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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投资现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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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投资现状

第1篇:保险业投资现状范文

【关键词】 保险业;现状;思路

一、国内保险业目前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保险业是我国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起步相对较晚,虽然在多方配合、支持以及保险业自身的艰苦努力下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雨历程,保险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然而,入世后面对国外保险公司的相继进入,我国保险业已经凸显诸多弊端,应当针对这些弊端加强研究提出合理改进措施,确保我国保险业长远发展。

1、业务范围相对较狭窄

虽然在我国保险市场上有多家国内保险公司在经营,但是这些保险公司所能提供的险种却屈指可数,即使是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等国内实力较强的大型保险公司亦是如此。正因为存在这样的局面,导致各保险公司都拼命争夺例如寿险中的少儿险市场、财险中的财产、车辆、货物运输等为数不多的几大主要市场。同时,存在对保险新业务领域的开拓和新保险需求的挖掘上缺乏力度,也成为制约中国保险业迅速发展的一大关键市场因素。

2、经营业绩相对较差

众所周知,中国的许多保险公司投资管理水平较低,经营业绩相对较差。从相关资料可以看出,大多数中国保险公司的平均资产收益率远低于国际同行业的平均标准。而这一状况的成因主要在于我国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单一以及投资渠道狭窄引起的投资收益率偏低。我国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第五章第80条明确指出:保险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直到近几年,我国保险公司的投资领域才有所放宽:允许保险资金参与全国同业拆借市场、允许保险资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办理债券回购业务、允许保险公司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证券市场等。虽然这些方式可以使得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有所扩大,却仍然未能满足保险经营对保险投资的需求,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仍显狭窄,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3、偿付能力相对较低

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手段,其偿付能力是衡量经营状况的核心指标,保险公司只有保持良好的偿付能力才能达到保险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同时也是国家相关部门对保险公司的监管重点。虽然,我国当前尚无一家保险公司因偿付能力低下而遭停业整顿,但中国保险业偿付能力低下的现实却是我们必须面对并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其严重性在于,偿付能力低下不仅会影响中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造成一定的冲击,进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另外,中国保险市场上许多不规范行为也加重了保险公司赔付支出的压力,比如大量退保现象、假赔案现象等,都加重了我国保险公司的偿付负担。

4、保险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

首先,保险公司所面对的是整个社会团体,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条件的改观市场会越来越广阔,所以很多人正是看好了这一广阔前景逐渐步入这个行业,并且在我国进入这一行业的门槛比较低,从事保险销售大多只需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就行。而不像许多发达国家那样,不但要求高学历,同时还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专业训练并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才行。其次,保险从业人员无需过多的投资,只需要参加一些新人岗前培训之后,便可轻松进入保险行业,同时保险公司提供相对比较诱人的工资水平。

二、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思路

面对保险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中国保险公司要想顺应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潮流和不断壮大,应该在认真汲取国外先进的保险技术、经营理念和管理经验的同时,还应尽快在机制建设、组织模式、投资管理、资金筹集、人才使用等诸多方面加强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国情的发展方向。应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让我国保险业紧追猛赶,尽快地缩小和保险业发达国家的距离,真正体现保险业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创建平安社会、和谐社会。

1、大力拓宽保险业的业务范围和增强对保险宣传力度

我国保险公司所能提供的保险种类屈指可数,为了使得我国保险业务快又好的健康发展,应该根据不同的险种、面对的不同人群采取合理的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方式来了解目前社会公民所需要的险种,以拓宽保险业务范围。同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和需求在不断增多,但这在很大程度上还仅仅只是一种潜在的可能市场,要将其转化为对保险的熟悉、认同和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因此,保险公司应加大对保险意识和各险种的宣传力度。科学地、分对象地、适度地选用保险宣传方式,逐步增强人们的保险意识,形成保险是极普遍的个人消费支出的观念。但是在宣传过程中,避免因宣传不当使大众对保险产生过高的投资期望,避免因失望而对保险怀疑或失去信心,切忌不适当宣传而产生副作用,进而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经营效益和在消费者心中产生负面影响。

2、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提升保险行业经营业绩

有了良好的监管体系才能保证保险公司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因此监管体系要加强建设,为保险业的良好发展奠定基础,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保险监管体系的建设。首先,国家保险管理局要切实加强对保险行业的管理,国家保险管理局要由较高技术素质、政策和业务水平非常精通的专家组成,对保险业进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建立一套严格而科学的专业稽核体系,有效地发挥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其次,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强同行业监督,搞好同行业保险业务行为,全面完善保险市场的管理机制。再次,要加强保险立法和执法,使保险市场的管理从“人治”走向法制。虽然我国的《保险法》已经出台,但是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同时还应加强单项保险法规和条例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最后,要参照国际惯例,为中资保险公司创造与外资保险公司同等的、公正的、合理的政策环境,确保中国保险行业经营业绩不断提升。

3、建立合理的保险资金运用体系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目前,针对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低下的状况以及其产生的主要原因,迫切需要我国出台有关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办法,只有对保险资金进行合理管理、合理投资、产生收益才能保证保险公司具有一定的偿付能力。首先,在保险资金管理办法中应强调使保险公司成为自主运用资金的主体,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允许保险资金有比例地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投资房地产、发放抵押贷款等,以期增加保险公司的收益,真正做到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给保险业的长期发展注入活力。其次,让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上市,以增强其综合经济实力,应该说是具有战略性的重大举措,也是一项符合世界资本市场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再次,整治中国保险市场上的不规范行为,主要从保险公司出发,规范保险公司一切不规范的操作行为,严厉打击假陪现象、索赔难等一些保险行业实际存在的现状

4、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树立客户至上的优质服务思想

保险行业因其与社会经济生活的紧密联系,以及特殊的经营方式和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既有出险理赔的契约关系,又有减灾联防的协作关系,还有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情感依赖关系,导致了保险行业更产生了对保险专业人才的特殊需求。首先,该行业不但要有合格的保险市场监管人才,以有效的担负起国家对保险业的监管职能,而且要有合格的保险企业管理经营人才,以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其次,还要有精通保险业务的各类销售、宣传推广等专业人才,以拓宽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其经营业绩,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总之,对于我国的保险行业,要建立一个开放式的保险市场体系,并使我国保险业在国际竞争中长久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在于大力培养保险专业人才。

总之,中国保险业的腾飞与进一步发展是一巨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的保险理论层面和保险实践环节需解决的问题目前还很多,需要我们从事保险事业的人们不断深入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然而,机遇和挑战并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只要我们保险业有关各界始终坚持不懈努力发展我国保险事业,中国保险业将会以崭新的面貌呈现于世人面前。

【参考文献】

[1] 何顶立.关于完善我国保险监管的思考.经营管理者,2009.9.

[2] 张劲.试论我国现代保险监管体系的构建[J].金融观察,2006.1.

第2篇:保险业投资现状范文

关键词:可保风险保险同构保险承保保险理赔

加入WTO,意味着中国保险业要与国际保险市场全面接轨。而目前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却不尽人意,还存在诸多问题。本文立足于中国保险行业的现状,探讨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试图为中国保险业的稳健发展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自1980年中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行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据保监会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年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784.1亿元,同比增长39.1%,是2002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其中,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336.7亿元,同比增长17%;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6658.4亿元,同比增长49.2%;截止2008年末,中国保险市场主体由2007年的120家增加到130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445家,兼业机构136634家;保险业总资产3.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5.2%。保险行业在优化资产配置,化解投资运作风险,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中国50个城市和地区保险市场进行调研,调查内容包括:保险市场容量与潜力分析,保险产品购买动机,保险产品销售渠道,客户满意度,市场竞争状况等。结果显示中国保险业的现状有以下三个特点:

1.与世界同行相比,中国的保险市场起步较晚,开发程度较低。但发展迅速,保险市场尤其是城市保险市场的潜在需求巨大。

2.中国保险产业规模较小,有效供给不足。与风险种类繁多这一现实相比,所提供的险种单一,保险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有限险种的经营上,保险产品同构现象十分严重。

3.中国加入WTO后,将有更多的国外保险公司以合资或独资等多种形式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国内的保险企业将面临外来竞争和自身发展的双重压力。

(二)中国保险业存在的问题

1.管理模式落后,经营机制陈旧。中国的保险业基本上还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传统经营方式,重规模不重效益,贪大求全,专业性不强,缺乏客户至上的服务意识,没有高效的资金运营渠道和手段。

2.产品结构单一,缺乏产品开发体系。险种开发无论从速度、数量还是从质量上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3.专业人才欠缺,而又不注重培训储备,势必会给未来的竞争带来被动。

4.保险法规有待完善,虽然《保险法》己于1997年颁布,但原则性的东西多,细则性的东西少,在操作上尚有许多盲点,不能满足保险业稳定发展的需要。

二、中国保险业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保险意识滞后。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消费者现有财富的增长和风险总量的提高,使消费者对保险的需求不断增加。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承担风险的主体逐渐从政府转移到企业和个人。实践证明,保险是应对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但由于中国自1959年停办国内保险业务以后,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没有商业保险的实践,因此,中国人的风险意识滞后,保险观念单薄,这是保险行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保险品种单一。伴随着全新的、供人们精神享受和物质享受商品的出现,新的风险也应运而生。例如,飞机在带给人们快捷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飞机失事所导致的巨灾风险等。此外,随着新体制、新规则的制定,新环境的出现,也将产生许多新的风险因素。如责任风险、信用风险等。面对风险种类的迅速增加,我国保险业所提供的险种却十分有限。例如在寿险行业中,各大公司都在拼命争夺、抢占少儿险市场;在财产险上,各公司的竞争也主要集中在财产、车辆、货物运输等少数几个大险种上。

(三)专业人才缺乏。保险业的特殊经营方式产生了对展业、精算、承保、投资、理赔等特殊人才的需求。各种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累积的过程。而我国停办国内保险业务达20年之久所带来的一个直接严重后果是保险人才培养的断层。保险公司的培训水平很有限,相应的院校师资力量薄弱、素质不高、教材陈旧、教学手段落后等问题,都使得保险业的人才不能很好的满足快速发展的需要。据调查,由于一些保险营销员缺乏职业道德,缺少相关知识,致使在推销保险产品时出现误导陈述、保费回扣、恶意招揽等违规、甚至违法现象,极大地损毁了中国保险业的声誉。

(四)监管力度薄弱。保险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它遍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保险经营是以大数法则为其数理基础的,保险定价需要非常专业的知识和技术,而这些技术是多数投保人不了解的。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性,需要政府对保险业加以监督管理,以保障投保人获得合理的保障条件和费用支付条件。

在保险业务迅速发展的情况下,保险监管制度却明显滞后。由于监管不力导致中国保险市场秩序混乱,如乱设保险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资金管理松弛、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和恶性竞争严重等,这些都是中国保险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总结

伴随着新兴产业的腾飞、高新科技的发展、世界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保险行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在中国保险业发展面临良好机遇和广阔前景的同时,也承受着深化保险体制改革和不断创新的压力,保险公司将被推置于富有挑战和激烈竞争的保险市场之中。文章通过对中国保险行业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及探讨,指出了我国保险行业需要解决的问题,明确了未来前进的目标。中国保险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良好的竞争势头和快速的发展步伐,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改革以及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的经营是势在必行的。中国的保险市场潜力巨大,人民的保险意识逐渐增强,保险行业日益规范,保险保障更加健全,中国保险业将分阶段、有步骤对外开放保险市场,这是时代的呼唤,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信通过不断地研究和努力,我国的保险业一定有一个更加辉煌的明天。

参考文献:

第3篇:保险业投资现状范文

关键词: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未来发展 对策分析

一、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

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从中国目前保险市场情况分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四大保险公司已经占有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96%。而其中,国有独资的人保、中国人寿则几乎占去保险市场份额的70%。中国人寿占去了寿险市场份额的77%,人保占去了产险市场的78%。而机动车险市场中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就占82%。这就是说,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初步形成了竞争的格局,但这种以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高度垄断市场的局面,特别是以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寡头垄断市场的局面,就是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的特点之一。

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按照保险业发展的规律,保费收入一般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5%。从目前西方发达国家而论,年保费收入一般都占本国国内生产总值的8-10%左右,而我国1998年保费总收入约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在世界排名70位左右。按人均保费计算,仅为100元人民币,虽然较恢复保险业务初期的人均不到10元人民币已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仍在世界排名第80位左右。当然,我们要达到西方发达国家人均保费2000多美元的水平还有距离。因为,从总体上来说,我们的经济还不发达,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但同时又说明在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过程中,中国居民的保险意识与投资意识还要有一个提高过程。

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从目前中国保险公司机构的分布而论,30家中外保险公司的总部基本上都设置在北京和中国沿海城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虽然在大陆已普遍设立,但多数又集中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市,这就造成了保险市场发育不均衡性。

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粗放式经营与销售方式单一,产品结构简单与供给不足,以及缺乏专业人才是经营水平较低的显著特点。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发和销售的产品寿险产品品种并不少,但产品结构雷同和保险责任不足,是业内人士的普遍呼声。中国保险从业人员中真正受过系统保险专业教育又有保险专业水平的保险专业人才不到30%,其中既了解国际保险市场又懂得精算和计算机技术的高级人才更是毛凤鳞角。这都表明了当前中国保险经营水平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法制化的建设,使外资公司进入市场更加有法可依,保监会也努力提高保险市场的专业化监管水平,也按照世贸组织透明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保险法的制订和监管工作透明度,加强了监管工作的程序化和规模化的建设。这两年来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推进的速度明显快速化,大批外资机构人员和资金的介入让中国的保险业更加快地走向国际化。市场是很大的,当我们在成长的时候,同样目前国内的保险公司也同样在迅速成长,国内的保险公司现在水准也很迅速地在提高。

二、我国保险业发展对策

1.深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思路是继续深化保险业的企业改革,继续落实各项改变措施,将改革不断引入深化,鼓励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社会资金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公司在境内外上市,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保险企业。继续培育多层次的保险服务体系,继续培育和发展国际的大型保险集团,允许保险公司根据市场地位和业务发展需要整合内部资源,成为主业突出优势互补的企业集团。完善保险市场的准入机制,增加市场主体,为保险市场注入活力。积极培育再保险市场,支持保险公司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参股设立保险公司,增强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整体承保能力。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鼓励和促进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创新经营模式,发挥专业经营优势,逐步建立同意、开放、有序竞争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市场体系。

2.提高监管水平,防范风险

要提高保险业监管水平,加强国际保险监督合作。一是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制度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机构的处罚力度,切实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二是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积极探索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及建立动态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监控模式。三是加强与国际保险监督管理协会的合作。继续深入、广泛地学习国际保险业监管的先进经验,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逐步实现保险业监管的国际化。中国保险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是世界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保险业必将在开放中获得更大的发展。

三、我国保险业发展趋势

据瑞士再保险公司首席执行官约翰•库博预测,从2003年到2012年的十年间,中国保险市场年增长率将超过10%。其中,他预测中国寿险的年增长率将达到12%,而非寿险业务则在9.6%左右。去年是我国保险市场发展最快的一年,全国保费收入3053.1亿元,增长幅度达到44.7%,其中,财产险增长13.6%,人身险增长59.8%。瑞士再保险公司亚洲太平洋地区首席经济师黄硕辉分析说,尽管去年中国保险市场的增长幅度惊人,但从长期来看,不可能持续这样高的增长速度。而且,前几年中国寿险保费收入的大幅增长中,很大部分是个别险种特别是有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的热销造成的,而随着市场的成熟和消费观念的趋于理性,单一险种搅热整个市场的现象将很难再出现。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随着我国加入WTO后,我国在加快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伐接受外资保险公司资本投入的同时,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或者购买外国保险公司的股份,甚至收购一些外国的保险企业。在险种开拓上,积极发展核能、卫星发射、石油开发等高科技险种,在业务经营上,通过再保险分入分出或国内外公司相互等形式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

参考文献:

第4篇:保险业投资现状范文

【关键词】保险业发展 经济贡献 文献综述

一、引言

伴随着迅猛发展的国民经济,我国的保险业自1980年恢复经营以来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截至2012年底,我国的原保险保费收入已经达到1.54879万亿元。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保险业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基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又增加了对保险的需求,进一步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

我国保险业的市场化不断加深,对外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竞争愈发激烈。市场化的加深意味着保险业的经济影响将更加明显,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将更加复杂。

二、保险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分析

(一)保险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相互影响的理论分析

保险业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可以分为自身活动的直接影响和通过其他行业的间接作用两部分。保险业对宏观经济的间接影响主要是通过其作为风险分散和损失补偿服务的提供者而发挥作用的,比如保险业对大额但几率很小的风险进行承保,有利于其他行业的技术创新(黄英君等,2012)。

其直接影响则是通过科学地管理风险和转化储蓄增加国民经济中的投资和消费需求从而促进经济增长。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看,货币需求分为交易性需求、谨慎性需求和投机性需求,保险业的直接作用主要表现为增加消费者/投资者的信心,改变他们的预期,减少谨慎性的储蓄,扩大消费性和投资性需求,拉动经济增长。保险业也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资金,进而扩大并深化资本市场的作用(中国保险业发展报告,2012)。此外,保险消费也是宏观经济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的发展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内需。

表面上来看,保险业发展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应当是相当明显的。然而,国内的大多数实证研究都倾向于这样一个观点:经济增长对保险业发展具有非常明显的促进作用,而保险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影响不显著。张风科(2011)指出,保险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不同部分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也就是说虽然保险业发展促进了消费和投资增长,但是却没有在包括范围更大、影响因素更多的经济增长上显露出其促进作用。

(二)保险业发展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综述

保险业发展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究竟是通过怎样一种机制传导的,国内文献大多还是采用时间序列分析模型解释保险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只是修正和检验有一些不同,不过还是得出了一些很有意思的结论。

首先,对于研究区域的划分,邵全权(2012)的做法是按照影响保险业增长效应的变量作为划分保险业影响经济增长不同模式区域的标准,不再严格区分中东西部,而是大致地将全国划分为发达区和不发达区。邵全权认为,保险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效应是通过经济波动的差异加以影响的。利用面板数据门槛效应模型分析经济波动与保险业的非线性增长效应,得出结论:如果保险业发展与实体经济相匹配会促进经济增长,而二者如果不匹配则会阻碍经济增长。也就是说,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一味地追求保险深度不仅不利于经济发展反而会起阻碍作用。邵全权(2012)利用多方程系统估计方法进行计量分析,实证结果表明寿险业发展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在财险业影响经济增长的关系中,采用不同方法会得到具有一定差异的结果,结果并不稳健。出现这种情况与我国保险业发展不均衡的现状是相对应的,寿险业相对于财险业发展质量更高、速度更快,因此与经济增长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与经济增长相互促进;而财险业发展相对较为落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目前尚不明朗,在一定范围内有可能出现阻碍经济增长的现象。

展凯(2008)通过建立一个自回归分布滞后的时间序列模型来对数据进行拟合,得出时间序列函数,结果表明GDP增长的大约百分之一将用于保险消费,也就是说总保费增长对于GDP增长的敏感度为百分之一左右,但是有一到两期的滞后。张颖等(2010)在检验两序列模型平稳性并修正之后又进行了几次冲击反应分析,发现GDP增长率对保费收入增长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敏感反应,但是这种反应具有一期的滞后,并呈现不断趋缓收敛的迹象。这些结果说明我国的保险业发展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更多地体现在短期内,长期十分微弱,而这与我国保险业粗放的经营模式、追求短期利益的经营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吻合;且经济增长对保险业增长的影响也很弱,实际GDP的增长所形成的保险交易需求并不强烈,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消费的风险意识不强。

三、相关建议

保险业的发展是内生于经济增长及其对应的经济结构的,应当充分考虑当前、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合理配置保险资源,才能实现两者的良性发展。对于一些经济规模不大的地区,不应盲目发展保险业,否则反而阻碍经济发展。针对我国产寿险业发展的不均衡问题,政策上可以引导寿险业开展有序竞争,并鼓励财险业的创新、发展,给予一定政策上的优惠。通过税收政策鼓励保险消费,提高全民的保险意识。国家可以为一些特定险种的购买者免税,一方面可以促进保险业的发展,提高消费水平,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优化资本的配置。保险公司应当改变只重视短期效益的粗放的经营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监管机构也可以改变定位,积极协助保险公司用长远的眼光管理企业,这样才能增加保险业对宏观经济影响的广度和深度,使保险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张风科.中国保险业发展与消费增长的关系研究[J].保险研究,2011,(12).

[2]展凯.保险业发展与经济增长内在关系的实证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8,(04).

第5篇:保险业投资现状范文

党的十以来,“城镇化”成为中国经济最热门的词汇之一,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两会”等国家层面的会议上,城镇化都是最受关注的话题。在我国,城镇化是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引擎、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抓手、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是经济下行期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动力。在城镇化的大趋势下,保险业如何有效地抓住契机、实现自身的发展,是保险业要思考的重要问题。中央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有五处明确提到商业保险参与城镇化建设的相关内容:“推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衔接合作,开办各类补充性养老、医疗、健康保险;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加快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和经营组织形式创新,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保险资金等参与项目自身具有稳定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因此,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建设不仅是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服务国家大局的需要。在这一背景下对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建设进行探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从保险学的学科属性来看,保险学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理论研究和行业实践紧密相联,通过理论研究为实践提供建议,是保险理论研究的核心意义之一。我国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尚处于探索阶段,亟需全面、深刻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建议,研究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建设是当前保险理论界和实务界研究的重点方向,对保险业未来的发展规划有重要参考价值,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城镇化进程与保险业发展的关系

城镇化对保险业发展有正向的促进作用,城镇化水平越高,保险市场发育程度越成熟,这一点在国内外都已得到经验证实。相关研究表明,我国城镇化率每提升1个百分点,保险密度会上升4~5个百分点。保险业对城镇化具有支持作用,是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保证。

(一)城镇化会促进保险业的发展城镇化是未来中国政治经济的主线,是保险行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城镇化会改善宏观经济发展状况,而保险业本身具有随经济走势而发展的属性,和宏观经济有正相关关系。有研究表明,GDP每增长1%会带动保费增长1.3%左右,城镇化所带来的经济利好,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城镇化带来大量新的服务主体,推动保险需求的大量增加,促进保险业市场规模的扩大;城镇化也会增加风险管理的需求,有利于保险业在风险管理方面更有作为,促进保险企业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城镇化会激活保险资金的投资,改变险资投资格局,分散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促进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的稳步提高。

(二)保险业为城镇化顺利进行提供保障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在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城镇化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保险业能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充裕的资金;城镇化过程也是一个社会转型的过程,大量新的风险出现,意外事故的可能性增加,保险可以促进风险的有效管理,出现风险事故后也能积极进行经济补偿,保证生产生活的持续进行和社会的稳定。此外,保险所具有的社会保障管理、社会风险管理、社会关系管理、社会信用管理等功能,将助推城镇化过程中的社会管理。

三、城镇化给保险业发展带来的机遇

城镇化是助推中国经济发展最有力的推动力,也是促进我国保险业发展最强大的驱动力之一,给保险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一)扩大保险市场需求1.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我国的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向城市转移后,会享受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其工作机会也将随之增加,工资收入水平会显著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进而促进居民扩大消费,从而提高民众对商业保险的需求。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保险消费需求的收入弹性大于1,即居民收入增加1%,其保险需求增加超过1%。2014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489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如果农村转移人口能达到现有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将极大地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对商业保险的需求。2.消费习惯的改善和保险意识的增强城镇化将带来生活模式的改变,农村转移人群逐渐市民化后,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其消费习惯、理财观念和风险意识也会随之改变。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们在满足了基本生活的需求之后,会进一步追求安全上的需要,包括人身安全、健康保障、财产所有等方面的需求,因此,在收入提高、物质条件改善的情况下,居民消费将从以生存为目的的消费逐渐扩展到以发展和保障为目的的消费,消费层次不断提高;居民对风险的认知水平会不断提高,风险意识不断增强,对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的需求上升,会更加关注维持稳定的生活质量和财产的保值增值,对保险保障和理财的需求会进一步增强。3.农村传统保障模式的瓦解城镇化对传统农村社会的保障模式形成冲击,农村家庭单位在转移至城镇后将逐步分散,传统以地缘关系为纽带、以家族为单位的风险保障体系会逐渐弱化,农民原有的以土地及其附属的生产资料为保障的风险防范机制将不复存在,在面对城镇生活复杂多变的新风险时,许多农村转移人口可能“因病致贫”“因伤致贫”,生活质量缺乏保障,在我国现有社会保障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商业保险需求将较为突出。4.风险的增加人口、资源、生产活动的大量集中,催生新风险大量增加,并促使风险不断集中,因此,如何应对风险集聚是城镇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对参与城镇建设的承建方而言,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意外伤害风险、责任风险等;对投资方来说,存在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和债务风险等;对转移居民而言,城镇生活将使之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意外伤害风险、交通事故风险、环境污染风险、食品安全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等会更多。风险的大量集中,会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的稳定,这一切都需要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

(二)改善保险资金投资环境投资收益是保险公司营运利润的重要来源。然而,由于我国保险公司投资能力较弱、保险资金投资的限制以及国内资本市场的不稳定等因素,保险业资金投资长期处于低迷状态,收益偏低,在一些年份甚至不如五年期定存利率(见下表)。城镇化为险资投资带来了更加广阔的投资平台,在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上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有利于险资投资组合的重新构建,减小投资风险和收益波动,增加投资收益。1.投资渠道多样化投资渠道狭窄是制约保险资金投资的一大障碍,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对保险业乃至整个资金市场都有极大的利好。城镇化将促进市场的繁荣,为险资投资提供更良好的环境,投资对象更加多元化;城镇化带来大量的工程项目,如保障房项目及棚户区改造、轨道交通、水热电气等基础设施项目,为保险资金投资城市建设提供了更多渠道;保险资金既可以利用债权投资计划,也可以探索股权投资模式,实现股债结合的方式,投资模式更加丰富。2.投资收益增加保险资金投资是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收益和财务稳定有重要影响。获取投资收益是保险资金投资最直接的目的,保险资金目前的投资回报率整体偏低,需借力城镇化以实现投资收益的增长。一是基于投资渠道的多样化,有利于投资组合的更为合理的配置,改变整体投资中过度依赖债券投资的现状,提高投资收益,改变权益投资中过度依赖股市的情况,降低投资收益的波动性。二是在城镇化建设项目投资中,保险资金具有资金实力强、资金成本低的特点,与银行、信托资金相比,有更强的选择权和议价空间,有利于获取更好的项目资源。三是保险资金投资到不动产及相关产业,未来存在升值的空间。

(三)凸显保险业的风险管理功能商业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是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城镇化导致人口、财富等大量聚集,增加了社会风险的复杂性、多样性和系统性,除了水灾、地震、强风等自然灾害,一些与城镇化相关的问题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事件等的危险性也十分突出,迫切需要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保险业具有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和业务运行体系,在风险识别、风险估测方面有较为专业的团队和相对成熟的技术,在风险防范和控制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是社会风险管理的生力军。因此,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建设的风险管理,是充分发挥保险功能的体现,能够有效提高城镇化的管理水平和发展品质,也为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四)提升保险行业地位保险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截至2014年年末,保险业资产规模突破10万亿元,已成为金融业最重要的支柱之一。然而我国保险业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保险发展模式仍然较粗放。城镇化对我国保险业而言是个重要的机会,如果真正深入参与城镇化浪潮,将扩大保险市场规模,深化保险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提升保险在金融行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

四、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建设面临的挑战

(一)缺乏制度层面的支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虽提到了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城镇化建设,但相关部门并没有出台针对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建设的具体规章制度,有高屋建瓴的宏观指导,但缺乏具体可行的微观细则。当前保险业参与城镇化仍处于被动探索阶段,保险公司在参与城镇化建设上尚未进入正轨,亟需按照城镇化的需求和保险的属性做好顶层设计,助力城镇化建设。

(二)保险资金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保险资金有其自身的特殊属性,其使用有严格的要求,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资金的使用首要考虑的便是资金的安全性。一方面,当前经济金融环境复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相互交织,房地产行业下行的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日益增加,资本市场震荡加剧,加之城镇化建设的项目工期长、投资规模大,又缺乏稳定可期的营利机制和回收路径,险资投资面临诸多风险考验。另一方面,我国保险资产管理水平偏低,投资能力较差,面对迅速扩大的新业务领域,保险资管机构的项目甄别能力、风险控制能力都面临挑战。较大的风险暴露和不足的风险管理能力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是当前保险资金投资城镇化建设的最大隐忧。

(三)险资投资的盈利模式不清晰我国城镇化尚处于发展期,相应的投融资规章制度不完备、方案仍不成熟,不同模式下保险资金的进入、退出机制尚不清晰,项目盈利水平缺乏科学的评估。我国险资参与城镇化建设的案例较少、时间较晚、经验不足,投入的项目比较单一,大部分项目还处于投入期,其盈利能力和后期运行尚未经过实践验证,没有形成可供参考的营运思路。股权、债权、股债结合都是可采取的模式,但具体到保险资金的投资,到底选择哪一种投资模式,其对应的盈利水平和风险程度如何,仍然有可探讨的空间。

(四)保险业参与路径不够明确我国保险业参与城镇化建设的时间较短,缺乏足够的经验支持。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也比较缺乏,智力支持和理论引导缺位。而且,我国保险业发展程度、风险控制能力不高的现状,在参与城镇化建设中尚不能全面有效地提供服务,城镇化的需求和保险功能没有有效的对接。保险机制如何发挥最大效用、保险产品如何匹配城镇化建设需求、保险业如何有效进行城市风险管理,都是保险业需要思考的问题。

(五)产品设计和创新能力不足我国保险企业在产品端始终较为薄弱,产品创新能力不足,同质化现象严重,产品的设计机制仍然没有真正做到以客户、以市场为导向。城镇化带来大量新的保险需求,现有的保险品种不足以支撑日益扩大和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因此,产品的创新是保险企业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

第6篇:保险业投资现状范文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保险业得到了飞速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保险业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规模过小、资本实力弱、业务雷同、经营成本高等仍然制约着中国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如何推动中国保险业规范化发展,提升其竞争力是目前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一个行业竞争力的高低是与其市场结构密切相关的,市场结构是特定行业中企业的数量、规模、份额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不同的市场结构会形成不同的企业行为和绩效。市场集中度是市场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素,它集中反应市场垄断程度的高低,对市场内的企业行为和经济绩效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对中国保险业市场结构的现状作出准确的分析与判断,有利于提高中国保险业的竞争力,促进保险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二、分析方法和数据处理

(一)方法

根据1996~2006年保险公司各项业绩指标,进行综合计算评估,然后测算出保险业集中度,并与保险业规模、保险业绩效进行回归分析。

(二)模型的变量设置

1.市场份额(MP)。市场份额(MP)是指某个企业销售额在同一市场(或行业)全部销售额中所占比重,它反映市场的竞争程度的强弱。在市场份额(MP)指标的选择上,有保费收入占有率、营业收入占有率、总资产占有率、净资产占有率等。由于保费收入占有率是最能够体现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的指标,所以用它来代表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

MPi表示第I名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这里指当年的保费收入市场占有额),n为企业数目(n通常取4或8)。一般地讲,这一指标数值越高,表明行业垄断性也就越高。

3.绩效变量(NPR)。市场绩效实质上反映的是市场运行效率,对保险公司绩效的测度一般采用以下几个指标:资产收益率、资本收益率、营业利润率和赔付率。中国保险费率还未完全放开,投资渠道相对单一,加上保险产品的差异性不强,所以笔者采用资本收益率来作为衡量绩效的指标。NPR=本年利润/所有者权益(2)

4.保险业规模(SCL)。笔者选取当年保险业总资产作为衡量该年证券业规模水平的标准。

近年来,中国证券业的集中度每年在90%以上,即极高的寡占型市场结构。从全世界来看,中国的保险业的市场集中度不仅远高于发达国家保险业的水平,也高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保险业的市场水平,可以说,目前中国是全球保险业市场集中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其保险业规模—总资产也在逐年扩张。

产业经济学认为,利润率与市场结构高度相关,具有较高进入壁垒的市场、集中度较高的产业,平均利润要高于进入壁垒较低的、市场集中度低的产业,在同一产业中,利润率随着市场集中度的提高而逐步上升。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国保险业绩效正处在下降趋势,1992年以后,随着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全面进入各保险业务领域和在全国大中城市广泛设立分支机构,其逐渐成为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之后的全国型大型商业保险公司,加上外资保险公司和区域性保险公司逐步进入保险市场,中国保险业进入了全面竞争的时期,保险业利润率较以前的水平大幅度下降,并逐渐趋于稳定。

三、实证分析

根据产业组织理论,保险业规模经济水平越高,就越有利于保险业的集中,而高集中度可以导致保险业绩效水平的提高。下面以保险业的资本收益率为因变量,保险业集中度CR4与保险业规模SCL为自变量进行回归,结果如下:

回归方程:

中国保险业规模变量SCL表现为正相关,但回归系数远小于1,即绩效增速远小于总资产规模增速,说明中国保险业呈粗放型增长;保险业集中度CR4与NPR负相关,集中度每上升1个百分点,NPR相应地下降近4个百分点,这意味着降低保险业集中度有助于保险业绩效的提高。

1.保险业规模与绩效。日本经济学家马厂正雄对企业规模同企业收益率及企业收入增长率的研究表明,企业规模的扩大并不意味着效益的提高。在中国保险业市场上,虽然规模与绩效正相关,但其系数远小于1,这说明中国保险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投资收益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率,保险公司在规模扩张的情况下并没有达到规模经济。根据中国保险业的现状,笔者认为,中国保险业难以实现规模经济的原因主要是:(1)保险市场结构不合理和不成熟。回顾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中国占寡头垄断地位的大保险公司的形成并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是行政性配置资源的结果,或称之为行政型垄断。其资源配置不合理,市场运作效率不高,产品创新动力不足,导致各公司缺乏竞争意识,产品同质化严重,各公司利润的完成只能依赖业务量的扩张,于是造成了规模迅速扩张,而绩效却没有相应地提高。(2)保险公司内部管理、运营效率不高。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在其发展过程中都有扩张规模的偏好,规模扩张必然导致管理层次的增多,信息传递不畅,交易费用增加,由此导致公司决策效率低下,进而降低经济单位的有效产出量,造成保险公司的规模不经济。(3)保险市场环境及金融市场的运行状态,还不具备形成实现规模经济的条件。中国保险公司资本运营的效率受制于外部因素过多,如市场缺乏适当的投资工具、金融创新的市场激励机制没有形成、开设营业部调整地区结构受限制等。另外,中国保险公司产品差别化程度不高,业务同质化非常明显,基本在同一层次上相互竞争。

2.保险业集中度与绩效。根据H.Demsetz(1973),D.Needham(1978)的研究:当集中度在10%~50%区间时,行业利润率随集中度的提高而下降;当市场集中度超过50%后,行业利润率与集中度的正相关关系开始出现。可是中国保险业高的集中度却与其业绩负相关,究其原因,是因为中国保险业高集中度的市场结构并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是行政配置资源的结果。行政配置资源制约了行业资源配置的效率,使得行业绩效长期处于较低的水平。进入20世纪90年代,保险业的市场准入制度有所松动。原来的国有保险公司的市场分额不断下降的同时,新的市场主体正在形成。而且由于这些市场主体没有所有制的束缚,其市场份额和效益的获得来源于不断提高的市场竞争力,这些市场主体正在获得原来越明显的规模经济效益。面对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原来的国有保险公司开始以内部改革和经营为向导的调整,整个行业的绩效稳步上升。

四、政策建议

(一)政府的宏观政策

中国保险业集中度与保险业净资产利润率的负相关结论表明:降低保险业的集中度能够提升保险业绩效。因此,作为政策制定部门,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进一步进行制度创新,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降低保险业进入壁垒,鼓励新的保险公司的成立。降低市场集中度不能简单的依靠行政手段,而是要采用市场的手段,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下,企业的竞争实际上是效率的竞争,只有效率高的企业才能生存和发展,所以应强化市场化手段,加大行业的竞争力度。

2.扩大保险公司的营业范围和自,配套改革现有的金融体制,为保险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改革现有的金融体制,需要我们政策制订者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经验全面清理现行有关的金融法律、规章。

(二)保险公司发展策略

1.保险业规模与绩效的结论表明:在目前的市场结构下,单纯依靠规模取胜,一味地进行粗放式经营会适得其反。保险公司实行规模化发展战略,根本目标是追求效益的提高。没有一定的效益,规模越大,资源的浪费就越大。国外保险业的发展历程表明,无论何种形式的规模发展如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都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市场份额,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在保险公司规模化发展中,一定要处理好与集约化经营的关系,最终做到有效益的可持续发展。

第7篇:保险业投资现状范文

关键词:保险监管发展前景保险市场

一、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1.保费收入规模迅速扩大

保险业是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2006年全国保费收入达到5,641亿元,是2002年的1.8倍,在世界排名第9位,比2000年上升了7位。也就是说,中国保险业的国际排名平均每年上升1位。截至2007年底,中国共有保险公司110家,其中外资公司43家,比2002年底的22家公司增加了21家;中国保费收入达7035.8亿元,是2002年的2.3倍,同期,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达420亿元,是2002年的9.1倍;外资保险占全国市场份额的5.9%,比2002年增加4.4个百分点。2008年全国各地区实现保费收入97840966.41万元。

中国作为一个潜力无比巨大的对外完全开放的市场,对国际保险资本有着非同一般的吸引力,许多国际知名的保险企业已把在中国发展业务作为一个重要的战略来安排,对于中国的保险企业来说,这就意味着如果要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适应这一国际化发展的潮流,中国保险行业已步入高速发展期,保险行业的经营模式也向着多元化发展,未来中国的保险业发展前景看好。

2.投资渠道稳步拓宽

2007年是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稳步拓宽的一年。受益于资产价格的持续上扬和投资渠道的拓宽,2007年1至11月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6万亿元,收益率达10.87%,为近年来最好水平。自2007年4月保监会将保险资金入市比例从5%调高至10%后,保险机构在一、二级市场的活跃程度不言而喻,保险巨头身影频现,中小险企相继加入,各保险公司投资股票的比例直逼上限。当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绝不会仅仅局限于A股市场。2007年7月,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保险机构海外投资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投资范围包括固定收益类、股票、股权等产品。保监会批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运用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15%的自有外汇资金和人民币购汇资金,投资香港股票市场和重大股权项目。

3.保险监管水平提高

加入WTO以后,我国保险监管的法制环境将产生重大变化,保险监管将更加有法可依。与WTO规则不一致、与中国政府承诺相冲突的保险监管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得到修改或废止。同时,还将有许多反映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保险新法规面市,保险公司与市场经济体制及国际惯例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活动将得到法律的认可。《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估公司管理规定》、《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等已经于2002年1月开始生效。在监管实践方面,保险监管将进一步体现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依法、审慎、公平、透明和效率的监管原则。监管方式和监管重点也将产生重大变化,从运动式、间歇式、大清理转向常规的间接监管,在继续坚持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前提下,逐步向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过渡。2006年出台的一个文件《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的综合经营能力,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公司。我国保险业正积极探索与银行业、证券业,进一步更深层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的保险。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促进保险业综合经营、健康、稳定的发展。2007年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国再保险市场中长期发展方向、目标与政策。

在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原则下,保险公司经营风险预警系统、经营信息披露制度、首席精算师登记认可制度、保险公司评级制度和保险法定会计制度将逐步建立。同时,还将建立监管部门公共信息服务系统、新闻和公告制度,规范并向社会公开监管部门工作程序和审批程序,对监管部门及其人员的法律、行政与舆论监督和投诉制度的建设也将得到加强。保险自律组织建设将加快,比如将在保险行业协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如产险委员会、寿险委员会、保险中介人协会、保险精算师协会、保险会计师协会等。

二、我国保险业发展前景

中国保险业发展前景广阔。保险业置身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面临着十分重要的历史机遇。

1.国内经济环境对保险业发展十分有利

200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4663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4%。支撑经济增长的物质和技术基础不断增强,标志着中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际经验表明,在这个阶段人们的消费需求开始升级,生活要求出现多样化,对住宅、汽车、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健等改善生活质量的需求明显提升。

2.国内社会环境对保险业发展十分有利

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2007年未全国总人口为132129万人,为保险市场提供了丰富的潜在保险资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正在经历着重大变革,商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日益为人们所重视,这一切都正在改变着人们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对风险的态度,引发了人们对保险的需求,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机遇。

三、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建议

1.深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思路是继续深化保险业的企业改革,继续落实各项改变措施,将改革不断引入深化,鼓励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社会资金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公司在境内外上市,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保险企业。继续培育多层次的保险服务体系,继续培育和发展国际的大型保险集团,允许保险公司根据市场地位和业务发展需要整合内部资源,成为主业突出优势互补的企业集团。完善保险市场的准入机制,增加市场主体,为保险市场注入活力。有侧重地批设专业性的养老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积极培育再保险市场,支持保险公司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参股设立保险公司,增强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整体承保能力。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鼓励和促进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创新经营模式,发挥专业经营优势,逐步建立同意、开放、有序竞争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市场体系。

2.提高监管水平,防范风险

要提高保险业监管水平,加强国际保险监督合作。一是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制度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机构的处罚力度,切实保护投保人的利益。二是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积极探索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及建立动态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监控模式。三是加强与国际保险监督管理协会的合作。继续深入、广泛地学习国际保险业监管的先进经验,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逐步实现保险业监管的国际化。

中国保险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潜在市场,是世界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保险业必将在开放中获得更大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8篇:保险业投资现状范文

保险投资在保险公司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现状并不尽如人意,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业企业,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利润已不能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而是越来越倚重于保险投资的有效运营。因为保险与给付之差,其利润率是一定的,而且还有减少的趋势,而保险投资的运营,其预期的利润率却是无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进行各种投资运营才能使保险资金获得长期稳定的增长,使保险公司获得较高的利润。可见有效的资本运营是现代保险业的支柱,是保险经营发展的生命线。

二、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和现状

(一)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沿革

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企业的资金按规定只能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无任何保险投资可言。经过20年的停办以后,我国保险业随着改革开放而获得新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0年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并积极发展国外保险业务。

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指出:“总、分公司收入的保险费扣除赔款、赔偿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纳税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运用”。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又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这不仅是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活力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保险企业投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初步发展阶段:1984年至1988年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取得投资权后,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尝试性地开展投资(包括贷款)业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继开展保险投资业务。

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对资金运用规模实行计划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对人保下达2亿元投资额度。二是对资金运用的方式与方向作了严格规定。1986年人保的资金运用被限定为投资地方自筹的固定资产项目。1987年批准试办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和购买金融债券。这一阶段的经营效益不大理想,资产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都比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汇总的资产运用率只有9.23%,投资收益率仅为0.83%。

2、调整整顿阶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

由于面临治理整顿的经济环境和紧缩信贷规模的局面,加之保险业本身经营效益不佳,我国保险投资业务于1988年底进入调整整顿阶段。其内容和措施有:总结前几年资金运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投到流动资金贷款方面,坚持“十不贷”和注意“重点倾斜”并采取了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工作除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对原有投资贷款项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资金运用的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

3、进一步发展阶段:1991年至1995年

经过两年多的调整整顿,加之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保险投资业务于1991年开始进行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保险投资在保险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重视。两家新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险资金运用的行列。保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达109.46亿元。保险投资的范围有所拓宽,证券投资得到较大发展,保险投资收益得到提高。

4、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至今

随着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和实施,各保险公司遵照《保险法》调整业务,以符合《保险法》的要求。《保险法》的实施,为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奠定的基础。

(二)我国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

1、决策机制薄弱

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决策机制,人保财险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专门的保险投资公司。决策的盲目性、被动性、随意性十分突出,在仅能投资债券的时期,这类决策机制不会体现任何危机,对于资产规模迅速壮大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掩盖了其决策的弊端:决策机制落后,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在保险公司进入基金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

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

1998年以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实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广泛。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

3、保险资金利用率低

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在国外基本上达到90%,而在我国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保险资金基本上无“运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还不到20%。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保险公司将大量资金存于银行,由银行进行专业的资金运用,而保险公司只能获得固定的较低的存款利息,银行存款的利息已经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新领域来保证其资金的收益性、安全性。

4、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

保险投资涉及到存款、国债、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保险投资人才必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远见,对各行业发展有底数,才能有胆略,有灵活性,善于捕获商机,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丰厚的回报。而我国保险公司由于历史原因,现有员工基本上由干部、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调入和正规大学毕业生三部分组成,且前两部分约占公司员工的70%,年龄大都在40周岁以上。这样的人力资源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弊端,即知识结构老化,缺乏创造力。保险公司要想从保险投资中获益,就必须引进相应人才,同时注重公司内部年轻人才的培养。

5、保险公司管理水平落后,影响保险投资收益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体制落后,投资缺乏科学决策,许多公司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由此出现了许多领导项目贷款、人情贷款等。这些项目贷款很多无法收回投资本息,甚至成为呆账、坏账。管理水平的落后,影响了投资收益。

中国的保险公司要生存,保险事业要发展,客观上要求保险资金实现有效运用,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马上就完全放开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完善,还有一些制度需要制定,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三、建立我国保险投资体制的构想

(一)保险投资客观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资体制

所谓保险投资体制是指保险投资活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现代保险业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将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我国保险业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加入WTO后,在承保业务上很难与国外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费率)竞争。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0.64亿英镑和1.08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2.04亿英镑和2.49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从近期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经从传统的承保收益逐步转移为投资收益,如美国产险业务自1978年以来连续21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收益来自于投资收益。

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保险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市场的开放,投资工具的增加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保证保险资金实现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的协调。

(二)保险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保险企业的制度和规范

建立和完善中国保险投资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险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制度保证。如何加强经营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加大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运用法律武器,严惩那些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第二、建立和完善对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彻底改变旧的用人机制,让市场和竞争来决定经理的选拔,使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业绩直接挂钩。

第三、加强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摒弃旧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管理方工和方法,创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方式和方法。

(三)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

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其它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是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太小;保险公司无法控制入市资金的风险;在目前封闭式基金占据主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被动的分红,其变现很难实现;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过窄;保险资金中短期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加快资金入市步伐,使我国保险业能够持续快速发展。

1、保险资金入市

(1)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运用得当,还可有效解决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差损”问题。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仅每年的利差损就有3至6个百分点,这为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在银行存款的利率为2.25%,国债的买卖收益最多不过6%-7%,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因资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平均收益达12%。因此,保险资金入市,从长远来看,对保险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决“利差损”具有重要的意义。

(2)保险资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如果允许保险资金按严格的比例进入证券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闲置的压力。因为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进行股权的交易,在证券市场机制作用下,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公司必然将资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长性的企业中去,这样客观上就使保险资产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3)从长期来看,保险资金入市对于启动保险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保险资金入市无疑使国家找到一种对资金更有效的配置方法,从而使部分社会资金与证券市场之间形成纽带。在这个纽带的连接过程中,不但可以改变整个社会资金的结构,还可以使经济发展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保险公司更好的发展。

(4)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业面临着更大的冲击,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保险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保单,扩大客户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费收入如何获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关键问题。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我国畅通的多,除了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外,还可涉足证券市场甚至房地产业。所以,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经济基础。

(5)保险资金入市可有效缓解证券市场中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稳定证券市场。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可入市的保险资金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必将会改善证券市场的资金结构,它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

2、保险资金进入短期拆借市场。

尽管保险公司都有较高的信誉,但上前还不能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而须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可以为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供方便。

3、扩大可投资的企业债券范围。

目前保险资金只可购买铁路债券、电力债券和三峡债券,应扩大到其他的企业债券。尽管企业债券质地有好有坏,或者说存在风险,但应相信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4、进行资产委托管理。

资产委托就是保险公司以合同的形式把资金委托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它的最大好处是保险公司省心省力,不必事事躬亲,同时由专业公司进行操作,也可确保较高回报。

第9篇:保险业投资现状范文

保险投资在保险公司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现状并不尽如人意,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业企业,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利润已不能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而是越来越倚重于保险投资的有效运营。因为保险与给付之差,其利润率是一定的,而且还有减少的趋势,而保险投资的运营,其预期的利润率却是无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进行各种投资运营才能使保险资金获得长期稳定的增长,使保险公司获得较高的利润。可见有效的资本运营是现代保险业的支柱,是保险经营发展的生命线。

二、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和现状

(一)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沿革

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企业的资金按规定只能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无任何保险投资可言。经过20年的停办以后,我国保险业随着改革开放而获得新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0年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并积极发展国外保险业务。

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指出:“总、分公司收入的保险费扣除赔款、赔偿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纳税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运用”。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又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这不仅是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活力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保险企业投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初步发展阶段:1984年至1988年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取得投资权后,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尝试性地开展投资(包括贷款)业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继开展保险投资业务。

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对资金运用规模实行计划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对人保下达2亿元投资额度。二是对资金运用的方式与方向作了严格规定。1986年人保的资金运用被限定为投资地方自筹的固定资产项目。1987年批准试办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和购买金融债券。这一阶段的经营效益不大理想,资产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都比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汇总的资产运用率只有9.23%,投资收益率仅为0.83%。

2、调整整顿阶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

由于面临治理整顿的经济环境和紧缩信贷规模的局面,加之保险业本身经营效益不佳,我国保险投资业务于1988年底进入调整整顿阶段。其内容和措施有:总结前几年资金运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投到流动资金贷款方面,坚持“十不贷”和注意“重点倾斜”并采取了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工作除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对原有投资贷款项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资金运用的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

3、进一步发展阶段:1991年至1995年

经过两年多的调整整顿,加之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保险投资业务于1991年开始进行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保险投资在保险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重视。两家新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险资金运用的行列。保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达109.46亿元。保险投资的范围有所拓宽,证券投资得到较大发展,保险投资收益得到提高。

4、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至今

随着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和实施,各保险公司遵照《保险法》调整业务,以符合《保险法》的要求。《保险法》的实施,为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奠定的基础。

(二)我国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

1、决策机制薄弱

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决策机制,人保财险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专门的保险投资公司。决策的盲目性、被动性、随意性十分突出,在仅能投资债券的时期,这类决策机制不会体现任何危机,对于资产规模迅速壮大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掩盖了其决策的弊端:决策机制落后,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在保险公司进入基金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

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

1998年以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实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广泛。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

3、保险资金利用率低

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在国外基本上达到90%,而在我国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保险资金基本上无“运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还不到20%。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保险公司将大量资金存于银行,由银行进行专业的资金运用,而保险公司只能获得固定的较低的存款利息,银行存款的利息已经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新领域来保证其资金的收益性、安全性。

4、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

保险投资涉及到存款、国债、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保险投资人才必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远见,

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现代保险业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将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我国保险业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加入WTO后,在承保业务上很难与国外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费率)竞争。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0.64亿英镑和1.08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2.04亿英镑和2.49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从近期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经从传统的承保收益逐步转移为投资收益,如美国产险业务自1978年以来连续21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收益来自于投资收益。

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保险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市场的开放,投资工具的增加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保证保险资金实现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的协调。

(二)保险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保险企业的制度和规范

建立和完善中国保险投资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险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制度保证。如何加强经营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一、加大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运用法律武器,严惩那些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建立和完善对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彻底改变旧的用人机制,让市场和竞争来决定经理的选拔,使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业绩直接挂钩。

三、加强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摒弃旧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管理方工和方法,创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方式和方法。

(三)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

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其它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是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太小;保险公司无法控制入市资金的风险;在目前封闭式基金占据主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被动的分红,其变现很难实现;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过窄;保险资金中短期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加快资金入市步伐,使我国保险业能够持续快速发展。

1、保险资金入市

(1)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运用得当,还可有效解决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差损”问题。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仅每年的利差损就有3至6个百分点,这为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在银行存款的利率为2.25%,国债的买卖收益最多不过6%-7%,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因资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平均收益达12%。因此,保险资金入市,从长远来看,对保险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决“利差损”具有重要的意义。

(2)保险资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如果允许保险资金按严格的比例进入证券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闲置的压力。因为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进行股权的交易,在证券市场机制作用下,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公司必然将资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长性的企业中去,这样客观上就使保险资产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3)从长期来看,保险资金入市对于启动保险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保险资金入市无疑使国家找到一种对资金更有效的配置方法,从而使部分社会资金与证券市场之间形成纽带。在这个纽带的连接过程中,不但可以改变整个社会资金的结构,还可以使经济发展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保险公司更好的发展。

(4)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业面临着更大的冲击,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保险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保单,扩大客户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费收入如何获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关键问题。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我国畅通的多,除了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外,还可涉足证券市场甚至房地产业。所以,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经济基础。

(5)保险资金入市可有效缓解证券市场中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稳定证券市场。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可入市的保险资金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必将会改善证券市场的资金结构,它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

2、保险资金进入短期拆借市场。

尽管保险公司都有较高的信誉,但上前还不能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而须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可以为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供方便。

3、扩大可投资的企业债券范围。

目前保险资金只可购买铁路债券、电力债券和三峡债券,应扩大到其他的企业债券。尽管企业债券质地有好有坏,或者说存在风险,但应相信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4、进行资产委托管理。

资产委托就是保险公司以合同的形式把资金委托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它的最大好处是保险公司省心省力,不必事事躬亲,同时由专业公司进行操作,也可确保较高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