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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综合监管给基层工商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一)实行综合监管的现实意义与要求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工商所通过实施综合监管。实现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由履行单一职能向履行综合职能的转变。通过整合监管力量和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了管理与执法的疏漏或重叠,优化管理职能,拓宽监管领域和权限,有效解决了上下分离、登管脱节、各自为政的问题,实现工商监管职能全面有效到位。工商综合监管职能和管理权限重心逐渐下移,也对工商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只有这样,才能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的客观需要,建立有效的制度管理体系,合理划分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工作程序和标准。整合系统执法资源,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2、实现职能的准确定位。只有准确定位管理职能,明确工作任务,才能建立合理的监管机制,有效配置各项资源,才能保证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围绕自身职能不断研究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探索科学监管的途径和模式。
3、采取先进的监管手段,提高工商所的综合监管效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商部门监管的对象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市场监管的手段也必须不断更新,实现现代化、信息化和科技化,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真正按照市场运行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实现科学监管。
4、提高人员综合监管素质。增强工商所的综合监管效能,关键在于人员素质的提高。工商部门尤其是处在一线的工商所干部,必须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工商法规,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管理能力。适应科学监管需要。
(二)实施综合监管遇到的困难及主要原因
实际困难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基层工作能力不足,机构运转不顺畅。工商所内部机构没有完全按照“小局大所”的监管模式设置,基层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局面时有存在。形成应对执法环境的能力、适应市场形势的能力、调控市场秩序的能力不足等等。
2、基层执法装备不足。工商所的巡查执法装备少且差,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车辆和各种检测设备等现代化监管技术设备不能配备齐全,且有的设备破旧,性能低下,不能满足办公和监管执法的需要。
3、目前基层工商所实际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已超出了《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规定的范围。但是工商所还要受到《条例》的约束。另外在地方政府干预下,工商所承担了过多的法定职责以外的工作,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市场建设规划等。工商所不能专心有效地履行市场监管的法定职能。
形成上述困难的原因主要有:
1、基层人员能力不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基层人员固有定势,基层工商所存在队伍素质不高、执法能力低下、监管手段单一现象。不能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不能借助现代化管理平台进行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对待许多新形势下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监管存在缺位。
2、基层监管力量不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
经济户口管理体制推动了“小局大所”的模式初步形成,工商所承担了大量的监管工作。但是,工商所人员配备并没有随着监管工作量的增加而相应增加,加上基层一线监管人员普遍年龄老化,工商所不能很好地适应监管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监管不能实现全面尽职。
3、基层工商所职能定位不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
综合监管要求工商所基层建设实现规范化,整体工作向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转变。目前工商所法律地位及职责定位不够明确。基层工商所对职能的认识和定位与省市局存在上下错位的现象,上级局更多地强调监管职责,要求全面落实监管与发展、服务、执法、维权的四个统一,而现实中基层工商所则更多地偏重收费,强调经费保障,在多数时候存在以经费多少决定巡查监管工作量多少的现象。
4、协作机制不适应综合监管的要求
一是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工商所现行执法监督机制仍不够完善,综合岗位和巡查监管岗位衔接不好。登记与管理脱节,内部监督制约差,缺乏有效监督。二是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相应的制度约束,各部门联合执法处于松散状态,日常工作中不能做到信息互通,各自为战现象普遍存在。
二、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的基本做法
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是指基层工商所在实施综合监管职能时,对超越自身权限和能力范围内的管理问题,尽全力仍然解决不了的前提下。通过及时填写综合监管履职困难报告单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借助上级权能实现对辖区经济秩序的有效管理的一种形式。其主要做法是:
(一)发现问题及时填写困难报告单。基层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后,在尽全力履职情况下不能解决的,或发现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范畴,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单,向工商所分管领导报送。分管领导审查后发现问题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在报告上签署意见后,报工商所长。
(二)工商所组织力量解决问题。解决不了的及时向上一层级报告。工商所长对下一层级递交的履职困难报告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并统筹力量解决;如果是工商所层级解决不了需报告分局或同级政府部门的,由工商所提出处理建议。需报告上一级政府的,由工商所报告分局后,以分局的名义报送。同时在报告单上注明工商所的处理情况和建议。
(三)上级部门整合监管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问题。报告单上报后,在规定时间内,上级部门组织相关力量,进行综合整治。工商所此时仍然要做好配合工作,便于上级部门及时了解情况,使整治工作在短期内取得较好效果。
为了促使工商所各个岗位环节都能各负其责,保证在每一层面都能围绕综合监管目的,尽全力进行监管,我局在实际工作中,还具体明确综合监管困难报告的范围,明确综合监管困难报告的原则、层级和时限,明确综合监管困难报告的程序及要求,明确综合监管困难报告的内容、登记及责任追究方式。
三、全面实行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取得的成效
综合监管困难报告以履职尽责为目标,提高基层监管工作质量和监管效能,建立畅通的工作渠道,实现有效监管。我局自实行综合监管困难报告以来,在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整合监管资源,实现有效监管
综合困难报告的实行。有效地实现监管资源整合,工商所内部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中能有效衔接,实现履职尽责的综合监管目的。分局锦屏工商所在查处
取缔一例无照经营加油站过程中,监管人员采取限期办照、责令停业、下达处罚决定等措施,仍然未能达到预期管理目的。鉴于该无照经营涉及危险品,随时可能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监管人员及时果断地作出综合监管困难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关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责任的分工,组织联合执法,落实关停措施,实现了初期监管目的――停业整顿。
(二)提升了基层工商所解决难题的能力
实施综合监管,就是为了提升监管效能。在实施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前,工商所现有的力量很难解决监管中出现的难题。面对严峻现实。基层监管人员容易产生畏难情绪,对待困难不是想方设法去解决,而是简单地采取逃避方式,以至于难题越来越多,监管工作不能取得好的效果。实施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后,在自身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基层可以借助上级部门的力量。很容易地解决监管过程中产生的难题,不仅提升了监管效能,还提高了基层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有效地分流监管责任,降低风险
在现行体制机制下,工商所原则上了解干什么,怎么干,困难如何解决,责任如何分流。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的推行,使本职以外的管理事项得到落实。为达到管理目的奠定了基础,也使部分责任流转到了上级或其他职能部门,从而降低了基层监管岗位的履职风险。缓解了基层人员对履职风险盲目恐惧的心理,主动履职、全力尽职的意识强了。
(四)促进了基层职能的准确定位和内部运行机制的完善
由于困难报告制度从多方面对监管行为作了规定,所以在各个环节都要求监管人员始终坚持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行为。通过综合岗位和巡查监管岗位有机衔接,实现登记与管理相联结,加上内部监督制约。基层监管人员对职能定位有了准确的认识。各个环节在日常工作中能做到相互畅通,内部运行机制日趋完善,基层监管工作基本实现系统性。
四、实行困难报告必须把握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正确认识困难报告,不能将报告效力扩大化,把监管责任无限上交
困难报告的执行标准是局、所两级的争论焦点,客观依据很难把握。无论是网格监管人员,还是巡查组、工商所,都要对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困难报告制度的实行,的确对基层综合监管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可以防止实际工作中监管困难问题扩大化或出现意外情况,通过上级的权力和有效管理,将监管问题缩小或消除,从而分担基层的监管责任,化解监管工作中的问责风险。但是,在工商所也容易形成一个误区,就是将困难报告的效力扩大化,认为凡是综合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只要打一个报告就万事大吉,该监管不去监管,该尽全力不尽全力。通过一纸形式的制度,将监管责任无限上交,造成上一级部门被牵扯大量的精力,监管效能被大大地制约。
(二)困难报告要一事一报、一报一结、一报一回复,规范化运作
综合监管困难报告是一种请求报告,将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规定的形式上报,只有实行一事一报工作制度,才能使上报的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如果进行多事一报,往往让上一级不知道哪一个轻重缓急,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有时甚至干扰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上级部门,也要认真对待下级上报的履职困难报告,做到一报一研究、一报一了结,在自身层面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自己的上级报告,并将情况及时回复给下级。这样上下才能及时有效沟通,有利于综合监管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得到顺利解决。
关键词:基层效能监察 调查思考
一、基层效能监察综述
近期,重点对所属基层22个单位进行了油料管理办法效能监察。监察的内容是物资供应站油料监督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前线基层队的油料配送和交接情况基层车队单车(车组)加油手续控制情况、油料消耗公开情况、油料消耗奖惩情况、油料管理中的违规违纪情况。监察的采取的主要方法是:到加油站现场跟踪监察加油情况,到前线基层队施工现场查看油料配送交接手续,到基层车队查看油料管理、控制的有关资料。
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询问、跟踪记录等形式,了解到基层单位都能根据根据《关于印发油料管理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在油料配送台账上(《油料配送现场交接记录表》)填写油料种类、数量并签字;当班班长、小班柴油司机、现场一名职工代表核对加油单据和实际配送数量无误后,分别在油料配送台账上签字认可。
去年以来,通过开展职工生活费发放、油材料消耗、物资采购方面的基层效能监察,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46万元,并从中发现了一些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查处了一些违纪行为,有效地堵塞了管理工作中的漏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二、基层效能监察的思考
分析现状,看到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经济效益状况不佳,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管理工作薄弱,执行规章制度不力,个别领导干部不能履职尽责。而管理中的不少漏洞又给腐败分子空隙可钻。作为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有责任围绕生产经营工作中心,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效能监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近几年来的效能监察工作中,笔者认为效能监察要与以下几方面相结合。
(一)效能监察要与生产经营管理相结合
生产经营管理上要开展成本效能监察,突出成本管理的重要性,树立“时时、处处、事事都是成本管理点”的观念,把效能监察介入成本管理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和控制生产成本、业务成本等显性成本,而且要重视和控制因效率不高、信息失真、资产闲置等形成的隐性成本。对于基层生产成本中的一项重要因素,油料消耗,是一项长期的效能监察项目,不求做到全方位监察,选择有代表性地的队伍,在不同的时机进行监察即可,及时发现、反馈、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堵塞成本管理中的漏洞,切实做好降本减费工作。通过效能监察发现执行管理办法好经验、好典型,但是也存在问题有待于整改和加强。比如:监察中发现个别基层队把油料配送到施工现场后,没有及时填写交接记录;出现个别人、卡不符加油现象等等。
(二)效能监察要与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相结合
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既是增加经济效益,提高全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手段。工作中应把廉政监督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结合,通过基层队(站)务公开,将职工关心的重大决策、生产经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参与和对程序的监督,促进最大限度的公开,避免暗箱操作,从而达到密切干群关系、凝聚人心的作用。
去年,通过对基层生活费的发放进行了效能监察。基层单位在执行生活费管理过程中都能够遵守制度、帐目清楚、公开透明,得到了广大职工的拥护和赞成。但是,还存在一些管理上的问题,比如:购买物品不入帐,白条子多,没有证明人签字,有的干部还用生活费购买生产物资,有的公开的资料和实际不相符。这些都是制度操作不严肃、不认真、不落实造成的。通过监察和通报,限期整改问题,完善管理制度,执行操作程序,使职工生活费管理使用得到了加强,走上了正规管理的路子,保证了职工群众的基本利益。理顺了干群关系,凝聚了职工的心,为搞好生产经营奠定了基础。
(三)效能监察要与绩效考核相结合
开展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使个人、团队业务和企业的目标密切结合,增强管理人员、团队和个人在实现企业持续进步方面的共同责任感,其实质就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而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可有效堵塞经营管理中的一些漏洞,提高企业管理质量。在实践中可建立分层分类的绩效评价体系,如述职报告制,中层季效考评,普通员工月度测评制等等。绩效考核注重个人与团队,效能监察注重团队与企业管理,二者只有互动,效能监察才能找到其落脚点。同时,坚持干部考核制度,对于干部每年都经过考核业绩警告和淘汰不合格的干部,把干部考核、季度测评、员工考核与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结合起来,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 几年来通过考核和测评先后解聘了4名基层干部,调整了三名科级干部。
(四)效能监察要与党风廉政教育相结合
《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利行使的监督。因此,发挥效能监察的预防、监督、服务效能必须和党风廉政教育结合起来。每年,认真组织好党风廉政检查活动,及时总结基层好的、有代表性的经验,对基层单位自查自纠问题的整改和堵漏建制情况进行检查,落实整改建制成效。
下大力抓了两个隐患单位整治工作。按照区政府关于继续推进街道两个重点安全隐患单位整治工作的要求,在充分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年重点整治两个隐患单位名单,督促各街道、企业制定整治方案、狠抓整治落实,全区48个重点隐患单位已基本完成整治并通过区验收。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了《迅速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区开展了针对高处作业的安全大检查。全区共出动检查人员512人次,检查企业274家,张贴宣传单张3100多张,制作宣传橱窗114个。突出抓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和省、市要求,我区分企业自查、各职能部门和街道检查、区安委会督查三个阶段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区自查自改企业4508家,自查隐患817条,已自改隐患813条。督促职能部门和街道组织督查组145个,督查企业6525家次,发现各类隐患1817个,落实整改1809项,隐患整改率99.56。重点抓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整合*、工商、安监、质监等执法资源,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加大非法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力度。专项检查期间,全区共出动人员773人次,检查企业1357家,仓库961间,居民住户5396间。
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安全发展的氛围
深化安全主任培训。制定了《20*年某区安全主任培训工作计划》,对全区新增安全主任培训、安全主任再培训和全员安全培训三项培训任务作了总体安排。共培训新增安全主任培训1584人,安全主任再培训2513人。针对交通行业安全特点,开办了交通系统安全主任培训班,为交通系统培训新增安全主任学员30人、再培训学员51人。组织136名街道、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区、街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举办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讲座。采取上门动员、提供场所、检查督导等方法,积极推进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全员培训,辖内企业培训员工47461人。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制定《安全月活动方案》,对安全月活动进行布置。与区总工一起,在某广场举办了以“珍惜生命、保障安康”为主题的某区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某广场组织了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两次活动共现场发放宣传单张32000多份、安全警句扑克牌1万多付,为群众解答生产安全问题1300多人次。为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月活动,还制作了50幅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案例警示挂图,在区内行政街道和人群聚集地段巡回展示。《突发事件应对法》11月1日施行后,为配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又制作了8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展板,在各街道进行巡回展览。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在全区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执法督查,大力解决薄弱环节和问题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先后组织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春节、“五一”、“国庆”黄金周和十七
大期间,开展了以消防安全、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领域为重点的大检查。从5月18日开始,按照《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在高处作业、用电安全、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营运校车、游乐设施、防雷设施等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大检查。大检查期间,全区共出动人员429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385家,出租屋11327间,危旧房1430间,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隐患2459个。加强安全生产经常性监察巡查。先后对22521个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26150次检查,查处事故隐患4255个,实际完成事故隐患整改3803条,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1640份,对35家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给予了监察处罚。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进行了审核,共受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换证申请28家,办理其他危险化学品业务7家。按照《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程序实施细则》的要求,在全区开展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备案工作,累计办理企业申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36宗,办理备案证明变更申请3家。在11家加油站部署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突击检查了30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了瓶装液化气销售黑点专项整治,暂扣违法运输瓶装液化气车辆1台,扣押瓶装液化气205瓶。依法严肃查处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大众搬屋公司“20*.2.4”事故等11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受理群众投诉11起,行政处罚35起,罚款46.9万元。
(一)基本情况 。
1.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成立了由区分管建设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应急指挥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安监局、环保水务局、建筑工务局、经济促进局、民政局、财政局、__交警大队、__消防大队、各街道办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__区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做到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2.应急救援预案体系逐步完善。我局今年以文件印发实施《__区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预案》、《__区住房和建设局防洪防风应急工作预案》、《__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应急预案。每项预案从应急指挥、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都明确了详细具体的工作措施,对每个建筑工地的应急工作组织发动等具体事项都做了详细周密的安排,全区建筑系统的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通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应急处置整体水平。2015年,区住房和建设局共组织“防洪防汛”联合演练、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暴雨天气防台风救援演练、触电急救演练等大小应急演练近92次,通过演练,有效地检验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及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建筑工地应急救援、应急处置的整体水平。
3.进一步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队伍在我区从事工程队伍的建筑施工企业中选择,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用,常设1个专业抢险中队,为深圳市__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二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管理。通过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月、建筑工地汛前防汛防洪专项检查、消防专项检查、九打九治专项检查、防台风瀑雨灾害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并做好相应的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及人员,积极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管工作,较好地掌握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状况,并对其开展有效监管,通过加强监督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形成检查、监控、救援三位一体的监管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模式,有效遏制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为及时迅速开展救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加强应急救援技术方案修订和专家评估组建设。由我局施工科牵头,负责组建由科研、勘探、设计、施工、质监、检测中心、安监等技术专家组成的专家评估库,制定及修订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开展工程结构安全性鉴定。四是设立物资储备管理单位。根据区政府职责分工,由区国资委按“先征调、后补偿”的原则,负责协调我区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工程抢险物资、设备、人员的调用工作。
4.应急管理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一是抓值守。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信息渠道畅通,确保24小时值班电话有人接听、有人处理、有人反馈、有人办结。明确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应急信息工作做到了及时、准确、有效,提高了应急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抓预防。针对不同的时期、不同施工项目特点,市、区住房和建设局及区应急办分别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关于应对强降雨天气的紧急通知》、《关于认真作好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做到早预防,将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消除于萌芽状态。三是抓管理,建立应急管理长效机制。首先是抓内部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人员职责,其次是坚持定期召开应急管理会议及时
总结讲评和安排全区建筑工地应急管理工作.5.施工企业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全面提高。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应急知识进企业、进工地的“两进”活动为宣传主题。采取多种形式,使应急知识宣传有声有色。一是设置现场宣传场点、悬挂横幅标语、宣传气球、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方式,向建筑工人宣传应急知识。二是媒体宣传。利用电视、互联网、短信等媒体,充分利用社区体育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进行宣传。又利用短信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公众应急小知识,还组织全区建筑工地主要负责人观看了应急知识教育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应急管理知识。三是结合各种主题活动日,如“安全生产月”、“千万农民工共上一堂课”、“国际减灾日”、“消防日”、“法制宣传日”等进施工工地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发放宣传资料、普及专项应急知识。
6.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我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值守应急和信息汇总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报告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值班登记、交接班制度。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要素、时限、渠道和责任主体,强化对重要值班信息的查询、研判、跟踪和汇总,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接收、采集和报送工作。
(二)存在问题。
1.建筑工地应急管理机构的建设参差不齐。由于今年开工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较多,大小不一及管理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特别是个别旧改项目,虽有应急管理管理机构体系,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未能到岗履职,造成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不强。没能充分发挥建筑工地的应急管理的优势,施工企业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2.应急培训力度不大,培训面不广。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个人应急管理水平的不足成为制约应急管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的重要因素,应急管理培训是这一问题最直接和有效的解决办法。我区建筑系统目前尚未建立系统的培训机制,只有为数不多的人员直接或间接参加过区、市里组织的培训,无论从培训的面和效果上都是不足的。
3.应急保障能力有待提高。一是应急专业应急队伍种类不全,装备不足,技能掌握不全,需要形成长效的培训演练机制。二是应急物资分散且装备落后,救灾物资准备不充分,还处于较低水平、低标准阶段。三是储备物资数量少、运输时间长、储备品类单一,影响到实际救助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健全应急管理组织网络。通过健全指挥部、救援队及专家队伍,明确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信息员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真实。
2.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按照依托专业队伍,整合社会力量,提高装备水平的要求,坚持一队多用、一专多能的原则,做好人力资源的统筹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的培养和训练。
3.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或不定期对建设工程突发事件隐患进行分析和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风险隐患加强实时监控,实现风险隐患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加大督促力度、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具体明确专人负责隐患排查的具体工作,认真做好隐患的统计汇总、分析评估和信息报送。
4.精心组织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坚持以应急预案演练为着力点,努力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一是配合市、区应急办做好应急演练。二是区建设工程的有关单位要加强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后要有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预案,达到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真正将专业应急队伍打造成一支叫得响、打得胜的应急队伍。
5.加强应急培训与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应急管理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应急管理知识讲座和培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积极参与省市组织开展的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演练活动,不断加大应急知识宣传工作力度,做好辖区建设系统的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建筑工地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基本情况。
目前,__辖区有6家瓶装燃气企业,共计7个瓶装燃气供应站、52个瓶装燃气服务点。在我局编制的《__区燃气行业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框架下,各燃气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方案》,各瓶装燃气供应站和瓶装燃气服务点相应制定有《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在我局的督促要求下,各燃气企业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登记建档,在每季度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中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同时,由我局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实兵演练。
现__辖区范围内已铺设次高压燃气管网11.9公里,中压燃气管网339.2公里,低压燃气管网700多公里。主要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托,编制《燃气管网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建专业的城市应急救援队伍。结合__区燃气管网实际情况,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健全完善突发事故应变处置框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实物资设备储备,加强对次高压、中压、低压管线的日常巡查。同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达到“完善机制、磨炼队伍”的目的。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根据__区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变化,结合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标准要求,与时俱进,完善和健全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一支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重点完善瓶装燃气经营站防爆设备、瓶库间管理措施、车辆安全运输等关键环节的防恐应急工作。
2.推进突发事故应急工作的标准化建设。针对燃气安全供应的行业特点,在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中,逐步统一规范各燃气企业和站点的应急基本措施,包括前期预警小组、物资保障小组、救援应变小组、疏散分导小组等,进一步规范标准化统一建设,确保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及时有效。
今年以来,我省一些地区相继发生了悬赏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部分河道漂浮死猪等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些事件侧面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喝上放心水的迫切愿望。
截至2012年底,我省建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9个,乡镇以上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18个,服务人口4071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78.9%,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6.7% ,基本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水需求。
但是,我省饮用水安全保障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方面,全省人均水资源量只有1756m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另一方面,一些水源地水质仍不达标,湖库富营养化趋势明显,污染隐患突出。
饮水安全是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基本条件,水源保护又是确保饮水安全的首要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4月至7月,采取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强调:“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就是体现以人为本,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充足、更优质的饮用水,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提供坚实保障。”
曾经创造经济奇迹的浙江,面对水污染等“成长中的烦恼”,如何攻坚克难,汇聚发展的正能量,这是时代的命题,也是对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可以说是顺时应势,切中了社会的关注点,顺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为配合执法检查,5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举办了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题讲座。讲座由国家环保部污防司副司长凌江授课。凌江对全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做了基本介绍,分析了当前水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概要介绍了国内外饮用水安全立法基本情况,并就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出思路与建议。
6月3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5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茅临生、程渭山、冯明、王永昌、厉志海副主任带队,赴丽水、温州及嘉兴、湖州、杭州、舟山6个设区市,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
打一场漂亮的水源“保卫战”
与时俱进,激浊扬清。长期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特别是2004年至2007年,对建设生态省决定和环境保护法执法情况连续4年开展检查和跟踪督查。
省人大常委会挂牌督办的48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得到基本落实。取缔了永康小冶炼,关闭了衢州沈家化工园区,有效整治了平阳水头制革业和富阳造纸业,钱塘江作为浙江的母亲河,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之后又对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年的检查和跟踪督查。执法检查、跟踪督查、满意度测评……省人大常委会打出了一套有力的“组合拳”,持续发力,盯牢不放,打了一场漂亮的水源“保卫战”。通过执法检查,有效强化了政府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我省生态环境也有了明显改善。
在立法方面,2008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了8部环保地方性法规,并带动推动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从法规制度层面有力支撑了生态环保工作。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监管的难度依然较大,各类污染隐患仍然较多,威胁水源安全的突发事件仍时有发生。
近年来,钱塘江上游漂流下来的漂浮垃圾、死猪等有增无减。嘉兴市等地取水以河道为主,开放的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较大。温州珊溪水库、绍兴杨浦水库、台州长潭水库等水源地保护区居住大量人口,生活污染、农业种植和畜禽养殖等产生的垃圾污水给水质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在第42个“世界环境日”前夕,省环境保护厅了《2012年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2012年,浙江全省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断面比例达64.3%;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86.7%。
瓯江、飞云江、苕溪、曹娥江、钱塘江、甬江、运河、椒江、鳌江,这是我省境内水系和运河,从总体水质看,这些水系部分支流和流经城镇的局部河段仍存在不同程度污染。其中鳌江、运河和平原河网污染严重,部分湖泊存在一定程度富营养化现象;平原河网水质多为Ⅲ~劣Ⅴ类,Ⅲ类断面仅占11.1%。
为此,本次执法检查确定了4个方面重点:饮用水水源地规划建设及运行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及综合整治和政府责任考核情况、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能力建设和运转情况。
提高监督质量 力求抓出实效
4月15日,在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程渭山副主任提出要把情况摸实,把问题找准,把对策研明的要求。他说,常委会会议审议要力求深透、准确、具体,确保审议意见切实可行、行之有效。跟踪督办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好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和落实。
7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交省政府处理落实,并将适时开展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省政府有关领导表态,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整改要求,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度,落实责任人员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一些突出问题,当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诚然,饮用水水源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抓下去,必须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加强跟踪监督,着力推动解决问题,特别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量变促质变,不断把这项工作向纵深推进。对此,省政府有关领导明确要求:
“要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经济补偿力度。”
“要一步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机制,科学设置饮用水水源地,加强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建设,加强水质监测,保障供水能力和质量。”
“要继续加大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力度,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
满足人民群众对天蓝、水清、地净美好家园的期待,省人大常委会在换届后的开局之年开展的首次执法检查,就选定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我们期待,在饮用水水源保护这个社会热点、民生难点上,省人大常委会再次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找准问题、持之以恒、一抓到底,打赢这场护卫“生命之源”的硬仗。
相关链接
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投饵式养殖、旅游、游泳、垂钓;
(三)使用化肥和高毒、高残留农药;
(四)停泊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
(五)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经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第二十二条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排污口;
(二)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贮存、堆放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四)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
(五)冲洗船舶甲板,向水体排放船舶洗舱水、压载水等船舶污染物。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和使用化肥、农药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第二十三条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水上加油站、油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严重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
(二)设置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三)运输剧毒物品、危险废物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实现环境监管执法规范化、全面化、效能化、智慧化为准则,促进区域环境安全,为建设生态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明确职责、责任到岗”的网格化监管原则,将环境监管触角向下延伸,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没有盲区、消除隐患,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将全镇划分为镇级、村(居)级和镇区网格。根据党政同责原则,镇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按照镇级负责监管,巡查小组负责巡查的原则,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一)镇级网格
全镇辖区范围为省定三级网格,镇长为网格长。设立7个监管工作组,分别由镇园区办牵头工业污染监管、能源总量监管、企业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监管;镇公安派出所牵头机动车污染监管;镇村建办牵头建筑扬尘监管、乡镇环境卫生监管;镇水利站牵头水资源监管;镇农技中心牵头农业污染监管;镇城管队牵头城区环境卫生监管;镇环保办牵头畜禽养殖污染监管。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分管单分别担任各监管组组长。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构建职权清晰、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环境监管机制;指导、监督村(居)和镇区网格的建立、运行情况和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2.负责对本网格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有效监管,严防较大以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事件的发生。
3.本级网格重点监管对象名单,负责其日常监管,督促其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4.负责调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环境与污染纠纷等,及时调查核实乡镇和特殊网格上报的环境违法线索,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5.负责整合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监管力量,定期召开环境监管专题会议,分析环境监管执法形势,确定、下达阶段性环境监管重点任务。
6.为村(居)网格和特殊网格(镇工业园区)提供环境监测等技术支持。及时将建设项目审批等环境管理信息下发到相关属地。
(二)乡镇级网格
我镇为单元划分为省定三级网格区域,网格长由镇长担任。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巡查工作组,配备4人以上的专门巡查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
2.确定重点巡查对象,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生态红线区域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燃煤锅炉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镇级网格报告。
3.调处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和矛盾纠纷。
4.督促落实镇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三)特殊网格
镇工业园区为特殊功能区域,单独设置网格,党委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网格负责人,配备4人以上的专门巡查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网格运行管理。
2.负责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3.调处网格内的环境与污染纠纷。
4.接受镇级网格的指导、督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好网格管理人员的选择使用,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部门职责
镇环保办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工作。
2.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排污权交易、排污收费、总量控制、企业环境行为监管等环境保护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3.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
5.负责本区域内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本区域内环境监测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
7.负责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政府批准后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本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协调处理污染纠纷。
8.参与制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指导和推动本区域环境科技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管理。
10.协调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对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联合监管,落实污染源监管责任。
1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12.负责落实产业政策,严格限制类、禁止类、淘汰类项目审批。
13.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14.组织拟订全镇应对气候变化、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15.负责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16.组织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工作。
镇园区办
1.负责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与升级,严格技改项目备案,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2.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
3.参与编制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
4.推进全镇新型工业化和工业产业转型与升级。
5.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
6.加强煤炭经营监管,推广使用经过洗选的优质煤炭。
7.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作为企业负面信息纳入镇信用信息目录。
镇公安派出所
1.依法侦查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办理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
2.负责机动车环境准入管理,执行禁鸣区规定,查处驶入限行范围、时段的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
3.负责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丢失、被抢、被盗,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4.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5.负责对比邻居民住宅商业店铺、家庭住户、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以及移动污染源的防治,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1.负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监督管理。
2.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打击购买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等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
3.负责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根据环保部门的抄告意见,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4.加强对市场车用燃油质量监管。
5.对擅自从事小餐饮经营服务的,或在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建筑物底层和内部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以及安全隐患的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等经营场所,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6.负责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减少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
7.负责对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环境监测计量器具配置、周期检定、使用情况的计量监督管理。
8.负责有机溶剂产品监管,执行国家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9.负责燃煤锅炉、容器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参与因锅炉等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
镇水利站
1.组织划定河湖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加强分区管控。
2.组织实施水产养殖业和渔业船舶节能减排项目。
3.指导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依法处理在河、湖泊、水库违法围栏围网养殖等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渔业水域内非法养殖和非法捕捞行为,加强对境内水域渔船拆解的管理,防止出现环境污染。
4.负责依法对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镇国土所
1.负责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监管,做好生态用地供给等工作。
2.配合环保、农业等部门开展受污染土地修复工作。
3.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编制各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等,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镇财政所
1.负责编制政府年度环境保护预算,将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优先纳入财政预算计划,统筹安排环境保护资金。
2.根据环境保护工作需要,逐年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组织研究和实施相关财政政策,将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有关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镇公路站
1.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实施码头、船舶及交通干线污染治理。
2.对职责范围内船舶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推进船舶油气动力改造。
3.负责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开展交通专项规划、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4.负责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编制实施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5.负责对机动车维修单位使机动车达到排放标准的维修工作进行监管,开展汽修行业污染整治。
6.负责与水源保护区相邻属于交通管养的事故多发公路路段防撞措施的环境保护监督落实。
7.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
8.负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
9.会同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机动车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
镇水利站
1.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污水收集与处理(包括收集管网、处理厂、污泥)、湖泊保护、水资源保护等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开展相关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执行河湖泊排污口设置许可、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计划用水与节约用水等制度,合理调度水资源,保证水源水量要求和下游生态用水需要,组织实施河道清淤。
3.组织开展地下水保护和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负责全县排水管理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管理,加强对农村饮用水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4.监督、检查、考核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污泥处理处置单位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监管。
5.负责湖泊的保护、管理、监督,依法查处违法填占湖泊等违法行为。
6.负责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实施截污工程,管理截污设施。
7.做好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工作,开展饮用水源地巡查和监管。
8.参与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镇农技中心、兽医站
1.依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管理,负责制订农业、畜牧业专项规划及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2.推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和生态农业建设;依法对农药、化肥、农膜和动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及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监测。
3.负责指导农作物秸秆及其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4.组织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加强分区管控。
5.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组织实施畜禽及其他农业节能减排项目,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减少畜禽养殖污染;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工作。
6.负责依法对农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编制、实施林业发展规划,加强对全市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及全县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利用等工作。
8.负责监督落实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
镇安监所
1.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参与因安全生产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镇村建办
1.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完成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负责编制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加强绿化保护和公园噪声监管。
3.参与指导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规划、建设。
4.负责实施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收集小区污水接入城区污水管网。
5.负责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6.负责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场粉尘整治工作。
7.负责把环境保护列为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城乡规划重要内容,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8.在编制规划过程中,严格执行基本生态红线管控要求。
9.负责调处因规划引发的各类环境纠纷和。
镇城管队
1.负责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露天烧烤的指导、督促、监管工作。
2.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处置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负责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生活、餐厨、建筑垃圾处理场(厂)及飞灰暂存和处理场规划、建设、特许经营。
3.负责城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对运输垃圾、渣土、土方和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
4.负责禁止小区住户私自将污水接入雨水管网。
镇村建办
1.牵头组织好农村集中居住点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环保设施规划到位、建设到位。
2.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完成环境整治任务的自然村庄达到省市规定要求。
镇园区办
1.负责招商引资的产业引导。
2.负责督促加油站、油库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稳定运行。
3.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防止产生污染。
镇文广中心
1.负责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场所,不予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2.协助环境保护部门督促广播电台、电视台落实电磁辐射设施的申报登记及污染防治工作。
镇卫计中心
1.负责饮用水安全卫生的监督管理,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饮用水水源污染突发事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2.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过程中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实施监督管理,对医疗废水处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核与辐射装置环境管理工作;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
4.会同相关部门就环境污染事故对公民健康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调查,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诊疗。
镇供电所
1.负责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出的对淘汰、关停企业和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的决定。
2.负责督促输变电企业落实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
3.负责执行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差别电价等节能减排电价政策。
镇园区办、农商行
1.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银行的授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管控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贷款,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息行为等级信贷政策。
2.实施绿色信贷,支持企业污染治理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
镇中、小学
1.负责普及中小学生环境保护教育。
2.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3.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镇园区办
1.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环境保护技术研发力度。
2.加强环境保护技术研究,推动水环境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核心技术取得突破。
3.开展产学研活动,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推广应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镇监察室
负责对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实行再监督,对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到位、环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镇司法所
1.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全民教育。
2.指导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3.加强对环境保护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镇党政办
1.指导、协调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研究提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职能配置和调整意见,并协助部门之间的职权划分。
3.加强镇环保监管能力建设,配齐配全各网格监管人员。
镇纪委
1.负责对环境保护财政预算和支出情况的审计监督,监督有关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开展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离任审计。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各村(居)及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绩效考评;开展政府环境履责合规性审计、政府环境履责绩效审计以及政府环境履责财务审计。
镇统计站
1.负责将环境保护有关数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2.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数据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减排统计核算、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经济责任审计和环境问题(事件)问责调查。
3.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统计,严厉查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三)规范运行机制
1.建立督导检查机制。镇级网格要对镇和特殊网格的运行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网格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督导落实。
2.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平台等媒体的作用,畅通举报平台。完善举报办法,多渠道掌握违法排污信息,对反映的环境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定期邀请镇人大代表,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要积极宣传网格化监管体系的成效和典型经验,及时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
3.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镇级环境监管网格每半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镇政府将对镇和特殊网格的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兑现奖惩。
(四)强化保障措施
1.提升监管能力。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的原则,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各村(居)要重点做实本级网格,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增设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办公室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两个机构,要利用现有资源和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本级网格配备不低于4人的专门巡查队伍。组织开展网格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支持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网格监管所需的车辆和装备,保证网格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2.夯实监管基础。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监管机制,突出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着力提高整体监管效能和水平。结合环保大检查,整合现有污染源数据库和移动执法系统,完善“一企一档”环境管理基础台帐,逐步建立要素齐全、数据准确、动态更新、信息共享的数字化监管信息平台,提高网格化监管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