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

第1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根据农业部《关于关于报送农业综合执法有关情况的函》(农政综函[2009]62号的要求,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际情况,通过分析,准确掌握我局农业综合执法实际情况,总结以往执法中取得的经验,研究农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探讨今后农业综合执法的方向、思路和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有序的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现将我局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  ***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基本情况

1、  综合执法队伍与能力建设方面

法制股成立于2004年,核定编制两人,2006年农业局内部调整两人到法制股,因本局人员紧张,没有真正到位.2007年9月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刘玉琼为法制股长后,人事局正式行文到岗工作。

2、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成立2004年,核定编制五人,通过考调,2005年4月五人全部到岗开展执法工作,至今人员未变动。

3、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法制股现有办公室一间面积28平方米左右,合署办公,有微机一台,文件柜一个,办公桌椅五套,没有摄像机、照像机、传真机、检测仪器等办公设施。

4、执法用车状况:没有专用执法用车辆;执法用车大都由局临时调节使用,有时只能到外面租借车辆下乡执法。

5、执法经费是靠本局内部调剂,挤占其他工作经费,没有专项执法经费,据粗略统计,2004年执法经费支出16000元左右,2005年执法经费支出18000元左右,2006年执法经费支出25000元左右,2007年执法经费已支出30000余元。2008年执法经费支出40000元。2009年执法经费支出45000元。

一、  综合执法职能履行方面

综合执法机构宣传、执行农业系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检查,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材料,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

2005年协助业务站开展执法工作,没有独立执法,2006年综合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98人次,每个乡场平均监管次数7次,查处简易程序案件11件,查处一般程序案件20件,查获违法农资240公斤,货值3000元,罚款人民币15500元;2007年,出动执法人员310人次,每个乡场平均检查次数6次,查处简易程序案件4件,一般程序案件4件,罚款人民币4800元,查获违法农资130公斤,货值2300元。2008年,(一)、2008年1月至6月,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明确了工作重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突出重点季节,1一4安排月开展以两杂良种为农资市场整治重点,3一6月开展农药和肥料登记为重点的农资市场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有力打击生产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执法大队对我县的农资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农资经营门市450个次,其中种子门市235个次,农药门市及摊点160个次,肥料门市55个次。出动执法车辆6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查获甲敌粉10.0公斤,甲胺磷3.5公斤。2008年7一10月开展清理高毒高残留农药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及毒鼠强专项整治行动,9一12月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违法者严厉打击,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有力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外设立了农资打假举报投诉窗口和举报投拆电话0859一6212236,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农资打假活动。2008年下半年执法大队对我县的农资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农资经营门市230个次,其中种子门市60个次,农药门市92个次,肥料门市78个次,整顿农资市场110个次,出动执法车辆55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查获禁止使用农药甲胺磷等12公斤。立案并结案***县盘兴肥料有限责任公司无肥料登记证生产经营复混肥一案。(二)、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由食安委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宣传,农业局执法大队与食安委成员单位一道到百德、下山等乡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发放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6种宣传资料,共发放2500份,出动宣传车辆4次,宣传人员26人次,制作横幅2条。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农业局执法大队单独或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工作,在春节期间,对全县农资市场的初级农产品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检查农贸市场22个场次,初级农产品经营户136户次,未发现危险食品。检查蔬菜基地两个,未发现有食品安全隐患。在2009年3月18日至26日期间,认真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执法大队全部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发放宣传资料0.6万份,接待现场咨询群众万余人次。

在2009年年初,执法大队就明确了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县农业局2009 年农业执法工作意见》和《2009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安排,确定了城区和大型的集贸市场为重点地区,乡、镇政府所在地集贸市场为重点市场,农资需求旺季为重点季节。安排1—4月开展以两杂良种为重点的农资市场整治。3—6月开展农药和肥料登记为重点的农资市场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历打击。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有力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外设立了农资打假举报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农资打假活动。

2009年,(一)1—10月由农业局法制股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摆咨询台、悬挂布标、下乡进村入户等形式对全县的种子、农药、肥料经营户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培训。并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及送法下乡等活动。(二)对种子站、土肥站、植保站、执法大队等站室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三)举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咨询活动,对全县14个乡镇、4个办事处的所有集市和农产品销售市场进行宣传,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等宣传资料17000余份,悬挂宣传布标5幅。现场咨询人数达10000人次,为农民朋友解答疑问3000人次,整顿农资经营市场146场次;检查企业197个次;农资经营门市653个次.种子经营门市305户;农药经营门市213户;肥料经营门市135户;出动执法车辆120车次,受理案件6件,立案查处6件,结案6件。

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在分管领导李正龙和汤磊鑫副局长的带领下,农业局执法大队单独或者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工作。在春节、60年大庆、中秋期间,对全县的农资市场的初级农产品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检查农贸市场32场次,初级农产品经营户126户次,未发现危险食品。检查食品超市6家8次和全县的初级农产品集贸市场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执法车辆10车次。检查蔬菜基地两个,未发现有食品安全隐患。

      2009年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只有少量轻微变质的蔬菜、水果等,对于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者下柜销毁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2009年在‘3.15’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积极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咨询服务,提高农民识别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的识假辩假能力,与植保站、农广校、种子站等一起发放宣传资料1.2万份,接待咨询群众万余人次。

综合执法机构人员24人参加贵州农业部门组织的农业综合执法培训,7人参加农业部培训(获得双证),全部取得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案,规范执法行为。现已经建立了综合执法工作职责,综合执法工作制度,综合执法学习制度,保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追究制度等,做到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上墙。

法制工作机构目前履行的职能范围是组织农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学习、培训,负责解释有关法律法规,监督农业局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处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法律监督,法制救治与行政处罚相分离。

在执法监督方面建立了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参与了“四五”普法,“五五”普法工作。

在法律法规宣传方面,2005年开展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份,接受宣传群众1600余人次,2006年开展法律宣传活动5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宣传群众人数8000余人次,2007年,开展法律宣传活动3次,印发宣传资料12000余份,接受宣传群众10000余人次。2008年,开展法律法规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份,接受咨询群众12000余人次。2009年,开展法律宣传7次,印发宣传资料17000份,接受咨询群众13000余人次。

三、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

1、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从零星执法向整体执法靠拢,从边延执法向专业执法推进,从无专人执法到有专人执法,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执法不断向规范化迈进。通过农业综合执法,促进了农业系列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推进了依法治农,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神,为保护农民的利益打下了基础。

2、农业综合执法,大大打击了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使假劣农资失去生存空间,促进了农资市场秩序好转,规范了农资的生产、经营行为,在我县范围内,通过几年的大力打击,使农资经营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行为逐步减少,经营行为逐步规范,维护了农民的根本利益。

通过大力宣传和市场执法检查,前几年在我县农资市场上随处可见的禁止使用农药甲胺磷,假劣农药甲敌粉等,在近期市场执法检查中已经不见了踪影。把市场检查作为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重要环节来抓,从农产品生产的源头上控制,促进了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下了基础。

通过毒鼠强专项治理工作,在我县范围内长时间没有发现毒鼠强踪迹,毒鼠强得到了有效控制,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其威胁。

农业综合执法人员通过执法培训和不断的学习,增强了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提高了执法水平,规范了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树立了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形象。

四、取得的经验与体会

1、取得的经验

(1)、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农资市场检查是发现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联合执法检查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就能运用专业知识对相关农资进行检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

(2)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协调到位、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体会

农业综合执法实在是“难”,一难执法设施没有跟上,无金费,无车,无检测仪器,无调查取证设备,农业执法成了“四无产品”;二难外部阻力大,一是执法对象有的素质很低,公然暴力抗法,阻碍执法,试图殴打执法人员,二是来自上级的压力大,使有的违法案件无法查处。

五、存在问题及分析

在这几年的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这是通过执法人员加强学习和多办案后可以得到提高 ,是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二是没有一个好的执法平台,无执法车辆,无专项工作经费,无检测仪器,无摄像机,照像机等调查取证设备等等。三是农业综合执法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和压力大。有的执法对象公然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甚至殴打执法人员;农资的生产经营者,多数都是农业系统人员,有着各种关系,不利于执法工作开展;有的违法者与上级有着各种关系,使违法行为无法查处 。四是由于有的法律法规滞后,不是很全面,不利于执法措施实施。第一个问题是执法人员通过自身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第二、三、四个问题是客观存在,是执法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

六、建议

1、把农业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配备农业执法专用车,检验检测仪器,照像摄像器材等设备。

3、进一步创造农业执法的宽松环境,向工商、质监等专业执法部门靠齐,实行直管,这样才能有利于执法工作开展。

4、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完善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机制。

5、完善已经滞后,不利于开展农业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条款。

 

 

 

***县人民政府农业局

第2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兽药专项整治工作对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意义。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统筹协调和周密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精心组织、严格督察;职能科室具体组织实施,为兽药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制定方案、明确部署:提前制定了《关于印发〈2009年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一体〔2009〕14号)文,明确了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重点,并要求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切实做到了有工作部署,有整治重点,确保了落实到位。

(三)纳入目标、落实责任:将兽药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明确了区一体局有关科室、中心、大队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职权范围自行开展专项整治;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协助有关科室、中心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兽药等农资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各涉农街办负责本辖区内的兽药等农资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并协助配合好区一体局有关中心和执法大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区一体化工作局对其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切实加强了各层次目标管理,做到了任务明确、确保了各司其职、履职到位。

二、切实加强了宣传、学习。

(一)结合上半年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及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宣传了开展兽药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兽药等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并引导群众索取购买农资的票据,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等活动,采取在街口、场镇设立宣传咨询点、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展板,现场咨询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新颁布农业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卫生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使其能知法、懂法、用法、守法。

上半年共开展集中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5次以上;共设立宣传咨询点5;悬挂宣传横幅5幅次;张贴宣传标语、挂图100余幅次;散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展示宣传展板5块;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知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新颁布农业法律法规及与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密切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普及了兽药科学、安全使用知识及识假辨假常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兽药等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及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在全社会形成了自觉抵制和打击制假售假活动的良好氛围,收到了较好的宣传实效。

三、突出整治重点,严格执法检查,强化了兽药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重点加强兽药经营秩序治理、兽药使用管理、兽用生物制品监管等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一)加强了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

组织了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对现已未生产及新增生产、经营企业在《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名册》中进行了注明及补充。经调查全区我区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7个(全部为饲料生产企业),无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网点4个(其中2个兼营饲料)。经对全区范围内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调查、核实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我区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为确定此次兽药专项工作的监管重点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了对兽药经营秩序治理。

照《兽药管理条例》、《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公布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农业部公布的《假兽药清单》、《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告,对“曾巴士兽药饲料经营部”等4个兽药(2个兼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网点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那***一是对照《兽药管理条例》、《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公布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等禁用兽药公告,对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等禁用兽药进行了拉网式专项整治。整治检查中未发现经营禁用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照农业部公布的《假兽药清单》及2008年以来被通报的假劣兽药(包括非法企业生产的假兽药、合法企业生产的套用文号产品等假劣兽药),对抗生素类、驱虫类、解热镇痛类药物的片剂、粉剂、散剂、预混剂、注射剂等兽药(渔药)品种进行了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落实了目标责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兽药专项整治工作对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意义。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统筹协调和周密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精心组织、严格督察;职能科室具体组织实施,为兽药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制定方案、明确部署:提前制定了《关于印发〈2009年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一体〔2009〕14号)文,明确了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重点,并要求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切实做到了有工作部署,有整治重点,确保了落实到位。

(三)纳入目标、落实责任:将兽药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明确了区一体局有关科室、中心、大队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职权范围自行开展专项整治;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协助有关科室、中心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兽药等农资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各涉农街办负责本辖区内的兽药等农资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管,并协助配合好区一体局有关中心和执法大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区一体化工作局对其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切实加强了各层次目标管理,做到了任务明确、确保了各司其职、履职到位。

二、切实加强了宣传、学习。

(一)结合上半年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及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宣传了开展兽药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兽药等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并引导群众索取购买农资的票据,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等活动,采取在街口、场镇设立宣传咨询点、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展板,现场咨询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新颁布农业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卫生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使其能知法、懂法、用法、守法。

上半年共开展集中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5次以上;共设立宣传咨询点5;悬挂宣传横幅5幅次;张贴宣传标语、挂图100余幅次;散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展示宣传展板5块;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知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新颁布农业法律法规及与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密切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普及了兽药科学、安全使用知识及识假辨假常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兽药等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及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在全社会形成了自觉抵制和打击制假售假活动的良好氛围,收到了较好的宣传实效。

三、突出整治重点,严格执法检查,强化了兽药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重点加强兽药经营秩序治理、兽药使用管理、兽用生物制品监管等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一)加强了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

组织了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对现已未生产及新增生产、经营企业在《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名册》中进行了注明及补充。经调查全区我区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7个(全部为饲料生产企业),无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网点4个(其中2个兼营饲料)。经对全区范围内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调查、核实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我区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为确定此次兽药专项工作的监管重点奠定了基础。

第3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一、制定执法工作方案,开创农业执法新局面

根据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会议精神、全国“2014年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省厅各相关部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农业实际,先后制定印发了《2014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方案》、《2014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市2014年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2014年农资市场(种植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继续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方案》等工作方案,对全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具体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各县区农业执法大队围绕各自农业综合执法重点内容,按照市里的安排,制定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场的检查力度,确保各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根据我市农资使用的季节特点,加大了对各县区的农资产品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组织了“双节”、五一、十一期间高毒农药专项整治、春季农资打假、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夏季卫生用农药、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活动、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农药市场打假行动等。针对整治重点,对我市农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和通报,有力保障了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还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实行专人负责和专机操作,确保了信息平台规范、有序运行。及时把我队执法案件、执法动态等向相关部门公开,对执法行为进行网上监督,使监督更加及时和全面。

三、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

各级农业执法部门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治理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了对全市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在农资市场检查中,种子方面主要以玉米杂交种、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主,重点检查经营套牌侵权品种、主要农作物未经审定品种、超适宜种植范围推广、已停止推广使用的品种以及经营主要农作物品种未按规定办理引种手续等违法行为。农药方面主要以继续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为主题,根据农时季节和农药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特点,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开展农药市场整治检查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药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特别是在主要蔬菜种植区,结合生产关键时期开展拉网式排查,着重加强了对自2013年10月31日起停止销售和使用的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清查和收缴工作。肥料方面,通过加强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等方式,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规范了肥料市场秩序。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叶面肥配方肥等肥料产品,坚决捣毁制售假冒伪劣肥料的黑窝点,从源头堵住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彻底封堵假冒伪劣肥料的流通渠道。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及时依法进行了查处。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3569人次,出动车辆865辆次,检查门店2762个次,检查企业34个,整顿市场21个,立案68起,其中农药15起,种子13起,肥料15起,兽药21起,饲料4起,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推进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开展联合执法,抓住关键时期确保治理效果

3月初,我队与蔬菜中心、植保站、环保站等部门联合行动,在马铃薯播种期集中对全市马铃薯种植基地的生产用药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收缴了部分违禁农药,规范了马铃薯生产中农药使用行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随着农作物种子的销售逐渐进入旺季,市执法支队与市种子管理站、科教科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检打联动等方式,集中开展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有效地净化了种子市场。在肥料销售的关键时期,各县区农业执法部门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相关肥料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检,确保了肥料质量安全。4至5月,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农资市场春季联查活动,对全市范围的农资进行了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有效规范了我市农资市场秩序。9月15至16日,对我市家乐福、乐购等大型超市的转基因食用油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超市经营规范,没有出现未标注、标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9月22至27日,开展了全市范围的农资市场秋季联查活动,主要检查种子、农药、养殖场周边的兽药、饲料厂家及经营门市、大型畜禽养殖场、复混肥、有机肥和微生物肥,并把检查结果通报给全市农业执法部门。

五、突出抓好执法服务,引导和促进农业执法工作

执法服务是农业执法工作的有效载体,我们把执法服务工作放在农业执法的突出地位抓好、抓落实。一是抓好农业法制宣传服务工作。一年来,通过举办执法人员培训、印发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媒体宣传、农业执法网、“两法衔接”平台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农业法制宣传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农业执法工作的顺利发展。二是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我队联合抚宁县农牧水产局组织我市30余名专家、农技人员于今年“3.15”期间,在抚宁县城关举办以“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为主题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现场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展示优质化肥、农药等农资,并免费发放技术资料,提供免费技术咨询。活动当天,共出动宣传车辆6台,印发各种宣传资料3万余份,现场展示牌匾10个,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通过宣传,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意识,促使农资生产和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形成了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三是抓好农资质量纠纷事件的处理工作。我队制定了纠纷调节制度,以保证及时受理农资质量纠纷投诉事件,并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四是抓好执法案卷规范管理工作。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案卷管理工作,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符合标准要求,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

六、创新农业执法工作,提高农资市场监管能力

(一)我队依据执法通软件建立了全市农资生产经营门店数据库,对信誉好的单位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有不良纪录的单位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加强了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方便了执法部门的管理。

(二)年初,我队统一定制了《市农资经营规范化建设公示牌》500块,免费分发给全市主要农资经营门店,对农业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农业部六条禁令、农药管理三项制度、禁限用农资管理的各项规定及监管责任人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公布了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以利于社会监督。

(三)市县两级农业执法部门分别制订了《农资市场管理岗位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强化措施,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压力,确保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了农资市场监管的到位率。

(四)市执法支队拿出部分资金,为全市主要农资经营户印制并发放了农资产品生产经营档案等农资进销货台账,要求农资经营单位对购入和售出的农资情况如实填写,做到了可追溯管理。联合市农药监督管理站为全市农药经营企业、门店统一印制了“农药经营诚信卡”3万个,各级农业执法部门分别与全市主要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承诺书》,要求相关单位把好质量关,守法经营,杜绝欺诈,为农民提供放心的农业投入品。

第4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一、依法行政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行政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是构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建立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针对我市农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农业行政复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农业行政赔偿程序、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探索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制。

(二)打假护农,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农资打假护农的有关精神,以及省农资打假护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定下发了《*市2009年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健全责任制;明确专项整治目标、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有效开展农资打假护农的各项工作。上半年组织了一次联合工商、技监、公安、供销社等部门在全市辖区内开展农资打假护农的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宣传和教育相结合、教育和服务相结合、教育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等行政执法活动。全市1月至6月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7.6万份,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多渠道,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共出动农行政执法人员3496人/次,立案查处3件(饲料2起、兽药1起),已结案3件;检查企业2032个,整顿市场及企业577个(其中:种子96个、肥料72个、农药86个、饲料151个、兽药165个、农机7个);查缴:种子1662公斤、农药210公斤、饲料746公斤、兽药213.8公斤;查处案件:饲料2起、兽药1起;挽回经济损失金额0.58万元。通过了一系列的专项整顿和宣传活动,确保了全市农产品的源头质量安全,遏制和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危害农业生产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和保障了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程序。

(三)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收缴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力度和宣传力度,以及合法鼠药经营网点的布局。并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积极开展清理收缴、宣传等活动。通过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目前我市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得到有效地遏制,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利用杀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早日根除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对社会的危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农业法制工作,针对农资经营户和农村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较弱等特点,同时为了有效防止坑农害农的违法事件的发生,对全市农药经营户、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经营户进行了组织学习,1月至6月共组织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含上岗证)学习约600人次。通过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和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及整顿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等活动,提高了经营户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了他们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意识,维护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了合法经营。

(五)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市农业局职能和农业生产的实际,成立了*市农业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了《*市农业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责任部门、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组织保障等内容,为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力度,建立标本兼治、上下联动、信息共享、部门配合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完成了三个阶段的工作总结和10日一报的报表各项工作,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的稳定。

(六)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和行政审批改办领导小组关于《行政处罚依据清理的通知》、《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的通知》及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设置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设置依据清理、规范细化的精神及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加强和“三个区”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移交和行政执法对接及指导,同时做好省农业厅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对接,使我局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移交和衔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阳光政务的相关要求,拟定了“*市农业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农业部门“阳光政务四项制度”的建立的指导及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设置的农业行政处罚条款、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进行梳理,共有231款。在农业行政执法制度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农业行政执处罚自由裁量权,准备提交省农业厅和县(市)区讨论。

(六)、根据市政府*年立法计划的工作安排,我局承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常委会,并于2009年2月1日施行。我处积极参与了相关宣传资料的拟定和培训等工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积极组织和参与在东风广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自两会结束后,我局共收到58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8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局党委的安排布置,我处积极开展撰写、协调、组织面商、修改面商答复稿等相关办理工作。现已完成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目前已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6件,面商率100%,满意率100%。

三、完善、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及加强便民窗口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局党委的工作安排,我局行政审批项目都已按规定拟定了行政审批程序,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开展审批工作。同时加强便民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经过有关处(室)、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努力,没有出现违规或者举报、投诉案件,按时、按质完成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农业局窗口的良好形象。

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市委、政府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收集和整理本局应当公开的相关的政务信息,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开。同时和市场处共同完成了96128专线接听电话的基础材料整理、上传和回复工作。

五、其他工作方面

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批转的督办件;积极参加招商引资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宣传力度,并针对我市农业和农村社会、农业依法行政、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探索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继续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活动,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正常经济秩序;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切实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依据的细化等工作。

(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年底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审验及部分证件到期换证培训等工作。

(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特别是3件政协重点提案面商的组织工作,按质、按时完成办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5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出问题,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我局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活动分3个阶段,现就自查阶段工作

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方案。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韩林麟副局长任组长、局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确定了

责任人和承办单位。同时各区县农业局按照本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

务落到实处。各成员小组分别制定了《种植业(果品)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无公害农

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2、突出工作重点,抓好自查。从3月10全面开展了自查工作,截止4月25日,全市联合执法检查15次,先后检查农资销售,农产品产、销企业

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11个,自查率100%,自查有问题59个企业,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经过对自查阶段工作梳理、分析,发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农产品种植企业

超剂量使用农药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农药销售企业以肥充药、过期产品销售、产品以次充好、进货台帐不全亟待治理;三是“三品”生产企业存在产品包装不规范、品牌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标

准化生产意识不强等问题;四是一些养殖企业滥用抗生素、未按合理休药期组织生产;五是农产品检测资金投入不足,检测机构存在设备老化、检测设施配备低下,例行监测频次较少等问题。

3、强化舆论宣传,加强指导服务。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了良好的社会

舆论氛围。我局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与春季农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紧紧抓住春耕生产的大好时机,通过流动宣传车,深入城市街道社区、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

连锁超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共出动流动车40台(次)、制作光盘10盘、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系统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发挥技术优势,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

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按标准化组织生产。各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发放《简报》共2000份,利用《简报》宣传动

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向农民普及农业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形成了强大宣传声势,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开展主要问题:一是存在认识不足、体制不顺、力度不大、手段不强等问题,影响了整治工作及时、全面地开展,导致整治工作不到位。二是

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区(县)的个别部门启动速度较慢,行动相对滞后,直接影响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的整体进展。三是一些成员单位向基层延伸不够,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问题。

四是信息报送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自查阶段各项任务已全面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将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为了确保工作质量,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推进综合执法、开展检查监测。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区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

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

,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2、强化督导整改、及时查处曝光。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针对执

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3、加强指导服务、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

第6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都使用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标题,并把职能转变放在机构改革的前面,这在历次改革意见中是第一次,充分说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视。政府职能转变是这次改革的核心,各地要牢牢把握这根主线,把上级的总体要求和当地实际结合起来,研究提出3到5年职能转变总体安排和工作规划,制定具体的措施办法,加快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

首先,要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去年以来,省编办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本届政府省级审批事项削减二分之一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已减少下放省级行政审批权262项;基本完成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近期将在网上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今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改革任务。这些改革措施激发了市场和社会活力,取得了积极成效。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11号文件要求,与省里搞好衔接、同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承接落实好上级政府取消、转移、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后的审批事项原则上都要纳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要抓紧对本级审批权限进行全面清理,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要集中清理以“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彻底消除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今后严禁以“红头文件”等方式设定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要作为一条红线,防止行政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除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外,政府职能转变还包括改革完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工商登记和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等内容,这些工作虽然不是编办的职责,但我们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改革任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效。

其次,要发挥市县政府贴近基层和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政放权不能一放了之,必须正确处理“放”和“管”的关系,有所为有所不为,放给市场和社会的事项,要从严管理、监管到位。要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推动政府部门更新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式,真正把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避免管理缺位,防止“一放就乱”。要强化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调整充实人员力量,推动监管重心下移,逐步建立功能完善、防控严密、执行高效的监管体系。要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一些侵犯知识产权、蓄意污染环境、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要严加监管、严厉惩处,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制定“两个清单”,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政府权力清单。对企业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转变职能的过程,也是规范权力运行的过程。各地要抓紧完善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政府权力清单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前段时间,省编办专门到安徽、湖北等地进行了考察学习,总的看,这项工作繁重而艰巨,各地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和部门“三定”,在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要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规范行政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保证权力不被寻租、不被滥用。

二、积极推进大部门体制

推进大部制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山东省在探索实行大部制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2009年政府机构改革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济和信息化、文化等领域实现了大部制,在优化职能配置、减少职责交叉、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这次改革,省里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在农业、城市管理、文化等领域继续推进大部制改革。

一是农业领域。从全省涉农机构设置情况看,大部分地方设有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农机局、扶贫办、农业开发办,还有的地方设有经管办、蔬菜办、水产办等,机构设置分散、分工过细的问题突出,难以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农机监理等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相关涉农部门执法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为统筹解决好这些问题,这次改革市县要将畜牧兽医、农机管理机构由政府直属调整为农业部门管理,其他如经管、蔬菜、水产等涉农机构全部整合到农业部门,不再单独设置;同时相应整合农业、畜牧兽医、农机等涉农领域执法队伍,充实加强监管力量,实行农业综合执法。

二是城市管理领域。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各地城市规模不断拓展,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各地情况看,一些地方城市管理领域设置了城市管理、城管执法、公用事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等机构,这些机构职责划分不清,既有交叉又有空白,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不高,群众对此很有意见。城市管理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推进,其中理顺体制机制是一个重要方面。省委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城市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大城管体制”。这次改革,各地要将分散在相关部门的市容环卫、园林、市政管理等相关机构、职责整合到城市管理部门,充实完善城市管理职能,理顺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机构关系,寓管理、执法、服务于一体,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由于各地机构设置、编制性质不尽相同,各地可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整合方案,与省里沟通后确定。

三是文化领域。上次改革多数地方在组建文广新局时,又单独设立了文化市场执法局。从几年来的运转情况看,普遍存在职责关系不顺、配合不畅、衔接不到位等问题,县级文化市场执法局至今未经授权,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从大的概念上讲,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现行体制下,管理机构与执法机构分设,必然造成管理执法脱节、增加工作协调难度。这次改革,省里要求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统一由文化行政部门管理。

这三个领域的大部制改革,是省里确定的规定动作,必须认真实施,落实到位。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机构。

三、规范机构设置

省委、省政府11号文件,在机构设置上既体现了中央严控的精神,也结合实际作了一些新的政策规定。

一是政府机构限额。大家对这个问题都比较关心。中央规定,这次改革大城市政府工作部门不超过40个,中等城市不超过32个,县级政府14至22个左右。我省在研究机构限额时,充分考虑了市县政府机构设置的现状,基本按中央规定限额的高限确定的。上次改革,我省在大城市(42个)和中等城市(32个)之间,将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5个市单列一个层次,机构限额为36个。这次改革,如统一按中等城市不超过32个执行,就要比其他中等城市多压减4个,难度非常大。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省编办多次向中央编办汇报,中央编办原则同意这5个市工作部门仍按不超过36个掌握,其他市和县(市、区)严格按中央规定限额执行。既然限额已经明确,就是一条硬杠杠,必须严格执行,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二是机构设置。多年来,各地在政府机构限额外还设立了一些行政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政府职能体外循环的状况不同程度存在。这次改革,各地要对此类机构认真进行清理,限额外的行政机构原则上予以撤销或转为部门内设机构,少数确需保留的要纳入改革方案一并报批。今后不得在机构限额外自行设立行政机构,不得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机构层级管理。长期以来,一些市县管理不够严格,机构层级比较混乱。比如市级部门规格为正处级,但一些内设、派出、直属机构或所属事业单位也为正处级,这样设机构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工作,这种现象必须纠正。这次改革明确规定,部门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规格要低于其主管部门。现有与主管部门规格相同的机构,要结合推进大部门体制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清理规范。另外,派出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也要从严控制,不能用挂牌子、合署等形式变相设置机构。

三是领导职数。考虑当前市县政府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繁重,实行大部制改革后干部安置压力较大,这次改革对市县政府部门领导职数有所放宽,比上次改革增加了1职,即设区的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按3-4名配备,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按2-3名配备,工作任务重业务面宽的综合管理部门可增配1名副职,但必须从严控制,增配副职的部门数量不得超过机构限额的三分之一。关于部门党组(党委)书记配备问题,中央和省里早就有明确规定,政府工作部门除非党干部担任正职外,不配备专职党组(党委)书记。

四、完善执法体制机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量的工作在基层,重点是县乡两级。目前,市县政府执法队伍设置过细、执法责任不清、监管力量分散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不解决,加强监管就是一句空话,就难以落实到位。

一是积极探索推进综合执法。各地要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凡实行大部门体制的领域,相关执法队伍必须相应整合。同时,在看得准、条件成熟的领域推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尤其是县级,要最大限度整合县直部门的执法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胶州市已先行开展综合执法试点,省编办和青岛市编办要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力争探索一条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的新途径。

二是完善基层执法机制。要适应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探索在乡镇搭建综合监管执法平台,把县直派驻机构执法优势和乡镇日常监管优势结合起来,建立指挥统一、运转协调的综合执法新机制。要挖掘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农业、国土、文化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防止“以罚代管”,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做好部分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目前,淄博、日照、临沂、德州、聊城、菏泽等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县级公安机关权责不一致,体系不完整,工作协调难度大,队伍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次改革,省里确定将这些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县政府分级管理体制。有关市编办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干部安置、人员编制、资产划转等具体工作,注意衔接好干警的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确保体制调整平稳有序。今后除中央和省有明确要求以外,市县政府不得自行确定垂直管理体制。

五、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乡镇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处于最基础的层级,直接面对群众百姓,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政权建设,今年以来,郭树清省长在不同会议多次提到加强乡镇机构设置和乡镇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当前,随着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深化,乡镇政府承担的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维护稳定的任务越来越重,抓工作落实的责任和压力不断加大,权责不对等、事财不匹配、素质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在新的形势下,如何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乡镇发展的活力动力,让乡镇政府有权管事、有钱办事、有人干事,可以说是各级机构编制部门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11号文件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提出了一些原则性要求,如何把这些要求落到实处,需要各级编办从多个方面深入思考、认真研究。一是在完善乡镇政府功能、明确履职重点方面,就是要适应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理顺县乡层级关系,按照乡镇承担的职责任务,把该放的权放给乡镇,把该给的钱交给乡镇,进一步提高乡镇政府统筹发展的能力。二是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方面,乡镇不可能与县直部门一一对应设置机构,在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可针对不同类型乡镇特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不搞“一刀切”。要挖掘现有编制资源,推动编制向乡镇倾斜,以县为单位,乡镇总体空编的要及时招录急需管用的专业技术人才,有效缓解基层人员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等实际困难。三是在完善运行机制方面,探索以便民服务平台、社会治理平台、综合执法平台和社区管理服务平台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合理设置岗位,统筹安排力量,确保涉及社会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在乡镇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各地要结合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从试点镇入手,打破传统管理理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大胆创新,探索建立与乡镇管理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新型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当前,改革政策已经确定,具体任务也很明确,关键是抓好工作落实。最近,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专门强调工作落实问题,指出改革要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做到紧之又紧、细之又细、实之又实,具体任务要到人到事,凡事都要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这次改革,省里要求市县改革方案分别于7月底、9月底前报省里审核备案,11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其他各项改革管理工作也都有明确的时限要求,时间非常紧,任务很艰巨。各级编办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对各项任务倒排工期,强化措施,合理调配工作力量,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编办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改革精神,向党委、政府和编委汇报好改革政策、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特别是对政府职能转变、大部门体制、综合执法、严控机构编制等重点问题,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调研、摸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要严格按照省里确定的时间节点,做好改革方案拟定、报备和“三定”规定修订等组织实施工作。要及时分解工作任务,与组织、纪检监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搞好协调配合,落实部门责任,切实形成改革合力。

二要统筹抓好组织实施。各级要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下设计和安排,统筹兼顾、协调配套,扎实推进。要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紧密结合,联动集成式推进,大力简政放权,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各市在做好本级改革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县级工作督查指导。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的措施办法;对涉及的政策性问题,要及时与省编办沟通,提前做好预案,防止扩大矛盾、出现大的问题。

三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目前,市县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推进改革结合起来,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真正把活动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实际行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改革新风,做到守土有责、奋发有为,坚决杜绝松松垮垮、大而化之的工作状态和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的庸政懒政行为。要适应推进改革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加强人员力量。总的看,去年以来各级编办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人员配备有所加强,市级平均达到了30人,县级10人,但还有个别市和一些县(市区)人员较少,力量薄弱。现在各级编办承担的任务很重,没有必要的力量只能疲于应付,无法深入扎实地推进工作。希望各地采取措施,继续充实加强工作力量,提高队伍能力素质,为完成改革任务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第7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1.1 农药产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基层市场监督检查发现,市场上流通的农药产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同一含量的农药产品呈现多厂家、多品种,甚至同一企业的含量相同的农药产品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在同一经营区域投放到不同门市部内的产品包装也不相同,商标使用混乱多以“TM”标示。二是正规生产企业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减少申请农药登记支出,采用“助剂”“AB包”的形式进行捆绑销售。三是部分农药企业之间互相借证套证生产不同企业的产品,造成农药产品的多、乱、杂,随意修改标签现象严重。四是农药经营公司定制产品销售,随意修改标签内容,增大成分含量,夸大使用范围、效果,甚至为增加产品效果违规添加国家禁限用农药。

1.2 农药经营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农药批发商多是供销系统、农资公司职工或者是农药生产企业业务员转化为农药经营商。零售商是乡镇村级供销社职工、批发商发展的经营户或是挂靠农业部门“三站”(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经营的人员。农药经营者存在知识层次不同、文化程度偏低、专业经营人员较少的问题。经营中存在互相排挤,互相串货压价,造成市场混乱。部分经营者为获得较大的经营利润,违规经营假冒伪劣产品,造成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给农业生产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1.3 农药使用存在的问题

农民和其他农作物种植者(包括农产品生产基地、土地承包人等)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了达到较好的杀虫效果,提高农产品产量,不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擅自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不顾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滥用农药,造成农药残留超标,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4 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首先,目前农药市场监督管理的依据是《农药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农药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于1997年5月8日由国务院颁布,于2001年11月29日修订;《浙江省农药管理办法》于2001年6月4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2004年7月15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修订,以上2部法律法规至今未再修订。2004年《浙江省农药管理办法》修订后取消农药经营许可,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经营政策的改变,供销社部门经营解体,农业部门经营退出市场,由于农药经营门槛的降低,以个体经营为主的农药经营者占据市场,农药经营市场出现了混乱局面。其次,基层农药监管系统薄弱,人员、经费欠缺,监管区域大,路途远,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以杭州市余杭区为例,全区现有602个村庄,耕地面积大的村庄都有农药零售点,以零散经营、串乡经营为主,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监管难度大。

2 农药安全问题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通过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以下问题易产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是农药生产企业违规添加高毒农药和农药经营公司委托农药生产企业套证、冒证生产掺加高毒农药的假冒伪劣农药产品;二是农民和农作物种植者不顾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滥用农药和为提高杀虫效果滥用高毒农药,甚至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三是农药经营者为了获得较大利润经营假冒伪劣农药产品,为非法生产的含有高毒农药的农药产品提供了市场;四是农业执法力量薄弱,人员少,费少,欠缺执法依据,产生了农药监督管理真空区。

3 对策

3.1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培训

农药的安全使用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措施,只有农药使用者和农产品生产者严格遵守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才能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建议国家改变农业培训资金投入方向,加强对农民和农产品生产者教育培训的投入。各级农业部门充分利用国家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资金,对农药使用者和农产品生产者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3.2 加快农药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

现行《农药管理条例》已经与目前农药市场管理相脱节,已不适应新的市场发展需要,必须加快《农药管理条例》的修订,尽快出台实施。在修订《农药管理条例》时将农药经营作为直接关系人生健康的事项设置农药经营许可条款,并明确限定农药经营人员及公司经营资质,要求农药经营人员和公司农药生产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完成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学分分值。明确假冒伪劣农药的界定范围,将套证、冒证生产的农药全部列入假农药范围,以打击企业和农药经营公司擅自生产添加隐性成分农药的行为。

3.3 修订农药登记制度

《农药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登记制度为我国农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从目前市场上农药登记的品种看,以农药复配制剂登记为主,不同企业就相同含量、登记作物相同的农药品种重复登记;多个企业就同一含量同一品种复配制剂农药重复登记。一个企业取得一个农药登记产品从研制、试验、获得数据、办理登记耗时3~5年,耗时长,花费巨大,企业负担过重,影响了企业发展,削弱了企业投入研发农药新品种的资金投入力度,影响了企业发展。

建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可以修订为“生产其他厂家已经登记的相同农药产品的,其生产者应当向已取得登记的相同农药产品的企业或科研单位支付科研费用,获得登记企业授权和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资料申请办理农药登记,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农药登记证”。注重新药原药、复配制剂首次的登记,放宽其他复配制剂的登记,这样企业可以避免就同一登记品种重复登记,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将大量资金投入到研发新的农药产品中,同时也避免了企业之间互相借证生产的违法行为,推动我国农药发展。

3.4 加大对假冒伪劣农药生产使用的打击力度

农药具有易对人体构成潜在的致畸、致突变、致癌的特殊性,对人体健康伤害巨大,易对人体造成直接伤害或间接伤害。针对农药的这种特殊性,建议研究制定农业部门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成立食药警察,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是非法制售、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的行为。

目前非法的农药企业生产的假冒伪劣农药和擅自添加高毒农药等隐性成分的农药产品采用面广量少的销售方式,农业部门在基层执法中发现违法产品,因量小货值低构不成刑事犯罪,不能向公安部门移交,农药生产企业否认为本企业生产,导致只能处罚经营单位,难以追查假冒伪劣产品生产源头加以取缔。只能对经营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未形成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和擅自添加高毒农药等隐性成分农药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建议降低非法制售、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行为的刑事立案标准,使公安部门提前介入调查,打击非法制售、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违法犯罪行为。

3.5 建立全国农药生产销售追溯平台

目前各地推行的农药质量追溯系统模式是基层农业部门监管,销售企业进行产品经营告知,产生、打印追溯码粘贴于产品之上进行销售。这种农药产品质量追溯模式由于生产企业不参与,终端销售企业进货后需要进行产品经营告知,形成追溯码,拆箱粘贴追溯码,造成销售企业劳动强度大,成本增加,拆箱后运输管理成本增加,造成农药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流于形式。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农药质量溯源系统,由农药生产企业根据生产计划进入系统上报生产计划,提交农药产品制剂名称、成分、含量、数量等信息,系统审核批准后产生该制剂产品的唯一追溯码,由企业印刷在该制剂产品的标签上,利于基层监管人员、销售人员、使用人员查询以辨别产品的真假和监控农药产量、流向,利于农药减量行动的实施,使假劣农药和擅自添加高毒农药的产品进不了市场,从而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3.6 加快基层农业执法力量的建设

第8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1设施农业发展现状

目前,凌源市设施蔬菜花卉面积已达到1.57万hm2,其中蔬菜生产面积1.13万hm2,花卉生产面积0.43万hm2。设施农业已经成为该市农民脱贫致富、活跃农村经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1.1无公害生产

1997年提出“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的工作目标,1998年全面启动无公害蔬菜生产,成立凌源市无公害蔬菜地方标准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凌源市无公害蔬菜生产标准审定委员会,制定凌源市22种蔬菜《无公害蔬菜保护地生产技术标准》。2001年1月26日通过《无公害蔬菜(绿色农产品)管理办法》,制定并下发《凌源市无公害蔬菜发展实施意见》《凌源市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使凌源市无公害蔬菜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为加强无公害蔬菜生产,市政府成立蔬菜花卉管理局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建立无公害蔬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无公害蔬菜生产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2005年凌源市创建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县工作通过国家农业部验收。2007—2008年被农业部定为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县。

1.2市场建设

1993年,凌源市八里堡蔬菜批发市场成立,1998年被辽宁省农业厅命名为无公害黄瓜批发市场,1999年被国家农业部命名为定点市场,2002年被省政府命名为农业生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先后经2次扩建,现占地面积28.67hm2,日交易量900t。围绕该市场,凌源市还确定四官营子、三家子、沟门子3个蔬菜批发收购站。2002年,凌源市在国道306线路边建1处花卉交易市场,占地总面积10hm2。日交易鲜切花逾200万枝,种球逾100万粒,日成交额50万元。2003年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1.3品种结构调整

凌源市针对保护地品种单一、生产周期集中、品种更新换代慢、跟不上市场需求、市场“半年闲”和满足不了客户配菜等问题,1999年着手保护地内部品种结构调整。在此过程中,凌源市按照“市场需要什么就种什么,什么品种好销就种什么”配置资源,安排生产。黄瓜由密刺型向无刺型或稀刺型转变;番茄由大果型向中、小果型转变;辣椒品种由普通类向国外彩椒品种转变;其他品种由普通大路品种向名、优、新、特品种转变。花卉生产是凌源市保护地产业中第二大主导品种,通过几年的培养和发展,其产业优势十分明显。花卉品种更新上,60%都使用国外品种,使花卉质量和档次明显提升,效益也十分显著。

2存在的问题

虽然凌源市的设施农业生产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和市场优势,但也存在许多制约其发展的不利因素和矛盾:一是当前保护地建设大多建在二坡地、山地上,水资源匮乏,打井成本相应增加,并且距离棚区较远,致使输水管路和输电线路延长、电杆增多等,导致建棚成本增加,基础设施投入加大。由于农民投入不足,加上凌源市财力有限,建棚资金缺口较大。二是生产结构不合理,品种单一、生产和市场“半年闲”、设施利用率不高的矛盾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棚室结构老化。四是信息闭塞,生产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五是土壤恶化,产量下降明显。六是技术服务网络不健全。七是科技示范工作落后。要将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迅速推广普及,使设施农业高新技术变成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存在,就必须建立健全的科技示范体系。

3设施农业发展对策

(1)强化组织领导。实践证明,凌源市的设施农业发展离不开几届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否则也就没有现有规模和良性发展的态势。

(2)突出规模效应。采取填空补齐、见缝插针的方式建成老棚新区,采取因地制宜、集中连片、突出重点的原则规划新区,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提升规模和示范效应,促进保护地建设大发展。

(3)加大设施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力度。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种植结构和种植茬口,在巩固主导品种蔬菜和花卉的基础上围绕南方市场需求,加大冷棚春提早、秋延晚及越夏蔬菜种植规模,进一步提高棚室利用率和单位面积产出比例[1-2]。

(4)重点推广棚室土壤改良技术和节水灌溉技术。大力推广和普及营养土栽培法、人工配制基质栽培法、高温闷棚杀菌、大水淋溶洗盐技术,提倡增施农家肥、合理施用化肥、科学倒茬轮作等。

(5)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科技示范及推广普及。按照市有综合性示范园区、乡镇有示范基地、村有示范户的思路抓好蔬菜花卉新品种立体栽培、无土栽培、营养液调配技术、环境监测调控技术、二氧化碳施肥技术、机械化作业技术、新能源技术、化控技术等,提高温室人工控制能力,使设施农业逐步向植物工厂化方向发展,从而向设施农业高级形式工厂化农业转变[3-4]。

(6)改革设施农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建立竞争机制,层层选择人才,派驻各乡镇开展技术服务;二是创新管理机制,建立可上可下的用人制度,切实抓好技术服务工作;三是更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7)建立和完善设施蔬菜花卉市场体系建设。加强政府对设施农业蔬菜花卉市场体系的宏观调控,根据种植规模、区域,科学合理规划布局,要出台相应的《市场建设管理办法》,采用现代先进管理措施管理市场,搞好蔬菜花卉市场配套设施建设,形成以监测预警、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农业信息体系和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创新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构建多形式、多样化、多层次和公正、规范、高效的市场服务于管理体系,加强经纪人队伍建设,使经纪人与市场有效结合起来,共同促进市场繁荣。

(8)建立蔬菜花卉服务体系。市(县)、乡2级要建立设施农业信息站,为种植户提高种植信息、市场信息,科学指导农民选择种植品种和茬口安排,减少生产的盲从性,降低产业风险。

第9篇:农业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范文

我县农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县农村和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项目带动、品牌带动、创新带动、服务带动,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增强我县农业发展优势,努力实现“稳粮、创优、促增收,改革、强基、增后劲,生态、安全、可持续”的目标,力争实现全县农业(种植业)产值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

一、抓粮食高产创建促增产

我县是省级商品粮基地县之一,要把粮食生产作为我县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全面落实上级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22.1万亩(其中:水稻14.9万亩,杂粮7.2万亩)、粮食总产8万吨的指导性计划任务。一要持续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实施现代农业水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在全县建设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1.42万亩,大力推动一批科技含量高、增产效果好的粮油作物“五新成果”进村入户到田,实行良种良法配套,实现农机农艺结合,推广农业部确认超级稻品种面积3万亩、再生稻3万亩、脱毒甘薯2.5万亩、脱毒马铃薯0.8万亩、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0万亩,推广种植紫云英1万亩、油菜0.5万亩,充分发挥科技增粮作用。二要大力发展特色米业,以县春蕴生态农业发展公司为龙头,大力开发“干山贡米”地产优质米品牌,推广高产优质品种,配套优质栽培技术、加工技术、大米包装,实现质量提高、附加值提升。三要强化防灾减灾工作,着力防御洪水、干旱、寒冻等自然灾害,加强稻瘟病、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等水稻重大病虫害的监测和预警,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推行水稻政策保险,建立和完善重大灾害应急机制,突出发挥科技减灾功能和水稻政策保险的作用,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救灾水平。

二、抓特色产业发展促提升

继续以柑桔、食用菌产业发展为工作重点,促进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提升产业素质。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柑桔产业,扩大红肉脐橙面积,新植、高接改造红肉脐橙3000亩,提纯优化芦柑品种结构,改造优质芦柑5000亩,大力推广柑桔优质无病苗,加快发展优势特色柑桔产业。食用菌产业,稳定竹荪、姬松茸种植规模,加快发展工厂化栽培食用菌。加强工厂化食用菌产业的规划与引导,整合行业资源,引进技术人才,开展技术创新,提高自动化、智能化、机械化水平,在全省形成领先优势。加快食用菌菌种研育基地建设,做好灰树花、鹿角灵芝新品种引种,开展废菌筒再生利用试验、示范。年计划食用菌规模达1.28亿袋,鲜菇产量达3万吨,产值3.3亿元,其中:竹荪1.2万亩、姬松茸60万平方米、工厂化栽培珍稀菌4200万袋、其他菌类800万袋。发展特色茶叶产业,实施现代茶叶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依托大圣有机生态茶园,做好野生茶树种的调查、保护和开发利用,在我县宝山、郭岩山、七台山、鹅山等高山区,开发高山生态有机茶园1000亩,力争引进1家茶叶精加工企业。

(二)加快标准化生产推广。完成全国绿色食品(柑桔)标准化基地创建工作,全面实施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安排的柑桔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6万亩核心示范片,每个乡镇建立一片100亩以上的标准化示范果园,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加工、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要求,重点抓好质量控制、强化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基地产品检测、基地产品准出和质量追溯等5个方面工作。食用菌生产,认真开展菌草产业发展试点工作,做好菌草工厂化栽培真姬菇试验示范。研究制定竹荪、姬松茸、工厂化栽培真姬菇生产技术标准,力争竹荪生产技术标准被评定为省地方标准,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

三、抓产业化经营促增收

继续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发展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抓手,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增强龙头企业、合作社在项目争取、基地建设、加工处理、技术推广、对外合作与交流、市场开拓、品牌创建等方面的龙头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加强农民合作组织建设。根据农业部等11个部门《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按照“七有”标准,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重点抓好顺吉柑桔专业合作社建设和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行业协会组建工作,增强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二)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建设洋墩、仁寿柑桔及农产品物流仓储中心,做好园区规划,积极招商引资,新建、扩建加工厂,实现加工能力6万吨。扩大出口果园和出口加工企业登记,今年要新增出口果园登记1万亩,登记出口加工产量1万吨。

(三)持续打造县品牌。继续推广使用县柑桔、食用菌统一标识包装。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三品”认证、商标注册登记,扶持企业创建省级名牌农产品,力争今年有一家以上企业获得省级以上知名品牌。制定“县芦柑”、“县竹荪”地标管理办法,开展宣传和保护,完成“县红肉脐橙”、“县姬松茸”地理标志登记申报。继续策划县柑桔及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组织企业产品参加各类质量评审会和农展会,扩大县品牌知名度。

(四)延伸产业链条。协助明晶企业策划柑桔深加工项目开发,建设柑桔生产基地,实现柑桔深度加工。

四、抓重点项目建设强基础

要充分利用中央、省上扩大内需新增项目投资的契机,积极策划、申报项目,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夯实我县农业基础。

(一)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年全县计划新建农村户用沼气建设1000口、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工程试点项目17个、大中型沼气工程(双溪君富养殖有限公司、埔上大布绿源记食品有限公司)2个。进一步完善村级服务点建设,新建省级村级服务点10个。开展大培训大回访活动,强化技术干部和技工培训,对全县沼气池建设和使用情况全面进行大回访,总结经验,促进提升。示范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二)实施农业部清洁家园工程。在巩固农村沼气、农村饮水安全等惠农政策基础上,在项目村开展农村卫生环境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三废”处理基础设施,开展改水、改厨、改厕、改圈配套设施建设,硬化村内道路,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面貌,推进农村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实施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继续做好2009年度大干镇来布村、仙潭村、大干村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中低产田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228万元,改造低产田0.35万亩。做好年度省级标准农田建设和商品粮基地县项目的设计、招投标和组织实施。

(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继续完成512个山园土壤的取土和N、P、K化验工作,以及2008年1887个耕地土样中15%的土样微量元素化验,发放施肥建议卡,开展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为重点的科学施肥技术培训与指导,计划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山园面积4万亩、耕地34万亩。

(五)实施农业信息化“五有”标准建设示范项目。建设具有安全稳定的信息网络平台、能满足区域应用服务的数据中心、相适应的信息化队伍、3-5项实质性的信息服务内容、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指标,着力改善乡、村信息服务薄弱状况。

(六)实施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建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五、抓五新示范培训促推广

农业“五新”示范工程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途径。要围绕我县农业特色与优势,通过整合项目资金,建设示范区,实行“五新”综合集成组装配套,采取“专家组+示范片+农户”的技术跟踪指导服务模式,组织省市专家及当地农技干部,在生产关键季节开展巡回培训和指导活动,认真总结经验,召开“五新”推广现场会,注重典型示范,提高“五新”推广辐射和带动能力。年,实施农作物新品种示范工程,推广优质、专用、高效新品种60个,无公害、循环利用、节本增效新技术12项,高效专用新肥料12种,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新农药10种,建立粮食高产创建、柑桔标准化栽培、柑桔黄龙病防控、食用菌代用料栽培及标准化栽培、工厂化栽培食用菌、再生稻、大棚蔬菜、紫云英、油菜等示范,核心示范8万亩,辐射推广30万亩以上。

六、抓农业综合执法保安全

农业安全事关重民生,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坚持防控为先的理念,确保不发生重大植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

(一)切实加强作物病虫害防控。大力推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认真开展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推广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强专业化防治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对水稻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瘟病、马铃薯晚疫病、桔小实蝇和柑桔黄龙病、稻水象甲等的监控、检疫和防治。加强苗木产地检疫和果品调运检疫。

(二)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省农业厅关于《省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和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市场巡查,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查、标签标识检查,杜绝经营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假劣农资案件,强化源头治理,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建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对超市,农贸市场,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开展经常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认证产品的监管。积极推行生产档案管理、投入品使用记录等追溯制度。加大农药科学使用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指导农民合理用药。

七、抓深化农村改革促稳定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积极与县组织部门、监察部门配合,做好全县农村财务网络监控,规范村账托管、村级账户集中管理和农村财务公开,开展日常审计工作,加强督促整改。落实惠农政策,加强项目管理,强化跟踪监管,防止非法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给予农民的实惠不缩水。继续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和检查,落实减负“四项制度”,加大力度查处涉农负担案件,做好农民工作,协助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维护农民的承包经营权,抓紧做好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探索并建立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健全流转规则,促进土地流转平稳健康有序,促进我县农业产业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