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儒家思想的目的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传统法律儒家化;礼治;法治;礼法合一
儒家思想作为对中国社会影响深远的思想体系,植根于中国悠久的历史中,它包含着丰富的法律思想。两汉时期,儒家的独尊地位得到确立,儒家思想作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逐渐渗透进立法和司法领域,持续地影响着后世的法律制度。直至“一准乎礼”的唐律的出现,标志着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的成熟和中华法系的最终形成。
一、儒家思想中的法律观念
(一)“礼治”思想中蕴含的法律观
“礼”的观念起源于西周时期,是有关道德、法律和政治等关系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思维方式的价值规范体系。作为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与血缘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它调整着社会的绝大多数领域,后来的儒家学者都将“礼”推崇为儒家思想的核心。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之间战乱不断导致“礼崩乐坏”,原有的秩序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借鉴西周的礼制的内容,提出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儒家学派的另一代表孟子同时认为“无礼义,则上下乱”。荀子是将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结合的重要人物,他主张将“礼”与“法”结合起来,实行先礼后法。
“礼”的思想中蕴含的伦理观念是处理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基础,儒家学者将伦理观念融合到法律中来,法律的最终目的就是维护封建伦理秩序,并将违反伦理观念的行为直接规定为违法行为,“出礼则入刑”。孔子倡导通过法律的手段保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种等级秩序的强制力,孟子主张“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些伦理精神后来经过董仲舒的发展与改造,成为古代立法的指导原则之一“三纲五常”的重要基础。
儒家学者继承了周礼以家族为中心的传统,不孝的行为直接会被法律所处罚,但是只做到“孝亲”是不够的,在古代“家国一体”思想观念下,忠以孝为基础,儒家学者通过倡导“孝亲”进而“忠君”来使民众遵守法律、忠于封建统治者的统治意志,进而达到维护统治秩序的目的。“礼”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等级制度,儒家所希望的社会是长幼有别、尊卑有序、严格区分贵贱的社会,体现在法律中就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社会地位上的不平等导致法律上权利义务的不平等,通过维护贵族官僚的特权来实质上达到维护宗法制度的统治的作用。
(二)“德治”思想中蕴含的法律观
儒家思想以“仁”为核心,主张实行仁政,将德治作为首要的维护统治的手段,认为通过道德教化可以实现“无讼”的目的,并可以获得民众的广泛支持,反对“不教而杀”,贤明的君主就应该实行德治、以德服人,使人们从内心里消灭犯罪的邪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预防犯罪。虽然儒家重视德治的作用,但并不否认法律是道德教化的辅助手段,孔子认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是通过外在的强制力发挥作用的,而内在的感召力则是道德发挥教化作用的重要力量,因此儒家学者们更偏向于选择德治,先德后刑、慎用刑罚。正如荀子提出以礼义教化且以刑罚禁止、“治之经,礼与刑”,由此可见儒家学者们主张道德教化和刑罚相结合的治国思想。
二、传统法律儒家化的进程
(一)法律儒家化的开端――两汉时期“独尊儒术”
先秦时期,为了维护大一统的秩序,法家思想占据了主流地位,儒家思想被统治者所忽视。秦朝的法律十分推崇重刑的思想,刑罚极端严酷,最终导致了暴秦二世而亡,西汉统治者吸取秦的教训,期盼稳定的社会秩序和百姓休养生息,推行了“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经过七十余年,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发展,然而却无力解决后力强大的诸侯王威胁中央集权的问题。此时,西汉统治者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治国思想来维护封建统治。儒家学者董仲舒对先秦儒家思想进行了新的发展和改造,提出了“君权神授”、“天人感应”等新的学说,认为儒家思想可以作为封建统治的根本准则,突出三纲五常的地位以及“德主刑辅”的重要作用,使臣民自觉服从于君主的统治。董仲舒所倡导的这种新儒学,符合统治者维护封建集权统治的需要,很快在意识形态占据了统治地位,尤其是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法家思想逐渐衰落,儒家思想全面复兴,德主刑辅、礼律融合成为立法的指导思想,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由此开端。
两汉时期法律的儒家化的重要表现就是“春秋决狱”,它又被称为“经义决狱”,是汉武帝时期的一种司法制度,即司法者在从事审判活动时,不根据已经颁布施行的法律条文去裁判,而是以儒家经义《春秋》以及其他儒家经典作为定罪处罚的依据。“春秋决狱”使儒家思想贯彻到具体的立法和司法领域,“礼”和“法”结合在一起,伦理精神和道德准则作为裁判的依据上升到法律中。“亲亲尊尊”是“春秋决狱”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司法者根据这一原则来裁判案件、评判是非,晚辈尊敬长辈,以孝为核心的夫子之道在法律上的重要体现就是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即三代直系血亲或者夫妻之间如果相互隐瞒犯罪行为,视为其遵守了“亲亲”原则,一般不追究隐瞒犯罪行为的亲属的法律责任。另外,地位低的人必须尊重地位高的人,尤其要无条件服从君主的意志。“君为臣纲”是君臣之道中首要遵循的原则,对臣民侵犯君主尊严和统治方面的犯罪严加制裁。由此可见,“独尊儒术”是传统法律儒家化的开端,儒家经义的精神逐渐渗透到传统法律之中,儒法两家开始走向融合。
(二)法律儒家化的深入――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进一步深入,儒家经典逐步获得与法律同等的地位,礼律并重是这一时期的重要特征。儒家学者通过积极参与立法,使“礼”的内容越来越多地体现在法律中,坚持德礼为主、刑罚为辅,不断推进着法律儒家化的进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八议”制度和“官当”制度的入律。“八议”制度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八类人犯罪,可以依法减刑或者免刑,从本质上说就是以法律的形式维护贵族和官僚的利益,虽然这明显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但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却被儒家“古者礼不及庶人,刑不至大”的原则赋予了合法效力。《北魏律》中明确规定了官当制度,允许以官抵罪,目的也让封建官僚贵族享有法律上的特权。这两项制度均体现出儒家思想中重等级、尊卑的观念逐步深入到法律条文中,对封建特权制度起到了强化作用。
2.“准五服以治罪”原则的确立。“服制“是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规定亲属间亲疏远近的一种制度。晋律将“准五服以治罪”的原则确定下来,即在亲属之间犯罪的情形下根据服制的不同来确定刑罚的轻重,的核心是利用刑律的手段来达到维护封建礼教秩序的目的。“准五服以治罪”原则在晋律中的确立,标志着代表伦理观念的丧服制度在刑罚上得到体现,儒家礼治思想与法律进一步融合。
3.“重罪十条”的确立。《北齐律》将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统治秩序的犯罪规定为“重罪十条”,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即侵犯君主人身安全及利益、危害统治秩序的犯罪以及违反封建伦理纲常的犯罪。这十类罪名之所以作为法律严惩的对象,且不得适用“八议”制度的相关规定,正是因为其对儒家所极力维护的封建统治秩序、封建伦理道德的根本违反。
(三)法律儒家化的成熟――隋唐时期
唐朝的法律日渐成熟,代表着中华法系的最高水平,它对两汉以来的立法经验进行了总结,引用儒家经典解释法律制度与原则,并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礼”与“法”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一时期法律儒家化的主要特征就是“依礼治刑,礼法合一”,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 德主刑辅、礼法合一的立法指导思想。唐代统治者们吸收秦朝和隋朝的历史教训,注重通过道德教化来维护统治秩序,提出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思想,将儒家思想中的“三纲五常”作为首要的准则,法律的作用就是惩治违反“三纲五常“的行为进而维护封建统治。在这种指导思想下,法律的内容被确定为礼,儒家的纲常伦理直接成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2. 宽仁慎罚、立法宽简的刑罚制度。在刑罚制度方面,唐朝提出简化法律、明法慎刑、以宽仁治天下的思想,建立了完善且不繁琐的刑罚体系,减少关于死刑的条款,严格控制适用死刑的数量,明确规定了疑罪从轻;刑法中体现儒家思想仁爱的精神,对老幼、残疾人、精神病人等从轻或减轻处罚。
3. 亲疏有别、贵贱有序的身份法体系。唐朝更加注重亲疏、贵贱之间的等级差别,将社会划分为贵族、上族门阀、官僚、平民和贱民五个阶层,每个阶层的人犯罪后所受的处罚都有所不同;另外还规定了“八议”、“请”、“减”、“赎”、“当”等制度,贵族阶层和官吏在犯罪时,可以通过上述制度来减免自己应受的刑罚,这就赋予了他们很大的特权,这都是儒家礼治原则直接入律的体现。
唐律运用高超的立法技术,将儒家思想中“礼”的内容完全地融入到法律之中,礼与法结合在一起,使整个法律体系都体现着“礼”的色彩。儒家的伦理道德获得法律上的效力,法律也成为统治者运用纲常伦理巩固统治、安定民心的最好工具。法律儒家化的影响波及东南亚和南亚地区,为这些国家的立法提供了借鉴,至此,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的过程最终形成。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儒家思想;思想政治;教育意义
D64;B222
儒家思想也称为儒教或者儒学,在20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儒家思想逐渐发展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以“仁”为核心的儒家思想对中国人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部分,儒学中有很多值得学习和传承的地方。它是一种特殊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如果能够很好地吸收和借鉴,并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对于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从孔子、孟子、董仲舒到宋明理学,儒家思想的发展都非常注重通过“教化”来提高人的素养,于是形成了儒学“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培养“圣贤”、“君子”的教育目标以及注重言传身教等教育原则。这些内容对于当前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创新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儒家思想的人本理念要求思想政治教育要注重个人价值的实现
儒家思想非常注重人价值的实现和个人需要的满足。首先,儒家思想肯定人的价值,提倡“天地之性人为贵” 。认为人无论贫富贵贱,都有自己的价值和尊严,肯定人的地位,重视人的能力;其次,儒家思想主张“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注重人际关系的和谐,强调以积极的态度和正确的方法来看待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尊重、爱护、信任他人,所谓“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最后,提倡“和为贵”的理论主张,这种思想在历史上对于维系整个中华民族的团结统一、促进民族融合入、加强民族凝聚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儒家思想的人本理念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人本思想启示思想政治教育要树立以人为目的的理念。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特殊的工作,因为教育者从事的是培养人的思想品德的工作。其工作对象是人,是有思想、有感情、有个性的活生生的现实的人。因此,不能将思想政治教育简单地视为管理人、约束人的活动,而应该把对受教育者的思想教育与其自身的自由、尊严和幸福感等紧密结合起来,重视人的价值实现,发挥人的个体生存功能、个体发展功能和个体享用功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思想政治教育真正起到全面提高人的素质的作用。
(二)注重内在性的教育方法
在个人修养方面,儒家提出了“内圣外王”的重要方法,内修圣人之道,外施王者之政。也就是内以圣人的道德为体,外以王者的仁政为用。“内圣”是指个人心性修养,追溯道德价值的源头,以求达到仁、圣的境界。为了达到“内圣”的目的,儒家提出了一系列的方法,有学思结合、知行统一的方法;有内省、自省、反省的方法;还有谦恭谨慎、正心诚意、见贤思齐、慎独等方法。儒家思想所提倡的这种自我反省、自我提高的方法对于我们今天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教育工作者在教育过程中,可以采用诱导、内化的方式启发受教育者意识到自己在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帮助其提高思想道德水平,而不是动辄嗤之以鼻。很显然,这种方法更容易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培养“圣贤”、“君子”的教育目标为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确立提供历史依据
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是指“一定时期内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 。儒家思想把培养“圣人”、“君子”作为教育的根本目标。孔子曾把尧、舜、禹等视为圣人,充分肯定了这些人所具有的高尚的人格品行。君子相对于圣人来说,具有更强的实践性,“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君子立德修道,不为穷困而改节。”作为君子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良好的品德,要有远大的抱负和理想。孟子也有类似的观点,比如他那句著名的“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以及他对士的品行要求“士可杀,不可辱”都充分体现了儒家思想在道德教育方面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儒家思想所主张的教育目标为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确立提供了有益借鉴。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不难看出,这一目标的确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虽然儒学所追求的“圣人”、“君子”或多或少地带有一些空想主义的色彩,但其中的很多合理成分已经并且正在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模式。而且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过程中,我们更需要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胸怀远大理想抱负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儒家思想的教育原则对思想政治教育原则的确立提供借鉴
思想政治教育原则,是指“人们依据思想政治教育的客观规律,在总结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而制定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准则” 。儒家思想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富有实践性的原则,这些原则一方面为维护当时社会的稳定、为国家培养人才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也为当前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原则的确立和完善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一)注重言传身教,身正为范的原则。
儒学非常重视榜样的力量,注重教育者对受教育者在思想、行为等方面所产生的示范作用。正如孔子所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他认为教育者自身素质和品行的提高至关重要,受教育者会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其影响。孟子也有相似的观点,而且他将榜样力量的重要性延伸至国家治理层面:“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他认为统治者本人的道德品质会对整个社会群体产生重要的影响,所以统治者(尤其是君主)要自觉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水平,为社会成员做出一个良好的表率,进而促进整个国家的发展进步。这种思想启发思想政治教育者要坚持“示范原则”,即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应该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去影响和感染受教育者,以促进其思想品德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教育过程中,教育者的以身作则,是使思想政治教育产生强大道义力量的重要因素。
(二)注重因材施教
作为一位教育家,孔子在2000多年前就非常注重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他曾注意到学生有不同的兴趣爱好,于是指出“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幼,任者静。” 他的弟子中,颜回好仁,子路好勇,子贡好商,冉求好政。孔子根据其不同的兴趣爱好分别设立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四科,使他们的特长都得到充分发挥。正如朱熹所言:“孔子教人,各因其才。”这种因材施教的教学方式启迪我们今天的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层次原则”。层次原则是指思想政治教育者应从实际出发,承认差异,根据教育对象不同的思想情况,区别对待,因材施教,分层次进行教育。既鼓励先进,又照顾多数,将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阶层不断分化,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更加趋于多样化。所有这些都表明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客观上存在着复杂的层次性,因而思想政治教育也必须分层次进行,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社会生活越复杂,社会发展越快,教育对象的层次性就会越突出,就越要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坚持层次性原则。
(三)注重启发式教育。
《论语》中有言:“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要在学生充分进行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再对他们进行启发、开导,即要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以达到举一反三的教学效果。这是符合教学基本规律的,而且具有深远的影响,对今天的思想政治教育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他告诉我们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应该坚持“主体原则”。主体原则是指“思想政治教育者在开展教育活动时,应充分尊重教育对象的主体地位,注意调动其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以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行为准则。”
主体原则要求提高受教育者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着力培养受教育者的自我培养能力。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曾说过:“教是为了不教。”其意是说通过教育使受教育者具有主体意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后,他们就可以通过自我教育而自我发展,达到教育目标。这正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原则的核心内涵。
参考文献
[1].陈万柏,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4.
[2].张耀灿,郑永廷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3].邵宝龙.全球化语境下的儒学价值与现代践行[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0.38.
[4].杜维明.儒家传统与文明对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5].唐凯麟,曹刚.重释传统:儒家思想的现代价值评估[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6].于丹.论语心得[M]北京:中华书局,2006.
[7].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即使中国儒家从不同的方式、不同的道路传入到越南,但这些差异方式在社会经济,文化中得到折射。所以可以说,越南儒家与中国儒家具有一些相同之处。
(一)儒家在社会中的作用及其生存基础。越南儒家与中国儒家的相同在于它的存在基础,甚至日本儒家、朝鲜儒家也如此。依笔者所知,儒家长时间在中国、越南、日本、朝鲜等国家生存下来的基础是东方国家社会经济条件,东方国家社会存在基础在于稻作农业经济与三角洲流域紧紧相连。该经济基础使社会产生更大的凝聚力,融入大自然,受到大自然的影响,崇拜天地自然,社会中人尊重长辈,尊重有经验者,尊重社会和家庭的秩序,注重和睦相处等等。这是个好土地给儒家扎根生枝以及发扬自己的学说。虽然在越南、日本和朝鲜,儒家都是来源于中国,并不是土著思想系统,但是,像中国一样,在支配社会发展时,儒家起了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对封建社会发展。今天,儒家思想虽然不再是占主导地位的主流意识形态,但儒家思想的标志仍然保留——它成为“民族传统文化”,也对当今社会的发展更具价值。在中国,儒家支配所有乡村和家庭关系、道德关系、教育活动等社会中人的活动,是中国封建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思想基础,从汉代(公元前206年至220年)至清代(1644年至1911年)。在越南,日本,韩国也是如此,儒家思想也强烈地影响社会的所有活动。在越南,儒家长时间是支配封建朝代所有活动的指导思想系统,自李朝(1010年至1225年)至阮朝(1802至1945年),特别是后黎朝(1428至1788年)至阮朝末期(1802年至1945年),儒家在社会占据了独尊的地位。朝鲜李朝时期(1392年至1910年)和日本德川幕府(Mac phu Tokugawa)时期(1603年至1867年),朝廷重视儒家,儒家思想成为支配社会所有活动的思想体系。如今,儒家不再是支配社会一切活动的正统思想系统,但是,儒家仍在社会中留下深深的烙印以及许多对当今社会发展有价值的思想,成为民族传统文化。
(二)经学相同。儒家透入越南的同时,经学经典也不断地涌入越南。越南儒家并没有创作出自己的作品,而是在中国儒学经典书籍的基础上创作出越南儒学作品,最有代表的是《四书》和《五经》。因此可以肯定越南经学和中国经学是相似的。李朝时期至今的越南儒士都使用孔孟、程朱作品作为经典书籍。例如:13、14世纪朱文安(1292年至1370年),阮廌(1480至1422年)非常重视《四书五经》以及儒家仁义思想和教育思想。他们的话和引用语都是来源于中国经学中的内容。十五世纪,越南儒神吴士连编撰了《大越史记全书》,15卷有174段评语,其中有98段引用或提到作者和作品,如:《周易》《金诗》《书经》《春秋》《论语》等文献,孔子、孟子、朱子等儒家学者。十八世纪末,中代时期越南最有学问的大臣代表——黎贵敦进士(1726年至1784年)十分重视朱熹。在越南,到目前为止,越南儒士忠于传统儒家经学。越南儒家仍重视孔孟经学,程朱思想则是道学。潘珠贞、潘佩珠、黄叔抗以及提倡民本(一定意义上是民主)、抵抗君主专制制度的东京义塾运动都一直重视儒家思想。潘佩珠(1867至1940)编写《孔学登》也是提倡儒学价值意义。
(三)思想体系相同。从诞生到发展和传播的过程,儒家和儒家内涵不断地扩大和发展,并被社会经济环境、地理空间所支配;换句话说,中国历史阶段,历史背景和地域空间的不同,引起中国儒家思想不同的变化。简单地理解为“中国历史中没有一种统一和纯粹的儒家”(同一个空间和时间中没有一种同一宗教形式),更没有一种纯朝鲜儒家、纯日本儒家、纯越南儒家。展开其观点,可看出没有确定何为中国儒家、朝鲜儒家、日本儒家、越南儒家的划分标准。在不同空间和不同时间,儒家都有异同之处,但总体来说能称它们为儒家思想。因为在任何国家、
任何时代,儒家都要依靠一个基础、一种不可改变的哲学体系。儒家诞生与发展于中国后才蔓延到东北亚地区,可见儒家的基础即是中国儒家。确定在丰富多样的中国儒家思想系统中哪里是中国儒家、朝鲜儒家、日本儒家、越南儒家的根本和共同点是一个难题。笔者认为有三种共同儒家思想流派在东北亚地区发展并支配该地区的所有活动,那是:1.孔孟思想的系统。2.汉儒思想系统(董仲舒为代表)。3.宋儒思想系统(程朱为代表)。上述三种中国儒家思想的所有内容(关于哲学、道德、教育等)是越南儒家、日本儒家和朝鲜儒家的基本依据。无论发展在自己的家乡中国还是发展在异国(越南、日本、韩国),尽管在形式上有些变化,可儒家仍然还背着它的基本思想内容。因此,中国儒家、越南儒家、日本儒家、朝鲜儒家都有共同的名称,为“儒家”。当认识到儒家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共同基础”和“不变”因素,我们才能了解到各国儒家的差异之处。
二、中越儒家的差异
除了相同之处外,越南儒家、中国儒家以及其他国家的儒家也有许多差异之处,最凸显的是儒家学者队伍和思想风格。
(一)越南儒士与农民和农村密不可分。越南儒士亲近农民,他们的生活与农村生活紧紧相连。据史料记载,17世纪,越南都市已发展到一定的繁华程度了。升龙、蒲献、会安和顺化是越南商品经济发达地区,但蒲献儒士寥寥无几,只有三贡生、没有进士,17-18世纪的会安也有如此状况。19世纪,绝大部分贡生(举人)和进士都出身于农村。比如说,自19世纪初至1919年,阮朝时期,39届考试的555位进士,47届考试的5226位举人大多都出身于农村。当官者在位时被调动到全国各地,他们退隐之后仍然选择回归农村生活。可以肯定的是,越南儒士是农村儒士,农村生活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越南儒家及儒士,对越南儒家发展有重要的意义。農村儒士阶层当老师、当大夫,同时也将儒家传播到农村。此外,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儒家与越南有不同之处。中国清明时期,华南地区的士大夫多出身于都市。余英时教授讲到:“清明时期,商人开始当官,他们也可以得到官品和功名。地方商人是有势力的。付依菱教授也有相似的观点。从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中也能看出士大夫生活的环境是城市生活环境。朝鲜韩国的儒士是社会精英。在日本,儒士是研究儒学的专家或寻求儒学作为个人道德学科的武士。越南儒士阶层生活与农村乡村生活紧紧相连,因此诸多儒家观点,特别是宗法思想中的宗族和家庭组织渗透进农村生活中。越南儒生是越南封建朝廷选拔人才的主要来源。据黎贵敦在《乔文小录》中所统计获悉,在山南镇,壬午年(1462)香考共有4000多名考生,乙未年(1499)香考共有5000多名考生。18世纪,考生数量猛增,朝廷必须通过指定名额来限制报考者数量,如:乙酉年届(1765)大城市考生名额为70名,中型城市考生名额为50名,小乡镇考生名额为40名。自红河三角洲枝清艺地区的考生数额也达到上万人。根据上述数据获悉,乡村中,系统学习儒学的儒生数量繁多,直到21世纪初。在19世纪,阮朝主张通过儒学教育、科举考试和训条加强儒家思想在社会的地位。
(二)越南儒家的思维风格。研究越南儒家学者的认识和思想活动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越南儒家与其他的国家不同,它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1.面向实际与功利。面向实际与功利体首先体现在学习目的。绝大部分越南儒生设定自己学习目的,学习是为了考试,考试是为了做官,做官是为了享荣华富贵的生活,完成学习目标标志着结束学习过程。极少人有远大的志向,学习是为了探讨地区热门问题,学习是为了服务社会或为了国家社会文化的进步。此外,儒家学者的学术态度也是该关注的问题。客观分析可见有一些儒家学者关注学术研究工作,他们常关注政治道德问题,少讨论玄学或高级思维领域,其中隐藏在内深刻的认识和创新的能力。甚至,他们将无形变成有形,运用于实践活动中。例如:天地人关系中“天”的概念,他们不考虑作为一种自然实体、“天”的本质怎样,或不考虑作为一种精神实体、超自然实体、“天”在宇宙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而只从利于人类的角度来考虑,如:“天”运行得有“时”、人要知道天时、种植耕作才能丰收,或从宗教信仰的角度来看,人类要如何对待天才能享福,从而主张“敬天”“顺天”“奉天”等。另一个例子,《易经》提出世界原本:“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吉凶,吉凶生大业”, 越南儒家学者并不关心到底何为“太极”“两仪”和“四象”,而是对最后一句“八卦生吉凶,吉凶生大业”感兴趣。他们关注到能带来给他们直接利益的东西。因持有如此的学习方法和思想,他们很少做出大贡献。高榜提名的成千上万举人和进士,很少有人能创作出国家和民族能记住的工程和光荣的事业。当然,越南儒家也有伟大的文化家,如:阮廌、阮秉谦、黎贵敦,阮攸。但是这是罕见的。2.习惯性地简化内容。越南知识渊博诸子在中国巨大渊博的儒家宝藏前都会有意识地简单化,选择主要内容,编辑成简单、明了又易懂的教学教材。例如,在中国已有关于某问题的完整书籍,如:朱熹的《四书集注》和宋、元、明、清的《四书大全》,到越南就变成“说约”(学说简约)和“约解”(简约注解);或明朝胡广的《性理大全》到越南卻成为“节要”。该现象并不是一个朝代特有的现象,而是越南封建王朝较为普遍的现象。关于《四书》的简化工作,陈朝有朱文安《四书说约》,黎郑朝有黎贵敦的《四书约解》,阮朝有阮文超的《四书选讲》;黎郑朝裴辉壁的《性理节要》仍被阮朝视为经典教材。简单明了的优点是易懂、容易记住、容易传授和学习。简单明了却是学术的局限,因为简洁等于要删略学说的许多观点,失去许多潜在的暗示教义,删除学说中丰富多彩的含蓄内容。更不用说简略和节要很可能将核心内容减去而留下来次要的。传授知识者满足于简单明了的内容,学习者也如此,这样抑制了人的思想和创新能力。
三、总结语
总之,儒家传入越南后,在越南领土上存在和发展几百年了,虽然有时达到顶峰,有时衰落。但儒家思想深深地影响了越南人民和社会。儒家作为统治阶级的精神工具,封建阶级以其建设封建社会制度,推进封建社会的发展。封建统治阶级对原有的儒家思想进行了一定改变,并成功运用到处理朝廷内部事务以及抗外敌事业。除此之外,儒家思想是越南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当时越南社会及人民生活,尤其是道德教育领域。儒家融入越南文化,被“越南化”,成为越南儒家。与中国儒家相比,越南儒家与中国儒家存在诸多异同之处,越南儒家有着本国特有的风格,包括儒家在社会发挥的作用不同,儒家运动方向和发展动力不同,思考风格不同;越南儒家远离超形、崇拜利益的现象,越南儒家与人民实际生活紧紧相连,融合和折中人民的思考方式,为人民的利益而考虑。
【参考文献】
[1]潘文阁.新时代新地区背景下越南儒家之研究[J].哲学期刊,1999(3).
[2]潘大尹,阮玉琼.关于阮朝官制的一些问[M].顺化出版社,1998:118.
[3]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4]付依菱.明清社会经济历史论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关键词:儒学思想;中国历史;中国文化
存在几千年的中国儒学,对于中国的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依然存在巨大的潜在影响,这种影响在短期内不会消除。不过由于中国意识形态等种种原因,许多人仍无法纠正对儒家的偏见,以至儒教无法在中国大陆得到应有的尊重和重视。有部分人仍然认为“儒家思想”是“四旧思想”而需要破除,这和韩国对儒教致力保存过去文化的态度截然相反。形成儒教发源于中国却昌盛于韩国的尴尬局面。不过由于道德败坏等各种社会问题的日趋严重,儒教对中国人的正面影响要多于其负面影响。
1.儒学在汉朝时期的兴起
董仲舒提出“春秋大一统”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强调以儒家思想为国家的哲学根本,杜绝其他思想体系。汉武帝采纳了他的主张。从此儒学成为正统思想,董仲舒在具体的政策上将道家,阴阳家和儒家中有利于封建帝王统治的部分加以发展,行成了新儒家思想[1]。
1.1孟子的仁政说。“仁政”说是建立在“民为贵”、“君为轻”的基础上的,过分突出了小农利益,因而也不会得到统治者的赞赏。历史发展到汉武帝时期,封建国家强盛,这给封建统治稳定创立了前提。为维护大一统的局面,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思想体系,儒学随之有了恢复生机的条件。儒家提倡德政、礼治和人治,强调道德感化;法家提倡“一断于法”,实行法治,强调暴力统治;道家提倡顺乎自然,“无为而治”,三者具有很大的互补性,而以儒家路线为宜。三者之间表现出了互相融合趋势。
1.2董仲舒的思想格局。汉武帝时期,董仲舒以儒家路线为基础,以法家路线为辅助,兼采道家的合理思想,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思想的基本格局。从此以后,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中心,以法家的严刑峻法为辅助,以道家权术政治为手段的治国模式基本上符合中国古代的国情,成为历代统治阶级奉行不变的治国圭臬。
2.儒学的变迁
2.1汉朝时代儒学思想变迁。汉朝之后,历朝历代四书五经被无数次修订,孔子原作已面目全非。儒学在魏晋时期演变成玄学。唐代政权基本上以儒家思想为主导,但是也渗透了道教和佛教[2]。
2.2清初时期儒学历史变迁。黄宗羲反对重农抑商,他的思想震动了当时的学术界,对晚清民主思潮的兴起也有一定的影响。顾炎武他提倡“实学”的目的在于批判理学,反对君主专制政治,顾炎武的学风对清代学者影响很大。王夫之提出“气者,理之依也”和“天下惟器”的唯物主义观点,朱熹否定理学家主静的形而上学思想。他用发展观点来看待历史,认为历史发展是有规律的,他提出在政治上要“趋时更新”。王夫之的思想闪烁着革新的光芒[3]。
2.3儒学思想近代的研究和发展。现在所存的儒家思想(不同于孔子的思想)作为封建王朝的正统思想,将阶级视为人类社会的基础,鼓吹封建道德观,强调通过个人的自我约束,而忽略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3.儒学的意义和影响
3.1统一思想的现实意义。对哪些在长期历史实践中形成的优秀价值原则,可以转化为时代精神来继承。例如《论语》中所提倡的舍生取义、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的品质,以及“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的历史使命感,《孟子》中提出的“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独立人格以及“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忧患意识,《春秋公羊传》中强调的天下统一的思想等,都是很容易转化为新的时代的。尤其是强调统一的思想传统,更具有现实意义。
3.2自身修养的重要性。对有些内容可抽取其封建性的思想内核,提取其有用的精神因素,使之成为今天新文化建设有用的思想要素。儒家提出“修己安人”、“正心修身”等命题,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仍具现实意义[4]。今天我们仍需要提倡自身修养和为社会主义而献身的精神。
3.3儒学在东亚的影响。儒家思想在东亚各国都有广泛的影响。在韩国和日本,伦理和礼仪都受到了儒家仁、义、礼等观点的影响,至今都还很明显的。儒家学说不仅在中国,在东亚世界也占有重要地位。儒学和汉字、律令以及佛教一样,很早就传播到周围国家,并对那里的思想和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3.4儒学在朝鲜的影响。在公元1世纪初,就有一些人能背诵《诗经》和《春秋》等儒家典籍,这说明儒学早已传入朝鲜。三国时期,统治阶级非常重视儒学,把它视为维护秩序、加强王权的思想武器,采取各种措施加以引进和推广。
3.5儒学在李朝时期的影响。为加强封建专制统治,十分重视儒学教育,尤其推崇程朱理学,把它视为维护封建统治的舆论工具,极力加以推广。李朝的儒学教育有官学和私学两种形式。官学系统,中央设成均馆,是为国家最高学府。李朝通过科举,选拔人才,任用官吏。在李朝的五百年间,起到了维护和巩固封建制度的作用。
3.6儒学对日本的影响。在五世纪以前。据《古事记》所载,百济的阿直岐、王仁是最早来到日本的儒学者,并且带来了《论语》和《千字文》等儒家典籍,他们还都曾作为皇太子菟道稚郎子的老师,讲授儒家学说。如“国无二君,民无二主,率土兆民,以王为主”,“群臣百僚,以礼为本”,“承诏必谨”等,均反映了儒家的政治思想[5]。
3.7儒学在越南文化中影响。东汉末年,越南人士燮游学洛阳,研究左传、尚书等典籍,后来任交趾太守40余年。据《越南四字经》说:“三国吴时,士王为牧,教以诗书,熏陶美俗。”说明早在三国时期越南人就受到了儒学教育。
4.结束语`
孔子门下有弟子三千,总结出很多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比如“温故而知新”、“三人行必有我师”、“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怠”等。孔子更被后世尊称为“万世师表”,某些地区更将“孔圣诞”定为“教师节”。从开始儒家思想就体现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用今天的话语来讲,在古代中国儒家思想就被理解为人类文明的核心。结果,至少在中国,儒家思想被视为文明或文化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儒家思想给现代人提供了很丰富的资源。面对这些资源,现代人具有一个选择的自由,可以吸收资源里面的一些成分,也可抛弃一些成分。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核,也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理论基础。儒家思想、君主制度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史的两大主体内容。
参考文献:
[1]陈璧生.国学院:期待与忧思[J].社会科学论坛.学术评论卷,2005(11).
[2]陈朝晖.论北朝儒学及其地位[J].齐鲁学刊,1989(05).
[3]王缨.司马光为何以“礼”开篇[J].中外管理,2009(02).
1976年,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Joseph Needham)向世界提出了这样一个难题:“尽管中国古代对人类科技发展做出了很多重要贡献,但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没有在近代的中国发生?”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思•博尔丁将他的这个疑问称之为李约瑟之谜。
李约瑟之谜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左右一切经济行为的主体都是人,而作为一个健全的人,其一切行为都是受思想所左右的。将这个大前提代入中国近展史,不难发现,儒家思想对中国科技发展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不少学者,甚至包括李约瑟本人在内,都坚称儒家思想对科技发展的作用基本上是完全消极和负面的。通过在其著作中的观点可以发现,其中《中国科学技术史》里第二卷《科学思想史》曾写到:“纵观整个中国历史可以发现儒家是反对对自然进行科学的探索,同时还不同意对技术做科学合理的解释和推广”,“儒家思想对科学的贡献几乎没有”。
这种全盘否定儒家思想的观点引起了国内不少学者的强烈反驳,他们认为李约瑟对儒家思想的偏见在于他把儒家思想在某个历史时期或某个学科领域内对科技发展的不利因素看成了儒家思想对整个科技发展作用的全体,他的这个结论不仅不与史实相符,也与其在《科学思想史》中的其他论述自相矛盾。
那么,究竟儒家思想是否完全阻碍了科学的发展?在我国的古代科技发展过程中,有两个时期是比较重要而且引人注目的,其中一个时期是汉朝,这段时期让各种学科形成规模、奠定体系;另一个时期就是宋朝,它是传统科学走向顶峰的黄金时段。恰恰在这两个时期,汉朝发生独尊儒术的事情,宋朝是儒学复兴的时期,这又是儒学盛行的朝代。两相对比,难道这是历史偶然的巧合,儒学和科技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李约瑟之谜似乎又不成立,在某一段时期内当时产生了科技非常繁荣的现象,而这一时期盛行的社会思潮却有对科技的发展和推动具有消极影响。对于一个社会在科学技术空前发展的时期必然受到各种因素的推动和影响,比如经济方面、政治方面、文化思想方面等等。正是如此,汉朝和宋朝这两个科技繁荣的时期跟儒学思想的影响有相当大的关系,其促进作用不言而喻,即李约瑟全盘否定儒家思想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那么现在将目光转移到近代时期,农耕经济显然已无法满足世界工业发展的步伐,而植根于农耕经济的儒家思想,也就显然不再满足近代经济的发展的需求。这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儒家思想虽没有全盘否定自然科学,却也不重视自然科学的发展。《国语鲁语》中写道:“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在儒家文化熏陶下,真正的君子应当是“劳心者”,即致力于治人治世之道,渴求对治道的探寻,侧重点在于政治伦理。而对于自然界的探究,对科技与自然科学知识的探索,是小人的职责,所谓的君子应当是不屑甚至耻于从事这些事业的,即所谓的“劳力者”的工作。
不仅如此,儒家还推崇“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认为只有通过考取功名才是正道,这种功利思想使得很多人十年寒窗、只为高中皇榜,很少有人精于科学技术研究,从而使得这类人才受不到尊重和认可。在这样的思想潮流下,自然科学的发展遭到极大的抑制是可想而知的。
另一方面,儒家思想核心的“忠”“孝”观念,在极大程度上禁锢了思想的解放。鲁语有云:“入朝忠于君主,在家则孝顺长辈。”“忠”和“孝”是统一的,从而演化为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社会伦理,这种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世人,并且也作为维护封建制度的等级和秩序观念。
思想自由是科学产生与发展的基本条件。以社会伦理形式出现的忠孝观念,必然使人们在思想上趋于内敛。忠君,以承认君王的高度集权统治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为前提,本质上是接受天定一切的思想。与中国封建社会高度集权相反,西欧封建时代是以国王为代表的世俗政权和以教皇为代表的宗教权力并存的时代,政治力量二元化的格局必然要求双方竞相阐释自己的合理性,使发端于古希腊的理性精神得以延续并从中滋生出理性地认识世界的渴求,也为各种不同的观点、主张提供了生存的空间。
在儒学中,孝道也是重要的一部分,百善孝为先,这对维护社会的稳定、家庭的和谐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在过去,它也产生了非常不理想的负面作用,崇拜祖先,不愿创新和改变陈旧的观念。在社会模式上认为西周阶级社会的结构与秩序是唯一的理想模式,而在学术上则形成了四书五经的传统。古时候的思想家们把先哲的著作作为基础,不断对其含义进行诠释,逐渐形成自己的思想体系。“视经书为道,以注疏为学”的学术传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哲学思想多样化、多元化,但是却阻碍了思想的创新与发展,没有推陈出新,囿于过去的思维框架,只是简单的继承了!在人家的思想观念里,守家顾业使得人们不愿离开家乡,去他乡寻找梦想,地域的限制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思想文化的传播和沟通,另一方面统治者通过权力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行科举考试,考察内容为儒家传统思想,这也影响了思想的发展,使得人们的思想进一步僵化。
当然,不利于科学发展的儒学文化不仅限于传统的“忠”“孝”理念,其崇尚的“天人合一论”,也使得自然与社会无法分离出来,成为了难以逾越的理念障碍。“格物致知”的方法论则否定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结论
可见,儒家思想发展到近代,在各个方面都不再符合时展的步伐,而中国近代之所以迟迟无法实现工业化与科技革新,与儒学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们无法否认儒学思想对于中华文化乃至世界文化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但我们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儒学也正是导致我们在近代落后于西方世界的罪魁祸首。
儒学文化是我们中华文化的结晶,每一字一句都蕴含着古代先贤的心血与汗水,它早已深入我们中华民族的骨髓,是谁都无法摈弃的。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吸纳西方先进思想,适应时代潮流产生质的蜕变才应当是儒学文化的命运,我们应当有理由相信儒学文化必能在这种蜕变中成为更为先进的文化理念,引领我们中华民族更快更好地前进!
参考文献:
[1]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M].
[2]李约瑟.中国之科学与文明:第2册[M].台北:商务印书馆,1973.
[3]李约瑟.中国古代科学思想史[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
中国有着悠久的慈善传统。早在周代,就设立司徒“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这就是所谓的“惠政”。其中所蕴含的救人济世、福利民众的理念和准则,与慈善的内涵是完全相同的。
与此相应,中国的慈善文化也源远流长。先秦诸子对此都有过精辟的阐述,这些思想对中国慈善传统的兴起和发展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直接促成了中国慈善风俗的形成。
而其中影响最大最深远的,首推儒家思想。
【一】
先秦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所谓“仁者人也”,就是从道德、理性上来解释人的属性。
“仁”就是“爱人”。《论语》全书贯穿的“仁者爱人”思想,是先秦儒家伦理思想的内在价值。
《论语・学而》中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这里的“本”,就是“仁心”;这里的道,就是“仁道”。“仁心”的本质在于人对人的善意和关爱;而“仁道”是与人相处中处理自己与他人关系的态度与方法。只有拥有爱人之心,充满对人的关爱和善意,才可能最终形成人与人的和谐。
在后来孟子的理论中,这种思想被进一步强调。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这是将“仁心”看作隐藏于人之中的生命本质,是人善性的发端。所以,人具有善性,仁爱之行都直接来自人们内心。
由此推论,善行是无条件的,没有功利目的,或者说,行善本身就是目的。也就是德国哲学家康德提出的“人是目的”。这实际上就是先秦儒家对于慈善的动机解释。
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从消极的意义来解说,“仁”是一种体谅和包容,是人之为人的底线。孔子又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是从积极的意义上来说,“仁”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是一种推己及人的利他、助人的精神,是人之为人的扩展。这就是先秦儒家对于慈善的要求。
【二】
钱穆先生曾说:先秦儒家是“淑世之学”,宋明理学(儒家)是“自淑之学”。先秦儒家思想的着重点在于社会事业,更多着眼于“为政”。所以,儒家的慈善思想,首先表现为对中国政治的影响,这也就是“民本论”。
孔子在解释“仁政”时说:“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所谓“其养民也惠”,意思就是施惠于民。到孟子那里,更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强调“为民制产”。孔子还提出过理想社会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这样一个社会强调的是财物的平均分配,要求物同一体,无贫富差别,从而使人和睦相处,最终世界大同。
这些思想对于后世各个朝代的施政影响极为巨大,各朝政府常常致力于“力行仁政,敬德保民”,每有天灾,统治者都通过施粥、赈谷、调粟等多种慈善救济措施来赈恤灾民,以期“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另外,还兴办或扶持各种慈善机构,以尽可能维持民众生活的安定。
可以说,儒家思想对中国封建时代政府的慈善事业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三】
先秦儒家的思想不仅影响于君王,更影响于民间。民间“济贫弱、助危困”,以期“天下一家”的理想,直接体现在先秦儒家的“义利观”中。
所谓“义”,实际上是“仁”的外在体现。把义与利联系起来,是儒家的创见。先秦儒家主张敦诚信义,重义而轻利。儒家并不反对人们追求“利”,而是主张追求“利”的过程中必须把“义”放在首要和核心的位置,并且作为分配“利”的原则。当义与利发生矛盾,不可兼得时,宁愿舍利取义。所以,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正是受儒家义利观的熏陶,古代的儒者大都重义轻利,致力于开展救困扶危的慈善事业;普通民众亦纷纷效仿,最终形成一种乐于助人的风尚。
【关键词】李白;杜甫;鸟类意象;文化内涵;不同原因
中图分类号:I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1-140-01
唐诗是中国古典诗歌的最高峰,而李白和杜甫则是这座高峰上空的两颗璀璨夺目的双子星。李白和杜甫的诗歌取得了巨大成就,正像中唐诗人韩愈在《调张籍》中写到:“李杜文章在,光芒万丈长。”。后世常常并称他们二人为“李杜”,晚唐的李商隐和杜牧虽然诗写的也很好,但是后世只敢称他们为“小李杜”,可见二人诗歌的艺术成就的确很高。对于李杜的比较研究经久不衰,二人的不同之处在每一个方面都有着标志性的显示,二人有很多描写鸟类意象的诗作,他们借着这些鸟类意象的文化内涵寄寓自己的人生理想与抱负。由于思想倾向、家庭背景和地域文化和人生际遇这三个方面的差异,所以他们诗作中的鸟类意象也就不同。
一、李杜诗歌中的鸟类意象
通过对王琦注的《李太白全集》翻查,找出其中涉及的鸟类意象有60种左右,其中凤凰和大鹏鸟出现的频率最高,如《凤凰曲》:“赢女吹玉箫,吟弄天上春。青鸾不独去,更有携手人。影灭彩云断,遗声落西秦。”
杜甫一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界的生物。在《杜诗祥注》中有许多描写鸟意象的诗作。通过翻查仇兆鳌《杜诗详注》可以发现,杜甫倾力描写的动物意象多为凤凰、鹰、沙鸥、燕子、杜鹃、鹘、鹊钨等。
二、鸟意象的文化内涵
李白和杜甫的诗作中不约而同地出现了许多吟咏凤凰的诗作,可见二人都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他们二人对于凤凰身上赋予的儒家积极用世的进取精神积极吸取运用,渴望建功立业,实现人生抱负。庄子是道家的集大成者,大鹏鸟自由自在的飞翔是道家思想的一个形象展示。在大鹏这个意象中可以看出李白身上儒道思想的杂糅交织。
三、李杜诗歌意象不同的原因分析
李白和杜甫二人都喜欢写鸟,但是写的鸟类意象不尽相同,即使是同一种鸟,侧重点也不同。主要有说那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思想倾向不同。李白杂糅儒家、道家和纵横家思想。作为一个封建时代的文人,李白身上不可能不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唐才子传》李白传中也写到:“白晚节好黄、老,度牛渚矶,乘酒捉月,遂沉水中。”黄老之术即是指道家。说明李白是深受道家道教思想影响的。
杜甫的思想并不复杂,儒家思想在其一身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如他在《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中写到:“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默思失业徒,因念远戍卒。忧端齐终南,澒洞不可掇。”
二是李白和杜甫的家庭背景和地域文化的差异。关于李白的家族情况众说纷纭,有的说他是李唐王朝皇族李建成之后代,有的说他的父亲曾任任城尉,这样的话李白就出生于一个小官僚家庭。无论是皇族后代还是官僚后代,李白身上都会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关于李白出生地就更加复杂了,一说李白出生在西域,长于四川,西域由于在关外,又是少数名族聚居之地,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很小。儒家发源于北方,孔孟皆为北方人,从地域文化上来讲,四川一带属于南方相比北方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较小一点。可是西域由于是少数名族聚居之地,那里自然是民风彪悍,习武之风普遍,李白擅长剑术可能与小时候耳闻目濡有关。李白的少年时代在蜀中度过,蜀中是道教气氛十分浓郁的地方,环境对他的神仙道教信仰影响自然很大,道教影响几乎是随其一生。杜甫相对李白来讲要简单一些,他出生在一个奉儒守官的家庭,祖上出过杜预那样的名人,是著名诗人杜审言之孙,且又是出生在河南巩县,从地域文化上来讲,北方的儒家思想较南方较重。无论从家庭还是生活地来讲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较为深厚。
关键词:高中历史;说课
中图分类号:G633.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2)30-0116-03
当前说课已逐步成为考核教师业余能力的重要手段,推进新课程改革的方式之一,有利于教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说课能从一个侧面较好的反映教师的语言表达、教学理念、教学设计等,一般说课时间为15分钟左右,如何在较短时间内将课题说清楚,并富有创意呢?
一、说课的主要内容
说课一般包括说教材、说教法和学法、说学情、教学过程四个基本环节,有的老师在这些环节中或者次序调整或者加入一些内容如说教材整合、教学板书、设计感悟等,以期突出自己的特色和亮点。下面笔者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必修三《明清之际活跃的儒家思想》为例谈谈自己说课的体会。
1.说教材。说清要讲的内容在教科书中的地位与作用,有利于学生建构完整的知识体系。例:历史教材是师生为了达成教学目标而利用的相关素材、工具和手段,其中历史教科书居于核心地位。《明清之际活跃的儒家思想》一课是人教版新课标教材必修三第一单元《中国传统主流思想的演变》第四课内容,第一单元的内容是介绍中国传统文化主流思想的发展历程和内涵、特点,《明清之际活跃的儒家思想》属于历史重大变化的交叉点。纵向看明清活跃的儒家对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的批判和继承,对君主专制、重农抑商等政策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近代的革命志士又从中受到启迪。横向看,与同时期的西方民主思想又有着异同。
2.教学目标。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核心,也是判断历史课堂教学是否有效的直接依据。根据教材分析、课程标准要求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教学目标做了如下安排:
知识目标:列举明清主要的思想家及主张;分析明清思想家思想产生的原因及评价,把握儒家思想发展规律。
能力目标:培养从史料中提取信息的能力;运用比较法对所学内容进行阐释、概括。
情感目标:培养学生不畏困难积极进取的探索精神、并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感。
3.教学重难点。结合教学目标,确定本节课的重点和难点是:
教学重点:列举明清主要的思想家的主要主张。
教学难点:分析明清思想家思想产生的原因及评价,把握儒家思想的发展规律。
4.内容整合。为了更好的完成教学目标,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结合学生的实际,把教材做了如下的整合,以适应高二年级学生的学习。在讲授明清之际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三大思想家时,以讲授王夫之为例,通过带领学生进行材料分析,教会学生如何去分析历史人物的主要思想主张,锻炼学生探究问题的能力。通过以分析王夫之思想分析为例,接着展示材料,一步步引导学生分析黄宗羲、顾炎武的主要思想。
5.教具准备:《明清之际活跃的儒家思想》一课通过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
6.课时安排:《明清之际活跃的儒家思想》内容安排为1课时。
二、说教法
众所周知,任何一种教学行为的背后都有相应的教学理念作为支撑,“思路决定出路,理念支配结果”,一个教师的教学理念是否具有前瞻性是决定其课堂效率高低、教学效果好坏的关键因素。
《明清之际活跃的儒家思想》一课以建构主义为指导方针,肯定学生是学习的主体,重视学生已有的经验,注重情感态度价值观对学习的重要作用,通过情景创设和问题设计,将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和学习的中心目标巧妙的联系起来。在教学过程中,以史料探究法锻炼学生阅读史料、解读史料的能力,通过学生研读史料,使学生对历史的认识从感性引向理性;“学贵有疑”,在教学的过程中,通过设疑讨论法的运用,学生自己发现问题,并能通过分组合作法、研究讨论的方法,自主寻求答案,在自己原有的历史知识和能力的基础上获得进一步的提高;由于中国古代思想的特点及语言离学生较为遥远,学生在认知水平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要求老师通过讲授点拨法不断引导学生走近史实。在运用设疑讨论法时要特别注重设计不同难度的问题,提问不同层次的学生,使基础较差的学生也有表现的机会,培养其自信心,激发其学习热情。有效地开发各层次学生的潜在智能,不断创设“最近发展区”,造就认知冲突,促使学生不断发现,不断达到知识的内化。
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使我们的课堂教学在过程的实施、情境地创设、知识地迁移、问题地拓展、活动地安排、练习地设计等多个环节上,始终处于内容鲜活化、过程活动化、问题探究化、交流互动化、思维多样化、体验有效化的良好状态,激发学生从多个层面主动参与学习的全过程,这样的课堂教学才是有效的教学。
三、说学情和学法
掌握将要教授学生的学习心理特点、学习兴趣、学习习惯有利于实现教学的有效性,主要包括教学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障碍和原因、学生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及准备创设何种教学环境和条件,来促进学生在课堂的学习。
1.学生的理特点:学生心理状态是否稳定决定了学生学习心理的稳定,所以关注学生的心理特点是学生学习事半功倍的基础。这一时期学生的认识能力从感性逐步转化为理性,观察事物的准确性、概况性、自觉性得到很大提高,学生能够逐步的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去看问题,但是易激动走极端。这就要求老师在设置教学方法时要符合学生的认知特点,老师教授的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才能满足学生思维发展的要求。
2.学情分析:
(1)学习顺利分析。《明清之际活跃的儒家思想》学情分析如下:通过前面的学习,学生对于中国古代代表性儒家大师及其思想有了较深的了解和理解,熟悉各个时期主要儒家代表人物的主张,阅读文言史料的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高,这是学习《明清之际活跃的儒家思想》的基础。并且在前几课的学习中,已经在带领学生分析史料,并锻炼学生探究史料的能力,初步培养了学生的问题意识。
(2)学习障碍分析。学生在文言史料解读以及全面看待明清之际活跃的儒家还存在障碍,不能准确的理解明清之际儒家的主要思想,学生的学习更多的还停留在表面,尤其是对关键文言史料的理解和解读不清,从而对主要儒家思想把握不准。在对明清之际活跃的儒家思想产生的背景分析还不够全面,主要是因为必修一、必修二和必修三这部分知识学习时存在着割裂的现象,加上学生这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还不够成熟所造成的。
3.学习方法分析:有效的历史学习活动,不是单纯的依赖模仿与记忆,而是一个有目的的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学生在本节课可以采用资料查阅法、比较法、小组协作法、归纳法等,让学生从机械的“学答”向“学问”转变,从“学会”向“会学”转变,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四、说教学过程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学习是获取知识的过程其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这就要求在教学过程中,做到以学生为中心,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按照这一思想设计本课的教学流程,通过“引”“研”“比”“评”“升”五个环节设计内容。
1.引。导入环节是否成功直接影响到学生对本节课的兴趣,这节课的导入笔者选取的是学生熟知的《鹿鼎记》里一段黄梨洲与韦小宝关于黄宗羲民主著作的对话激发学生兴趣,这种导入贴近学生的生活,学生几乎都知道《鹿鼎记》里的人物,但学生往往不清楚文学小说和历史真实的联系。
2.研。这个环节主要是学生研读有关李贽的相关史料,并以“穿越”的形式,借韦小宝之口点出当时的时代背景,老师提供不同层次的问题供学生研讨和回答,学生通过思考讨论,得出有关李贽思想产生的原因及主要内容。接着老师带领学生走进王夫之,从王夫之的生平到主要能体现王夫之主要思想的史料研读,全面的掌握王夫之的思想内涵及影响,为学生分析黄宗羲、顾炎武提供范例,然后由学生分组讨论、研读史料,分析黄宗羲、顾炎武的主要思想。
3.比。学生通过上面自己的分析对顾炎武、黄宗羲的主要思想有了一定的认知,但自我学习情况如何?为检验学生自主学习的情况,也为更好的理解本课的重点,巩固基础知识,在这一环节设置了“比较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思想的异同”?并能通过这一环节进一步培养学生比较分析的能力。
4.评。在“评”这个环节中,主要是学生评价思想家的思想及探究儒家思想演变规律是怎样的,通过这两个问题,学生能够整合本单元的主要内容,全面的看待儒家思想在不同发展阶段它所体现的历史意义,辩证的看待历史人物及思想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5.升。克罗齐说“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最后的升华环节,是把儒家思想与现实生活进行联系,通过学生的讨论,进一步明确思想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在总结儒家思想与现实生活联系时,为更好的学习近代史相关内容,明确民主思想的影响,总结如下:“明清之际的批判思想没有成为时代的主流思想,对那个时代所产生的影响是有限的。的隆隆炮声,唤醒了一些知识分子尘封的历史记忆,近代的维新志士和革命志士才深深想到明清之际的批判思想的价值,他们受到启发,为他们所从事的活动寻找历史依据。所以说,明清之际的思想批判的影响主要在后世。但它对当时的君主专制制度和社会弊端的无情批判也起到了一定的冲击作用。”
好的结束语,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本节课在一段《大国崛起》的解说词当中结束,进一步营造情景,引入遐想,即:“一个懂得尊重思想的民族,才会诞生伟大的思想。一个拥有伟大思想的国家,才能拥有不断前行的力量。”
五、设计感悟
1.成功之处:
(1)整合教学内容,创造性地使用教材,通过《鹿鼎记》里的片段引入,以流行的穿越剧的形式,充分利用虚拟历史联系主要思想家。
(2)充分阅读相关史料,并带领学生分析、采取读取史料―研读史料―总结史料的模式进行。
(3)把情感态度价值观融入到主要思想家的思想学习中。
2.不足之处:对学生的个性差异,还需要更多的关注。
六、说课中的误区及反思
1.说课前需要有充足的资料准备。教师的说课是否精彩,往往决定于课前的准备,很多老师在准备说课时仅仅把说课当作对教案的复述,这种情况造成教师说课定位不准,材料收集不足的情况,没有课前充足的资料准备,在说课时往往缺乏厚重感。这就需要老师深刻理解课程标准内容,并能正确的解读课程标准,学习相关的教育教学理论,分析教材内容。除理论准备外,还需对所教授班级的学生情况有深入了解,如学生原有的知识与能力、学习态度习惯等。通过这两方面的准备,才能为好的教学设计提供前提。
2.说课是创新教学设计的展示。创新的教学设计是教师对教学理念、学情掌握及教材内容的再次升华,创新的教学设计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导入不宜求新求异。有些老师的导入设计过于求新而与学生现有的知识出现脱节,达不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结果,在导入环节中,应该从学生已有的知识出发,而学生往往忽略内容进行设计,在选材时还要注意与本课内容的联系,做到贴切自然,不做作,一般导入方式有歌曲、故事、谜语、视频、问题等方式,一般这些设计都会引起学生的兴趣,带有直观性、形象性、目的性、思辨性等特点。
其次,创设情境要真。认知心理学认为,背景及环境对个体的言行具有重要作用,尤其历史知识离学生的生活较为遥远。在创设情境时一般采取播放、展示图片、展示史料等手段,而老师富有感染力的语言能更好的充分利用这些教学资源。
关键词:中国法律 中国社会 礼
儒家与法家都以维持社会秩序为目的,其分别只是在于他们对于社会秩序的看法和达到这种理想的方法。在第六章里,作者阐述了儒家思想和法家的异同以及二者在后来的合流过程与原因。
儒家思想的主要特征是“别”,即别亲疏贵贱。儒家根本否认社会是整齐划一的,认为人有智愚贤不肖之分,社会应该有分工,应该有贵贱上下的分野。“贱事贵,不肖事贤,是天下之通义。”一切享受与社会地位成正比例也是天经地义的。贵贱上下的分野,是基于社会上每一个人的才能情性的,可以说是以社会优异或社会成功为条件的社会选择。此外,还有一种分异则是存在于亲属关系中,一辈份、年龄、亲等、性别等条件为基础所形成的亲疏、尊卑、长幼的分野。贵贱上下决定每一个人的在社会上的地位和行为;亲疏、尊卑、长幼则决定每一个人的在家族以内的地位和行为。卑事尊,幼事长,二者之间形成优越与从属的关系,生活方式互不相同,彼此间之权利义务关系也不一致。然而如何是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自是最切要的实际问题。礼便是维持这种社会差异的工具,礼本身并不是目的,只是用以达到“有别”的手段。礼因人而异,而合乎礼与否,断不能离开行为人的社会地位而言。礼既能节制人欲,杜绝争乱,又能使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完成伦常的理想,建立儒家理想的社会秩序,而达到儒家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所以,儒家极端重视礼,欲以礼为治世的工具。
法家却认为一切的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法律的重要更重于社会差异之存在,法律如为这些因素所影响,则应坚决摒弃。法家认为国家之所以治,在于赏罚公平,为此,必须有统一的法律,赏罚的标准应是同一的。儒家主亲亲,以之为人之本;法家的努力却在于去私任公,亲亲爱私恰与明法的精神背道而驰,自然为法家所不容。
因此礼治法治只是儒法两家为了达到其不同的理想社会秩序所用的不同工具。儒家用道德的方式而达到礼治的目的。即便是人民偶有违犯,儒家也不主张以法律来制裁。儒家否认法律有救败之功。法律既不能劝善禁恶于前,习俗已经薄恶之后,想以法律来补救,只是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更无益处。而且人民有过失,罪不在民,还是因教化未施,或施而未彻的缘故。法家则完全与儒家立于相反的立场,否认社会可以借助德化的力量来维护,更不相信一两个人的力量足以转移社会风气,决定国家的治乱。根本反对有人治无法治,人存政存,人亡政亡的办法。法家所需要的是必然之治,使社会长治久安,而不是这种渺茫不可期,时治时而乱的办法。自然而然,法家主张以重刑治国,认为言行重罚有“以刑去刑”的功能。
儒家以礼为维持社会秩序之行为规范,法家以法律为维持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儒家以德教为维持礼的力量,法家以法律制裁为推行法律之力量,儒法之对抗,礼治、德治、法治之看似不两立,但并非没有调和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