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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技术要求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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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技术要求

第1篇:建筑消防技术要求范文

【关键词】建筑;防火;设计;审核

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是指消防监督机关对工程建设单位、建筑设计部门设计的工程图纸,进行消防审核,监督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保障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贯彻实施。公安消防机构依据国家消防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都要实施消防监督。如果当一项建筑工程竣工后,发现不符合防火要求,这时再去采取补救措施,不仅影响工程的投产使用,在资金、材料等方面都会造成巨大浪费,甚至有的无法弥补相应的安全措施,只能停用或拆除。

1 建筑防火设计和审核的依据

1.1 消防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0 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42 条又规定: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责令限期改进;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处以罚款。公安部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中对消防监督审核的范围、内容、程序、审检权、验收权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如该规章第2 条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项目,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都必须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管理。第3 条规定:凡从事建筑工程建设、消防设计、施工安装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单位和个人建筑物所有者等都要遵守本规定。

1.2 消防技术标准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目前我国共有各类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20 多部,这些技术标准基本涵盖了各类建筑设计和施工全过程。

2 建筑防火设计和审核的主要内容

1)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2) 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3) 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4)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5) 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6)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7)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8) 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指示标志;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10)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11) 建筑灭火器配置;12)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13)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他内容。

3 建筑防火设计和审核的程序

3.1 方案编制阶段

建设单位确定建筑项目后,首先向建设规划部门申请,根据本单位建设项目的特点,按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确定建筑工程的初步位置,选择具备相应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选址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程项目,通常情况下规划部门要求先征求消防部门的意见,因此,建设单位应将建设项目的地形图、方案总平面图,简要的文字说明资料和方案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消防机构在收到图纸、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核完毕,在方案总平面图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2 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后,建设单位应将全套消防设计图纸,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批复及土地规划部门的批文等有关资料报送管辖的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申报审核的主要资料如下:1) 设计任务书。主要包括:水文、地质状况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是否系窝风地带,年最小频率风向;总图部分的内容要有建设项目的布置与周围建筑、构筑物图。2) 生产工艺情况。建筑项目如系厂房、库房等,应当申报生产工艺情况,主要包括:生产该项目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及流程的安全可靠性说明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水封、紧急切断阀和自动联锁、报警及灭火装置的配置情况和说明等。3) 生产、使用、运输、储存、销售、销毁的物料、产品、货物等的物理化学性质和火灾危险性参数等技术资料,主要包括:状态、熔点、沸点、密度、相对密度、蒸气压力、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氧化性、最小点火能量、热稳定性和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4) 消防安全专篇。主要包括建筑项目的防火安全情况。

3.3 施工图设计阶段

建设单位收到公安消防机构对图纸资料审核意见后,应领取填写《建筑消防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和《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设计单位应按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审核意见进行施工图消防设计。设计完成后,将《建筑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和《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加盖印章,并按申报表要求将有关消防设计施工图纸及资料报送原消防机构审核。

4 建设和设计单位的防火责任

4.1 建设单位的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图纸和资料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并填写《建筑消防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及规范,并有责任检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贯彻落实消防法规情况,不得擅自变更消防设计、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送达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并组织消防验收。

第2篇:建筑消防技术要求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 消防电气 设计分析

电气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快捷发展。当前高层建筑的开发,对于预防和控制火灾危害的要求相当严格,完善的消防电气系统设计和各种消防用电设备性能的可靠运行,能够针对建筑结构内部发生的火灾险情进行科学预测和控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功能性高层建筑结构的建筑用电设备装置愈加复杂化,消防电气设计成为不可或缺的施工环节,

1、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的主要内容及其应用原理

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主要包括消防供电、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自动灭火系统。

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的消防供电是针对高层建筑结构内部的消防电源、配电线路以及相关电气装置等设计,它是保障整个高层建筑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实施的保障,是建筑消防电气设计的前提。火灾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是用于火灾发生时方便消防救护的应急性照明设施和为及时疏散救护现场人员而设置的安全提示标志系统,包括应急照明线路、指示诱导灯设备、楼梯安全出入通道、安全疏散电梯和隔火卷帘门等显示性标志,它是确保建筑消防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随着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现代高层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通常包括建筑火灾检测器、分区消防报警器、消防控制中心和气体自动喷射灭火及自动洒水灭火系统等部分,是建筑消防电气设计的核心环节,应用于建筑火灾的实时监测、自动报警和及时控制。主要包括喷水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通风排烟系统,防火调节阀系统等方面。

高层建筑消防电气系统原理是运用现代电子通讯技术和计算机信息技术,首先通过电子探测器针对建筑内部火灾险情进行实时监测,将检测到的火灾情况转换成电子信号由通讯系统输入反馈至建筑分区报警器和建筑消防控制中心,并及时通过火警声讯系统装置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同时借助电子计算机控制系统,由建筑消防控制中心负责指挥建筑火灾的消防监控,实现高层建筑火灾的消防监控报警和灭火救护的自动化。

2、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的要求

关于高层建筑的消防电气设计,涉及领域较为广泛,高层建筑的功能性和规模性越强,其消防电气控制设计内容也就越复杂。

(1)对于建筑消防供电,需要严格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建筑消防用电规范进行科学设计用电设备供电电源,严格消防配电装置以及供电线路的布置,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具有持续供电功能。

(2)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时要针对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保障建筑结构内部因火灾发生后能够自动应急照明,方便火灾救护和现场人员的安全疏散。高层建筑中的安全疏散通道、消防电梯室、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水泵间等事故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或卤钨灯等能够瞬时点燃的照明光源。事故照明的灯具应布置在可能引起事故的设备、材料周围等危险地段,并在主要通道、出人口等明显位置设置消防疏散标记。

(3)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自动灭火系统布置,要符合相关建筑消防应用规范规定。设计时要针对高层建筑的结构性能以及功能进行科学布局火灾报警及控制系统装置,要完善和优化建筑内火灾消防报警设备,灭火救护设备以及消防专用器材设施等必要装置的自动化性能,保障建筑内部火灾消防系统的实时监测和控制功能的正常发挥,实现建筑消防电气的自动化控制。

3、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方案

3.1严格国家消防电气设计的规范性

现行关于消防电气的设计规范和标准,根据其适用范围和权限不同,可分为国家、地方和行业等级别标准。国家消防电气的设计规范和标准是现代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进行消防电气设计的重要依据,它提出了建筑消防电气设计必须遵循的强制性最低要求,是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的技术准则。

3.2保障建筑消防配电系统的独立性

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要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功能需求,科学设置消防配电系统,合理优化建筑消防电气的供电性能,建筑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要严格分设消防配电系统线路与一般配电线路,不能与其他动力、照明等共用回路。确保配电室引至消防控制室配电至消防卷帘用电、电动防火门、排烟阀等各层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的可靠性,形成建筑消防配电独立系统,确保火灾消防系统设备的安全和正常用电。

3.3优化建筑消防电气系统的科学性

计算机电子信息技术的应用,促进了建筑消防的科学性提高。完善建筑消防电气技术,在设计中合理的设置ATs自动转换和USP持续电源系统,是优化建筑消防电气功能的技术措施。

3.4严格建筑消防电气设计的技术性

现代智能化高层建筑消防电气系统的应用,必须依靠尖端技术管理为基础,消防电气系统控制技术、消防弱电系统的接地与防雷技术,是保障高层建筑消防电气功能的关键。

第3篇:建筑消防技术要求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0层楼以上的建筑被称之为高层建筑,我国高层建筑大批量投入已经有了20多年的发展历史,特别是近10年来更是发展迅速。虽然科学技术取得了巨大的发展,高层建筑的消防设备的性能也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可是我国现在的消防设施管理维护模式还比较落后,对我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发展十分不利,因此需要积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1.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现状

高层建筑是现代化程度的标志,我国高层建筑已经位于世界的前列,但是在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中,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存在多方面的问题,直接影响了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

1.1消防法律法规对高层建筑消防维护管理的规定不完善,我国消防基本法虽然对消防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地方政府也有一些明确的规章制度,但是在具体的实施方法有却是存在很大的不同,甚至有些规章还和法律法规存在明显的冲突,对于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质量技术评价标准、消防中介组织管理和消防设施维护规程都没有在法律上进行有效的规定,甚至是空白区域,所以造成了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在维护管理方面出现参差不起的局面出现。

1.2消防产品的后续技术支持和产品的更新换代跟不上要求,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消防电子产品的种类也日渐增多,因此城市内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电子产品的种类也在日益增多。其实在现实中,一个消防中介组织时常会几十栋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这对这些组织的人员素质和内部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是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的资源管理、人员管理和内部管理都存在很多的问题,因此对消防产品的技术支持和更新管理上难以跟上要求。

1.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签订期限受到了制约,根据现实中存在的合同年限,签订的合同期限普遍是一年的期限。这使得消防中介服务组织很容易发生短视的行为,对消防设施和技术不愿意主动的进行了解,对于消防中存在的问题也不愿意花心思去解决,总是采取敷衍拖延的策略,对于出现的问题只是从表面上进行处理,根本没有完全根治,结果就是维护保养合同年年签,中介服务组织年年换的情况出现,最后就形成了设施越维护问题反而越多的怪现象出现。

1.4维护技术无定事,技术维护的深度达不到要求,定期维护的报表也模糊不清。报表是消防实施维护从技术上维护和责任落实的核心,但是现实中的报表总是一句“一切正常”来反映,根本没有具体明确的数据来反映设施的运行状态。

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探测器的清洗问题不能正常进行,这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导致的:市场对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管理不够健全,每隔3年进行一次清理,时间周期不仅长,还有些中介服务组织更本达不到清洗技术要求,但是仍然进行清洗工作;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物的管理单位对清洗工作始终处在被动之中,总是在消防机关的督促下才会不清不愿的展开工作。

1.6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维护管理力不从心,公安消防机构的运行机制、消防监督人员的素质和检查的手段存在诸多问题。建筑消防涉及到了许多方面,如建筑工程系统,自动化系统,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空调系统等,但是消防监督人员的素质根本就是要对这些能够融会贯通,但是对这些方面融会贯通又不可能是一朝一夕之功。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的手段也过于简单,一般就是用手敲敲摸摸,这种判断方法也大大降低了公安消防机构的权威性。

2.提高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对策

2.1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地方上的规章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应当废除,同时地方上应当根据现实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完善地方上的消防体系,同时结合市场,对消防管理中的空白区域除了积极应用市场的手段之外,政府应当针对具体现实问题提出相关的管理条例。同时对消防管理机制进行立法,对于目前缺乏的市场准入机制进行立法。

2.2对市场中的管理主体应当进行相应的组织规范,避免一家中介服务组织为几十栋负责的情况,实行精细管理。消防中介服务组织自身应当转变管理意识,不仅需要积极引进消防新产品的管理案,还应当对内部进行优化,改变资源管理体系,引进新式的管理方式,特别是管理人才方面,更是要注重。

2.3建立健全消防产品的服务监督体系,公安消防机构应当积极和质量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消防假冒产品进行打击,避免公安消防机构单打独斗的局面,而且也可以提高公安消防机构在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时的权威性。同时也应当根据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和消防中介组织执业技术标准的法律法规对建筑的消防安全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做到评价有理有据。

2.4对目前市场上的合同期限进行改变,一年一签合同明显不符合市场的需要,在与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合同之前应对其是否具有管理能力,清洗技术是否达到要求,同时机构是否存在短视前科等,都需要认真仔细调查,符合要求的,市场名誉好的可以根据情况签订长时间的合同。

2.5深化对消防设施的维护报表评价,应当在报表中设置一些与设施息息相关的数据。从根本上改变“一切正常”的评价报表,要做到用数据说话,用现实说话。

2.6国家需要对消防公安机构添置一些必要的检查仪器,对这方面的财政投入不能吝啬,要让消防人员在对设施进行评价的时候,采取的手段能够更加的科学,而不是仅仅依靠目测和手的触摸进行主观评断。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消防公安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知道教学,争取让消防人员能够更快的对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有一个全面的理解。

总之,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同时又是一个涉及到人们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做好这项工作,不仅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规范,还需要从其他方面进行全面提高。但是由于涉及的因素有很多,一般来说不可能进行全面的细致研究,这就需要人们在现实中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改进,走出一条最优的管理道路。

【参考文献】

第4篇:建筑消防技术要求范文

关键词: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强化措施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建筑工程市场不断扩大,建筑工程投资规模也不断增大,尤其是大型商业建筑以及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需要更加精准的消防安全监督工作。以上建筑在设计施工阶段就存在较多消防安全隐患,如果无法消除建筑消防隐患,严格审批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建设,就会出现消防事故,导致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还有可能影响居住人员的正常生活。对此,消防监督部门应该关注在建工程的消防管理工作,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定期抽检建筑工程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安装情况,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符合消防建设的基本要求,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在建工程消防事故特征

1.1事故波及范围大,伤亡人数多

对于投资建设规模相对较大的施工区域,一旦在建设过程中突发火灾事故,由于人员疏散不及时或恐慌情绪,很可能在撤离过程中出现踩踏事件,对建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由于在建工程项目场所的施工人员密集,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在建工程内部人员的逃生率。在通常情况下一旦在建工程内部出现火灾,人们第一时间会感到恐慌,而施工现场内消防设施不足,无法及时扑灭火灾,瞬间会有大量人群涌向出口方向,从而造成在建工程消防出口拥挤,没有专业的人员维持现场秩序,降低人们的逃生概率,同时,在恐慌情绪的支配下,还可能会出现人员摔倒或踩踏事故,极大地降低了人们的生还率。

1.2经济损失较大

当前,国家经济持续性建设以及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大量的城市基础工程以及住宅工程为乡镇地区的工人带来工作机会,而这些人员的消防意识淡薄,一旦在建筑施工时出现火灾,不合理的灭火方法往往会适得其反,加上人员密集,工种复杂,施工场地内缺乏安全防护装备,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带来较大的经济财产损失。

2在建工程消防隐患以及安全监督管理问题

2.1消防隐患

2.1.1设施布置不合理施工项目进入施工阶段时,为了满足现场施工与管理的需求,施工单位需要在施工现场临时搭建施工基础设施,比如临时办公室、居住区等。受建筑工程用地的限制,以上临时设施在建设的过程中很难满足建设要求,经常出现设施防火距离不足、防火通道堵塞等问题,容易引发消防事故,造成严重的损失。比如,施工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区域与在建工程距离小于15m,而其他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更是小于6m的基本要求,再加上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物料摆放随意,容易堵塞消防通道。2.1.2可燃物管理不到位在建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的材料种类较多,其中不乏易燃易爆的施工材料,常见的有木材、塑料、油漆等。现场管理人员应该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如果出现存储不当的情况就有可能导致火灾事故,威胁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比如,2017年12月,天津市一城市大厦建设项目,其38层电梯间随意堆放废弃物,后因施工人员遗留火种,引起材料燃烧,造成严重火灾事故,经过紧急救援依旧造成现场10人死亡。2.1.3临时用电存在隐患为了方便在建工程施工建设,施工人员会在施工现场设置很多临时用电的点,导致临时用电出现随机性的特征,临时用电的网线比较复杂,缺乏有效管理,经常出现铺设问题,影响其他施工项目的进行,同时也增加了消防安全隐患。有时候还会出现一个开关盒连接多个电器设备的情况,导致开关电源负载过大,增加了火灾隐患。除此之外,施工管理人员不重视现场的用电规范问题,尤其是在起居室与办公区,经常出现违规使用电器的情况,造成负载过大,容易引发火灾。2.1.4消防设施不完善我国对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具体的要求,根据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供水系统以及应急照明等装置。然而很多施工单位为了解决建设成本,在施工现场并未配备消防设施,有的甚至都没有灭火设备,难以消除现场火灾隐患,还会造成更大的伤害。而有些施工单位按照要求为施工现场配备了相应的消防设备,但缺少日常维修与保养,导致现场消防设备存在管理不善、备件不足等问题,难以应对火灾事故。比如,有的建筑内部消防照明设备由于长期不使用而又缺乏定期维护,从而出现故障问题,如果商场出现了紧急事故或者火灾情况,就很难利用照明系统开展疏散救援工作。其次,很多人员密集的场所都缺乏自动报警装置以及自动喷淋装置,导致该区域在火灾发生的时候无法进行消防灭火处理,对人们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影响[1]。

2.2安全监督管理问题

2.2.1前期监管不到位一般情况下,建筑项目在立项设计阶段就需要进行消防方面的监督与审批,确认其设计施工方案满足建筑消防要求之后才能够进行施工建设。但是一些建筑工程项目通常会以工期紧、任务重为借口,并未取得工程报建许可就开始施工,更有甚者已经直接竣工并投入使用却未取得消防审核许可,导致消防安全前期监管完全失去效力。很多施工设计单位为了满足企业建设要求,节约施工成本,并未遵循消防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还有的施工单位为了应对消防监督审核,提交的施工设计图与实际投入施工的设计图存在差异,导致建筑消防建设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很多施工单位在实际施工中抱有侥幸心理,无视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导致建筑工程出现严重的消防隐患。除此之外,一些城中村改造工程、自建房工程等,都存在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要求的情况,这样的建筑单位明知道建筑设计违反消防技术规范,建筑之间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依旧开展施工建设,对居民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2.2.2消防责任主体不明确建筑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不足,在实际施工中经常出现随意挤占消防通道、擅自增加层数、随意改变建筑设计与使用性质等现象,最终建设出的建筑与申报的建筑项目大相径庭。另外,在施工设计阶段,有的设计单位为了满足建设企业的需求罔顾建筑消防安全要求,在明知道设计方案无法实施的情况下弄虚作假,一味追求经济效益。除此之外,还有的建筑消防单位资质不足,其消防管理人员都是临时拼凑而来,缺乏专业技术知识与工作经验,难以开展有效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在建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在隐蔽工程建设中还存在偷工减料、降低施工标准等问题,导致建筑消防等级不足,影响整个建筑的施工质量。施工消防监理单位形同虚设,监理人员不了解具体的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与条例,检测单位人员存在恶意竞争的情况,影响建筑施工的效果。2.2.3二次装修不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完成之后,有的单位会擅自进行扩建与二次装修,这就容易出现违规操作的情况,增加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比如有的建筑人员在扩建的时候私自拆除防火墙,擅自封堵安全出口与消防连廊,还有的装修单位忽略了建筑的消防安全要求,为了满足装饰美观的需要破坏建筑原有的消防设施。比如装修施工人员在进行房屋吊顶装修时将自动灭火喷淋装置遮挡起来,导致消防设施难以发挥效用;还有的施工人员将楼梯间的防火门进行更换,影响了防火门的消防功能。这样的违规建设行为都会增加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对居住者造成较大的影响[2]。

3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强化措施

3.1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要想强化建筑消防监管效果,消防部门就应该找准消防管理的源头,进入各级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与技术委员会,参与建筑规划与项目开发工作,推动城乡消防规划工作的进行。消防部门还应该从教育、商务、卫生等各个行政审批部门入手,加强对消防安全相关事项的管理与审批,针对不符合消防建设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准建设。另外,消防部门还应该配合监察管理工作,提高在建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力度,落实各部门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工作政令畅通,以防出现渎职行为。对于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城、老旧住宅区、集中出租屋等场所,消防部门应该定期进行火灾风险的排查与整治,根据建筑需求增加消防设施,降低消防风险。

3.2完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

只有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才能够促进消防部门职能的改革深化,提出统一的消防监督工作标准,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效率。针对在建工程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工作人员首先应该明确工作标准,并参考相关消防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实现消防监督责任的落实,明确分配监督管理工作与任务,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消防安全意识。只有将消防安全管理放在与自身经济利益同等重要的位置才能够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保障建筑的消防安全。与普通建筑的消防监督工作相比,在建工程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难度更大一些,监督管理项目也更多。要想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建筑内部还应该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设备与消防设备,加强消防设备维护工作,减少建筑消防隐患,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消防管理能力。比如,工作人员可以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融入物联网技术,这样就能够完善火灾事故报警专线,并通过控制系统对消防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发生火灾时,系统能够触发应急机制,并通过智能化系统给出指令,使用自动喷淋的方式降低火灾的影响。同时,智能化系统还能够发出警报,提示工作人员。因此,消防工作人员应该完善消防设备定期检修以及维护工作,保障消防设备的有效性,这样才能够提高消防工作的效率[3]。

3.3实现多部门联动综合管理

随着我国区域公共安全体系的不断建设与完善,消防部门应当整合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内容,将其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取得其他社会安全管理部门的联系,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联动管理工作,完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体系,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确立在建工程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目标,提高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效果。消防部门还应该不断完善自身职责,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提升基层消防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引进信息技术完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系统,实现各部门消息的互通以及工作的联动。另外,消防部门还应该根据该区域的消防隐患情况制定出应急方案,开展实战练习,提高消防隐患治理与救援工作的效率[4]。

3.4构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人们生产活动也不断增加,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隐患与消防事故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然而当前使用的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并不能够满足日益增加的消防管控需求,甚至在当前的信息系统建设中也存在管理系统不够完善的问题,无法发挥出信息管理系统的真正效用。对此,技术人员应该提高自身消防监督专业水平,致力于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完善消防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首先,消防部门技术人员与领导层应该创新监督管理意识,推动信息化建设发展,实现消防监督管理智能化发展。其次,消防部门还应该通过信息技术实现与防火管理系统的整合,这样就能够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同时还能够完善消防应急工作内容[5]。

3.5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

针对在建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还应该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市场秩序,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发展,积极探索建筑工程消防技术审查以及行政审批分离的可能性,优化消防审批流程,明确部门职责,创新消防监管审批模式,保障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首先,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建筑施工多单位、多机构的诚信制度,规范参与建筑项目各主体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其能够自觉遵守建筑工程消防建设技术要求。针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建设等环节中出现违规现象的一律不能够通过审批,建筑必须返工,不能够投入使用,对于行为恶劣的单位还应该给予惩处。对于建设过程中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单位,应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同时共享信息至各行政部门,作为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市场监管、银行贷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4结语

综上所述,在建工程具有较高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此,消防工作人员应该重视其消防监督以及检查工作,通过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消防设备维护、规范市场秩序等方法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

参考文献:

[1]傅邦杰.关于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及对策[J].消防界(电子版),2020,6(08):45.

[2]陈宇财.关于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及对策[J].建材与装饰,2020(05):189-190.

[3]孟二备,李俊帅.建筑消防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消防界(电子版),2019,5(14):44.

[4]刘毅炜.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分析及消防安全监管对策[J].安全,2019,40(10):77-80.

第5篇:建筑消防技术要求范文

关键词:建筑设计;消防审核;技术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D035.3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工作是检验工程消防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重要途径,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作为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根据《消防法》等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对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如何正确执行建筑设计消防审核工作就显得相当重要。

1建筑设计消防审核的意义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是消防监督工作的关键,主要是由公安消防机构对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阶段报送的图纸进行消防审核,以便在消防设计中所存在的消防问题进行及时的纠正。由此可见,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过程中,若审核人员对审核要求没有掌握,或者对审核所支持的规范没有完全理解,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审核准确性。消防设计的审核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而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是消防审核的第一道防线,对消防设计的规范性、安全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消防设计审核工作的做好可以初步消除了工程消防火灾的出现,有助于工程项目满足消防设计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建筑设计消防审核的内容

审核人员必须清楚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内容,这对于顺利进行审核工作起重要作用。就目前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规定来说,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工程项目主要涉及到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建筑室内装修等建筑工程项目。对于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内容,审核的内容较广泛,只要是关于消防设计方面都要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2.1 建筑物火灾危险级别以及建筑耐火等级;

2.2 建筑平面布置中有关防火间距;

2.3 安全疏散以及消防楼梯的设置和疏散标识标志;

2.4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设计;

2.5 防排烟和通风系统设计

2.6 以及国家相关消防设计的内容都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

3建筑设计中平面布置常见技术问题

3.1 消防车道的设置

当建筑沿街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根据有关规定: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另外: 高层建筑的四周,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必要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3.2 建筑中人行通道的设置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 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 其间距不宜大于80m。现在许多住宅小区底部设置沿街店面,上部设置住宅,并未设置成封闭内院,沿街店面连为一体,长度往往超过80m,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时一律要求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现实中也没必要这么做。火灾时人员并不需要疏散到街道,只要疏散到小区内就安全了。

4其他常见技术问题

4.1 室内消火栓系统阀门的设置

有关规定:对于单层厂房和公共建筑,检修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个;对于多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厂房,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1根,但设置的竖管超过3根时,可关闭2根。对于室内消火栓系统阀门设置的审核, 主要考虑阀门的设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在审核消防给水时一定要看系统图,根据n - 1原则确定阀门的数量。对于由若干个单元连接起来的单元式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阀门的设置应以一个单元为一个设计单元考虑。

4.2 住宅建筑灭火器的配置

有关规定: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 、储罐、堆场应设置灭火器;住宅宜设置灭火器或轻便消防水龙头,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时,根据住宅规模的不同确定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4.3 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与警报装置的设置

有关规定: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警报装置,且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实际消防设计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问题,其中以第三种最为常见,在消防设计审核时应能够及时发现并提出审核意见。

4.3.1 仅在一侧设置火灾探测器组, 或两侧均设置有火灾探测器但未成组设置;

4.3.2 火灾探测器组没有采用与门信号作为控制信号,而是采用或门信号作为控制信号, 即不能够按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面1.8m、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的程序进行控制;

4.3.3 未设置警报装置或仅在一侧设置警报装置;

4.3.4 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或仅在一侧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4.4 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问题有关规定: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8.3.1条规定: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

4.5 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

有关规定:消防控制室设置一台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为独立的通讯系统,并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部电话,在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1.4M.手动报警按钮均带有电话插孔。

5如何加强我国建筑消防设计

我认为除了对于上述防火审核内容加以重视,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新的情况,更应拓展思路审核,以便宽严适当,更好地执行规范。

加强现场实地勘探

建筑消防设计的审核必须要派人到建筑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察。重点对建筑工程的位置和周围情况进行查看,例如:建筑物的消防通道、消防车作业场地、防火间距、消防水源等情况是否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

各司其职,按专业分工进行审查

建议建筑防火审核实行专业分工进行审查,这样不仅可以能保证审核质量,而且还能提高工作效率。所以有条件的审核部门,应按专业分工审核。即使目前尚达不到条件的,也尽量应按审核管理规定要求,按照建筑防火设计、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分专业实行分工审核。新建工程审核由设计单位设计完之后,建设单位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图纸和资料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如果按照次审核程序,各类建筑工程会在申报后规定日期内出具相应法律文书。消防部门针对建设图纸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工兴建。审核需要结合工程规范性、消防安全重要性等实际情况而定,并且要与消防电气安全要求和当地普遍存在的问题及部分特殊情况而定。

建立技术复核制度

建筑设计消防审核工作由于专业技术性强,责任大,真正把握审核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责任心。为防止在审核过的防火设计中遗漏火险隐患,在审核门建立技术总复核制度很有必要,在实行按专业分工审核后,同时也需要一名或多名业务技术水平较高的总复核人协调各专业之间的配合。

6结束语

总而言之:要真正做好建筑设计消防审核工作,就应该要深入学习相关规范,全面掌握新技术、新设备,了解新情况、新问题, 这样才能正确合理地运用消防技术规范,不断提高消防设计审核水平。

参考文献:

1、郭雷,《对建筑消防电气设计的探讨》 科技资讯, 2007,(29)

2、刘永杰,《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及消防管理》 中国科技信息, 2011,(08)

3、王永冰、张浩,《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探讨》 科技创业月刊, 2010,(08)

4、潘光泉,《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计分析 》 中国科技信息, 2007,(08)

第6篇:建筑消防技术要求范文

关键词:人员密集 建筑 火灾隐患 致灾因素 预防治理

1、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的定义

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是指人员聚集众多、密度较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版)中将人员密集场归纳为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版)明确定义为: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2、城市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火灾隐患存在的种类

(1)在一些大中型城市的商业繁华地段遍布着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更有甚是文物保护建筑,建设之初未经消防设计或原消防设计已经满足不了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比如一些商场建筑的防火分区超面积或原本就没有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间距及消防车通道宽度不足,消防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不符合现行规范标准。

(2)有些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自安装首次调试后就没有进行过检验维修,消防控制值班人员不懂更不固定,甚至根本不设消防控制人员,致使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或达不到功能要求,成了“假”消防设施。

(3)建筑使用上满足不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技术标准。一些设置在居住建筑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独立安全出口,但在投入使用之初就没有设置第二安全出口,或与居民住宅共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能满足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

(4)一些城市自身消防水源不足。这些城市里的部分人员密集场所没有设置消防水源,即便安装了消防给水系统,由于水源有限也只成了摆设,不能真正起到灭火作用。少数缺水地区的人员密集场所将消或拴系统直接接到市政管网给水系统上,不单独设立消防泵,无法满足消防给水常高压的要求。

3、城市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火灾隐患形成的原因

3.1 历史形成原因

由于建筑始建年代久远,当初的消防科技还不发达,消防技术标准比较落后,不能满足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消防技术要求。消防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建筑消防审核、验收体制还不完善,加之消防监督检查监管不到位,致使这些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投入使用并沿用至今。

3.2 消防设施系统检测、维护管理不到位

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的负责人不重视消防工作,不能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验维修保养,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致使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年久失修,老化、损坏严重,影响防灭火功能。

3.3 在消防设施安装维护上不投入资金

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经营者只顾眼前利益,认为安全投资没有收益,加之侥幸心理作怪,不认为火灾会与发生在自己头上,宁愿在广告宣传上投入大量资也不愿在消防安全设施建设上投入丁点资金。

4、城市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火灾隐患的预防与治理

4.1 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火灾隐患的监督检查

人员密集场所历来是消防监管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至少应每年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首先是人员密集场所所在建筑是否经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消防行政许可;其次是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人员密集场所开业前或使用前是否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最后是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使用性质是否改变。

4.2 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力度

对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不仅要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更要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制定推进整改计划、跟踪督促整改进程,直到消防设施设备满足现行人员密集场所各项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3 严把建筑消防审核、验收及备案抽查关

消防行政许可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及备案抽查,从源头上杜绝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火灾隐患。

4.4 定期组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消火栓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各类消防设施必须有经过消防培训的专门人员管理操作,并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发现问题故障,及时沟通生产厂家或具备消防资质公司进行维修维护。

5、城市人员密集场所人为致灾因素的基本种类

5.1 将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耐火等级低的建筑物内

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在耐火等级较高的一、二级建筑内,但个别业主为节省资金投入而将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耐火等级较低的三级建筑内,达不到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防火要求。

第7篇:建筑消防技术要求范文

㈠平安入口设置数量、疏散宽度、疏散距离或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㈡堵塞疏散通道或锁闭安全出口的

㈢包房未开设可开启外窗而在使用的

㈣采用易燃、可燃资料装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㈤依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机械防排烟设施而未设置的

㈥拆除、关闭或损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致使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停止使用的

㈦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的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㈧在营业场所内燃放冷(热)烟花或使用明火的

二、酒吧、音乐茶座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发现,除撤销《消防平安检查意见书》外,并责令停业整改:

㈠平安入口设置数量、疏散宽度、疏散距离或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㈡堵塞疏散通道或锁闭安全出口的

㈢包房未开设可开启外窗而在使用的

㈣采用易燃、可燃资料装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㈤依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机械防排烟设施而未设置的

㈥拆除、关闭或损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致使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停止使用的

㈦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的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㈧在营业场所内燃放冷(热)烟花或使用明火的;

㈨逾越额定人数的;

㈩非固定桌椅影响平安疏散的

三、网吧、电子游艺厅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发现,除撤销《消防平安检查意见书》外,并责令停业整改:

㈠堵塞疏散通道或锁闭安全出口的

㈡采用易燃、可燃资料装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㈢依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机械防排烟设施而未设置的

㈣拆除、关闭或损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致使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停止使用的

㈤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的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㈥通宵上网或在场所内留宿的

四、桑拿、按摩场所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发现,除撤销《消防平安检查意见书》外,并责令停业整改:

㈠堵塞疏散通道或锁闭安全出口的

㈡采用易燃、可燃资料装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㈢依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机械防排烟设施而未设置的

㈣拆除、关闭或损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致使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停止使用的

㈤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的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五、商场、市场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当场或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改:

㈠堵塞疏散通道或锁闭安全出口的

㈡防火分区不到位或摆放货物影响防火分区的

㈢采用易燃、可燃资料装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㈣拆除、关闭或损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致使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停止使用的

㈤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的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㈥储存、销售大量易燃、可燃气体、液体物品的

六、宾馆、饭店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当场或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改:

㈠堵塞疏散通道或锁闭安全出口的

㈡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㈢拆除、关闭或损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致使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停止使用的

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的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第8篇:建筑消防技术要求范文

关键词:消防设施 施工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随着社会新型城镇的建设,建筑的高度和面积都在不断扩充,人们对于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对消防设施的设计和材料严格要求,消防设施的安装和施工也是人们的关注点。只有解决好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和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才可以消除“先天火灾”的隐患

一、建筑消防设施安装存在的主要问题

1.消防水泵和消防水箱方面的问题

从消防水池或者是市政管网引入的消防水泵的水管管径必须和室内的消防网管的管径一样。但是有一些设计单位在设计和施工的过程中,把吸水管和出水管管径设计的小于室内的消防网管的管径,致使室内的消防用水无法得到保证。消防水泵在设计时,最好可以采用自灌式吸水,把建筑消防水泵线的标高低于消防水池的水位线,由此来满足自灌式吸水的需求。还有些单位在出水管上没有安装止回阀或者把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的水箱合用,都会使得消防用水无法保障。

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方面的问题

①室内的消火栓安装不合格。有些消火栓箱上部未设置过梁,使得箱体变形,箱门难以开启;还有就是改变了原本消火栓底部预留孔的位置,使得栓口方向不能垂直与墙面,影响出水量。

②安装地下式的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时,没有按照标准在室外消火栓和冻土层以下安装排水阀,或是装反了水泵离合器上的止回阀,使得消防用水倒流,影响消防用水的使用。

③水泵接合器的位置设计的不够明显,使得消防车到来时难以发现,影响其使用。

④火消栓箱及其附件有问题。在装修的过程中消火栓箱被遮挡住,或是箱门周围装修的颜色与消火栓箱相近,火灾时难以发现消火栓箱的位置。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①.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有的由于喷头与楼板之间的距离太远,造成在火灾时,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灾蔓延迅速;或者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存在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的隐患。

②施工中随意更改房间吊顶等设计,妨碍灭火系统的安装

按照规范的要求,在无吊顶的场所应选择直立型喷头,有吊顶的房间应采用下垂型或吊顶型喷头,但在施工过程中有的房间由于改变使用性质,增加或减少吊顶,而施工单位按照原设计安装喷头,使得使用不合理。

③防晃支架不安装

按照规范的要求,为防止喷水时管道沿管线方向晃动,在配水干管、配水长度超过15 m 时等部位应设防晃支架,而施工单位往往都是使用普通的支架或吊架,基本达不到规范的要求。

④屋顶消防水箱的安装不符合要求

在消防用水与生活用水共用水箱施工时,往往忽视或未做用于保障消防用水的技术设施,无法满足消防水箱应储存10 min的消防用水量的规范要求,同时在发生火灾时,未设置防止消防泵加压供水进入水箱的措施,这些都会成为消防隐患。

3.日常维护中的问题

①许多建设单位在消防竣工验收合格后,就以为万无一失了,没有建立健全和落实有效的定期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机制,对消防设备长期不进行运行、检修,致使部分元件发生松脱、老化、损坏,火灾时不能发挥作用。

②对于自动消防系统来说,需要有专业的维修使用人员,但很多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不会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错误,致使设备缺乏经常性的检查维护。

③建筑灭火器失效,配置的灭火器超过了有效期,一直未对其进行更换,导致小的火灾事故不能及时扑灭,从而演化成重大的火灾事故

二、建筑消防设施安装中问题的解决办法

1.制定切实可行的智力措施。其一从源头抓起,监督各单位对本单位内部的调整与监管,使每个工作人员都已发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筑施工时,按照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施工图纸,对临时出现的任何变故都应及时并最好的得以解决,进行层层把关,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其二,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对没有相关手续的单位不予其接受任何施工工程,在媒体上也应大力宣扬消防施工的法律法规,提供人们对消防的意识和对消防的关注。

2.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状况严格监督、科学管理。平时要开展经常性抽查,督促业主对设施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发生火灾时完整好用。在对消防设施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时,要尽可能全面,特别是对于单位消防员日常不敢自查的设施,更应认真检查。对没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严格落实专业检测制度,每年按期上交检测报告。对建筑消防设施有重大隐患的单位,应建立专档,跟踪督查,直到隐患整改完毕为止。

3.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技术与现场施工技术的加强培训

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技术与现场施工技术的培训,使施工人员从思想意识上得到重视。只有不断加强施工团队的安全操作意识,使其技术不断纯熟,消防素质不断提升,才能满足建筑物的安全可靠性能,才能不断完善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的质量保障,才能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建筑物

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搞好日常维护保养。一套完整的消防设施在通过检测、验收合格后,要想使其能够正常投入使用,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建设单位从领导到维护管理人员都要制定专职管理制度,责任到人,保证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到位。确立的维护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并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掌握系统的性能、操作方法及一般故障的处理等知识。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消防意识的不断提高,消防给水新型管道材料与生产工艺、消防设备的不断改进,实际工作中,应不断总结设计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更好的使建筑物在抵抗活在火灾的能力上有所提升,使单位为此针对性的建立一套完善的消防工程管理体制,同时,相关部门也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管及查处。

参考文献:

[1]蔺宁.谈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的若干通病[J].陕西建筑,2007,09:19-22.

[2]李冬兰,邵飞表.略论建筑消防设施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对策[J].今日科苑,2006,08:109.

第9篇:建筑消防技术要求范文

[关键字] 消防工程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998.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1-210-1

0前言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大发展中城市高层、超高层地下建筑等大型综合性建筑与日巨增,使火灾隐患也不断增加。然而,很多发生火灾隐患都是在建筑初期留下的缺陷所造成。因此,当务之急提高消防工程质量对于减少经济损失,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下面,笔者就当前消防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1 建筑消防工程存在的问题

1.1 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

在施工中,很多施工单位为了某获更高的利润从而去降低消防工程投资和去使用伪造的消防产品,并没有对消防工程引起高度的重视,一些单位为了经济利益与施工单位达成利益协议,一起欺骗执法部门的检查;还有施工单位为了缩短工期,违反《消防法》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在开工初期对消防设计图纸审核进行申报,还是一意孤行边设计、边施工,边审核,从而使工作导致造成先天性火灾隐患。

1.2 设计单位存在的问题

建筑设计中很多单设计单位都能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标准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而设计的,但由于市场经济的影响,对施工单位不合理的要求,未能做到坚持原则,不从自身建设和设计图纸的客观来进行设计,一起欺骗图纸审查部门,致使设计图纸存在许多隐蔽问题,从而给建筑物造成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 还有少数设计单位刚刚成立,相关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是挂靠别的单位的,在不具备设计能力的情况下出图,致使建筑消防设施设计不配套;对一些建筑工程施工时间紧,设计单位为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简化设计程序,各专业设计人员不能充分相互协调配合和沟通,造成建筑工程设计图纸缺图、漏图以及设计图纸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极个别建筑工程仅凭几张设计草图就进行施工。

1.3 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在施工中,往往有很多施工单位没有按图纸施工,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作业,私自改变消防设计;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取较高利润不惜违法违纪。另外,还有很多施工单位是近几年来刚刚涉足消防工程领域,通过关系拿到承包合同后,临时组建施工队伍,在技术人员缺乏、施工人员不经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况下,仓促施工。致使消防产品质量无法保证,消防系统运行时故障频发,系统不能正常投入使用;还有的消防工程安装完后,过了很长时间才开通整个系统,但在此期间,消防设备未加保护,导致很多消防设备被破坏;一些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包工包料,消防工程质量好坏由建设单位付给施工单位多少承包费决定。施工单位过分看重经济利益,一味追求省钱而盲目选择消防产品,采购设备不问质量,只求价低,导致消防系统的可靠性大大降低,直接危及消防工程质量。

2 对应措施

2.1 严把消防设计审核质量关

为提高建筑工程本身抗御火灾能力,建筑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得随意降低防火设计标准,不得违反技术规范强制条文进行消防设计;特别是对高层、地下、石油化工和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的防火设计应按照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必须有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方面的消防专篇。在工程设计中,设计单位还应实行消防设计责任制。除此之外,设计人员还必须与建设单位相互沟通,真正做到建筑工程规划选址与消防工程配套设计的可行性。明确建筑防火材料、构建和消防设备、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确保建筑设计与实际施工不产生偏差。

2.2 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消防施工企业的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企业。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在依法委托建筑工程监理时,须将建筑消防工程质量一并委托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消防设计要求采购设备,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建设单位应按《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报送消防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资料。重要工程还要报送消防设计专篇。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建立消防工程质量档案。

2.3 重视施工质量,实行施工人员上岗制度

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规程、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必须按资质等级所规定项目和类别进行施工,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规定施工;施工企业应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配齐配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除专业技术人员要加强自身的业务建设外,对施工操作人员也要进行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时,每个工序都要派专人负责安装质量检查,力争做到全面、细致,逐步实行质量检查负责制。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每年对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进行评审,对不具备施工条件和施工质量与资质等级不符的企业该吊销证书的吊销证书、该降级的降级。要逐步实行消防设施施工安装监理制,开展消防设施安装的质量评定,这样才能确保工程施工安装质量。

2.4 做好消防工程监督检查工作

在施工检查中,要加强检查、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限期整改,并在限期内进行复查;结合工程施工质量,对施工单位的质量体系进行抽查,对不具备施工质量和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单位,要坚决停止施工。在竣工验收中,要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力度,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复验,直到合格后才能验收。

消防机构内部审核、验收、检测、监督管理的协调工作,应根据建筑工程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对整体建筑工程分阶段分项验收。

3 结语

总之,加强消防机构内部审核、验收、检测、监督管理之间的协调工作,根据工程实际情况, 适时开展对整体建筑工程分阶段分项验收。要真正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只有不断加强宣传工作,才能提高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三者的消防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