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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法律援助 衡量标准 审查方法
随着法律援助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相继颁布,法律援助机构在审查申请者经济条件时,有了相对明确的法律依据。当然,我们不能否认现实生活中申请者的多样性和案件具体情况的复杂性。下面将浅谈的是在立法既定的前提下,如何发挥法律援助人员的能动性,采取何种措施以统一衡量尺度、克服审查难度,提高法律援助审批决定的规律性和正确性,指导实践操作的问题。
一、现行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很难设定一个全国统一的经济困难标准。为此,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自行设定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司法部表示,希望各地在制定地方标准时,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既考虑贫困群众的实际需求,同时兼顾地方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国家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尽量放宽标准、降低门槛,使更多人在法律援助制度下受益。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标准:为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让符合条件的困难公民都能获得法律援助,有的地区制定了详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标准。比如:(1)享受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2)没有享受低保待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夫妻双方下岗或失业均未再就业尚需抚养子女或赡养老人的、家庭遭受重大变故或其他特殊情况,收入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3)外来务工人员;(4)农村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标准的;(5)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6)见义勇为的无须审查经济困难证明;(7)现役军人(仅限士兵)无须审查经济困难证明;(8)在押服刑人员无须审查经济困难证明;(9)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
二、目前通行的审查方式
法律援助机构在审核申请人的经济条件时,主要是通过向申请人发放《经济困难状况证明》,要求如实填写,并由有关部门签章证明其反映的内容属实。法律援助机构通常只通过这种格式证明对申请人的经济条件进行审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格式证明以外的其他证明一般不做实体评价,这实际是一种形式审查。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简便、直观、便于判断、审查效率高。
三、在实践中,审查经济条件的主要难点
(一)衡量标准的多元化
经济困难标准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那么审查人员究竟是以申请人月收入与最低生活标准比较,以申请人家庭月均收入与之比较,还是综合评价申请人收入支出差额后再与其比较?很难回答哪种评价标准是科学无误的。经济困难标准是能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分水岭,即使相关标准有了具体法律规定,然而现实中要正确判别这条“分割线”并不简单。
(二)受查个体的多样化
一方面,申请人经济困难可以分无收入、正在接受“低保”救济、收入低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或者收支差额低于该标准等多种情况,“低保”对象的审查相对容易,无职业者是否参与其他非正规就业、及其具体收支情况等事项审查难度显然较高。另一方面,申请人可能是本地居民,也可能来自外地,向户籍在本辖区外的申请人原籍地或居住地的有关部门获取其经济状况的信息,工作量大、工作周期长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三)免审情形的丰富化
根据法律援助制度的宗旨,申请者经济状况可以免审的情形不断丰富。其中有硬性规定的,如:《规定》第七条对公民因见义勇为行为而主张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规定免于审查其经济状况。再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精神,2006年起对部分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免除经济条件审查环节。又有一些弹性标准,如本地部分法律援助机构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这些特殊的申请者免审经济条件,就属于这类情况。免审情形的丰富,尤其是弹性标准的增加,对审查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
四、提高审查准确率和效率的措施
(一)统一标准,综合评估
这里的“标准”非指省市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而是衡量申请人经济实力的具体指标。那么,公民个体的哪项具体指标同规定的标准作比较,才能确切反映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呢?不同省、市、地区对该指标的选用也有差异。我国立法虽没有规定,但是法律援助实践表明,选择上述任何一项指标可能都有局限,唯有将申请人所有的总资产、收入和支出的整体、资产流动能力、固定资产变现的可能等条件作出整体评估,这样的审查结果才可能最接近客观事实。简言之,就是将收入和财产总和扣除基本生活开支后的结果作为基础评判指标,其他特殊收入(如接受赡养抚养)、支出(如医疗费支出)等作为补充衡量指标。关键是这种综合评价的标准在各法律援助机构中能够得以一致地施行。
(二)注重方法,加强协作
首先,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加强审查工作的思想重视程度,树立审查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其次,在审查方式上采用书面审查为主,以向申请人、家庭成员、居(村)委、工作单位等对象询问了解为辅,如果上述形式审查后仍不能确切掌握申请人经济状况的,审查人员应当实地调查、开展实体审查。法律援助机构人员资源有限,应对日益增多和愈加复杂的法律援助案件也许会力不从心,因此依托法律援助多级网络,向基层政府部门、基层群众性组织借力,将是很有效的解决方法。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寻求协作:(1)对街道(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居(村)委会法律援助工作点的人员,加强经济条件审查方面的业务培训;(2)对负责开具证明的街道(镇)政府的民政部门、社保部门的有关人员,使其熟知法律援助程序及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法定义务;(3)申请人需要开具经济困难证明时,工作站、工作点的人员给予具体指导;(4)遇到出证单位难以查实申请人经济状况的,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由各部门协商具体审查方式;(5)需要进一步实体审查的,有关单位应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申请人工资单、税单、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信息,提供其他可能的协助。
(三)秉持宗旨,依法把关
民工甲:(河南口音)“孟叔,您怎么扎着脑袋不吭声儿啦?俺这大侄子说句不中听的话儿,您要是再要不上城关乡拖欠俺们的工钱,俺们就拽上您去市政府上访告状去,要么到法院打官司去。”
民工乙:“打官司?现在咱们连锅也快揭不开了,连窝头儿也快啃不上了,连回家的路费也没有哇!哪儿有钱打官司哩?”
民工丙:“(抹眼泪)早知道这样儿,打死俺也不出来干这修路的营生啦!原本,俺还指望着出来挣些辛苦钱儿,拿回去给俺那瘫在炕上的老爹治病哩!可没想到现在连老家都回不去了,这可真是坑死俺啦!孟叔,您是俺们的长辈,俺们信靠您才跟您出来干活儿啦!俺们没早没晚儿地干了一年了,可一分工钱也没拿到手哇!俺要是回了村儿,俺爹知道了还比气死哇?”
老孟:“唉!俺也实在是没法子哇!你们这些大侄子大外甥儿都见了,俺这两个月见天儿往乡里跑,可乡里那些头头儿,要么不见面儿,让门卫把俺轰出去了;要不就指着俺的鼻子骂俺,说俺影响他们工作啦,俺犯了那什么妨碍公务罪啦!!唉!俺活了大半辈子了,还没受过这么大的委屈,还没这么窝过脸儿哩!俺啊!都不想活啦!俺为了揽上这两个村修路的工程,跑前跑后整整儿忙活了大半年哇!好处费扔进去多少,俺就不说了,光是请客喝酒,就花了万把多块哇!俺,还贴上自己的血汗钱,给这两个村子垫付了前期工程款五万哩!唉!俺现在就象是坐在了火炉子上了,浑身烧得难受哇!”
民工甲:“那,咱们就去法院告他们去......”
老孟:“傻小子,他们是谁哇?他们是乡长,是书记,是头头脑脑儿的。咱们告谁哩?咱们这些民工敢告乡政府哇?啊?人家也是正二八经的一级政府哇!命苦不怨政府啊!”
民工乙:“告?哼!没听戏里唱的——老爷的衙门大开,没钱的哭着出来。”
民工甲:‘你那是老黄历了,现在都什么时候儿了?现在是个讲法制的年代。俺在家时常看报纸,上面常登些案例,其中就有‘民告官’的内容。不瞒你们说,俺上个月就给市法律援助中心去了信了,那咱们的遭遇详详细细地写上了,也不知道人家管不管咱们这档子事儿?”
老孟:“你呀!做梦去吧!人家当律师的,现在都能挣大钱,名律师就是花上大价钱也不一定请得动呢!唉!还是想别的辙吧!实在不行,俺就的不活啦!俺就从城关乡乡政府的大楼上跳下去。”
民工丙:“孟叔,您可甭做那傻事儿哇!您跳也是白跳,您摔成肉泥了,人家就更不理您啦!”
民工丙:“妈的!俺要是领不上工钱,俺爹的病就治不成了。妈得,他们那些当官儿的心就那么黑那么狠啊?俺,刚才到屋子外边儿的小树林子里都武装好啦!俺把咱们用剩的开山的炸药和雷管儿都绑到身沙丘能够了,今天就去会会他们。”(撩开衣服,露出里面捆绑的炸药包和雷管)俺豁出去了,俺得去和他们讨个说法儿,实在不行,俺就和他们一起飞上天去了。”
老孟(落泪):“大侄子,你年轻轻儿的好好儿活着吧!要是,俺去,谁让俺把你们拉进了火坑啦?俺就是回了村,也没脸见人啦!俺已经活了五十大几了,这命不值钱啦!你把炸药和雷管儿都卸下来,俺带上去招呼那些狗东西!”
老孟过去卸民工丙身上的炸药包和雷管装置,民工丙不让卸,几个民工过去拉扯,几人呜呜地哭上了。
孙律师入:“这是河南包工队儿的工棚吧?你们这是干什么呢?你们可不能胡来啊!请问谁姓田啊?”
民工甲:“俺姓田,你是......?”
孙律师:“我是石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我姓孙。”
老孟:“哎呀!俺们刚才还正说法律援助中心的事儿呢!孙律师快坐吧!小田,赶紧倒杯茶。”
民工甲:“哪儿有茶叶呢?”
老孟:“那就给孙律师倒杯开水。”
民工乙:“哪儿有开水呢?咱们连做饭的煤面儿都没了。”
孙律师:“快甭忙活了,咱们还是说事儿吧!你们给法律援助中心的信,我已经详细地看过了,我认为我有必要过来一趟,我也认为我能帮你们打赢这场官司。
在国务院的关注和敦促下,司法部和建设部出台的相关文件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程劳务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付,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民工加付赔偿金:
国家,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已经责成有关单位提供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文件和通知也早就下发了。可象城关乡这样的乡政府,却无视有关规定,一味地拖欠你们民工的工钱,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约的。
我们法律援助中心知道并关注你们这件事后,你们也就能通过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形式,运用法律手段来及时解决乡里拖欠你们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实际问题了。你们这个小田很有脑筋,他很关心国家大事啊!你们的事,事实上不仅仅是一个能不能解决民工工资的问题,也是一个事关建筑市场能不能健康发展,能不能真正体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以保障,能不能稳定社会安定的大是大非的大问题啊!上级要求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为了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要积极地热心地为民工们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所以我才心急火燎地赶过来了,我这个律师也得尽职尽责啊!
作为律师,我还要对你们宣传《建筑法》、《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啊!也使你们增强守法意识,自觉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真正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维权意识啊!
同时,也要对你们进行《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使你们了解法律援助的对象、条件、范围和申请程序,这也能提高你们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啊!现在提倡打造和谐社会,你们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啊!”
民工们鼓掌。
一、平等的概念与公法内涵
平等,被称为横跨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领域的“戈尔地雅斯难1.”自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之后,许多圣贤先哲留下无数真知灼见。然而确如萨托利一再所说:“平等问题的复杂性——我把它称为迷宫。”[4]以至于时至今日,人类仍一直被这一问题所深深困扰。
不平等的起因,正如卢梭说剖析的,可分为两类:“一种,我把它叫做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基于自然,由于年龄、健康、体力以及智慧或心灵的性质不同而产生的;另一种可以称为精神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起因于一种协议,由于人们的同意而设定的,或者是它的存在为大家所认可的。第二种不平等包括某一些人由于损害别人而得以享受的各种特权,比如:比别人更富足,更光荣,更有权势,或者叫别人服从他们。并且卢梭还明确阐述了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他提出了人人生平等,财产应尽可能地平等分配,以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政治权利平等的要求。”[5]同时卢梭指出,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国家是社会不平等的根源。
那么平等是什么?
在政治思想中,平等的概念有两种基本的用法:第一是本质上的平等,即人都是平等的动物:第二是指分配上的平等,即人与人之间应在财产分配、社会机会和政治权力的分配上较为平等。本质上的平等常常作为分配上平等的理论基础。[6]“本质上的平等”强调的是人作为“人”的平等,它排斥差别待遇要求绝对的平等:“分配的平等”强调的是人作为“个人”的平等,它要求合理的差别待遇。
亚里士多德把平等分为:“分配的正义”与“矫正的正义”。[7]P91~95前者要求根据每个人的功绩、价值来分配财富、官职、荣誉,如甲的功绩和价值大于乙的三倍,则甲所得到的也应大于乙的三倍;后者则主张对任何人都一样的看待,仅计算双方利益与损害并进行平衡的平等,换言之,要求在结果上谋求绝对的拉平。这类关系既适用于双方自愿的平等交换关系,也适用于法官对民事,刑事案件的审理,如损害与赔偿的平等,罪过与惩罚的平等。
在罗尔斯看来,平等是一组在无知之幕下签订的原始契约,即是在所有个体都无法预知自己在社会中的环境、身份、财产、地位等的无知之幕下达成的一项旨在保护自己不因“社会最大剩余额”的需要而被牺牲的合意。无知之幕下,出于对成为最弱小者的恐惧,每个个体必然都寻求并愿意“第一个正义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自由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平等自由原则):第二个正义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这样安排,使他们:(1)在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的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开平等原则)。”[8]P60
据上原则,平等的正义性要求我们的制度建构应保障:“1、每个人都拥有与他人的自由并存的同样的自由,包括公民的各种政治权利、财产权利;2、对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作如下安排,即人们合理地指望这种不平等对每个人有利,并使以往受益最少者享有较大的利益(差别原则)而且地位与官职对每个人开放。”[8]P83
平等思想有一个从最初的指人类在与政治有关的某些方面向经济领域发展的过程。从这个过程来看,平等的涵义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1、权利平等,即国家承认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都享有广泛、相同的权利;2、机会平等,即社会应该为每个成员追求自身利益、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平等地提供必要的机会和条件。如罗尔斯表达的职务、地位与价值物对所有人开放;3、结果平等,即主张全社会的产品和价值物对所有人平等地分配。人类对结果平等的追求在历史上体现为劳动者反对剥削和压迫,建立一个理想社会的强烈愿望,具有空想的性质。
我们认为,平等是一个关于人之所以为人及其之所以为他自己的两种价值观的复合性问题,平等概念的明晰必然是一个共性与个性,自然人与社会人的衡量过程。无疑,平等这个概念不可能有放在什么场合都适合的定义,如“善”、“宗教”一样,是老子“不可道、不可名”(凡可因循之道决非永远之道,凡可有限定义之概念决非宏大概念)境界。所以,历史上有着各种见仁见智的定义并不奇异。这些定义虽然各不相同,但都相互联系着,有点象同一个迷宫的不同入口,而这些入口主要作用就是让人可以踏进这座迷宫。
平等是什么?我们认为,不管各种定义如何,归根结蒂都联系着,联系在“同等待遇”与“差别待遇”上,总之,是同等对待与差别对待的正当性问题。这可以看作是本文的一个出发点。我们主张平等是个人要求公权力不得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的权利。说平等是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讲,它不仅意味着平等原则的普遍崇高性,而且表明这种精神的价值不依赖于事先存在的其他任何价值,它是一种最初原则。那么,平等原则上的平等权必然也是一种不依赖于其他任何权利的最初权利,如此,平等原则在政治制度上的要求必然是有限政府,在行政法上的要求必然是国家不得恣意的实施差别待遇。
二、平等的分类
平等的意义如前所述,学者们的说法各不相同。对于平等的分类也是一样,人们按不同的标准,大致作了如下分类。
1、机会平等与结果平等
罗尔斯对“机会平等”主要提供了两种解释[8]P84:一种是“机会的形式平等”(formalequalityofopportunity),亦即“唯才是举”的“前途的平等”(careersareopentotalents):另一种是“机会的公平平等”(equalityoffairopportunity)。所谓“机会的形式平等”,是指每个人都有达到一个既定目标的可能性:“机会的公平平等”比起“机会的形式平等”来说则更进了一步,它排除了社会偶然因素的影响,使具备相似潜能的人不再因其社会出身而受到妨碍。例如,按这一原则,通过免费的义务教育,使贫民的儿童得到和富人的儿童大致同样的教育,使他们不致因出身而失去凭最初天赋资本可以达到的地位职务。同时,“机会平等”不是指生存,而是指发展,不是指基本权利,而是指理想前景,以政治领域为例,所有人都拥有平等的投票权一般并不意味着这种“机会平等”,而是否人人都能被选举担任某些高级职位却意味着一种“机会平等”。
“结果平等”或称“平等的结果”,强调每个人作为人的平等,人们应绝对的无差别分配,要求“结果”、“实质性”的平等,把一切都拉平。事实上,“结果”上的平等从来都没有实现过,而且永远也不可能实现。差别可以缩小,但总要存在。而且人们已经看到,“缩小差别”所带来的实际上的“平等”利益(贫穷中的平等),远远要小于“机会平等”之下人们所追求到的利益,特别是,这种平等恰恰又以牺牲个人自由和发展等其他权利为代价。
2、完全平等与比例平等[9]
“完全平等”是指人们在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的生存和发展的起码的基本权利(即人权)上应该绝对平等,不容许有任何差别。正如天赋人权论者认为人权是每个人之所以为人所具有的并且必不可少的:“人权是所有的人因为他们是人就平等地具有的权利。”
“比例平等”首创于亚里士多德:“既然公正是平等,基于比例的平等就应是公正的。这种比例至少需要四个因素,因为‘正如A对B,所以C对D.’例如,拥有量多的赋税多,拥有量少的赋税少,这就是比例;再有劳作多的所得多,劳作少的所得少,这也是比例”。[7]P93因此,人们根据不同的能力应得到不同的待遇。那么,完全平等与比例平等是否相悖呢?有学者认为并不矛盾:“一方面,人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应该完全平等;另一方面,人人所享有的非基本权利应比例平等。”[9]换言之完全平等要求国家机关不可恣意地差别对待,比例平等则要求国家机关应积极地进行合理地差别对待,以弥补不平等的情形而实现实质的平等。
3、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10]
式平等与实质平等在所有的平等亚概念中是最难统
一、最有歧义的。学界的表述各不相同。如:“不相应于事实上的差异而为待遇上的平等为形式上的平等;依事实上的差异而为比例上的待遇才是实质的平等。”“消极不采取不平等的措施是形式的平等,积极的采取合理的不平等措施是实质的平等。”
对平等从不同的考察角度进行分类的一个好处是比较清晰,不易含混;另一个好处是它们可以互相补充、互相说明,省却许多累赘的解释。
三、平等的认定标准
人类孜孜不倦地花费几百年时间争论平等标准的目的,就是要寻找一个能让人们接受的共同标准。哪知事与愿违,反弄出一大堆个个似乎都有十足理由的标准,谁也说服不了谁,这样就碰到一个问题:谁说了算?
对于平等,我们认为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完全一致的标准,否则就将存在“结果平等”将平等异化为平均这样的极端,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可以放弃应尽量构建统
一、简洁且明确的判断标准的理由。要完成关于平等的判断,我们认为需要一个有序的,等级不同的梯形结构式的标准体系,毕竟关于平等的声音是如此不同,且“天下至大”,“万民至众”,“物之不齐”又是普遍情况。
关于平等的判断标准,大陆的学者鲜有涉及,实务界也缺乏可资借鉴的经验。故此我们只能结合不同的平等思想及其分类,并在推敲其公法内涵的基础上进行归纳。
1、比例标准
亚里士多德的分配正义要求以相关因素(名誉、能力、才干、美德等)的比例分配权利义务。根据经济学的原理,一般来说,收入分配有三种标准[11]:第一个是贡献标准,即按生产要素的价格进行分配。这种分配标准能保证经济效率,有利于鼓励每个社会成员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但是,由于各社会成员的能力、机遇的差别,又会引起收入分配结果的不平等。第二个是需要标准,即按社会成员对生活必需品的需要分配国民收入。第三个是公平标准,即按公平的准则分配国民收入。后两个标准有利于收入分配的平等化,但不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这就是平等与效率的矛盾。
在市场经济中,分配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市场经济本身没有自发实现平等的机制,因此,缓解这一矛盾的方法就是按效率优先的市场原则进行分配,再通过政府的收入政策来解决收入不公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收入分配结果的平等化。主要的收入分配政策有两个:第一,税收政策,主要是通过累进所得税制度来缩小收入差距。这是通过对富人征收重税来实现收入分配平等化。第二,社会保障政策,就是通过给穷人补助来实现收入分配平等化。如各种形式的社会保险,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立法,向失去工作能力和失业的人员发放一定标准的补助金,可以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另外,通过向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与职业培训等,可以提高他们的素质,创造就业机会。因此,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收入分配平等化,从而缓解市场经济中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总之,分配正义的差别待遇恰恰是为了实现实质的平等,国家应通过再分配的制度化设计实现由个体平等向社会平等飞跃。
2、宪法界限
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那么,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人们在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上往往陷入一个误区,即将其错误地理解为一视同仁。根据传统法理学的界定,平等即区别对待——同等条件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则区别对待。其中亟待澄清的关键问题在于,区别不同情况的标准是什么?我们认为,首先,应符合事物的本质。它不能是自然的差别,如民族、种族、性别等(包括血型);其次,这一基准应当是已经得到社会公众共同认可、符合一般民众情感的。
3、机会开放标准
公正的目标是在一定经济体系中如何适当地分配它的负担和利益,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不同家庭的收入应如何平等或如何不平等的问题。过去,我们常常把公正理解为充分的平等,而充分的平等又只能通过收入的完全平等才能实现。每一个人,不管他的能力如何,不管创造了多少财富,也不管干好与干坏、干与不干,在经济分配上都必须绝对平均,否则就认为是不公正。其实,这种充分平等蕴涵着极大的不平等。因为在一个企业,并不是每个工人的工作时间、努力程度、工作质量都是一样的。如果有两个工人,一个是工作敏捷而又勤劳,另一个则迟到早退并磨洋工,对这两人均支付同样的工资,能算是公正吗?可见,纯粹平等的收入选择是不公正的,我们今天可以选择的公正标准只能是机会平等,政府应当介入市场获致收入的竞争之中,但只保证每一个人有公平竞争的机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应当指出,绝对的平等是没有的。机会均等也不是绝对平等。因为每一个人在参与竞争之前那种不平等的事实已经存在了,如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家庭环境等等。但是,决不能因此而否认机会均等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任何事物都在比较之中见优劣,相对于结果平等标准、收入平等标准而言,机会均等是最符合平等原则的。
四、平等原则的适用
平等原则的价值是要实现两个法律目标:“保护我们的权利不受政府侵犯以及通过政府保护我们的权利不受其他公民侵犯”。[12]平等作为宪法位阶的一般原则,系一切法律的基本原则,自将同时拘束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审查三大领域。
面对没有两片相同树叶的大千世界,由于“天下至大”,“万民至众”,“物之不齐”,加之人性千差万别,人化无常,要满足平等原则的要求,势必需要不同的标准,因而合理的归类成为不可避免的必须。平等的适用在实质上是其分类问题,要通过分类确定权利的分配问题,即何时给予同等对待,何时给予差别对待的问题。
(一)平等原则在行政立法中的适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种形式的平等,其主旨是在立法机构制定法律后,执法和司法机构必须公平、平等地把法律运用于每个公民,而不能基于身份、性别、种族、地位等标准而实行歧视。但经常发生的情形是:法律通过归类,从而对在归类之内和归类之外的人们施以不同的权利与义务,这样,法律本身就可能不平等。如普莱西诉弗格森《PlessyV·Fenrgwson、1896年》案[13]:
1890年,路易斯安那州众议院通过了一项法案,其中规定:“本州所有铁路公司在运送旅客时,都必须为白人和有色人种配备平等但隔离的设施……。任何人不得使用不属于自己种族的座位。”1892年,列车长见普莱西坐在白人车厢,便命令他回到黑人车厢。普莱西认为他享有美国公民享有的民主、自由、平等等权利。基于这种认识,普莱西向法院提讼。该案几经各级法院审判,最后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认为:路易斯安那州“隔离但平等”法案并未违反联邦宪法关于废除奴隶制的第13条修正案及第14条修正案第1款。
以上我们讨论的是有害的立法归类,显然,并非所有的立法归类都是违反平等原则的,只有那些不合理的归类才违反平等原则。并且,有时为了达到平等,我们往往需要某些形式上的“不平等”。如“大学优惠录取案”[14]:
1978年,巴克申请进入加州大学分校的医学院。该学院预留了16%的名额用来录取少数民族的学生。巴克连续两年申请,都未能被录取。当他发现在通过留用名额中被录取的那些少数民族学生中有人的成绩不如他后,便控告学校定额录取少数民族学生的政策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4条修正案,构成了对白人的反向歧视。联邦最高法院以5∶4作出了有利于学校的判决。
此案中,尽管反对的人认为:“种族区分本身便是不公平的,他们侵犯了没有受到优惠待遇中的个体成员的权利。”[15]但支持的人认为,这种对少数民族的补偿对于美国社会严重的不平等是一个适当的补偿,是一种更高的平等。
(二)平等原则在执法中的适用
1、平等原则与裁量行政
在裁量行政中,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范围作一原则性的规定,行为的具体的条件、标准、幅度方式都由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正如有的学者剖析的“自由裁量的基本内核是:(1)自行选择权;(2)依附于这种选择权而存在的客观而模糊的限制标准。”[16]事实上,行政主体往往基于自由裁量权对相对方考虑不相关的事实而进行歧视。如美国1886年的“华人洗衣店案”[17]:
1880年的旧金山制定的法令规定:“任何人未经管理局的事先同意,便在旧金山市内建立、维持或从事洗衣业,都将构成违法;在砖瓦房内的洗衣店除外。”当时包括原告吴氏在内的有两百多的华人的延长洗衣店的申请都遭到拒绝。然而除一人之外,80名多非华裔申请者皆获得管理局的批准。同时因拒交罚款共有150多华人遭到监禁。吴氏到加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市管理局的决定。但加州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后联邦最高法院加州法院的决定。法院首先反对后者把州宪和州法解释为赋予地方政府以无限裁量权,并宣布地方法令的权力受到联邦宪法的约束——即不得违反第14条修正案。
“华人洗衣店案”表明:即使法律本身没有任何“法律”或“事实”歧视,行政机关仍然可能以歧视方式来运用法律。由此可知,此时,平等原则必须超越形式意义上的平等,它不能仅要求机械的、形式的、不容有差别待遇的平等;而应从动态的、实质的观点,本于“正义”理念,视事物之本质,而可有合理的差别。亦即裁量权行使不能仅因事实上某些不同,即必为不同的处理,而是在‘事实不同’与处理不同之间有某种内在的联系。应该说,平等裁量是裁量权的至高境界。
2、平等原则与公平负担
罗尔斯认为个人履行职责要有两个前提:“一是背景制度是正义的,二是履行者自愿接受这一制度的利益或机会,它意味着一种合作体系的公平份额、公平负担,……”。[8]P16
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是受到行政行为违法或合法侵害的相对一方寻求利益弥补的制度,其原理是个别利益损失必须由社会公平负担以获得某种平衡。如日本以“不当得利说”和“平均损失说”为指导确立了在国家兴修铁路、公路、机场等公共事业中,对受损人给予补偿的制度。“因由全体来提供土地是不可能的,于是只能强制公共事业预定用地的所有者作出特别牺牲。这样,享受公共利益的是社会全体,社会全体以特定人的特别牺牲而取得不当得利,公共事业所造成的损失就应由全社会来负担。根据公平原则,这一不当得利必须给特定人以补偿。这便是损失补偿制度的本质。[18]”平均损失说“则认为,特定人为社会全体作出牺牲的损失,应由社会全体平均分担,损失补偿正是平均个人损失的一种有力措施。上述两种学说虽然角度不同,但本质上都是基于公平负担。
3、平等原则与信息公开制度化
信息公开制度是二战后行政法的新发展,该制度赋予个人、组织获得行政机关掌握的档案材料和其他信息的权利,是公民知情权的制度化。一个国家公开性和透明度的发展水平,是现代民主与法制是否建立与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从神秘政府走向透明政府,从无限政府走向有限政府的标志。在知情权与信息公开制度上,充分表现出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职权与职责)的相互关系;是公民的权利产生国家的权利,而不是相反:公民权利是目的,国家权力是手段。
信息公开主要体现的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平等,它要求政府必须公布行政活动所涉及的所有信息(特定情况除外),负有信息义务:而相对人则享有获知相关信息的权利,从而达到一种实质上的平等。同时还体现了公民之间的平等,即公民都应享有平等的信息权,政府应平等的对待公民,而不得有所歧视。
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即哪些信息应公开,以什么途径和形式公开,都要有具体的详细的规定。故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应明确:(1)公民均享有平等的信息获取权。(2)政府可以拒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请求,但拒绝的权力仅限于法律规定的豁免事项。(3)对政府部门作出的任何免予提供信息的决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有权要求政府进行重新审议,直至向法院。
(三)平等原则在司法审查中的适用
良好的法律只是通向平等的开端而非结束。要消除各种有害归类的歧视,真正获得平等,还必须具备有效的司法保障。司法审查作为民主国家普遍设立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对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及依法取得国家赔偿和国家补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平等原则与合理性审查
我国的司法审查可表述为:“人民法院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国家司法活动。[19]基于法律的安定性在羁束行政中只要求形式平等,同理就羁束行政行为进行的司法审查,应仅进行合法性审查而不考虑合理性问题。因”正义是法的第二项使命,不过其第一项使命则是法的安定性。“[20]并且,依我国的体制,法院并不具有立法的违宪审查权。
在实践中,具体行政行为基于行政权力特征侵犯的往往是公民的宪法权利,而由于宪法在中国不具有司法操作性,人们发现个体权利在很多情况下无法通过司法得到救济。在形式上,自由裁量权只要不超过裁量的外部界限,就很难认定其违法,如果涉及到公民在社会中的平等地位问题,在许多情况下,由于法律规则的缺位,个体虽然可叩开法院的大门,却仍无法获得有效的救济。在司法审查中引入宪法上的平等原则,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如法院首次受理的宪法平等权的诉讼[21]:
2001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在成都某报头版刊登了招录行员的启事,其中第一项招录条件为“男性身高1.68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四川大学毕业生蒋韬因身高不符合规定而被拒之门外,遂于2002年1月7日提起行政诉讼。蒋韬及其人认为,人行成都分行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在没有法律授权,也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且专业和身高没有任何联系的情况下限制招录人员,这是对公民平等权利的侵害,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三条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侵犯了其享有的依法担任国家公职人员的平等权利和政治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此案中可以看出,法院审查裁量行政行为时,应借助“超法律的法”进行合理性审查,从内容,实质上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以发挥法律的基本理念(民主、平等、自由等)的实质补充功能。
2、平等原则与法律援助
平等保护往往通过三种渠道来完成:第
一、限制政府特权,第
二、法治原则,第
三、法律援助。如果说限制政府和法治原则从否定方面实现了法律的平等原则,法律援助则从肯定方面贯彻着平等原则。
为贫困者设计的法律援助制度,不但是世界潮流,同时也成为现代民主法治社会中,其司法体制是否健全的重要指针。法律援助制度起源于英国,在英格兰,自1495年起即承认穷人享有因其身份免付诉讼费用的权利,并在战后1949年制定独立的《司法援助法》。法律援助作为公民宪法上诉讼权及平等权的落实,在我国尚待在借鉴外国制度是基础上予以发展完善,具体可以:
(1)建立国家法律援助基金。英国、美国、德国、瑞典、荷兰、韩国等国家的法律援助工作,均由国家编制预算执行。由法院逐年编制预算,捐助设立基金会,以执行法律援助工作。
(2)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我国现行法律援助仅限于刑事被告案件,种类及适用范围也少,仅有诉讼费用的救助;相比之下,英、美、德等国的法律援助包含法律咨询、文书撰写,民、刑及行政案件的诉讼等等,对公民诉权及平等权的保障给予了更好地落实。
(3)明确无经济能力的要件。我国对于申请人的无经济能力的审查,认定标准不一,可以参考德、法等外国的立法例,以申请人可处分的收入及可处分资产,为审核无经济能力的标准,使审核要件更加明确。
(4)建立分担金制度与返还制度。为了有效运用基金,并本着使用者付费的精神,以免基金遭滥用,可以采用分担金制度,即根据申请人的无经济能力程度,明确规定国家分担法律援助费用的比例。同时,明确规定当受援助人因法律援助取得财产价值或免于给付时,基金会可以根据一定的标准请求受援助人返还援助费用的全部或一部。
法治乃国之根本,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民知法、尊法、守法才是国家强盛的根本原因。而学生是国家的希望、未来的栋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所有高校的义务与责任。高校在科普法制教育,建设校园法治文化过程中,可以通过从茶学思想入手来进行,茶学思想作为我国的一种传统思想,其不仅具有喝茶之道,还是一种悠然自得的精神文化。将茶学中以和为贵的思想与高校的法制教育合二为一让传统与现代互相结合,以此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关键词:
茶学思想;高校法制教育;校园法治文化
学生是国家未来发展的支柱,同样是社会最需要提升法律意识的群体。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在每一个校园都应该树立良好的法制教育风气,只有在学生时期就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将来在走上社会之后才能够明白孰可为、孰不可为。因此,每一所高校都应当有一个正确的法制教育思路与健全的法治文化体系。茶学思想是一种集以和为贵、互帮互助、成熟稳重为一体的传统理念,在这样的茶学思想下进行法制教育,能够减少高校学生冲动的个性,让学生变得更加成熟,具有责任心,对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1茶学思想融入到高校法制教育中的意义
1.1茶学思想下的高校法制教育的必然性
高校学生是即将踏入社会的群体,培养其法律素养中一方面可以锻炼自身能力、增长社会见识、培养社会责任感,对学生毕业后在社会上的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能对社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帮助社会上许多有着难处的人群。高校在法制教育中融入茶学思想,让学生通过学习茶学思想中平和、沉稳的理念以此来更加深入地对法律知识、法制教育进行钻研,深刻认识法律的重要性。高校学生的年龄段十分适合茶文化与法制教育互相融合,因为高校学生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与专业素养,一方面能够设身处地地从多个角度看待法律问题,另一方面也有着成年人的执行力,有钻研、刻苦的精神,因此,在高校中推广茶学思想下的法制教育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1.2茶学思想下的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高校学生是国家最重要的储备力量,培养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国家、社会应该尽到的义务。近年来,校园学生的犯罪数量有着逐渐增长的趋势,犯罪年龄也越来越低龄化,如何保证这些祖国未来的花朵健康成长,减少高校学生犯罪事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茶学思想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处于非常独特的地位,其凝聚了中国数千年的道德品性传承,其中平和淡然的思想对于抑制犯罪几率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茶学思想下的法制平台是一个十分方便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也能够将茶学、与学校、社会、司法这些领域结合起来,高校学生在通过茶学思想来提升法律素养的同时也可以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茶学法制平台为高校学生提供机遇,高校学生则将更多地回报社会,依靠这样的关系,高校学生就可以凭借准法律人的身份在学校、社区宣传法制活动,帮助青年学生争取合法权利,深入了解青年学生的司法保护工作,在实践与探索中找出一条能够切实有效的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途径。
1.3茶学思想下的高校法制教育的可行性
从目前国内对于高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力度来讲,无论是法律服务还是志愿服务都有了许多的媒介,有着各式各样的活动帮助高校学生参与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活动中,其中通过茶学思想法制平台来开展实践是一种崭新的手段,具有较高的发展潜力。我国的高校学生积极参与法制教育,建立完善的校园法治文化,不仅仅是学校教育、公益心、责任感培养的一部分,同时也有着法律的支持,我国现在的《刑法》中对于青年学生犯罪缺乏有效的保护,对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应当拟定特定的法律法规来保护青年学生。正是因为法律方面的遗缺,让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并不完善,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进展缓慢,难以实现突破,高校学生以茶学思想为辅助,积极参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当中,深入研究高校法制教育途径,探索青年学生权益维护方式,在提高法律意识、知识的同时也提高社会责任心。
2以茶学思想为视角的高校法制教育途径研究
2.1走入校园进行法治宣传
传统的法律教学过于死板,学生只能够死记硬背相关的法律条文却不能够熟练的运用到实实在在发生的事件中,这样的教育效率十分低下。而茶学思想的法律教育通过让高校学生走入社会实践去学习法治观念,培养法律思考意识。教学特点鲜明具有很高的实际意义,茶学思想下的法制教育特点是“取之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借助茶学以和为贵为理念,以法律援助为手段,影响范围能延伸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社区、校园等地。茶学思想进入高校学生中,帮助在校学生能更好的理解法律知识。茶学思想讲究心平气和,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学生才能更客观地去看待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高校教师通过生动的授课方式向学生宣传基本的茶学思想与法律知识,让茶学思想走入校园法制中并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例如开展法律相关的游戏、模拟法庭、模拟事件等方式能够让未成年人更好地吸收茶学法律知识,在茶文化实践活动之后及时的收集评估意见,找出不足、不当之处,对活动整体或者高校学生自身进行改进,记录下活动的体会、心得,争取在下一次的宣传活动中做得更好。茶学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应该是一个双向的活动,而不是单方面的传输,是一种知识的交流,互动性的茶学法律宣传可以更好地让学生理解法律知识,也让其父母、老师明白高校学生茶学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茶学法制教育活动并不仅仅依靠现场宣传,在网络发达的现在,高校不仅可以通过茶学法制平台对茶学思想与法制教育进行宣传,还可以让学生在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之后,通过互相添加QQ、微信、微博等方式持续的保持沟通交流,将这样的茶学法制教育延伸到课堂之外,事实证明通过网络信息、邮件等方式来帮助高校学生十分有效,长期的沟通交流比现场偶尔一次的活动对于高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具更有意义,是一个崭新的法制教育途径。
2.2高校司法保护实践
高校开展的法制教育活动主要是以成年学生犯罪防控为核心进行法治宣传,当成年学生涉案之后保护成年学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也具有极高的法制教育意义。借助青年法律诊所可以很好地帮助学生认识到茶学法制教育,通过各种类型的涉案成年学生犯罪事件作为案例,以茶学思想来引导,帮助学生更加全面地认识法律。此外,依靠团队的力量,保护犯罪学生权益是一种对高校学生与犯罪学生都具有好处的援助方式。高校可以组织成立法律咨询援助社团,对犯罪学生进行羁押措施风险评估,对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茶学思想是一种服务大众的思想,茶学思想下的法律援助是一种独特的司法救济制度与青年法制教育结合在一起的援助模式。
2.3问卷调查实践活动
在每次高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结束之后都应当进行问卷调查活动,一方面的详细的了解法治宣传起到的具体作用与效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研究茶学知识的学生更好地准备接下来的实践活动。因此,这些问卷调查内容需要具有针对性,一般的问卷调查内容都会涉及到高校学生成长环境或者与父母沟通之间的问题,在法制宣传后的问卷调查还应当加入一些法律宣传知识,让高校学生更好的记住这些法律知识,在即使没有外人帮助的情况下,也能通过法律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对于家长的问卷调查主要是询问孩子教育、生活环境的方方面面,以及家长的一些建议,以茶学思想下淡然、平和、无斗争的理念来寻找更好的法制教育途径。
3结束语
关于高校法制教育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有着许多的难点、疑点,我们可以借助茶学思想来引导学生解决,通过实践来对这些难点、疑点进行解答,大部分高校学生的犯罪都是被冲动的情绪所控制,因此,运用茶学思想让冲动的情绪得到淡化,减少高校学生犯罪几率具有极高可行性。高校学生在深入的研究茶学思想与法律知识同时也能够将这些知识带给社会群众,增强社会整体的实践能力、社会责任心、公益心,也使得法律知识更加普及。现在我国的高校学生涉案频率越来越高,通过学习茶学思想让高校学生的心态得到转变,在成熟、平和的传统思维下让高校法制教育具备更高的社会意义。
作者:布音克西克 单位: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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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六年的本硕法学专业学习经历。如你所见,虽然它是一个坑,我还是义无反顾地往下跳,而且越跳越深。每当我在黑暗中找不着北的时候,我的信念天空上总是会飘过这样一句话:“它是一门展示才华,满足自尊,唤起激情,伸张正义的学科。”
不过,还是先让我这个过来人,告诉你一个关于法学专业的坏消息。
・坏消息・
法学专业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专业,但是国内很少会有教学和实践均精通的法学老师。举个例子,很少有老师会接触关于行政法、三国法、知识产权法的案例,没接触过相关的案例,这些相关的课程怎么可能讲得清楚?如果老师都是照本宣科,那学生怎么可能学得明白?此外,实践是学习的一部分,而国内大部分学校缺少的恰恰就是实践学习。如此一来,必然导致大量不合格的学生流向社会,这是法学专业长期霸占就业最差专业前三名的重要原因。
・好消息・
坏消息讲完了,讲讲好消息吧。
事在人为,就算环境再差,法学专业的学生也还是有机会咸鱼翻身的。想要在这个领域里混出头,那就要努力啦!一旦混出头,收入、地位之高就不用我说了。
首先,你要有一个长期目标。你想干吗?是想考研、考博、留学,是想考公务员,是想当律师,还是想去事业单位,或是想进企业做法务?总之,你要有个大方向。
其次,努力考证。司法考试这个BOSS 必须干掉,假如你愿意,还可以顺便干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一系列虾兵蟹将。通过司法考试,就意味着你离高收入又近了一步。非讼业务是律师高收入的来源,因此,熟悉业务之后保持稳定的客户群,你就相当于端了铁饭碗。此外,为公司做法律顾问也有较高的收入。在未来,法官、检察官的工资水平也会大幅提高。当然,只有通过长期的艰苦奋斗才能得到这些好处。
再次,一定要在大学四年锻炼自己的交际能力。要获取一切能够锻炼自己的机会――不管是立法诊所、民商诊所,还是寒暑假法院、检察院的实习等,这些不只是简历上的文字,而是真金白银的学习机会。在学校里,你参加这样的实习,除了时间和尊严,不需要付出太多――但请记住,走上了社会,你就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每次跌倒,你都有可能留下一道深深的疤痕。我的老师曾经因为一纸错误的合同而导致她被律协严重警告,差点被吊销执照。我在法律援助中心实习的时候,也曾碰到过因为证人串供做伪证,导致律师被逮捕的吊诡案件――作为法律工作者,要永远警惕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1!
学生怎么办理居住证明【1】一、须准备的材料:
1、由所在学院办公室开具就读证明,加盖学院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均须复印);
3、本人学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胜利北街派出所办理登记,填写《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取得居住证,有效期一年。
学生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2】问:我是贵阳医学院的学生,现在在贵医附院见习。我前一段时间搬家时不慎将贵阳市居住证遗失了,现在想补办一张居住证。我到云关乡派出所(蓑草路)户籍科咨询时,受理民警讲不受理个人居住证补办业务,如果想补办要到村委去办证明什么的,讲的有点复杂,补办居住证是不是真的很复杂或不受理个人补办证业务。
答:云关派出所办理(补办)居住证程序为:将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房东身份证复印件、白底彩照、居住证明)于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提交到居住地村委会,并填写《居住证申领登记表》。再由村委会逐级上交到派出所统一录入制证,待分局制证完成后会将居住证统一送到村委会,办证人员到村委会领证即可。
由于派出所、乡政府、村委会三方数据要求要一致,所以办理(补办)居住证必须到村委会申请。因为您是在校学生,申办手续可以省略房东信息,同时在填写申请表时注明为补办居住证。
登记居住证有什么好处【3】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以下6项基本公共服务:
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和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规定,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享以下便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机动车登记;申领;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居住证的用途【4】外来务工者小胡:作为已来广州七八年的外来人员,在广州买了房,办理了居住证,但是不知道居住证的用处到底有什么?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回复: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四条第二款,广东省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当中第二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一)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
(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四)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五)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
(六)按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七)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条例还指出,居住证持证人除享有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权益和公共服务外,还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一)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二)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
(三)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四)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一年来,***市***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在区委、区政府和***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领导下,在区工商分局和主管部门的指导及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在各会员企业的积极支持配合下,遵照“自身建设好,作用发挥好,社会形象好”的目标和“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创新务实,外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在深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积极为会员企业维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促进我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好评,特别是在维权工作上,赢得了广大会员企业的信赖,现将我们在维权方面一年来的努力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五抓五送”活动,为会员构建良好环境
自开展“抓融资,为会员送资金;抓维权,为会员送环境;抓培训,为会员送知识;抓就业,为会员送人才;抓服务,为会员送实惠”为内容的“五抓五送”活动以来,***分会积极响应,从“抓维权,为会员送环境”这一基础性工作入手,不断拓展服务方式和服务领域,积极服务会员企业,一是协助***工商局开展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对辖区内经营白酒和葡萄酒等酒类、烟、农资等市场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查处,对正常经营的业户进行了商标产权等的知识普及。二是认真总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经验,充分利用协会与企业的密切关系,夯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和区工商局“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活动”的基础,积极引导会员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商标、食品等领域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地做到为会员送方便、送环境。三是继续在全区会员中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一系列加快个私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使党和政府发展个私经济的方针、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区个私协会高质量服务经济发展,高效能维护市场秩序,全方位、全过程服务会员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卓有成效,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好评,也赢得了广大会员单位的信赖与支持。
二、规范企业合同文本,避免企业因合同过失造成损失。
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既关系着企业生产经营和百姓生活消费,也是规范市场交易的源头,市场经济就是合同经济,只有合同规范了,市场交易行为才能得到有效的规范,才能有效的保护群众的利益。在实践中,一些经营者尚未认识到合同示范文本的好处,往往因为示范文本条款较多怕麻烦而不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为图简单而喜欢使用自制建议合同、单据等,但是一旦发生纠纷,处理起来就非常困难,当合同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企业只能选择打官司,无疑增加了合同履行难度和交易成本。***市***区提私营企业协会正是认识到这一点,今年在“下一线、解难题、办实事”活动中,主动推广合同示范文本,解决企业缔约行为的后顾之忧。一是加强宣传,广泛推广。深入会员企业中,积极推广和宣传合同示范文本的优势,对一些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或者经营者自身经常使用的合同作为重点规范的对象,使市场交易行为由原来的一般口头约定上升为书面合同的法律要件。二是强化监管。近年来,涉及不平等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的合同投诉率居高不下,很多企业是因为缺乏合同常识,从而导致合同侵权行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很大的损失。***区个协从实际出发,对格式合同条款进行监督,引导企业对使用的格式合同进行备案和加注标记,以杜绝不平等条款的发生。推行合同规范文本一年来的工作证明,从合同签约开始就规范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实现了市场准入监管口前移,遏制了不平等条款引发的合同纠纷和案件发生,降低了监管维权成本,提高了维权效益。
三、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积极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是协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今年以来,***区个私协会在普法、用法上下功夫,用法律手段积极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是免费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做好维权工作的法律指导。今年***区个私协会继续与***市鲁皓律师事务所合作,对需要提供法律帮助的会员企业进行免费的咨询服务,解决辖区内会员企业普遍关心或者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法律剖析,避免因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损失。二是针对个别有问题的企业,实行一对一的帮助,切实维护会员企业权益。***个私协会的工作人员是本单位的公职律师,在日常工作中深入实际,及时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及遇到的问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同时,为企业在日常制定法律守则或提示,解决企业实实在在的困难。三是深入会员企业,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私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反映私营企业的呼声、要求,为党和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协会工作人员经常性地深入会员企业,全面了解他们的生产经营情况,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要求,反映他们的心声,协会领导共走访了***市方圆制管有限公司等近30家会员企业,指导他们做强做大。四是协会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会员企业法律意识。先后组织培训20多期,参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4千余人次。同时发放报刊杂志、宣传材料等3万余份。维权工作的广泛开展,一方面引导众多的私营企业家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文明经商;另一方面引导他们拿起法律的武器,抵制各种违法行为,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虽然***区个私协会在强化维权意识,提高为其质量等方面工作中做出了较高的表现,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协会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维权效率,不断增强广大个私经济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广大会员能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一)认真清理,切实精简,加大行政审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精简力度
按照省、市的要求,*区对区级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20*年9月统计,区属各部门共有行政审批事项37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5项,经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决定保留实施181项,精简189项,在精简的189项中,取消20项,改为备案登记50项,区级初审转报82项,暂不审批37项,清理精简达到5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决定保留67项,精简68项,精简50%。20*年10月14日经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批准,目前已向向社会公告,正式实施。
在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区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点,从规范审批程序和环节上下功夫,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服务手段上下功夫,从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上下功夫,注重加强对项目的后续监管。
(二)建立网络,夯实基础,切实抓好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政务中心就是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集中起来,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通过流程再造,达到简化审批程序的目的,解决审批程序繁多,收费不规范,服务质量和水平不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及审批行为不规范,审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1、进一步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区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年12月,位于曲靖市翠峰西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面积300平方米。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年度工作经费6万元。目前共有5个部门入驻办公,包括*区林业局、*区建设局、*区文化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窗口工作人员6人,涉及行政审批事项24项。2009年1-4月共受理和审批1294件,提供咨询1500余人/次。
2、大力推进部门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
*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共38个,除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5个部门以外,目前已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和相对集中服务窗口的有15个,包括劳动局、水务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烟草公司、卫生局、计生局、民政局、环保局、农机局、质监分局、发改局、商务局、档案局,设有服务窗口44个。未设立服务大厅的有18个,包括农业局、畜牧局、经济局、交通局、安监局、财政局、教育局、统计局、煤炭局、药监局、粮食局、旅游局、气象局、体育局、地震局、民宗局、保密局、人防办。
3、积极推行乡(镇)街道和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
按照“服务重心下移、增强服务实效”的工作要求,全区11个乡(镇)、街道中有4个设立了“一站式”为民服务中心,包括*街道、*街道、*镇、*乡,有4个在社区、村(居)委会和所辖部门设立了服务窗口,包括*街道、*街道、*街道、*镇,共有28个社区、村委会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站。这些服务中心和服务窗口集中办理各类行政服务事项,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和接件受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区、乡、村(社区)三级服务窗口,不断延伸政务服务工作的服务方式和服务内涵,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街道于20*年5月成立了失地农民失业人员服务中心,经过不断健全和完善而演变为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现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型合作医疗、社会保障、、农林科技、文体、民政扶贫、城建、综治、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等12个窗口,提供34项服务;20*年共办理服务4500多起,办结率保持在96%以上,共发放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193万元,办理生育证540多份,为妇女提供孕检8378人次,完成“两移交”5228人,医保13000多人,推广农业科技25项,提供法律援助56人次,办理林权证350份。
*街道投入15万元在街道办公楼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和综治维稳中心,并将街道的五办(中心)集中办公。
*镇按照“大统一、小集中”的原则,建立了以党政办为主体的便民服务中心示范点,在党政办、派出所、计生办、卫生院、办、民政所等窗口服务部门建成“一站式”服务点5个,推行定人定岗、公开服务承诺和办事程序,全面落实四项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了*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半年来共办理服务200多人次,办证600多人次,办结率95%以上,群众满意率98%以上。
在社区建设中,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和提高社区工作效率,方便居民办事,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区在全区全面推进“九星”和谐社区创建和社区软环境建设。各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区的意见》(区党发〔20*〕42号)的精神,积极整合社区现有资源,在社区全面推行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去年已建成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6个,占全区36个城区社区的17%;正在建设的5个,有11个“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列入2009年建设计划。
*街道在丰登社区、麟东社区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将社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计生卫生服务站、社会事务服务站、文体活动服务站、环境卫生服务站、社会化管理服务站“六站”综合集中办公,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该街道幸福社区、保度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已近尾声。
*街道多方筹措资金35万元,在冯官桥社区、三岔社区建成便民服务中心;至20*年7月以来累计办理各项服务300多件,群众满意率达100%。*街道建立了花柯社区便民服务站,*社区、向阳社区、潇湘社区等便民服务站也在建设中。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是保证各项便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的必要保证。为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区对政务服务工作制定了严格的配套实施办法,制定了中心管理规定,明确了中心和窗口单位的职责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奖惩办法,制定了中心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全区逐步建立了政务服务制度体系,一些执法部门对部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制度汇编成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四)多措并举,加强监督,确保审批和服务公开透明
为保障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行,*区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对政务服务工作多方位全面监督,一是区监察局设立了投诉窗口,对进入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单位及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监督,加强对窗口单位的效能督查,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不进、多头受理以及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区监察局投诉窗口将建立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对窗口办件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督,监督各窗口单位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对承诺时限到期的,按照效能建设规定严肃处理,使整个许可办证过程“看得见、行得正、管得住”,提高行政效率;二是各部门、乡(镇)街道及社区的“一站式”服务中心建立内部民主监督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设立了举报箱和群众举报电话,加强了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三是今后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都要按照公开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的要求进行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四是在*电子政务网上设立投诉平台,实行网上评议投诉,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机制。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的重要途径,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重要手段。
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区把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工作作为政府加强服务、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搭建了以区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部门及乡(镇)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为基础、社区为网点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努力开创政务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围绕服务群众和提高效能的总体思路,重点在“95531”工程上狠抓落实,即:
推行九项服务新举措:一、扩大公示内容。各政务服务大厅在原来的受理窗口、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等对外公开的基础上,将增加设定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结果等公示内容。二、完善投资审批流程。进一步整合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缩减承诺件办理时限。三、增加服务项目。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范围以投资类审批为主向便民类行政许可服务和社会中介服务方面拓展。四、推进网上审批。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为申办者提供项目申请网上预审和预核准登记等服务。五、有效组织联办联审活动。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和登记的项目,设立联办窗口,进行联合审批。六、实行全程陪同或报批服务。凡是经上级政府批准或区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只要投资者需要,服务窗口可以全程陪同或报批。七、推动服务礼仪规范化。各服务大厅必须进一步规范服务用语,提供文明服务、礼貌服务和热情服务。八、建立快速审批、急办项目制度。对于特急事项,各服务大厅受理后,只需要件齐全,有关窗口帮助特殊处理,快速办结。需在节假日服务的项目,只要预约,服务中心将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加班处理。九、拓宽意见征询渠道。中心通过主动回访网上评议和电话采访申办者等多种形式,动态跟踪服务质量。
实行“五个公开”和“五制”办理:即对进入中心的审批事项实行服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
宏达电与苹果之间的专利纠纷仍在升级。
5月13日,台湾智能手机生产龙头企业宏达电(HTC)远赴重洋,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讼,指控苹果公司侵犯自己5项专利。由于苹果均在美国境外制造组装旗下产品,宏达电也请求该仲裁机构禁止苹果在美销售iPad、iPhone及iPod。
宏达电北美区副总裁詹森・麦肯锡表示,手机产业应由良性竞争和创新来推动,这样才能给用户提供最便捷最优良的消费体验。他认为宏达电对苹果提出控诉,不仅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以及合作伙伴的利益,最重要的是维护美国用户的权益。
苹果公司至今未对上述指控作出回应。就在两个多月前,苹果也曾宏达电生产的手机侵犯其在触摸屏用户界面、手机内部架构以及硬件方面的知识产权,ITC也因此介入调查。台湾一些分析人士表示,此次宏达电反控苹果,表明他们对自己的专利权信心满满,这有助于其开拓美国市场。
不过,悲观者认为这只是宏达电的权宜之计。美国投资机构Needham&cn分析师查尔斯・沃尔夫说,这是一场诉讼案导致的反诉讼,我不觉得宏达电有任何关于苹果侵犯其专利的证据,这是他们缓减纠纷压力的―个策略。
受消息的激励,宏达电当日股价高开高走,涨幅3.85%,收于432元新台币。
不做“软柿子”
3月初,宏达电CEO周永明给公司员工发了一封邮件,提及苹果指控宏达电侵权的诉讼案。在信中,他的语气饱含对宏达电追求创新精神的肯定。然而,这位台湾智能手机界大佬深知苹果亮出专利“大棒”后可能带来的最糟糕结局――一旦被判侵权成立,宏达电产品将被禁止进入美国销售。美国是宏达电最重要的海外市场,公司已经在当地推出12款智能手机。
在同时向ITC与美国地方法院提起的诉讼中,苹果公司指控宏达电侵犯其多达20项专利。苹果CEO史蒂夫・乔布斯的声明充满了火药味:对于竞争者窃取苹果专利的做法,我们不能坐视,公司决定采取行动,“我们认为竞争可以是健康的,但是竞争者应发展自己的原创技术,而非偷窃别人的”。
对此,周永明感到很郁闷,“宏达电早在1999年就开始自行设计触控智能手机,并且在苹果的iPhone之前推出,他们为什么要告我们侵权?”台湾人在―份新闻稿中回应称,宏达电强烈主张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长久以来也――直十分尊重其他创新者的智慧结晶。
业界普遍认为,苹果明显是在找“软柿子”捏。美国著名科技网站All Things Digital作者约翰・帕兹科维奇指出,苹果将宏达电作为专利诉讼目标,是因为对方持有的专利数量很少。德意志银行的文件显示,过去几年里,苹果持有约3000项专利,宏达电仅有58项。
苹果的诉讼似乎有筑起“专利保护墙”的用意。有分析认为,挑了一家最弱的来告,苹果的终极目的是警告其他对手,比如摩托罗拉、诺基亚、三星,甚至是谷歌与微软等。
如今,宏达电不甘示弱,拿起法律武器向苹果开炮,台湾地区科技圈对此都相当兴奋。当地万国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郭雨岚表示,专利诉讼是商业战争的一环,但不是每个被告方都有办法反告,宏达电反控苹果侵权,显示台湾厂商是有备而来。
根据惯例,这种专利侵权诉讼调查花费的时间一般长达15个月,并且通常会以双方签订互相授权协议收场。美国Enderle顾问公司分析师恩德勒说,“宏达电采取这种防卫措施是希望双方达成互相授权协议,但你本身必须构成足够威胁,如果苹果对你的指控一笑置之,就很难上谈判桌的。”
诉讼的背后
宏达电的反诉也被看做苹果iPhone与谷歌Android手机操作系统之间的角力。宏达电是谷歌Android平台的最大合作伙伴之一。
早在苹果对宏达电提出专利诉讼时,行业人士就指出,苹果与谷歌表面上没有正面交锋,但公开宣战的意味却十分明显。过去一年里,这两大科技巨头的关系已经从曾经的最佳拍档恶化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
谷歌的发言人吉尔・哈泽尔贝克拒绝回答谷歌是否会给宏达电提供法律援助,只是说,“Android操作系统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我们为所有对此作出贡献的合作伙伴感到骄傲。”有媒体报道称,在苹果台湾企业后,一名谷歌高层在被问及相关问题时的反应“极度不自在”,拒绝以任何方式回应。
实际上,谷歌移动业务现在的日子并不好过,由其主导的手机操作系统联盟已经出现松动。三星和摩托罗拉等公司在最近纷纷放弃与谷歌的部分合作计划,开始自行研发智能手机操作系统。而宏达电似乎也有此打算,其CFO郑慧明近日表示,“我们正在对该问题进行评估,开发自主操作系统要求具备一些条件。”
美国市场研究公司In-Stat分析师艾伦・诺吉认为,随着其他公司加入智能手机操作系统市场的争夺,谷歌Android平台的前景逐渐黯淡。
阴差阳错的是,苹果与谷歌间的竞争使得微软从中渔翁得利。就在宏达电提出反诉苹果前不久,微软表示已经与宏达电签署专利授权协议,后者支付一定的相关费用即可在生产Android手机时使用微软的专利技术。
麦卡特公司知识产权专家克利斯提认为,这项授权协议只是微软在智能手机操作平台上反击谷歌的第一步,这对冤家最终将在Android平台问题上一决胜负。此前,微软曾公开宣称,Android手机平台侵犯其技术专利,但没有明确指出侵权的具体内容。
微软的授权意味着,Android不仅不是“免费午餐”,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变得更加昂贵,这将使得谷歌抢攻智能手机市场的策略进一步受阻。市场研究公司Enderle GrouD首席分析师罗布・恩德勒估计,宏达电和大多数其他手机厂商需要为每部Android手机向微软支付20美元至40美元的专利使用费,高昂的成本和潜在的法律风险将使Android遭遇失败。
专利江湖乱战
宏达电与苹果的专利纷争也被业界视为智能手机产业竞争白热化的一个缩影。苹果与诺基亚两大巨头也正上演着类似的拉锯战。
5月7日,诺基亚在美国威斯康辛州地方法院提出,指控苹果的iPhone与最新推出的iPad 3G侵犯其5项专利。消息之后,苹果股价顿时下挫8.5%。这是近价月来,诺基亚与苹果在专利权领域的第5次交火。
随着智能手机技术的日益复杂,厂商们不得不把竞争手段更多地依赖于专利。美国《商业周刊》撰文指出,根据行业报告,仅手机3G无线通信功能就有近8000项专利,分别由41家公司把持。目前,手机厂商支付的专利使用费不到总成本的10%,但未来这一比例可能大幅上扬,将导致消费者和运营商为手机支付的价格激增。
最近,惠普宣布以12亿美元现金收购Palm公司,这也被认为是看重其在WebOS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的专利技术。一位法律界资深人士表示,如果你在专利收费问题上获得话语权,那么你就已经为自己赢得利润了,在低利润的业务里,这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