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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管理;安全风险;控制方法
0.前言
如何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减少监理安全风险,是监理单位在目前、今后必须面对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在监理活动中,只有对潜在风险有充分认识,并结合自身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才能将损失降低到可接受的最小程度。树立依法、依规、依标进行安全监管的理念,有组织地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实施安全管理,切实履行2004年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审、查、停、报”四项基本职责;是我们在目前安全管理形势下的必然选择。下面就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监理安全风险,谈谈我的看法与大家交流。
1.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1安全监理责任制度
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是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前提和根本保证。对项目管理而言,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以2004年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依据,以2006年10月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为指南,将政府要求我们所承担的各项监理安全职责通过责任制的建立层层分解、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使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安全监理人人清楚各自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在熟悉、理解岗位监理安全职责后,才可能做到万众一心、同舟共济、各尽所能、各施其责、风险共担,切实履行四项基本职责,以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理的安全工作。
1.2 项目监理安全工作记录
监理安全工作的成果主要通过安全记录来体现,为了认真履行《条例》、《若干意见》规定的各项监理安全职责,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实施全方位审查、审核和督促检查是否工作到位,我们应将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备案记录、项目安保体系人员上岗资格审查备案记录等等记录设计成标准表格,以及支撑各种表格所需的备案资料归档指引,一起装订成册,作为统一的《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综合记录本》供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记录项目安全监理的有关工作情况,以规范安全监理行为。通过综合记录本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安全监理活动的全貌,以防止在发生安全事故时,便于分清责任,最大限度地起到自我保护和抵御外部安全风险的作用。
1.3 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为进一步激励和约束监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还应细化安全奖励制度,定期对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项目监理部和监理人员,以及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职责,给监理企业的信誉和效益造成损失的行为,要给子通报批评和经济责任制考核,情节严重的,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1.4 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监督机制
为有效杜绝群死群伤以上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安全风险,应加强较大危险源预控,严格按建质[2004]213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危险施工项目进行监督控制,如:深基坑支护、重大吊装、超高作业、新工艺施工等。在方案审查上项目部可利用公司资源,组织专家联合审核;在施工过程中明确责任人、编制检查表全过程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1.5 提高安全监理人员素质,落实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由于较长时间以来对安全管理的忽视,很多建筑施工单位认为安全管理可要可无,尽管国家已提出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地位和待遇,但仍然没有实实在在落实下去,导致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在不少监理单位也有同样现象。监理单位应通过安全人员招聘、安全专业人员培训来提高安全监理人员素质,在监理活动中树立安全威信,有效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避免施工单位轻视监理安全监督现象。
2.完善各项管理体系
2.1协助业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监督体系
在工程项目的开工初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成立相关管理机构,通过安全管理机构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对一些重大风险共同承担责任。督促施工承包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工程施工的危险性是个客观存在,但可以通过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应急体系,减少事故影响和损失。如施工单位能够做到在事故反应上迅速,在事故处理上及时,就可以达到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的目的。切实把好资质关。项目监理部联合业主安全监察部通过对进场办证的控制,实现对新进场的施工单位从单位资质、人员素质、设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或审核,确保施工队伍在法规意义上符合要求。
2.2监理人员定好位、用好权
法规和工程项目合同、项目管理制度在明确监理人员责任的同时也赋予监理的权力,项目监理部在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标准的同时,必须在进场时组织学习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会议纪要进行传阅。通过学习,理解法规标准、理解合同、理解工作任务,明了自己的检查权、发文权、督促权、处理权。
3.履行各项职责
3.1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理项目部全体监理人员有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定期填写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督促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开展各种安全活动组织、督促施工承包商按标准规范、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施工。对查出的问题通过现场纠正处理、发工程师通知单、发隐患限期整改单、考核等手段予以消除。发出的隐患限期整改单均应进行闭环管理。
3.2重点对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监理人员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防止大型起重机械交叉作业;明确管理措施和责任;督促施工承包商制定安全专项方案,保证特殊过程重点措施到位。督促相关单位编制群伤事故应急预案、大型起重机械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防台防汛应急预案,部分预案应进行了演练。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对土方开挖、高大大模板工程,特别是基础开挖等深基坑、大模板的施工,督促施工承包商制定安全专项方案,并加强施工过程监管。
3.3加大反习惯性违章力度
事故的发生常常是习惯性违章引起,为减少施工人员的习惯性违章现象,应严格落实安全激励制度。对发现的小问题当场落实整改,重大问题发通知单限时整改,严重违章问题罚款处理,同时应督促业主、施工单位对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措施、安全施工的施工班组进行奖励。
4.积极创建文明施工工地
文明施工体现项目管理形象、体现安全管理水平,在监理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在工程建设中,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按有关要求督促施工承包商落实文明施工措施。进场初期,对施工单位场地布置、规划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对临建设施建设标准进行认真监督;工程建设中,对施工单位道路管理、场地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管理应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监督和督促整改。
2018年,工程监理公司紧紧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和公司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管理提升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 、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动手”的安全生产方针,采取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为安全监督管理模式,有效的提升了监理部安全管理水平,具体总结如下:
一、监理部安全提升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三类人员的上岗资质,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资格证进行审核。
2、坚持召开安全周例会、每周安全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总结评价,制定预防措施,使安全共和处于有效的持续改进状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完善完成。
3、坚持每月对生活基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电气线路、生活用气、用水等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按照防恐防暴的要求对监理部及时配齐了防恐防暴器具,对全体员工进行了防恐防暴安全教育,定期组织防恐防暴演练提升了全体员工的防恐防暴技能。及时安装了一键报警设备、门口安装了防冲撞设施、围墙上加装了刀片刺网、院内重新安装了1080P高清视频监控,存储时间和覆盖范围都达到了相关要求。
4、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常态化的安全教育活动,检查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落实情况。
5、坚持每天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发现违章施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并签发整改通知单。
6、检查施工单位大型机械的合格证、检测、验收、准用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不准投入使用。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西北油田分公司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的要求,在动火、破土、受限空间、吊装等直接作业环节实施全程视频监控,并检查具体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进行了整改。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四口”、“五临边”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并按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高危作业,易发生安全隐患的薄弱环节,监理部均作为检点,并加大监管力度。
7、做好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监理部安排专人对安全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管理台账,通过对安全信息的收集有效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并和项目部建立了网络信息系统,对部分安全管理资料利用网络及时的共享,提高了安全管理的效率。
二、监理部安全提升管理工作亮点
1、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工程制定了施工现场安全手册,并根据手册内容及作业人员的工作性质进行场前安全教育培训,监理部主持安全培训考试,按照顺北项目部管理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施工前如实填写上报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史,HSSE监理工程师多次参加施工单位重要工序作业前安全技术培训交底工作,施工单位都按照文明施工标准在主要路口,制定企业的安全宣传牌,标语(工程概况、企业简介、企业安、健 、环方针及施工平面布置图)主要通风口处设置七牌一图、七想七不干标语牌、安全标示牌,多次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氛围。
2、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制定了多项应急预案,监理部也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情况更新应急预案,预案报审后,监理部及时组织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并组织和要求施工单位进行防恐防暴、防H2S和消防应急演练,针对应急演练情况做出总结进而积累经验,并提出在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而进行完善。
3、防恐防暴方面的安全工作。目前监理部部分在监项目位于少数名族居住区,监理部为了有效防范暴力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公司及施工单位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求施工单位保证各种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并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通过防恐防暴应急演练积累防恐防暴经验,对现场周边进行巡逻检查,我单位对现场配备的安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实现了工程安全施工目标。
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工程建设期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领导高度重视文明施工工作,多次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提出了宝贵意见。监理部对材料堆放、现场文明施工都要求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文明负责人,对负责区域统一设置标准隔离,设置文明宣传标语,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时将文明施工做为检查的重点,对检查的不符合项要求施工单位HSSE负责人亲自落实,有效的提高了现场文明施工水平。
5、信息管理方面。监理部安排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项目建设过程的安全资料工作,资料员对安全信息管理思路较清晰,安全资料分类归档,监理部及施工单位每日编制工程安全简报,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重大HSSE活动及时进行了总结归档。
一、风电场设计与设备选型管理
(一)设计(咨询)单位要严格设计流程、加强设计管理。对于符合国家规划的新建风电场,要加强对风资源、建场条件的论证,预可研、可研、施工设计等各阶段的设计方案要满足相关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设计审查。项目设计方案如有重大变更,应组织开展论证,必要时要重新开展该阶段勘察设计与审查工作。
(二)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要对可能引起的系统电压稳定问题进行研究,优先考虑风电机组无功调节能力,合理确定风电场升压站动态无功补偿方案。电力调度机构应参与接入系统的设计审查,根据电网运行情况,提出具体审查意见。
(三)分散式风电设计要充分考虑当地电网一次和二次设备状况,对风电机组选型和电网改造提出明确要求,满足电网的调压需要。
(四)风电场二次系统设计要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以及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要求,并应征求电力调度机构意见。风电场监控系统设计要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相关规定,实现风电场运行信息和测风信息上传电力调度机构,满足风电场有功功率、无功电压自动调节远方控制的要求,并设置统一的时钟系统。禁止通过公共互联网络直接对风电机组进行远程监测、控制和维护。
(五)设计单位要优化风电场集电系统设计,应优先选用上出线机端升压变压器,以减少电缆终端使用数量;集电系统电缆终端应选用冷缩型或预制型,适当提高电缆终端交流耐压和雷电冲击耐压水平。集电系统应综合考虑系统可靠性、保护灵敏度及短路电流状况选择合理的中性点接地方式,实现集电系统永久接地故障的可靠快速切除。
(六)设计单位应根据风电场所在地区合理确定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等级及保护接线,多雷区风电场应适当提高设备防雷设计等级,防雷引线选型和风电场接地电阻应满足相关防雷标准要求,机组叶片引雷线及防雷引下线应优先采用铜质导线。海上、海岛、沿海地区风电场应注重差异化设计,提高风电机组的防台风、防腐蚀能力。风电机组机舱内设备及动力电缆应采用防火设计,采用阻燃材料,提高风电机组的防火能力。
(七)风电企业要加强设计(咨询)单位和风电设备的招标管理,严格设计审查,防止因低价中标导致设备质量下降。风电企业与风电设备制造企业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应明确要求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对制造原因引起的设备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治;提供风电机组保护设置参数和电气仿真模型等资料;开放涉网保护参数的设置权限。
(八)风电企业应选择经挂网试运行且检测合格的风电机型。并网风电机组应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并具备一定的过电压能力。规划总装机容量百万千瓦以上的风电基地,各风电场应具备一定的动态无功支撑能力。
二、风电场建设安全管理
(九)风电建设项目单位要对风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履行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落实参建各方职责,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项目开工15个工作日内,将风电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十)风电建设项目单位要加强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建立和完善设计、监理、施工、调试、设备制造企业等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制度。参建单位应取得相应的资质,不得超越资质承揽工程,严禁工程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十一)风电建设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加强对风电机组吊装、工程爆破施工等重大特殊施工作业方案的审查工作。工程使用的特种设备、燃爆器材、危险化学品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加强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单位要审查施工各项准备措施和方案,对吊装作业、工程爆破、隐蔽工程等重要施工作业实行旁站监理。
(十二)风电建设项目单位要建立项目质量管理目标和组织机构,明确参建各方职责,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加强风电机组吊装、电缆终端、电力二次接线、接地网等各环节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防止由于质量控制不到位造成安全隐患。参建各方要重视质量缺陷管理,强化防治措施,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
(十三)风电建设项目单位要建立主要设备监造管理机制,对于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的选择要进行鉴证。必要时,对于关键质量环节应旁站监督,保证风电设备制造质量符合技术要求。
(十四)风电企业要加强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建立和完善验收管理制度。强化资料验收移交工作,风电工程各阶段验收及各项试验资料应数据齐全,结论明确,手续完备。工程档案应与工程建设同步,强化对图纸、照片、电子文档载体及技术档案等资料管理。
(十五)电网企业要加强风能资源丰富地区电网的规划和建设,做好风电场接入系统和送出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对于已审查通过的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不得擅自变更,努力实现接入工程的同步建设和同步投产,不得以技术和其他理由拖延风电项目接入。
三、风电并网安全管理
(十六)风电企业要加强风电场并网管理,组织开展新建风电场机组并网检测工作;按照《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
(十七)风电并网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构应规范检测程序,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对于风电场内抽检测试未通过的机型和抽检合格批次产品中因更换主要部件导致风电机组性能不满足并网技术要求的机型,检测机构应及时报告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并于每月底前将通过检测的风电机组型号及检测汇总报告报送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并同时抄送当地电力调度机构和风电企业。
(十八)电力调度机构要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配合开展风电场并网检测工作,参与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对风电场涉网资料、技术条件、并网测试等方面内容进行严格核查。
四、风电场运行管理
(十九)风电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配置专(兼)职安全员和技术人员,履行安全职责,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十)风电企业要加强安全、运行、检修等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按有关规程要求对输变电设备开展预防性试验和运行维护工作。电场运行规程应报当地电力调度机构备案。
(二十一)风电企业运行人员应熟悉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和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调度纪律,及时准确向电力调度机构汇报事故和故障情况。记录保存故障期间的有关运行信息,配合开展调查分析。风电场因继电保护或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导致风电机组脱网时,应及时报告电力调度机构,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禁止自行并网。
(二十二)风电企业要加强电力二次系统管理,开展二次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审核、批准制度,建立和完善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程;相关涉网二次系统及设备定值应报电力调度机构审核和备案;每年应根据系统参数变化等情况进行继电保护定值复核,保证电力二次设备安全运行。
(二十三)风电企业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机制,定期开展风电机组、集电系统、变电设备和无功补偿装置等电气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低电压穿越能力、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无功配置和调节性能不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的风电场,应制定专项整改计划,及时落实整改。已投运风电场应采取措施,实现集电系统永久接地故障的可靠快速切除。
(二十四)风电企业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重点编制自然灾害、火灾、人身伤亡、风机大规模脱网等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开展应急演练。风电企业要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风电场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五)风电企业要组织开展风电场技术监督工作。加强风电场绝缘、金属、继电保护、调度自动化、电能质量等方面技术监督工作,及时掌握设备健康状态。
(二十六)风电企业要加强人员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风电企业有调度受令业务的运行值班人员应经过电力调度机构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二十七)风电企业要加强风电可靠性管理,建立可靠性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可靠性管理岗位责任,准确、及时、完整报送信息。
(二十八)电网企业要加强对大规模风电并网产生的电力系统安全风险的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系统反事故措施和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制定并落实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措施。要加强电网薄弱环节的建设改造,为风电接入创造条件;要加强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保证风电并网运行安全。
五、风电调度管理
(二十九)电力调度机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加强风电调度管理,在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实行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风电企业要严格遵守调度纪律,加强与电力调度机构的协作配合。
(三十)电力调度机构要加强对系统风电接纳能力的评估,将风电纳入月度电力电量平衡和日前调度计划管理,统筹安排运行方式。逐步开展风电场综合性能排序调度工作。直调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的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原则上应设立风电(可再生能源)调度管理专职人员。
(三十一)电力调度机构要督促风电企业对已投运风电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不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的,要按照电监会《关于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中有关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能力处理意见的通知》要求,进行整改。
(三十二)电力调度机构要加强调管范围内二次专业管理,督促风电场开展二次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风电场进行涉网保护整定,做好涉网保护定值审核和备案。组织风电场开展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
(三十三)电力调度机构要逐步建立以省级和区域电力调度机构为平台的风电功率预测预报体系,开展覆盖调管范围的中长期、短期、超短期风电发电预报工作。风电场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风电功率预测预报系统,集中接入的风电场要按风电发电计划申报要求向电力调度机构上报发电计划。
(三十四)电力调度机构和风电企业要充分利用厂网联席会议等信息交流平台,按照有关规定披露风电运行信息,协商解决电力系统安全运行重大事项,促进风电与电网协调发展。
(三十五)风电企业要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供风电设备的电气仿真模型和相关参数,配合电力调度机构开展对大型风电场接入系统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情况的研究工作,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六、风电安全监管
(三十六)电力监管机构要加强风电安全监督管理,强化风电建设、并网、运行和调度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要组织开展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定期进行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教育培训和技术交流,促进风电安全健康发展。
(三十七)电力监管机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要求,开展风电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生风电安全事故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要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工作。
(三十八)电力监管机构要发挥监督、指导和协调作用,督促风电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等方面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进风电安全健康发展。
(三十九)电力监管机构要加强对风电调度工作和风电并网检测工作的监管,督促电力调度机构强化风电并网运行管理和电力二次专业管理,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可再生发电资源。
一、安全设施“三同时”办理程序
(一)安全条件审查: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并报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在安全条件审查通过后):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详细设计开始前,向出具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二、安全设施“三同时”所需资料
(一)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2.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4.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所需提供资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2)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三、试生产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一)试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安全问题及对策,制定试生产(使用)方案。在试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在试生产(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确认,对试生产(使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
关键词:工程监理;箱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分析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在前期安全监理实施工作中,监理部应由总监根据城市高架工程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写安全监理规划。对工程进行危险源分析,汇总后要求施工项目部编写相关的危险源清单及应急预案,报监理审核。然后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类专项施工方案等开工前安全资料。同时组织专监编写相关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如主体结构箱梁施工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模板和支架)、大型吊装设备施工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书面交底。主要内容有:
1. 审核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2. 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督促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理应重点审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做到相关证书与人员及身份证相符,特别要注意证书的年审时间。
3.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4. 审核施工项目部工程安全防护措施使用费计划及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情况。
5. 审核施工项目部进场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要求其提供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6. 督促施工项目部在开工前做好对进场民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7. 审核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8.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工核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对“五小”设施的检查、对施工单位安全台帐的检查、对民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等。未通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开工核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
上述工作是工程前期的监理准备工作,也是后续工程实施监理安全管理的依据。
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在巡视、验收和旁站工作时,进行现场落实,努力保持工程施工安全在可控状态,并认真在监理日志中做好记录。主要工作内容有:
1.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工程建设的五大要素即人、机、物料、方法、环境进行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冒险性、盲目性、随意性及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项目部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项目部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在通知建设单位后,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2. 根据危险源清单,每月应组织全面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
3. 如实、全面记录安全监理台帐,主要有:(1)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登记台帐;(2) 安全教育培训台账,监督施工项目部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情况; (3) 安全会议台帐,应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并附签到表; (4)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5)安全监理日志及各类安全监理检查表。
4. 对在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项目部应每月填报《在监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汇总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汇总表》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监理项目部印章。每天巡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作业情况,并按规范要求进行监理旁站。
5.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经过审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或者变更时,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原程序重新办理内部编制、审核、批准和报监理审核手续(须专家论证的应重新组织论证)。
6.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害,工程施工的险兆、险情等,总监、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立即向监理公司报告,一般事故1小时内,情况紧急应立即报告。同时总监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各类事故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工程完工后,监理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将平时收集到的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并装订,立卷归档。 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网络(含联络表);安全监理大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记录;安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分析报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它安全管理资料。
三、高架施工中易发生的具体 安全问题:
1、灌注桩:施工机械未经过检测报验(表A3.1.4) 、销钉无卡子、钢丝绳破损、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2、承台:挖机机械报验、临边防护、基坑防护(如是否放坡、是否有塌方危险)、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3、立柱:脚手架方案报验、脚手架是否按方案搭设、临边防护、高处作业、防坠落、防失稳、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4、箱梁:支架方案报验、支架是否按方案搭设(注意支座、顶撑、螺杆、碗扣及杆件间距和规格)、高处作业、临边防护、防坠落、防失稳、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5、防撞墙:施工方案报验、施工是否按方案实施、高处作业、临边防护、防坠落、防吊篮失稳、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6、冬雨季施工:冬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报验、施工是否按方案实施、高处作业是否符合要求、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是否落实。。
7、文明施工:场地围墙和道路是否按方案实施、加工区和生产区是否按施工方案实施、文明施工标示和标牌是否实施、现场作业人员着装是否符合要求。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施工安全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加强建设工程法规建设。国家先后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并制定修改了相应的配套技术标准和规范。同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初步健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建筑业的“诚信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意外伤害保险开展缓慢。企业安全生产信誉与市场准入制度脱节。此外,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违规生
产处罚尚未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未能及时对违章责任主体实施处罚。信息管理展开缓慢,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发展的建设市场安全生产的管理需要。
2.部分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为赶工期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擅自开工。这给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增加了难度。少数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对工程安全生产不够重视,认为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事,未能及时督促其它参建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部分建设单位为降低工程造价,不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措施经费,造成施工单位在安全防护投入方面经费保障上的困难,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
3. 少数设计单位未能对复杂地质构造、不利的自然环境和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危及施工生产安全,需提出专项安全措施。对建设过程中安全状况实施跟踪管理,出现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不能从技术支持上提供安全保障
4. 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普遍不到位。部分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只抓进度不管安全的现象持迁就态度,怕处理不好关系影响今后工程监理任务承包和其它工作的展开;有的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5. 多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对有些工程项目部管理松弛,普遍存在以包代管现象。部分企业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近年来建筑领域大量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而建筑行业从业人员75%以上为农民工,企业安全教育和施工技能培训不能满足需要。多数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滞后。大多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施工用电、消防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未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一旦出现险情无法按预案展开排险。部分项目在高支模搭设和基坑开挖中未按施工方案实施。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绝大多数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往往会千方百计降低安全生产成本,减少安全生产防护方面的投入,甚至冒着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风险强行生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管重点
1.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建筑行业“诚信制度”的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档案,建立全国统一的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采取信息化手段记录监理、施工企业(含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在建设过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及不良市场行为,并进行曝光。在工程招标和资质年审中进行量化扣分,从建筑市场准入上严格把关。理顺处罚的渠道,建立联动处罚机制,按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及时实施对参建各方违规行为处罚,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立劳务管理机制。组织参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使员工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施工现场执法监管人员要认真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交底工作。建设过程中加大抽查力度,督促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危险源。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①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针对监督员在工程监督中监督工程量大、范围广,只能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宏观监控的特点。监督人员应认真总结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经验,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分析危险源,根据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我县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管预案。在安全生产施工许可条件审查中,就建设、监理、施工各方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参建人员的安全教育,毗邻建筑物、地下管线、架空高压线的防护,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等编制和审查、审批。②在工程建设过程的日常巡查、抽查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工作:首先,抓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各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规定选配有较强责任心、敢于管理、有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资质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将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形成全员管理的格局;第二,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劳务工人特别是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从事相关劳务;第三,抓大型设备、机具的使用安全检测。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一律要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后进行登记备案。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验收,保证施工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杜绝设备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施工设备和机具的使用安全;第四,抓好防高空坠落。严格检查楼梯口、进出口、洞口、井口和预留管道口、井字架进出料口等的围蔽情况。脚手架搭设外立杆内侧必须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1.2m高防护栏杆和0.18m高、厚度不小于10mm的挡脚板。施工作业层须满铺固定脚手板。结构施工层楼面、电梯井内应每隔三层并最多隔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防护。在个人防护方面,要求施工单位给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配安全带;第五,高支模安装必须符合规范并保证现场搭设与方案相互。高支模安装后,必须组织经有关建设各方进行专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钢筋绑扎中堆料不能过于集中;第六,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施工过程中每天在工人下井施工前,必须对井下气体检测,方可下井施工。开挖过程中要严防塌孔事故的发生。当设计孔距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采用跳挖的方法施工,发现流砂应停止人工开挖。同时,注意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施工现场配备应急抢险器材;第七,深基坑工程。开挖前必须检查围护结构是否经检测合格,入岩强度要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验收。基坑深度超过7米的工程项目,施工专项方案必须通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有审查资质单位审查,并有应急措施后方可施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实施动态监测。同时,基坑临边负荷要符合设计要求、坑边、坑底应有组织排水、护壁止水要达到设计要求。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中通过定期、不定期联对重要部位重点检查、危险部位进行反复抽查,督促参建各方切实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一)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
20__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平稳。据初步统计,20__年1月1日至11月27日,全县共发生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和在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其中,私人违规建房发生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
另外,工程在役期质量安全问题日趋突出,质量事故呈上升趋势。尤其是私房建设方面,工程质量安全没有经过监管,隐患严重。
(二)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进展
20__年,我们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市建设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1、加强各项安全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季度一次),召开了三次全县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开展各项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系统安委会组成、安委会办公室设置和安全职责分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立即申请省建设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强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了20__年上半年及第三季度全县建筑安全重大事故分析报告。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运转。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组织学习《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
3、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按照国家建设部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确定的“谁颁发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谁负责安全生产指标控制”的原则,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范围,建立清晰的责任体系,有利于督促有关方面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4、强化各类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共组织了五次全县性的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印发了有关情况通报和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检查促进了各地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5、加强安全预警工作。针对重大事故和特殊季节,我们相继印发(转发)了《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春季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通知》、《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健康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与城镇综合防灾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防汛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抓好建设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安全预警和管理文件。预警工作的开展,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早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了事故的发生。
6、推动建设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建设部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预防、接报与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县建设局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职责。制定印发了建设工程、供水、燃气等三个专项应急预案,并强化了应急制度建设。县建设局专题研究了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理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事故预警提示工作,加强应急管理。
(三)主要工作体会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安全发展”。做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到只有保障安全的发展才是科学的发展,建设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各项基本措施。
2、树立责任意识,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抓工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只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监管职责,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饱含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才能真正全身心地做好工作。
3、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安全生产工作有其特定规律,必须认真研究,遵循和适应这种规律,才能增加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安全生产是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必须建立起清晰、明确的监管责任体系,才能促使各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履行监管责任。突出明确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实施差别化管理,更加注重抓薄弱环节、抓主要矛盾。
4、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安全工作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不断趋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 化,以制度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以制度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主要的问题:
(一)安全法规宣传尚需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出台后,有关配套文件还需尽快制定出台。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用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办法等。
(二)安全监管存在不足。部分监管人员未能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的采取事故防范措施;未能从资质审查、施工许可、招投标等环节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一些专业工程,以及一些开发区、私房建设、招商引资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未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三)建筑市场环境亟待规范。施工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低价中标,减少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投入;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施工企业以包代管现象仍然存在;一些监理单位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在预防事故发生方面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四)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需要进一步理顺。目前,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尚未随管理体制分解落实到相应的监管部门,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各类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还需要在政府的牵头协调下,尽快确定承担指标控制责任的相应部门。
(五)建设领域应急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建设领域应急管理意识不强、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尚未建立应急信息平台,缺乏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城市供水、供气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不高,技术储备不够,手段落后;尚未全面开展应急资源的普查、储备工作;应急培训和预案演练开展不够,应急队伍建设还没有起步。
三、20__年工作重点
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当地政府的重要职责。20__年我们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方位强化安全监管工作,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改革体制机制、增加安全投入、严格责任管理,全面提高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管
1、继续强化施工安全监管。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实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预警、层级督察和约谈制度,督促事故多发部位,从体制、机制上深刻反思,分析事故多发原因,加大处罚力度,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2、推动安全生产系统管理工程。大力推动安全生产的系统管理,从资质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现场监管等多个环节,从规范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多个主体,综合监管、全面把关、共担职责。
3、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基础,综合评价企业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成效,并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保证企业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投入。同时,探讨并制订提取安全专项费用的办法。
(二)加强工程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在役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不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强制性标准,或工程改扩建、装修、不正当使用、年久失修等原因使工程质量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进行分类,落实监管措施。
2、加强私房建设监管。20__年要出台我县私房建设监管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__]57号)要求,“各地应纳入监管的项目必须依法依规纳入监管。尤其是各类开发区建设项目和城市规划区内私人投资规模建房必须依法纳入建设行政监管范围。严格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施工报建、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或建筑层数在两层以上规模的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部门不得进行规划放线,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3、加强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的使用安全监管。重点排查各类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对排查出的危险房屋,要督促相关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依法采取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运营安全监管
关键词:工程监理;原则;规范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1、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时兼有监理实施主体和中介管理者:专业监理工程师虽然是建设工程监理制实施的主体,同时又必须受业主委托才能承担业主对施工、设计和调试各参建方的部分管理职能,即:“四控、两管、一协调、一监督”,因此又是一个中介管理者的角色,需要指出的是,监理工程师没有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仅仅是业主对项目管理职能的延伸。如何做一名称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自己近年来的现场监理工作实践,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做的主要工作进行了肤浅总结和简要梳理,以供同行们相互交流和共同切磋。
2、监理工程师遵循的监理工作制度
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遵循监理工作制度是一个称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业主对专业监理工程师基本素质的最基本要求。
(1)承包商资质审查及所报技术文件审核制度;
(2)原材料、构配件质量检验和设备开箱验收制度;
(3)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及复验制度;
(5)工地例会及纪要签发制度;
(6)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安全用具审查制度;
(7)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8)重点部位旁站监理、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9)工程信息管理制度;
(10)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11)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
(12)应急预案与响应制度。
3、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也就是具体的本职工作,只要你踏上这个岗位,就必须做好这项工作,无论你的水平高低,责任心最重要,踏实工作、履行职责,工作态度将决定你能否做好这项工作。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审查本专业设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文件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11)检查本专业质量、安全、进度、节能减排、水土保持等状况,及时监督处理事故隐患。
4、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其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组织、经济、技术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
(1)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2)参加安全委员会和安全例会;
(3)组织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闭环,出现重大不符合情况应立即督促停工整改;
(4)监督设计、承包商开展安全通病防治、工程建设安全类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
(5)监督施工机械、分包、安全信息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应急管理;
(6)对重要设施和重大工序转接进行安全检查签证;
(7)对三级及以上风险等级的施工工序和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进行旁站;
(8)参与项目安全管理评价;
(9)参与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
5、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阶段必须全身心的投入监理工作之中。在做好本专业工作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协调好业主、设计、施工方的相互关系,使之形成合力,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作出积极努力。
(1)审查施工承包商报送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实工方案、创优实施细则、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及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等有关质量的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及时签署审核意见。
(2)隐蔽工程隐蔽前进行检查,确认并签署意见。
(3)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并填写相关记录。
(4)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项目部进行整改闭环。
(5)利用独立的检测手段,做好平行检验,工序检查量不应小于受检工程量的10%,且应均匀覆盖关键工序。
(6)施工现场出现需暂停施工的情况,需书面通知施工项目部立即进行停工整改,并报业主项目部。
(7)组织主要设备的开箱检验,供货商、物资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等参加开箱检验。
(8)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9)要求施工项目部全面实施标准工艺。
(10)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填写先关记录。
(11)以采集工程施工过程数码照片等影像资料为手段,强化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12)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工作例会,对工程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对存在的质量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
(13)按要求督促承包商进行系统联调、分系统调试,对发现的设备缺陷,跟踪消缺情况,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消缺,并组织消缺后的验收工作。
(14)发生质量事故,按规定汇报,并参与或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15)参与智能化设备出厂联调工作,审定联调单位编制的联调计划,做好联调结果评价。
(16)根据已批准的一级进度计划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予以审查,并报业主项目部。
(17)检查工程开工条件是否具备,签署工程开工报审表,报送业主项目部审批,确认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并审批。
(18)定期召开工地协调会,检查进度情况,原进度计划需调整时,提出监理意见,并报送业主项目部。
(19)依据施工合同条款,审查承包商编制的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预付款申请,报送业主项目部审批。
6、监理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工作重点
就是监理工程师通过有效的质量控制工作和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在满足投资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工程预定的质量监理目标。
(1)审查设计和承包商的质量管理、工艺策划文件及规定的报审文件,并签署监理意见;
(2)监督质量通病防治、工程建设强制行条文执行、标准工艺应用、达标投产和创优工作的实施;
(3)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开展质量旁站监理,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开展平行检验工作,对质量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不符合情况督促停工检查;
(4)采集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监理的数码照片;
(5)组织主要设备的开箱检查,确认按合同落实通用设备、技术参数、规范和接口要求的情况;
(6)见证取样。对规定的需取样送试验室检验的原材料和样品,经监理人员对取样进行见证、封样、签认。
(7)旁站。监理人员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安全实施连续性的现场全过程监督检查。
(8)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独立或委托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9)签发文件和指令。监理工程师采用签发会议纪要和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形式进行施工过程的控制。
(1)协调。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通过一定的活动及方法,使各方协同一致,实现预定目标。例如:现场工程协调例会。
(8)签证。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质量验评资料、变更、洽商、申请等进行审签。
7、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素养
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监理工程师的必然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对监理工程师综合素质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这是毋庸置疑的。
(1)崇高的职业操守;
(2)强烈的敬业精神;
(3)强烈的进取心和爱学习、爱思考的好习惯;
(4)高度的责任心;
(5)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
(6)有高超的技术和技能;
(7)能熟练地掌握与本专业监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熟悉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等上级的管理制度 。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各类建筑行业安全专项治理,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有效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杜绝重特大事故。2014年住建系统力争实现无一般以上安全事故,施工现场无死亡事故。
(二)在本系统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和燃气公司、充装站、供水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证率达100%。
(三)进一步健全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和现场管理长效机制。
(四)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抓好各类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建筑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百安活动”、“打非治违”和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全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意识。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建筑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调整充实我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站、所抓落实的“一岗双责”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制度。
2.督促建筑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完整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排查、复查、监督等体系。通过检查、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和履行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对不能到岗履职的采取约谈、强制培训及限期整改等方式予以纠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
3.有效落实监理安全生产责任。明确现场监理人员工作内容、程序和责任,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安全行为的监管,对不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事故隐患不能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
4.将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效与建筑劳务分包及施工机械租赁单位业绩、资质等级及诚信记录直接挂钩,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5.落实现场巡查监管制度。设立1个督查组,9个综合检查组,采取平时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负责市政建设、施工管理、安全隐患、规划违章的日常检查、整改的落实,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和相关证据收集、上报工作。督查组每天进行督查,综合检查组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6.坚持月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本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1.认真执行建筑安全“三级教育制度”,保证在建工程项目上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下至作业班组长、操作人员等所有作业人员(包括门卫)都受到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从业人员都能充分认识安全、正确识别安全,提高安全操作节能,主动避让危险。
2.坚持对施工现场内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及规范标准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理等安全责任人员实施安全强制培训,并将安全强制培训的对象延伸到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以及建筑机械租赁单位的现场安全责任人员,对现场管理混乱、强制培训两次以上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注销资格证书。
3.加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培训教育。重点加强新颁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培训,做到学以致用,有效提高施工现场执法监管执行力。
(四)突出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
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各类危险源为目的,认真开展各项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检查。以建筑施工现场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起重吊装、施工机具、施工机械租赁、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等为检点,加强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的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当前我县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努力预防和减少建筑行业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
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百安”等专项活动,在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宣传的基础上,调动建筑业企业和安全主体责任人员参与各类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推荐和宣扬优良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安全习惯,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确保活动见成效、有深度,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六)抓好燃气专项整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燃气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切实加强燃气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普及安全用气常识;突出抓好燃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使全县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化。加大燃气安全的行业管理力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避免一般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燃气行业安全运营。
(七)实行“红、黄”牌预警制度
坚持以现场安全巡查和每月综合检查实绩为依据,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样板工程”评选,大力褒扬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施工安全优良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对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管理落后的工程项目予以“黄牌警告工程”警告,并将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八)依法查处违反建筑安全法规的行为
1.坚持严格执法,在施工安全执法监管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2.严格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追究。依法追究施工现场混乱、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建筑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工程项目,对建设单位、建筑企业、监理企业、项目部以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安全责任人员要一查到底。
3.不断完善施工安全监管和施工现场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动态监管与综合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将整改、停工、约谈、强制培训、行政处罚等多种监管措施综合运用到施工现场管理之中,同时不断摸索和运用新方法、新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动查处机制
整合建管、行政审批、质监、城建、监察、村镇、房产等部门的资源,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联动体系,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停止办理该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