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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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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第1篇:监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范文

近年来,全市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紧紧服务和服从于水利改革发展大局,以“质量、进度、安全、效益”为核心,狠抓水利工程建设建设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和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全市现代水网体系加快构建,水利工程质量稳步提升,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但也要看到,当前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比如项目法人责任不落实、工程进度不达标、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投标、出借资质收费、工程质量管理不严格、基层建管水平不高等。有些问题普遍存在,个别问题屡查屡有、屡改屡犯、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的健康进行。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十对水利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水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同时水利投资规模越来越大,民生水利项目越来越多,覆盖范围越来越广,社会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水利建设管理作为全部水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夯实工程运行管理和服务功能基础的重要环节,更是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具体行动体现。因此,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提升水利服务全社会的能力和水平都对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务必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利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二、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省十次党代会和市十届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为总体目标,着眼服务和改善民生,突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和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四项重点,通过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提升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水利建设“管理更加科学、程序更加规范、市场更加有序、质量更加可靠、安全更有保障、效益更加显著”的目标。为加快构建现代水网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升水利公共服务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重点工作

围绕“水利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年”活动这一主线,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坚持“提高效能、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原则,强化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统筹安排各类工程建设,加强目标控制管理,严格进度目标考核,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类工程按计划、按程序、按标准有序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今年总体目标是:在全面完成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任务、确保试通水成功的基础上,全面展开配套工程建设;全面完成“09国家规划”、“08省规划”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扫尾工作;实施完成国家规划内5条中小河流治理建设任务;加快实施德惠新河治理工程和其他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河道治理工程;陆续实施3个引黄平原水库工程;新建防潮堤10公里;全面启动6个大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和一批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二)大力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水平。贯彻国家质量纲要和质量强省战略,健全落实“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部门监督、检测单位评价、工程验收把关”六位一体的质量管理体系,狠抓质量通病治理,努力提升工程质量。一是实施对项目法人的管理考核。从根本抓起,搞好项目法人的培训、考核和监管,促使法人真正承担起总负责、总协调、总管理的职责,发挥其在工程质量管理和“四制”管理中的核心作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效益。二是强化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自查自纠、政府监督查处和社会监督约束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制。按省水利厅要求,各县(区)水务局要全部成立县级水利质量监督站,并积极配合市级做好日常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质量体系、质量责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施工、监理、检测规范标准执行情况和原材料控制情况,质量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此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三是实施质量品牌带动战略。开展优质工程评选表彰活动,完善评选标准,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扩大品牌影响力,示范带动争先创优理念和意识,营造争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的浓厚氛围。大幅提升项目法人、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水平。

(三)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行为。市场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及我市水利企业的健康发展。为规范我市水利建筑市场行为,必须严把市场准入关。按照省水利厅提出的“壮大市场,诚信管理,信息公开,规范秩序,公平竞争”的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四类市场主体的资质管理、市场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和业务能力培训工作,健全市场准入与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加大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失信惩诫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二是针对不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特点,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所有进入我市从事水利工程的施工企业,一律凭《省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资质证书、进入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社保、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承诺书、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到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对监理、招标和第三方检测单位,除严格按照省水利厅相关文件执行外,也必须履行备案手续,领取备案证书后,方能进入我市行使相关的工作。对加入市场的企业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每年对施工企业进行年度考核,不达标者取消市场准入资格。做到有章可依、有规可循、违章违规必究;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四类市场主体的资质审核审批、职业资格的注册管理,建立健全市场准入与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加大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失信惩诫力度,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促进水利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四是进一步加强市场的信息化管理,按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网络登录要求,做好周报、月报、年报工作,对信息登录实行动态管理,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市场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四)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有针对性的安排好不同阶段、不同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落实,逐步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稳定并提升水利安全生产良好态势,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水利,确保全年零事故。一是继续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要求法人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二是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工作,质量监督站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检查,促进施工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消除工程施工中的隐患。三是要求项目法人单位及时制定和完善各类度汛和抢险预案,及时报有关部门批复执行。国家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大力倡导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这既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必然趋势,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四是加强检查与隐患整改,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结合全市水利工作实际,突出不同阶段,狠抓关键环节,及时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专项行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重点工程、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安全标准化试点和推广工作。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安全的前提下搞建设,求发展。要进一步对照省水利厅对市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考核办法,对市县(区)进行逐级考核,以考核为抓手,促进全系统安全管理能力的提升。

(五)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项目稽察工作。根据省建设管理会议精神,今年专项整治和稽察力度加大,其检查次数比去年翻番。为此,我们一定从思想上高度引起重视。按照省水利厅要求,继续抓好工程招投标、建设实施、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的治理工作,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把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项目稽察作为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建设行为,推动项目实施,提升工程质量,保证资金、人员安全的重要抓手,突出重点,深入检查,改进提高,务求实效。一是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抓好工程招标投标、建设实施、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的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办和惩处力度,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出借资质收费、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标准、违章作业等违法行为。开展对监理人员不到位、监理费低于最低限价、质量检测不认真、招标不规范等问题专项治理。根据市纪检、审计审查意见,严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在职水利专家参与主管项目的评标活动,必须采取规避原则。着力解决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促进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是认真开展水利项目稽察。按照省水利厅“对重点项目进行全面稽察、对一般项目进行重点稽察、对已查项目进行复察”的原则,和省水利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省级稽察活动,稽察项目不少于50个”。因本年度水利部稽察次数比去年成倍增长的实际情况,要求县(区)严格按省市要求提前做好检查和迎查准备,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稽察有机结合的方式,狠抓问题的整改,促进稽察成果有效转化利用,使我市水利建设管理水平普遍提高。

(六)加强建设管理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对县(区)、企业人员培训轮训力度,计划今年对各县(区)质量监督站站长和基建站站长及分管领导进行业务培训,对施工企业进行企业管理及招投标方面的培训。狠抓职业道德教育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其学习能力、工作能力、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懂管理、能管理、会管理的水利建设管理队伍,能够承担起艰巨而繁重的水利工程建管任务。

四、方法步骤

活动自2013年1月开始,至2013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3月进行部署动员。4月印发“提升年”实施方案。各县(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按时完成。各县(区)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上报市水利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根据方案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加大监督检查,确保“提升年”活动收到实效。拟于第三季度召开座谈会,交流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经验成果,明确攻坚重点。9月底前,各县(区)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水利局。10月份,省、市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区)“提升年”活动开展、制度建设、机构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全省通报。

(三)考核评估阶段。年底对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效情况进行考核,对“提升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成效进行全面评估,明确下步努力方向。

五、保障措施

为把“提升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工作中要强化以下四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督导检查,确活动保取得预期效果。

(二)加强调查研究,推进改革创新。要针对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剖析问题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好措施,建立解决问题的好机制、好制度。要把改革创新作为提升水利建设管理水平的强大动力,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起促进能力水平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

第2篇:监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范文

为贯彻执行交通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政工程管理局关于年至年实施县际及乡村公路新建、改建及危桥改造工程的要求,加快我区乡村公路建设,充分发挥公路网络整体效益,并为了确保国家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依据原国家计委、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和交通部《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实施意见》以及市计委、市市政局《本市省道、乡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建设的实施办法》、《市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实施细则》,根据《公路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农村公路定义

根据原国家计委、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公路一般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

农村公路分为乡道和村道。

乡道,是指区行政所在地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

村道,是指乡(镇)通达行政村,以及连接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的公路。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是:

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项目是指符合市规划局和市市政局制订的《市城乡(农村)公路发展规划》要求,并纳入市市政局上报国家交通部年至年建设计划的项目。

乡道危桥改造补贴项目是指年乡村公路普查发现的,并经市公路管理处调查并专题研究认定的27座乡道危桥以及新产生经区建委、区公路署确认的危桥。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区成立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协调和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由组长陈升平(区副区长),副组长杨卫国(区建委主任),组员沈英豪(区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邵雷明(区建委副主任)、方建华(财政局副局长)、张晓宁(区审计局副局长)、许生(区公路管理署署长)、各乡(镇)分管镇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公路署署长许生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区公路管理署,承担具体事务,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制订技术政策,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了解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及时统计上报,适时组织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检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稽查等有关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收集、整理和反馈建设信息。

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落实相应管理机构,负责本乡镇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乡镇的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技术政策和管理办法,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积极研究、落实配套资金,监督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及时总结、上报、交流建设和改造情况。

五、工作目标

在年至年,即用三年时间,到“十五”期末,实现以下目标:

㈠改造目前区现有公路设备统计量中乡道的等外公路中低级路面,使我区的所有公路全部达到高级或次高级路面的等级公路标准。

㈡全区所有的乡(镇)、行政村通达等级公路率达到100%,高级、次高级路面铺装率达100%,使每个乡(镇)、行政村至少通达一条高级或次高级路面的等级公路。

㈢到年底,消灭乡道的危桥。

六、补贴标准

本区的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区、乡镇分工原则,项目建设和改造“以乡(镇)为主,区适当补贴”,由乡镇组织实施。各乡镇应按区里的精神,安排必要的地方配套资金。

市、区的补贴标准:四级公路路面宽度3.5~6米,每公里补贴20~30万元,三级公路路面宽度7米,每公里补贴40万元,二级公路路面宽度9米以上,每公里补贴50万元,危桥补贴为工程造价的1/3。

七、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新建、改造及危桥改造技术标准依据的原则是:根据工程项目在公路网中的作用及交通量的发展前景,充分利用旧路资源,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和桥梁荷载等级,消除危桥隐患,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行能力。

㈠路线标准

原则上以现有道路为主,路线线位、线型满足规范要求的,尽量利用老路改、扩建;路线局部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可进行部分改造,避免大改大调及占用有限耕地资源。

乡道,至少应采用三级公路标准;

村道,至少应采用四级公路标准;

预测交通量大的或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等级标准。

㈡路面工程

新、改建的农村公路,必须铺设高级或次高级路面配套资金不足时,路基工程应一次建设到位,路面工程可分步实施。

㈢桥梁工程

新、改建的乡道桥梁应采用汽车—20级,挂车—100(含)以上荷载标准;当改建乡道时,对达到汽车—15级,挂车—80荷载标准的原有桥梁可适当利用。

新、改建的村道桥梁应采用汽车—15级,挂车—80(含)以上荷载标准。

㈣防护、排水工程

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应注意做好必要的排水和防护工程。对高路堤,沿河傍水路段应设置必要的挡墙、护坡等安全防护设施;对路面、地下、路基、边坡的排水要求应根据当地降水与地质水文等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并与沿线桥涵配合,形成良好的排水系统,以保证路面、路基及其边坡的稳定。

㈤附属设施

农村公路除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外,还应根据公路养护管理的需要,按市公路处《关于规范设置乡道及乡道桥梁有关标志的通知》[沪路管养()23号]的要求,做好乡道有关里程牌、百尺桩、路名牌、公路界碑、公路标志和桥梁限载牌的设置工作,以提高公路养护管理的整体水平。

㈥绿化

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应在不影响行车视距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绿化。新改建农村公路的绿化工程应与公路设计、施工、验收同步进行。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具体技术标准可参照附件一《市乡村公路技术标准(试行稿)》

八、组织实施

(一)农村公路新、改建及危桥改造组织实施流程

项目申报

项目业主向区建委上报项目申请报告,区建委汇总编制年度计划报区计委。

项目审批

区计委批复区建委报送的年度计划后,由区建委批复各乡镇项目申请。

抄送区公路署

项目设计

应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施工图送区公路署备案

确定施工单位

项目投资额>100万元,采取招投标。项目投资额<100万元,可直接选择有一定资质的施工单位

确定监理单位

应由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

项目开工

开工前,由项目业主组织召开施工图设计交底会议,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邀请区建委、区公路署、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

项目施工

原材料进行测试,并作其他相应测试报告,内业资料同步做,每月20日将工程进度月报报送区公路署

竣工验收

由项目业主组织实施,邀请区建委、区公路署、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参加,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级,工程决算报审计

补贴资金拨付

工程达到合格级,工程竣工资料符合要求,工程决算审计完毕,项目业主提出请款申请,区公路署审核,区建委(区计委、区财政局参与)复核后统一拨付补贴经费。

(二)项目业主

农村公路新、改造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原则上应由具备组织工程建设能力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项目业主责任,负责工程计划的实施和项目管理,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全面负责,执行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实行社会监理,同时,接受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路管理署的指导和监督。

各乡镇上报凡列入年至年乡村公路、危桥建设计划任务工程项目,要求在本年度内实施完成,否则不予补贴(计划调整除外)。

(三)项目审批

凡纳入区各乡镇年~年农村公路计划任务书(附件二)、乡道危桥改造计划任务表(附件三)的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当年二月份起由各乡(镇)将项目申请报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审批,抄送区公路管理署。项目申请报告应明确项目基本情况,道路应明确道路名称、起迄点、长度、横断面布置、用地宽度、设计等级,桥梁应明确桥梁设计荷载、宽度、长度、桥名,项目投资额,计划开竣工日期以及申请补贴金额,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复,抄送区公路管理署。

(四)项目设计

项目设计应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项目设计应符合《市公路技术标准》(试行稿)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抄送区公路管理署备案。

(五)工程招投标

农村公路新、改建和危桥改造项目在100万元以上,必须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农村公路新、改建和危桥改造项目在100万元以下,建设单位可选择具备一定资质的施工单位。

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必须签订施工合同,依据合同实施管理。

(六)施工管理

各项目业主应严格按照市市政局颁发的市政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全过程管理(如施工图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原材料测试,其他相应测试报告,文明施工管理,内业资料同步整理等),并接受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区公路管理署的检查、考核和指导。

(七)进度汇报

各项目业主必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工程进度月报表报送区公路管理署,由署汇总后上报市公路处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八)交、竣工验收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的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

工程项目验收参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公路发(1995)081号]的要求,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并对验收成果予以确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委派所在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其他有质量监督能力的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并提交质量鉴定书。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级,争取优良级。

(九)竣工资料

各项目业主应注重建立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工程档案。农村公路新改建及危桥改造的档案按“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归档范围”搜集整理。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竣工资料必须在2个月内送达区公路管理署。

九、质量监理与建设监督

㈠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必须采用社会监理模式,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㈡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委派的所在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其他有质量监督能力的机构负责。

十、资金管理与资金拨付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工程建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区里的补贴资金和各乡镇的配套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款,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从中提取管理费。

纳入区里资金补贴范围的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待工程竣工并通过质量监督部门检查合格,工程竣工资料符合要求,工程项目决算审计后,由各乡(镇)负责请款申请,区公路管理署审核,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复核后,由区公路管理署统一拨付。

如发生下述情况,采取取消补贴或降低补贴金额的措施,具体如下:

1、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取消补贴。

2、工程项目未达到《市乡村公路技术标准》、应招标未招标、未实行社会监督、内业资料不齐全等要求的,降低10—30%补贴金额。

3、工程项目统计报表未按规定及时向公路管理部门报送的,降低5—10%补贴金额。

4、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格率100%,优良率70%以上,达不到优良率70%标准的,未达到标准部分按每公里降低3万元予以扣除,超过优良率70%标准的,超过标准部分按每公里增加3万元予以补贴。

5、凡工程项目被评为区级文明工地的,按每个项目2万元标准予以奖励。

十一、环境保护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以人为本,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项目的设计阶段应体现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的原则。

项目的实施阶段要加强环保教育,有条件的要推广沥青混凝土热再生技术,严禁将废旧筑路材料倾倒在河内、路边污染环境;树立环保意识,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禁止任意从路基两侧就地取土修筑路基等破坏路线景观、浪费土地资源的行为。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工程应注意与村镇建设和沿线绿化相结合,推进公路建设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十二、安全生产

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各乡(镇)要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办法,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工作、文明施工。

对目前尚未实施加固改造的乡道危桥,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加强桥梁的日常检查工作。同时,设置危桥标志,做好限载或禁止通行的有效措施,确保公路交通的安全。

十三、养护管理

根据《公路法》和《市公路管理条例》,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各乡(镇)要认真贯彻执行《市乡(镇)公路管理暂行规定》和《市公路桥梁养护管理暂行规定》,对没有养护管理机构的农村公路,要研究制订长效的养护政策和管理机制、落实管理人员和资金来源,建立管理机构,以切实有效地加强农村公路和桥梁的维修保养,确保公路完好和畅通。

区公路管理署应将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纳入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包括路面、桥涵、附属设施等方面的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逐步建立地理信息管理系统。

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相关机构做好农村公路和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第3篇:监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范文

现将效能监察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及各部门效能监察自查开展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和其他相关领导按照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合约部、工程管理部、技术室、质检室、实验室、机材室、测量组、安全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管理职责范围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查的重点是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是否达到制度规定的要求及取得效果。项目领导班子及各个部门负责人都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没有不作为,消极应付、失职渎职等行为。

以下为领导及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履行自查情况报告:

1、项目经理:在这个项目开工至今一直对公司经理负责,全面负责项目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工程项目整合型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负责;负责向项目部员工传达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贯彻执行分公司的管理方针,确保了项目部目标、指标的制定;核准项目部的机构设置、职能分配、人力资源,并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负责项目部的内外接口工作,保证了项目对外关系的紧密联系。

2、项目总工:分管项目部的施工技术、质检和试验等管理工作,管理技术室、质检部及试验室的工作,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在开工初期进行了整合型管理体系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分管好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至今项目没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组织精心编制《**大桥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图纸复核和一般设计变更的控制工作;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

3、项目副经理:组织编制了项目年、季(月)施工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控制了工程机械设备、设施的使用,控制了施工用电;分管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审查合格供方,控制了项目材料成本;分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方面管理工作;所分管的工程管理部在项目的建设上一直按照施工规范严格施工,施工队没有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现场桥涵结构物合格率100%。

4、技术室:全面负责项目部工程技术文件和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精心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质量计划,编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和技术交底报告;负责施工图的复核审查、发送、保管和整理,组织技术交底会议;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临时、辅助设施等的设计;撰写各类工程技术报告,参加工程验收和技术鉴定会议;负责项目变更意向申报工作;参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工作;建立收集本地区天气、水文情况和相关气象资料,并进行整理与归档;组织项目部有关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工作;及时的完成了项目部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5、合约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了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工作和本项目的服务采购控制;及时的收集顾客意见,并与顾客沟通,使合同能够及时签订,材料进场时间及时、不拖延;负责HCS系统运用、管理及维护;负责好本部门记录管理。

6、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了本项目年、季(月)施工计划并实施;归口管理整合型管理体系运行方面的工作;组织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化工作,并参与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策划工作;组织编制了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应急计划和程序,并实施应急演练;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视测量工作;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并对重要环境因素/需控制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监视测量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的绩效;对职业健康安全的事件、事故、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控制;负责材料的采购控制;对顾客财产进行控制;对原材料的产品标识进行控制;负责采购物资的贮存、防护;组织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负责项目部能耗的统计工作。

7、质检部:开工至今很好的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法规结合项目的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全面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并实施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建立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公司、项目部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制度,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配合上级主管机构的质量监督检查,并跟踪处理有关质量问题,及时完成检查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反馈问题的工作;建立工程质量动态管理,实行工地检查制度,组织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加强内业资料质量管理,规范施工自检、评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定期检查,资料收集、整理评定情况,确保其真实性、可靠性和对工程质量的客观评定;负责产品的检验工作和状态的标识,负责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的控制。

8、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部人力资源的调配;配合分公司实施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组织岗位能力的识别工作;对项目部特殊岗位人员进行控制;配合公司/分公司做好有毒有害工作岗位人员职业病的体检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负责项目部汽车的调配管理工作;负责项目部印章的保管与使用;负责项目部的综合治安及计划生育工作;组织项目环境管理体系策划工作;归口管理环境管理体系工作。

9、试验室:负责校准、检测试验仪器;抽检或检验原材料、半成品和构件;负责试验记录的控制及分析统计,及时提交试验报告和统计分析报告;定期分析试验数据和结果,应用统计技术,不断提高检测和实验水平。负责试验设备的管理;负责试验方面的内外接口与协调。

10、机材室:负责材料的采购控制;对顾客财产进行控制;对原材料的产品标识进行控制;负责采购物资的贮存、防护;组织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负责项目部能耗的统计工作;建立本项目设备台帐、填报机械使用报表、动态表、保养计划表。

11、测量组:负责现场施工测量工作;对测量设备进行管理,建立测量设备台帐;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保养;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管理。

12、安全部: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工作;编制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应急计划和程序,并实施应急演练;负责职业康健安全绩效的监视测量工作,组织安全教育;对现场施工重要环境因素/需控制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对职业健康安全的事件、事故、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控制;负责安全管理系统运用、管理及维护;负责项目部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有关要求做好用工管理

有鉴于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的现状及特点,对现场施工人员中的并非公司内部员工的人员,数量大,来源复杂,且出现工伤等劳动风险的几率较大,必须特别审慎对待,在与分包单位签署施工合同时一一做相应的协议予以明确,防范非劳动关系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而对于大量的施工劳动力,项目部尽量通过有资质的劳务公司,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医疗或者综合保险等社会保险。并接受分公司对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的监督。

对于本公司的办公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区分其不同性质: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劳动合同的形式。对于保洁、保安等辅岗位人员办理非全日制用工,属项目施工管理、试验、测量、材料仓管、财务、司机、档案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一律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对于拒不同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一律不与录用。此外,对于愿意长期在企业发展,也属于企业需要长期留任的其他人才,企业在经过严格审查后,可以选择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保证基本发展。

不管是本公司职工还是临时用工,项目部通过规范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和激励措施,致力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制定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制度、抓好项目材料管理

本项目的工程材料管理人员都是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项目所购买的材料都是经过精挑细选,优质优廉的。

项目部规定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所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所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现场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工程管理人员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

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施工现场如有违规行为,一律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处理,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项目财务管理

为明确财务责权,健全财务制度,特设立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此项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施工队工程款、材料费、临时设施费、及项目管理费用。

施工队工程款每个月由合约部按时并经双方签认后进行结算,并通过公司财务部进行结算支付工程款。

进行材料费包括工程施工中直接耗费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低值易耗品(构配件、零部件)及周转材料费用等。

1、外购材料费。各种材料的购买均应先做好采购计划,做出预算并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购买,对于工程建设材料的购买,均应与厂家订立合同后购买,购买时填写材料资金审批表,经项目经理签字,公司审批后发货。

2、采购人员将所采购物料运至项目工地时,采购人员凭物料原始单据及仓管员开具的入库单至财务部核销帐款;采购原始单据上必须注明所购材料的名称、品牌及规格。

清杂费是指直接费用以外用于施工过程的各项费用,主要含:工程临时费用、现场清理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等。清杂费用由各单体工程项目负责人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凭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核销。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负责人向经理申报,由公司核批。

间接费用是以项目管理小组为组织、管理施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临时设施费、工程项目管理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工程项目施工搭建临时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例如临时水电费用(见工程项目临时水电管理条例)等。临时设施费用由工程部负责人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各单体工程凭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的相关原始凭证进行核销。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负责人向经理申报,由公司核批。

工程项目管理费用是指组织工程项目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含: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用品管理费用、交通车辆费、差旅费、临时办公住所费、通讯费、工作餐费等。

1、管理人员薪资是指各单体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每月薪资,主要含:基本工资、效益工资、项目补贴。其中基本工资及效益工资按公司管理条例中规定之岗位级别发放;项目补贴按公司规定的各人标准在每月薪资中体现。

2、办公用品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文具费用、电脑耗材、办公输出等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项目工程量大小,按预算比例划拨至公司帐户,做为工程项目办公用品管理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工程项目办公用品申领单,并结合公司当前配置状况,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在项目经理签核后进行统一置办、配发。特殊情况如需在外自行购置的,应由项目经理向综合管理部另外申请,公司核批,方可自行购置。各单体工程项目相应发生的相关办公用品费用,综合管理部核办后,提交财务部计入公司管理成本。其他办公用品管理按公司相关办公用品管理条例执行。

3、交通车辆费用。是指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交通费用,财务部依据综合管理部提供的车辆统计费用,将此项费用计入项目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中,并在每月的资金使用计划体现。

4、临时办公住所费。主要包括:办公设施、日常用品、房租水电、煤气等。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单体工程项目的此项预算及公司资源配置状况,酌情办理部分资源购置及办公设施、日常用品之出入库手续。

5、通讯费用。是指项目管理人员日常对外对外交流所发生的通信费用(手机、固话、上网费用),由各项目经理核批后,该项费用由财务部计入项目之管理成本。

6、差旅费。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地点之外发生的用于工程项目管理及采购事宜的费用,由各部门人员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核批后,以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核销。

各种相关原始凭证,须在票据后详列发生时间、地点、费用发生事由及费用相关人员,由费用发生人按公司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

六、制度管理

项目部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组织、统一行动的“五统一”管理。并使管理体系有效的运作,确保安全优质地完成施工任务。

通过落实管理机构的职责,达到机构落实、职责分明、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的管理格局,使项目部管理程序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以确保工程施工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成本等目标的实现。

项目部制定了相对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材料管理制度及奖罚制度。

开工至今,项目部所有员工都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出现违反制度的情况。

七、总结

**项目是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艰巨,因此加强管理,提高效能,促进各级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显得尤其关键,这次的项目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一定能使新中三标项目的效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进和提高。

效能监察自查报告(二)

近年来,财政监督检查股的工作,在财政局党组和财政监督检查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XX县财政中心工作,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于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为目标,创新财政监督机制,规范财政监督行为,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一、财政监督检查职能履行情况

2、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质量为重点,完成了县政府及局领导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一是组织开展了县财政安排春节期间维稳解困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检查。对检查出的专项资金分配不合理、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终端项目监管等建议。二是完成了县政府交办的退耕还林专项资金情况调查。对检查发现的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写出了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得到县领导的肯定。三是完成了县政府交办的乡镇七站八所经费财政保障情况的调查,摸清掌握了乡镇七站八所财务收支一手资料,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剖析了站所工作运行资金保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3、落实财政“大监督”理念,积极组织完成了各项财政监督检查任务。一是认真组织进行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过检查规范了单位财务收支核算行为,提升了会计数据的真实性,维护了财经纪律,促进了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二是组织财政各业务部门开展了分管资金的跟踪问效检查,促进了财政各业务部门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使财政管理绩效得到了较大提高。三是加强对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了乡镇财政、财务和会计工作,提升了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

二、财政监督检查股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

财政监督检查股的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同志们的努力下,工作效能逐年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比领导的要求,对比服务对象的要求,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对乡镇财政监督业务指导作用仍需加强;二是程序文书和处理处罚尺度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信息化建设滞后,数据共享还有待提高;四是促进财政各业务股室监督职能发挥还有空间;五是财政监督公示公告面不够。今后,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监督工作,更好落实财政“大监督”理念,大力抓好监督力量整合,转变监督思维和方式,突出监督重点,依法进行财政监督,积极探索,勤奋工作,不断推财政监督工作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的安排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县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安排和财政局党组的要求,在干部作风方面,我们严格执行局机关“三个三”的规定,着力提升工作效能。一是“三个用心”,即用心履职、用心办事、用心待人;二是“三个增强”,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危机感;三是“三个完善”,即完善学习制度、完善督办制度、完善考评制度。从建立股室岗位责任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财政监督检查人员言行入手,努力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大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强化财政监督机构自身建设,维护和树立财政监督检查干部的良好形象。

1、强化干部作风。以教育为手段,用制度促管理,对部分同志安于现状、按部就班,敷衍马虎、得过且过,心气浮燥、不思进取的现象,狠抓思想教育,明确目标要求,严格制度管人,加强督促管理,努力使干部在思想上有触动,在态度上有转变,在行动上有改进。

2、规范监督行为。以规范化、程序化监督为形式,用科学、民主、依法监督上水平,在财政监督工作中,对要求不严、把关不紧、原则不强、效率不高的问题,认真完善岗位责任制,建立规则程序,加大约束控制,严格规范财政监督行为。在规范行为,依法行政的同时,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主动服务,履行好财政监管职责,维护好县域经济秩序。

3、提升工作效能。以工作效能为目标,用工作责任提效能,对于财政监督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岗位问责考核制度,在财政监督质量考核上,以每个工作人员轮流担任财政监督检查组组长,每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的规定。突出工作人员的责任,强化工作人员的主动性,提升了财政监督工作效能。

4、拓宽监督范围。为使财政监督运行更高效、措施更有力,将财政监督纳入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监控,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由以往只重阶段性、集中性、突击性的检查,转变为事前参与预警、事中跟踪防范、事后审核问效的全过程同步监督检查。二是由以往只重预算内、外财务收支检查,转变为对预算编制、执行、各类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全方位监控。三是实施合力监督。建立财监局和各业务科室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监督机制,同时协调好与纪检、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关系,提高财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四是由以往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只重经济处罚,转变为处罚整改并重,突出财政监督长期效应,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5、完善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财政监督机制,科学、民主、依法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是财政监督工作效能提高的保证。为此,我们将狠抓了财政监督机度建设:一是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出台《XX县财政局关于构建财政“大监督”体系工作实施办法》、《XX县财政监督检查岗位职责》、《XX县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办法》、《XX县财政监督工作问责考核办法》、《XX县财政监督工作纪律》等办法和制度。二是规范财政监督检查程序。制定《XX县财政监督精细化管理工作规范》,从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职责,法律、法规依据,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四个方面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进行明确和规范。

效能监察自查报告(三)

按照全市关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我们把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作为改善行政管理、推进机关建设、加强勤政廉政的重要措施,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我局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二、我局遵守和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八条禁令》的贯彻执行,把落实《八条禁令》视为交通党政工作的重点之一,将之列入议事日程。决定将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交通工作目标考核、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为了加强,将《八条禁令》的执行落到实处,市交通局成立了由局和办公室人员组成的纪律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八条禁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定单位主要是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了加大警示力度,我局还制作了“保山市交通局政务公开栏”,将《八条禁令》列于上面,悬挂在局机关办公楼的大厅,让进入办公楼的每一个工作人员抬头便见到《八条禁令》,时刻敲响警钟。为了避免贯彻执行《八条禁令》出现“一阵风”、“走过场”,我局决定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二级事业单位执行《八条禁令》的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时间上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确保一个月检查一次;方式上采用专项检查、明查暗访或纳入其他检查的形式;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工作纪律,有无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务正业、外出办私事的情况,以及挂牌上岗和按规定着装的情况。二是检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于局上下达的工作任务是否按时完成,是否存在有安排无落实,或拖着不办、顶着不办、办而不实的情况。三是检查廉洁自律情况,有无收受贿赂,插手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公私不分,用公款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情况。市局明确规定,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八条禁令》的,视其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违反禁令而单位不及时处理或徇私包庇的,要追究相关的责任。自贯彻执行《八条禁令》以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令行禁止,未发现违反禁令之事。

三、多方采取措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的情况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近年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市交通局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交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偿还欠款和杜绝清欠并重,强调政府带头清欠,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正确处理好清欠与发展交通的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着谁直接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谁负责组织清欠工作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通过扎实工作和认真清理,查清全市交通系统拖欠公路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数量和原因,经过积极协调和多方争取,至20**年春节前,共清偿兑现公路工程款2766.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2355.96万元。

通过清欠工作,我们认真分析目前我市交通建设管理工中存在此类问题的原因,加强调查研究,建立起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家投资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交通建设领域的改革,在体制机制的管理方法上进行创新,特别是针对拖欠问题,研究建立科学的交通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体系,推进劳动用工合同制,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方式。

四、我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行政许可法》反映了设权应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等权力运行的一般规律。我们交通上的行政许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省、市法制部门确定的时间表,我们重点做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清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二是清理行政许可项目,明确项目名称和实施机关;三是清理行政许可规定。整个清理过程中,都按时、按量和按质填报好各类表格,报市法制局审核。经过清理,市交通局是合格的一类行政主体,市运政处、市地方海事局是法规授权的二类行政主体。共涉及行政许可项目三十五项(市交通局六项、市运政处二十二项、市地方海事局七项)。

五、结合制度建设进行效能监察,建立效能监察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