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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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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

第1篇:如何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范文

关键词:高中思想政治教学;法治意识;培养措施

高中阶段的学生思想日趋成熟,对身边的人或事开始有了自己的见解,学校或家长需要对这一阶段的学生进行正确的思想引导。由于高中生课业任务较重,在校接受教育的时间较长,故高中思想政治教师针对其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十分必要。高中思想政治教师要努力探寻合适的教学方法以改善教学效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使之形成法治意识,实现更好地成长。

一、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重要性

1.个人层面。

高中阶段是学生心智逐渐走向成熟的重要过渡阶段,这一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能够帮助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正确的三观,对他们的人生产生积极影响。更重要的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法治意识,一方面能够帮助学生在未来更好地适应社会,从而有更好的发展前途;另一方面能够引导学生明辨是非,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实现自己的价值。

2.社会层面。

通过科学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法治意识,除能够帮助学生自身获得更好的发展外,在社会层面也具有重要意义。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接班人,正所谓“少年强,则中国强”,所以在高中阶段利用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培养学生遵守法律的自觉性,能够降低他们在未来违法犯罪的可能性。这有助于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促进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的持续进步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高中思想政治教学在培养学生法治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教师和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不够重视。在高中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视程度普遍不足,这是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主要障碍。首先,高中学生对思想政治学科学习缺乏重视。高中生学习任务较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来完成学习任务、达成学习目标,而思想政治教学理论性强,学起来较枯燥,难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因而许多学生对思想政治学科的学习态度十分消极。其次,高中教师没有意识到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高中思想政治教师对于学生的培养更多侧重于其学习成绩的提升,在教学中只关注高考考查的内容,常常以如何得分为目的让学生机械性地记忆思想政治教材中的重点知识,忽视了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从而导致学生法治意识淡薄。

2.教材中法治知识较少,教师教学能力不足。一方面,高中思想政治教材中涉及的法治知识较少,对法治知识的解读也较为浅薄,且在实际的教学中这些知识往往被当作理论内容,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生法治意识的养成。另一方面,由于法治意识相关内容在高考中涉及较少,学校对于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教学能力要求不高,很多教师没有经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在教学中只能照本宣科地讲解教材中的法律知识点,而对于学生需要了解的教材之外的法律知识,任课教师无法有效进行补充讲解。另外,部分教师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解程度有限,无法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讲解,这大大降低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甚至会使学生对法治知识的理解产生偏差。

三、在高中思想政治教学中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有效措施

1.加强师生对法治教学的重视。

教师和学生对于法治教学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法治教学的效果,因此,为让学生更好地学习法治知识,学校需要切实提高教师和学生对法治意识重要性的认识。首先,加大思想政治教学中法律知识讲解的比重,给学生提供充分学习法治知识的机会,为学生法治意识的形成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其次,对教师开展充分的法律知识培训,加深教师对法治意识的理解,使其有能力胜任高中思想政治教学工作,从而增强高中思想政治教学的教学效果。除此之外,学校还可以通过邀请法律专家开办讲座、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激发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了解法律知识的渠道,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参与度,让法治教学发挥实质作用。

2.充分发掘教材中的法治内容,加强教材与法治教学的联合性。

高中思想政治教材是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学习的主要渠道,因此,要加强法治意识在高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渗透,教师就要深入发掘教材中的法治内容,让学生更加透彻地理解法治教学开展的意义,增强法治教学的成效。同时,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情况,任课教师应当科学调整教学策略,采用合理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法治意识。需要注意的是,高中的法治教学根植于教材,但不能局限于教材,教师应当积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拓展自身的知识储备,以更加游刃有余地开展教学工作,给予学生更多的法律知识补充。对此,学校也要为教师提供更多的法律知识学习机会以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同时还要优化相关教学评价体系,对法治教学的效果进行科学测评,以便教师掌握教学中的不足,进而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2篇:如何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范文

关键词:班级管理;班规制定;道德发展

一、用“法治”代替“人治”的进步

魏书生老师推崇“以法治班”,此“法”非彼“法”,指的是班级班规。

魏书生老师的班规非常详细而全面,对班级中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有明确的规定与说明。这些班规不仅包括了规定每位学生从入校到放学应该如何学习的“一日常规”,还包括了指导每周班级活动应该如何开展的“一周常规”。

魏书生老师依靠班规来管理班级,既将班主任从繁重的班级事务中解脱出来,使得班主任能够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用到学科教学中,又放手让学生自行管理班级,培养了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这是对以往班级事务全凭班主任说了算的“人治”管理的一大进步。然而,如此密密麻麻、严丝合缝的班规不免带有“应试教育”的痕迹。在这样的班规管理下,学生的个性难以得到张扬,独立自主精神不容易得到发展,更令人担忧的是,学生究竟是真心实意地遵守班规,还是迫于权威不得不遵守呢?

二、从制订规则到超越规则

通过班规来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以及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让学生从小就树立规则意识,是对以往教育理念的一大革新。但从学生的道德发展水平看,此时学生处于“我要遵守规则”阶段,即学生迫于权威的压力,不得不遵守规则。但他们一旦发现权威不再存在时,有可能会毫不留情地抛弃规则。

《第56号教室的奇迹》一书中,雷夫老师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现实中孩子们对“规则”的真实理解。他曾遇到一位利用规则来教孩子说“谢谢你”的老师。这位老师规定,如果老师给学生一个小礼物,但学生在3秒钟内没有对老师的善意表示感谢,那么礼物马上就会被收回。这个方法看起来非常有效,因为从此以后孩子们总是把“谢谢”挂在嘴边。直到某天晚上,雷夫老师带着这群孩子去看戏,他发现这些孩子并不像平时在教室一样有礼貌,他们没有向给他们节目表和帮他们找座的接待人员道谢,也没有对在中场休息时帮他们上饮料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对这些孩子来说,似乎遵守班规是只限于在某间教室对某位老师该有的行为,而一旦离开教室后,班规的“魔力”就消失了。

单纯的制订并执行班规的后果,很可能让孩子们的行为局限于小范围,因为他们并没有将班规内化为他们内心真正的行动准则,自然也就不会时时遵守。有时候学生其实并不是真心实意地遵守班规,很可能只是因为害怕类似像“早晨上学迟到者,罚扫操场45分钟;在教室扔一粒瓜子壳到地上,要写1000字的说明书……”之类严厉的惩罚,而不得不遵守规则。但当他们离开这个班级时,因为不用再担心受到班规的惩罚,很有可能肆无忌惮地扔瓜子壳或者迟到。我们也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新闻:一些旅游者在旅游景点不顾社会公德与景区规则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甚至破坏古迹……我们在谴责他们道德欠缺、素质不足的同时,是否应该反思教育中出现的问题――从小被班规约束成长起来的孩子为什么步入社会后反而漠视规则了呢?

用“法治”代替“人治”是教师在班级管理中的一大进步,但我们对班级管理的探索是不是到此为止了呢?我想不是的。教师应该在教育中着力于学生道德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学生从“我要遵守规则”向“我能体贴别人”和“我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奉行不悖”逐步前进。

一些老师对此进行了思考与探索。例如,李镇西在《做最好的班主任》中说:“班级‘法治’管理的意义绝不仅仅是治理班级本身,从我们长远的教育目的来看,它是让学生通过这种形式受到真正的民主启蒙教育……我的‘法治’管理,正是让学生‘在民主生活中学民主’。”为了让学生受到民主启蒙教育,李镇西不仅举行了“是否应该制订班规”的讨论,而且还将班规的制订原则订为:广泛性、可行性以及制约性。特别是制约性原则(这个原则要求本班班规不只是帮助班干部和老师管理同学,而应该约束包括老师、班干部在内的每一个人)是李镇西的一大创新,他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明白――规则适用于所有的人,老师也不能例外。雷夫老师则主张孩子们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学会体贴别人并实践自己的行为准则。他说:“服务游民的过程强化了孩子们的同情心,加深了他们对弱者的认识,也改变了他们的姿态、礼仪,以及对真实世界的了解。”除此之外,“使孩子成为模范人物的最佳办法,就是让他们参与帮助他人的各项活动。”

作为一名教师,要循序渐进地一步步带领学生前行,通过点滴小事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最终使学生形成自己的信念――这个过程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魏书生.班主任工作漫谈[M].广西:漓江出版社,2008.

第3篇:如何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范文

关键词: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评价机制

青少年正处于心智不成熟的时期,也正是叛逆时期,在这一时期对初中生开展道德与法治教学特别重要,这样能使初中生形成较高的道德素养和应有的法律意识。本文将以实际教学为例,探索如何提升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效果,使初中生提升道德品行,并建立基本的法制观念[1]。

一、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重要意义

道德是一个人自身素质修养的重要体现,而法律又是道德的底线,道德和法治是社会和谐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初中生作为祖国的未来,肩负着实现中国梦的伟大使命,所以对初中生的道德和法制观念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学生抵制不良价值观,远离违纪违法行为提供重要的思想指南。但当前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教材,对道德和法律的内容只是浅显的讲解,教师应结合日常生活实际,对道德和法治的内容展开深入讲解。

二、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策略

(一)将生活融入课堂,创新教学内容

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开展生活化教学模式,必将提升课堂教学效果。知识来源于生活,最终服务于生活,所以说生活是教学内容的源头,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也不例外。若想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模式与时代同进步,就需要教师在教学内容上下功夫,提升课堂教学的丰富性,从生活化的教学内容中总结符合教学目的的理论知识,使以往枯燥、呆板的课堂教学内容更加生活化,提升学生学习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积极性,强化学生自我约束性和行为规范性,从而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道德。生活化的教学模式的推行需要教师在备课阶段下功夫,以初中生的实际生活为出发点,以学生的生活感悟和人生体验为参考内容,将学生身边的真实故事融入教学内容,将生活化的场景搬到课堂。此外,教师可以对教学内容加大创新力度,用身边的故事和案例提升教学内容的丰富性。例如,在讲授有关学生成长的内容时,教师可以通过调查研究、讲故事等方式让学生感受教师的工作状态,这也是道德与法治课堂生活化教学模式的体现。

(二)合理利用提问,开展探究性教学活动

提问是学生研究问题的源泉和动力,可以在整个课堂教学过程中使用。提问不仅是一种教学技巧,也是一门教学艺术。教师作为问题提出者,需要深入挖掘和研究教学内容,寻找合适的切入点,认真设置符合教学目标并能提升学生思维能力的问题,并设置相应的情境,使问题具体且贴近实际。比如,在进行人教版初中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我与集体共成长”教学时,教师要求学生课前分组调查本校七年级学生早餐后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以此作为探究活动的内容。然后在课上进行总结并提问“经过调查大部分班级的食堂卫生管理是相似的,但效果都不理想,那么该如何完善食堂卫生制度呢?”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制定规则,并评价其他学生制定规则的合理性及可执行性。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内容中涉及较多需要探究性内容,教师要注意挖掘并以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探究,这样才能实现教学目标[2]。

(三)注重师生关系,提升课堂教学效率

教师要帮助和引导学生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和不断自我完善的意识,教师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所以教师要与学生以朋友的身份相处,积极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包容他们学习中的不足和弱点,耐心指导。比如,在八年级道德与法治课程“网络改变世界”教学中,教师可以先让学生谈论自己用网络都在做什么,然后通过大数据进行分析,将结果告诉学生,有效地引起学生共鸣,接着组织大家在课堂上进行热烈的讨论,总结正确运用网络的做法,使其形成正确的网络使用习惯,这样既提升了师生的互动效果,又提升了教学效率。

(四)建构科学全面的评价机制

确保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水平的稳步提升,还需要关注教学评价,建构科学全面的评价机制。鉴于初中的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价直接关系到学生未来道德素养的发展,所以评价内容需多元化,应当将实践能力、情感态度和思维发展等因素纳入评价内容中。同时,教师还要采取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和教师点评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价,以便给予学生综合的评价。只有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践行正确的评价方法,才有利于实现教学目标。

第4篇:如何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范文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素养;大学生

我国正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社会权益被公民所平等的享有,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其必须担负相应的责任。对于大学生这种社会栋梁来讲,更是需要对法治内涵充分理解,提升个人法律意识,对于外界的各种不良诱惑,能够自觉抵制,弘扬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1、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意义

1.1构建良好的校园环境。

大学校园是充满活力、积极向上的,是传授知识的场所,每一个大学生应该充满积极的正能量,方可以推动社会主义建设。其中,法律素养是大学生必须具备的一项素质。需要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水平,通过学习相应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律素养,能够知法懂法,学会利用法律来维护个人权利,对社会上的各种负面因素,能够自觉抵御,从而维护校园环境。

1.2提升素质,完善素养。

在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不仅要求人才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还需要有高尚的思想素质,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应试教育模式下,大部分学生在大学之前,往往只注意学习文化知识,没有足够的法治意识,无法分辨复杂社会中的是非。而大学教育过程中,借助于一系列的法治教育,包括《法律基础》等,促使学生对基本的法治常识积极掌握,个人思想道德修养得到提升。高校大学生不仅能够对本专业知识积极掌握,还可以培养法治理念,提升道德素养与综合素质,更好地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当中。

1.3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个人实力。

正能量的新型人才是社会主义现代建设中十分需要的,通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能够帮助学生重视法治教育实施的紧迫性,遇到了问题,能够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对国家个人的利益合法维护。

2、现阶段大学生法治素养发展的现状

2.1法制意识不强,容易出现犯罪问题。

大学生与书本知识接触较多,且有着较为简单的社交圈子。家庭及学校的双重保护,其没有足够的法治意识,往往采取单纯的心思及狭窄的视角来处理社会问题,外界的不良因素很容易影响到他们,导致有多样化犯罪行为出现。部分大学生进入校园接触的学生有差异化的家庭背景,产生盲目攀比心态,如果自我挥霍需求无法满足,就会出现盗窃行为;而具有较高知识和技术的大学生犯罪行为,往往会给社会带来更加严重的危害。

2.2社会因素的影响,导致大学生走上错误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在不断增强,我国经济获得了飞速发展,但是也有诸多的不良社会因素出现,制约到社会经济的发展。近些年,我国开始大力构建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将依法治国理念切实实施下去,逐步出台和完善了法律条款,但是部分人员为了获取较大利益,依然会打球,导致法律权威性受到影响;依然无法彻底杜绝非法谋取权益等不法行为。

3、思想政治教育背景下如何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

3.1依据学校教育,营造法治氛围。

高校法治教育的实施,专业性较强,主要目的是促使大学生的政治道德及法治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进而指导其参与社会建设及经济建设。在这种情况,学校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师资,借助于专门培训,促使教师的法律专业素养得到提升;对法治常识阅览场所进行构建,通过阅览,来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

3.2优化网络环境,营造传媒环境。

互联网时代下,要求大学生能够正确看待互联网的优势和弊端。职能部门需要发挥作用,对网络环境严格监管,避免社会成员受到不良网络信息的负面影响,将良好的传媒环境构建起来;此外,高校也需要定期经常的组织讲座,引导学生能够对网络正确看待,对于那些不良的信息,能够自觉抵制;要积极学习法律文化知识,提升个人综合素养,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以便从内在拒绝腐败信息腐蚀。

3.3将法律指导实践开展下去。

大学生将法治知识理论掌握之后,还需要通过实践来科学检验,以便促使其了解这种理论知识是与实践紧密联系的,将知识转化为切实能力。学校及社会各类团体,需要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如高校对法律审判场所进行模拟,学生融入到情境当中,扮演相关角色,这样大学生得到了锻炼,能够将法治知识践行下去。

3.4增强个人修养。

大学生要充分考虑未来的社会实践,要想获得周围人的认可,就需要具备较高的道德情操。因此,在校期间内,学生需要对法治方面的知识积极学习,充分重视法律素养的意义,不断努力,提升个人思想政治水平。针对外界的各种不良诱惑和侵蚀,大学生需要提升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掌握的法律知识灵活运用,对外界诱惑自觉抵制,要一直坚持乐观积极的精神,努力学习思想和马列主义,对现阶段社会上出现的腐朽思想及时总结。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是高校大学生,其法律素养及道德水平会直接影响到国家的进步与发展,因此,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施中,就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着重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促进其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刘建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法律素养提升的必要性[J].纺织服装教育,2015(10)

[2]陈颖.思想政治课视野下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研究[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5(7)

第5篇:如何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范文

一、就业指导

2008年4月,北京某大学应届毕业生赵丽签订了一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约定赵丽毕业后须在公司服务5年,违约金1万元。2008年8月,赵丽报到后又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且在试用期内可以书面提出解除合同。3个月后,赵丽认为自己不适应这份工作,提出书面辞职,而公司向她索要违约金,赵丽向法院提讼。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很多单位和毕业生对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认知比较模糊,有的用人单位逃避签订劳动合同,不明确双方的各种权利义务,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有的毕业生也不提醒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跳槽”行为将不受用人单位约束,也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根据《劳动法》规定:就业协议发生在学生毕业之前,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双方发生纠纷到法院处理,不适用《劳动法》,不受《劳动法》的特别保护。正式报到时,及时订立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也就相应终止。如发生纠纷,则应先诉至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及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劳动法》。当然,也不是说原来的协议条款都不管用了,就业协议中的有关条款应当作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

二、心理危机

武汉大学生心理治疗中心给出数据:从2005年到2012年共收治970人次大学生患者,其中男生494例,女生476例。在病种方面排在第一位的是抑郁发作,427人,占44%;其次是精神分裂症,266人,占27.4%;第三位的是双相(抑郁和躁狂)情感障碍。

随着高校的发展,大学生心理问题日渐突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是辅导员工作中较为棘手的问题。关于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国家已出台很多政策法规,特别是2013年5月1日实施的《精神卫生法》,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精神卫生法》规定了三个原则和一个机制,涵盖疑似精神疾病患者的“送(送诊)、诊(诊断)、治(治疗)、出(出院)”四个环节,每一个环节中都体现出对疑似病例的尊重。

同济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姚玉红博士认为,《精神卫生法》中“非自愿医疗”采取的是危险性标准,危险性要兼顾“即将发生”“后果严重”两个条件,不仅自杀、伤人、毁物的行为很危险,绝食、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威胁他人安全也很危险。

三、社团管理

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生成才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方面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思想引领方面,以兴趣为主,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更易入脑入心。另外,学生社团能够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展示平台,促进学生身心的高度和谐,从而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但近年也经常出现一些非法组织打着社团的旗号非法运营,威胁着高校的安全稳定。我们应该如何界定哪些社团适合学生参与呢?

首先,要界定其主体是否合法,即是否经过官方认证。

其次,要看从事的活动是否合法,社团从事的活动不能有悖于国家的法律法规。

四、辅导员法治化工作原则

2014年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对高校辅导员的基本要求和能力标准作了详尽的规定,辅导员不仅要具备政治学、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素养,还应该将法律知识作为日常工作的知识储备。依法治校对学生的成长成才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公民意识的形成,高校辅导员要把自我学习和教育培训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充分履行职责,及时给予学生法律救济。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

1.知法――有法可依

依法治校的本质是在学校管理中体现法治精神,并以法律为最高权威。所谓“法”,是指学校管理之法源,不仅包括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还应包括有关学校的法规和规章,如《大学章程》《学生手册》。

2.执法――有法必依

依法治校对学生管理的要求就是依法管理,从而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状态。所谓“治”,是指管理,而非管制,是管理和服务的统一,不是消极地运用法律来管治学生,而是指在辅导员工作中能动地开展依法管理、依法育人。不能把依法治校片面地理解为“以罚治校”,法律除了惩罚、警戒外,还有预防违法行为以及思想教育等基本功能。

3.育法――法治精神

辅导员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及学生管理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充分认识到自身对于大学生法制教育、立德树人的重要功能及意义;另一方面,努力为大学生创造法制教育的环境与条件,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真正促进当代大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

身为辅导员,我们应携手努力,共同创造潜心学法、用心服务、倾心育人的依法治校工作新常态。

第6篇:如何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范文

(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2)

[摘要] 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主要是培养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而在以法治国的当今,不管从事哪一种法律职业,都是要运用法律或者依据法律来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矛盾或问题。因此,对于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的法学本科生来说,养成归纳、提炼问题的意识、发现新问题的意识和质疑意识非常重要。而要增强问题意识,必须具备较为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和多向思维、批判性思维方式。因而其问题意识养成非一日之功,需要经过系统的训练。其中法学专业教师应在课堂教学、学生课外阅读、实践教学等方面做学生问题意识养成的引领者;学生应进行多学、多思、多实践的“三多”修炼。

[

关键词] 法学本科生;问题意识;思维方式;养成路径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893X(2014)06?0047?05

著名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认为:“科学和知识的增长永远始于问题,终于问题——愈来愈深化的问题,愈来愈能启发大量新问题的问题。”[1]心理学研究表明,意识到问题的存在是思维的起点,没有问题的思维是肤浅的思维、被动的思维;没有问题,就不会有真正的科学发现和创新成果。可见,无论是研究工作者、应用工作者,还是学习者,具有本领域的问题意识非常重要。然而,笔者在多年的法学教学实践中发现,无论是课堂内还是课堂外,能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学生不多,能提出有价值问题的学生更少,学生的问题意识普遍不强。如何改变这种现状,应该引起我们法学教育工作者的关注和重视。

一、法学本科生增强问题意识何以重要

法学本科生养成问题意识的重要性是由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和法学本科生的就业走向共同决定的。培养目标取决于时代需要,是教育思想的集中体现,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生的就业走向。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虽然一直存在着争议,但从目前开设法学专业的各高校的培养计划来看,其目标主要是培养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法律职业是指以律师、法官、检察官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律技能与严格的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2]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等活动已经成为专业性活动,并且有的对专业性程度的要求在不断提高。这使法学本科生的就业走向呈现专业化、多元化趋势。有的法学本科毕业生可能到立法部门工作,有的可能从事司法工作,有的可能到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有的可能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还有的可能通过攻读法学硕士、博士学位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而且,从法学本科生的就业现实来看,法学本科毕业生的60%以上是从事这些专业性工作或准备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不管从事哪一种与法学、法律相关的工作,在以法治国的今天,都是要运用法律或者依据法律来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矛盾或问题。或者说,与法学、法律相关的工作就是要与形形的社会现实问题打交道。问题成为联结事实与规范的桥梁。因此,从事法律创制也好,从事法律应用也好,从事法学研究也好,如果缺少问题意识,脱离时代与社会现实,就难以发现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找到问题的原因,从而寻求相应的对策来解决。再说得具体点,立法工作者要制定一部贴近生活、符合时代要求的法律、法规,或者适当地修改已有的法律、法规,使之与时俱进,如果缺乏问题意识,就可能找不准要用法律、法规解决的现实问题,更谈不上找到恰当处理现实问题的方法,法律、法规即便制定或修改出来,也许不能满足解决社会矛盾的需要;法官、检察官或者行政执法者面对一个个具体的案件,如果缺乏问题意识,机械地适用法律,就难以合理地依据法律处理案件或纠纷,取得法律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重效果,实现公平正义;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如果缺乏问题意识,就不能很好地为当事人或所在单位处理好纠纷或法律问题,恰当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或有关单位的合法权益。

然而,上述法律职业者的问题意识是逐步养成的。如果在法学本科教育阶段,法学本科生不养成问题意识,那么他们参加工作后开展各种与法学、法律相关的工作,就会难以带着问题意识去开展工作。或者说,只有在法学本科教育阶段学生养成问题意识,才能在他们走出校门、进入立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际工作部门时,带着问题意识来创造性地开展自己的工作,解决社会矛盾或社会问题,服务于法治社会。

二、法学本科生应养成什么样的问题意识

哲学上,问题一般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实际矛盾和理论难题。问题意识是对主体知觉、揭示矛盾内外部诸方面之间的关系、进行辩证思维的主观能动性的反映。心理学上,问题意识是指个体在认识活动中因遭遇到疑难而产生的困惑、怀疑和欲求解决的心理状态。它能够促使个体主动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超越现状为目的。越来越多的心理学家认为,问题性也是思维的重要特征之一。思维的问题性表现为人们在认识活动中,经常意识到一些难以解决的、疑惑的实际问题或理论问题,并产生一种怀疑、困惑、焦虑、探究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又驱使个体积极思维,不断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4]。因此,问题意识一般包括两层涵义:第一,问题意识是一种问题性的思维品质,体现了思维的批判性、深刻性,也反映了个体思维的独立性和创造性;第二,问题意识是个体在认知活动中能动地意识到难以用已有认知结构解决问题时产生的一种困惑、探索的心理状态。对于法学本科生来说,笔者认为应着重养成如下三种问题意识。

(一)归纳、提炼问题的意识

归纳、提炼问题是指从法治社会现实的种种现象或矛盾、涉法案件的各种材料或证据、已有研究的文献资料或观点中归纳、提炼出应予以解决的问题或者关键性问题进行思考、处理或研究。而归纳、提炼问题的意识是一种归纳、提炼问题的自觉自愿的心理趋向,是一种找出问题症结的积极追求。很多情况下,与法学有关的问题并非摆在那里等我们去解决,而是要我们从种种矛盾、种种纠纷、种种观点中去挖掘,去归纳、提炼关键性问题。如果我们缺乏这种归纳、提炼问题的意识,就不能从种种矛盾、纠纷或观点中找准问题的症结,就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的或有效的途径;如果我们缺乏归纳、提炼问题的意识,就不会主动地去探寻问题之源,其结果要么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走,要么是在堆砌的材料或众多的问题面前无所适从,谈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因此,具备归纳、提炼问题的意识应是从事法律职业者的基本素质。在法学本科教育阶段,学生应养成这种基本的问题意识。

(二)发现新问题的意识

新问题是相对于已有问题而言的,是别人未发现或未提出的问题。发现新问题就是在现实生活、法律规定或具体案件中见别人之未见、言别人之未言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在解决涉法旧的问题的过程中,涉法新的问题可能产生,但新问题不一定会马上显现,这就需要法律人去发现或预见。只有早发现或早预见,才能早解决或早防止。发现新问题的意识是对新问题表现出的一种积极的、能动的反映。这种问题意识非常重要。爱因斯坦曾强调:“发现问题和系统阐述问题可能要比得到解释更为重要。解答可能仅仅是数学或实验技能问题,而提出新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则要求创造性的想象,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5]发现新问题的意识应是立法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研究者具备的素质。因为作为立法工作者如果没有发现新问题的意识,就不能使立法跟上社会变革的需要,解决社会中出现的新问题;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对纠纷或诉讼案件如果缺乏发现新问题的意识,就可能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法律研究者如果缺乏发现新问题的意识,就难以提出创新见解,为立法完善出谋划策。所以,立法工作者也好,法律服务工作也好,法律研究者也好,只有具备发现新问题的意识,才能更多更好地发现和提出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解决问题。

(三)质疑意识

质疑就是对权威的理论、既有学说、传统观念等持批判和怀疑的态度。由质疑而求异,才能突破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势,另辟蹊径,大胆创新[6]。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告诉我们:“对司空见惯的事情不是认为理所当然而能提出尖锐问题的能力,不仅是科学发明的关键,而且也是许多领域中有创见性的思想家的显著特征。”[7]可以说,质疑是科学精神的基本要素;有质疑才能提出深刻的问题,有质疑才能推动现有工作的进步。正如陈先达教授所言:“怀疑精神决定研究深度,没有怀疑精神,即使抓对了问题也可能浅尝辄止。”[8]因而质疑意识是一种比归纳、提炼问题的意识、发现新问题的意识更深层次的问题意识。立法工作者如果缺乏质疑意识,就难以认识到立法的不足;检察官如果缺乏质疑意识,就难以发现侦查、审判环节的法律适用问题,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督;法官如果缺乏质疑意识,就不能公正审判案件;法律服务工作者如果缺乏质疑意识,就不能从纠纷或案件中发现对方当事人的问题,很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研究者如果缺乏质疑意识,就难以创新观点或思路,推动法治进步。因此,具备质疑意识应是立法工作者、司法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研究者的重要思维品质。

三、法学本科生养成问题意识的必要条件法学本科生问题意识的养成必须具备如下两个条件。

(一)具有较为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

具有较为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是法学本科生养成问题意识的首要的内在条件。没有已知,就谈不上未知。人们总是基于自己已有的知识来建构新知识。知识储备越丰富、认知触角越广泛,认知结构出现不平衡状态的频率也将越高,个体的未知领域也就越大,就越能引发人们去思考问题、提出新的问题;个体认知结构越合理、整合水平越高,就越能有效同化新知识,越能揭示知识之间的联系,发现新问题[3]。因此,从认知规律来看,法学本科生只有具备较为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才有可能对法学、法律领域的问题具有探索性、前瞻性的领悟,才能提出有价值的或深刻的法学问题;反之,如果法学知识储备不足,知识结构不合理,视域不开阔,对法学知识的理解就难以深入,无法与问题情境建立联系,无法厘清问题的来源,从而无法形成法学、法律方面的问题意识。所以,法学本科生在法学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的条件下,即便有所思、有所想,能提出一些法学、法律方面的问题,也是肤浅的,缺乏探讨的价值。在大一、大二阶段,法学本科生之所以普遍缺乏法学、法律方面的问题意识,法学专业知识储备不足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二)具有多向思维、批判性思维方式

具有多向思维、批判性思维方式是法学本科生养成问题意识的重要内在条件。首先,问题意识离不开多向思维。多向思维是相对于单向思维而言的。单向思维主张的是统一,迫使人们按照一定的思维方式去考虑问题,这会导致独立智慧活动的停止以及思想的僵化。法学本科生如果具有的是单向思维方式,就不能跳出思维定势多角度、多方面去考虑法学问题,就不能形成提出新问题的意识和质疑意识。而多向思维使个体的思维处于自由状态,思路开阔,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和观察,从不同的层面去发现和提出问题,从不同的方面去讨论和分析问题,易于形成问题意识。因而多向思维是法学本科生养成问题意识的必有思维素质。其次,问题意识也离不开批判性思维。批判性思维是一种反省思维,它要求对他人或自己的思维进行严格审视和质疑,通过积极寻找证据或其他相关信息,来检验或验证拟加接受的结论或信念,并用理性标准做出合理性评价[9];它强调不要盲目接受现成的观点,不要墨守陈规,要敢于质疑现有知识、观点[10]。可见,要养成发现新问题的意识、质疑意识均离不开批判性思维,批判性思维也是养成问题意识的必要思维素质。法学本科生要养成问题意识,必须具备这种思维方式。在法学本科生的低年级阶段,法学、法律方面的问题意识未能养成,缺乏多向思维和批判性思维方式是其重要原因。

四、如何增强法学本科生的问题意识

法学本科生专业知识的积累,多向思维、批判性思维方式的形成,都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因此,其问题意识增强并非一日之功,而是需要经过系统的训练。笔者认为,培养法学本科生的问题意识应多管齐下,从教师和学生两个主体入手。

(一)法学专业教师应是学生问题意识养成的引领者

法学本科生如何在大学四年内养成问题意识,法学专业教师起着关键作用。法学专业教师如果没有培养学生问题意识的理念,就不会在教学中有意识地采取各种措施来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那么学生的问题意识是很难养成的。笔者认为,教师应从课堂内和课堂外两个场景来引领学生养成问题意识。

1. 课堂教学是培养学生问题意识的主战场教师在课堂的每个环节、每个方面都应考虑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尤其是要在教学内容的安排、教学方法的选用、师生关系的构建等方面引领学生问题意识的养成。

(1)教学内容是培养学生问题意识的土壤。课堂上,学生所提出的问题大多产生于教学内容。因此,教师在每一堂课都应安排一些存在探讨空间的、能激发学生思考的内容,以引起学生对法学知识的兴趣与疑问。这就要求教学内容不局限于一本教材的观点,而是有选择性地介绍其他教材或刊物上的不同观点,特别是新的学术观点,供学生学习与思考,让学生从不同观点的介绍中产生问题甚至质疑。

(2)教学方法是培养学生问题意识的工具。教师应选用有利于培养学生问题意识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引导学生多思、多疑、多问,避免一堂课一讲到底。笔者认为,讨论式、启发式教学方法能带动学生自我思考,培养问题意识,教师应将其作为主要教学方法根据教学内容选用。运用讨论式教学,教师应充分准备要讨论的内容或主题,能让学生在讨论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教师应不求问题解答,更不求答案的唯一性,而是要把讨论的问题引向深入。采用启发式教学,教师要突出对教学内容的探讨,重视设问,让学生思考。教师应在所讲授的内容关键处设问,在知识的运用处设问,引导学生对法学观点大胆质疑,帮助学生发现问题。

(3)平等的师生关系是培养学生问题意识的环境。课堂上师生之间要保持平等、和谐、民主的人际关系,营造宽松、愉悦的课堂教学氛围,消除学生在课堂上的紧张感,让他们充分展现个性。这就要求课堂教学民主化,教师真正把课堂还给学生,让学生有更多自主思考的时间和空间,不受约束地与教师平等对话,探讨法学、法律问题;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相互启发,不断碰撞出智慧的火花。只有在民主化的教学中,学生才会无所顾忌地对所学内容进行批判性思考,提问、质疑的积极性才能提高。

2. 课外辅导是学生问题意识养成的加速器

教师应在学生课外自主学习和实践教学两个方面,进一步引领、带动学生主动、积极思考法学、法律问题。

(1)法学专业教师要做学生课外阅读的引领者。因时间所限,学生在课堂上接触的专业知识是非常有限的,光靠课堂教学是难以达到养成问题意识所需的知识条件的。这就需要教师引导学生在所学知识的基础上带着问题进行课外阅读,拓展和加深所学知识,围绕问题进行思考,形成课内与课外的互动、学与思的互动。每门课程的专业教师都应该围绕课堂上的内容与问题精心选择并布置一些本领域有代表性的书籍、论文,供学生课外阅读,并要求学生做读书笔记。

(2)法学专业教师要做学生思考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过程中的现实问题的引领者。马克思曾指出:“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11]法学是应用于实践的科学。法学本科生要养成强烈的问题意识,必须走出书本,面对法治中国、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现实,关注、思考法治过程中民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特别是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热点案件和法治政府实践中出现的重大法治事件。教师应选择一些法治实施中的现实问题让学生思考与讨论,也可提供一些现实案例和素材组织学生讨论,让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3)法学专业教师要做学生践行法学知识的引领者。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教育、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教师都应贯彻培养学生问题意识的理念选材、选题、设问,让学生带着问题或带着发现问题的想法,去创造性进行实践性学习,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

(二)法学本科生是自身问题意识养成的修行者

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在大学四年内,法学本科生能否最终养成问题意识,取决于学生自身的学习行动。如果没有学生的自觉行动,教师做得再多再好,也无济于事或事倍功半。通过大学四年的法学专业学习,有的学生养成了问题意识,而有的学生并没有养成问题意识,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因此,学生问题意识的养成,最终要靠学生的自我修行、积极作为。笔者认为,法学本科生问题意识的养成必须进行多学、多思、多实践的“三多”修炼。

1. 多学

多学就是要掌握足够的法学专业知识和学会运用法治思维考虑问题。学是思之基,也是实践的基础。学生如果没有掌握系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法治思维方法,就没有思考法学问题的基础,也没有进行法学实践的知识和方法准备。因此,法学本科生在大学四年内应扎扎实实地学好专业知识和思考问题的法学方法。而法学专业知识与法学方法的掌握不是光靠听老师讲课,记一些基本概念和观点就可以完成的,而是要广取博学、通过多读书才能成就。这就要求学生不但在课堂内认真学习,而且要求学生自觉在课堂外充分利用时间多读法学专业书籍、多看法学学术论文,从中获取更多的专业知识,从而为问题意识的养成创造必要的知识与方法条件。

2. 多思

多思就是要运用法学知识与方法多思考法学方面的问题,包括法学理论问题和立法、司法实践问题。学生如果学习知识而缺乏思考,只是被动接受别人的观点和理论,就会固步自封,不能提升自己所学,更不能从知识中发现问题,提出质疑,那么问题意识是无法养成的。通过大学四年的学习,有的学生养成了问题意识,而有的学生没有养成,主要原因在于:有的学生不但学了,而且思了;而有的学生虽然学了,但没有思;甚至有的学生既不学也不思。因此,学有所思对于问题意识的养成是非常重要的。笔者认为,为养成问题意识,课堂内,学生应在教师的引领下,自觉主动地思考问题,大胆提问,与教师形成良性互动;课堂外,学生在阅读的过程中,应积极思考问题,大胆质疑所读观点或知识,养成边读边思的良好习惯。

3. 多实践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多实践就是要多参加一些将法学专业知识与法学方法应用于析案解问的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实案分析、专业实习等。因为将法学知识与方法运用于实践的过程中更容易认识自己的不足,也更容易化解所学所思的疑问,更能提出贴近现实的法学问题。因此,法学本科生要养成问题意识,绝不能停留在书本上,停留在自己的思维中,而是要自觉地参与到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实践中去,通过各种途径与现实案例或重大法治事件打交道,通过对案例或事件的分析发现法治实践中的真问题,思考解决问题的路径。

参考文献:

[1] 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M].傅纪重,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318.

[2] 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298.

[3] 郝明君,王光明.人文社科专业研究生问题意识的培养[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9):37.

[4] 姚本先. 论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J]. 教育研究,1995(10):40.

[5] 张宏伟.在问题意识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J].教育研究,2005(2):25-26.

[6] 王凤军.问题意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切入点[J].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03(4):92.

[7] 陈海燕. 问题意识:走向成功的动力源[J]. 教书育人,2005(1):73.

[8] 陈先达.问题意识与怀疑精神[N].光明日报,2014-08-25(11).

[9] 缪四平.批判性思维与法律人才培养[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4):147-148.

[10] 董毓. 批判性思维三大误解辨析[J]. 高等教育研究,2012(11):65.

第7篇:如何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范文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中小学生欺凌,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奠定基础,为全面落实《大荔县教育局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杜绝校园欺凌事件,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我校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成立预防校园欺凌领导小组,落实岗位职责,强化责任分工,制定工作预案,健全相关制度。由学校校长、安全干部、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组成校园欺凌处置小组,对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二是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教育活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通过分发防校园欺凌告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普及学生、家长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实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补充,强化在校学生法治理念和遵纪守法意识,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质。

2.开展主题教育,增强守法意识。通过国旗下讲话、安全教育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学生建立融洽的同学关系,不对他人实施欺凌,受到欺凌时正确应对,见到欺凌情况及时报告,培养学生竞争意识、合作意识、规则意识、团队精神,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学生综合素养,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3.举行“反校园欺凌,建和谐校园”主题黑板报展示活动。利用黑板报这一个重要的宣传窗口和教育平台,积极营造反校园欺凌氛围,发挥黑板报育人功效,多角度宣传了校园欺凌的安全知识。不仅让学生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同时提高了学生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意识,也增长了学生应对困难、对抗邪恶的勇气,更增强了学生的守纪守法意识。

4.开展主题班会,强化法治意识。从从案例入手,介绍了近期在各地发生的校园暴力伤害事件。让学生充分了解校园欺凌及其危害,学习如何应对和预防校园欺凌,了解实施校园欺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从而自觉远离校园欺凌,争做争做文明守纪学生。

5.开展法制视频的展播活动。通过几个微视频的展播,让学生在生动有趣的视频中,了解更多的法制安全知识。不仅进一步增强学生对自己的保护防范意识,还加深了孩子们对于防拐骗、校园暴力的认识,教育学生要做一个文明守纪的好学生。

三是禁止校园欺凌,重在预防

1.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了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使全体教职工了解了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和方法,增强了处置能力。

2.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加强对个别问题学生的心理疏导。班主任老师是学生的心理健康教师,对于学生中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和学生谈心,和家长沟通,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强隐患排查,做到学生无缝隙管理。定期对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进行清查,对学生间的纠纷及时发现和化解,严防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加强校园巡查,发现校园欺凌倾向及时制止。关注学生并引导家长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矛盾。

四、发现欺凌事件,及时处理

在全体教职工的努力下,我校无重大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对于小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沟通,及时疏导,及时解决。

校园欺凌不仅仅指的是身体的侵犯,比身体侵犯更严重的是心灵上的歧视,所以我校将一如既往的关注学生的心理,关注学生的内心世界,教育我们的学生,关心、帮助弱势群体,让每一个孩子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第8篇:如何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范文

一、 导入激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求知的先导,是乐学的前提。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巧设导入,如同演出一场戏,帷幕一打开就来个先声夺人,往往能把观众牢牢吸引住一样,可以起到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开端有情、提起兴趣,起到引人入胜的作用。因此,教师恰当地、艺术地运用好课堂导入,不仅能迅速提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道德与法治课课堂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而且这也是展现教师教学智慧,提高课堂效能的重要环节。

每一节课的教学关键是起始课,开始若是讲得平淡,学生自然就不会往下听了,使有限的教学时间白白浪费,学生无所收获。所以,教师应带着浓厚的情感去设计起始课的教学,要起到开门红的作用;也可以采取很多鲜活的教学手段来设置导语教学。学生开始有学习热情,后面的学习环境和气氛就会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他们就会积极地参与到教学中来,课堂教学效率也就会迅速提高上来。当然,就课堂导入而言,除了趣味故事导入、歌曲导入、小品导入外,还有温故导入、幽默漫画方式导入、视听新闻导入、开展竞赛导入,等等。俗话说,教无定法,贵在得法,导入有法。

二、情感激趣,,提升学生的关注度

道德与法治课既是一门知识性强的课程,也是一门德育功能超强的课程。“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在教学中,教师投入情感进行教学,就是要充分依靠教师人格及情感力量与学生进行深度的心灵沟通与交流,用激情唤起激情,用心灵感动心灵,用灵魂触摸灵魂。道德与法治课的德育目标,要通过教师真情实感的讲述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言行示范才能实现;要在“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中,激起教与学生的情感共鸣,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1. 发掘生活的情感素材,升华学生思想情感

现在的道德与法治教材与传统教材相比,可读性、趣味性已大大增强,但教材是刻板的,生活是鲜活的,五光十色的。授课时,我们除了要善于好好利用教材中的情感素材外,更要善于从生活中撷取鲜活的素材,才能使抽象、枯燥的教学内容变得妙趣横生,让学生充满激情,才能使学生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达到知识教育与品德教育的统一。常言道,若是没有了人的情感这一关键,也就不会有人们去对真理的追求了。教师每每讲起道德与法治概念、原理等问题都应于情于理,把它的抽象性转化为生动形象之中,不断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 创设悬念情境,引导学生自主探究

在道德与法治教学过程中,应创设悬念情境,精心设问,巧于提问,尽量让学生多思,使其入境,为学生提供自由想象,自主思考的空间。学生有了疑问,才会有思考,才会有所发现,有所创造。如在讲七年级上册《如何讲礼貌》这一课时,有教师为了让学生更为深刻理解对人有礼貌主要表现为语言、态度、行为三个方面,给学生讲了一个饭店老板与无赖的故事,无赖学某个人在饭店吃饭说忘记带钱,但老板让那个人走却不让无赖走,然后教师设一个悬念:“同学们猜猜为什么饭店老板让那个人走却不让无赖走呢?”学生很快就会想到那个人与无赖的在对待这件事上的语言、态度、行为的不同,从而有不同的效果。这种设计悬念让学生探讨问题比直接告诉学生答案的效果要好很多。

第9篇:如何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范文

[关键词]初中生;道德与法治;核心素养;策略

[中图分类号]G63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058(2017)13005301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一门以初中生生活为基础,以引导和促进初中生道德和法治素养提高为根本目的的综合性课程。作为教师,如何培养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让学生充分享受课堂教学的快乐,彰显学科教W的特色与魅力呢?

一、落实立德树人理念,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如果你想让教师的劳动能够给教师一些乐趣,使天天上课不至于变成一种单调乏味的义务,那你就应当引导每一位教师走上从事研究这条幸福的道路上来……凡是感到自己是一个研究者的教师,则最有可能变成教育工作的能手。”学生核心素养培育关键在教师。身教重于言教,要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教师就要树立立德树人理念和终身学习观念,自觉提高自身学科专业素养,不断汲取新知识,丰富其他学科知识,跟上时代的脚步。“打铁先要自身硬”,发展学生的核心素养,教师必须要有较高的自身素养,必须要有高尚的师德,以德服人,时时为人师表,处处做生表率。

二、创设真实教学情境,搭建素养培育平台

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学习是一个主动而积极的过程,学习者知识的获得需要在一定的情境下,通过教师的指导、学生间的交流来实现。在这个过程中,教师扮演的角色是为学生提供一个范式,引导学生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由此判断学生的行为动机,观察学生的思维养成,最终引领学生形成学科教学所要求的核心素养。比如针对网络上热议的“老年人跌倒该不该扶”的问题,教师可以创设情境,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在表演和观看的过程中,分析各类现象的成因,对这些行为可能引发的社会影响进行讨论,并从中得到启示。学生会在一系列鞭辟入里的学习过程中,逐渐形成自己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观念,增强法制观念,提升公民素养,同时深刻地认识到,建设和谐社会,人人有责。这就是真实情境所带来的教学效果,它们贴近生活,容易激起学生的兴趣,引发共鸣,自然在认知的形成上具有重要的作用。只要是和学生密切相连的生活实际,或是社会上的热点现象,都可以作为学习的素材,帮助学生实现核心素养的提高。创设真实的教学情境,贴近学生的生活,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引发学生积极思维,使学生形成正确认知,在生活实践中提高认识,提升境界,实现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

三、科学设定学习目标,明确素养培育方向

科学合理设定学习目标是课堂教学的关键。目标的设定要兼顾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要结合新课程的理念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到具体而细致。比如教学粤教版七年级《绿色上网》这一课时,要对课文的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将本课所涵盖的知识点进行梳理和归纳,最终确定学习目标。知识目标:初步形成对网络、网络交往以及使用网络语言的看法,了解网络的特点,初步感受网络的两面性。能力目标:学会合理利用互联网等传播媒介,提升客观看待问题、辩证分析问题、理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培养抵制网络不良诱惑的能力,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辨别能力,在网络交往中保护自己。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形成理性看待网络的意识,初步培养遵守网络规则的意识,初步养成积极的媒介评价能力,学会理性利用现代媒介参与社会公共生活。三维目标的设定,由表及里,形成了对学生综合学科素养的培养体系,学生可以从身边或自己经历的事去理解教材知识,从而形成真正的技能与素养。

四、回归课堂生活本真,拓展素养培育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