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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培训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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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培训

第1篇:城乡规划培训范文

一、加强领导,大力宣传,有力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

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是推进城乡规划部门依法行政,提高规划行政效能,保障城乡规划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约束机制,防范腐败行为发生的重要举措。我局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要意义,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为了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我局在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同时成立了相应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黄焕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冯伟光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二)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我局根据文件要求召开了干部职工动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共识。通过这些方式,使全局干部职工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同时,还积极利用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意义、目标和工作步骤,调动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规划效能监察的积极性。同时我局还设立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监督举报电话。

(三)加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教育力度,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规划建设城市的法制意识。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坚持把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以增强领导干部的规划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是加强规划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邀请县法制局和法院的法律人事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四)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我局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能定期组织各股、室开展了互查工作,着力清理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不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许可工作拖沓、推诿、扯皮和违规办事,以及城乡规划实施缺乏有效事前、事中监督,失职、渎职等问题,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认真自查,不断总结以往在城乡规划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摸清了工作的差距,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和重点。

二、认真编制城乡规划、依法履行审批制度

(一)近两年城乡规划的制定情况

为适应我县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按照《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要求,两年来,我县重新修编了县城总体规划,完成了__县新城20__-2020年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了__县蝴蝶岭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__县木京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__县县城生活服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完成了__大道、新河大道、广场大道、行政大道、仙塘大道等沿街道路城市景观规划,初步形成了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以及近期建设规划相互衔接、配套的规划体系。

(二)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

我局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县城规划实施事项全部进行了清理、规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健全决策监督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两年来,我局按《城乡规划法》的要求,认真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管理一个法、建设一盘棋”。办理规划用地审批项目421宗,规划用地面积388万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审批项目209宗,规划工程面积95.1万平方米 “一书两证”办证率达到100%。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我局能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取得相关部门的配合,使“一书两证”这一《城乡规划法》的核心制度得到了较好落实。有效堵住了规划管理的漏洞,维护了“一书两证”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

二是加强县城规划管理工作。推进了县城生活服务区开发,改造了__大道、广场大道、新河大道,新建了县人民公园,加快了县城东岸防洪堤建设。县城总体

规划的五个功能区(行政中心区、滨江区、站北功能区、仙塘功能区、观塘功能区)基本建成,使县城初步形成了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目前,各功能区建设情况是:

行政中心区 东江大桥、__大道、行政大道、新河大道、仙塘大道、农林街及其绿化、亮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己完成,政治中心基本形成。

滨江区 完成了木京电站、广场路东段、回迁地等建设,滨江花园、俊园轩等商住小区已开发建成。

站北功能区 完成了工业园开发,建成了县城工业一区、工业二区、徐洞工业区。

仙塘功能区 完成了仙塘工业园、蝴蝶岭工业城、水厂、市场、商业等项目开发。

观塘功能区 正在建设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其它基础设施建设也正在进行中。

三是推进了县城房地产业的发展。为加快县城旺城战略工作的实施,我局积极响应县政府号召,推出多项措施加快县城房地产业,目前我县已建成商品房建筑总面积近50万平方米,其中滨江花园、俊园轩、康华小区等4个商住小区开发建筑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从根本上缓解了我县住房紧缺的状况。。

四是建章立制,依法行政。在规划管理上,我们制订了专门的工作制度,制订了《规划审批会审制度》、《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制》等制度,明确了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和目标要求。公开了岗位监督栏,在执行公务中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使执法过程做到公开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五是加大规划执法力度,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近年来,为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加大了对违法(章)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建设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了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今年组织人员依法拆除了市理工学校选址所在地范围内的56幢违章建筑和7幢违章简易竹棚,拆除违章建筑面积达8200平方米(其中竹棚面积20__多平方米)。通过坚决有力的查处,打击了违法建设者,教育了干部群众,从而保障了县城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主要是:

1、存在规划编制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尽管县城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基本完成,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滞后,详细规划覆盖率达不到30%。对规划编制经费基本上没有按年度列入财政预算,没有安排专项资金。

2、城乡规划公示制度不健全。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尚未设立固定公示栏,大型建设项目没有设公示牌。

3、违法建设普遍存在,少批多建现象突出,查处力度不够,执法难度和阻力大。

4、未建立专门的规划管理监察执法机构,规划批后管理工作严重滞后,违章建筑、违法建设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全县城镇的健康发展。

5、效能监察配套制度不尽完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客观上要求我们,通过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制体系与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城乡规划的行政效率、行政能力,实现依法行政的目的。目前,效能监察各项配套制度尚不尽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将着重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1、细化、落实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做法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和工作规则、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并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

2、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根据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规划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行为,提高城市规划工作透明度,形成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良好工作机制。

3、加强规划效能建设。依据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对规划编制、审批,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勤廉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逐一疏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整改提高。

第2篇:城乡规划培训范文

关键词:城乡规划;经济社会;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

进入21世纪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城乡关系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五个统筹”的战略思想,“统筹城乡”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并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 2007年十七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明确提出;再到2012年党十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标志着我国城乡关系已进入了国家战略主导下的“以城带乡”阶段。国家在战略上对城乡关系的认识由“城乡分治”、“大力推进城市化”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发展一体化阶段。城乡关系转变为阜阳市城镇化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为了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加快推进阜阳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规划的龙头作用,从引领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一、阜阳市城乡规划建设的总体情况

1.城乡规划编制、修编情况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与发展的基本手段,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的重要工作。随着阜阳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级领导越来越重视城乡规划工作,阜阳市城市规划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规化、系统化的轨道。在城市规划区内现已形成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纲,各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相辅相成的较为完善的规划编制成果体系。临泉县、颍上、阜南已率先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太和县、界首新一轮总体规划的编制正在进行中。小城镇规划工作进一步深化。在阜阳市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市域交通沿线90%以上的集镇编制完成集镇总体规划,各个县市区新编制完成30个中心村的建设规划。

2.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情况

阜阳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了《阜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先后出台了《阜阳市拆除违法建设暂行规定》、《阜阳市私人建房审批办法》、《小街巷建设项目审批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使阜阳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市的道路。

3.城乡规划的实施成效

在城乡各类规划指导下,阜阳市城镇化水平、城市规模、人居环境显著提高和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初步显现;颍上、临泉、阜南、太和及界首市等4县1市城乡面貌显著改善。

二、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在推进城乡一体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受长期以来城乡分割传统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工农差别、城乡差别扩大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扭转。

城乡经济发展上的差距。由于受体制、机制的约束,城市、农村在资源配置和收益分配上不平等。城市聚集了各类城乡资源要素,并取得了较好的收益。而农村只是廉价提供土地、农产品和劳动力等基础性资源,大量的收益最终落在了城市,从而导致城市和农村发展不平衡,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特征还很明显。

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差距。由于资金投入上的“城市偏向”和缺乏统一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着明显的二元化现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越来越快,而农村道路、交通、通讯、水利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农村集中供水、排污、垃圾集中处理等设施配套性和共享性差,环境脏乱差问题严重。

三、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全面发展

1.构建政策支撑体系,有序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对于我市城乡规划重视的差距和乡村规划滞后的问题。政府要抓紧出台“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文件”,切实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推进城乡产业布局一体化、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推进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一体化、推进城乡政策措施一体化等“六个一体化”,改变旧的城乡关系,将城市和乡村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通过城乡一体化市场的建立和基础设施网络化的建设,赋予城市和乡村同等的发展机会。

2.制定科学规划,努力实现城乡规划满覆盖

一是建立与城乡一体化相适应的规划管理体制。为了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战略引导、综合调控和资源配置作用。建议切实加强规划管理机构建设,以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建设。组建阜阳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规划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形成 “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分级审查、强化监督”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二是努力实现规划满覆盖。开展农村地区规划研究,形成城、镇、村构成的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开展阜阳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形成城乡一体的空间格局,以抓社会主义美好农村规划为重点,努力实现城乡规划满覆盖。三是提高规划的质量和水平。为保证空间布局、资源调控、工业集中发展与保护环境相协调,形成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三规合一”。

3.坚持区域中心城市、中等城市、中心镇和中心村建设并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优化城镇规模结构,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4.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城乡均衡的社会事业发展机制。一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二是推进就业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体系。三是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四是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农产品特色产业科技示范等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四、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途径

1.加强中心城镇的建设与发展,把阜阳建设成为皖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强大的中心城镇是带动阜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是提升阜阳区域竞争力的核心。中心城市是市域经济活动的核心。完善中心城市的经济功能,构建城乡经济中枢、技术支撑点及文化创新高地,对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有着决定性意义。

2.加快加强工业发展,壮大第二产业,为城镇化提供经济支持。工业化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发动机,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阶段。工业化是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也是城市化的主要动力。坚持实施“工业立市、工业强市、科教兴市”发展战略,按照总量快速增长、结构优化升级、优势行业突出、产业集群带动、区域协调推进、发展模式转型的战略要求,主攻外向,激活内源,紧紧抓住煤炭开发的机遇,着力培育新的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工业经济总量,提升运行质量。依靠科技进步,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以产业信息化和现代物流业为促进手段,重点围绕煤电、煤化工、机电、生物医药、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林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3.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中小城镇经济,抓住产业转移有利时机,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县城和重点镇工业聚集区集聚,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吸纳农村人口加快向小城镇集中,使之成为有效转化剩余劳动力的基地。完善加快小城镇发展的财税、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要支持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

4.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一是围绕社会主义美好新村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以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为主要任务,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为关键,以完善带动农户的组织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为基础。二是着力推进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围绕区域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农业龙头向基地和农户辐射,服务业向生产生活靠拢,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在城乡间优化配置、合理流动,加快构筑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深度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三是加强要职业培训,积极促进劳务输出,努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农民务工技能培训,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培训工作,增强农民科学种田和就业创业能力。

5.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繁荣城乡经济。城镇人口的扩张需要有第三产业的充分发展,只有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才能够吸收大量的劳动力,从而加快城镇化进程。阜阳市第三产业发展的战略是:着眼于苏鲁豫皖边际地区10万平方公里,5000万人口的大城镇围空区,充分利用阜阳市区位居中和综合交通枢纽优势,实施大商贸战略,形成大区域商贸中心城镇。

6.通过制度创新,支持城镇化进程

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引导生产要素向城镇集中;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第3篇:城乡规划培训范文

关键词:本科教育;城乡规划;职业化;技能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0;TU984-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52909(2015)060005052010年教育部启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提出本科教育要注重与企业深度合作,按照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强化培养学生的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2013 年城乡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颁布的《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也提出了城乡规划专业本科人才的基本素质,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坚实的应用实践能力。大学本科阶段所学的知识是个人职业发展的基础,应该以职业教育为主[1]。在市场经济利益主体多元化背景下,城乡规划师的职业角色也呈现日益分化的发展趋势,城乡规划专业高等本科教育面临着专业与职业化教育等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城乡规划专业学生职业化能力培养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和思考城乡规划专业本科人才的职业化能力培养问题。

一、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教育职业化能力培养现状分析

(一)规划师职业角色的分化与单纯规划技能教育存在脱节

城市规划职业在传统上浸透着人道主义和乌托邦的精神,该理念坚信改造城市是改革社会的有效途径[2]。国外将城市规划事业作为一项社会职业的社会认知度较高,城市规划服务的主体除了城市政府部门和相关规划设计机构外,还有公司企业、社区、社会团体甚至个人。英国的p.Healey教授就曾将规划师职业角色归纳为城市建设管理者、公共官员、发展政策分析者、中介者、社会变革者五种类型。张庭伟教授以职业规划师和政府、市场以及社会三方面的关系为主线,认为中国城市规划师具有作为“经济转型期普通中国人、中国知识分子和中国规划师”的三重社会身份,反映了中国当前复杂社会经济背景下规划师角色正从单一属性向多重属性的转变[3]。目前城乡规划职业从业人员的主力军依然是本科毕业生,主要面向规划设计院所、规划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规划建设管理和规划设计咨询等相关行业。由于中国本科教育的职业化教育发展还不够成熟,其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注重单纯的专业技能教育,缺乏完善的职业技能培养机制,忽视或欠缺规划职业角色模拟和职业能力的训练,专业教育和职业化教育的衔接存在脱节。部分学生由于本科阶段对城乡规划的职业认知和训练不足,导致对专业学习和社会就业的茫然失措,难以适应社会对职业规划师人才的要求。

(二)城乡规划专业职业化技能认证和评估制度尚不完善

国外发达国家的教育评估和职业认证制度,有许多经验值得借鉴。比如英国的城市规划教育管理机构是英国皇家城市规划协会(RTPI),由其制定全国规划教育认证准则,专业学生只有在通过其认证的院校学习毕业后,才有资格和有可能获得规划协会执业资格,而不用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美国则由注册规划师协会(AICP)和大专院校规划教育协会(ACSP)一起组成城市规划评估理事会,对全国规划类院校进行专业评估,专业学生必须毕业于通过评估的院校才有资格参加美国注册规划师协会的考试。

高等建筑教育2015年第24卷第6期

戴军浅议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教育职业化能力的培养

中国自2000年以来实施注册规划师执业考试制度,1998年设立了高等城市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实施了普通高校城市规划本科专业评估制度,进一步推动了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教育向规范化和职业化方向的发展。但由于现行的规划师执业考试制度和教育评估制度很大程度上都由政府组织和主导,缺乏城市规划行业和职业协会的认证和评估,造成了高等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背离。同时教育评估制度与执业制度考核的重点和内容不统一,缺乏与社会职业需求的接轨和衔接,造成城乡规划职业准入门槛较低,专业评估权威性和社会认可度下降。

(三)城乡规划专业教育存在忽视规划师职业道德教育的现象

市场经济体制下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社会分层造成了对规划师职业道德标准界定的复杂性,不同服务对象和工作性质的规划师往往存在不同的职业道德标准和解释。目前专家学者界定城乡规划职业道德标准的主流思想认为规划师应该是城乡发展过程中的“道德倡导者”、“利益协调者”、“公共利益倡导者”、“价值中立者”等。中国2007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也强调了城乡规划法的制定和实施必须注重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要求规划师职业必须以维护公共利益作为职业道德的核心。

规划职业道德教育应该成为本科专业教育中关键的一环,目的是加强学生对规划职业价值和社会责任感的专业认知,对培养学生求真务实、心系社会的时代责任感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现行高校规划教育的重点放在规划理论与技能的培养上面,这无可厚非,但在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同时,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普遍存在对规划师职业道德教育的忽视或缺位,造成学生对职业价值观认知的不足。

二、城乡规划专业职业性和职业化能力结构分析

(一)国外经验与借鉴

英国、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教育,经过长期的发展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表1),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借鉴:第一,国外职业规划师供职部门比较广泛,职业规划师的社会认可度较高。规划职业教育认定与评估紧密联系职业规划师执业制度,比如英美两国的专业教育评估或职业教育认定的是否通过会直接影响到职业规划师执业资格的获取。第二,美国和德国的本科教育生源来源广泛,学科背景也多样,办学模式和教学体系开放程度高,采取了多元化教学形式,比如互动式教学、分组讨论教学、案例式教学等,课程体系体现专业教育评估要求与学生职业个性发展的相互结合。第三,美国和英国的规划教育职业导向性明显,与职业规划师能力培养结合紧密,比如两国都非常重视规划过程中学生交流与沟通能力的培养,注重相关数据信息统计分析与可视化技术软件的教学与应用等。第四,重视职业规划师价值取向课程设置,注重规划师职业道德价值观的树立,并采取多样化教学方式体现在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过程中。表1英、美、德三国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教育组织与对比[4-6]国家美国英国德国人才培养特色生源来源背景广泛,人才培养与学位设置以市场为导向,偏重基础素质教育,重视与社会实践的结合和参与实际项目从职业考试转向依赖教育保证规划师的素质,体现了单一管理与多元化教育形式的结合单一梯级制和组合型学习制相结合,不同学科背景与知识领域的学生混合教育是其重要特色。课程体系组织框架核心课、限定性选修课和非限定性选修课知识、技能、价值取向和实践体系规划理论基础、规划操作、规划技术和规划实践教学方法与模式互动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小组协作学习法、实际项目工程规划与可行性研究、跨院系选课和学分互认等职业规划师兼职授课、对口单位实习、分组课题讨论等体验式教学、集体讨论与交流、专业实习(BPS)、国际联合课程设计等规划师供职部门通才型与专业型结合,供职于政府公共部门、私营公司,以及各种社区发展组织、老龄人权益团体等非盈利组织主要在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规划部门任职政府规划部门、私人规划事务所、各类建筑或住宅开发公司、高校研究所及社区发展协调部门。职业导向的专业技能课程教育职业导向明显,职业技能训练主要包括规划中的组织与交流、可视化分析与模型模拟、艺术与图形交流等方面体现了本科生教育和专业资格培训的结合、理论教育和实际科研工作的结合。强调与城市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分析和调研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并根据就业形势不断进行动态调整学位与职业认证制度 由美国规划院校联合会(ACSP)、规划教授组织以及职业规划师组织、美国注册规划师学会共同组成“规划专业评估会”(PAB),评估标准由执业规划师和规划学者共同制定。英国皇家城市规划学会(RTPI)是唯一执行城市规划职业资格审定和教育评估机构,实现了本科教育与专业资格培训的结合欧盟教育部在2003年提出的以学士/硕士学位(Bachelor/Master)作为统一学位分级标准规划新技术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空间统计学、定量分析等规划方法应用数据与信息分析、地理信息系统(GIS)应用、项目可视化技术应用等对各种相关信息的分类、加工和分析技术的应用,如统计学与数据处理、信息与交流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规划等职业道德与社会价值观教育不专门开课,贯穿于各课程教学过程中,按美国持证规划师学会(AICP)和美国规划院校联合会(ACSP)提出的职业价值标准进行评估设置价值取向课程,通过课堂讲授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向学生传授公平、公正的规划价值观体现在规划技术和规划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与其他理论教学过程中,注重体验式教学和多种实践教学手段的结合(二)城乡规划专业学生就业去向与职业能力分析

城乡规划专业就业去向比较宽泛,就业岗位类型比较多,主要就业去向为规划技术、规划管理和相关研究教学机构。不同类型的就业岗位及不同的工作类型对城乡规划职业能力要求也有一定差别,但总体来说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观念等(表2)。城乡规划专业本科人才培养需加强与社会职业需求的对接,充分发挥各高校本科教育优势和地域特色,妥善处理好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相互关系,不断强化学生的职业化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从而提高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毕业生的职业竞争力。

三、加强城乡规划专业职业化能力培养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本科教育理念,注重城乡规划专业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结合

目前城乡规划专业学历教育和专业评估并没有紧密联系注册规划师执业制度,专业评估是否通过与学生是否能从事规划师职业和获得规划师执业资格并与直接联系。截至2012年底,中国开设有城市(乡)规划本科专业的学校有190余所,在校生人数3.67万人,但其中仅有30所高校的城市规划专业通过了全国高等教育城乡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的评估[7]。总体上来看,中国城乡规划教育规模居世界前列,城乡规划教育已呈现遍地开花的发展态势,需要从数量的扩展往内涵式发展转变,应进一步完善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专业评估机制,重视城乡规划专业评估。同时,还应根据市场需求和职业岗位特点,转变教育理念,加强职业能力训练和规划技术应用,强化职业道德与价值观的教育引导,不断加强本科学历教育的职业化导向。表2中国城乡规划专业主要就业去向与职业能力分析城乡规划专业就业去向城乡规划专业职业能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主要面向规划技术、规划管理、规划教育和规划研究等职业领域培养高素质人才从事城乡规划师职业或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所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与价值观念等。1.规划设计院所(城乡规划设计院所、建筑设计院所、园林与景观规划设计院所等)

2.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发改委、住建局、规划编研中心、园林、环保等单位)

3.开发公司与企业(房地产公司、工程策划咨询公司等)

4.科研与高等教育(高等院校、相关区域与城市发展战略研究院所等科研单位)

5.其他相关单位1.协调与团队协作的能力

2.规划设计交流与沟通能力

3.收集、整理和分析信息资料的能力

4.规划设计相关规范掌握与运用能力

5.图纸绘制与文字撰写的能力

6.学习、研究与创新能力

7.职业道德素养与价值观取向

8.其他方面的能力(二)引入职业导向与训练课程,加强职业能力教学体系的改革和建设

目前多数高校城乡规划专业教育对背景学科过分关注,造成课程体系过分强调单一学科的封闭式学历教育,忽视了多学科综合开放式职业教育的问题[8]。课程体系结构也相对固化,缺乏必要的职业性、开放性和可选择性。学校应提供机会引导学生系统地观察和有条理地分析自己的经验(模拟、个案),从中吸取知识和启示,然后再通过学科教育去弥补其他知识和技术上的不足[9]。建议各高校充分调研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素质的意见,关注城乡规划职业发展趋势,引入相关职业导向与训练课程,注重与市场职业需求和国家注册规划师考试的对接,从理论和实践课程设置与教学过程两个层面落实职业技能训练的具体内容和教育实践。

(三)大力改革和采取多元化教学方式,加强城乡规划新技术的实践应用

城市规划人员不能成为简单的“工匠”,而应成为纵览全局、了解城市发展过程和城市发展脉搏的城市建设总参谋部的“智囊”[10]。面对当前中国新型城镇化、智慧城市发展和“三规”合一等城乡规划建设与发展的新常态,城乡规划专业教育必须大胆改革与实践创新。高校应根据自身特色优势和地域背景,积极采取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场景式等多元化教学方式,加强学生团队协作意识,建立校际和校企教育联盟和实习基地,促进校企和多边师资交流,推进教育学分互认和教育资源共享,共同提升相关院校的知名度和职业技能水平。根据美国和英国城市规划教育经验,面对日益变化的城市发展问题和职业需求,对规划信息的分类、加工和分析技术的应用非常重要,需要加强学生的数据分析和可视化技术的应用,网络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职业技能的培养提供了最新的技术手段和工具,地理信息系统(GIS)、城市空间虚拟技术(VR)、统计学与数据处理等各种软件培训与应用尤为重要。

(四)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专兼结合”的“双师型”队伍

加强职业教育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教学的真题比例,通过校外职业教育基地、校企合作项目基地、在校设立企业分院(分所)等多样化形式,提升学生对口单位实习效果和职业化技能培训内涵。英国和法国等国家成功的经验说明必须依靠教育界和职业界的密切交流与合作,才能切实解决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其中行之有效的办法是把富有实践经验的职业人士请进学校参与教学,或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讲座。另外也要鼓励青年教师积极进行企业实践,参与国家执业注册规划师考试,增强职业技能。相关职业技能教育课程组织应注重规划师职业能力的训练,由具备职业经验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并可聘请相关高校、企业或行业专家等专业人士进行教学过程的质量评价,为学生职业技能水平的提升提供优质师资基础。

第4篇:城乡规划培训范文

关键词:城镇化城乡规划 推动

中图分类号: TU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城镇化进程中城乡规划的概念及作用

2.1 城乡规划概念

城乡规划即为各级政府科学布局城乡发展建设空间,以遵循自然规律及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它是确保社会公正和公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提及的城乡规划,包含城镇体系规划、镇规划、城市规划、乡规划及村庄规划这些内容。城乡规划涉及多个领域,包括政治、文化、经济及社会生活等,是一项具有较高战略和全局性、较强综合性的统筹工作。科学开展城市规划,必须遵循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从实际出发,做好全局部署与规划工作。并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短期与长远、经济建设同社会发展、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等复杂关系。

2.2 城镇化进程中城乡规划的作用

城乡规划是一种操作性强的政府行为,以推动区域发展为目标,有利于政府制定科学决策。合理的城乡规划能促进城镇化协调发展,是城镇建设的重要保障。第一,城乡规划能宏观调控和指导城镇建设,能调节城乡人口及收入分配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促进工业化进程加快、提高城镇就业率、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及基础设施建设等,从而推动城乡经济共同、和谐发展。第二,在城镇化进程中,开展城乡规划要遵循超前有度、按需发展的原则,减少城镇建设中多次拆建而损耗大量浪费。在地方财政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应预期规划城镇交通路线、地下空间等设施,解决和消除各类城市病如交通堵塞、高风险土地利用等。第三,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乡规划是区域产业和基础设施的提供者,是处理三农问题、减少城乡差距,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

二、目前城乡规划中面临的问题

2.1 城乡规划的指导思想出现较大偏差

有些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问题上,指导思想存在很大偏差,片面强调地面基础设施建设,如修建柏油马路、大型广场,人造景观、人造古董等,造成严重的人力、自然资源损耗, 而相对来说,地下基础设施却得不到重视,甚至严重失衡, 致使群众斥责。例如,某一座人口约40万不到的城市,兴建了一幢9万平米的办公大楼,不仅占地面积大,而且楼房资源也得不到充分利用,可谓既劳民又伤财。

2.2 规划工作的功利性较强

现今,城乡规划机构趋向于业主化方向发展,强调功利主义目标,这实质上就变成政府的一种工具、投资方的代表。规划工作中,不少设计单位及人员只考虑自身利益,责任意识不强,未深入考察和了解城乡发展状况,将领导的意图及思想当做设计依据,过于强调技术性的规划细节,而忽略了规划区域的社会、政治等基本状况。规划建设过程中,有的甚至直接抄袭别人的规划模板,不以区情、当地发展实况为基础,导致所制定的城乡规划内容及方法与当地情况严重脱节。这种概念规划工作,既无法突出当地的特色文化,也损耗了大量基础设施资源,最终只会出现城镇周边空间失衡,耕地、农田被毁,农村剩余劳动力迁移并滞留城镇,失业率上升等多种社会问题。

2.3 城乡规划调控职能减弱,未健全规划监督机制

有些地方下放权力,将市一级规划管理权限转交给区县, 有些政出多门、审批程序复杂, 开发区搞封闭式建设, 未经过地方规划部门的集中管理。这种现象实质上是对城乡规划管理调控职能的削弱, 将不利于城乡建设的健康和谐发展。此外,未建立、健全科学的规划监管机制,各级规划管理部门间未进行有效沟通。规划工作未积极吸引公众参与,发挥其监督作用,针对不合理的规划管理行为未形成有效的奖罚、行政纠错与处理制度,使得规划管理监督工作处于力度小、效率低的窘境中。

3. 城乡的集聚设计工作带来贫富差距

城乡规划往往会聚集产业、人口资源,如行政单位拆并、农村人口搬迁并点,以节约资源与成本,统筹建设基础设施,提高土地及资源的利用率。这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发展,但同时也会引起一定的社会矛盾。如企业撤并,势必会导致某些在职人员调岗或下岗分流现象出现,导致其情绪波动与愤怒,甚至可能跟新同事之间发生矛盾、冲突;而迁村并点后的移民,他们面临着重新生活、工作、转变语言、习俗的多重压力。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他们的就业难度较大,非农经济收入较低,同原城镇居民相比,贫富差距明显。而转化后,由于经济收入水平低,他们还是无力承担住房、生活高消费,生活陷入困境。另外,国内人口转移通常都是由贫困城镇转向发达城镇、农村转向城镇,势必造成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浪费。

三、保障城乡规划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建议

3.1 降低规划主体及人为因素的影响

第一,在规划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积极研制能预测规划地区发展动态的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的科学、合理性。要在政府、规划单位中广泛利用3S 技术和信息化设施,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等,推进各规划单位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在规划前通过网络全程把控区情,深入探究各类信息,分析和科学预测城乡空间的未来变化,并实时监测规划落实情况。第二,注重各规划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可成立跨部门计划制定组、协调沟通小组等开展关于规划、土地利用、保护环境等方面的论证与审批工作,促进各部门间有效交流、及时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

3.2 完善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积极培育、监管规划师

针对城乡规划建设中的违纪行为,应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监督机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奖有罚、奖罚得当,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地方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要明确其处理、处罚条例及规定。并通过法定程序批准该规定, 使之成为受公众监督、执行力强的公共政策。同时,要提高规划队伍的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帮助其有效融入决策程序,科学行使各项权利,要科学监督和管理规划师,将经济、土地集约利用率等作为审核指标及考评标准,针对考评结果未达到或超出预期成果一定比例的规划师和单位,应依法予以奖励或惩处。

3.3 注重公众监督,推进民主规划

要积极听取公众对规划设计的看法和积极建议,并在规划前予以采纳。如在规划设计人员调研阶段,要让规划人员应听取公众对当地民俗、民风等及未来发展的看法,使之充分了解城乡规划内容、步骤及意义,加大企业与民间多个主体、多层面的相互合作,发挥其对该规划和实施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作用;规划后应形成民情考察评估体系,并采取公众听证制度,让百姓在规划落实过程中发表言论,推进区域民主规划与建设。

3.4 减少城乡居民贫富差距及生活差异性

首先,应健全城镇化进程中的补偿机制。例如,针对规划中房屋被拆除的当地居民、个体户,要分析房屋类别、面积并核算应得的补偿金额或在后续购买新房屋时予以适当优惠。针对那些无力支付和购买新住房的居民,要给予贷款优惠。在土地补偿方面,要上调农村土地的征用价格,避免因土地征用双轨制而使得征地价格同出让价格之间差距明显,要实现资源共享,让迁移后的农民也享受土地级差收益中的一杯羹。其次,要对居民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工作。政府部门应根据现有规划计划及产业需求,兴建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推进就业的公平性,兴建人力资源免费培训基地,提高群众的就业水平。积极发展三大产业尤其是服务业,帮助因规划中的劳动力人口顺利就业;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提高转化群体的生产、生活和受教育水平。同时,要优先安置转化后居民的工作,给予他们公平的薪资及福利待遇。再者,增加福利投资。针对转化后的居民,要建立和落实医疗、教育等保障体系。

结语

当前,我国处于城镇化加速期, 城乡规划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作用及地位将日益突出。在城镇化浪潮下, 各种社会问题、矛盾也随之出现,给政府及城乡规划部门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因此,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乡规划工作必须以国情、区情为基础,创新城乡规划体制, 完善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 通过发展集体经济等方式来解决城乡居民贫富差距及其他问题,推动城镇化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1]陈刚,刘欣葵,张瑾.《地方政府的规划实践》[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Z] .北京: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7.

第5篇:城乡规划培训范文

关键词:城乡规划 管理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乡建设在经济结构体系中所显示的重要地位,城乡的发展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用于指导城乡建设的规划设计工作呈现出十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近些年来,我国的各地区通过城乡规划管理政策的正确引导,很多城市的发展出现了突飞猛进的趋势,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城乡规划管理作为统筹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工作,对城乡规划的编制以及审批管理等工作都作出了积极的影响,但是在看到成绩的时候,我们也应该关注到在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将这些问题充分重视起来,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更好地促进城乡的统筹建设。

一、新形势下我国的城乡规划管理所面临的相关问题

1、城乡的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制度不健全。当前我国的城乡规划设计业务已经进入了市场运作的过程,只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就能为城乡建设做规划,这就造成了很多地区由于在城乡规划方面安排的经费不充足,或者是没有对城乡规划管理做到足够的重视,认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可有可无,没有为城乡规划管理投入足够的资金,导致很多地区城乡规划设计的不够深度或者根本就缺乏设计。政府由于没有健全的城乡规划编制制度保障,很难对城乡规划管理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难以实现城乡建设的有效规划,很多地区性的政府为了引进建设资金,随意更改自己的规划现象,不能按照正规的程序办事,使得很多地区的城乡规划浮于表面,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实际操作当中。另外,很多乡镇及村庄的规划人员基本没有经历过专业技能的培训,缺乏基本的规划能力,加上规划人员的编制少,农村地区大量缺乏专业的城乡规划管理人员,村镇在进行规划管理的过程中,缺乏规范的档案资料,常常只是凭借自己的经验和想法来进行城乡规划,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严重影响了国内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城乡规划管理的权力不集中。在城乡规划管理的过程当中,管理部门往往对前期的审批阶段工作落实得比较到位,却忽视对对后期工程的审核验收,由于人力、物力不够充足,很多管理部门在后期验收的时候往往只是走走过场,没有进行实质性的监督管理,很多违规项目就这样蒙混过关了。另外,规划权力不集中也是造成城乡规划管理的不利因素,在很多城市往往存在着多个相对独立的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如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这些相对独立的管理部门之间没有做到很好的衔接,往往是各行其是、互不关己,城乡的规划管理的宏观调控政策起不到原有的作用,大大阻碍了城乡规划管理的工作进程。

3、城乡规划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管理,就是相关行政部门为了实现城乡管理的目标,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城乡规划作出的行政许可,并对城乡规划建设中的各项建设活动进行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在城乡规划管理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检查而造成违法乱纪的现象屡见不鲜,很多建筑单位无视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制度政策进行大量的违规建设,造成城乡规划管理的很大困扰。各级政府必须对这一问题充分地重视起来,对在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法乱纪的现象给予严厉的惩罚和打击,净化城乡规范管理的环境,促进城乡规范管理的顺利进行。

二、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城乡规划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发展理念,坚持走城乡互促共进、城乡协调发展、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不断完善和健全城乡规划管理的体制建设,强化城乡规划的建设实施监管力度,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步伐,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空间资源配置、统筹协调和战略导向的作用,通过城市和农村的共同努力,形成城乡规划编制的强大体系,建立起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城乡一体化空间规划管理制度。

三、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思路

1、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各个要素。所谓的统筹城乡一体化指的就是城乡规划的范围要不断从城市延伸到农村一年,对于人民的基本生活、地区性的产业发展以及资源保护等工作都要统筹协调好,对于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布局也要统筹安排好,不断实现城乡统筹规划的全覆盖和全协调,使得城乡统筹中的每一个因素都能够被充分地考虑到,使得各因素都能成为促进我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的有利因素。

2、上下协同、分级负责。要想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每一步工作,就需要做到权责分明。责任待人,按照一级规划、一级职权,一级政府、一级事权的原则,建立有序的规划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政府间各级管理部门之间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强化总体规划策略的有效修改,严格控制规划详细的备案,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规划管理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重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城乡规划的积极性。城乡规划的综合性要求在于加强各级部门的协调合作,充分运用各级部门的相关职能,为城乡规划管理提出适合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各部门之间的利益进行协调,各部门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力,在进行城乡规划管理的过程中,积极响应政府的领导,为城乡规划提供良好的政府基础,推动城乡规划的顺利建设。

4、调动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的积极性。国内的城乡规划涉及到开发商、公众以及政府等多方面主体性因素,这些因素在各自的利益需求和目标导向上都有所不同,在思想上和观念上也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在城乡规划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到管理的活动中来,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使城乡规划管理的最终结果能够符合公众的意愿,减少公众间的分歧,更好地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效果。

结语:我国的城乡规划管理正在走向市场化的发展道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也将越来越明显,我们必须要明确政府与企业以及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活动关系、活动范围和各自的职能作用,做好相互间的统筹协作,处理好项目审批和宏观管理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分级管理和统一管理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市场运作和政府管理之间的关系,促进城乡规划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利英. 关于现代城乡规划管理的思索[J]. 中外建筑, 2010,(07) .

[2] 雷政富. 美国城乡规划考察的感受与启示[J]. 决策导刊, 2006,(07) .

[3] 李明. 城乡规划监督机制的创新研究[J]. 福建建筑, 2010,(03) .

[4] 李兆汝. 城乡规划主旋律:依法、民生、低碳[J]. 中国建设教育, 2010,(Z1) .

第6篇:城乡规划培训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是在总结深化《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颁布出台的,已于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发挥其在城市建设和发展方面的综合指导作用,现就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工作

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对提高我国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加强城乡规划监管,协调城乡科学合理布局,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改善人居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促进城乡统筹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从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的意识,把宣传和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乡规划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法》的宣传与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为使《城乡规划法》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城乡规划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城乡规划法》的法条内容。要通过新闻媒体刊播、举办知识竞赛、悬挂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对《城乡规划法》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城乡居民、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并自觉遵守《城乡规划法》,增强城乡规划法制意识,为《城乡规划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切实抓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科学编制城乡规划是调控城乡有序发展、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我市城乡规划的编制与修改应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以新一轮《*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20年)》为依据,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进行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方面关系,严格执行规划的程序和强制性要求。要抓紧做好西湖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深化完善工作,抓紧制定与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特别要认真做好重点建设地区、重要保护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工作。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后的备案。要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城乡规划备案审查具体操作细则。细则出台前,备案审查工作暂按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程序操作。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应严格控制与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确因城市规划实施需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修改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通过局部调整程序进行修改,建设项目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的,可采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形式进行。*市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管理规定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如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修改,须经论证和公示后报市政府审定。

四、严格执行规划许可制度,促进规划依法行政

我市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执行规划许可制度。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定职责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一)划拨土地的选址和用地规划管理。

按照国家规定需由相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须凭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其他相关文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根据《*市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管理规定》需要进行选址论证,或通过招投标取得代建权的建设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向建设单位提供选址条件,建设单位根据选址条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含规划设计条件预方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选址进行论证,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核定建设项目的具置、界限和规划条件。建设单位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向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申请项目批准、核准立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颁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逾期未取得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立项文件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新增土地、改变原土地用途或改变土地范围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凭项目正式批准、核准立项文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出让土地的选址和用地规划管理。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衔接。

在城市规划区内拟以出让方式(含协议出让)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根据下达的土地出让计划,由土地储备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选址条件。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选址条件,由土地储备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组织对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论证报告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核发标有“土地储备专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提供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规划条件应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擅自改变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规划条件提供后6个月内未出让土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地块正式招拍挂前应先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确认。

对由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下达工业用地出让计划的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以及标有“土地储备专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给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并提供书面的规划条件。单一地块的工业用地项目或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的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居住区周边的工业项目应提交预环评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或个人以出让方式(含协议出让)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凭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同时提供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应当在1年内申请用地,1年内未申请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且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建设单位重新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许可。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在城市规划区内对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进行建设的,应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规划条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发改、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绿化、公安交警、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进行会审或以其他联审方式进行审查,并出具批复意见。对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项目,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或与设计方案一并审查。对需要公示的建设项目,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公示。设计方案批复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将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根据批复要求,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或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凭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不需使用专用土地的地下管线、架空线路和其他构筑物的除外)、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批复、施工图审查意见及施工图中与规划条件有关的资料等,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根据规划条件和方案,确认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门面装修、围墙、阳台、楼梯等简易或附属设施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在许可程序和报送申请资料方面作适当简化,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四)临时建设规划管理。在省里出台新的政策前,临时建设规划管理仍按《*市临时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73号)执行。同时,项目审批前应先报市政府审定。

(五)管线工程规划管理。规划区内的各项管线工程,应根据项目审批要求办理规划许可,并进行竣工前测量和备案。单位用地内的自用管线、与城乡道路下管线相交等不占道路下管位的管线可以不办理规划行政许可手续。

(六)城镇居民私房规划管理。城镇居民私房规划管理按照《*市城镇居民私房修建翻建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杭规发〔20*〕420号)执行。

对已列入城市近期拆迁改造范围或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的城镇居民私房,由实施主体负责先行安置。

五、进一步规范批后修改,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且对周边建筑可能产生权益影响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修改前进行公示,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申请权。对依申请组织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的合理意见,在审批修改时应予以充分考虑。

因建设单位申请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对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予以补偿。对项目规划许可证失效,因依法修改规划给许可相对人造成损失的,不予补偿。

六、加强许可监督管理,确保规划许可有效落实

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在现场施划灰线,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检验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方可动工。建设单位或个人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应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满1个月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未办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规划要求对规划区内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施工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构成违法的,移交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凭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竣工实测报告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就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规划条件申请核实。经核实符合要求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规划验收确认意见书》。

未取得《规划验收确认意见书》的项目,房产、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屋土地权属证明。

七、相互配合,加强违法建设的查处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由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督查。土地、规划、城管执法及各区政府要加强对违法建设的监察和处理,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违法建筑查处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17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10号)要求,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我市的违法建筑查处工作。

第7篇:城乡规划培训范文

一是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县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已完成,已上报州人民政府待批复;编制完成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集中供热专项建设规划、*县给水专项建设规划、*县排水专项建设规划,三个乡集镇总体规划、15个村庄及居民点建设规划,启动20个行政村建设规划。

二是以提高城乡规划审批工作效益入手,优质服务促发展。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一号小区廉租住房,县供派水中心住宅楼、办公楼,县林业局办公楼,康乐一号住宅楼,文化路一条街改建,三号小区37号至45号住宅楼等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20*年以来,累计办理选址意见书9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6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3件,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临时建设项目7件,建筑面积为328平方米。

三是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基本完成*县县城规划控制区域的地形图测绘工作,启动了州级村镇住宅小区建设,一期建设用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以农民集资建房的形式启动6栋住宅楼。20*年以来共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8份,建设用地面积36亩,建筑面积4276平方米。

四是加强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20*年1月3日和20*年6月8日环境保护宣传日上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了宣传,并对近期将要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公示;局机关共派8人到自治区建设厅参加《城乡规划法》轮训班;利用政治学习和法律课堂,集中局干部对《城乡规划法》的学习,规划科、设计室、城管监察等科室之间进行经验交流,加深对城乡规划法的理解。20*年6月8日组织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结合《*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宣传活动期间共出动80人次,车辆7车次,发放宣传单5千多份,接受咨询300多人次。

五是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认真学习落实《自治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20*年工作计划要点》的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年度自治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绩效考核及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县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20*年上半年已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自查,并对20*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上半年共出规划效能监察简报6期。

六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建设局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层层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切实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查、整治和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上半年我局对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情况进行了5次常规性的检查,查处各类公用行业安全隐患7处,督促改正5个。

六在抓好给水、排水改扩建项目建设管理的同时,认真落实项目责任目标,积极抓好*县天燃气项目入户工程、*县垃圾处理填埋场、*县城集中供热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目前以完成建设项目的可研,已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的环评工作已启动。

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缺乏,管理技术及科技含量水平较低,给城乡建设及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工作难度。

二、工作人员自身理论水平不高,业务能力偏弱,

三、城乡规划编制落后于城乡的发展速度,城乡规划管理缺乏必备的规划文件,规划审批工作较盲目。

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结构不合理,管理各施其政。城建基础设施储备项目较多,编制了可研的项目立项的较少,纳入自治区基础设施项目库的项目较少。城市基础配套资金不到位,使用结构不合理,对给水、派水、供热、然气的维护资金投入较少,企业运转困难,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一定的隐患。

五、城市自来水厂设施配套不到位,城市自来水管网老化。水源保护地范围土地被大量开荒用做农业耕种,不利于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及目标

一、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质量明显进步。到20*年下半年,在做好“天山杯”迎检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县城总体规划调整、*县集中供热专项建设规划、*县给水专项建设规划、*县排水专项建设规划的报批工作。促使集镇规划率达到100%,村庄规划率达到50%。

二、城乡规划管理努力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协助抓好国道沿线环境治理,小城镇和新村建设有新的进展。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抓好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和重点村庄的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第8篇:城乡规划培训范文

关键词:低碳;环保;城乡规划

中图分类号: F252.23 文献标识码: A

合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管理依据,这与很多学科是密切相关的,在特定的条件下,需要深入细致的协调。在近几年的城乡规划过程中,很多地方都只顾眼前利益,不能从长远角度考虑,而忽略环境保护规划和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致使城乡规划工作的落实过程中的外部环境遭受到一定程度上的破坏,出现了一些人为的环境污染现象。所以说在城乡规划中,应该树立环保节能意识,引起相关工作人员的重视,做好城乡规划工作,建设低碳生态型城市,清洁能源型城市、乡镇等。进而实现城乡低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一、城乡规划低碳环保发展模式的含义

低碳环保角度下的城乡规划发展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1.城乡规划以人为本,提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发展低碳城市,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使用环保材料,减少能源的消耗;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这些都是城乡规划中实现低碳环保的发展目标。因此,城乡规划要实现低碳环保就需要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最终目标。

2.城乡规划以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为目标。低碳环保视角下的城乡规划首先要求改善能源利用过程的效率,通过采取节能技术、环保材料、再生资源打造生态建筑等手段减少对能源的需求,进而减少在能源结构中占主导地位的石油资源的依赖。其次低碳环保视角下的城乡规划还需要降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碳排放,从而实现减少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

3.城乡规划不仅要关注眼前,更要注重未来。人类的城市化进程是一个不断发展、逐渐完善的过程,因此城乡规划不仅要关注眼前更要注重未来。低碳环保是以后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向,我国发展低碳环保城市的道路还很漫长,当今的城乡规划一定要结合我国的GDP情况,把城市发展和经济发展密切结合起来,把低碳环保的城乡规划划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不同阶段的目标进行实现。

二、将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渗入城乡规划编制中

1.坚持城乡统一规划和管理,实现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与乡相辅相成,互为存在的前提,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割裂城乡联系。一方面,散布于农村的工业企业产生的点源污染呈上趋势,工矿污染与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趋势在加剧;另一方面,城市垃圾危害农村环境,城市正在遭遇“垃圾围城”之痛,一些城郊地区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废渣的堆放地。为使城市与农村地区发展均保持可持续性,必须更好地整合城乡之间的相互关联,实现城乡协调及调控,并使之实行更有效的管理。 2.结合生态学理论编制城乡规划。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及其作用机理的科学。应当指出,由于人类活动干扰对环境与资源造成极大压力,规划工作者迫切需要掌握生态学理论在城乡规划中来调整人与自然、资源以及环境的关系,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关系,促进可持续发展。规划工作者认识到,只有在规划阶段考虑环境保护等重要因素,才能从根本上防止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并有利于环境的逐步改善。 3.对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实现了城乡规划与环境保护一体化。

三、城乡规划中的环保节能措施

1.加快低碳技术开发与应用

工业生产中推进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等节能领域的技术开发;依据国家政策加强生物质能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如开发生物质热解气化、生物质燃料气合成二甲醚等积极发展生物能源业;同时加快推进风能发电成套装备产业化,支持发展光——热转换材料、集热器结构材料和部件,研发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和太阳能光伏电池材料及组件技术等;在小城镇区域性集中农村沼气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发展小型高效天然气制氢,大规模煤气化制氢技术等等。同时也要大力发展电子信息(软件)、文化创意等低碳产业和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软件及服务外包、动漫设计等现代服务业等,最大程度的优化产业结构,构建低碳产业支撑体系。注重减排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工作,加强节能减排的人员培训工作。

2.大力发展低碳建筑,促进农村低碳化建设

在城市发展中,大力发展低碳建筑,严格实施低碳建筑标准,新建筑的立项、审批和建设过程都必须遵照相关标准。注重低碳建筑理念的普及推广,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推进建筑节能设计和建筑能耗标识制度,推广低碳建筑的分级认证制度;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鼓励商场、写字楼、工厂等现有商业建筑开展节能改造,政府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公营机构要制定和实施强制性节能措施。对于大型公共建筑,应公开其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能源审计,推动大型建筑节能减排等。

同时,也要促进农村低碳化建设。在农业生产中大幅度地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降低农业生产过程对化石能源的依赖,走有机生态农业之路。如用粪肥和堆肥作为化肥的替代品,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此外也要充分利用农业的剩余能量。如农作物收割后的秸秆就可以作为秸秆资源,可以作饲料、肥料、培养料,也可采用秸秆气化技术,转化成可燃性气体等。在农村也可以大力推广和应用太阳能和沼气技术,提升农村生态水平。 3.制定生态城市建设战略规划,推进制度和法律体系建设

推动地方政府、金融企业通过政策激励和融资支持,在城市中推广能有效节能技术。城乡规划工作的最有效的保障就是制度的创新,以政策约束低碳经济的产业结构的形成,影响其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从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技术进步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着手,推进低碳经济发展和低碳城市建设。对税收政策、财政政策和信贷政策进行低碳化调整。出台鼓励企业进行低碳创新、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政策法规,考虑减免税收、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绿色信贷等措施,引领企业开发先进的低碳技术,研究和实施低碳生产模式。对新能源、提高能效、生态基础设施等低碳经济产业实行政策倾斜等。 4.加强道路绿化带和工业园区的规划

除了汽车尾气以外,城市空气污染最为主要的来源就是工业排放了。而汽车尾气的排放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并随城市发展的加速而加速。对于城市的汽车尾气的处理可以通过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对公路两旁的隔离带与绿化带的加强规划、绕城高速规划等相关规划过程进行有效的规避。从而使得更多的的汽车尾气被植物、地表水稀释,避免了大量尾气存在于城市空气中降低空气的污染程度。为了有效保障城市空气质量,还应该将工业以工业园区的方式进行规划,以便能够有效的对工业进行整合,对于重污染的工业能够通过集中管理,集中监督,集中处理的方式对其污染废物的排放进行处置。同时这样做也有利于工业针对城市的选址,以便根据实际情况如在水源方面和风向方面进行相应的计划和选择。这样也能有效降低工业对城市水环境以及空气质量的不良影响。

结束语:

随着我国城乡建设的飞速发展,城乡规划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作为能源消耗大国,更应该在城乡规划中做到低碳环保。城市作为减碳的主体,应该把构建低碳、环保和生态的城市作为我国未来城市发展的目标和方向。

参考文献:

[1]王文碧.浅谈城乡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6(20)

第9篇:城乡规划培训范文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我省先后实施城市化发展战略、城乡一体化发展纲要,城乡建设和发展迈出重大步伐,取得明显成效。城乡规划在其中发挥了积极的指导、调控和布局作用。但是,城乡规划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城乡规划依然存在体制性分割问题,规划编制还适应不了城乡结构快速演变和一体化发展的需要,规划的实施和监管体系还不健全,城乡建设中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规划要求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必须尽快得到解决。

城乡规划是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发展的基本手段,也是一项基本的公共政策,其核心任务是配置城乡空间资源。在新形势下,城乡规划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区域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城乡规划工作,有利于转变城乡建设和发展模式,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集约利用土地、空间及其他稀缺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市化、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健全城乡规划决策机制,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监管,加快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治制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战略导向、统筹协调和空间资源配置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指导方针:

(一)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高城乡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坚持城乡统筹。统筹安排城市和村镇建设,统筹安排人民生活、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布局,努力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

(三)坚持集约发展。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据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力争以最小的资源消耗、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为子孙后代的发展留有余地。

(四)坚持依法管治。依法开展城乡规划编制,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监管,确保城乡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争取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充分体现主体功能区划要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其他规划相协调,城乡全覆盖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基本形成层级明确、管治有效的城乡规划决策、实施和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城乡规划法规与标准规范体系。

三、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

(一)以全省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群规划为指导,强化城乡规划的跨行政区协调。要根据《*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抓紧修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发挥其对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作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要着重协调好大中城市、城市群以及城镇密集地区的城乡空间发展布局,协调好城镇建设、产业发展、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明确城镇规模、区域性生态绿地布局、区域性基础设施布局等重大问题。充分发挥环杭州湾等城市群规划对跨行政区城乡规划的协调整合作用,落实好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控制用地、线性基础设施廊道、区域性生态绿地等。

(二)加强和改进设区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根据人口、资源情况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性质。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增强城市辐射功能,提高服务农村的水平。要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和大气环境,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及城市周边地区的污染控制,严防污染由城市向农村转移。要高度重视人居环境规划设计,体现城市特色,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条件。要把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落实到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各个环节,把防范和抵御各种灾害的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设区市政府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城乡规划编制及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重点衔接协调好事关整个区域建设和发展的区域性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布局、资源环境保护布局等重大问题。

(三)全面推行县市域总体规划的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将整个县市行政区域作为规划区进行统筹规划,实现城乡规划的全覆盖。这是打破规划城乡分割的根本途径。我省人多地少,城镇分布密集,相互关联度大,加快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对于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具有突出重要的意义。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这项工作。今后,县市都要按照这一要求,将城市规划区扩展到整个行政区,将城市总体规划拓展为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以后,可以不再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统筹布局城乡居民点、产业发展空间、生态保护空间、农田保护空间和区域基础设施廊道,统筹布局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实现城乡规划在县市域范围内的全覆盖。要在规划中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把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挂钩,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要重视建制镇特别是中心镇的布局和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联接城乡中的节点作用。县市域总体规划或者按照县市域总体规划要求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79号)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认真做好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县市要以县市域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深化完善乡镇和村庄规划。积极改革乡镇规划编制方式,逐步建立县市直接编制县市域分区规划的体制。编制县市域分区规划后,除中心镇外,一般乡镇原则上不再编制乡镇总体规划。要结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中心村和保留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农村居民点的合理布局。乡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要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注重与自然环境的有机融合,突出乡土特色和民族特色,严格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建筑。

(五)切实加强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专业规划的编制。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科学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并逐年编制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切实增强城乡建设的计划性和项目安排的系统性。要加快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化城市用地布局,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加强城市交通专业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确定城市道路网络布局和城市停车场等静态交通系统,强化各类交通要素的动态管理,加快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提升城市交通功能。加强城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有序地引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加快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进一步协调好地下管线的管位布局和建设时序,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和运营的安全性。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专业规划编制。当前,要抓紧组织编制城乡一体的供水排水、公共交通、垃圾处置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设施专业规划。

(六)进一步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编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快各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的保护规划编制,进一步明确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强制性规定,对合理利用资源提出引导性和控制性要求,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保护规划要划定核心保护范围,确定保护重点,落实保护措施。保护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进行各类项目建设。经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随意调整,不得随意缩小保护范围。

四、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

(一)加强城乡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要加强现行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查找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有针对性地改进城乡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要加强与各类规划的协调和衔接,深入开展城乡规划修编前的专题研究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影响和制约城乡发展的人口、土地、水资源、能源和环境等基本要素的研究。通过研究论证区域或城市的人口、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预测城乡人口发展规模,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能源消耗与各项环境指标,为规划修编提供科学依据。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各类科研机构在城乡规划修编前期研究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各方面的研究成果,切实提高前期研究的深度和水平。

(二)完善城乡规划的主要内容。各类城乡规划编制都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要科学确定城乡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在城乡规划中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范围。要根据保护资源与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与基础设施有效运行的要求,分别划定“蓝线”(水系保护范围)、“绿线”(绿地保护范围)、“紫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黄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资源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风景名胜管理、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等涉及城乡发展长期保障的内容,应当确定为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要加强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研究,制定严格的空间管治措施。

(三)积极转变城乡规划修编方式。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要求,积极转变城乡规划修编方式,确保城乡规划修编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城乡规划的专业要求,又体现地方特色。积极运用市场竞争机制,特别是概念规划以及城市设计、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应面向市场,通过招标选择规划设计单位。在规划修编的各个阶段,要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要采取新闻宣传、网上公示、模型展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扩大公众参与。

五、依法建立科学民主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

(一)严格执行城乡规划修编和调整程序。城乡规划由各级政府提出并组织编制,由同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实施。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当地政府应当就修编的必要性充分征求同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协的意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原批准机关认定后方可开展。

未经认定,擅自组织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的,要追究组织单位和编制单位的责任。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的调整也必须依法进行,涉及调整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当地政府必须就调整的必要性组织专家论证,将论证结果进行公示,提出专题报告,经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方可开展。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就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工作提出规范意见。乡镇规划、村庄规划以及各类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的修编和调整,也要进一步规范程序。

(二)完善城乡规划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规划纲要和规划成果的审查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必须首先制定规划纲要。要通过对规划纲要的严格审查,保证规划修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纲要审查的重点是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编制思路和方法,以及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方案等。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纲要通过审查后,方可开展规划成果的编制工作。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成果须依法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方可依法上报审批。城乡规划成果,由规划批准机关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审查。充分发挥城市(乡)规划委员会以及相应的专家咨询组织在规划决策审批中的先期审查和咨询作用,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城市(乡)规划委员会的组成,要确定一定比例的专家学者和公众代表。

六、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监管

(一)严格落实城乡规划的空间管治要求。各类专门性规划必须服从城乡规划的统一要求,体现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凡是已经纳入城乡规划的“蓝线”、“绿线”、“紫线”、“黄线”管治空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加强控制,不得另作他用。确因重大项目实施需要进行调整的,首先必须按规定程序调整相应的规划,按照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原则,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各类开发区(园区)的设立,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近期建设地段以及政府储备的土地和拟向社会供应的土地,必须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土地市场供应的规划管理依据。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段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

(二)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许可管理。各类建设项目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前,必须按项目建设程序,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项目选址意见。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和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选址,须经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后,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各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和市县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特殊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同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未按规定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和评估工作,提高项目选址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延期的应当办理延期手续。省有关部门要制定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许可管理的规范意见。

(三)加强建设项目许可后规划监管。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项目竣工后的实测建筑面积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误差范围之内。合理误差范围之内的超出面积应按原出让时的楼面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超出合理误差范围的建筑面积应按竣工时的楼面市场评估地价加倍补交土地出让金。合理误差范围由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如超出面积部分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要依法予以拆除。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划许可的用途使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及时查处违反规划要求的行为。工商部门进行工商登记时,要认真核对注册场所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用途,涉及建筑物用途改变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先行办理建筑物用途变更手续。建设用地转让过程中需要进行分割和改变规划控制指标的,必须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各类建设项目竣工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出具竣工验收规划确认书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房屋产权证明等文件。

(四)健全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各级政府都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就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同时报上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要把城乡规划实施作为政府层级监督和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城乡规划执法和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实施办法由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监察部门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开展效能监察,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深入实施“阳光规划”,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和违法案件查处公布等制度,切实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监督城乡规划的实施。

七、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行政首长是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不断提高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把这方面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要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分工抓落实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机制。加强各级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建设,其人员编制要适应城乡规划管理的实际需要。城乡规划经费要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二)依法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事权。各级政府法定的城乡规划行政管理权不得下放。各市、县(市)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工作要实行统一管理,如确有必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在市辖区和开发区(园区)设置直属派出机构。规划行政管理权已经下放或者变相下放给市辖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的,当地政府要尽快纠正,废止有关文件,纳入统一规划管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要积极推广一些地区在所辖行政区域内分片设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成功经验,切实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三)加强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和标准规范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规划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加大城乡规划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察机构建设,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各类城乡规划落到实处。适应我省提升城市化、建设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和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标准规范。各市县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技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