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我有一个朋友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它在一年四季里,都会有不同的变化。春天,它穿上绿色的衬衫,带着一顶花帽子,到处跑着、笑着,把活力传遍天涯海角;夏天,它穿上火红的背心,顶着荷叶,热情奔放,四处游荡;秋天,它换上金黄色的夹克衫,带着熟透了的瓜果的气息,赖在农民伯伯家里,把欢笑带给他们;冬天,它换上洁白的棉袄,化身一个雪人,把微笑印在小朋友的脸上。它一年四季不停地重复着,每年都有新气象!
今天,我放下了繁重的功课,独自踏着自行车,去拜访我的老“朋友”。
穿过满是烟尘和笛鸣声的马路,不久我便来到了城墙边,我要在城墙边寻找我的老“朋友”。
现在正值秋季,这时才只有八、九点钟,清晨刚升起的阳光穿过郁郁葱葱的树林,照射到古老的长满青苔的城墙上,城墙犹如一个穿着铠甲的巨人,忠实地守护着荆州。城墙上长满了老树,有的如雄鹰,盘旋在空中,有的像小山丘,凹凸不平地布满了整个城墙。它们的叶子是墨绿色的,树干弯曲着,像驼背的老人。它们见到我来了,连忙向我点点头,我也友好地伸出手,握握它们的树叶。
靠别了老树,我来到了草地前,那片草地郁郁葱葱的,犹如一把把锋利的宝剑,草上还有露珠,就像一颗颗宝石,把草地妆点得更加美丽。这时,一阵秋风向我吹来,风里夹杂着泥土的芳香,哇!好久没有呼吸到这么新鲜的空气了!真爽呀!小草也顺着风儿的脚步向我招手,我也向它们回了一个微笑。
前面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油菜地,秋天里,油菜早已收割,取而代之的是零落的菜梗,那些油菜籽已经完成了使命,留下残梗肥沃泥土,期待明年的春天。
转眼间,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家了,我骑上自行车,幻想着自己驾驶着一艘小船行驶在金黄色的菜籽浪里。这时,小鸟却舍不得了,呼朋引伴地叽叽喳喳为我送行,小草也急了,拼命地向往挥手告别。我也十分不舍,但我不得不走了,于是也大声地向它们呼喊:
哎!这么胖了,还那么贪吃。真不愧是天下第一,所向披靡啊!难怪是一头贪吃的“小猪”啊!
这就是我那同窗多年的老同学邵东泽。这家伙长得挺俊俏的,但就是因为他那硕大的体格践踏了这张帅气的脸。可见,他是多么的贪吃!
记得,我曾与这个吃货因抢东西而绝交,这家伙真是一个贪吃鬼!“在2012年9月10天。那天早晨,我的闹钟坏了,因此我也起迟了。我已经像热锅上的蚂蚁急的团团转!还好我哥哥开轿车送我上学,在街上我哥哥帮我买了一块面包与一根火腿肠,让它们作为我的早饭!上天保佑,我终于平安的到达了学校!早读时,我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一下课,我便大口大口的吃着我的早饭。这时,这个贪吃鬼便出现在我的面前,并一本正经的说:“哥们,别太抠门哦!我俩已同窗几年啦,你难道不分享给我这个可爱的小泽泽吗?”我顿时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已完全惊呆了,他却在我走神的情况下,拿走了我作为早饭的面包和火腿肠。。我决定与他恩断义绝,从此和他互不来往。一周以后,这个贪吃的家伙竟主动过来向我认错,他说:“好江江,对不起!我不知道那是你的早饭,我以为那是你专门为我买的,哎理解错误,请你原谅!”因为这家伙主动来找我认错,我没办法不原谅他,哎,还是原谅这个贪吃的家伙吧!
小羽和我都坚信自己没有记忆串线,但也都觉得阿真说话的时候不像在撒谎,可是越来越多的岔子出现之后,我们更愿意相信,阿真或许真有这种本事,把谎话说得栩栩如生。
两年前小英和男友不敌七年之痒分了手,小英伤心欲绝,叫我们一起到KTV喝威士忌划拳。那天阿真也来了,她说新交了一个武警男朋友,谈得挺好,准备要结婚,男方没房子,不过婚后可以分得一间宿舍,位置嗲的,在黄浦区,出门就是外滩。我们说恭喜你呀,她却皱眉头,问在民政局工作的小羽,军婚是不是真的不能离?
小羽想了一会儿,回答说,比较困难。
阿真又问她,那是不是军婚被抓到出轨要判刑的啊?
小羽说,是啊,那不是很好吗?这样你未来老公就不敢在外面胡来。
刚受过感情创伤的小英也念叨说,好,就应该把渣男全关起来。
阿真脸上的表情更凝重了,她说,那不行啊,我会被抓起来的。
而后不晓得是不是出于对军婚的恐惧,阿真没两个月又换了个男友,这个新男友和阿真之前所有的男友一样,只闻其貌不见其人,听说是一个气功大师,比她大10岁,北京人。阿真摆弄着无名指上的戒指,说她要结婚了,准备月底辞职,然后去北京。
我们很为她担心,一个听起来就不靠谱的什么气功大师,而且还要去北京吸雾霾。小羽问她,你到底想清楚了没有?为了这个人放弃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值不值得?
阿真冷冷地说,上海也没什么值得她留恋的了。
那已是快一年半以前的事了,说出这句“(上海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之后,阿真就此销声匿迹。
我有一个助人为乐的朋友,已和她相处三年了,她可是我最好的朋友了。每当我遇到困难时,她最先知道;每当我伤心是,她最早发觉。就像我们两个人心灵相通一样。
她个子不高,一张可爱的小脸蛋上总是挂着甜甜的微笑。细细的眉毛下,长着一双闪亮闪亮的眼睛。乌黑乌黑的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远远望去,像是两颗镶嵌着的黑宝石,闪烁着天然的灵气。
一次,我正兴高采烈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一不小心,被一块挡在路中间的石头给绊了个四脚朝天,书包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人摔得遍体鳞伤,好多地方都皮破血流。我被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弄得浑身疼痛,脑袋嗡嗡作响,人早已吓得魂飞魄散,躲在墙角发呆。这时,我的朋友恰好路过这里,看得墙角边耷拉着脑袋的我,忙过来问我。还没来得及问,细心的她早已发现我的手和脚都破皮流血了,顿时她一切都明白了。她一边安慰我,一边仔细地翻着自己的书包。可她翻遍整个书包,却不见一张餐巾纸。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发现她的眼眶里涌出了晶莹的泪花,满脸的心痛与担忧。看着她的一言一行,我感动的泪流满面。此时的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想为她擦去眼泪。但当我正想伸手为她擦时,她却摆摆手,然后转身向远处跑去。我疑惑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心中不断地猜测着.......不久,她那熟悉的身影再一次出现在我的眼前。看!她背着书包,手中拎着一袋东西向我走来。咦,她背上的那只书包不正是我的书包吗?噢,原来她是去小店里给我买餐巾纸和创口贴了,还在回来的路上帮我把书包捡了回来。她急冲冲的走到我面前,蹲下身,从袋子里拿出餐巾纸,无限怜惜地,又小心翼翼地为我把伤口处的血擦干。而后又拿出创口贴,在我的每一处伤口里贴上。她的动作是那么的小心,那么的轻柔,生怕我痛了。最后她还坚持要背我回家。在途中她一次又一次的放下我,又一次又一次的背起我。看她累得气喘嘘嘘的样子,我不忍心让她再背我。于是我叫她放下我,可她却不肯,坚持要把我背回家。
Hi ! My name is Mary. What’s your name? My name is Sally.
大家早上好,下面我给你们介绍一个新朋友,她是我在进校附小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她就是我在阶梯英语班的一名同学,我们是要好的朋友,上面是我们经常在一起进行的英文对话。
刚到进校附小的时候,有一次,我正在读书,忽然来了一大帮女同学,说外面有人找我,我想:会是谁呢?
到了门外,我才知道是她,我高兴地问她:“你在哪个班?”她说:“我在三一班,以后有什么事找我。”
现在我在班里过的说好也不好,说不好也好。我现在想有一个可以和我在一起快乐的玩耍,一起勤奋的学习,一起真心的交谈的知心朋友。知心朋友对自己的好处非常多。在你一个人没事可做的时候,知心朋友会和你玩、会陪陪你;在你学习上遇到困难的时候,知心朋友会帮助你和你一起解决困难;当你遇到烦心事或遇到什么悲伤事,知心朋友会帮你把烦心事和悲伤事越化越小,甚至化为乌有。如果把开心的事分享给知心朋友,大家也就一起快乐。记得一位名人说过:“拥有一个知心朋友,你将拥有两份的快乐,免去一半的忧愁。”有个知心朋友,多好呀。
一般朋友平时只是打打闹闹,没有什么真感情。如果你和他说心里话,说不定他会像别人宣传;如果你生病、受伤什么的,说不定他们都不会伤心,更别说来你家看你之类的了。而知心朋友则就大大不同了,知心朋友会分享自己的事与你听,如果你生病、受伤了,他就会为你伤心、去看望你!
如果我有了知心朋友,我会珍惜这个知心朋友。
记得那天天很热,我当时刚搬到马尔默不久,哪儿都不认识,再加上瑞典语还不太行,我当时的状态应该跟刘姥姥进大观园差不了多少,也许还不如她,至少她进大观园时还没有语言障碍。 对于我来说来瑞典就一个目的,就是学习。所以我来到了这个城市后,第一件事就是开始“拜访”这城市里不错的大学。马尔默大学首当其冲地在我的“拜访”名单中。麻烦的是欧洲的大学不像是中国的大学有围墙。就拿马尔默大学来说吧,这个学校遍布整个城市,原因是不同的系有不同的教学区。比如我现在读的环境系就在城的最北边(就在海边)。而医药系就在城的南边,因为那里有马尔默最大的医院,说的再明白点就是学校建在医院里面。但是全学校的信息咨询和学生服务的地方只有一个,至于在哪儿就得问了。
埃曼纽尔,就是其中一个为我指路的人,也是最后一个。
他有着和瑞典人一样的蓝眼睛、金头发和略有点日晒过度的皮肤,也有瑞典人助人为乐的优良传统还有那可以感染人的笑容。在他明白我所需要的帮助后,就立即用他的学生卡带我在不同的教学楼里窜梭,结果是……我们迷路了。很显然我们在那里兜了好几圈,他也略显得有些着急,如果这时我选择沉默的话带来的只会是尴尬,于是,我必须找点话题聊点什么,来淡化这个“错误”。
于是,我就开始和他聊瑞典(用瑞典语,以前我们交流都是用英语),气氛果然被缓和了,前10分钟他对我的话题表现出了很浓郁的兴趣,但是他却从来不接我的话题,又过了10分钟,兴趣依然没减,也依旧没有多说一句话,甚至连我的不是“是”与“否”的问题,他也回答说“Yes”。
我彻底困惑了……
“Can you speak Swedish(你会说瑞典语么)?”我实在忍不住了。
这句一问不要紧,他就又像小孩一样很灿烂地用英语对我笑着说:“原来你说的是瑞典语!”
敢情我跟这“大哥”白白话了近20分钟……
我勉强地笑笑说:“你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为什么不问?我一直以为你是瑞典人。”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是澳大利亚人。我是想听出你说的是什么语,好猜到你是从哪来的?”
要是他一直都不知道我讲的是瑞典语,他会不会通过这个他完全不懂的语言把我“嫁”到了非洲?想起来有点后怕。
所以他把我带迷路了也是必然的了。
我也只好自认命苦。不过还好,吉人自有天相,经过几次的反复,学生服务中心终于找到了。
等我出来时,这位仁兄竟然还在等我!不会是忘了出去的路了吧?
还没等我开口,他倒微笑着先说了:“我是交换生,昨天才到的瑞典,我们一会在海边有个烧烤聚会,如果你没有别的事的话,我希望你能来。”
我搪塞地说:“你们同学我都不认识,而且我又不是这里的学生……”
“这都不成问题!”
在去海边的路上,我知道他是学儿童教育学的……
嘿!那天的聚会人还真的不少呢,简直就像个小联合国,他们这些交换生是来自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观念……也可以说他们都完全不同,但惟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将在马尔默大学共同生活学习一年。
通过和他们的聊天,不但能开阔视野,也能给自己一个用不同的思维方式去考虑问题的机会。其中,埃曼纽尔有个观点至今都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我――那就是对快乐的追求。
“中国人活得太辛苦了,他们有无数的枷锁,有的是别人给的,有的是自己给自己加上的。人们不是为了痛苦而活着的,人们活着是为了寻求并享受快乐。比如现在――”他指了指周围说:“你有什么感受?”
“没有什么太多的感觉,就是觉得很放松,”我说。其实我已经很久都没有这种的感觉了,每天都在忙碌着,好像我已经不太注意周围的景色,也不太习惯给自己放假了。
“你看,太阳一半已经沉没在海中,但依旧把天空照得红彤彤的,海映着这样的天色是多么的美丽!大家都兴高采烈一边吃着烧烤,一边结识着新的朋友。我们四周都洋溢着‘快乐’这是我们所追求的,人活着是要有一个远大的理想,但是你如果为了它失掉了所有创造和享受快乐的时间,是非常不值得的,没有人能保证自己能活到明天,如果他今天就死了,理想没有实现,生活也没有享受,那岂不是太遗憾了?”他接着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学儿童教育?其实在孩子的世界里存在着更多的‘快乐’。因为他们比我们成年人更容易快乐,比如他们能因为得到一块糖而高兴很久。而我们却不再会那样了……”
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深邃,好像回忆到了什么。
“所以,”他的思绪又回到了现实中,“我喜欢和孩子们在一起,他们能感染你,使你也同样的快乐。”他又灿烂地向我笑笑。
他骑个单车在车站里乱转,看到我和悦悦就瞪着眼睛过来了。冲着我俩说:“几点了,怎么现在才来!我等你们两个小时了!”我忙陪不是:“对不起呀。本来我和悦悦出发的就迟,最近雨雪天路滑,车开的慢。”悦悦也说:“这么冷的天,对不起你了。要知道你这么早,我和她赴汤蹈火也要来早呀。”他笑着说:“好了,别贫了。走吧。”这么看来,他应该不生气了吧!
本来,我和悦悦约好去S地买东西。昨天,悦悦上网时看见了他,就告诉了在S地的他。他说:“好呀,我去接你们吧。几点呀?”其实我和悦悦也没有说好几点去,于是我顺口答了句:“七点左右吧。路又不远。”可是我的随便却他让他冻了两小时。
他问我和悦悦去不去他家,我说要逛街。可经过他的劝说,我们还是去了,因为如果在他家吃饭的话,我们就能省下午饭钱,去买一些可爱的小饰品。
他妈妈见到我很高兴。问了个不停:“你怎么长这么高了?几年没见了?你妈妈好吗?……”我恍然想起,几年前,阿姨和我妈是同事,而他和我和悦悦都是同学。后来,我们上初中了,阿姨就带他来到了这里。为了陪他读书,阿姨辞掉了工作。阿姨问我:“你能考上县一中吗?”我笑笑:“应该可以吧!问题不大的。”阿姨开始抱怨他了。说他本来成绩很好的,可初一初二不努力,现在初三知道努力了,却赶不上去了。此时,我的眼里浮现出两幅画面:阿姨暗淡的眼神和他黑红黑红的脸。
他把我和悦悦拉到了他的房间。我问他到底怎么了,他淡淡的说:“没什么,我报了篮球班。通过的话上一中也没问题的。”从他的语气里,我感觉到了青春的倔强和希望。悦悦鼓励他说:“你一定没问题的。”我也用力的点了点头。
他说出去一下。我就翻开了书桌上的《同学录》,正是我们小学时的。在第6页,我发现了我的留言。我那时还挺坏的,给他留的地址是:一家一家找吧!给他留的电话是:110。还有留言是:你有包拯黑却没有他聪明!我看着笑了起来。正巧他进来,捧着一碗泡面。悦悦问他是不是还没吃饭,他说是。我和悦悦相视一笑。我又想起来又一次聚会,他为了给大家当厨师,自己一口饭没吃的情形了。想起以前的同学,我就问他和同样在S地的小A和小B有没有联系。他摇了摇头:“他们忙着学习!”
我问他借了一支笔,重新更正了地址和电话,又在留言旁加了几句话:“过了几年,你还是那么黑,还是那么笨的大冷天等人不吃饭。可是真正的友谊不会因为时间流逝而改变,也不会因为我们是否是同学而改变。祝你中考取得好成绩。”
吃过午饭,我和悦悦向他和阿姨道别了。他要送我们,我和悦悦谢绝了。悦悦说:“你的篮球训练别耽误了,我们没问题的。”我也笑着告别:“加油哦!考上一中我们再做同学。再见了!”
“你为什么看起来比我想的要高?”“因为我有一件好大衣和一个矮朋友。”《神探夏洛克》里的福尔摩斯是这样回答着别人的问题,而这件标志性长大衣正是来自英国品牌贝达弗(Belstaff)。1924年,品牌在英国创立,设计师Harry Grosberg以设计防水外套而享誉全球,并且突破性地使用蜡棉,让品牌同时兼具保暖和实用的特色。而这件大衣也成为了这一代福尔摩斯标志性的服装。
福尔摩斯的首次亮相是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中的《血字的研究》里。从此,一个头戴软布帽,托着一个烟斗,手持放大镜,身材消瘦而颀长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形象便深入人心。其实我们心里对于福尔摩斯的形象都是源于小说原版插图作家西德尼・佩吉特(Sidney Paget)的描绘,他也被大家称为“福尔摩斯形象之父”自从插画面试以后,所有的福尔摩斯都有了相同的标配:大高个,瘦脸,和那件经典的风衣。
1900年,导演Arthur Marvin拍摄了一部名为《福尔摩斯的困惑》(Sherlock Holmes Baffled)的1分钟无声短片,1903年2月正式公映,这是目前公认的最早有福尔摩斯形象出现的银幕作品,也是电影史上首部侦探片。那时候的福尔摩斯是一身标准的英国绅士领结配西装。
“在这个地球上,有三个人因夏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华生、柯南・道尔和杰里米・布雷特(Jeremy Brett)。”
要说给全世界留下最深刻银幕印象的非杰里米・布雷特(Jeremy Brett)在《福尔摩斯探案集》 (The 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lmes)里所塑造的福尔摩斯莫属。这部电视剧开拍于1984年,Jeremy Brett出演的福尔摩斯第一次纠正了以往的福尔摩斯出入都是一身猎装,头戴猎鹿帽的传统形象,因为根据编剧和演员的集体研究,在维多利亚时代,一个绅士是不可能在城里穿着这身行头四处行走的。在这部连续剧里,福尔摩斯通常是高礼帽,黑色正装,手杖,只有在外出去乡下时才穿猎装,戴猎鹿帽。
随着历代福尔摩斯的着装风潮不断改变,似乎我们对英伦风的定义也不再刻板了,你会发现你对于绅士的定位不再拘泥于苏格兰格纹了,也不会是有些刻板的西服套装了,更不再是高礼帽,晨礼服这样得体却显得疏离感十足的服装。就像是总显得缺少一些人情味的夏洛克却能在华生的婚礼上慷慨陈词,看到你泪流满面,而那些不断变化的服装也像是越来越走下神坛的夏洛克一样,变得越来越亲切,越来越可靠。
就像是一向缺少人情味的福尔摩斯变得越来越顾虑他人感受,就像老好人一样的华生却也会精神出轨,当我们看惯了西装革履,有时候我们也会期待大衣围巾的温暖,而这似乎也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越来越触动人心的需求。
生于天桥底,死在更衣室
天才在左,时尚在右
英伦的时尚带有一种“传统与反叛、年轻与颓废、复杂与简洁”的矛盾感,这种矛盾感使得英伦风更加的前卫叛逆,但它又不可与美国的都市与现代感相提并论,它宣示着个性自我,却从骨子里透出简洁与绅士的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