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农业科技信息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在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中存在着这样一种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农业科技成果的总量很大,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6000多项农业科技成果;另一方面,真正运用于生产,产生实际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又很少。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在65~85%之间,而我国仅为30~40%;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60~80%,而我国只有42%。造成这一矛盾的原因固然很多,而存在于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信息的与接收诸环节中的各种障碍则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
这些障碍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信息形式问题。英国著名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知识的力量不仅取决于自身价值的大小,更取决于它是否被传播,以及被传播的深度和广度”。农业科技成果的价值也同样取决于其传播的深度与广度。
不仅知识的内容决定其是否构成信息,而且知识的传递与表达方式也决定着它是否构成信息[3]。虽然科技成果本身就是一种信息集合体,但是由于科技成果的生产往往相对集中于某些时间和空间,在对其进行相关的信息化处理之前,其本身的形式并不一定适合进行传播与运用。所以科技成果的信息传播形式就成为影响其最终价值的重要因素。在我国,由于农业生产者数量庞大,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虽然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媒在农业科技成果的传播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最主要、最有效的传播方式仍然是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与农业生产者面对面的沟通。然而,我国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科技信息持有者尚未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成果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和传播特点,农业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和传递者尚未建立起有效的沟通传递机制,从而造成大多数农业科技成果始终处于“阳春白雪”、深锁春闺的状态,没有以适合农业生产者特点的朴素简洁的形式与他们见面。
2.农业科技信息的载体障碍。农业科技信息的载体主要有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推广组织等。
当前,我国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发展很快,但网上资源匮乏,因此网络用户稀少,这又使得用户入网费用提高,进一步限制了网络信息的开发。同时,农业信息网络技术水平低,信息交流方式落后,传递速度缓慢,信息时效性不强,大大限制了信息网络作用的发挥。
由于近年来面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原本效果不错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如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在人员与经费规模、工作所需投入上呈倒金字塔结构,即县级农技推广人员占的比重大,而乡村两级农技推广人员所占比重小;而据研究,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村两级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的工作状况(钱永忠,2000)。因此,目前的情况不符合农业科技推广的规律,对农业科技成果信息深入到千家万户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也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是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的综合应用,是理论与实践经验的高度结合。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与日新月异的新知识、新技术大量涌现的新形势相比,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的问题日趋严重。
3.信息供体与信息受体的行为动力障碍。信息供给与需求双方的共同作用是农业科技成果顺利进行产业化的前提。
信息供体的行为动力当然地来源于市场诱因,但是又不完全依赖于市场机制。研究表明,越接近于科技成果形成的源头,科技成果的转化越依赖于非市场因素的作用;越接近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终端,市场机制作用的强度越大。同时,由于农业科技成果公共物品的性质,免费搭乘“信息快车”,无偿获取农业科技信息的现象十分普遍,这使得成果拥有人(包括成果转化开发单位和各级推广组织)的经济利益不能得到切实保障,严重者甚至无法收回成本。作为回应,信息供给者常常被迫提高信息产品的价格或信息使用的门槛。这就使科技成果供应陷入了一个怪圈:免费或过低的收费,将使科技成果与信息的供给者血本无归,而过高的收费又往往造成潜在用户的流失。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还是要通过政府行为,提供完善的政策法规或一定的经济补贴来支持信息供体,鼓励其开展农业技术信息的传播与服务。当然,现实中也有少部分信息供应商,如一些刊物、报纸、信息咨询中心等通过有效的市场运营获得了成功,但网络信息供应商目前的经营状况还不甚理想。这主要是因为信息高速公路“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此外,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科技成果研发的困难,也使得技术供给者市场活跃程度较低。
农业科技成果使用者接受农业科技成果的原因来自于农业科技带来的产品创新或土地劳力等生产要素的集约。其本质是带来农业生产机会成本的降低和生产收益的提高,因而带来农民生活状况的改善。
由于农业产业的弱质性,我国农业生产者经常处在被市场挤压的境地,生产效益不高,单位产品的利润有限,加之生产规模较小,因而缺乏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同时,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中国农民更是深受“平安是福”、“小富即安”思想的浸,不愿意冒险行事,因此,他们不会轻易接受风险不明的农业科技信息。而等他们看到别人使用某项科技信息获利并开始模仿时,其技术收益又因使用者的增加而往往比预期的要低。这些因素又反过来成为进一步影响农业生产者接受农业科技信息积极性的因素。
4.信息的信度与效度问题。信度是反映事物稳定性、可靠性的指标。信度的作用在于消除不确定性。但是,如果信息路径的噪音太大,那么,科技成果信息的传播过程反而可能成为增加不确定性的主要因素。因此,对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每一个中间环节的控制就显得十分重要。
信息的效度即信息的准确性和应用效果。由于我国幅员辽阔,自然条件千差万别,加之农业生产环境的开放性,因此几乎没有具有普适性的农业科学技术。任何一项技术都需要结合一定的生产条件进行适度的改造。而农业科技信息的加工方法和改造程度直接影响着它的效度。
农业科技成果的立意是否以解决特定问题为导向是决定其信度与效度的关键因素。问题导向在决定科技成果内容的同时,也决定了科技成果的信息形式,即它充分考虑了接受者的特点。比如说,农业生产有很强的地域性,要提高技术使用效率,就必须使农业科学技术与当地生产条件相结合,实现技术的本地化。
5.信息的不对称性。在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现象非常普遍。
信息不对称最经常地表现为“不懂”技术的使用者(包括技术开发的风险投资商、科技推广组织、农业企业和农民)和“不懂”市场的技术持有者之间的沟通困难。
进行信息充分沟通的一个前提,是对话双方能够在同一个对话平台上把事情“说清楚”。可是事实上很难做到这一点。而封建社会婚姻中常见的那样一种现象倒是时有耳闻——技术持有者出于对技术保密的心理以及法律、政策所允许的某些保护性措施,使得技术成果的信息不完全,就像一位护雏心切的家长,对自己的女儿娇宠过度,不让她抛头露面,同时又不论其长相如何,在自己看来总是貌美如花,因此希望她能找到一个上好的婆家;而对投资者而言,由于对技术了解程度有限,但出于保护自己投资利益及规避风险的本能,总想更多地获得有关的技术信息,可是科技成果这一待嫁的新娘却总是披着红色的
盖头,在她与自己正式成婚之前,无论如何难睹芳容。于是,双方在成为亲家之前,总要先互为敌人,都想摸清对手的情况,而又往往云里雾里,不知所以,最后是“不打不成交”或者以告吹了事。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经常出现技术持有者对技术效果的高估,而投资者迟迟不予投资的现象。如果信用制度完善的话,这些问题应该不难解决。但恰恰是由于不规范行为的泛滥,政府评奖制度以及中立性的技术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往往仍不足以为投资者采信,所以,科技成果使用者对一项科技成果的接受行为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成果持有者的声望,投资者的眼光、胆魄和运气。
信息不对称的客观事实,加之制度的失范,造成了以上的尴尬局面。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当然不能是让科技成果使用者成为技术专家或者使科研人员成为项目经理人。完善法律制度,规范操作行为,确保科技成果评估机构的中立和专业化,提高农业科技信息的信度与效度,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6.信息的梯度转移问题。信息的梯度转移规律是指信息总是按照一定的层次和方向循序进行传递的。
由于知识和文化水平的差异,在信息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甚至在接受者群体之间都存在着“知识差”[4],由此也就难以避免形成“信息差”。这一差距的大小直接决定信息传递的速度、方向、范围和效果。“信息差”的大小决定了信息转移的梯度。梯度是指某物质的空间分布在一定方向上有规律的递增或递减的现象。实物的能量是沿着梯度最大的方向流动的:水向落差最大的方向倾泻,电向电位差最大的方向流动,热量向温差最大的方向传导,等等。然而,科技信息的传播扩散却与之相反。由于它是一种知识商品,如果接受的一方没有相应的知识、技术和经济基础,就很难接受、消化它。所以,科技成果是沿着应用梯度最小的方向转移的。
科技成果的生命周期与科技成果梯度纵向转移(由科技发达地区转向科技不发达地区,这是地域上的纵向转移;由发达地区的衰落型科技转移到落后地区变为先进型科技,这是时间上的纵向转移)规律,提醒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努力推动科技成果的“平民化”和相关科技知识的“普及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工作。
二、政策建议与措施
1.进一步改革农业科技推广体制,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首先,要进行制度创新,改革农技推广项目的拨款制度,建立推广项目的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公开公平的农技推广项目招投标竞争制度;改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个人发展条件,解决其长远发展的后顾之忧,以调动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其次,制定政策,健全民间科技推广体系。以农民专业协会为代表的民间科技推广组织是农业科技推广的新生力量,它有效地弥补了政府农技推广部门的不足,填补了农业科技推广的一段真空地带。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民间科技推广组织的作用,积极扶持、促进其健康发展。
第三,为涉农企业等中介组织提供良好的政策空间。融技术、产品、服务于一体的中介组织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将技术成果、技术转化、技术应用有机地联系起来,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交流与利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2.消除噪音,提高科技信息的信度与效度。消除噪音的关键就是要控制好信息源的信息行为。从理论上讲,科研人员、推广转化组织(包括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示范户都可能成为信息源。完善法律、行政管理和社会信用制度是消除人为信息噪音的根本。同时,缩短信息传输路径,减少中间环节,尽可能做到信息的直线传递,是减少信息噪音的技术手段。
实施信息的标准化是提高信息信度与效度的重要措施。农业标准信息是指反映农业标准的技术性文献。它不仅技术手段先进,而且通俗易懂,易于为信息用户所接受。农业标准信息对于建立科技成果的市场信誉,加快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努力做到农业科技成果信息的准确、规范,实现标准化和统一性的有机结合,避免无效和错误信息的出现。
3.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农业科技信息传播效率。农业信息化程度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速度与效率。要结合国情,注重信息技术的先进性与实用性的有机统一,采用多种信息手段,尤其是农业生产者喜闻乐见、易于采用的信息手段来全方位、多角度地传播农业科技信息。
加快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通过政府和民间、国内和国外等多种投资渠道,加大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的投融资力度,促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网络化,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的在线推广。
4.遵循信息梯度转移规律,促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根据不同的环境和发展要求,精心选择技术信息对象,因地制宜地做好科技成果和成果形式的选择工作,以提高产业化效率。同时,根据各地的经济、文化、自然等资源禀赋条件,以提升经济层次为目标,选择适合当地特点的适用科技成果,积极进行尝试,努力实现经济科技的跨越式发展。
5.建立完善、开放的科技信息管理体系。由于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各利益主体寻求自我保护或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其彼此间互相进行信息的封锁,以确保自己处于信息垄断者的地位。然而,这种行为的最终结果是,由于彼此间的不合作,极大地影响了科技成果的市场化,最终是打碎了科技信息垄断者获得最大利益的梦想,使大家的利益都受到损害,而科技研究、开发的投资者成为这一行为的最大牺牲者。建立完善、开放的科技信息管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做到科技成果信息的公开和共享,是科技成果产业化各利益主体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最有效保障。
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信息本质,把握其信息特点,遵循信息传播规律,改善信息传播条件,以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来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参考文献】
[1]孙宝寅,曹自学:《科技传播研究[M]》,清华大学出版社,1996年。
[关键词] 准公共产品 收费转移
一、当前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供给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人类已经进入信息社会,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已经在农业领域中广泛地渗透和发展, 不但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管理方式和技术服务方式, 而且已经成为促进农村繁荣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 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内容, 也是衡量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市场经济形势下, 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 既有利于广大农户和涉农企业更快、更多地获得国内外各种农业信息和科技服务, 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 也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搞活农产品流通, 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随着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我国农业信息化的进程也逐渐加快。近年来, 社会各界越来越认识到农业信息的重要性, 各地政府都把农业信息化工作提到重要位置, 全国各地在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政策与资金扶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从大多数地区对农业信息资源的利用状况来看, 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究其原因, 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是农业信息网络体系推进到县、乡后, 如何进村入户遭遇了困难, 即遭遇“最后一公里”问题,使农业信息得不到广大农户充分有效的接收和利用。
如今大部分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供给主体是政府。由政府免费提供或者向农民收取一定的咨询使用费。然而农村大多数农民可支配收入很低,虽然对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有很大的需求,但如果由农民承担了这种服务的成本,势必会很大的削弱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如果继续由政府承担成本,政府财政赤子加重会使并不富裕的地方政府削弱各方面的执行力,也并不可取。因此,本文提出一种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收费转移方法,把这种准公共产品的成本由市场来承担,并论证这种收费方法的可行性,为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推广提供一种借鉴的方法。
二、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收费转移模式
现假设在一个农村地区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若直接对提供给农民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进行收费,由于不能测量农民的真实需求从而产生搭便车的行为使得准公共产品的收费变得不可行。现在我们设计一种转移支付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应用有以下假设条件:
1.经营农药的农药商店都有自己会计账簿,并能够真实反映自己的销售情况。
2.当地政府能够向加入提供信息服务的农药商额外收费,以弥补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成本,并将所得返还给服务提供方。
在以上假设条件下,某村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这种信息类的公共产品,该村有n个农药商店,这种新的收费转移模式是把原来针对农民的收费转移到对提供农药和科技信息服务的农药商进行收费,原来不可测量的农民的真实需求表达现在可以通过他们购买的农药数量来测量,现在这种信息产品的收费通过对农药商的收费来实现。
收费依据农药商店的销售额在总销售额中所占的比例收费,当地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总成本为C;P为农药的价格
没有参与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提供时,农药商店的销售收入为Ri,Ri=Qi・p;i=1,2,…n,此时的销售收入即为农药商店的收益Ui=Ri
参与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提供后,农药商店的销售收入
各个农药商店承担的费用 (此费用为当地为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总成本按照农药商店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分摊的成本)
农药商店的收益Uj=Rj-Cj;j=1,2,…n
当且Uj>Ui仅当时,农药商店才会加入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
三、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经济学分析
由于农药商店参与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而这种成本又是由农药商自己承担的,因此可以预计农民对农药商店产品的需求会上升。变化后的需求曲线见下图:
Qi、Qj分别为没有参与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及参与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时,农民对第i个农药商店产品的需求量;
Di为没有参与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时,农民对第i个农药商店产品的需求;
Dj为参与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时,农民对第i个农药商店产品的需求;
由以上可知,当Uj>Ui时,农药商店会参与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由此得到下式:
四、收费转移模式的结论与建议
由收费转移模式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某些准公共产品带给人们的效用可以映射到可以用价格来衡量的正常商品上,在本文中,农业科技信息服务这种准公共产品所映射的正常商品就是农药商店的产品,对于后者我们可以准确的测量农民的真实需求,从而可以对其进行收费的转移。
当该地区实施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时,该地农药商店加入并对其进行收费以此来转移对农民的收费是一种新的对公共产品收费的尝试。但这种方式有一种规模限制,由于这种收费模式只对农药供应商进行收费,因此只有当加入的农药商店达到一定数量时,其收益与原来的收益相比会有所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农药商店才会自觉加入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这也就是经济学上的规模经济效应。由以上的分析得到以下结论:
1.当时,农药商店会自觉加入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中来;
2.当时,农药商店有可能加入,也有可能不会加入;
3.当时,由于收益与加入前相比减少了,因此农药商店不会加入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
从以上可以看出,如果想让此收费模式可行,最主要的是控制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总成本C,让更多的农药商加入到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中来以形成规模效应,减少提供服务的个体成本Ci,同时当地农民对提供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这种公共产品有一定的需求弹性。
参考文献:
[1]Garbacz C, Thompson H G. Assessing the impact ofFCC lifeline and link-up programs on telephonepenetration [J].Journal of Regulatory Economics,1997,11:67~78
[2]Anton J J, Weide J H V, Vettas N. Entry auctionsand strategic behavior under cross-market priceconstraints [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2002,20:611~629
[3]樊勇明:公共经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4]方福前:公共选择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论文关键词:农业科技信息;信息传播渠道;发展趋势
农业科技信息是指能够推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信息.这些信息能满足农业实施者(特别是指农民)需要.并以声音、文字、图片、录像和多媒体等形式存在。利用农业科技扶贫就是希望通过各种信息传播渠道将农业科技送达到农业实施者手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增加农民收入。
1农业科技信息传播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从世界各国农业发展情况看.农业科技信息传播对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相当大的作用
1.1有利于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1978年以来.我国耕地面积不断减少.根据(2007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公布.已减少至1.22亿hm2。在土地等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要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农业科技将成为重要支撑力。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贡献率不断提高.已达48%.但与其他一些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农业科技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落后于这些国家外.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不畅也是~个很重要因素一方面是农业科技研究者或持有者没有合适的渠道将科技成果传播到农民手中:另一方面是广大农民找不到合适的实用技术应用到生产中去因此.农业科技信息传播将促进两方面的交流.加快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保证我国粮食安全。
1.2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地区农民收入差异
从国际经验看.农业科技信息传播速度越快、途径越多.农民得到的科技信息越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越高.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农民收入就会增加.农民脱困时间就会缩短。另外.农业科技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作用也不同。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的农民更容易获得农业科技信息,农业科技采用率高.农民收入增加也比较快因此加快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特别是在落后地区加大农业科技信息的宣传力度.不仅会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素质.也可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地区收入差异。
1.3农业科技信息传播将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当今国际农产品竞争不仅是数量竞争.重要的是质量竞争.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为了保护本国农产品市场安全.发达国家不断提高技术壁垒.检测标准越发严格.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屡遭限制和退货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则取决于农业科技的应用和推广.这就离不开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因此.农业科技信息渠道的有效利用和拓宽将加快农业科技转化为生产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速度。
2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
农业科技信息传播途径主要有人际传播、大众传播等形式。其中电视、广播和报刊等属于大众传播,农技推广站、农民培训班等属于人际传播
2.1以电视为主的大众传媒成为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
郭绪全等人的调查显示(表1).大众传播方式之一的电视在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中占据主要地位.近36%的农业科技信息是通过电视渠道传到农户手中(因农业科技信息到达农户才算是真正达到了传播的目的.故仅引用了调查数据中农户承认的自己所获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渠道).这也与近年来中国电视普及率大幅度提高直接相关截至2006年中国农村的彩色电视普及率为89.43%(表2)
2.2网络即将成为不可替代的农业科技信息传播渠道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脑和网络在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虽然现在电脑普及率还远远低于电视和广播等传统的传播工具(表2),但从网络的发展速度和对信息传播的速度与广度来看.网络将会在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中发挥着传统传播渠道所无法替代的作用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6年农村每百户中电脑拥有量为2.7台,比上年增加了0.6台。另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调查.至2007年6月.农村网民规模达到3741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1%:同期城镇网民规模达到1.25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1.6%。农村地区互联网发展水平与城镇差距很大.但网民规模差距在逐步缩小随着农民在外打工人数增加,农村电脑的普及率将上一个大的台阶。
2.3农技推广站一直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随着对农业科技发展的重视.国家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日趋完善。各级农技推广站的作用大大增强。表1可看出农业科技信息的人际传播大约占1/3.其中镇政府农技推广站为主.农民反响较好从2007底开始.我国开始实施信息大篷车、培训教室和农业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等为农民提供农业科技信息、发放农业科技资料。成为农民学习农业实用技术的重要渠道。
3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中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农业科技信息传播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还存在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
一是目前农业科技信息量多.但部分信息内容不全.实施过程需要注意的事项或应用后会产生的不利影响等不为农民所知:信息针对性不强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
二是由于信息传递双方对农业科技信息传播途径的认识不同.双方对各种渠道的利用程度也不一致.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科技信息传播者认为农民主要从培训班、推广站和电脑等获得农业科技信息.他们在传播过程中也更容易采取这些方式传播但调查发现农民的大部分农业科技信息是从电视等大众传媒中获得。
三是农民整体素质还需要提高我国农村劳动力整体文化程度偏低2006年我国农村劳动力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超过8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群不足15%(表3).
远低于农业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如美国25岁以上的农民中.有17%的人完成了高等教育.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是10~15年。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一些农业科技信息语言太过专业.农民无法理解.这些技术在农村传播的可能性比较小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农民参加培训的机会很少.一些最新的科技信息无法传播到农户一级.即使农户接触到了,也因为文化水平所限,不能很好地理解.无从应用。
4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发展趋势
4.1农业科技信息量大幅度增加.更加精准
目前国家正在逐步改进农业信息的质量和数量,从长远来看.网络和手机等信息平台将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农业科技信息量将继续增加同时.农业科技信息在传播渠道的入El审查将会更加严格.只有经过考证的农业科技才能通过大众媒体进行传播。国家对网络传播媒体的管理将大大加强农技推广部门的农技介绍也将更加全面.各种农业科技的优缺点和注意事项也会传达到农民手中各级政府和传播媒体针对本地区适用的农业科技的宣传将增加,实用技术将进一步得到转化.农民更容易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实用农业科技信息。
4.2各种渠道的农业科技信息传播能力将大大增强
除了继续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大众媒体外.信息移动技术、网络技术以及农业科技推广站等方式将得到积极利用。一是政府加大了对网络信息服务设施的投入、全国范围的农业科技信息平台将全面建立。二是传递双方的互动将进一步增加.农民和专家将利用网络和移动通讯工具进行互动交流.双方关系进一步紧密。是农技推广站管理和支持力度将会加大.农技推广人员的素质将得到进一步提高,真正掌握农业科技的农技人员将不再限于县级以上的农技推广站,乡镇一级的农技站将从农药、化肥或种子销售机构转为推广机构,发挥应有作用
4.3农民素质提高将使农业科技信息利用率提高
农民是农业科技的具体实施者.农业科技信息能否得到有效利用.很大程度上是由农民的素质决定的。从表3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收入越高的地区,农民受教育水平越高,农民通过科技致富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我国政府提出了要建立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目标.努力提高农民素质一是全面贯彻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将有助于提高未来农民的素质。二是加大对成人的再教育和培训投入,定期(加不定期)举办针对农民的免费农业科技培训班.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与现实接轨.针对性强.符合当地和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在示范户的辐射带动下,农民素质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信息将得到有效利用.农民配置有限资源的能力和农业生产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关键词] 日本 农业 科技信息 保障体系
我国实行以后,形成了一家一户的分散的小农经济,这是制约我国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成效的重要因素。日本农村也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小农生产,但是日本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效率较高。完善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保障体系是提高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成效的重要条件。研究日本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保障体系的特点,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保障体系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日本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保障体系特点
1.日本政府重视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日本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农村的通讯、广播、电视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尤其乡镇级以及地方综合农协在信息通讯设施建设方面发展迅速。日本农村除了有线电视和电话、报纸等媒体很普及外,计算机也很普及。日本农户购买微机可得到一定补助,政府所派的普及改良员除了教农民农业技术以外,还举办各类培训班,承担了面对农民的微机教学工作,促进了农村计算机的普及与应用。日本农民获得信息的媒介渠道主要有以有线电视、计算机、传真机为主3种形式,适应于不同经济实力、人口密度、距离的不同地域。1994年,日本开始实施一项称为“高度信息化农村系统”的计划,直接服务于农民。目前,日本农林水产省正在制定一项名为“21世纪农林水产领域信息化战略”的计划,计划的基本思路是大力充实农村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以建立发达的通信网络。
2.日本政府重视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化建设
日本政府很重视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化建设,平均每个县至少有一个与网络相关的农业信息中心。跨入21世纪后,日本积极实施农业IT战略,推进农业信息数字化,开发普及了气象、病虫害防治、农技、栽培等各类基础数据库。90年代初,日本建立了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全国联机网络,即电信电话公司的实时管理系统(DRESS),其大型电子计算机可收集、处理、贮存和传递来自全国各地的农业技术信息。每个县都设有 DRESS分中心,可迅速得到有关信息,并随时交换信息。日本现在已将29个国立农业科研机构、381个地方农业研究机构及571个地方农业改良普及中心全部联网,其中,571个地方农业改良普及中心与农协或农户之间可以进行双向的网上咨询。
3.政府从法律、政策、资金方面予以大力扶持
法律先行,政策配套,资金扶持。日本政府公布了一系列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方面的法律,如2000年11月正式公布了“高度信息通讯网络社会形成基本法”(简称“IT基本法”),旨在通过建设高度信息化的通讯网络和公共服务体系,为实施农业领域的IT战略和加快农业科技信息传播提供了法律保障。日本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发展农村信息化的政策,如在农村尽快普及因特网,向农村开放提供国立农业科研机构的研究开发成果等信息。在资金方面也予以大力扶持,日本各地域的农村信息服务系统由政府投资。
4.重视农民的信息素质教育
日本农民继续教育体系完备,包括民间研修教育机构、农林水产省农业大学校、就农准备校等,这些院校对提高农民信息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日本农业科研机构都承担了对农民进行计算机及网络知识等信息素质培训的职能,政府每年在全国各地经常举办面向所有居民的网络与计算机培训班。
二、对我国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借鉴
1.加强我国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
加强我国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农村的通讯、广播、电视等信息传播的硬件设施。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如日本般在农村普及电脑及因特网尚不现实,但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经济条件及地域信息化水平的不同,形成以计算机、有线电视、广播、电话等为主的各种传播形式,是切实可行的。
根据我国国情,在农村普及有线电视是个很有效的途径。很多农业类电视节目,本应是直接为农民服务的。可是由于条件所限,农民仅靠接收天线收看不到此类有线电视才能收到的节目。有线电视能不能通到农村,是农业科技信息能否有效传播到农民手中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农民买电脑,上宽带网络还只能是极少数富裕地区农民能办到的事,绝大多数地区农民尚难以接触,即便能去网吧,又因为缺少相应的计算机应用及网络知识而不能得到相关农业科技信息。报纸在农村的订阅率也很低,农民只有极少数是通过报纸来获得农业科技信息的。农民接触最多的传播媒体就是电视和广播,相比较而言,电视的受欢迎率又远胜过广播,因此,通过电视这一最有效最普及的媒体传播方式,把适用农业科技信息及时告知农民,是很有可行价值的。地方市县电视台由于技术及信息的限制,很难制作出较高水平的农业类电视节目,而有线电视中央七套及各省电视台的农村频道节目制作水平很高,信息来源较广,且有价值的新信息较多,问题在于农民接收不到。因此,解决问题的症结就在能否让有线电视深入农村,惠及农民,从而使一些优秀的农业类电视节目能真正发挥其作用,扩大农民接触农业信息的视野,为农业科技信息的有效传播创造条件。
目前,农村已能安装有线电视接收系统,但门坎较高,且收费不一致。据调查,豫北某县有线电视初装费是150元,年使用费100元;安装无线数字电视机顶盒,所收台比接有线还要多,机顶盒的价格是200元左右,年使用费是120元。豫东某县有线电视初装费是298元,年使用费100元;安装无线数字电视机顶盒,机顶盒的价格是400元左右,年使用费是100元。农村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农村的有力支撑;农民是弱势群体,收入较低,因此,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尽量减免初装费及年使用费,并严格要求各地费用统一,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不使一些地方部门为了牟利,而随意提高费用,影响有线电视的普及率,从而影响农村科技信息的传播效率。
2.加强我国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化建设
借鉴日本的经验,充分重视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化建设。目前,我国农业科技资源大多掌握在各级政府主办的科研或普及机构手中,政府应协调这些机构间的数据库资源建设及联网,做好资源集成及共享工作,建立气象、病虫害防治、农技、栽培等各种农业科技信息数据库。
目前,我国农业信息网络发展很快,专业性农业网站越来越多,要按照国家“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化总方针,加快我国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化建设。统筹规划全国农业科技信息网络系统,特别是县乡(镇)级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系统。我国可将各级农业科研机构、农业科技信息中心及各地农业推广中心全部联网,取经日本,建立我国的农业科技信息实时管理系统,设置大型计算机收集、处理、贮存和传递来自全国各地、各部门的农业科技信息。在各县乡设分中心,农业从业者可迅速得到有关信息,并随时交换信息。
3.重视政府在政策、完善法律、加强资金投入方面的扶持力度
我国的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分散经营,他们需要政府在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方面给予政策、法律、资金方面的支撑。借鉴日本的经验,制定一系列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政策,如信息标准化;农业科技信息免费提供;加强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的集成共享;农业科技信息人才的培养、待遇、培训政策;提高农民信息素质等一系列政策。同时,抓好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相关法制、法规建设,结合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信息服务的实际情况,从农业科技成果信息的采集到、传播以及农业科技成果信息服务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出台一套完整的法律,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保证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信息服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积极改善我国农业通信基础设施及网络化建设。
4.重视我国农民信息教育,提高农民信息素质
农民是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终端,农民信息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成效。我国农民素质普遍较低,信息化意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不强。大力发展农民继续教育是提高农民信息素质的有效途径。以各级成人教育中心、农校、农业服务中心为基础,定期举办政府出资,农民免费的短期信息培训班,加强对农民的农业科技信息接收、咨询、计算机运用、网络查询等信息素质培训,提高农民利用信息的意识及查询信息、使用信息和反馈信息的能力。同时,加强农业信息化宣传,鼓励农民通过电话、计算机网络等向农业信息部门和专家进行各种信息咨询,或注意收看农业类有线电视节目,从中获取有价值的科技信息,尽快提高农民自觉利用信息、依靠信息、查询信息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的效率。
信息技术连接农业与市场信息的桥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信息技术为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技术支撑,扩大农业生产中的成本收益率,缩短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流通时间,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从某种角度来看,信息技术开创了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新体系或者新天地,它根据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特点,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基础上构建的新型科技传播体系,使得农业的发展更好地同第二、三产业的发展相协调,同自然的规律相和谐。例如,电子商务就是信息技术在农业经营中的典型运用,它集多种信息技术于一体来进行农业贸易活动,其高效率、高收益的特点弥补了传统营销的缺陷,成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和组织营销方式的发展方向。其主要优点有:
第一,加快了农副产品的流通,增加农民收入。互联网超越了时空的限制,可将触角伸到世界的任何角落,使得普通农民也能够利用它推销农产品,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从而减少了农业生产和销售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
第二,拓宽了农产品的市场空间。随着我国农村信息技术环境的不断完善,农副产品信息网应运而生,为农民提供了及时准确的生产和销售信息,拓宽了农副产品经销的市场空间。
第三,减少市场交易风险。市场经济是信息引导的经济,掌握了信息就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就能更好处理好农业生产、分配与消费的动态关系,从而使农业顺利进入市场,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农业供求关系在市场中不断获得新的平衡。不可否认的是,在农业生产中,农产品生产具有一定的周期,而农产品市场信息却瞬息万变等,往往导致农民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的决策往往带有盲目性和滞后性,增加了农产品生产和交易的风险。农业信息化通过其了强大的物质技术支持,很好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实现了决策、生产、分配、消费等的有机衔接和运转。农民掌握了及时、准确、真实的交易信息,就掌握了主动权,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和滞后性,降低市场风险,大大提高农产品市场流通效率。
构建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农业科技信息有效传播的环境
在农业科技信息传播发展的进程中,技术的进步一直在推动着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越高,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效能和速度就越高,农业发展的水平就越高,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就能尽早实现。因此,构建农业科技信息有效传播的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
1、创新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为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农业科技信息传播创造条件。随着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发展,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逐步形成了“一主多元化”的推广体系,“一主”是以政府主体构建的农业科技传播管理体系,它主要依托国家、省、市、县、乡的农业管理部门;“多元化”指各类农业科研院所、农业专业协会组织和涉农企业等通过不同的途径构建多元化的农业服务模式,比如“企业+专家+协会+组织”和“企业+基地+农户”等模式。但是,截至目前,信息技术在我国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中的应用还很薄弱,农业现代化的程度还不高,农民利用科技等能力还不强,这也是我国同西方发达国家农业的主要差距。为更好的实现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农业科技信息有效传播,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在发展中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政府主导型多元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其次,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销售等方面的服务领域要不断拓宽;再次,农业科技服务方式实现向双向互动型的转变,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的实效性;最后,农业科技推广手段要更趋信息化和现代化,从而为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农业科技信息传播创造条件。
2、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做好农业科技知识载体建设。农业科技知识的传播需要载体,将信息技术与农业科技知识进行有机整合,实现农业科技知识信息化,称为农业科技知识载体建设。比如利用多媒体技术、数字化网络技术等信息技术手段将农业科技知识转化为方便信息渠道传播的农业信息化知识,从而使农业科技信息具有“能使农民操作”的可操作性、科学有效性和因地制宜的适用性,利于农民对农业知识的吸收和接受。事实上,农业科技知识载体建设是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基础和前提。
3、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信息媒介建设。信息技术环境下开展科技推广,势必要借助媒介,媒介发展是信息技术的发展表现,也就是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过程。选择合适的传播媒介是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基本要求,良好的传播环境有利于激发农民对科技信息的需求。从传播的任务上看,农业科技信息传播媒介的选择就是传播渠道的选择,渠道选择是决定传播效果的关键。首先,政府和公共机构应该在农业信息网络和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起着主导作用。农村的信息主干网应由政府投资建设,从主干网到中心局的管道可以考虑由电信企业投资建设,从中心局到用户的网络,由电信企业负责,政府给予经费补助。随着我国“村村通”工程的逐渐深入铺开,电信网络的基础建设会更进一步加大和基本保证网络全覆盖率。互联网依靠电信网而发展,发展的趋势是“三网融合”,主要通过电信提供的ISDN、ADSL、DDN等宽带服务。其次,还可以制定优惠措施方便农民上网,同时农林水产网站的信息应免费给农民使用。农业科技信息媒介建设,是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物质基础。
4、要借助信息技术服务于农民信息素养的培养。农民对农业科技信息的认可度决定于农民对农业科技信息的接受程度,接受度高的农民会更快地将农业科技信息应用于实践,而这种能力恰恰取决于农民的素质。在信息社会,农民在对信息接收能力的素质主要表现为信息素养,也往往被称为农民信息素养建设。农民信息素养提高往往通过“科技传播”和“教育”这两个途径。但对于农民,在没有直接利益驱动下,他们主动参加农业科技培训和学习的动力不足,“教育”的效果已经非常有限。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通过信息技术条件下的科技传播,从传播效果中的利益驱动激发农民获取农业科技知识的热情。可见,农民信息素养的培养决定着农业科技推广的成败。
要丰富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农业信息化建设
现代农业的支撑是农业的信息化,只有将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在信息技术环境下发展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这一过程也就是是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过程。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目的是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提高农业的效率,进而提高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村的落后状况。在信息社会,农业信息化建设不仅包括硬件的投入和建设,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性更凸显其重要性,特别是农技信息网站要迅速发展,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和传播农技信息要进一步延伸,农技实用数据库以及业务应用信息系统要加大开发。比如,农业科技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农业网站的传播,它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特点,以最大化的适应农民的科技需求。其中,网站资源应加强几种类型资源的建设:第一种是各级政府部门专门创建的农业信息网站,其涵盖的农业科技信息是对当地的农业生产与发展进行宏观指导,在加快农副产品流通、推广农业科技知识、宣传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农业科技交流和引资招商等方面进行的公益信息服务;第二种是我国教育部门和农业科研单位创建的农业科研教育信息网站,它们不仅具有专业权威性、服务范围地域性和公益性的特点,而且在农业科技研究与服务方面具有极强的专业性、知识性和教育性等优点;第三种是涉农企业和赢利机构所创建的农业信息网站,它们一般以企业经营范围为中心,进行自身产品及科技的宣传、销售、服务等,并通过开展相关的农贸电子商务活动,实现共享与双赢。
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国家加大了对农业科技资金的投入,以法律形式规范了农业科技专利成果交易。然而由于一些体制不健全的客观因素制约,使得我国农业科技的发展与经济总体不相适应。本文就如何构建现代农业科技管理新体系做了如下探讨。
1.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制订长远科技发展战略。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业科技发展需要从战略的高度做出再瞻性的部署,打破条块分割的科技管理体制,加强和完善农业科技管理的立法和执法,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重奖取得重大成果转化效益的单位和个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公共资源保障机制,完善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
2.进一步贯彻科教兴农战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永恒主题,也是至今我国在这方面尚无满意答案的现实难题。
3.提高农业科技人才素质,完善农业人才市场。要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教育是基础、科学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拥有多少受过高等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的高素质人才,如今已成为国际通用的衡量国家竞争力强弱的标准,而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及中介人才是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的载体,只有这些人才的密切配合,才能实现政、企、校、研、资”多维互动。因此,必须要建立和健全以知识产权为资本的入股机制,切实加强知识资本在科技创新中的地位,降低知识资本准入门槛。
为了加快山西省现代农业的跨越发展,必须以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为支撑。通过对山西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分析和探索,指出山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战略设想以及山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具体对策建议。
关键词:科技创新;农业;问题;对策措施;山西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确保粮食安全的基本保障,是实现提质增效、创新驱动,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突破资源和环境制约的一个必然选择[1]。2012年中央1号文件突出强调,要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科技创新是关键[2]。2015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要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3]。山西省地处黄土高原,水资源短缺、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的问题尤其突出;还有农业生产水平低、农业增产不增收、技术制约经济发展等问题也都必须依靠农业科技创新去加以解决。本研究通过对山西省农业科技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山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行研究,以期更好地促进山西省现代农业的跨越发展。
1山西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山西狠抓科技进步、科技创新等关键环节,农业科技创新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十分薄弱,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农业科研体制机制不完善
1.1.1农业科研创新体系的主体结合不紧密农业科技包括产、学、研3个内容。省属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活动,在省科技创新体系中扮演知识创新主体的角色,大中型企业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地位不断上升,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4]。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在“板块结构”的格局下,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的问题尚未能很好地解决。目前,存在山西省农业产学研脱节的问题。一是农业科研机构重研究轻推广,导致许多科技成果与经济脱节、与产业脱节,无法进入农业产业化环节;二是农业科技推广部门没能参加农业科研机构的技术选题和立项,农业产业化环节对农业产业技术需求的变化,无法及时反馈给农业科研单位;三是各大院校设置学科和专业不合理,在生产和市场2个环节中,没有培养出它们急需的人才[5]。
1.1.2农业科研创新体系的动力机制有缺陷一是科研人才流动机制不顺畅。虽然农业科研队伍和技术推广服务队伍基本健全,但其内部缺少动力,人员流动性也不合理。二是多年来用人制度陈旧,激励机制不够。农业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得不到相应的奖励和保护,在很大程度上扼杀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逐渐失去了对成果创新的动力。三是许多高水平人才流失。山西省主要人才指标居于全国中下游水平,人才断层现象严重,经济欠发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流失尤为严重,而学术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高素质人才缺乏,又严重阻碍了农业科技创新[6]。
1.1.3农业科研创新体系的组织机制不健全一是农业科技决策政策有待完善。无论是农业科研项目的确定还是农业技术推广,都要由政府集中决策和行政推动,但政府对农民需求缺乏调研,导致大量科研课题对当地的生产发展促进作用不大,科技成果也无法有效地进行转让[7]。二是农业科技创新信息资源共享仍然落后。市场上迫切需求的技术及成果,农民无法通过有效的渠道去获取,实用技术没有有效到达农户手中[8]。三是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较低,对新技术的吸纳能力不强。由于农户自身观念落后、素质较低,科技意识淡薄等问题,直接制约农民对农业科技成果的吸纳能力。
1.2农业科研创新保障条件不足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完善,需要经费、人才、设施等方面的保障。首先,农业科技创新资金不足是所有技术创新不力的普遍原因,而且又存在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科技创新计划缺乏衔接,资源配置缺乏协调,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甚至部门内部本不应该出现的重复建设、重复研究、重复引进的问题[9]。二是推广手段落后。乡镇一级农技人员的专业知识老化现象普遍存在,导致服务手段落后,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能力较弱,严重制约了服务功能的发挥。技术推广往往是请专家教授讲上一两堂课,没什么实质的作用。对农民的培训也最多只是开一堂学习会,放放光盘讲座和发发材料而已。三是基层农业和农村服务机构的办公场所简陋,设施陈旧,真正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和创新的时间较少,有的地区植保站、防疫站等农业防灾减灾体系的工作几乎处于停顿状态,无法保障农业的安全生产。
1.3政策机制缺陷
农业科技支持政策有待完善。一是缺乏有效的鼓励政策,没有形成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大量社会力量不敢进入农业领域。二是缺乏保障机制,气候、市场因素对农民收入影响很大,没有政府支持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和社会保险机构的参与,农民收入难以保障。三是从财政上讲,没有金融机构的专项惠农贷款支持机制和制定相关的涉农政策,必将影响山西省现代农业的良性运行。
1.4企业创新能力不高
随着科技创新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中重要性的不断提高,涉农企业作为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已经成为一种主流趋势。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但科技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总的来看,山西涉农企业中设立了科技研发机构的企业所占比例较低,技术开发能力还比较薄弱,多数企业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能力,而且开展农业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较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严重不足[10]。
2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要遵循农业科技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增强企业主体地位,加强生产和研究的有机结合,推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发展具有山西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11]。
2.1农业知识创新系统
创新主体以政府主办的科研机构为主,包括高等农业院校、农业类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各类省部属科研机构,它们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主要承担着技术研发的作用,其公共科研活动具有基础性、前沿性和战略性,事关区域内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创新问题研究,并且在工作活动过程中不断教育培训出大量的科技人才,把知识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2.2农业技术创新系统
逐步推进涉农企业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体系的主体。要以新产品开发和企业的技术改造为重点,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突出涉农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同时,以科研院所和高校为依托,强化产学研一体化,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先进技术和成果的引进、消化和吸收。
2.3农业技术推广和中介服务系统
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涉及到科技成果的转化问题,是把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也是连接科研机构、高校、涉农企业、农民等创新主体的桥梁和纽带,使得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各类组成部分紧密联系在一起。其构成主体包括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专业协会和农民合作组织以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12]。
2.4农业科技政策环境系统
建立完善的农业科技政策环境系统,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如专利法、知识产权法、技术合同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及科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为科技创新体系的高效运转提供适宜的软环境,以规范技术市场的交易行为,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成果,保障技术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市场的良性运转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政府在此系统中起着主导作用[13]。
2.5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训系统
以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为主要任务。一方面,根据山西省的农业特色,着力培养一批高质量的农业学科带头人、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培养一大批涉农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推广应用人才。另一方面,根据农户实际需求和文化水平等,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户的科技应用能力。
3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对策措施
3.1逐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和高校为依托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以新产品开发和企业技术改造为重点,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的科技竞争力;依托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以及农业科技企业,实行多元化投入,产学研、农科教密切结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联动机制,提高农业技术创新体系活力,加快先进技术和成果的引进、消化和吸收。山西已经从2012年开始着手建立30个以上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20个以上农业科技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引导和培育15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产学研联盟,推进山西特色动植物资源开发,争取开发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应用前景的创新成果。
3.2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健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加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一要加强乡镇农技站条件能力建设,配齐乡镇站(区域站)农技人员,每个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农技人员和动物防疫员。深入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开展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加强队伍管理,落实岗位职责,明确服务责任,强化考评机制。二要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地方政府、基层农技部门、涉农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大户联合共建农科教结合综合基地和农村科技服务站点[14]。三要设置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扶持和发展县级科技综合服务平台,形成科技特派员、专家大院、科技进村入户等多种模式,促使山西省农村科技服务工作重心下移,促进农业先进技术的普及与推广。
3.3构建农业技术信息交流平台
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多层次、分布式的全省统一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农作物品种、实用技术、农情资源等各类信息资源数据,建设基层综合信息服务站500个,乡镇服务点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设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基地100个。推动信息服务网络化,资源管理数字化,实现推广人员与农民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进行自由的双向沟通交流,打造包括农业公共信息、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灾害防治、农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农业科技数据信息共享平台。
3.4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人才方面建设
3.4.1加快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及工程和重点学科、科研基地的建设,培养引进一批农业科技急需紧缺人才,培育认定一批优势农业科研领域领军人才;健全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创新创业团队建设,促进农业科技人才服务农村[15]。
3.4.2引导各类人才服务农村通过培养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强化农村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的技能培训,优化农村管理人才结构等一系列措施,培养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提升其服务能力。
3.4.3加强农民教育培训结合农业科技讲座、科技咨询、农业主导产业科技服务、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形式,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并进行田间、地头、现场指导,培养乡土能人1万名[16]。
3.5有选择、有重点发展优势领域
3.5.1加强农业技术推广要更加注重技术集成,策划生成一批适合山西省需求的农业技术,并以培训和示范为手段,加大农业技术的推广力度,利用山西省特有的农产品资源禀赋,争取并实施好园艺标准园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以开展科技进村入户和实施基层农技体系改革和示范县建设为载体,广泛开展农民培训和示范,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17]。
3.5.2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力大的农业产业集群,推动地方经济增长、农民增收。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与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县域经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扩大对外开放等紧密地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龙头企业与农户按照合作或股份合作的形式,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参考文献:
[1]陈春燕,彭迎,赵颖文.四川省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1(20):367-368.
[2]新华社.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EB/OL].[2012-02-01].
[3]新华网.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EB/OL].[2015-02-01].
[4]陈景华.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问题与对策[J].山西农经,2012(3):20-23.
[5]何燕,解睿.山西省农业生产业发展研究[J].山西农业科学,2012,40(12):1315-1318.
[6]廖玲,杨立功.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文献综述[J].科学咨询:科技管理,2010(7):14-15.
[7]高新楼.农业科技创新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J].农业科技通讯,2010(8):9-12.
[8]杨学利,张少杰,古安伟.农业科技创新信息服务体系构建研究[J].情报科学,2010(10):1501-1504.
[9]王佳,杨玲.农业科技创新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2(22):8-9.
[10]郭庆惠,尤芳湖.科技创新体系研究[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
[11]孙站成,傅裕贵,许炎生.构建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9):82-83.
[12]李丽莎.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综述[J].安徽农业科学,2012,40(9):5722-5724,5726.
[13]叶永钢,熊涛.构建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对策:以江西省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3,41(1):356-358.
[14]邵立民,邵晨阳.黑龙江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2(5):12-17.
[15]冀宪武,邢亚静,赵永胜,等.发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对山西的启示[J].农业网络信息,2012(10):109-113.
[16]晓雨.“五大工程”推动山西农业发展[N].山西科技报,2012-06-13.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农业科技;创新;推广
中图分类号:P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0-0340-01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带来,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已经不能够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不断的进行改进。针对不同的问题,要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解决,不断加大科技动力,提升科技创新,积极推动现代化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建设。随着农业发展速度的加快,农业科技越来越受到重视,针对农业科技的创新和推广也在不断的研究,就目前来说,以信息化建设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是目前我国农业发展讨论的重点。
1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
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重要依据。深化对农业科技的研究和改革,有利于推断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和建设,也是现代农业能够赖以生存的基础。就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现状而言,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是保障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也是保持农产品能够长期进行供给的基础,是发展现代化农业的客观要求。
1.以科技创新引领农业进步,是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农业生物科技的进步,新的农业科技开始出现。在目前的农业发展中,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使得农业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传统分散管理以及不可控的缺点,农业管理变得更加的集中,农业的可控性也在逐渐加强,在发展上具有了一定的优势。另外,农业科技创新,对生产领域的拓展具有积极的意义。由传统的食物生产发展为动植物生产,再到如今的微生物生产,生产领域的种类、形式和地域都有了一定的改变。同时,随着农业科技的创新和推广,使得工厂化种植以及养殖业也开始发展起来,使得农业的产量得到极大的提高,经济效益也有了明显的提升。
由此可以看出,农业科技的创新对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西方发达国家认识到农业科技的重要性,逐渐开始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在农业生产上不断推广新的农业科技,使得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加快。而我国在农业科技的发展方面还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农业科技发展还处于劣势,我国对农业科技的相关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的重视程度不够,使得科学技术向农业科技转化的力度不够,从而使得农业科技推广受到严重的阻碍,相关的农业科技人才也存在不足的现象,使得我国的农业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要想改善这种局面,就要不断的推动农业科技的发展,使得我国的农业无论在体制上还是在发展模式上,都具有一定的优势,从而在竞争中,不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
2.保持农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确保农产品长期有效供给,必须依靠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历史经验证明,实现农业增产增收,改善农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应该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人口规模庞大、耕地和水等农业资源相对紧缺,农业生产力水平总体低下且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现实国情,这决定了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强劲动力。
2 信息化建设对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的重要作用
信息化是以现代信息技术装备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社会管理等相关领域,使信息资源获得充分开发、应用和推广的过程。随着信息化的推进,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光电技术、遥感技术等在农业科技领域全面渗透、快速应用,信息技术越来越成为农业发展的“倍增器”、农村进步的“催化剂”、农民增收的“加速器”。
1.信息化建设提升农业科技资源共享水平
在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赋予科技资源开发利用以崭新的生命力与发展模式。利用信息技术构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实现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已成为有效组织和开展科技服务的主要形式。在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中,信息化建设能够提供可共享的高性能计算设备和分布式数据库服务,提高农业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
2.信息化建设可以更好地实现农业科技协同研发
现代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越来越需要借助团队的力量共同完成,以团队形式开展的协同科研,将大大提高科学研究的产出效率。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信息化协同科研提供了必要条件,使得科学研究工作可以在跨地域、跨学科的虚拟团队、共同体中进行。
3.信息化建设能够助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推动科技成果快速产业化,满足新阶段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对科技的需求,是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在信息化时代,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服务农业和农村,推广农业科技,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
3 以信息化建设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的对策和措施
1.按照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的要求,深化农业科技创新的信息化平台建设。要为农业科研机构装备高性能计算机、服务器以及能够储存海量数据的存储设备,扩充和升级现有的网络系统,建立和完善贯通全国农业科研院所的农业科研信息化基础网络;在制度和政策上,建立农业信息采集和规范,进一步完善网络运行、维护和管理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提升农业科研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2.以信息化建设提升种业科技创新、服务能力科技兴农,良种先行。抓好种业科技创新,也离不开信息化建设。要运用信息技术强化科研院所、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建立信息化育种平台,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大型骨干企业,保障主要农作物供种安全、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要积极推进种业信息网络建设,扩大种业信息网络覆盖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收集和处理国内外最新的种业科技信息,开发先进的种业信息技术,促进种业信息化建设。
3.提高农业科研人员和技术推广人员的信息素养。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强农兴农的中坚力量。农业科研人员和技术推广人员是农业农村人才中的骨干,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的主力军。随着信息技术深入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亟需一大批既懂现代信息技术又懂现代农业技术的高级复合型人才。农业院校要积极建设农业信息管理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成为培养农业信息人才的主渠道、主阵地。
4 结语
总而言之,以信息化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是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客观需求,信息化建设对于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对信息化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在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推动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创新,以达到促进农业发展的目的,从而使得我国的现代化农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工信部,农业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农业农村信息化行动计划(2010―2012年)[R].2010
英文名称:
主管单位:甘肃省农牧厅
主办单位:甘肃省农牧厅
出版周期:半月
出版地址:甘肃省兰州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16开
国际刊号:1003-6997
国内刊号:62-1057/S
邮发代号:54-60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4
期刊收录:
核心期刊:
期刊荣誉: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