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新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9月中旬,学者周志兴前往浙江北部的莫干山,参加一场被外界称之为“新莫干山会议”的研讨会。
28年前,第一次全国性的中青年经济科学工作者讨论会(史称“莫干山会议”)正是在此启幕。那次会议首开“官学互动”和“以文选人”的新思路,涌现出了一批中青年学者。会后形成的包括《价格改革的两种思路》在内的7个研究报告受到决策层高度重视。
如今,“新莫干山会议”的举办方希望能“打捞历史,寻找改革新动力”。虽然与会者也提出了被称为五论的“推车论、一条腿论、起点公平论、价税财利联动论、政改关键论”,但作为国内思想与学术界的资深观察人士,周志兴对会议的成果评价并不高,“各有各的主张,没有一致的共识,具体的(改革)方案也离现实太远”。
在推进改革已成“最低共识”的当下,上述情况从一个切口折射出改革深化的难度:技术化的设计林林总总,却难掩各方的分歧;所有人都在谈论顶层设计,每人心中的顶层设计又各不相同;地方试验有得有失,类似当年小岗村式的改革突破口则还没有再现。
面对多元化思潮,如何整合多元社会,再建改革共识,对于中国的现代化前途和未来社会的走向有着超乎寻常的意义。
变形的新自由主义
上世纪70年代,西方主流国家普遍陷入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并存的滞胀局面,二战后居于主导思潮的凯恩斯主义无法解决这一困境,此前处于“边缘”地位的新自由主义由此登堂入室。
新自由主义强调自由市场机制,主张减少对于商业行为和财产权的管制,倡导贸易自由化、价格市场化和私有化。1979年撒切尔出任英国首相和1980年里根当选美国总统,标志着新自由主义由单纯的经济思想上升为主流意识形态。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认为,新自由主义是撒切尔和里根经济政策的哲学基础。表现在实际政策上就是私有化和减少甚至取消国家对经济的监管。
在英国,受哈耶克、弗里德曼等新自由主义学者的影响,撒切尔政府启动大规模私有化进程。在美国,里根政府为拯救长期滞胀的美国经济所采取的取消国家对经济干预等一系列新自由主义政策措施被称之为“里根经济学”。
1989年,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邀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美洲开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的研究人员以及拉美国家代表在华盛顿召开研讨会,旨在为拉美国家经济改革提供方案和对策。这次会议提出的指导改革拉美经济的主张,包括实行紧缩政策防止通货膨胀、削减公共福利开支、金融和贸易自由化、统一汇率、取消对外资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以及国有企业私有化、取消政府对企业的管制等被称之为“华盛顿共识”。
作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宣言,“华盛顿共识”伴随全球化进程一路东进,成为此后相当长时间内在中国支持者多、影响范围大的一股思潮。
中国经济1992年之后启动了多项市场化改革。从国企改革、发展民资、资本市场设立到加入WTO,随处可见在中国经济躯体上的投影。
这一时期,一些认同新自由主义的中国经济学家逐渐走上主流舞台,他们所张扬的激发个体、企业活力从而带动整体社会活力的理念,影响了普通民众对市场经济的认知。
客观而言,鼓励民资和加入WTO,是推动中国经济20年来高速增长原动力中的两个要素。
但凡事皆有两面性,发生于发达国家的新自由主义,在来到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后,由于历史、经济、制度和文化基础的不同,其生长路径也产生了相当程度的变异。新自由主义倡导的自由竞争,在一些领域,在“市场正义”的遮掩下演变为资本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强势主导。新自由主义还渗透进医疗、住房和教育所在的社会领域。
政治学研究者萧功秦认为,对新自由主义的滥用,让医院、基本住房和学校都变身为市场竞争主体。“无钱莫住院,只为富人盖房”等市场原教旨主义言论此起彼伏。由此带来的结果则是药价、房价和学费暴涨,民生受损,影响了对改革的信心。
决策层意识到相关问题后,相继启动了深化和完善医改、房改等新措施,但市场对社会大范围侵入的后果至今未能彻底消除。
对新自由主义的致命一击当属始于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在此之前,在新自由主义权势人物格林斯潘的影响下,美国政府逐渐取消对金融行业的政府管制,放任去除“枷锁”的金融资本在全球化过程中加速膨胀,并最终引发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主打民生牌的奥巴马政府上台和“占领华尔街”运动的出现,标志着新自由主义在美国的主流地位终结。
来自发源地的反思与追问,让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的神像轰然崩塌。尽管诸如许小年等经济学家大呼:美国金融危机不是市场危机而是政府危机,但“这次危机对新自由主义信仰者的打击是致命的,我明确感觉到他们的价值观受到了颠覆性的冲击。”一位学者在私下如此评价。
国家主义的兴起与反思
在好莱坞拍摄的一部灾难电影《2012》中,拯救人类的诺亚方舟被设置在中国的喜马拉雅山顶上建造。电影里,当看到能容纳几十万人的巨大飞船时,一位美国的政府官员感叹道,“只有中国才有这样的能力完成如此浩大的工程”。
伴随中国国家实力的增强,一股国家主义的思潮悄然升起。
一、“正义”成为自由主义的新主题
以罗尔斯正义论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理论的兴起为古典自由主义理论注入了新的活力。新自由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的区别在于:古典自由主义关注的主题是自由,而新自由主义关注的主题是正义。罗尔斯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2]3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评价现代社会制度是否合理的唯一标准。罗尔斯认为正义的内涵首先就是平等。
在古典自由主义时期就已经提出平等的政治概念。自由、平等、博爱是资产阶级革命的口号。古典自由主义者认为,平等也是一种权利,即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权利。 资产阶级尤其强调“天赋人权”,“天赋人权”是指国家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剥夺公民的权利。在强烈的权利意识下,自由也被纳入权利范畴之中。由于基本权利为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每个人都要求一种权利上的平等。因此,古典自由主义的自由原则,又是权利原则,同时也是平等原则。
古典自由主义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自由竞争时期。古典自由主义所处的历史时代决定了它对平等的理解仅限于形式。因为古典自由主义虽然提出了平等的理念,但只是抽象的、形式的平等,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并没有使平等的理念真正实现。罗尔斯赋予平等更加丰富的内涵。罗尔斯认为平等有形式的平等与实质平等之分。一种是政治上的平等;一种是经济上的平等。古典自由主义关注前者,新自由主义关注后者。
形式平等的理念同制度相关联。平等的权利原则归根到底是一种制度原则,这种制度就是法律制度。形式平等就其实质而言就是权利平等,权利平等是由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来保障确立的,法律规定的权利为每个人平等的享有。因此,真正支撑形式平等理念的是现代民主法律制度。
启蒙思想在反抗宗教的思想禁锢和神权统治的运动中产生,当神权统治被了之后,人在上帝面前的神恩平等变成世俗的法权平等。资产阶级革命打碎了几千年的特权等级制度,每个人在政治上的平等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予以确认,人们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古典自由主义所理解的平等也就仅限于此。这种形式的平等是远远不够的,人类的不平等更多地体现为经济的不平等,特别是在启蒙哲学之后的历史时期。工业革命创造和积累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是许多人并没有因此而摆脱贫困,相反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弱势群体更加边缘化。罗尔斯认为这些所有的不平等在于整个社会基本结构和社会分配政策的不公平。因此,只具有形式平等是不够的,必须实现实质的平等。所以他对平等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阐释。
二、平等的三种样式
在罗尔斯看来认为平等具有三种样式。它们是自然的自由、自由的平等和民主的平等。
罗尔斯认为历史上前两种平等观念在人们的社会生活和思想中曾经有着重要影响,即自然的自由和自由的平等。自然的自由是一种基本自由市场制度的平等,它可以被认为是早期自由主义者所坚持的平等。这种平等取消了封建等级制度的阶级差别和固定特权地位,将人看作是完全自由平等的个体。它要求一种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制度,每个人都能有同等的权利进入市场参加竞争,并在市场中尽其所能地获得相应回报。但自由竞争的市场体制下的平等只局限于形式的平等,因为在看似公平的市场竞争中,人们往往在两方面是不平等的:一方面进入市场的前提和基础是不平等;另一方面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是不平等,前者的不平等导致了后者的不平等。在自然的自由体系中,个人的前途(收入、财富和机会等)总是受到自然偶然性和社会任意性的影响,如天赋能力的高低、家庭出身和社会环境的好坏等。罗尔斯由此认为:自然的自由体系最明显的不正义之处就是它允许分配的份额受到这些从道德观点看是非常任性专横的因素的不恰当影响。[2]72自由的平等力图解决由社会和文化环境给人造成的不利影响,它通过增加教育机会、实行再分配政策和其他社会改革措施,为所有人提供一种平等的出发点。自由的平等可以被看作是18世纪自由主义的平等观念,是对“放任自由主义”的超越,也是对靠纯粹“市场”调节分配收入地反省。自由的平等应该说比自然的自由体系更可取,但罗尔斯认为它同样有不完善的地方。原因在于即使它完善地排除了社会偶然因素的影响,但它还是允许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受能力和天赋的自然分配的影响。这从道德的观点上看是不合理的。就像通过历史和社会的机会来确定收入和财富的分配是不合理的一样,让天资的自然分配来确定这种分配也同样是不合理的。
一般来说,造成人们之间不平等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社会和文化的,人们在出身、环境、教育、家庭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差别,有些人比其他的人更为“幸运”;另一种是自然的,人们生来就具有不同的天赋,有些人高一些,有些人低一些。人们通常认为,产生不平等的社会文化因素经过努力是可以消解的,但自然的因素却无法消除。如果人们的自然天赋(智力、体力、理性和想象力等)方面存在着消灭不了的差别,那么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就永远存在不平等。罗尔斯认为,仅仅消除由社会文化因素产生的不平等是不够的,还应该消除由自然因素产生的不平等。在此意义上,罗尔斯认为自然的自由与自由的平等都是不可取的。自然的自由只是形式的平等,没有触及实质平等。自由的平等虽然有向实质平等迈进的趋势,但并不全面。以一种深切的道德关怀来讲,人类社会应该解决一切不平等,不论是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平等还是自然因素造成的不平等。由此,罗尔斯提出了自己解决不平等的理论范式,即民主的平等。罗尔斯认为民主的平等相对于自然的自由和自由的平等而言是最理想的平等观念。
对于民主的平等,罗尔斯认为最好通过结合机会公平的原则与差别原则来达到。差别原则的核心观念:所有的社会基本善——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及自尊的基础——都应该被平等地分配,除非对一些或左右社会基本的一种不平等分配有利于最不利者。差别原则体现了一种不平等社会下的最大平等理想和观念。
罗尔斯认为,一个理想社会的分配方式应该是完全平等的,但这是不可能的。如果任何社会都无法做到完全平等,那么就应该争取达到相对而言最大的平等。社会中最需要帮助的是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们,他们拥有最少的权力、机会、财富和收入,社会不平等最强烈地体现在他们身上。这些人被罗尔斯称为“最少受惠者”。一种正义的制度应该通过各种社会安排来改善这些最少受惠者
的处境,增加他们的希望,缩小他们与其他人之间的分配差距。这样,如果一种社会安排出于某种原因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那么它只有最大程度地增加最少受惠者的利益他才是正义的。
差别原则构成罗尔斯“正义论”的核心思想。从平等角度而言,差别原则体现了实质平等的观念,表明了罗尔斯想解决一切不平等的政治理想。
三、正义原则
在对平等的概念的全新的认识的基础上,罗尔斯提出了正义理论。
罗尔斯首先提出正义一般的直觉性的观念,即所有的社会基本善——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及自尊的基础——都应被平等地分配,除非对一些或所有社会基本善的一种不平等分配有利于最不利者。这个一般的正义观体现为两个正义原则。
第一个原则:每个人都拥有与其他所有人同样的自由体系相容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的平等的权利。
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蓄原则相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2]302
如果说第一个正义原则体现了形式正义的观念,那么差别原则则体现了实质正义的观念。正义的一般观念是阐明什么样的平等观是符合正义的,罗尔斯在此是要表明:不正义就仅是那种不能使所有人得益的不平等。两个正义原则是对这一观念的具体原则支撑并作为社会基本制度的分配原则。
罗尔斯认为,这两个正义原则主要适用于社会的基本结构。他将社会大体上分为两个部门,即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第一个正义原则适用于政治领域,它用以确保公民的平等的自由。对于罗尔斯来说,平等虽然非常重要,但自由同样不能忽视,否则将会同古典自由主义一样犯简单化的毛病。罗尔斯在自己的正义中给自由一个价值定位,或者说在正义的框架中给自由以相应的理论位置。在启蒙的价值谱系中,自由位于首位。罗尔斯在自己的理论体系中,同样接受了这一价值谱系的安排。
第二个正义原则适用于社会经济领域。罗尔斯把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作为第二个正义原则的第一部分,而将差别原则作为第二部分。可以说,最能代表罗尔斯平等观念的就是差别原则。罗尔斯指出如果存在满足上述两原则的制度结构,它只有在达到下述目的时才是公正的,即当且仅当境遇较好者的较高期望是作为提高最少获利者的期望计划的一部分而发挥作用时。差别原则最简单直接的观念,社会结构并不确立和保障那些状况较好的人的较好前景,除非这样做适合于那些较不幸运的人的利益。
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实际上体现的都是平等的政治价值,第一个原则用来处理平等的自由,第二个原则用来处理平等的分配。自启蒙时代以来,自由、平等和博爱就成为现代社会追求的重大价值目标,但在实际上,人们只能很好的解决自由(古典自由主义的贡献),而对于平等和博爱却无能为力(古典自由主义的局限)。罗尔斯认为自己的“正义论”能够很好的把三者统一起来:第一个原则确保了平等的“自由”,第二个原则的第一部分(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确保了“平等”,第二个原则的第二部分(差别原则)确保了“博爱”。
经济平等不能在古典自由主义理论中出现,在于古典自由主义把“自由”作为市场经济的最好理解。市场经济让人们在其中自由选择,尽最大努力创造和实现自己的价值,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由于市场和放任主义政策在产生赢家的同时也产生了输家,如果不考虑到经济上的平等,不以差别原则作为补充原则,弱势群体将得到不公平待遇。而解决这些问题,实现真正的机会平等的效果将是采取某种福利主义的、再分配的税收政策,以帮助那些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的劣势群体。
新自由主义则希望国家对市场进行干预,以防止市场的任意性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不平等。古典自由主义坚持市场下的自发分配,人们凭借自己的才能智力在市场中获得相应的回报并作为自己的财富和私有财产而不可侵犯,因此那些天生有残障或缺陷者沦为贫穷者也是应该的。新自由主义力图纠正这种自发的市场分配,以国家的名义实行再分配以实现社会的正义。新自由主义强调正义总意味着平等,因此,它必须解决市场经济下的不公正,调整经济上的不平等,最终实现政治平等和经济平等的内在统一。
总之,罗尔斯的正义理论超越了古典自由主义对正义的理解。古典自由主义过于强调个体权利,包括政治参与的权力、言论集会的权利和私人财产的所有权的。尤其强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表达了对君主专制时期对个性压制的一种反抗。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社会财富急剧集中,虽然生产力大大提高了,但并未使普通社会成员过上幸福的生活。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处于贫困状态。正如马克思所说,工人只有出卖劳动力的自由。工人阶级为改变自身的生存状态掀起了波澜壮阔的革命运动。这些革命运动迫使资本主义社会实行一些内部改良。即便如此,资本主义社会中各种各样的民权运动,如反歧视运动、反贫穷运动、反战运动等仍然此起彼伏,从未间歇。
罗尔斯试图确立一套适用于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原则,来重新调整基本善的分配,最终实现最大程度的平等。
罗尔斯的平等思想并非平均主义,他仍然保留古典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契约论等特征,只是在坚持自由的基本立场上,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从而保障他们拥有自由的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生活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使个人主义这一自由主义的根本特征发挥,所以不得不承认,罗尔斯的政治哲学思想是自由主义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巨大进步。
参考文献:
关键词:平等;个人主义;正义;罗尔斯
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学思想其特征可归纳为几个方面:个人主义、普遍主义和改良主义等。其中个人主义可以被视为自由主义政治思想的灵魂,其它特征都要以维护个人主义这一思想作为其主旨。个人主义意味着:(1)个人是道德价值的最终单位;(2)社会拥有作为恰当目标的对于个人的益处,不存在超越或凌驾于个人益品之上的社会益品;(3)个人的福利需要人们尽可能地作出自己的选择。[1]简言之,自由主义认为只有在对个人充分尊重的基础上才能形成真正的关于社会集体事务的公共理性,个人拥有自我选择、自我决定的权利。要实现这一目标个人首先必须是平等的单元和价值的终极。所以对“平等”的诉求是实现自由主义理论的基本前提。虽然自由主义的思想具有某些极端性色彩,并遭到其它政治理论的批判,但自由主义思想传统内部在不断变革创新,企图将其思想日臻完善。尤其是20世纪末兴起的新自由主义理论使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又以新的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
一、“正义”成为自由主义的新主题
以罗尔斯正义论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理论的兴起为古典自由主义理论注入了新的活力。新自由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的区别在于:古典自由主义关注的主题是自由,而新自由主义关注的主题是正义。罗尔斯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2]3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评价现代社会制度是否合理的唯一标准。罗尔斯认为正义的内涵首先就是平等。
在古典自由主义时期就已经提出平等的政治概念。自由、平等、博爱是资产阶级革命的口号。古典自由主义者认为,平等也是一种权利,即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权利。 资产阶级尤其强调“天赋人权”,“天赋人权”是指国家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剥夺公民的权利。在强烈的权利意识下,自由也被纳入权利范畴之中。由于基本权利为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每个人都要求一种权利上的平等。因此,古典自由主义的自由原则,又是权利原则,同时也是平等原则。
古典自由主义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自由竞争时期。古典自由主义所处的历史时代决定了它对平等的理解仅限于形式。因为古典自由主义虽然提出了平等的理念,但只是抽象的、形式的平等,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并没有使平等的理念真正实现。罗尔斯赋予平等更加丰富的内涵。罗尔斯认为平等有形式的平等与实质平等之分。一种是政治上的平等;一种是经济上的平等。古典自由主义关注前者,新自由主义关注后者。
形式平等的理念同制度相关联。平等的权利原则归根到底是一种制度原则,这种制度就是法律制度。形式平等就其实质而言就是权利平等,权利平等是由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来保障确立的,法律规定的权利为每个人平等的享有。因此,真正支撑形式平等理念的是现代民主法律制度。
启蒙思想在反抗宗教的思想禁锢和神权统治的运动中产生,当神权统治被推翻了之后,人在上帝面前的神恩平等变成世俗的法权平等。资产阶级革命打碎了几千年的特权等级制度,每个人在政治上的平等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予以确认,人们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古典自由主义所理解的平等也就仅限于此。这种形式的平等是远远不够的,人类的不平等更多地体现为经济的不平等,特别是在启蒙哲学之后的历史时期。工业革命创造和积累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但是许多人并没有因此而摆脱贫困,相反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弱势群体更加边缘化。罗尔斯认为这些所有的不平等在于整个社会基本结构和社会分配政策的不公平。因此,只具有形式平等是不够的,必须实现实质的平等。所以他对平等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阐释。
二、平等的三种样式
[摘 要] 中国因飞速发展的经济与庞大的消费人群及消费能力,成为美国电影最重要的国外市场之一,美国政府秉承新自由主义的基本信条,通过强烈推进国际化和贸易自由化为本国电影产业开拓国外市场保驾护航。自引入国外分账大片和加入WTO后,在好莱坞电影的冲击下,中国电影业发生了巨大变化,为使中国电影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为了保护文化主权和文化多样性,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关键性的保护措施,这也使得中美双方就电影贸易产生诸多争议,而中国电影市场的变迁、发展和成熟也必然以中美之间的博弈为背景。
[关键词] 新自由主义;美国文化政策;电影市场
一、美国文化政策的新自由主义基调
20世纪70年代早期,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开始衰退,1970~1990年间,七大工业国的制造业利润急剧下滑,一些重要指标也表明经济进入了严重衰退期,而这些国家的商业结构也发生了重要转变,投资从传统工业转向服务业,最典型的是以美国的信息与通讯产业为核心的文化产业表现出极为强劲的发展势头。为了推进其文化产业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美国积极地将新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哲学导入其政治与外交策略中。①
新自由主义倡导完全自由的市场竞争和贸易流通,崇拜“看不见的手”的力量,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美国国内对包含电影业在内的文化产业采取与钢铁、汽车等其他产业几乎相同的管理办法,认为文化产业并不具有特殊地位,也不需要特别的规制和保护。这同美国在后冷战时期位居全球霸主地位,并已经走过了文化安全的防御阶段有关。②以好莱坞电影为代表的美国文化产业在全球市场占据了绝对优势的地位,由此美国一直以新自由主义作为基本信条,在全球其他国家也极力推行自由主义,通过利用强大的国家实力和话语权,迫使其他国家对文化市场采取自由开放政策,以支撑好莱坞在全球市场的发展。美国政府及好莱坞坚决反对在国际贸易中他国通过贸易壁垒、政府补贴、配额制等形式对国外电影业进行限制。
进入21世纪,美国加强了其在全球文化市场自由化双边及区域贸易谈判中的主体角色和作用,与多国间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FTAs),这些国家包括墨西哥、智利、哥伦比亚、澳大利亚、以色列、新加坡、韩国等。FTAs的目的是消除贸易壁垒、实现公平竞争,协约国政府必须制定公平的、非歧视性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实现产品与服务在国家间自由流动,同时美国政府在协议中强调劳工标准和政策环境等内容,提高了协定伙伴国进入美国市场的门槛,从而变相提高了美国厂商进入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研究表明,韩国、墨西哥、澳大利亚等与美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其本国电影的投入产出及市场份额明显减少。③
二、电影自由贸易与市场管制的博弈
因中国尚未启动同美国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一直以来美国电影开辟中国市场的主要依据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签署的双边协议。依据协议,入世后第一年,允许外商在华设立合资录像公司,但外资持股份需在49%以下,三年后允许外资占股份50%以上的公司从事电影院的建设和经营,中国每年以分账形式进口外国电影20部,三年后,进口电影配额增加至50部。
因不同于其他一般普通商品,电影是极为特殊的媒介和文化产品,依附在其上的意识形态宣传属性具有极为重要的社会价值。中国不像美国已度过了文化安全的防御阶段,可凭借其在世界经济格局中拥有的“不分地区的权力”在全球范围力推自由市场和自由贸易,中国一直支持法国和加拿大等国在国际文化贸易领域高举的“文化例外”旗帜,对电影产业实施保护措施,如限制外资电影院线的建设,限制进口影片配额,规定国产电影的放映时间,给予国外电影较低的分账比例等。如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出台规定:每年20部分账影片中,必须保证6部非美国影片,美国影片不能超过14部;2010年广电总局颁布的《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影院年放映国产电影时间不低于年放映时间总和的三分之二;规定中影独家拥有进口影片的权利,且此权利“是国家赋予的、体现国家利益的,不会有松动的余地”,因此,中影可以通过决定进口片的档期,来避开或影响一部国产电影的票房。2010年1月22日,2D版《阿凡达》在内地全面下线,而原定2D版下线日期为2月11日,虽然全国800块屏幕会继续播放3D和IMAX版,但在大多数影院都被下线,因为这些影院将假日档期留给了国产片《孔子》。
基于上述保护性措施,美国电影在中国市场的获利并未达到先前的预期,而中美双方针对电影贸易的争端也一直未曾停歇。2007年4月,美国贸易代表与美国电影协会等机构就中国限制美国电影和音像娱乐产品的市场准入以及只允许国企引进外国影片并垄断下游院线放映等问题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申诉,指责中国违背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及《服务贸易总协定》等相关协定的条款。自此中美双方开始了长达4年的电影贸易争端,虽然中方援引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94)第20条(A)款所规定的“保护公共道德”之特殊原因进行上诉,但世界贸易组织(WTO)认为中方并未能提供事实证明中国的相关措施与保护公共道德有关,因此驳回了中方的上诉,并于2010年通过裁定报告,呼吁中国遵守入世协定及WTO的相关规则,对美国的指控内容做出调整。④
2012年2月,新华社援引美国媒体消息称,中美双方就解决WTO电影相关问题的谅解备忘录达成协议,中国政府同意就原本每年引进20部电影分账大片的基础上增加14部IMAX和3D电影,票房分账也会从原来的13%提高到15%。除了发行放映,双方在制片上也有更紧密的合作,会有更多合资公司成立。虽然中国官方和民间对此协议有各种不同态度,但美国电影界却欢呼雀跃,认为这是中国对指控内容的调整以及中美双方就电影配额等问题达成和解的意向。
然而,无论是基于政治保护目标,还是产业保护目标,正如广电总局相关人士所表示的那样,中国目前不会取消国产电影的配额制,也会继续支持中影集团对影片进口和档期安排的权利,同时我们也该清晰地认识到全球市场化将是无可避免的发展趋势,因此,中美双方针对电影贸易的争端将不会停止,中国本土电影业该面对的,是如何在这种常态化的博弈中发展和成熟。
三、近十年中国电影市场变迁相关数据
十多年间,中国电影业所呈现的变化和获得的发展同国外影片的引进是分不开的,且尤以好莱坞电影为主导,特别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电影业的市场化与产业化格局慢慢形成,营销与品牌化运作手段日渐成熟,电影人的视野更开阔,电影制作理念和制作水平不断提高,票房总量和本土电影产量都有大幅的稳定增长。
一、界内界外
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争论,首先是一个西方思想事件。断定它是一个西方思想事件,既是由于它的发生地域是在特定的西方思想-社会环境中。也是因为这一争论的主导问题是一系列典型的西方政治思想问题。更是因为参与争论的思想家们着意解决的,是当代西方社会面对的深层次的政治价值问题。争论的原有意义限定在西方政治思想界,这即是本文所谓"界内"的含义。
在"界内"看,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争论,实际上主要是被认定为社群主义的主要理论家们在批评自由主义的论证。批评的对象,又主要是罗尔斯式的新自由主义观点。因为社群主义的出台,在直接的理论渊源上,是与罗尔斯《正义论》的出版联系在一起的。罗尔斯从洛克、卢梭、康德那里吸取理论灵感,以高度理论化的逻辑力量,再现了自由主义的理论魅力。尤其是他从"权利优先于善"的原则出发,以"原初状态"、"无知之幕"等精巧的假设、以自由在辞典序列上的优先设定处理平等正义的两个原则,对于解决自由主义长期以来在理论论证上的苍白,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罗尔斯的论证太强势了。他将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冶于一炉的论证选择,使得他不得不应付来自两个方向的挑战:从"左"的方向看,像社群主义者就对于他关于权利与善的关系论证、对于个人与国家关系的处理、对于权利与公益关系的安顿,颇为不满。从"右"的角度讲,像诺齐克就对于他将个人权利安顿在一个可能被国家侵犯的危险位置感到严重的不安。3
仅就本文关注的社群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评而言,从他们对罗尔斯自由主义论证的批评性关注扩展开去,他们一方面指责自由主义对于权利与善的关系的见解。认为自由主义锁定的个人权利对于善的优先性,其实仅仅具有伸张不以普遍善牺牲个人权利、并将权利基础上的正义与任何善的理念脱钩的含义。而恰恰是善的优先性才足以保证权利的认知、保证我们对于正义的认同。另一方面,他们批评自由主义的权利观,指出权利并不是自由主义认定的天赋的、道德的东西,而是后天由法律所赋予的。自由主义的天赋权利无论是在历史的维度、还是在语义的角度看,都不曾存在过。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强调自由主义做轻视的积极权利、集体权利。再一方面,社群主义申述公益优于权利的主张。他们强调,当正义不可能优先于善时,善的共同认知就成为社群共同行动的基础。这个时候,人们就会认识到社群利益的相容性与相关性,个人之善与共同之善就结合起来了。虽然这样会遭遇到一些人努力创造、一些人安于享受的难题,但是借助于美德教育,这些难题就会迎刃而解。最后,社群主义尖锐地批评了自由主义关于国家的立论。他们拒斥自由主义的国家中立论。认为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是民主的要求、反对专制的条件。4
如果我们不将关注的眼光停留在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对立面上的话,我们似乎可以同意论者所说的"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在实质上是互补的,或者说是相辅相成的,只是双方的侧重点与着眼点有所不同。"5 因为,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似乎恰好在个人与社群、权利与公益、强国家与弱国家等方面形成互补的理论结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缺乏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就无法理解社群主义。
但是,这一争论引起"界外"的强烈反响则包含着不同的意向。一方面,当社群主义对于自由主义的批评经过海外华人学者和美国汉学家们的解释性处理之后,就具有了用以整理中国传统思想资源的不同参照架构的意义。另一方面,当这一争论投射在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筹划的界面上时,经过拒斥自由主义的学者的处理,也就具有了完全不同的政治蕴涵。于是,"界内"与"界外"构成了全面描述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的两个线索。对"界内"的描述具有的是思想学术传输的功能。"界外"的应接发挥着指引我们选择现代性政治价值的作用。
这样,"西方的"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进入"中国的"社会政治理论介绍与解释语境之后,就发生了三叉分流:一个支流是学术取向的。介入其中的学者主要是介绍、评述西方这场争论的人物、思潮、流派、观点。另一个支流是将社群主义安顿在自由主义的绝对对立面,从而欢呼自由主义的"瓦解"。再一个支流是将社群主义作为拯救中国传统的理论支点,为中国传统思想、尤其的儒家思想所具有的现代性辩护。如果说前一个选择在一个全球化时代是一个完全正常的文化交流象征的话,后两者则具有促使我们深入分析的意涵在。因为它们的指向不在思想学术,而在现实文化出路和当下政治选择--他们试图以社群主义的立论来激活已经丧失了活力的某种价值体系。思想的张力在此就鲜明地体现出来:我们在接受与拒斥之间,确认或否定某种思想的价值。简单地描述后两者的立论是必要的:以汉语思想界对立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立论的论点而言,他们借社群主义对于自由主义的批评宣称,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彻底失败了。现在的关键问题是集体权利诉求而不是个人权利的强调,是对差异的关注而不是对普遍的重视,是对历史的尊重而不是对万民法的追求。就此他们认定"社会主义"的合理性而轻视自由主义提供的现代政治智慧。6 以关注汉语思想的现代前景并注重西方理论资源的借取来立论的思想家或学者而言,他们对社群主义的欢迎态度,则是因为社群主义将"集体"凸显出来,并以此批判了凸显个体的自由主义理论,这恰恰与中国传统的主流儒家伦理具有某种"一致性"。7 这种一致性体现在三个方面:重视群体的自我意识、强调集体的利益、伸张道德的义务。在这种观照的眼光注视下,此前流行的"儒家自由主义"立论,似乎已经不足以为儒家的现代性提供辩护了,倒是"儒家社群主义"更能够将儒家的现代性价值显现出来。显然,他们认为社群主义的流行为儒家伦理的现代重光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8 由这一简单的陈述可以看出,进入汉语思想界的社群主义话语,已经变成为申述中国现实政治主张或重述中国传统观念的思想工具。在西方文化语境中社群主义关注的自由主义的缺陷之类的问题,已经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问题的重心已经偏移到了这一争论为我们表达中国关怀提供什么支持。
二、文化语境
分析起来,西方政治思想界关于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争论,汉语思想界关于这一争论的反响,其实各自具有它们的特殊文化语境。这是二者在关注点、表现形式与思想指向上呈现出重大差异的原因。
已经有论者指出,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的论争,是西方文化的当代处境的产物。它具有自己特殊的知识渊源与现实根底。从知识渊源上讲,社群主义的出台既与亚里斯多德以来就存在于西方思想传统中的社群观点有密切的联系,又与对新自由主义的反拨相关。从社会背景上看,则既是对于西方国家的国家弱化的一种理论反弹,又是对于曾经在西方政治生活中发挥过重大作用却逐渐衰落的中间性社群进行重建的诉求的反应,更是1960年代兴起的新社群运动的理论回应,以及对于1970年代兴起的新人权运动的理论总结。9 这些特殊的文化环境因素,是构成社群主义批评自由主义的理论与实践条件,也就成为社群主义出台的文化语境。
话分两头。在西方文化语境中出台的社群主义,可以从理论渊源与实践动力两个方面进行审视。从前一个方面即理论渊源来看,一种文化的多元特性,对于这一文化的基本价值观念可以发挥因于时代的不同导向。西方文化发源于古希腊、罗马、希伯莱。由于罗马精神是在法治界面上深刻影响西方文化走向,而希伯莱精神主要影响西方人的宗教信仰,比较起来,希腊的理性精神培养出的各种政治价值阐释,就成为西方政治思想界汲取不同思想营养的一片文化沃土。自近代以来,西方文化发展的现实推进力量,大于历史上的思想力量。西方文化的发展,经历了自中世纪以来最为严重的文化断裂。中世纪使得希腊文化转移到中东一带,而在原生区域几乎销声匿迹。而兴起中的"现代",更是将西方的思想传统与社会运作传统"中断"了。现代性以其变迁的速度、变化的范围和固有的制度,彻底改变了我们习以为常的传统的状态。"现代性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把我们抛离了所有类型的社会秩序的轨道,从而形成了其生活形态。" 10 于是,在现代性充分发育之后,尤其是在现代性显现出某些自身的不足的时候,人们就会向"中断"了的思想史寻求资源,以便纠现代性之偏。社群主义批评自由主义的立足点恰恰就在这种历史的断裂上面。像麦金太尔指责自由主义的个人权利学说的时候,就沿循历史学与语言学的双线进行--用语是完全现代的、历史是横空出世的。他们以对接历史的姿态,将自己解决自由主义的理论"困难"的思想资借直接通到古典希腊。而且对于相沿以下的相同理论资源加以聚集,比如社群主义者对于黑格尔、腾尼斯关于社群论述的重视。思想史的回观为思想的现代转向提供了资源。同时,新自由主义的流行,形成了被社群主义视为"霸权性"的文化话语。11 这样就激发了社群主义者在新自由主义的视野之外,去寻求解释现代性困境和设计现代性出路的热情。他们将结构是与自由主义相反对的西方社群论激活,从而使得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自我观、权利优先的政治理论和义务论的伦理取向之不尽合理之处显示出来,试图以群体主义的自我观、公益优先的政治理论和目的论的伦理取向取而代之。12 这种对于主流话语的反弹性建构,是西方现代思想史屡见不鲜的。
当然,社群主义对于自由主义的批评,主要还是当代西方社会政治生活变迁所导致的。这是从第二个方面即社会政治实践来看社群主义出台的原因的一个视角。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降,冷战相沿以下,达50年之久。这50年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对峙性存在,促成了人们特殊的政治思考方式。对于自由主义的思考来讲,也确实具有推动自由主义者从"免于"(free from)的视角审视现代自由之如何可能的问题的独特性。这样,积极自由(free to do)的价值可能就溢出了自由主义者的眼界。当冷战趋近结束的时候,人们可以逐渐脱出对峙性的眼光,比较理性地看待自由的理论结构问题。这个时候,被认为是所谓"冷战自由主义"的某些理论弱点就曝露出来。社群主义就抓住这些弱点批评自由主义的理论建构。加上新自由主义是基于福利国家运行的理论反映,利益分配如何既符合自由原则、又符合公正要求,本来就是一对难以协调好的矛盾。于是,社群主义便有了进入自由主义主流话语天地进行理论检讨的余地。而1960年代在西方国家风起云涌的新社会运动,在激进主义的驱使下,也在自由主义的做小国家、做大社会的理论导向的驱动下,演变得愈来愈烈。国家确实做小了,社会的秩序也相应缺乏保障了。1960年代的造反运动,将西方人的政治认同分裂了。13 自由主义不再具有统一的政治号召力。"理想的冲突"成为这个时代的观念图景。14 于是,像社群主义这种旨在重整秩序的社会政治学说,就不仅有了纠自由主义理论之偏的动力,更有了纠社会运动之偏的动力。双重动力合壁,给予了社群主义以强势的理论建构支持。
在中国,情形则有不同。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的引介,与中国寻求文化出路与现代性政治设计方案想结合,也就使得这一引介具有它独特的、中国的具体文化语境限定。一方面,现代世界的文化传递,使得西方文化的动向具有了"世界"动向的先导性。这一文化传通的"定势",使得自近代以来就有"睁眼看世界"文化习性的中国人,不得不打醒精神来加以对付。当社群主义对西方主流的社会政治思潮加以严厉批评的时候,中国人既有一种吸取新兴文化思潮的兴奋感,又有一种解除西方主流文化压抑的感觉。于是,社群主义顺利地进入汉语思想界,就不是什么可怪之事。另一方面,当这一争论透入汉语思想界之后,它的文化语境必然地发生重大的变化:其一,着力介绍这一争论的学者型人士,在跨越西方与中国两个文化语境的特殊处境中,力图给人们一个不至于走样的描述。但是,中国文化语境的叙述处境,已经使得这一介绍打上了中国文化烙印,尤其是50年来的中国新文化传统的烙印。以中国正统的意识形态作为衡量社群主义论说正当性的思维进路,在引介社群主义论说中,是人们屡见不鲜的。15 其二,试图将这一争论的"中国"意义凸显出来的思想型人士,则期望以自己的思想转述,将其导入中国当代的思想框架之中,使得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争论成为鲜活的汉语政治思想的主题。从而为中国的文化出路与现代性政治设计提供思想源泉。在比较文化的边沿上,基于所谓社群主义与儒家思想的亲合性来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性价值辩护,就是一个典型。这里体现而出的是中国文化关怀,而不是西方言路关注。在现代性政治设计的方案借取上,社群主义之引进汉语思想界,则存在着为中国式社会主义辩护的先导性思路。这中间存在的轻率断定自由主义的衰落,无端地认定社群主义之类的"左翼"思想的兴盛之对峙性的论说,是显见的。16 其实,社群主义的论说,在原生的文化语境中,既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出路全无瓜葛,也与社会主义的当代处境完全没有联系。即使我们根本不分析社群主义自身的理论缺陷,而简单将其视为具有合理性的论述,它与中国文化语境中申述的各种自称与它相关的论述之间,实在是两个话语系统。
三、解释与误读
可以断定,从西方思想界的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到中国思想界的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论,是在解释的边沿上获得它的思想动力的。当中国思想界,即使是操英语的汉学家对于这一争论的关注发生的时候,西方文化语境中的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争论,就开始走样了。但是,这种关注既然游走在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中国与西方、理论与实践的边界上,边际的相关性也就驱使我们对中国文化语境中的相关言述,进行相关性基础上的描述与分析。没有这种相关性,也就无法凸显我们关注的思想的张力了。
我们首先假设引介社群主义话语进入汉语思想界的人士,在现代性价值观念上的正当性,在文化态度上的公平性,在知识理解上的确当性。如此,我们就免除了以价值偏好、主观态度和知识理解谈论中国文化语境中以社群主义视角看待中国问题的嫌疑。就三叉分流的中国文化语境中的社群主义言述来看,那些仅仅试图将社群主义的学理介绍进入汉语思想界的人士,是一些着力进行文化传通的人士。由于他们的意图和目的,在主观上已经限制在文化引介上面,因此,在他们那里,对于社群主义的传播要求远远高于对于社群主义的创造解释。我们的关注眼光,还是聚焦在处理社群主义言述与中国文化现代处境的关系、以及社群主义的言述与中国现代性政治设计的关联两类论述上面。
从解释的角度比较地分析,前者需要解释的问题,是文化问题。后者需要解释的问题,则是社会政治问题。因此,二者的解释处境具有重大的差异。就前者来看,当解释者试图以社群主义提供的政治哲学观点,重新叙述中国传统思想、尤其是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的时候,可能只是选取了一个新的理论审视角度而已。因此,这样的解释进路,是可以提供给人们重新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新视角的。在这个方面,无论的狄百瑞、杜维明,还是大陆试图接通社群主义与儒家精神脉络的学者,都还将自己的论述限定在理论解释的合理范围内。在中西方文化普遍传通的当下,用中西方思想界都能接受或理解的话语叙述中国传统思想,本身是一个不得不直面的文化交流事宜。但是,选择什么样的西方话语体系作为重述中国传统思想、尤其是儒家思想的参照系,是一个颇费周章的事情。狄、杜二人长期以来致力于以西方人理解的话语叙述儒家思想。在社群主义话语出台之际,狄、杜的儒家叙述话语显然有了改变。此前,狄百瑞出版过一本名为《中国的自由传统》的专门著作,看书名就知道,这是作者以自由主义的现代性话语解读中国传统思想的作品。在书中,狄百瑞以黄宗羲为个案、提出了"儒家自由主义"的命题。他强调像密尔那样狭隘而纯粹地定义自由主义的不足取法。而以一种宽泛的个人视野来理解自由主义。17 狄百瑞写作这本书的时候,恰当自由主义高奏凯歌的时期。而当社群主义流行开来的时候,狄百瑞又出版了《亚洲价值与人权--从儒家社群主义的观点看》的专门著作。基于他对于社群主义的接受,转而以社群主义的视角审视儒家文化系统的法与礼、学与社以及乡规民约一类话语。18 在这里,我们不是想指责狄百瑞评价儒家的理论视角的游离不定。而是力图显示他选择解释儒家思想的进路的那种思想紧张状态。杜维明的处境大致是一样的。他既尝试过以自由主义的眼光看待儒家社会政治理论,近期转而以社群主义的眼光打量儒家社会政治思想。似乎社群主义的理论更适合用来阐释儒家的一些基本理念,诸如儒家的仁义、民君等等。19 在以西方话语作为解读儒家思想的坐标的处境中,狄百瑞与杜维明的这种解释游移性,恰好反映出思想的张力。可以预期的是,当西方的社会政治话语流向再次发生变化后,这种思想的张力会再次将相类论说引导到不同的方向上去。
就后者,即就社群主义的理论与中国当代社会政治设计方案的选择的关系来讲,着力进行社群主义观点引介的人士所主要关注的是,并不是社群主义者说了什么,而是社群主义者所说的与他们所关注的社会政治设计方案有什么关系,并为之提供了什么样的支持。他们的理论着力点,既不在社群主义的论述对于重述中国传统有什么意义,也不在社群主义对于西方当代社会的重建有什么价值,更不在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之争的复杂理论蕴涵,而在社群主义如何瓦解了自由主义,为他们所心仪的"社会主义"提供了什么理论证明和实践支持。20 在这里,对于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的理论兴趣,已经降低到理论关注的下限了。解释的理论进路选择让位于僵硬的政治立场的伸张。在这个时候,公共性的申述、个体性的反思,与资本主义的批判、社会主义的重建关联起来。理论与实践的当下联结,远远超过理论与理论间关系的细密辨析。于是,社群主义的绵密理论推导,在这里被省略为一个干瘪的拒斥自由主义的原则。泰勒对于自我的现代源流的分疏,仅仅落在了"承认的政治"这一单个主题上面。而其他社群主义者对于分配正义的复杂考察,也就在论述者的关注之外了。而此时,围绕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争论的西方政治思想两个线索--自由与共和的历史性张力,在这里被汰除了。论者谈论相关话题时提醒人们注意的社会政治话题的复杂性,遗失在论者自己申述的先导性社会政治理念陷阱里了。无疑,这就给我们提示了面对思想的张力时,简单地化解张力具有的可怕结果。
解释的处境是特殊的,它将解释者严格地限制解释的对象的环境之中。于是,跨文化的解释,因为脱离了原生的解释环境,一旦解释,就避免不了误读。尤其是在不同的社会政治生活环境中提出的政治思想观念,必须在它赖以产生的环境中才能获得理解。脱离开某种具体的社会政治环境去解释某种政治思想,就将特殊的政治思想硬性地换算为普适的政治教条。这个时候,即使是善意的误读,也会导致误解。而先导性伸张某种政治意识形态的解读,就是一种恶意的误读。恶意的误读就与刻意的曲解联系在一起了。这对于我们这个曾经深深地陷在政治意识形态教条的泥潭的国家中人来讲,不能不怀抱高度的警惕。
四、一个疑惑:跨文化地思想?
以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之争在中西方的思想处境为例,我们观察了一个思想主张与学理阐释在不同的社会政治文化语境中的不同显示状态。思想的张力就此凸显在我们的面前。我们在思想体系之间、在理论与实践之间保持某种适度的紧张,是具有显而易见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的。
从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之争的跨文化处境来分析,我们知道,在今天的社会政治思想运思中,跨文化的思考已经成为我们的基本处境。跨文化思考有其难度,思考方式需要辩护。如果说跨文化地思想是可能的话,我们应该为这种可能性提供至少两个方面的论证:一方面,我们必须证明,跨文化地思想具有化解原生文化传统间的紧张关系,以便消解文化本源间具有的差异对文化间理解的排斥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将跨文化地思想的相关边界刻画出来,以便保证跨文化地思想的可靠性。于是,在思想主题、思考方式、解释选择、现实针对等方面,必须予以严格的限定。
为此,当我们进行跨文化地思想的时候,就有必要清除三个有碍于在文化边际上运思的障碍:一个障碍是政治化思维。第二个障碍是抵抗性心理。第三个障碍是自辩性行为。从第一个方面讲,政治化思维是一种将中西政治文化作为对峙性的文化体系来处理的思路。比较中西政治思想的人们在这种思路中,将你死我活的思路带进跨文化的政治思想研究之中。似乎西方有的东西,中国就必定有,而且中国古典有的东西必定比西方现代有的东西好。其实,中西政治思想各自在其所处的历史阶段上分别具有自己的历史理由,完全不必要将其处理为对峙的关系。就第二个方面来看,抵抗性心理是一种受到弱势文化面对强势文化的拒斥态度的影响而形成的心理定势。在这种思路中,人们总是习惯于将西方非主流的思想、思潮作为中国抵抗西方主流思想、思潮的最新武器来运用。实际上,这种抵抗性思路的思想有效性是相当之低的。以第三方面分析,自辩性的思路乃是一种辩护者自认的足以为自己心仪的辩护对象振振有辞予以维护的思路,在这种思路中的运思中,或者基于道义、或者基于学理、或者基于现实,总之事先假定了辩护对象的价值优越性。港台新儒家的辩护心态有这些意涵,美国儒家学者(如狄百瑞等学者)也有这种心态的因子。
在跨文化的比较思想研究过程中,思想的张力是巨大的。这种张力,既显现在原生文化的各构成因素、各历史主张、各复杂观念、各具体阐释中间,也显现在原生文化的思想流变、思想攻讦、思想融会、思想创新中间。而这种张力更显现在跨文化的传通过程中原生文化与传通文化的复杂因素接通的过程之中。在这种接通的过程中,原创思想与传播思想之间的关系微妙化了:原创思想解决的问题可能大多数已经不是传通到新的文化之中的思想界与社会运动关注的问题了,它不过是促使人们借助这些思想来思考他们自己的思想、文化与社会问题的观念工具而已。这个时候,就不能将原创思想与传通思想混为一谈。这个时候,离析不同文化氛围的思想观念,就比浅显而牵强的比较重要得多。假如需要比较二者间的相似性的时候,也许重点正好颠倒。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对于中国思想界评价自己的传统,诊断当代的思想问题,都需要在审慎对待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来进行。否则,一切断定就会流于臆测。
注释:
1 以1970年罗尔斯出版《正义论》引起的社群主义式批评计算,可以获知这一争论的延续时间。1981年,被视为社群主义健将的麦金太尔出版了《追寻美德》,1982年桑德尔出版了《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1984年沃尔泽出版了《正义诸领域》,1989年泰勒出版了《自我的根源》。
2 1990年代中国大陆逐渐翻译了一批社群主义的著作,并有了评介性的专书问世,如刘军宁等编的《自由与社群》,三联书店1998年版。俞可平的《社群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3 参见坊间任何一本描述这一段西方伦理学史的著作,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描写。
4 参见前引社群主义主将主要著作的前言,就可以归纳出这些社群主义的基本主张。亦可参见俞可平:《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当代西方政治哲学评析》,第三部分“主要流派”之“社群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徐友渔:《自由的言说》之“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长春出版社1999年版。
5 同上引俞可平书,第258页。
6 参见汪晖:《承认的政治、万民法与自由主义的困境》,载《死火重温》,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这种以意识形态辩护为前提的、轻巧的态度对待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的论说,在国内理论界是一种趋同的选择。
7 在这里需要指出,表达这种中国关怀的,不仅仅是华人学者,也包括自觉认同中国文化的外国学者,如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狄百瑞教授等所谓“美国儒家”。因此本文用“汉语思想界”来宽泛地包容这些学者的讨论:操汉语思想的与关注汉语思想的,都纳入这一范围。
8 参见姚治华:《儒家的社群主义如何可能?——评狄百瑞〈亚洲价值与人权——从儒家社群主义的观点看〉》,载哈佛燕京学社、三联书店主编:《儒家与自由主义》,三联书店2001年版。
9 参见前引俞可平书,第255——257页。
10 参见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第4页。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
11 如有“罗尔斯产业”(Rawls' Indutrial)的说法。
12 参见彭国翔:《儒学: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中国图书商报·书评周刊》2002年4月4日14版。
13 参见理伯卡·E·卡拉奇:《分裂的一代》,引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14 参见L·J·宾克莱:《理想的冲突——西方社会中变化的价值观念》,第一章“二十世纪的道德思潮”之“相对主义的时代”。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15 参见前引俞可平书,第258——259页。
16 这方面以前引汪晖的大作表现的最为明显。
17 参见狄百瑞:《中国的自由传统》,引言,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18 参见前引姚治华文。
关键词:金融危机;空间;城市权
中图分类号:F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1)05-0031-04
2008年开始于美国的资本主义金融危机如何理解?智慧的猫头鹰在黄昏才起飞,后危机时代的今天,哲学的探索显得更加重要和可能。美国学者哈维是一个比较激进的地理学家、研究者。按照他的一贯立场,资本主义危机是资本不能盈利的危机,是资本的正常流动受到影响或者停止的危机;资本企图通过扩张包括地理扩张来解决危机,进行所谓的空间上的修复,但是不能解决资本主义内部的危机倾向。他近来出版专著《资本之谜与资本主义危机》、《〈资本论〉导读》,指出2008年美国开始的金融危机是资本主义的系统性危机,可以从空间的、地理学的角度分析危机的根源、表现,并对其出路进行一些探索。他的观点值得我们关注。
一、金融和空间
2008年,美国的金融危机首先从房地产抵押次级贷款的危机开始,后来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进而蔓延到实体经济。以前的危机,比如20世纪30年代、20世纪70年代的资本主义危机,“主要是城市发展危机和资产市场的危机。表现的地方、主要损失都是在这个地方发生和完成的”[1]8。这次金融危机和以前的危机形成机制有所不同。
这次危机与新自由主义有关。危机发生以后,人们首先提出的问题是:“自由市场的新自由主义作为资本主义发展的主导性的模式走到尽头了吗?”[2]10实际上,新自由主义是经济的,也是政治的,是与阶级力量有关的一个工程,它“用一些个人自由、自主、个人责任,与私有化、自由市场和贸易的优点的言辞作为面具,将恢复和巩固资产阶级权力的政策合法化”[1]10。这个工程是成功的,国家对银行的保护是应该的,但是民众的死活没有人关心。走在新自由主义道路上的国家,财富和权力的集中令人难以置信,[1]10但是没有证据说新自由主义已经死亡。
新自由主义政策之下,财富在集中,但是工资水平一直在衰退。在资本和劳动的关系中,资本需要的是廉价和顺从的劳动力,资本不难做到这一点,移民、自动化也都可以做到这一点。似乎劳动力从来都是多余的,人口甚至也是多余的。[1]16问题是:“劳动力所得和他所花费之间的鸿沟如何填平?”在美国,解决的办法就是信用卡工业的兴起,[1]17信贷消费从中必然产生。但这只是将劳动力剩余的危机向后推,或者削弱这种危机的程度。其实,信贷在这里控制了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关系,当然,还有与劳动力有关的一些商品、服务,比如,“金融机构控制着房屋的供给和需求”[1]17,而不是相反。与此同时,工资很长时间地衰退,而富有的人却更加富有。富人手中剩余的货币用来做什么?投资。但是投资到哪里?是直接的生产领域,还是别的地方?“他们多数人更愿意投资在资产价值领域”[1]21,因为“投资金融比投资做东西赚钱得多”[1]23。资本家以追求利润的方式生产了过剩,他们必须将获得的剩余资本进行再资本化和投资。这些新的获得盈利的出口在哪里?低工资和低的实业利润结合。“越来越多的钱进入到资产投机,因为那是能够获得利润的地方。”[1]29这样,便导致经济活动的金融化。
金融化在历史上也与国家霸权有关系。资本对霸权的尊重建立在霸权能够为自己带来利润的基础上。“这些东西是没有国界的,它不对现有的霸权表达尊重,它仅仅对那些给它利润的才表示兴趣和尊重。”[1]34霸权首先和特定的地理和空间有关,“在金融化的过程中,在霸权形成的过程中,财富依然流向、保留到欧洲和美国,那些发达国家”[1]35。这种情况首先是一种地理现象,在全球性资本主义形成过程中,经济和社会发展非常明显,但“这种发展及其后续的危机的地理学是不平衡”[1]36的。地理上的不平衡是哈维经常使用的一个术语,意思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展的规模、水平的地理分布都是不同的。资本主义发展一方面要克服这种不平衡,因为在一定地域,资本获得盈利就需要市场的开放和发育;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发展也必然形成这种不平衡,因为资本的空间展开是逐步的,发展水平必然不同。资本流动的原因是因为地理上的不平衡,获得利润或者实现利润需要不同的地理空间。资本通过在空间的不断流动,从没有利润的地方流向有利润的地方,以避免资本流动中断而导致危机,这就是所谓的空间修复。资本的全球流动不能离开金融,离不开地理和空间的要素。按照哈维的理论,在全球资本流动的过程中,地理的系统也建立起来进行工作,以促进资本剩余的地方流动到资本稀缺的地方。“其中首要的目的是克服任何潜在的影响资本流动到世界市场的障碍。这就打开了剩余资本吸收问题的空间修复的可能性。”[1]50但是修复不能解决问题,危机倾向依然存在。当然,危机形成因素是复杂的,单一的地理因素并不能说明危机,可是,地理和空间的角度是有价值的。
二、空间与危机
人们依然需要在一定的空间中居住,从事各种活动,包括经济活动。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时代,房屋和家的建设已经成为主要的剩余价值生产和吸收剩余的工具。现在大多数出生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城市的生产已经更加和资本的积累交织在一起,甚至到了如此程度,很难将城市和积累二者区分开来”[1]147。在这个时候,资本的积累、流动和危机就与空间形成了一种内在的关联。空间是积累的条件,积累则是空间发展的重要动力因素。“地理差异的人文景观是如此生产的,其中社会关系和生产系统,日常生活方式,技术和组织形式,对自然的不同关系等这些都在制度安排下汇聚一起,形成不同品质的不同地方。这些地方又是差异政治学、对抗性的生活形式的标志。所有这些要素都是在地方上聚集在一起。”[1]148这些因素导致了地理上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是无限多变的、不断产生影响的。哈维所说的这些不平衡,表现在不同收入的人居住在不同地域、住宅区,一定量收入的人居住在一起或者基本一致的区域或者住宅,比如蓝领、白领、富人等居住的地区有很大差别。这些可以称为居住隔离。一定范围内的人同质化,建筑和生活方式也同质化,但这些同质化是区域性的,整体却是异质化的。在这里,人和人是分层的、分阶级的,虽然阶层和阶级是经济的,但也是空间的。
对于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这些现象,应该从资本本身的发展要求去探索。我们可以从资本积累的地理原则来解释那些复杂的资本主义再生产所造成的种种迹象。那么,是否可以有一个地理原则来解释那些非常复杂的资本主义再生产呢?回答是肯定的。一方面,“所有资本积累的地理局限不得不克服”[1]155。另一方面,“生产必然要求货币、生产手段和劳动力(大部分包括在本地市场)的空间集中,这些要集中在一个地方才能够形成新商品的生产,然后才能够运输和销售到另外的地方”[1]159。这个时候,地理和空间就成为关键的因素,一旦这些因素不能具备,或者受到影响,那么资本主义再生产就不能进行。资本主义生产的一个结果就是资本盈余的形成,并使这些盈余再次进入生产。在资本盈余所需要的吸收过程中,空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市场是有场所的,“为优越的场所竞争是竞争的特别重要的类型”[1]164。但是这个场所、空间是特殊的,而且空间竞争与其他竞争也有区别,因为空间竞争具有垄断特征,空间具有排他性,一定空间不可以容纳多个主体进行活动。在市场为基础的经济中,空间竞争的独断因素具有非常重要的结果。比如,一旦一些生产者在本地受到保护,而交通费用又很高,那么就形成了场所性的垄断,其他资本的流动就受到影响甚至不能进行。“一般而言空间生产,特殊来说城市化,成为资本主义治下的大买卖。这是一个重要的途径,资本的剩余在其中得以吸收。全球劳动力的重要部分是建筑和维持建筑环境。大部分联合性的资本,通常是以长期贷款的形式使用,被安排到城市发展的建设中。债务推动的投资通常成为危机形成的震中。城市化、资本积累和危机的形成之间的联系值得仔细考察。”[1]166在资本发展历史上就出现过这种情况,比如19世纪末的巴黎重建,二战以后西方国家城市的重建。2008年的金融危机何以从房地产市场开始,也是这个原因。经济金融化以后,空间作为投资对象的吸金作用更加重要,其稀缺性使得这种投资对象很特殊,一定条件下很容易成为高额回报的投资领域。但是,一旦条件变化,这也就成了危机的源头,甚至是中心。日本20世纪80年代房地产泡沫的破裂,1997-1998年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危机,都有这个因素。
关键在于,空间作为资本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不能无限扩张,而资本需要无限扩张才能够生存,这是个矛盾。即使靠不断的空间修复,即资本在空间中实现转移,也不能解决问题。因为空间修复是有限的,一旦达到一定程度,这种修复无效或者无法进行的时候,危机就来了。
三、走向空间正义
哈维一直对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危机理论有很大的兴趣,他的理论志向也非常宏大,希望能够解释当代资本主义及其危机。危机是如何形成的?他提出了两个框架。第一个框架认为,资本是需要在很多领域的背景中进行积累的,这些领域一旦有了问题,就会导致危机。这些活动领域包括:技术和组织形式、社会关系、制度和管理安排、生产和劳动过程、对自然的关系、日常生活种种的再生产、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和理解。[1]123第二个框架提出,资本发展有自己的局限和障碍,这些障碍来自很多方面,这些方面一旦出现不能解决的情况,危机就发生了。影响资本流动的障碍性因素主要有不能积累足够的原始资本进行生产,劳动的稀缺性、组织化、形成对获得利润的影响,劳动分工之间的不匹配和不平衡发展,资源、土地和环境方面的危机,法律强制和劳动推进的技术发展问题,资本控制和命令之下的工人的抗拒,需求的不足和无效,货币金融危机。[2]337这两个框架之间有相互交叉的地方,但是角度有别,一个从资本的积累条件来分析,一个从资本积累的障碍和局限来探索。其共性在于,危机不是一个因素形成的,也不是一种途径能够解决的,我们需要抓住其中重要的、可以解决的问题进行解决。从地理、空间的角度看,问题的解决需要空间正义。
从地理和空间的角度看,开始的时候,资本主义“不平衡发展的动力学,和这种世界范围资本主义发展的时间和空间的展开,非常紧张,因为资本寻求生产地理景观(结构上或者是物理的或者是社会的),一定时间形成一种景观,而后必须进行重建”[2]338。在世界范围内,这种城市化变化的动力学已经戏剧化地得到表现。“地理政治冲突很多,这些来自地域化权力的特殊品格,这些地域化的权力有一个逻辑,并不特别符合资本的循环和积累的需要。”近来的全球生产和去工业化历史导致大量的创造性破坏,这些破坏有些是通过地方性危机,有些是通过洲际危机实现的,如1997-1998年的东亚和东南亚危机。这里所谓的创造性破坏,就是指既有的资本投资在一定空间的基础上,对空间进行占领、整治,并形成一定的功能和用途,但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后来的投资将对已经形成的空间进行新的改造,破坏既有的格局,形成新的空间。这个过程在资本发展中是经常性的,这种破坏是为了获得更多利润。
这些破坏性建构的发生条件和解决的途径之一就是危机,但是没有人希望危机频繁发生,于是,革命和社会运动便成为解决问题的需要。那么,革命的途径和突破口在哪里?追求城市权(rights to city)引起了哈维的注意。
城市权概念最早在列菲伏尔那里得到说明,他提出城市化不仅仅是资本主义幸存的核心,也是政治和经济斗争的关键,因为现代社会整个社会已经城市化了,现代社会的基本存在和运行方式和城市密切相关系。城市权就是控制整个城市进程的权利。他认为城市已经出现了问题,城市中的自然性受到了侵害,城市中生活的人们通过旅游等方式表达自己对城市的不满。但旅游、乡村生活的体验也已经是商业化的、可以买卖的,这种近似逃避的行为无法解决我们遇到的问题。解决问题之道是走向城市权,城市应该就是我们的宜居之所。
在现代社会中,人的需要是多样的,城市需要体现人的多样性需求。但在资本驱使下,这些城市建设变成了对利益的追求,效率就是追求货币最多。危机其实就是城市发展整体走向的一个危机,是资本这种发展模式的危机。列菲伏尔针对当前的城市规划中忽视大多数人的需求的现状,提出对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行改造。总结起来,就是要用新的视野,以人的需要为根本,而不是以赢利为尺度,实现城市权。[3]148人们追求的城市权,“不能理解为简单的访问权或返回到传统城市。它可以转型和更新为城市生活的权利”。生活是核心,城市不是。生活不应该是早起晚归,大量的时间消耗在通勤上,生活不能隐藏在满意的后面,生活应该就是满意。[3]158
索亚将这个概念上升到空间正义的高度。对索亚而言,城市权就是城市社会运动提出的公正和平等的城市居住等权利。“包括了从社群为基础的组织和团结,为更好的住房、到一定区域的公共交通,国家努力以减少财富和福利的空间不平等,增加权力的民主分配,到目的是国家和环境地理政治学中的和平与正义的全球性的市民社会运动。”[4]32进一步讲,空间正义的追求,城市权运动的展开,条件已经具备,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社会化生产的空间中,这个空间已经是城市的,或者彻底城市化的”,这样,就可以通过社会行为来改变城市生活中的消极因素。“建立在我们地理中的不正义和压迫能够改变成为一种策略性的力量,以形成和组织空间时间的最初形式,来明确改进更大的空间正义和全球民主,这些分布在我们生活的地理网络中。”[4]32
哈维提出的城市权侧重的是城市空间生产的民主管理权。城市化在现代社会以资本的空间生产的方式进行,城市化是资本应对积累危机的手段。“因为城市过程是剩余价值生产的主要通道,所以要建立城市布展的民主管理就构成了城市权。”[5]其实,问题在于新自由主义的原则出了问题,我们“必须找到路径,来切断激进的平等主义和私有财产之间的联系。必须在共有财产权利和民主管理之间架起桥梁,以形成制度”[1]234。而所有平等主义必须制度化,就是要放弃那种私有化的发展,放弃排斥很多人而满足少数人获利的那种城市化的发展,以城市发展的民主管理建构城市权。
参考文献:
[1]Harvey.The Enigma of Capital and the Crisis of Capitalism[M].Profile Books, 2010.
[2]Harvey. A Companian to Marx's Capital[M].Verso, 2010.
[3]Lefebvre.Writings on Cities[M].Oxford,1996.
论文摘要:约翰·密尔是19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他的思想以功利主义为基础。其社会自由思想主要体现于《论自由》中。主要讨论了三点,即言论和讨论自由,个性发展,社会凌驾于个人权威的限度。这些思想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目的。认为在追求个人自由时,不能损害社会利益,而后者利益优于前者利益。其思想博大精深,被称为“19世纪最令人心悦诚服的自由主义者”,他的思想也成为传统自由主义相新自由主义过度的桥梁。他的思想总体是有益于社会进步,但也带有一定的理想主义色彩。
约翰·密尔(又译穆勒。JohnStuartMill1806—1873)是19世纪英国著名的思想家。他的思想以功利主义为基础,对古典自由主义进行了补充和修改,表现出折衷主义色彩。对当时的思想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誉为“19世纪最令人心悦诚服的自由主义者”。[①]同时,由于他发展了古典自由主义,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也成为“沟通传统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重要桥梁”。[②]
一、密尔的生平
密尔1806年出生于英国。是著名思想家詹姆斯·密尔的长子。他的童年伴随着父亲和书籍度过,并没有进入学校学习。在其父亲的严格教育下,打下了丰富的知识基础。密尔的思想早熟,远远超出了同龄人。在思想内容上也深受其父功利主义的影响。14岁时在法国攻读法律,17岁回国,组织了“功利主义社”,[③]传播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思想。同年到东印度公司的通讯检查公署任起草公文的文书,到1858年该公司解散时,他已升任印度通讯检查部的检查官。他在东印度公司任职长达35年之久。1866—1868年曾任英国下议院议员。是下议院中渐进派的代表。其主要著作包括:《逻辑学体系》(1843);《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论自由》(1859);《代议制政府》(1865);《功利主义》(1863);《妇女的屈从地位》(1869);《论社会主义》(未完稿)(1878)等。
二、密尔社会自由思想分析
密尔在其著作《论自由》开头就指出“这篇论文的主题不是所谓意志自由,不是这个被误称为哲学必然性的教义不幸相反的东西。这里所要讨论的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地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④]关于自由的定义,根据它的说法,也就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好处的自由”。[⑤]与以往不同的是,他不仅提出个人自由,同时也探讨了自由的限度问题。《论自由》一书也译作《群己权界论》,这其中的“界”实际上就是自由的限度。在《论自由》的最后,他总结了全书的要义,即著名的两条格言。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厉害,个人就不必向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若为着自己的好处而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人进行忠告、指教、劝说以致远而避之,这些就是社会社会要对它的行为表示不喜或非难时所仅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和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或是法律的惩罚,假如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自己的话。总之,密尔关于个人自由问题,致力于划清个人与社会的权力界限,强调个人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就不应该受到限制。
关于个人自由,或者说社会自由思想的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言论自由
密尔在《论自由》的第二章探讨了“思想自由与讨论自由”。他提出,人类的知识原则上不可能完美,每个人都可能是错误的。自由讨论也就提供了纠正这些错误的机会。若不允许自由讨论,则会犯错误。尤其是不应该轻易否定其他人的观点。因为“我们永远不能确信我们所窒息的意见是一个谬误”,假如我们确信其谬误性,要窒息它也也仍然是一个错误。“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他们的意见是失掉了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⑥]
他认为,无论是用人民的名义,还是用政府的名义来压制这种自由,这种权力本身都是不合法的。“最好的政府并不比最坏的政府较有资格来运用它”[⑦]
密尔认为,人们必须学会使自己的思想少犯错误,而纠正自己错误的最好办法是在自由讨论中,允许别人批评自己。他强调,一个意见因为在各种机会的竟斗中未被驳倒而假定为真确,这是一回事;为了不许对它反驳而假定其真确性,这是另一回事。任何人,即使人类当中最聪明的,也即最有资格相信自己判断的人,也还应当提到少数智者和多数愚人这个会和集体,即所谓公众面前去审查。他反对对一些目前是真理的东西反复重复,而不加思考和辩论,如果这样下去,所谓的真理将成为谬误。
密尔在讨论言论自由时,并不认为言论自由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他主要强调要注意方式问题。“一切意见是允许其自由发表的,但条件是,方式上必须有节制,不要越出公平讨论的界限。”[⑧]即强调辩论方式上的公正性,在情绪上不应带有恶意、执迷和不宽容,而应冷静对待对方的意见。反对谩骂、讥刺、人身攻击以及诸如此类的辩论。另外,在对待过激言论上,他强调,那些产生直接煽动社会祸害结果的言论应受到处罚。如:有个意见说粮商是使穷人遭受饥饿的人,或者说私有财产是一种掠夺。这种意见若仅仅在报纸上流传,那也不应遭到妨害,但如果是对一大群聚集在粮商门前的愤怒的群众以口头方式或以标语方式宣传,那就应加以惩罚,而不失为正当。
(二)个性发展
密尔的社会自由思想十分强调个性的发展,强调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强调个人的“首创性”,而极力反对社会趋同的“大众的平庸”。他强调,人们要自己选择生活方案,不能仅靠猿猴般的模仿力。他讲到“人类的官能如觉知力、判断力、辨别感、智力活动、甚至道德取舍等,只有在进行选择中才会得到运用。而凡系习俗就照着办事的人则不做任何选择。因而他无论在辨别或者要求最好的东西方面就得不到实习。智力的和道德的能力也和肌肉一样,是只有经过使用才会得到进展的。而一个人做一件事若只因为别人做了那件事,那正和相信一个东西只因他人相信了那个东西一样,他的官能便不会被运用。”因此,他认为全社会的人都重视个性的发展,才能使个方面的“官能”得到锻炼,从而使社会不断发展,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目的。“一个人只要暴雨一些说得过去的数量的常识和经验,他自己规划其存在的方式总是最好的,不是因为这方式本身最好,而是因为这是他自己的方式”[⑨]
另外,密尔还特别强调天才需要一种宽松的环境,让其天性得到张扬。他说“天才只能在自由的空气里自由地呼吸。有天才的人,在字义的命定下就是比任何人有较多个性的”。因此,对于这些人,就应顺其自然地发展,而不应受到习俗等的制约,让他充分打碎身上的枷锁,去进行“首创”。并且为了首创性,我们应当容忍怪癖。“在今天这个时代里,只要是仅仅不屑苟同的一个例子,只要仅仅是拒绝向习俗屈膝,这本身就是一个贡献。”首创性这个东西是无首创性的心灵所不能感到其用处的,凡性格力丰足的时候和地方也就丰足。一个社会中的怪癖性的数量一般总是和那个社会中所含天才异秉、精神力量和道德勇气的数量成正比的。[⑩]
他对德意志思想家罕波尔特十分推崇,罕含波尔特的话来说,人类发展所必须的两个条件就是:自由和境地的多样化。这或许是对密尔思想精义的高度概括。
(三)自由的限度
密尔的自由主义对古典自由主义进行了进行了修正,不仅强调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等思想,也强调自由的边界。即自由不是绝对的,社会整体利益应高于个人利益。当个人自由危及社会或他人时,便不再拥有这种自由。这种行为也将受到道德或者法律的惩罚。为此,他明确规定了几个限制条件:第一,个人彼此互不损害利益。互不损害法律明文规定成员在默契中认作权力的确切利益;第二,每个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遭损害的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的一份责任;第三,如果某些行为有害于他人,或对其福利缺乏应有的考虑,但又不到违犯其任何既得权利的程度,这时,违犯着应受到舆论的惩罚而不是法律的惩罚。[11]
至于个人性格、表现、行为上的一些缺点,如鲁莽、刚愎、自大、嫉妒、放纵等等。这些只能引起别人对他观感上的不佳,但只要不涉及他人利益,社会就无权加以制裁。但是若有些行动,其直接损害只及于本人自身,因而不应说哦到法律的制裁,但若公之于众则破坏社会良好风气,因而可以划入犯及他人利益的范畴,予以禁止是不失为正当的。
另外,为了“伟大的善”(GreatGood)也是可以限制个人自由的。为了保证其他人及社会的公共利益,政府在某些方面必须进行进行适度必要的干预,以确保社会整体利益不受侵犯。如国家为了提升国民素质,而推行义务教育等。
综上所述,密尔的思想充斥着“个人自由”、“首创性”、“个性”、“多样化”、“有限干预”等词语,表现出新旧自由主义的结合体特征。
三、密尔社会自由思想析评
一切思想都与其所处时代有密切联系,是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反映。密尔所处的时代,英国正处于资本主义飞速发展的时代。随着工业革命的进行,工业生产迅速发展,逐渐跃居世界第一位。对外贸易扩大,在世界市场中占据垄断地位,被称为“世界工场”。同时为了获取原料供应地和商品市场,发动对外侵略战争,拥有大量的殖民地,被称作“日不落帝国”。在政治上,到了19世纪,资本主义已从早期的社会理想发展为普遍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相对成熟阶段。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尤其是阶级矛盾开始突出。英国经过1832年和1867年两次议会改革,[12]工业资产阶级实际掌握了国家的领导权。英国也掀起了运动,要求扩大选举权等。这些政治经济的现实,正是密尔自由主义思想产生的基础。
(一)修正了的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创始人边沁曾提出过“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原则。功利主义认为趋乐避苦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动机,所以快乐主义构成了功利主义的基石。[13]由趋乐避苦发进而认为有助于产生快乐的行为和事物是善的,反之是恶的。周辅成曾讲到“功利原则指的就是当我们对任何一种行为予以赞成或不赞成的时候,我们是看行为是增多还是减少了当事者的幸福。”[14]因此快乐幸福目的构成功利主义的核心。密尔在其父詹姆斯·密尔的影响下,全面继承了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并对其进行了修正,主要表现在:第一,快乐有质与量的差别。边沁的功利主义认为快乐作为人们对苦乐的感觉只有量的差别,没有质的差异。正是因为这种这种庸俗的快乐观,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被称为“猪的哲学”。与边沁不同,密尔认为快乐不仅有量的区别,也存在质的不同。按照质的不同,密尔把快乐分为两类:即肉体的或物质的快乐和精神的快乐,后者比前者高尚得多。[15]他认为“做一个不满足的人比作一个满足的猪好;做个失意的苏格拉底比做一个满足的傻子好”。[16]第二,功利主义的利他主义特征,也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边沁的功利主义体现出明显的个人主义色彩。他认为“个人利益是唯一现实的利益”。社会是一种虚构的团体。由被其认作成员的个体组成,社会利益是“组成社会的单个成员的利益之和”。而密尔则与之不同,密尔的侧重点在社会利益。他认为,要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目的,不可避免需要一些人做出自我牺牲,而且密尔对自我牺牲倍加推崇和赞赏。他说“只是在社会的组织很不完善状况的期间,我完全承认甘心做这种自我牺牲是人类的最高美德。”[17]体现了社会利益优于个人利益原则,显示出明显的社会功利思想。以上这些构成了密尔思想大树根基。
(二)密尔思想评述
关于言论自由的思想表现出对言论自由的最大宽容。他不仅支持看似正确的言论,也支持看似不正确的言论的发表,主张人们对不同的观点进行辩论,以达到“真理越辩越明”的目的。他的言论自由思想有利于现实政治发展的需要,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宪法所确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些与密尔思想密不可分。总之,言论的自由将推动政治的公开性和民主化。另一方面,社会的进步也离不开言论的自由。在古代社会,由于言论的不自由而导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发展滞后。如我国清朝的“文字狱”等,以及欧洲中世纪的的黑暗统治,都阻碍了社会的言论自由,从而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他的关于言论自由的思想,也体现着对人的尊重。体现了人人平等的思想,强调了作为人应有的尊严。
对于个性的发展密尔强调多样性和自由选择,这种思想将有利于推动社会的变革,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创新。毕竟社会由不同的人所组成,他们有着各自的生活习惯和思维习惯,思考方式。只有让个性充分张扬,才能使个人的才能得到充分展现。从而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若全社会都以一种固执的习俗或道德标准去衡量人,那么整个社会将会出现“趋同化”现象,从而有“大众的平庸”的危险。它的关于天才的论述,也表现出精英主义色彩。但我认为,无论怎么说,天才毕竟有其独特之处,这是客观现象。因而需要一种自由的环境,才能达到“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另外他的精英主义也无可厚非。毕竟能够引领人类发展的仍然是天才。而人们也普遍期望政府是精英统治的政府。
关于自由的限度,主要体现出他的利他主义思想。众所周知,有权利就有义务。因而有自由,也就有限制。没有所谓无限的自由。他强调的自由的限度是,不能损害他人及社会之利益。而且社会利益原则上高于个人利益。这都体现着利他主义,也体现出他对社会福祉的关怀。这些思想无论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都是通用的道德。他的这一思想是对传统自由主义那种个人主义倾向的批判,也是对当时社会现实的鞭策。
四、结语
总而言之,密尔的社会自由思想博大精深,强调了社会自由的重要性,为功利主义奠定了新基调,有利于社会的进步以及自由民主的实践,使自由与社会福利的联系更加紧密而自然。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他的思想的理想主义成分。虽然他对自由进行了定界,但这个“界”毕竟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必须有相应的法律道德体系作为其保障。另外个人不可能离开社会而生活,个人既然生活在社会之中,便存在各种联系,所以“群集权界”便不易划分出来。
参考文献:
①【英】约翰·密尔《论自由》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59。
②顾肃著《自由主义基本理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9。
③吴春华《当代西方自由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④朱建华《浅论密尔自由主义政治思想的内容及形成原因》。载《理论研究》2006年3月号中旬刊。
⑤童中平《密尔自由主义思想述评》。载《哲学研究》2005年第6期。
⑥王连伟《密尔自由主义思想论析》。载《学术交流》2004年第4期。
⑦吴春华《密尔政治思想的自由主义特征及其形成》。载《浙江学刊》2002年第3期。
注释
[①]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②]吴春华《密尔政治思想的自由主义特征及其形成》。载《浙江学刊》2002年第3期。
[③]顾肃著《自由主义基本理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9
[④]【英】约翰·密尔《论自由》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59p1
[⑤]同上p14
[⑥]【英】约翰·密尔《论自由》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59p19-20
[⑦]同上p19
[⑧]顾肃著《自由主义基本理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9p364
[⑨]【英】约翰·密尔《论自由》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59p80
[⑩]同上p79
[11]同上p89-90
[12]童中平《密尔自由主义思想述评》。载《哲学研究》2005年第6期。
[13]王连伟《密尔自由主义思想论析》。载《学术交流》2004年第4期。
[14]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商务印书馆1987.
[15]朱建华《浅论密尔自由主义政治思想的内容及形成原因》。载《理论研究》2006年3月号中旬刊。
「关键词经济法、凯恩斯主义、干预主义、协调主义
经济法的本质和法的本质一样也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种就是经济法和其他所有的法律部门一样,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另一种含义是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质的规定性,也就是经济法的法律属性。传统法律部门是以调整对象和调整方式来划分的。这种划分方式,受到了来自经济法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挑战。因为包括经济法在内的许多法律部门都可以调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社会关系。本文是在第二种含义上讨论经济法的本质,对法律部门的划分采用的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观点:任何一个法律部门的形成,都有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客观方面是由社会环境造就出的具有某种特殊性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领域,主观方面要由法学家来解释和总结。对于从与其他法律部门相区别的角度来理解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干预主义和协调主义。
一、干预主义
1.干预主义的内涵。持干预主义的学者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或者简而言之,经济法是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实际上,国家干预和政府干预是没有本质的区别的。因为国家干预是通过政府或者说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形式来实现的。干预主义的经济学基础是凯恩斯主义。1926年,现代经济学最有影响的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发表了《自由放任主义的终结》一文,开始否定传统经济学的基本命理。1936年凯恩斯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以下简称《通论》)。在《通论》中,凯恩斯否定传统经济学中建立在萨伊定理上的充分就业观点,论证一国短期的均衡收入和就业水平是由有效需求决定的。所谓有效需求是指商品总供给与总需求价格达到均衡时的总需求,而总供给在短期内不会有大的变动,因而就业水平实际上取决于总需求或有效需求。他指出,资本主义国家存在萧条和失业,是因为“消费倾向”、“对资本的未来收益的预期”以及对货币的“灵活性偏好”这三个基本心理因素所造成的有效需求不足。资本主义不存在自动达到充分就业均衡的机制,因此,他主张国家干预经济,通过政府的政策、特别是财政政策来刺激消费和增加投资,以实现充分就业。
凯恩斯主义从产生直到上个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一直以其为理论基础,制定了大量的以国家干预主义为基础的经济政策,并且将许多政策都上升为法律。1946年英国制定了《就业法》,首次把凯恩斯的“充分就业”思想应用于立法实践。二战之后,英、法、德、日都制定了反垄断法,在经济法思想比较发达的日本制定了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大量的经济法。这一时期对经济法本质的认识也受到凯恩斯主义的影响,把经济法定为国家干预之法。人们将凯恩斯称作战后“繁荣之父”。
2.干预主义的破产。70年代初,西方国家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经济现象:滞涨,即高失业和高通货膨胀同时并存。滞胀的现实对占统治地位的凯恩斯主义给予了有力地批判。因为,按照凯恩斯主义的理论,失业率高时,通货膨胀率下降;失业率低时,通货膨胀率上升。于是,西方学者开始怀疑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向自由放任的自由市场制度“复归”;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新货币主义、以拉夫尔为代表的供给学派、以华莱士为代表的产权学派、以加尔布雷斯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等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在西方经济学中逐渐代替了凯恩斯主义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基本主张是: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仍然是正确的;资源的有效配置只能由市场来执行,任何市场以外的力量都不能代替市场的作用,而只会起破坏作用;即使市场本身具有难以克服的缺点,但克服与纠正市场缺点的唯一办法在于通过产权明晰等措施来予以完善,决不能依赖市场以外的政府干预。以往之所以会出现市场失灵,正是由于政府干预的结果,而不是市场本身的原因,政府本身也有不可克服的致命缺陷。因此,70年代以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取代凯恩斯主义在西方国家取得了主流地位。多数西方国家都加速私有化,减少政府的干预,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
80年代,由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解释现实问题上依然乏力,一批主张“国家干预”的经济学家在继承原凯恩斯主义基本信条的基础上,引入一些新的经济分析方法对原凯恩斯主义进一步修正,提出国家的经济政策还是有积极作用的,这批经济学家的主张被称为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西方不停地论战,以建立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主流地位。但从经济生活的发展历史中可以看出,这两种经济学的主张将长期并存,任何一方都不能绝对地取代另一方。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现代社会对经济生活的调整,是综合运用“市场之手”和“国家之手”的结果,忽视任何一个方面都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二、经济法本质:协调主义及其经济学基础
从人类发展史看,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个体(组织和个人)利益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支配着人类社会的始终。这一矛盾又表现为国与民、国家和企业、宏观和微观、统和分、管理和自主、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计划与市场、国家调节和市场调节、秩序和自由、公平与效率,以及公法与私法等等。在以上矛盾中,最重要的是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即要处理国家的意志、行为和利益与企业的意志、行为和利益之间的关系,以达到关系协调、利益兼顾,使各方都处于应有的合理位置和最佳的联结状态。经济法是社会协调说,是社会经济法。“经济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转
协调主义的经济学基础是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的对立统一的经济学。一般地认为,市场缺陷有三类:第一类是市场本身缺陷:一是自由竞争的结果是必然导致垄断,而垄断必然增加社会成本。二是市场不能很好地解决某些外部经济问题。“只要一个人或一家厂商实施某种直接影响其他人的行为,而且对此既不用赔偿,也不用得到赔偿的时候,就出现了外部性。”(注:[美]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46页。)外部性分为正的外部性和负的外部性。负的外部性一般来讲对社会是有害的,比如污染使一方受到损害却得不到赔偿。三是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宏观经济均衡,经济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时或效用最大化行为恰使每一市场的供求相等,均衡价格把秩序强加在可能发生的混乱上,这时政府或国家的干预是有用的。四是市场经济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失灵。五是市场机制无法解决公共物品的生产。六是市场无法解决社会公正问题。自由竞争所导致的收入和财富的两极分化,只有通过国家广泛控制社会资源的制度,从而使中央有计划地分配工业品成为可能,这样才能找到有效的补救办法。第二类市场缺陷是由于市场本身发育不完善而出现的功能。市场缺陷的存在要求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但国家干预也不是万能的。国家即政府在干预经济时,也存在国家失灵或曰政府失灵(虽然政府失灵和国家失灵在政治学上有一定的区别,但从对经济生活干预的角度上来说,国家失灵和政府失灵没有本质的区别,因此,下文中提到政府失灵也是指国家失灵)。正如斯蒂格利茨所说“对那些提议对市场失灵和收入分配不平等采取政府干预的人们,经济学家提醒他们也不要忘记政府同私人市场一样有缺陷”。(注:[美]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02—503页。)“当政府政策或集体行动所采取的手段不能改善经济效率或道德上可接受的收入分配时,政府失灵便产生了。”(注:[美]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得豪斯:《经济学》(下),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1189页。)受现在流行的公共选择理论的影响,经济学家又把政府失灵称为公共失灵。(注:公共选择理论是当代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同时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政治学研究领域。它运用现代经济学的逻辑和方法,分析了现实生活中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政治个体(选民与政治家)的行为特征以及由此引出的政治团体,特别是政府行为的特征。公共失灵即政府失灵是公共选择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认为,公共失灵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政府所获得的经济信息受政府本身的信息传递机制和政府本身的判断能力的限制,这些限制会使政府的决策失误。二是政府机构的低效率。即政府机构本身缺乏竞争导致低效率;没有机制能降低成本;监督信息不完备。三是政府的干预容易导致寻租(rentseek)。寻租是指“为了寻求对自己有利的政府政策而采取的活动”。(注:[美]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26页。)政府是一个特殊的组织,它拥有一般组织所没有的权力。政府制定的政策有时会对一些人有利,而对另外一些人不利,这时,某些企业或个人就会设法使政府制定对他们有利的政策,导致政府的政策不一定对社会的资源配置有利。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在任何社会都存在。在自由主义盛行的时代,忽视政府或国家的作用,市场失灵就更加明显。在国家干预主义盛行的年代,忽视市场的作用,政府失灵更加明显。“市场机制的缺陷和有时失灵为政府干预留下了作用的空间,其存在和发生作用的价值需要经济法加以确认。而政府干预的缺陷和有时失灵也不容忽视,它需要经济法予以纠正、限制乃至禁止。这样,就产生了我们认识经济法本质的基础。”(注:王保树:《论经济法的本质》,载马俊驹主编《清华法律评论》(第二辑),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1页。)因此从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的逻辑中,我们可以看出,强调任何一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隐患。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应当强调经济法的本质是协调。
三、把协调主义作为经济法的本质有重要的法学意义
第一,有助于正确指导我国经济立法的实践。法学理论对实践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对立法活动的指导。强调经济法的本质是协调主义就要求在制定经济法时,既要规定政府的权利,也要规定政府的义务和责任;既要规定市场主体的义务,也要规定市场主体的权利。忽视任何一方的权利和任何一方的义务和责任,都会导致法律的失误。特别是对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我国,既要肃清国家干预过多遗留的问题,又要防止片面强调市场调节的作用,认为市场调节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不切实际的做法。
第二,强调经济法的协调主义符合法律的发展趋势。其实,强调公正的法学家从另外一个角度,也论述了协调思想。美国社会法学的创始人庞得把法律看成是一种在通过政治组织的社会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安排而满足人们的需要或实现人们的要求的情形下,能以最小代价为条件而尽可能地满足社会需求的社会制度。庞得对法律秩序所应保护的利益进行了分类。他把利益划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后一类利益中,除了其他内容以外,他还把一般安全利益、个人生活方面的利益、保护道德的利益、保护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利益以及经济、政治和文化进步方面的利益包括在内。庞得也认识到了各种利益之间的冲突,提出在一个时期可能应该优先考虑一些利益,而在另一时期则该优先考虑其他一些利益。但是庞得认为“法学家所必须做的就是认识这个问题,并意识到这个问题是以这样一种方式向他提出的,即尽可能保护所有的社会利益,并维持这些利益之间的、与保护所有这些利益相一致的某种平衡或协调。”(注:庞得:ASurveyofSocialInterests,57HarvardLawReview1(1943),pp.1—2,转载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第148页。)虽然庞得是从法学家的任务提出的,但是他的各种利益的平衡协调的思想是与经济法本质的思想是一致的。这也是经济学家和法学家思想在协调主义方面的耦合。事实上,要求所有的法律部门都兼顾各种利益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一种法律部门总要优先考虑某一方面的利益。比如民法始终不能也不必冲破“自由的财产流转法”的藩蓠,否则民法不就是民法了。而作为社会化生产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管理的社会化与国家介入经济生活、“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即两只手的协同并用、纵向经济关系与横向经济关系的平衡结合、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的对立统一之经济法,比其他法律部门更应当强调协调主义。
摘要:流动性社会背景下,为照顾孙辈和子女生活而迁移的随迁老
>> 社会主义全球化及其发展走向 全球化与中国区域发展 全球化、爱国主义与历史教育 经济全球化与爱国主义 文化帝国主义与文化全球化 资本主义全球化与文化批判 经济全球化与经济学的发展 浅谈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精神生产全球化的生存与发展 当代“全球化”对社会主义的震荡 全球化让保护主义走开 全球化的超级杀手:保护主义 全球化背景下理性看待民族主义 全球化背景下的社会主义前景 全球化进程中的社会主义前景 逆全球化的新小农主义 全球化语境中的批判的地域主义 全球化思想探析 浅谈超越新自由主义全球化范式 论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社会主义发展进程的影响 全球化视野下的资本主义发展变化趋势探析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2] 中“老漂族”群体扩大需要更多关爱[EB/OL].(2013-10-12)[2016-04-15]. http:///politics/2013-10/12/c_117690275.htm. 2013.10.12.
[3]黄璜.老年人口迁移研究述评[J].人文地理,2013,(4):27-33.
[4]Ravenstein E G. The laws of migration[J]. Journal of the Statistical Society of London,1985,48(2):167-235.
[5] Lee Everett・S. A Theory of Migration[J]. Demography 1966,3(1):47- 57.
[6]Wiseman R・F. Why older people move: theoretical issues[J]. Research on Aging, 1980,2(2):141-154.
[7]孟向京,姜向群,宋健,等.北京市流动老年人口特征及成因分析[J].人口研究,2004,(6):53-59.
[8]包蕾萍.生命历程理论的时间观探析[J].社会学研究,2005,(4):121.
[9] Laslett P・A. Fresh map of life:The emergence of the third age[D]. Basingstoke:Macuillan, 1996.
[10]Litwak E. And Longino C・F. Migration Patterns Among the Elderly:A Developmental Perspectiv[J]. The Deontological Society of America, 1987,27(3):266-272.
[11]李珊.我国移居老年人的居住意识研究[J].西北人口,2011,(5):69-72.
[12]闫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 2006.
[13]贺雪峰.农村代际关系论:兼论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J].社会科学研究,2009,(5):84-92.
[14]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社会工作实务[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4:82.
[15]高柏.新发展主义与古典发展主义――中国模式与日本模式的比较分析[J].社会学研究,2006,(1):114-138.
[16]景天魁.大力推进与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构建底线公平的福利模式[J].理论前沿,2007,(18):5-9.
[17]吉登斯.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18]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56-57.
[19]孟宪范.家庭:百年来的三次冲击及我们的选择[J].清华大学学报(哲社版),2008,(3):21-29.
[20]盛洪.论家庭主义[EB/OL].(2007-12-07)[2016-04-15].http:///cath.asp?id=19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