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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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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管理制度

第1篇:文物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物保护工程,是指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的保护工程。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

第四条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

第五条文物保护工程分为: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

(一)保养维护工程,系指针对文物的轻微损害所作的日常性、季节性的养护。

(二)抢险加固工程,系指文物突发严重危险时,由于时间、技术、经费等条件的限制,不能进行彻底修缮而对文物采取具有可逆性的临时抢险加固措施的工程。

(三)修缮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本体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和维修,包括结合结构加固而进行的局部复原工程。

(四)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而附加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

(五)迁移工程,系指因保护工作特别需要,并无其它更为有效的手段时所采取的将文物整体或局部搬迁、异地保护的工程。

第六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全国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并组织制定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规范、标准和定额。

第七条具有法人资格的文物管理或使用单位,包括经国家批准,使用文物保护单位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宗教组织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为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

第八条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质认定办法和分级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主要指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管理。第二章立项与勘察设计

第十条文物保护工程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并按以下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国家文物局为审批机关。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文物所在地的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审批机关。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的申报机关、审批机关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保养维护工程由文物使用单位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抢险加固工程中确因情况紧急需要即刻实施的,可在实施的同时补报。

迁移工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获得批准后,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报批勘察设计方案。

第十二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已经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获得批准后,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报批勘察设计方案。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业主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名称;

二、拟立项目名称、地点,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时代,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公布与执行情况;

三、保护工程必要性与实施可能性的技术文件与形象资料录像或照片;

四、经费估算、来源及计划工期安排;

五、拟聘请的勘察设计单位名称及资信。

第十四条已立项的文物保护工程应当申报勘察、方案设计和施工技术设计文件。重大工程要在方案获得批准后,再进行技术设计。

第十五条勘察和方案设计文件包括:

一、反映文物历史状况、固有特征和损害情况的勘察报告、实测图、照片;

二、保护工程方案、设计图及相关技术文件;

三、工程设计概算;

四、必要时应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材料试验报告书、环境污染情况报告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

第十六条施工技术设计文件包括:

一、施工图;

二、设计说明书;

三、施工图预算;

四、相关材料试验报告及检测鉴定结果。

第三章施工、监理与验收

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工程中的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和迁移工程实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

第十八条重要文物保护工程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报批招标文件及拟选用的施工单位。

第十九条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购置的工程材料应当符合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其工作程序为:

一、依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

二、施工人员进场前要接受文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按文物保护工程的要求作好施工记录和施工统计文件,收集有关文物资料;

四、进行质量自检,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必须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检验并做好记录;

五、提交竣工资料;

六、按合同约定负责保修,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除保养维护、抢险加固工程以外,不少于五年。

第二十条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新的文物、有关资料或其它影响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要立即记录,保护现场,并经原申报机关向原审批机关报告,请示处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补充已批准的技术设计,由工程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现场洽商,并报原申报机关备案;如需变更已批准的工程项目或方案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必须经原申报机关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二条文物保护工程应当按工序分阶段验收。重大工程告一段落时,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阶段验收。

第二十三条工程竣工后,由业主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评,并提交工程总结报告、竣工报告、竣工图纸、财务决算书及说明等资料,经原申报机关初验合格后报审批机关。项目的审批机关视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验收小组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对工程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业主单位及时组织整改。

第二十五条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申报机关和审批机关应当建立有关工程行政、技术和财务文件的档案管理制度。所有工程资料应当立卷存档并归入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

重要工程应当在验收后三年内发表技术报告。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文物保护工程设立优秀工程奖,具体办法由国家文物局制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或对文物造成破坏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维修,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2篇:文物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结合文物保护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是指为文物保护工程而进行的调查、研究、测绘、制定保护方案、工程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编制保护规划,并提供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文件或规划文本的活动。

第四条凡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申请并取得《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方可承担相应等级和业务范围的文物保护工程。

第五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审定、颁发《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和资质年检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资质初审和日常管理工作。

资质申报、审定工作每三年一次;年检每年一次。

二、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六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项资质。专项资质适用于保护规划以及壁画、石质文物等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保护工程。

综合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和暂定级。专项资质不分级。

第七条甲级资质标准:

一、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物保护勘察设计业务十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十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者不少于十五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其工程已经竣工,质量合格。

二、法定代表人与技术人员均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单位总体水平在国内同行业领先,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参加过或有能力参加文物保护工程的规范、规程、标准、定额的编制工作。

三、单位中专职固定且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其中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不少于8人应聘并固定在该单位的离退休技术人员不超过20%。

四、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制度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五、具有与其资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装备。

六、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第八条乙级资质标准:

一、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物保护勘察设计业务五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二级,或者不少于十项、工程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且工程已经竣工,质量合格。

二、法定代表人与技术人员均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单位总体水平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行业领先,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三、单位中专职固定且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其中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不少于6人应聘并固定在该单位的离退休技术人员不超过20%。

四、有较健全的技术、管理制度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五、具有与其资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装备。

六、注册资金不少于70万元。

第九条丙级资质标准:

一、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三级,或者不少于十项、工程等级为四级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其工程已经竣工,质量合格。

二、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技术人员有正确的文物保护意识,所完成项目得到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认可。

三、单位中专职固定且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应聘并固定在该单位的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不超过20%。

四、有较健全的技术、经营、质量、档案、财务管理制度。

五、具有与其资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装备。

六、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第十条暂定级资质标准:资质条件不低于丙级。

第十一条取得保护规划以及壁画、石质文物保护等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勘察设计资质,除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质条件以外,还应具有掌握相关特殊技术的专业人员和必要装备。

第十二条申请国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三年以上,并经培训、考核合格。

三、资质申请和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初审、汇总后,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第十四条申请《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

二、主管机关颁发的企、事业单位证书或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技术人员简历、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四、技术骨干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五、完成的具有代表性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合同及验收评估资料;

六、审批机关认为必须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第十五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取得正式资质并从事勘察设计满三年后,可提出升级申请。

申请资质升级,除提供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原资质等级历年财务决算年报表。

第十六条新设立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符合资质等级条件的可认定为暂定级,有效期三年。年检合格,可申请正式资质。

四、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根据自身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级别的勘察设计项目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分级见附表:

甲级可承担所有级别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

乙级可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勘察设计项目。

丙级可承担工程等级为三级及以下的勘察设计项目。

暂定级可承担工程等级为四级的勘察设计项目。

第十八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是从事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资格凭证,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得转让,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图章、图签,不得超出资质证书核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业务。

第十九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年检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提交《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年检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交验相关资料;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初检汇总后报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局做出资质年检结论。

第二十条年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一、单位资质条件符合勘察设计资质等级标准,且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年检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合格:

1、因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对文物造成安全隐患或损害的;

2、达不到资质等级标准的;

3、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连续三年年检合格,且符合相应等级标准,可申请晋升资质等级。资质年检不合格降低资质等级。降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经过一年以上的整改,可以重新申请原资质等级。

第二十二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遗失的,应于30日内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并申请补发证书。

第二十三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分立、合并或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到原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注销手续。

第二十四条因资质升级等原因领取新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应将原资质证书交回注销。

第二十五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撤销、破产、倒闭,应在三十日内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六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资质年检或逾期不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五、罚则

第二十七条涂改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以及勘察设计质量低劣或因勘察设计原因对文物造成安全隐患或损害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八条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揽业务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九条转让、出借或变相转让、出借《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图章、图签的,由资质审批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六、附则

第3篇:文物管理制度范文

1)建立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①改革财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②改变村集体财务支出管理方式。③加强财务制度的执行力度。④强化民主监督管理制度。⑤加强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

2)建设农村财会队伍。确保每个乡镇都有足够的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还要定期举办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提高财会人员的道德素养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人格素质,使他们能够各司其职,有条不紊的进行财会工作。加强对农村会计的监督,建立农村会计岗位责任制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

3)提高财务管理意识。首先,要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严格控制村干部从选拔、考核、任用的过程,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特别是经济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使相关会计人员得到合适的岗位,农村资源尤其是集体资金能够得到优化配置,做到真正的“物能尽其用,人能尽其才”。其次,要提高农民监督,推广农民法治教育,提高他们的集体意识及集体财产集体所有的意识,树立人本意识,调动农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2结语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实现党的十“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目标,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达到相关利益最大化。建设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平稳推进社会主义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保证。当然在实行过程中也有缺陷和不足之处,我们要不断不断改进村级财务制度和执行力度,创新农业的生产模式、农村的社会结构,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得到改善和进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他们的集体意识和监督意识。

第4篇:文物管理制度范文

1.1科学的原则

我国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构建要在制度设立的程序、内容、技术上具有科学性。要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的保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避免因制度设立的主体多元化造成的制度上的重复与矛盾,使各项制度之间协调一致、相得益彰,实现制度的科学化、统一化。

1.2发展的原则

创建环境管理制度体系要坚持创新和发展的观点,实现管理制度与时俱进。管理制度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使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符合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具有时代特征。它要求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既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又要符合我国中长期发展的未来状况,具有前瞻性和预期性的功能。

1.3个性原则

构建环境管理制度体系要从我国实际出发。由于不同国家的社会制度、文化习俗、自然条件、经济科技水平不同,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特点也不相同,因而其环境管理制度也有很大的不同。因此,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避免生搬硬套国外的经验做法。

1.4效益原则

通过构建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促进我国环境管理水平,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的构建,从始至终都要体现效益的原则,要坚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通过环境管理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在保证经济发展的同时,逐步扭转我国环境状况不断恶化的局面,切实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2我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制度的理论依据

2.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各项制度的产生,都来自于我国环境管理实践,又服务于我国环境管理实践。环境管理制度应在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理论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实践中加以改进,使其具有中国的特色,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服务。

2.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各项制度的组成系统符合我国国情,是为实现我国的环境保护总体目标服务,是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具体体现,适应了我国底子薄、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少等实际情况。

2.3全局和整体效益最优理论

各项制度的基本功能是把定性管理、工作目标与环境质量目标、点源单项治理与区域综合整治、宣传教育与法制约束、工作协调关系与环境管理责任等多方面的环境制约关系,通过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技术的和教育的综合手段加以科学地划分和组合,它符合环境科学和生态学基本规律,是环境的普遍规律与我国环境管理实践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它也符合控制论等科学理论,是现代管理科学理论在环境管理工作上的运用。

3我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制度的现实基础

3.1我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制度的法律依据

(1)“三同时”制度;(2)排污收费制度;(3)限期治理制度;(4)排污申报登记制度;(5)设备和工艺限期淘汰制度;(6)环境管理现场检查制度;(7)污染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8)排污许可证制度;(9)行政处罚基本制度;(10)行政复议制度;(11)民事赔偿责任制度;(12)污染物集中控制制度。

3.2我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督管理的行政制度

(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2)环境监察稽查制度;(3)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4)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5)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7)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8)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3.3我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督管理的标准依据

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的行为具有很强的技术性,环境保护规划的制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都需要以一些量化的指标为依据。环境标准就体现了这种技术性要求,是评价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定依据,也是环境法制建设的基础。我国的环境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并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强制性的环境标准应视同为技术法规,具有法律强制效力。推荐性的环境标准作为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的指导,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实施。纵观我国环境标准的制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规范,从低标准到严要求的一个过程,对控制污染保护环境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现行的体系中包括水环境标准、大气环境标准等。水环境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检测规范、方法标准(水)。大气环境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固定源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检测规范、方法标准(大气)。固废污染控制环境标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方法标准;固废其他标准。移动源排放标准:汽车污染排放标准;摩托车排放标准;农用车排放标准;机动船舶排放标准;其他相关标准。环境噪声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环境噪声监测标准;环境噪声基础标准。土壤环境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相关标准。放射性与电磁辐射环境标准:放射性环境标准;电磁辐射标准;相关监测方法标准。其他环境标准:生态保护标准;环境基础标准;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标准;清洁生产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标准;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环保产品标准;循环经济生态工业标准;其他环境标准。

4结语

第5篇:文物管理制度范文

【论文摘要】世界正步入知识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时代,知识经济是以知识资源为基础的一种经济形态。随着经济形态的变化,企业理财应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更新理财观念和重视理财人员素质的提高,并认真搞好财务管理的创新。如何做好这方面的工作,笔者从财务管理观念、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内容三个方面进行了认真解析。

进入21世纪,世界经济正在步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是以知识资源为基础的一种经济形态,是工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与深化,以人的创造性知识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的经济形态。知识经济是创新经济,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创新、科学创新、管理创新是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特征。在这种情况下,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创新以应对新形势的挑战。

一、财务管理观念的创新

为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应推进财务管理观念的创新。

(一)以人为本观念

知识经济是人才经济,现代企业管理是以行为科学为依托的“人本主义”管理。从世界范围来看,凡是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经济的迅猛增长无一不是依赖于对教育和人才的重视。人是生产力中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人力资源也是新经济时代最重要、最活跃的组成部分。当今市场竞争表现为商品竞争,商品竞争的本质是技术竞争,其实质则是人才竞争——科技人员创新能力的竞争。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理财观念,将各项理财活动“人格化”,建立和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财务运行机制,强化对人的激励和约束,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信息价值观念

知识经济是以信息为基础的经济,信息技术的开发和传播是知识经济的关键因素。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产业成为最受重视、发展最快的产业。在新经济时代,随着信息产业化的高速发展,以数字化为先导,以信息高速公路为主要内容的新技术革命,使信息的传播、处理、反馈的速度越来越快,从而使交易、决策可在瞬间完成,经济活动的空间变小了,出现了“媒体空间”和“网上实体”。这就要求理财人员必须关注信息的及时搜集与整理,注重对信息价值的分析。信息价值与收益成正比,与信息成本及质量风险成反比。哪个企业在信息和知识共享上抢先一步,就会获得竞争的优势

(三)财务风险观念

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组织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使企业有蒙受财务损失的可能性。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会面临更多的风险,主要体现以下几点:

1.由于经济活动的网络化、虚拟化,信息的传播、处理和反馈速度将会大大加快,倘若对企业内部和外部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不完整、不及时,或者企业管理者不能及时有效地选择利用内部和外部信息,就会加大企业的决策风险;

2高新技术的发展使产品寿命周期不断缩短,这不仅加大了存货风险,而且加大了产品设计、开发风险;

3.由于“媒体空间”的无限扩展以及“网上银行”和“电子货币”的运用,使得国际间的资本流动加快,由此使货币风险进一步加剧;

4在高收益心态追求的驱动下,企业将大量资金投放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无形资产上,使投资风险进一步加大。

因此,如何有效防范、抵御各种风险及危机,在风险与报酬之间取得最佳结合点,使企业更好地追求创新与发展,是财务管理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四)环境价值观念

知识经济的时代要求是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主导资源有效配置,环境和生态的优化与平衡。为适应这种要求,理财人员要善于处理和协调好各种公共关系,努力做到加强与财政、税务、银行、物价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以便得到他们的指导和支持,协调财务部门与公司内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以便得到他们的理解和配合。

二、财务管理目标的创新

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理财活动所希望实现的结果,是评价企业理财活动是否合理的基本标准。它直接反映着理财环境的变化,并应根据环境的变化作适当调整。财务管理目标制约着财务运行的基本特征和发展方向,是财务运行的一种驱动力。不同的财务管理目标,会产生不同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科学地确定财务管理目标,对优化理财行为,实现财务管理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这一目标定位的产权基础是“业主产权论”,考虑的只是财务资本的产权所有者——股东的利益。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不仅要追求股东利益,而且也要追求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和社会利益,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应重新确立。如美国的IBM公司已把其财务目标提炼为“为职工利益,为顾客利益,为股东利益”。

(一)财务管理目标多元化

知识经济的到来,扩展了企业资本范围,改变了企业的资本结构,物质资本的地位将相对下降,而知识资本的地位将相对上升,企业将是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共同订立的特别市场契约。人力资本将成为决定企业乃至整个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最重要资源,是决定社会财富分配的最主要因素。因此,企业财务目标不仅要考虑财务资本所有者的资本增值最大化、债权人所要求的偿债能力最大化、对政府的社会贡献最大化、对社会公众的社会经济责任和绩效最大化,更要考虑人力资本所有者(经营者与员工)的薪金收入最大化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财务要求,使企业经理及职工的个人收入与企业的盈利、他们个人的资产积累和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这和目前单纯的工资制相比,更有利于强化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更有利于保障他们经济上的直接利益,更有利于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财务责任社会化

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企业既要考虑资本投入者的财务要求,又要兼顾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财务要求,把企业的社会责任纳入财务目标体系是“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下的必然选择。因为知识资源与物质资源的一个明显差别是知识具有可共享性和可转移性,它使得企业与社会的联系更加广泛和深入,而企业对知识的要求和应用将取决于社会对知识的形成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因而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如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护生态平衡、防治公害污染、支持社区文化教育和福利事业的发展以及赞助社区的慈善事业等。这样既有助于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也有助于其在社会大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更有助于其自身和社会的发展。

总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要适应社会环境和市场条件的变化,财务管理目标的设置应兼顾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作为企业理财的最高境界。

三、财务管理内容的创新

(一)筹资管理和投资管理

传统企业财务管理的筹资和投资主要是指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用。知识经济扩展了企业资本的范围,改变了企业的资本结构。企业的资本包括物质资本和知识资本两大类,在知识型企业起主导作用的不再是物质资本,而是知识资本。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筹资、投资应着重考虑“筹知”和“投知”。

“筹知”是指知识资本的筹集,也是一个融智的过程。知识经济时代对智力的要求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高。高新技术成果的大量问世,专利发明的激增,计算机软件的不断开发利用和更新换代,咨询服务业务的发展,教育在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都是智能经济的体现。在智能经济社会,知识成为身份的象征,受教育程度越高,掌握知识越丰富的人,越受到社会的尊重,追加知识投资日益成为时髦。财务管理在新经济条件下就是一种智力化管理。一个企业拥有了大量的知识资本,就拥有发展生产的主动权,可以为企业创造大量财富。企业财务管理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企业知识资本的筹集进行合理的规划,加强对企业无形资产及人力资源的管理。应尽可能多地吸收外部知识资本,以改善企业的软资源环境与结构。筹集知识资本将成为未来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高水平的智力管理将使得企业获得更多的超额价值。

“投知”是指知识资本的运用过程。企业拥有了大量的知识资本,若用之不合理,也不能为企业创造效益。‘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财务管理应帮助企业充分利用企业的知识资本,包括合理估计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合理估算人力资本的投入价值和收益,使企业知识资本达到最佳效益结构。通过传播、扩散、对外投资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资本的潜能,发掘知识资本为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与“投知”相适应,投资方案效益的评价应从企业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出发,以是否给企业带来人力资源的积累、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动力为标准。

(二)无形经济是知识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

有形经济从本质上看是物质经济,经济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处理物质资源。而无形经济是以处理无形经济资源为主。传统工业经济时代,经济增长主要依赖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等有形资产。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资产结构中以知识为基础的专利权、商标权、计算机软件、人才素质、产品创新能力等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将大大提高,使得无形经济资源成为人类分享财富的新途径。无形资产将成为企业最主要、最重要的投资对象。在财务管理中应重视无形资产投资决策及其评价,建立切实反映无形资产状况及其结果的决策指标体系。

(三)利润分配由按资分配调整为按“经济要素”分配

经济要素包括土地、劳动、资本和知识。在工业经济时代,虽然也承认脑力劳动,但并未成为主导的生产要素。在知识经济社会中,脑力劳动成为劳动的主要形式,知识是最稀缺的经济资源。因此,按知识或按经济要素分配财富,是知识经济社会的必然选择。

利润分配应改变过去的按资分配的方式,转为向企业投入物质资本和知识资本的各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按各所有者为企业带来财富的大小比例进行分配,按贡献大小并结合各相关利益主体所承担风险的大小来进行分配。

(四)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将面临更多的风险。企业应建立起“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防、风险控制”的管理机制,增强企业的财务应变能力,及时有效地阻止不利事件的发生,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要强化理财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具备适应新环境的知识结构,具有及时捕捉风险、衡量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在El常理财工作中,应重视对各种可能带来风险因素的把握,加强财务监管和内部牵制,尽可能回避或降低财务风险,以减少损失、增加收益。运用科学方法对投资项目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对于技术进步快、对国民经济有促进作用的无形资产,采取类似于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法进行摊销。

(五)建立反映知识资本价值的财务评价指标

在传统财务管理评价体系中很难反映知识资本的价值,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对知识资本价值评价已是必然。通过建立反映知识资本价值的财务评价指标,一方面可以反映企业今后的发展潜力及趋势,另一方面可以反映企业经营中存在的缺点和潜在的风险。

企业的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员工等利益相关者要想做出正确的决策,必然会关注反映企业资本价值的财务指标。例如,可设计反映企业知识资本比重的指标、反映企业知识资本贡献能力的指标、反映企业创新能力的指标等。

四、结束语

知识经济拓宽了经济活动的空间,改变了经济活动的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网络化。目前,全球互联网的用户已超过千万,预计15年内将有十亿人使用全球互联网。容量巨大、高速互动、知识共享的信息技术网络构成了知识经济的基础;二是虚拟化。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经济活动数字化和网络化的加强,在物理空间缩小的同时,开辟了新的媒体空间。比如,虚拟市场、虚拟银行。面对信息量大、密度高、覆盖面广、传递速度快、效率高的信息时代,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以快速、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导向。

第6篇:文物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小微企业 财务制度 管理观念

一、小微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观念现状

当前很多小微企业的经营者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没有一个清晰的发展方向,发展思路相对迷茫,很多小微企业对自身所处的市场发展变化趋势并不十分关心,经营管理过程中对企业目标以及重点缺乏清晰的认识。此外,很多小微企业的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观念相较落后,仍然沿用原来那种及所有权利于一人的高度集权管理模式,经营者往往将财务视为企业的最高机密,这也直接导致了小微企业财务管理无法正常实施。

对策:小微企业的经营者应该积极了解自身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掌握其发展规律和趋势,并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符合实际的企业发展规划,也可以借助专业机构为自己量身定做发展规划。另外,小微企业经营者还应该对自身的财务管理意识进行及时的更新,财务管理意识是企业财务管理开展的基础,没有科学的财务管理活动,小微企业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经营者的财务管理意识是小微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以及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施的推动力量。

二、小微企业融资和财务制度上的问题及对策

(一)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经营风险较高

从小微企业的现实情况来看,通常规模较小,且抵押能力及风险防范能力较小,所以,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并不容易。此外,小微企业一般无法向银行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的财务信息存在虚假性,造成银行信贷信息方面出现问题,因此银行即使同意贷款,也会将利率提升,从而使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大大提高。

对策:小微企业应该对自身存在的影响融资的因素进行仔细的分析,从而保证融资活动的顺利和高效。第一,小微企业要建立相关的信用机制,保证自身的银行信用;第二,通过股权的方式进行融资。小微企业应该敢于通过债权的关系进行融资,通过各种商业信用以及现金信用等来进行融资,从而保证自身资金的顺利周转。

(二)小微企业的成本意识欠缺

通常小微企业在精打细算方面都有一定的经验和制度,但是只是建立在控制绝对成本的范围内,对于相对成本的控制却存在明显的缺失,有的小微企业甚至为了追求自身绝对成本的下降,而影响到产品的质量,对企业的发展造成深远影响。

对策:小微企业的成本控制水平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以及市场竞争力。第一,加强小微企业全体员工的成本意识教育,使成本意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处不在;第二,通过建立完善的预算以及标准来对成本进行控制,小微企业可以从自身未来发展的规划出发,根据经济批量模型来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原材料成本进行控制,并根据自身的生产情况,利用科学的方法来对成本进行核算,从而实现合理的成本控制。

(三)内部机构简单,财务制度缺乏健全

当前很多小微企业的财务控制并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各种物资的进出、现金支付、费用结算等财务环节是最容易滋生的地方,但是现实中很多小微企业并没有真正的会计人员,往往由其他人代管。

对策:加强对自身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利用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来控制各种漏洞的出现。首先,对小微企业自身的内部会计机构进行完善;其次,坚决禁止不相关职务的兼容,并对自身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完善;最后,积极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特点,对自身内部的会计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管理环节,做到各种决策的分散化。

三、小微企业面临的常见法律风险

(一)合同及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当前,小微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是由于自身法律意识和知识单薄引起的,较为常见的为合同风险和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对于合同风险而言,有的小微企业在合同的制定中存在各种不规范现象,各种违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都可能使得合同无法真正行驶其作用,因而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和利益损失等都由企业承担。另外,小微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也存在一定法律风险,比方说,录用员工时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履行那个合同等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

1.全面风险防范机制的确立

法律风险的防范需要建立由企业经营人统一负责,包括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到事后救济的全面机制,并且更加注重事前预防防患于未然。从对法律风险的控制来说,诉讼往往是企业解决危机和风险的最后选择,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之举,在诉讼中作为当事方是否会胜诉具有不确定性,除需要遵守严格的程序制约和较大的诉讼费用外,最主要的是企业具有充分的证据。所以,事后救济不如事先预防,轻预防、重诉讼的做法实不可取。

2.经营领导层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小微企业处于天然的弱势,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大多文化层次参差不齐,既有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也有农民、下岗工人和青年有志之士。从对身边的小微企业主调查来看,近90%都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普遍反映对法律知识几乎一无所知,都是在实践中摸索前进,遇到问题时就寻求律师帮助,争取胜诉。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需要对经营决策人员和一线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培养其法律思维方式,注重依法治理企业。

参考文献

第7篇:文物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会计基础对比。旧的高校财务管理实行收付实现制,而新高校会计制度更重注实质,以实际发生的现金收付责任权责来确认本期的债券和债务、收入和费用。第二,会计科目内容对比。在资产方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资产是指高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高校的各种财产、债权及其他权利。科目内容新增设了六个方面,涉及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的概念及结算、国有资产出租、无形资产摊销、资产出租、对外投资收益、资产管理要求等;增设了七个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摊销等,从而进一步对高校资产管理进行规范。在负债方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负债是指高校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要以劳务或资产偿还的债务。新会计制度调整了借入款项、应缴款项等项目,充实了负债分类及具备内容,并重点强调了对高校财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在收入方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高校收入包括事业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新会计制度维持了这一收入分类,并修订了事业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强调财政补助收入中财政部门的同级,加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而统一高校财务管理和预算。在支出方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八条支出管理,明确支出的概念、内容和分类等。新会计制度删除了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增设上缴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并对事业支出做出重点修订。第三,其他内容对比。在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方面,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订了总会计师的相关内容,修订财务机构的设置,强调高校一级财务机构的管理权责;建立高校财务风险管理机制,完善高校成本核算实施细则,规范报表附注披露内容,明确绩效评价,同时明确高校财务管理对预算的编制,对资产管理、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等的监督职能。

二、新高校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启示

(一)高校应加强新旧会计制度之间的衔接高校新会计制度转变了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等,并调整高校内部会计核算方式,新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运行状况做出更好的反映,更能促进高校财务核算中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为规范高校会计工作提供依据。同时,高校新会计制度废除了一些旧科目,增设了部分新科目,为配合累计折旧、累计摊销,财务部门应积极跟资产管理部门配合,完成好清查学校各类资产的工作,为后续开展财务会计工作打下基础;减少或取消使用临时性的账户,统一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组织高校财务会计人员积极学习新会计制度,让财务人员能熟练操作新系统、新软件、新科目,做好新旧衔接工作。另外,在转换新旧高校会计制度的节点上,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要面对巨大的挑战、机遇,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好好把握契机,及时整理财务信息数据、规范财务制度,安排实施新高校会计制度,开展好内部财务工作。

(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1.构建预算编制机构,强化预算管理意识

多数高校目前并没有专门构建预算编制机构,只是由学校的财务部门编制预算,预算管理意识较弱。为切实加强高校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的权威性及预算执行力度,高校当务之急就是构建预算编制机构,从思想意识上给予预算管理足够的重视。高校预算编制机构主要由校领导负责,由财务部门牵头,由学校的资产部门、审计部门及二级学院派出的专人等共同组成。预算编制机构负责收集学校各个部门的预算资料、预算编制,并由各部门向预算编制机构反馈预算执行情况,从而全程监控预算的全过程,最终有效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将高校的预算管理工作跟二级单位工作目标有机结合在一起,最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出资金的效率。

2.规范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

预算是高校事业计划的货币体现,而规范学校预算编制、加强学校预算管理、提高学校的财务计划能力和控制能力是高校在新会计制度下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其一,高校财务部门应坚持综合预算,将学校可能发生的各项支出和收入全部纳入到预算管理中;其二,坚持把增量预算过渡到零基预算,并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干部人数、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及相关标准确定预算基数;其三,进一步细化经费的指标管理,严格以项目管理要求为依据,设立项目明细,实施刚性项目预算,防止任意挪用预算资金;其四,严格执行既定的预算,坚决防止超预算的现象、无预算就支出的现象,即使是收支情况发生变化,也要在调整预算之后才能处理。通过加强高校预算管理,不仅能强化高校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还能确保高校的科研事业、教学事业等正常运转,在新高校会计制度下成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完善预算的绩效考核机制

高校应及时将各个二级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表现和结果等纳入到相应部门的年终考核系统中,从而把预算跟全体员工的利益密切联系起来。针对执行预算项目的具体情况应定性、定量进行分析,通过运用投入———产出完成成本分析。针对严格执行预算文件的部门,可适当给予奖励;针对资金使用效率偏低、预算执行情况较差的部门,应给予一定的处罚、警告;情况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对于高校的各个重大项目支出,务必要进行预算绩效考核,明确相关人员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克服一些领导的主观意识,避免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缺陷,以提高新会计制度下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机制

1.进一步完善高校财务管理体制

在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中,高校应实行集中核算、统一领导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的财务部门是一级财务管理机构,直接由校领导组织开展工作;学校的后勤集团应实行二级核算,推行会计委派制。财务部门负责贯彻国家财政法规、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统一管理高校的每一项财经工作。在高校党委及行政的领导之下,高校财务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争取通过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来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

2.积极建章立制,规范收取学费

目前,我国高校普遍面临政府财力投入不足的问题,为有效缓解学校承担的资金压力,以解决教育经费不足的难题,高校应积极建章立制,规范收取学费,努力提高自身的创收能力:高校在努力扩大招生规模的基础上,可通过多样化办学的方式创造学校收入的增长点;在继续教育学院开展专套本、大专、电大、中专等办学,以切实提高学校收入;财务部门积极以高校的实际情况为基础,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学费收缴管理办法,采取适当的激励机制,真正做到该收的学费、住宿费应收尽收,从而有效提高高校学生的缴费率。

3.加强财务监督,有效规避财务风险

新高校会计制度要求高校实行集中财务管理体制,财务部门要集中管理各类账号,各项合格的收费全部由财务人员收入账户,不留任何死角,坚决避免小金库的出现。在使用资金时,财务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审批、核算及监督等程序,确保统一调度学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高校应顺应新会计制度的要求,加强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规避财务风险。如高校可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及经济合同制度等,财务部门建立起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等,以全面提升高校财务管理水平,促使高校尽早走上科学的财务管理轨道。

三、结语

第8篇:文物管理制度范文

1.1强化预算管理

在医院财务管理中,预算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开展各项经营活动的基础,所以要创新现代医院的财务管理模式就要强化医院的预算管理。首先要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要根据严格的审批手续来使用各项预算内的经费,而且应该根据支出额度的大小来设定相应的审批权限。对于追加预算或者预算外的经费支出则应该要提出书面申请,在经过相关部门的分析和讨论后在最终决定。在执行预算时应该要建立完善和科学的考核机制,由财务管理部门来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考核后将具体的结果交由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根据预算的执行情况给予相应的奖惩,这样才能真正落实预算规划。

1.2完善成本核算

新形势下现代医院财务管理应该要不断完善成本核算工作,在有效控制成本的同时,让资金的使用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医院要建立起完善和科学的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成本核算、控制、考评管理和预测进行强化,充分利用医院内部的物资和资产,这样才能为社会提高优质、低耗和高效的医疗服务。

1.3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只有健全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使医院的内控管理体系更好地发展,执行力度才能更加有力。在管理时才能依据法律及其相关规定下达命令,从而达到医院所设定的目标。在管理的过程中,如果相应的规章制度无法适应管理方式,则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及时废除掉一些不利于医院发展的规章制度,根据时代的变迁,结合实际需要制定或完善相应的内控制度政策。必不可少的是,在制定新的内控制度时应结合医院的特殊性环境,尽量把成本降到最低,这样就是利用控制成本这个方法把内控制度管理达到一个更高的层面。利用内控制度,使医院之间的各个部门有规可循,达到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与协调,使医院的内部建设越来越好。

1.4提升医院财务管理人资的素质

要想让执行和建设医院财务管理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就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让其自身素质得到提高。财务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其主要特点就是艰巨性、长期性和系统性。首先要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财会法制观念和思想修养的培训,要对财务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进行有效提升,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道德修养,对其法制观念进行不断强化,建立起完善的内部财务监督制度,财务管理人员应该要依法履行自身的岗位职责,对违法乱纪行为要进行自觉抵制。

2.结语

第9篇:文物管理制度范文

摘 要 在现代社会各企业都在随着市场经济不断的发展,军队财务管理制度也应随着科学的发展日益完善,使军队财务管理制度能有效的成为军队的财力支撑。但目前的军队财务管理制度还有些不完善的地方,本文旨是探讨军队财务管理制度中常见的问题,加以分析。

关键词 军队财务管理 问题 对策

一、军队财务管理的概念

军队财务管理制度是军队经济活动的主要部分,也是军队后勤工作的主要保障。军队财务管理的制度主要是为军队财务的组织形式、职责范围和财权划分并且处理各种财务关系所建立的一种规范制度,是军事后勤管理体制和军事指挥体制的组成部分。军队财务管理是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前提,广泛借鉴先进的管理理念,并且利用它的技术和方法来适应中国特色军革发展趋势,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战略步伐,为实现军队现代化建设跨越式发展提供有效的财力支撑[1]。

有了很好并且完善的军队财务管理制度就能随时适应军革的要求,有了这样的财力支撑才能很好的有效的发挥军队的优势,让国家更加的强大和有个安全的保障,因此解决目前的军队财务管理制度就成了首要重点。

二、军队财务管理制度的常见问题

1.缺少统筹军队建设的规划与预算的专职机构:军队建设的规划和预算是统一的一个整体,在目前国家是把军队建设规划和预算拆分给不同的部门,从而导致了这两个部门各自独立无法互相管制,例如:军费预算经常无法准确的反映出军队的建设需求。总的来说就是无法顾全全局的整体规划和运筹,也就无法有效的杜绝重复建设和资源的浪费。

2.军队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有些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变化: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以及新军革下军队财务活动深度与广度的拓展,我国军队财务管理制度的一些内容的修订与维护没能及时的跟上市场的变化[2],因此导致了一些财务活动和由此产生的经济关系,缺乏相应的规范。

3.在执行军队财务管理制度时不够严格:由于制度的不够严格会导致聘请来的财务工作人员其实是对业务不熟悉,原则性不强的人,甚至加之行政干预。由于近几年出现了一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良思潮,很多都受此影响,标准制度观念开始淡化,严重的会伤害到国家的利益,所以我们要加以强化我国军队财务管理制度的严格性,使之不出现这样的腐败现象。

4.缺乏统一性的军队财会保障系统:目前我国实施的保障系统是:军队的内部,后勤财务与装备财务“两线运行”,分别实施军费供应保障,后勤装备分别设立“财务结算中心”和“支付中心”[3]。这样的系统已经造成了财权和财力分散,还加大了管理的成本。加上后来财务部的综合管理监督职能被肢解,这样很不利于实施财务统一监督管理。

5.缺乏完善的军费分配使用的监控体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缺少独立权威性的审计监督,如各级审计机构一般都是属于后勤系统,所以军费分配使用的全过程就无法很好的实施有效的审计监督,而且审计程序和处理结果不公开,审计结果的知情权不透明化,致使审计机构对审计结果没有处理与处罚权,因此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监控体系的薄弱会导致很多弊端,如军心的混乱。(2)军队财务管理制度中没有明确军费监控机构的设立:财务系统对预算执行和经费支出没有明确有效的监督检查,这样又体现出了财务监督职能严重弱化。

三、对军队财务管理制度常出现的问题的对策

1.对军队财务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在军队财务管理制度中常出现军队财务工作人员的简历不符合实际,所以在选拔好军队财务工作人员之后,一定要再加以指导,端正其思想和加强工作教育。也就是要军队财务工作人员意识到财务工作的重要性,从而认真的把财务工作落实到底并制定出符合实际并且完善的军队财务保障计划。

2.完善军队财务监督制度:要制定具有统领性和综合性完善的军队财务监督制度,首先要制定军队财务各个活动和任务的监督,其次要制定好明确的奖励与处罚的规则。这样可以帮助军队财务制度的监督工作统一规范并且加强了与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等其他监督制度的配合形成了监督的一个大体系,从而也就促进了军队财务管理制度各个环节的有效进行和有效的成果。

在建立监督制度的下,要注意一定要全程化的监督,也就是财务监督要由现在的静态转变为动态,行动起来实质监督全程。还要注意要坚持时时规范军队财务内部的监督,要监督每人必须坚持军队财务管理制度为依据,严格把好每个关口,这样才能很好的把军队财务管理制度有效的实施在每个过程中。

3.要进一步健全所有制度: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一定要紧系着党委中心工作,达到思路,原则的清晰[4]。还要对已经安排好的项目做最后的科学论证,加强预算法规意思和预算执行的刚性,坚持依照军队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办事,确保预算的落实。

要加强按军队财务管理制度办事的观念,狠抓各项经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以军队财务管理制度为依据,强调要财务工作人员把所有工作落实。

4.规范军队财务的执法活动。首先要加快军队财务的执法程序制度建设,以此来实行军队财务工作人员的严格性、有序性和高效执法性。其次要建立军队财务执法的责任制度,来增强军队财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财务工作人员严格依据军队财务管理制度来执法并且公正执法和有效执法。最后还要建立一条具体并且可行的军队财务激励制度,为调动军队财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也可借此来防范个别财务工作人员的不工作或乱执法。并且应该公开奖励和惩处的过程以及结果,这样便可以充分发挥执法激励机制的作用。

随着科学的进步,如应用这些科学的办法来完善军队财务管理制度,那么相信我国军队会逐渐强大,让军队财务体系成为他们强而有力的支撑,我国军队便可以无后顾之忧的随时适应军事的变革。

参考文献:

[1]熊友存,李劲松.军队财务管理学.出版社.2006.

[2]王余.新时期军队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探讨.军队财务.2008(1):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