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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 岩土勘察 问题 对策 分析
建筑工程中岩土勘察的具体要求表现在钻孔、平面布置等方面,具体可分为建筑工程中岩土勘察。
1、建筑工程的外业勘察
1.1 勘察内容。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是查明建筑工程地质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基础资料和设计参数。按勘察阶段的不同分为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勘察阶段、详细勘察阶段、(施工过程中)补充勘察阶段。
1.2 勘察方法。选择应在地质调绘的基础上根据工程施工方法、场地条件及地质情况等综合确定。勘察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单一勘察手段.因地制宜地选择钻探、物探及原位测试试验,包括标准贯入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旁压试验、扁铲侧胀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波速测试等。勘察过程中应积极使用新方法、新技术。
1.3 外业作业原始记录
(1)勘探定点、控制性坐标及控制点的来源;
(2)钻探工作量及钻孔单孔孔深;
(3)单孔回次进尺、岩芯长度及采取率;
(4)单孔是否观测过初见或稳定水位及采取地下水试料(含地表水)数量;
(5)单孔采取原状及扰动土样数量;
(6)单孔采取岩石试料数量;
(7)单孔进行原位测试类别及数量。
1.4 基础资料及设计参数。(1)基础资料。岩土工程勘察应取得的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岩土类型、成因、分布及其工程性质;不良地质现象及特殊地质问题;如果涉及地下水,应包括地下水类型、水位、水量、流向、流速及水质等。
(2)设计参数。岩土工程勘察应取得的设计参数主要包括岩土物理指标、力学指标及热物理指标等。勘察时应根据工程的类别、工程性质、基础类型、土的性质、施工方法等对岩土物理力学参数的需求来确定,对所取得的试验数据必须满足数理统计和设计检算要求。土工常规试验按土类确定,其他试验项目的确定可根据所取样品的种类、工程性质及施工方法等确定。
1.5 一般相关性问题。勘察前,应对建筑工程区域进行详细调查,熟悉周围环境,收集附近建筑物的基础资料,以进一步了解地层状况及可利用资料情况。
检查时应注意的问题有:①钻孔结构施钻方法、钻进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换径深度是否符合地层条件及取样直径要求;是否达到设计孔深。②地层分层是否按不同地层控制回次进尺;地层分层深度是否正确,有无漏层现象;岩心是否按顺序排列,并与日志记录相符。③样品采取、保管与运送取样数量及位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岩心采取率是否达到钻探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是否按规定做好岩心样品的存放和保管,样品标签是否正确以及样品是否及时蜡封;及时做土工试验,样品保留时间不能太长;在土样运送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尽量避免样品扰动。④日志填写及时填写钻探日志,字迹整洁,原始记录无漏项;地层描述详细,分层清晰明确,各级签署齐全。⑤原位测试试验试验设备及仪器是否符合标准。测试深度、操作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要求。⑥水文观测初见水位、稳定水位测量是否符合要求;取水方法是否正确及时;若分层取水时,有无漏样。
1.6 应特别注意的问题。岩土工程勘察时应特别注意的问题概括起来有3个方面:地质构造、不良地质及特殊土、地下水。
(1)地质构造查清勘察区域断层的走向、倾向、倾角,破碎带宽度、充填物及胶结状况、富水情况,对其影响作出评价及建议。
(2)不良地质及特殊土勘察过程中,要查清勘察区域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分布。重点注意人工填土、地震可液化层、软土、膨胀土、残积土等。
(3)地下水勘察过程中,必须查明地下水的类型、水位、流向、流速、补给来源、水位变幅、腐蚀性,以及含水层性质、含水量、渗透系数等。
2、资料整理
对各种勘察手段得出的成果资料进行整理、检查、综合分析、鉴定。分析不同的勘察方法得出的结果是否一致;如果结果不一致,应分析出现差异的原因,去伪存真,作出正确结论。
2.1 岩土参数确定。应按下列内容评价其可靠性和适宜性:①取样、试验等因素对测试成果的影响;②采用的测试方法及取值标准;③测试方法与分析评价的配套性。
关键词:岩土工程;施工勘探;勘探重点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建筑行业带来空前的发展机会,同时也对岩土工程勘探提出了要求。我国地域辽阔,地质情况复杂,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勘探主要集中在工程所在地的勘探。为了更好的对岩土工程勘探重点进行分析好论述,首先对岩土工程勘探的现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1.岩土工程勘探释义
岩土工程勘察主要由工程规模决定,一般进行岩土勘察的工程规模都较大,一般的勘察周期是2个月到3个月。由于岩土工程勘察的工程对象主要是地面以下的部分,处于隐蔽状态,不如地面以上部分一目了然,特别是有其他建筑物或者植被覆盖时,难以直接观察和检查。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复杂性和拟建项目的专业性,决定了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难度。加上岩土工程是决定整个工程质量的重点,其勘探工作的实施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岩土工程勘探不到位,后期难以补救。由于大多数岩土体是非均质、各向异性的,且受力状态复杂,岩土工程类型及其勘察、设计和施工方法繁多,遇到的岩土工程问题多种多样,尤其是在复杂条件下场地自然条件的多变性,有时会严重影响岩土工程勘察效果,从而给岩土工程勘察带来很大的风险性。因此,对于岩土工程勘探人员必须熟悉工程勘察的技术要求,同时了解拟建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岩土工程要求。
2.岩土工程勘探实施重点
我国岩土工程勘探已经累积了数十年工程实践经验,勘察的技术水平已有了显著提高,已经完全有能力承担各类大型复杂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包括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复杂地基处理、深基坑开挖、大型边坡工程、地下工程、移山填沟、围海造陆、海上平台、核电站等。针对岩土工程勘探对于整体工程的重要性,在进行岩土工程勘探时首先要对工程勘探工作的取样及地址钻探进行控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2.1岩土工程勘探中岩土取样工作实施重点分析
岩土工程勘探中的岩土取样是岩土工程勘探结果的重要数据来源。因此其取样工作也成为了岩土工程勘探的重点。岩土工程测试包括室内土工试验、岩石试验、原位测试和现场监测,在整个岩土工程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这首先是由于测试数据是分析评价的基础,没有完整、可靠、适用的测试数据,一切分析评价都是空中楼阁。岩土工程设计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决定于计算模式和计算参数两个主要因素,计算参数比计算模式更重要。其次,岩土工程测试有较大难度,在钻探取样、样品制备和原位测试过程中,总会有一定程度的扰动,对测试成果的影响极大。岩土体又是非均质体,有的还有明显的各向异性,测试结果是否具有代表性是个重要问题。近年来我国通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原状取样技术标准》、《原状取土器标准》的相继出台,对我国岩土工程勘探取样工作进行了有效的规范,以保障取样标准的统一,利于勘探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双向核对。这样就杜绝了以往有些工程在进行深部地层取样时,经常采用单层岩心管,卸取土样时采用惯性方法甩出,当遇到粘性土不易甩出时,土样经常几次甚至十几次的伸长变形,产生缩颈现象,受到了严重的扰动,这样的土样也做为Ⅰ级原状样进行室内试验,难怪工程技术负责人本人都对室内试验结果心存疑虑。由此可以看出岩土工程勘探工作中的取样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以保障各部门(各工程承建单位标准统一),利于数据核对。
2.2岩土工程地质钻探技术重点分析
岩土工程勘探中的地质钻探使用的钻具、钻头等均与一般的钻探不同,因此在进行岩土工程地质钻探过程中首先要对钻孔进行控制,钻孔口径应根据钻探目的和钻进工艺确定。采取原状土样的钻孔口径≮91mm;仅需鉴别地层的钻孔,口径≮36mm;在湿陷性黄土中,钻孔口径≮150mm。另外,在进行Ⅰ、Ⅱ级土试样的钻进时要特别注意Ⅰ、Ⅱ级土试样的钻进要求。在软土、砂土中宜采用泥浆护壁。如使用套管,应保持管内水位等于或稍高于地下水位,取样位置应低于管底部3倍孔径以上的距离,以防击入套管时,对拟采取土试样的扰动。采用冲洗、冲击、振动等方式钻进时,应在预计取样位置1m以上改用回转钻进。下放取土器前应仔细清孔,孔底残渣厚度不应大于取土器废土段长度(活塞取土器除外)。
采取土样宜采用快速静力连续压入法,亦可采用重锤少击方法,但应有导向装置,避免锤击时摇晃。通过这样的控制,才能保证钻探后的工作正常尽心,且有利于勘探数据的真实性。
2.3混凝土灌注桩勘探的重点
近年来我国公路及铁路发展迅速,尤其时桥梁工程,其单桩荷重逐年加大。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加也对单桩荷重的勘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路及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增加了岩土工程勘探,通过岩土工程勘探对混凝土灌注桩进行取信,检验混凝土串珠状的抗压强度和是否由断桩。由于混凝土灌注桩的特殊性,其在进行钻探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连续取心,取心率达95%以上;对所取岩心的直径有要求,且必须是平面光滑的圆柱体;控制孔斜,倾角≯1°,中途不能触筋;所取岩心要符合规格、整齐。目前国内常采用XY1A型全液压高速轻便钻机进行取心。其主要技术参数为:最大钻探深度100m;最大开孔直径150mm;终孔直径75mm;钻杆直径42~50mm;每回次进尺1.5~3.0m。钻头为人造金刚石钻头,采用双层单动取样管,清水循环,可钻取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心样,心样直径可满足试验要求。通过上述的控制基本可以保证岩土工程勘探在混凝土灌注桩取心勘探的要求。
3.加强岩土工程勘探监理保障工程施工质量
关键词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过程
中图分类号:U469.6+92文献标识码: A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是工程地质勘察的最终成果,是建筑地基基础设计和施工的重要依据。报告是否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和岩土工程特点,关系到工程设计和建筑施工能否安全可靠、措施得当、经济合理。下面简要介绍北京平原区有关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编写工作。
作为一名岩土工程师,应对本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有所了解,北京市位于华北平原北部, 属于永定河、潮白河等水系冲洪积扇的中上部地段。其中, 北京市区, 主要座落在永定河冲洪积扇上。规划区内第四系岩相分布, 由西向东具有明显的过渡现象。由于河流频繁改道, 形成多级冲洪积扇地, 使地质条件较为复杂。总的趋势, 西部以碎石类土为主, 向东则逐渐形成粘性土、粉土与碎石类土的交互沉积, 第四系覆盖层的厚度也由数米增加到数百米。
在接到一个勘察工程,首先应编写勘察纲要,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勘察目的,执行的主要国家规范,编制依据,收集场地附近已有资料,场区主要工程地质条件,以及勘察工作量,人员配置,设备配置等, 其中收集场地附近已有勘察资料尤为重要,因为掌握了拟建工程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对具体的勘察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包括确定勘察工作量和设备选型等。
室内准备工作做好以后,即可进行现场放点、探测地下管线,测量、钻探、取样、原位测试、现场地质编录和实验室测试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即转入资料整理工作,并着手编写勘察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工作应遵循一定的程序,才能前后照应,顺当进行。不然的话,常会出现现场编录与实验资料的矛盾、图表间的矛盾、文图间的矛盾,改动起来费时费力,影响效率,影响质量。
下面以作者主持的勘察工作简要说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写过程。
拟建办公楼工程地上4层,地下1层,位于海淀区五道口附近,透过收集附近勘察资料,该区属于永定河冲洪积扇中部,20m范围内的地层为人工填土及一般第四纪沉积的粘性土、粉土及砂土,2008年地下潜水水位埋深5.0m左右。
根据建筑物情况以及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共布置钻孔10个,设计孔深8-20米,总进尺110米,采取土试样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即5个钻孔;钻孔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 的1/3,即4个取土试样孔;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选用2台SH30型 钻机即可满足要求,SH30型钻机具有实用、灵活、方便、经济等特点,目前仍然在北京占有很大的市场。
选好设备以后即可开展勘察工作,第一步采用全站仪根据拟建物坐标进行钻孔现场定位放线及孔口标高测量,或者根据地物进行钻孔现场定位放线及采用水准仪孔口标高测量;下一步探测钻孔下是否有地下管线,现在一般勘探是地下管线仍处于工作状态,如果不查清地下管线而盲目施工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最后进行钻探、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钻探工作使用最为广泛,可根据地层类别和勘察要求选用不同的钻探方法。原位测试的优点是:试样不脱离原来的环境,基本上在原位应力条件下进行试验,代表性好,试验周期较短,效率高,尤其对难以采样的岩土层仍能通过试验评定其工程性质。缺点是:试验时的应力路径难以控制;边界条件也较复杂;有些试验耗费人力、物力较多,不可能大量进行。室内试验的优点是:试验条件比较容易控制(边界条件明确,应力应变条件可以控制等);可以大量取样。主要的缺点是:试样尺寸小,不能反映宏观结构和非均质性对岩土性质的影响,代表性差;试样不可能真正保持原状,而且有些岩土也很难取得原状试样。野外施工和室内实验的质量对整个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
回到室内后首先应检查各项资料是否齐全,特别是实验资料是否出全,同时可编制测量成果表、勘察工作量统计表和勘探点(钻孔)平面位置图。对照原位测试和土工试验资料,校正现场地质编录。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但往往被忽视,从而出现野外定名与实验资料相矛盾,产生诸如此类的矛盾,或由于野外分层深度和定名不准确,或试验资料不准确,应找出原因,并修改校正,使野外对岩土的定名及状态鉴定与实验资料和原位测试数据相吻合。
划分岩土地质层,编制分层统计表。地基岩土的分层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评价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因此,此项工作必须按地质年代、成因类型、岩性、状态、风化程度、物理力学特征来综合考虑,正确地划分每一个单元的岩土层。根据以上原则,本工程划分为人工堆积层①层粘质粉土填土,①1层房渣土。人工堆积层以下为一般第四纪沉积层②层砂质粉土及粘质粉土,②1层粉质粘土,③层粉砂及细砂,③1层砂质粉土,④层重粉质粘土及粘土,④1层粘质粉土,⑤层粉砂及细砂。
将数据输入计算机,进行数理统计,编绘工程地质平面图、工程地质剖面图、地层岩性及土的物理力学性质综合统计表和其它专门图件。根据地层岩性及土的物理力学性质综合统计表中原位测试和实验测试的物理力学统计表,查算分层承载力。其中主要持力层②层砂质粉土及粘质粉土压缩模量平均值Es(Mpa)为6.1,标准贯入试验击数平均值为8击,查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对应的地基承载力标准值fka=160kPa。
编写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及依据的技术标准、勘察等级和勘察工作量、场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岩土、岩土参数统计与分析、地基方案及相关建议、基坑工程评价与相关建议、结论与建议。本工程场地地基承载力标准值fka=160kPa。地下水位埋深5米,场地抗震设防烈度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场地内无影响场地整体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本工程为地上4层的多层建筑,无地下室,荷载不大,天然地基承载力可以满足要求,基坑开挖也不深,可以采用简单的放坡处理,也不用采取降水措施。
作者通过北京地区一个简单的勘察工程叙述了编写勘察报告的主要过程,要编写一份满足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需要从以下6个方面下功夫。
1要不断地学习地质地貌和工程理论地质基础理论,主要是岩石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和地貌学,工程地质方面,主要是土质学、土力学、工程地质分析、工程动力地质学、工程地质勘察。
2要熟悉和掌握有关的规范规程,规范规程既是经验的总结,又是技术的指南,具有很强的勘察工作指导性。对于国家的、行业的、省和地方的有关规范规程,必须熟悉掌握,并在具体勘察工作中认真执行。
3要了解工作区的地质情况对于勘察地段的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应尽可能地搜集并熟悉。对于邻近地段已有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也要尽可能了解,以便在勘察工作中发挥其参考作用。
4要掌握工程设计的基本要求和基础施工的技术要点只要明确了工程设计的基本要求和基础施工方法,作出的工程地质评价才能有的放矢、正确客观,提出的建议才能合理适用。
5要切实保证第一手资料的质量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是工程地勘察的最终成果。一份高质量的勘察报告,必须来自于高质量的第一手原始资料。由此可知,现场勘察和实验资料的质量好坏,对报告的编写影响极大。因此,必须认真抓好第一手资料的质量,而钻探工作又是第一手资料的重点。为此,报告的编写者,必须常到现场掌握有关的勘察情况,最好是参与现场的地质编录工作。
6提高综合知识技能除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外,还要提高综合知识方面的技能。如基本的数理统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编图技巧、综合分析能力(特别是现场地质编录的综合判定能力)。只要多干多学,善于思考,并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提高,就能逐步地编写好每一份勘察报告。
参考文献
1 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DBJ11-501-2009
【关键词】优化;岩土勘察工程;地基设计;策略
前言
目前,人们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给予越来越多的重视,建筑的基础就是地基,地基设计的好坏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具有直接影响的作用,而进行地基施工主要依赖于岩土勘察结果。岩土勘察工程与地基设计在建筑工程中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两者都会对建筑施工质量造成影响。虽然我国的岩土勘察工程以及地基设计均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与进步,但是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不足,需要我们不断进行改善与优化。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岩土勘察工程与地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策略,这对工程的质量具有保障作用。
1 岩土勘察工程与地基设计的概述
岩土勘察工程要将建筑项目的要求作为依据,分析、研究、评价对建筑工程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如环境特征、地质和岩土等,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对岩土勘察工程进行编制。现场检验、室内试验、取土试样、原位测试、工程地质测绘等是岩土勘察工程的主要工作。根据勘察结果,在满足勘察工程各阶段所需的报告成果文件的情况下,全面地分析施工场地的地质条件。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基础传送的上层结构荷载是由地基来支撑的。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性,要确保地基能够在使用过程中正常发挥作用,这就要求其在建筑物整体荷载力的作用下不会发生质的破坏。一般情况下,地基的土质在受到压缩、膨胀收缩、湿陷、冻胀等外在因素的影响,都会发生变形,但是这种变形允许在规定的范围内。此外,对地基进行设计时还需要考虑到地基基础底面单位面积压力应比地基的承载力小。
2 岩土勘察工程与地基设计中存在的不足
2.1 准备工作不到位
建筑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会影响岩土勘察工程与地基设计工作的开展。很多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普遍存在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的情况,这就导致了整个工程项目出现延期的现象。资料收集不全面、未能精确分析勘察数据、未能全面地掌握岩土勘探工程的深度与范围等都是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的表现。建筑工程中的重要勘察手段就是岩土勘察工作,因此,需要严格按照填写标准与规范,认真详实地对勘察报告中的内容进行填写。如果不按照规范执行,会使勘察报告缺乏实质性和价值性,只是简单地对勘察数据进行总结与分析,会导致地基设计工作中如果遇到困难,将无法得到解决,从而延误工程。
2.2 勘察报告内容不规范
勘察单位仍受到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框架的影响,在岩土勘察报告中多以描述为主,勘察结论与建议较为笼统且不具针对性,多为理论研究,未能对建议给予重视。参数不仅不完整,而且存在矛盾,报告内容也存在不规范表达的情况。这使地基设计和施工人员无法将其采用,导致了勘察和设计工作不能顺利展开。
2.3 岩土勘察与地基设计规范性不强
只有规范地进行施工操作,才能保障工程的质量。虽然在岩土勘察与地基设计工作中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有很多工作人员未能按照规范标准来进行。这就是规范性不强的表现,极易在后期的地基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严重时甚至要返工返修,使企业的经济利益遭到严重损失。经调查发现,岩土勘察工程与地基设计规范性不强是由多种因素所引起的。主要表现在由于受到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限制,使岩土勘察工作无法落实与展开;或者勘察人员并未进行全面勘察,只是勘察了重点地段,导致勘察结果的片面性,对地基设计的相关参数产生直接影响,为后期的建筑工程埋下安全隐患,甚至会拖延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等。
2.4 欠缺对环境条件的考虑
地基是整个建筑的基础,要建造一座质量可靠的建筑就必须具有安全可靠的地基。但是在现实的地基设计中,往往会缺乏对周围环境的考虑,地基周边的环境同样会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如气候、山体滑坡、地震多发带等。所在,在对地基进行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周围环境,以防止其对建筑工程带来影响,延误工期。
3 优化岩土勘察工程与地基设计的策略
3.1 加强对前期准备工作的检查
为防止发生准备工作不足而使工程延期的现象,应落实岩土勘察和地基设计的准备工作,并严格对其进行审查。对于勘察目的、技术,以及岩土工程的特性,准备工作中的相关人员必须对其具有全面的了解,对施工场地、相邻场地的岩土信息和条件进行详细分析。在收集、了解、整理了各类信息、资料后,制定出合理的岩土勘察方案,使勘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这就需要确保地基设计数据的准确性。
3.2 提高勘察报告的规范性
需对勘察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组织其参加各类相关的学术活动和讲座,使其勘察知识更为丰富,从而有效扩大勘察技术人员的知识广度与深度。只有勘察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其编写的勘察报告才会更具针对性,同时还能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令报告内容更为规范,提高定量数据分析的准确性。
3.3 加强对勘察现场的监督
为避免发生不规范取样、试验、钻探等现象,应对勘察现场的监督进行加强。另外,还要加强审查勘察报告,对报告中的勘察质量、工作量以及各个数据结论等一一进行审查。勘察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系统,充分发挥自身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机构的作用,对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进行加强,使勘察市场能够健康发展。
3.4 综合应用勘察方法
对岩土进行勘察时有多种多样的方法,因此,在实际勘察工作中,为确保勘察结果的可靠性,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应用各种勘察方法。例如,需要进行划分勘探点位的岩土分区界,应首先运用挖槽法;地下水位埋藏较深,同时勘探深度不大时,可使用挖井法;对地层土层的承载力或者其他指标进行查明时可选择方便快捷的触探方法。
3.5 制定区域性勘察与设计规程
我国地质环境的特点较为复杂,同一名称的地基土,可能会由于成因环境的不同而在物理力学性质与力学性质上存在差异。从地基土的承载力来看,有些地区会低一点,而有些地区又会高一点,制定规范时主要是从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去考虑,其建议的指标对大部分地区是可行的,但对个别地区来说却过于保守。所以,要对地区性的研究进行加强,以制定出具有区域性的勘察与设计规程。
4 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岩土勘察工程与地基设计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需要工作人员不断进行经验总结和努力创新,从而使岩土勘察工程与地基设计的发展得到促进。
参考文献:
[1]熊朋.浅谈岩土勘察与地基设计工程中的问题和优化[J].大科技,2015(08).
[2]李刚.论述优化岩土勘察工程与地基设计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23).
[3]钱程.关于岩土工程勘察与地基设计探讨[J].环球人文地理,2015 (08).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前期工作、现场勘察
我国的岩土工程勘察行业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目前整个市场已全面放开,显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但也由此引发了一些新的问题,最令人担忧的是在岩土工程勘察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规范行为。以下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以及给出自己的几点建议。
1. 目前岩土工程勘察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1 前期工作准备不足
1)缺少勘察纲要。岩土工程勘察纲要是指导岩土工程勘察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勘察工作顺利完成的保证。目前勘察中,许多勘察单位,在很多勘察项目中没有编写勘察纲要。有的项目虽有勘察纲要,但往往是按工程地质勘察要求编写,没有达到岩土工程勘察的要求,有的纲要,针对性不强,对勘察工作指导意义不大,影响勘察成果的质量。
2)资料收集不完整。《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明确规定详勘时应“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而一些勘察单位在进场施工前,不认真收集拟建工程的基本资料,如拟建物规模、结构特征、地面整平标高以及拟建物对变形有无特殊要求,从而无法保证勘察工作的质量和工程的针对性。
3)钻孔布置不合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对不同建(构)筑物的勘察间距、勘探点数量、位置及深度布置都有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不按规范要求布置勘探点的情况却十分普遍,如在建筑物周边、角点无勘探点,孔间距也不论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如何,就把孔距定在规范允许的上限。
4)不进行现场踏勘。一些勘察单位不进行现场踏勘,在现场钻孔定位,常遇到有各种障碍物如:树、电线等,需要进行清理或是将钻孔移位。由于施工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从而出现闹事情况,往往造成窝工现象,浪费人力物力,常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和纠纷。
1.2现场勘察工作中的问题
1)勘察手段方法不合理。如对静力触探设备不定期标定,单纯采用静力触探取代全部勘探工作;在碎石层中做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试验不连续、不提供修正结果;没有清除孔底浮土就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原位测试结果与现场鉴别及土工试验成果不吻合的情况时有出现。
2)钻探不符合要求。不按J-GJ 8729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中的明确规定进行操作,对要求鉴别地层和取样的钻孔,回次进尺过大,一般地层中超过2m ,在巨厚的淤泥质土中甚至超过5 m。在粉土、砂层和卵石层中钻进时,没有采用优质泥浆护壁,泥浆浓度也控制不好,出现塌孔甚至埋钻,从而造成地层的漏记和一些原位测试无法进行。钻探取样不执行规范,往往是2~3m才提一次钻,结果往往造成分层位置不准确,或漏掉一些特殊的地质现象,如薄的软弱透镜体,小裂隙等。
3)现场编录人员对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专业知识不熟悉。如对土的鉴定和描述很不规范,在野外地层描述中仅对土的状态、湿度及包含物进行描述,对粘性土和粉土不描述其摇振反应、光泽反应、干强度及韧性,导致野外肉眼鉴定与土工试验结果不吻合。原始记录质量低劣,岩土分类、描述与相关分析测试结果不一致的现象突出,已严重影响到勘察成果的质量,甚至导致错误性结论。
4)取样不合理,送样不及时。一些勘察报告在取样、原位测试数量上不考虑取样、测试的代表性和均匀性,只求满足取样或测试6 件(次)的要求,对软弱下卧层不进行取样分析,甚至于为满足每层岩土6 件要求而将应当分层的层位加以合并,对数据的变异性不作分析、剔除异常值。在标贯和动探试验时没有清除孔底残土就进行试验,在静探试验中不控制贯入速率,造成试验数据失准。在采取Ⅰ,Ⅱ级原状土试样时不按J-GJ 89292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操作,对所取试样也没有及时贴标签、封腊,不及时送试验室进行试验,导致土样严重失水,致使土工试验成果中含水量、孔隙比、液性指数、压缩系数和抗剪强度指标严重失真。此外取样时,有的不用取样器,而直接从岩芯管中取原状土样。
5) 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是地基基础设计和基坑设计施工十分重要的依据,地下水的升降变化对基础影响极大。规范要求“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判定水和土的腐蚀性”,并对地下水的勘察要求、水文地质参数的测定、地下水作用的评价作了详细规定。在勘察过程中对地下水的类型分析含糊,对多层地下水没有严格分层观测地下水位,往往以混合水位代替,水样的分析数量不足,水质分析报告中不注明地下水类型、腐蚀性评价不考虑环境类型和地层渗透性影响;对近年地下水的变化幅度,历史最高水位、最底水位更是避而不谈;对需要施工降水或隔渗工程不进行水文试验。
1.3后期工作马虎了事
1)报告评估停留在定性上。对一个建筑群,当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有变化时不对单幢建筑及所在具置的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分析,只对整个场地提供笼统的评价和建议,当有多种基础形式可采用的情况下,自己不做认真分析,而是建议结构工程师结合建筑物的上部特征选择基础类型。报告结论中提出要做变形验算,但却不提供固结压缩曲线,或是提供的固结压缩曲线的最大试验加载不能满足设计计算荷载要求。勘察报告中提供的各项设计参数不是经多手段测试与综合评价分析的结果,而是提供经验值,而且其值一般都偏低。剖面图中地层划分没有工程层的概念,过于繁琐。现今大部分的勘察报告中,只表示勘察时刻的地下水标高。
2)对验槽环节不重视。很多甲方为了抢工期,急于转人下一步的基础工程阶段,忽视验槽工作的技术性,往往对验槽中存在的问题不予重视,甚至故意视而不见,而乙方为了保证自己所提交报告的最终结论,对存在的问题故意避重就轻,甚至隐瞒不报。在这两种心态的作用下,验槽这样一个重要的环节几乎成为走过场的项目,双方签字就算完工,导致下一步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则责任不清。
2. 原因分析
2.1勘察市场问题
尽管国家对勘察市场的收费和承揽业务的范围有明确规定,但目前勘察市场依然混乱,竟相压价、转包、分包、挂靠或出卖图章的现象依然存在。
2.2规范理解问题
对规范理解的分歧,不仅在勘察企业中普遍存在,在施工图审查专家的审查过程中也时有发生。如基坑工程中,规范要求“在开挖边界外,勘察手段以调查研究、搜集已有资料为主,复杂场地和斜坡场地应布置适量的勘探点”,部分勘察人员认为在基坑周边均需布置勘探孔,而另一部分技术人员则对此持相反意见。
2.3勘察单位管理落后
一些勘察单位还停留在传统的“工程地质勘察”的管理模式上,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也不够完善,内部的检查、监督与校审制度贯彻不严。
3. 四点建议
3.1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规范市场行为、推行全程化监理。加强对勘察合同、勘察纲要的审查和管理。防止越级或盲目勘察;加强勘察现场工作的监督,防止打假孔及不规范的编录、取样及试验等现象发生;加强对勘察报告的审查,对勘察报告中的工作量、勘探质量、资料数据分析及结论建议逐一进行审查,特别是对基础选型论证,场地稳定性评价及施工建议等内容进行重点把关,防止勘察报告中只重视描述,缺乏深人分析的现象发生。
3.2实施注册土木工程师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在及时推行注册土木工程师制度的同时,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对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的学习,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从而提高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真正体现岩土工程勘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性。
3.3加强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认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勘察设计企业应通过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运用过程方法,进行岩土工程勘察的实施和管理,持续改进,提高勘察设计能力,增加顾客的满意程度。
3.4重视地区性研究,尽早制订地方性勘察规程。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质环境条件十分复杂,同一名称的地基土,由于成因环境不同,其物理力学性质,特别是力学性质都有差异。如地基土的承载力,有的地区高一些,有的地区稍低一些,而规范是从工程建筑的安全角度来考虑,所建议的指标,对大多数地区是可行的。但对有的地区,可能偏于保守。因此,必须加强地区性研究,尽早制定出地方性规程。
参考文献:
关键词:灰岩、岩溶、钻探工艺
Summary:The development of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karst in limestone area is. Rock surface karst, karren, solution groove, karst fractured rock surface, caused deep changes in local area of rock surface, forming a negative. During the process of drilling footage is not uniform, leakage, drills and mud layer phenomenon, resulting in the exploration process of hole collapse, burying, no core condition. But the karst development will have a great influence on the site stability, so the investigation must be drilled into the intact rock depth, ensure take safety foundation forms of different. Therefore in the limestone area of drilling technology is extremely important to correct,
Keywords: limestone, karst, drilling 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TD8 文献标识码:A
1.岩溶发育的原理
岩溶是指可溶性岩层,如碳酸盐类岩层(石灰岩、白云岩)等受水的化学和物理作用产生沟槽、裂隙和空洞,以及由于空洞顶板塌落使地表产生陷穴、洼地等类现象和作用的总称。一是具有可溶性岩层,第二是具有溶解能力(含CO2)和足够流量的水,三是地表水有下渗、地下水有流动的途径。
2.岩溶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
岩溶发育情况与水力活动强烈联系密切,地表水向下渗透或地下水位在岩土交界附近作频繁升降运动,由于水对土层的潜蚀作用,会进而产生土洞。土洞是指埋藏在岩溶地区可溶性岩层上覆土层内的空洞,土洞的类型包括由地表水活动和地下水活动形成两种类型。当上覆有适宜被冲蚀的土体,其下有排泄、储存冲蚀物的通道和空间时易产生,土洞是岩溶作用的产物。
土洞继续发展,即形成地表塌陷。因此岩溶发育对场地稳定性不利。
另外由于岩溶作用造成岩石层面起伏变化较大,造成天然地基不均匀性,可导至拟建物变形不均;岩层中岩溶发育的无序性,可影响桩基础稳定性导至桩基失稳。
3.钻探工艺
(1)泥球护壁结合套管法:
对于岩溶裂隙漏浆,在采用黄土粉或水泥浆等护壁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下,可向孔内回填湿粘土球,下入钻具在孔内上下活动挤压,将泥球挤进岩溶裂隙间或成为泥浆,然后转动钻具扫孔,让泥球挤压孔壁,达到填充裂隙,保护孔壁的目的。用做泥球的粘土,宜塑性较大,粘结性强,不易补冲洗液冲刷掉,可有效堵住岩溶裂隙,阻止漏浆,保证正常的钻探施工。
当泥球被地下水稀释时,可重复上述方法。
钻进时采用泥浆护壁硬质合金钻头或金钢石钻头取芯钻进工艺,钻至岩面时下入第一级套管,若为空溶洞或充填物较少呈流软塑状态时一般可钻进第一层溶洞底或继续往下钻进;若为充填溶洞,由于溶洞充填物结构较松散,钻进时的扰动等原因,将可能遇到卡钻、塌孔、二次下钻时不能到达原孔位等问题,此时应进行捞渣工作,并下入第二级套管,再捞渣,边钻进边锤击套管跟进,如此循环,直到溶洞底部,一般情况下同一层溶洞钻具、套管不宜变径,当第一层套管到位后,变径在第二层溶洞钻进,下入第三级套管,这样的钻进方法比较费时费力,由于口径的限制,对于只有2-3层的溶洞,可以达到钻探设计深度。
(2)多层套管护壁法:
溶洞规模较大,尤其是串珠溶洞(连续多个溶洞),半充填或溶洞充填物呈流塑-软塑状态时,向孔内投泥球难以护壁,可采用跟管钻进,在钻探施工实践中,由于地层复杂多变,宜采用综合措施,即先小径超前钻进,大径扩孔,多次变径,下入多层套管的钻进方法。
对于多层套管,变径钻进的方法,钻探施工前要分析已有的邻近场地的岩土工程资料,了解场地溶洞发育程度及在设计钻探深度内可能出现的溶洞个数,正确设计钻孔结构和套管程序,开孔口径要留有余地,将较大直径的厚壁套管击到灰岩面隔离上部覆盖层后,采用Φ75mm金刚石单动双管钻进,遇到溶洞后,提起钻具,取出岩芯,再用Φ146mm合金钻头扩孔钻进,直到溶洞底部或进入岩石一定深度,把Φ146mm岩芯管作为第二级套管,留在钻孔内,换小一径金刚石单动双管钻进;在具有多层溶洞的岩溶区中钻探,可能要采用Φ127mm至Φ73mm等多层的套管,逐级换径或跨级换径。
4.结语
(1)本文通过对岩溶的发育原理及其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提出了在灰岩地区选择正确钻探工艺的重要性,并对钻进过程的施工工艺和成孔工艺技术进行探讨和总结。由于岩溶地区的复杂性,上部覆盖层可能出现土洞,下部石灰岩中的溶洞、溶沟、溶槽、溶蚀裂隙等发育程度、方向、规模等无规律可循,不确定性因素极大,因此应根据具体场地,勘察设计任务要求灵活选用适宜的钻探技术方法,对多钟钻探技术方案进行比对、组合,确定较可行钻探技术方法,达到岩土工程勘察的钻探目的。
(2)应注意收集施工场地及相邻场地地层资料及已施工钻孔的资料,正确进行钻孔结构设计,确定开孔孔径及可能须下入的套管层数,留有换径余地,以确保在钻遇多层溶洞时能顺利施工到设计孔深。
(3)根据岩溶地区地质条件的复杂性、钻探技术有较大的难度,灵活选用泥浆、泥球,击入套管隔离等护壁方法,适时采用锤击钻进、回转钻进,小径打大径扩等多种钻探技术方法,可以少走弯路,以达到工程勘察的钻探目的。
参考文献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监理;原位测试
岩土工程勘察目的是查明场地地基的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基础类型建议,提供地基土物理力学指标和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桩基等岩土参数,为设计、施工等提供详实、科学、准确的地质资料。本文对岩土工程勘察的监理工作谈一些体会。
一、岩土工程勘察监理的特点
从形式上看,岩土工程勘察监理同施工、设计监理相比,在工作目标与程序上有一定相似性,但其工作内容、方法及性质却有很大不同。
1.开展岩土工程勘察监理的工程一般规模较大,勘察周期一般是2~3个月,与施工监理相比,明显周期要短。开展工程勘察监理,一般是在详细勘察阶段,勘察手段和数量都较明确,变更较少。因此,岩土工程勘察监理的重点和难点在于野外作业也包括室内作业的质量控制。
2.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复杂性和拟建项目的专业性,决定了岩土工程勘察监理工作的难度。岩土工程勘察监理的工程对象主要是地面以下的部分,处于隐蔽状态,不如地面以上部分一目了然,特别是覆盖以后,就难以直接观察和检查。监理人员既要熟悉工程勘察的一般性技术要求,又要了解拟建项目设计、施工及各种岩土工程问题的分析评价原理。
3.岩土工程勘察监理带有科研和咨询性质,对监理人员的技术要求很高,尤其是在以下几个方面:(1)勘察技术纲要的审查;(2)复杂地质现象的识别,根据影响因素和地质条件的变化对勘察技术方案的调整;(3)复杂试验测试工作的监控以及测试结果的分析;(4)有关评价结论和勘察报告的审查。
二、岩土工程勘察监理控制要点
(一)开工准备阶段
1.为了使勘察及其监理尽早纳入规范轨道,并使监理工作比较顺畅,应首先编制工程勘察监理规划,明确了总体要求和所涉及的各种工法的勘察要点,针对勘察大纲编写、勘察取样、水文地质调查、岩土试验、成果分析与报告编制提出具体要求。
2.认真分析勘察技术方案能否达到勘察目的,勘察手段与工作量是否恰当,现场技术人员素质和数量能否满足需要。审查中还要做到实地落实(与勘察单位一道)和图上落实(如果有,则执行设计单位签认制度)。
(二)勘察实施阶段
技术交底准确清晰:在施工动员和第一次工地例会,对监理程序和内容交底,并配合勘察单位对施工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要清晰、准确、无歧义,并有书面记录。把住源头:监理从编录、试验测试、外业整理就介入,从源头抓起,保证原始成果的可靠性。关键问题的重点监控:对于关键问题或易出质量问题的环节,重点监控,抓出实效。这些关键问题或易出质量问题的环节包括:
1.钻探操作:不按《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中的明确规定进行操作,对要求鉴别地层和取样的钻孔,回次进尺过大,一般地层中超过2m,在巨厚的淤泥质土中甚至超过5m。在粉土、砂层和卵石层中钻进时,没有采用优质泥浆护壁,泥浆浓度也控制不好,出现塌孔甚至埋钻,从而造成地层的漏记和一些原位测试无法进行。
2.取样和原位测试:在采取I,Ⅱ级原状土试样时不按《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CJ89-92)的有关规定操作,对所取试样也没有及时贴标签、封腊,不及时送试验室进行试验,导致土样严重失水,致使土工试验成果中含水量、孔隙比、液性指数、压缩系数和抗剪强度指标严重失真。在标贯和动探试验时没有清除孔底残土就进行试验,在静探试验中不控制贯入速率,造成试验数据失准。主要持力层与下卧层的原状土样少于6件,原位测试数据少于6个,力学性质指标不满足统计要求。
3.地层描述:《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3.3.7对土的描述做了6点规定。但现在很多单位对土的鉴定和描述很不规范,在野外地层描述中仅对土的状态、湿度及包含物进行描述,对粘性土和粉土不描述其摇振反应、光泽反应、干强度及韧性,导致野外肉眼鉴定与土工试验结果不吻合。
4.地下水量测:当勘察场地地层中同时有潜水含水层和承压含水层时,没有进行分层量测水位,对承压水头不测,致使报告中无法明确地下水性质,只能提供混合型地下水位和水头。
5.土工实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要求的采样密度大,一个工地往往要取几十件甚至上百件土样,扣除报告编写、审核、修改的时间,留给土工实验的时间只有3~5天,因此除个别实验室外,大多实验室无法100%满足工期要求;加上目前实验室大多实行经济责任制,迫使实验室对一些占设备、费工时的项目(如剪切、固快、压缩、三轴等)不按规范步骤做,或只做部分就编出实验报告。
重点和难点问题应进行充分论证和咨询。地质问题的判断常常是比较复杂的,需要多种证据、多方面综合分析,充分搜集各种资料,广泛咨询各方面专家,提出科学的处置方案,不仅可保证重点难点问题勘察的可靠性,还可节省费用。
(三)审查验收阶段
(1)岩土工程勘察大多是隐蔽工程,每个环节都要严格验收、规范完整地记录;(2)勘察报告的审查,是保证勘察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决不能敷衍,并且还要保证审查意见落到实处。
三、培养高素质的监理队伍
工程监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如何培养一支事业心强、专业技术过硬、不怕艰苦的监理队伍,是岩土工程勘察监理刻不容缓的任务。为此,必须做到“五个坚持”。
1.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原则。守法、诚信是监理的前提;科学是监理的手段,即实事求是的方法;公正是遵循这一监理原则的核心。
2.坚持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公司要进一步规范员工的监理行为而制订的一整套相关的规章制度。
3.坚持树立牢固的服务宗旨。监理是企业行为,它必须走出去,以不断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为此,有否强烈的服务意识,是监理市场竞争能力的一大标志。这里的服务,指公司的信誉度、外部形象、也指一定的宣传公关能力。
4.坚持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由于监理人员来自于社会各个不同的层次,他们的监理专业知识水平及年龄不尽相同,尤其对那些刚出校门的专业人才,他们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因此,开展经常性的专业知识培训,相互交流监理实践经验,尤其显得重要。
5.坚持发扬不怕艰苦的团队精神。监理不同于质监部门,他必须天天坚持在工程第一线,时刻掌握工程动态。
关键词:建筑工程 岩土工程 勘察 要点
中图分类号:TU1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4(c)-0050-02
岩土勘察报告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分析岩土工程问题,分析的基础是岩土工程的勘察试验结果。对于普通的房屋建筑物而言,地基稳定性是岩土工程分析评价的中心。对于桩基或深基坑开挖的建筑物而言,进行相关的岩土工程问题分析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1 建筑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
对建筑岩土工程进行勘察,从以下八个方面入手。
第一,对不良地质的类型、性质、特征、成因以及范围进行查明,还有发展趋势、危害与影响的分析,根据这些内容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从而有目标的进行评价与整治。
第二,查明建筑物周边岩土的类别和特征以及工程的实际情况,从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力情况。
第三,对地下水的埋藏条件进行查明,从而了解水位的变化情况,能够对底层的渗透性提供各项技术参数,全面评价水、土、地下矿物质对建筑物的腐蚀状况。
第四,查明地下水、地基土对工程建筑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计算深基坑开挖的稳定性,为岩土的支护提供技术参数,评定基坑开挖的过程中降水对地面和工程的影响。
第六,计算建筑物的沉降量,为地基的变形提供参数,并预测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第七,为桩基的持力层、单桩的承载力、桩基的沉降量提供设计上的依据。
第八,根据地震的烈度判定建筑物场地土的类型,评价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2 建筑岩土工程勘察的要点
在岩土的勘察过程中,施工勘察并不是固定的勘察项目。只有在工程的场地条件比较复杂,或者对工程有着特殊要求时,施工勘察才有必要进行。
2.1 选址勘察
选址勘察,也被称为可行性勘察,其主要的任务是对拟选的场地进行评价与评定,具体过程则是收集、研究相关资料,对现场进行调查和场址勘测,并且工作要遵守相关的规范和要求。对于选址勘察这一阶段而言,评价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是工作的重点。
2.2 初步勘察
初步勘察的作用是用来评价地形的地质构造和地质的稳定性,是站在选址勘察的基础上进行的。初步勘察要对工程地质进行测绘和调查工作,其依据是掌握的数据资料和实际的工作需要。依据这些评价,确定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对不良的地质现象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2.2.1 勘察点、线的布置要求
经过勘察之后,点、线的布置应符合以下四点要求:第一,勘察线应该与底层的界限、地貌单元、地质构造相垂直。第二,每个地貌单元上都要合理布置一些勘察点,尽量做到平均化、全面化。当地层变化比较大或地貌单元相交接的地方,可以加密勘察点的数量。第三,勘察点的布置方式在选择上应该以地形的平整度作为依据。在平坦的地形上,勘察点的布置方式一般选用网格式。第四,以地质构造和性质、水文条件为依据,并结合当地的地方标准,来确定岩质的地基、勘察孔的深度,以及勘察点和线的布置。
2.2.2 确定勘察点、线的间距
对于土质地基而言,勘察点、线之间的间距在选择确定上要遵守相关的规范,局部复杂的地段要进行加密处理。关于控制性的勘察点有两点要求:一是数量占勘察点总数的比例控制在1/5~1/3;二是勘察点要在每一个地貌单元内都有分布。
2.2.3 确定勘察深度
依据工程的自身情况,从重要性程度出发,来确定勘察孔的深度。勘察孔有三种不同的形态,分别是:钻孔、探井、原位测试孔。
2.2.4 取样和原位测试
对探井里的岩土进行取样和原位测试能够掌握岩土的工程性质以及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的变化规律。岩土取样应该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第一,勘察孔在平面上是均匀分布的。第二,取样和测试的勘察点数量应该占总数的1/4~1/2。第三,综合考虑地层的结构、地貌单元、土的工程性质等因素。第四,以地层特点和土的均匀性为依据,确定土试样的数量,确定孔内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对每一层土进行取样和原位测试,数量不得低于6个。
2.2.5 水文地质工作
进行相关的水文地质工作,能够充分掌握地下水的埋藏情况,能够了解水位变化对工程的影响。第一,调查地下水的埋藏分布和水位变化,并且对水位进行长期的监测。第二,通过测量地下水的水位情况,绘制等水位线图。第三,通过对地下水的渗透性进行监测,从而评定与评价地下水对建筑物的腐蚀状况。
2.3 详细勘察
通过详细勘察,对勘察点布置的方式和数量进行确定,并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选取勘察孔的深度。对于各层岩土的分布、类型、特性,岩石的结构、风化情况,地下水的储存状况、水位变化,岩石参数的选择,场地地基的稳定性等方面,都按照地方标准或实际的施工经验来确定。
2.3.1 勘察点的布置要求
第一,布置勘察点时,要以建筑物周边的线和角的状况作为依据,一般情况下要按照建筑物的范围大小进行布置。第二,当下卧层或主力层起伏较大时,在同一建筑范围以内要加密勘察点,查明原因、经研究分析后进行措施整改才能继续进行施工工作。第三,处理特殊的基础时,要对勘察点进行单独布置;建筑结构高度较高时,要保证3个以上的勘察点。第四,地质条件过于恶劣,选择触探和钻探相结合的工艺手段,并且要布置一定数量的探井。第五,高层建筑物的勘察点布置,要以建筑的荷载分布和平面形状为依据。
2.3.2 勘察深度要求
勘察深度的确定,要以地基的设计原则进行选择。一般情况下的地基设计分为按承载力计算和按变形验算计算两种方式,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选用。
2.3.3 取样与测试
第一,甲级的地基基础设计,其建筑物在勘察时保证至少有3个勘察点。第二,厚度大于0.5 m的夹层在处理时,一定要在地基的主要受力范围内进行土的试样工作和原位测试工作。第三,遇到土质不均匀的情况,就要调整取土数量,加大工作量。
2.3.4 地下水
根据工程需要了解地下水的情况,通过基坑支护形式、地基基础形式、施工方法等进行评价,从而提出整治方案。
2.4 施工勘察
为了配合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应对岩土工程的施工问题,就要进行施工勘察。在这个过程中,记录的勘察资料对工程的实施有重要的利用价值。但并非所有的工程都要进行施工勘察,以下列举几种需要进行施工勘察的情形。
第一,建筑物很重要,而且地基又比较复杂时。
第二,深基础的施工设计,在施工中需要做大量的测试工作时。
第三,对地基进行处理和加固,需要有设计工作和检验工作时。
第四,基槽开挖后发现地质条件与勘查资料不相符,从而需要做出大量的修改设计时。
第五,施工过程中出现临时性的地质问题,需要观察和处理时。
第六,地基中有类似不良的地质现象,如喀什特地貌,需要查明并处理时。
3 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岩土的工程勘察技术,必须以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为依据,进行详细的剖析,从而确保勘察的准确性,为类似的工程提供具有价值的参考。另外,也是为了增强我国在岩土勘察技术上的先进性,更好地为我国的建筑行业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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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南京市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和文件材料。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管理列入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保障城建档案工作与城市建设事业的协调发展。城建档案馆(室)的馆库建设、设备购置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日常经费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县(区)建设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是集中管理城建档案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接收和保管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和资料;
(二)对城建档案的形成、报送和利用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城建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城建档案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
第六条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设置档案室或者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收集和管理本单位的城建档案。
第七条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得上岗资格。
第二章城建档案的形成与归档
第八条城建档案馆(室)重点收集、接收建国前后下列范围的城建档案和资料:
(一)城市勘测:全市和局部地区的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综合成果;等级控制成果、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和综合管网测量成果;各种编绘图集等。
(二)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成果,以及城市规划基础资料(包括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统计资料、历史沿革、地名、经济、资源、人口、气象、地震等方面的资料)。
(三)建设工程: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大中型工矿企业的总平面布置图、综合管网图、地质勘察报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工程档案。影剧院、展览馆、博物馆、宾馆、写字楼、医院、体育馆、商场、学校、住宅等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包括广场、地下通道)、桥梁(包括立交桥)、排水(包括河道整治、排水管道、泵站、涵闸)、污水治理(包括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截流管道、提升泵站及附属设施)、防洪设施等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给水(包括水厂、供水管网、水库、增压站)、电力(包括电厂、供电线路、变电所)、电讯(包括中心枢纽及分支枢纽、线路、无线电微波收发台站)、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城市道路、市内公交车站点、地铁站线)、燃气(包括制气厂、燃气管网、调压站、储气柜、液化气储灌场)、环卫、城市照明等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4、交通运输工程:铁路(包括各场站平面布置图、主要建筑物、地下管网)、二级以上公路(包括长途客运、货运站点和桥梁遂道)、航空(包括站场总平面图、主要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港口(包括港区总平面图、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主要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工程:风景区和公园的总体规划图、总平面布置图、主要景点建(构)筑物、公共绿地、纪念性建(构)筑物、城市雕塑等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6、人防工程:五级以上人防设施工程的建设工程档案。
7、军事工程:军事管理区和军事以外的地下管线走向和隐蔽工程位置图。
(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第九条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送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完整、准确、系统,其内容包括工程前期文件、施工技术文件、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到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进行登记,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
第十一条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将已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进行专项验收,属于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验收应当由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项验收合格的,由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未经档案专项验收或者档案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准确、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工程档案经检查符合归档要求的,由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出具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
第十三条城市勘测、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以及其他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在本单位保管1至5年后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以及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和专业图,应当由工程建设单位或者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按照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准确完整地收集、保管,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市、县(区)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在城市的道路、管线及其附近地段进行开挖、爆破、钻探等施工活动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到城建档案馆(室)和有关部门查清该地段的地下管线分布情况。
第十五条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的城建档案必须完整准确、图形清晰、字迹工整,案卷整理质量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江苏省城建档案案卷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重点建设项目在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一套纸质档案的同时应当报送一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归档的要求按照电子文件档案管理规范执行。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汇总和报送,施工单位负责竣工图和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的编制,工程监理部门负责监理文件的编制并督促检查施工文件材料和竣工图的质量。建设工程档案不得少于两套,城建档案馆(室)、建设单位各保存一套。
第十八条工程竣工图应按有关规定随工程进度同步编制,每张竣工图编制完成后,均应加盖统一标准的“竣工图”标志章,并由编制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监理总工程师等签字。
第十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的房屋建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时,应当核验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并列入房产产权产籍档案。
第二十条城建档案馆(室)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报送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督促检查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二十一条建筑物、构筑物产权变更时,其工程档案的归属与流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停、缓建的,其已形成的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单位撤销的,其工程档案移交上级主管机关或城建档案馆(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工程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和地下管线工程,无竣工图或竣工图不完整、不准确的,其产权单位应当组织补测补绘,并在补测补绘工作结束,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
第三章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三条城建档案馆(室)对接收的档案和资料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统计、鉴定、保护、编研和利用工作。
第二十四条城建档案馆(室)及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严防档案散失和泄密。
第二十五条城建档案馆库建筑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有抗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强光、防高温、防尘、防有害气体和防有害生物等防护设施。
其他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配置专用库房和必要的档案防护设施,确保城建档案有良好的保管条件。
第二十六条城建档案馆(室)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用品和装具;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配备各种设备,逐步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二十七条城建档案馆(室)应当依法适时开放所保管的档案,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提供服务,并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的需要,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第二十八条城建档案的利用实行有偿服务,具体办法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二)在城建档案理论研究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的;
(三)将重要、珍贵的城建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四)在非常条件下,为抢救、保护城建档案表现突出的;
(五)同违反城建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二条单位和个人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城建档案及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在城建档案工作中,、造成损失的,按规定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