戏等正版内容,价值千万美元。

第9篇:影视行业研究报告范文

关键词:网络小说;新媒体;功能

网络小说,顾名思义,以网络为基础平台,网络作者发表供他人阅读。这是一种新兴的小说体裁,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而出现。其特点为风格自由,文体不限,发表阅读方式较为简单,主要体裁以玄幻和言情居多。[1]

一、网络小说发展的基本情况

网络小说的起源,还是应该从痞子蔡说起。1997年底痞子蔡开始在网上写作《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这部小说以机智诙谐的语言、纯美凄婉的爱情故事迅速在网上广为流传,成为最受读者青睐的网络小说。从此,台湾作者蔡智恒因此被誉为“网落第一”,痞子蔡带动了网络文学的热潮,从内地到台湾,出现了一大批网络小说创作者。1999年,大陆也产生了号称“五匹黑马”的网络,即邢育森、宁财神、俞白眉、李寻欢和安妮宝贝。这种依托网络生存的快餐式文学,很快受到年轻人尤其是青少年学生的欢迎和追捧,甚至被称为“成年人的童话”。其培养出了一大批出色的网络和忠实的读者群。台湾的鲜网、小说频道等网站最早意识到这种网络小说的商业价值,并与一批著名的快餐文学作家签订出版合同,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网络创作—实体出版”赢利模式。

随着网络小说的不断发展,起点中文网、逐浪网、天鹰文学、翠微居等一批中文小说网站先后建立,并签约了一大批网络。这些网站采取公司化经营的模式,公司有专门的编辑进行编排,把网络小说编辑成电子书,分成很多个章节供读者阅读。当然,这些被编排出来的章节除前面一小部分是免费供大家阅读的以外,后面的都是要收费的。他们采取会员制,如果你想看他们网站的书,就得先注册成为网站的会员,如果想看一整本书的话,就得充值成为VIP会员,只有那些VIP会员才能享有这种权利。那些文学网站就是通过“VIP会员制”盈利,其实,“VIP制度”也就是指“读者与文学网站签署一个“VIP订阅协议”,交纳一定数量的会员费,成为该网站的VIP会员,然后,这位会员可以随时像网站支付订阅费,阅读网络小说的VIP章节。VIP会员支付订阅费一部分归网站,一部分归作者”。[2]

这些小说门户网站发展十分迅速,以起点中文网为例,它是目前国内领先的原创文学门户网站。从2002年6月成立至今,网站日均点击量已超过1亿。在2007年最佳商业模式中国峰会上,该公司推行的网络文学商业化模式荣获“2007年度商业模式未来之星”。并在2008福布斯中国名人盛典上人荣获“新锐媒体”殊荣,同时还荣获“2008版权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等奖项,在这种“注意力经济”时代,基于这种被高度关注的网络平台良好的商业前景和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一些优秀的小说网站先后被收购,2004年10年,盛大收购起点;2006年6月,逐浪网也归入大众书局旗下。这些网站在得到收购方的资金和相关管理经验整合后,开始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并有望在新兴的数字出版和电子产业开拓出新的产业链和利益链。[2]

二、网络媒体对网络小说发展的作用

媒介分析学派的著名代表人物马歇尔?麦克卢汉认为,“虽然技术的效果并未在意见或观念上发挥作用,但却逐渐地且不可避免地改变了‘感官作用的比例’或理解的形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网络媒介以其数字化、多媒体化、实时性、交互性等鲜明特点对小说的创作者、读者以及小说的文本构建起着重要影响。

(一)网络媒体多元化的传播模式有利于网络小说的发展

提到网络小说的发展,就不得不提到网络的传播模式,随着互联网在不断发展,互联网的传播模式也变得多元化:一种是与现存媒体相结合所产生的新媒体,如网络报刊、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可称之为上网媒体;另一种是由某个组织或个人利用网站、主页、BBS等网络工具定期制作和相关信息,形成新的信息传播载体,我们称之为网上自生媒体。[3]当然,对于网络小说的发展来说,文学网站是网络小说运用最广泛的传播模式,也是网络小说赖以生存的传播载体。文学网站的建设和发展如火如荼,它们吸引了很大一批熟悉网络的小说爱好者的参与。以红袖添香为例,该网站开办的栏目有言情小说、穿越时空、总裁豪门、都市情感、古典架空、青春校园等。言情小说类,以悠世的长篇小说《法老的宠妃》为例,从它连载到现在,该小说的点击率高达28331192次,穿越时空类乐歌的《玉玲珑:气妃不好惹》,到目前为止也有高达2644334的点击率。红袖添香利用这些网络小说资源,与多家出版社和众多杂志社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到目前为止,已经出版328本小说,已经签约4部影视作品。作为中国大陆网络文学的领头羊,红袖添香于2010年1月28日联合中华电信旗下爱书网在台召开新闻会,宣布双方将达成电子书无线业务的战略合作,将在未来三年内将红袖添香的授权作品提供给广大的台湾中华电信的用户。据介绍,此次双方的合作,将主要集中在电子书的合作,由红袖添香提供内容,在中华电信旗下爱书网进行宣传、推广、运营。双方透露,达成协议后的首批上架作品将达到1000部。[4]文学网站作为网络小说发展的稳定的传播模式之一,它的发展和建设,吸引了越来越多网民的眼球,越来越多的网民参与其中,为网络小说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由此观之,网络媒体的这种稳定的传播模式有利于网络小说的发展,同时更加巩固了网络小说发展的地位。

(二)网络媒体的自主性和交互性促进了网络小说的发展

与传统小说相比,网络小说有着自身的优势。从内容上来说,网络小说往往带有一定的“自传式”,比较贴近生活,真实感较强。另外,很多网络原创小说都是以连载的形式在文学网站上传播,读者在阅读的同时会不断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网络这个载体,及时把读者的这些信息反馈给作者,作者也会随时修改,尽可能写出读者满意的作品来,自然大受读者的喜爱。从媒介的角度来说,网络媒体具有信息交流更快、更广、更丰富、更互动、更低成本等优势。网络给普通大众提供了一个传播和生产大众文化的绝佳的平台。在网络上,任何一个寂寂无名的人物都可以公开发表自己创作的作品,从而极大地满足自己的参与和表现欲望。大家还可以畅所欲言,网民们对小说作品的一些感想和看法都可以自由而迅速地表达出来。比如,2007年在“文学城”网站连载的《山楂树之恋》,受到网友们的追捧,在百度,网友专门建了山楂树之恋吧,贴吧里有上万篇帖子,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跟贴,在网友的推动下,《山楂树之恋》的名气也随之冲上顶峰,火遍网络。由此可见,网络小说的发展与网络的自主性和交互性是有着必然联系的,并且促进了网络小说的发展。

三、手机媒体对网络小说发展的作用

手机媒体,是以手机为视听终端、手机上网为平台的个性化信息传播载体,它是以分众为传播目标,以定向为传播效果,以互动为传播应用的大众传播媒介。被公认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之后的“第五媒体”。在3G时代,手机小说将成为中国手机媒体的新宠,潜在的巨大阅读需求缔造了良好的商业前景,手机阅读将成为未来阅读的主流需求,为网络小说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总结归纳为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一)手机媒体的便捷性促成了网路小说阅读的简易性

随着手机媒体的发展与成熟,手机媒体用户的需求也在随之发生变化。在现代社会有一个很明显的现象——手机媒体正在改变着人们的阅读习惯。手机阅读逐渐进入人们的生活,手机阅读是指中国移动通过多样化的阅读形式向用户提供各类电子书内容,以在线和下载为主要阅读方式的自有增值业务。手机用户用手机上网,通过客户端下载各类小说、杂志、漫画等,用户可以选择感兴趣的内容在线阅读,也可以请求下载之后离线阅读。为了更方便阅读,手机用户还可以安装手机阅读器,市场上主流的手机阅读器——掌媒,能用于阅读原版杂志、图书、报纸等。因而,手机媒体让网络小说的阅读变得更加简单容易。由于有了互联网的支持,手机不但具备了其他媒体的功能,而且其自身的优越性是其他媒体所无法取代的,手机的普及和技术进步使信息的获取和传播摆脱了对固定硬件系统的依赖,使得人们能够更自由地选择时间、地点和不同途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以说,互联网的广阔使手机功能不再单一,手机的移动便携性使进入互联网变得更加自由,手机媒体的这种便携性促成了人们阅读网络小说的简易性。

(二)手机媒体用户覆盖面广,扩大了网络小说的受众群

手机最初是作为一种通话工具出现的,而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手机媒体的功能不断增强,其通话之外的其他功能正被有效的开发,手机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功能开发有着无限广阔的发展前景。从媒体内容上看,手机应用主要包括手机小说、手机新闻、手机电视和手机学习等几类。拥有强大功能的新一代移动电话,已经完全融入了我们的现代生活,成为我们社会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中国,尽管手机的发展历史不长,但手机用户的数量已经超过电视用户,并且习惯用手机阅读的用户也越来越多,由于手机具有携带方便和使用方便的优势,以及手机具有短小精悍的特点,能随时随地满足人们的互动需求,让手机媒体成为覆盖人群最广的一种媒体形式。可以预期,随着手机媒体的不断发展,“通话”(人际传播)这一手机媒体的原初功能在手机媒体功能中所占的比重将逐步减小,而手机的概念也会由人际间的“通话工具”逐步向“大众传播媒介”倾斜。从媒体的传播成本来看,纸媒的传播成本就比手机媒体的传播成本高,虽然一本书只有几十元,订阅一年的报纸只需一百多元,但是单个媒体承载的信息非常有限,同样的信息如果被放在互联网上价格就会便宜很多;比如,去买一本小说需要几十元,同样的价格在网上可以订阅五六本小说了,而且随着手机媒体和互联网的不断融合,手机媒体订阅网络小说的用户也将越来越多。

在网络小说的发展历程中,网络媒体和手机媒体功不可没,网络小说依靠网络媒体这个平台,进入人们的视野,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和认可。再借助网络媒体自身的优势,网络小说的发展更加顺畅,发展态势更加良好。伴随着手机媒体的发展,手机阅读的出现,给网络小说的发展提供了另一个发展空间,手机媒体也进一步促进了网络小说的发展。因而,在这些新媒体的推动下,网络小说由虚拟走向现实,其发展前景将会更加美好。(作者系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来源:今传媒 文:周金花 编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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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凯波.网络小说的盈利模式与构想[J].新闻界,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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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读书报[OL]./01ds/2010-02/03/content_1051224. htm.

《关于2010-2011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系列研究报告定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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