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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法律援助 司法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10(a)-0155-02
1 当前我国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农村法律援助人员数量少且业务水平不高
我国从事法律援助的农村服务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法律援助专职人员大多集中在城市,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村法律援助服务的范围和质量。由于农村地区经济不发达和交通不便等因素的影响,律师们很少深入农村为农民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虽然有些农村地区也有基层法律服务者,但是这一群体服务水平不高,业务培训不够,不能为群众提供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开展农村法律服务活动只是局限于为农村农民编印、散发法制宣传材料、接待涉法上访等传统方式,并且业务范围较窄,仅仅局限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侵害等,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不能适应农村发展新形势。并且有些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没有律师职业资格,缺乏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另外,社会律师主要是以提供法律服务来谋生,但农村法律援助补贴标准低,这种低质量的法律援助会让农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失去信心。
1.2 法律援助工作缺乏资金保障
法律援助经费是确保农村地区法律援助开展的重要保障。《法律援助条例》没有对法律援助经费作出明确划分,并且相关内容规定不够具体,对法律援助经费的开支比例没有明确要求。正是由于受到经费等因素的制约,法律援助机构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工作就会发生走过场的现象,进而影响案件质量。我国法律援助资金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进而导致法律援助资金缺乏保障,影响到法律援助效果。比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补贴加辐度较低,甚至发放不及时,这就会影响法律援助人员的积极性和办案质量,再比如:有些法律援助机构经费紧张,会直接影响他们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效果。援助工作者在进行取证和其他诉讼活动过程中没有一定的经费保障,不仅会降低援助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而且还会影响援助服务质量,进而制约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2 完善新农村建设中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
2.1 完善农村法律援助机构设置
完善农村法律援助机构设置首先需要有充足的人力资源,这是确保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这就要求政府要不断加强基层司法所的建设,配备齐全办公设施,并确保基层司法人员的薪酬待遇,吸引更多专业人员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还可以建立形成公职律师制度,形成一批高素质的、专门从事法律援助的律师,增强法律援助力量。完善农村法律援助机构设置要促进形成覆盖全面的网格化法律援助网点,针对农村发展现状和特点,在县级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前提下,确保在乡镇一级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员,才能确保法律的宣传、咨询、调解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创新法律宣传方式,运用文艺宣传、文化宣传等新方式进行法律宣传,让农民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法律知识,增强农民的法制意识,并结合典型案例,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让广大村民了解、知晓法律援助工作,从而更有效发挥法律援助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2.2 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范围
要适度扩大法律受援范围,通过有效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更多困难农民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根据当前农村发展的新变化,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农村股份制改造等新问题,适当扩大法律援助案件的类型,才能更好覆盖更多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法律援助范围不能局限于旧有标准,而是要从法律援助的本质着手,对于经济困难且有法律需求的农村群众就要进行法律援助,从当前农村法律援助发展趋势分析,法律援助范围应当同市场法律服务范围相一致,针对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着重将农民工问题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他们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力量缺乏法律常识,不能很好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加强对这一群体法律诉求的关注。同时要切实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从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层面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等方式来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才能确保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质量。
2.3 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力度
费不足是制约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问题。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需要政府为法律援助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所以要增加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资金投入,不仅要扩大财政预算,而且还要增加对法律援助的经费基数。同时法律援助也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来吸引和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法律援助进行捐助,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我国新农村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虽然法律援助责任主体是政府,但在当前政府不能对法律援助投入足额资金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成立新农村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方式来确保法律援助资金,这种法人化的管理模式可以拓展农村法律援助资金来源,还可以提高援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另外,在加大经费资源投入的同时,也要积极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力资源的投入,吸引更多优秀法律人才参与法律援助活动,确保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有所保障。
3 结语
综上所述,法律援助不仅是一项具有法律专业性的工作,而且还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法律援助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对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该文针对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中法律援助工作所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分析,结合法律援助的具体问题,需要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方式方法,全方位采取措施才能更好加强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法律关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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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能源;太阳能;绿色建筑;经济性
中图分类号: TK511 文献标识码: A
纵观人类历史,每逢新型通信技术与新能源体系交汇之际,都昭示着经济转型时代的来临。在化石能源经济日渐衰退之时,互联网技术的方兴未艾,与可再生能源相互融合,为第三次工业革命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基础设施实际上是通信技术和能源的有机结合体,承载着这种具有空前活力的经济体系。在这一体系中,通信技术充当中枢神经,对经济有机体进行监管协调和处理;与之呼应的是,能源起到血液的作用,为将自然馈赠转化为商品和服务过程提供养料,从而维持经济的持续运行和繁荣。
一、我国绿色建筑试点情况
一个城市的绿色建筑项目总数量与城市宏观经济条件和房地产市场状况有极其密切的关系。而在不同的驱动因素中,又以城市的GDP、商品房竣工面积和商品房售价因素最为主要,特别是城市GDP水平。而6000亿GDP是一个临界值,该临界值以上城市GDP可以成熟的支撑绿色建筑项目在市场上的需求。2011年统计年鉴排列的城市GDP水平,指出目前绿色建筑潜在市场规模比较大的16个城市是:上海、北京、广州、天津、深圳、苏州、重庆、杭州、无锡、成都、佛山、青岛、武汉、南京、大连、宁波。
根据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55个已获得绿建标识的项目情况,涵盖的绿色建筑单项技术措施应用包括:
节能与能源利用:通风日照采光优化、提高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高效照明系统、高效能设备和系统、分户设置冷热量计量表、太阳能热水系统、设置外遮阳设施、排风热回收处理新风、高效风冷或蒸发冷却机、地热利用、高效能水冷机组、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路灯草坪灯、 风力发电、地泵热源、燃气内燃机热电冷联技术。以低于40%应用率划分,低应用率技术措施包括:设置外遮阳设施、排风热回收处理新风、高效风冷或蒸发冷却机、地热利用、高效能水冷机组、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路灯或草坪灯、中水系统、光电控制或感应开关、内燃机热电冷联供技术、风力发电。应用率比较低的个别技术集中在“节能和能源利用”和“节水和水资源利用”。这些技术需要相对较多的增量成本。
二、以太阳能应用为首的新能源技术主要应用方向及成本效益分析
在对绿色建筑技术应用成本效益做分析时,需要运用到增量成本的概念。增量成本是绿色建筑成本与基准建筑成本间的差价。基准建筑成本是为满足国家或地区法定强制性节能要求的项目成本;而绿色建筑成本是指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06)中各项要求的项目成本。
一)节能与能源利用技术增量成本源于“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两方面,尤以建筑节能技术为决定因素。
最主要的节能与能源利用技术增量成本源于“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两方面。绿色建筑的市场经济效率主要由这两方面的技术应用效率决定。
从技术角度看, 最主要的增量成本源于要满足“节能与能源利用”的指标要求,其中尤以建筑节能技术为决定成本的最主要原因。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的增量成本偏低是因为大部分项目只应用成本明显低的技术(如太阳能热水技术),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还不普遍。
在节能和能源利用技术中,高效照明已经成为比较普遍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增量成本趋于0,节能效率最高;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比较普遍,节能效率较高;对于公共建筑项目,高能效空调机组效率最高。其他的,如太阳能路灯及草坪灯、太阳能光伏发电、蓄能设施、地源热泵技术等,相对效率较低。
(二)可再生能源光热技术具有应用的经济性,光伏技术尚不具备良好经济性
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目前应用最广的是太阳能和浅层地热能。其中,太阳能利用技术主要有光热和光伏应用两个方向。
(1)光热技术:国内主要是以中低温热水系统为主,平板型集热器及分离式光热系统应用尚不普遍;中高温家庭供暖制冷技术开始普及。由前面成本效益分析可知,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节电效率最高,使用最经济,具有大力推广价值。目前部分省份地区如武汉市已出台强制性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措施。
(2)光伏技术: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多晶硅光伏板的生产大国,生产的光伏板几乎都销往海外。但多晶硅提纯技术仍然掌握在美日德等国手中,多晶硅浇注炉技术依靠进口。金太阳示范和屋顶计划等投资侧安装补贴政策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投资方的积极性,拉动国内市场。但在电网收购政策方面没有有效的激励政策,电网企业对光伏电并网不积极。例如武汉市的居民用电购买价为0.55元/kwh。而一般10兆瓦规模的光伏电厂,电力成本为0.90元/kwh以上,建筑物光伏发电的发电成本远高于这个价格。这些经济及技术因素都导致光电难以并网。目前,在试点的光伏发电项目中,设计采用储能系统运用于地下车库照明系统或用电梯运行用电等。光伏发电技术目前在绿色建筑应用方面不具备良好经济性。
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和北京大学城市环境学院合作,共同对9个绿建项目深入调研,通过成本效益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节能经济效益为单位增量成本每1元节省电费幅度在0.20~0.35元;单位增量成本节省电费的静态回收期为3~5年。
2. 节水经济效益为单位增量成本每1元节省水费幅度在0.15~0.48元。单位增量成本节省电费的静态回收期为2~7年。
9个项目的节能与能源利用平均增量成本节电效率如下表。
由图可见太阳能热水系统节电效率最高(单位增量成本节电效率的平均值为1.70kwh/元.a);同时也可以看到,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太阳能路灯的效率最低(单位增量成本节电效率的平均值为0.03kwh/元.a)。
三、我国的产业政策及新能源应用趋势
我国于1999年加入《京都议定书》,参与全球碳排放指标管制和交易计划。2010年4月该计划开始实行。该计划通过成员国的碳排放剩余索取权产权交易系统控制各国的碳排放量。
为实现京都议定书的碳减排目标,抓住新经济发展的的历史机遇,我国政府循序渐进的适时出台节能减排的政策和法规,以政策引导和经济刺激两种手段引导企业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实现资源的节约有效利用。
2011年12月1日印发了《关于落实的实施方案》。节能减排涉及四个政策领域,分别是是建筑、能源供应、交通、产业结构。
该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了建筑节能主要的两个方向是:
1.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2.加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力度。方案提到规范和引导科研院所、相关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前期咨询、后期检测等方面专业服务。
我国建筑节能减排的政策体系见图。
1980~2012年建筑节能减排主要政策文件主要的政策手段都在2006年到2010年间颁布,在十一五期间共颁布了36项政策。
《中国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研究》(武涌、刘长滨)概括了1980~2020年间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具体目标包括:
(1)建立健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2)新建建筑实施节能效率65%标准;(3)非节能建筑改造达到大中城市基本完成, 小城市达50%标准;(4)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在采暖地区全面完成,按实际耗热量计量收费;(5)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广泛应用,包括太阳能建筑1.5亿平米(光伏发电500万平米),其他可再生能源建筑2000万平米;(6)到2020年建筑节能累计减排55.4亿吨二氧化碳(新建建筑40.2亿吨,既有建筑15.2亿吨)
住建部2012年5月公布了《“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文中提到规划目标包括:
(一)、把市场经济考虑包括为重要考虑之一;(二)、提出6项经济激励政策(加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域投入、加大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力度、加大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和改造支持力度、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支持力度、加大绿色建筑规模化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
各省市如河北、河南、陕西、广州、湖北等纷纷出台实施行动方案。湖北省2013年底出台《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确保2015年末全省城镇新建建筑20%以上达到标准,还规定年内完成200栋公共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2014年底前出台强制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规定。
结束语
本文从能源和互联网技术变革着眼,回顾了我国节能减排政策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域的政策体系和规划。从绿色建筑在不同城市的发展和技术应用情况,介绍了 绿色建筑的应用趋势,阐明节能与能源利用技术增量成本主要源于“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重点关注绿色建筑中的太阳能技术应用,指出光热技术使用最经济有大力推广价值,而光伏技术还存在并网困难和发电成本过高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第三次工业革命――新经济模式如何改变世界》 杰里米.里夫金 中信出版社 2012-6-1
[2]《绿色建筑系列--绿色建筑节能技术与实例》白润波,孙勇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2-6-1
[3]《低碳绿色建筑:从政策到经济成本效益分析》叶祖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3-1-1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法制宣传效果明显2009年,是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是最为关键的一年。半年来,我县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工作要求,按照县委、政府年初的工作部署,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一是精心组织“三月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县政法委、宣传部、综治委、治县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及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西综治维稳电[2009]1号),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平安和谐稳定”这一主题,充分利用车辆、广播、电视、板报、图书、挂图、手册、挂历等宣传工具和资料,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抓住六月安全生产月和“6.26”国际禁毒日的有利时机,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始终。二是扎实开展“四下乡”和法律进乡村活动。1—4月份,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司法局、县委610办、县民族宗教局等16个部门组成的“四下乡”宣传队伍,深入到各乡镇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禁毒防爱、打工维权、防范打邪等知识。三是全面推进“千村普法百村培训”工程。积极采取法制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调解讲法、写作法律文书、法制文艺演出等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形式,面对面地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灌输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半年以来,共培训了110个重点村民小组,开展调解讲法566场次,使农村群众受到了全方位、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清理各类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做好“五五”普法迎检准备。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为迎接明年省、州检查验收,从6月中旬开始,依法治县办对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进行查缺补漏,为我县“五五”普法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大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一是加强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组织调解员参加县、乡、村组织的基层综治维稳和普法骨干培训班,提高调解员法律素质和调解技能。二是积极请示汇报,争取综治维稳经费向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倾斜,解决人民调解员误工报酬,提高调解工作积极性。三是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认真开展集中排查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通知》(西司发[2009]11号),重点对土地征用和承包、矿产资源开发、山林土地争议、水源使用村务管理等方面的农村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做到新老问题“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不落项、不漏人、不留死角盲点。1—6月,全县共受理各种类型矛盾纠纷238件,调解238件,化解成功233件,成功率达98%。其中:人民调解组织调处209件,成功化解2*件;司法所调解32件,成功调处32件;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调解29件,调解成功26件。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正日趋完善。
(三)社区矫正稳步推进2009年是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启动年,为深入贯彻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启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成立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二是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2月27日,召开了由乡镇主要领导、政法委书记、综治专干、司法所长、派出所长和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共75人参加的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而艰巨的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工作者具备渊博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系统的心里健康知识等综合素质。为此,认真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者和乡村干部学习宣传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20*]12号)、《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和州、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扩大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并组织县局社区矫正股及司法所长到马关县参观学习社区矫正先进经验。自启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县吸取了全州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创新地推行“接纳尊重、唤醒自尊、真诚信任、良性互动、维护自决、灌注希望”的矫治模式,效果显著。半年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共98人,累计期满解除矫正16人。6月在册矫正对象82人,其中:暂时无法联系28人,下落不明4人,档案健全50人。特殊病患者(艾滋病)1人。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四)安置帮教有效开展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杜绝和减少从新犯罪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自20*年以来,每年都组织帮教团到监狱、劳教所开展帮教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县各乡镇司法行政干部对刑释人员,采取跟踪帮教、定期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了解发展生产情况及思想动向,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营造平等、无歧视的生产生活环境。20*年以来,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对象212人,其中:刑释196人,解教16人。今年1—6月份,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8人,现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五)法律援助面宽质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0*]21号)和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办发[20*]19号)文件精神,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条例》、《*省法律援助办法》学习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二是认真组织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和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参加全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和省厅组织的考察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在配齐配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同时,在村委会聘请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法律援助联系员,负责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以及法律援助对象贫困状况的调查、审核等工作。四是加强法律援助调查研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标准。上半年,我县在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县情的法律援助措施,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标准从原来的200元/件提高到300元/件,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半年来,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件,其中:刑事1件,民事51件。“12348”解答咨询121人次,接待群众来访198人次,解决民间纠纷16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
(六)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执业道德教育,努力促使公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履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义务,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不断壮大自我发展能力。2009年上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县司法局和县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工作者执业行为的通知》,保障和促进了我县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杜绝违规违纪执业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年检注册,对年检注册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注册。正确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力破“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等难题。半年来,法律工作者共经济、行政、民事诉讼案件82件,为人民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二是积极拓展公证业务,提高办证质量。半年来,共办理种各类公证22件,其中民事公证21件,经济1件。三是加强对律师的执业监管,全面提升律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在执业中的收案、收费、会见、辩护、等各个业务环节,积极引导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同时,主动加强与公、检、法的业务联系,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半年来,七花律师事务所共诉讼案件11件。其中刑事1件,民事1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写作法律事务文书15份,接受法律咨询73人次。
(七)司法行政社会认知度提高半年来,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稿件分别被《法制网》、《*日报》、《文山日报》、《*重要信息》等媒体和报刊采用38篇。其中人物通讯《用生命奏响平安和谐歌》荣获全国首届“法治与和谐”优秀法制作品三等奖;《法律援助农民工感受到的温暖之手》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开放三十年征文三等奖。通过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八)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扎实推进按照州局党委和县委的要求,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工作信息、调研报告,广泛征求科学发展司法征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司法行政队伍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有了根本转变,对科学发展的内涵、重大意义有了深刻认识和理解,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规划》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通过对全县普法依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各所站、村委开展普法治理工作的情况不容乐观,台帐、记录不规范,档案不齐全;(二)各乡镇均无法制宣传交通工具和专业宣传器材,导致农村或边远地区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薄弱环节,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难以到位;(三)人员缺编情况严重,目前,我县司法行政系统仅有在编人员38人,按编办批准的55个编制尚缺员17人,1人所现有3个,给指导人民调解、开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和压力;(四)公证业务难于拓展,近年来,办证业务出现萎缩现象;(五)执业律师少,仅2名律师的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长期病休,只有1位律师办案,律师工作难于正常开展。(六)没有注册的法律工作者仍有以亲属为由诉讼,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秩序。
态度决定力度,认识指导行动。为了更加积极主动地搞好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我首先在学懂弄通此项工作的政策方针和各项规定上下功夫,能动地认识到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在的地位与作用,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不断增强紧迫感、自觉性、责任感,做到警钟常鸣、居安思危,集中精力抓好平安建设工作的落实。一是认真自学。工作中抽出必要的时间,大量阅读平安建设工作的政策、标准、要求、方法和措施。业余时间经常听广播,看电视,读报纸,对平安建设工作的事情处处留心观察学习,有效地提高了做好平安建设工作的能力。二是积极参学。对于上级集中组织的有关平安建设的学习、会议、集训,积极参加,善于思考,常做笔记,提高了集中学习的效果。我撰写的《开展“四大工程”促进平安建设》一文,先后被河南法学网、河南平安网、许昌日报、许昌法学杂志刊登,对开展平安建设工作起到了指导作用。三是交流互学。经常与同事交流学习平安建设工作的心得体会,深化了开展好平安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既提高了自己,又影响了别人,起到了互帮互学的效果。
二、抓好宣传,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
为了做好平安建设的宣传舆论工作,进一步扩大平安建设重大意义在社会上的知晓率,我在分管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我局宣教工作中,积极围绕平安建设工作,指导业务部门开展了多项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一是协调媒体进行宣传。发挥分管工作与媒体打交道较多的优势,协调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我局开展平安建设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特别是协调河南法制报头版头条宣传我局在全省民意度调查中荣获第一的报道,受到了市政法委蒋书记的批示表扬。二是借助会议进行宣传。利用召开会议的时机,对开展平安建设工作进行宣传,做到逢会必讲,起到了以会代宣的良好效果。例如,在上半年协调召开的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上,我们把围绕平安建设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任务分解到各个单位,一举两得,使宣传与分工双丰收。三是开展活动进行宣传。经常借助农村集市、庙会、节假日和12.4普法宣传日,开展平安建设的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活动,不断扩大了宣传面,有效地发挥了舆论的积极引导作用。四是发掘典型进行宣传。我始终把平安建设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凡是能与平安建设挂上钓的工作,都站在这项工作的角度来思考,来宣传。比如,在我与市委组织部的同志一起检查农村三级联创时,发现许昌县张盘镇师庄村支书兼调解委员会主任张品正任职八年确保平安稳定的后,便协调许昌日报社法制部的记者,从平安建设的角度,对其进行了专门的采访宣传,起到了宣传典型,推动工作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融入工作,将平安建设贯穿到始终
2009年,围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我局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四大工程”活动,即百名律师进百企工程、法律服务新农村工程、法律援助暖人心工程和千村万户大调解工程。截止目前,已经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受到公众的广泛好评。我在参加“四大工程”活动中,能够很好地将平安建设纳入到各项活动中去,做到了贯穿始终。首先,参加活动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平安建设。2009年是我市全民创业、城乡一体、环境创优,提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一年。实现市委、政府的这些目标,最基础的要有一个平安稳定的好环境。为此,参加我局开展的“四大工程”活动,就更应该把平安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在参加“四大工程”活动的全过程中,我对这个目标自始自终都是非常明确的。即想为平安所想,做为平安而做,急为平安所急,谋为平安而谋。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实力,以“四大工程”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其次,注重落实是更好地讲究平安建设的实效。在“四大工程”活动中,对活动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注重在具体工作中狠抓落实。例如,在局里组织的征求企业对百名律师进百企工程意见中,我带领同志们一个企业一个企业的跑,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反馈,并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受到了企业的好评。在法律服务新农村工程中,我结合负责长葛市石象乡老官赵村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对该村进行普法和平安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帮助他们树立规则意识和建立抓好新农村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受到了市委石副书记、市政府熊副市长的肯定,并在全市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现场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为我局争得了荣誉。再次,大抓基层是更好地为平安建设打好基础。千好万好,基层要好。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为了抓好基层,打好基础,我与同志一起,跑村串户到所,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倾听群众反映,指导有关人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法律援助暖人心工程中,听到村民讲有些援助对象和有些较小的案件,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太远,不方便的反映,我与法援中心的同志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很快建立起农村法律援助受理点和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并在应援尽援的基础上提出了援好援快的要求,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省中心的肯定。同时,我在参加全市涉法涉诉督查期间,也是与同志们一道经常深入基层,帮助基层解决了常年难以解决的讼累,受到了基层的欢迎。我组一名同志还被评为全市涉法涉诉督查先进个人。
四、存在问题
一是对平安建设的理论思考仍然不够。主要表现在满足于概念上的认知,对理论内涵及其外知之甚浅。
二是对平安建设工作的思考仍不够细。主要表现在善于抓看得见,摸得住的工作,对潜在的情况分析不深,看得不透、把握不够。
三是抓好平安建设的能力仍需要提高。主要表现在仅仅能够处理一般性的平安问题,对于较为复杂和难度较大的事情,还缺乏经验,方法和措施还不够多。
五、下步打算
2010年是市委、市政府提出“一争四推三提升”和提高执行力年,即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城乡一体、全面创新、民生改善;提高思想解放水平、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各级干部执行力水平。任务既艰巨又光荣。要实现这个目标,就更加需要平安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此,在平安建设上我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树立高境界,振奋新精神。对平安建设要有时代的境界,全球的眼光。要有公仆的境界,服务的眼光。要有脱俗的境界,责任的眼光。树立完成平安任务的信心、决心、忠心、热心的新精神。
二是瞄准高标准,拿出新举措。在平安建设上要定位准确,贯彻落实,发挥作用,典型引路。
这期培训班体现了局领导对我们新招录干警的栽培和关心,更体现了对我们所处岗位下一步工作的殷切期许。从课程计划安排到授课内容的准备编排,可以体会到局领导和各位授课人的精心筹备和所付出的心血。作为一名走向司法行政岗位不久的年轻人,我感受到了领导的良苦用心,学到了宝贵的经验知识,认识到了自己肩头的责任和使命,对司法行政工作也有了更深刻、更成熟的认识。回想自己从走上司法行政岗位到现在,自以为自己对司法行政的工作性质认识到位,工作思想转变彻底,在工作中的工作方式、方法还行得通,有些工作任务的完成自己还很满意。通过这一期培训,认识到了自身各方面素质和干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需要还不算完全匹配,自己不能一叶蔽目,对司法行政工作性质认识浅薄,对自己工作上的一点儿进步就感到自满和骄傲,而影响自己业务水平的提升,去更好的履职尽责、更好的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这期培训如春风化雨,对于走上司法行政岗位的我来说,是一场透彻的及时雨,给我在思想上产生了深刻的启发。各位授课领导的授课,我由衷产生了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深刻感受。
回想自己当初选择报考今天的岗位,只因为自己学习了法律专业,求一个和自己所学相关的工作。直到今天,通过培训,我认清了自己肩头的责任,认识到自己走上今天的岗位不是求一个工作这么简单。应理论联系实际,必须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和自己所处岗位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做一名能胜任、有作为的司法行政干警,为全县的司法行政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一堂课是“认清形势适应常态勇于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从群众路线到作风建设,从权利制约到公务员工资待遇再到政绩观念,分析到位,句句警醒。后来又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以及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问题,敲响了我廉洁从政履职为民的警钟。温陈司法所所长做了题目《选择司法行政工作终生无悔》的授课,对司法所如何积极发挥职能以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各方面工作进行了实用性和业务性很强的深层次解读,字字珠玑,句句震撼。“要干一行,就要有干好的想法”,老所长朴实的话语更体现了他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干好司法行政工作,就要有这份事业心和责任感。基层科科长做了题目《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及规范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的授课,重点是规范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按照卷宗装订的顺序,一页一页的从书写、制作、用途、归档注意事项详细的讲解,使我认识到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使用、归档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回想自己当初学习制作文书,从生疏到熟悉,再到现在能够在工作中熟练的应用,整个过程体现出这项业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以后自己还要下功夫,吃透文书,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之后交流自己的工作经验,对我们年轻人提出了“四勤、三学、两守、一到位”的要求,所谓“四勤”,就是眼勤、手勤、腿勤、脑勤;“三学”,就是学知识、学做人、学做事;“两守”,就是守纪律、守岗位;“一到位”就是工作要干到位。这些经验让我感受到干工作不能凭一股热情,要持之以恒的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干,司法行政工作面广量大,只有能干、会干、巧干,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普法办领导做了《扎实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准备工作》的授课,分析了法制普法宣传工作的特性,普法工作来历、发展,法的运行,普法原则:谁执法谁普法,以及普法工作面临的现状和下一步的对策。法援中心主任做了题目《法律援助业务知识和卷宗制作》的授课,对法律援助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和讲解,并针对法律援助卷宗制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
这次培训,让我学到了知识、经验,对司法行政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对自身所处的岗位有了全新的认识。自从走上岗位,我熟悉并基本掌握了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指导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参与普法依法治理等各方面工作的工作性质、工作方法以及实际工作当中的客观规律和特点,学会了各类档案文书的制作、使用、归档,掌握了司法行政各类电子办公系统的使用和维护。自2013年以来,利用镇驻地的特色教育资源尝试创新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后续得以成熟。今年按照县局工作会议精神和所长的安排,我承担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过思考,我认为自身应从以下来更好的做好下一步的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正确认识司法行政工作以及自身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司法行政这一唯一中心工作,积极争取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正确履职尽责,为全县司法行政事业贡献自身的一份应有之力。
2、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努力提升业务技能水平和自身业务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真正做好工作,干好事业,在自身岗位上有所作为,必须加强学习,跟上知识更新的节奏,适应工作的实际需求。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把法制教育、法制宣传的触角向全街道的各个层面延伸,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尊法;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意识,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企业宪法和法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办事,诚信经营;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全街道顺利推进依法治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1.健全并落实党委、政府会前学法以及街道各部门学法制度,每年至少安排2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突出抓好宪法法律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将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宪法法律集中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组织广播、报刊、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充分利用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点,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学习浓厚氛围。
2.建立街道各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档案,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五个一”(学法计划、学法教材、学习笔记、法治课讲义、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将学法用法守法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2105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街道干部职工全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开展学法用法考评(考试)不少于1次。
3.加强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法治能力培训。开展“我读宪法”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推进普法教育机制建设。街道各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4.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优秀律师、法律工作者到街道办事处担任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成为街道的好参谋。建立法律顾问律师考评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律师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
5.推荐派出所所长、人民法庭审判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进一步完善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相关工作,建立完善工作考核制度。
6.认真落实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普法教材,促进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
7.各校在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共同指导下,运用法治情景剧、法治手抄报、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游园活动等形式,开辟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在中小学校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
8.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示范作用,推动农村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在全街各中小学校设立1个法律图书室(角)、开辟1个法制宣传专栏。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9.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全街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
10.大力推进“法律服务乡村”活动。推荐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行政村法律顾问,力争做到全覆盖。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行政村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
11.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等时机,每年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
12.各人民调解组织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广大村民旁听调解,结合调解案件,每年开展1次以上向村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13.定期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14.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放映法制电影、广播法制节目、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15.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每年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16.加强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教育和行为矫治,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法制宣传和就业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
17.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18.结合本辖区文化特点,重点培植至少1个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新村等),组织中小学生走进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新村),集中宣传教育,撰写心得体会,提升学法、守法意识。积极开展社区法制讲堂、法治论坛、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
(五)推进法律进寺庙,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制宣传
19.建立健全僧尼常态化学法制度。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委员会(所)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力度。组织辖区法宣人员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制宣传。
20.加强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管理、依法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文明燃香、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法制宣传活动。
(六)推进法律进企业,着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21.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大力推进企业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在现有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力争实现企业法律顾问数年均增长5%。
22.组织普法宣讲团成员每年深入重点企业开展4场法律宣讲活动,组织开展2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巡讲活动。集中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23.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24.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内部刊物、广播电视和局域网络等宣传功能,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开展法治文化活动。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着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25.推进各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优秀律师到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26.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促进单位履行社会责任,针对单位和行业特点,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通过公示牌、宣传册、发放法律信息卡片,举办开放日、法制宣传月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27.在医院、公园、车站、路口等公共场所建设固定法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普及宣传法律知识。
三、具体安排
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是今年依法治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省、市、区《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意见》,我街道“法律七进”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5月)
在街道依法治街工作会议上,对全街道“法律七进”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12月)
分两个阶段开展集中活动,具体为:
1.第一阶段(5—7月)
(1)建立完善并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2)调整充实普法讲师团,规范讲师团各项制度并启动法制巡讲活动。
(3)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同时发放便民法律服务卡。
(4)组织开展“依法治街”法制宣传月活动。
(5)结合本辖区文化特点,至少启动1个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广场、长廊、新村等)。
(6)设立统一“社区法制讲堂”、“新村法制讲堂”(至少设置一个村),每月至少组织一场讲座。
(7)开设“普法小广播”村村通。
(8)启动法制电影工程,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将“法制电影工程”落实到位。
(9)发放法制宣传手册。
2.第二阶段(8—12月)
(1)组建街道法制宣传队并开展活动。
(2)完善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
(3)配合组织开展小学生法治手抄报比赛和组织中学生法治演讲比赛。
(4)组织一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
(5)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的指导。
(6)重点培养民营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7)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三)迎检和总结阶段
1.7月和12月迎接区上对全街道开展单位开展“法律七进”工作情况的督查。
2.12月12日前对全街道“法律七进”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主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特色、取得成效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法律七进”工作,由街道依法治街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依法治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日常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推进“法律七进”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街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村(社区)本部门(系统)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法律七进”工作具体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落实。要坚持“法律七进”工作七个结合:一是与依法治街工作相结合;二是与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相结合;三是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四是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五是与“12.4”法制宣传日及重大节点专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六是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七是与各类创建活动相结合,统筹兼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忌流于形式,搭花架子,应付了事,要真正实现“法律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是创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村居建设,借助邻里、村民之间彼此相互熟悉,对外来人员较为敏感的特性,动员群众自治组织以及社区、物业公司、用人单位等各种群众性力量,共同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形成群众监督的良好局面。二是经常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专项治理行动,充分发挥派出所和社区民警的主导作用,以及流动人口专管员和群防群治力量的辅助作用,逐区、逐栋、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查。三是不断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加强与劳务市场、职介机构、房屋出租中介等社会单位的联系,及时收集流动人口的有关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盲区。四是及时分析研究辖区内流动人口就业、居住等特点和规律,积极推行不同的管理模式。截止六月二十日已经完成流动人口登记数12200人,出租房屋登记数242间。五是与街道计生办密切配合,逐步做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婚育情况查验工作,同时将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怀孕情况及时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心上报。目前辖区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有5132人,今年共生育62胎。
二、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了对专管员队伍的用工管理和制度约束,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准确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出台了《街道流动人口专管员管理和考核暂行办法》,逐步完善考核制度,加大奖惩力度,充分调动了专管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了服务管理效能。二是加大了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了专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举行科学发展观讲座暨业务培训会,组织学习《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暂住人口、出租房屋信息采集登记质量。同时针对他们的服务意识不到位,经常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交流工作心得,扭转他们对工作的正确认识。
三、大力开展服务活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专项整改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动员会的第二天,就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司法行政机关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整改活动。为保证整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制定下发工作方案。要按照县委政法委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镇安县司法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解决的重点问题、活动的内容和步骤以及对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要求,确保整改活动有组织、按步骤有序进行。三是坚持做到开门整改。结合创建“安全镇安”构建“和谐镇安”,调动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积极参与,正面宣传专项整改活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
二、集中整改,把握重点,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特点,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认真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成果,认真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继续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二是以进一步规范公证行业服务秩序为重点,通过公证队伍深入开展“公证执法树形象”活动,不断规范公证行业服务秩序。三是以整顿基层法律服务市场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了一次集中整顿,重点是不按标准收费,乱办案,乱收费,缺乏诚信,挑讼架诉,超业务范围办案等项内容进行整顿规范,切实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改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整体形象。
三、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有效预防执法不公问题。
我们从抓好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入手,从源头上预防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杜绝执法中各种腐败的发生。一是加大对执法执纪的责任追究力度,哪个所(处)出问题,就严肃追究哪个所(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按照上级精神和有关规定,在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推行政务、所务公开,凡是执法执纪中涉及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公开规定的程序和办事原则来决定,。三是实行财务执法检查制度,不断强化执法中对财务的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听汇报、查账目、召开座谈会、进行测评等形式,加强执法检查,有效预防执法人员在经济上发生问题。
四、围绕整改,认真学习,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版权所有
下面将我镇“五五”普法工作做以下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将普法工作例入了全镇中心工作的重要议程,首先召开了普法动员大会,各行政村、社区也相继召开普法动员会,部署下一阶段全镇普法工作的开展,为“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明确职责,我镇及时成立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五五”普法工作。同时,各村也相应的成立了机构,配齐了人员。
三是精心制定普法工作要点。去年是“五五”普法的起始之年,而今年为了更好地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我镇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并根据省市、县20*年普法要点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起草了《20*年*镇普法工作要点》,为全镇“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是着力抓好基层普法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等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力度,强化对家庭法治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基层传统普法阵地的主渠道作用。注重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依托镇司法所建立村、社区法律服务,依托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为全镇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结合实际,普法工作开展有序
伴随着我镇居民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对我们的普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注重“四个有机结合”。
一是与解决全镇人民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我们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在农村,主要是从抓好村庄整治入手,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有效的推进了村庄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在城镇,多层次、全方位的进行《劳动法》、《婚姻法》等法律的宣传,有效的增强了居民自我权益保障意识,为城镇居民保障体系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与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有机结合。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通过层层试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在全镇稳步推开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我镇“五五”普法工作的内涵。目前,全镇2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和4个社区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其中“五星级”有厚皋村,“四星级”的有梅林村、白彪村,其余26个村(社区)均为“三星级”。
三是与倡导文明新风有机结合。镇政府利用每周学习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论语》心得等宏扬社会道德的作品,在提升法律意识的同时,增强了全体机关干部的道德素质。我们始终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平安家庭”、“和谐家庭”等创建活动,把“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之类的古训,讲到会上、挂到嘴上、记在心上,让浅显易懂的做人处世之道,融入弘扬人间美德、倡导文明新风之中,从而大大增强基层普法的效果,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敬老爱幼、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四是与“法律六进”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开展好普法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和“一学三讲”等活动。在我们政府机关里,每名机关干部都有一册《干部法律读本》进行学习,每周学习日都会相应学习法律知识,同时还分批参加县里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在农村,我们结合新农村建设举办“五五”普法法制讲座,发放浙江省法制宣传画200余份,湖州市法制宣传挂历150余份,农村反警示教育图200余份,我镇目前有10个行政村聘请了法律顾问,有效促进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在社区,我们结合“三八”妇女节等节日,举办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条例》、《德清县农民工普法与法律援助手册》等资料300余册。在学校,我们主要通过警示教育、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遵纪守法以及法制图片展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在企业,主要是通过对广大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进行有关法律的宣传,如《劳动法》、《治安处罚法》等。
三、加强法制宣传力度,营造“五五”普法良好氛围。
为“五五”普法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普法工作,不仅要有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更重要的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教育。今年我阵专门出动了2次宣传车,进行“五五”普法宣传,村委会、居委会充分利用黑板报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从而使群众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为增强“五五”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我们十分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因应群众的实际需求,努力创新创优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五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找准最佳时机普法。抓住节假日,结合重大政策法律出台,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针对明年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答》,我镇还将在年底之前举办*有关的法律咨询活动。同时,针对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则通过定时、定点、定人培训和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等形式,确保应学尽学,应训尽训,不留死角。二是利用各种纪念活动普法。以“12·4”法制宣传日为主线,利用消费者权益日、“三八”妇女节、“平安德清”宣传月、综治宣传月等活动,会同相关部门,面向广大群众,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今年以来共举办法制宣传活动5次,就残疾人权益保障、《婚姻法》、《劳动法》、《治安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等有关法律进行了宣传和现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三是举办法律培训班。结合当前实际,我镇就《婚姻法》、《劳动法》以及即将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举办了3次培训班,参加人员达500余人次,有效的推进了“五五”普法的开展。
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为了保证“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我们注重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挖掘各方资源优势,形成齐抓共管、共举共的良好局面。在普法教育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等活动,组织和发动各方力量,帮助基层建立了一支支责任到人、任务明确、素质较高的群众身边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包括:充实完善镇、村、组三级法制宣传员队伍,培养一批“学法用法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为我镇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留下一支不走的宣传工作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