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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保障,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安全管理,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一种新模式,是建设监理目标管理的“四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重要内容之一。
一、工程监理的认识
1.1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一个依据监理委托合同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按工程项目或部位分别设置的,由监理单位组成的工程建设监理体系。他在服务工作内容上实行着“全过程的监理”,监理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前,主要协助业主单位做好施工招标准备的各项工作;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则在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的全面控制,对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工作等。
1.2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现就如何有效地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工作,进行下一步探讨。
二、安全监理工作的现状
2.1在已经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建设项目中,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没有把安全监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监理单位没有配备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只是由专业工程师代管,使得施工现场违章指挥、作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2.2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就要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使安全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单独监控项目,配备这方面的人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三、安全监理的任务
3.1所谓安全主要指建造“实物”的人在建造“实物”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以及不合格工程对人们生命安全的威胁。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监理则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保护神。
3.2安全监理的任务
3.2.1安全监理工作是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授权范围内的工作。
3.2.2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3.3制定具体监理工作
3.3.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3.2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部分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流。
四、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4.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五、安全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未履行以下规定的职责,将依法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
5.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
结束语:施工安全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上述内容是每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都会遇到的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细节问题,当然,不可能面面俱到,目的是抛砖引玉,与监理同行进行交流与切磋,共同提高监理水平。但要真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在施工安全中发挥真正的作用,监理人员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
关键词:房建;施工监理;安全隐患
前言
在房建施工中,安全永远是第一位,没有安全保障,工程根本就无法顺利完成。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和原则。开展工程监理必须符合“生产必须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要求。工程监理师和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
1.1 施工前严格审查
在房建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和专项方案进行严格的审查,尤其是对房屋建设中经常性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分,要进行严格的专项审核。此外,还必须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已经建立有积极有效的应急预备方案,足以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
1.2 严格实施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检测承包单位提出的计量和支付的工序、部位存在的隐患,未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落实安全整改措施的,除责令该部分暂时停工外,还要暂缓批准承包单位提出的计量和支付申请,同时要防微杜渐,所有不合格的工序不重新整改,就不能进行下一个工序,要把危险排除在最初阶段,如果房屋工程存在影响结构安全的隐患未消除的,监理工程师要禁止单个工程通过验收,从部分的安全监理做起,实现整个工程的安全建设。
2.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
对房屋工程安全管理而言,施工现场是最关键的环节,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承包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切实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报告的监理权利和责任。
2.1 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应该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建设工程组织定期和专项的检查,同时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1)查机构。检查房屋建设工程项目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承诺和批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配备足够数量而且符合安全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比如项目经理等,现场的安全机构是否有效地进行运作,同时又能满足房屋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需求。
(2)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房屋施工建设中最主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部门的人员在各个岗位上应负的责任必须明确,做到责任到位。使工程每一个部分,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监督,承担施工过程中产生事故的主要责任。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现场各级负责施工安全的人员,在完成施工任务的同时,对保证工程施工安全负责;2)对自己业务范围内及相关的安全施工负责;3)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应该在自己本职范围内保证施工安全。
总之,监理工程师应该把检查制度作为安全监理责任的重要环节,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完善,是否有效地运行,现场的所有施工活动是否都在安全管理的控制之内。
(3)查设备设施。监理工程师应该检查进入现场的一切安全设备和设施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的状态。对这些设备配件进行严格的检查,保证质量合格安全,而且符合本房屋建设的安全需求。发现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经验未达到本工程安全标准的、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器械,必须责令现场进行停工整顿。
(4)检查安全知识。监理工程师应该通过检验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在现场进行随机的抽查提问,现场人员的施工操作,判断施工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安全施工知识。因为,目前我国房屋建设施工人员大都是农民工,他们受教育程度有限,加上某些施工单位为节省资金,没有对施工人员进行就业安全培训,导致许多房屋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技术,没有安全意识,同时也不具备科学的施工技术,这无疑是对房屋现场的施工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隐患。因此,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检查至关重要。
(5)检查安全隐患。大量的安全事故调查表明,几乎所有的安全生产事故都是由于严重的安全隐患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爆发的,所谓“蝼蚁可以毁堤”。这些事故隐患具有易发、多发、反复发生的特点,在房屋建设中很难彻底地清除,因此需要监理人员进行持续的、长期的、全面的检查,注意施工中事故隐患的多发点,跟踪控制,这样才可以把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比如对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的检查。对脚手架没有施工方案的、脚手架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又未经相关部门检查批准安装的、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架体与房建结构未按规定拉结或者拉结不稳的等这些现象,要及时地发现及时地处理,防患于未然。
2.2 分包到位,实行动态管理
目前,在房屋建设中,对工程进行分包是常用的形式,因此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而言,必须对各分包部分进行有效的监管,才能保证工程整体的安全施工。同时,要按分包合同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理。监理工程师在管理上,应该实行动态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时刻关注工程的进展,对各工程部分的建设进行跟踪检查,工程做到哪里监理就到哪里,只能提前不能滞后。同时应该建立施工安全监理账簿,由专人负责。把每次巡查、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房屋建设施工安全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记录登记,并随时跟踪处理。
关键词:新形势,建筑工程,监理,对策
1 引 言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近年来成为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热点话题之一。我国每年有十几万人死于各种伤亡事故,平均每天事故死亡300余人,因事故伤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每年1 500亿元左右,而建设工程安全施工事故占的比重较大。严峻的形势给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探索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与对策,对于免究监理责任,促进施工安全、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现目标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硕士论文,新形势。。笔者结合近年来安全监理工作的实践,总结出经验和做法如下。
2 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明确依据是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的第一步,从事监理工作的每个单位和每个人必须认真学习、熟悉并熟练掌握。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项目监理合同,批准的项目监理规划,批准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项目施工合同、图纸、安全技术要求,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批准的专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方案,业主制定的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等。
监理人员是安全环节上直接面对社会的最后一环,某种程度上,监理会成为安全环节所有错误的最后承担者。不少施工安全事故,本来是设计单位、供料商、施工单位环节的问题,最后也由于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淡漠不明晰、工作粗糙不细致等,被迫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因此,增强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责任感是当务之急。全体监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工作中要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监理放在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同等重要的地位。
3 项目监理基本流程
一是成立组织,项目监理部应成立安全监理组织,将职责落实到人。总监直接负责,全员参与安全监理。二是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做到安全监理有据可依,管理制度可以单列,也可以将安全监理体现在项目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要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等。三是加强对全员安全监理的教育培训,保证人员素质,安全监理有据可依。四是认真落实安全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深入施工第一线了解、检查、指导、促进施工安全工作,从行动上做到有据必依。五是发现不安全因素、安全事故隐患后,及时采取相应的初始措施和后续措施,从落实上做到恪尽职守。硕士论文,新形势。。
4 施工监理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监理人员在日常监理工作中,不可忘记法律赋予自己的安全生产监理义务和责任,重点做好两个阶段的工作。在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审查《施工安全方案》,施工阶段要做好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
4.1 施工准备阶段
在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或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并由项目总监签发。其中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是重中之重,审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在申请合同项目开工、分部工程开工、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工程开仓、地下工程开工、垂直运输作业前,均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工程师应该及时完成审查并签署书面审查意见。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工作应作为安全监理中的第一个“停止点”来对待。《安全技术措施》未通过监理审查的,该项作业不得开工。若施工单位擅自开工,监理人员要及时制止,并下发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拒不停工的,监理人员应向业主书面报告,与业主一道采取措施。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机构应在与业主、施工单位充分协调的基础上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很有必要与业主、行政主管部门商量制定相应的处罚方法,包括经济罚款和载入市场信誉不良记录档案,有效地促使施工单位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4.2 施工阶段
以往的监理人员在工地一线偏重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工作,当前的法律要求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安全监理也要常抓不懈。监理人员应尽快更新观念,适应新的要求,明确日常施工安全检查的事项。在安全监理指导思想上,要善于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突出安全监理工作是重在预防,即强调事前控制,主动控制和超前控制。在安全监理内容方面,重点检查“人-机-料-法-环”五个层面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和相关安全生产过程记录和安全自检记录。在安全监理的响应方面,将施工安全措施的具备作为安全监理中第二个“停止点”来对待,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做出适当的处理,发出安全整改通知或责令停工后向业主报告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避免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所规定的法律责任。
4.3 安全监理记录、整编、归档
监理工程师要把安全记录放在突出的位置,同步做好安全记录资料的管理,以免丢失。安全记录包括日常历次检查记录、现场监理通知、自身培训记录、考试记录等,并按年度或文类分类后排序、编页、装订、建档、保管。
4.4 事故调查处理阶段
当工程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故和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上报业主或有关主管部门。硕士论文,新形势。。在事故调查处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提供相关的安全监理工作记录,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结果,监理工程师承担全部、部分责任或免除事故责任。
参考文献
[1]党智勇.浅谈工程建设安全监理[J].建筑安全,2000,(05).
关键词:监理;安全;责任
本文就是在监理必须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承担安全职责的前提下,根据实际工作的体会,来探讨如何更好地发挥监理在施工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一?监理和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关系
(1)法规形式中监理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安全中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在施工准备阶段,《条例》第十四条和《若干意见》在规定监理必须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同时,又在其它条款中明确施工单位编制的这些技术资料,需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但在施工阶段,《条例》第十四条和《若干意见》在规定监理对施工单位进行一系列的监督、检查、督促时,却没有在其它条文中明确施工单位必须接受这种监督、检查和督促。不知这是一种疏忽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但这种疏忽对于监理在施工现场的监督效果却是十分不利的。
我们知道,既没有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又没有法律法规的授权,两个企业之间是不存在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通过各自与业主的合同建立的。业主通过合同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的建设进行监理,业主同时又以合同等形式告知施工单位:监理代表业主对工程进行管理,这样就形成了监理对施工单位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而对于施工安全来讲则不同,因为监理的安全责任并非来自于业主的委托,他不能因上述合同关系而形成两者之间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监理的责任和义务来自行政法规,如果行政法规不直接明确施工单位必须接受监理的监督管理,两者就不能建立起正常的工作关系。也就是说,施工单位不接受监理发出的整改或停工整改通知是有一定道理的。
事实上,目前监理机构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或停工整改通知的效果,主要取决于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觉悟”,若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强,则安全隐患就消除得彻底、及时;若施工单位负责人不重视,那么安全隐患的整改就有可能被敷衍了事,可以看出,监理对施工安全的监督作用在这里就已经打了一个很大的折扣。
二?防止监理责任被扩大化
(1)监理对安全事故所承担的责任
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是从 “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中归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部分监督职责演绎而来的。所以监理在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只能是监督责任,属行政责任范畴。监理人理所当然是监督者。
与之不同的是施工单位的内部管理,因为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人员和设备、设施、材料有直接管辖、控制权。他可以通过企业内设的各种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对本企业“产品”(所建设的工程)的生产过程进行管理,他是建设工程的实际执行者,对 “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在对安全生产事故或安全隐患处理过程中,混肴或者模糊这两者不同性质的管理责任界限,是导致监理责任扩大化的原因之一。发生了施工安全事故,即使监理当事人没有履行或遵守《条例》规定的义务,但只要其没有实施犯罪的主观故意和行为,也只能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首先是当事人有实施犯罪的主观故意并实施了犯罪行为,而且给受侵害的客体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了犯罪,其追究的是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故监理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监理责任扩大化的一种表现。
(2)正确区分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义务与责任
仔细研究《条例》和《若干意见》,可以发现《条例》和《若干意见》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自的管理范围和深度是作了区分的。
例:对施工起重机械、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施工单位要进行组织验收或委托验收;而监理单位只被要求“核查验收手续”。所以,对于验收过程中存在的疏忽或过失,监理也是可以不承担责任的。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出,监理的监督突出的是关键部位和重点要素,其监管的范围和深度明显地区别于施工单位。因此,监理在施工安全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也必须与施工单位加以区分。在对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忽视这种区别,是导致监理责任的扩大化的第三个重要原因。
在现实中,只要发生安全事故,人们常常将施工单位的管理责任和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混为一谈,习惯地把监理当作施工现场负全责的直接管理者,“监理在那里!”“监理干什么去了!”监理往往首当其冲地被追究责任,“监管不力”、“监理不到位”这些词语在一些行政处罚文件中并不鲜见。认真地想一想,“监管不力”、“监理不到位”等词语在概念上是含糊的,用它来定责也不科学,是一种责任扩大化用语。安全生产法第7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追究外,还应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责任的行政部门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处理了监理单位或总监,某些单位和某些人的责任或许就可以不再被追究,而且处理得越多、越重,就表明他们的监管是多么认真、多么严格,这种自保心理,可能就是导致监理责任被扩大的除了上述原因之外的原因。当然,有时也可能还有更深层次的上不了桌面的原因。
社会上对监理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的认识已经走进了误区,监理安全责任的扩大化给监理工程师带来了沉重的心理压力,使他们在规避风险上耗费了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当然不会给安全生产带来任何好处。
参考文献:
1.1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组织上的割裂和断层,限制不同组织人员之间的沟通
当前我国工程建设中业主、设计、施工和监理各方的安全管理有着相对割裂的缺陷,在组织结构上形成了两个层次,一是业主、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二是各单位内部的科层制指令关系,而不同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之间除有直接的工作联系外,沟通比较有限,更谈不上施工安全知识的共享。
1.2施工安全知识体系庞杂,为知识共享带来了客观困难
安全知识内容庞杂,安全法规、流程、图纸、工序等都包括在内;载体形式多样,有显性的图书、传统的二层式组织结构规范,还有隐形的经验、习惯。不同层次人员所掌握的安全知识各有侧重,工程师熟悉安全法律和流程,安全员熟悉技术标准,工人则熟悉具体操作。获取知识的习惯也不同,管理人员习惯于阅读和研讨,工人则习惯于观察和请教。可见施工安全知识共享是一个兼具实践性和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只有将不同层次人员的沟通关系、施工安全知识体系、人员之间传递知识的渠道都梳理清楚,才能为知识共享的具体实施构建良好的机制。
2引入网络概念,建立促进施工安全知识共享的组织结构
引入系统工程中的网络模型原理,淡化组织边界,将施工安全管理的二层组织结构拓展为网络式组织结构,从而促进工程项目中不同单位管理人员和工人之间的沟通协作和知识共享,是项目组织结构的一种新的探索。
2.1施工安全知识主体之间的网络模型
知识主体指代施工安全管理中的相关人员,应主要考虑:(1)业主的项目经理、工程师;(2)设计单位的设计工程师;(3)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工程师、安全员、工长、班组长及木工、架子工、机械工等主要工种;(4)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梳理知识主体之间的指令和沟通关系,建立知识主体网络模型。
2.2施工安全知识之间的网络模型
应依次解决下列问题:(1)明确安全知识的范围,施工安全相关知识庞杂,知识共享不能面面俱到,应以识别和控制危险源为主线,将安全知识范围界定为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技术操作和安全防护的相关知识;(2)对安全知识进行分解,按“安全知识-知识领域-知识子域-知识点”的层次,分解为具体的知识点;(3)明确知识之间的隶属和关联,建立知识网络模型。
2.3施工安全知识共享的网络模型
当施工安全管理中知识主体之间、知识之间的关联界定清楚后,应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为:(1)个人分别拥有哪方面的安全知识,如何将这些知识和他人共享;(2)个人分别需要哪方面的安全知识,如何通过沟通请教从知识拥有者那里获取这些知识。比如深基坑施工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工程师需就其中的安全操作事项向工长、班组长和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再如施工过程中发现了危险源,工长与工人需尽快报告施工单位的安全员和工程师,再上报项目经理处理。同理可建立知识主体之间就知识点的映射关系,形成施工安全知识共享网络模型。
3应用网络模型,寻求促进施工安全知识共享的实践措施
3.1模型数据的获取
可选取和跟踪工程实例,通过多种方式获取施工安全知识共享的相关信息:(1)查看设计、施工和监理合同,明确各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和协作机制;(2)收集业主、设计、施工和监理各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了解其处理安全问题的措施和流程;(3)参加项目有关会议,与各方管理人员、工人座谈,了解常见安全问题及处理机制;(4)开展结构化问卷调查,获取定量的数据样本;(5)最后将以各种方式获取的信息筛选为可供统计分析的有效数据。
3.2数据处理与模型分析
将经筛选的有效数据输入所构建的安全知识共享网络模型,可得到技术指标和直观的网络图,。可供采用的主要技术指标为:(1)网络密度,反映个体之间传递施工安全知识的频率;(2)网络中心度,反映个体处于网络中心的程度;(3)中间度,反映个体在知识共享中的媒介作用;(4)网络中间中心势,用于判断知识共享是依赖某一节点,还是由多个节点支撑;(5)结构洞和桥,反映知识共享网络的整体性;(6)凝聚子群,也称小团体,反映某些联系特别密切、能充分共享知识的个体组成的网络局部。通过技术指标和网络图特征可以判断:不同单位各类人员就施工安全的沟通是否密切、知识共享渠道是否通畅、整体知识水平如何等,为探讨改进措施提供依据。
3.3提出改进措施
可从以下方面探索:(1)针对不同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师、工人等不同类型人员,以分部分项施工危险源识别、技术操作和安全防护为主题,编写施工安全知识指南;(2)针对不同类型人员,以处理常见施工安全问题为主题,明确相应的沟通对象、处理流程和承担的职责,编写施工安全知识共享制度与程序性文件;(3)在工程实例中开展施工安全知识共享的专题培训,并作回访,确保改进效果。
4结语
【关键词】电力 工程 安全 监理
中图分类号:F40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电力基础建设不断深入,“四控两管,一协调”中的施工安全管理已成为工程建设管理各环节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为了防止因基建工作而造成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国家电网公司对安全监理工作提出更高的目标和任务。
下面就如何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正确理解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承包单位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输变电工程建设安全监理是指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合同和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度,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监理和巡视监理等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督促施工及其它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从而实现对施工安全进行有效控制的监理活动。电力安全监理的过程实质也就是执行国家、政府以及行业关于安全生产、技术所颁发的法规,执行安 全监理委托合同的过程。安全监理单位受托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的利益,按安全监理合同范围,全权处理工程安全和建设单位委托的一切事宜,安全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本着尊重、协助、监督的精神,基于目标一致的共识,协助建设单位完善、抽查和验证电力建设过程中各项制度。安全监理单位通过三方沟通,按照所签订的《委托安全监理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等合同文件独立行使安全监理权。
二、充分认识安全规律,掌握电力安全监理的主动权
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质量隐患往往导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为质量事故埋下祸根。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相辅相成,试图将二者分开是十分困难的。从某种角度上讲控制质量就是控制安全,反之也成立。安全监理的提出,使建设监理目标管理从以往的造价、进度、质量“三控制”变成“四控制”,也反映了监理理论和监理法规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可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电力建设工程中各个风险点进行预控,加强对工程的风险管理,积累工程安全监理经验,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业主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监理则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保护神。工程监理单位应负责对电力建设项目的全面监督、指导,尤其是对技术法规、标准规程安全措施等监督管理,以国家有关的法律制度为准绳,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监督安全监理合同的执行,保护合同各方的利益,提高自身安全监理水平,维护企业利益和荣誉。
三、认真做好电力工程安全监理主控项目的制定工作
结合电力工程实际特点,编制《安全监理细则》,确定具体的安全监理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项目,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全面落实,突出重点;加强对现场各种危险源的识别和防范,采取预控措施,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意见。
认真做好电力工程安全监理的主控内容划分:
(一)、控制项目:项目监理机构
控制内容: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置安全监理工程师。
控制要点: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工程监理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监理巡视和旁站工作制度、安全监理检查制度、施工安全审查备案等制度。及时编制《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见证、旁站、巡视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监理人员职责,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点和目标等。
(二)、控制项目:安全旁站监理
控制内容:对工程具体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重要及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现场跟班检查监督。
控制要点:
线路工程以下工序及部位应做好安全旁站监理:
1、基础阶段:桩基础施工(钢筋笼焊接、桩深测量、混凝土浇筑等工序),高边坡开挖,深坑基础掏挖(超过3米时),易坍塌等特殊基础开挖、支护过程;
2、组塔阶段:超过80m的高塔组立,临近带电体施工,或特殊地形铁塔组立;
3、架线阶段:带电搭设跨越架,特殊施工展放导引绳,导引绳通过不停电跨越架及通航江河、铁路、高速公路越架,导地线压接等。
变电站工程以下工序及部位应做好安全旁站监理:
1、土建工程:高边坡及深坑基础开挖,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浇筑,大型构件吊装,脚手架、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2、电气安装工程: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吊装,变压器吊罩、抽芯检查、干燥及耐压试验,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电气设备送电试验等;
3、起重作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联合抬吊,移动式起重机临近带电体作业等。
(3)控制项目:审查施工组织措施和施工指导文件
控制内容: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管理文件。
控制要点:文件审查是指监理工程师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规程规定等,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与施工安全有关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管理文件的合法性和措施方案的有效性。
(4)控制项目:检查承包单位资质和人员上岗证书
控制内容:检查承包单位资质;检查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控制要点:安全检查签证是指监理工程师依据规程、标准等,对影响施工安全的重要设施(如重要脚手架、跨越架,塔式起重机、卷扬提升系统等起重设施,以及变电站临时电源布设等),在投入使用前进行的检查签证活动。
(5)控制项目:检查安全培训情况
控制内容:检查安全培训情况。
控制要点: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安全专责监理工程师或经过培训的监理员)负责具体实施。
(6)控制项目:施工现场巡检并进行考核
控制内容:审查承包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与自检系统;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分项工程或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考核。
控制要点:违章作业而危害人身安全时有否下达工程暂停令;查领导、工程和现场管理,查隐患、事故处理、施工工艺水平、设施设备安全、施工环境情况等;承包合同应按规定预留安全保证金;按现场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7)控制项目:启动试运行安全文明检查
控制内容:启动运行前;试运行中巡视
控制要点:满足文件要求的启动条件;反事故演习;消防设施验收合格;制度齐全、完善,通过审查;环保机构健全、可开展监测;记录缺陷及时组织消缺和符合调试环境。
(8)控制项目:参与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控制内容: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控制要点: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和进行善后处理。
(9)控制项目:编制安全报表
控制内容:编制安全报表。
控制要点:事故处理情况;监理简报记录安全状况;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
(10)控制项目:达标验收
控制内容:参加达标投产验评。
控制要点:对安全管理和施工工艺文明生产进行检查。
四、严控现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
进一步规范电力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在整个工程建设工程中,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电力工程人、机、材、法、环的和谐统一
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材、法、环及电力建设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和督查,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
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内,以确保安全性。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关键词:电力工程;施工;危险源;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 F4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实施危险源风险及应急管理的意义
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导致重大、较大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及影响因素诸多,危险源转化为破坏力的机理复杂,传统的“经验控制型”及“过程控制型”方式,已经不适应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及管理需要的状况。所以,运用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危险源的研究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完善和提高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输变电施工安全重大、较大危险源预警机制,实施电力建设施工应急救援的重要内容;也是有利于提高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各类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综合效益;更是对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具有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2 危险源风险及应急管理的应用
2.1 重大和较大危险源的风险识别
为了便于风险辨识,将电力工程风险的等级划分为:①重大危险源,为一级风险管理,指有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施工作业;②较大危险源,为二级风险管理,指有可能发生死亡事故的施工作业;③一般危险源,为三级风险管理,指除了重大危险源和较大危险源以外的,可能会造成人身危害的施工作业。
2.2 重大和较大危险源的分类
电力工程重大危险源风险及应急管理,从工程类型、工序、施工设施、机械和物质及其影响范围考虑,对输电线路工程、变电站(换流站)建筑工程、变电站(换流站)安装工程、电力沉井隧道工程施工中有关重大、较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认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事故)主要有以下类型: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坍塌、
火灾和爆炸等。
2.3 危险源风险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2.3.1 重大和较大危险源的管理
1)重大危险源 必须开展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认证、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援措施等内容),通过专家认证并对专家论证审查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所提意见进行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通过相关部门对属于重大危险源开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后执行。监理单位必须制定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单位必须办理电力工程安全风险作业票。
2)较大危险源 必须制订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援措施,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执行。监理单位必须制定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单位必须办理电力工程安全风险作业票。
3)一般危险源按照《国网公司输变电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国家电网科E2009]211号)有关要求开展安全管理。
2.3.2 危险源的风险管理与防范
1)工程开工前,业主项目部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经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后分发至各参建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安委会,组织参建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收集并向参建项目部提供作业环境范围内可能影响施工安全地下管线、设施等相关资料,并提出保护措施要求。
2)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监理工作体系,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报业主项目部审批。审查施工项目部《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应急预案》、《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施工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3)工程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识别并列出工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等级,编制“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 针对一级、二级危险源,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针对重大危险源,必须开展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认证、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援措施等内容)通过专家认证,并对专家论证审查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所提意见进行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
(2)针对较大危险源,必须制订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包括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援措施等内容,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
(3)针对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源,施工项目部必须办理电力工程安全风险作业票。向施工项目部全体人员,讲清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源风险及采取的预控措施,并作好相关记录。
2.3.3 危险源风险管理的实施
1)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业主项目部编制各类检查表;组织各类阶段性安全检查;根据管理需要和现场施工实际情况,适时开展随机检查,监督检查各参建项目部危险点辨识、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数码照片拍摄的记录与归档工作。
2)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项目部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履行职责情况;审查《特殊(专项)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检查施工项目部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到位情况;督促施工项目部建立施工危险点及预控措施警示牌;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实施监理巡视,做好数码照片拍摄的记录与归档工作。
3)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项目部保证危险源风险的控制措施以及所需资源的配置和投入,及时进行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调整,通过动态管理,保证危险源风险控制措施的时效性;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对具有一般危险源的工程项目应采用每Et上岗前班组交底管理。
2.3.4 危险源风险的应急管理
1)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组建工程项目现场应急工作组,组长由业主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担任;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由施工项目部负责组建。
2)业主项目部督促各参建单位成立应急管理机构,督促施工单位针对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及设备事故的重大、较大危险源,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会同施工项目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检查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响应的及时性。
3)工程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应分析并辨识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对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及设备事故的重大、较大危险源,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报监理、业主项目部审批后在施工过程中组织落实。组织开展项目应急预案演练,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重新下发。确保预案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时效性。当施工人员变动较大时,需重新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施工项目部按应急预案准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安排专人负责应急物资的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施工项目部应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工作,培训对象应包括全体施工人员。在施工项目部办公区、施工区、生活区、材料站(仓库)等场所的醒目处,以展板方式公布应急联络方式,张贴宣传应急急救知识类图文。
2.3.5 危险源风险管理的检查
1)为了让危险源风险及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得到完善和改进,各参建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工程竣工后应采用不同的方式,对危险源风险及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各参建项目部的危险源风险和应急管理工作评价的依据。
2)危险源风险及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各参建项目部危险源风险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评价表进行。检查表内容包括了工程施工全过程危险源风险及应急管理工作,分为危险源风险管理的策划、危险源风险管理的实施、危险源风险管理的应急管理3个部分。
3)业主项目部危险源风险及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由业主项目部自查,业主单位复查;监理项目部危险源风险及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由监理项目部自查,监理单位核查,业主项目部复查;施工项目部危险源风险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由施工项目部自查,施工单位、监理项目部核查,业主项目部复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3.6 危险源风险管理的评价
1)工程的危险源风险管理评价工作是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承包商资信管理和工程各类评优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
2)危险源风险管理评价工作可按照各参建项目部危险源风险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评价表进行。各施工阶段的危险源风险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可根据该施工阶段涉及到的内容参照检查表进行,检查结果采用得分率统计。
3)业主项目部负责对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实际需要,在工程开工前、施工中和工程竣工投运后等不同阶段分别进行过程检查评价,做好相关记录。在工程竣工后、施工(监理)合同最终结算前,由业主项目部审核确定最终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将分别与合同结算、下一阶段招投标资格预审及评标打分直接挂钩。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可以参照评价机制,对各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进行过程检查和综合评价。
【关 键 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理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指出:“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S246线河塘至先刂 鸡坑段改建项目二期工程,长13.99公里,本人在此工程中担任监理员,虽然项目尚未结束,但开工至今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结合工程实践,谈谈如何进行安全监理。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安全监理的依据是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纪要。
三、安全监理的三个阶段 安全监理工作与其他监理工作一样,分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1 施工准备阶段 (1) 从完善监理机构自身的安全体系开始,总监办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要求监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及指导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2) 严格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抢险方案是否符合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保证措施是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根据工程实际,明确了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3) 严把单项开工报告审批关。针对路基、路面、涵洞、桥梁,都要根据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本项目中路基石方工程由施工单位请专业的爆破公司进行爆破施工,监理工程师要求其提交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审查,达不到要求不能开工。 2 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主要是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修正完善,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我们将安全检查贯穿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 (1)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监理人员每天对工地进行巡视并记录形成施工安全管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监理办每个月还会同工程建设管理处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对工地现场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能及时处理,相关检查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并存档。(2) 将安全检查融入工序检查验收中。
在构造物基底检验时,检查防护围栏、围堰是否足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检查不合格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S246线河塘至先刂 鸡坑段改建项目二期工程共有小桥8座,都是设置在沿线河流上,且设计上采取扩大基础的形式,在基坑开挖到桥梁基础混凝土浇筑完成前会形成一个个大基坑,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在工地现场检查时要求施工人员在基坑5米范围外设置围栏、张贴安全警示标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对临时用电的使用也要更为小心,上下班前后都要对线路进行检查,防止出现事故。
同时监督施工单位按施工技术规范施工, 例如盖板涵台身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后,方可台背回填,并要求两个涵台同时对称回填;预制空心板梁要求达到85%以上才能进行吊装等等,在工序安排时,要严格遵守。
(3) 将安全检查作为旁站监理的主要内容。
在K84+490盖板涵墙身施工中,墙身模板为一次安装完成,高4米,宽1米。施工员提出墙身两边分开浇筑混凝土的施工方案;考虑到如果同意其方案进行施工将使模板两边受力不均,且一次直接浇筑至墙身顶部容易出现跑模甚至模板倒塌的危险,监理人员仔细检查模板的安装情况,要求施工时须采取两边分别分层浇筑,均匀受力,要在下层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才可以进行上层混凝土浇筑,并且随时观察支撑情况,确保施工安全与质量。
(4) 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利于安全且设计中没有处理方案的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处;由管理处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并确定处理方案。
1) 桩号K77+960至K78+200段设计上为挖方路段,未设置边坡的防护;施工过程中发现山体开挖后上边坡稳定性较差,含水丰富,路床出现几处泉眼,常年出水不断;针对现场实际情况,经各单位相关人员调查后确定处理方案,增设路堑式挡土墙、盲沟各一道,由设计单位提供施工设计图纸。
2) 桩号K82+740至K82+820段路基开挖后右侧山体出现滑坡,调查判断出现滑坡现象的原因可能为该路段山体属煤质土,且多年的煤炭开采导致山体被掏空;初步拟定处理方案为先对该路段进行观察,待山体稳定后再确定处理方案;经一年多时间的观察,管理处再次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主要人员到现场勘查,确定处理方案:将路基范围内的煤质土换填为粗骨料较多的砂砾石,通过地基承载力检测确定换填厚度;增设路堑式挡土墙一道,由设计单位提供施工设计图纸指导施工。
(5)空心板预制场及基层拌和设备的安全和维护管理。安全管理是拌和设备管理的重点,也是发挥设备效能的前提。机组电工要经过专业部门全用电知识培训,持证上岗。装备安全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漏电保护开关、避雷器、消防器材等,防碰撞标志、标语要齐全醒目。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设备保养要求进行保养。生产期间要眼观,耳听,出现不正常情况立即停机检修,切忌带病作业。设备运转时,严禁进行保养和调试工作。关键部位要安排专人监测。对易损部件要做好储备,并研究其损坏的原因。生产期间的故障排除要沉着冷静,切忌暴躁, 只要掌握规律,耐心思考,任何故障都可以得到很好解除。 (6)机械施工安全 公路工程施工,相对其他行业危险因素较多,如果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对机械施工安全重视不够很容易发生机械事故,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操作人员必须办理相应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证和操作证,加强机械使用责任,严格按照准驾机种操作机械;实行技术考核和操作证年检审核制度,防止非驾驶操作人员或不熟练人员乱开机械,减少机械损坏。加强筑路机械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确保机械安全生产,从而保证机械自身和人员的安全。
(7) 交通安全设施
本项目为改建工程,需要开放部分路段给附近村民通行,为保证行车与行人的安全,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设置指路标志、 警告标志、 禁令标志等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
在高填高挖路段、视距不良的急弯和交叉处,要设置落石、限速慢行标志;为使夜间交通畅通和保证行车安全,应逐步在沿线设置反光标志;为诱导驾驶人员的视线,保证行车安全,在需要的路段上,要标明公路边缘及线形。
(8) 监督施工单位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项目监理机构要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开关、标准配电箱、脚手架连接件等进行材料报审工作,确保其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前要进行检查和检测,严禁使用劣质、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以保证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 四、结束语 “安全无小事”,要真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在施工安全中发挥真正的作用,监理人员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预控作用,还必须对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以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自身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到合理水平,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鉴于公路工程施工的特点,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门相当复杂的科学,需要我们在长期实践中不断的充实,不断的完善。
【参考文献】
1、JTG B 01-2003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建标公路委员会编
2、JTG G 10-2006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关键词:土建工程;监理;安全施工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基建投资项目也在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土建监理安全问题也逐渐增多。土建监理安全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的损失和危害,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家的基本建设和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因此,施工单位要严格控制土建监理,确保工程的安全施工。
土建监理的责任范围
监理单位在进行施工前应该编制监理规范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一旦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中有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不能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在监理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安全隐患,监理人员要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如果情况严重,要立即停止施工,同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如果施工单位拒不整改,为了施工安全,监理人员要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勒令施工单位整改。
影响土建监理的因素
土建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多种,除了与建筑业的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形作业有关,还与,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施工操作不当等有关,施工现场的监管不到位对土建工程影响极大。
2.1监管体系不完善 当前的我国土建工程主要是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企业的三级格局,结构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并且建筑市场也很混乱,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对社会信誉有很大的影响。在土建监理方面,很多工程都存在偷工减料,安全意识淡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我国的土建工程法制尚不完善,这使得相关土建工程施工单位没能及时改革监管体系,致使监管体系不完善,对安全事故也就不能及时审核出来,这不仅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更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2.2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一个土建工程的安全与否与施工人员有直接关系,施工人员的操作是否得当,安全意识是否达到要求对土建工程都有直接影响。施工单位要加大安全方面的投入,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施工安全。施工人员需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监理人员如果发现现场施工有任何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指出并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整改。
在工程实践中,由于个别领导忽视安全和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所引起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由此可见,保证施工安全的主要因素是施工人员,在土建施工中施工的工程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都是土建工程的主要工作人员,也是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决定因素。因此,监理人员是土建工程监理的主要决定者。
2.3土建工程材料质量不合格
土建工程的施工材料是控制施工安全性的关键,作为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材料与施工安全相关材料的质量是安全施工的基础,只有保证了施工材料的安全性才能确保土建工程的安全。目前,市场上建筑施工中所需的与安全有关的材料种类较多,一般的,土建工程所需要的用量都很大,在进行监理时很难保证检查到所有的材料,因此需要采用抽检的方法,但是难免出现遗漏的情况。特别是一些承包商在工程中标后,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按安全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品种、规格、技术参数采购相关的成品或半成品。一旦土建工程的监理人员出现疏漏,没有对进场的材料进行严格的控制,导致土建工程的材料未能按有关规定对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试,这样合格的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工程施工中,对工程产生了不利影响,甚至留下安全隐患,在施工过程中极有可能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土建监理安全施工的措施
3.1建立安全监理机构
为了保证施工的安全性,土建工程的监理人员需要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根据施工标准制定完善的安全监理机构,严格按照监理规划的编制,促使土建工程的所有监管人员都可以明确安全监理责任内容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与此同时,土建工程施工单位需要制定各项安全监理制度、工作程序、监理方案及制度措施,同时结合施工现场的变化时时改进相关制度,确保监理的实施细则可以适应施工现场的变化。
在建立安全监理机构的同时,施工单位也要注重监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对监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促使监理人员可以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促进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可以对施工人员不安全行为予以警告、制止。只有监理人员的素质提升,才可以督促施工单位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切实做好自控,根据工程专业特点对施工作业危险源采取预防措施加以预控,落实作业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缺陷的有针对性的控制。
3.2加强施工现场的巡视
施工现场时工程进行的第一线,因此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就显得格外重要,监理人员需要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严格审查。土建工程的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进行定期巡查,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监理人员需要在巡视现场后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如果在巡视过程中发现任何安全隐患,监理人员需要立即对施工人员进行指导,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整改的方法,确保工程的安全。
监理人员需要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土建工程的安全自查工作,适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成果进行抽查,如果情况允许,监理人员也可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工程可以顺利进行。
3.3有效运行监督安全保障体系
监理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有效运行监督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土建工程的监理人员需要严肃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对施工过程进行及时的检查、汇报、研究和处理,将工程的所有环节都检查到位,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出现任何违章,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监理人员要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在土建工程中如果监理不到位就会很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监理人员需要立即联系相关部门下令停工,与此同时,监理人员还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尽最大的可能控制事态的恶性发展。
结语
保证土建工程质量安全的最主要因素就是监理人员的监管水平,为了保证土建工程的安全,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对安全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及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要更加严格化,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就要进行复查,充分发挥监理的现场安全管理职能,避免土建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蒋云建.浅议监理工作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的作用[J]. 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