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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7)05-0064-03
近年来,联想集团收购美国IBM公司全球个人电脑业务、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竞购美国石油企业尤尼科等大型案件引起世人关注。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对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研究成为近期的一个研究热点。我国正逐步从一个FDI的接受国,转变为FDI的输出国。本文通过对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实证分析,阐明了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现状,并探讨了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发展战略问题。
一、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现状
(一)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增长迅速,但总体规模还不大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外直接投资限制逐步放宽,投资渠道逐渐扩宽,投资主体明显增加,投资项目日益丰富,海外直接投资的规模逐步扩大。2005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即流量)122.6亿美元,同比增长123%;截至2005年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即存量)572亿美元。从表1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兴办海外企业及直接投资的增长情况。
尽管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增长迅速,但是投资的总规模较小,与我国经济发展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以联合国贸发会议的2005年世界投资报告全球的流量、存量为基期进行测算,200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分别仅相当于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出)流量、存量的1.68%和0.59%,与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从2005年各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流量来看,我国仅为日本的2/5,英国的1/5,美国的1/20。若从存量上比较,我国与发达国家差距更大,不及日本的1/6,英国的1/20,美国的1/50。由此可见,未来我国海外直接投资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呈现区域多元化、经营和投资行业多样化趋势
目前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区域分布较广,形成了“亚洲为主,发展非洲,拓展欧美、拉美和南太”的多元化市场格局。从2005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按洲别分布情况来看,我国在亚洲、拉丁美洲的投资占到九成,其中亚洲地区有4036.3亿美元,占71%,主要分布在香港、韩国、澳门、新加坡等国家地区;拉丁美洲地区存量114.8亿美元,占20%,主要分布在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欧洲和北美分布较少,分别为15.98亿美元、12.6亿美元,各占2.8%和2.2%。
从经营范围看,我国海外投资行业从最初的餐饮、咨询服务、承包工程等行业发展到林业、渔业、石化、冶金、轻工、电子等领域。这其中商务服务业占我国2005年对外直接投资流向的40%,资源开发、制造业向深层次发展。如中信公司在美国的西林公司经营木材,中冶公司在澳大利亚合资恰那铁矿等。同时,由于我国在纺织、服装、制鞋、家具等领域具有一定的相对优势,加工制造业已经成为我国海外直接投资较集中的部门。
目前我国海外投资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比率较低。若以2005年末我国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的海外直接投资存量来近似代表我国在技术密集项目投资总额,它仅占2005年末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额的2%。
(三)海外企业以合资为主,投资经营主体众多
由于采用独资形式难以完成大型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多采取与东道国企业合资或合作形式。海外企业以资金、国内设备、技术、商标、品牌和许可证等形式入股。采用合资形式,不仅可以节省外汇,而且可以充分利用国际市场资金进行生产。据2005年的不完全统计,我国海外非贸易性企业中,中方投资比例高达70%,海外企业采用合资形式的约占80%。
我国参与海外直接投资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乡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以及私营企业。无论从流量还是存量来看,国有企业都占有绝对比重。截至2005年我国海外直接投资存量前20名的企业中,全部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授权经营企业。国有大型企业在海外直接投资中发挥领头羊的作用,非公有制经济近几年来“走出去”的步伐明显加快,已经成为海外直接投资的一支生力军。
二、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战略选择
根据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和我国工业化中期的国情,我国正处于海外直接投资大力发展的时期。但是与发达国家建立在国内产业结构高度化基础上的“资本过剩型跨国投资”相比,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时期的“非资本过剩型跨国投资”。从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动机出发,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选择战略如下:
(一)学习型海外直接投资
学习型海外直接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得东道国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发达国家一般把成熟产品作为出口产品进行对外贸易和投资,把低于世界水平的设备和技术进行直接投资。如果我们直接到发达国家投资,特别是与具有最新技术的企业合作或合资,雇佣当地的工程师、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购买当地的先进设备,我们可以获得许多国内得不到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符合学习型海外直接投资的区域主要为美日欧等西方发达国家。美国拥有生物工程、材料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等一大批高科技产业群;西欧特别是德国的汽车产业、机械制造业、化学工业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日本的汽车、钢铁、造船业位居世界第一。通过在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我们可以获取最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我国高新技术发展紧跟世界潮流。
对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直接投资获取技术的方式大致有三种:一是海外公司购买、消化、吸收发达国家先进技术,利用当地研发力量,开发新产品。如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美国旧金山、日本东京、德国汉堡均设有办事处,大量引进程控电话交换机、彩色显象管生产线等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二是海外公司购买东道国具有先进技术的企业股份,获得最新的内部技术材料。如首钢购买美国麦斯塔工程设计公司70%的股份。三是并购或新建后通过与当地企业合作,对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进行“干中学”,从而实现技术回流。
(二)市场导向型海外直接投资
近期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寻求市场或资源。研究表明,以中国、印度、巴西和阿根廷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无论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的投资,大多以寻求市场为主。
根据小岛清(1987)的比较优势理论,投资国应选择对东道国有相对比较优势的产业进行直接投
资。该产业对投资国而言,也许处于比较劣势如生产过剩或夕阳产业,但是只要对东道国具有比较优势,即可作为海外直接投资的切入点,这样在解决投资国剩余生产能力的同时扩大出口,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我国已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生产制造能力获得长足发展,许多传统产业如纺织、服装、食品等行业生产能力严重过剩,在国内处于比较劣势地位;而对东南亚、非洲、拉美甚至东欧部分国家和地区却具有比较优势:上述产业起步早、规模小、技术好、成本低,有利于东道国国内需求和就业问题的解决。
进口国贸易障碍也会导致市场导向型直接投资。我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和中低档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生产上具备显著优势,使得这些产品成为发达国家反倾销贸易壁垒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攻击对象,我国已经成为遭受反倾销控诉最多的国家。
“规模经济”也是导致市场导向型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原因。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普遍具有规模经济性,只有先占据市场的企业才能迅速降低生产成本,取得先动优势。国内市场虽然容量巨大,但由于购买力水平低,市场需求不足,必须以全球市场为目的。为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而加强对欧美等市场规模大的国家的直接投资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战略选择。
(三)资源寻求型对外直接投资
关键词:两税合并 税收优惠 FDI 外商投资企业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5-04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内外资企业税收走向统一,我国利用外资政策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两税并存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两税并存的弊端日益显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时机已经成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标志着“两税并存”的终结,我国利用外资进入了崭新的阶段。
但是普遍存在的担心是,税收政策的变动是否会导致大量外资撤离中国,转向周边低税国家和地区,从而大大减少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总量,并进而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由于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都是以城市(镇)为对象的,而上海作为中国第一大城市,在全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引进外资方面上海在中国的排名中一直是名列前茅。那么两税合并是否会对上海外资的流入产生影响呢?
一、两税合并对上海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
(一)两税合并对不同来源地的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为了方便国家间资本的流动,避免国家之间的重复征税问题,东道国和居住国之间需要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来进行国际税收协调。为此,发达国家通过与发展中国家签订税收协定,对发展中国家给予外国投资者的税收优惠采取饶让抵免,从而使发达国家的投资者获得发展中东道国提供的税收优惠。所以,对实行免税制及与中国签订饶让抵免协定的国家的外国投资者而言,其在中国经营的税负代表了其经营的成本,中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及对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会对这些外资企业的税后收益产生影响,而对实行抵免制且未签订饶让协定国家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税后收益则无影响。而根据资本天然的“逐利”倾向,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税负增长势必会导致这部分外商投资的下降。
1、新加坡、英国、韩国、澳大利亚、德国和日本等国与中国签订了避免重复征税的双边税收协定,并包含税收饶让条款。即上述国家的企业来中国投资,按照中国税法规定给予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视同在中国已经纳税。无须就该部分优惠回国再补税,来自于上述国家的投资者对中国税率变化较为敏感。上海2006年和2007年实际利用外资中来自于上述国家的投资总额分别为22.17亿美元和17.88亿美元,分别占上海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31.19%和22.58%。两税合并后,仅从税率因素考虑,这些国家的投资者将会把投资转向税率更加优惠的越南、马来西亚等国,从而减少对上海的投资。
2、中国香港没有与中国大陆签订税收饶让条款,其实行税收来源地管辖权,征税范围仅限于来自本地收入,境外收入及转汇收入在当地均不纳税。来自上述地区的外资企业在中国交纳的所得税,即代表其实际所得的税收负担,因此对中国大陆的所得税率变化较为敏感。上海2006年和2007年实际利用外资中来自于我国香港地区的投资总额分别为13.53亿美元和19.74亿美元,分别占全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19.04%和24.92%。两税合并后,这些来源于国际避税地的外资企业的税后收益将减少,来上海投资的可能性将减少。
3、美国、法国虽然与中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但是不包括税收饶让条款。中国台湾地区与中国大陆无税收协定,并按照属人加属地原则对所得课税。上述来源地的外资企业,按照我国税法规定给予他们的税收优惠,其来源地政府不视同在中国已经缴税,还需就该部分优惠回居住地再补税。中国的税率高低并不代表其在中国大陆实际所得的税收负担水平。因此,上述来源地的外资对中国大陆税收政策的变化并不敏感。上海2006年和2007年实际利用外资中来自于美国、法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总金额分别为7.25亿美元和7.72亿美元,分别占全年度实际利用外资的10.86%和9.75%。两税合并后,来自上述三地的投资并不会因税收政策的变化而影响对上海的投资。
(二)两税合并对不同规模的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不同规模的企业对两税合并的反应也各不相同。研究表明,对于大规模的投资,企业决策者往往比较谨慎,总是需要考察一个地区的综合投资环境,包括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水平、产业集聚情况等因素,税收只是一般影响因素而不是决定性因素。可以推断,两税合并对跨国公司大规模投资决策的影响较小。
而规模较小、技术含量低的外资企业通常具有很高的流动性,俗话说“船小好调头”,因此当一个地区的经营成本上升而导致利润下降时,企业往往选择离开。所以税率的变化对此类企业的影响较为明显,在两税合并后,此类企业所承担的税负将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导致其减少投资。
(三)两税合并对不同投资目的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在中国的外资企业中,一部分是为了进入中国这个潜力巨大的市场而进行投资的。例如,全球500强公司中已有400多家在中国设立了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很多跨国公司纷纷将地区总部迁往北京、上海等地,这些企业进入中国更多的是看中了中国这个庞大的市场对全球经济波动有较强的抵御能力,具有市场“蓄水池”的作用。中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对它们的在华投资影响不大。
也有的外商投资企业仅仅是为了实现避税的目的而在中国进行投资。两税合并必然会对这些外资企业的税后收益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大大影响其在华投资决策。
(四)两税合并对不同产品流向的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根据产品的最终流向,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分为服务东道国市场为主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以出口产品为主的外商投资企业。
对于以中国市场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外商投资企业,他们对税收政策的变化不具有高敏感度。这是因为这些企业如果不在中国生产,它们就需要重新选择生产地点,然后采取出口方式将产品销往中国。由于远离了中国市场,所以不仅需要增加运输成本,同时还使企业面临贸易壁垒等不确定政策因素,并且由于企业远离了消费者,故难以对消费者的偏好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对于以出口为主的外贸企业,特别是来料加工复出口的外商投资企业,它们进入中国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廉价的资源和劳动力。当税收政策改变而带来税收负担增加时,它们很有可能会在全球范围重新考虑最佳生产地点,两税合并可能使其投资决策发生变化。
(五)两税合并对不同产业的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从新税法的优惠政策倾向可以看出,两税合并后对不同行业的影响是不同的,主要区别在于:
1、第一产业更有利于吸引外资。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这一优惠政策更有利于吸引外资进入第一产业。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看出,2006年,上海市一、二、三类产业实际到位外资分别为0.08亿美元、26.83亿美元和44.16亿美元,这三类产业比重分别为0.11%、37.75%、62.14%。由于上海特殊的地理位置,所以农业一直是外资流入较少的,即使现在优惠措施加大,但是对上海外资流入方面应该影响不大。
2、第二产业受影响较大。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于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有“两免三减半”政策和“再投资退税”政策,而这类企业都属于第二产业。现在两税合并对第二产业的影响大致如下:
(1)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高新技术企业不受影响,例如通讯设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
(2)重化工业受税率变化的影响较小,尤其是重化工业中技术含量较高、生产设施较复杂的企业,比如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设备制造业等。该类企业对生产条件有较高的要求,需要有一定技术的熟练劳动力,要求较好的市场环境、基础设施,受税率变化的影响较小。
(3)传统低端制造业受税率变化的影响最大,由于这类制造业具有技术含量低、投资规模小、生产设施简单的特点,两税合并后税率的变化使其成本升高、利润减少,来上海市投资的可能性降低。
3、第三产业有利于吸引外资。第三产业在两税合并前不享受税收优惠,两税合并后,税率的降低更有利于吸引外资的流入。同时在取消对第二产业优惠的情况小,对第三产业而言,也更有利于吸引外资的流入。而上海第三产业近几年外资流入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这和上海的地理位置有关。上海是一个土地稀缺型城市,发展第二产业就要涉及政府批地,这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而上海又是一个国际性大都市,所以发展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是比较合理的。2006年,吸引外资领域新批项目突破的8个“第一家”都是属于服务业的。
二、两税合并后对上海在引进外资方面的建议
根据东道国引进外资的重要收益是利用外资弥补本国储蓄缺口、外汇缺口和技术缺口。所以对于目前我国国民储蓄大幅过剩,外汇储备远远高于进口和偿还外债需要的情况下,引进外资的收益集中在弥补技术缺口方面。要实现建成国际性大都市的目标,上海的现在和未来都离不开外资,继续引进FDI是有必要的。这意味着必须加大政策调节力度,尽量使FDI朝着有利于上海本地经济的方向发展。
(一)发展技术创新,吸引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下一阶段上海在引进外资时,应把促进技术进步,发展技术创新、扶持技术创新企业作为利用外资的核心目标,致力于打造新的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格局。充分利用高科技园区的先进技术,不断提高上海本地企业吸收先进技术的能力。避免引进技术和引进外资的分离,努力统一使二者达到最高效用。
另外,目前上海普通劳动力的素质在国内虽处于先进水平,但能够从事国际化高水平服务的劳动力并不丰富,能够熟练运用英语并能够胜任外包服务工作的人员也需要培训。所以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才创业竞争环境充分吸引国际和国内优秀人才落户上海,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共同推动上海的人才储备工作。
(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
两税合并对于服务业而言,这次所得税改革却是减税而非增税,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将从33%降到25%。而服务业恰恰是未来10年中国将重点发展的行业,也是将重点吸引外商投资企业的领域,比如银行、保险、物流、交通等行业。
上海的城市定位是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战略目标是世界级的城市。在四个中心的定位中,金融、贸易、航运均属于现代服务业。上海应根据其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面临的历史性机遇,发挥其自身优势,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原则,选择发展潜力大,产业关联度高的重点领域进行突破,以点带面,加快上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三)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不断改善上海的投资环境
外资的有效运行要求东道国的相关法律、经济政策以及管理方式要向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靠拢。
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外资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政府管理体制应创新,各级政府应以“外资”为导向,实施减少审批程序、简化管理层级、理顺体制关系等种种招商引资措施,客观上提高了政府效率,使政府管理方式由传统科层式向目标功能导向式转变。
三、结束语
两税合并后,从定性的角度看,税收政策的改变会对上海外资的流入产生一定影响的情况下(因为税收政策的改变会增加外商的成本),政府应该在其他成本上尽量减少或提供有利条件来吸引外资的流入。比如加快旧城区的改建,提高原闲置厂房的使用效率以及对上海边缘城区投资给予一定优惠措施等。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FDI是一把“双刃剑”,也存在着诸多消极的效应:比如给予外资过多的优惠政策对内资造成的“挤出效应”,外资企业真正核心技术的缺乏大大削弱了其技术外溢能力,FDI区域、产业分布的不均衡扩大了中国的区域收入差距、加剧了城乡经济二元化的形成以及带来了消极的生态环境影响等等。所以吸引外资的最终目的还是“引技”,以尽早实现自主创新,而如何合理引进与利用外资,提高引资的质量与实效,优化外资的技术与地区结构等等都值得我们在今后的研究中做进一步的思考。
参考文献:
1.陶荷芳.两税合并对我国利用FDI的影响[J].金融管理,2007(6)
2.安体富,王海勇.当前世界各国公司所得税改革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J].铜凌学院学报,2006(5)
3.程兰芳,王强.税制变迁对我国吸引FDI影响的实证研究[J].世界经济研究,2008(1)
4.王培志,马兆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对我国引进外资的影响研究[J].财政研究,2007(12)
一、 台湾的QFII制度:
台湾于1990年12月28日颁布该项制度,允许外资专业投资机构自1991年起直接投资台湾股市,规定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外资专业投资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投资台股。最初获准进入台湾证券市场的外资机构投资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1)若是外资银行,它的总资产要在西方大银行排名前500名之内,且持有证券资产总额在3亿美元以上;(2)若是外资保险公司,要求从事保险业务10年,且持有证券资产总额在5亿美元以上;(3)若是基金管理机构,要求公司成立满5年,且经营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总额在5亿美元以上。1991年3月,台湾核准第一家外资专业投资机构直接投资台股。
1993年以来,台湾监管当局不断放宽成为QFII的资格条件:
(1) 增加QFII的类别。1993年QFII主体从外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拓展到外资证券商和台湾岛内证券商拥有控股权的海外证券商,1995年拓展为外国政府投资机构和养老基金,1996年包括了共同基金、单位信托或投资信托;
(2) )放宽经营年限要求。1993年把可担任QFII的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年限从不少于10年放宽到不少于5年;
(3) 放松实力要求。1993年有资格成为QFII的外资银行从总资产为世界前500名降为世界前1000名;
(4) 放宽证券投资要求。1993年对可以申请成为QFII的外资基金管理机构其经营证券投资基金资产额从5亿美元以上放宽到3亿美元以上,1995年进一步放宽到2亿美元以上。对成为QFII的外资保险公司投资证券金额的要求从开始的不少于5亿美元放宽到1995年的不少于3亿美元。现行的QFII的资格条件包括:(1)若是外资银行,它的总资产要在西方大银行排名前1000名之内,且具有国际、证券或信托业务经验;(2)若是外资保险公司,要求从事保险业务3年,且持有证券资产总额在3亿美元以上;(3)若是基金管理机构,要求公司成立满3年,且经营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总额在2亿美元以上; (4)对证券公司而言, 净资产超过1亿美元且具有国际证券投资经验; (5) 其他机构投资者包括:外国政府拥有的投资机构、经营不少于2年的养老基金、经营历史不少于3年的互惠基金、单位信托、投资信托并且其管理的资产不少于2亿美元。
台湾QFII制度的演变情况详见表一: 资料来源:(1) LEE-RONG WANG,CHUNG-HUA SHEN,"DO FOREIGN INVESTMENTS AFFECT FOREIGN EXCHANGE AND STOCK MARKETS - THE CASE OF TAIWAN",APPLIED ECONOMICS, 1999,31, 1303-1314; (2) 台湾证券交易所。
在资金运用方面,一开始要求QFII将汇入资金基本上全部投于证券,1991年底允许QFII将汇入金额的10%存入3个月期的新台币定期存款账户,1992年初更允许这10%的金额可投资于距到期日3个月内的货币市场工具,1994年又允许QFII使用的3个月期定期存款账户到期后可以续存3个月,1995年将可投资货币市场工具的限额从10%提高到30%.1998年台湾允许QFII投资期货市场,2000年允许投资台湾本土公司发行并在本土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和资信级别较低的金融债券。
当前QFII的投资范围包括:(1)上市交易和柜台交易的股票;(2)上市交易和柜台交易的受益凭证;(3)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普通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4)定期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开放式基金、以现金结算的认购或认沽权证、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新台币债券等。QFII的投资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除红利部分需交纳20%的预提税外,QFII免交资本增值税。
台湾证券市场自由化进程将加速推进,可能在近期内取消对外资控制上市公司股权的上限设置(银行、电讯及新闻出版类上市公司除外)。长期而言,随着加入WTO,台湾将最终取消QFII制度。
二、 印度的FII制度:
印度的FII(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制度类似台湾的QFII制度。 1992年印度政府外国机构投资者指引(GUIDELINES FOR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开启外资参与印度证券市场的大门。根据1995年11月印度证监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BOARD OF INDIA, 简称为SEBI)公布的SEBI(外国机构投资者)指引规定,外国投资者必须具有专业能力、财务实力、良好声誉、历史业绩并受注册地金融监管当局严格监管,经印度证监会和印度储备银行(RESERVE BANK OF INDIA,简称为RBI)批准后可取得FII资格。 FII的投资范围包括印度一级和二级市场上市证券(包括股票、债券、认股权证)、未上市的债券、印度国内的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FII投资单一印度公司股权上限为10%,所有FII投资单一印度公司的股权上限为24%,但特殊情况可达40%.投资所得在扣除10%资本增值税和20%的股利与利息所得税后可以汇出,无需进一步审批。
尽管开放程度不及台湾,印度也不断调整政策鼓励机构投资。在原有的养老金、互惠基金、投资信托、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机构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受托人、被授权人、受托代管公司的基础上,最近FII的范围扩大后涵盖捐赠基金、大学基金、基金会和慈善基金等。印度证监会允许外国证券商代表注册的FII在印度运作,外资可与印度伙伴合作设立合资股票经纪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商人银行。FII可开立外币帐户和非居民卢比帐户,两类帐户之间的资金流动以市场汇率结算。近年来,印度资本市场的规模和深度均因引入外国机构投资者而有所。
三、 外国机构投资者对当地市场的:
有关QFII对股市和汇市影响的论战由来已久。支持者认为,由于稳定效应和示范效应,外国投资对本国股票市场影响正面。家股市投资者以散户为主,易追涨杀跌,不利于市场稳定。外国机构投资者注重基本,利于股市的深化、稳定和成熟。反对者认为,外国投资者本身是不稳定和不确定的。外资的流入会托高股价,但其流出将拖低股票价格。如果没有严格监管,大量而突然的外资出入会加大股市的波动。另一方面,外国投资将伴随频繁的货币兑换,不利于货币汇率的稳定。汇率风险的增加会影响对外贸易,并加大对冲成本。
与印度的情况均表明,外国机构投资者的进入增加当地市场的资金供给,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台湾证券交易所,印度证券交易所。
截止2000年底FII在印度证券市场的累计净投资达120亿美元。
实证表明,外资的进出会加大本币汇率的波动但对股市波动的影响轻微,另外,在外资流入之前,股价的波动主要由非基本因素变化引起,在外资流入之后,股价的波动由基本因素和非基本因素变化引致(LEE-RONG WANG,CHUNG-HUA SHEN,1999)。台湾的QFII总体买超,先亏后盈。外国法人从1991年4月起获准汇入4.47亿美元,其中多于台湾股指4900点左右建仓,结果指数下跌到4000点,亏损累累。1992年外资汇入资金增为8.46亿美元,但股指进一步下滑至3000点,QFII总体平均获利率为-11.62%.1993年初,台湾股市徘徊于3000-4000点,外资继续吸纳当地投资者避之惟恐不及的绩优股,并一反台湾股市超短线进出的作风,采取中长期投资策略,且操盘人也逐步本土化,当年第4季度台湾景气回升,股指上升到6000点,平均获利35.94%,结果重视基本面研究的外国法人机构成为1993年和1994年多头市场的赢家。
QFII进入不但影响了台湾的投资理念,而且提高了台湾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比重。
表二:台湾投資人類別交易比重 年份 台湾人 台湾法人 外国自然人 外国法人
1996 89.3 8.6 0.0 2.1 1997 90.7 7.6 0.0 1.7 1998 89.7 8.6 0.0 1.6 1999 88.2 9.4 0.0 2.4 2000 86.1 10.3 0.0 3.6 2001 85.5 10.1 0.0 4.4
资料来源:台湾证券交易所
四、 QFII制度对中国的影响与对策
首先,改变市场结构、资金供求。
由于外国机构投资者的进入,我国证券市场以散户投资者为主的市场结构将会有所改善,机构投资者占比将会逐步提高。市场资金的供应渠道将进一步趋于多元化,股票市场与外汇市场的联动性会进一步增加,投资者将会密切注意监管当局审批QFII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市场的影响,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会加大,外汇市场和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会逐步提高,那些在国际化进程中进展较快的国内金融机构将在未来的竞争中赢得先机。
其次,影响投资策略与投资理念。
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短线操作获取二级市场价差,对股票价格的涨落关注过多,对上市公司本身的经营和效益则关心不够。客观地讲,这种投资理念是我国特有的制度和证券市场制度的产物。随着越来越多的外国券商和外国投资者进入我国,国内券商和投资者与国外的接触日益频繁,国际上流行的投资理念将逐渐被我国的投资者接受。投资者会更加重视上市公司及其股票的投资价值,中长期投资、组合管理和风险管理意识也将深入人心。
最后,金融创新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由于在国外市场上的丰富经验,QFII对金融衍生产品研究与开发将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境内外券尚、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在金融创新方面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对风险管理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各方对熟悉国内外市场运作的高级金融人才的争夺将迅速升级。
我们的对策:
宏观对策:精心策划,配套改革,逐步开放。
我国建立QFII制度,需与加入WTO的承诺条款相协调,本着金融互惠的原则选择信誉卓著、实力雄厚的外国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适当保护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如金融业、电信业等,定期检讨开放效果,密切注意对外汇市场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相关政策,注意与外汇管理和金融监管制度协调,加快税收制度、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改革。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调整;协整分析
F0629A
曹翔(1990-),男,汉族,湖南衡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投资;张良(1988-),男,汉族,河北昌黎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热带农业经济与政策;余升国(1977-),男,汉族,湖北大悟人,副教授,研究方向:国际投资。
一、引言
外商直接投资集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要素于一身,它不仅通过资金的共计来调整产业结构,还通过外资企业的技术、管理经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1从产业的生产、管理、技术等方面引起前向、后向关联效应而对其他产业产生直接和间接影响;2外资通常都倾向于投向东道国欠发达的产业,而其带来的资金、技术、观念、管理经验等都可以提高本地资源利用效率,从而优化产业结构;3外资本身可以提高东道国资产存量的质量、生产技术及生产水平,从而带动产业结构升级。但是由于自身技术和经验的欠缺,海南省在引进外资过程中难免会对产业结构调整带来一定的负面冲击。因此,如何不断调整外资投向,充分发挥外资对产业的积极影响,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
国内外学者就外商直接投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做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其中有代表性的成果如下:国外方面:Frank Barry(1999)对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和英国四国在实际利用外资比重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发现利用外资的多少直接影响了该国的产业结构。Eva(2005)通过研究外商直接投资对捷克产业结构的影响,发现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通过经济联系促进捷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内方面:杨俊龙、张媛媛(2004)认为外商直接投资可以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但也会加剧产业的结构性偏差。赵红和张茜(2006)利用1983—2004年时间序列数据研究发现:外商直接投资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但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长期均衡关系。陈继勇和盛杨怿(2009)从资本供给和知识溢出的视角研究发现FDI流入所带来的资本供给、技术溢出效应促进了产业结构高级化、高效化的发展。邵玲(2011)通过测算外商直接投资引起的三次产业偏离度,发现引起的偏差的大小依次为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第一产业。
上述研究成果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但主要是对第二、三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其中第二产业尤为突出。本文基于1988—2012年海南省外商直接投资与三次产业结构比重变化的数据,结合海南省实际情况进行定性分析,运用协整方法定量分析FDI对海南三次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海南省实际利用外资与三次产业结构调整现状
选取1988—2012年(1988年海南建省)海南实际利用外资额和历年三次产业结构比重,分别记为FDI、R1、R2、R3。其中,FDI数据来自 《海南50年1949—1999》、2000—2013年的《海南统计年鉴》,R1、R2、R3来自于2013年《海南统计年鉴》。由于实际利用外资是用美元表示的,本文采用历年人民币对美元的平均汇率将其调整为人民币计价,以亿元为单位,对外商直接投资和海南三次产业结构比重进行定性分析。
1海南省实际利用外资现状
由上述检验结果可知,这三个模型的残差序列都是平稳的,即LFDI分别与Lr1、Lr2、Lr3存在协整关系,即说明FDI与海南一、二、三次产业所占GDP的比重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至此,可以得出下列结论:外商直接投资每增加 1%,第一产业比重将降低 125%;第二产业比重将增加 84%;第三产业比重将增加59%。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基于上述实证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其他影响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海南省实际利用外资会造成第一产业比重的下降,带动第二、三产业比重的上升,且对三次产业比重的影响程度由大到小依次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据此,海南省应该充分运用外商直接投资这一杠杆来调整产业结构,使之向预期的调整方向发展。1加大第三产业引资力度,以建设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基本完成旅游要素国际化改造任务,提高旅游产业的国际竞争力;2第二产业招商引资应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港口条件和重点工业园区及开发区,发挥海南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后发优势,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布局、集约发展新型工业;3第一产业应吸引外资重点投向技术相对不够成熟的新型农业领域,围绕建设国家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基地的战略定位,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
[参考文献]
[1]Frank BarryFDI and Industrial Structure in Ireland,Spain,Portugal and the UK:Some Preliminary Results[J]Annual Conference on the European Economy,1999(12):103-105
[2]Eva KSectoral linkages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irms to the Czech Economy[J]Research i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Finance,2006(2):251-265
[3]杨俊龙,张媛媛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J]宏观经济管理,2004(7):40-42
[4]赵红,张茜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产业结构影响的实证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6(8):82-86
影响国际贸易增长的因素有许多,从理论上讲,仅就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而言,直接投资究竟是构成对贸易的替代,还是产生了对贸易的创造,这主要取决于国际直接投资的类型。
按照小岛清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从一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分析,国际直接投资可分为三种类型:(注:[日]小岛清:《对外贸易论》第423页,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1)自然资源导向型投资。在东道国寻求某种自然资源既是为了满足母国本国的需要,也可以向其他国家出口。因此,资源导向型的投资不仅扩大了母国自然资源的生产规模,而且也促进了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国际贸易发展,甚至还扩大了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发展。(2)市场导向型投资。如细分起来还可以分为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和占领市场型投资。因此,在这种类型中,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如: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投资后的初始阶段,因各种需求的存在,贸易是创造性的;当投资和生产形成一定规模时,“就地生产,就地销售”的结果势必会减少贸易的往来,因而具有贸易替代效应。但如果是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也许这种投资对贸易的间接促进会使贸易的规模进一步扩大。但全面地分析,即使是前面所述的替代贸易时,在东道国进行市场导向型投资也可能会带来服务贸易方面新的需求。(3)生产要素导向型投资。这主要是指在东道国寻求低成本劳动力的投资。这种类型的投资,因国家之间比较优势而形成的国际分工,在初始乃至相当长的一个阶段中无疑是加大了贸易的发展,如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投资而进行的加工贸易。但因比较优势是动态而非静态的,这种投资与贸易的关系也要视具体情况而进行具体分析。
在理论上阐述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贸易的替代关系的还有佛农(Vernon.R),他在其著名的产品周期理论中,通过对新产品、新技术的创新、模仿和扩散的动态分析,阐述了母国的出口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在新产品的第一阶段,产品在技术创新国国内的生产、销售主要以满足国内需要为主(也存在向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比较接近的其他国家出口的可能性);但是,随着技术的成熟化,同时又面对其他国家企业的竞争,降低产品成本成为技术创新企业维持其海外市场占有率的必然要求,这时便出现了技术创新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佛农认为,一般地这种对外直接投资不会产生对母国出口的替代效应。但是,如果这种投资发生得过早,就有可能替代母国的出口。在技术进步日益加快的情况下,随着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的提高,新产品的生命周期不断缩短,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贸易的替代影响将越来越明显。(注:Vemon.R:"InternationalInvestmentandInternationalProductionintheProductCycle",
pp255-267,Vol.41,No.4,OxfordBulletinofEconomicsandStatistics(November,1966).)
总之,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即存在互补性,也具有相互替代性,这要根据母国(或跨国公司)投资的动机、类型和发展阶段而定。
二、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实证检验
当我们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再来看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时,会发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存在一些异同。因此,在下面的分析中,我们将对这两类国家分别进行研究。
(一)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
国外一些学者将对外直接投资与某些产业的实际出口联系起来进行了实证研究。如,伯格斯坦(Bergsten.C.F.)认为,在美国不同的对外直接投资产业中,那些对外直接投资程度较低的产业,其出口水平也较低;随着对外直接投资水平的提高,出口规模也相应上升;但是当对外直接投资超过一定规模后,追加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的促进效应就逐渐消失了。因此,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之间既是互补关系也是竞争关系。随着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其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的竞争(替代)也将不断加剧,因而海外子公司的生产将逐渐替代美国的出口。(注:Bergsten.C.F.,ThomasHorst&Theodore.H.M.:"AmericanMultinationalsandAmerican
Interests",WashingtonD.C.BrookingsInstitute(1978).)同时,学者们也有相反的发现,利普赛(Lipsey.R.E.)和威斯(Weiss.M.Y.)的研究表明: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上,美国的出口与美国海外子公司销售额都是高度正相关的,而且美国海外子公司的生产销售都部分替代了美国出口竞争伙伴中的发达国家企业的出口(注:Lipsey.R.E.&Weiss.M.Y.:"ForeignProductionandExportsinManufacturingIndustries",
pp488-494,Vol.63.No.141,ReviewofEconomicsandStatistics(November,1981).)。
(二)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
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除去个别的现象,较大规模的起步应从20世纪60年代算起,拉丁美洲的阿根廷、巴西、墨西哥和委内瑞拉,亚洲的印度、韩国、新加坡、菲律宾和中国台湾地区都是从那时起陆续向国外或境外进行直接投资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中东石油输出国组织一些成员的投资方式也从贷款转向间接投资,再由间接投资转向直接投资。(注:宋亚非:《中国企业跨国直接投资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而且由原来主要投资于邻近的国家和地区,逐步转向向发达国家进行直接投资。
伴随着经济实力的提高,发展中国家企业进入世界级大企业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1997年,发展中国家企业进入“全球500强”的仅有22家,平均营业收益率为3.6%;而2000年入围企业增加到33家,平均营业收益率提高到5.2%,且高于“全球500强”4.7%的平均收益率(注:张金杰:《国际直接投资形势与跨国公司的战略调整》,王洛林、余永定主编《2001-2002年:世界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健康发展对贸易的促进也有其特点。首先,小规模和特殊商品是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优势。由于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大多数属劳动密集型的小规模生产,资本劳动比率比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低许多,发展中国家东道国更愿意接受劳动密集型高的项目投资。即使是进行规模较大的生产性投资项目,与发达国家相比,作为母国的发展中国家也占据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同时,这种生产性投资也将给母国带来原料、设备的出口增加,因而具有很强的投资与贸易互补性。其次,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一般侧重于扩大出口的市场销售战略。无论是为保护原有的出口市场,或是开辟新的市场,还是避开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多采取各种方式保障出口,在达到一定实力和经验积累后,逐步再向全球经营战略发展。
考察韩国的经济,其迅速发展得益于通过出口把国内产业与国际市场紧密连接的结果,从而使国际市场容量的不断增大,并对国内经济的增长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1991年韩国全国经济学家联合会的一份《韩国制造业的国外投资经营成果调查表》(注:参见杜玲博士论文:《发展中国家/地区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经验与趋势》,2002年5月。)中,我们看到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总的来讲与贸易联系较多,所占比重也较大。如开拓市场与回避进口限制两项都与贸易紧密相连,其之和所占比重在韩国整个对外直接投资动机中达到35.7%。当然,从表中还可以看出,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因区域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北美洲和欧洲地区,开拓市场的动机比重最高,占到29.3%,比其他动机的比重平均高出10个百分点,这是为适应当地区域化经济和确保新产品市场的结果;在拉丁美洲、大洋州地区,最高比重的动机为回避进口限制,占27.3%,也比其他动机高出10.4个百分点,这说明韩国对外直接投资在此两个地区对贸易壁垒的突破动机占据很重要的地位。
但具体到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还有更进一步的动因分析。如李宏格(音译)(Lee,Honggue)对韩国电器行业的研究。(注:参见Lee,Honggue:"Globalization,ForeignDirectInvestmentandCompetitiveStrategiesof
KoreanElectronicsCompanies",inNomuraResearchInstitute&InstituteofSoutheast
AsianStudies(ed.),TheNewWaveofForeignDirectInvestmentinAsia,InstituteofSoutheastAsian
Studies(1995).)电器是韩国最重要的制造业部门,在20世纪90年代初韩国就已成为世界第五大电器生产国。李宏格指出,韩国电器行业在1989年的对外直接投资额比1979年增长了85%,显示出韩国在该行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于20世纪80年代末达到了顶峰——尽管与韩国电器产品的出口相比其投资的规模是非常有限的:1976-1992年间电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为5亿美元,而1992年电器产品的出口额却高达161亿美元。李宏格分析,韩国电器行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主要表现为维持和扩大出口的需要,即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那么,这种对外直接投资的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韩国本身国内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所造成的压力,迫使电器行业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在国外寻求廉价劳动力以降低生产成本(主要是在亚洲地区);另一方面,则是来自欧美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在韩国扩大对欧美出口的同时,其电器产品也已成为反倾销的对象——这一点对我国在加入WTO之后,重新审视海外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综上所述,尽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有所不同,但总的趋势是积极的,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一国的对外贸易乃至国际贸易;由于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互补关系和替代关系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不一,所以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的影响具有动态效应;在经济全球化的今日世界,对外直接投资已不仅仅是发达国家的“专利”,它对发展中国家来讲同样是必不可少的经济运作方式。
三、中国海外投资发展与贸易的关系
为了论述的方便与国土概念上的准确,我们把以下涉及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称为“海外投资”。
(一)中国海外投资的发展与现状
中国海外投资的发展,比较准确的提法应该从1949年算起。但因那个时期的海外分支机构都是一些贸易企业,规模又非常小,一般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内。从1978年的改革开放至今,中国海外投资的步伐越来越大。截至2001年年底,经外经贸部批准的企业就达6610家,中方海外投资总额已达83.5731亿美元,遍布全球153个国家和地区(注:此海外投资的区域数字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2001年)为准。)。
1.中国海外投资的区域分布。中国海外投资在全球的区域分布正逐步由集中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但目前从投资的额度来看,集中化的表现还依然存在。截至2001年底,中国海外投资企业数量在全球主要63个国家和地区的分布见表1。从基本格局看,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占28.99%,发达国家(欧洲、大洋州和北美)占27.99%,加上中国港澳地区33.46%的分布,大致呈现出各占1/3的态势,可以说是一个多元化的分布。具体的投资额度和比重见表1。
表1中国海外投资区域分布表(截至2001年底)
附图
资料来源:根据外经贸部《对外经济贸易简要统计》(2001)整理。
通过以国家和地区分布的形式进一步对投资额排序,我们就可以看到中国海外投资分布的集中化:即地缘优势和人缘优势使相邻国家(地区)和海外华侨聚集的国家(地区)成为中国海外投资的集中区域。至于在拉美地区和非洲投资额分布得较高,一般为投资行业的原因所致,这将在下面进一步阐述。
2.中国海外投资的行业分布。中国海外投资是从贸易型企业起步的。这些贸易型企业开始在海外做的商业性工作是为对外贸易企业提供信息、进行市场调查和客户联系服务的。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中国政府有关政策的引导下,生产加工型企业有所增加。但总的来看,服务贸易型的投资行业特点仍十分突出。根据对外经贸部的统计,截至1999年,中国海外投资中服务贸易型企业,无论从企业数量上还是在投资额度上仍占绝大多数;生产加工型企业虽然在企业数量上增加较快,但在投资额度上还处于较小规模;而资源开发型企业在投资额度上比生产加工型企业还要大些。详见表2。
表2中国海外投资的行业与投资额分布(截至1999年底)
附图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供的数据整理。参见:外经贸部发展司:《中国的境外投资状况》,《国际贸易论坛》2000年第5期。
一般地,中国海外投资在发达国家的多为服务贸易型和研究开发型,即非生产性项目。服务贸易型企业的运作主要是为了服务于国内企业的出口,以促进中国产品的出口;在海外投资于研究开发型企业则是为了更有利地接近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先进技术,以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中国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则大多为资源开发型和生产加工型,即非贸易性项目。资源开发型的投资,主要是为了获取国外开采条件较好或储量、品位较高的石油、矿产、林业、渔业等资源,以满足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生产加工型投资,主要为转移国内长线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发挥中国在技术、管理上的比较优势以占领当地的市场,同时带动相关材料、设备、零配件的出口。因此,这也是生产加工型的投资大多集中在亚洲、拉美和东南亚地区的主要原因。
(二)中国海外投资与贸易的互动
1.中国进行海外投资的动因。从外部条件上看,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经济进入生产、销售、采购的全球体系成为必然。中国既然已经实行了“引进来”的改革开放,也必然要实施“走出去”的对外开放,以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实现资本、技术和人力等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提升国内的产业结构,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从中国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上看,“走出去”到海外投资不仅是政府的政策号召,更主要的是国内企业自身发展的利益驱动和内在要求。如前所述,一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有许多动因,具体而言,中国海外投资的动因主要有如下五点:(1)寻求资源开发。中国虽地大物博,但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在进入21世纪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资源短缺对中国经济将是一个严重的制约。其中,开发的重点放在对我国经济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对外能源投资,即对石油、天然气的开采;此外,还有一般性资源(如:黑色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树林资源等)的开发。在海外投资开发资源,主要是为了保障我国资源长期、有效和稳定的供应。(2)扩大出口贸易。无论是从中国政府政策的角度,还是从企业投资的角度,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带动材料、机器设备、零部件的出口,甚至带动服务业的出口,都是目前进行对外投资最多的动机。在政府制定的有关海外投资政策中,着眼点基本上都是扩大出口,是与对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综合对中国海外投资企业的动机调查,扩大出口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注:参见段云程:《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与战略》,中国发展出版社1995年版;谢康:《跨国公司与当代中国》,立信会计出版社1997年版;鲁桐:《中国企业海外经营:对英国中资企业的实证研究》,载世界经济学会编《世界经济与中国:2000-2001年》,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3)开拓国外市场。在中国国内需求不足以及同类企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积极开拓新的国外市场是企业利益驱动的内在动力所致,也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动机之一。这与理论上阐述的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之一——寻求市场型是相同的。(4)规避贸易壁垒。从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上讲,规避贸易壁垒或突破贸易壁垒都是寻求市场型的一种动机。由于我国现已加入WTO,关税逐步下调后,规避各种贸易壁垒已成为扩大出口和占领国外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近年来,出口配额限制、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等情况越来越严重,因此利用海外投资建厂生产可谓是突破贸易壁垒的一个有效方式,也是对特殊贸易限制的一个反应。(5)获取高新技术。在海外投资是中国企业获取高新技术的一条重要途径。中国的一些航天、航空、电子、生物化学和机械业的大型企业已经开始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渠道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少数中国企业还在国外投资建立了研究和开发机构,用最近的距离、最快的时间学习、研发最新、最前沿的技术。当然,这种类型的投资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但它将是最具潜力的海外投资。
2.中国海外投资对贸易的影响。如前所述,无论是从理论研究还是实证分析上,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即存在互补关系也不乏替代关系,即存在贸易创造效应也有贸易替代效应。具体到中国的实际,由于投资行业的特点和投资区域的不同,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要视具体的投资行业和投资区域而定。首先,服务贸易型企业的投资,动机与目标非常明确,肯定是为扩大出口服务的,因此这类企业的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无疑是积极的;其次,资源开发型企业的海外投资,进口的资源都是我国相对成本低或战略的需要,同时还能带动设备、制成品(如钢材)、技术和劳务的出口,虽然会带来一定的进口贸易增长,但从整体上看对我国出口贸易还是起到了促进作用;最后,生产加工型企业的海外投资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情况较为复杂。我们将对生产加工型企业的海外投资做一个具体分析。(1)机械行业。机械行业中如汽车、摩托车零配件组装,家用电器中的CKD、SCD(注:CKD:CompleteKnock-Down,即全分解装配:将产品全部拆散成零件后提供给买方组装成整机;SKD:SemiKnock-Down,即半分解装配:将产品拆散成部件或部分部件、部分零件后提供给买方组装成整机。)等,由于绝大部分甚至全部都要使用国内的零部件,在初期设备投资之后,后续的零部件就成为组装生产的必备条件。因此,从总体上看,机械行业在海外投资对我国出口的带动作用是持续且长期的。特别是大型家用电器,这是典型的加工组装型产品,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统计,家电行业投资带动出口的系数比其他产品高达20-30倍。金城集团的案例也显示,摩托车产品在海外投资建厂生产后,大幅度地带动了该集团的出口:1997年海外销售收入250万美元,带动出口近150万美元;1998年海外销售收入近600万美元,带动出口达400万美元(注:李钢主编:《“走出去”开放战略与案例研究》,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0年版。)。实证分析表明,机械行业由于技术与原材料、散件的高度结合,海外投资就可带来明显的贸易创造效应。(2)轻工行业。严格地讲,轻工行业中也有属于机械行业的产品,区分出来的主要是体积较小的机械产品如自行车以及其他轻工产品。这类产品的特点是,体积较小,出口运费没有体积较大的机械产品高,与海外加工的生产成本比,在国内的生产成本更低,因此这类产品的海外投资与出口很可能出现替代关系。也就是说,在国内生产此类产品后出口更经济,就很少会有企业再到海外投资生产;即使在海外投资并形成规模生产,对国家的出口带动作用也不大。(3)纺织服装行业。纺织服装业的投资主要是规避贸易壁垒,由于根据多种纤维协议,在投资国的出口配额已经用尽时,如果东道国尚有未使用的配额,投资国便可以使用。中国在纺织品领域受欧美出口配额的限制非常严重,因此不少的纺织服装企业到海外投资主要动机都是为了突破配额的壁垒,在海外寻求更广阔的市场。这种类型的企业在海外的投资也要视情况而定:一次性投资建厂可以带动国内纺织机械的出口,但对出口贸易没有持续的带动作用;使用国内材料多的,可以促进国内原材料、面料的出口,但有原产地规定比例的国家对此也有一定的限制;在有的国家(地区)可以享有免配额、免关税的优惠,则可以大大提高我国产品出口或向第三国出口。因此,纺织服装行业在海外的投资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是扩大还是替代,兼而有之,目前尚未找到实证数据。
四、结论
1.综合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关系的理论,回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关系中的发展,以及中国海外投资与贸易的现状与特点,论述了中国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我们进一步证实了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既存在互补又存在替代关系、中国的海外投资既有贸易创造效应又有贸易替代效应的理论。有意义的是这些互补和替代关系,或称贸易创造和贸易替代效应,在不同的投资领域、投资行业、不同的投资区域以及不同的发展阶段中是有所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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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走向海外,实施跨国经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大幅增加。2003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28.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5%,2004年将达到70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145%,2005年达到140亿美元。不同对外直接投资方式在资源投入、控制水平和风险承担上对企业要求各不相同,这不仅影响着企业对外投资的管理和控制,而且还影响企业自身投资的风险和绩效,因此选用合适的对外直接投资方式是确保企业海外经营成功的前提。国内已有学者对海外投资中各种对外投资方式的优劣(刘松涛,2004)、独资和合资的选择(尹建桥,2001)、对外投资的国际经验(陈浪南等,2005)等作了研究,但基于直接投资理论系统提出企业海外投资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的研究甚少,也缺少选择对直接投资方式的建议。
本文从如何高效转移和利用企业优势的视角,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梳理,将影响企业直接投资方式选择的因素概括为:企业优势资源转移起点因素、转移终点的因素和企业战略因素。并据此提出企业选择对外直接投资方式的一个综合分析框架,最后应用这个分析框架就我国企业选择对外直接投资方式提出了相应的策略和建议。
投资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从知识转移的视角,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主要是说明企业所具有的特有技术、管理等优势如何有效转移到国外,与东道国的资源和能力结合,产生最大效益。早期的主要理论有海默的垄断优势理论,巴克利等的内部化理论,以及弗农的国际产品周期理论和区位理论。垄断优势理论主要强调企业拥有的特定的生产和过程专有技术,从而具有相对优势,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将这些优势生产和过程专有技术转移到海外,就能产生更多的经济收益。直接投资的内部化理论主要认为能使企业利用内部组织体系和信息传递网络能比市场以更低的成本发挥将企业专有的知识和技术优势转移到国外。国际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区位理论认为直接投资在那些适合企业知识和技术充分发挥作用的区位条件下,企业专有的技术和知识才能充分发挥作用。邓宁对上述三个理论进行了综合,提出了折衷范式,认为对直接投资的成功不仅取决于企业拥有特定知识和技术等无形资产,而且还要有特别适于企业特有技术和知识发挥作用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利配套条件,而这二者的结合取决于企业转移和利用这些知识和技术的内部化能力对外直接投资方式选择的主要影响因素是企业所专有的技术和知识的性质,东道国的政策,所要转移知识的价值,企业转移的能力,东道国的配套资源和文化差异等因素。
从企业国际战略的视角,对外直接投资是企业总体市场战略和竞争战略的一部分,对外直接投资是为了战略防御、分散风险、提高企业形象或者协调战略行动,是为了避免竞争地位被削弱,而不是仅仅为了获取利润,或者是为了抢占一种有价值且有限的资源或生产要素,以防止其落入竞争者手中,或者是企业为了出于海外战略协调,加强各子公司之间的战略支持和协作。对外直接投资方式的选择主要是基于企业的战略动机或者投资动机考虑。
综上所述,各种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和投资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概括见表1。
对外直接投资方式选择的分析框架
对外直接投资方式按其海外企业的股权安排,可分为独资和合资两种方式,前者是指海外企业中的股份全部为母公司所有,后者是指海外企业股份为母公司与合作伙伴共同拥有。而按照海外企业的建立过程不同,对外直接投资可分为并购和新建两种方式,前者是指母公司直接收购或者兼并国外已经存在的企业,将其纳入母公司的运营体系,后者是指企业通过在海外建立全新的企业,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并购相对新建,优点在于能快速进入市场,利用原有的供应、分销渠道,不确定性和风险比较小;缺点在于进入市场后整合难度大,短期内投入大,同时可能购买到企业不需要的资源,并可能受到东道国政府政策的限制。独资相对于合资优点在于控制程度高,企业技术扩散风险低,可能的投资收益高,但缺点在于投入资源多,投资风险大。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方式选择就是围绕如何将企业国内优势高效地转移到国外,实现其战略目标,让这些优势充分发挥其价值的过程。从企业优势跨国转移和利用这一视角,我们对上述从理论推演中得出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来自优势转移起点的因素,如企业优势资源的性质和价值,企业的国际经验等;二是来自优势转移终点的因素,如东道国的政治、经济环境,社会文化差异和配套资源等;三是企业海外战略,如企业海外投资战略,投资动机等。企业直接投资方式的选择就是这三类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投资方式选择的综合分析框架,见图1。
对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方式选择的策略建议
从企业优势资源转移起点因素看
我国机械、纺织、轻工和家电等行业的企业在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应采用独资新建或合资新建方式。我国的机械、纺织、轻工、家电等在国内已经处于市场饱和,处在产业的成熟阶段,而且有比较成熟的技术,企业所具有的技术、知识和管理优势相对比较容易转移。如果当地政府对直接投资股权有所限制,则可采用合资新建模式投资。
对于以高技术和创新为特征的行业,在发达国家直接投资,应该采用合资并购方式。对以高技术和创新为主要特征的行业,发达国家资金、人才等配套实施方面比较齐全,具有技术上的优势,而且考虑到这些行业技术更新快,投资金额大,合资可以降低投资风险,并购可以节省进入时间,能比较迅速地获得新技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因此,我国企业以直接投资进入发达国家这些行业时应采用合资并购方式。
对拥有较多国际经验和实力的大企业,宜采用独资新建;而对缺乏国际经验的小企业,宜采用合资并购。当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中,以国有大型企业为主,但中小民营企业表现日渐突出。我国对外投资的大企业往往拥有较先进的技术、管理和营销技能,具有较多国际经验,对国际市场比较了解,熟悉东道国投资环境,为了防止这些优势的扩散,需要较强的控制程度,应该采用独资新建为宜。而实力比较弱小的企业,缺乏国际经验,对国外经营环境比较陌生,宜采用合资并购的方式,以充分利用合作者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
从优势资源转移终点因素来看版权所有
东南亚国家和我国社会文化差异比较小,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不很大,直接投资中,应采用独资新建方式。东南亚各国与我国有着相似的地理、人文环境,社会文化产差异比较小,这些国家经济发展比较快,市场潜力比较大,对我国企业具有的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有良好的吸收能力,具备相应的配套资源和环境支撑,投资风险相对较小,因此在这些国家的直接投资,我国企业可采用独资新建的方式。
欧美各国,和我国社会文化及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都比较大,则在直接投资中,宜采用合资并购方式。对于欧美等西方国家,我国的直接投资总量比较少,一般是为了获得其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应采取合资并购的方式进入。通过并购,企业可以直接获得所需的技术和知识资源,带动国内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升级。采用合资的形式,企业可以减少资源的投入,而且在企业运营中得到合作伙伴的帮助,以充分利用和转移这些技术和管理知识。
从企业海外投资战略看
为了获得全球资源,实行全球一体化战略,则直接投资应该采用独资新建方式;如果是为了实现当地化战略,则应该采用合资并购方式。如果企业投资的战略是为了获得全球的资源,则倾向于采用独资新建方式,加大母公司的控制程度,以获得全球的协调和资源最优配置,实现企业的全球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而对于海外投资战略是为了寻求当地化战略,以快速有效地对当地需求变化等市场环境做出反应,则企业应该给当地企业充分的经营自,发展他们和当地供应商、顾客、政府等的关系网络,采用合资并购方式。
(一)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替代关系。国际直接投资产生的最初原因是规避国际贸易中的诸多壁垒。二战以后,各个国家为发展或保护本国经济设立关税,国际直接投资方式可以绕过关税壁垒充分利用东道国资源设厂生产,目的是为了克服贸易障碍对资本效率的抵制作用,形成关税引致的投资。这种替代关系实际上是以生产要素的国际间流动来代替商品的国际间流动。
20世纪50年代Mundell建立的贸易与投资替代模型所揭示的是,如果直接投资厂商通过实施国际直接投资,能够在相对最佳的效率或最低的生产要素转换成本基础上,实现对商品贸易的完全替代。传统赫克歇尔-俄林贸易模式也提出,国际间生产要素自由化流动将加剧国际贸易的萎缩。由此,至今仍有多人担心国内的资本密集型产业竞争力衰败而抵制投资自由化政策。
(二)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的互补关系与创造效应。二者互补和创造效应主要是指国际直接投资可以在投资国和东道国之间创造更多的贸易机会,扩大贸易的规模。现实中制造行业的国际直接投资所引起的资本、技术、经营管理和人才等的流动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要大于贸易替代效应。
在实证研究日本对外直接投资实践的基础上,日本小岛清教授在1978年运用比较优势原理提出了“边际产业扩张论”,其核心思想的推论之一为日本式的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的关系不是替代关系,而是互补关系,亦即对外直接投资创造和扩大对外贸易。对外直接投资应发生于国内处于劣势,东道国尚具有相对优势或潜在相对优势的产业。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实现了国际直接投资对贸易的促进效果,其方式有两种:一是国际分工导致国际生产的专业化、协作化,使得企业内部的生产要素国际贸易量的扩大;二是利润最大化动机使跨国公司不断在海外投资兴建、扩建、并购企业,导致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
二、投资与贸易关系的新发展
7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不断发展和新贸易理论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冲击,两大理论体系之间出现了交叉和融合的趋势。一般来讲,国际投资对国际贸易的效应大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贸易替代效应的表现正在弱化。
(2)贸易创造效应。从投资国的角度来讲,对外直接投资直接或间接导致资本货物、中间投入物和技术与服务的出口,而这种中间产品出口的增加足以抵制制成品出口的减少,从而会促进本国的对外贸易发展。近几年,发达国家相互直接投资和贸易的趋势加强,国际投资的地理流向与国际贸易的地理流向的相近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国际直接投资对国际贸易的创造效应。
(3)贸易互补效应。内部化理论可以充分解释这一现象。通过跨国投资和内部化交易可以使外部化的市场成本内部化,从而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同时提高投资国与东道国的贸易规模。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互动的结果表现为国际直接投资改变了国家贸易的模式与格局,产业之间贸易为主的国际贸易模式被打破,国际贸易模式已经明显向产业内部贸易和企业内贸易模式转变。
(4)市场扩张效应。外国直接投资的发生,一方面进一步扩大了东道国的生产规模,另一方面加深了跨国公司与东道国的市场渗透,使市场容量进一步扩大,从而扩大了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之间的贸易规模。
三、投资与贸易关系的发展对中国经济的启示
(一)我国投资与贸易关系现状。我国境外投资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根据商务部统计,截止到2003年底,经商务部批准或备案设立的境外非金融类中资企业7360家,中方协议投资总额110亿美元;从我国境外投资的行业分布上看,截至2003年上半年,我国贸易型投资无论从数量还是投资金额上都占据了我国海外投资的半壁江山。但是基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处于投资发展周期的初级阶段,我国缺乏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符合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论的实质要件,其投资和贸易关系主要表现为互补效应。
(二)我国投资与贸易关系的发展前景。从发展前景来看,促进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必将推动中国国际贸易的发展,有利于对外经济的长远发展。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表现在:第一,中国经济已经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目前,国内家电等重要行业可以通过对外投资,变商品输出为资本输出,在国外投资建厂,就可以带动国产设备、原材料以及半成品的出口,有效地拓展国际市场。其次,“入世”对中国企业是挑战也是契机。入世后,中国企业必须熟知国际市场规则,制订长远战略,整合结构以增加自己的竞争力,同时积极寻找发展机会。最后,国际贸易方面获得的巨大成就,为中国企业进一步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
(三)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应采取的策略。对外直接投资是“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策略必须“对症下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遇到的主要问题有:
1、境外投资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效益低下。目前我国境外投资企业平均规模160.6万美元,仅占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总量的15%,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平均600万美元的投资水平,同时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450万美元的水平。产业大多集中在贸易领域,非贸易型投资明显不足,集中于资源开发业和加工制造业。
2、企业海外投资战略不明确,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国际市场需要。由于缺乏政府发展规划,企业对外投动机不明,随意性较强。部分国有企业受产权问题困扰,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国际化经营的需要。
3、企业资金、人才、信息的缺乏导致海外直接投资的失败。我国国有银行尚未与国际接轨,银行对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缺乏科学和全面的评估,存在“惜贷”现象;人才的流失导致企业在投资管理上的失效;信息渠道不畅导致国内企业对国际市场了解与把握欠缺,战略失败。
4、政府审批制度繁琐复杂,管理和服务功能的欠缺制约了海外投资的进一步发展。审批制度的繁琐复杂导致投资最佳时机的丧失;同时政府缺乏对海外企业的辅导和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职能,不能满足企业对相关信息的需求,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尚未形成配套法律法规框架来保护本国的海外投资等。
(四)建议与对策
1、从政府的角度来讲,要继续简化境外投资审批程序,从利于企业及时把握投资商机的角度设立相关审批内容,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批时限;组建专门的对外投资管理机构,加强宏观管理指导;改革外汇收付办法,允许企业内部合理调配使用自有外汇;充分考虑企业境外经营的独有特点,适当延长出口退税的外汇核销期等;为企业提供信息充分交流的平台;加强和完善海外投资的立法,减少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等。
2、从企业的角度上讲,进行海外投资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深入了解国际市场的投资规则,注意国际市场的动态,特别是对于关税壁垒的规避。对输入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环境、地方政府的开放度、优惠政策、产品市场的开放度等进行准确掌握。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发展现状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起步于1979年,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已逐步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截止到2005年12月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达517亿美元,2005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69.2亿美元,从地区分布情况看,200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亚洲,占60.3%,主要流向香港、韩国、泰国、柬埔寨、日本、蒙古、越南、也门、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地区);拉丁美洲占16.2%,主要流向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委内瑞位等国家(地区);非洲占6.9%,主要流向苏丹、阿尔及利亚、尼日利亚、南非、赞比亚等国家;北美洲占6.7%,主要流向美国和加拿大;欧洲占6.3%,主要流向俄罗斯联邦、德国、英国、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大洋洲占3.6%,主要流向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参见图1)。
从行业分布情况看,200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流向制造业11.78亿美元,占29%;采矿业占28.7%;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占26.3%;商务服务业占5.2%;批发和零售业占3.2%;交通运输业占2.2%;农林牧渔业占1.8%;建筑业占1.7%;其他行业占1.9%(参见图2)。
从投资类型上看,2005年通过绿地投资方式实现阶段。
第一阶段,年人均GDP低于或等于400 美元,没有直接投资输出,也很少接受直接投资,净对外投资为零或为较小的负数。这是因为这些国家的企业不具有所有权优势,也没有内部化优势,因而没有对外投资的条件。同时,由于国内缺乏令投资方满意的区位优势,如没有足够大的国内市场和优良的投资环境,外资流入也很少。
第二阶段,年人均GDP 在400~1500美元之间,这一阶段的国家接受直接投资处于上升阶段,并开始少量对外投资,对外净直接投资为负,且负数值在增大,意味着吸收投资大于对外投资。这说明由于实施进口替代,市场扩大,投资环境改善,区位优势增加,直接投资流入也开始增长。但该国企业所有权优势增长有限,难以克服国际化生产障碍,所以直接投资流出仍然很少,且集中于邻近国家。
第三阶段,年人均GDP在2000~4750美元之间,处于该阶段的国家对外净直接投资虽也为负数,但其绝对值在不断减少,这是由于接受外资减少,或对外直接投资的速度快于接受外资的速度。进入这一阶段标志着一国已走上国际生产专业化道路。
第四阶段,年人均GDP在4750~5600美元之间,处于该阶段的国家对外净直接投资为正值,并呈增长趋势,对外直接投资比接受的直接投资增长得更快。这表明该国企业具有强大的所有权优势和内部化能力,也善于发现取得国外的区位优势。按照这个理论,一个国家在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格局中的地位与其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发展水平愈高,发展潜力愈大,吸收外资的能力和对外投资的能力就愈强,对外净投资的能力也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增强。
目前从国内形势看,我国已进入年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阶段,按国际投资演进四个阶段划分,正处于吸引投资数额上升、对外投资的起步阶段。统计显示,发达国家吸收外资与对外直接投资比较均衡,吸引外资与对外投资的比例为1:1.14,而发展中国家为1:0.13。
中国对外投资虽然近几年发展较快,但与吸收外资相比,还处于较小规模,截至2005年,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与对外投资的比重为1:0.08,这个比例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从国际经验看,当一国人均GDP 处于400~1500美元之间时,对外投资开始加速,我国对外投资将迎来快速发展时期。
二、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的关系分析
(一)我国对外直接投之与出口的关系及成因
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和对外直接投资等事实证明, 贸易是投资的先导, 只有当对外贸易发展到一定程度, 发展对外直接投资才会成为一种必然。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的提高,从宏观角度来看,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幅度日益扩大,从图3中我们可以看到,从1982年到1991年,我国出口、净出口与对外直接投资呈现同步稳定增长的趋势,从1992到1994三年间,我国出口贸易继续呈现稳定增长势态,而对外直接投资则出现较大波动,1995年到1999年间,出口、净出口与对外直接投资又呈现出同步增长趋势,2000年至2002年对外直接投资又出现一次较大的波动,之后有所回落,至2005年又出现一次较大的反弹,并呈现出较强的增长趋势。
从理论上讲,不同类型的对外直接投资对投资国出口的效应存在较大差异。根据鲁格曼(Rugman) 产业内直接投资理论与跨国公司内部一体化发展趋势,我们可以将对外直接投资划分为水平对外直接投资与垂直对外直接投资两种。
水平型对外直接投资是指一国的公司或企业作为投资者将生产资本输出到另一国,在投资所在国设立子公司,根据当地情况从事某种产品的设计、规划、生产和销售等全部经营活动。因此,水平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的关系主要体现为替代关系。
垂直型对外直接投资是指一国投资者为了在生产过程的不同阶段实行专业化而将生产资本直接输出到另一国进行设厂或建立企业的投资活动。垂直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的关系则主要体现为互补关系,这是因为海外企业与国内企业形成一种互为市场的关系,任何一方市场规模的扩张,都会对另一方生产的发展产生直接的扩散效应。
这种对外直接投资形式在资源的开采、提炼、加工和制成品制作过程中使用较多。或者是把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某些生产阶段采用投资的方式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国家或地区进行。这种投资方式,在发达国家或一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经常采用。
根据前面对我国2005年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分析可知,目前我国投资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采矿业和信息传输、计算机及软件开发行业。根据2005年的统计,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57.7%投资到资源开采和生产加工领域。由此可见,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体现的是垂直型对外直接投资类型。在垂直型对外直接投资的条件下,随着投资规模的加大,对外直接投资可能导致较高水平的原材料贸易和中介投入,对产品的出口具有较强的促进效果。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有促进作用,不过一般具有滞后性,这一事实表明,我国对外投资对出口的直接带动作用将随着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壮大,中间产品和相关投资品的出口才渐成规模。
(二)中国企业对外垂直型直接投资对出口的推动作用
1.资源开采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在投资所在国开采的资源是我国相对成本低或战略的需要,这种投资能够带动开采设备、制成品(如钢材)、技术和劳务的出口,并且开采取得的资源部分可以向其他国家出口,所以从整体上看,这种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是互补型的。
2.制造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对于以占领东道国市场为投资目标的制造业投资,可能会替代我国的出口。但如果在对外直接投资之前,由于该产业来自其他国家企业的竞争压力,东道国的贸易壁垒和企业自身的不断上升的生产成本等因素,这时该产业的出口已缺乏竞争力,那么这种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的替代效应会趋于零。相比之下,如果制造业中的对外直接投资以向第三国出口为投资目标的,那么他有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对促进我国出口,向新的出口市场渗透,扩大并维持世界市场份额具有积极作用。
据商务部统计,FDI平均每年可带动国内出口28亿美元。具体到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对于机械行业中涉及摩托车、家电产品配件组装的对外直接投资,根据外经贸部有关统计,其投资带动出口系数比其他产品高达20~30倍。对于纺织行业,其对外直接投资目的主要是规避东道国的贸易壁垒,在海外寻求更广阔的市场。一般而言,一次性投资建厂可以带动国内纺织机械的出口,但对出口贸易没有持续的带动作用;使用国内材料多的,可以促进国内原材料、面料的出口,但有原产地规定比例国家对此有限制。纺织品行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对我国出口贸易影响是替代和互补兼而有之。
总的来说,我国在制造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通过向海外企业提供机器、设备,扩大了中国的出口规模。而在国外合资开办制作和加工、装备生产企业,同时又可以带动国产原材料、辅助材料和半成品以及劳务的出口。
3.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中国现有的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贸易、金融、旅游、交通运输、批发与零售等行业,2005年在这些行业的对外投资超过了10%,它们成功绕开东道国的贸易壁垒,进入对方市场,不仅没有产生出口替代效应,反而极大推动了母国的出口。另一方面,服务贸易型企业投资的动机和目标很明确,是为扩大出口服务,因而对中国对外贸易影响是积极的。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且其主要采用的是垂直型对外直接投资方式,在对外投资的出口效应上更多体现的是出口引致效应,这种效应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一般为4年)。这也同时符合产品周期理论,因为,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发达国家的成熟产品进入完全竞争状态,我国追求技术管理型的对外直接投资企业通过技术、管理的吸收、消化和转移,再利用本国相对廉价的劳动力等资源,可以慢慢取达国家渐渐退出产业的生产,取得国际出口竞争力。
三、 协调发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的对策建议
结合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的关系,考虑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我们应本着积极推动海外投资与出口贸易融合发展的方针,积极发展对外直接投资,扩大海外投资规模,大力推动我国跨国公司的建设与发展,最终带动我国出口的发展。
第一,建立规范的宏观管理体系。我国应设立一个全国性的统一协调管理机构,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指标与统一的统计口径。该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海外投资和跨国经营的具体战略规划,在结合国内经济总体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从宏观上把握海外投资的结构、流向,并与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从企业优势和国际市场的区位优势分析出发,确定具体的海外投资规模、鼓励或限制对外投资的行业清单,产业鼓励政策、境外企业劳动用工政策和管理人员的进出政策等。另外,设立专门的对外投资保险分支机构,合理界定保险对象、保险目的、保险范围等,依据中国与东道国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来实施。
作为WTO成员国,要加快建立海外投资法律体系,尽快制定与国际法、国际惯例接轨的《海外投资法》和《海外投资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外投资企业的审批、资金汇出、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利润汇回等做出原则规定,从而达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二,完善对外投资的产业结构。针对我国生产能力已经严重过剩的一些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在国内处于比较劣势地位,但对于广大的东南亚发展中国家,以及非洲、拉丁美洲等地区来说这些产业仍具有相对比较优势,因此应该首先将我国的这些产业转移到这些国家和地区。通过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海外转移,保持和扩大产业优势,既有利于提升国内产业结构,又有利于维持失去比较优势产业的海外市场份额。
改善制造业对外投资结构。在我国制造业的对外投资中,有近一半投资于初级产品的生产加工。初级产品的生产附加值较低,对带动相关行业的出口作用很小。而产品附加值较高的行业,如机械制造,由于其技术是与原材料、零部件等高度结合的,此种行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明显的出口创造效应。因此,我国企业应更多投资于后向关联度强的行业,实行最终产品的国际生产,这样更能有效带动国内中间产品及初级产品的出口。
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海外并购;风险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基本上以引进外资为主。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对外投资大国。商务部近期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6个国家和地区的5090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901.7亿美元,同比增长16.8%,这也是我国在2012年首次成为世界三大对外投资国之一后的历史新高。从2002至2013年,内地对外FDI(外商直接投资)年均增速高达41.6%。
2014年伊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依然延续了这种走势。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4年1月份,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28个国家和地区的865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72.3亿美元(441.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7.2%。不过,目前我国对外投资存量基数仍然较小,仅占全球的2.3%,相当于美国对外投资存量的10.25%,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根据英国经济学家约翰·哈里·邓宁的投资发展周期理论,一国的直接投资流量与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密切关系。当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时对外直接投资将达到相当大规模。到2020年预计中国人均GDP将达到5000至6000美元。加入按照年增长30%的速度测算,到2015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将达到3000亿美元,将排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第一位。不过,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越来越多的走出去,也带来了很多经验和教训。
一、 对外投资快速增长的原因
1.化解产能过剩,加快产业升级
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有所放缓。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成为我国企业面临的日益紧迫的问题。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通过海外并购整合优势资源,将快速提升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也能分摊研发成本及风险。
海外直接投资还能帮助化解产能过剩问题。近年来我国出现的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已难以回避,而一些新兴市场以及发达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需求量较大,通过海外并购可以帮助我国企业输出项目及设备,有效化解产能过剩问题。
2.缓解资源匮乏问题
中国是一个资源进口国,国内资源相对贫乏,这就需要我国企业主动走出去寻找资源。另一方面,有些资源产地因当地生产力等限制,资源所有国无法开采。中国企业还可以就地开采后初加工,然后把初级产品运回国内或者直接出口到其他国家。这类对外直接投资更加热衷于对拉美、非洲等地进行资源类企业的并购。数据同样显示,我国对外投资里能源与金属行业占据的份额最高,从2005年到2013年上半年对外投资额达3011亿美元,占同期对外投资总额的70%。
3.企业为扩大市场份额,而采取在国外建厂或并购模式
这种模式投资追求的是其产品在国外相关市场份额的扩大。把生产厂转移到市场所在地,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建立自己产品的设计、生产和营销三位一体化网络,能简化最终产品的进出口过程,并能规避税赋及降低运输成本。另外,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的生产成本逐渐提升,一些企业也展开了对越南、柬埔寨等欠发达地区的投资,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二、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面对的风险
虽然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因经验缺乏、资金融通困难、人才匮乏、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在海外并购的探索中也遭遇到了不少困难,并面临诸多风险。
1.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产生的根源十分复杂,包括民族主义、社会不稳定、武装冲突等。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强大,与众多国家的经济纠纷也逐渐增多,海外投资企业遇到的政治风险也随之增多。近几年,中国企业多次对海外投资都因政治原因而搁浅。数据显示,在2008年至2010年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评估的313桩交易中,绝大部分均因危害国家安全的名义而宣告失败。中海油、鞍钢、华为等大企业在美国的投资并购计划均出现挫折。
2.文化差异风险
典型例子就是上海汽车收购韩国双龙汽车。因韩国人的排斥心理,使得企业无法运营下去。2008年,双龙汽车最终破产,上海汽车用40亿美元仅仅买来一个教训。造成这个后果主要是上海汽车投资前所作功课不够,对韩国的国情不了解。
3. 汇率风险
1973年布雷顿森林固定汇率体系崩溃,特别是1976年牙买加协议正式承认浮动汇率制和合法性以来,控制在一定波动范围的固定汇率制随之解体。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实行浮动汇率制,美元、日元、欧元、英镑、人民币等主要货币之间的比价时刻都处在起伏变动之中,致使国际间债权债务的决算由于汇率的变动而难以掌握,从而产生了汇率风险。
4.法律风险
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历史地理、教育文化水平等不同,采取的经济发展战略、产业和技术政策也有所不同,各个国家在对待外资的立法上就会存在着一些差异。而目前关于国际多边投资及与投资相关经济活动还没有统一的国际法规。因此,跨国企业必须面临多重的法律环境体制差异所带来的风险。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法律不健全、执法不严、歧视外商以及我国法律和所在国的法律冲突。
三、 如何降低对外投资的风险
1. 中国政府应该在外交和政治层面给我国企业强有力的支持。国家这个强大后盾,是企业在海外投资获得成功的必要保证。在建立政府保障企业投资安全的体系中,中国政府应不断健全立法保障内容,并且对较大项目提供资金上的支持。
2. 中国政府应该建立有效的监控、预警政治风险等相关机制。在投资所在地发生政治风险之前,通知我国企业,让它们能采取果断措施规避风险。另一方面,企业自身也要对政治风险不断监控。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完善的保障体系。
3. 对外投资之前,企业要做足功课,针对风险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各种预案。此外,企业还要充分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对各类难以掌控的风险都要尽可能购买保险。在经济上作足最后的保障。此外,还要善于利用投资所在地的各种资源,控制资金投放速度。要善于雇佣当地人,这也是降低风险的一个重要手段。
四、 结论
在未来三到五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并有望超越美国排名全球第一。随着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活动越来越频繁,由此引致的与其他国家的贸易经济纠纷有可能加剧,给中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带来不利影响。我国需要在法律法规上进一步完善并引导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控制风险从而加大对外投资的成功性,避免经济波动。
参考文献:
(1)商务部,《2013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简明统计》,2014年1月
(2)郑磊,《海外鏖兵-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案例与行动指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4月
(3)魏昕等,《中国企业跨国发展研究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3月1日
(4)崔磊、张敬一,《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决定因素的理论回顾》,《青年科学》,2009年0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