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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实施意见,精心布置各阶段工作
为深入领会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和法律服务人员学习讨论省厅市局活动文件,充分理解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反复讨论,制定了“百千万”法律援助下基层活动的实施意见。意见合理安排了各阶段活动任务、活动内容、实施步骤。局领导精心布置任务,周密组织实施,确保了活动有条不紊的按计划开展,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邀请多单位参加启动仪式,营造活动氛围
今年9月1日是《法律援助实施条例》颁布实施8周年,我局以此为契机,结合实际情况,在县城中心广场召开了“百千万”法律援助下基层活动启动仪式。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及及其他单位相关领导出席了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陈瑛局长主持,副县长作了重要讲话。启动仪式结束后,我局又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宣传互动,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单、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开展
为更深入了解社会各界,尤其是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的意见,进一步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我局于9月5日组织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各司法所所长、各工作站援助人员、部分受援人等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倾听了受援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县法律援助中心还组织人员深入基层、群众,上门回访受援人,向群众发放了法律援助调查问卷200余份,广泛了解和听取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扩大了法律援助知晓度,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位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法律援助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要求,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以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为着力点,提高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将建设成为区域性特大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四个方面能力,即提升发展保障能力、增强服务提供能力、提高实施管理能力和扩大社会影响能力。在提升服务能力过程中,切实解决好市、县(区)在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发展保障能力。1、继续推动以“三个纳入”为重点的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落实,努力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本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范围,力争从政策层面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发展保障能力。2、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机构性质,加强县(区)基层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力度,采取灵活的用人方式,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至少配备3名专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提升法律援助供给能力。要加强培训工作,用两年时间分期分批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一遍业务轮训。今年主要是对县区中心、专业工作站、和乡镇街道工作站进行培训,明年重点对村居联络员进行培训。3、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的支持,确保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与业务量相匹配,并能随业务量增长而同步增长。4、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各县区要在临街、一层方便人员往来的地点设立不低于100平方米的便民服务窗口;完善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设施,力求更方便快捷地接待和服务困难群众。5、健全和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作站职能,各工作站要配备专人从事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加强村(社区)法律联系点建设,推进村(社区)法律联系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方便困难群众获得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增强服务提供能力。1、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制定符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的经济困难标准,将更多无力负担律师费用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2、科学配置现有资源,在全市推广“点援制”,各县区应公示辖区内执业律师的照片、专长、电话等信息,供受援人自主选择;合理确定辖区内执业律师承担法律援助的义务量,提高案件补贴标准,充分调动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建立规范的公证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运作制度及程序,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要有大幅度提升。今年目标任务,原则上市法律援助工作中心要办理援助案件1000件,各县要办理400件,各区要办理300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年度考核、奖评的重要依据。3、创新服务机制,全面应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要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的硬件投入,实现市法律援助中心、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网运作,力争做到案件咨询、登记、归档100%录入,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管、办案质量网上评估,加强对信息系统资源的利用和功能完善,以信息化建设牵引和保障业务工作向前发展。
(三)提高实施管理能力。1、进一步做好接待咨询工作,市中心要建立社会律师值班制度,县(区)法律援助机构要安排法律等专业人员值班;继续做好舆情分析,增强舆情分析工作的时效性和成果质量。2、加强管理,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高效便捷、运行规范、台帐明晰的常态工作机制,努力做到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方式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3、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点援、听庭、回访、归档管理和质量检查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加大投诉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4、保障法律援助经费的正确使用,加强监督管理,对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使用实行动态监控。5、建立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库,各县区要通过乡镇(街道)、民政、残联、老龄委等部门主动搜集辖区内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应援对象的基本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库;同时对困难群众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加强宣传,简化申请、审批程序。6、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可行性调研,争取尽早将这项工作纳入全市民生工程范畴,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些实际困难。
(四)扩大社会影响能力。1、要积极将法律援助工作中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赢得支持和重视;2、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开展经常性法律援助制度和工作等方面的宣传,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3、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基层站点的作用,采取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努力让法律援助制度在最基层的乡村、社区家喻户晓。
四、实施步骤
“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从2012年2月中旬开始到2012年11月下旬结束。整个活动分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2月中旬至3月下旬)。各县(区)认真学习全省“服务能力提升年”动员视频会议精神,深刻理解和领会其具体要求,依照市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梳理本辖区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能力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各县(区)工作计划于4月5日前报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组织实施(3月下旬至10月中旬)。各县(区)按照省、市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针对本辖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确保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市局将选派工作人员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驻点进行指导、监督,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三)总结考评(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各县(区)认真总结“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于10月底上报“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总结材料,11月上旬迎接省厅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县、区司法局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开展“法律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抓住机遇,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跨上新台阶。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为提高效能、增强效果,我局将“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与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等紧密结合,一同协调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地加以推进。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县委确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学习省、市委有关文件,深入查找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跨越式发展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前正扎实推进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局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每位领导成员及工作人员,分别围绕单位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基层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全面查找了单位和个人在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方面,以及去年解放思想主题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承诺事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观念不能适应新发展要求,工作创新不足
有一些同志认为,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不硬、地位不高,存在畏难不前、悲观失望的消极情绪。因而缺乏迎难而上、锐意创新、争先进位、勇争一流的思想,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思路不宽,执行落实不严,市场经济知识缺乏,参与创新本领不高,安于现状,被动应付,习惯于消极地等任务、等措施,工作中缺乏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的主动性和开拓性。还有一些同志面对已经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小进则满,固步自封,缺乏再接再厉,勇于不断前进的思想。因而缺乏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继续很抓落实的责任感。这些都极大的束缚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跨越发展。
2、法律服务管理措施不够,为“中心工作”服务的思路有待创新
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三结合的管理体制不完善,过份信赖行业管理和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的自律性约束,因而落实行政监管职责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造成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中,出现少数人员违规执业、收费不办案、为当事人服务不到位,以及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不规范、忽视服务质量等不良现象。法律服务工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思路不够开阔,参与推进依法行政、案件处理、平安建设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缺乏创新措施,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服务的措施落实不够。
3、推进依法治理措施不强,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创新不足
随着《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一批重要法律的颁布施行,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我们在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强化依法治理监督指导的措施落实方面还很不到位;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对偏远农村地区和城市流动人员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不到位,基层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还要不断创新。这些都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发展。
4、法律援助工作与广大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能没有很好发挥,在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壮大法律援助队伍,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效果方面工作做得还不够,与人民群众及党委、政府的要求存在较大距离。
5、作风不实,队伍素质还需不断提高
虽然自开展的“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以来,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但由于司法行政队伍由机关公务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成分复杂,人员素质不一,因而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工作作风不实,责任意识不强,创优意识不浓,抓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落实不够,个别同志工作效率低下、纪律松懈,甚至违反“五条禁令”等现象.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和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能力都需要继续提高。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局党组紧紧围绕“创新促发展、执行看落实”这一主题,从工作的目标、改革的深度、创新的环境、发展的效果等具体方面入手,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思想教育与奖励惩处相结合、管理创新与规范行为相结合,以“抓创新、重落实、促发展、争一流”为指导,认真研究落实了以下各项整改措施。
1、解放思想,锐意创新,狠抓落实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扎实开展解思想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对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引导全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大解放思想力度,坚决屏弃思维定式和“官本位”思想,彻底改变小进则满、畏难不前、安于现状的思想,集聚加快发展的思想动力,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大创新。全面分析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状况,分析新形势、新任务、新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司法行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分解确定的各项目标 任务。把加强司法行政能力建设的着力点,放在抓创新、抓落实、抓发展上,放在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全民创业提供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上。
2、落实法律服务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监督管理职责
针对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强化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手段,落实管理措施,下力气规范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一是以“规范管理、诚信执业”为主题,扎扎实实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强化律师业管理措施,完善律师执业诚信管理制度,强化律师责任。将律师执业规范、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向社会进行公示,拓展监督渠道。二是深化全县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活动。成立清理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全面清理“黑律师”,取缔非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解决目前我县法律服务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与市公、检、法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解决律师执业当中存在的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问题。三是严格按照全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标准》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程序。四是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质量跟踪调查,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函,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坚决查处法律服务行业收费不办案、为当事人服务不到位等违纪、违规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五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会议,邀请其他政法机关负责同志参加,查找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年底前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六是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围绕优化发展环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开展法律服务,积极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努力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供服务,积极参与接待工作。
3、创新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改进普法宣传方式方法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意识和能力。二是继续严格执行普法依法治理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严格督查考核,完善奖惩措施。三是开展“在优化经济环境中开展法制宣传和为企业提供高效法律服务”专题活动。邀请商家、民营企业家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座谈会,现场解答企业法律咨询,为企业赠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四是健全基层普法网络,建立基层农村普法示范点,发挥村居义务普法宣传小组作用。五是创新普法形式,充实网络普法内容,建立“__县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农村和社区,开展义务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
4、强化责任意识,维护公平正义,创新法律援助工作
切实增强对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法律援助工作责任意识,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措施:一是实现法律援助领导工作具体化。把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壮大队伍、筹措经费等具体事项上。经常深入基层,现场调研分析,帮助解决问题。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网络。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健全工、青、妇、残、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机制,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数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三是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在开展法律援助中的职能作用,规定每位律师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3件,并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纳入律师年度执业考评体系。四是实现工作开展主动化。改变过去坐等群众上门寻求法律援助的被动做法,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加强同民政、司法等机关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发现和掌握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对象,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一、着力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建设
1、加强理论武装
存在问题: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学得不够深、理解得不够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力度还不够大。
项目内容:加强理论学习,不断解放思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目标时限:常抓不懈。
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继续实行“一周一课、一课一主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进一步理清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和能力;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所建设、社区矫正、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等新任务、新课题,在法定的职能内大胆实践创新,寻找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组
2、改进工作作风
存在问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抓基层、打基础的能力不够,满足于一般号召,抓落实不力。
项目内容:深入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使各项决策部署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目标时限:常抓不懈。
具体措施: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调研课程,抓调研、促落实。根据司法行政不同的业务特点,引导、推进法律服务业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调研,每位党组成员每年完成至少1项重点调研课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组
3、加强队伍建设
存在问题:班子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缺乏针对性的办法和制度,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素养不高,违规违法执业、收费不规范的问题时有发生。
项目内容: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
目标时限:常抓不懈。
具体措施: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增强民主意识,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团结,和谐共事;广开言路,使广大干警的意见、批评、建议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上来。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长效机制,确保队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这支方向。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政风、作风、行风建设,发展问题严肃查究,绝不姑息迁就。进一步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基层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党组
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4、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存在问题:长期以来,司法行政部门在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上。比较重视维稳职能的履行,更多地把工作重心放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因早和谐稳定的环境上,而对直接参与、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认识不够到位,定位不够明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资源有效整合不够,制约和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整体优势的充分发挥。
项目内容: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推进法律参与企业重整重组、防范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工作,整合司法行政职能资源,继续做好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工作。
目标时限:全年。
具体措施:加强与区经济综合部门联系沟通,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大力推动律师为重点工作项目建设的法律服务工作;引导律师围绕*经济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如知识产权、投融资、并购、重组、企业规范治理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引导律师更多地采用掉接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法律服务管理科
5、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存在问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发展机构亟待规范完善。
项目内容: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建立完善农村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目标时限:全年。
具体措施: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纳入良性发展轨道。建立、完善行业规范,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行业管理作用,引导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法律服务管理科
6、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存在问题:法律援助资源配置与困难群众法律需求不对称的问题比较明显,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亟待加强;法律援助作为政府的公共服务产品,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项目内容: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合理配置法律援助资源,建立法律援助协作联动机制,大力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
目标时限:全年。
具体措施:依托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继续加强法律援助办案力度,全区法律援助办案量、受援人数分别年增10%以上。当前,特别要重视做好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工作,积极主动为妥善解决劳资纠纷、确保不发生因企业欠薪而引发重大,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区法律援助中心
参与单位:法律服务管理科
7、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试点
存在问题:由于社区矫正工作还处于试点阶段,对这项工作刑罚执行性质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在工作机制、人员素质、基础条件等方面都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不够,矫正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项目内容:贯彻落实全省社区矫正暨减刑假释工作会议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加强分类指导,规范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任务。
目标时限:全年。
具体措施: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着力在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提升素质、规范执行、落实保障等方面下功夫,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提高矫正措施和方法的科学性、系统性、实效性,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现象的发生,力争全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再犯罪率控制在0.8%以下,脱漏管率控制在3%以内。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社区矫正工作科
8、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存在问题: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针对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如何创新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加强研究。
项目内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创新调解组织形式,拓展调解工作领域,提高调解工作质量。
目标时限:全年。
具体措施:在继续发挥好传统人民调解组织职能作用,抓好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处的同时,针对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变化,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区推进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热点纠纷专项机制和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化解医患、交通事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深化完善人民调解与工作、行政调解、民事诉讼的衔接互动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基层科
9、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存在问题:全社会学法用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有利于经济社会建设的法治环境需要进一步形成,法制宣传的方式和手段亟待改进。
项目内容:通过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村群众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形成学法用法社会氛围,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目标时限:全年。
具体措施:联合组织部、人事劳动局采用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法制培训,并组织全区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联合宣传部、组织部继续对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核。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在校青少年和社会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密切相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公平公正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宣传的实效性。把普法宣传融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各项业务,使各项业务的实践过程,成为法律常识的普及教育过程;特别是在为化解企业债务纠纷等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要注重协调,加强宣传,引导当事人以非诉讼的方式处理债权债务关系。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宣教科
三、加强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组织保障
10、加大司法行政队伍管理力度
存在问题:队伍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队伍的综合素质亟待提高。
项目内容: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目标时限:全年
具体措施:继续以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为目标,优化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重视培养、发掘和引进人才;强化全体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完善和落实学习制度,提高理论素养和政治水平;积极实施“创学习型机关,建高素质队伍”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办公室
11、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项目内容: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职能工作运行良好,成绩显然
今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深挖各行业潜能,各项职能工作态势良好,成绩显然,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今年2月11日,我们召开了全县“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工作启动大会,会议由县长主持,县委书记做动员报告,为全面深入开展“六五”普法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今年上半年,先后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出台了第六个五年规划、依法治县规划、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二是举办了殡葬改革宣传日、消费者维权日、综治宣传月、知识产权周、防震减灾宣传日、“五城同创”等多场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各种资料近1.5万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三是5月份对全县乡镇(场)普法骨干进行了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普法骨干对“六五”普法的解读能力。四是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报道,县新闻网和政府网发表7篇,市级媒体发表6篇,省级媒体发表7篇。五是对重点普法单位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对全县15个乡镇场,44个有主体法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检查指导,提出了“六五”普法工作要实行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较好地推动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积极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
重点开展了各类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领导干部包案调处”、“疑难复杂纠纷联合调处”和“责任倒查追究”等矛盾纠纷防控调处长效机制,摸排清查和梳理掌握各地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排查调处工作。截止到5月底,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隐患124起,调解124起,调解成功118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5.1%;防止群体性上访5起、群体性械斗3起,防止民转刑2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
(三)强化服务为民意识,全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借干部作风整治年和核心价值教育活动之机,全面强化法律服务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法律服务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4月19日,组织召开了法律服务人员整治清理工作会议,规范制度管理,加强内部监督,优化工作环境,现在,法律服务行业有了质的提升,法律服务市场明显规范,法律服务人员执业纪律明显增强。截止现在,全县法律服务人员共担任法律顾问27家,刑事辩护48件,民事案件25件,办理非诉讼案件32件,参与法制宣传、接访、爱民大走访、法律援助接访等活动,解答法律咨询840人次。公证处围绕“五城同创”做文章开拓了烂尾楼证据保全公证,为解决矛盾纠纷创造了全新的化解模式,到目前共办理公证207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60件,经济类公证47件,涉台公证4件,业务收费10万余元。法律援助以开展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专项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硬件建设,简化办案程序,推行便民措施,组建法律援助民生服务团,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21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87个,2012年来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件,提供法律援助咨询537人次,法律文书13件。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市场运行机制,抓制度,强管理,上半年共办理47例法医鉴定,未出现一例错鉴。
(四)实行“三帮一促”活动,做实做强社区矫正和安帮工作。经过探索和试点之后,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克服机构不健全、经费不到位等诸多困难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特别是3月1日《社区矫正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县社区矫正对象明显增加,各地司法部门委托调查任务量明显增多,为此,组织司法员开展专门社区矫正知识培训,着重提高司法所人员业务能力。截止至5月底我县无缝对接刑释人员13人,社区矫正对象23人,全部落实各项管理和帮教措施,没有出现一例脱矫脱管和重新犯罪。
(五)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干部作风集中整治和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建立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将全局工作进行细化,坚持以目标责任制为核心,每项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确定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奖惩措施,制作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开展集中整治干部作风活动公开栏,聘请了党务、政务监督员,设立了举报箱,开通了举报电话,对照“懒”“浮”“贪”“赌”“散”五个方面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形成人人有事干、人人想事干、人人找事干的良好局面,在司法所与司法所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大大提高了工作实绩和效力,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效率化。
二、中心工作统筹兼顾,进展顺利
今年,我们为切实树立司法行政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主题教育活动和专项治理活动,各项活动结合进行,整体协调推进,形成良性互动,有力开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是重点开展“走基层、访民情、转作风”专项活动。从5月14日开始,结合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工作者在各乡镇和乡镇司法所配合下分5个工作组对全县13个乡镇进行为期半个月的“爱民大走访”,走访人员下村入户“拉家常”、回访当事人、结对帮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开言路倾听群众呼声,密切了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络,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为联系户解决困难8余件,下发致全县人民一封信6500余份,温馨提示卡5000余份,征求意见表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260余人次,制作电视专栏3起。
(二)是着重开展“领导包案、单位联点、干部联户”活动。在全县开展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困难问题和案件,由领导干部包案,落实责任,定期化解。局机关确定了塘山乡郑湖村和新塘村两个联系点,傅行亮局长就亲自到郑湖村和新塘村走访慰问、宣传法律活动2次,机关干警在傅行亮局长的带头下,一改以往机关办事作风,主动深入基层,自主联系户、老干部、老党员、孤寡老人、低保户,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受到群众联系户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赞誉。
(三)是充分利用职能优势,为县中心工作开展专题法律宣传活。1月12日,为配合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全县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宣传日活动在县时代广场举行;4月26日,为增强市民的法制观念,加强“五城”同创工作的宣传,由县“五城”同创办公室和司法局牵头,14家共同参与的“五城”同创法律法规宝剑咨询活动在时代广场举行。
三、下步工作服务基层,任重道远
(一)人民调解工作。加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继续完善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努力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主导作用,把大量的稳定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基层,以基层的稳定赢得全县的稳定。
(二)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要要落实机构人员配备,争取专项投入;二是要加强专职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提高业务能力。三是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宣传、督查工作,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新方法,使之出成效、出典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1、狠抓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围绕构建“先进平安县”的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同时,继续推行“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把人民调解案件补助标准由50元/件提高到60元/件,调动各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矛盾纠纷681件,调处纠纷681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661件,调成率97.1%。与此同时,对全乡2008年进行认真审查,“一案六表”健全完善达870本,共兑现补助4.35万元。
2、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工作台帐,做到全面掌握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情况。二是切实落实好回乡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做到不失控、防脱管现象的发生;三是尽力协调有关部门尽量拓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尽力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上半年共接收刑释解教通知书57份,其中:刑释人员53人,解教人员2人,社区矫正对象2名。安置46人,帮教57人。
3、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与县委、政府的请示汇报,成立了以县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社区
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司法局。同时,根据昭通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云南省社区矫正衔接工作若干规定》三个文件进行转发,要求各级各部门进行认真学习,在工作中认真抓落实。目前,全县例入社区矫正对象2名,
矫正工作正稳步向前推进。
4、认真贯彻落实周边联防联调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周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县地处云南省东北部,与川、黔的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叙永县、毕节市5县市20个乡镇53个村接边,边界总长200余公里。近年来,我们针对跨省矛盾纠纷多发的实际,积极探索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解的新方法和新举措。2008年7月,与毗邻的四川珙县签订了《行政边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范、调处协作协议》,对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进行联防联调。特别是2008年10月全市召开“三省六地州市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暨和谐周边建设研讨会”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今年4月20日,我县会同四川省叙永县,在分水镇召开了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川滇两省边界的十个乡镇。会议分析了当前省界接边地区的矛盾纠纷形势,研究了对策,交流了经验,签定了《边际联防协作协议》和《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协议》。5月11日,又积极配合四川珙县,在该县王家镇召开两省五乡镇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会议,进一步修定完善联合调委会章程、边际联调信息制度、联调委员会纪律、信息收集及反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搭成了有关工作共识。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我县与接边地区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调处。近三年来联合调成了省际接边地区矛盾纠纷60件,仅今年以来就调成5件。接边地区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推进“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规划的进程。
1、县普法办加强对各普法单位的指导,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现代法治精神为重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突出抓领导干部、青少年、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二是各部门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有内容,认真开展了《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了三月综治宣传月活动,重点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四是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知识竞赛活动。
1—6月,全县共培训法制宣传员700人次,累积开展普法宣传81场次,编印法制宣传资料42期共15万余份,制作展出法制宣传图片80套6050张,举办各种影视文艺宣传晚会30次140场,办法制宣专栏、板报468期,制作宣传标语4008幅,出动宣传车宣传205次听众达2.3万余人次,广播宣传1080余次听众13万余人,法律咨询230次1868人,县乡领导上法制课130次听众68000人,其他人员上法制课868次听众7余人。
2、充分发挥××县法制培训学校工作职能,努力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严格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提高的工作原则,遵循“团结互助、好学上进、学法守法、关爱他人、规范自我、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狠抓学校管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建设,目前有在校学员53名。
(三)全力抓好法律服务工作
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坚持内部奖惩激励机制和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努力规范律师执业道德和提高律师执业水平。1-6月共办理各办理各类案件41件,其中民事类24件,刑事类10件,非诉讼案件1件,仲裁1件,法律援助5件。
公证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已办理各类公证80件。
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了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使这一法律民心工程在全县真正落到实处。已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件,其中:民事案件14件,刑事案件4件。
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在人少条件差的情况下积极办理业务。办理诉讼业务3件,解答法律咨询28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
(四)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抓好“八个一”活动
自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后,按照“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保障民生”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我们从三个方面狠抓“八个一”活动。一是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走出机关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及方法步骤。二是于4月11日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了明确分工,局党组成员挂钩联系乡镇,局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基层科、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分别挂钩到83个村及4个社区,各司法所结合实际,积极配合抓好辖区内“八个一”活动。三是认真抓好各项活动内容。普法宣传方面,认真组织宣传与农业农村农民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自开展活动以来,累计开展普法宣传81场次,发放各类资料15万份,受教育群众32.8万人。法律讲座方面,对乡镇、村(社区)干部、中小学师生举办法律讲座,共举行70场次,受教育干部、师生达6.8万人。法律咨询方面,到各乡镇、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81场次,接待咨询1.9万余人。法律援助方面,对全县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员进行排查摸底,为12人提供了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全县排查出矛盾纠纷681件,调处纠纷681件,调处率100%。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方面,积极协调人民法院等部门,在各乡镇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共培训10次586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方面,上半年共接收刑释解教通知书57份,社区矫正对象2名,我们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同时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教育,耐心地对他们进行帮教。司法所业务指导方面,局领导适时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到各司法所,对工作业务进行指导帮助,规范内务管理和工作流程,有效进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在开展上述工作过程中,市局刘副局长带领基层科人员,来到我县进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
(五)抓好队伍自身建设
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重点,狠抓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半年以来,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司法所人员不足。目前,我县还有9个司法所是一人所,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二是司法行政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尤其是在“五五”普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方面,缺乏工作经费,工作较难开展。
三是公证处、律师所由于历史原因,目前人员身份仍不明确,致使他们在思想上存在一定包袱,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四是司法行政系统虽属政法队伍,原仅有的政法岗位津贴都已取消,待遇上更不能与其他政法部门相比,部分职工有时存在一定的思想情绪。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
下半年里,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安排部署,围绕县委、政府工作的重心,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化解各种民间纠纷,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抓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的载体和平台,打牢工作基础,深入贯彻《云南省法制宣传条例》,推动普法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三是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人员;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法律服务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不断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执业水平和案件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是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按要求,抓好社区矫正工作;
在深入学习时间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阶段,我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寻计问策,为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中打下了基础,在实际工作中,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一定要全面把握、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条主线,把全局干警、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精神上来,把*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四对照、四查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从个人和集体两方面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了回头望,总结了成绩,查找出存在问题,制定了下一步整改措施,现将我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
同时,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公务员法》、《公证法》、《律师法》、《法律服务工作者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质。三是提高理论素质。严格学习日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侧重学习哲学理论,进一步提高用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四是提高文化素质。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日常鼓励开展读几本好书,唱几首好歌,培养几个好兴趣,做几件好事,交几个好朋友活动。五是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熟练掌握微机操作、公文写作等方面的技能,以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此外,特别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及职业道德建设。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出关系证、人情证,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纪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依法实施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不断提高全县法律服务业的社会公信力。
二、存在的不足
在在看到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局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在人力、物力和经费资源方面的投入不够,普法深度、广度不够;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度低、服务面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还没有有效衔接;在法律服务方面,服务水平、质量不高,律师、公证员队伍的素质教育有待加强;在法律援助方面,覆盖面低、受援面窄,工作中应加大对残疾人、农民工的法律援助。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1、理论学习不深入。分析局领导班子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对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未能把学到的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很好的运用到工作实际中,导致在制定发展规划中缺乏战略高度,工作出现片面性、盲目性;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理论的理解和认识,大家一致认为,不靠理论上的成熟指导实践工作,就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要求。当前我们在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实际上就是学习不深不透,理论功底不厚,用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不强的表现。
2、队伍管理和行风建设不够扎实。对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得不够得力,导致个别人没有完全做到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做为评判自己工作优劣的标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还没有根深蒂固,服务工作不是十分到位,质量不是很高。
四、今后努力方向
1、带头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要坚持学习。在学习内容上,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对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科学知识和领导艺术的学习。在学习形式上,针对班子成员日常工作繁重的实际,采取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争取做到每月班子集中学习一次,每天个人自学。二要学以致用。要学以致用,不能停留在对理论、方法的简单了解上,要把学到的理论应用到实践工作中去,要成为本行业、本专业的行家里手,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创新工作模式,提升工作水平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三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要与思考相结合,学习要与工作实践联系起来,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改变思维方式,创新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管理手段,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2、以民为本,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民服务。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能是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我们要在立足本职、服务社会上做文章,采取一系列措施,为民服务。一是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强农村政治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的民利,让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要加强民主制度、民主原则、民利、民主程序的教育。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使以《村民自治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符合法律的要求,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要以创建文明生态村建设为契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2010年底,各乡镇县级“民主法制示范村”要达到100%。每个乡镇要创建4至5个高标准的“民主法制示范村”,争取成为省级乃至国家级的“民主法制示范村”。二是建立法律服务室。在全县行政村内分批次建立法律服务室。法律服务室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和维权活动。选拔1名“两委”班子成员负责,责成2名以上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熟悉法律援助业务的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村民维权意识。目前,我局已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全部建起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下一步,准备以司法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辐射点,在各村全部建起法律服务室,并加强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对“法律服务室”工作人员的培训,主要培训法制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者,逐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在发挥好普法网的同时,要村村设立普法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广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送法八进活动。
3、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行业服务。一要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实现服务理念追求真诚,服务内容追求规范,服务形象追求品牌,服务品质追求一流;还要抓好窗口优质服务规范化工作,加强对律师公证人员的教育管理,以“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活动为载体,使人民群众真正满意。
1、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更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个重要标志。按照*报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的要求,我们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推进全社会的法制化进程,这不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方面。我们站在全局的高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把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精心谋划,全力推进。通过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稳定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按照《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县依法治县纲要》的要求,扎实全面地开展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终总评制度,努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从根本上规范和促进各部门、各单位的民主法治建设。二是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普法教育实效。应利用科技手段普法,设立普法网站,加大网络法制宣传力度,广泛与新闻媒体协作,形成多层次、多手段、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态势,构筑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平台,开拓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宣传教育新途径和新领域。三是全面推进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务求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四是坚持以考促学,切实抓好对全县各类普法对象的学法考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等部门文件要求,适时认真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统一参加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全县“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及时组织开展县级民主法治单位全面检查验收活动,推进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2、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
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稳定是基础,是群众利益的根本所在,更是实现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报告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可以说,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位任务,也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作为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坚定地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法制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强化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和预防性作用,维护社会和谐,实现科学发展。健全完善“调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民不转刑”的原则,深入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构建社会主义法制大厦的基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拓宽安置途径,预防和控制“两劳”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要围绕*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建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的保护功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对社会弱势群体、下岗再就业人员、农民工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并根据不同情况,实施减、免、缓收费,扩大救济制度的惠及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每年都有近200件的法律援助,减免收费年均20万元。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社会救助体系,坚持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为目标,以规范管理、完善措施、建章立制为重点,努力搭建农村特困居民(主要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平台,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社会救助体系,遵循救助水平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政府救助与社会互助相结合、生活救助与扶持生产相结合、定期救助与临时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负责、民政主管、部门尽责、镇街实施、社会参与”的农村居民社会救助管理体制
(一)政府负责。市、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工作。市政府负责制定全市农村居民社会救助有关政策,研究农村居民社会救助的重大事项,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相互合作,整合相关政策和资源,监督各项政策的落实和实施,推进全市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工作;区政府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决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工作,确定本区农村社会救助的对象、项目、标准和程序,组织、协调本区内各部门加强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工作和信息的合作、沟通,及时处理出现的各类突出矛盾。
(二)民政主管。各级民政部门主管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工作。组织调查研究,制定本级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制度的具体政策,提出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工作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步骤;负责协调有关农村居民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市、区、镇(街道)三级社会救助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负责统计汇总各项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数据,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社会救助职能部门汇报、通报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指导各种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帮困工作。
(三)部门尽责。在市、区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工作。从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出发,民政、卫生、教育、建设、房管、司法、财政等部门和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明确分工,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工作。
(四)镇街实施。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区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区政府制定的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者的收入情况、生活困难程度进行审核;负责对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对象的定期复核;提供咨询服务;办理社会救助手续,发放社会救助款物;依法调查、处理骗取、冒领社会救助款物的违法行为;负责本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的报表统计和档案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各种社会力量进行社会帮困活动。
居、村委会受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协助做好农村居民社会救助的有关工作:接受居民的申请,组织对申请者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核对;张榜公布保障对象的名单;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对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定期复核。
(五)社会参与。各级政府要大力倡导和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互助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发展,积极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个人参与到社会救助工作中来,不断探索新路子,完善各种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优惠或减免政策,进一步扩大救助覆盖面。
三、建立和完善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
(一)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下同)标准由市统一制定,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实施。*年1月1日各区农村居民低保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本区城乡低保标准差额的20—30%,用三年时间把农村居民低保标准逐步统一到本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再逐步实行全市统一的城乡低保标准。
(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年1月1日起统一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年供养经费不得低于本区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现行五保供养标准高于此标准的禅城、南海、顺德区维持原标准不变。以后逐步统一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全市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
(三)建立完善农村特困居民子女教育救助制度。农村特困居民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并在教育部门指定学校就读的,全部减免书杂费、住宿费;在高中(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由各区根据本地实际全部或部分减免学杂费、住宿费;在高等学校、市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由各区根据本地实际向其发放助学补助金。
(四)建立完善农村居民住房救助制度。全市用3年左右时间,对农村特困居民现居住的残、危土坯房、泥砖混合结构房,采取分期分批“加固改造”或“整体搬迁”等形式,逐步改善农村特困居民的居住条件。
(五)建立完善农村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多渠道筹集农村基本医疗救助金,解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特困居民参加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出资的费用,为农村特困居民提供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减免,为患大病、重病,在享受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仍因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困居民,提供医疗费用救助。
(六)完善农村居民法律援助制度。适当放宽农村特困居民的法律援助标准,将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两倍以下的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关系农村特困群众生产生活但又不在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列举事项之列的都给予援助。
(七)完善农村居民临时救济制度。对有劳动能力,暂时无收入或有一定收入,但因病、因残、因灾等突发原因,在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优抚及其它特殊政策待遇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农村居民家庭,实行临时救济。
四、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农村居民社会救助各项制度落实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阶段,我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寻计问策,为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中打下了基础,在实际工作中,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一定要全面把握、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条主线,把全局干警、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十七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四查找四明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从个人和集体两方面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了回头望,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了成绩,查找出存在问题,制定了下一步整改措施,现将我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情况
1、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更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个重要标志。按照十七大报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的要求,我们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推进全社会的法制化进程,这不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方面。我们站在全局的高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把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精心谋划,全力推进。通过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稳定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按照《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县2009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的要求,扎实全面地开展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终总评制度,努力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从根本上规范和促进各部门、各单位的民主法治建设。二是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普法教育实效。通过广泛与新闻媒体协作,形成多层次、多手段、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态势,构筑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平台,开拓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宣传教育新途径和新领域。三是全面推进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务求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四是坚持以考促学,切实抓好对全县各类普法对象的学法考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等部门文件要求,适时认真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统一参加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及时组织开展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全面检查验收活动,推进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2、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稳定是基础,是群众利益的根本所在,更是实现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可以说,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位任务,也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作为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坚定地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法制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强化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和预防性作用,维护社会和谐,实现科学发展。健全完善“调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民不转刑”的原则,深入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构建社会主义法制大厦的基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拓宽安置途径,预防和控制“两劳”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切实做好全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争取成为全市、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排头兵。要围绕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的保护功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对社会弱势群体、下岗再就业人员、农民工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扩大救济制度的惠及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07年以来共为各类群众办理151件的法律援助,真正注重发挥法律援助扶贫助弱、伸张正义、维护稳定的功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3、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实践证明,改革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最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创新则是更大的发展。按照十七大报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的要求,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积极拓展经济类公证业务,对符合我县县情的经济类公证项目,争取政府支持,为开展经济类公证奠定基础。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司法行政业务软件和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科技化、数字化、信息化,提高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抓好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工作,由零星突击检查向常规检查转变。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做好〈××县推进乡镇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套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将非诉讼法律事务案件及一般简易民事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去,拓宽了广大群众申请法援的渠道。积极开展全县律师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目标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4、坚持司法行政科学发展,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十七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更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按照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建设高素质的干警队伍为目标,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思想,树立依法治警、依法治所、公正执法、科学管理的理念,不断强化司法行政干警职工、法律服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活动,树立全员学习、终生学习的理念,有计划地采取措施,提高五个方面的素质。一是在提高政治素质方面,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作为理论学习和支部党日活动的中心内容,组织党员干
部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深刻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吃透报告的精髓。二是加强队伍的业务培训,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每年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以学历提升、统一培训和外出学习考察为内容的综合培训。同时,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公务员法》、《公证法》、《律师法》、《法律服务工作者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质。三是提高理论素质。严格学习日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侧重学习哲学理论,进一步提高用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四是提高文化素质。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日常鼓励开展读几本好书,唱几首好歌,培养几个好兴趣,做几件好事,交几个好朋友活动。五是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熟练掌握微机操作、××写作等方面的技能,以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此外,特别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及职业道德建设。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出关系证、人情证,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纪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依法实施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不断提高全县法律服务业的社会公信力。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局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1、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在理论学习方面,不够系统深入地学习,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多。平时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去调查研究不多,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不够。3、加强业务交流学习做得不够。平常缺乏沟通联系,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公众知晓率较低。4、队伍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不注重全面学习理论知识。分析局领导班子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对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未能把学到的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很好的运用到工作实际中,导致在制定发展规划中缺乏战略高度,工作出现片面性、盲目性;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理论的理解和认识,大家一致认为,不靠理论上的成熟指导实践工作,就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要求。当前我们在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实际上就是学习不深不透,理论功底不厚,用理论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不强的表现。
2、深入调查研究意识不强。未能把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对长期困扰的工作难题,未能更好地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手段和方法,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难以发挥,未能更进一步为民办好事和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3、没有全面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没有完全掌握好司法行政工作要勇于面对改革开放,适应学会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改变传统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新观点,思想不够解放、观念不够更新,没有科学把握时代的脉搏,缺乏敢为人先,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政治思想素质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4、队伍管理和行风建设不够扎实。对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得不够得力,导致个别人没有完全做到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做为评判自己工作优劣的标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还没有根深蒂固,服务工作不是十分到位,质量不是很高。虽然制定了一定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抓得不牢固,甚至存在有认为工作做好了,任务完成了,就完成了队伍建设的思想,忽视了从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抓队伍建设,抓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
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
1、带头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要坚持学习。在学习内容上,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对政治理论、业务技能、科学知识和领导艺术的学习。在学习形式上,针对班子成员日常工作繁重的实际,采取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争取做到每月班子集中学习一次,每天个人自学。二要学以致用。要学以致用,不能停留在对理论、方法的简单了解上,要把学到的理论应用到实践工作中去,要成为本行业、本专业的行家里手,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创新工作模式,提升工作水平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三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要与思考相结合,学习要与工作实践联系起来,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工作中,改变思维方式,创新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管理手段,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2、以民为本,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民服务。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能是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我们要在立足本职、服务社会上做文章,采取一系列措施,为民服务。一是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强农村政治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的民利,让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要加强民主制度、民主原则、民利、民主程序的教育。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使以《村民自治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符合法律的要求,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要以创建文明生态村建设为契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2010年底,各镇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要达到100%。每个乡镇要创建4至5个高标准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争取成为省级乃至国家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建立法律服务室。在全县行政村内分批次建立法律服务室。法律服务室负责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和维权活动。选拔1名“两委”班子成员负责,责成2名以上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熟悉法律援助业务的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村民维权意识。目前,我局已在全县8个乡镇全部建起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下一步,准备以司法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辐射点,在各村全部建起法律服务室,并加强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对“法律服务室”工作人员的培训,主要培训法制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者,逐步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要村村设立普法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广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3、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行业服务。一要以开展“作风整顿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实现服务理念追求真诚,服务内容追求规范,服务形象追求品牌,服务品质追求一流;还要抓好窗口优质服务规范化工作,加强对律师公证人员的教育管理,以“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活动为载体,使人民群众真正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