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由于科技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活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缺乏规范的项目监督和实时信息反馈机制,在一定的程度上制约了科技管理工作的发展。现有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项目实施管理缺位,项目管理和激励手段不足,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分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二是科技项目进展的信息收集渠道和时点单一,信息收集缺乏制度化,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的情况了解不够及时和全面;三是项目合同缺乏对项目实施过程明晰的阶段性目标和具体的技术财务指标,难以提供过程管理和考核的科学依据;四是对项目经费的预算和项目实施情况的判断以行政管理人员的简单判断为主,缺乏科学的程序和方法;五是科技计划项目的结题率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六是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存在弄虚作假、虚编预算、套取资金及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的现象,个别项目资金长期滞留未用,造成科研经费的大量结余闲置,使国家投入的科研经费未能充分发挥效益。可以说,现有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管理部门没有有效结合起来,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制约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的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益的提高。因此,研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及经费管理模式,改变过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时序间断、监控不连续的点对点管理方式,实行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全过程系统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越来越突出。
2 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科技项目和经费落到实处
科技项目是科技计划的载体,政府的科技发展战略、科技发展目标是通过一系列科技计划的贯彻实施得以实现,项目的选择是否科学、项目实施是否成功,项目经费是否落到实处,将直接影响科技计划项目的目标设计和执行效果,事关国家或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进程,以及社会公共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与使用效率。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对科技需求的日益提高,政府科技投入的规模不断扩大,科技计划项目由分散向集中转移,项目的系统集成和复杂程度越来越高,研发周期不断加长,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科技发展的变化。有一种说法在社会上广为流传,说科技项目不好拿,但好花,钱到手后就没什么人可管了。造成了许多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就无下文,项目实施不落实,科技经费打了水漂。现在社会上很多单位申报项目的积极性很高,可以竭尽全力去争取项目,但是一旦项目立项了,却在实施上不认真下功夫,而且有不少项目所拿的项目经费,有多少真正用在科研上,也是需要我们认真监管的。一个科技项目即使立项正确,只要管理不善仍有失败的可能,科技项目实施的好坏,最终成果质量的优劣都和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也是衡量各地方、各部门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志。当前,在科技计划项目的运行中存在重立项、轻管理,进而造成随意处理科研经费,中断项目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因此,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控制、检查力度,提高科技计划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对确保科技项目顺利有效实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进而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果。
2.1 加强项目立项的制约和监督,维护项目立项的公正性,保证项目的质量
传统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造成了立项权过分集中,这也是科技管理部门不正之风甚至腐败的源头。加强源头治理,确保立项公开、公正、透明,必须从项目管理的源头――立项开始,深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决策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的要求,即项目的评审由计划部门去执行,管理由分管的业务科室执行,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去执行,明确监察部门对科技计划申报、评审、立项、结题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通过这些措施,实现项目立项的公开、公正、公平,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使整个科技计划管理过程每个环节相互制约与监督,任何一个部门和个人都不可能将一个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立项,这就有效地将管理过程的权力运行和责任紧密结合起来,从体制和机制上将权力和利益脱钩,从源头上保证科技项目立项的质量。
2.2完善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监督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评审专家机制,落实专家评审评议责任制,防范评审中掺杂“人情”因素。建立统一的科技计划项目咨询、评审和验收专家库,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制、定期轮换制、涉嫌回避制和专家信誉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专家参与科技计划管理机制,避免人情项目和专家小圈子对评审、评价活动的直接干预。要充分发挥专家在战略、技术、经济、经费预算等方面的咨询作用,规范专家参与计划项目管理、咨询、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完善专家参与管理的机制。建立健全评价机构和评价专家的违规和失误记录档案,建立科学技术评价监督委员会。
2.3 完善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
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公开办事制度,在不涉及技术秘密的原则下,逐步扩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公开度,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加大公众监督。按照政务公开和保密制度的规定,对科技计划发展纲要、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计划总体目标、重点领域目标、项目申报指南、招标公告、项目受理情况、项目评审评估信息、立项信息、承担单位信息、项目执行及调整信息、结题验收和研究成果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直至全部公开。使立项程序公开、公正、透明,确保项目申请者机会均等,评审标准一致。加大竞争性项目的招投标力度,涉及政府财政拨款投入为主的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等,目标内容明确、有明确的完成时限、能够确定评审标准的重大科技项目,都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和信用原则实行招标。通过对重大科技项目实行招投标,推进科技创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激励民间资本投资科技事业,以此完善科技管理工作,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政府科技投入的效率。
2.4 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和验收
针对过去科技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重投入、轻产出,重立项、轻验收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任务合同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委托行为应实行任务合同制管理,签订委托任务书,任务书中要明确约定任务内容、目标、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并依此确立科技计划的管理者和任务承担者接受监督制度的义务和责任。推行问效问责制度,对照目标各责任主体进行跟踪考核,以绩效评估为基础,对计划项目目标完成不力或管理不善者追究相应的责任。对能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实现成果转化、创造较高经济效益的单位,给予优先立项,并在项目经费上加大扶持力度,起到示范带动和促进作用;对因自身原因(自筹经费不到位,项目管理混乱,更换主要项目负责人等),造成不能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或不能实现成果转化,直至项目终止失败的单位,三年内取消其承担新的科技计划项目资格,甚至追回项目经费。此外,还要对在科技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主管部门和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奖励。这种相互促进,相互激励的措施,不仅可以促进科技计划项目有效管理,更重要是促进整个科技进步的发展。
2.5 加强科技信用体系建设
在科技计划中引入“信用管理”机制,是科技计划管理的一个创新,也是监督机制上的一个创新,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单位信誉档案,实现科技计划项目的诚信建设,对于项目申报单位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不按时归还有偿项目资金等失信行为,将根据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项目、取消申报资格等措施予以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快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者、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评估专家、科技中介机构的科技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设,要将这些信用记录形成统一的信用库,作为政府科技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
2.6 强化科研经费全过程监督管理
要进一步强化科技经费的监督管理,建立科技项目经费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从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项目结题验收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科技项目顺利开展和经费的合理使用。一要建立科技项目年度财务决算制度,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二要建立项目预算执行过程的中期检查制度,确保资金流转到哪里,跟踪监督到哪里;三要建立项目验收财务监督制度,防止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对于不按规定报送年度财务决算,以及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存在问题的,要求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按规定予以暂停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若干年的项目申请资格等经济或行政处罚。
2.7 充分发挥审计、监察部门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监督制约作用
一、农业科研所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
大部分农业科研所的项目预算编制都是由科研人员进行编制的,由于课程负责人没有认识到经费预算的严肃性和重要性,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全凭经费,缺少财务人员的参与。编制的预算缺少合理性、科学性,在实际支出过程中,与预算存在一定差距。这就导致了在实际报销中有许多不合理的支出。
(二)配套资金不到位
有些农业科研所的科研项目需要当地政府或单位给予一定的配套资支持。农业科研所为了争取到项目,盲目的填写配套资金,而不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导致项目预算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最终无法进行科研项目验收。
(三)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不严格
在实际工作中,农业科研所缺少有效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而且单位领导往往重立项轻管理,忽视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经费支出权限完全下放给课题主持人,造成课题主持人在经费使用过程中比较随意,不按预算执行,超出开支范围和标准。这就导致了科研项目验收过程中,经费决算不过关,而且科研项目经费也没得到有效的发挥。
(四)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农业科研所通过课题经费购买的固定资产,为国有资产,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统一进行管理,但往往科研项目经费实行课题负责制,经费的使用权归课题主持人。这就造成了固定资产的重复购置,象一些常用的试验仪器、照像机、录像机等,这些只需要几个课题组共用就可以了,但一些课题只要有钱就购买,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又无形中增加了科研研究成本。象照像机、录像机等常用设备,往往只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后,就归科研人员私人所有了,课题结题或更换课题主持人后,没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使得资产仍滞留在个人手中,造成资产的流失。
(五)缺少内部监管机制
农业科研所的科研项目缺少单位内部监管,不建立项目的绩效考评制度。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及项目结题时,不进行项目绩效考评与财务考评,疏于检查和监督,出现经费支出随意、项目不按进度执行、突击花钱、项目结题不结账等现象。
(六)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缺少沟通,自身业务素不高
科研人员只注重专研科技知识,对国家、省市及单位的一些财务管理制度了解不够,加上对财务知识的匮乏,在课题经费管理上随心所欲。一些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责任人不强,对本单位的科研项目不了解,在工作中又不能及时与科研人员多沟通,使财务部门的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加强农业科研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措施
(一)注重科研项目预算编制
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是农业科研所成功申报科研项目及项目顺利验收的关键。一般的科研项目经费一经批准不能调整,所以在编制项目预算时,科研人员要会同财务人员一起进行编制,编制时应充分考虑科研项目的水平,从实际出发,结合目前市场价格,对各种支出进行细化,并列出预算依据。并组织一定人员进行反复讨论,最终编制出支出结构合理、可行性强的科研项目预算。
如果遇到预算申报与批复金额不一致,应要根据批复的金额,组织相关人员在申报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
如果遇到一些横向的小课题,经费少没有预算,应根据协议金额,组织相关人员自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项目立项成功后,科研人员要及时将项目预算送交财务部门一分,以便财务人员按预算进行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控制。
(二)加强农业科研所科研项目预算管理
财务部门要与科研部门紧密配合,加强科研项目预算控制。财务部门可以选择一套具有项目预算控制的财务软件,根据项目预算的支出范围进行分项控制,对于目前科研项目预算支出范围分类与政府收支分类(经济分类)不一致的情况,要设置对照表,然后再往财务软件中输入分项预算,这样就有效的控制了项目预算。财务部门要定期将课题预算的执行情况反馈给课题主持人;课题主持人根据支出情况和用款进度,调整支出结构,按预算计划执行。
(三)保证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农业科研所的科研人员在申报项目编制预算时,一定要有会计人员参与,并根据本单位的自有资金实力,合理安排配套资金,保证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并按进度完成科研项目预算。
(四)加强科研经费的日常管理
项目经费管理是农业科研所科研课题管理中一个重要环节,对促进科研课题的健康发展,提高经济收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科研项目经费合理使用,关系着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所以在日常项目经费管理理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农业科研所应根据国家、省市的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全面的、可行的财务内部管理制度,要涵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经费审批、报销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办法。这样就有效地规范了各科研项目的财务行为,确保了科研项目经费按预算计划使用,顺利完成科研任务。
2.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科研项目要分户管理。项目经费一到账户,要及时按项目名称、负责人建立明细账,不管课题大小都要按项目分设明细账,确保各项目独立核算。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严把原始凭证审批关,看原始凭证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票据是否真实合法。特别要注意与农民间的经济往来,由于单位性质是农业科研所,所以与农民间的经济往来特别多,财务人员一定要认真审核与农民间的经济往来,报销票据一定要有合同、支付表、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以证明支出真实性。通过严把审核关确保科研项目资金按预算规定用途开支,确保项目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
外拨课题经费时,一定要有合同,合同中要附有经费使用范围,年终要有外拨经费的使用明细账、凭证复印件。主持单位要负责考核项目的进展情况,财务部门要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
科研项目结题时科研管理部门要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单位的结题管理办法进行结账处理,避免长时间挂账。
(五)加强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
对农业科研所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统一纳入单位的资产管理,按照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建卡、核算。购买前,要根据项目预算提出政府采购申请,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领导进行审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避免重复购置,统一购买、验收;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科研项目所在部门要及时提出申请进行报批;每年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组织一次彻底的固定资产清查;科研项目结束或人员调动时要及时清理和收回固定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六)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
农业科研所应建立一个由科研、财务等人员组成的内部监管部门,定期对本单位的科研项目进行课题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通过课题主持人汇报、现场验收、财务审计等查找问题,减少浪费,规范科研行为和财务行为。科研项目结题时要对项目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和财务评价,项目实施的成效与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考核挂钩,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项目经费的依据。
(七)提高财务与科研人员素质,培养一专多能人才
农业科研所财务人员要多宣传财务管理制度,让科研人员了解有关财务规定和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自觉遵守有关财务规定,提高科研人员合理使用项目经费的意识,为保质保量完课题任务提供保障。科研人员也要多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让财务人员参与到课题研究中,了解科研项目的情况与进度,这样才能更好便于财务人员进行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只有通过财务人员与科研人员互相沟通、紧密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科研工作的全面有效发展。
参考文献:
[1]付小燕.现行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科研课题(项目)经费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09(1).
[2]晁骏毅.项目经费管理中存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07(3).
关键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科研单位
科研项目经费是科研活动开展的物质基础,经费管理在科研单位管理体系中十分重要,也极为特殊,它需要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的共同参与,从而确保科研经费能够得到科学合理地运用,提高其使用效率,规避经费使用风险。然而在实际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关系到科研项目的实施状况,关系到科研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当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预算编制质量不高。在科研项目申报的诸环节中,经费预算编制十分重要,它是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开始,是此后各阶段管理的基础和前提。然而当前一些科研单位在项目预算编制上存在合理性与准确性丧失的问题,预算编制质量有待提高。科研项目申报会围绕“科研”二字,技术因素会对申报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因而关注技术因素本是无可厚非的,然而科研人员的经费管理意识过于淡薄,加之在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较为欠缺,这导致了在进行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态度不端正、方法不规范,并使得预算编制结果不够准确和完整。
(二)项目经费支出考核缺失。在很多科研单位中,如果项目财务验收审计不严格,存有问题和不足的项目能够顺利通过,那么这些问题和不足会被隐藏起来形成隐患,项目组在财务验收通过后便不再努力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并疏于对经费管理流程的反思与总结。
(三)对经费支出中形成资产的管理不够。一方面,就项目经费支出中出现的专用固定资产而言,不同科研单位的管理措施有很大不同,在有些机构的经费管理办法中核算办法较为明确,也有很多科研单位未将专用固定资产核查办法写入经费管理办法中。另一方面,针对经费支出时外购与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很多科研单位的经费管理办法中没有清晰的规定,尤其是未对是否将成本核算与核算资产同时进行加以说明。
二、优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解决措施
(一)提高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水平。作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基础性管理,项目预算管理能够对经费使用及其使用效率产生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预算不合理不但会拖延科研进度、抑制项目的顺利开展,还可能造成成本的加重以及资金风险压力的增大,除此之外还可能会引起管理部门、研究人员和各课题小组之间矛盾和不满。因此,科研单位要以项目研究任务为中心,从实际成本出发,加强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考虑科研项目开展的实际需要,遵循并综合考虑经济合理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等基本原则,对经费预算进行准确合理地编制,准确得出项目预算,合理分配既定的科研项目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效果,保障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健全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机制。要极力避免财务人员对科研项目不清楚、科研人员对经费管理不了解的问题,科研单位的财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课题小组要加强协调配合,在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问题上相互监督,保证经费收支手续内容真实有效、数目齐全;要减少核算失误,增强经费支出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如果出现违规现象,应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实施有效的纠正措施,确保科研经费使用公平公正;应严厉禁止擅自挪用科研经费的状况,禁止通过科研经费谋取私利,保证每一分钱都用在科研项目上;科研经费支出必须符合项目预算和合同约定。
(三)实施追踪问效、绩效考评。在科研项目开展中,应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由专门的负责人综合把握项目实施情况。要规范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对于科研经费报销,应首先由项目负责人核准,继而需经过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并且要通过院所领导的审批。对任意一笔经费,无论数额大小,都应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控和追踪问效。避免资金浪费现象,禁止虚假报销项目。与此同时,要完善综合绩效考评制度,以科研项目的综合运行效果、科研支出目标完成状况、投入与产出对比状况等作为评价参考内容,而不单以其经济效益和审计验收结论为标准,从而加强对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优化经费整体架构。
结束语: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仅需要科技人员艰苦奋斗,还需要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率,规避项目经费风险。当前科研单位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上存在着很多问题,应当注重财务人员与科研人员的协调配合,加强预算管理,优化监督机制,实施追踪问效和绩效考评,不断提高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水平。
海口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规范和加强科技经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xx〕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以下简称应用技术研发经费)是指市级财政为支持科技创新与发展,加强科技与经济结合,发挥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专项经费。该专项经费是实施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
应用技术研发经费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并根据财力逐年增加;应用技术研发经费的使用,由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应用技术研发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注重实效与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专家在管理与决策过程中的评议和咨询作用。
第四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年度应用技术研发经费预算建议;组织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及实施;会同市财政部门下达项目年度经费计划;对实施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市财政部门负责提出年度应用技术研发经费总预算;按年度项目计划拨付应用技术研发经费;对经费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项目验收工作。
第二章 经费支持的对象、方向和方式
第五条 应用技术研发经费的支持对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具有较强自主研发能力,具备较好科研条件和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
第六条 应用技术研发经费的主要支持方向是:
(一)新产品研发与试制。主要支持以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重大关键性技术的突破、高新技术的应用,为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及人民生活质量提高提供技术支撑的研究开发活动,以及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对行业技术进步与发展有较大带动作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试制活动或产品重大改进活动。
(二)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主要支持对具有较大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提供技术支撑的活动。
(三)科技成果推广与产业化示范。主要支持重大、共性的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大面积(大范围)应用并形成规模效益的活动,显效性好的成熟新技术(新产品)的示范性规模生产活动。
(四)科技创新能力与条件建设。主要支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间试验示范基地、科研基础条件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与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
第七条 应用技术研发经费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择优支持科技项目。
第三章 经费开支范围
第八条 应用技术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项目经费、计划管理费和其他专项经费。
第九条 项目经费是指组织实施科技项目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相关的各项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会议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
(一)人员费是指直接参加科技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包括专职人员费用及外聘人员费用。列入预算的人员要与科技项目任务合同书中参加的人员一致。其中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并按规定在项目任务合同预算表经费来源栏中列示,不得在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二)设备费是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三)能源材料费是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
(四)试验外协费是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五)会议费是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项目咨询会、论证会、评审会、验收会等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六)差旅费是指在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的调研考察、现场测试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相关费是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如项目专利申请、学术论文撰写发表、查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资料发生的费用等)。
第十条 计划管理费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项目而支出的费用。一般包括:规划与指南的制定和、项目评审或评估、项目管理的公示公告、招标、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及绩效考评、科技合作、调研和交流、科技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计划管理费按市财政部门所拨项目经费总额的3%比例提取,由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使用。
第十一条 其他专项经费,是指根据科技事业发展需要,连续开展科技专项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其他专项经费的支出,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第四章 项目的申报、审批和执行
第十二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政府年初确定的科技工作重点和支持方向,制定和当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并指导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做好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
第十三条 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科技项目时,应当按照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认真编报项目预算,并提供真实、完整的项目材料。项目预算要求同时编制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经费来源预算应含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经费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十四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包括技术、财经、管理专家)对科技项目进行评审,在听取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由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对项目经费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等进行审核,编制年度应用技术研发经费项目计划上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应用技术研发经费实行合同管理,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合同书,项目资助经费按合同书确定的金额拨付和使用。
第十六条 经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项目预算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十七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项目任务合同书约定落实项目自筹经费,并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第十八条 项目因故终止,项目承担单位应按项目管理的有关程序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及财产清单,报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及市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将剩余经费按原渠道归还,剩余资产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第五章 项目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和项目合同要求,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并对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第二十条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完成情况的总结报告,并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市财政部门。
第二十二条 项目完成后,应当按照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规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指标进行项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除提供技术成果验收报告外,还需提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包括项目经费财务决算报告及固定资产验收清单。
第二十三条 未完成项目的年度结余经费,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结余经费,用于补助项目完成单位的技术研发支出。
计划管理费年度结余,纳入下一年度预算计划,继续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二十四条 应用技术研发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定期对科技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并逐步建立科技项目经费支出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将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以后申报科技项目资格审查及科技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研发经费的单位,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追缴经费、终止项目、取消申报资格等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各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海口市科技三项费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府〔1999〕59号)及《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市科技三项经费支持项目管理的通知》(海府办〔20xx〕165号)同时废止。
项目经费的内容(一)人员费是指直接参加科技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包括专职人员费用及外聘人员费用。列入预算的人员要与科技项目任务合同书中参加的人员一致。其中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并按规定在项目任务合同预算表经费来源栏中列示,不得在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二)设备费是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三)能源材料费是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
(四)试验外协费是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五)会议费是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项目咨询会、论证会、评审会、验收会等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关键词]高等学校 科技经费 预算 监督
一、高校科技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已成为我国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力量。由于高校承担的科技项目逐年增长,科技项目经费已成为高校的重要资金来源。
据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的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06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达到3003亿元,比去年增加553亿元,增长22.6%,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42%,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国家财政科技拨款稳定增加,拨款额达1689亿元,比去年增加354亿元,增长26.5%,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为4.2%,为199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中,各类企业支出2135亿元,政府部门属研究机构支出567亿元,高等学校支出277亿元,所占比重分别为71.1%、18.9%和9.2%。
近几年来,财政部、科技部等科技经费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和文件,有效地遏制了科技经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腐败现象,对科技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管理费及结余经费等进行了重点监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从科技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项目经费管理比较严格,制度比较完善。对科技经费的拨款能做到单独立帐,专款专用,使用开支比较合理。但是,由于学科特点、国家政策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多变性等因素,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预算执行与预算批复偏离较大是比较难以控制的一方面。高校为应付检查而弄虚作假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预算执行与预算批复偏离的原因
1、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性难以判定
国内外实践表明,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管理是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但如何判定科技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经费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以及经费使用的有效性,一直是困扰科技管理部门的一大难题。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理论依据不充分,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每个经费预算科目缺乏可信的计算依据,申报书设计的经费预算表格实际上成了简单的收支平衡表。
2、国家政策方面的原因
2006年,国家科技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2006]56号),严格规定科技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重点规范人员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协作研究费等支出的管理。之后,又相继修改出台了多项重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近几年,“973”项目、“863”计划项目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重大项目的申请程序有了较大变化,尤其是项目经费预算审核越来越严格。一般是由科技部根据预算评审或评估意见综合平衡后,会同财政部审定并批复项目预算。而财政部在项目预算评审过程中起重要的作用。因此,项目承担单位在编制预算时,为最大程度地保证项目经费不被扣掉,通常会违背据实编制预算的原则,以避免经费被“砍”掉。
3、学科特点带来的问题
科学研究总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课题申报阶段,许多实验处于设想之中。而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免有实验失败的情形。加之,自然科学研究常常受到自然规律的限制,有可能一次实验不成功就必须等到第二年。因此,之前编制的预算非常有可能受条件限制,有所变化。
虽然国家出台的一些经费管理办法中都有一条规定:预算执行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可以向科技项目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但是,大多数项目主持人为了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结题、验收,以及对后续项目的期望,往往不选择预算调整申请这个途径。因此给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管理带来一定问题。
4、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管理的缺位
一般来说,项目负责人倾向于项目实施的管理,对经费支出管理缺位,普遍流于关心经费余额,而忽视各个支出科目。一个科技项目通常的执行期限是三到五年,在每年度向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经费决算报表时,项目负责人可能只注意侧重于经费是否有结余,结余多少。而至项目结题需要提交验收报告时,才会关注预算执行情况,以至于出现调整账目或者其他应急行为。
三、建议
1、重项目立项程序,轻项目预算编制
项目经费使用合理与否固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项目实施的过程,但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的好坏并不能完全代表项目实施的优劣。采取以下措施可以有效保证项目经费投入的科学性。
(1)在项目立项阶段,从审计监察的角度来建立和完善公正、公平、公开的项目申报程序,加强项目立项前的论证,做好前期审核调研工作,防止项目申请单位骗取科技经费;(2)鼓励更多的单位参与经费中请,扩大遴选面;(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审计部门来审核项目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风险;(4)重视项目结题验收,关注经费使用绩效。项目完成后,科技部门应组织委托财务、技术及管理专家,就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对未按时结题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予以制约和追究,不得申报新项目。对科技造假、骗取资金的将收回科技经费,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的内控制度,弱化项目经费预算的刚性约束
[2006]56号文件第十五条提出,健全科技项目经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健全科技项目经费内部管理制度。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要明确科技、财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技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如果各项目承担单位能够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项目经费能够用于项目实施,从根本上消除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的经费不合理开支现象,那么科技项目主管部门完全可以不用预算来约束项目承担单位。
3、强化第三方审计监督,加强绩效审计
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内容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20xx]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 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 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 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第六条 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 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 设备费:是在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 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首席科学家审核同意。
(八)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973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 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 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三章 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九条 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立项、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当编制项目概算。结合重大项目的综合评审和研究专项的复评,应当对项目概算进行独立的咨询评议。咨询评议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决策和控制项目总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条 项目确定立项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会同首席科学家组织课题承担单位编制前两年课题预算。
第十一条 课题预算编制要求:
(一)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课题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课题预算书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十二条 课题预算由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
第十三条 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课题预算评审或评估。科技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十四条 科技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公示。对于课题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五条 科技部提出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安排建议报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批复预算的项目(课题)应当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滚动安排。
第十六条 科技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前两年项目(课题)预算书,作为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依据。其余年度的项目(课题)预算,结合中期评审评估的结果,按照以上程序进行编制、评审评估、审核批复和签订预算书。
第十七条 项目(课题)年度预算由科技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报送财政部。
第十八条 科技部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将课题年度预算下达到课题承担单位,并抄送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十九条 专项经费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
(一) 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
(二) 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项目专家组民主决策,并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预算调整申请,报科技部核批。
(三) 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核批。
第二十一条 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三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决算。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当年可以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中反映。课题决算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决算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于每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科技部。
第二十四条 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首席科学家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或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科技部批准。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专项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科技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973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时,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的结果,作为调整项目(课题)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项目完成后,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及时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和课题验收的前提。科技部负责组织对项目和课题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一) 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 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 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 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 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 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 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当及时全额上缴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科技部应当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逐步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三十三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课题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科技部对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评议专家在专项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三十五条 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及时编报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课题承担单位,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或课题。对于未通过财务验收,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以及不按照规定及时上缴结余经费的,科技部、财政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单位和个人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1998]508号)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国科发财字[1999]280号)同时废止。
科研经费的原则纵向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执行国家相关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范围和开支比例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横向科研经费实行合同管理,必须按照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经费使用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办法,合理、规范使用科研经费。科研经费预算经批准后一般不作调整。
【关键词】 农业科研; 课题经费; 财务管理
公益性农业科研院所承载着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任,是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力量之一。“十一五”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农业科技投入不断加大,公益性农业科研院所的课题经费迅速增长,如何管好、用好科研资金,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以某农业科学院及所属三个代表性研究所为例,分析了近年来课题经费的变化特点,总结了这些单位在课题经费管理方面的经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财务管理的措施。
一、农业科研院所课题经费的变化特点
(一)经费总量持续大幅度增长
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农业科技的重视,近年来对科技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科研院所年科研经费迅速增长。以某农业科学院及所属3个研究所为例,该院2003年科研经费只有1 550万元,到2012年则突破2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11.4倍(图1);所属A、B、C三个研究所2012年的科研经费总量也较2003年分别增长了12.3倍、2.6倍和12倍(图2)。
(二)资金来源途径多样
在科研经费快速增长的同时,其来源和途径也日趋多样化。以某农业科学院为例,2012年科研经费来源有科技部、农业部、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人社部、教育部、国家林业局、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以及其他厅局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及与社会企业单位的合作科研项目等。分析该院经费途径和来源,发现有以下特点:首先是国家级课题所占份额越来越大,该院国家级课题占总经费的比例2003和2004年分别为20.6%和22.8%,2011和2012年则分别上升到66.3%和66.9%,说明省级农科院越来越重视承担国家级课题;其次是横向课题经费增长很快,该农科院横向课题占总经费的比例2003和2004年分别为3.9%和3.8%,2011和2012年则分别上升到15.1%和15.7%,总量比2003和2004年分别增长了46.7倍和53.9倍,说明公益性科研单位越来越重视与企业和社会各界力量的合作;最后是基础性研究课题经费增长显著,该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和973等基础研究课题经费占总经费的比例2003和2004年只有3.9%和3.8%,2011和2012年则分别上升到15.1%和15.7%,说明省级农业科研单位开始重视基础、应用基础和原创性研究,而不是单纯开展应用和集成研究。
(三)不同课题经费管理的要求不一
“十一五”以来中央财政为加强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家科技部和其他部委对不同的专项经费,如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等,都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但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方法各不相同,各级主管部门对经费使用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且各类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办法不配套、不统一,执行难度大。
二、课题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管理脱离项目管理
公益性农业科研院所大多实行课题制管理,课题经费多由课题主持人负责,以课题组为活动单位开展科研活动,财务人员不参与课题项目的管理,只限于会计核算,无法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从而弱化了对农业科研课题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而课题主持人不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课题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及承担单位资金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多个项目混用资金,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做不到按照预算执行,专款专用。这些都是经费管理脱离项目管理的主要原因。
(二)预算编制脱离实际需求
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执行过程控制不严,财务决算存在困难,这是普遍存在的科研管理和经费管理脱节的表现。从客观上看,农业研究受环境条件影响大、可控性差、周期长、连续性强,不可预见因素又多,造成预算编制脱离实际需求的可能性大;从主观上讲,课题负责人只管科研进展,不理财务规定,为了争取项目的把握性大些,凭经验预计支出,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存在较随意的现象,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差距较大。财务人员不了解科研需求,无法适时指导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也是造成实际开支与预算不符的重要原因。
(三)项目支出脱离科研实际
一方面,由于农业科研投入不足,科研立项不确定性和农业研究跨度时期长、研究连续性强的特点,使科研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原有的工作基础。也就是说,在很大程度上是用“昨天”的钱干“今天”的活,用“今天”的钱为“明天”打基础。农业科研人员形成了精打细算的习惯,更注重科研进展需求,项目的实际支出往往与项目的实际需要不相一致。另一方面也不排除部分农业科研人员置科研计划经费预算于不顾,项目间经费混用,随意安排支出,超范围、超标准使用专项经费。
三、加强课题经费财务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为加强财务收支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严肃财经纪律,更好地为科研创新服务,农业科研院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如C研究所就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其中涉及科研经费部分明确规定: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课题开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日常计划内开支由课题主持人批准,课题主持人不是课题组长的须由课题组长批准;大额(项)开支、固定资产开支和必需的计划外开支等应首先经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能支出。
为提升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水平,以促进项目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从源头上采取措施,从核算上加强监督,实时公开项目执行情况,让公众参与监管。一是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账套,核算课题项目资金,做好课题项目的资金管理,避免将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存混用,从账户源头上避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二是建立课题项目会计核算体系,按照项目预算科目明细进行科研成本核算,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课题项目的实际成本支出;三是健全项目资金管理流程,增加预算执行比对环节,把加强监管贯穿于项目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切实保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四是构建项目和财务信息沟通平台,便于科研人员随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进度,及时发现课题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加以纠正调整,以便于项目验收与资金管理。
(二)科学编制课题项目预决算,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在编制项目预算时,课题组要先与财务部门沟通,然后从专业技术的角度设立项目任务及目标,制定一个项目基本预算;财务部门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从财务角度提出指导性的修改意见,并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经费并跟踪服务,使科研人员从财务问题中解脱出来,专心搞科研。农业科研经费支出因编制具体内容和实际情况存在很大的差别,在编制课题概算时,应结合具体情况再进行科学、准确的分析,保证课题的各项实际支出都能体现在概算中,为概算执行奠定基础,防止预算与执行相互脱节。在课题立项、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时,要让财务人员全程参与,充分发挥财务人员的事前参谋和监督管理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制定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强化课题经费的监督管理
为加强对课题经费的监督管理,要根据农业科研的特点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明确科研、财务等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严格规定项目资金的使用原则和开支范围。在科研项目执行期内,按年度向财务主管部门上报使用情况,接受财务检查。科研项目结束,实行项目执行情况验收和项目经费审计“双查”制度。
课题经费管理中还应充分考虑农业科研项目周期长、影响因素多的特点,特别是针对农业科研人员经常下乡蹲点、调查和试验,有时无法提供票据的情况,应在严格审核的原则下灵活把握。如C研究所针对在基层试验站和海南三亚进行田间工作就餐难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就餐规定:科技人员在试验站工作期间,由试验站聘用炊事员按照每天30元(早、中、晚分别为5元、15元、10元)的标准提供用餐。参照《山东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科技人员直接付款,由炊事员签收后将确认单附在差旅报销凭证中报销。科技人员在海南南繁基地工作期间,鉴于当地无法统一提供用餐的实际情况,允许科技人员自行解决用餐,按照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直接补助,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费,不发给公杂费。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保障农业科研工作顺利开展。
总之,随着国家对农业科研工作的重视,农业科研院所课题经费呈现出资金总量大幅度增长、资金来源途径多样、经费管理要求不一等特点。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新要求,要形成新的科研经费管理理念,财务人员与科研人员要密切配合,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合理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检查,提高课题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参考文献】
[1] 陈锐.浅析农业科研事业单位科研经费管理[J].现代商业,2010(36):149-150.
[2] 刘烨.建立农业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模式探讨[J]. 教育财会研究,2012(1):38-40.
[3] 李晓峰,谭兵,孟威.科研院所中的科研经费管理问题探讨[J].辽宁科技学院学报,2011(2):100-104.
[4] 韩海斌,刘悦,尚建库.对农业科研院所课题项目经费财务管理的思考与建议[J].农业科技管理,2011(3):33-35.
[5] 田长山.强化预算理念,推进科研项目管理[J]. 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09(11):57-58.
[6] 张跃明.浅析科研事业单位专项课题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研究,2012(18):31-35.
Abstract: This article presents and analyzes the data for management of research funding and the realities of research funding management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proposes the research ideas and content for the adjustment of the research funding management, to further enhance the management level of polytechnic academy, strengthen connotation construction, and achieve a comprehensive scientific management.
关键词: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
Key words: vocational colleges;research fund;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3-0233-02
0 引言
随着我国高职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职院校不断加强内涵建设,不断加强科研管理工作。高职院校能否科学地管理科研经费,能否合理地使用科研经费,直接影响着高职院校进一步提升科研质量和科研水平,影响着广大教师、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影响着学术风气的健康发展,影响着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质量。高职院校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计,更是亟待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
1 高职院校科研经费及管理制度的现实状况
1.1 国家财政科技拨款逐年增加,科研经费总规模稳步扩大 现阶段我国从国家战略层面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力,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增强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基础研究,大幅提高创造知识产权和前沿技术的创新能力。国家加大财政科技拨款力度,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简称R&D)投入稳步增长。先从前几年的数据来看,2003年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总支出是1539.6亿元,比上年增长19.6%,与当年GDP的比例为1.31%;2007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总支出是3710亿元,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49%。2003年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总支出是1539.6亿元,2007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总支出是3710亿元,仅2003年至2007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年均递增22.3%,可见财政科技投入的增幅是高于财政收入增幅的。
1.2 在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层面科研经费比重较大,高职院校较低 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作为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阵地,聚集了大批的科研和管理人才,形成了较强的科研团队力量,享有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中的大部分资金;其中高职院校则由于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相对较弱,科研项目获得资助的途径、层面和经费总量有差异,故而享有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的资金比例较低。所有的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既要完成日常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还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科研成果转化。随着国家、高校、企业等对科研经费投入逐年上升,科研经费总量不断增加,复杂的社会环境不断变化,出现了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不良现象,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1.3 高职院校层面的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多样化,科研经费管理呈现复杂化 科研经费是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高职院校获得科研项目资助的途径、经费额度不同,资助单位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要求也是各有异同,按资金来源分项管理的内容日益复杂,加大了科研经费预算、核算、结账、管理的难度。有的高校会计科目设置不尽合理,项目经费也没有按项目管理,没有了解科研资金的筹集与取得、拨入和运用、耗费和补偿等过程,只是简单核算课题的收入与支出;忽视了高职院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的指导和监督职责[1]。
1.4 对科研经费管理认识不到位,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存在误区 有些高职院校的科研人员存在财务方面的知识盲区,在所难免片面地认为,科研经费是科研人员凭借个人能力和学术声望所取得的,科研经费如何使用应由项目负责人支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无需监管个人如何使用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此类观点是对目前高职院校普遍实行的课题负责制,由项目负责人对课题立项、经费使用、项目验收及项目科研成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的制度产生了不全面的理解,忽视了科研项目的资助使用主体是国家是各类组织,并不完全是自由职业者服务于某个人,促使高职院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机构必须思考更加完善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水平。
2 科研经费管理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的研究资料
2.1 关于科学学和科研管理的内容
2.1.1 科研管理是科学学的研究内容之一,科研经费是科研管理的要素之一。贝尔纳是“科学学”创始人,认为科技研发不仅是单个科学家、发明家的兴趣使然,而且是一种职业化、组织化的社会活动,它是有建制、有经费,有目标、有选择的。十九世纪末期的科研工作出现专业化分工,研究方式产生生明显的变化,开始由个体研究转变为社会化的集体研究。我国科学学研究从1979年7月中国科学院学部办公室和自然辩证法杂志社联合举办第一届科学学学术研讨会开始,同时对具体的科研管理也引起关注。
2.1.2 高职院校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从发挥它应有的社会功能上看,不管是培养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还是直接服务社会都离不开科研;另一方面,科研又是高职院校实现自我发展,形成办学特色的重要保障[2]。近期国内有研究者认为高职院校科研管理就是通过科学的手段,使科研工作高效运行、资源合理配置、科技成果迅速产出、科技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3]。李进在书中系统介绍了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内容,包括科研经费管理原则、管理制度、来源及分类、支出范围等各项内容[4]。高职院校开展科研工作能有效促进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能增强学校软实力已经成为共识,同时高职院也逐年加大了投入科研经费的力度。
2.2 世界各国的研究活动、科研经费主要还是政府导向
2.2.1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出,完善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投入制度,提高高等学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国家教财[2005]11号文件 《关于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应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实行 “课题组长负责制”,并对科研经费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全过程控制、全成本核算制度。 2011年 1O月17日在推进 “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视频会议上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强调,在为科研人员创造宽松环境的同时,必须建立起一套权责明晰、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管理和问责机制[5]。
2.2.2 高职院校根据科研项目来源,把科研项目经费可分成三大类。第一类是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指国家、省、市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国家、省、部(委)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创新团队、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专项科技经费,国内外各种团体和个人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等。第二类是横向科技项目经费,指企事业单位委托学校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与开发、工程勘测与设计以及软科学等科技项目经费,包括科技开发、科技转让、科技服务与科技咨询等科技经费。第三类是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经费:指学校科研基金立项的项目经费。
3 提出现阶段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3.1 关于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研究思路首先要从思想上认识到,科研经费管理是科研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科研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之一。其次可以围绕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这个主题,对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资料展开研究;主要调查分析本区域的高职院校和科研院所,适当了解调查区域外的高职院校和科研院所;另外再运用个案法和调查法,选择1-2所多学科的综合性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为主要案例研究单位,注意选择依托单位是否有较强的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是否重视教育科研与应用技术研究,是否在高职院校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这样便于分析评估结果,便于下一步推广研究成果,积极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3.2 关于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研究方法,可以从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各个环节入手,运用比较研究,行动研究,经验总结并辅以问卷调查、统计法等方法进行研究。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全程参与工作,发挥对科研管理业务和财务管理业务比较熟悉的优势,充分考虑高职院校的内部控制制度等诸多因素,通过文献资料研究、考察调研,案例分析、征求意见、借鉴国内有关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的成功经验,形成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分析报告,力求形成适合区域经济和学校发展的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草案,以期推进和完善高职院校科研管理制度建设,充分调动高职院校教职工参加科研项目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研项目组科学规范、合理合法地完成研究项目预期成果。
3.3 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研究的基本目的是比较全面地把握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理论体系的一致性及其内在规律,调查分析高职院校快速发展时期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关注不同行业类别高职院校的实际操作指导的差异性等,力求形成适合指导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理论,更好地适应高职院校改革的新趋势,进一步推动高职院校持续健康发展。
3.4 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研究的重要内容是需要制定出能与现阶段高职院校科研管理工作实际相结合的,更符合高职院校特点,科学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引导广大科研人员有一个更为清晰的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思路,促进高职院校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水平和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4 提出高职院校科研经费管理研究思路的意义
提出研究思路力求引导高职院校结合各自行业、区域经济、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对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科学、有效地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高职院校科研管理工作创新,加强促进内部财务控制完善管理制度建设,防止学术不端行为营造良好学术氛围,保证高职院校科研人才队伍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孙玉霞.从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现状看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路[J].经济师,2006,(8):125-125,148.
[2]黄伯云.特色发展:大学办学之理念[J].现代大学教育,2003,(1):4.
[3]毛丁初,蒋永光.高职院校科研管理理念与机制创新探讨[J].当代教育论坛:宏观教育研究,2009,(6):9l-92.
【关键词】科研经费 财务审计 措施
高等学校是我国开展科学研究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等学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呈现大幅增长趋势,科研经费已成为学校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同时随着高等学校科研体制改革和科研资金管理制度不断的变化,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的来源也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而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考验。近年来在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绝大部分高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的要求,加强管理,合理使用,保证了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但从审计检查的情况看,也有少数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不够,或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或已有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致使学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出现一些问题。因此,加强和完善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计。完成这一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及时、切实地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管理,创新机制,让高等学校的科研经费不但用得好,还要用得巧。
一、高校科研经费的主要类型
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多样化,按经费来源的不同,主要有科研经费拨款(又称纵向科研经费)和科研事业收入(又称横向科研经费)两类。一般情况下,高校纵向科研经费需要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结题审计。科研经费拨款是指高等学校从各级财政获得的专项和非专项科研经费拨款,是科技部、教育部、国家其他有关部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省和直辖市等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主要包括国家高技术研究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市科委、军工等项目。
二、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审计内容
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审计即对纵向科研经费支出的合法、合规和合理性进行检查,一般包括中期财务审计和结题财务审计,审计内容涵盖了从立项预算批复到项目执行中涉及的各类经费支出,以及科研机构的财务核算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
中期财务审计一般在科研工作研发过程中实施,主要由项目主管部门如科技部、专项办等根据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的类别,分别委派专业机构如科技部经费监管中心或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以期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类支出进行检查,对预算执行给予一定的监督指导。
结题财务审计一般在科研工作完成后实施,高校在研发工作完成后一定期限内,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的类别,聘请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结题财务审计,对科研专项经费的各项支出给予审计认定。项目主管部门并组织专业财务专家对科研项目进行财务验收,审定科研项目是否通过财务验收。
科研经费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科研经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集中核算、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的情况;二是科研经费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三是科研经费批复的项目资金、配套资金、自筹资金按预算(或合同)的到位情况;四是科研经费支出是否符合项目批复的预算范围和标准,项目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性,经费支出执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况;五是有无截留、挪用、挤占、虚列项目经费的情况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六是科研经费用于设备、软件等物资采购,以及建设项目支出等是否执行政府采购和学校招投标等相关程序规定的情况;七是科研管理费提取、劳务费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八是科研经费转拨情况;九是科研经费使用进度情况、结余是否超过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的金额情况;十是项目预算(或合同)要求的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十一是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目前高校科研经费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预算说明测算依据过于简单,导致经费支出与项目预算发生偏离
在实际工作中,科研经费在预算编制时,课题组缺乏对相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的了解,对支出预算的文字性说明过于简单和含糊其辞,对支出与课题的相关性说明力度不够,还有对测算依据说明比较笼统,没有列示具体的计算方法和公式,而在实际支出时又往往很随意,从而造成经费支出与项目预算发生严重偏离。
(二)科研经费支出真实性、合理性、相关性无法判定
科研经费中执行中列支的消耗性物品支出、购买的仪器设备是否真正服务于该课题,由于科研项目涉及相关专业领域的深层次知识,而目前高校财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缺乏与科研专业领域的长效沟通机制,财务和审计人员对一些专业设备、材料及管理费用的支出是否合理、是否相关无法做出职业判断。
(三)未建立科研经费绩效评价体系,结余经费管理不规范
科研项目到期进行财务决算时,须由学校财务处出具财务决算表。财务处根据决算表中的支出类别对账务系统中的项目明细账进行归类来填列,通常就是对各类开支进行简单的归集和汇总,而没有与预算数对比,分析差异及其原因,更没有顾及科研经费使用的绩效考评,尚未建立科研经费绩效评价体系。在决算报告中,科研人员往往只把重点放在如何描述技术、成果方面,对于经费使用超支或不合理之处的解释没有充分重视,更忽略了科研经费投入与产出的比率,导致科研项目决算中财务监督意义的缺失。
同时,部分科研项目在结题验收完成后,没有按规定进行财务结账。除了需要原渠道返还的项目,大多数项目在结题后,账面上剩余的经费仍保留在原项目中,或转入发展基金,仍由项目负责人支配。由于结余经费不再属于在研项目的经费,基本不再进行审计,因此高校对这部分的科研经费的管理较为宽松。这种做法不但起不到促进科研发展的作用,而且还增加了管理成本,甚至影响科研人员对经费科学合理使用的意识。
四、完善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探析财务全过程管理模式
(一)建立适合本校实际情况的科研经费内部控制制度
一个科学有效、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是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基础和关键。我国各个高校应该根据自身在财务管理以及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对科研经费管理方法进行细化,制定一个详细、可以操作的资金核算和管理制度,同时对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重要环节进行具体规定,包括经费预算、费用支出、经费划拨、结题时费用结算、经费结余、课题验收以及各类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环节,保证高校的科研人员以及财务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调动对科研经费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在重大科研项目绩效评价上的积极探索。
(二)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及执行过程的管理
1.科学编制预算。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既要有专业领域的知识,又要具有一定的财务知识,而高校的老师大多是各学科领域的专家,缺乏相关的财务知识,很难独立编制出符合实际的合理预算,需要有财务人员的密切配合。建议高校给科研大项目配备财务秘书,其他项目提供财务预算编制指南,协助科研人员做好项目预算。财务秘书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从财务角度指导性指导项目负责人根据研发技术路线,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保证项目的各项支出都能体现在预算中,以充分发挥科研经费预算控制费用的效应。
以某高校科技部863项目为例,财务人员提供预算编指南:
2.严格预算执行。在科研经费的执行阶段,每类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单独立卡,然后根据科技部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对每一项目进行财务额度控制(即通过会计科目对应到科研经费每一类支出中),从而让科研人员直接通过系统即可查询到每一项经费支出与预算的差别,实时了解到科研经费每一项的使用情况,充分发挥财务的跟踪监督管理作用,支持科研人员更专注地做好科研工作。同时在预算执行中遇到需要调整的事项时,财务人员应指导科研人员编制预算调整报告,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整预算。
(三)创新管理手段,搭建科研信息网络平台
目前高校的科研经费核算型模式已不适宜新时期管理需要,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共享的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将科技、财务、资产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网络对接。将经费负责人申报预算、预算审核、款项到账、立项、经费使用、支出额度控制、资产入库,财务决算结题等业务更多地实现网络化,实现各职能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形成一个动态监督管理体系。各职能部门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动态查询、统计、分析和管理,可及时快速获取准确完整的科研项目信息,达到各环节的相互协调、相互依托、相互渗透。
(四)加强科研经费购置资产的管理
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与监控,高校要逐步完善资产购置的评审论证与政府采购工作,建立资产登记制度与清查制度,建立资产共享平台等。将高校的资产做到统一保管、使用和维护,做到资源共享,减少或避免重复购置。特别针对使用效率低的资产,应派专人负责,合理配置资源、统筹调配,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价值。
(五)对科研经费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高校应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应将科研经费内部财务审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针对本单位的特点,以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检查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分析研究、揭示其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保障科研经费的合理公正使用。内部财务审计应结合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决算审计内容进行检查,审查科研经费预算管理(项目立项及审批情况)、外拨情况(是否与任务书一致,外拨及时到位情况)、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外协经费的合同管理及分析报告、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各项支出的开支范围与标准的合规性)等。
总之,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是否科学与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科研质量和科研水平,影响着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为了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高校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提出新的管理思路和办法,以保证高校科研事业的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钰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J],中国冶金教育,2007,(6).
[2]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教财[2005]11号.
[3]徐红宇,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