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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信息化行业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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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信息化行业报告

第1篇:医疗信息化行业报告范文

慢慢复苏路

这次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最具毁灭性的衰退虽在一年前结束,但随后有气无力的复苏从今年初起就大幅放缓。

由于此次衰退是因金融危机而非紧缩货币政策所至,因此衰退后的前景如此糟糕。现在美国最大的问题是其政治人物一直不承认经济会经历如此长且缓慢的修复期,更不用说他们对此严重后果有所准备。仅有若干勇敢的官员放出了失业率仍可能停留在高位的警告。但更多的政治争论是究竟谁应对衰退负责,而不是为复苏想像一些有提振力的方法。

美国1937年和日本1997年的经验都是很有说服力的例子,两国不合时宜的加税政策让疲软的经济再次跌回衰退。在理想情况下,美国可能会着手中期税收和削减开支的改革,以解决预算问题,并给财政政策继续维持一段宽松时间留有余地。但这在党派激烈争论的形势下简直是白日梦。当下制定的目标只能更低,即谨慎维持现状,把不确定性降至更低。

还有更多的政策有助于尽快消除影响复苏的因素,比如考虑鼓励更大程度地注销按揭贷款债务等等。这些措施虽都有不足,但总比一大堆像日本当年的大量劣质贷款的按揭债务继续侵蚀金融系统,伤害复苏要强得多。政治人物或许应该考虑更多积极的措施出台。

财富

天降大任于斯人

沃尔玛新任CEO兼总裁杜克在接手这家世上最大企业管理不到一年时间内,渡过的不是蜜月期,在杜克出任CEO前的去年初,公司已有过一个雄心勃勃的突击增效项目,旨在让购物环境更清爽宜人。但因对店铺整容从而让消费者购物数量减少的局面使沃尔玛的一些供应商感到不悦,并因此而中断。但是杜克上任后并没有放弃,一鼓作气坚持改革。

杜克的优点是在面对问题时总会拿出行动。当他管理沃尔玛国际业务时,曾迅速决定关闭多年亏损的德国分公司。要管理这间巨无霸企业的复杂程度绝非笔墨能详尽描述。作为名列《财富》全球500强企业之首的沃尔玛,本财年销售额高达4080亿美元。但仅此还不足以恰当应付巨无霸企业面对的社会、法律和供应商问题。要盘点清楚拥有8500多家销售店面和210万员工、且还在继续增长的业务也同样不易。

但若这位《财富》全球500强企业之首的CEO是怯懦胆小者,人们就无法指望杜克取得成功。他不光要摆脱沃尔玛创始者山姆・沃尔顿统治多年的阴影,而且还要在其家族仍持有公司45%股权的压力下奋力前行。此外,他还要面对若干业绩显赫的高管们实现的,在21年内把销售收入翻25倍,使公司市值从150亿美元增至1850亿美元的显赫业绩的挑战。

业界动态

日前,由用友医疗与中国卫生经济学会联合举办的公立医院改革下的医院经济管理与信息化建设大会,探讨在国家政策环境和医院可持续发展背景下,如何构建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用友医疗推出首份《HRP:医院整体运营管理的创新手段》白皮书,提出以HRP构建经济管理为主线的医院运营管理模式。

9月7日,德勤联合Mergermarket Group的研究和出版分支机构Remark分别针对中国企业在矿业、油气业及汽车业三个领域中的境外并购最新动向推出三份报告,重点讨论了这些企业在当前交易环境下的机遇与挑战。报告显示,境外并购活动多集中在矿业、油气业及汽车业。2006年至2010年上半年间,三大行业在境外并购总交易量中占到27.9%,占总交易额的61%。

9月16日,在“2010中国文化娱乐产业投资论坛”上,国内领先的娱乐产业研究机构――艺恩咨询的文化娱乐产业报告指出,2010年中国文化娱乐产业规模将达828亿元,较上年增长26.8%。预计到2012年将突破1290亿元,为2007年的3倍多。在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指引及中央百亿元文化产业基金的扶持下,未来三年中国文化娱乐产业将驶入发展快车道,游戏、电影、动漫、电视剧及音乐等五个主流文化娱乐形态将形成百舸争流的繁荣态势。

第2篇:医疗信息化行业报告范文

2008年秋,中国移动总裁王建宙在天津达沃斯论坛上向与会者介绍了一个极具市场潜力的新兴领域,他的演讲引起巨大反响。这个新兴领域就是M2M。

M可以是人(Man),也可以是机器(Machine),广义的M2M泛指人、机器之间建立连接的所有技术和手段。据统计,目前全球机器的数量至少是人类数量的四倍,这意味着M2M技术和理念有着惊人的市场应用前景;而M2M先天所具有的行业属性和特色,又使其成为运营商抢占未来市场的必争之地。

近年来,随着M2M应用的增多,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多的行业认识到了M2M的价值和潜力。这也使其成为运营商在推行行业信息化时绕不过的“潮流”。

将通信进行到底

“M2M应用的行业之广泛,市场前景之巨大,已成为全球通信业界公认的蓝海。”中国移动通信研究院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

事实上,M2M技术的正式商用仅仅五、六年时间。

2002年底,M2M技术在美国首先实现商用。BioLab公司作为美国最大的水处理产品供应商,在全球首次使用了M2M技术,对其游泳池水中的PH值和消毒剂水平进行了远程监控。这个可自动添加化学清洁药品的系统采用了诺基亚的无线通信解决方案和数据采集设备。此后,M2M技术在世界各地得到了广泛应用。

在北美市场,除医疗设备的监测等外,M2M最主要的应用是对车辆的跟踪,包括私家车和商用车辆。这一应用在日本被开发成为了车辆防盗服务系统,该系统可在车辆被盗时主动向车主的手机发送提示信息。

更为有效的商用,在欧洲和韩国。在这两个地区,M2M已被商用于安全监测、机械服务和维修业务、自动售货机、公共交通系统、车队管理、工业流程自动化、电动机械、城市信息化等多个领域。

而德国InteractiveWear公司更是开发出了名为“KnowWhere”的多功能一体化外套。这件外套的GSM/GPRS装置以M2M模块为技术核心,内置手机、MP3播放器、耳机、麦克风和紧急呼叫按钮。用户穿上外套,不仅可以打电话、听音乐,更重要的是可以随时对自己的位置进行定位。

目前,全球IT和电信业界的众多巨头都已投身到M2M产业链当中,包括爱立信、诺基亚、西门子、摩托罗拉、英特尔和IBM等,这些公司在M2M领域投入了大量的研发资金,并陆续有商业产品推出。据欧洲著名行业咨询机构IDATE的报告显示,2006年,全球范围内的M2M(包括移动和固定)市场容量为200亿欧元;而到明年,这一市场容量预计将达到2200亿欧元,年复合增长率为49%。

德瑞电信咨询提供的数据显示,到明年全球移动M2M的市场容量将为245亿美元,而到2014年这一数据将达到600亿美元以上。该公司分析师王海梅向《通信产业报》(网)记者表示,数据仅具参考意义,随着全球3G网络的建设,未来一到两年内,移动M2M市场极有可能会出现更为可观的爆炸性增长。

“M2M与融合通信一样都将是NGN的热点”,易观国际高级咨询顾问陈邦威告诉记者,面对巨大的市场潜力,除运营商外,国内的一些系统集成商和设备商也已经开始行动,但目前大家尚都处于起步阶段。

路上的准备

据爱立信的数据显示,集团客户市场收入的总量占全球电信运营商总收入的比重正在逐年提升,在过去几年内,这一比重已由原来的1/6上升到了1/4左右。

“而M2M作为未来主要的行业信息化应用,直接贡献具有“三高价值“的运营商集团业务,M2M注定将成为电信运营商的必争之地。”王海梅说。

事实上,多位接受采访的专家都对记者表示,强大的网络、随时随地的入网能力使运营商成为天然的M2M应用提供者。

“对我国运营商而言,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王海梅表示,首先,我国的行业信息化进程正在不断推进企业对信息化的需求;其次,工业网络化是我国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的大方向,工业控制需要实现智能化、远程化、实时化和自动化,而移动M2M正好填补这一缺口;再之,3G网络建设带来的无线宽带突破,为M2M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承载基础;最后,不同无线通信技术的通信模块之间不同程度的网络融合,为M2M应用提供了广阔空间。

运营商已经开始了布局。王海梅表示,中国移动从2007年前后就开始开展M2M业务,并将其全网的M2M运营中心建在了重庆,目前已将M2M服务纳入到了其TD发展规划中;而中国电信M2M平台已基本建设完成,目前仅剩的工作是将该平台计费系统接入到中国电信的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去。

“联通也推出了行业性M2M应用,如银行新时空、海洋新时空、物流新时空等”,根据易观国际EnfoDesk的数据显示,M2M在国内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庞大的市场容量,将给运营商带来可观的收益。

其实,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的研究机构对M2M的研究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中,而其高层领导对此亦颇为重视。去年10月,中国移动总裁王建宙在视察重庆中移动M2M运营中心时表示,融入了中移动特点的M2M业务,将成为中移动决胜未来的一个凭借。他认为,M2M是典型的规模应用业务,只有形成规模,价值才能得到体现。中移动的一份资料显示,中移动针对M2M的战略部署是:首先,在卡号资源上对M2M的规模化发展提供储备;其次,加强对M2M业务的宣传,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第三,培育以车管家、企业安防和电梯监控为代表的M2M业务,以行业应用标杆推动具体业务的规模化发展。

而中国电信虽在移动业务领域,还是新进入者,积累来自于新并入的C网,但在行业信息化具有一定积累。“这是由原有市场格局造成的,”陈邦威说,“但未来市场两三年以后

才能看出谁做得更好。”

梦想照进现实

相比于诱人的市场前景和宏伟的战略布局,运营商M2M业务的开展并非一帆风顺。中国移动通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赵立君在一份资料中表示,目前中国移动的M2M用户仅集中在交通、电力等行业应用,用户认知度低。陈邦威解释道,这是因为,“交通运输市场容量大,可形成规模化应用,同时,车辆具有移动性特点,移动运营商具有一定的优势;而传统的通信手段又无法解决,地理分布较广的电力行业的一些需求,依托公众移动网具有明显成本优势。

以此来看,现阶段的国内M2M应用,一是受行业特点决定,二是受惠于该行业自身的推动。

“M2M业务在国内刚刚起步,产品形态的成熟度不高,还没有进入大规模的应用推广阶段。”王海梅分析,还没有实现规模化运营的M2M业务,目前对运营商的收入没有形成稳定的贡献,相比于其投入的研发成本而言,M2M没有实现盈利。

据易观国际估算,2008年全国M2M终端数规模在500万台以上。

对于需要规模化才能实现收益的M2M应用而言,这个数量太少了。

“市场不成熟和行业进入壁垒,导致了运营商处于摸索阶段”,陈邦威说:“国内移动运营商目前做得更多的还是通道型业务,而非应用。”

“运营商提供的M2M服务类似于其提供的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在这个服务过程中,平台搭建者运营商作为主体,将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为客户提供服务;而客户向运营商支付的费用,将由运营商主导,在行业上下游产业链之间完成资金的分配。”王海梅分析,理想的运营模式应当如此。

事实是,目前国内的M2M服务更多的是系统集成商占主角,尤其是垂直行业市场中的系统集成商,例如电力公司的系统集成业务商等,他们将直接面对客户、为客户搭建平台,而运营商的收益仅仅是通信费用,很多时候占比不到5%,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那么如何让产业链各方进入运营商的平台呢?

中国移动M2M运营中心正着力于标准协议的研究和推进工作。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对记者表示,对于中国移动在重庆的工作,产业链上的众多厂商还在观望。

陈邦威表示,依据易观国际EnfoGrowth以往咨询项目研究成果来看,由于机器间的智能通信和管理涉及到产业链中多个厂商,运营商只是整个产业链中的一个环节。M2M本身牵涉众多环节之间的互通,其中各家厂商的技术规范并未实现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

“要求各家厂商在整体应用平台上,实现设备互相通信,共同遵守一个协议规范,这个工作在国内和国外都是在做的,目前还没有太大的突破性进展。”陈邦威说。

“中国移动的平台有一个协议,上下游产业链的开发如果基于这个协议的话,就需要改变自己的协议,那么前期的投入怎么办?对企业的冲击就较大”,王海梅表示。

技术标准规范的不统一,直接导致终端成为M2M产业发展的拦路虎。

一位供职于运营商M2M平台竞争对手的从业者表示,因为终端的非标准化,运营商平台将很难对终端进行统一管理和统一运营服务。事实上,平台上的应用开发商面对不同终端的开发接口,其开发成本也居高不下;而行业用户也就因为无法自由采购终端,受制于终端厂家,进而无法成为运营商客户。

因此,推进产业链的合作将有效促进运营商M2M业务的发展。

除了产业链的合作需求之外,用户的需求也将决定着运营商M2M平台的成功与否。事实上,限于传统观念,很多用户并不接受ASP(SaaS)这种服务模式。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很多时候人们更期望于政府,在国内,信息化的推动者更多是政府扮演关键角色;而是否可以产业联盟的形式进行推进,结果并不好确定,但运营商无疑会起到关键作用。

对以上问题,王海梅比较乐观,她认为运营商的M2M业务推广需要一个过程,毕竟中移动等运营商有着良好的客户关系,而且具有较强的主控产业链的能力和较多的资源。

“从国内来看,尽管一些系统集成商和设备商都提供一些M2M应用,但这些企业分布较散,产业的集中度不高,并没有形成规模”,陈邦威表示,不论是中国移动还是中国电信,运营商在这个市场,从规模上、网络上、市场覆盖上和品牌信誉度上都具有显著优势。

■M2M代表业务

车管家

该业务是基于LBS定位等技术开发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能对车辆实施定位和远程监控,有效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车管家”业务的远程监控方式分为手机监控和网上监控两种方式。其中,手机监控主要通过语音、短信和USSD三种方式实现。一旦车辆出现非法闯入或其他异常情况,车主会立即接收到通过“车管家”平台打来的电话或短信通知,并及时关闭车门、断油断电等;车主也可以用手机USSD查询方式了解汽车的违章信息,了解车辆的具置。使用“车管家”后车辆运营费用可节省10%。

电梯监控

“电梯运行管理系统”通过安装在电梯的传感器采集电梯冲顶、蹲底、停电、关人等故障以及电梯维保信息,并通过无线GPRS传输模块将数据传输到电梯运行管理平台进行分析处理。它可以提高电梯故障处理效率,实现电梯安全的信息化管理,极大地提高了电梯运行管理水平。该系统为政府部门、电梯维保单位、物业单位提供故障实时监控、故障告警、维保记录、维保和年检提醒、统计报表、信息查询等。

企业安防

以无线通信技术为依托的企业安防监控产品,利用分布在企业各个重点区域的报警探测器采集信息,通过中国移动广泛覆盖的GSM将数据传递到后台,用户可通过短信方式及时获取告警信息和监控信息,也可通过WEB、WAP方式登录应用平台查看告警信息和进行监控操作。目前,该业务中最具代表性的应用是基站监控。通过该业务能够监控基站的温度湿度电压等动力环境、明火烟雾等消防情况,在非法闯入等情况下自动告警同时实时抓拍现场,并具有基站动力环境、安防情况、消防情况的详细统计功能和自动巡查功能,大大提高了基站运行的可靠性并有效降低运维成本。(许婷)

建议如何破局

移动M2M服务涉及很多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各自的分工,只有整个产业链协调、健康的推进才能够最终把市场推进起来。M2M终端的多样化,导致其不能产生规模效应,目前M2M发展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终端标准化问题。

为了更好地推进M2M业务,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运营商应牵头建立基于WMMP的M2M业务开放式产业链;

其次,运营商应完善和继续投资建设3G网络,发挥无线宽带优势;

再之,大力创新发展适合运营商网络承载的M2M业务;

第四,运营商应与应用开发商、终端厂家加强合作,建设标准化的行业应用,形成运营商建设、用户租用的运营模式;

第3篇:医疗信息化行业报告范文

【关键词】物联网 理论概念 福祉问题

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 IOT)被看作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信息领域的第三次浪潮。随着通信、互联网、射频识别、数据处理等新技术的发展,物联网作为一种能够实现人与人、人与机器、人与物乃至物与物之间直接沟通的全新网络架构正日渐形成。“智慧地球”、“智慧城市”、“感知中国”等概念的出现,表明物联网正在用其多变的面孔改变我们的世界。

从一般的网站,技术报刊、行业报刊、电子读物、广告宣传、以及技术论坛、行业评估、股票等无一不在热议物联网。

1 物联网概述

物联网的感念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其实在1999年比尔盖茨的《未来世界》的书中就提到了物联网的设想。但物联网本身是对互联网的一种高度的延伸和扩展。而真正影响物联网发展的关键技术在1998年诞生,即EPC技术(电子产品编码技术)。RFID(无线射频技术)的诞生使得物联网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ITU(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国际电信同盟)曾预测,未来的世界是无所不在的互联网的世界,大约到2017年地球上将存在70000亿个传感器为全球70亿人提供服务。这样巨大的未来价值促使各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深入研究探索物联网,我国也在高度关注、重视物联网的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都在通力合作,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资源打造一流的物联网建设研发团队,培养大量优秀的物联网研发人才。

2 物联网概念

我们今天提到的物联网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概念,类似于相对论的概念一样,物联网分为狭义的物联网和广义的物联网。

2.1 广义的物联网

广义物联网之“广”,在于自然界中任何形式的物物信息交换、人物信息交换、人人信息交换都在广义物联网的范畴,并且这样的信息交换是在任何时间地点都可能出现。因此,如果将海量的信息交换用一种可以实现的技术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可以想象是多么巨大的工程。广义物联网更像是我们对于未来的憧憬和向往,是一种人类高度利用、控制下的社会形态。

2.2 狭义的物联网

狭义物联网之“狭”,代表目前社会正大力发展并且在不远的将来必然收获成果的物联网模式,即利用传感器将每一个确定的数据采集对象进行设备“武装”,形成一个小型的信息收集装置,利用互联网实现采集数据的快速回收,充分发掘互联网的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达到精确控制采集对象的目的。关于物联网的定义,几个专家口中便有几个不同的版本。因为目前对于物联网还没有一个共识性的解释和定义,但简单归纳一下就是通过RFID、Infrared Sensor(红外传感器)、GPS、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照统一制定的标准、规范,将自然界中数据采集对象反馈的信息准确无误地传送到互联网,让“物”纳入互联网的范畴,进而实现对对象本身智能化的跟踪、识别、管理、控制的一种新型网络。不难看出,物联网是互联网的一种泛化,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到技术层面都离不开互联网的支出,离开了互联网,物联网不过空中楼阁,缺乏现实意义。

互联网并不是物联网出现的主要因素,而是基于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的成熟。无线射频识别技术是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技术,从实验室走向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RFID只经历了短短几年的发展。现如今无论在生产车间看到的员工门禁卡扫描,还是在超市结账时需要条形码扫描器进行的商品价格采集,又或是大学生校园中流行的“一卡通”都是基于这种射频技术产生的。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广泛应用于社会各种领域的同时会出现很多问题,即收集到数据的处理问题。依靠“单机”进行数据处理仅仅能满足小型企业或者个体的需求,这里的“单机”指没有接入互联网的数据处理设备。如果采集对象数量过于庞大,相应产生的数据也是几何倍数的增长,一旦采集数据量上升到PB级别,单机将无法满足执行这种操作的需求。由此催生出新的技术组合形式,即无线射频技术与互联网结合。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处理能力极大的提高,存储成本也会大大降低,还为用户节省了大量人员维护的成本。最重要的一点,通过互联网不仅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还拓展为人与物之间跨地域的沟通。物联网正是这种由电子标签(射频标签)、读写器、数据处理系统、编码解析与寻址系统以及信息服务系统和互联网组成的。换一句话说,无线射频识别技术与互联网的碰撞产生了物联网的火花。

2.3 物联网体系架构

物联网体系架构主要分为三层。有下而上分别是感知控制层、网络传输层、应用服务层,这一点类似于互联网的OSI(Open System Interconnect)七层参考模型。

感知控制层按其功能划分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由多媒体信息、RFID、二维码和基于各种原理的各式传感器构成的信息采集系统。另外为了与网络传输层实现互通,短距离通信技术和协同信息处理技术也是感知控制层不可缺少的部分,这部分用到的技术主要是蓝牙、ZigBee、红外线等。

网络传输层主要包含一些网络支撑技术,Internet、移动互联网、无线传感器网络构成了该层的基础。互联网覆盖范围的扩大同时加剧了物联网的扩张,互联网为物联网提供了大数据量的信息传输和远距离通信的安全和保障。

最高一层是应用服务层,其主要面对被服务的人群,即SOA架构。目前互联网世界广泛采用的分布式数据处理、数据挖掘等技术为服务的实效性、有效性提供保证。

3 结语

可以预见,未来社会中物联网的价值产出将远远大于其他科技产出。物联网的重要性也会凸显。首当其冲,在日益严峻的环境保护问题上,物联网可以提供更多及时可靠的气候检测报告帮助决策分析。其次将传感器置于每辆汽车内,利用实时传递回的路况信息提高道路运输效率。最后智能家居、智能医疗、智能物流、智能农业等领域的应用也将彻底改善人的生活品质。

作者信息

郭晨晨(1992-),男,山西省长治市人。现为山西师范大学数计学院硕士研究生。

第4篇:医疗信息化行业报告范文

(一)市场供需视角下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

大学生就业难与技工荒并存是第一类结构性矛盾。对于大学生来说,供给总量已经过大,从我国现有的结构和职位空缺性质来看,供求矛盾已经十分突出。【1】出现“用工荒”和“就业难”并存的局面,其根本原因是就业市场供需之间的结构性不平衡。企业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变化速度往往快于高校培养专业的人才速度,形成了人才供需市场配置的时间差。【2】而很多高校却没能及时甚至提前预判好劳动力对人才的需求,因此也没能打好这个时间差。麦肯锡2004年的调查显示,我国每年培养的160万年轻工程师中只有10%能够满足跨国公司对人才的实用技能与语言技能的要求,此外据麦可思2011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调查,无论是本科生还是高职高专毕业生,其毕业时对基本工作能力掌握的水平均低于工作岗位要求的水平。【3】市场需求和实际就业能力之间的差异或不匹配,是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重要表现。

(二)学科结构视角下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

学科结构问题,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导致专业结构性失业的程度在我国比较严重,并且近两年失业集中在少数专业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这是因为学科结构、专业设置的不合理,会直接导致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与社会需求的脱节。学校不能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和知识,对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工作习惯的培养也不够及时有效等。造成毕业生的月收入低、专业相关度低、离职率高、职业和行业的转换率高、职场磨合期长等等问题。据麦可思2013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调查表明,2012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对口率为69%,高职高专为62%,其中,毕业生中有60%的人认为目前的工作与自己的职业期待不吻合,其中本科这一比例为43%,高职高专为38%。【4】

(三)自身期望视角下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

当前大学生自身期望值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错位,在就业观念上普遍存在就业期望值较高,追求待遇、相互攀比等现象。很多毕业生对就业地域、行业发展空间、薪资水平、人职匹配等要求较高,把一些偏远地区单位、基层单位、中小企业直招之门外,表现为“想去的单位去不了,可以去的单位又不想去”的尴尬情况。据麦可思2013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调查表明,2012届本科毕业生半年后主要集中在泛长江三角洲区域(包括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占24.1%;泛渤海区域(包括北京、天津、山东、河北、内蒙古、山西)占24.9%;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包括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占20.8%。2012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半年后就业地也主要集中在这三个区域。城市类型中,2012届大学生毕业半年后有17%在直辖市就业,29%在副省级城市就业,54%在地级及以下城市就业。【5】

二、解决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对策

(一)毕业生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就业“原动力”

毕业生的就业质量与其个人的能力、文化素质以及就业观念有很大的影响。其中毕业生的个人核心能力是解决毕业生就业的核心。因此,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最关键的就是要提高毕业生个人的核心能力,这就需要毕业生在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的基础上,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进行正确的职业生涯规划。

1.正确定位,合理规划

很多毕业生毕业之后,直接拿着自己的简历和相关证书去面试求职,几年之内换掉多次工作,这是没有做好正确自我定位的后果,不管是应届毕业生还是已经在职拼搏的人士,都应该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大学毕业生,通过对自身合理的定位,进行职业规划,不仅可以做到了解自我,更能够找到自身的发展方向。在校大学生应正确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认识自己,了解自己,估计自己的能力,评价自己的智慧,确认自己的性格,找出自己的特点,发现自己的兴趣,明确自己的优势,衡量自己的差距,正确设定自己的职业发展目标,制定行动计划的具体措施,并时时审视内外环境的变化,不断对自己的设计进行评估和修订并调整自己的前进步伐。【6】

2.转变观念,调整心态

由于受中国传统的“学而优则仕”思想的影响,很多学生和家长对上大学的就业期望值过高,毕业后不愿从事基层工作,一心想做“白领”,盲目追求高工资、大单位,挤在大城市、大企业,从而大学生求职出现了“三多三少”的现象,即东部多,西部少;城市多,农村少;大企业多,私企少。【7】毕业生个人要改变思维定势,积极调整就业心态。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认识正确的就业形势,确定合理的就业期望,积极调整就业心态。在社会每个行业之中,总会有一个适合个人发展的地方。做到正确认识自我和社会需求的关系,要有到艰苦地方就业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主动将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联系起来,在实现个人人生价值的同时,为国家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3.主动磨练,增强适应能力

很多大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不能够很快适应工作岗位要求,其主要的原因就在于社会适应能力比较差。大学生在校期间,在完善加强自身知识结构的同时,更应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主动加强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要借助社会实践的平台,利用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及各类科技竞赛,最大程度地锻炼自己的身心承受能力、管理能力以及人际交往能力。从而逐步增强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使自己能够较快地走上工作岗位,适应岗位要求。

(二)政府加强就业保障建设,优化就业“软环境”

促进大学生就业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纯粹利用市场来解决大学生就业是存有问题的,仅仅依靠个人努力或市场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政府介入。因而,政府作为民生的维护者,它在大学生就业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1.研究落实大学生就业和创业的相关政策

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首先要政策先行。政府部门尤其要加强研究制定提高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从政策落实上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政策效应的含金量,把各项大学生就业与创业的扶持政策,通过具体有效的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落实到人头。例如抓紧落实大学生在创业项目、创业资金扶持的优惠政策,对民营企业给予一定形式的税收减免,从而鼓励民营企业吸引更多大学生来企业就业以及扩大公共部门对大学生的需求等。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近几年,政府在促进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但是其中一些政策只是方向上的指导,操作性较差。其中一些政策在执行中缺乏执行力,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因此,政府在制定政策的同时也应加强监督力度,切实落实好政府作为“监督者”的责任,切实为大学生创造健康自由的择业环境。

2.培育和完善大学生就业市场,创造良好环境

在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上,政府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政府要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市场进行培育与调控,将各种社会资源合理整合,统一协调人力资源市场,消除日趋突出的供需矛盾,增强就业服务功能,取消阻碍就业的政策,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8】此外,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维护就业公平、公正,为毕业生创造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尽量规避不公平现象,强化对劳动就业的监管,消除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就业市场的公平性。创造并维护劳动就业市场的公平与公正应当是对大学生就业的最大支持与最好保护。

(三)高校加强就业能力培养,提高就业“硬实力”

人才培养是解决毕业生就业,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的关键。如果说人才培养质量跟不上,政府、高校部门举办的招聘次数再多,参会企业规模再大,毕业生的就业及就业质量问题也是解决不好的。因此高校的培养是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最重要一环。

1.加强高校专业课程设置,适应社会需求导向

大学生就业结构性矛盾,从高等教育体系内部来看,高校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是主要原因。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导致专业结构性失业的程度在我国比较严重,并且近两年失业集中在少数专业的趋势加强。教学不能培养出社会需要的能力和知识,忽视对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工作习惯的教育等问题,会直接造成毕业生的月收入低、专业相关度低、离职率高、职业和行业的转换率高、职场磨合期长,进一步影响了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因此,学校在人才培养上应该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紧跟市场动态,认真研究和密切关注社会需求的发展趋势和动向,根据社会需求优化专业结构,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方向,根据社会需求优化课程体系和培养过程。此外,高校还应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流向和职业特点,进行专业改革,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专业课程体系,为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建立系统化、全程化、专业化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

如果说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可以解决大学生在就业中的硬实力,那么职业指导课程则是提升大学生的软实力。就业指导除了帮助学生获取就业的信息外,还能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就业心理。【9】在当前时期,高校应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的重视程度,结合专业教育和行业发展,帮助大学生提高职业规划意识和求职技能,努力使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实现“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的要求。近年来毕业生半年内离职率高、职业吻合度低,这与毕业生的就业观念、就业定位有很大关系,要培养学生立足自身就业能力实际,着眼长远职业发展。在就业指导中,尊重学生不同群体的差异,实施分类指导与服务,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实现学校毕业生高层次就业人数、升学人数、出国人数、参与创业人数的稳定增长。

3.建立并完善就业状况对高等教育的反馈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杜玉波副部长在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中指出,推动内涵发展,促进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良性互动。要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完善并落实就业状况对高等教育的反馈机制。要“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完善并落实就业状况对高等教育的反馈机制。”【10】这是国家对大学生就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因此,高校及时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情况,构建人才培养质量跟踪反馈评价机制,对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高校应全面、客观挖掘相关就业数据,与社会需求充分对接,以毕业生就业质量为切入点、以科学的调查技术和现代化信息手段为支撑、以第三方机构的独立调查为保障,通过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用人单位调研、毕业校友访谈等途径,积极构建学科专业和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逐步形成就业和招生、人才培养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四)用人单位实施人才留驻工程,提升就业“归属感”

从经济学角度看,大学生是高校培养出来的人才商品,用人单位则是人才的需求者和最终消费者。【11】用人单位所给予大学生的工作福利保障的稳定性和发展空间的拓展性,工作岗位的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工作报酬等也影响着毕业生的就业质量。

1.规范用工行为,为大学生提供健康有序的用工保障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劳动用工制度的需要。当前,有很多中小型企业的用人单位给大学生的工资待遇是比很多大中型企业高的多,甚至要比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的待遇都要好。但是,很多企业不能很好地处理好在设计大学生一些切实利益方面相关问题,大学毕业生的转正定级、档案管理、医疗社会保险以及社会福利等方面缺少一定规范。导致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经常发生纠纷,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因此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行为,为大学生提高健康有序的用工保障,消除大学生的发展顾虑。

2.优化工作环境,为大学生解决后顾之忧

在企业发展的同时,通过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福利待遇、拓展发展空间、加强员工的培训学习等方面制订出一些政策,让员工在享受这些政策的同时更能够做到安心工作。这样不仅有利于为企业创造和谐的就业环境,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实度,更能够积极发挥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激情。同时,更有利于处理好双方的劳资关系,促进企业和员工自身的和谐发展。比如,有些企业通过为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提供廉租住房、适当改善毕业生的福利,加强毕业生的社会保障,从而解决毕业生职业吻合度低、离职率高等问题。

(五)家庭和亲朋加强情感支持,提供就业“支持力”

子女有一个理想的工作,是父母最大的期望。学生父母的教育水平、社会地位以及家庭背景等都会影响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因此,要重视发挥家庭情感对子女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发挥家庭在大学生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

1.转变对成功的观念

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成就一番事业,成为社会上的有用之才。很多时候,家长们的操心最终过了头,反而无意中成为了孩子就业路上的阻力。有的家长自己的人生观不正确,却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孩子,把孩子当作工具,一味要求孩子达到自己要求的目标,喜欢叫子女做官、进国企,不希望下基层去中小企业。全然不顾孩子的感觉,造成孩子与家长的对立,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因此有不少专家呼吁,在子女就业问题上,家长观念亦须转变,作为父母,对子女的就业可以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但不应阻止孩子的就业选择。

2.家庭的情感支持

父母是孩子人生道路上最大靠山。有研究指出,在毕业生就业问题上亲朋好友的作用变得非常显著,作用和影响力越来越大。在子女的就业过程中,家庭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父母担任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丰富的阅历和人脉关系,完全有能力对子女的就业起着辅助的作用。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这时候的情感支撑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孩子的就业父母要给予百分之百的支持与理解。父母在子女就业过程中应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要多给予他们一些情感上的支持和鼓励,要多听听子女的想法,选择工作要根据子女的兴趣爱好以及综合能力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三、结束语

第5篇:医疗信息化行业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规范金融企业财务行为,促进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防范金融企业财务风险,保护金融企业及其相关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以下简称金融企业)适用本规则。

其他金融企业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规定,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综合运用规划、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级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指导、管理和监督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责。

金融企业在完成工商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

金融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的变更文件复印件。

第五条金融企业应当依法纳税。金融企业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第二章职责、职权

第六条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财务管理职责:

(一)监督金融企业执行本规则以及其他的财务管理规定,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指导、督促金融企业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监测金融企业财务风险及其营运状况,监督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

(三)加强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实施金融企业财务评价;

(四)监督金融企业接受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

(五)制定并实施促进金融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组织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第七条金融企业的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一般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治理机构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

(一)执行并督促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决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的财务管理权限;

(三)决定财务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置;

(四)决定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决定筹资、投资、处置重大资产、依法提供除主营担保业务范围以外的担保、捐赠、重组、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事项;

(五)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六)决定聘用或者解聘承办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七)按照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投资者可以通过制度规范、章程约定等方式,将投资者财务管理职权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经营者。

金融企业按规定可以向其控股的企业委派或者推荐财务总监。

第八条金融企业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按照规定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

(一)执行国家有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拟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经投资者议定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组织财务预测,编制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草案,实施财务控制、分析和考核;

(四)组织实施筹资、投资、处置重大资产、担保、捐赠、重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方案;

(五)组织财务事项审批;

(六)组织缴纳税金、规费;

(七)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八)归集财务信息,依法组织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九)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十)配合有关机构依法实施的审计、评估和监督检查;

(十一)按照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要求,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第三章财务风险

第九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规定,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包括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等内容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权限、程序、应急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财务风险形成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十条金融企业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保持业务规模与资本规模相适应,在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等方面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规定的数额;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净资本负债率应满足规定的数额要求。

第十一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保障相关各方利益、保证支付能力、实现持续经营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资产负债比例,足额提留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

从事银行业务的金融企业,应按规定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应按注册资本的20%提取资本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除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应满足规定的数额要求。

第十二条金融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类资产进行评价,并逐步实现动态评价,按照规定进行风险分类,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金融企业对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应当落实监管责任。对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的,应当收回或者使用;对已经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核销;对已经核销的,应当实行账销案存管理。

第十三条金融企业应当及时分析市场利率、汇率波动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减少利率、汇率风险损失。

第十四条金融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必须履行规定的程序,并按照规定控制总量和规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并及时结算资源、劳务或者义务的价款,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逃避税收。

第十五条金融企业委托其他机构理财或者从事其他业务,应当进行风险评估,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业务授权和具体操作程序,定期对账,制定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

金融企业委托其他机构理财或者从事其他业务,投入的资金不得影响主营业务的开展,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账内核算。

第十六条金融企业依法受托发放贷款、经营衍生产品、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买卖黄金、管理资产以及开展其他业务,应当与自营业务分开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分配收益、承担责任,不得挪用客户资金,不得转嫁经营风险。

第十七条金融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被担保对象的资信及偿债能力,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及时跟踪监督。

金融企业提供除主营担保业务范围以外的担保,应当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为金融企业投资者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议。

第十八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资本规模控制表外业务总量。

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风险程度对表外业务进行授权,并严格按照授权执行,禁止违规操作。

金融企业应当及时、完整记录所有表外业务,跟踪检查表外业务变动情况,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第十九条金融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分支机构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并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金融企业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条件具备的,可以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业务单元制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

金融企业应当加强对分支机构的财务监管,关注资金异常变动,监督并跟踪分析分支机构财务指标的情况,督促境外分支机构遵守所在国家(地区)关于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资金筹集

第二十条金融企业筹集资本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本金管理的规定,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拟定筹资方案,履行规定的程序。

金融企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接受货币出资,也可以接受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或者采取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

金融企业接受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值计价;采取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本金,按照股票面值计价。

金融企业筹集资本金,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办理工商登记后,应当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二十一条金融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持续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进行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金融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计入资本公积。

经投资者决议后,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金。

第二十二条金融企业以借款、吸收存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向人民银行再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筹资目的,考虑资金需求和债务风险,签订书面合同,不得擅自提高或者变相提高利率以及付费标准,并应适时合理调整负债结构,降低筹资成本。

第二十三条金融企业取得国家投资、财政补助等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金或者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资本金。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收益处理;

(四)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收益处理;

(五)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负债管理。

第五章资产营运

第二十四条金融企业应当统一管理资金账户,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调度资金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据有效合同和合法凭证办理手续,不得私存私放资金。

向境外调度资金必须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二十五条金融企业管理库存现金、库存金银、存放中央银行与同业的款项,以及其他形式的现金资产,应当满足流动性要求,并控制现金资产总量。

第二十六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财务审核,跟踪履约情况,明确债权,制定收账政策,及时清收应收款项。

第二十七条金融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可以用货币对外投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但不得以国家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对外投资。

用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的,应当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评估确认后的价值计价。

对外投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投资权益,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支付投资款项,所需资金纳入财务预算管理,不得在成本费用或者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并及时监控和考核投资项目的效益,落实项目决策者和实施者的责任。

向境外投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外汇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金融企业收取、保管和处置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办理。

收取抵债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确定接收价格,核实产权。

保管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安全、完整、有效的原则,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定期检查、账实核对。

处置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一般采用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采用其他方式的,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选择抵债资产买受人。

抵债资产不得转为自用。因客观条件需要转为自用的,应当履行规定的程序后,纳入相应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定期清查核实各类固定资产,落实使用和管理责任。

购建重要固定资产、实施重大技术改造,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并落实决策和执行责任。

固定资产折旧可以依据产业发展态势和技术进步的要求,结合固定资产经济寿命及其使用状况,确定折旧年限,选用折旧方法,按季(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一经选用,一般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后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披露变更理由的,应当及时披露。

已交付使用而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项目,应当比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金融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从事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40%,从事保险及其他非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5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金融企业通过自创、购买、接受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应当依法明确权属,落实经营和管理责任。

变更无形资产权属时应当进行评估,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十一条金融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信贷资产损失、坏账损失、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等,应当及时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金融企业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资产,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处置主营业务所用资产,涉及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的,应当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制订业务调整或者资产重组方案,履行规定的程序后执行。

金融企业对外捐赠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捐赠的范围和条件,落实执行责任,严格办理捐赠资产的交接手续。

第六章成本、费用

第三十二条金融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成本费用预算约束,实行成本费用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金融企业的成本费用支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纳入账内核算,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调整。

第三十三条金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支出,包括各项利息支出(含贴息)扣除允许资本化的部分、手续费支出、佣金支出、业务给付支出、业务赔款支出、保护(保障、保险)基金支出、应计入损益的各种准备金和其他有关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四条金融企业的成本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金融企业的成本核算,应当以季(月)、年为计算期。同一计算期内,核算成本和营业收入的起止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应当一致。

第三十五条金融企业应当注重费用支出与经济效益的配比,实行费用支出的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确定必要的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

除国家规定的专用账户外,金融企业每一独立核算单位分币种只能设立一个费用存款专户,除税金及附加、折旧、资产摊销、准备金和坏账损失以外的各项费用,应当从费用专户中开支。

金融企业应当强化费用支出约束,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维修费、出国经费、董事会经费、捐赠等实行重点监控。

金融企业的业务宣传费、委托代办手续费、防预费、业务招待费一律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第三十六条金融企业技术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所需经费应当纳入财务预算,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应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三十七条金融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核定和计发职工薪酬。

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可以对经营者、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实行与其他职工不同的薪酬办法。

金融企业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可以在工资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额,对研发核心技术、促进安全营运、开拓市场等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三十八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应当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且按时足额缴费的金融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制度,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三十九条金融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拨交工会使用。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

第四十条金融企业应当依法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国有资源的费用等。

金融企业有权拒绝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或者超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范围和标准的收费。

第四十一条金融企业根据经营情况支付必要的佣金、手续费等支出,应当签订合同,明确支出标准和执行责任。除对个人人外,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七章收益、分配

第四十二条金融企业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登记、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单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履行本单位职务所得收入,包括业务收入以及对方给予的佣金、手续费等,全部属于金融企业,应当纳入账内核算,不得隐匿、转移、私存私放、坐支或者擅自用于职工福利。

第四十三条金融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延续弥补期超过法定税前弥补期限的,可以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第四十四条金融企业本年实现净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应当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从事银行业务的,应当于每年年终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金,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从事其他业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本年实现净利润中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补偿风险损失。

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实现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优先股股利;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三)支付普通股股利;

(四)转作资本(股本)。

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净资本负债率未达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标准的,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经股东(大)会决议,金融企业可以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金融企业注册资本的25%。

第四十五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对经营者和核心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实行股权激励。

经营者及其他职工以劳动、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分配办法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后,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取得股权的,与其他投资者一同分配利润;

(二)没有取得股权的,在相关业务实现的利润限额和分配标准内,从当期费用中列支。

第八章重组、清算

第四十六条金融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通过分立、合并等方式进行重组。

实施重组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履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财产清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组织与债权人协商,制订债务处置或者承继、股权设置、资本重组的实施方案。

第四十七条金融企业分立,应当按照资产相关性或者业务相关性原则分割财产、承担债务,并明确分立后的产权关系。

对不能分割的财产,在评估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由拥有财产的一方给予其他方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金融企业合并,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金融企业或者新设的金融企业承继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并明确合并后的产权关系。

金融企业合并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少于注册资本的部分,应当变更注册资本或者由投资者补足出资。

对资不抵债金融企业以承担债务方式合并的,合并方应当采取重整措施,按照合并方案履行偿债义务。

第四十九条金融企业实行托管经营,应当签订托管经营合同,明确被托管企业的财务状况、托管经营目标、托管财产处置权限以及收益分配办法等,并落实财务监管责任。

受托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托管经营合同制定相关方案,重组托管金融企业的财产与债务、调整业务、安置职工。

托管经营合同没有约定且未经托管金融企业股东(大)会同意,受托金融企业不得擅自改组、改制、转让托管金融企业,不得非法转移托管金融企业的财产和业务,不得以托管金融企业名义或者以托管财产对外担保。

第五十条金融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国有划拨土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履行相关手续后,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继续采取划拨方式的,可以不纳入资产管理,但应当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设立备查账簿登记;

(二)采取作价入股方式的,将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转作国家资本,形成的国有股权由重组前的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者财政部门确认的单位持有;

(三)采取出让方式的,由金融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出让费用;

(四)采取租赁方式的,由金融企业租赁使用,租金水平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金融企业进行重组时,对已占用的特许经营权等国有资源,依法可以转让的,比照前款处理。

第五十一条金融企业重组过程中,对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应当以金融企业现有资产优先清偿。

第五十二条金融企业被责令关闭、依法破产或者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经营或者解散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企业章程的规定实施清算。

金融企业自愿清算的,由金融企业股东(大)会决议后执行。

金融企业依法进行清算,应当对非货币财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五十三条金融企业的清算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

第五十四条金融企业清算完毕,应当编制清算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将清算报告和审计报告报投资者决议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向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通告。

第五十五条金融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列入当期费用以外,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重组中发生的,依次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中支付;

(二)清算时发生的,以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算财产优先清偿。

第九章财务信息

第五十六条金融企业应当在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整合业务和信息流程,推行财务管理信息化,逐步实现财务、业务相关信息一次性处理和实时共享。

第五十七条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财政部的统一要求编制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通过内部审核,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部门以及其他与金融企业有关的使用者报送,不得拒绝、拖延财务信息的披露。

第五十八条金融企业报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金融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信息。

金融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十九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金融企业财务评价制度,对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状况、偿付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盈利状况和社会贡献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制定有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政策和考核有关金融企业的依据。

金融企业应当按财务评价制度的要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

第六十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谨慎、合法地保管、使用金融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得利用未公开的财务信息牟取利益或者损害金融企业利益。

第十章罚则

第六十一条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通报批评:

(一)不按规定提交设立、变更文件的;

(二)财务风险控制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三)筹集和运用资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四)不按规定开设和管理资金账户的;

(五)资产管理不符合规定,形成账外资产的;

(六)不按规定列支经营成本、费用的;

(七)不按规定确认经营收益的;

(八)不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提留准备金、分配利润的;

(九)不按规定处理财政资金、国有资源的;

(十)不按规定顺序清偿债务、处理财产的;

(十一)不按规定处理职工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的;

(十二)其他违反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

第六十二条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金融企业及其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一)不按照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显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统一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相抵触,且不按财政部门要求修改的;

(三)不按照规定提供财务信息的;

(四)拒绝、阻扰依法实施的财务监督的。

第六十三条金融企业违反本规则,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

财政部门在依法实施财务监督中,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相关管理部门。

第六十四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财务管理职责过程中、、,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6篇:医疗信息化行业报告范文

论文摘要:我国零售业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意味着在零售领域的竞争将更加激烈。我国本土零售商业企业不仅要面对国内同行的竞争.而且要面对实力强大的外资零售巨头的竞争。在非价格竞争策略对零售业越显重要的当今,差别化经营是我国同业态零售商业企业的竞争合作策略,因为它既为零售企业赢得了竞争,也避免了竞争,为同业态的其他企业提供了生存和发展 的机会.真正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随着2004年12月11日我国零售业的全面对外开放,我国的本土零售业不仅要面对国内同行的竞争,同时也要面对国外零售巨头的竞争,在零售领域的竞争将更加激烈。虽然经过十几年与外资零售业的合资合作后,我国的一些本土零售业已具备了一定的资金、先进的经营技术、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但面对“外拥内挤”的零售市场,一方面要做大做强以抗衡外资零售业的冲击,另一方面要提高核心竞争力以对付国内同行。基于认同业界所言:零售业的竞争的核心,表现在一个商圈内,同行业之间的对比和较量,即面对面的单体商店之争,那么处于同一商圈的同业态或相似业态的零售企业,其竞争程度可想而知。在目前零售业经营内容同质化严重的情况下,差别化经营不仅是零售企业对付不同业态零售企业的“杀手锏”,而且是对付同一业态其他商业企业的“核武器”,因为它是一种竞争与合作的策略、一种双赢的策略。

一、价格竞争仍是目前我国零售商业企业综合实力较量的主要手段

(一)“低价”快速占领市场及“扑杀”效应比较明显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国雄认为,中国零售业最大的弱点、最大的问题是盈利能力不足,全国零售业的利润只有1%多一点。但在赢利只有1%的情况下,国内零售业却以12%至13%的年增长率发展,这种状况说明“低价”仍是我国零售业采取的主要价格策略。如零售巨头家乐福,在1995年进人中国内地后之所以在外资企业中独占鳌头,其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价格策略。开业初期,家乐福的主要目标是:维持企业生存。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家乐福为了站稳脚跟,首先采取低价策略,凭低于正常价格10%至20%的先发优势提高竞争力,提高打开和占领市场的速度。

低价除了具有快速占领市场的作用之外,还具有对其他零售企业的“扑杀”效应,对同行业竞争者起排挤或打击的作用。目前大卖场(大型综合超市和仓储式会员商店)已成为我国零售业中业绩最好的业态。一项调查结果证明,大卖场的扩张已经确实威胁了其他业态的生存和发展。在大卖场周边3公里的商圈内,一般超市销售额下降15-30%,百货下降20%-40%。在外资零售业大举进人我国后,绝大多数零售巨头,诸如家乐福、沃尔玛,麦德龙、百家、万佳、好又多,在新店开张时都对其周边的本土零售业构成巨大的杀伤力,其中“低价”便是外资零售业的制胜“杀手锏”,也是其较强综合实力的表现之一。

(二)“低价”有利于快速消费品的销售

据一项对超市的调查显示,人们最喜欢去超市的原因,价格便宜排在第一位。超市在中国经历十年的发展,在消费者的心目中逐步确立了质量可靠、购物方便、价格实惠的行业形象,在大中城市,超市已成为消费者日常生活用品的主要购买场所。快速消费品是消费者需经常购买的主要生活必需品,就全国范围而言,已有23%的食品杂货从现代零售业态(包括大卖场、大小型超市、便利店和百货店)售出。

在超市和大卖场中,快速消费品成了同业态商店零售经营中的必备商品,商品结构的高度类似、市场定位的大体相同导致竞争加剧,而“低价”策略是无序竞争的根源。低价不仅有利于加速快速消费品的销售,也有利于带动消费者对其它中、高档商品的购买,从而有利于商店提高整体销售额。事实证明:许多大卖场流动资金周转率的提高大多得益于快速消费品的销售。

(三)“零售低价”能赢得“供应低价”

在买方市场下,由于零售商占据了流通渠道的末端:消费渠道,在全社会商品总供应大于总需求的情况下,流通渠道的主导权向零售商转移。零售商有限的卖场、尤其在城市商业中心的有限货架成了他们与供应商讨价还价的最有力“筹码”。

“零售低价”在本质上与“供应低价”虽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有间接的关系。低价策略的实施不仅帮助零售商在与同行的竞争中获胜,而且帮助零售商提高商品销售额,快速占领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零售商靠低价获得的“海量”销售使其经营规模扩大的同时也提高了其与供应商价格谈判的能力和地位,在采购商品时拥有主动权,能获取“供应低价”。零售商除了享受“优惠”(极力压低)的进货价格外,商品上架费、广告费、新店赞助费、新品进场费等五花八门的渠道费全部摊派给供应商,这些极不合理的渠道费成了零售商弥补“低价策略”所带来的营业亏损。

二、价格竞争逐步被非价格竞争取代的过程中,差别化经营是零售业非价格竞争的主要策略

(一)价格竞争的作用在零售企业的竞争策略中逐步被弱化

1.低价竞争既伤害同行,也殃及自身

在零售领域中,大型商业企业凭借其在资金、管理和技术上的绝对优势,在规模上欺压中小零售企业,通过低价或超低价(所谓的零售“倾销”)占领市场,打击、排挤和灭杀中小企业。这种“店大欺小”的现象不仅在发达国家普遍存在,在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出现,且随着我国零售业的全面开放,中小零售企业受到了国内外大型零售企业的两面夹攻,其生存受到了严峻的威胁和挑战。国际上零售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如美国、法国、英国、德国和日本等从二战后正式开始制定专门规制零售业的法律:《大店法》和《禁止垄断法》。我国已实施的《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对零售业的“低价”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一定的惩戒警示,但《反垄断法》和专门针对零售业的《大店法》仍未出台,未能为零售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公正、公平的营商环境,这也不利于受到损害的中小企业依靠法律的力量来捍卫自己的利益。由商务部制定的即将作为行业标准的《零售业同业损害评估方法》虽然对同一商圈内受到不正当竞争的相同或类似业态的商家起一定的保护作用,但由于对“低价”取证的困难以及诉讼程序的复杂和冗长,导致中小零售企业对竞争对手的“低价”行为采取消极的回应态度,反而从自身寻求积极的应对策略。

“低价”策略对零售业来说是“双刃剑”:一方面,“低价”不可避免会带来“低利润”,影响经营效益,不利于零售业的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低价有利于提高零售企业的竞争力,快速占领市场。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的《2004年中国零售业白皮书》,分析显示:以大卖场为强势业态的大型外资零售企业6成以上在亏损状态下运行,这种亏损主要是由于开新店造成的。正是“低价”策略的运用,使外资零售业在短期实现了在中国内陆门店数量和销售额的迅速增长,出现一些外资零售企业长期亏损而不倒的现象。“低价”竞争策略虽然在短期内是有效的,但它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不利于企业商品质量的提高和品牌的确立。

2.“低价”对现代消费者的吸引力正逐步下降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均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国内居民的银行储蓄又创历史新高,截至2005年12月已达14万亿元人民币。现阶段我国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与10前的消费水平相比不可同日而语,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消费者收入水平的提高导致了消费倾向的降低和消费结构的变化。虽然消费倾向的降低说明整个社会的直接消费水平赶不上收入的增长幅度,但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每年以十位数以上的增长速度则说明消费者购买力的增强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的变化表现在:(1)消费主体呈现城乡二元化。专门研究社会结构的专家宋林飞认为“中国的城乡二元化结构让相当一部分城市人的生活大多达到了中等收入阶层的水平,而9亿多农民中大多数未能进入这个阶层”,约占全国三分之二的农村人口,其消费额却占零售总额的三分之一左右,这表明沿海发达地区以及内陆大中城市的消费者仍是消费品市场的主力军。(2)消费结构不断升级。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用于食品及其其他生活必需品的支出会相对降低,即恩格尔系数越来越低。居民消费结构在上世纪90年代之后,食品、衣着、家庭设备、杂项商品及服务支出比重下降,交通、通讯、娱乐教育、住房及医疗保健支出所占比重上升。例如2002年广州市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8.1%(按照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恩格尔系数30%-40%为富裕水平),表明广州市居民家庭总体生活水平逐步跨入比较高的水平。

其次,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及其价值观念的变化对商品的选择和消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消费者崇尚潮流、增加闲暇消费、突出个性、追求享乐的人生态度等等决定其对商品的选购已从满足低层次的“衣食住行”向高层次的追求个人品味和体现自身价值的高档和名牌商品转变。因此,“健康、休闲、娱乐和自我”成了现代消费者对商品选择和消费的主要目标,而低价带来的“低值”享受则已不再成为消费者的首选。

3.“低价”不利于零售商业企业提升消费品味,提高企业关誉度

低价策略在零售商业企业的开业阶段和扩张时期的确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企业一旦在市场立足和发展之后,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低价”定位反而成了企业提升消费品味和企业形象的“绊脚石”。在现代社会,科技的高速发展和快速普及基本上消除消费者对“质优价低”的商品质量的疑虑 ,但“质优价高”这种亘古不变的消费心理对商家提高商品质量和档次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综观超市从上世纪 80年代处于中国的导入期发展到今天的成熟期,尤其是大型综合超市,除了商品品种越来越多之外,商品的档次则越来越高.中高档商品的比重越来越大,在业态上更像是“百货超市”。正是因为这种业态的不可兼容性使中国传统的百货业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竞争和打击.在经历了十年的衰落之后如今 已走出低谷 ,进入复苏时期。

许多进入中国的大型外资零售商业企业在中国的发展轨迹基本上都沿着低价起步,继而悄悄提价或逐步提价的路线。首先靠“低价”培养了消费者的购物习惯,然后靠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培养消费者对商家的忠诚度,继而提高企业的形象和美誉度。

(一)差别化经营是零售业非价格竞争的主要策略

我国现代零售业经过 10年的发展 ,正经历两个转变 :一是从学习、模仿国外企业向 自主创新发展转变;二是从以追求速度为主的外延式扩张阶段向以差异性求生存、谋发展的创新阶段转变。市场空间逐渐缩小,企业经营同质化是两个转变的重要原因。

对于零售企业来说,商品和服务是其经营的两大方面,但在经营形式上.很多不同业态甚至同一业态的企业,其经营同质化的倾向极其严重.主要表现为商品的种类相当齐全 、商品结构及其类似 、市场 目标定位相同 、毛利率趋同、消费者缺乏品牌忠诚度、以消费者自主服务为主、在商品的布局和卖场的设计上大体雷同等,企业问处于低端的竞争局面。在零售竞争曰益加剧以及 同一商圈 内同业态商店直面竞争的恶劣环境下.价格竞争的滥用和弊端 已不适用于在消费层次曰益提高下曰趋理性的和个性化的消费者。

差别化经营是指零售业通过改变其零售要素组合,如商 品、价格 、服务 、广告促销、店铺设计与商品陈列 、销售、选址等零售要素.运用与其它竞争对手有别的经营决策,提高竞争力和扩大市场 占有率。目前整个零售业不仅意识到差别化经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而且把它作为非价格竞争的主要策略,作为零售商业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手段。现阶段许多商业企业进行业态创新、战略管理创新、营销创新和技术创新等零售创新都是零售业差别化经营的主要标志.如 7-Eleven的产品创新.北京超市发的绿色营销 、美国沃尔玛在德克萨斯州麦金尼市(Mckinney,Texas)的环保超市 、广州王府井通过多次调整后确定明确的市场定位:大众 、成熟、时尚。简言之,零售业的差别化经营不仅使零售企业避开竞争对手而生存.而且使其拓展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它有利于零售企业确定适合生存的市场定位、有利于培养顾客对商店的忠诚度 、有利于建立商店形象.扩大零售企业的影响力。

三、差别化经营是我国同业态零售商业企业的竞争合作策略

差别化经营不仅是零售业非价格竞争的主要策略,而且差别化经营中的自由品牌创立、会员卡的设立、网上银行的建立和不同的市场定位更是同业态零售商业企业的竞争合作策略。

(一)自有品牌的创立

由于同业态的零售店经营的内容大致相同.尤其是百货店和大型综合超市.在商品结构的布置和调节上.都能满足消费者“一站式”和应节性的需求.经营内容的同一性导致了零售店在经营上缺乏特色和个性自有品牌的历史几乎和零售业的历史一样悠久,只有到 20世纪 60年代晚期.自有品牌才被广泛地看作是制造业品牌的威胁.特别是在包装食品市场上。自有品牌在 2O世纪 9O初在中国才开始发展。据 AC尼尔森 2006年初的《全球经理人报告显示:2005自有品牌的力量》显示,白有品牌消费品领域继续稳步提高其全球市场占有份额。报告中显示 自有品牌仍然只 占全球市场份额的 17%,但在有些市场其份额则耍高得多:在欧洲市场上.自有品牌产品的比例将近 20%。英罔最人的零售企业集团马狮百货公司,被称为“没有工厂的上厂”,其商品全部用自有品牌“圣米高”:日本最人的零售企业人荣连锁集团约有 40%的商品使用 自有品牌。191目前 ,自有品牌策略世界零售领域越发得到重视和发展,是由于以下原冈引起的:一是随着零售业竞争的加剧、微利时代的到来,商家把 白有品牌的开发作为提高经营利润的主要途之一。仃数据显示.快速消费品的 自有品牌的平均毛 利率为 40%.而代销品的毛利率为 20% 自有品牌的商品比同类型的制造商品牌便宜 20%以上 二是自有品牌是商业企业独何的品牌,消费 可以通过品牌的识别来区分不同的零售企业及其经营特色个存商品、服务质量上能给予消费者以“优质”、“放心”保的商|家,其自有品牌的创立不仅在经营上体现差别化、个化,向住整体上能提高商家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增强商家的美脊度世界零售巨头沃尔玛山姆会员店就因为这样提供“ 其他的地方买不到”的会员价值而 培养起顾客对沃 尔玛这 一零售品牌 的忠诚度,从而有了固定的消费群体在当今零售业仍热衷。‘价格战”但其获利空间越来越小的时候 。白有品牌小仅有利商品的促销,而且有利于拓展竞争的空间。

(二)会员卡(积分IP卡的设立

会员卡是建立和培养顾客忠诚度的有效手段之 随着信息化技术在大 、中型零售商店的普及,刷卡支付已成为主要的付款手段.尤其在年轻人和白领阶层当中。同业态的零售店在经营设备 、运营和定价方面基本上都处一水平.但通过会员卡所获得的详细顾客信息一方面给它们带来巨大的利益的同时也建立了顾客对商店的忠诚度。另一方面也避免了价格竞争,是基于顾客方面实行差别化经营的有效手段。

一是零售店可以通过了解会员卡顾客 (丰要是金卡持有者)的消费项目.把颐客信息与产品信息联系起来 ,通过量化而非传统的定性 总结 ,从中发现能 引起 高消费和更有利可 图的顾客购买兴趣的商品,保持和增加商店的销售额。二是通过给予不同层次会员各种不同的购物激励.如针对金卡、银卡或普通卡会员对同一商品给予不同的价格折扣 、提供不同的服务和馈赠等,建立顾客对商店的忠诚度和提高顾客的满意度顾客是零售业世界中永恒且唯一不变的 素 越来越多的零售企业意识到这一点并通过建立会员卡进行客广关系管理努力实行“一对一”的零售.提高顾客的满意嫂.努力使顾客的购物价值最人化。

(三)网上商店的建立

除了靠传统的商店开展经营和促销商品之外,上商店的建立是同业态零售店进行差别化经营的手段之一。网上商店是继 20世纪 60年代电子商务的产生而发生在零售业的经营技术的变革.也是电子商务中应用最普遍.发展最快,最成功的领域。与传统的商店相比,网上商店有如下特点:(1)节省商店的租金和设备费用。(2)降低商店的营运成本。(3)经营规模不受地域和场地限制。(4)为消费者提供全天服务。(5)有固定的消费群体和限定的商品种类。

网上商店不仅可以节省商家的经营成本.而且可以通过对网站内容的精心制作,突出商品的优质、时尚、超值等特征,营造有利于商家促销的经营环境,一方面扩大商家的销售范围,另一方面通过特定的 intemet网络 ,吸引上机一族的特定人群.“便利购物”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传统商店的不足,为商家培养另一类型的顾客群,避免传统商店在同一商圈里的正面竞争.拓展了竞争的空间。

(四)市场定位的不同

因为消费品市场上的顾客不仅数量众多而且由于其消费能力的不同需求千差万异。在零售企业的商品不可能满足所有消费需求的情况下,零售商为了发挥自身的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就必须对现有 的市场进行细分,并且选择自己的目标市场,通过对消费者进行定位确定不同的顾客群 ,与竞争对手的销售对象区别开来。这种市场定位的营销策略对于处在同一商圈的商家尤其重要,而且是商家进行差异化经营的主要手段。

基于对天河商圈商业资本存在“扎堆”的现象,一位资深商业人士作了如此形象的比喻:“这就像抱团取暖的刺猬.太近了会伤着对方,太远了会倍感寂寞。”在天河路商圈内不到 2公里的距离,前后将驻扎 6个不同资本的百货.[121这对同一商圈内的同一业态的商家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怎样避开同质化经营的激烈竞争又能实现共享同一商圈的顾客流,达到竞争共赢的目的是所有竞争对手必须面对的问题。庆幸的是商家们己意识到同质化经营的危害并由此制定的“错位经营”既避免了同一业态的恶性竞争,也为各自赢得了发展的空间。例如天河城卣货在 2004年之前全新推出“运动营”和“LASTCALL名牌折扣店”.之后将原来的定位提升:广百天河店将定位于高档百货、新大新则立足女装强项、摩登百货则定位为年轻白领,而原来定位“高端”的广州友谊商店始终锁定中高端客户.靠品牌和良好的营商环境稳定固定消费者。同一业态的商家通过不同的定位确定不同档次和年龄的顾客群而展开“有的放矢”的经营.这对所有商家来说是竞合的、共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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