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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示范园区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末,湖南省已有“长沙国家产业生物产业基地”被纳入全国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以及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省级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园区。2014年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722亿元,入园企业达到322家,规模企业180多家。8个省级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园区共有入园企业1249家,2014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420亿元。
二、依托工业园区推进小微企业信用建设的措施
(一)建立工作联动与保障制度
一是责任分解,合力推动。人行长沙中支确定了“政府创园、征信建园、信用兴园、示范辐射”的创建思路;各园区所在县市均明确了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园区企业管理、协调,发改、工业经济信息部门负责企业的相关信息服务、项目包装服务,财政、税务部门负责落实相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工商部门负责企业工商合规管理等,将责任分解至各个职能部门。二是实施奖惩,激励推动。7个园区均制定了专项扶持和奖惩政策,对讲信用的企业实施奖励,对不讲诚信的企业进行媒体曝光。如龙岭工业园管委会拿出20余万元资金,用于推动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诚信企业实施奖励、减轻企业信用评级负担等。三是设立基金,风险补偿。如株洲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建立园区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园区内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按日均在保余额的1%给予风险补偿,发生代偿的按损失额的3%给予补偿,对贷款发生风险的按损失额的3%给予银行补偿。
(二)开发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7个试点园区所在地人民银行均自主开发了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用于园区小微企业信用建档,这些平台整合企业基本信息、财务信息及与企业相关的工商、税务、司法、财政、外汇、公用事业等信息资源,提供了完善的信息查询、筛选、评价、统计分析功能。如人行益阳市中支为园区103家企业建立了信用信息电子档案,信息采集面超过90%,实现了园区企业基本信息、财务报表、纳税、环保、社保等信息的定期更新,显著增强了园区企业信息透明度,缓解了银企、政企信息不对称矛盾。
(三)创建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机制
一是企业自评。制定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标准,组织企业进行信用管理标准化培训、考核与评定,帮助企业规范自身信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开展信用状况自评。二是组织初评。由人民银行和各政府部门组织金融机构、园区企业对参评企业开展信用初评,将评定结果优秀的企业推荐给各银行机构。如道县工业集中区每年组织工业园管委会、金融机构、园区企业等开展园区企业信用评级座谈会,全面评价企业信用状况。三是外部评级。经公开招投标和资质论定,人行长沙中支成功引进湖南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湖南友谊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客观公正地对园区企业进行外部信用评级。截止2014年末,全省已经对园区130余家企业开展信用评级,其中达到AA级及以上的有28家。
(四)全面应用小微企业信用产品
一是政府牵头应用信用产品。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各园区所在地政府均发文规定,对工业园区企业在涉及资金扶持、税收减免、资质管理、政府采购、项目审查、招投标、评先评优等活动中必须进行信用审查,使信用关注成为常态,对失信行为严加约束。二是优先支持信用良好的园区企业。通过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征集、录入、更新三个环节的“信用发现”功能,挖掘优质潜力客户,利用银企对接平台建立“征信+信贷”运行模式,优化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如2013年在“‘开放的道州’推介暨项目洽谈银企对接会”上,就利用数据库筛选了20家信用良好的园区小微企业与该县7家银行成功签订贷款合作书,涉及金额3.83亿元。三是外部信用评级成为重要依据。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各银行都定期在信贷登记咨询系统WEB公告栏企业外部信用评级报告,供各信贷员参考利用。如总部设在佛山市的奇亮模具有限公司进驻醴陵经济开发区时,银行审贷时将其作为新成立企业对待,因资产、抵押等达不到要求贷款被拒;后由于信用评级公司给予其A+评级,通过评级推介,得到了金融机构认可,成功融资500 万元。
三、取得的成效
(一)园区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2014年,7个省级示范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529亿元,占所在县(市)工业总产值的28.9%。2011年至2013年所在县(市)工业总产值、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园区贷款余额的年均增速分别是18.81%、35.81%、28.18%,明显高于当地GDP的增速。
(二)园区企业信用环境优化
截止2014年末,7个省级示范区不良贷款余额2.5亿元,不良贷款率仅1.1%,其中怀化、汨罗、益阳、醴陵4个工业园区的不良贷款为零。园区信用知识宣传成为常态,如人行永州中支、湘潭市中支开展了“征信知识进园区”主题宣传活动,在主要路段和部分企业内设立了专门的征信知识宣传栏;汨罗工业园有20家企业被当地政府评为“诚信单位”。
(三)园区企业贷款满足率显著提升
2014年末,7个省级示范园区贷款余额达到221亿元,是2011年末的2.3倍。据统计,7个示范园区的企业贷款满足率达到85%以上,凡是有贷款需求的企业基本上都能贷到款。
为促进学校的共同发展,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由《基础教育信息化区域推进策略研究》总课题组与常州市教育局共同主办,《信息技术教育》杂志与常州电教馆、常州教育技术装备站共同承办基于网络环境的区域教育资源建设与教学应用研讨会暨课题开题会。
一、会议主题
均衡共享和谐共进
二、会议专题内容
1.区域网络资源建设的机制与体制的探索与研究。
2.区域信息资源的应用和开发,资源开发与知识管理。
3.网络资源库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4.跨区域间、校际资源合作建设的新举措、新方法。
5.以教师教学应用为目标的区域教育资源建设新探索。
6.重点课题开题报告。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2007年3月下旬。(具体待定)
2.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具体待定)
四、会议代表
1.中央电教馆有关领导。
2.课题专家组成员。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教馆、教研室等分管教育技术研究的有关领导。
4.相关地区部分教育部门领导。
5.相关学校主管领导及科研人员。
6.企业界代表。
五、其他
1.会务费:380元/人(含餐费、资料费、会务费)。
2.会议代表的住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会议代表的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3.欲参加会议者请于2007年3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参会回执表”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组委会。
六、联系人
王晓军(北京)010-87663458-8083,13311596091
E-mail:cxxx@vip.省略
关键词:诚信体系 信息化 电子政务 哈尔滨
市场交易以诚信为前提,更多地表现为信用关系,现代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的重要基石,是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保证。因此,建立统一、和谐、公开、高效的社会诚信体系,能够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和监管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能够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发展。
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需要信息化的推进。信息化是指人们凭借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等手段,通过提高自身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的智能,实现信息资源高度共享,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乃至人们自身生活方式变革的过程。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构筑平台系统,传递信用信息,提高诚信体系的管理效率,不断整合信用信息,共享信息资源,实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运行稳定。可以认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过程也是信息化推进的过程。在目前的建设进程中,避免行政管理上的分割局面,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信息化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哈尔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诚信体系按主体可分为政府诚信体系、企业诚信体系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政府诚信体系,可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政府监管力度;建设企业诚信体系,可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建设个人诚信体系,可以规范公民行为,促进社会生活服务项目的开发。从目前哈尔滨市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情况来看,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的进展较快,而企业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相对发展缓慢,这是未来哈尔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点。
哈尔滨市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虽然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在建设的进程中,也发现了诸多问题。
⒈信用信息资源分散,缺乏统一管理
信用信息的来源分散在政府的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和银行系统,其取得和应用都要求符合政策法规和部门的制度,目前没有一个能够在遵守这些政策法规和部门制度的前提下,将这些信息进行统一管理的部门,因此,无法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
⒉信用信息评价标准不一致,评估结果不具有广泛性
目前哈尔滨市掌握信用信息的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都有各自对信用信息的评价办法,如税务部门按纳税信用等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信用等级;工商部门参照“金信工程”信用体系标准将企业分为A、B、C三类进行分类监管;银行系统则根据企事业单位是否有逃废、拖欠其他单位债务等行为而决定是否授予“诚实守信单位”称号。各部门缺乏一个协调统一的评价机构和评定办法,一个企业在一个部门评估的结果在另一个部门可能会不同,因而信用评估的社会价值不能实现。
⒊网络平台分离,网络结构分散
税务、工商等各部门都建有自己的专网,网络相互隔离,分别管理,形成“信息孤岛”;缺乏将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平台,无法有效地利用信用信息。
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由专门行政部门对信用信息资源的采集、评价、进行统一管理,约束税务、工商、银行等信用信息的提供部门上报、评估信用的行为,统一开发、利用全市信用信息资源,以信息技术手段促进诚信体系中资源的整合,实现诚信体系中信用信息在社会范围内共享。
二、以信息化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条件
哈尔滨市近几年加快了社会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进程,为以信息化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设施;加之
国家宏观层面的支持,为哈尔滨市以信息化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充分的条件。
⒈物质基础
近年来,哈尔滨市经济总体运行健康平稳,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企业参与市场活动能力不断增强;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预期收入随之增加,社会对超前消费的愿望有所增强;信用交易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交易方式,目前对其产生的需求明显大于以前。这为哈尔滨市加速以信息化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
⒉技术保障
自2002年启动了《“数字哈尔滨”规划》编制工作以来,哈尔滨市在“数字哈尔滨”的建设中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信息技术不断进步。2004年相继完成和不断完善“数字哈尔滨”基础空间信息的获取以及专业信息空间化工作;空间信息与属性信息的整合以及空间信息仓库的建设;重点行业进行“数字哈尔滨”应用服务系统的开发工作;“数字哈尔滨”应用服务体系的后台支持平台的开发;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不断向高水平迈进。这为哈尔滨市以信息化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技术保障。
⒊其他城市的经验
我国有部分省市已经在前几年就开始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并取得了许多可供哈尔滨市借鉴的经验。如上海、深圳等开展工作较早的城市专门制定了政府规章,颁布了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估管理办法,实现信用信息的统一管理;北京、浙江等省市还形成了汇集工商、税务、质检、银行等10多个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的系统,正在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这为哈尔滨市以信息化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经验。
三、以信息化推进哈尔滨市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
哈尔滨市作为国家的老工业基地、农业大市,有独特的城市发展模式,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中不能完全照搬上海、深圳等城市的建设方式,而是应该既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又结合哈尔滨市实际情况,探索符合自己城市特色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⒈成立专门的政府部门对信用信息资源进行管理,再逐步过度到第三方管理
市场经济是以需求为导向的经济,信用产品的需求要求经济有一定的发达程度。诚信体系建设得较快的城市,其经济发展程度都相对较高,经济的高度发展产生经济金融化;而投资和融资渠道增多,又增加了经济主体对外界的依赖,促进社会资产的信用化。经济发展较快城市的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应用也较为普及,使得信用信息获取、传递的速度明显加快,信用需求的成本降低。所以经济的高水平发展对信用产品产生大量的需求。而哈尔滨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表现在信用产品的需求上,不能快速形成大量的有效需求。所以哈尔滨市只能逐步先由政府对信用市场进行培育,待其成熟后再由市场运作的第三方管理,而不能像上海市那样过早地成立资信有限公司。
⒉完善相关机制,确保信息化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以信息化推进哈尔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顺利实现还要以相关机制的形成为条件。一是信用公开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等,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上,逐步实行信用公开机制。二是信用产品供求机制。在诚信体系建设的初期,会出现社会信用产品的需求不足,因此增强公众对信用产品能够减少交易风险的意识,培育和形成信用产品的市场需求。三是信用的奖惩机制。信用管理部门通过管理,严格关注有失信的市场、单位和个人,加强对失信行为进行披露和曝光的力度。
⒊相关部门信息资源整合是以信息化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前提
首先,要实现全哈尔滨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包括合法采集信用信息、统一标准评价信用信息、权威性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包括政府内部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政府与社会公众可开放信息资源共享。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社会失信惩戒制度和信息公布制度的建设。将政府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及银行系统所掌握的社会信用信息进行整合,由专业部门统一管理社会信用信息,对其进行合法采集、标准评估、权威,使社会信用信息充分共享。利用完善的信息网络,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自主申报制度。利用网络传播范围广、时效性强的特点,对信用信息进行公布,特别是对失信行为进行公布,发挥社会诚信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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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袁忠,男,1960年生,哈尔滨市信息中心网络部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为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强化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加快广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市〔20****〕625号),现就加快推进广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进广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
全面开展广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的具体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充分认识加快推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针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整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打击违法不良信息行为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广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
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如何开展广告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档案记录、信息等工作;要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对媒体广告监测,查处消费者投诉举报信件和有关省局移送的违法广告案件的基础上,完善辖区内广告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要建立在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企业的信用档案,及时将企业违法广告的行为予以记录;要定期对广告企业的信用进行评定,建立违法广告企业“黑名单制度”,探索加强对严重失信企业的监督管理措施。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为不断加大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力度,人民银行于1999年、2000年分别印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崩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支持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发展,推进农村信用环境建设。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部分省份联合辖内农村信用社开展了以建立农户电子档案及农户评价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促进了农村地区信用环境的优化。2007年,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提出“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并于2009年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同各地掀起了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热潮,涌现出诸如“丽水模式”、“巴东范本”等具有当地特色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模式,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
经过近年来的探索和实践,山西省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修订了辖内推进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多方协作”的工作思路和“形式多样、各自推进、具有地方特色”的建设原则,并提出了建设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总体目标和分期日标。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结合地域特色,有的县(市)侧重采集农户、农企的信息,有的侧重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资料,有的以服务农村青年、妇女、残疾人创业为抓于,有效增加了“三农”信贷投入,切实支持了当地农户等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
可以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将基层政府、金融机构、广大农民紧密联系在一起,拓展了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获得资金的来源、增强了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惠农力度、加快了区域农村经济发展。截至2014年底,山西省初步建立数据库的有7家,加紧建设的6家。试验区共录入农户约14万户,约7万户取得贷款,贷款余额50余亿元;录人家庭农场106户,有96户取得贷款,贷款余额1300余万元;录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802户,有121户取得贷款,贷款余额1亿元。全省确定l市19个县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及融资扶持工作试点。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投放贷款约30亿元,支持3.2万余名农村青年、2万余名妇女和80名残疾人创业。在信用户、村、镇评定方面,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评定信用户280余万户,信用村6800余个,信用乡(镇)200余个;全省重点支持了1200余个农业龙头企业、2000余个农民合作社、730余个现代农业基地(园区)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地区信用基础薄弱,基础设施相对滞后
山西是典型的山地、丘陵地貌,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部分涉农企业、私营业主及农户信用意识淡薄,财务管理不规范,信用资质较低,缺乏连续规范的营运记录。部分农户观念陈旧,在缺少生产、生活资金时,首先不是想到取得良好信用等级,获得银行贷款,而是找亲戚朋友借款,因此不愿意向金融机构、有关部门提供自身信用信息,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农户信用意识淡薄、信用知识缺乏、履约责任心不强,虽然从银行获得了贷款,贷款到手后,对贷款本息不闻不问,挫伤了担保人员和信贷员的积极性。
2.农户可抵押资产差别明显,信用资源利用程度不高
山西农村地区间差异大,可供抵押的农副产品地域差别明显,农户资产评估处置问题更加复杂,致使很多抵押贷款的政策难于落实。而对于能够显著增加农户收入的各类支农、惠农政策,没有作为信用资源加以利用。此外,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尽管当地人民银行多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为农户、农企、创业青年等提供服务,但一些掌握货款发放权的农村金融机构却只是被动应付。虽然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年息较低,但通过信贷环节,综合核算成本已经接近贷款发放利率。因此,许多本来符合条件的“三农”项日碰壁,弱化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
3.信贷产品不能有效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
部分县(市)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为增强道德约束,帮助农户提高信用等级,探索建立各种形式的风险保证金。有的村还组建了村级担保协会,南资金充裕的农户自愿组建,对本村村民的贷款予以担保,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本地小额农贷的良性发展。但调查发现,涉农金融机构受自身信贷考核机制约束,对村级担保协会的担保规模严格限制,其担保贷款规模最高仅能放大到10倍,很难满足当地农户的贷款需求。
4.配套政策难以落实到位
调查发现,虽然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户制定了相应的贷款优惠政策,一旦评定为信用农户后,就意味着农户到金融机构贷款会享受“绿色通道”待遇,但实在工作中,相关政策未完全落实到位。究其原因,农户贷款具有小额、分散、贷款成本高、管理难、费用大等特点,涉农金融机构为降低风险,宁愿放一笔对公大额,不愿放十笔小额农贷。此为,受贷款规模限制,涉农金融机构也无法充分满足所有信用农户需求。
四、政策建议
1.积极探索创新涉农信贷产品
具有本土适应性、发展的可持续性和一定的推广价值是农村金融创新产品应具有的属性,除小额信用贷款、抵质押物创新等方式外,应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成果,认真研究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过程中一些新特点、新需求,指导涉农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开发适合农民消费特点的信贷产品。如小城镇住房按揭、商品房装修、耐用品消费等信贷品种,以及扩大农户抵押品范畴,探索宅基地、农机具、门店等抵押贷款业务等,发挥信贷投向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最大效能。
2.广泛开展面向农村的征信宣传活动
[关键词]吉林省 社会信用体系 基本状况 建设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10-0139-01
一、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状况
近几年,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打造“信用吉林”为基本目标,开展打基础、建市场、办服务等工作。
(一)省政府高度重视信用建设
早在2003年,省政府就明确提出“建设四大体系,完善保障措施,确保信息流通,打造信用吉林”的总体目标。几年来,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立企业信用制度的意见》《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吉林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这些文件的实施,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地方性信用管理法规制度建设正在积极推进
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但部分省市已经出台或正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吉林省也已着手研究制定相关法规规章。2008年,省政府有关部门开始立项调研,起草了《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现已列入省法制办2012年立法计划。
(三)行业征信体系建设逐步拓展与完善
《吉林信用网》发挥信用信息采集、传递,信用行为褒扬、警示、惩戒等作用,开展信用服务,11700余家企业和100万个人信用记录入库,为社会查询和信息3.5万余条。工商系统初步建成行业征信体系,有18万户企业、75万个个体工商户信息入库。地税系统把纳税人信用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施等级评定和监管。金融机构征信系统不断完善,有11.6万户企事业单位、1330万自然人信用信息入库,为改善信贷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以“增强信用意识,打造信用吉林”为主题的信用宣传教育逐步深入
与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以及先进地区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建立沟通联络,适时开展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组织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及机关有关人员培训,已有322名企业管理者获得信用管理师资格证书;组织推动同业配合和区域合作,开展“诚信宣传”“守合同、重信用”等活动,每年推荐公示一批诚信企业;2008年由吉林省发起,与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开展区域信用建设合作交流,推选诚信示范企业,吉林省修正药业等25家企业被授予“东北四省区百家诚信示范企业”称号。
吉林省信用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二是需要尽快建立全省统一征信平台;三是需要加快地方信用立法工作;四是需要大力开发信用产品和培育信用市场;五是需要进一步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增强公民诚信意识。
二、加快推进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协同推进
各级政府要把“打造信用吉林”摆上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工程”紧密结合,从法制基础、人才基础、平台设施基础做起,纳入政府重点工作,领导挂帅,高位操作,加强督导,推进落实。要建立强力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借鉴全国其他省市做法,成立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有关省级领导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职能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市(州)、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区工作。全省形成上下对应、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需要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全省联合征信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联合征信、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快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交换平台,归集各部门、各地区以及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资源,通过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消除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壁垒。
二是要解决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设立信用信息服务管理中心,负责联合征信平台建设和业务运行。人员编制可以新增新设,也可以从事业单位改革中划转。
三是要加大资金投入。政府要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征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
(三)需要加快推进地方征信立法步伐,建立信用配套制度规范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吉林省实际,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尽快出台《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个人信用信息征集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规章。相关部门和机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信用信息标准规范,建立法规规范、行政管理、经济调节、舆论监督和道德约束相结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建国以来,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各种资源由国家配置,企业信用完全依附国家信用,企业缺乏树立良好形象的内在动力,企业信用先天不足。以信用为基础的契约经济也随之终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初步建立,市场机制的作用日益发挥。相应“市场失灵”、“市场缺陷”也逐步显现出来。法治精神的缺乏使得经济伦理的底线———社会信用的建立缺少动力。传统的信用文化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信用体系被打破,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体系未建立起来,导致整个社会“信用真空”。当前企业信用缺乏远不止于假冒伪劣泛滥、合同欺诈、逃避债务、偷税漏税、走私骗汇、虚假注册、黑幕交易、价格陷阱、伪装上市等等表现。特别是在食品安全领域,近年来发生了“地沟油”、“三鹿奶粉”、“瘦肉精”等事故,使有着诚实守信数千年传统美德的中国,今天正遭受前所未有的严重信用危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建立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也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先决条件。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当然地包含了信用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的信用体系在我国已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首先,信用环境不佳已严重制约了消费、出口和投资需求,宏观经济的良性运行必须建立在诚信的市场经济环境上。其次,企业自身诚信建设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最终是信誉和品牌的竞争,而品牌由信誉凝聚而成。品牌的本质是建立在消费者的高度信任和忠诚的基础之上的。一个企业失去了信誉和忠诚,也就失了消费者,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可能。第三,诚信体系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客观要求。中国的传统文化体系中,“诚实信用,超凡入圣”是至高无上的道德理念。在今天的社会道德结构中,“明礼诚信”是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明确把“诚信”列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它要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即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的先进文化建设中,人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应形成“善意真诚、守信不欺和公平合理”的风尚。通过全社会的信用伦理教育,培养他们的信用观,为社会保持良好的信用秩序和风尚营造高尚的道德基础,促进社会文明和人类的全面发展。
二、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与路径
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于2003年底启动,已经历了近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和经验。特别是201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的道德保障。并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六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快征信立法和制度建设;二是推进行业、部门和地方信用建设;三是建设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四是加强监管,完善信用服务市场体系;五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大力培养社会诚信意识。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2003年启动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健全了工作机制。2003年9月,成立了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先后成立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和市工商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处,统一组织实施全市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前,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达到65个,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司法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行业协会。各区县也相应建立了企业信用建设的工作机构。二是完善了信用制度。市政府和市信用办先后制定出台了《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集记录办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公开管理办法》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支撑。三是搭建了联合征信平台。2006年市政府投资1139.6万元,开发建成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信系统(一期工程)并投入运行,该系统包括信息征集、信息比对、信息共享等15个子系统,实现了市工商局、区县工商局、工商所的三级纵向联网和成员单位间的横向联网,为各成员单位数据征集共享提供了技术平台。四是建成了全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托企业联合征集平台,截至2012年底,全市已征集整合了65个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2000万条,其中基础身份信息1442.7万条、优良信用信息4.8万条、不良行为信息74.6万条、警示信息166万条,黑牌企业信息311.8万条。
三、从各地的实践来看,企业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建设全市企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内在要求,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途径,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强化政府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增强服务社会的功能;有利于提升全市对外开放形象,扩大市内外企业的经济合作;有利于金融机构深化对企业还贷能力的认识,加强对企业的信贷服务;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全市企业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确保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建设企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建设企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思想是:以“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为主题,以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为基础,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打造“诚信*”品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建设全市企业信用体系的总体目标是:从20*年起,用三年时间建成较为完备的企业信用体系,促进绝大多数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使*企业的诚信品牌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一是设立设施先进、功能齐全、覆盖全市各类企业的信用信息中心,建立实现信用信息联合征集、权威和多方共享的社会化企业信用信息体系;二是加大对企业家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家对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家的信用意识,努力培养一支诚实守信、善于经营的企业家队伍;三是通过加大企业信用征集体系、标准体系、奖惩体系、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强化对企业的监管,进而规范市场,改善融资环境,逐步形成公平竞争、合理竞争的良好市场经济秩序,推动企业在诚信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信用*”的建设。
三、明确建设企业信用体系的主要措施
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我市从无到有具有开创性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盘考虑、整合力量、统筹实施。
(一)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体系。成立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作为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下设工作机构;制定《*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着重对分布在工商、税务、质监、社保、法制、环保、国土、房管、公安等部门、机构的现有企业信用信息资源进行整合,构建“*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数据库”。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准确更新并向中心报送相关信息,中心将接收到的信息汇总、整理并按程序报批后,通过党政网站、互联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通过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体系,实现信息的统一、规范管理,达到支持企业发展、共享信息资源的目的。
(二)建立信用标准体系。企业信用信息划分为身份信息、业绩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相应划分为企业身份信息系统、企业业绩信息系统、企业提示信息系统和企业警示信息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成后,通过制定规范的企业信用评级方法、程序等,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和等级标准制度。
(三)建立信用奖惩体系。一是建立企业信用公示制度。通过将企业信用情况进行内部通报和在公众网、报刊上公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企业信用状况,积极宣传表彰优秀诚信企业和企业经营者,通报缺信、失信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二是建立企业信用奖惩制度。对每年评出的优秀守信企业,市政府给予授牌表彰奖励,并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在税费减免、项目支持、土地征用、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优先扶持其扩大生产规模,扩大市场;在评先、评优、评级等方面优先评定;减少或免予年度检查,减少其产品的周期性检验、检测。对有失信行为但愿意及时改正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予以帮助和教育,并可免予或减轻处罚,帮助企业增强信用意识,规范信用行为,提高信用等级。对失信、缺信的企业及其法人,取消其评先、评优、评级资格,降低资质等级,限制企业投资、贷款、融资及参与有关经济活动,对因失信造成公众利益受损的,责令其依法对受损者予以经济赔偿,同时向社会公布失信企业的失信情况,执法部门要加大对这些企业的检查、监督力度。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提升中介机构执业的道德水准,提高服务水平,凡在中介服务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告、谋取私利、损害国家、企业和公众利益的,一经发现,一律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执照,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信用服务体系。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配套政策,做好服务工作,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市政府在中国中小企业网中建立*企业网站,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企业网站,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要在网站企业信用信息情况,并开展企业信用推介活动。确定每年九月第一个星期为*市“信用周”,开展“信用周”活动,着力营造“政府诚信、企业守信、人人讲诚信”的信用环境;建立信用培训制度,坚持每年至少2次对企业家及高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市场、金融、WTO及专业技能、经营管理等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家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人才库,形成企业经营者推荐选拔任用新机制;定期举办“信用论坛”,普及信用理念,传播信用管理知识和技术。
(五)建立新型政银企关系。建立金融联席会、金融形势分析会、政银企座谈会、优良项目推介会、优势发展企业推介会、金融机构服务项目推介会、信贷资金供需洽谈会制度,加强政银企合作。凡政府召开工业经济形势分析会,邀请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凡金融机构召开金融形势分析会,邀请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市政府每年向金融机构推荐50—100户有技术、有效益、有市场但缺发展资金的“三有一缺”企业,由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予以扶持。
(六)认真抓好金融安全发展试点。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与金融安全发展示范区建设相结合,在现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市政府切实引导企业做好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信用管理等工作,并每年向金融机构推荐试点企业;同时,将“十一五”期间拟重点培育上市的企业作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市级重点指导企业,为企业上市打好基础。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参与,确保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市政府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落实部门职责。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市经委牵头负责。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的管理和领导,确保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更新和日常管理。市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要协助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评估、风险预警、风险管理等为主要环节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奖惩机制;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信用促进会+企业”五方联动促进办法,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信用建设、信用监督、信用担保和银行贷款的推荐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成立企业信用建设工作机构,落实主抓领导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管,指导和帮助企业规范信用行为,提高企业信用水平。有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任务的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负责确定需记入和公布的本系统有关企业信用信息的具体项目、范围和标准,收集、整理本系统的信息,并按照统一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市级有关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