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医疗废物意外应急预案范文

医疗废物意外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医疗废物意外应急预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医疗废物意外应急预案

第1篇:医疗废物意外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医疗机构;医疗废物

同心县属国定贫困县,尚未建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各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处理。为了解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状况,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公众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2010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的要求,对全县37所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检查对象医疗卫生机构共37所,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4所,乡镇卫生院10所,民营医院3所,个体诊所20所。

1.2检查内容与方法采用现场查看、查阅资料与现场询问相结合的方法,根据2010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专项监督检查表规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实行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医疗废物记录、医疗废物贮存设施(位置、警示标示、防鼠防盗、消毒、上下水、通风)是否符合规定、个人防护等项目逐项登记,统计分析。

2结果

2.1组织机构及应急工作预案37所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领导机构20所,占54.1%,县级机构最高为100.0%,个体诊所最低为20.0%;制定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13所,占35.1%,县级机构最高为75.0%,个体诊所最低为20.0%;具体详见表1。

转贴于

2.2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和医疗废物记录实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医疗卫生机构7所,占总数的18.9%,10所乡镇医院均没实行;10.8%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专用包装及容器收集医疗废物,为3所县级机构和1所民营医院;37所医疗卫生机构均对医疗废物收集实行了登记记录;具体详见表1。

2.3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及个人防护有1所县级医疗机构有符合规定的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占总数的2.7%,16所医疗卫生机构为当日收集当日焚烧,20所个体诊所当日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给环卫处理,36所医疗机构没有对感染性废物进行消毒;4所医疗机构配备有个人防护装备,占总数的10.8%,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的医疗机构为0。全县37所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合格数为0。见表1。

3讨论与建议3.1理顺管理体制,强化依法监督,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守法管理的意识全县37所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合格率为0,组织机构和应急预案建立率也仅为54.1%和35.1%,其它工作落实比率除登记记录为100.0%外,均较低,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民营医院部分工作落实率为0。一方面反映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只限于表面,另一方面反映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没有全面落实。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1],目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管办不分、民营机构许可与卫生监督管理分离、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监督的卫生管理体制,给同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依法监督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制约,同时行政管理机制不健全,受社会各方面的干扰,执法缺乏公正,各种权力主体为局部利益干扰法律实施时有发生[2],加之环保执法的缺失,由此出现了上述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工作不落实,监督机构执法工作不到位的局面。对此笔者建议,加大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加速实施医疗卫生机构管办分离;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基本原则实施卫生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卫生监督执法与行政机关合二为一,责权统一的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卫生监督与环保执法的密切配合,全面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监督管理,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决不姑息,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守法管理的意识。

3.2实施责任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推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员责任管理制本次调查反映出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在实行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医疗废物贮存设施、个人防护等方面,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均不到位,有的甚至没有落实,特别是做为全县医疗卫生主体的公立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工作严重滞后。出现这种状况一是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垃圾的处置从技术上、处理成本上考虑多一些,而对依法处理认识不足[3],管理乏力;再者医护人员医疗废物处理知识欠缺,责任感缺失,造成工作落实不到位。对此提出以下建议:①实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法人分级管理责任制,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其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者职称评定、绩效工资、职务认定以及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相结合;与民营医疗机构许可、校验相结合,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对医疗废物处理的认识水平和管理水平;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废物处理相应法律、法规、规范的培训,既利于专业技术人员自身的保护,也有利于提高其遵守相关法律规范的意识,并通过实行全员分级负责制的实施,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医疗废物处理的工作水平。

3.3实行分类管理,连片集中处置,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规范化全县只有1所县级机构建有医疗废物专用焚烧炉,其它均为自制简易焚烧设施。20所个体诊所因经营场所临街设置,受场所限制,无法焚烧而直接与城市生活垃圾一起倾倒,个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减少成本,也有类似现象。鉴于此,全县医疗废物的收集与焚烧应结合同心实际实行分类管理,按照“产生者付费、就近处置、存储警示、密闭运输、集中处理处置”的原则,实行连片集中处理的办法,对县城25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由设置专用焚烧设施的医疗机构统一回收焚烧,在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的同时,有效消除了医疗废物流失造成的公众健康安全隐患;乡镇卫生院加强土炉改造提高焚烧效果。

在解决了医疗废物末端处理设施和最终去向后,对全县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将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第2篇:医疗废物意外应急预案范文

1.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消除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以下简称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

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生态环境破坏为原则,对各类发生或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发现、预警、处置,提高全社会防范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1.2.2分级管理。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指挥、协调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应急、救助、处置等工作。

1.2.3依法规范

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2.4响应保证

在充分利用现有应急反应资源的基础上,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等能力建设,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1.3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核材料管制条例》

《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市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4现状

我区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或诱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主要有以下类型:

(1)工业企业排放工业污染物,造成局部环境质量下降。

(2)城市人口密度过大,城市局部大气环境容量偏小,可能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事件。

(3)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型企业存在安全、环保隐患。

(4)化学危险品、有害有毒危险品、放射性物质等利用类型繁多,在管理、使用、生产、运输、储备过程中造成的污染事件也有可能发生。

(5)小区开发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改变和破坏。

(6)农业生产可能产生的污染事故。

(7)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恐怖活动等造成、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因意外因素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生态遭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本预案适用本区行政区域内突发一般环境污染事件。辖区内发生较大、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按上级预案和本预案执行,如本预案与上级预案冲突的,按上级预案执行。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市芙区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构

区人民政府成立全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隶属于区应急委领导,为常设协调议事机构,在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领导。负责对全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组织和重大决策。指挥部组成单位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和应急所需确定。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建委、区农林水利局、区城管局、区交管局、区市政局、区财政局等。

2.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环保局:组织拟定全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在区应急委领导下,建立符合应急预案要求的应急机制和快速反应、协调保障的组织、指挥、协调体系与机构;参与环境污染应急事件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负责提供现场或上报省、市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污染物分析监测、放射源和其他危险废物处置的应急处理监督。

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和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放射源丢失被盗和放射事故报告后的安保应急工作;负责核材料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对环境污染应急处置中的重要目标,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

区卫生局: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毒性鉴定和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负责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导致的污染事件;协同相关部门处理放射事故和放射源丢失被盗应急防治污染蔓延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建设施工过程中扬尘及其它污染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等。

区城管局:负责城市垃圾贮运、处置过程中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等。

区交管局:负责组织协调船舶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农林水利局:负责环境污染事件中国家级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抢救、转移、安置。负责流域水力应急调度,参与全区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事件和农业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的应急行动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区市政局:及时发现水源异常问题;负责城市截污工程、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财政局:保障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所需设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做好上述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履行好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职责。特别是各街道(乡、局)应按职能职责,协助各个部门的相关工作,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应配合相关部门对驻地人员进行管理救援。

2.3组织指挥

成立市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区政府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区长担任总指挥长,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长。情况特别时,由区长任指挥长,分管区长任副指挥长。突发环境参与部门的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环保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4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区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区应急委启动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指挥部由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救援组、评估咨询组、应急监测组、后勤保障组、新闻组等应急工作组组成。

指挥部职责:组织各工作组及时集结;指定当地应急指挥部为现场指挥部,并领导其工作,特殊情况下指定现场指挥长;对应急事件迅速做出评估、报告和通报;对应急行动下达指令;视情况,请求省环保局、市环保局、相邻区区政府提供救援支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与应急反应效果,及时调整应急行动计划;负责应急事件的新闻;指导应急事件善后处理。

指挥部办公室

成员:区环保局

职责:负责应急事件信息的受理、核实和汇总;承办指挥部应急处置指令下达、记录和督办。

应急救援组

成员:根据环境污染事件性质和类型,由区环境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职责:负责受指挥部指令,对事件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救援或增援。

专家评估咨询组

成员: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成员。

职责:对应急事件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判断、预测,评估应急处置的效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应急监测组

成员:区环境监测站

职责:负责对事件现场的环境监测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受指挥部指令赴现场进行监测或参与上级监测站现场监测;向指挥部提交监测数据与监测报告。

新闻组

成员:政府主管新闻部门

职责:负责对应急事件的宣传、新闻和媒体采访接待。

后勤保障组

成员:根据环境污染事件性质和类型,由区环境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职责:负责保障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救援物品、器材、以及通信、交通、电力、供水等正常运行。

2.5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3环保系统应急处置管辖原则和办法

3.1属地管理原则

区环保局对本辖区内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负责,一旦污染事件发生,有管辖权的区环保局、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应就近先行赶到现场,做好相关紧急处置,并立即报市环保110(电话:)

3.2以污染状况分级处置原则

3.2.1全市跨区域的污染事故,发生地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和区环保局负责人必须同时参与处置。

3.2.2全区跨街道的污染事故,由区环保局主管局长或环境保护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出面,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科技园、湖管理局、乡负责人必须同时参与处置;

3.2.3属于较大、重大、特大敏感污染问题,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及区环保局负责人、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参与处置。

3.2.4其他一般污染事件,按日常管理程序和办法处置。

3.2.5所涉及污染事故的执法主体属其他部门或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移送或联合有关部门解决。

3.3应急准备

3.3.1区环保局和监察大队、监测站配备应急处置必需夜间照明、烟道气监测、噪声监测采样器材,专柜存放,随时备用,定期检查。

3.3.2消防、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及区局、大队、监测站负责人应急联系办法(电话)存市环保110和区环保110值班室办公桌台面。

4预测、预警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4.1.1环保、公安、安全监督、建设、交通、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区管内环境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数据的监测与收集。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认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可能性很大的,应在2小时内向区应急委报告,同时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4.1.2相关部门负责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1)环境污染事件、放射源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区环境保护局和区卫生局负责;

(2)船舶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区交管局负责;

(3)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区安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2信息收集

4.2.1通过市和区环保部门环保举报电话(市局,区局)以及环保举报热线,接受目击者、当事人、知情人的报警。

4.2.2全区逐步建立统一的环境污染事件电话报警与信息监测、传递、网络,实现信息社会化。

4.3预警分级

按照环境污染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围,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四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预警颜色应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4.4预警级别确定与

4.4.1Ⅰ、Ⅱ级预警确定与

市环保局在收集到有关即将在我市境内发生可能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后,经初步核实,及时报市应急委和省环保局,由省环保局确定橙色、红色预警建议,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

4.4.2Ⅲ级预警确定与

市环保局在收集到有关即将在境内发生可能导致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后,经初步核实,及时报市环境应急委,并提出黄色预警建议,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

4.4.3Ⅳ级预警确定与

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收集到有关即将在区境内发生可能导致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后,经初步核实,及时报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并提出蓝色预警建议,由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

4.4.4途径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

4.4.5预警级别由上级政府确定的,除由上级媒体预警公告外,事件涉及或可能涉及的区政府应当通过媒体预警公告。

4.5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况后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预警公告。

(3)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立即处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态扩大。

(4)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应急状况;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报告事实进展情况。

(5)对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防范准备。

4.6预警支持系统

逐步建立和完善本级环境污染事件预警体系,形成区环境预警监测、信息收集与传递、预警、应急指挥的环境预警网络。

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和更新辖区内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核定、污染物排放许可、危险废物、辐射、放射源处置等资料档案,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提供支持。

4.7解除预警

指挥部确定预警级别信息险情完全解除后,上报区应急委,由区政府报市政府同意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公共传媒解除警报信息。区应急委及区指挥部做好解除预警工作。

5应急响应

5.1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Ⅰ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Ⅱ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污染事件(Ⅳ级)四级。

5.1.1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1)死亡5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中毒100人以上;

(2)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遭到严重破坏;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核设施进入场外应急状态;

(5)利用放射性物质制造恐怖袭击,或恶意袭击核设施,或丢失、被盗、失控1类放射源或导致1人以上急性死亡或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的事件。

5.1.2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下,或中毒51人-100人;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受到破坏;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4)核设施进入场区应急状态;

(5)丢失、被盗、失控2类放射源或导致1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或局部器官残疾(含截肢等)或10人以上急性轻度放射病的事件。

5.1.3较大环境污染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重伤5人以下,或中毒21人-50人;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市区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丢失、被盗、失控3类放射源或人员受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5.1.4一般环境污染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污染事件:

(1)环境污染事件造成人员轻伤,或者中毒2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丢失、被盗、失控4、5类放射源。

5.2分级响应

5.2.1响应级别

按4.1环境污染事件的分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别为Ⅰ级响应(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Ⅱ级响应(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Ⅲ级响应(较大环境污染事件)、Ⅳ级响应(一般环境污染事件)四级。

5.2.2响应级别的确认与实施

Ⅰ级、Ⅱ级响应:由省政府负责确定,省环境应急委组织实施;

Ⅲ级响应(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由市政府负责确定,市应急委组织实施;

Ⅳ级响应(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由区、县(市)政府或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确定,区、县(市)环境应急委和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

5.2.3响应关系

5.2.3.1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确定环境污染事件的环境应急指挥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本级预案。

5.2.3.2省、市高级别预案启动时,区应急预案同时启动。

5.2.3.3确定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当及时请求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级应急预案。

5.3环境应急响应程序

5.3.1区环境应急办公室接警后,向区指挥部、区应急委和上级环境应急委报告,启动并实施区环境应急预案,迅速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5.3.2快速集结应急处置工作组,赶赴现场处置。对本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动。

5.3.3组织力量展开先期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5.3.4对本区在应急处置中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向上级指挥部提出请求予以帮助。

5.3.5当现场险情发生急剧变化时,现场指挥部有权采取背离本预案的合理行动,避免事件恶化。

5.3.6完成省、市应急办安排的工作。

5.4指挥和协调

应急响应启动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的指挥工作,酌情派出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

5.4.1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区应急办和区指挥部均接受省、市应急委的统一指挥。

5.4.2在应急救援现场,进入现场的救援队伍、人员和物资都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省、市、区应急委有关领导到达现场后,由省、市、区应急委领导决定现场指挥人员的调配。

5.4.3区应急委全面负责应急工作,区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并及时向应急委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各部门单位要服从区指挥部的调度。

5.4.4各街道(乡、局)应急办全面负责辖区应急工作。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集结应急处置力量,接受区指挥部的指令。

5.4.5事发地应以优先控制事件恶化和抢救人员生命财产为原则,在事发确定后2小时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救助处置。当上级政府启动预案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5信息报送与处理

5.5.1环境污染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环境污染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环境污染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接到环境污染事件报警信息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初步核实环境污染事件级别后,应在2小时内分别向本级环境应急委办公室、事发地环境应急委办公室和按环境污染事件响应级别的环境应急委办公室报告。

5.5.2环境污染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环境污染事件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

速报从接到事件报警信息后2小时内上报。速报的主要内容为:信息来源、环境污染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人员受害、环境受害(污染区域、流域、面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受害)以及事件潜在的危害等初步情况。报告方式为电话、电话传真。

确报是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核实、确认的数据,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受害程度、应急救援、处置效果、现场监测、污染物危害控制状况等基本情况。报告方式为电话传真或书面报告。

5.5.3特殊情况的信息处理

如果环境污染事件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区人民政府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6应急环境监测

区环保局负责辖区内环境应急响应时环境监测的组织协调工作,技术设备上存在困难的请求市级以上环境监测部门指导和支持本级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现场环境应急监测。

(1)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现场的情况,指示区环境监测站或请求市级以上环境监测机构及时、准确地确定与监测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污染物扩散范围。

(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环境污染事件污染变化情况,并通过专家咨询评估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环境污染事件的发展趋势,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3)区环境监测站应按就近就快的原则,及时赶赴事件现场进行取样监测;对现场监测在技术或设备上有困难而无法进行的监测项目应及时向上级环境监测部门报告,请求增援。

5.7应急处置

现场应急处置主要依靠当地应急救援、处置力量。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立即组织单位和群众开展应急措施。

(1)划定警戒线,对交通进行管制。

(2)紧急疏散现场人员,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人员。

(3)迅速控制污染源,对现场泄漏、排放的危险品、污染物进行消除,转移等安全控制,防止进一步扩散。

(4)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监测,防止疫病、其他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5)安置灾民,保证基本生活。

(6)加强事故现场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实行24小时巡逻,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肇事嫌疑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7)保护现场。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8)根据需要组织进行区域或者居民住宅区、居民及办公楼栋的封闭与封锁。封闭与封锁根据规定程序由指挥部上报应急委,由区应急委主任签署命令后实施。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按环境污染事件的类型和性质,分别由环境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按其职责,相互配合,在指挥部的指挥下组织实施。

5.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故的特点,穿戴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发现场的程序。

5.9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特点,向群众告知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5.10应急扩大

5.10.1当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指挥部可上报区应急委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增援队伍,加大救援物资调拨、供应力度,并及时请求市环境应急机构援助。必要时,可上报区政府申请市政府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级别,启动高级别预案。

5.10.2当涉及本区部分地区和涉及本区全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构成重大威胁,采取常态下的措施不能有效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由区政府报请市政府按程序申请进入紧急状态。

5.11事件通报

事件发生地环境指挥部认为本辖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可能涉及或影响毗邻辖区的,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区应急委和市环境应急委,由区应急委通报相关地区及上级部门。事件的有关情况需要通报相关部门必须经过审批。

5.12信息、新闻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区应急委,由区政府新闻中心具体负责。

5.13应急结束

5.13.1应急结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应急结束: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级别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

(4)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13.2应急结束确定

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在综合分析有关应急处置效果情况后,认为符合应急结束条件时,在征询专家组意见后,报区应急委领导批准同意,由区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并向社会相关信息。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组织本级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善后处置组,负责受伤人员康复、脱险人员安置、死亡人员家属安抚、灾后环境评估、事故调查、取证,现场清洗、消毒,病情控制,修复被损害设施等工作。

对应急处置工作中致病、致伤、致残、死亡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与抚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员与物资给予依法补偿。

6.2调查、总结

6.2.1应急行动结束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情况进行汇总,派员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进行评估与总结,及时编写《环境污染事件调查总结报告》,报区应急委和上级环境应急处理部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调查,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

6.2.2对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法律责任。

6.2.3通过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订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逐步建立和完善区三级环境应急机构的通信、信息网络;环境应急办公室应配备报警受理、通信传递的专用有线、无线电话、传真机、电脑等设备。

7.2物资装备保障

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利用现有环境应急物资、装备、设施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和更新本部门环境基本应急物资装备,特殊设备和昂贵设备资源尽量与省、市共享;政府有关部门(财政、计统物等)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环境应急物资装备的保障。

7.3资金保障

7.3.1区环境应急组织体系运转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由区计划统计物价局制定计划,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7.3.2区应急委统筹安排环境应急所需设备购置,信息系统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以及人员培训等专项资金。

7.4技术贮备与保障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环境污染事件所涉及的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组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咨询专家技术人员数据库;区环保局组织有关部门对环境污染事件预警、应急处置开展技术学习。

7.5宣传、培训和演习

7.5.1环境应急指挥部应通过各种形式,向大众开展环境应急预防知识和自救技能宣传。

7.5.2环境保护部门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人员培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提高环境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

7.5.3环境应急指挥部应定期组织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综合演练,提高事件预警、应急响应的组织指挥、部门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应对能力。结合演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本预案。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简称环境污染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意外事故的发生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突发性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

危险区域:根据污染范围而划定的防止生命受损的区域。

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故发生泄漏时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2.1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区人民政府制订并解释。

8.2.2修订:根据本预案对环境污染事件的适用情况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订。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8.3.1奖励:对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3.2责任追究: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不服从上级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或阻碍应急处置行动,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的个人,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年月日起施行。

9附件

附件1《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附件2《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扩大审批表》

附件3《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结束审批表》

第3篇:医疗废物意外应急预案范文

一、医疗废物范围

医疗废物范围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执行。

二、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的基本要求

(一)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总务后勤等相关部门具体管理、分工协作。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器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处置方式按照本过渡性处置方案执行。

(三)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和能力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个体诊所,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自行处置,并保证处置无害化,不得污染环境和危害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四)医疗卫生机构内直接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三、医疗废物收集与运送

(一)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环境保洁监控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定时操作与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在实处。

(二)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专场存放,专人管理,不能与一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装。

(三)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医疗废物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隔离,按传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四)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要建立封闭式的垃圾处理场所,保证各项设备运转正常。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且须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要求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五)生活垃圾处理要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积存污物;生活垃圾中不得混杂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后,要做好垃圾堆放地点的清洁与消毒。运载途中不得随意扔撒、倾倒、堆放,应当遵守环保和城市环卫部门的规定放置,防止污染环境。

四、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法

(一)传染性或感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处置:可用0.5%过氧乙酸或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作用30分钟以上。再用双层黑色垃圾袋装载,集中放置到暂时贮存场所,然后按规定进行处置。

(二)感染性(非锐器)医疗废物处置:废物产生地应当用规定专用垃圾袋盛装,垃圾袋外备有“焚烧”标志,集中焚化处置。

(三)一次性使用医疗废物处置:此类废弃物须经初步消毒、毁形处理,再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包扎送焚化处置,也可妥善贮存于防渗透的容器内,待集中回收处置。

(四)锐器废物:要求在废物产生地配置适合的毁形装置并立即毁形处理,然后焚化。

(五)药理性和化学性废物等:此类废物可交还原生产单位销毁,也可焚烧或深埋。

五、医疗卫生机构的污水处理和排放监测

(一)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增强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医疗污水不成为环境污染源。凡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20张病床以上门诊部、保健站),现已具备医疗废水处理能力的要确保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污染物要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对没有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或废水处理效果与处理规模达不到要求的农村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体诊所,要积极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尽可能实现达标排放,在目前条件下,医疗污水必须采取加氯、加过氧乙酸等临时消毒杀菌措施。

(二)医疗废水的监督性监测必测项目为:PH、余氯、COD、BOD、悬浮物、挥发酚、油类、总磷、汞、砷、粪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监督性监测频次为:每半年1次。医疗机构自我监测的项目为PH、余氯、COD。可按废水处理的周期确定监测频次,一般每班次至少1次。

(三)为加强对医院废水排放的监测工作,医院废水排放应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医院排放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暂行)规定,安装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

六、医疗废物处置的院内监管

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的领导,制定和建立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等有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和污染防治制度,要对每批医疗废物处置的环境保护和卫生学效果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要存入医疗废物临时处置档案,每半年向县环保局和县卫生局报告一次。

七、医疗废物监督管理

县卫生局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卫生监督所在卫生局的领导下,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和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县疾病控制中心要根据检测计划,每半年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进行检测、评价,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县卫生局。

县环保局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要定期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严禁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物进行排放。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认真落实过渡处置方案,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和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领导,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疾病防治和环保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按规定及时安全处置废物,严禁未经处理、处置和肆意排放医疗废物的行为,严防因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或医院感染。

第4篇:医疗废物意外应急预案范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指导思想

(四)适用范围

(五)审批及修订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二)应急现场指挥组

(三)应急信息保障组

(四)应急技术组

三、事件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四、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

(二)坚持以人为本

(三)坚持统一领导

(四)坚持平战结合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三)协调和指挥

(四)污染处置

(五)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

(六)污染跟踪

(七)调查取证

(八)结案归档

六、附图

(一)环境污染事故报告程序图

(二)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流程图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和强化全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理的综合应对能力建设,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县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三)指导思想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规范和强化本县环境保护机构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以环境污染事故侦检、善后工作为重点,形成本县环境保护机构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四)适用范围

凡属xx县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具体包括:

1.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

2.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他严重污染事故;

4.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5.其他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

(五)审批与修订

本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根据实施具体情况需修订的应报县政府批准,本预案由xx县环保局负责解释。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1.成员

组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环保局长、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县环保局、县经贸委、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 国土资源局、县电信局、县供电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气象局、县旅游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分管领导及有关乡镇主要领导。

2.职责

提供和解决处置应急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统一协调,做好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准备;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技术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减少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建立健全我县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档案,组织监察和监测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负责与上下级的报告、指示和协调工作,统一对外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县应急现场指挥组、应急信息保障组、应急技术组。

3.成员单位职责

(1)县环保局:履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负责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防止污染扩大。

(2)县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具体参照《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实施。

(3)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贮运中发生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按照危化品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负责组织本县的危化品专业技术人员或邀请省级安全生产专家到场,对本预案提出适用范围内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抢救救援实施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派员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置。

(4)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剧毒危化品生产、经营和贮运中发生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负责事故现场警戒、治安维护和交通管制以及警戒区内群众疏散等工作,保障现场治安秩序稳定,协调县消防大队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和抢救救援。

(5)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6)县财政局:为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提供经费保障。

(7)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燃气等领域造成环境污染,致使生态遭受严重破坏的重大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8)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通航河道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组织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

(9)县水利局: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水源供给保障和协调工作,帮助、指导事发地保障水利设施安全,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县农业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农业损失提出处置意见,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林业损失处理提出建议,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提出处置意见。

(13)县旅游局:在旅游景区景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负责采取措施,疏散和撤出旅游团体和个人,禁止旅游团体和个人进入。

(14)县气象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气象条件的实时监测,并提供气象要素变化预测意见。

(15)县电信局:负责保障应急处置的通讯畅通。

(16)县机关事务局:负责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

(17)县供电局:负责保障应急处置过程中电力安全和电力供应。

(18)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协调化肥、农药品运输、经营、储存中发生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应急现场指挥组

1.人员组成

现场指挥: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副指挥: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县经贸委、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供销社、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游局分管领导以及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2.职责

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组织应急小组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小组展开行动;通知监测站按照“应急监测预案”进行监测分析,确定污染程度;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并参考技术组意见,确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指挥各小组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指挥污染区域的警戒工作,指挥污染物的处置工作;负责现场调查、事故处置、调查取证、形成报告;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应急信息保障组

1.成员

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

成员:县环保局、县机关事务局、县交通局、县电信局、县供电局、县气象局分管领导

2.职责

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负责提供和解决处置应急事故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以及确保应急处置现场供电、通讯畅通,提供 处置事故需要的气象数据资料;负责与上下级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报告、指示和协调工作,统一对外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

(四)应急技术组

1.成员

组 长:县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县环境监测站站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及安监局、农、林、水利等有关部门专家、危化品处理专家及技术人员。

2.职责:制定现场监测方案,及时提供污染监测数据,负责确定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术方案,为应急处置提供科学决策意见。

三、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事故;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破坏。

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4.高致病病毒、细菌等微生物在实验室研究过程中造成的特大泄露污染事故。

5.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灾害。

6.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5000立方米(幼树25万株)以上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50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3000亩以上的事件。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事故;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破坏;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环境污染事故。

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因环境污染造成3000亩以上农田污染、农业生产直接损失在500万元以上,或对种养业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影响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

3.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1000-5000立方米(幼树5万-25万株)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00-1500亩,属其他林地1000-3000亩的事件。

4.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因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

5.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种灭绝事件。

6.进口再生原料严重环保超标或进口货物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7.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的环境污染事故。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市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的环境污染事故。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的群体性影响。

四、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

(二)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首先开展疏散、救援工作和控制事件扩大的应急行动;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坚持统一领导。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充分发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四)坚持平战结合。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发挥各类专家作用。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能力、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迅速、准确上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并提供给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县领导小组接到信息后,应做好启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单位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行政主管部门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先期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从发现事件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置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初报可采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的事件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传真),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传真),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主要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污染的范围和程度、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三)协调和指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情况,通知各应急小组,各应急小组接到指令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和处置规程,迅速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态,各应急小组必须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处置行动。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应急状态时,应急技术组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需要取得上一级业务技术支援的,应及时向省、市环保技术部门汇报,取得技术支持,包括人员、装备、技术等。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为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应急处置行动;指导对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价。

(四)污染处置

应急现场指挥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技术组意见,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责令、监督、指导有关责任单位、人员或专业处置单位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环境污染。涉及大气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或查取事故发生地有关空气动力学数据(气温、气压、风向、风力等);涉及水污染事故的,现场监察人员要测量水流速度,估算污染物转移、扩散速率。对事故发生地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做初步调查。

(五)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

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现场指挥组向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应急现场指挥组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后可受县政府委托警报决定。

应急现场指挥组要组织各应急小组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由应急信息保障组负责对新闻媒体污染事故信息。

(六)污染跟踪

应急现场指挥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事故污染清除、警报解除。

(七)调查取证

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收集相关证据,确定事故责任人,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八)结案归档

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存档。

附件1:

xx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注:领导小组成员变动须报组长审批。

附件2:

xx县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

为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管理,及时掌握污染事故情况,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县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除核污染事故、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外)的应急监测管理,具体可分如下5类:

(一)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大面积泄漏等事故;

(二)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

(三)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他严重污染事故;

(四)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五)其他突发性的污染事故。

二、应急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通过媒体宣传和环境管理途径,强化预防措施,积极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力争减轻或消除其危害,做到事前预防,事后监测并作出安全评价。

(二)就近应急,建立网络。

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来势猛的特点,按照就近应急的原则,建立纵向和横向的应急监测网络。

(三)有备无患,反应迅速。

成立机构、落实人员、配置装备、储备技术、明确程序。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监测处置系统,快速判断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可能造成危害,妥善处理污染事故。

(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根据xx县产业结构、污染事故的类型,突出重点,有区别、有针对性地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逐步形成完整的应急监测系统。

(五)技术支撑,信息联网。

建立和完善xx县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品档案库。危险品档案库包括其理化特性、监测方法,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置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各种不同类型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应急监测小组设组长1名,由县环境监测站站长担任,副组长2名,由副站长和副总工担任,小组成员由科室主要业务骨干组成(见附表),应急监测小组主要承担:

1.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应急小组接到监测指令后,启动应急监测程序,快速组织各工作小组成员或应急监测网络成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监测。

2.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污染事故的信息和应急监测状况,评估污染事故的污染程度,提出污染事故处置建议。

3.负责应急监测人员专业技能、防护措施的培训、快速测报方法的研究及相应的软件、硬件设施(应急监测仪器、通讯、防护设备和工具等)的建设。

(二)工作小组

应急监测小组下设现场监测组、分析测定组。

现场监测组:主要承担环境污染事故现场的采样监测任务。具体人员如下:

杨飞、陈亮

分析测定组:主要负责实验室内的分析测定。具体人员:

王水琴、林淑君

(三)应急监测网络

纵向监测网络: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横向监测网络:联合本县专业测试机构,组织横向应急监测网络。

在本站遇到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或暂时没有能力进行分析测定的项目时,可向技术网络成员寻求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援助。应急监测网络的构架如下图所示。

(二)应急监测速度及注意事项

应急监测小组接到监测指令后,应在最短时间内成立以应急小组成员为主的现场监测组和分析测定组。现场监测组应尽快赶赴现场采样监测,分析测定组在30分钟内赶到实验室,进行分析准备工作,并在样品送达实验室后,立即进行分析。现场监测组和分析测定组成员在布点采样和分析测试时,应遵守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精确性和可靠性。结果按数据审核规定进行审核后,根据监测项目的不同,本着尽快报出的原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现场监测中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采样。

附表:

xx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小组成员名单

……

附件3:

常见环境污染事故一般处置方法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由于其发生的突然性、形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应急处理处置的艰难与复杂,通过了解 一些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基本性质、掌握一些基本的应急处置技术,对我们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当涉及到某一特定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参照相关处置技术进行处置。以下一些步骤或原则可供参照。

一、确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和危害情况

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应尽快确定引发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或种类)、数量、形式等基本情况,为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供第一手资料,这对减少和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至关重要。

(一)对固定源(如生产、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通过对生产、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单位有关人员(如管理、技术人员和使用人员)的调查询问,以及对引发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位置、所用设备、原辅材料、生产的产品等的判断,一般可较快地确定引发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种类、数量等信息;也可通过污染事故现场的一些特征,如气味、挥发性、遇水的反应特性等,有时也可作出初步判断;通过采样分析,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污染范围等。

(二)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所引发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可通过对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询问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外包装、准运证、上岗证、驾驶证、车号等信息,确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来源、生产或使用单位;也可通过污染事故现场的一些特征,如气味、挥发性、遇水的反应特性等,有时也可作出初步判断;通过采样分析,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污染范围等。

二、常见几种(类)危险化学品的一般处置方法

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将剧毒、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尽可能处理成无毒、无害或毒性较低、危害较小的物质,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尽可能减少和降低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可通过物理的(如回收、收集、吸附)、化学的(如中和反应、氧化还原反应、沉淀)等多种方法,进行处置。在可能的情况下,用于处置的物质应易得、价廉、低毒、不造成二次污染,或易于消除。同时,应确保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按规定佩戴必需的防护设备(如防护服、防毒呼吸器等),进入现场进行处置。

(一)溶于水的剧毒物氰化钠、氰化钾的泄漏处置

若固体物质泄入路面,可用铲子小心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尽可能地全收集;再在泄入路面喷洒过量漂白粉或次氯酸钠溶液,清除残留的泄漏物。

若氰化物溶液泄入路面,可在泄入路面喷洒过量漂白粉或次氯酸钠溶液,消除泄漏物。注意对周围地表水及地下水的监控。

若泄入水体、对少量泄漏,可在泄入水体中喷洒过量漂白粉或次氯酸钠溶液,清除泄漏物;对大量泄漏,必要时,应在江河下游一定距离构筑堤坝,控制污染范围扩大,同时在泄入水体中喷洒过量漂白粉或次氯酸钠,清除泄漏物,直至监测达标。

(二)微溶于水的剧毒物三氧化二砷(砒霜)的泄漏处置

若泄入路面,可用铲子小心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尽可能地全收集;

若泄入水体,可对水体进行喷洒硫化钠溶液,使溶于水中的三氧化二砷与硫化钠反应生成不溶于水的硫化砷沉淀,经监测水体达标后,还应对沉积于河床的三氧化二砷和硫化砷沉淀进行彻底清除,以消除隐患。过后,在水体后喷洒漂白粉或次氯酸钠溶液,以消除喷洒硫化钠溶液时过量的硫化物对水体的影响,并测定水体中的硫化物至达标。

(三)无机酸(如盐酸、硫酸、硝酸、磷酸、氢氟酸、氯磺酸、高氯酸)的泄漏处置

若泄入路面,对少量泄漏,用干燥沙、土等惰性材料洒入泄入路面,吸附泄漏物,收集吸附泄漏物的沙、土;再用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洒入泄入路面,中和可能残留的酸。对大量泄漏,一开始应避免用水直接冲洗,可在泄入路面周围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耐酸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中,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再用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洒入泄入路面,中和可能残留的酸。

若泄入水体中,在泄入水体中洒入大量石灰(对江、河应逆流喷洒),进行中和,至水体监测达标。同时应注意对氟离子的监测。

(四)碱(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的泄漏处置

若固体泄入路面,可用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尽可能地全部收集。若液碱泄入路面,对少量泄漏,先用干燥沙、土等惰性材料洒入泄入路面,吸附泄漏物,收集吸附泄漏物的沙、土;再用稀醋酸溶液喷洒路面,中和残留的碱液;对大量泄漏,可在泄入路面周围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中,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再用稀醋酸溶液喷洒路面,中和残留的碱液。

若泄入水体,可在泄入水体中喷洒稀酸(如盐酸),中和碱液,至水体监测达标。

(五)相对密度(水=1)小于1、不溶于水的有机物(液体)(如苯、甲苯等)的泄漏处置。

若泄入路面,对少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或就地取材用如木屑、干燥稻草等吸附;对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中,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

若进入水体中,应立即用隔栅将其限制在一定范围,小心收集浮于水面上的泄漏物,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

(六)相对密度(水=1)大于1、不溶于水的有机物(液体)(如氯仿等)的泄漏处置

若泄入路面,对少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他惰性材料或就地取材用如木屑、干燥稻草等吸附;对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中,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注意因向下渗透而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

若进入水体中,由于比水重,沉入水底,尽可能用防爆泵将水下的泄漏物进行收集,消除污染及安全隐患。

(七)有毒、有害气体及易挥发性有毒、有害液体(如液氯、液溴)的泄漏处置

根据事故现场的风向,迅速划定安全区域范围,转移下风向人员至安全处。

如对液氯的泄漏,由于泄漏后即成气态,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同时,向泄漏源及上空喷含2%~3%硫代硫酸钠(大苏打)的雾状水进行稀释、反应。

对液溴的泄漏,若泄入路面,少量泄漏,向泄入路面及上空喷含2%~3%硫代硫酸钠(大苏打)的雾状水进行稀释、反应;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耐腐蚀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中,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尔后对泄入路面喷含2%~3%硫代硫酸钠(大苏打)的雾状水进行稀释、反应,清除残留泄漏物。

甲醛泄漏应急处理: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厂商特别推荐的化学防护服(完全隔离)。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会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沙土或其他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防护措施: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相应的工作服。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第5篇:医疗废物意外应急预案范文

护理安全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1]。由于口腔诊疗的特殊性及人们对口腔健康意识的增强,使得口腔门诊工作中的安全隐患也日益暴露出来。

1 口腔门诊安全隐患及原因分析

1.1 护患纠纷

1.1.1 护士自身素质:知识结构,技术水平和能力,相对于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存在着差距[2]。近年来由于聘用护士增多、流动性加大,护士口腔专业知识缺乏,经验不足,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不能及时了解就诊患者的心理需求,或对患者的询问,解释告知不到位,使患者产生不满情绪,导致纠纷发生。如导诊护士专科知识缺乏,不能满足病人的咨询或发生导诊误导,导致病人重复挂号排队。

1.1.2 患者因素:随着患者对口腔保健意识及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患者对医院的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的期望值过高,同时由于医疗费用的提高和医疗纠纷不断曝光及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使得患者在就诊时就对医务人员抱有不信任情绪,稍有不慎,就会导致纠纷。

1.1.3 就诊环境差,就诊流程繁琐:我院口腔门诊由于建筑结构的影响,布局不合理,不能提供一站式服务,患者需重复排队划价、交费、取药等。预约制度不健全,在就诊高峰期间导致病人候诊时间过长甚至有退号现象等导致病人投诉,引起纠纷。

1.2 医院感染的危险 口腔门诊医院感染的重要危险因素来自病人口腔中的分泌物,血液及大量的共生微生物。

1.2.1 口腔诊疗的特殊性:口腔门诊患者流动性大、就诊次数多。患者口腔及呼吸道的细菌可因飞沫、气溶胶造成空气污染,从而导致肺结核、肺炎、流感等疾病的传播。

1.2.2 口腔器械的复杂性:口腔治疗中使用的器械种类繁多,且器械结构复杂,价格昂贵,这给器械消毒灭菌带来了困难。如牙科综合治疗台内水气路系统结构复杂,高速运转的设备在停转时瞬间可产生较强的回吸作用,使水气管道污染。若消毒灭菌处置不当,极易导致医院感染的发生。在口腔诊疗工作中医护人员要使用多种锐器物如探针、扩锉针、拔髓针等,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医护人员职业暴露的发生。

1.2.3 医务人员无菌观念不强,不注重标准预防:长期以来口腔科医务人员均认为口腔本身就是一个污染的环境,不可能做到无菌操作。工作中往往只注重自身的防护,忽视了对患者的保护。

1.3 药物不良反应 由于在门诊治疗结束后患者均离开医院,若忽视了用药告知及注意事项,在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后不能得到及时观察和救治,导致医疗纠纷。如麻醉药、丁香油、塑化液、甲酚醛等口腔科用药及镍铬、银汞等修复材料引起的过敏反应,封亚砷酸失活剂使用不当引起药物性根尖周炎和黏膜牙槽骨坏死。使用四环素类药物致使儿童牙齿发育缺陷等。

1.4 意外事件 口腔护理中不安全因素主要有断针、拔错牙、颞颌关节损伤、老年人患心脑血管病比例高,可由于紧张导致意外等。主要因护理人员专业基础知识缺乏,临床经验不足,椅旁护理配合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所致。

2 防范措施

2.1 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制度是护理安全的有力保证[3],认真落实各级各类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无菌操作制度,加强护理安全管理,鼓励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定期分析总结护理不良事件,并进行整改。对典型案例进行讨论,防患于未然,提高护理安全意识。

2.2 加强护患沟通,改善就诊流程 增强护士主动服务的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改善服务态度 规范服务行为,把对患者的尊重、理解、人文关怀体现在患者就诊的全过程 。加强护患沟通,充分了解患者生理、心理、社会等多方面需求,以真挚、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和丰富的专业知识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满足患者的需求。改善就诊环境,为病人提供报刊杂志及健康教育专栏,消除病人由于等待引起的焦虑;改善就诊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对行动不方便者,可由护士代劳或提供上门服务;合理配置护士,安排有一定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丰富的护士担任分诊、导医、咨询工作。完善挂号预约制度,避免候诊时间过长。

2.3 加强口腔专科技术及急救技术培训 由于四手操作的普及和口腔科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应用,要求护士不断学习并熟练掌握护理操作流程,才能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口腔门诊护士普遍对急救技术掌握不够熟练,缺乏应急能力。因此,应加强护士急救知识、急救技术和急救设备使用的培训,及对突发事件如病人跌倒、突发晕厥、心跳呼吸骤停、药物过敏性休克等应急预案的防范训练,强化护士在急救事件中的应对能力。

2.4 加强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强化无菌观念 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和无菌操作原则和口腔器械消毒隔离制度。器械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环境及物体表面要定期消毒并进行监测。医疗废物严格分类,正确处理。

2.5 对意外事件做到提前预防 护士应协助医生对就诊患者进行初步的评估,了解其基本的健康状况和心理状态。如老年病人了解血压、近期有无心脏病发作史、糖尿病及血糖控制情况、女性患者应了解是否是月经期,了解有无过敏史等。对胆小、紧张的患者进行心理疏导,避免在空腹状态下治疗。对地面湿滑,易摔倒地方应有警示。

2.6 加强告知义务 患者作为一名特殊消费者,在接受治疗护理的过程中,有权利并希望知道其正在接受的治疗目的、方法、注意事项、不良反应以及应该承担的风险,特殊检查治疗应征得病人同意,履行签字手续。对所用药物及根管治疗后的患者、新安装义齿的患者、拔牙术后、正畸治疗患者等应告知其注意事项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3 小结

护理安全是护理质量提高的前提,是防范医疗事故和减少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4]。日常工作中要学会评估和识别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及信号,定期分析讨论护理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

【参考文献】

1] 华卓君,杨淑洁.加强护理安全细节管理[J].中国护理管理,2008,8(4):5152.

[2] 孙晓兰.浅谈护理与护理纠纷[J].中华现代临床护理学杂志,2008,3(3):243244.

第6篇:医疗废物意外应急预案范文

1.1高等医学院校无急诊检验实习要求

目前医学院校在临床检验实纲上没有急诊检验室的实习内容,也没安排实习时间,这样使学生在急诊实习无实习任务、没有实习目标,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认为在急诊检验实习只需了解一下即可。

1.2医院检验科不重视急诊检验实习

目前各个医院检验科不重视急诊检验实习,实习时间安排上也只有2~3周,并且大部分没有制定急诊检验实习教学计划与考核制度。作为带教老师,心有余而力不足,时不时地要处理急诊标本和窗口采集标本,时间仓促,很难系统性地给学生传授急诊检验知识与技术,学生在急诊检验实习只能蜻蜓点水。

2改进临床检验急诊实习教学的对策

2.1急诊检验实习时间安排

目前急诊检验实习时间只有2~3个周,时间太短,学生不能系统学到急诊检验技术,需要调整。建议临床检验急诊实习安排6~7周,具体安排如下:

2.1.1急诊检验环境与流程的熟悉(1周)临床检验实习生初来乍到,对急诊检验室环境不熟悉,流程不清楚,看到急诊检验室忙乱的情景,无所适从,难以入手,因此实习生需要有一个了解和适应过程。让实习生跟着带教老师,看带教老师操作,听带教老师讲解操作流程,空余时间告诉实习生整套急诊检验的基本流程,同时告知流程中相对应的各项具体急诊检验制度。

2.1.2急诊检验窗口实习(1周)让学生深刻体会标本采集、接收、拒绝制度并应用于实际,把需要急诊检验的和非急诊检验的分开,加深对各类合格标本概念理解。对于不同时间采集接收的标本要按时间先后统一放置在未检标本架上,这样先来先做,防止因急诊标本多应接不暇,顾此失彼,而影响报告的及时发放。急诊检验窗口有时急诊患者很多等着采集标本,患者急,医务人员心里也急。这时要求学生沉着冷静,工作思路有条不紊,既要反应灵敏,采集标本时动作快速,同时又要和患者沟通,获得患者主动积极配合。耐心告知患者取化验报告的时间和地点,对于患者的咨询要通俗易懂地解释,尽可能帮助解决专业范围内的困惑。不要因为患者又多又急而不耐烦,要做到心理稳定、急而不乱,防止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2.1.3检验技能的培训实习(3~4周)急诊检验仪器仪有10余台,要求实习生熟悉各仪器的工作原理、性能和用途、保养和维护制度,掌握操作方法,让学生把书本上学到的检验仪器专业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指导实习生做好每台仪器仪每天、每周、每月的检查保养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以保证急诊检验24小时正常运转。急诊检验仪器多,故障率相对其他科室要多,实习生有更多的机会学习各类仪器的故障排除方法。急诊检验项目繁杂,标本种类多,经常好多标本差不多同时送来且大多要在半小时内出报告,这就需要工作思路清晰,合理安排时间,各项检验同时穿行,充分利用时间空隙,随机应变,灵活机动,提高工作效率。如需要离心的先离心,在离心这段时间内做血常规和血气分析,血型、快速表抗、快速CRP、大便常规等,然后把离心好的生化、凝血、免疫标本上机,再去把前面先做的报告发掉。这种能力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反复多次训练。强化临床检验实习生的质量控制意识。要随时对实习生强调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对于每个标本的分析都要进行分析前、中、后的质量控制。每天做质控前检查仪器上全部试剂是否24小时够用,如不够须马上更换后再做质控,让实习生参与室内质控的全过程,学会判断是否在控,失控的处理措施,理解质控规则。每天质控后若中途更换试剂、仪器维修等须重新做质控。如果发现有检验项目失控和仪器故障无法尽快得到解决,应马上向上级汇报,启动应急预案,任何情况下都要让急诊工作顺利进行并保证质量。

掌握各类检验报告发放的要求,记住所有检验报告必须是质控在控的情况下才能发放。发报告时要认真核查,发现异常的、极高的、极低的必须复查,连续几个标本结果都偏低或偏高的须找原因,重做质控。一些检测结果出现与临床不符的,必须与临床医生沟通,必要时应重新采集标本。出现异常结果时先自查准确无误后与临床医生沟通。出现危急值时应高度重视危急值的报告,认真严格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3]。加强实习生职业素质培养,加强生物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定期对实验室操作台、仪器、冰箱等消毒擦拭,各类试剂、器械、物品定位摆放整齐,做好标本保存处理工作,做好各类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急诊检验室实验物品多、标本杂且多、废液废物多,要求实习生每做好一个实验后,把还有用的实验物品放回指定位置,产生的医疗垃圾按规定处理,如果实验过程中意外溅出污染实验室和实验器械的,要及时消毒处理并拭擦干净,做到自己经手的事自己做好。学会对实验室的整理、整顿、清洁,保持实验室物品摆放井然有序、标识明确,保持实验室工作环境整洁。

2.1.4独立思考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1周)急诊检验24小时不间断,值班时一个人身兼数职,实习生马上就要走向工作岗位,因此有必要加强独立思考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带教老师和实习生互换角色,要让实习生当家作主,从标本采集、接收、实验操作、质量控制到结果报告独立完成,带教老师认真观察学生所做的每一环节,全程关注,当发现他们操作及工作思维上的不足时及时进行指导,保证急诊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2急诊检验实习教学方式调整

2.2.1岗前培训采用讲座的形式,告知临床检实习生各项急诊检验制度,急诊检验日常工作流程,并把各项制度贯穿于其中讲解,让学生进入急诊实习前对急诊检验有初步了解。

2.2.2实习任务与考核制度的制定制定急诊检验的学习任务和考核标准,让学生学习有目标,提高实习积极性,对于带教老师来说可以及时了解学生急诊检验技术的掌握程度。

2.2.3急诊实习时间段的安排急诊检验室是整个检验科综合性的科室,实习生在急诊检验室实习相当于整个实习期的总结与巩固,在实习科室先后顺序安排上把急诊检验实习放在后面,这样实习生有一定的临床检验工作经验,胸有成竹,以适应随时而来的各种急诊检验工作,熟能生巧,有助于提高应变能力和各种基本技能,统筹安排各种检验项目与时间,可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3临床检验实习生应急能力培训(急诊值班)

急诊检验不仅要有全面的检验专业技术,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有强烈的急诊意识,良好的心理素质,反应灵敏、动作快速。晚上急诊检验值班时一个人身兼数职,经常性急诊标本多而应接不暇,加上窗口急诊患者一个接一个来采集标本,众多标本中又有特别急的,这种情况是培养学生应急处理能力的最好时机,让学生参与晚上急诊值班,带教老师在指导监督的同时,要放手让学生应急处理,培养学生统筹安排各种检验项目与时间,提高急诊检验应急能力。

2.4急诊检验实习考核方式

急诊检验考核应从急诊检验技术、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职业素质等几方面入手进行系统考核。在考核时,要模拟标本繁杂、检验项目多、窗口急诊患者多的情景,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所有检验项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再进行培训考核,直至合格。

3讨论

第7篇:医疗废物意外应急预案范文

文章编号:1003-1383(2011)03-0382-02 中图分类号:R 759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1003-1383.2011.03.059

近年来,我国性病的发病率逐年增高,艾滋病的流行已成为社会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1]。广西从2005年始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性病诊疗规范化管理工作,实行性病诊疗技术准入制,在各市县医疗机构开展创建统一管理的规范化性病门诊活动。我院在2000年设置性病门诊,2006年通过卫生部国家级规范化性病门诊的评审。现将近几年来我院在性病门诊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积累的一些工作经验和方法作一介绍。

性病门诊特点及控制感染的意义

性病门诊的医院感染控制涉及微生物学、传染病学、传染病流行病学、社会行为学等诸多方面。是一个特殊的科室,病种复杂,性病中的艾滋病、淋病、梅毒属乙类传染病,其他如尖锐湿疣、阴虱、阴道毛滴虫病、疥疮、传染性软疣,乙型肝炎等常见性病,都具有较强传染性。性病传播途径不单纯是通过性混乱传染他人,也可能通过非性接触传播,如血源性传播、日常生活接触传播,如不注意病区管理,极易发生医院感染。一方面,就诊者的、类似的多样化,一般合并多种性病,菌株呈多种耐药;另一方面,规范化性病门诊要体现以人为本,以一对一服务的诊疗方式提供及时规范化的诊疗服务。因此,加强性病门诊的管理,提高医院优质服务,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具有积极意义。我院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明确了性病门诊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在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大大地提高了性病门诊从业人员的职业防护意识及执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各项消毒隔离措施得到了全面的落实,确保了消毒隔离工作的质量。

性病门诊存在危险因素的探讨

1.环境因素 以性病患者为服务对象的性病门诊是一个病原体相对集中的场所,由于患者的高流动性,以及各种诊疗操作导致的污染,在医疗设施和环境中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成为医院感染的高危区,不仅可能造成患者间的交叉感染,也可使医护人员因工作长期处于病区污染的环境中,而面临着职业安全威胁。

2.皮肤黏膜接触污染

由于诊疗需要,常需暴露患者的身体皮肤黏膜以及生殖器、肛周部位,检查的同时进行现场采样,目的是保持标本的新鲜,还有各种治疗操作,容易使医务人员的皮肤黏膜接触污染,如对淋病患者的检查易接触其污秽的脓性分泌物,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分泌物的取材培养等操作。传播途径是病毒或者细菌直接接触皮肤或创面,进入组织、血液,引起医院感染。

3.侵入性诊疗操作

各种侵入性操作是性病临床的常用诊疗手段,如尖锐湿疣,常用手术切除、CO2激光或冷冻等结合干扰素和白介素-2肌肉注射和病损内注射治疗。对于患者而言,任何一种侵入性操作都是一种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也是一种医院感染特有的传播方式,它既可将外环境细菌带入人体内引起医源性感染,也可将体内病原体排出污染环境;对于医务人员而言,性病门诊亦是临床易发生针剌伤的高危科室。在工作中,如不慎被乙型肝炎(HBV)、丙型肝炎(HCV)、艾滋病(HIV)等血液污染的针头刺伤,就有被感染HBV、HCV、HIV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潜在危险,其感染率分别为6%~30%、1.8%、0.3%[2]。

4.手工操作是传染的主要途径 诊疗工作基本都由双手来操作完成的,我们服务的对象是患者,服务的内容是诊断治疗护理,工作中手不可避免地直接接触着患者的身体、皮肤、黏膜,乃至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血液、体液等,手的污染严重。医务人员对洗手的依从性以及手卫生设施不够完善、方便,也是造成医院感染机会增加的危险因素。

5.医护人员自身的相关因素 性病门诊接触的大多是具有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的患者,医务人员常会担心发生暴露后被感染相关疾病,此担心是有依据的。长期的心理压力没有得到合理宣泄,不良的同事氛围以及紧张的医患关系,医护员工将会处于易感期。

性病门诊医院感染控制的具体措施

1.区域环境管理 我们参照卫生厅下发的创建规范化性病门诊建设标准,遵循“环境舒适、满足功能、符合感控要求”的原则,对建筑布局与功能流程进行了重新调整。在设置时,一是保证足够的业务用房,并独立于其他普通门诊,保证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二是功能流程做到洁、污分开,防止人流、物流导致的污染,并有实际物理屏障和醒目标志。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我们重视过程管理,确定与感染风险有关的操作规程和流程,并采取相应策略以减少感染风险。一是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具体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目标,做到制度管人,责任到位;二是制定《性病诊疗技术规范》,规范工作流程,减少诊疗操作导致环境污染和感染环节;三是建立医院感染质量考核制度,严格考核评价,将其纳入科室每月医疗质量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

3.加强在职培训 医护人员对医院感染知识的掌握程度,直接关系到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质量,所以定期进行培训极为重要。内容应包括医院感染的诊断标准、流行病学、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手卫生、隔离技术、消毒灭菌技术、各种消毒灭菌剂的正确应用、医院环境微生物学监测等。只有工作人员把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率视为己任而自觉行动时,才可能做好医院感染的控制工作。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 一些现代诊疗技术的应用推动了性病学科的发展,也给医院感染增加了机会。强调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是预防控制医源性感染的关键。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坚持做到一人一换,使用后按感染性医疗废物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不但对患者,对医护人员也是保护性隔离,同时还减轻了医护人员的工作强度。

5.提高手卫生依从性 手污染是造成医院感染的重要传播途径[3]。提高手卫生依从性是防止医院感染的重要举措之一。我们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医务人员反映良好。一是提高医务人员对手卫生重要性的认识,养成良好的洗手习惯;二是完善手卫生设施,方便洗手;三是配备含酒精的速干手消毒剂,在手没有明显污染时建议使用;四是加强督促检查。

6.加强医护人员职业防护 一是加强职业防护教育,树立标准预防意识,处置病人时必须戴口罩、手套,电灼与阴道冲洗时应戴塑料围裙,必要时戴防护眼镜,提倡安全操作;二是培养医护人员良好的心理素质,注意劳逸结合和心理调节;三是定期进行体检做好健康评估;四是建立职业暴露的应急预案,重点是HIV/AIDS、HBV、HCV以及梅毒等意外暴露的处理。

我院通过创建国家级规范化性病门诊的活动,2006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部组织的专家评审,使性病门诊的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至今没有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

参考文献

[1]张学军.皮肤性病学[M].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205-207.

[2]陈 亮,张 敏,缪剑影. 医护人员锐器伤害研究进展与控制对策[J].国外医学(卫生学分册), 2006,33(3):166-169.

第8篇:医疗废物意外应急预案范文

[中图分类号] R47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5-254-01

医疗安全是医疗质量的首要问题和最基本要求,已成为当前医院管理中最重要的课题之一[1]。世界卫生大会早在2002年就提出“患者安全需要受到所有国家的重视”,并于2004年支持建立了患者安全世界联盟。2004年,我国再次启动的医院评审工作也提出了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管理理念,并将医疗安全管理列为重点评审项目[2]。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也再次提出要重视医疗安全。护理工作是医院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理安全管理是护理管理的重要内容,它已成为衡量护理服务的重要质量指标[3,4]。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定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5]。护理安全管理是护理质量的第一生命和核心目标,是反映护理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是保证患者得到良好护理和优质服务的基础,是护理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对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程序和社会治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 护理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护理人员的因素

1.1.1 法律意识淡薄:护士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严,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不按级别护理巡视病房。

1.1.2 责任心不强,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由于护士严重缺编,工作量大,长期超负荷工作,待遇低,使护士身心疲惫,不安本职工作,导致责任心不强,不能真正做到以患者为中心,给患者带来不安全的隐患。

1.1.3 护理文件记录缺陷:《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3条明确规定,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护理记录是指护理人员对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6]。临床工作中常出现记录不及时、漏记、错记、涂改、刮痕、医护记录不一致等现象,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容易是医院处于被动状态而造成败诉。

1.1.4 护理人力资源不足:长期以来由于护士的社会地位低,待遇差,工作繁重,生活不规律,身心疲惫,部分护士不安心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换岗或离岗,致使临床护士严重缺编,加上无证招聘护士较多,增加了护士的压力,工作中难免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护理安全问题也日趋突出。

1.1.5 专业技术水平偏低:我科共26名护理人员,其中主管护师(包括护士长)3名,护师8名,护士15名,由于年轻护士较多,专科知识缺乏,技术操作不熟练,临床经验欠丰富,遇到抢救患者时就显得无程序,个别家属对护理服务比较挑剔就容易产生矛盾。

1.1.6 慎独修养不够:临床中大部分护理工作都是独立完成的,如果慎独修养不够,工作中就可能出现执行医嘱不及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严格,差错事故的发生率也就随之增加。

1.1.7 护患沟通不够:部分护士缺乏良好的交流技巧和社会经验,沟通能力较差,不能很好的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面无表情,态度生硬,或者用不适当的身体语言交流,加上护士工作繁忙,无时间与患者进行更多的交流,无暇顾及患者的情绪和心理,让患者感到医务人员无同情心,在医院无安全感,造成心理压力,情绪紧张,对治疗失去信心,甚至放弃治疗,造成患者不满意和投诉。

1.2 患者因素 由于老年患者的生理和临床特点,加上家属陪护不尽心,容易发生意外或并发症:如坠床、跌倒、外出走失、自杀、烫伤、压疮、误吸、管道脱落、药物反应大等。

1.3 其他因素 如后勤支持系统不到位:地板潮湿、光滑,设备性能差,吸引负压不够,标本丢失,标本送检不及时,过道加床过多等。

2 对策

2.1 强化法律意识,增加自我保护意识 组织护士特别是新上岗的护士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每位护士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加强责任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使其认识到遵守规章制度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严格依法执业,以保障护理安全。新的医院评审标准及医院管理年活动中都将“执业行为法制化”作为一条核心标准,并明确要求:医院必须按照《护士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护理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管理,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7]。为落实这一原则,我院护理部做出严格规定:

2.1.1凡当年毕业、未参加注册考试的新护士,一律不准独立值班;

2.1.2 凡未通过执业护士注册考试的护士一律不予聘用;

2.1.3 凡进修护理人员或实习学生不得独立从事治疗护理工作。

2.2 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护理人员素质对临床护理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3],护理管理者要提高人员素质,应注意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护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1)职业道德与法律意识教育。护理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人、健康、生命,要求护理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一切工作行为都应体现“以人为本”,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和依法施护的观念[4]。(2)专业知识及技术培训。是保证医疗安全的基础。定期进行三基三严的培训和考核,有计划的组织理论知识和专科知识的学习,分期分批的对抢救技术、护理操作、病情观察要点等内容进行规范化培训,对专科新业务、新技术等按专科特点进行业务讲课、护理查房。加强健康教育,提高与患者的沟通能力,提高护理人员护理记录的能力和水平。

2.3 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合理而充足的护理人员配置,是保证护理安全的重要因素[3],是保证护理安全的前提。护士长对科室的具体情况,对护理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性格、职称高低、临床经验等个人问题全面掌握;做到新老人员、高低年资、无证招聘人员的合理搭配,充分发挥护士的积极性,增加责任感;对排班模式进行改革,试行APN排班模式,加强各班力量,确保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计划的落实,对每天的工作和突况沉着应变,避免因人力不足而造成差错或投诉事件的发生。

2.4 关键环节的管理

2.4.1 关键制度的管理 完善规章制度,是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只有健全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使医护人员在从事日常各项医疗护理活动中做到有章可循,才能使医疗质量与安全得以保证。我院护理部在原有“护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相继补充和修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护理规范、工作规范及考核标准,涉及安全管理的制度主要包括:(1)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2)护理缺陷及不良事件登记及上报制度;(3)重要护理操作前的告知程序;(4)各种护理质量关键过程流程(如患者交接流程等);(5)临床各种不良事件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护士长不定时的随机抽查护理人员,特别是低年资护士掌握核心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2.4.2 关键人员的管理 护士长重点管理科室的技术骨干、低年资护士和责任心不强的护士,根据不同人员的特点合理排班,合理应用人力资源。技术骨干业务精、技术强,是科室的领头人,对整个科室的发展起关键作用,应将其安排在重要岗位,负责科室的主要工作任务,同时对年轻护士起到传、帮、带、教的工作,以带动全科工作。低年资和责任心不强的人员,缺乏临床经验,核心制度落实执行不好,容易发生差错事故,护士长要安排高年资护士对其行指导和帮助。

2.4.3 关键患者的管理 将危重患者、疑难病患者、预后不良的老年患者、压疮患者和有跌倒危险的患者作为病房的关键患者。根据不同类型采取不同护理管理措施,与患者加强沟通。护理人员的沟通能力直接影响护理服务的水平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8]。在早会或交接班时对关键患者作为交接班的重点,对患者现存和潜在的危险因素作出评估,达成共识,引起各班的重视。

2.4.4 特殊药物管理 高危险药物如氯化钾、浓氯化钠不能和普通药物混淆,要使用红色标识,引起注意;对于临近失效期的药物也要有特殊标识;物要加双锁保管,严格交接班并记录;科室长期备用药物要每天核对、检查并进行记录,护士长每周检查1次,确保无变质过期;抢救车急救药品要班班交接,用后及时补充,以保证数量;特殊药物,如硝普钠、胰岛素等要严格按医嘱用药,控制滴数,向患者及家属认真交代注意事项,勿擅自调整滴数,并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

2.4.5 加强医院感染的管理 严格执行手卫生管理,正确执行六步洗手法,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确保操作的安全性,一次性用品使用后及时毁型。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必须规范。

2.5 讲求科学管理理念

2.5.1 树立系统安全管理意识 长久以来,人们对医疗缺陷的固有认识是:“有差错就一定是个人的疏忽”。但通过对医疗缺陷的分析得出,绝大多数医疗缺陷不是孤立的,是众多环节因素中的某一个或几个发生改变所致[9]。系统论认为,差错并非由于个人的疏忽和无能所致,差错是由于系统内潜在的缺陷而造就了一个人产生差错的环境[10]。由此可以得出,预防和消除缺陷最有效的策略不是对“犯错误的个人”进行惩罚,而是应该对系统问题进行改进。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各类临床不良事件(包括差错、投诉、意外伤害、突发事件、药物不良反应等),本着“重原因、轻结果;重系统、轻个人”的原则,找出事件发生原因,并制订策略,目标是通过改善系统管理问题来减少临床不良事件的发生。

2.5.2 应用PDCA循环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PDCA循环(即质量管理工作循环)是50年代由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戴明根据信息反馈管理提出的一种全面质量管理方法[11]。这种管理过程包括计划(P)、执行(D)、检查(C)、处理(A)4个阶段,是持续质量改进的基本方法,也是护理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策略。具体步骤如下:(1)计划阶段(P),科室根据护理部质量检查结果(有数据或文字说明),对影响质量的因素进行分析,同时制订出改进措施(成文);(2)执行阶段(D),由科室或病房落实质量改进措施;(3)检查阶段(C),由科护士长、护理部逐级检查其质量改进情况(有数据说明);(4)处理阶段(A),总结经验、巩固成绩。

3 总结 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护理安全措施的更新和改革是一个持续改进、不断追求完美的过程。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加强了护士预防护理纠纷和护理差错的教育,提高了主动为患者服务的意识。护理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时刻不能放松,护理安全管理任重而道远,护理安全管理在保证护理质量、护理安全工作中有着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韩光曙.医院的安全文化与医疗安全[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4,20(3):6-8.

[2] 郑力,唐疾飞,金恒光,等.从医院评审标准看医疗安全管理的改进[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4,20(12):709-711.

[3] 左月燃.对加强护理安全管理的认识和思考[J].中华护理杂志,2004,39(3):191-192.

[4] 张风清,李珍,黄体纯.护理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对策[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5,21(6A):67-68.

[5] 潘绍山,孙方敏.现代护理管理学[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1:349.

[6] 唐维新.实用临床护理[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126.

[7]中华医院管理学会.2003年北京地区医院评审标准手册(试行).2003,1-9.

[8] 潘杰,钱念渝.论人性化护理服务的实施[J].护理学杂志,2006,21(4):61.

[9] 刘红娟.护理安全管理与事故防范研究进展[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5,21(2B):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