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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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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

第1篇: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范文

    第十三条 国家和社会采取康复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第十四条 康复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并开展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第十五条 政府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在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室),举办必要的专门康复机构,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科学研究、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城乡社区服务网、医疗预防保健网、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康复工作。

    残疾人教育机构、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

    残疾人在专业人员的指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志愿工作者及亲属的帮助下,应当努力进行功能、自理能力、劳动技能的训练。

    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分阶段确定康复重点项目,制定计划,组织力量实施。

    第十六条 医学院校和其他有关院校应当有计划地开设康复课程、设置康复专业、培训各类康复专业人才。

第2篇: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范文

一、新增残疾人

在今年初,在我和工作站的大力宣扬下,本社区有5人申请到残疾证,申请与办理乘车证、申请一级补助与辅助器具、对精神病人申请免费服药。以便辖区残疾人每个人都有可以享受到政府及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

二、深入家庭随访

每月定期到残疾人家里随访或电话联系,详细了解社区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倾听他们的心声,及时了解残疾人的呼声和诉求,反映残疾人的意愿,将残疾人的需求记录在案,同时也把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送到残疾人家中。帮助他们解决困难,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春节来临之际和街道领导一起对贫困残疾人进行节日慰问,并送上慰问金慰问品,而在六一儿童节则为辖区五名小朋友送去了节日的慰问金,以表达各级残联对残疾人的关爱之情。

三、推动社区康复

上半年共为辖区五位偏瘫,截瘫残疾报名参加康复训练营,为七位肢体残疾报名参机构康复治疗,为社区残疾儿童申请各类机构补助,以便他们得到及时的康复,尽早溶入社会。为每位残疾人建立了康复档案,全面掌握了本社区残疾人家庭情况和康复需求。开展残疾人免费健康体检,让每一位残疾人都真正感受到了各级残联对残疾人的关爱,受到了广大残疾人的好评。根据“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精神,有组织、有计划地引导社区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并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上门家庭康复。社康医生每月一次的巡诊可以让残疾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得到贴心的服务。让可以走出家门的智障者到工疗站做工疗康复。为精神病患者每月按时发药,提醒精神患者及家属按时按量服药,并做好跟踪服务。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一目标而努力。

四、辅助器具送到家

为有需要的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肢体残疾人:轮椅一部,冲凉椅一部、脚托一副、助行器一部、手杖一个、手部矫正器一个、电子床垫一个。视力残疾人:低视力助视器一个、语音手机二台、听书机一台。细心、周到的服务使社区残疾朋友的困难及需求能得到更全面、更细致的解决。

五、就业与困补

残疾人就业一直以来就是一个老大的难的问题,为了让残疾人走出家庭、走向社会,让有能力工作的文秘站:残疾人能够通过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不再是家庭的累赘,我们的各级残联做出了很多的努力,市,区各级残联经常举办各种专门针对残疾人的招聘会,为残疾人提供寻找工作的平台。为智力残疾解决一个康复的地方,参加社区工疗站,并可解决残疾人的社保问题。而面对生活无法自理的一级残疾人,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市政府与各级残联结合本市实际而制定出一级残疾人保险补助办法,为残疾人及家属免去后顾之忧。面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则帮助他们申请临时困难补助,上半年总计为七名家庭困难的残疾人申请了困难补助,为五名新增残疾人申请了一级重残补助,为一名低保残疾人申请了低保补助金。为二名去世的残疾人申请了临终关怀补助。

六、活跃的社区活动

第3篇: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范文

一、完善组织建设,夯实服务基础

一是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基层组织。在辖区内14个居民小组、38个企事业单位成立了助残服务机构,建立了以社区残协为中心、以居民小组为重点、以驻社区企业、单位为联系点的社区残疾人服务工作网络,实现了社区残疾人服务工作全覆盖。社区残协连续三年被评为资兴市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二是进一步完善社区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整合资源,投资6万余元,先后建立了社区残疾人医疗服务点、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残疾人文化娱乐室、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点、残疾人法律服务咨询处等服务机构,并帮助“7.15”洪灾移民区建立残疾人工作机构,为东湖小区免费提供了服务残疾人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搭建了为残疾人服务的平台。三是进一步强化残疾人工作规范化建设。我们建立健全了《残疾人基本情况台帐》、《康复台帐》、《台帐》、《残疾人社会救助台帐》、《法律援助台帐》、《残疾人志愿者台帐》等台帐,使社区残疾人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创新服务机制,激发工作活力

一是创新残疾人服务管理机制。根据残疾人住房有人帮、残疾人生病有人问、残疾人子女上学有人扶、残疾人矛盾纠纷有人调、残疾人人生安全有人保和残疾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有人办的“六有”标准,全面推行了残协小组长负责制。如:氮肥厂围绕居民搬迁抓残疾人建房责任制;棉织厂开展共帮互助结对帮扶责任制等。二是创新助残志愿者服务机制。成立了扶贫帮困、法律援助、关心下一代成长、爱护残疾人家庭等助残志愿者队伍,共发展志愿者182名。一年来,先后组织志愿者开展“弘扬志愿精神,争当人民卫士”、“献爱心送温暖”、“创平安社区”、“关心残疾人家庭”及“整治侵犯残疾人合法利益行为”等活动,为辖区残疾人家庭料理家务30余次,送慰问金1000余元;接送重度残疾人20余次,上门调解残疾人纠纷25起;发放助残宣传资料800余份,批评教育歧视残疾人的居民6人次,制止欺辱残疾人的不良行为16起,为构建和谐社区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创新党员干部联系户机制。通过“一帮一”、“多帮一”等形式,实行党员干部对残疾人“必访制”,即“残疾人有突发事件必访、有不良情绪必访、有家庭纠纷必访、有劳教释放人员必访、有险情旱情必访”,确保在第一时间解决残疾人“急、难、愁”问题。去年共帮助30名白内障患者申报了康复资料,帮助50多名残疾人办理了第二代残疾证,帮扶2名两劳释放残疾人安居乐业。四是创新激励机制。每年5月份的全国“助残日”,对在文化、商业等领域表现优秀的残疾人颁发“精英奖”;对“心态好”、“形象好”、“邻里和睦关系好”的残疾人颁发“三好奖”。通过“精英奖”和“三好奖”评比以及实物奖励等形式,不仅解决了残疾人的生活困难,而且激励了社区残疾人热爱生活、和睦邻里,回报社会。

第4篇: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范文

它各类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均要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对达不到比例的单位和部门,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监督各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不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又不缴纳就业保障金的单位采取行政制约措施。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应当依法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残疾特征合理安排工种,实行同工同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各用人单位对合同到期的残疾职工,应优先续签合同。

对新开办具有一定规模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5人以上的)及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为残疾人的自主创业实体(福利企业除外),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残疾人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的,按照安排的残疾人人数每人给予2000元以下一次性就业补助。(补助金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第二条稳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渠道,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民政部门作为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指导,会同区残联定期对福利企业进行检查;税务部门要按国家对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应的税收优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残联要积极配合,共同维护福利企业就业的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持有《残疾人证》的有劳动能力的弱智残疾人,福利企业应予以接纳,安排其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任何所有制企业安排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并承担社会福利企业应的社会义务,参照国有、集体企业享受有关税收政策。社会力量开办盲人按摩机构,集中安排盲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福利企业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在加强残疾人分散安排、集中安置就业的同时,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对辖区内至今尚未实现一人稳定就业的残疾人家庭,要加强指导和服务,逐户落实措施,要多形式开发适应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优先安排适应岗位要求的残疾人,确保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每个城乡残疾家庭至少有一个劳动力固定就业”的目标。

第三条鼓励、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

(一)工商部门对残疾人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免交开业登记费、变更登记费、执照费及工本费。各集贸市场要优先安排残疾人个体经营户进场经营,市场管理部门应免收其摊位卫生费。

(二)税务部门对残疾人员本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个人从事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对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按政策规定给予减征或免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个体创业符合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类优惠政策。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月销售额不满5000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残疾程度为中度以上的(一、二、三级肢残,一、二级盲残,一级低视力,一、二、三级智残,一、二、三级精神残疾的残疾人;1--6级<含>以上的转业、复员、退伍的伤残军人),年交纳个人所得税不超过2000元的,减征比例为100%,2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减征比例为50%。

残疾程度为轻度的残疾人、7--10级以下的转业、复员、退伍的伤残军人,减征幅度按上述人员的50%计算。

(三)城管部门应在条件许可的临时占道和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等行政许可方面为残疾人个体从业提供方便。

(四)对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人获区级表彰的奖励5000元,获市级表彰的奖励10000元,获省级表彰的奖励30000元,获国家级表彰的奖励50000元。

区残联对年1月1日以后己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按《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的20%确定补贴金额,一次性给予最低3000元,最高5000元的补贴。对年1月1日后从事种养殖业六个月以上的残疾人,为积极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经本人申请、所在村、镇审核,报区残联同意,视规模大小可以给予最低2000元,最高5000元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每户限补助一次。(残疾人在五年之内,不得重复享受)

对免费为残疾人创业初期提供孵化平台,帮助残疾人实现成功就业的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视扶持自主创业人员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奖励金、补助金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第四条鼓励扶持残疾人集中就业的企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对从事农业生产的残疾人,有关部门优先安排残疾人贫困户致富项目,并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对需向银行贷款用于创业就业的残疾人经本人申请,所在镇、街道审核,报经区残联同意可给予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0元,年限不超过3年的贷款贴息。

对区残联认定的具有一定规模、安排一定数量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的扶贫基地,只要依法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按期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按安置残疾人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助,达到省级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标准的,由区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年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扶贫补助。

第五条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各项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全社会就业工作安排计划,提供就业指导和帮助,其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各级残联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每年与劳动部门举办残疾人就业供需见面会1-2次,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平台。各类职业技术培训机构要为残疾人培训提供方便,并在培训费用上给予适当减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并进行各类岗位技能培训的,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劳动、残联部门认可的培训证书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最高300元,二年内限补助一项培训费用,劳动部门己给予培训补助的项目不得再次补助。

第六条提供就业援助和促进残疾人增加收入。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增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对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提供就业援助。对农村残疾人家庭要切实将国家关于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制定和完善针对残疾人特点的扶贫政策措施,实现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促进残疾人增加收入。

人事部门要积极主动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残疾人,免收残疾人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委托保管费和人才市场门票费。

第七条建立残疾人教育救助机制。教育部门要将可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纳入授教范围。完善残疾学生的助学政策,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学校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就学;对寄宿的残疾人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对残疾人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残疾人),一方户口在本区,其子女户口在外地的,允许其子女在本区借读,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借读费。

经区、镇残联同意,对参加社会上职业培训、行业培训、特殊技能培训及种养业、家庭副业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的培训费用给予补助,培训费1000元以内的给予全额补助,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按50%补助,最高限额补助为2000元,三年内限补助一次培训费。

第八条资助和奖励残疾学生读书成才。残疾学生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含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区残联给予资助,标准为:接受全日制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技工学校)每人每学期补助600元;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每人每学期补助1000元。所需经费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区残联要摸清本地失学残疾儿童少年底数,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春雨行动”,要将救助失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其中。

第九条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一)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应及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残疾人本人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执行。其中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按标准的120%全额救助,其他残疾人实行差额救助。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赡)养人、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残疾人按标准的140%全额救助,并优先安排进敬老院或福利院供养。对未满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单身重度残疾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庇护安养,所需费用由区、镇两级负担。保证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能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有关生活救助待遇。着力解决好重度、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做好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救助。

(二)低保残疾人家庭和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凭区民政局发放的《低保证》和《低保边缘证》每户每月水费补贴5吨,电费补贴10度;管道煤气费每次抄表数减收10立方米;免收有线电视初装费和减半缴纳有线电视收视费。

(三)切实改善残疾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各地对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中低价位商品房,符合购买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可优先购买。对残疾人住房拆迁安置时,有关部门在现有安置房源基础上应当优先考虑残疾人安置,对下肢残疾人和盲人优先安排在底层,有条件的可根据需要修建无障碍通道。在拆迁时补偿金不够购买一套住房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由当地政府在社会救助中给予特殊补贴,确保拆迁残疾人有一套房子居住。

对农村有建房能力并符合建房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建房,有关部门优先安排宅基地,优先安置过渡房、优先帮助建好新居房。

残疾人租住的房屋,房产单位应优先维修。

(四)对日常生活起居不能自理需要专人护理的贫困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生活补助。对具有本区户籍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员(丧失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男18-60岁、女18-55岁),凭《重残人员生活救助证》,按城乡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救助金。

(五)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政策。加强对按比例就业职工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制定落实城乡残疾人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措施,确保每一个残疾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目标。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其个人自负部分由区、镇两级财政承担,当残疾人参加的农村养老保险转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其个人自负50%,剩余的50%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各半承担,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应优先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其个人缴纳的保险金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各半承担。按国家规定确保残疾职工享受本单位其他职工同等待遇,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六)区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免费为贫困肢体残疾人安装普及型假肢;其他肢体残疾人安装假肢予以40%的补助;免费为低保家庭中的聋儿配戴普及型助听器;白内障患者按《市区视觉光明行动实施意见》(政办[]72号)文件精神,实行复明手术;免费向盲人赠送盲杖;免费向需要借助盲人导向设施的盲人赠送“盲人语音导向无线电接收器”;免费向下肢重度残疾人一次性赠送一辆手推型轮椅。

第十条建立残疾人医疗保障网络。

(一)在企事业单位从业的残疾人,其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残疾人办理医疗保险。

(二)农村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范围,残疾人个人缴纳保费部分由区、镇二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属于农村低保户的残疾人享受待遇按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残疾人在医疗机构就医,实行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配药和住院,对持有患先天性脑瘫、小儿麻痹后遗症和持有残疾人证的白内障患者到医院进行康复医疗的,免收住院普通床位费。

0—6岁残疾儿童在区残联指定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康复费用由政府按有关规定全额支付,非低保的康复费用区补助50%,其他残疾人康复费用区补助20%,实行先支后报。

(四)对贫困残疾人患大病享受应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费用仍过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视情况可给予每人年救助额不超过2000元的生活困难救助。

(五)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与残疾预防。卫生部门将社区残疾人康复纳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范围,建立残疾人医疗健康档案,各级残联配合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与服务,为社区中心提供康复器材,完善康复设施,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指导。各镇(街道)要建立重度残疾人庇护安养所(站),配合区儿童残疾庇护中心和区精神残疾人庇护中心做好残疾人庇护安养服务。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

计生、宣传、安全、公安、卫生、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做好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减少残疾儿童出生率,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全面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建立以政府拨款为主,社会、单位和个人多渠道筹资的精防康复经费投入机制,全区按辖区户籍人口每年每人不低于0.7元投入经费,镇(街道)也要安排一定的精神病防治经费。对非住院低保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精神病人,提供免费服药。对入住区康复中心的低保(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的精神病患者只收取生活伙食费,其它医药费用按关规定结保。

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适当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重点做好残疾老人和残疾儿童的福利服务。民政福利彩票公益金按有关规定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残疾人的社会福利和医疗康复事业。

第十二条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金援助计划。对本区户籍严重残疾的未婚独生子女,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且为低保家庭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严重伤残,其子女未满18周岁且为低保家庭的,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救助金援助计划范围。

第十三条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村残疾人合法权益,优先优惠对农村残疾人进行征地补偿。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基本生活保障、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子女受教育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优惠。

第十四条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工作。由区残疾人维权站、镇、街道残疾人维权岗、村、社区残疾人维权点,对残疾人实行法律援助。法院根据残疾人申请,酌情减免其诉讼费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对残疾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公证处对符合受理条件且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实行上门公证,并酌情减、免收费。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老龄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支持残疾人工作,维护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妇女、残疾儿童和残疾老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关心残疾人的业余爱好和业余生活,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

(一)区内对社会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寺院、道观等,凭《残疾人证》免费参观。

(二)区内各公园、名胜景点对残疾人免费游览。

(三)区残疾人活动中心向全区残疾人免费开放。实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优惠开放。

(四)对残疾人开展组织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以此丰富残疾人的精神生活,激发残疾人参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热情和潜能。

(五)残疾人团体购票看电影,票价优惠,并允许携带代步工具进入电影院。

第十六条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给予方便和照顾,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残疾人可优先购买火车、汽车和轮船票,并优先进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作为代步工具的可免费停放公用停车场。

第十七条民政部门对符合结婚条件的残疾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免收婚姻登记费。

第十八条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对新建的城区、镇区主干道、大中型公众建筑物、住宅楼、住宅小区、商场、宾馆、金融单位、菜场、公园、公厕等,要推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对已建造的缺乏无障碍设施要逐步加快无障碍改造,加快推进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关的住宅、社区、学校、福利机构、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必要时要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新建星级宾馆应配套设置(一定比例的)可供残疾人使用的客房和卫生间等。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5篇: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范文

今年,我与社区、等两名同志积极走方社区残疾人家庭,了解残疾人朋友的生活状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在生活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我们通过主动走访社区户残疾人家庭,对社区残疾人生活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残疾人朋友的需求做了认真的记录,并向上级残联组织和有产部门进行了汇报,确实的解决了社区残疾人朋友遇到的问题。像社区里残疾人、是一对夫妻,他们两个人都没有工作,面且身体上还是级残疾,家庭生活困难,我们在走访中了解到了他的困难,后来通过联系塑料花外加工工作给他本人和家人做,增加了家庭的收入,解决了生活问题。通过开展走访活动,受到了社区居民的热烈欢迎。

二、加强社区残疾人的康复工作

我们根据社区每个残疾人的不同康复需求,对社区内的残疾居民开展针对性的康复训练,使其得到最佳的康复效果。在今年月,我们接受了残疾人康复训练的专业技能培训工作,通过这种有效的培训工作,切实加强了我们这些专职委员的工作能力,以便更好的服务于残疾人朋友,我们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使残疾人就地就便得到康复训练与服务,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我对自己所管辖区的名残疾人的康复需求进了深入调查工作,对需要康复训练与服务的残疾人建档立卡。为残疾人朋友提供多种康复服务,我根据残疾人不同的康复需求,为他(她)们提供康复医疗、心理疏导、康复护理、知识普及,同时还对残疾人的亲友进行培训与训练指导,这样可以更加方便帮助残疾人进行康复工作,在平时的康复工作中,我根据社区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相应的康复训练:肢体残疾成年人开展以运动功能和日常生活活动为主的康复训练,指导使用矫形器和训练器具,并对训练效果进行阶段评估。对脑瘫儿童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的原则,适时选配辅助器具,开展运动功能、姿势矫正、语言交往、生活活动四方面的康复训练,并对训练效果进行阶段评估。对智力残疾儿童开展运动、感知、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六方面的能力训练,并对训练效果进行阶段评估。逐步开展成年智力残疾人生活自理、简单劳动技能、适应社会生活、生活护理等综合康复训练服务。开展盲人在日常生活环境和公共场所的行走导向训练服务。聋儿听力语言训练、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及视功能训练、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等。同时积极普及康复知识,积极开展康复知识的普及和推广工作。

三、加强残疾人就业管理

今年,我所管理的社区残疾人中,有名残疾人在就业问题上遇到了问题,主要问题是部分残疾人朋友因为身体伤残情况严重找不到工作,以及工资待遇过低等两个主要问题,为了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我将情况反映给有关领导,在上级领导的帮助下,开展了以下工作措施来帮助残疾人朋友解决工作问题。

1、加强残疾人文化素质培训。要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加强残疾人素质培训尤为重要,我们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以就业需求为出发点,依托社会资源举办各类短期技能培训班,帮助残疾人掌握生产工作技能,加强就业前培训;又以职业要求为落脚点,加强企业内残疾人在职培训,提高残疾人工作适应能力;通过加强创业培训,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提高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同时我还为社区残疾人个体就业提供帮助。

2、加强分散比例安置残疾人工作,这项工作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帮助残疾人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依法足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动用人单位愿意接受残疾人,从而为残疾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要继续贯彻落实已有的福利企业政策,对现有福利企业切实搞好服务,为福利企业巩固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带动更多的残疾人就业。

第6篇: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范文

(一)重要意义。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目前,全县共有2.13万残疾人。近几年来,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较窄、城乡区域差别较大、投入不足和服务设施、专业人才队伍匮乏等问题,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较低,难以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和基本需求。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残疾人为本,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坚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优先予以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普惠制度与特惠制度相结合,将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需求迫切、受益面广的实际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坚持思路、模式和制度创新,加快构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到2015年,建立起覆盖全县城乡的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等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生活状况明显改善,与全县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到2020年,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社会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二、加快制定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将残疾人优先纳入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专项政策,采取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措施,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制定特殊扶助政策,保障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1.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必须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缴费基数不足上年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残疾职工,县政府以上年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对残疾职工个人缴费差额部分给予补贴。无雇工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残疾人员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全县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县政府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企业在办理企业年检时,应照顾残疾职工并为其缴纳企业年金。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按个人最低标准由县政府全额代缴,贫困残疾人个人最低标准缴费部分由县政府给予补贴。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者,经本人申请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

2.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纳入城镇低保范围的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缴费,纳入低保范围的各类在校残疾学生,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缴费。一二类残疾人低保对象个人不缴费,由县民政部门负责从医疗救助资金中代缴。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政府给予补贴,重度和贫困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政府全额代缴。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白内障复明手术、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精神病康复和辅助器具适配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对残疾人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适当上浮,上浮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残疾人住院的政策内报销比例不得低于9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残疾人的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不得低于80%。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个人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额医疗保险报销和门诊费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要适当提高,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可适当降低,具体标准根据全县医疗基金支付情况确定。

3.残疾人参加工伤保险。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为本单位残疾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残疾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及时救治并申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规定及时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重视残疾职工工伤康复,逐步完善工伤保险职业康复制度,增加残疾人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4.残疾人参加失业保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残疾职工失业后,有关部门要协助其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相关待遇。对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合同制残疾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依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110号)享受社会保险有关补贴。

5.残疾人参加生育保险。城镇企业必须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生育保险的残疾女职工计划内生育的各项医疗费用可略高于限额标准报销,具体比例根据我县实际确定。确保残疾女职工按时足额享受各项生育津贴。

(二)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1.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要应保尽保,残疾人本人在已补差的基础上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计算补差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低保,主要成员重度残疾、缺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纳入一类标准保障范围。

2.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民政部门要优先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救助标准要适当提高。

3.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民政部门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情况特殊的可给予二次救助。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由民政部门按我县临时救助标准予以重点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的残疾人,相关部门要及时救助,外地的要和户口所在地联系予以妥善安置。供养服务机构要优先集中供养残疾人五保户,逐步提高分散供养残疾人五保户的生活标准。

4.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和救助范围。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在实施危房改造等各类农村建房项目时,优先安排残疾人家庭并适当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切实重视和保障房屋质量和安全。因建设规划需要拆迁残疾人家庭房屋,要为其落实临时安置补助、拆迁补助等方面的优惠规定。

5.对大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残疾学生在资助、减免学费等方面实行倾斜照顾政策。研究建立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幼儿给予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残疾学生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并优先享受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等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宕昌籍残疾学生给予学费补助,补助标准及所需经费根据实际确定并解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残疾学生全部免除学费。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在普通中小学特教班及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三)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提高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1.大力改善各类福利机构设施条件,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并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制定完善与孤残儿童养育、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相配套的综合利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动员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兴办或支持残疾人福利事业。

2.逐步建立城乡贫困残疾人定期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政府对70岁以上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助的规定。对精神、智力、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予以经费补贴,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或因故不再生育的家庭,按照高于规定标准20%发放扶助金。

3.贫困残疾人家庭和福利机构安装有线电视的初装费及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及特困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用电、用暖缴费确有困难的,相关单位应按半价收取费用。

4.落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实行财产信托等保护措施。做好伤病残军人优抚安置工作,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

三、大力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残疾人服务水平

统筹规划残疾人专项服务,加快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专业技术和绩效考核标准,有效利用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构建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构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围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加快构建以专业康复机构和医疗单位为骨干、社区(村)康复为基础、家庭康复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快县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卫生部门要会同残联制定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康复服务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县医院、中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和精神病科,乡镇卫生院要设立残疾人康复室。建立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及控制网络,开展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控制技术和诊断技术研究,有效防控残疾发生。重视残疾人心理和精神健康。卫生部门和残联要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实施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满足重度和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推进县级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指导和服务作用,大力开展残疾人助行、助视、助听等各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县财政按全县辖区人口每人每年至少不低于0.5元的标准预算并落实残疾人康复经费。

(二)构建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要积极开展残疾儿童早期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水平,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进一步规划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城乡中小学要根据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需求,适当附设特教班或安排随班就读,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研究重度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学生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通过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形式帮助其接受义务教育。大力推进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推动开办残疾人特殊教育高中班,普通高中要接受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文化服务和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各级各类院校招收新生时不得歧视残疾学生,对于符合招录条件的残疾学生,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和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及随班就读教师的绩效管理和职称评定办法,提高特教教师工资待遇,在晋级评优和继续教育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残联系统康复教育专业人员职称评定,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有关标准执行。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和师资培养培训,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加大特殊教育投入,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每年全县教育费附加要有一定比例专项用于特殊教育。

(三)构建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依法推进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残联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宕昌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残联审核、财政代扣、地税代收保障金征收工作。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范围,可安排用于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扶持发展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要安置就业,落实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等扶助措施。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残疾大学生。对吸纳残疾大学生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对帮助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给予奖励,所需资金从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人社部门委托并指导有条件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加快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指导、服务作用,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制定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提高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技术水平,促进盲人按摩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有关部门要加强残疾人劳动监察,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四)构建残疾人扶贫服务体系。将农村残疾人切实纳入全县农村扶贫开发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残疾人扶贫开发专项政策措施,加快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全县扶贫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残疾人扶贫,由扶贫部门会同残联共同组织实施。加强残疾人扶贫开发与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农村残疾人家庭充分享受各项社会保障和扶持政策。政府有关部门在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时,要优先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依托政府有关涉农部门,指导和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高效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确保每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有1—2个增收项目。制定残疾人家庭申请扶贫开发贷款的优惠措施,提高康复扶贫贷款的使用效益。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广泛开展残疾人社会帮扶,及时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困难。

(五)构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办法,规划建设县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立健全以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及时落实配套资金。积极采取政府解决护理补贴或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为有实际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居家安养服务。鼓励、引导、扶持单位、个人和社会团体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县残联、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托养服务机构、福利院和敬老院的管理,整合资源,改善条件,不断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构建残疾人无障碍服务体系。认真贯彻实施《省无障碍建设条例》,将无障碍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无障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主管部门对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检查和验收时,应征求残联及项目所在地残疾人代表的意见。相关部门要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无障碍建设工作。重点推进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公园景点、交通枢纽、公共服务等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逐步推进无障碍建设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各类公共交通站点和交通工具要配备无障碍设施,逐步设置残疾人升降踏板和专用座椅等,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落实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泊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对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居环境实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县政府予以补贴。政府信息公开要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县内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要逐步采用语音提示、加配字幕等信息无障碍技术。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无障碍设施完好、安全、可达。

(七)构建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有关部门要重视、支持和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活动。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等社会公共设施和场所要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建立健全县残疾人文化组织机构,逐步建设残疾人文化艺术服务设施。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定期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在公共图书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以盲文、盲人有声读物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阅览室。重视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鼓励、扶持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活动和创作,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文化艺术博览会、艺术汇演等文化交流活动。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文化周”和“文化助残”活动。

有关部门要重视、支持和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建立健全县残疾人体育机构,逐步规划建设县残疾人体育管理中心,加快发展残疾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所要配置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健身器材,广泛开展基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逐步完善残疾人体育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和技术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和技术管理人员信息库。积极组织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对在国内外重大文艺展览、演出和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特殊艺术人才予以奖励,县政府帮助解决其就学和生活保障等问题。

(八)构建残疾人维权和法律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在制定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中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获益权。建立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协作机制,依托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或救助服务。建立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室,落实人员、场地、经费及工作津贴。及时督查督办残疾人反映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妥善处理残疾人,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号召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增强残疾人学法、懂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适时组织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九)构建残疾人组织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政策、规划和措施。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支持。落实乡镇残联、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规定。乡镇残联和村(社区)残协要做好残疾人需求摸底调查和转介服务,积极协助党政机关抓好各项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的落实。按程序推选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广泛参与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

(十)构建残疾人信息服务体系。政府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数据信息管理系统要设立残疾人事业栏目,为科学配置社会保障和服务资源提供数据支持,及时反映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基本状况,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政府信息公开化。残联要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信息管理制度、残疾人综合业务数据库和无障碍信息网络服务管理平台,开展残疾人状况监测和调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统计工作,提高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县残联要尽快建立网站,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加快内容更新,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多领域的信息服务。

四、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一)明确职责,分类指导。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组织机构,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务求实效。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和工作计划,加快制定针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专项政策措施。残联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单位抓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为全县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创新途径。城乡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确保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增加投入,完善设施。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经费通过县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助、个人与单位负担等多渠道筹集。鼓励民间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改善残疾人服务设施状况,满足残疾人基本需求。

第7篇: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范文

通过依托社区敬老院、福利院等专门机构,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对有康复需求的重残无业人员的养护工作的要求,我区从2004年年初到2005年2月15日,已有47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入住各级养护机构:其中智力重残25名、盲人1名、聋人1名、精神重残20名,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56%。

广泛走访,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

为了更多地了解我区残疾人的生活现状,及时地为残疾人服务,全体残联工作人员直接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在走访中,我们切身感受到目前宝山的困难残疾人实际情况要比想象中的更差,有的两老养一残家庭,父母年龄很大且体弱多病,已无法照顾残疾子女日常的生活,有的老养残家庭虽然已配有“7259”志愿者,但每天一个小时的志愿者服务解决不了残疾人生活的根本问题;还有特困家庭中的精神病人,由于无钱看病吃药,反复发病,给社会带来了许多不良的影响;诸如上述情况的残疾人家庭在宝山,特别是宝山的农村边远地区及两岛还是不少的。眼前最紧迫的事就是先要解决残疾人的温饱问题,改善他们的基本生存条件,让他们的生活也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为确实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解除残疾人家庭的后顾之忧,区残联领导感到要解决目前残疾人,特别是特困残疾人的生活问题,一定要本着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的要求,研究制定对低保家庭重残无业残疾人入住养老机构的补贴规定,从根本上来帮助残疾人家庭解决困难。

一、筹措资金,选准选好养护机构

1.选准选好养护机构

2004年上半年,区残联领导带领残联工作人员先后来到上海市民政第一、二、三精神病养老院、宝山长兴社会福利院、横沙乡敬老院以及区内其他几家敬老院等适合残疾人养护的机构进行实地考察,本着既要方便残疾人,又要节省入住费用的原则,同有关养老机构进行反复协商,在取得养老机构领导对残疾人的同情和理解的基础上,最后确定上海市民政一、二、三精神病养老院、闸北共康康复院和宝山长兴社会福利院、横沙乡敬老院等为宝山区重残无业人员养护机构,并上报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获得认定,还明确了凡入住宝山区养护机构的重残无业人员,入住费用区残联每个月最高补贴400元;同时为照顾家住市区残疾人的实际,对凡自己选择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认定范围内其他养护机构的重残无业人员,入住费用区残联每个月最高补贴320元。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少数特殊困难的重残无业人员家庭采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处理办法,通过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结对帮扶等办法解决这些家庭的实际困难,保证重残无业人员能够得到养护。

2.积极筹措养护资金

为了筹措养护资金,区残联领导多次积极主动将宝山残联的设想向市残联理事会领导及市残联康复处、社工办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市残联领导和有关处室的肯定和大力支持。市残联领导还积极向社会各界呼吁,动员社会的力量来帮助宝山区的贫困残疾人解决因难,在去年的“助残日”活动期间,共有15家单位为宝山两岛19户21位贫困残疾人捐助人民币26万元,充分体现了市、区残疾人工作者情为残疾人所系,心为残疾人所想。目前符合养护条件的重残人员的入住费用全部得到落实。

二、制定完善养护政策

在制定养护政策过程中,区残联还专程到卢湾、长宁等区残联取经,学习兄弟区县残联在残疾人养护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政策初稿出来后,区残联及时将征求意见稿下发各乡镇(街道)残联,并分别召开了三个层面的座谈讨论会,一个层面是由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残联专职干部参加的讨论会,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的意见和建议,从面上对养护政策进行修改补充;另一个层面是由部分村(居)委领导和重残无业低保家庭的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养护政策进行具体的完善;再一个层面是由区内有关养护机构领导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宣传有关政策,沟通有关情况,提出养护工作相关要求。通过召开各个层面的座谈会,做到点面结合,力求使政策既照顾到方方面面,又使政策更贴近实际情况,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在市残联的关心指导下,又将修改的养护政策报请区残工委同意,形成正式文件于2004年1月下发乡镇、街道实施。

三、抓好落实,积极稳妥推进

一是召开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残联专职干部会议,将养护政策内容要求进行传达,统一两级残联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各乡镇(街道)残联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社区助残员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排摸,按区残联的工作要求,及时上报符合养护条件的对象情况。

第8篇: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范文

__街道对各个社区所对辖区得1532名残疾人开展了入户走访登记;进行残疾人大普查,走访调查项目涉及个人、家庭基本情况、社会保障情况、就业情况、重残人(无法自理)护理及护理人情况、家庭廉租住房情况、服务需求情况等。覆盖了残疾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并分门别类,建立详细的需求服务档案。现阶段__街道办事处残疾人数共计:1532人。其中肢体残疾人884人,视力残疾155人,听力语言残疾160人,智力残疾95人,精神219人,多重残疾19人。街道办事处专职委员:29人。残疾人子女申请奖学金:6人。个性化家庭2户。残疾人低保人数:495人。热费楼数:298人。实物配租:96人。廉租房住房补贴:150人。农村五保护:1人。培训我街道残联专委:4个。残联志愿者:730人。

我街道残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和政策文件精神,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使残疾人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

在各级组织的关心和重视下,__街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积极组织开展了辖区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摸底调查工作,在掌握辖区残疾人贫困状况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同时依托社区和有关部门在社会保险、大病救助、生活服务等方面提供援助,并切实落实区残联的残疾人贫困家庭救济措施,分别对残疾人贫困家庭给予定期补助和临时救助。

在切实摸清本辖区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我街道残联的工作人员上门做工作,广泛宣传,切实贯彻有关残疾人就业政策,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依托社区就业服务机构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全方位的就业服务;目前,已开发适合残疾人在社区居委会、小组的就业岗位10个,扶持残疾人在社区内就业;对运建社区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徐恩祥进行了走访核实,并及时上报区残联,给予落实有关扶持经费。

我街道积极联系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使其承担起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的任务,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深入残疾人家庭进行康复训练指导,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辖区内有__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都承担着康复服务职能,目前有6人正接受康复服务。2013年为 5名肢体残疾人发放轮椅5套,并发放拐杖2副、坐便器一套,假肢5副,助听器8个,矫形器1个。

街道专门成立了法律维权服务站,联系了2名法律工作者常年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的法律服务,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街道成立了由8人组成的助残志愿者服务队,经常性组织并开展一系列助残服务活动。通过“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子”等多种方式探索在社区、在基层建立长效的助残机制。

在充分利用社区公共文化资源的条件下,我街道对残疾人实施活动场所免费开放政策,并配置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体育娱乐器具。在“全国助残日”、残疾人节日和节假日等,因地制宜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及阅览书籍等,来丰富他们的生活内容。

长期以来残疾人的就业一直是个难题,目前,在我办事处登记就业的残疾人中,能实现就业的比率很低。另外,由于能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比例较低,远不能适应用人单位的招工要求。再加上受年龄偏大、缺乏专业技能等的影响,就业就更为困难。即使在少数就业的残疾人中,其收入水平也普遍偏低。

我街道7个翻牌社区管辖的残疾人,由于目前社区、小组还有部分集体经济,所以在传统节日或助残日期间,都能够对残疾人或家庭经于一定的慰问和帮助,而纯小区的居民就只能等够残联或民政部门的慰问了。而且有一部分因残疾致贫的家庭,仅仅依靠慰问是解决不了太大问题的,还是应该建立一定的救济系统以获得有效的帮助。

由于身体残疾不能满足正常用工需求,就业十分困难,家庭收入偏低,生活十分困难。在五类(视力、肢体、听力语言、智力、精神)残疾中,智力和精神这两类残疾人的就业和生活最为困难。这两部分残疾人,基本靠家庭供养。特别是精神残疾人,相当部分需要靠药物控制病情,严重的需长期入院治疗,他们医药费,对一般家庭来说是一项庞大的开支,长年累月,确实难以为继。

残疾人家长最大的担忧是,现在他们还能照顾其残疾子女的日常生活,但他们老了怎么办?其子女老了又怎么办?部分残疾人由于没就业、没收入,也就不可能购买养老、医疗等保险,达到退休年龄后将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多数的家庭只能维持日常的生活,日后的事情只能听天由命了。这些残疾人怎样安度晚年呢?这确实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1.残联工作方面:尽管残联征收残保金,但残联的工作项目多,服务范围广,办公设施及康复设施都需要很多资金,维护残疾人的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开拓多重资金渠道是当前我们的重要任务。资金充足了,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指标才可能更上一个台阶。

2.残疾人生活方面:适当调整残疾人生活保障金,提高其生活水平,提升生活质量。

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加大康复设施投入。聘请专职康复指导员到社区,具体指导康复医疗和康复训练。,建立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模式,大力开展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残疾人提

供切实有效的服务,使康复医疗服务有序推进。将有关残疾人工作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等,方便广大残疾人了解掌握。建立健全信息库,增强工作效率和减少差错。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利用网站倾听残疾人心声,及时了解残疾人困苦,回答残疾人提出的疑问,解决残疾人最关心的问题,搞好宣传措施。使残疾人工作在信息化、系统化服务方面上一个新台阶。开展残联三入户特色服务。一入户后,根据需求制定了特色服务二入户。如:教上肢灵巧的残疾人制做丝网花、十字绣、钩包等手工。志愿者成立的书法班、葫芦丝吹奏都是为有文化需求的残疾人服务的。以后还要成立摄影和绘画班。二入户后,根据残疾人贫困和生活无法自理程度,爱心志愿者定期上门为残疾人进行理发、家庭清洁、按摩、心理安慰等三入户服务。力争三入户特色服务将党的阳光沐浴到每一个残疾人身上。

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树立典型,激发残疾人参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__的热情,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特殊艺术人才。如:2012年,我街道有三人参加市第五届残疾人技能比赛。其中刘宇木雕二等奖、蔡广东成衣制衣一等奖、韩秀玲钩编二等奖。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增强体质、康复身心。广泛宣传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和残疾人自强自立的楷模,感召全处人民奋发图强、创业致富、奉献社会、促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帮助残疾人,营造良好的社会扶残助残氛围,结合残疾人重大节日,进行多角度、大规模宣传。

第9篇:残疾人家庭康复指导范文

我们将努力让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住院可享受大病医疗救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扶贫方式,把帮助和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生产需要作为扶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多渠道的残疾人扶贫资金投入方式,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扶贫措施,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1处以上。

积极开展贫困残疾人的技能、实用技术培训。结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各项保障领域;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建立社会帮扶机制;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帮助落实“低保”“五保”等社会救济措施,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

同时,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大病医疗难、子女入学难等残疾人家庭实行临时救助。使城乡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得以落实。

二、进一步落实康复救助项目,促使残疾人康复

按照省、市残联康复任务的要求,围绕残疾人“康复一人,幸福全家,奉献社会”的目标,建立“泰祥社区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和“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委托康复中心对脑瘫、智残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开展争创白内障无障碍区活动,为社区所有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大力推动社区康复工作,做好基层康复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动“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抓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制度的契机,研究农村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和康复救助问题的解决办法,积极促使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使我社区的部分贫困精神病患者得到医疗救助;继续开展肢体康复训练、低视力助配、聋儿语训康复、用品用具供应和麻风病治疗等工作;用品用具服务应进一步增加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宣传,提高社会残疾预防意识。

三、做好残疾人教育和文体工作,促进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

继续配合教育部门进一步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使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率稳步提高。建立健全贫困残疾学生助学制度,为激励残疾学生努力学习,自强不息,帮助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力量,围绕发展残疾人事业这个主题,针对残疾人就业、康复、教育和生活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培育残疾人事业发展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做好“两刊”征订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文体生活。做好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训练和推荐工作。

四、加强社区残联规范化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服务能力

切实加强残联干部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搞好干部培训,提高残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省、市要求,力争使我们泰祥社区残联建设达到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适应的工作队伍,完善的规章制度,高效的运行机制,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良好的社会形象”的目标。充分发挥基础设施作用,开展康复训练、就业服务、用品用具服务及文体娱乐活动,重视和发挥专门协会作用,使残疾人工作有人负责,把残疾人工作延伸到每家每户。进一步加强社区残疾人帮扶工作,规范管理,增强服务能力。重视残联信息网络建设,做好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和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