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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嘉宾: 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 周继华
北京朝阳区望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常首生
江苏同帆律师事务所 顾加栋
医疗机构使用过的一次性针头、输液器、注射器,不仅容易刺伤人体,有的还可能带有病毒而造成疾病传播,因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曾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管理和监督医疗废物的处理。但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处理往往不规范,对医疗废物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解不到位,常常因违规而受到处罚。因此,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重视医疗废物的处理。
案例
河南A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近几年效益不好,为了减少医疗支出,没有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署协议,规范化处理医疗废物。而是擅自将医疗废物存放在一个闲置的房间内,并将其卖给废物回收站。近日因天气炎热,长期堆放的医疗废物不断产生一股刺鼻的气味,A机构遂将医疗废物就地焚烧,前来就诊的患者发现后将A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举报至卫生监督部门,卫生监督部门调查后暂扣了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
周继华 处理不规范 医疗机构受行政处罚
目前,关于医疗废物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实践中,医疗机构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以及社区医疗机构转让、自行处置、随意丢弃、倾倒、堆放以及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废物的不规范现象将会受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 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后果严重的,卫生主管部门可暂扣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常首生 处理医疗废物需遵从规范
“非典”过后,卫生部门对医疗废物的处理愈加严格。《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将医疗废物从产生、分类收集、密闭包装到收集转运、贮存、处置的整个流程都做出了严格规定,对涉及医疗废物的各环节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每个社区医疗机构都应有固定的存放医疗废物的地方,不可随意存放医疗废物,且医疗废物的存放不应超过24小时。但是由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负责的社区医疗机构太多,因此,目前社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仅每周3次运走医疗废物。社区医务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棉签、纱布等医疗废物必须放在指定的黄色垃圾袋里,注射器、针头等尖锐的器具必须放在利器盒里,利器盒和黄色废物袋都放在统一的废物集装箱里等待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顾加栋 法律法规存在缺陷 亟需改善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适合医院实际情况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回收管理办法》、《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工作人员安全卫生防护》、《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培训制度》等,制定各级各类医护人员在医疗废物管理中应遵循的规则及卫生员的工作要求等,使全院各级各类医护人员执行各项相关操作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责任分明。使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很快步入规范化管理,形成一条规范合理、符合要求、环保卫生、可操作性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在接受省市卫生部门检查中,达到卫生部要求标准,多次受到表扬。
2强化培训提高认识
2.1加强对全院医护人员的培训组织全院医护人员反复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办法,明确医疗废物的概念,了解医疗废物的危害,让大家明白:如果医疗废物管理不好,流失到社会,将会造成疾病传播、环境污染、对人民健康带来损害,给社会造成危害,从而将医疗废物的管理变成自觉行为,有效地处置医疗废物。让全院医护人员具备如何处理、分类、收集、转运医疗废物的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做好自我保护。定期选派有关医护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班,做到人人自觉履行在医疗废物管理中医护人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2.2定期对全院卫生员和处置医疗废物专职人员进行培训由于卫生员和专职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不懂医疗卫生知识和院感知识,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认识不够,不明白规范管理、正确处置医疗废物的重要性,经常发生生活垃圾里混有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用黑色生活垃圾包装袋包装、刺伤皮肤等情况。针对这种现象,加大对卫生员的培训和考核监管力度,除组织他们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外,专门制定适合卫生员的培训资料,重点强调医疗废物的危害性,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求卫生员熟练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放置、收集、转运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熟记不同颜色包装袋的使用。对负责处置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增加培训次数和内容,强调按线路密闭转运医疗废物和走污物通道(专用电梯)的重要性,掌握转运车辆、暂存间的清洁和消毒方法,熟记医疗废物在暂存间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48h,强化真实、详细填写各种转运登记、签名和保存资料的必要性,重点掌握医疗废物处置不当或泄漏等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定期组织专职人员和卫生员对可能发生的医疗废物处置不当的紧急情况进行预演,确保真正掌握应急处理措施,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杜绝因医疗管理不当而引发的医院感染暴发和流行。
3规范处置正确使用医疗废物专用通道
3.1严格分类科学布局按《医疗废物分类》要求,医院规定所有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物品一律视为医疗废物,包括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引流袋、换药碗、镊、尿管、手套、换药敷料、棉签、一次性中单等;未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废品,如一次性无菌物品外包装袋、药品包装袋、治疗室产生空药瓶、未被污染的一次性用物等,经毁形后视同生活垃圾处置。全院各科室按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设有专门处置室,统一配置有明显警示标识的医疗废物专用袋、专用容器收集医疗废物,并做好严格分类。
3.2正确使用不同颜色专用袋医院规定:黑色为生活垃圾专用袋,黄色为医疗废物专用袋,利器盒放置损伤性医疗废物。所有卫生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医院的规定,正确使用不同颜色的专用袋,两种不同颜色的专用袋禁止混用、乱用。卫生员要及时更换专用袋,因为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均不能装满,每袋容量不超过3/4,以保证封扎牢固。卫生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类,杜绝生活垃圾里混有医疗废物。
3.3专职人员正确使用专用通道规范转运医疗废物医院配有专职人员2人,每人各配一辆专用密闭车辆,负责收集、转运全院医疗废物工作。每次转运时,专职人员使用专用密闭车辆乘专用电梯从上至下,到各科室处置室收集医疗废物,封口密闭,称完重量后在专用袋外注明科室、重量、时间,直接送往专用电梯内专用密闭车辆上。车辆装满后,直接转运到暂存间存放于周转箱内,将车辆清洗、消毒后再乘专用电梯到其他科室完成转运工作。要求专职人员每日两次按工作流程、回收线路和时间到各科室转运医疗废物,个别科室做到随满随收,特殊情况随叫随收。转运途中医疗废物不能落地,专职人员必须直接从收集箱内拎起送往专用车辆上,不能拎着医疗废物到其他清洁区域,更不能将在本科收集的疗废物带往其他科室,也不能通过其他电梯、通道转运医疗废物,以免污染其他环境和电梯,造成交叉感染或院内感染。每天转运结束后,对专用电梯进行清洁、消毒,并有记录。
(一)进一步深化、完善对产废单位的监督管理,拓宽管理范围,积极推进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1、针对20__年开展的固废、危废申报工作,深入企业进一步核实固废、危废的产生数量、种类及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措施:实行动态申报制度,对产废大户实行变更申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使企业主动申报与监督管理相统一。
2、对产废单位实行规范化管理。
措施: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网上申请联单制度,从日常监督和转移联单入手,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要求各产废单位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对重点产危单位设立危险废物标识,产废单位提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计划。
3、在继续确保医疗废物100处置率的前提下,采用医疗废物专用联单收集运输危险废物。以实验室废液、感光材料废物为重点,在全市大专院校、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全力推进感光材料废物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液的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
措施:加强对产废和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的监督工作,做到及时收集、及时处置,严格转移联单制度。
4、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方面,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工作。
措施:帮助企业拓宽固废利用渠道,建立固废综合利用信息交换平台,推进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二)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及处置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对小型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实行集中规范化管理。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包括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管理,加大监管力度。
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落实,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的现场监督,实行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要求处置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对处置企业进行合理布局,控制处置企业数量,避免重复建设,促进处置企业合理竞争,长远发展。同时,在利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建成后,对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小型企业实行园区化统一集中管理。对收集、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单位设立危险废物标识。
2、贯彻落实《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加大查处力度。
措施:对存有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实行限期处置和强制处置相结合,对本市能够处置的就地处置,无法处置的转移到外地处置。
(三)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初审、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进口废物初审工。
措施:对办理许可证、进口废物的单位实行现场踏查,深入企业了解,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四)加快固体废物处置项目的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
1、在06年初,积极引资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
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利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的建成,积极引入固体废物利用新技术。
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措施:积极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放射性管理工作培训,组织落实培训内容。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保证条例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对新增放射源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完善新增放射源的建档工作,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放射源编码和数据库,实行放射源身份管理工作。
(三)、加强在用放射源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用源单位每季度报一次安全管理现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在用放射源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要求辖区内所有相关单位按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并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和应急措施。
(四)、加强废弃放射源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严格执行废弃放射源安全贮存制度,对辖区内所有废弃放射源施行强制收贮。
(五)、加强电磁辐射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完善申报登记制度,对辖区内电磁辐射污染源实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
三、提高固废、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理预案,提高污染事故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
四、高标准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
认真听取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及时完成答复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举报的办理工作;
[关键词] 医疗废物;管理;控制;医院感染
[中图分类号] R197.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4721(2010)04(a)-121-02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1-2]。如对医疗废物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的流失,疾病的传播,将直接影响人们的健康,并可能对整个社会形成巨大的危害。因此,医疗废物的安全、规范管理已成为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的主要内容,更是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3]。
1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体系
1.1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依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本院建立了由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由业务副院长、业务部、护理部、感染控制科、消毒供应室、药事办、装备基建管理科科主任及主要临床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组成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业务副院长任副主任,指导和监控全院医疗废物的各项管理工作。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各科室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人,切实履行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个人安全防护、防盗、称重、资料登记管理等监控工作。
1.2 制定医疗废物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应急流程
本院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预案》、《医疗废物分类说明》、《医疗废物场所消毒措施》、《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工作制度》,包括医疗废物处置流程、收集流程、运输路线及流程、医疗废物收运人员防护服穿脱流程指引、医疗废物收运专用车清洗流程指引,以及在收集、运送、贮存过程中个人防护和消毒措施。鼓励职工对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1.3 全员培训与分级培训相结合
为了强化各级各类人员的管理意识和参与意识。由院感科科主任负责,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分级、有重点地进行培训。培训后,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对全院医务人员,培训重点是法律法规、职业安全防护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严格遵守“谁产生、谁分类”的原则;对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培训重点放在医疗废物的收集流程、分类、转运、暂存地的清洁消毒、职业安全防护等方面;对卫生保洁人员,培训重点放在职业防护和消毒隔离方面;对新上岗人员,培训重点是法律法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培训。不断强化各级人员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意识,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2 严格按医疗废物处置流程进行管理
2.1 制定医疗废物收集流程
医疗废物由科室产生,由本院指定的专人、专车、规定路线、规定时间每日运送出病房两次,使用专门的污物电梯,收集运送路线应遵循由上至下、由远到近的原则,运送到暂贮存点。在运送的过程中密封回收车盖,超量时应分多次运送。各科室治疗室门外均设有科室医疗废物收集车(图1),车身为全不锈钢材料,内设1块纵隔板,车面设4个投放口,2个投放口投损伤性废物,1个投感染性废物,1个投输液袋,车内置锐器箱盛放损伤性废物,置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黄色包装袋盛放感染性废物和输液袋,车的一个侧面为开关门,可上锁。科室医疗废物收集车外有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分类说明。医疗废物收集车上锁,由负责医疗废物收集的专职人员开锁及管理锁匙,科室收集桶(车)于每天收集完废物后及时使用0.2%含氯消毒剂喷雾消毒30 min后清洗。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外表面有医院统一印制的警示标识,每个包装物都有标签,内容包括:废物产生地点、日期、类别及说明等。病理性废物少量放入黄色胶袋中,大量的低温贮藏;少量药物性废物可混入感染性废物,但需标明,批量的化学废物(消毒剂)和重金属交当地专门机构。检验科产生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及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就地用0.2%含氯消毒剂加盖浸泡10 h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2.2 严格交接登记制度
环环交接有记录。科室指定班种,落实具体人员职责,与本院专职工作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对本科室医疗废物进行封口、贴标签、称重、登记,在《科室医疗废物登记本》及《工作人员医疗废物登记本》上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类别、重量、数量、科室,收集员与科室人员双方交接确认签名,要求登记资料不缺项,保存3年。
本院严格按照佛山市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的规定,与佛山威立雅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每天向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移交分类收集、包装好的医疗废物,做到日产日清。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及时填写医疗机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交接双方签字存档备查。
2.3 制定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流程与配备个人防护设备
工作人员收集医疗废物前要按二级防护标准着装,包括戴帽子、口罩,穿工作服,戴防水围裙及塑胶手套,穿水靴,必要时戴防护眼罩,做好个人防护,操作前、后洗手及手消毒,每天消毒防护物品。每年接受至少1次的业务培训和健康体检,定期预防接种乙肝疫苗。明确规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①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分类放置;②医疗废物收集前做好个人防护的准备(戴口罩、帽子、手套、水鞋、胶围裙);③用医疗废物专用收集车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经专用污物梯);④医疗费物封口、贴标签、称重并记录;⑤与科室交接后双方签名确认(科室记录本、医疗废物收集记录本);⑥把医疗废物暂存车(加盖)经专用污物梯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间;⑦ 卸载医疗废物到“威立雅”公司的周转箱内;⑧ 清洁、消毒医疗废物收集车;⑨与“威立雅”公司全量交接(称重、记录、双方签名);⑩清洁、消毒医疗废物暂存间环境和物品;清洗、消毒个人防护用品。
3 落实暂存地管理
3.1 制度上墙
将《医疗废物管理应急制度》、《医疗废物处理流程》两个制度挂在暂存间的墙上,明确制度和流程。
3.2 标识齐全
贮存地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并有防蝇的纱窗,由专职人员上锁封闭,平时关密门窗,做好防盗、防火及严防儿童及无关人员进入。
3.3 清洁与消毒
医疗废物暂存点在每天清理完医疗废物后,应用0.1%~0.2%含氯消毒溶液喷洒或擦拭墙壁、地面、回收车, 擦拭30 min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擦干。用紫外线灯消毒空气,每天1次,每次不少于40 min[4]。
4 质量控制与督导
为了使医疗废物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本院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检查的范围,由医院感染控制科每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结合业务部和护理部,对全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登记等情况及安全防护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违规现象将给予扣分,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通过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整改,确保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有效避免由此引发的医院感染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2003:6-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S].2003:10-11.
[3]黄金梅.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的规范化管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9, 19(2):190-192.
基层医疗机构,对医疗垃圾如何处理的法律法规理解常不到位,常因此违规操作而受到处罚。本文将介绍我国关于医疗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如何正确处理医疗垃圾。
案例回放
每天下午5:00,某市二甲A医院的“焚烧炉”准时开始焚烧当天的医疗垃圾。由于医院的焚烧炉设备简陋,及露天进行焚烧,常发出恶臭伴着黑烟向四周扩散,给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了影响。每到焚烧时间,居民就关窗关门,以防刺鼻的味道飘进屋内。
住院的患者也反映,都是有各种各样疾病才到医院就医的,在医院住院每天闻臭气,不仅影响了就医的情绪,也有碍病情康复。
医院的领导者对焚烧医疗垃圾的解释是,因为目前医疗垃圾处理的费用太高,且被某家企业垄断,医院承担不起这部分费用,不得已才在自家医院内进行焚烧。
律师点评
我国医疗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2003年3月16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一般俗称为医疗垃圾。
我国实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全过程。目前医疗废物分为五类,分别是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不属于前述五类医疗废物,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一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二要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三要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四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五要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六要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同时,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禁止下列七项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邮寄医疗废物;禁止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
当然,对于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本案中的某二甲医院所在地域为市级,不属于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因此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法将受到行政处罚。除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机构外,医疗卫生机构没有权利自行在医院内设置焚烧炉进行医疗垃圾处理。
关键词 规范化管理 医疗废物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2.05.390
doi:10.3969/j.issn.1007-614x.2012.05.390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间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1,2]。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3]。为了确保对医院内产生的医疗废物系统规范化管理,有效地防止医疗废物回流社会对环境及人群产生的危害,强化各部门对医疗废物处理的重视,根据实际情况,形成全院参与、各部门负责的一套完整的医疗废物产生、分类、收集、标识、登记、暂存处理的管理方法。其具体做法如下。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间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1,2]。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3]。为了确保对医院内产生的医疗废物系统规范化管理,有效地防止医疗废物回流社会对环境及人群产生的危害,强化各部门对医疗废物处理的重视,根据实际情况,形成全院参与、各部门负责的一套完整的医疗废物产生、分类、收集、标识、登记、暂存处理的管理方法。其具体做法如下。
管理方法
管理方法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①明确第一责任人为法人代表(医院院长),主管后勤部的院长为组长,感控科、护理部、总务科、医务部及临床各科组成管理、检查、监控网。院感科负责制定各主管职能科室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对由医疗废物的产生处、分类、收集、标识、暂存处和移交登记处进行各自的明确分工,对明确责任后出现问题的科室追究其科室相关领导的责任。②由院感控科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监控检查,护理部负责临床科室对医疗垃圾产生、分类的检查落实。总务科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每天定时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标识、运送及暂存处管理。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①明确第一责任人为法人代表(医院院长),主管后勤部的院长为组长,感控科、护理部、总务科、医务部及临床各科组成管理、检查、监控网。院感科负责制定各主管职能科室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对由医疗废物的产生处、分类、收集、标识、暂存处和移交登记处进行各自的明确分工,对明确责任后出现问题的科室追究其科室相关领导的责任。②由院感控科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监控检查,护理部负责临床科室对医疗垃圾产生、分类的检查落实。总务科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每天定时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标识、运送及暂存处管理。
组织全院培训:分层次地进行全院培训。首先由院感控科对全院科主任、护士长进行培训,科主任、护士长对临床医生、护士进行强化培训,总务科对后勤系统、清洁工进行培训。对收集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由院感控科进行具体指导,包括自身防护学习到医疗垃圾分类、收集方法以及登记报告等制度均详细给以指导,并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全院培训内容包括掌握本机构指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要求,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同时掌握分类中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在处置过程中预防针刺伤等伤害措施。
组织全院培训:分层次地进行全院培训。首先由院感控科对全院科主任、护士长进行培训,科主任、护士长对临床医生、护士进行强化培训,总务科对后勤系统、清洁工进行培训。对收集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由院感控科进行具体指导,包括自身防护学习到医疗垃圾分类、收集方法以及登记报告等制度均详细给以指导,并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全院培训内容包括掌握本机构指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要求,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同时掌握分类中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在处置过程中预防针刺伤等伤害措施。
明确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要求:①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临床科室是医疗废物产生地,根据“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5大类由院感部制作出明确示意图及分类标识。各科主任、护士长对医生、护士进行医疗垃圾分类监督。每日由所在科室清洁工不定时根据医疗垃圾盛3/4满的黄色垃圾袋进行有效包扎封口,并贴上警示标识,写上垃圾产生的科室及时间。对损伤性废物考虑成本问题后采用自制的锐器盒,即一次性注射器纸盒内套黄色塑料袋,使用48小时后或盒满3/4时封闭盖口,防止锐器伤人。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②医疗废物的运送:医疗废物的运送由总务科安排1名专职人员,每天上午1次、下午1次在规定的时间内避开人群,经专用通道到临床科室进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运送车专门设置可冲洗、消毒、密封不渗漏专用车,车外有医疗废物专用车字样及警示标识。车内有医疗废物分类标识,按标识分好格。专业收集人员每天在收集前一定要穿好防护服,防止医源性损害,同时带上随身携带的手提式称重计(表),与临床科室进行每日上、下午的医疗废物收集、交接登记、称重和各自签名,各科室建立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备存。③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由医疗废物收集员专人负责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每天将各科室产生并收集得的医疗废物记录在一本子上,并统计好数量,将分类不同的医疗垃圾放于周转箱内存储于暂存处。运送工具使用后在指定的地点及时清洁、消毒。暂存处设在远离生活区及住宅远处,具有防鼠、防蚊的独立房间。门外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及“禁止吸烟、饮食”标识。医疗废物暂存地每日上锁,专人管理。隔日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移交、登记,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双方签名确认,表明已接收到废物。登记资料保存3年,以备当地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检查。
明确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要求:①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临床科室是医疗废物产生地,根据“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5大类由院感部制作出明确示意图及分类标识。各科主任、护士长对医生、护士进行医疗垃圾分类监督。每日由所在科室清洁工不定时根据医疗垃圾盛3/4满的黄色垃圾袋进行有效包扎封口,并贴上警示标识,写上垃圾产生的科室及时间。对损伤性废物考虑成本问题后采用自制的锐器盒,即一次性注射器纸盒内套黄色塑料袋,使用48小时后或盒满3/4时封闭盖口,防止锐器伤人。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②医疗废物的运送:医疗废物的运送由总务科安排1名专职人员,每天上午1次、下午1次在规定的时间内避开人群,经专用通道到临床科室进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运送车专门设置可冲洗、消毒、密封不渗漏专用车,车外有医疗废物专用车字样及警示标识。车内有医疗废物分类标识,按标识分好格。专业收集人员每天在收集前一定要穿好防护服,防止医源性损害,同时带上随身携带的手提式称重计(表),与临床科室进行每日上、下午的医疗废物收集、交接登记、称重和各自签名,各科室建立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备存。③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由医疗废物收集员专人负责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每天将各科室产生并收集得的医疗废物记录在一本子上,并统计好数量,将分类不同的医疗垃圾放于周转箱内存储于暂存处。运送工具使用后在指定的地点及时清洁、消毒。暂存处设在远离生活区及住宅远处,具有防鼠、防蚊的独立房间。门外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及“禁止吸烟、饮食”标识。医疗废物暂存地每日上锁,专人管理。隔日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移交、登记,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双方签名确认,表明已接收到废物。登记资料保存3年,以备当地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检查。
制定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防护措施:①制定了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发生针刺伤的处理措施和定期健康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防止身体受到健康损害。②制定了本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③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处罚条例。
制定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防护措施:①制定了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发生针刺伤的处理措施和定期健康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防止身体受到健康损害。②制定了本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③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处罚条例。
讨 论
讨 论
医疗垃圾所含的病菌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千倍,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成为流行病的源头。规范医疗垃圾管理是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设立专门岗位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保洁员能供各科室医疗废物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多与他们交流对工作有很大的提高。对直接接触医疗垃圾的关键人群严加教育和督导,在医疗废物管理问题上反复强调法制观念。上岗人员必须培训,医疗废物交由专门的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通过规范化管理及有效的监管,能深刻体会到:①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能使全院职工参与其中,引起大家的重视,使各级医护人员都认识到管理好医院医疗废物是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关键,提高各级医务人员的法制意识、环保意识。②规范和提高了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良好习惯,提高了医务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逐步做到按规定处理医疗废物,减少了锐利器刺伤的发生,防止了传染性疾病的传播。③全院职工自觉遵守条例和法规,防止医疗废物回流社会而造成的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环境污染。④降低了医院感染薄弱环节的发生率,提高了医院感染整体水平及管理质量。
医疗垃圾所含的病菌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千倍,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成为流行病的源头。规范医疗垃圾管理是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设立专门岗位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保洁员能供各科室医疗废物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多与他们交流对工作有很大的提高。对直接接触医疗垃圾的关键人群严加教育和督导,在医疗废物管理问题上反复强调法制观念。上岗人员必须培训,医疗废物交由专门的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通过规范化管理及有效的监管,能深刻体会到:①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能使全院职工参与其中,引起大家的重视,使各级医护人员都认识到管理好医院医疗废物是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关键,提高各级医务人员的法制意识、环保意识。②规范和提高了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良好习惯,提高了医务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逐步做到按规定处理医疗废物,减少了锐利器刺伤的发生,防止了传染性疾病的传播。③全院职工自觉遵守条例和法规,防止医疗废物回流社会而造成的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环境污染。④降低了医院感染薄弱环节的发生率,提高了医院感染整体水平及管理质量。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67.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6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3:10-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3:10-11.
3 张友惠,王琴,叶良玉,施海红.ISO9001:2000在医院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应用.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04,2:12.
【关键词】医疗废物;管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R197.38【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6455(2011)04-0289-01
1 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我国将医疗废物划分为五类 ,即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有以下特点:(1)含有感染性物质,可引发感染性疾病。(2)具有遗传性毒性或者药物毒性。(3)含有锋利,易刺伤人体导致感染目前,部分基层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存在监督管理组织不健全、认识不足、设施简陋、处置存在误区等问题。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为准则,进行宣传和监管并举;加大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建设投入;完善设施、规范处置流程、严格废弃物分类和环节管理等对策与建议。
1.1 医务人员人为因素
1.1.1 医务人员:客观方面目前人事用工制度决定临床护理人员招聘的多、流动性大。存在医疗废物知识欠缺和认识不足。操作中,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丢,甚至随意用黄色口袋装生活垃圾或用黑色口袋装医疗废物,增加医疗废物处置的工作量或让医疗废物流失于生活垃圾中。主观方面由于临床工作工作量大,工作繁忙琐碎。个别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多,认为工作中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增加工作量,存在一定抵触情绪。还有的责任心不强,错误认为医疗废物的管理,不象临床医疗工作那样,会出医疗事故,不认真执行。
1.2 保洁公司与医院的关系
1.2.1 保洁公司与保洁员:保洁公司业务性质不仅为医院保洁服务而且面向社会。首先对医疗废物的知识了解局限,对医院保洁员岗前培训不全面不到位。加上大多保洁员文化层次低,接受能力差,人员流动性大。培训不到位造成保洁员对医疗废物知识欠缺,造成医疗废物管理混乱。
1.2.2 医疗机构与保洁公司签定保洁合同,保洁员由保洁公司进行管理,工作地点在医院,对科室业务指导,不爱听,觉得麻烦,不愿认真执行,缺乏管理方面的制约。
1.3 客观因素:实行医疗废物统一处置的时间不长,物质上有一些缺乏。做得好的部门尽量做得符合要求,做得不好的,认为虽有明确的规定,但物质不到位也懒得想办法。还有的开始认真,由于临床工作的繁忙久而久之也不认真了,得过且过,慢慢的管理松懈。
2 方法
2.1 加强临床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相关知识考试考核。将医疗废物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医疗废物 分类目录,下发医院各临床科室。并与护理部、医教部、总务科协调,与各科室负责人签定责任书,再由他们对本科室临床人员及保洁员进行监督和个别培训。
2.2 保洁员的培训:针对保洁员流动性大,大部份文化层次低,对医疗废物认识不足的情况,在医院反复组织他们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讲明医疗废物的危害性,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将医疗废物的安全防护、分类、包装、贮运及处理过程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等知识进行培训。再由本科护士长或医疗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在他们工作过程中进行现场指导和强化培训。并与保洁公司签定目标责任书,对保洁员实行双向管理。对新上岗的保洁员医院实行岗前培训,将培训内容记载并让本人签字,并告之以往医疗废物处理不规范的奖惩情况。实行层层负责制。
2.3 针对临床工作繁忙,对医疗废物的分类记不住,采取分类标签和流程图上墙,标签注明医疗废物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如:感染性废物标签中用较小一点的字体注明棉签、棉球、胶布、输液器、空针等,损伤性废物标签中包含针头、刀片等字样。为临床人员在工作中提供方便,也在临床人员丢弃废物时,加深医疗废物分类的印象。流程图上墙,使每一位医护人员、保洁员、病员及家属都清楚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包装、流程、最终流向是由指定公司统一处置。
2.4 严格交接班制度:在病房由科室负责,交给保洁员时,须称重量密封后贴上标签,标签包括:废物名称、产生科室、重量、日期,并且详细记录双方签字。由保洁员交暂时贮存处,重量必须与科室重量相吻合并登记。运送过程中由保洁员负责。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处保管期间,由暂时贮存处医疗废物专职人员管理。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
2.5 对物质上的缺乏:上墙的标签和流程图做好之后,过塑贴于盛装医疗废物的黄色口袋容器上方墙上。避免了各种污渍的污染,又便于清洁。由于一次性锐器盒价格每个须6元,成本较高很少医院购买。分类时,用药品包装盒或废弃的一次性输液瓶剪开后置黄色口袋内,替代锐器盒盛装针头、刀片等损伤性废物。锐器盒的废物利用,操作简单,经济实用无成本,减少了污染,节省了医院开支,加强了个人防护。其他医疗废物分别置不同的黄色口袋内,装满3/4时用胶带密封,贴上标签,每天由保洁员运交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回收于暂贮存处周转桶内。
2.6 加强督查工作:院感科经常到各部门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及时现场指导。强化临床人员对医疗废物的认识和责任心。要求做到收集不落地,存放不暴露,严格分类放置,处理及时彻底。在检查中发现未落实到位的问题,纳入全院目标考核和医疗质量考评内容,与经济责任挂钩,并在全院张榜公布。其次教育和发动全院职工,宣传医疗废物的危害和管好医疗废物重要性,让医务人员人人参与,避免医疗废物的流失和不规范处置。
3 总结
通过以上对医疗废物管理政策的宣传、培训、管理,转变了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误区,严格了操作规程,加强了对保洁工人的管理。从《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试行以来,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在医疗工作,工作人员管理意识加强,严格了交接班,各种记录有据可查,避免了医疗废物的流失、混装等,为社会营造了一个健康的环境,为医院赢得正常经营的秩序。
参考文献
近年来,由于相关部门对医疗垃圾管理不严、处理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社会问题,使得人们对医疗垃圾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医疗垃圾被列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1号危险废物”,其对环境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因此,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自20世纪60年代起,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相继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医疗垃圾管理、处理法律制度。而我国对医疗垃圾的研究及系统管理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国家先后颁发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示规定》《医疗废物行政处罚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我国的医疗垃圾进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我们也应当认识到,我国的医疗垃圾管理仍然存在着相关法律规定滞后、管理执法不严、监督体系不完善以及公众环保意识薄弱等问题,我国对医疗垃圾处置技术的研究投入也与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完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也具有现实意义,可以为我国医疗垃圾科学、无害化处理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一、对医疗垃圾的界定
(一)医疗垃圾的定义及特点
医疗垃圾亦称医疗废物或医疗废弃物,目前,在世界各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此尚未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卫生保健废物是指卫生保健机构、研究机构和实验室产生的所有废物及各个分散点(如家庭卫生保健所)产生的废物,并将卫生保健废物分为一般性废物和危险性废物,而危险性废物又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组织、体液)、锋利物、药物性废物等[1]。美国环保局采用医疗废物的称谓,将其定义为在诊断治疗病人和动物及相关研究、生物实验及研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废物[2]。在日本则采用感染性废物的称谓,其在法律上是指医院、诊所、动物医院、研究机构等医疗机构产生的含有或可能含有病原体的废物,包括血液、手术后废弃的病理废物、残留血液的锐利物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用培养物、器具、残留血液的手套等[3]。我国采用了医疗废物的称谓,在2003年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将医疗废物定义为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俗称“医疗垃圾”。它主要包括传染性废物、病理废物、利器废物、制药废物、基因污染物、化学品废物、放射性废物等。与一般的生活垃圾相比,医疗垃圾的环境污染风险更大,一旦出现问题,不仅会导致环境受到污染,还会形成危险的疾病传播源。医疗垃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高度传染性。医疗垃圾不同程度地含有病菌、病毒、寄生虫卵及其他有害化学物质,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在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若稍有不慎,这些医疗垃圾就会成为传染病传播、流传的重要源头。二是生物毒性。医疗垃圾含有多种病原菌和各种有机、无机化学成分,这些都可能通过人体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伤口、黏膜、体液等途径进入人体,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三是多样性。医疗垃圾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各分类中又包含多种小的类别,体系纷繁复杂。四是二次污染性。由于技术、资金限制,在医疗垃圾的处理上存在着诸多问题,致使一部分细菌残留而产生新的危害性物质,这都在一定程度上给环境造成了二次污染。而且用于处理医疗垃圾的消毒物质清理不干净也会造成环境污染。
(二)加强医疗垃圾管理的必要性
医疗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非法利益的驱动。例如:由于我国医疗垃圾管理工作起步比较晚,管理理念相对落后,管理体制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足,导致一些具有高度传染性的医疗垃圾流入生活垃圾之中,这对环境的污染相当严重。由于利益的驱使,很多人从事医疗垃圾的非法买卖活动,更有一些黑心商贩将经过简单消毒或者未经消毒的医疗垃圾再次利用并以成品的形式流入市场,对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危害。因此,在规范医疗垃圾的处理中,既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持,更重要的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科学的管理体制以及良好的法治环境,来预防其对环境造成污染,这是防止医疗垃圾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基础。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产生的医疗垃圾量逐年增多,2010年我国产生的医疗垃圾已达100万吨以上,如不加强管理,任其流散到人们的生活环境中,就会污染环境、传播疾病,严重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因此,无论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还是从卫生防疫的角度,加强对医疗垃圾的科学管理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先后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行政处罚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以规范医疗垃圾的管理工作,并建设了大量的医疗垃圾处置设施。但在实际中,医疗垃圾管理现状堪忧,医疗垃圾污染环境、传播疾病的报道和投诉频繁出现在各大媒体的报道中,医疗垃圾非法买卖在有些城市甚至成为公开的商业活动[4]。由此可见,我国在医疗垃圾的管理、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的完善、环保意识的增强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缺陷。
(一)医疗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不能满足医疗垃圾全过程管理处置的要求,还存在许多法律上的漏洞和不足。尽管我国先后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医疗垃圾的管理工作,对医疗垃圾的产生、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做了相应规定,但是这些规定都过于宽泛,缺乏实施的细则。《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垃圾的分类过于笼统,对不同性质的医疗垃圾的分类过于模糊。例如:国内因胎盘、死胎是否为医疗垃圾而引起的纠纷已见诸报道[5];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产生的污水目前没有列入医疗废物的分类目录中;现行有效的GB1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中尚无疾控、检验等相应机构的污水排放标准及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置或排放标准[6]。此外,对于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登记制度,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缺乏严格的执法力度。医疗垃圾的登记制度应当包括对产生医疗垃圾的医疗机构的登记、医疗垃圾的登记以及处置产业资质的申报登记。现阶段我国法律对此都有相应的规定,各省、市也对登记制度颁布了相应的政策和办法,但还未对这些登记形成有效的监督,存在不少漏登、错登的现象。例如:很多个体诊所未申报登记医疗垃圾处理,而将产生的医疗垃圾私自处理或混入生活垃圾之中;一些不具有医疗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逃避申报登记。对于这些违反登记制度的行为,法律并未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些不法行为。此外,在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上,缺乏对医疗垃圾处理程序的相应技术规范,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医疗垃圾处理处置者的任职要求没有明确的限制、对医疗垃圾的正确处理也没有明确的标准等问题,这些都是我国医疗垃圾法律体系中亟待完善的问题。
(二)医疗垃圾的管理主体职责不明确
1.医疗垃圾行政管理主体职权划分不合理医疗垃圾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环境、社会公众利益、经济和技术等多种因素,涉及的权、责、利的行政部门有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4、35条规定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垃圾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可见,各部门之间职责不够明确,存在着执法交叉冲突的现象,这是一般环境行政执法中经常遇到的老、大、难问题。由于政出多门,使得医疗垃圾的监管工作更趋复杂、效率更加低下。2.医疗机构管理者消极行使管理职权一些大型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处理制度相对比较完善,而大部分中小医院和乡镇医院、个体诊所以及乡村卫生所的医疗垃圾处理问题比较突出。一般情况下,部分医疗机构只重视医疗质量和经济效益,忽视了对医疗垃圾的处理。医疗机构的领导往往由于处理医疗垃圾的成本太高,而政府又无相应的贴补政策,导致其对医疗垃圾的管理抱有消极的态度,使医疗垃圾管理处置制度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此外,各类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导致医疗垃圾分类混乱,尤其是一些中小城市和偏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常常与普通生活垃圾混杂在一起,有的医疗机构把医疗垃圾承包给缺乏处置能力的个人或者其他单位处置,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者消极地行使其管理权。
(三)医疗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不统一
在我国,医疗垃圾的收集和处理都是有偿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的处置费用,可以纳入医疗成本。但是法律却未规定一个明确的收费标准,导致各地医疗垃圾处理的收费标准不统一。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医院是按照实际床位数或实际占用的床位数收取医疗垃圾的处置费用的,例如,杭州、湖州、深圳、珠海、广州、西安等医院,大约按每床1.7~2.5元收取[7]。有的医院则按产生的医疗垃圾的重量来收取,例如北京等地,收购1kg的垃圾应向处理中心缴纳3元的处理费用[8]。收费标准的不统一增加了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难度,不合理的医疗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重了医院的负担,若盲目地将医疗垃圾的处置费用纳入医疗成本,也可能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四)缺乏科学有效的经济效益刺激机制
医疗垃圾是一种高度危险的废物,它的收集、运输、处理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属于公益事业。公益事业是政府的一揽子工程,从投资到建设、运营以及监管都由政府承担,这样的处理模式存在低效率、高成本的缺陷。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相对薄弱,在医疗垃圾处理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各地医疗垃圾处理发展水平不平衡。一些中小城市的医疗机构虽然建立了医疗垃圾的焚烧设备,但由于资金有限,设备大多简单、粗陋,很难达到《医疗垃圾焚烧环境卫生标准》的要求,一些地方医疗机构甚至并未建立专门的回收处理机构。资金投入较少也使得我国在医疗垃圾处置的科研力量培养和技术成果研究等方面相对落后,严重滞后于人们对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迫切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正在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机制,以调动全社会投资医疗垃圾处置产业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其中,政府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并为医疗企业提供哪些优惠条件等成为有效处理医疗垃圾问题的关键。现阶段,各地医疗垃圾收费标准不统一,使得一些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出现一定程度的亏损,有的难以继续经营,现行的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也未对这些处置产业有相应的扶持,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投资热情。同时,一次性医疗器具二次利用过程中的高额利润使得许多处置产业不惜铤而走险。缺乏科学、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就难有健康的市场环境。
(五)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医疗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但医疗垃圾处理的监督机制还未健全,医疗垃圾的产生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处置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分工不够明确,法律责任不够清晰,导致监督管理机构缺少对医疗垃圾处理的有效监督措施。此外,设施建设完工试运行管理程序以及相应监测的可靠性、验收程序的可操作性还存在一些问题;医疗垃圾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还缺乏足够的依据,缺乏完整的执法监督体系,缺乏持续的、全面的、严格的、规程性的监督管理手段,难以保证有效的监督管理[9]。一旦监督机制出现漏洞,医疗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体系就会相继出现问题,致使医疗垃圾不能得到科学无害的处理,反而流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甚至为不法商家回收利用,成为传播病毒和细菌的重要污染源。同时,我国大部分公众对医疗垃圾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医疗垃圾的管理缺乏群众参与和主动监督。虽然我国在2003年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但是根据某地的调查资料显示,公众对一次性医疗废弃物管理的认知、了解程度为:4%完全了解、30%基本了解、39%了解一点、27%完全不了解[10]。因此,公众遇到某些医院不合理处理医疗垃圾的情况时,往往不能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采取事不关己、漠不关心的态度,在接触有医疗垃圾的环境时不能进行有效的自我防护,致使自身健康或日常生活环境受到医疗垃圾污染。
三、完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健全医疗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1.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制订相关的实施细则医疗垃圾立法既属于环境立法范畴,也涉及产业立法领域,要通过立法来促进医疗垃圾的合理、科学化管理及其处置产业的发展。医疗垃圾的管理体制、技术标准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与义务等都应当通过法律的规定使之明确化,完善医疗垃圾管理的法律体系,使医疗垃圾处理做到有法可依。例如:德国在1972年通过了第一版《废弃物法》,提出了建设无害化的处理设施,随后在1986年通过了第四版《废弃物法》,首次提出了垃圾的回收利用,在1994年再次对该法进行了修改,提出要遵循物质闭合循环的废弃物管理,实在不能利用的,则要采用环境无害化的方法处置[11]。此外,还应当对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如医疗垃圾的分类应当更加明确、具体,将医疗废水、死胎、胎盘等纳入医疗垃圾范畴中,明确规定可回收利用的和不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垃圾;制订详细的《医疗垃圾处置标准》及实施细则,保证医疗垃圾的科学化、无害化处理;制订《医疗垃圾处置技术规范》,将环境保护制度中的“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其中,对医疗垃圾处理设施的标准和程序、医疗垃圾处理者的资质认证都应有详细的规定。2.明确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不仅涉及行政部门,还涉及产生医疗垃圾的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置企业以及一些个体商户等。任何一个机构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有关医疗垃圾的法律法规,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医疗机构违规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行政部门在监督过程中放纵违法行为,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一些个体商贩违法倒卖一次性医疗器具的,应根据主体的性质、违法行为的性质、造成危害的后果等,确定其应承担的责任,违法主体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可见我国环境法中对污染环境的行为人采取无过错责任的原则,这项原则同样适用于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过程。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既有事前的警示和预防作用,又有事后的惩罚和补救作用,可避免由医疗垃圾处理不当而引起的事故或灾害。
(二)加强对医疗垃圾的规范化行政管理
1.对医疗垃圾的管理坚持减量化、集中处理化、无害化原则医疗垃圾处理的最终目的是达到减量化、集中处理化和无害化的效果,许多国家的医疗垃圾处理已经达到这个标准,他们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并且开发了相应的处置装置和技术。欧共体在医疗垃圾的处理问题上设立了特别委员会,提出了欧共体各国共同遵守的规定,如:确定医疗垃圾包括切除的人体脏器、血液、体液、排泄物及实验动物尸体等;床位在100个以上的医院设立专职的管理人员;将医疗垃圾分类为安全的和危险的两类,危险医疗垃圾要完全消毒焚烧,并对焚烧炉的构造和使用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以及有关的技术等程序都制订了详细的规章制度[12]。我国更应该在医疗垃圾的管理与处置过程中坚持减量化、集中处理化、无害化原则,并将这些原则贯彻始终。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医疗垃圾管理模式,逐步改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落后的局面,形成国家立法指导、专业公司社会化服务、行政部门监管的医疗垃圾管理新模式[13]。同时,还要加强技术研发,引进先进的处理技术,确保做到无害化处理,并集中处理,节约资源,有计划地建立相应的规模化的处理中心。2.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监督《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得医疗垃圾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相关行政部门除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还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医疗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笔者认为,可由卫生防疫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垃圾产生的管理工作,由环卫部门负责医疗垃圾的贮存、运输、处置过程的管理工作,由环保行政机构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定期抽查、检查等。同时,各级部门间的行政关系也要明确。市、县级的相关行政部门负责当地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工作,省级相关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协调、组织工作。各部门之间责任明确,分工细致,就可以避免出现管理混乱的局面。3.完善医疗垃圾处理的登记制度和收费制度针对医疗垃圾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管理部门应当制订详细的登记规则,相关的行政机构应严格把好登记关,由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医疗垃圾产生者的登记工作,包括私人诊所、乡村医院等,由环保部门做好医疗垃圾处置企业的申报登记工作,而医疗垃圾的暂时贮存则由医院的专门部门做好每天的登记工作。还要不定期地抽查登记记录,有错登、漏登现象的要及时更正和补充。医疗垃圾的收费应当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可采取按床位计费为主、按重量计费为辅的方式收取医疗垃圾处理费用。按照医院的规模、级别确定交费方式,如大型医院、传染病医院等产生医疗垃圾量多的就采取按床位收费,一些个体小诊所、精神病院等无床位或者产生医疗垃圾少的就按重量收费。具体的收费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部分大型医院为逃脱高额的处置费用而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同时,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负责收取医疗垃圾处置费用,并将大部分费用交给处置单位,其中一部分费用用于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医疗垃圾的工作,例如用于购买装医疗垃圾的特殊垃圾袋、桶,建设符合标准的暂时贮存点,对负责收集、贮存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培训等。这样既能保证处置产业的运行成本,又能减轻医院的经济负担。4.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保证资金投入,支持医疗垃圾处理技术改革医疗垃圾的处置设施、技术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除了处置单位应当加大投资以外,政府也应给予一定的补贴,并且利用行政手段保证资金的顺利到位。医疗垃圾的处置涉及的不仅仅是医疗机构与相关行政部门,还关系到我们生存环境的质量和广大群众的健康。因此,医疗垃圾的处置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应当发挥政府职能,保证该项事业的顺利开展。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争取一些国际合作的机会,引进国外的先进处理技术,并采取一些奖励性措施,鼓励关于医疗垃圾的科研项目,鼓励开发、使用新技术,从而减少处理过程中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也可以实现一些可回收医疗垃圾的再利用,减少能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三)建立科学规范的经济运行机制
目前,我国医疗垃圾的处理模式基本是政府监管、医疗垃圾处置企业负责运输和集中处置,这种模式也是最为可行的。但是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属于公益事业,具有投资大、回报小、风险高、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倘若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经济运行机制,投资者便会缺乏热情,处置单位则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而不愿意改进技术,使得医疗垃圾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置。经济运行机制的建立是推进医疗垃圾可持续管理的必要支撑手段。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工程建设、设施运营环境等实际需求出发,通过商业化协作、财政补贴、减少税收、低息贷款等一系列政策,鼓励投资者对医疗垃圾处置产业的投资,并且将回收利用权交给处置产业,增加企业的利润回收率,从而提高企业的投资热情,同时减小企业对技术投入的压力。具体的经济运行模式如下可知,将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交由处置产业,处置产业严格做好分类,将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垃圾予以回收利用,由此获得的经济收益成为其利润的一部分;对于不可回收利用的,就直接处理掉。医疗机构所缴纳的医疗垃圾处理费,则由行政部门(环卫部门)收取,收取后将大部分费用划拨给处置产业,剩余部分用于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工作。同时,政府制订相关的财政补贴、减少税收、低息贷款等政策,提高处置产业的投资热情,相关行政部门予以监督。这样的运行机制,既减轻了医疗机构和处置产业工作者的负担,减少了医疗垃圾的流失,并保证了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单位得以正常运转,同时又可获得可观的利润,政府也能在此过程中充分地发挥监督管理职能。
【关键词】 医疗废物;问题;对策
医疗废物是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1]。2003年国务院总理签发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1]及相关配套文件,医疗废物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医疗废物的危害在于它不同程度地含有病菌、病毒、寄生虫卵及其他有害物质。相当一部分的肝炎和艾滋病的传播源于注射器、输液器等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重复使用[2]。部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造成“二次污染”,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70年代就曾发生过医疗垃圾处理不当引起乙肝传播流行的事件[3]。为此,加强医疗废物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类健康,成为医院管理的重中之重,现就我院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总结如下。
1 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医疗废物未按要求明确分类、收集
1.1.1 个别临床医务人员、后勤、机关人员和部分非临床人员、保洁人员环保意识不强,存在认识不足、麻痹大意思想,认识不到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导致感染性废物放入生活废物容器内、个别药物性废物放入损伤性废物内、化学性废物处理不当、医疗废物容器不加盖等现象。
1.1.2 工作人员在使用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时,为了降低成本,造成医疗废物装盛过满;有的暂时贮存时间超过2 d,未按要求收集。
1.1.3 因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患者及陪护人员,尤其是门诊的流动人员,在进行肌肉注射、拔除静脉针、采血后,将按压针眼污染的棉签或棉球丢弃至生活垃圾中,甚至有的丢弃在地上。
1.2 医疗废物包装不规范 由于保洁员和护士未检查容器装盛情况,使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内存放的医疗废物超过2/3,不利于封口,致封口不紧实、不严密,同时对标签的填写认识不足,致标签漏填或填写不规范。
1.3 医疗废物转运未按规定执行 由于负责收集转运的人员文化水平较低,人员更换较频繁,对工作的性质及医疗废物的危害认识不足,导致在运送前未认真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未认真核实医疗废物的重量,使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转运到暂储地点。
1.4 交接登记不规范 保洁员为了省时省力凭经验估算重量,见护士忙碌,未等核实则在登记本上写上时间、重量,签上自己的名字,护士也未重视,未进行核实,登记本上护士签名常有漏签或补签,而保洁员也有提前签名等现象。
1.5 资料保存不符合要求 一部分未配备护士长的科室,重视了资料的填写,但对于资料的保存认识不够,导致三年的资料不全。
2 对策
2.1 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加强监督力度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要求,我院在成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由业务副院长、院感科主任、医务部主任、护理部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由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专职管理人员-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小组三级管理体系,每月定期检查,随时抽查,共同参与,分级分层监督管理,做到层层把关,环环相扣,奖罚分明,效果良好。
2.2 反复培训,提高认识 自我防护教育和法制、法规教育是医院员工必须接受的基本教育。采用多种方式在全院营造防范医疗废物污染的学习氛围,针对不同部门的特点进行定期、不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和“标准预防”意识,促进人们积极地配合医疗废物管理。
2.2.1 医务人员的培训 采用多媒体讲座集中培训联合发放资料自学的方式进行培训,定期考试,随时提问,严格操作流程,按规定做好医疗废物从产生到分类、收集、转运、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将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纳入继续教育项目。
2.2.2 实习、进修人员的培训 将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纳入医院岗前培训内容,并根据各科室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对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再次强化培训,同时作为实习生的考核内容之一。
2.2.3 后勤、机关及非临床人员的培训 在采用多媒体讲座集中培训联合发放资料自学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指导,将有关法律、法规、医疗废物分类等知识,进行重点整理,打印装订成册,人手一本,然后,进行问卷调查学习效果。
2.2.4 保洁人员的培训 由于保洁人员文化水平较低,更换较频繁,对医疗废物的危险性不了解,因此,在医院统一培训的基础上,专职管理人员反复组织保洁员及收集转运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主动地自觉地配合工作。同时,要求收集转运人员必须做到“四个不交不接”即:“护士不在场不交不接;装盛过满不交不接;标签填写不规范不交不接;护士不核实重量不交不接”。
2.2.5 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培训 医疗废物管理不仅是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事情,更是全社会的事情,提高公众意识是最重要的。但公众对医疗废物管理的了解却知之甚少,有作者对门诊患者和医务人员进行的调查显示,95%的患者不知道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不能混装,90%的医务人员认为政府和新闻媒体对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和危害性宣传不够。因此宣传教育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在患者入院时、住院间、出院时由责任护士负责宣传教育;其次,门诊导医设一名负责宣传教育,让进入医院的人们了解存放医疗废物的地点,将贮存容器及标识告知大家,教会丢弃各类垃圾的方法,让患者及陪护人员清楚废弃物怎样处理,了解医疗垃圾流入社会对大众的危害,形成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2.3 严格规范医疗废物各个环节的管理流程
2.3.1 医院制订医疗废物各个环节的管理流程。
2.3.2 固定收集转运人员,专职管理人员全程监督。
2.3.3 各部位严格垃圾分类,避免扩大医疗废物范围,增加不必要的资金投入。
2.3.4 工作人员与收集转运人员交接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严格执行“四个不交不接”规定。
2.3.5 处理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医疗废物时,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2.3.6 对患有感染性疾病和已确诊或怀疑传染性疾病患者所使用过的医疗物品,经初步处理后要单独放入专用包装袋内。
2.3.7 盛放医疗废物包装材质必须达到防水、防渗漏、防刺破,做到收集医疗废物不落地,存放不暴露,日产日清,处理及时彻底。
3 小结
医疗废物属于高危险性废弃物,严重威胁人类健康。我院通过采取有效的持续改进措施,形成了人人参与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使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达到了预期目标,实现了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