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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急诊;医疗安全管理;医疗纠纷;防范
临床分析发现,医疗纠纷事件是因为各种因素所引起的,包括患者期望值较高、医院误诊误治等,临床病理解剖率的降低则是导致医疗纠纷事件的主要原因,急诊科则是发生医疗纠纷事件的主要科室[1]。临床中在对患者进行治疗时,和患者接触最亲密、最早和最直接的群体为护理人员。护理人员是医生的主要助手,在对患者进行急诊抢救和护理时,护理人员的责任非常重要。要想让急诊抢救的质量得以保证,就需要护理人员加强急诊抢救的准备工作,通过娴熟的技术和最快的速度,为急诊抢救护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要想实现上述要求,护理人员就需要对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进行不断学习,进而让护理效果得以及时提高。除此之外还应加强相关的研究工作,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让医疗纠纷事件能有效减少,最终让急诊效果提高,让医院经济损失减少,保证医院健康、稳定地发展。该研究主要分析了急诊的医疗安全管理与医疗纠纷防范,现做如下总结。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对该院2013年1月—2016年7月急诊治疗期间发生的17例医疗纠纷事件进行回顾性分析。男性患者、女性患者人数分别为11例、6例;患者年龄为8~60岁,平均年龄为(37.2±3.3)岁。17例医疗纠纷事件中,5例死亡,没有伤残病例;5例医疗纠纷事件经鉴定存在医疗损害责任,12例医疗纠纷事件不存在医疗损害责任。1.2方法选择统计方法来收集和分析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情况、处理情况、系统分布、赔偿费用以及赔付情况等,并利用自制表格来进行整理和归纳。之后选择SAS9.0软件来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
2结果
2.1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情况2013年1月—2016年7月该院急诊共收治71693人次,共发生急诊医疗纠纷事件17起,发生率为0.024%(17/71693),其中儿科2例,外科2例,内科10例,其他科室3例;5例为重大医疗事故。3例医疗纠纷事件经鉴定存在医疗损害责任,分析发现主要是因为没有护送危重症患者转院、没有严格执行相关的规范规程等原因所导致的。2.2死亡医疗纠纷事件的分析17例医疗纠纷事件中,5例死亡。尸检结果显示,2例是因为患者自身疾病所导致死亡,3例是急性心肌梗死和电击伤后死亡,有关患者的抢救过程,并无完善的抢救记录。2.3医疗纠纷事件的解决方案分析在全部17例医疗纠纷事件中,9例医疗纠纷事件是经医患双方友好协商所解决,2例医疗纠纷事件是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5例医疗纠纷事件是经法庭调解判决,1例医疗纠纷事件是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3讨论
分析本研究结果显示,17例医疗纠纷事件中,5例死亡。尸检结果显示,2例是因为患者自身疾病所导致死亡,3例是急性心肌梗死和电击伤后死亡,有关患者的抢救过程,并无完善的抢救记录;3例医疗纠纷事件经鉴定存在医疗损害责任,分析发现主要是因为没有护送危重症患者转院、没有严格执行相关的规范规程等原因所导致的;9例医疗纠纷事件是经医患双方友好协商所解决,2例医疗纠纷事件是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5例医疗纠纷事件是经法庭调解判决,1例医疗纠纷事件是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研究结果显示,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原因、结果不同,其具体的解决方法也存在差异。所以在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反思医疗纠纷事件,特别是反思医疗机构自身在救治过程中所导致医疗纠纷的原因,包括医院的技术水平、医疗质量以及内部管理等,还是因为其他原因所引起的。医护人员在实际的医疗活动中,应对死者或者受到伤害的患者保持负责人的态度,将医疗机构的工作职责当成工作出发点,进而让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率降低,让医疗事业的发展保持健康和稳定。如果存在原因不明的现象,则应实施尸检,坚持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公开进行处理,让社会舆论的压力有效降低,让后续暴力事件的发生几率降低[2]。尸体检验是现阶段是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查明的主要方式,效果也比较理想,可以将尸检结果当成证据,并呈现在法庭上。特别是最近几年,因为我国大部分医疗机构的临床病理尸检频率降低,同时临床医患纠纷和事故等增加,对社会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不良反应,因此更应加强尸体检验的意识[3]。值得注意的是,要想有效减少医疗纠纷事件,应不断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同时应不断扩展法律意识。部分时候,因为医院害怕过于主动会因此承担法律诉讼或医疗纠纷的风险,所以医院在对某些事件进行处理时常常选择和平处理的态度,然而结果却并没有从本质上解决漏诊、误诊以及误治等问题[4]。但是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条例可知,医院在考虑到服务质量问题的基础上,不会主动进行尸体检查,所以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率非常高。另外部分家属因为对治疗效果存在较高的期望值,特别是对于部分“专业医院”“好医院”“大医院”等,患者家属的期望值更高,所以在出现问题就可能因为存在较大的落差而出现重大医疗纠纷事件;除此之外我国存在传统的“死者为大”的理念,例如“保留全尸”“寿终正寝”“落叶归根”等,会在一定程度束缚人们,同时也是现实事件和普遍理念的矛盾。所以现阶段患者和医院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张,是因为多种因素所导致的;例如医务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在对负责者进行寻找时,医院表现得不闻不问,不及时处理或者缺乏明确的处理态度;另外医院为了自身利益对相关责任人比较偏袒;在患者治疗期间,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比较冷漠等。所以应从服务质量方面来对医疗纠纷事件发生的导火索、基本原因和核心原因等进行认真分析。针对以上问题,医院首先应将医疗纠纷事件当成出发点,对临床解剖能力进行不断提升,并对经验进行不断总结;除此之外在委托尸检方面,医院应加强学习,将委托尸检当成学习通道,对临床解剖经验进行不断提升。其次医院应加强人才的培养工作,让生命科学的发展更加稳定,并分析和讨论死亡案例,将患者当成医疗活动开展的中心,对治疗活动中的全面性、合理性和细致性进行不断提升,加强患者家属的交流沟通,让社会矛盾性有效减少。除了以上措施外,还应加强管理,对防范意识进行强化。对于急诊来讲,应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站在患者的角度思考问题,关注高危疾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加强沟通,加强手术的把关,加强培训工作,让医护人员的医疗纠纷防范意识提高。具体的防范措施如下。①组建医疗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通过分析医疗纠纷事件,对急诊科管理进行不断强化,将院长作为组长或者负责组织,组员则应选择社交能力和沟通能力较强的专业人员,进而形成存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委员会,对医疗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进行全面负责,对急诊科进行监控、管理和培训,并有效协调患者和医院的关系。②制定科学和和完善的检查制定,并对责任性质进行明确,同时通过手术分级审批来实现,进而来对急诊科各级医师的实施范围进行明确,并对其进行有效约束,让手术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能进行越级性的处理。例如针对重大手术可能导致的纠纷,应在事前进行上报、讨论、分析和审批,之后实施常规性检查、病情讨论、家属签字、手术开展等。③制定科学和合理的讨论制度,针对医疗安全隐患和医疗纠纷隐患,进行开会讨论,对其中的原因进行分析,明确相关责任,通过探讨和分析相关的原因,在对相关的改进措施进行明确。另外还应制定患者反馈制度或者投诉处,为患者的申述提供地方,让可能出现的暴力事件有效减缓,通过解释和协调,让患者能更好理解医院。除此之外还应对医护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进行不断提升,特别是医务人员的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让其工作责任心增强。④有关纠纷的赔偿,医院在对规定和制度进行明确的同时,还应设定事故等级、明确责任和原因,来对赔偿范围进行划分,对赔偿额度进行设置;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商业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等因素;积极寻找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协助,让赔偿风险降低;另外还应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处理程序进行评估,让直接冲突能有效减少,通过对医疗活动的过失情况进行评估,对患者家属进行具有说服力和有证据的解释,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原因进行逐渐了解,之后经过协调来对纠纷事件进行进一步的协调处理;对于医院来讲,应配置常年在职的专业法律顾问,经常进行教育、指导和协调,让医务人员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法律约束,对纠纷进行主动的处理和回应,让医疗纠纷事件的处理效率得以有效提升。综上,在医院的各个临床科室中,急诊科是最容易发生医疗纠纷事件的一个科室,针对这一特点,医院应加强医疗法规的认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安全管理,最终来对医疗纠纷事件进行有效预防和控制,降低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几率,让医疗质量提高,进一步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医院健康和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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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纠纷;防范;解决;权益维护
[中图分类号] R197.32[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0)11(b)-124-02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患者亲属与医疗单位及其医护人员之间围绕诊疗护理服务而产生的争执[1-2],而急诊科是医院医疗纠纷多发的科室之一。急诊患者不同于门诊和病房患者,发病急、病情重、未知因素较多。据统计,急诊科的医疗纠纷占医院整体的10%~20%[3]。因此,防范医疗纠纷是急诊科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1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医疗纠纷按其性质可分为过失性纠纷和无过失性纠纷。
1.1 过失性纠纷产生的原因
①法制观念淡薄。主要表现在住院病历记录不完整,患者病情变化没有随时记录或者漏记。②医务工作者责任心不强、素质低,诊治不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违反诊疗常规,病例书写不完整,用药前没有认真阅读使用说明,术前未仔细阅读病例、查看患者等。其次,业务水平欠缺,对治疗手段掌握不好。
1.2 无过失性纠纷产生的原因
①服务态度欠佳导致的医疗纠纷。急诊科病患多有以下特点:发病急、病情重、未知因素较多。急诊科的医护人员没有充分理解患者及家属的心情,未做好安慰解释工作,容易造成医患之间无法相互理解,因为小事造成纠纷。②患者原因导致的纠纷。很多患者对医学知识缺乏,或对医务人员的诊断存在异议,患者家属对医院不理解均会造成医疗纠纷。③因医疗费用产生的纠纷。近年来医疗费用居高不下,也是产生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④社会原因造成的医疗纠纷。包括新闻媒体不恰当、不全面的报道,对社会公众造成误导,使公众对医疗机构失去信心。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医院的要求日益增高,但是有些基层医院缺乏先进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
如今,医疗纠纷已经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问题,也是新闻媒体报道的焦点。如何正确防范和解决医疗纠纷,最大限度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和广大医务工作者共同关注的问题。
2 医疗纠纷的防范
2.1 加强专业技术和法律法规的学习
首先,要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提高医疗工作质量,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和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业务训练,提高医疗水平。其次,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自觉维护患者权益,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2 加强责任心建设,重视医疗安全,加强管理和落实各项医疗规章制度,重点落实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工作
作为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理念,认识到自身所肩负的责任,一切以患者为中心。由于急诊科的特殊性质,急诊科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管理和医疗的规章制度,做到不出任何过失性诊断失误、救治方法失误等问题。对于急诊科的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必须有高年资的主治医师现场参加和指导,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规范病例的书写,认真落实《病历书写规范》,客观真实地完成病例书写,为举证提供法律依据。
2.3 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
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向患者及家属介绍病情和医疗方案,对于医务人员更好地进行医疗工作具有很大的帮助。医务人员应在医疗过程中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积极地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时刻注意自己的语言、语气、语调,主动热情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咨询,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国家在相关医疗文件中有规定:公民在患病时应该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对于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用药情况,医务工作者有告知患者的义务,向患者详细地讲解以及征得患者的同意,而对于患者的隐私,应严格保护。
2.4 合理收费
对患者采取合理的诊疗、护理措施之后,一定要合理的收费,且反对乱收费。
3 医疗纠纷的解决及医务人员权益维护
我国目前明确医疗纠纷调解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是2002年9月1日起开始在全国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应依照该条例的规定解决,做到有法可依,最大限度地维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权益。
综上所述,急诊科的医疗纠纷由两方面原因导致:过失和无过失的医疗纠纷。这就要求我们急诊科医务人员不仅要有过硬的诊疗技术,各种完善的抢救制度,同时也要争取社会各界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4-5]。也可以通过普及医疗知识,发挥社会对医疗机构的正面影响,进行适宜的宣传,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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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层医疗;医疗纠纷现状;研究
基层医院是我国数量最多、服务人口最广的医疗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近年来,患者对医疗质量要求的提高,医疗纠纷也逐年增多,这些都成为人们对医学的信任危机及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基层医疗机构的信息渠道,管理水平与诊疗技术水平相对滞后,更是造成各类医疗纠纷频发。如何有效缓解基层医疗矛盾,更好地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构建和谐的基层医疗环境,是我国基层医疗改革中应该加以重视的问题。
一、国内医疗纠纷研究
目前,国内对于医疗纠纷的研究不只局限于医疗卫生方面,已拓展到危机管理理论、社会冲突理论、心理学及卫生经济管理等多个领域。
冯俊敏等通过对418篇医疗纠纷文献进行回顾性分析,提出医疗机构通过建立预警机制,干预可控节点,现场高效处置,能有效防范医疗纠纷。唐娅佳等主要从医务人员的角度探讨医疗纠纷的规避,强调医务人员需转变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医疗机构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及专业技能的提高。王美玲综合分析我国医疗纠纷产生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包括医院应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加强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和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政府应进一步建立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的第三方介入机制,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医务人员职业风险保险制度等。江增强对某二级医院十年间发生的86例医疗纠纷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在于抓好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做好医院处理医疗纠纷的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参照国外医疗纠纷处理经验,加强医疗风险管理。茹倩倩将视角放在新闻媒体对医疗纠纷的报道上,认为近年来媒体报道影响受众对事件真实性的认知,使患者对医院产生信任危机,而院方在媒体呈现中话语缺失,不利于医院和医务人员形象的建构。
二、国内基层医院医疗纠纷研究
在我国,基层医院主要是指县区、乡镇管辖范围的一级和二级医院。近年来,基层医院医疗纠纷出现明显的增长趋势,不同地区基层医院在医疗纠纷产生原因、特征及解决方式上各有异同。
李大平对东莞4家基层医院进行了医疗纠纷现状的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医疗纠纷中医方的原因仍然是主要原因;产生医疗纠纷的两大根本原因是医疗体制缺陷和医疗纠纷解决渠道不畅,传统的医患和解、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以及诉讼渠道都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点,并提出要构建医事仲裁制度。罗新伟对湖南省某县138例医疗纠纷发生原因及特征进行分析,结论表明,医方因素中服务态度不良是引发该县医疗纠纷的首要原因,其次是医疗技术不高;医疗纠纷发生后采取第三方调解方式是主要解决方式。张杰英调查分析广东省基层医院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从基层医院加强自身建设,加大政府和社会的投入,依法缓解医患关系的紧张局面,充分发挥医调委的作用四个方面提出了缓解医患关系,防止医疗纠纷的建议。黄国军分析浙江省嵊州市基层医院121例医疗纠纷的规律和特点,指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关注重点科室,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重视告知和沟通,遵守规章制度,从失败中汲取教训,可以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
总之,及时有效地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医疗纠纷,不仅需要医务工作者、患者、群众共同参与,也需要法律工作者、政府不断完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从根本上缓解医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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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护士长;潜在医疗纠纷;消除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7210(2007)11(a)-059-01
近年来,随着医疗环境的改变及人们健康、法律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普遍增多,有专家称,医疗纠纷90%以上是医患交流不当所致[1] 。病房是病人接受治疗的重要地方,也是病人集中的场所,病人的文化、地位、收入、病情程度、理解能力等各不相同,诊治医生沟通能力、技术水平存在差异,治疗效果也不尽相同。很多纠纷中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不满意而造成,从而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给医务人员也造成极大心理压力。
另一方面,病人及其家属有很大的情绪,随时都有可能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但我们可敏锐地察觉到并立即采取措施。有时尽管医方出现了医疗过失,但我们的工作做在前面,患者家属也会给予谅解。所以预见潜在医疗纠纷,果断及时地处理显得尤为重要。病房护士长在处理病房潜在纠纷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1 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
原因主要有:①病人及其家属对治疗效果期望值过高。时间短,花费低,疗效高,是绝大多数病人的普遍愿望。②患者对病情发生、转归、出现的并发症缺乏认识。对病情的发展,会有花钱、耗时、治疗效果不明显,甚至因病情恶化误认为越治越严重的心理。③对收费项目及价格不理解、不满意。花钱买药认为值得,用于诊疗、会诊等人工费用觉得不划算。④对医务人员的服务不满意。⑤少数医务人员因收入的差异、工作强度大等各方面的因素,心理不平衡,易出现工作中的失职,技术上的失误[2]。
2 护士长角色
护士长是科室的主要领导、管理者,对卫生政策、医保政策的理解和应用更全面。护士长对科室收费项目及应用比较熟悉,医生更多的是管理与病人的诊疗密切关联的事项,有些病人对医生的不满不会当面向医生发泄,存在思想顾虑。而护士则要关心的是病人整个住院生活过程,几乎24 h观察了解病人,关心他们所需的一事一物。病人的不满情绪更多是通过护士报告给护士长处理。护士长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相对更高,责任心、主人翁精神更强,业务水平、临床经验也相对更加丰富,解释工作能做到让病人信服。对于存在的问题,护士长向主任、医生、院方反映及沟通更易取得效果。
3 预见潜在纠纷及应对措施
应对措施:①新入院病人,护士长、责任护士24 h内一定要到床前看望、问候,介绍自己的职务,在科室所起的作用,取得患者的信任。②对危重病人、重点病人的病情及相关治疗、费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便随时解答病人家属提出的问题。③每天查房除观察病情以外,要与病人及其家属交流,真诚地请他们多提意见。病人的意见也就是医疗纠纷的源头,要尽最大努力改进。④多渠道反馈病人及期家属的意见。护士长要召集大家分析原因并亲自到病人床前进一步了解、沟通,以解决问题。⑤护理人员要掌握纠纷处理的程序。对病人的投诉,应认真分析,应本着公平、公正、维护病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认真调查事情的经过,适时安慰病人,应尽力将双方损害降到最小。科室解决不了的问题尽快上报院领导,求得协助解决。⑥护士长以身作则,树立“收一个病人,交一个朋友,树一种形象”的服务理念[3],抓好科室业务学习和技能训练,加强薄弱环节质控管理,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护士长得力的管理,是消除潜在医疗纠纷的有力保障。
4 消除潜在纠纷的作用
消除潜在纠纷的作用主要有:①预见潜在纠纷并及时处理,将有助于消除病人的焦虑、抑郁等不良心理,使病人感到安慰和愉快。这样,将大大有助于提高病人的抗病能力,促进病情好转,提高治疗效果,也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②防止潜在的纠纷进一步发展,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③提高病人的满意率。④从病人的意见和不满中了解我们的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改进工作方法。⑤实现护士长的价值。
我院护士长重视对潜在纠纷的消除,病人投诉明显下降,医疗纠纷大大减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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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纠纷;认知;态度;行为;基层医务人员
中图分类号:R197.323.4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31383.2016.05.021
【Abstract】ObjectiveTo know about the status of cognition,attitudes and behaviors of rural doctors on medical disputes related knowledge,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the managers to strengthen management for rurallevel medical institutions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s of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among rural doctors.MethodsAn multistage cluster random sampling was conducted in 1697 rural doctors who worked in 603 rural health clinics (rooms) in Guangxi,and the survey contained cognition,attitudes and behaviors,etc.of medical disputes related knowledge.ResultsIn the cognition of medical disputes,88.7% of rural doctors understood the meaning of medical disputes,72.2% knew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dealing with medical disputes,56.7% thought that the medical disputes were caused by medical technology or medical ethics,76.3% of them felt that the medical disputes were due to medical liability issues and 71.1% felt that it was hard to prevent the medical disputes.In the attitudes of medical disputes,76.3% of them were aware of hardship of medical disputes,70.1% thought that China’s current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was tense,74.1% thought that the current medical disputes made them nervous,72.2% of them thought that doctors were becoming more and more difficult,and 57.7% thought that the medical disputes were increasing.In the prevention of medical disputes,67.0% of the rural doctors could patiently explain the illness and treatment to the patients,73.2% could tell the detailed illness and treatment to the patients’families,78.4% fulfilled the obligation of informing,82.5% of the rural doctors kept standard system for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in mind,38.1% believed that scope of inspections and projects needed to be expanded,56.7% thought that it was necessary to avoid patients with high risks and complicated diseases,and 50.5% of them might choose referral treatment.In the view of preventing medical disputes,77.3% of the rural doctors thought that it was necessary to improve their salary,91.8% of them thought that the key was to improve medical ethics,87.0% of them thought that they needed to improve their professional quality,diagnosis and treatment levels,70.1% of them thought that it was necessary to ask the villagers to act as supervisors,and 90.7% of them thought that it was necessary to receive training on knowledge of medical dispute prevention.ConclusionPrevention knowledge cognition on medical disputes among rural doctors is not enough,their attitude is negative,and they are not active enough while dealing with the medical disputes.Thus,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propaganda and training of medical dispute prevention knowledge as well as intervention of prevention attitudes and behaviors.
【Key words】medical disputes;cognition;attitudes;behaviors;basic medical staff
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行为过程中,在医方(医生或者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诊疗认识分歧、诊疗服务不满等原因导致双方利益受到损害而引发的纠葛,需要通过行政的或法律的方式方可解决的医患纠纷[1~2]。根据我国卫生计生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医疗机构门诊接待数量为73亿人次,发生医疗纠纷为7万件左右。虽然7万件医疗纠纷在就诊数量中的占比并不高,但每一起都会令眼下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因此,医疗纠纷问题已经成为卫生领域不容忽视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医务人员的正常诊疗和患者治疗问题,妨碍着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解决医疗纠纷问题是一个艰巨的任务,然而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涉及各个方面的问题。农村地区的村医是医疗卫生服务行业中最基层的服务人员,因此了解农村地区村医对医疗纠纷的认知、态度、行为,对防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纠纷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笔者对广西地区的村医进行医疗纠纷相关知识的认知、态度、行为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1.1对象采用多阶段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于2014年5~7月在广西14个地级市中随机抽取3个市,在抽中的3个地级市的辖区内各随机抽取一个县,对共3个县的所有行政村(603个)的村卫生所(室)的医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1.2方法(1)设计调查问卷。参考相关文献[3~6]设计调查问卷的初稿,然后采用专家咨询法,听取专家意见与建议,拟定调查问卷各条目的内容;经预调查检验问卷条目设计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进一步对问卷作修改和完善后,确定调查问卷各条目的内容。内容包括:①村医的基本情况,如年龄、性别、工龄、学历、月收入等;②村医对医疗纠纷的认识,如医疗纠纷的含义,国家处理医疗纠纷的相关法规等,共14个条目;③村医对医疗纠纷的态度,如对医疗纠纷的忧患意识,医患关系是否紧张等,共11个条目;④村医对医疗纠纷对诊疗行为影响的认识,如对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是否向其或其家属耐心讲解,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是否会让您为了防范医疗纠纷而广泛检查等,共14个条目;⑤村医对防范医疗纠纷的看法,如目前的工作量与工作压力跟收入相比,作为一个优秀的医务人员的标准是什么等,共11个条目。(2)调查方法。由经指导或培训过的当地乡镇卫生院的调查员对被调查者进行调查问卷,被调查者独立填写,并当场回收。
1.3数据处理所有数据采用Epidata 3.1软件进行录入,并设置数据核查命令,对数据输入的正确性和逻辑性进行实时核查。通过SPSS 13.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
2结果2.1基本情况调查共发放问卷1717份,收到有效问卷1697份,有效率为98.8%。被调查的医务人员中,男1137名,占67.0%,女560名,占33.0%;年龄28~70岁,平均(49.6±10.9)岁;从事村医的平均工龄为(24.3±12.4)年;本科36名,占2.1%,大专53名,占3.1%,中专或高中及以下1608名,占94.8%。
2.2村医对医疗纠纷的认知1697名村医中,了解医疗纠纷含义者1505名(占88.7%),了解处理医疗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者1225名(占72.2%),认为医疗纠纷是由诊疗方医疗技术或医德医风问题导致者962名(占56.7%),认为医疗纠纷属于医疗责任问题者达1295名(占76.3%),但也有507名(占299%)认为医疗纠纷基本上是患者故意刁难引起的。对于医疗纠纷防范前景有1207名(占71.1%)村医认为医疗纠纷难防范,有1381名(占81.4%)认为告知患者诊疗方的管理内容、提供医务人员信息、完善病例等措施可以防范医疗纠纷,有1470名(占86.6%)认为化解医疗纠纷的方法是早发现、早处理。
2.3村医对目前医疗纠纷的态度本研究主要从村医的角度调查村医对医患纠纷的忧患意识、医患纠纷带来的心理变化、医疗纠纷发展趋势和产生原因的看法等内容。调查结果显示,1697名村医中,有1295名(占76.3%)村医对医患纠纷有忧患意识;1190名(占70.1%)村医认为我国目前的医患关系紧张;有1258名(占74.1%)村医觉得当前的医疗纠纷让自己感到紧张;有1225名(占72.2%)的村医认为现在的医生越来越难做;有979名(占57.7%)认为有上升趋势。对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有613名(占36.1%)认为是医疗服务态度差,有263名(占15.5%)认为是缺乏医患沟通,有154名(占9.1%)认为是患者或家属无理取闹,有244名(占14.4%)认为是医疗技术水平低,有139名(占8.2%)认为是医生不满足患者的要求,有122名(占7.2%)认为是医疗诊疗收费偏高,有122名(占7.2%)认为是患者法律意识增强,有88名(占5.2%)认为是诊疗方管理不到位,有70名(占4.1%)认为是诊疗方过度检查和用药,有70名(占4.1%)认为是诊疗方误诊误治,有53名(占3.1%)认为是患者对疾病严重程度不了解,有53名(占3.1%)认为是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有36名(占2.1%)认为是媒体的歪曲报道。
2.4村医防范医疗纠纷的诊疗行为1697名村医中,有1137名(占67.0%)村医做到向患者耐心讲解病情和治疗方案,有1242名(占73.2%)村医做到向家属详细介绍病情及治疗情况,有1330名(占784%)村医能做到对患者履行告知义务,有1400名(占82.5%)村医能做到在诊治患者时谨记诊疗规范要求。为防范医疗纠纷,有647名(占38.1%)村t认为需扩大检查范围和项目,有962名(占567%)村医认为需回避高危和疑难患者,有857名(占50.5%)村医对患者会做转诊处理。在遇到患者或家属干扰诊疗方案时,有1173名(69.1%)村医认为应严格按照诊疗原则实施诊疗行为,认为在不影响诊疗效果情况下尽量满足患者或家属要求的有579名(占34.1%)。
2.5村医对防范医疗纠纷的看法1697名村医中,有1312名(占77.3%)认为需提高待遇,让工作量、工作压力与收入成正比,有1558名(占91.8%)认为关键是提高医德,有1476名(占87.0%)认为需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诊疗技术水平,有1190名(占701%)认为可请村民担当监督员监督诊疗行为,有1539名(占90.7%)认为需对村医开展医疗纠纷防范知识培训。
2.6村医获取防范医疗纠纷知识的途径1697名村医中,有1558名(占91.8%)村t从与朋友聊天获得防范医疗纠纷知识,有1400名(占82.5%)是吸取亲身经历的教训获得防范医疗纠纷知识,有665名(占39.2%)是通过宣传资料获得防范医疗纠纷知识,有1680名(占99.0%)是通过期刊获得防范医疗纠纷知识,有1575名(占92.8%)是通过电视获得防范医疗纠纷知识,有1101名(占64.9%)是通过上级会议或培训获得防范医疗纠纷知识。
3讨论提高对医疗纠纷认知水平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必要措施。调查结果显示,村医对医疗纠纷的含义及国家处理医疗纠纷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较高,可是还有不少村医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甚了解,甚至还有大多数的村医认为医疗纠纷难以防范。其实这种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对于防范医疗纠纷存在很大的危害性,这种认识误区可以很大地影响到村医在今后的诊疗中采取消极的防御性医疗行为。所以,村医在工作中提高防范医疗纠纷的认知水平是非常关键的,特别是需要加强对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如医疗行为构成侵权的要素(即违法行为、损害后果、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主观上有无过失)、举证责任倒置、医疗文书记录的注意事项、知情同意等等。村医应懂得在诊疗工作中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明确医疗活动中的违规行为,从而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7]。
调查发现,大多数村医都能做到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并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但也发现村医对当前医疗纠纷的态度感到紧张,大多数村医感到医生越来越难做,认为我国医疗纠纷呈现一个上升的趋势。这反映了当前村医在加强医患沟通,摆正服务态度等方面有待提高。现实生活中,有些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的产生是由于医患双方不能换位思考,相互缺乏理解和信任造成的[8]。实证表明,不良的医患沟通是导致医疗纠纷的重要根源,信息不对称是阻挡医患有效沟通的障碍,加强与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是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途径[9]。
调查发现,大部分村医认为遵循医疗规章制度是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保障。有82.5%的村医自认为在日常诊疗活动中能够时刻谨记医疗服务各种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自身的诊疗行为。由此可见,基层医疗卫生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切实做到让村医在行医过程中和处理医疗纠纷时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加强对村医诊疗行为的监督检查,实行责任制,把规章制度的落实与个人的切身利益挂钩,促使村医树立起对患者高度负责的思想。有90.7%的村医认为自己需要进一步接受医疗纠纷防范知识的培训。因此医疗卫生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强对村医展开培训工作,在提高村医的医疗技术水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同时,增强村医医疗纠纷的防范意识。
总之,当前医疗纠纷的产生是复杂的,村医作为最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者,在服务中以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工作作风、规范的诊疗行为开展诊疗活动是防范医疗纠纷的根本所在。在当前新时期医学模式的转变中,着力推进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理念的形成,促使村医树立起对患者高度负责的思想,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能有效防范医疗纠纷[10]。管理部门要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村医展开培训工作和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使村医对如何处理医患关系有进一步的认识,并在诊疗活动中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有效的防范,同时也要切实保障村医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建立平等和谐的医患环境。参考文献[1]徐丹.论中国医疗纠纷诉讼解决机制的完善[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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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医改的推进,医疗市场的竞争,人们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律意识也在增强,从而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技术水平及服务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医务人员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只要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才能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
1 医疗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1.1 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与患者和家属交流、沟通欠缺。治病救人是医生职责所在,但是有些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和“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服务的意识不强,工作疏忽大意,以致发生医疗纠纷。
1.2 有章可循,纪律松驰
医院工作制度是保证医疗工作秩序、提高医疗质量、防止纠纷的重要法规。不少医院纪律松驰管理不严,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有章不循的情况时常发生,常常引起医疗纠纷。
1.3 非技术人员进入医生行列
因管理原因,一些医院用人不当,使不少非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工作,让一些无医师执业证的人员从事医疗工作,常常导致不良后果,引起医疗纠纷。
1.4 奖罚制度不落实
一是思想不端正,病例分析时考虑科室和个人的利益较多;二是对内怕矛盾,怕挫伤个别科室、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对外怕影响,医院怕影响社会形象,怕上级批评,只好隐瞒事实,花钱买平安,报喜不报忧。
2 防止医疗纠纷,确保医疗安全的措施
2.1 加强医务人员的责任心和法律教育:要对医务人员进行爱岗敬业、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加强与病人和家属的交流与沟通,这不但可以避免纠纷,而且一旦发生纠纷,很多情况下也会取得理解和原谅。
2.2切实做好制度落实工作,强化纪律约束,加强医院管理,各种防范措施,要求人人掌握,个个遵照执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奖罚制度,把医院工作真正做到管理正规化、工作制度化、操作规范化。
急诊、疑难、危重病人在诊疗过程易发生医疗纠纷,坚持对这些薄弱环节实行强化管理,坚持手术审批制度,首诊负责制,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在抢救危重病人、重大手术、开展新技术的讨论时要尽可能亲临现场,发生问题及时解决。
2.3实行人才准入制度:重视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对医护人员进行理论考试和技术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档案,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总之,作为医护人员,首先要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加强职业防护,确保医疗发生。另外,随着法律法规的增多,立法趋势也越来越保护患者的利益,所以我们也必须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
参考文献
近年来,随着社区卫生服务在我国的各大城市得以迅速普及和深入展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病人自我保护意识和医疗保健需求不断提高。对医疗服务的期望值也更加增高,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医疗纠纷随之呈上升的趋势,作为一个社区服务医疗纠纷更是难以避免,因此必须积极探究其根源,制定可行性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有效的防范医疗纠纷。
导致医疗纠纷的根源分析
医疗纠纷的根源是多方面的,本文只从基层社区方面分析如下。
医疗制度不完善,执行及监管不严:在社区各类医务人员的职责、工作制度、诊疗操作规程有待完善。在基层因人员不足、水平有限等多种原因,制度及职责执行情况监控不力。
医疗技术服务水平有限,医疗服务不到位:医疗是一门高技术集中的特殊服务行业,医务人员对疾病的认识、研究还有很多未知数和变数。在社区因受地域、环境、资金、人员等多种因素影响,诊疗条件也相对有限,医务人员接受医学教育知识更新的机会相对较少,面对复杂病情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诊疗设备老化,有时无法发挥作用。医疗服务工作不到位,如医生询问病史不仔细;护理人员巡视液体不及时;甚至个别医务人员推诿病人,解释不到位,服务态度相对较差。
医疗纠纷防范意识不足,医患之间沟通不力:在日常医疗护理工作中,缺乏防范意识,为医疗纠纷埋下隐患。如:个别医务人员自身素质有待提高,在日常工作中法律意识淡漠,不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诊疗。在治疗疾病过程中,医务人员长期以主导者自居,疏于与病人沟通,解释问题简单化、专业化,医疗知识不更新。特别是处在少数民族地区,有些病人一点汉话都不会说,更是难以沟通。
病历书写不规范:少数医务人员不重视病历书写,特别是有些医生在面对熟人等特殊情况下不书写病历或写的过于简单,在无化验指标的情况下随便使用消炎药。
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增强制度职责,严抓制度落实:由于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支持政策和措施的不健全,造成社区现有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及时修订和完善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岗位职责,将一些工作程序化、具体化,将其化为一种责任,落实到具体执行者身上,才能使工作有序,最主要的是增强对医疗护理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纠纷的环节加大监控力度。通过组织医护人员学习相关医疗法律、法规知识。
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制观念,同时聘请医学法律专家来社区进行防范医疗纠纷的专题讲座,并组织讨论,使医护人员自觉地学法、懂法和守法,在思想上、观念上和行为上处处为病人着想,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的提供优质的服务,减少医疗安全隐患。
组织医护人员学习,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是防范医疗纠纷最重要的一点。应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医护人员医学知识的巩固和更新,每年根据专业发展情况外派技术骨干去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并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学习讲座、外请专家讲课。上级医院专家定期来坐诊指导工作。对医务人员加强三基培训、考核,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考核等措施督促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另外,改善医疗环境和设施,及时更新配套先进设备,使诊疗条件有保障也是很重要的。
提高医疗纠纷防范意识,增强医患之间的沟通能力:医疗纠纷有很大一部分与医患沟通质量有关,医务人员要戒除以医为尊的思想观念,强化以人为本的教育,了解病人的需求,改进工作态度和方式,维护病人的权利,因为病人在社会人群中是一个特殊群体,其文化程度、年龄层次、病情及心理状态各不相同,所以告知病人的内容一定要有科学依据,符合病人的病情,在日常工作中善于发现纠纷苗头,齐心协力化解矛盾,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之中。
重视医疗文书的书写与管理:首先,医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书写门诊病历,病历记录应准确及时,充分发挥质控人员作用。与经济考核挂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告知义务,减少医疗纠纷隐患。
完善医疗服务,作好纠纷防范:在医疗服务中坚决抵制红包、以医谋私等行为。言行举止要讲究文明礼貌,对待病人一视同仁,规范诊疗行为及收费标准,严防处方过大,自觉接受监督,公布投诉电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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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许建伟,巴音巴特.当前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特点和防范措施.现代医院管理,2005,8(2):15-17.
1医疗纠纷的防范
1.1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首先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服务语言,积极提倡礼貌用语。在诊疗过程中通过加强对病人疾病知识的健康教育、解释沟通、心理护理等,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努力提高对病人的服务满意度。其次是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对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的人员要认真查处,责任到人。建立培训考核制度,严格实习生、进修人员的管理,明确带教人员的责任。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医疗技术质量的动态分析、评估和跟踪调查,从严把好质量关,使医疗技术操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标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在医疗活动中绝不能违反医疗卫生方面的国家法律或职业规范,杜绝失职行为是医院避免医疗纠纷的根本方法。
1.2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诊积极改善诊疗区的医疗条件和基本设施,努力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根据患者的需要,调整门诊布局,方便病人就诊,努力创建“花园式环境,宾馆式服务”的现代化医院,彻底消除病人挂号、收费、取药排队的现象。建立便民服务措施,如供应茶水、免费邮寄化验单、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值班主任及时解决病人的需求等,形成便民服务流程和网络。
1.3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使其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使医护人员自觉的依法行医,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因此,医务人员通过法律的学习应具备以下2点意识。
1.3.1纠纷意识医院医务人员应更新观念,树立法律意识和纠纷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若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病人的不满,就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
1.3.2举证责任意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使医疗机构承担了较大的责任。在医疗诉讼案件中,原告病人只需证明自己曾在被告处接受过诊疗并在诊疗后出现了人身损害后果,就算完成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此后,举证责任的“皮球”就踢给了被告——医院,由医院提供证据来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如果医院不能提供充足有利的证据,即举证不利,将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医务人员应当有举证责任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不能重治疗、轻病历,不能光做不记或光说不记。病历不仅是记载病人病情和医务人员诊疗理活动的医疗文书,也可能成为以后出现医疗纠纷时的法律文书,成为决定自己在医疗官司中命运的重要证据。
1.4要有预见性医务人员面对不断增多的医疗纠纷,不仅要有高尚的医德和精益求精的医疗技术,而且要有预见突发事件的能力,利用各种条件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以确保医疗安全及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我们发现以下的疾病种类和人群容易引发医疗纠纷。
1.4.1酒后之人。患者或家属酒后,控制能力下降,容易发生争端。个别人发酒疯制造事端。
1.4.2经济拮据者,对用药、治疗费用易产生怀疑,担心被开大药方或无关的治疗检查项目。
1.4.3慢性、复发性疾病,因不能根治,花费较多,心情烦躁,往往对治疗效果不满,易产生抵触情绪。
1.4.4患者家中有从医人员者,由于医务人员熟悉医疗行业中的瑕疵,如某项医疗活动影响医疗效果,很容易引起纠
纷。
1.4.5应用激光、外科手术进行美容、整形的患者,因收费较高及期望值较高,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易产生纠纷。
1.4.6本院职工的熟人,往往减少医疗程序,减少检查项目。因是熟人不做详细交待,不签协议书,留下了纠纷隐患。对于上述疾病和人群,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多和病人解释沟通,完整书写病历和各项记录,努力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处理医疗纠纷的技巧
2.1一些纠纷在现场燃起“战火”时,病人或家属往往情绪激动、大吵大闹并在现场引起围观,有时还会引起其他病人的打抱不平。这时首要的任务是想方设法让矛盾双方分开,以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可让患者离开现场,或请病人到办公室坐下商谈,耐心倾听病人的投诉,使病人逐渐息怒。
2.2对于病人由于医护人员服务不到位、就诊不方便引起的不满,在耐心倾听病人的诉说时,表示理解和赞同,这时病人的愤怒往往有所下降,我们代表院方向病人表示歉意,并尽量满足病人的要求,必要时由当事人当面向病人赔礼道歉。
2.3对于医院没有过失,只是由于患者缺乏医学常识,对诊疗行为不理解造成的纠纷,我们耐心向他们讲解有关医学知识、诊疗的风险性、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副作用的预防等,赢得他们的理解和信任,使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4有些病人无论你如何解释,非要医院赔钱,否则就会曝光媒体。在医务人员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我们要据理力争,正告患者医院是不怕病人的胡搅蛮缠和媒体曝光的,可告知病人索赔的依据和方法,让病人通过法律等正常途径获得赔偿。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为进一步了解医院中医疗纠纷和侵权事件的发生状况,对全国326所医院进行了多项选择式的问卷调查。通过对多项选择式问卷调查的分析发现,在第一大类“社会因素”选项中,63.5%的人选择了“全民法律意识提高快,自我维权保护意识普遍上升”导致医疗纠纷多发;选择“由于新闻媒体炒作,制造轰动效应,误导病人和家属”的有88.6%;选择“由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使病人自负药费比例增加引发纠纷”的有34.77%。在第二大类“医院内部因素”选项中,选择“由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纠纷”的有49.5%;选择“因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存在问题引发纠纷”的有29.6%;选择“医院管理不足引发纠纷”的有31.1%。由此可以看出,服务态度生、冷、硬是引发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第三大类“患者方面的因素”选项中,选择“由于病人对医学知识缺乏了解,对医疗结果期望值过高,引发纠纷”的有93.8%;选择“因希望少交医疗费而引发纠纷”的有51.5%;选择“因对治疗不满意而引发纠纷”的有37.6%;选择“因患者或家属无理取闹引发纠纷”的有49.5% [1]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纠纷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医疗纠纷的防范优为重要。防范医疗纠纷必须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完善教育和培训制度,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医疗机构还应加强服务质量监控,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制定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
我院作为全地区唯一一所二级甲等医院,承担着和田地区七县一市200万各族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任务。在医疗工作中,难以完全避免缺陷失误而导致的医疗纠纷,一旦形成医疗纠纷,会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因此,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如何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呢?反观我院近年来的医疗纠纷,真正因医疗技术欠缺而引发的纠纷没有,连续发生的多是因为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病情解释不到位,服务态度差引起的纠纷。这个结果符合有关部门在调查全国医疗机构中医疗纠纷的调查结果。我想,如果我们医务人员不仅仅把“以病人为中心”作为一个口号,而是真正体现在工作中,许多医疗纠纷是可以避免的。作为医院的一名管理者,我认为医院本身在防范医疗纠纷上还应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领导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工作
专门分工主管医疗副院长负责,将防范医疗纠纷纳入了医院目标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向全体医务人员提出“对技术精益求精,对病人极端负责,将各种医疗纠纷发生率降低到最低水平”的要求。
2 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即医德,是医务人员应具有的思想品质。高尚的职业道德,是防范医疗纠纷的基础。这不仅仅因为医务人员只有良好的医德,才会自觉磨练意志,刻苦钻研业务,从而具有精湛的医疗技术,同时,良好的医德也是调节医患关系、医医关系的杠杆和准则,是执行规章制度的基础。综观医疗纠纷的起因,几乎每一起纠纷中都涉及到医德医风问题,有一些非医源性纠纷,则纯粹由医德医风问题引起,所以,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使医务人员做到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是最基本的要求。首先,应坚决制止红包等不正之风的出现,严肃纪律,以法治医。第二,医院应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切实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第三,严禁个别医务人员利用医患关系挑拨离间,激化矛盾,捞取私利。第四,切实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在言语、行为和举止上,讲究文明礼貌,对待病员一视同仁,树立“病人至上,廉洁行医”的观念。
3 建立完善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关于医患关系,传统观念认为,医疗工作的“行善”、“行仁”行为,赋予了医生对患者的干涉权(只要医生认为其符合患者最佳利益原则)。医生在医疗工作中,也习惯于表现出“居高临下”、“以我为主”的家长式作风和医患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而现代的医患关系,医患之间应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契约性,它强调的是医患双方互相尊重与平等,强调患者的自应高于最佳利益原则(这对医生的干涉权是一种限制),患者自的建立,很大程度上是以要求对病情的知情权、治疗知情权和费用知情权为基础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如果我们不能正确认识和顺应这种进步,这可能因此而引发医疗纠纷。所以,医院要对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对在岗医师进行继续医学教育。通过不断学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1)政治思想教育;(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3)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就是要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提高病人的满意度 [2] (4)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5)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6)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7)最新医学知识,前沿医疗技术等。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并在转正前做出评价。在岗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在岗职工在一定时间(一般以一个聘任期为单位)内必须积满一定继续教育学分。
4 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
医务人员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诊疗护理水平是防止医疗纠纷发生的根本所在。医疗是高技术集中的特殊服务事业,医务人员面对的是复杂、繁多的疾病和人体活动不断运动的特殊性。在医学领域中,人们对疾病和人体的研究和认识,还有许多的未知数和变数,这就决定了医疗活动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实践中,不少的医疗纠纷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水平不高,面对复杂或以外情况不能解决,导致病员发生不应有的损害后果而引起的。
医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行业,医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这是减少医疗过失,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因为一切医疗过程都是发生在医疗技术基础之上的,没有高超的医疗技术水平,救死扶伤就是一句空话。除医务人员自身应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外,作为医院也要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严格考核,开展科研,进行学术交流,团结协作,使医疗水平不断提高,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5 加强服务质量监控,制定防范、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
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不同的规模和等级,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置单独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不能设置单独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的,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工作,保证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运转和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要监督医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在监督过程中如果发现医务人员的违纪违章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和处理。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应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并及时受理投诉。对于患者投诉的问题,要做必要的核实,对于问题重大,矛盾突出的,还要做好调查工作。如果确实是由于医疗方的原因引起患者投诉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告知临床和相关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妥善处理,消除医疗纠纷隐患和减轻损害后果。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除了设立医疗质量监控部门或人员、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义务人员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外,医疗机构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所谓预案是指事前制定的一系列应急反映程序,明确应急机制中各成员部门及其人员的组成、具体职责、工作措施以及相互之间的协调关系,预案在其针对的情况出现时启动。医疗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包括两种:防范医疗事故预案和处理医疗事故预案。在两种预案中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在防范医疗事故预案中要明确领导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分别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针对容易引起医疗纠纷的医疗质量、医疗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因素制定各项预防措施;在处理医疗事故预案中也要明确领导机构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相关部门,明确医疗纠纷发生后各部门的职责和应采取的措施。
6 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制度
有效防范医疗纠纷,还必须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医院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4)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6)公开重大检查和手术的时间安排。
医务人员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规范病案书写工作。病案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医疗事故条例》对病案管理和允许患者复印、封存病案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要求医务人员必须按《病案书写规范》及时、真实、详细、完整地记录患者诊断治疗的全部过程。在发生纠纷时,完整的病案资料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7 针对医疗缺陷的特点制定防范措施
为防止和避免医疗缺陷的发生,必须制定院、科两级医疗安全防范措施:如医疗安全教育要坚持警钟长鸣的制度,进修生、实习生手术范围要严格把关,加强对重点科室的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