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哲学基本知识范文

哲学基本知识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哲学基本知识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哲学基本知识

第1篇:哲学基本知识范文

一、知识产权哲学应该回答的问题

从知识财富到知识产权,不仅是一个制度设计与规范适用的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具有深刻理论内涵的学理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哲学,有四个问题需要首先得到回答:一是为什么要研究知识产权哲学,研究知识产权哲学的价值何在,或者说知识产权哲学自身的合理性何在? 二是什么是知识产权哲学? 三是如何进行知识产权哲学分析? 或者说知识产权哲学方法论问题。四是知识产权哲学中的主体问题,即“知识产权是为了谁”的问题。

1. 为什么要研究知识产权哲学。

知识产权哲学的价值何在,合理性何在? 是不是只是一种无用的添附,或者是学者闭门造车提出的新概念而已? 回答当然是否定的。知识产权哲学的价值或合理性,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来说明,即如果不研究知识产权哲学将会出现哪些问题? 

(1)不研究知识产权哲学,知识产权权利来源合理性的问题不能得到完整回答。知识产权本身无法回答这一问题,它只能是对各种权利的调整,但是,“它”本身的来源或合理性问题无法解答。知识产权哲学将有利于回答“元权利”的问题。

(2)不研究知识产权哲学,知识产权的对象—抽象物的概念得不到合理解释。关于知识产权的对象“抽象物”的讨论很多,但截止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公认的圆满答案。哲学在“抽象物”上的理论建树与发展将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

(3)不研究知识产权哲学,对个人权利进行限制的合理性问题得不到完整解释。对事物的认识,总是难免追根究源。对人的权利加以限制,其合理性问题需要哲学的分析。

(4)不研究知识产权哲学,作为一种权利的知识产权在保护自由和限制自由之间的“悖论”难以得到圆满解决。知识产权对权利的保护,总是伴随着对另一种权利的限制,这一点,在自由也是一样的。因为各种权利并不处于静止状态,而总是变动不居,仅从微观角度分析,难免吃力。而较为稳定的相关法律条文更是不可能完全满足不断变化的微观需求。进一步说,如果追溯到根源,对一种权利给以保护的同时对另一种权利加以限制,或对一种权利有时予以保护,而在另一种场合则予以限制,这种类似于 “悖论”的困境都需要哲学。

(5)不研究知识产权哲学,容易陷于权利的自足状态。愿意知其然,守其然,而不愿问其所以然,知其所以然。即对知识产权权利的现状、保护水平等问题容易仅从现实角度考虑如何去保护,而不去追问为什么。哲学是一种反思的学问或状态。知识产权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以哲学去反思,就会豁然开朗。尤其是“所以然”的问题,以哲学去回答,最为妥当。

(6)不研究知识产权哲学,就无法跳出知识产权本身,只有超出知识产权结构、话语本身,才有可能找到完整观察它的最佳角度。

2. 什么是知识产权哲学。

对于法律视野中的哲学而言,主要是效率、公平(或正义)两方面意义。所谓效率,其基本意义是:从一个给定的投入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即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取得同样多的效果,或以同样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效果。至于正义,正如罗尔斯指出的: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据此可以得出,首先,正义是一种分配方式,其次,正义是通过正当的分配达到一种理想的社会秩序状态。因此,正义具有手段和目的的两重性,正义的分配是达到理想社会秩序的手段,而理想的社会秩序则是正义所要达到的目的。效率与公平的冲突是哲学关注的恒久话题,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正是正义之目标,也是正义实现自我的全过程。具体到法哲学而言,要求法律以最有效促进社会资源的配置以及最佳使用立法资源为标准。正义是法律的首要价值,良好的法律应该是正义的体现,司法程序则是正当地分配利益的过程。正因如此,无论在中国或西方语言中,法律都是正义的同义语。立法与司法的目的都在于促进正义的实现,不能实现正义的法律是背离了其本质的恶法。而“恶法非法”,只有体现正义要求的良法才能指望被全体公民共守。这也体现了法哲学自身固有的使命:“就是回答人类对法哲学提出的问题:公正与不公正的区别问题,一个国泰民安的社会条件问题,持久和平问题,每个作为其现实存在的个人应该获得的财富、机会和负担问题,对于我们人类可能予以实现的正义标准问题。”知识产权哲学也是如此。它必须回答知识产权的权利来源、构成,必须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实现过程中的整体效率与局部效率、整体公平与局部公平、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等问题。

3. 知识产权哲学的主体问题。

这是知识产权哲学始终应关心的问题。没有主体,就没有权利。所以知识产权哲学就必须解决好知识产权是为了谁的问题。也就是在具体的权利分配、平衡中,要考虑到不同的权利主体及其需求,并从哲学的角度给以调整。

4. 如何进行知识产权哲学分析。

这是知识产权哲学中的方法论问题,即哲学是如何在知识产权研究中具体应用的。哲学不仅是一种虚幻的体验,也不是完全形而上学的知识,它看似高高在上,与现实毫无关系,但事实上,它的原则、精神来自于现实,也能很好地解决现实问题。而且,正是因为它的相对超脱性,以此角度分析问题,可能会更全面、更客观。具体运用哲学分析知识产权,就是既要分析其现状,又要分析其历史;既要分析制度优点,又要分析制度弊端。要在看似成为公理的知识背后寻找合理性、合法性渊源,并重新进行审视。

二、知识产权哲学若干理论问题

1. 有关知识产权哲学的理论判断。

关于知识产权哲学的研究,从目前已知的程度来看,是一项相当艰苦的工作。本文也尝试提出一些理论判断,力求为此研究进路作出自己的努力。

(1)不承认权利的差别,不承认专有利益,就不会有社会整体利益的增加,社会共有知识的发展。一方面,没有普天下皆可拥有的权利,这样的所谓的权利只不过是在玩弄概念,并只会最终摧毁人们对权利的尊重。另一方面,权利的差别才会推动人去努力争取权利,提高自身知识、技能,并最终推动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共有知识的增加。

(2)如果没有不断发展和更新的知识(新技术),就不会有知识产权法(版权法) 。因此,知识产权的发展是与知识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发展,最终要受到社会进步程度的制约。

(3)知识产权法(版权法)调整的对象是知识(新技术)引发的各种利益关系,而不是知识(新技术)本身。知识(新技术)发生变化,各种附着在其上的利益关系随着发生变化,才有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变化。

(4)任何行为、利益、原则一般均有例外和补充,任何权利均有限制。知识产权也不例外。这一点其实反映在整个民法中。现代民法的理念是追求实质正义,其价值取向是社会妥当性。以此为原则,各种制度的设计、权利安排均不能违背社会实质正义,损害社会妥当性。对权利的限制,以及对权利保护例外的规定,正是体现了这一要求。如对财产权的限制,对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限制,对社会责任的强调等,以及知识产权权利保护的例外,如强制许可、合理使用等。

(5)法哲学必须是不仅只注重法权形式,概念和逻辑上的结构,而且还要关注其内容。哲学(法哲学、知识产权哲学)归根到底要关注、联系、解决现实问题,而不是空想主义的,虽然它可能以高于现实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一判断,正如德国人考夫曼说:“不能再有任何法哲学完全的局限于形式而却忽略其内容.……”“如果我们不再促进内容上的法哲学,则形式的理论或元理论(关于理论的理论)就会很快使人窒息。”“法哲学不是具有逻辑天赋的精英的玩具。”“法哲学必须不断地面对这样的问题,即它在多大程度上可服务于人类。.……法哲学追求的是,对人及人的世界承担责任。” 

(6)如果人们想要求“可以证明一切”的东西,那么他们永远也得不到结果。这就是说,法哲学(知识产权哲学)研究应注意抛弃完美主义,认识到没有完美的理论体系,所有的认识只是一个过程或阶段,是追求真理过程中的一个驿站。

(7)要以历史的观点来研究法哲学。知识产权哲学的研究必须结合具体的历史条件。法哲学的研究,形成的规则从来都不可能是绝对的,而只能是历史的。“法权的历史性如今也是决定性的方面,只有处于具体的实在形式中的人得以享有的历史的法权,才是真实的人的法权。”这意味着,在一个特定的环境(国家、民族)研究知识产权哲学,就必须关注它所产生的土壤———传统和文化。

(8)合意并不确保真理。形式上正确的合意(如合意颁布的可耻法律)不能确保没有错误、误解和不公正。那种认为所有人的合意才有产生真理的力量,实际上是毫无用处的,因为这样一种全面的合意并不存在,而且也永远不会存在。

2. 平衡的概念是知识产权哲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知识产权范畴研究平衡,主要是利益的平衡。根据不同的标准,利益可以有以下不同的划分方法:一是物质的,非物质的,可见的,不可见的;二是近端利益,远端利益。其中前者是法律保护的常态,容易观察到。但后者才是法的精髓,且不容易观察到。二者的结合,是法要调节的全部内容。本文探讨的利益,是广义的,甚至包括社会整体道德价值的得失—— 法在最终意义上,不能造成社会整体道德的丧失。这是基础、前提,是用哲学的眼光去考察,而不是经济或法律本身。

一般定义上的利益平衡是指私人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就版权来讲,具体表现为两方面:一是作品创作层面,二是作品传播层面。就知识产权哲学而言,研究利益平衡,并不是要代替对具体制度设计细节的工作,而是要提供一种宏观的背景或者说指导,这是比具体的制度设计、比利益分配更高的层面,是哲学的层面,也因此,利益平衡的原则或方法,要比具体的版权制度更为稳定和持久。就知识产权自身来讲,各种利益平衡,最终表现为知识产权各种权利冲突的平衡。

如果我们把知识产权权利体系看作一个整体的话,构成这一体系的各权利保证了这一体系的整体平衡。而权利一方面意味着人的自主支配,另一方面又有一定的界限,也因此造成了各种权利的冲突——行使不当或超出界限。对这种冲突(或竞合),法律必须作出调整、选择,以达到动态的平衡。不难想见,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实际情形相当复杂。就宏观上来讲,应该坚持以下原则:保护在先权利原则,维护公平竞争、排除恶意取得原则,权利平衡原则,利益兼顾原则。从知识产权哲学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归结为一个:利益平衡原则。

我们应该特别重视知识产权权利平衡原则的社会效应。一般地,对某种权利的保护,或某几种权利之间冲突的调节,我们倾向于认为这是国家机器的任务。国家可以制定法律规则,投入相当的人力去做这些事情。当由此带来的权利保护、调整的社会成本,随着知识经济的高速发展而不断增加。主张权利平衡,就是要看到,它还具有这样一层作用:即通过保护和扶持一种利益,利用这种力量,形成各种权利在体系内的平衡。这一过程,就是通过一部分社会主体的守法行为,限制另一部分主体的非法行为,而在大多数时候不需要外部力量的持续介入。其结果是,一方面贯彻了法治精神,培养了社会成员的法律思维;另一方面降低了纯粹外力保护造成的社会成本;最后,实现了法律自身的价值。

3. 道德价值在知识产权中的作用。

知识产权首先是一种权利或关于此项权利的制度。因此,它首先关注的是权利及其利益,但是,在知识产权哲学的视野中,非利益因素,一样应当被高度重视。

关于利益,这方面的论述很多。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律系(faculty of law the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的peter d rahos就指出“对财产的工具主义的态度也使得经济因素的考虑及于法律”。这一点,如今已有越来越多的例证,对知识产权的经济分析已不是什么新鲜视角。诚然,经济分析的方法受到重视与计算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成本( the social cos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是分不开的。经济分析的方法有利于使财产配置中分配结果的变化更加明晰,对成本—— 利润(从理论上来说)的分析容易使人相信这是公平的或合乎人的需要的。但这在造成因计算成本利润而带来的额外成本的同时,其实最终给我们的分析结果并不可靠。这一点,在oecd《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报告中就已指出,知识资本化趋势给我们带来的难题之一,就是知识本身不可准确估价。很难有精确的知识投入—产出计算模式(或说几乎不可能) 。此外,尤其应提到的是,我们对成本关注较多,但对社会关注不够,而即使peter主张的工具主义,也讲到了一方面要关注社会成本( social costs) ,另一方面要注意道德的问题,这其实正是“社会价值”的一个重要体现。他说:“但我们心中的工具主义不只是等于成本利润分析,或者是回答一个经济学上的效益问题..它们应当受道德感的推动和限制,而不是剔除道德上的价值。” peter还指出:“我们心中的财产工具主义必须服务于道德价值。”可以认为,这已经为对知识产权的分析最终由哲学上的意义所决定,并由工具主义向平衡论发展铺平了道路。他也承认,“在工具主义财产理论上,财产不能作为一个基本的价值或权利发挥作用,因为这会促使该理论向独占主义方向发展。”“在工具主义层面上,财产可以说是服务于道德上的价值,并非道德价值之基础。”所以,我们说,知识产权哲学应把道德价值作为研究的重要基础。

4. 对垄断或知识霸权问题的认识。

知识霸权是近两年的一个新概念。是社会进步的一个副产品:虽以知识为核心,但又以霸权为标志。在反对知识霸权的喊声中,有一个倾向就是把矛头逐渐对准了知识产权,其理由是知识霸权(典型的代表是微软)正是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来获取巨大利润,形成了自己的垄断地位,然后奴役社会和其他经营者。甚至就有人说,应与微软同时接受审判的还有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垄断的权利。但是知识产权作为专有权利是有界限的,权利人完全是在法律的界限内享有和行使自己的权利。与所有的财产权一样,因为制度允许社会成员利用它来实现自我,聚积财富,就不可避免地有垄断的趋势,这种趋势在知识经济时代有强化的可能。

垄断本身并不当然地是违法的,通过提升技术降低成本等达到的,就是合法的垄断;滥用垄断的权利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垄断地位,则为非法,应当通过反垄断途径加以制止。

第2篇:哲学基本知识范文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 福州 350000)

摘 要: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体现的自然观,就其本质来看是在于它的实践性。马克思对两种自然观的论述,目的在于从更深层次挖掘唯物自然观的涵义,由此我们能够对马克思自然观的实质进行分类和解释。马克思的自然观是人与自然的交互运动的体现,其中马克思自然观的实践本性正是在此运动中展现,同时这种自然观具有内在的自我限制性。马克思的这种实践性所决定的自然观,毫无疑问,对指导我国的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 :马克思;自然观;实践性;人化自然;自我限制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2-0043-03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下称《手稿》)是马克思早期思想的重要体现,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由不成熟走向成熟的标志。马克思在其中反复阐述他的自然观,诚如阿尔都塞在《保卫马克思》中谈到的,马克思的《手稿》应该被“当作马克思思想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阶段看待,它同思想发展的其他各阶段一样,虽然预示着未来的发展,但也确定了一个不可变更、独特的现在。”[1]因此我们以《手稿》为例作为研究马克思的前期的自然思想是具有合理性的。有人认为,马克思在《手稿》中的自然观从本体论维度、认识论维度、价值论维度分析自然观;也有人指出,马克思自然观从人化自然、自在自然等多个层次去理解,摒弃旧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局限性,但是过于简单地解释马克思的自然观整体性质,从总体上,对其内容特征和内在结构简单化了,应该从哲学更深层次去阐释其应有之义。在马克思《手稿》中简述的自然观,是建立在承认自然界的客观独立性的基础,去分析人与自然的交互运动的体现,在其中会发现马克思自然观内涵更为丰富、更有内在逻辑的实践性。

一、两种自然观的探究——唯心与唯物的交锋

要对马克思自然观的本质进行分析,在逻辑上,我们要探讨的就是马克思是如何看待自然的,将这个问题还原为“自然”的界定。在《手稿》中,马克思对两种不同的自然观进行了区别,其中之一就是唯心主义的自然观念。这种唯心主义的自然观是以黑格尔和青年黑格尔派为代表,自然界是绝对精神的演化和体现,他引用黑格尔的话——绝对观念、抽象观念“作为自己的反映的直接观念,从自身释放出去,就是说,把自身作为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2]换句话说就是:“决心把那只是作为抽象、作为思想物而隐藏在它里面的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3]因此,在唯心主义自然观者看来,自然界是蕴含在思想里面的,物质世界只是作为自我意识的运动。“黑格尔把自然界看成是‘绝对精神’外化或异化的结果,并且这种‘绝对精神’把大自然中的一切都统摄在理性之下。”[4]也就是说,关于自然界的解释依据是精神而不是外在的感性。

另外一种:唯物主义的自然观,认为物质世界是第一位的,人的意识对外界的感知,说明了物质的第一性。马克思对以什么为基础的自然科学才是真正的自然科学的回答,事实上就是对这种观点予以的肯定。因为马克思按费尔巴哈语:“感性(见费尔巴哈)必须是一切科学的基础。”[5]真正的科学是只有以感性意识和感性需要为出发点的,因而现实的科学只能从自然界出发,同时,人是自然科学的直接对象。“人和自然界的实在性……关于凌驾于自然界和人之上的存在物问题……实际上已经成为不可能了。”[6]马克思更是列举了“大地创造说”被“地球构造说”致命打击和“创世说”被“自然发生说”抨击的例子,来说明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合乎历史现实性。

马克思十分明智地论述这两种自然观,或者说是对这两种自然观念的对比,其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唯物主义自然观的更深一层涵义——为人与自然的交互关系提供一种基础性的逻辑出发点,为更好地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交互关系。

二、马克思自然观的实质——人与人关于自然的交互联系

(一)人直接地是自然的存在物

“人和自然的实在性,即人对人来说作为自然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来说作为人的存在,已经成为实际的、可以通过感觉直观的……”[7]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作为自然界的存在物,“他本来就是自然界”,是自然界的构成部分之一。人来源于自然,人本身作为自然存在物而存在,这种存在是以人为对象的。恩格斯说:“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8]人作为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继而继续与这个环境一起发展,由此人类并非是自然的征服者,近代以来在牛顿的机械论和笛卡尔哲学的“二元论”鼓动之下,人与自然被认为是完全对立的,虽然由此而发展了巨大的物质文明,然而这种哲学的局限性造成的更为剧烈的破坏或许能够将物质文明的发展光芒遮蔽住。而马克思却将人与自然统一起来,在人与自然中间重新连接起红线,将人的发展和自然的发展容纳在同一个轨道之中,认为人是自然的产物,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直接地是自然的存在物”[9]。

(二)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

既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是人的产生的必要前提,那么很显然,人的发展离不开自然,因为一个来源的衍生物必然不能离开产生它的基础,而成为一个自给自足的产物。马克思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人离不开自然界:自然和人是“互为对象性的存在物”。在《手稿》中,他说人作为自然的存在物,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具有能动的性质,体现为认识具有自然力和生命力的,而这两个力量在人身上化约为了天赋、才能和欲望。另一方面更为突出,“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10]这意味着人受制于他的对象,因为这种对象是不依赖于他,并且他的欲望却需要这种对象,同时这种对象正是对其本质力量的对象化。马克思举例说,“饥饿是自然的需要”,为了使自身的饥饿的感觉得到满足,“它需要自身之外的自然界”,也就是身处他自身之外的对象[11]。

因此,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说,人是自然的产物,事实上,已经涵盖了人与自然相统一的观点,它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离不开自然;人能够反作用于自然,为了满足自身的欲望而对其自身之外的对象进行作用,这事实上也是人摆脱自身之外的对象的限制的表现。

三、马克思自然观的实践性及其内在逻辑

人摆脱自身之外的对象的限制意味着人对自然的获取和人对自然的改造,而这种获取和改造便是人的实践性,人和自然这种“互为对象性的存在物”的关系,使人具有自然性,同时也将自然附带了人的影子。这种只有与人相结合的自然对人来说才有价值,马克思说:“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12]因此脱离了人的自然,对人来说是毫无意义的,那么由于人作为能动的、具有自然力和生命力的存在物,自然会作用于他的对象,“马克思眼中的自然界不是消极被动的自然界,人与自然之间一直发生着相互作用”[13]。而其中起本质作用的是人的实践性。正如对马克思异化劳动这个关键概念的考察必须“从马克思关于人的观点出发去接受这项使命,并且从人的本质中得出我们熟悉的经济概念的必然性和内容。”[14]对马克思自然观的理解也必须从人的观点去发现。

“人和自然的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基础。”[15]而实践则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同时人的本质的实现也是实践活动的必然结果。“马克思以实践为基础,论证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得以生存发展的根本关系。这是马克思生态哲学思想的基础与前提,也促使马克思逐渐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世界观转变。”[16]因此,从这个角度看来,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是实践,因为人与自然的交互关系是依靠实践来实现的,这种实践的交互性使人更加具有了自然性(人天生就有自然性,因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同时也是自然成为了“人本学的自然界”。从人的角度来看或者从人的实践性来看,自然在这个意义上必然地是“人化的自然”,那种交互运动和作用是他们关系的本质实现。“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就是说,是自为地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17]说人是自为地存在着的存在物,即是说人具有能动的实践的特性,而正是人的这种实践本质的注射,使自然感染了人的实践本性,因此马克思的自然观是以实践为本质的。

当我们将实践定义为马克思自然观的本质时,我们是考虑到了离开人的存在的自然是纯粹抽象的毫无意义的,自然正是因为人而具有意义,按马克思本人的话:“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同时我们更应考虑的是这一点,我们不能因为事物一个性质的存在而忽略了另一部分的性质,而在此,我们就很容易忽视人的主导性作用的部分,或者说没能够将这种人的能动性提升到更高的层次。“谈自然,必须立足人的现实性,而人的现实性就是实践性,因此,自然只有作为实践的一部分,只有在实践中,对人而言才具有意义,也只有在实践中,自然对自身才具有意义。”[18]人的实践才是自然的更高层次的存在,我们谈这种存在之时并非将自然的独立性抹杀,而仅仅是强调人与自然之间的交互往来,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正是这种以自然为对象的实践或者说对自然的“介入”才真正实现了自然本身的存在。“人们在世界中是主动的,而不只是他们周围世界的消极接受者。”[19]当然,我们的本意并非将人推崇为征服和强占的野蛮动物,而是强调这一点:人的实践性正是自然得以对人来说存在的深层次原因。从某种程度上说,人的实践性是自然界的唯一有生命力的、唯一能够有不断的创造力的,对世界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东西。如同上文说的,实践性也仅仅在自然的范围之内,因为人脱离不开自然的束缚,除非他是在冥想,从物质决定意识这一意义上,人即使在冥想也抛不开自然的魅影。

四、马克思自然观实践性本质之于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的意义

“像黑格尔一样,马克思认为人是通过在世界中的活动来改变自身和世界的。但与黑格尔不同,他认为这一变化作为实践活动发生于实际的世界中,而不仅仅发生于思想中。”[20]在《手稿》中我们所领会到的是自然的两种区分以及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交互作用导致了“人化自然”,而这种“人化自然”的实质就是人的实践性。但是我们认为正是因为这种实践本性导致了马克思自然观的一种内在自我制约性,因为这种实践性必然是在自然的范围之内活动,而且为了人的更好、更自由的发展,这种实践性被限制也是情理之中。

马克思的这种自然观之实践本质的内在自我限制性,换句话说这种自然观内在地将自身限制在一个范围之内,这个范围具体来说就是人的发展和自然的发展是天然地处在一个“搏弈”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此消彼长,近代以来的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已经使这个过程发生区别于以前的状态:自然的发展被人的发展所严重制约,甚至人的发展已然使自然发生了难以回复的倒退发展。因此我们当今的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必须去探求这个人与自然发展的平衡点,实现人与自然“和解”,也就是说如何能够将人类的发展和自然的发展处在“双赢”的状态。不过从人的角度出发,事实上这种“双赢”或许是永远不存在的,因为我们所言的自然的发展永远是对来人说的,脱离了人的自然将是无。当然这种平衡点的状态的寻求还有待进一步地研究,然而马克思的这种自然观就其突破了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意义上来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可资运用、较为深刻的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14〕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48,149-150.

〔2〕〔3〕〔5〕〔6〕〔7〕〔9〕〔10〕〔11〕〔12〕〔17〕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115,115,89,92,92,105,105,106,116,107.

〔4〕霍芳霞,王雁.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批判思想的真实意蕴探微.商业时代,2012,(14):26.

〔8〕马恩全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74-375.

〔13〕王贵贤,田毅松.“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导读.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2.49.

〔15〕杨连云.论人的实践本质.河北学刊,2003,(4):63.

〔16〕徐水华,刘勇.论马克思生态哲学思想的内在生成逻辑.前沿,2011,(5):186.

〔18〕汪建明.实践观视阈下自然的存在及其意义——兼论马克思自然哲学的生态意蕴.广西社会科学,2012,(9):29-30.

第3篇:哲学基本知识范文

关键词:知识点;基本知识组件;倒退关系;学习路径

中图分类号:TP18文献标识码:A

1 引 言

知识空间理论是由Dietrich Albert等人提出的,该理论提供了一种基于认知科学领域,给出描述指定知识域的结构的方法[1]。知识空间理论的研究目的是能够在任何学科的学习过程中为人类的知识建模,运用数学工具,应用于交互计算机尽可能快而准确地对学习者的学习状态进行评价和反馈,实现对学习者学习路径的控制,使学习路径最优化[11]。利用这种思想的长处,我们希望能得到一种通用的知识空间理论,也就是用数学的方法研究知识空间理论,这样对ICAI的发展能够带来帮助。知识点是ICAI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知识空间理论中一个重要环节。本文主要是结合具体的教材和知识空间理论提出基本知识组件划分的一般原则,并将该原则应用于具体的实例――“几何原本”中平面几何部分的三角形知识中的知识点及基本知识组件的划分,指出其对选择学习路径的意义。

2 知识点及知识点之间的关系

在教学领域中,教学元知识点是指教材中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单元进行传授的部分。文献[3-6]对知识点都有描述,我们这里所说的知识点是结合知识的内容和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后来为了知识的传播而组织在一起所形成的关系(外在联系)来定义知识点,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一定的关联性。

定义1 知识点(Knowledge Point)是指兼顾知识本身的内容和它们之间的关系而划分出来的,具有局部完整性,且可以作为独立的教学单元和研究对象。

知识点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两大类,组织关系(Buildup Relation)和支撑关系(Underlay Relation)[7-10]。一方面在知识的保存、传递中,知识点集合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被组织在一起,也就建立了一种关系,这种关系称为组织关系。另一方面,知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在不断增长、不断深入、不断扩大的,而且新知识是建立在旧知识的基础上,这就形成知识点的内在关联的根源和实质。把这种知识点的内在关联的实质抽象为“支撑”,就称这种关系为支撑关系。为了便于研究,只考虑组织关系中的从属关系。下面就是这些关系的定义。

设P为知识点集合,T为知识点的组织树,G知识点的支撑图,表示偏序关系。

定义2 设p1,p2∈P且在T中有共同的祖先弧P,若p1=a,则称p2和p1之间具有从属关系(hypotaxis relation),即p2从属p1,记为Bh,用符号h表示,即p2h p1为真。

性质1 从属关系具有自反性、反对称性和传递性,它是一种偏序关系。

定义3 设p1,p2∈P且在G中有一条由p1指向p2的边,则称p1和p2之间具有支撑关系U(underlay relation),用符号票硎,即p1p2为真,并称p1支撑p2,或者说p1是p2的前序(支撑)知识点。

性质2 支撑关系具有自反性、反对称性和传递性,它是一种偏序关系。

任何一个领域内的知识可以按照某种原则或规则划分成不同的知识点,各个知识点之间存在从属关系和支撑关系中的一种或两种。那么,在这个领域内的知识点集合中,可以根据这两种关系中的任意一种组织成上一层的结构单元――基本知识组件。由于这两种关系具有共性,即都是偏序关系,于是可以针对具有偏序关系的集合定义一种新的关系――倒退关系。这样的话,对倒退关系的研究,能够应用到具有共性的其他两种关系上。以下是对倒退关系的定义。

计算技术与自动化2007年6月第26卷第2期陆 捷等:ICAI中基本知识组件的划分定义4 设集合E具有偏序关系恍灾,定义倒退关系如下:

设e∈E,若b∈E,且be为真,则称b为e的前件

1) 若e在E中只有惟一的前件b,则定义eb成立;

2) 若对e在E中所有的前件b1, b2,…,bk,有∩ki=1(bie)为真,则定义∩ki=1(ebi)为真;

3) 若对e在E中所有的前件b1, b2,…,bk有∪ki=1(bie)为真,则定义∪ki=1(ebi)为真。

对于倒退关系,有以下性质。

性质3 设集合E具有偏序关系恍灾,集合E1是E的某个子集,且具有倒退关系性质,则对于元素e∈E1,有:

1)若e在E中只有唯一的前件b,则b∈E1;

2)若对e在E中所有的前件b1,b2,…,bk有∩ki=1(bie)为真,则∩ki=1(bi∈E1)为真;

3)若对e在E中所有的前件b1,b2,…,bk有∪ki=1(bie)为真,则∪ki=1(bi∈E1)为真。

3 基本知识组件

3.1 基本知识组件的来源

知识组件(Knowledge Component)的提出是借鉴了本体论的思想。本体论原本是一个哲学上的概念,是表述哲学理论的一个术语,西方哲学中的本体论是关于存在及其本质和规律的学说。后来随着计算机的发展可以看出,把现实世界中的某个应用领域抽象或概括成一组概念(进程、程序、硬件等)及概念间关系,构造出这个领域的本体,会使计算机对该领域的信息处理大为方便。

在一个知识领域内,需要描述的事务都具有一种或多种相似性,可以根据这些相似性将领域中的知识进行分类。就像房屋的共同组件有窗户、门、墙壁、天花板和地板一样,对于知识也可以考虑它们的共性构建出知识组件。另外在知识组件的形成过程中,存在一个饶有兴趣的问题:给定了若干个知识点,找出支撑这些知识点的最小背景,或找出包含这些知识点的最小组织树(或森林)。在考虑知识点集合的“最小性”时又要兼顾知识点集合的相对完整性和知识点的冗余性,于是有以下定义和假设。

3.2 基本知识组件的定义

г谥识点的关系图G中,从出度为0的结点开始对同一结点的存在不同支持路径,那么有些结点之间在意义上有平行的含义,在这里称为平行关系。以下是对平行关系的定义。

定义5 假设知识点集合P满足关系r∈{h,},若对任意的知识点b1,b2,e∈P,有(eb1)∨(eb2)为真,则称b1,b2之间具有平行关系,用符号∥表示 ,即b1∥b2为真,其中菏枪叵r的倒退关系。

完整性假设:任意满足从属关系或支撑关系的知识点集合P都具有倒退关系盒灾。

基本知识组件是由知识领域内知识点形成的一个子集,这些知识点属于同一个组织或者依据某种关系构成一个意义上或组织上局部完整的知识块,即在局部范围内,是一个完整的关系网络。以下给出基本知识组件的形式定义。

定义6 设P是满足完整性假设的知识点的有限集合,称集合c是关于关系r∈{h,}的基本知识组件,当且仅当满足:

1) c是空集I;或

2) c是非空集,且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1)q1(p∈c∧q1∥p),基本知识组件中不存在平行的知识点;

(2)p1,p2∈P,(p2p1)∧(p2∈c)p1∈c,基本知识组件c中任何知识点的r关系前件(不包括平行知识点)都是c中的知识点;

(3)存在知识点p:q∈(c\{p})┑(qp)且p′(p′∈c∧p′≠p∧q(q∈c∧qp′)),基本知识组件c中有且仅有一个无r关系后件的知识点。

其中菏枪叵r的倒退关系,知识点的关系图是一个有向无环图。

性质4 在某个领域内的基本知识组件集合中,用C槐硎局识点a的全部基本知识组件的集合,则有c1,c2∈C,c1c2。

定义7 在知识点的关系图中,若存在关系p1r′p2,则称p1是p2的r′关系前件,p2是p1的r′关系后件,其中r′∈{h,,}。

定义8 若Ci=Cj×{i},则集合的×运算是将元素i加到Cj中每一个集合中,例如:Cj={{k,j},{j,l}},那么Ci=Cj×{i}={{k,j,i},{j,l,i}}。

以上的一些性质和定义将在后面有具体的应用。

3.3 基本知识组件的引进理由

在ICAI中,引入基本知识组件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优点。一是能够更好地表达知识空间中的知识点之间的关系。如果没有基本知识组件,整个知识空间直接由知识点组成,那么知识点之间的关系网络图非常复杂,这样在实际的应用中无论是对存储空间方面还是对程序的性能方面都是相当不利。二是能精简知识点子集,例如一个由50个知识点组成的领域知识,假如不考虑基本知识组件,那么它的子集有250个,但并不是每一个子集都有实际的意义,有些子集仅是知识点的罗列;考虑基本知识组件后就可以删除一大部分的没有意义的知识点子集。第三个优点是基本知识组件能够很好地组织知识点,使它们在相对的一个较大的范围内是完整的,这样的结构便于知识空间的上层结构的研究,有利于ICAI中知识库的表示。

基本知识组件在ICAI中的应用主要是在测评过程实现的,即基本知识组件可用来描述学生掌握的知识状态[2]。测评的过程有:第一步对学生当前的知识水平进行评估,得出学生所掌握知识所处的基本知识组件;第二步作决策,选择下一个要学习的知识点进行学习,形成新的基本知识组件;若未达到理想的学习状态,就转到第一步,如此反复,直到到达理想的学习状态时终止。由于基本知识组件是精简并完善后的知识点的集合,能缩短学习步骤而达到相同的学习效果,相应的学习过程也即学习路径比较简短。

4 基本知识组件的生成算法及其性能分析

4.1 基本知识组件的生成算法

基本知识组件划分的原则是:根据完整性假设,采用自底向上的思想形成各个知识点的基本知识组件。下面详细介绍各个步骤。

为了便于记录知识点之间的各种关系,将各个知识点之间的关系存储在一个n×n(n为知识点的数目)的矩阵I中,其中矩阵元素的取值定义如下:

Iij=0表示知识点i与知识点j之间没有关系或者为“与”关系;

Iij=1表示知识点i与知识点j之间存在倒退关系,即ij;

Iij=2表示知识点i与知识点j之间存在“或”关系,也就是前面所说的平行关系,即i∥j。

其中“与”关系的含义是指:若(eb1)∧(eb2)或者(b1e)∧(b2e),则b1和b2存在“与”关系;若(eb1)∨(eb2)或者(b1e)∨(b2e),则b1和b2存在“或”关系。

根据前面的完整性假设,得出基本知识组件的算法思想,用自然语言描述有以下几步:

step1:形成单元素(知识点关系图中出度为0的结点)的基本知识组件;

step2:由单元素向上形成上一层结点的基本知识组件;

step3:依次向上形成各层知识点的知识组件,直到每个结点所代表的知识点都形成了基本知识组件。

以上算法思想的类程序语言描述如算法1所示。

算法1 基本知识组件生成算法

输入: E={1,2,3,……,n};∥E是知识点全集

E1=I;∥E1中为已经得出基本知识组件的知识点集合

I[n][n];∥各个知识点之间的关系矩阵

输出:C={Ci|i=1,2,…,n}

过程:int i,j,I[n][n];

4.2 算法正确性的证明

下面证明算法1的正确性,即它与基本知识组件定义是等价的。

证明:对算法与基本知识组件定义(以下简称定义)的等价性的证明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证明算法生成的基本知识组件都符合基本知识组件的定义;反过来,第二部分证明定义得到的基本知识组件都能由算法生成。根据定义有若华b,则在倒退关系图中有一条从a到b的有向弧,称a有出度,b有入度;定义矩阵I中元素值为“1”时,为了方便表示一个基本知识组件中有且仅有一个无汗叵登凹的知识点。

首先证明第一部分。算法的自底向上的思想蕴含两层含义:一是若华b,则有a属于基本知识组件c,则b也属于基本知识组件c;二是每个基本知识组件至少包含一个无汗叵岛蠹的知识点。另外,C={I}时符合定义要求。下面分别验证算法中各个部分形成的基本知识组件符合基本知识组件定义的要求。

1) 算法1的第①部分,矩阵中某一行的各元素值都为0,则该行的行序所代表的知识点形成的单元素基本知识组件。在这个基本知识组件中,没有平行关系的结点,也不存在与其他结点有关系,所以满足基本知识组件的定义。

2) 算法1的第②部分生成的基本知识组件,条件j1,j2,……,jk∈E1表示这些结点已经形成基本知识组件,条件Iij1=1 and Iij2 and …… and Iijk=1表示i和jx(x∈{1,2,…,k})之间在关系图中存在关系,能够形成本知识点的基本知识组件,并根据已得出基本知识组件的知识点形成本层知识点的基本知识组件;条件Ijxjy=2(x,y∈{1,2,……,k})表示结点jx和jy结点是平行关系的知识点,那么Ci=Cj1×{i}∪Cj2×{i}∪…∪Cjk×{i}表示一个基本知识组件中不存在平行关系的知识点,同样满足基本知识组件的定义。

3) 同理可以证明第③部分和第④部分所生成的基本知识组件满足定义要求。

由上可得,该算法所形成的基本知识组件都符合基本知识组件的定义。

接着证明第二部分。定义中的第一点,为I的基本知识组件,包含在算法中的C中。定义中的第二点,定义中的单元素正好是知识点关系图中出度为0的结点,即是算法中得到的单元素基本知识组件;定义中的每个基本知识组件,在该基本知识组件中有且仅有一个不存在汗叵登凹的知识点,这一点正好符合算法中自底向上的思想。并且定义得到的基本知识组件中不平行关系的知识点,算法也排除了包含平行知识点的知识组件。所以定义中生成的基本知识组件就是算法中得到的基本知识组件。

综上所述,算法1与基本知识组件的定义具有等价性。

因为算法1中的输入包含矩阵I,所以下面给出矩阵的生成算法。根据矩阵I中元素的定义,可以得到生成矩阵I的算法,如算法2。

算法2 矩阵生成算法

输入:知识点之间的关系

输出:矩阵I,Iij∈{0,1,2}

过程:int i,j,I[n][n]; ∥i表示行序,j表示列序,I[n][n]表示矩阵元素的值;

4.3 算法性能分析

算法1的最坏时间复杂度为O(n×n),其中n为知识点数目。因为矩阵I中有n2个元素,并且关系图是有向图,需要对每一个元素进行赋值,所以算法2的时间复杂度为O(n×n)。生成知识组件的算法由算法1和算法2两个组成,时间复杂度应考虑两者之和,所以时间复杂度为O(n2)。同样,考虑空间复杂度时,是用二维数组存储矩阵,需要的存储空间为n2,所以空间复杂度为O(n2)。

5 平面几何中的部分基本知识组件

学过初等平面几何的人,都知道欧几里德,都会惊叹于欧几里德平面几何的完美,整个平面几何能够以五条自明的公理即几条概念点、线、面把平面几何的所有的规律用逻辑全部推演出来,而且相互之间没有任何矛盾、空隙和皱折,一切是那么的光亮。这里选择欧几里德的平面几何领域内的知识作为研究对象,也是基于这个优点。

根据前面的算法,对《几何原本》中三角形部分的内容进行知识组件的划分。在三角形的知识点中,既可以从边的方面来讨论,又可以从角的方面来讨论。因此可以把这一部分知识划分成以下几个知识点:三角形知识点,边知识点,角知识点,线知识点,度数知识点。将这些知识点分别用,b,c,d,e表示,由他们的形成的过程所存在的支撑关系有:b≤,c≤,d≤b,d≤c,e≤c,b∥c。用支撑关系图表示如图1所示。

根据倒退关系的定义,三角形部分得到的倒退关系有(华b)∨(华c),bd,(cd)∧(ce),平行关系有b∥c,其倒退关系图如图2所示。

于是,在三角形的知识中,根据算法1和算法2形成各个知识点的基本知识组件的有以下几个步骤。

1)E={1,2,3,4,5};E1=I;1,2,3,4,5对应知识点,b,c,d,e,如图4所示;在矩阵I中元素4,5所对应的行的值全部是0,则知识点4,5对应的基本知识组件集合分别为{{4}},{{5}},且E1={4,5},E={1,2,3};

2)E≠I,与结点2和结点3存在关系旱慕岬4,5∈E1,所以此次生成结点2和3的基本知识组件分别为{{2,4}},{{3,4,5}},E={1},E1={2,3,4,5};

3)E≠I,与结点1存在关系旱慕岬阌2,3∈E1,且2与3是平行关系,即2∥3,那么C1=C2×{1}∪C3×{1}={{1,2,4},{1,3,4,5}},E=I,E1={1,2,3,4,5};

4)E=I退出。

最后得到三角形部分各个知识点,b,c,d,e的基本知识组件分别为

C={{,b,d},{,c,d,e}},Cb={{b,d}},Cc={{c,d,e}},Cd={{d}},Cc={{e}}。

在生成的基本知识组件的过程中,可以看出,如果某个知识点a的C恢杏n个基本知识组件时,那么存在n条到达知识点a的学习(授课)路径。上面例子中要学习三角形知识点时存在这样两条学习(授课)路径:一条是db,即先学习线知识点,再学习边知识点,最后学习三角形知识点;另一条是d∧ec,即先学习线知识点和角度知识点,再学习角知识点,最后学习三角形知识点。因为是基本知识组件,所以这样的学习路径是最简捷的。

6 后续研究的问题

第4篇:哲学基本知识范文

人文知识涉及的面比较广,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国家的概况。如:地理、历史、现状、文化、传统等。

2、国家的文学。主要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作家和作品。

第5篇:哲学基本知识范文

艺术设计学属于设计类专业。

艺术专业学学生主要学习艺术设计学方面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使学生通过艺术设计理论思维能力、造型艺术基础及设计原理与方法的基本训练,具备了解艺术设计的历史、现状和进行理论研究的基本素质,从事艺术设计教学、设计策划、设计创意和研究等的专业人才。

主干学科:艺术学、历史学、哲学 。

主要课程:艺术设计概论、艺术设计学、中国艺术设计史、外国艺术设计史、中国工艺美术史、外国工艺美术史、艺术考古学、艺术设计基础等。

(来源:文章屋网 )

第6篇:哲学基本知识范文

2、思想概论: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第7篇:哲学基本知识范文

一、教材的知识结构编排叫人很不舒服

哲学是讲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哲学就是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但本教材第一单元(即前三章)都学完了,却没见任何原理和方法。给人以三纸无驴的感觉。本单元第一章生活处处有哲学等知识,完全可以在前言里解决;第二章哲学的基本问题在第二单元物质与意识学完自然就弄清楚了;第三章无非是说哲学是科学以及学习它的意义,前言里面亦可解决;的发展可以放在第三单元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或者第二单元实践与认识中来讲。但现行教材的编排,这部分知识安排在前三章共6个课时,耗费了三周的教学时间。当教学结束的时候,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讲了些什么,怎么能让学生清楚明了呢?另外,这儿耽误的时间过长,直接影响了后面重点知识的学习,尤其是辩证法部分。比如:第三单元第二节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把以前三节课的内容压缩为一节课,这与教材编排上的头轻尾重不无关系。

二、方法论的表述冗长、嗦

在我们的印象中,哲学的观点、方法的表述通常都很精炼,揭示的道理很精辟,读后就很难忘记。新教材中对方法论的表述却反其道而行之,句子冗长,表达啰嗦,既不利于学生理解,更不利于学生记忆和应用。比如: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原理旧教材中方法论1的表述是“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总共不过22个字。新教材变为“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总共50字。但两个表述的意义是一样的,既然这样,为什么要去简就繁呢?还有一些方法论的表述很绕口,让学生读都读晕了,更谈不上记忆了。

三、知识体系紊乱,不利于学生理清思路

本来哲学的结构是很清晰的,一条原理对应着一条或几条方法。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学生学起来也简单明了,有的方法学生本身也知道应该这么做,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罢了,通过学哲学就更深刻地认识到了这样做的必要性。所以学起来也兴趣颇浓,积极性很高。但现行的新教材似乎在人为地破坏这种知识顺序,尤其是第三单元第九课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旧教材是遵循矛盾的普遍性——方法论;矛盾的特殊性——方法论;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方法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原理——方法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原理——方法论。五个原理及其对应的方法,学完后学生清楚明了,沾沾自喜。新教材这一块变为:矛盾的普遍性——无方法论;矛盾的特殊性——无方法论;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无方法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方法论)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坚持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两个版本相比较,后者给人的感觉是“怎一个乱字了得”!

第8篇:哲学基本知识范文

一、复合型的知识素质

1.物理学科专业知识

中学物理教师应具备的学科知识包括物理学科的体系框架、物理学科中各逻辑知识点的内容以及物理学科所需要的技能知识等.

2.科学文化知识和工具性知识

科学文化知识是指具有当代科学和人文发展的基本知识.当代科学的基本知识指对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科学、新能源科学、环境科学、空间科学和海洋科学等方面的知识有一定了解.人文发展的基本知识是指对人文学科即哲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历史等方面的知识有必要的了解和把握.

工具性知识包括外语、计算机语言与操作、现代教育技术知识等.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工具性知识已成为教师学习和获取新知识的必要条件和重要手段.

3.物理教育学科知识

新课程改革的目的之一在于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展学生的个性.新课程强调教学既是一个认识过程,更是一个发展过程,要求中学物理教师不仅要懂得教什么,而且要懂得怎么教,还应明白为什么这样教,能运用教育理论来指导教学实践,促进学生的发展.中学物理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育科学知识.

二、全方位的能力素质

1.教育教学基本能力

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是指运用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等基本理论,指导并创造性地从事教育与物理教学的基本能力.它包括教育教学过程的设计与操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课堂讲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书写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能力、教学设计与创新能力及对学生进行评价的能力等.

2.物理观察与实验能力

中学物理教师除了应掌握必要的物理实验技能外,还应该对实验在物理教学中的意义和作用有正确的理解,对物理教学实验设计的基本原理和组织学生实验的方法与技巧有基本的了解.

3.开发课程资源的能力

新课程确立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级课程管理政策,这就要求课程必须与教学相互整合,物理教师必须在物理课程改革中发挥主体性作用.因此,物理课程的开发能力已成为物理教师最重要的专业能力之一.

4.具备教育科研能力

新课程要求物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以研究者的心态置身于教学情景之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和分析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对自身的教学行为进行反思,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究,对积累的经验进行总结,使其形成规律性的认识.因此,教育科研能力应是新时期物理教师所必备的能力.

5.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

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物理课堂教学中,能将抽象的概念形象化,将微观现象宏观地表现出来,瞬间现象转化为较长时间的变化过程,可以帮助学生理解一些现象和规律,加快课堂教学节奏,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

三、健全的专业品质

1.职业道德修养

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为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敬业,热爱物理学科教育,以喜爱专业、忠于职守的高尚情感感染学生.爱生就是充分地尊重学生,由衷地热爱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和管理.为人师表是教师以身作则培养学生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可以确立教育威信,有利于教育活动的开展.

2.全新的教育理念

中学物理教师还应具备正确的学生观和科学的育人观,要调动学生的主动性,要看到学生存在着多种发展的潜在可能性,体现学生的个体差异性,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良好的发展.

3.良好的交往与合作能力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合作的意识与能力是现代人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新课程体系强调教师间的经验交流和总结,正确处理合作与竞争的关系.只有教师具备了一定的交往与合作能力,才可能有效地指导学生之间的合作.

第9篇:哲学基本知识范文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性;法学思维;培养方法

一、法律思维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重要性

1.思想政治学科中法学思维

法律思维。从广义上来讲,法律思维是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法律思维主体包括法律职业从业者,如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等,以及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接触、运用法律时的思维,也应属于法律思维范畴。

哲学是思想政治教育这门学科的理论基础。首先,哲学为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理论基础。哲学是人与世界关系的总体性理论反映,它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反映世界的本质,论证人在世界中的位置,揭示人与世界的复杂多样关系。对人的本质、人生价值、人生目的、人生意义等至关重要的人生问题予以审视、反思和预见,为人们的思想意识奠定理论基石。思想政治教育是塑造人的灵魂的活动,思想政治教育要以哲学为支撑,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引导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创造理想世界。

法律思维蕴含规则性、程序性、平衡性、基准性的特有知识、价值和方法。相对于其他思维形式,哲学思维显现出丰富的抽象性、深邃的独特性、清晰的缜密的整体性和内在的逻辑的系统性。”在思想政治工作中,不仅要从哲学的抽象性、全局性来考虑问题,还要从具体的现实出发,运用规则、讲究程序、重视证据、建立明确责、权、利的制度,将哲学抽象l生和整体性、系统性和法学的具体性、规则性、适用性结合起来。

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法律思维

法学不同于哲学的一个特征,就是前者比后者更具有强烈的适用性。因此,强调法学理论要经世致用,不要变成玄之又玄的经院哲学。著名法学家伯尔曼说过:

“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再好的法律,若不服务于实践,就是一张废纸。所以,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从事思想教育工作的人,不仅需要严谨的逻辑思想能力,抽象的哲学思维,也需要法治的理念,以权利义务的角度作为思考问题的基本逻辑线索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如思政专业的学生将来从事中学教育,这就要求教师有一定的法学知识来管理学生。如学生在学校的地位是什么?学生和学校是什么关系?学生在学校享有哪些权利?学生又该承担哪些义务?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情况该如何处理?有的家长以为把子女送到学校,就把监护人该承担的义务转嫁给学校。一旦学生在学校出了事情,部分家长不管青红皂白,就纠集其亲朋好友到学校大吵大闹。学校为了息事宁人,绝大多数学校的做法往往选择私了,不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学校的权利,往往付出高昂的代价。其实学校应该用法治的思想来治理学校。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划分清楚,看学校这一方是否存在过错,该不该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从法律的角度来解决问题,将学校的管理制度化、规划化。管理学校如此,企业管理,做其他思想工作亦是如此。

二、如何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中加强法律思维的培养

1.从课程设置的角度去解决问题

思政专业课程体系的安排,在以《哲学原理》为核心,《马列原著选读》、《西方哲学史》、《宗教学》、《伦理学》、《逻辑学》、《美学》等各门哲学课程的基础上,再开设《西方哲学史》、《法学概论》、《西方法哲学史纲要》或者《法哲学》,合同法等课程。哲学课程体系既为学生提供了学习其他课程的方法论,又培养了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还锻炼了学生的思维能力,使学生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法学概论》是一门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开设《法学概论》的教学目的是普及法学知识,加强法制教育;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般法律问题。思政专业的学生不仅要求懂得一般的法律规定,并且能够运用法律来解决实际生活中碰到的问题。在哲学思维和法学概论知识体系的架构上,培养从哲学的角度和用哲学的方法来研究和思考法学问题的思维能力,这样不仅有利于思政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而且还可以培养学生高层次地思考人与人或集团与集团、个人与集团之间的不公正、不公平,进而解决主体与社会整体间的公平、正义的问题。

2.从教学的角度去解决问题

相关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