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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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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1篇: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安全生产管理 监理

中图分类号:F273文献标识码: A

建设监理工作在我国正式实施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期间也出台了不少与监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了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但随着2004年2月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正式颁布,增加了“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业内对此一直存在着争议,而于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下简称新规范)对监理工作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其中专门增加设置了一个章节----第5.5节《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规范了监理的安全工作。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带有政府强制性,加之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要求监理人员承担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不仅是政府对监理单位的社会责任要求,也是监理从业人员无法逃避的责任所在。鉴于此,只有积极应对,按照新规范的要求,结合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从而帮助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化解监理责任风险。

1 重新调整、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新规范第5.5.1条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同时在第4.3.1条也明确:“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因此,监理单位应根据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对照住建部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调整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

同时,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还必须注意符合地方的有关规定。例如,2014年4月1日起实施的杭州市政府第278号令《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即要求“在《监理规划》中编制本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专篇”,并且对临时设施、消防管理、外墙脚手架、围挡等做了非常具体的规定。再如,某地区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及时规范》(GB50720-2011)颁布实施后,要求监理单位编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理实施细则》。上述两个地方的规定,均已将监理工作范围从工程实体本身扩大到了对施工临时设施的管控,应当引起监理单位的重视。

2 应当重视对施工单位人、材、机的审查和核查工作。

新规范第5.5.2条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2.1 施工单位现场应当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阶段涉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上述14项制度的书面文件,并在监理过程中督促落实。

2.2 落实对施工单位及其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2.2.1 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我国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了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新规范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的基本内容中即包括了对安全生产许可文件的审查。

应当引起重视的是,当前吊篮租赁单位尚未被纳入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范围,对于吊篮的维修与保养责任也不明确,或规定由租赁单位负责维修保养(如《杭州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因此,吊篮的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的制度漏洞。同样的问题还存在于电梯安装企业。住建部办公厅(2008)38号文明确了“电梯安装企业不必申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注意其符合性和有效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部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还提供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查询平台(如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监理人员在审查时应注意核对。

2.2.2 审查施工企业的人员资格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即取得A、B、C证。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应注意依照各地方的有关规定审查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例如,《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建筑电工、建筑焊工(含焊接工、切割工)、建筑普通脚手架架子工、建筑附着升降脚手架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含指挥)、建筑塔式起重机司机、建筑施工升降机司机、建筑物料提升机司机、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14类特种作业人员。

审查安全考核认可证时,应注意其证书与所在单位必须一致;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时应注意其证书应当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同时应注意其有效性。部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提供了相应的查询平台(如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监理人员在审查时应注意核对。

2.2.3审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

当前我国对施工起重机械实行“三项制度”,即“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三项制度。

施工单位应使用经产权备案的设备,并提权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

施工单位在进行安拆告知时,应提供安拆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拆方案、安拆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和管理人员的C证。

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验收合格并经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

监理单位在审查上述验收手续时,除符合规范要求外,应注意必须符合地方有关规定。例如,杭州市对于起重机械安拆作业的人员数量有明确规定“塔吊安拆作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不少于4人;施工升降机安拆作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不少于3人”。

2.2.4对钢管、扣件等材料进行验收把关。

2009年11月住建设部的《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规定,“对承重支模架杆件…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则规定了钢管的规格和允许偏差,即48.3×3.6mm的钢管,外径允许偏差±0.5mm,壁厚允许偏差±0.36mm。JGJ130还规定“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

因此,监理单位应根据规范和有关文件的要求做好涉及施工安全的材料验收工作,并收集有关的质量保证资料。

3 应当重视对施工方案的审查工作。

3.1 程序性审查。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可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报建设单位批准。

3.2 完整性审查。

完整性审查主要是对施工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齐全进行审查。一般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内容,其中,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又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措施。

完整性审查应注意结合有关技术规范或地方规定的要求。例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给出了承重支模架施工方案的内容要求,包括:模板及支架的类型、材料要求、计算书和施工图、模板及支架安拆技术措施、施工安全和应急措施(预案)、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等。《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则给出了深基坑工程施工方案的基本内容要求。

3.3 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是对方案实质内容的审查,监理单位必须予以高度的重视。

符合性审查首先应对照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加以审查。例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规定“单根立杆轴力标准值不宜大于12kN,高大模板支架单根立杆轴力标准值不宜大于10kN”,审查计算书时就应予以关注。

符合性审查还应注意地方规定的特殊要求,例如《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对于承重支模架搭设的一些构造要求就严于规范,如“立杆的纵横杆距离不应大于1200mm(规范为1500mm),超限工程不应大于900mm。”

3.4 针对性审查。

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同时,方案中应针对本工程的有关特点进行描述,以便于发现一些特殊情况。仍以承重支模架方案为例,方案应列明主要梁构件的跨度、高度、截面尺寸,如下表所示:

序号 构件位置 截面尺寸 跨 度 高 度 集中荷载情况

1 地下室顶板 1.2×0.70m 8.0m 7.9m 无

… … … … … …

对于表中1号梁构件,应考虑混凝土容重为24 kN/m3,一般适筋梁的钢筋含量为1.5 kN/m3,则该梁的线荷载为:1.2×0.70×25.5=21.42kN/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应进行专家论证。

4 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巡视活动。

新规范规定:监理“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 巡视,是监理的基本手段,一定要有的放矢,针对现场施工内容,事先制定巡视计划、表格,带好图纸、工具,有针对性地开展巡视工作。

例如,对于基坑工程的巡视检查,可参考下表,逐一检查,并做好记录。

深基坑巡视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月日

一、支护结构情况

支护结构(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等异常情况 未发现肉眼可见裂缝; 以下位置发现裂缝:

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 未发现肉眼可见变形; 以下位置发现变形:

查对监测报告,下列点位变形较大:

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 未发现; 以下位置发现开裂、渗漏:

围护体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 未发现; 以下位置发现异常:

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 未发现; 以下位置发现异常:

二、施工工况

基坑开挖是否与设计及方案一致,有无超长、超深开挖 未发现; 以下位置发现异常:

地表水、地下水排放是否正常,基坑降水等设施运转情况 正常; 发现以下异常情况:

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无; 以下位置堆载过多:

三、周边环境状况

地下管道有无破损、泄露情况 未发现; 以下位置发现异常:

周边建(构)筑物有无新增裂缝 未发现; 以下位置发现新增裂缝:

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 未发现; 以下位置发现新增裂缝、沉陷:

四、监测设施状况

基准点、监测点状况 完好; 以下点位发现异常:

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无; 以下点位发现异常:

采取措施及处理情况:

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应立即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5 应当重视相关资料管理工作。

监理资料是检查考核监理单位是否履行了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保护监理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反映监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凭证。

5.1 总监负责,专人落实。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资料应由总监负责,由专人具体落实日常收集、保管、整理、归档工作。监理人员应坚持日事日结,对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理资料文件,必须及时发送、落实。

5.2 勤于动笔,细致工作。

总监对于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机械验收手续、签发监理通知单、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均应坚持认真、细致的态度,勤于动笔,千万不能马虎应付,简单地签署“同意”或“情况属实”等。特别是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根据专家论证意见,逐条审查修改情况。

对于监理日志和签发的监理通知单,内容务求详实、具体,坚持用数据或图片反映问题,并且要做到收发有记录,整改有时限、有复查,及时闭合或追踪。

查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认可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时,应注意核对有关信息,有条件时一定要坚持上网查询相关信息。

5.3 台帐管理、定期检查

5.3.1 市场行为资料台账。

包括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总分包合同;安全监督交底记录;安全保证体系审查表;安全管理协议等。

5.3.2 监理单位资料台账。

包括监理企业资质;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人员岗位证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岗位职责;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通知;旁站监理记录;会议纪要;监理月报;监理报告;监理总结等。

5.3.3 施工安全管理资料台账。

包括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三类人员考核认可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工程开工报审资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资料;进场人员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报审资料;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资料;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安拆、使用登记资料;施工机械维修保养记录;涉及安全的材料报验资料(钢管、扣件、安全网等);安全周检记录;有关安全主管部门检查记录;相关影像资料。

对于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资料,应坚持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确保相关资料字迹清晰,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资料应为原件,当采用复印件时,复印件上应注明原件存放处,由原件提供单位盖章,有经办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6结语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于监理单位的法定职责要求,同时,不少地方还出台了相应的规程或管理规定。监理单位只有认真学习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在工作中积极应对、细致工作、用心做事,逐步实现监理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才能不断推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向更高的层次和水平发展。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第2篇: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建筑市场逐步规范并形成了一个有序、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基本建设规模的大型建筑、高层建筑以及地下结构形式越来越多。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应用;工艺设计、结构设计越来越复杂;自动化施工程度日渐提高,而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受到极大的冲击,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尤其是触目惊心的安全事故现状,告诫人们,仅靠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和依法干预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不够的,还必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管理的某些活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属于社会属性的安全监理便应运而生了。本文结合自己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就现场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工作方法以及安全监理过程中的资料等提出了问题和对策。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以及收集整理安全监理资料。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包括编制安全监理规划、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及在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而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细则时又必须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要求。在中型项目以上工程必须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下属有土建工程、水电工程等安全监理工程师;小型项目就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要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签订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承诺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表。

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发现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以及在施工中存在较大的施工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

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是否建立了安全岗位责任制。

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施工单位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安全监理工程师还要检查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施工前提条件。

以上所述,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和检查验收结果,均应反映在“安全监理台帐”之中。

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一)、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已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二)、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存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三)、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未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转自http://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四)、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时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

(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

(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即:一是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二是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三是事故责任者和责任领导不处理不放过;四是事故处理后没有整改和预防措施不放过)进行处理。

(七)、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工作,掌握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汇总表总得分计算,懂得现行安全等级的确定。如果现行安全等级评价考虑安全管理资料的符合性就更加完善了。

三、安全监理需要的资料

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和审查或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管理资料。

(一)、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

1、安全监理规划;2、分项或分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4、监理日志;5、监理月报;6、安全监理台帐;7、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8、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二)、审查或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1、现场安全报;2、安全监理台帐;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4、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三)、审查或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1、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

(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表。

2、安全文明防护资料

(1)、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以及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

(2)、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分项或分部工程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

(4)、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记录;

(5)、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6)、特殊工种名册及复印件;

(7)、入场安全教育记录;

(8)、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9)、临时用电安全检查验收记录;

(10)、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记录;

(11)、保卫、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12)、料具安全检查记录;

(13)、现场环境保护检查记录;

(14)、环境卫生检查记录;

(15)、安全检查评分表、汇总表。

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几点体会

(一)、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多学、多走、多说,多学就是多学习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结合施工现场,分析施工单位做法有没有安全隐患,如果有应该如何解决;多走就是经常留意施工安全问题,走遍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作点,从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安全要求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多说就是安全生产预控措施要说,紧张繁忙地操作时要说,说安全问题时要把问题调查清楚后才说,说规范话、做规范事。一句话:安全监理工程师平时多查、多记、多干,遇到安全事故时才不淌虚汗。

(二)、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做到开安全生产会议时要记录并写会议纪要,现场检查时要有施工单位安全员参加,要带样表一项一项检查记录。重要的安全问题与处理要记在安全监理台帐上。

(三)、安全监理人员要用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正确公证判断安全问题。因安全问题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依据合同文件或通过检测、试验等手段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以理服人,切忌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做出决定。

第3篇: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平安工地;安全监理;高速公路;

中图分类号:U412.3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工程概况

本人所属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安徽段路面工程,该项目是安徽“四纵八横”高速公路网中“纵一”部分,已被列入交通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纲要》,项目的建设将构筑又一条连接山东、苏北、皖东北地区与长三角地区的便捷通道,有利于加强中部欠发达省市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特别是长三角经济圈的经济联系,促进中部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缩小区域经济差距,对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实施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加速融入长三角、构筑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监理工作重点及范围

驻地办将紧紧围绕徐明高速公路“事故重伤率1‰,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这一安全管理目标,在徐明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路面总监办的领导下,根据各节点工作的安排,做好驻地办自身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督促合同段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零容忍”制度,努力做到“平安工地,工地平安”。

(一)健全责任体系,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提升安全管理的水平

要求合同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创建活动放到重要位置并纳入日常工作。积极发挥创建“平安工地”主体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创建“平安工地”领导小组和工作网络,严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合同段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抓好“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提高每一个管理人员和每一个施工班组的平安创建意识,以此有效提升安全管理的水平。

(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努力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注重发挥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注重发挥驻地办“平安工地”领导小组的作用,扎实抓好安全监管工作。我们要始终牢记“安全第一”,对合同段的安全生产实行严惩重罚的态度,“将一切隐患扼杀在苗头阶段”,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注重发挥合同段的主体作用,有效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合同段各部室要加强相互配合,联合治理,各施工班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把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伤害、物体打击伤害、触电和交通事故作为预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排查分析事故源,有针对性地落实防范措施,发挥事前控制的主动性。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岗前安全教育制度

要求合同段建立工人动态管理台账,尤其对工地农民工管理要做到情况清、手续全、名册全,根据实际情况做到工人集体住宿,集中管理,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上岗前进行“班前会”的安全工作交底。

(四)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

在驻地办自身搞好标准化建设的同时,要求合同段严格按照徐明高速公路管理公司下发的《徐明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徐明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的要求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拌和站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应按要求设置,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五)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驻地办对合同段的安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合同段的安全生产经费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专家论证会费用等。

(六)职工安全文明素质提升

对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按要求持证上岗,文明操作、文明行车、文明施工,保证工地场容场貌文明、整洁、卫生、有序。

(七)环境保护管理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等的车辆,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飞扬、洒落、流溢,保证不污染环境;施工现场对容易产生粉尘污染的作业面要采取遮挡围蔽、喷水降尘等措施;并在场地施工结束后及时予以复垦、绿化或恢复。

三、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监理工作要点及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人员在各自岗位上应负责任的制度。

1、驻地办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对合同段的安全监理工作负全面监督责任;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安全监理工作;现场监理人员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日常安全检查、监督整改的工作。

2、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实行责任到人制。

4、结合本驻地办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保证所有监理人员都熟悉和遵守各级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岗到人。

5、要求合同段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现场施工人员熟悉各种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要求合同段在施工现场周围配备适用的安全标牌,为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提供方便与警示。

7、通过电话、网络等手段及时掌握气温、暴雨等灾害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8、保证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处于完好状态,并进行定期检验,不合格严禁使用。

9、操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防护用品,现场监理人员随时检查,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特殊工种作业必须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并对安全防护用品及时进行检测与维修更换。

10、合同段应积极配合各级安全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11、安全生产检查、总结

(1)安全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性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并做好记录,通知有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检查整改结果。

(2)组织监理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检查,如易燃易爆品、大型设备安装调试,重点工程施工,季节性安全检查,如防火、防汛、防暑降温等;重大节日的安全检查,如春节、元旦、国庆等节日。

(3)合同段自检。施工现场人员每天作业前对自己岗位或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安全自检,确认安全可行后方可进行作业,在作业过程汇总出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安全监理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网络,明确安全组织机构,并保证正常运行;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责任到人;制定安全监理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并分阶段、分部门进行考核与奖罚。

2、建立安全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管活动,加强对合同段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

3、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徐明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和路面总监办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做好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在岗培训工作,并建立安全教育学习档案。

4、督促合同段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文件要求,督促合同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各项安全规则制度。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

6、督促合同段建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并组织落实。

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备足备齐消防安全器材,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8、检查督促合同段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落实到位;检查督促合同段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参与组织演练。

9、检查驻地办、合同段的驻地建设应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防止火灾、触电、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监理方法

1、以监理人员日常安全巡查为主,以驻地办组织集中的定期、不定期检查为辅。

2、确定每月的安全例会制度,查找隐患制定措施。

3、高级驻地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检查,对合同段的人员资质进行核查,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方案、专项安全方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进行审核。要求安全监理工程师通过现场巡查,核查经审查的安全方案的落实情况、机具设备的完好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安全防范措施的到位情况、查找并发现重大危险源或重大隐患。

4、实施月度安全监理汇总上报制度,必要时抄送徐明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路面总监办备案。

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监理工作的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求合同段各部室、各施工队要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二)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合同段应要求各施工队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的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要求合同段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动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加强考核,确保质量

驻地办将严格按照徐明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及路面总监办下发的有关“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内容对合同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质量,达到预期目的。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努力推进工程建设进程。

第4篇: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工程项目;安全监理;施工阶段

前言

近些年来城市建设的发展迅速,工程建设监理在我国的工程建设中已经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了。但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还有种种不完善的地方,建设监理市场的不规范,使得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理,可以使安全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使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程度降低,消除了事故隐患,制止了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 、盲目性和随意性 。随着建设监理制度的不断完善,监理工程师在建设监理中所发挥的作用和职能进一步明细化,尤其在建设项目中关于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责任,随着国家一系列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法规、条例的相继出台,使得监理工程师在建设项目施工当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理所当然,监理单位安全责任范围也相应扩大,安全监理工作深度也在逐步加深,通过各种控制措施,实施审查、检查和监控,降低安全风险,确保工程安全。

1、安全监理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性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除建设、施工单位之外的一个重要责任主体。监理单位实施安全监理的行为不是代替业主及承包商管安全,也不行使政府等职能部门的权利,其只是在安全管理链中又增加一个制约机制,对其他任何安全管理形式均没有替代、干扰和影响等负面作用。以往的安全管理大多是以狠抓施工单位为主,因为事故总是出现在施工单位,业主往往没有什么责任和义务。安全监理则不同,它可以制约和协调、触动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安全行为,从而给安全工作又增加了一层保险。

安全监理是建筑市场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机制。就目前建筑市场的运行体制来讲,实行安全监理势在必行。过去建筑市场的甲乙双方均为国有企业,只有少数的集体企业。在安全的管理和投人上基本能得到保证,因为谁都明白,安全上少投人省下来的钱不归自己,而一旦出了事故责任可得自己承担,谁犯得上冒那个风险。而现在建筑市场的各方有许多均为私企,即使是大型的国有企业承揽的工作,也大多都分包给私企了。他们在安全投人上省下来的钱是自己的,即使发生了事故,谁也撤不了他的职,其他方面的处罚他都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去疏通。另一方面,许多事故(包括重大事故)私营业主都可以隐瞒不报而私下处理。而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上独立的第三方,每天跟班在施工现场,了解和掌握现场的详细情况。在质量和安全管理上是有一定威慑力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不重视安全工作的私企的克星。安全监理的管理形式既有助于政府对建筑市场的治理,又保障了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使建筑市场的各方均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因此,安全监理工作作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质量、进度、投资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目标控制体系。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和严格把关,对于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具有重要作用。

2、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收集整理安全监理资料。

2.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内部首先要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包括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分项和分部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文件。 对中型及以上工程项目还要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下属有土建、水电工程等的安全监理工程师。

(2)安全监理工程师要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对于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还要查看是否经专家论证、审查,有无安全验算结果,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审查总包单位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是否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安全施工许可证。

(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的资格。 审查操作证的时效性和人证相符性。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保证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6)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7)检查施工单位投入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8)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

(9)查看勘察设计文件 ,看是否存在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不符的以及在施工中存在较大施工风险的问题,以便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安全监理人员对上述各项的审查和检查结果,均应记录在安全监理日志或月报中。

2.2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已通过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如现场是否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标牌;对操作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包括教育和培训的方法与手段;工作面“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情况;现场临时用电是否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保”等。 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如塔吊的安装、拆除等。

(3)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如塔吊、井架等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备案以及是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时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6)在监理巡视检查中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临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即:一是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二是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者不放过;三是事故责任者和责任领导不处理不放过;四是事故处理后没有整改和预防措施不放过)进行处理。

(8)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工作。

2.3 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 、整理

(1) 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包括①安全监理规划②分项或分部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③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④监理日志⑤监理月报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⑦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2) 审查或检查的施工单位管理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表;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特殊工种名册及岗位证复印件;现场安全教育记录;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临时用电安全检查记录;施工机械安全检查记录;保卫、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料具安全检查记录;现场环境保护检查记录;环境卫生检查记录;安全检查评分表、汇总表。

对于以上资料的收集、 整理,力求做到详实、及时和规范。

3、安全监理经验和看法

3.1 监理通过审查, 发现问题

要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如有需要补充、完善、修改的,应采取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手段督促其修改、补充或完善。 监理与施工单位的正式沟通都要采用书面形式,这不但是竣工验收和档案管理的需要,而且是监理工作的规范要求,同时是监理自我保护的需要。

3.2 监理对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不能流于形式,要注意方案和措施的科学性、 合理性,更要注意可行性,并针对项目特点提出问题。

2.3 现场监理人员要养成多学、多看、多讲的习惯,多学就是多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 结合施工现场,分析施工单位做法有没有安全隐患,如果有应该如何解决;多看就是通过巡视检查,经常留意施工安全问题,走遍施工现场的每一个点去发现问题和及时解决问题;多讲就是安全生产预控措施经常讲,紧张繁忙地操作是要讲,讲安全问题时要把问题调查清楚后才讲,要讲深讲透,要引起施工人员的高度重视。 这样,遇到安全事故时才会不淌虚汗。

3.4 安全监理人员要做到现场检查时要有施工单位安全员参加并做检查记录,开安全生产会议时要做会议记录,重要的安全问题与处理要随时记在安全监理日志或月报中。

3.5 安全监理人员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正确公正地判断安全问题,因安全问题的判断发生分歧时, 应依据合同文件或通过检测、试验等手段,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以理服人,切忌凭个人的经验和看法随意做出决定。

3.6 监理单位同时要高度重视自我建设

(1)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落实。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项目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根据监理情况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领导下,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程监理。

(2)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标准,并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3)监理单位要及时传达和布置安全生产的工作内容和检查内容,并对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或不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监理部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进行复查。 检查和整改的内容及结果要有书面记录。

(4)项目总监每周要对施工现场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消除隐患。

4、结束语

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是对工程的过程监管,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监理单位只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责任,对施工现场实施动态的和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做到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报告的报告,该记录的记录,才能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使得工程安全施工和顺利完工。

参考文献:

[1]王淑红.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理[J].山西建筑,2007( 24) .

第5篇: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程管控;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过程管控体系

建筑工程质量不但关系到人们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且也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与发展。因此,必须要充分重视建筑工程质量,要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以及工程管控工作。但是,当前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与工程管控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也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所以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

1充分贯彻主体责任,创建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

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然而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即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所以为了能够有效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就必须要充分贯彻落实主体责任,不但要加强企业的责任,而且要将工程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要建立相关的规章与制度。

1.1制定并充分贯彻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制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提出,建筑工程相关的责任单位与个人要在工程设计合理使用的具体年限中,对工程的质量负终身责任。每个单位与个人都对应着相应的责任,并且要严格按照质量终身制对此工程负终身的责任。其中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主要承担的责任是确保勘察设计文件能够充分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充分符合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与要求,而且对于由于勘探设计因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者是引起的质量问题,其要对此承担终身的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要担负的责任是工程质量,不能发生肢解发包以及违法发包的行为,不能够因为任何的因素而要求相关的单位进行违法作业或者是违反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作业。而对于由于违法或者行为不当而引发的质量事故与问题,此责任人要承担终身的责任;对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而言,其主要承担的责任是要根据经过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与规程组织施工工人进行施工作业。对于由于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与问题,其要承担终身的责任;对于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而言,其主要责任是严格按照工程承包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等,对工程实施监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其要承担终身的监理责任。

1.2制定施工前终身责任承诺以及竣工后永久标牌制度

在建筑工程施工以前,对于工程建设的五方项目负责人而言,要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要郑重承诺对此工程的质量负终身的责任,并且要将其承诺书存档保存,而且要将其报建管部门进行备案。在建筑工程竣工以前,也要制定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标牌,在标牌上要明确地注明工程相关负责单位及负责人的名称,要标注工程的开工时间以及竣工时间等相关的事项。

1.3严厉追究相关责任

在建筑工程检查验收的过程中,一旦发现任何项目负责人存在履职不到位的现象,就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由相关的部门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分,其中主要包括罚款、吊销执照资格以及停业整顿等。并且要将其违规行为以及处罚的具体信息公布到诚信平台上,而对于情节严重者,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将其移送到司法机关给予相应的处理,以此来警示工程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能够严于律己,严格履行自身的责任。

2狠抓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过程管控体系

为了能够有效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就必须要充分重视建筑工程中所涉及到的每个环节。且对于一些勘察设计及竣工验收等重点的环节,要对其加强管理与控制,要制定健全的过程管控体系,以此来有效防范重大质量事故与质量问题的发生。

2.1严格控制现场质量

为了能够有效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就必须要充分重视现场的质量。对此,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建筑合同的相关要求以及技术标准,将专业的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派驻到施工现场,使其能够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依法进行管理与指导。单位要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制度以及风险排查与分析制度,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排查,并且对发现的隐患给予合理的处理。在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中,要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要做到实时检查、及时控制。对于每道工序都要由相应的操作人员以及验收人员进行签字确认,项目负责人要对工程的施工现场质量负全部责任。施工单位要制定健全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在施工现场配置完备的消防器材,并且要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以有效地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2.2做好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管工作

为了能够充分地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就要从根本上做好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管工作。因此,对于进入施工场地的各种建筑材料以及机器设备,都必须要检查其质量是否合格,要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确定其质量无任何问题以后再进行投入使用。通常要采用取样复检的方法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要在严格的监督下对混凝土以及砂浆试块进行取样制作。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器设备,除了需要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以及准用证以外,还必须要严格地检查其质量,对其进行安装调试,在确定其试运行无任何问题以后才可以进行投入使用。

2.3严格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在建筑工程质量竣工以后,还要对已经完工的项目进行严格地控制与管理。尽管这属于事后管控工作,然而在工程竣工以前就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例如要对工程中涉及的相关材料、数据、合同以及竣工图等进行收集,根据各种相关的规范与制度,在计划书的指导下,严格地检验施工中所涉及的各种环节,检查其是否充分达到相应的要求,而且还要做好最终的审核结算工作。

2.4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督体制,严格做好监理工作

首先,要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对于行政执法、质量监督以及建筑管理等部门,要充分做好本职工作,并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安全监督站以及质量监督站的职能作用,使其不仅能够有效地监督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而且可以有效地监督各方主体的行为,最终形成一个良好的联动机制;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使其能够充分地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严格监督建筑的质量安全,确保施工质量。其次,要充分发挥监理的职能与作用。监理单位还必须要严格地按照国家的相关合同、法律法规等去履行自身的职责,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要严格地管控建筑工程的质量,充分确保工程施工工作的顺利开展;监理单位必须要对人员的资格、专项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设计等进行严格的审查,而且要严格审查建筑材料的质量,积极做好现场巡查工作,对于一些关键的工序,例如防水作业以及混凝土浇灌等,要进行严格的监督与审查,一旦发现其中存在质量问题,就必须要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3加强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的治理措施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中经常出现的一些问题,例如渗透以及裂缝等,是影响工程整体质量的关键,也是用户对质量问题进行投诉的重点。因此,为了能够有效减少质量通病的发生,必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3.1要充分贯彻落实“优质优先”

施工单位要充分重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而且要将其正式纳入到信用评价体系中。要将具体的治理情况与企业的评优评先以及资质等关联起来。对于一些没有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工程与企业,要禁止其参加各类的工程质量评优活动;对于存在质量通病较多、尚未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企业,要将其记录到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中。

3.2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管控

对于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要积极研究对建设单位发放的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对于其中确定的常见问题,施工单位也要制定出科学可行的专项治理技术方案,而且要在工程施工的现场设立展板以及样板段等,同时还要开展QC小组活动,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在专项治理技术方案经过监理审批合格以后,监理单位也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监理实施细则,对于其中的细节问题进行详细阐述,并提出专项治理自评报告。

3.3大力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

施工企业要大力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除去施工单位存在的“以包代管”的诟病。总承包企业要严格审核施工方案以及专项方案,对于其中的较大危险源的专项方案要组织相关部门与人员进行论证;项目经理部要积极组建QC小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检查以及处理开展活动,以有效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3.4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要加强对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从而使其能够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充分做好本职工作;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培训,使其能够具备较强的管理水平,掌握先进的知识,具备较强的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能力等,以充分做好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

4结语

总之,作为建筑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建筑产品的质量,而且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与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要充分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做好工程质量监管以及工程管控工作。要做好建筑工程材料的质量监控问题以及对工程各环节的管控工作等,从各个方面与各个角度来做好建筑工程的质量管控与工程管控工作,以充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邱坤.建筑施工工程的质量通病与管控策略[J].科技展望,2015,3(1).

第6篇: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主题词:燃气安全管理消防保证体系存在问题

1、概述

我国目前使用的燃气主要有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三个大类。燃气产业的发展领域大致分燃气汽车、城市燃料、燃气发电、基础化工四方面。

随着燃气事业日新月异的蓬勃发展,生产与消费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场所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已跟不上燃气事业飞速发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显了出来。近年来,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火灾、泄漏与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层出不穷,其等级与数量也不断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气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燃气事业的推进与发展。

因此,理清当前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有关部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新体系时提供参考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正是从消防的角度,系统地对当前我国在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论述。

2、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现状

根据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的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部门是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劳动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察部门和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

作为消防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主要涉及:参与制定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执行;负责相关消防产品的检测认证;对燃气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上的相关场所、管线、设备、用户进行防火监督管理;参与燃气灾害事故的处置;日常的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我国目前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有三个,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规章非常多,如《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各省市的《燃气管理条例》等;以及众多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规范,如《城市燃气设计规范》、《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

3、我国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建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理等环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组织专家研讨,以及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黑龙江等地的调研,就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1)安全管理机制不适应燃气产业市场经济发展

燃气产业涉及建设、能源、交通、劳动安全监察、农业等各管理领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门,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门颁布有关政令,对燃气实施安全管理。但地方与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门之间的政令协调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南方和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用气差异也较大,要求同一种安全管理机制或法规有时势必造成诸多不适应。

第10号令第四条明确了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和公安部分别负责安全监察和消防监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气安全工作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但是,各地建设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经常性协调,使得各地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设主管系统设立了燃气管理办公室或者燃气管理处,但由于受人员编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部门履行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职能,有的办公室只有几个人,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根本没有精力通盘考虑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职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察等监督部门,或者让燃气供应单位自行强化安全管理。

此外,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我国的燃气事业将得以迅猛发展。而国际上通行的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保险业、企业主等共同参与进来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社会化模式尚未形成;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公安消防部门被动地大包大揽式的消防监督检查,难度将越来越大。

2)法制建设滞后

我国目前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力度明显不够,现有的法规严重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法规制定滞后。我国目前执行的较权威的燃气规定只有1991年的第10号令,该规定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则意见,相关的法律责任也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弹性太大,有一定难度。而且该规定至今已有10年,其间的经济体制、市场发展和行政部门的变化很大,迄今尚未进行修订。

(2)各地管理法规不一。全国各地为了加强本地区的燃气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号令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种各样的燃气管理条例、办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气的种类、数量、地理环境等情况不同,所制定的法规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全国燃气管理没有较为统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头,职能重叠,监督与管理的界限不明确,使得许多安全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整解。

(3)政出多门、缺乏协调。不同部委的法规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给具体执行部门带来诸多管理上的不便。例如:1998年由建设部独家的第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城市燃气安全"一章的多项规定与10号令有较大出入;关于轻烃燃料(碳5),农业部等七家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大力推广使用这种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单位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也曾联合发文禁止在城市使用这种燃料。这些法规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层管理监督部门无所适从、难以把握,最终造成各部门推卸责任,管理上陷入混乱。

(4)政府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关系重大,国外燃气行业的经营者不敢以身试法,严格的法制管理将使违法经营者损失重大以至破产。我国目前对燃气行业违章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达整改通知或罚款,其罚款力度远不足以震慑违法经营者,此外罚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无配套实施细则,使执法操作难以把握或效果不理想。

3)规范、标准不健全

燃气行业设计规范和相关产品标准是设计、施工的技术依据,是燃气安全管理的技术法规。而现行的技术标准存在多方面问题:

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较晚,同时为了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规范的内容也就是当时实际操作的翻版,先进的技术内容少,无法体现通过提高燃气设备设施本身的高技术含量来实现的本质安全的指导思想;

其二,技术规范修订的周期较长,与迅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城市环境不相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所带来的新措施无法在实际应用中找到法律依据。

其三,主要技术指标缺乏科学依据。如在关键的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问题上,俄罗斯地广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这种消极防护观念,在规范标准中较少强调科技含量和质量等技术措施,来保证燃气设施自身的运行安全。我国现有标准规范的制定中较多沿用这种理念。然而该理念并不适应我国,特别是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燃气建设的发展。一是上述地区宝贵的地皮很难实现这种远距离的安全隔离设计;二是一旦高压燃气设施发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全距离也无法保证安全。而欧美、澳洲和日本等国则采用高技术含量以确保安全,标准规范制定部门的科研和实验基础较强,他们以实验数据为依据确定保证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并根据不同地区级别和技术措施来确定不同的安全距离。

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气设施标准与工程规范尚缺,如《城市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各类燃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此外,燃气用胶管的质量和老化问题、家用燃气报警器等技术,至今尚无定性和定量的使用概念。

4)设计、建审和验收的可操作性不强

由于规范标准不健全,弹性大,给设计、建审和验收带来操作性不强的弊端。

作为设计部门,在业主控制投资的要求下往往难以采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及措施来确保燃气设施本身的安全,一旦难以达到安全距离的规范要求,只能采取有关部门协调的办法,而这种协调往往缺乏实验技术依据。

目前燃气项目的建审主体为公安的消防部门,鉴于燃气设施的工艺流程和专业设备的复杂性,消防部门的专业水平远低于燃气行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其建审难度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门认为消防部门不应承担不能胜任的技术环节方面的建审工作。

此外,现阶段燃气设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材料的质量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尚存在较大的距离,如各种阀门、管道等。燃气规范标准对产品要求的不严格,将可能使一些低技术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气设施的关键重要部位,造成安全隐患。

5)日常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安全问题,缺乏有效解决办法,造成日常运行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城市燃气管网老化现象比较严重。部分管道已连续使用几十年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2)道路改造带来问题。许多城市的燃气管网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局部管道的位置发生了变化,道路拓宽及新出入口的开设致使燃气管道置于车道下方,而原有管道的基础却没有加固,防火间距不足是一个方面,更为严重的是极易造成管道受压损坏,发生燃气泄漏。此外,在燃气管道的上方搭建违章建筑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旦受建筑影响管道发生破裂,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3)违章施工也是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燃气管道的施工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工程层层转包,质量监理不到位,埋地管道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的规定,而且又是隐蔽工程,有些问题较难发现。二是外来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征求城市规划或燃气管道管理单位的意见,盲目施工,损坏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危及安全。

(4)燃气管道产权归属不明。城市燃气供应系统中,从企业至用户之间的输送管线的产权归属至今未明,随之引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清。

(5)居民室内装潢隐患较多。目前对家庭内燃气管道的敷设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

(6)液化气钢瓶管理失控,事故率高。作为取代煤炭的优质燃料,自80年代开始2Kg、5Kg、15Kg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大量进入居民家庭和餐饮行业,90年代开始在液化气经营、销售、运输等领域,恶性竞争、惟利是图情况突出,因此产生了较多安全隐患。

6)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燃气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和公安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重点为切断气源、扑灭初期火灾、防止蔓延以及保护周围重要设施。

全国在这方面的情况差别较大,如哈尔滨等地目前以人工制气为主(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用户20-30%),由于几十年的经营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消防部队的灭火技术装备也较先进,一旦发生事故,企业专职消防队、公安消防队以及医疗救护三方在事故现场有效地配合,事故处置成功率较高。

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随着近年来城市煤气向石油液化气、天然气转变的势头不断增强,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其中包括企业抢险和公安消防的现场检测、堵漏、个人防护等技术装备的配备、以及消防站的规范设置等等,许多地区消防部门到事故现场受掌握资料和装备的制约,不能及时查明情况,处于盲目状况下,难以决定正确的战术,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就是明显一例。

此外,我国公安消防实行兵役制,消防战斗员服役2年,其技术水平的积累难以适应复杂的燃气事故现场。鉴于现场泄漏气体品种、浓度、设备流程、容器压力难以清楚,消防部门在事故现场仅能起到抢救人员和冷却保护的有限作用。

7)培训不规范、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首先,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是杜绝人为燃气事故的关键。随着燃气行业多种经营体制的发展,出现了两头重的现象:一是规范经营的大型企业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内外的严格监督管理下,对操作人员的培训较为严格,二是部分经营不规范的中小型企业,单纯追求企业效益,严重忽视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其次,从事燃气经营的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还不够高,有些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或没有定期复训,对安全知识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没有能力发现安全隐患,更不用说向用户宣传安全知识。

此外,全国有很多地方都没有专门的专业培训机构,各地区操作人员培训情况差异很大,有的搞形式主义,开两天会就发证书,或者以盈利为目的搞各级重复培训。不同部门基于各自安全责任或经济利益,多头培训、一岗多证现象严重,一些培训单位的资质无权威部门认可授权,而燃气经营单位受条件和水平限制,对自身的安全培训只是走过场。8)保险行业尚未介入消防安全管理

国外保险业作为与风险直接发生经济效益关系的市场经济实体,在介入燃气行业各运行环节的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施保险。保险公司与业主、政府防火部门三者相互需求,相互保障,相互制约,成为燃气安全运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我国目前保险行业尚未真正以市场经济模式操作,参与燃气行业风险评估和安全运行管理监督的意识淡薄,只是关注"彩票?quot;受保规模的业务扩大,同时希望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对产业的消防安全监督,侥幸地降低或避免所应承担的理赔责任。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保险业不可避免地要介入到我国的各行各业,我国的保险业也必将改变运行模式,顺应国际形式。

4、结束语

在撰写本文之前的调研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科技处、上海、四川、广东、黑龙江、北京、深圳等地的消防总队、支队、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和本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谨向所有提供帮助的各方人士深表谢意!“”版权所有

5、参考资料

[1]《落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精神,巩固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成果确保燃气安全》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杨鲁豫2001.8.9

[2]《强化行业管理,确保燃气安全》河南省建设厅2001.8.9

[3]《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公安部、劳动部(第10号令)1991.3.30

[4]《中国城市燃气事业现状及发展前景》中国城市煤气协会张永革

[5]《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海南省建设厅

第7篇: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含基础工程、房建工程、吊装工程、安装工程及装饰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二、责任落实

(一)建设单位责任

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充分的场地(包括施工现场、生活场地、办公场地及材料堆放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基本生产生活设施,并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如: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资料等)。

2.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应当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确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及时拨付。

3.及时协调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的矛盾,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进行。不得以缩短合同工期及其他不正当理由,阻碍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

(二)监理单位责任

1.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应将涉及文明施工的相关内容编入监理实施细则,保证文明施工顺利开展。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或方案是否符合文明施工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阻碍文明施工的内容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意见。

3.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文明施工,发现施工企业违规施工的行为应当立即要求其整改。

(三)施工单位责任

1.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的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条件及相关经费,并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的文明施工标准。

2.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拨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

三、文明施工标准与要求

(一)编制文明施工设计方案内容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临时设施、现场交通、现场作业区、施工设备及机具的设置地点,如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位置等。大型工程平面布置图因施工期变动较大时,可结合基础、主体、装修施工阶段分步设置施工平面图。

2.施工现场围栏的设计。

3.现场工程标志牌的设计。

4.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硬化、道路等单体设计。

5.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

6.粉尘、噪音控制措施。

7.施工区域内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的建、构筑物的保护。

8.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

9.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二)施工现场周围围挡设置

1.围挡必须将施工区域整体封闭,围挡形式和材质参照《*市工程施工现场围挡标准图集》执行,达到稳固、安全、整洁、美观的要求,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要采用硬化或固化措施。

2.在城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附近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栏、高度不低于1.8米。

3.围栏外部应做简易装饰,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

4.围挡大门应当采用封闭门扇,且应当符合消防要求。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

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搭设简易的门楼,门楼上应有工程名称和施工企业标识。在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标示牌,工程标牌依次为:佩戴安全帽警示标志牌、工程概况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应急救援预案公示牌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工程标牌的设置方式可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采用电脑喷绘悬挂、板报书写绘画,也可购买成品张贴。各种标牌的制作及悬挂应遵循“规格适当、字迹端正、位置明显、张挂牢固”的要求。在车辆出口处应当设置长不少于6米,宽不少于4米车辆冲洗台,对驶出场区的车辆进行冲洗,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场要有专人清扫,保证污水泥浆不带入城市道路。

(四)施工现场区域划分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科学布局、分区设置,划区管理,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车辆道路、人员作业、办公区、生活区等地面应当采取硬化处理,厚度和强度应满足行车和施工需要,施工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和废水回收利用设施,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堵塞排水管道或河道,采用明沟排水的,沟面应当设置盖板,禁止向饮用水源及各类河道、水域排水。

(五)施工区域设置

1.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建筑物临边部位应当设置整齐、标准的防护装置,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施工作业面应当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

2.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签。施工现场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堆放,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钢材按规格搁放整齐,并挂设产品标识牌,加工的产品应分门别类(挂标签牌)搁置在物架上。土方、工程渣土和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覆盖、固化措施,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

3.施工产生的渣土、泥浆及废弃物应当随生产随清理。基础工程土方开挖后,土方应立即清理出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清理出场的,应当将土方顶部平整,用绿色密目网连接整体覆盖。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或者露天存放。操作面及楼层的落地灰、砖渣废料必须做到场清料净,高层或多层建筑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施工现场的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使用密闭的运输车辆,没有用密闭车辆运输的应当采取喷淋压尘装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4.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应当采用符合安全文明要求的作业方式,拆除、清运时要采取喷淋措施湿法作业,还应采取措施禁止扬尘和物体高空坠落。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后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实施简易绿化、绿色密目网覆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

5.建筑物脚手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要求的全封闭的绿色安全立网和水平防护架,防止高空坠物和建筑粉尘飞扬。安全立网应当定期冲洗,保持清洁,脚手架和水平防护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分色油漆。

6.出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土方工程施工和易造成扬尘的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雨雪和雷电等恶劣天气时,应禁止一切吊装和高处作业。

(六)办公区域设置

施工现场办公室墙壁应抹灰刷白,地面硬化,室内高度不低于2.4米,并悬挂安全岗位责任制。配备医疗保健急救箱、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医务人员。办公场所的设施应当有专人管理。

(七)生活区域设置

1.在施工现场内设置职工生活区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建立宿舍管理制度。宿舍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每间宿舍住宿人数不得超过10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实行单人单铺,也可采用定型的上下床,留有行走通道。职工宿舍内禁止明火取暖和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施工现场外设置生活区的,应当实行封闭管理。

2.生活区内应设置食堂及就餐场所的,应当符合卫生管理规定,并制定健全的生活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食堂室内高度不低于2.8米,内墙抹灰刷白、吊顶、灶台贴砖,地面水泥硬化,室内通风有透气窗;食堂应当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应当持有健康证;食堂内生、熟半成品不得放置地面,生、熟食案板、刀具分开;食堂有防鼠、灭蝇、灭蚊等设施。就餐场所有固定的桌凳,便于职工就餐。施工现场内应设有饮水处,保证职工随时喝上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3.生活区内应设置淋浴间和厕所。淋浴间能满足职工的洗澡需要,有条件的可使用太阳能或锅炉供应热水。厕所应与食堂保持合适的距离,并设专人管理。厕所内应通气、采光充足,地面用水泥沙浆硬化,便池镶嵌瓷砖,设纱门、纱窗,做到无蚊蝇、无蛆、无味,高层建筑应当设有流动厕所。有条件的生活区可设置学习和文体室,满足职工的业余学习和文体活动的需要,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4.生活用电应与施工用电分开设置,按要求架设或埋设临时用电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防电线老化和私拉乱接。

5.生活区内要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严禁凌空抛掷,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八)噪音控制

1.居民区内的新建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应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2.建筑施工作业的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限值时,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区环保局申报,核准后方能开工。

3.在居民区内,禁止中午和夜间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中午12时至下午2时,晚上11时至第二天早上7时)。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中午或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报区环保局审批。

(九)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

2.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配佩工作卡。工作卡由总包单位制作,工作卡有本人相片、姓名、所属单位、工种或职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标卡应分颜色区别。

3.建立来访登记制度,不准留宿闲杂人员。

4.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四、附则

(一)区建工局是全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牵头单位,区市容局(行政综合执法局)、环保局、交通局、建设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区建工局在建设工程开工条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督查和抽查等执法检查中,依据本办法的标准和要求,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执行。

第8篇: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安全控制

中图分类号:TU8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2-0044-02

1 实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控制的必要性

安全控制工作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受计划经济的束缚,我国的监理安全控制工作起步较晚,人们对监理安全控制工作的认识存在着可有可无的误区。因而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为了保护电力建设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国家的财产安全,保障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理控制,有利于规范电力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安全生产行为,促使施工单位保证施工安全,从而实现电力工程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1.1 实施安全控制是实现电力建设工程目标系统的需要

安全、高效是电力建设工程的重要目标,由于超高压电力建设大多都在荒郊野外,施工条件复杂,加之施工单位受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因而必须增强施工安全的管理力量。工程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承包单位在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实施管理的,其职责就是对工程施工各个环节进行“把关”控制,消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2 实施安全控制是实现电力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的需要

建设工程都有安全、质量、投资、进度四大目标,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这三个目标的控制与实现是和安全目标密不可分的。首先。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质量隐患往往导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为质量事故埋下祸根,两者相辅相成。其次,施工安全与工程进度和投资效益也关系紧密,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必须增加一些安全生产资金,从而增加工程总投资。

1.3 实施安全控制是提升电力建设施工行业生产管理水平的需要

电力施工单位在施工安全生产中处于核心地位,由于施工单位追求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因而不愿在安全生产上做文章、下功夫,安全生产观念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就上岗,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现象都给安全生产留下隐患。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安全控制,可以通过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督促检查,促使施工单位改善劳动作业条件,提高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从而提升电力施工单位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 电力建设工程中监理安全控制的实施

安全监理人员是既懂工程技术、经济、法律法规,也懂安全管理的专业人士,他们行使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利,对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安全控制管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通过各种安全控制措施和方法,对建设项目中的人、机、料、法、环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控和评价,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随意性、盲目性和冒险性,有效地把电力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范围以内。

2.1 规范监理行为

(1)建立和健全项目监理部(监理单位的派出机构)的安全管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安全控制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分别负责安全控制、质量监理、技经监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做到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责任到人。

(2)制定项目监理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依据监理规划、工程安全目标和工程实际,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结合工程特点编写相应的监理安全管理制度(监理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监理人员安全工作条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旁站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培训考核、安全奖惩制度等),把安全控制纳人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绩效考核范畴,从而规范监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把安全控制从过去的软指标变成硬指标。

2.2 做好事前监理

(1)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标单位资质。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了解设计构思和质量要求,对图纸中存在的影响结构安全、施工安全的问题要在图纸会审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及环节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工程,要求设计单位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同时还要审查中标单位的资质和相关证照,减少非安全因素,做到防患于未然。

(2)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要根据设计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要重点审查安全措施的安全技术是否成熟,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施工方案的个案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对专项施工方案,还要详细审查计算方法,数据来源和验算结果。

(3)督查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很大程度取决于材料、设备和防护用品的质量。首先,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对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脚手架连接件等防护用品进行报审,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质量检验报告,确保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其次,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场地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地下工程、地下管线是否探明并标注清楚;施工机械的状态是否完好;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符合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2.3 抓好事中监理

事中监理是落实监理安全控制的关键。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勤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正、及时整改,确保工程任务顺利完成。

(1)巡视。监理工程师要勤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一是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检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三是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四是检查施工机械和设施是否状态良好;五是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存放和管理。

(2)旁站。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对重大危险源实行旁站监理,对于已识别的重大危险源以及相关的重点部位,如深基坑施工、地下暗挖施工、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整体式脚手架升降、大型构件吊装、临近带电体施工、跨越带电线路和公路、铁路等,监理工程师都应亲临现场或安排熟悉操作规程的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督查。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安全施工计划,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洞口、安全网架设、高处作业等防护装置和危险部位的警示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起重机械、设备的保险和限位装置是否可靠;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发现

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整改通知单。

(4)安全事故的处理。安全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事故现场控制并及时上报,等待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人员要协助做好事故调解和善后处理。同时,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数码相机和摄像器材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利用安全例会通报正面典型和曝光安全责任事故,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做到安全教育警钟长鸣。

3 对当前电力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建议

(1)修订和完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理顺安全生产责任关系。

监理单位在电力建设工程管理活动中的责、权、利是与建设单位密不可分的,监理单位在电力建设工程活动中履行的是建设单位的一部分职责。因此,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的法规,理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责任关系,补充和完善现行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更加明确建设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赋予监理单位的责任、权力和利益,把安全监理工作纳入到《合同法》的管理范畴中来。

(2)建立完善电力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沟通协调机制。

在电力建设工程中,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信任危机。其原因是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整个施工过程实施从严管理,因而容易被施工单位曲解,导致监理工作不能切实有效地开展。因此,要提高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建立起相互信任、平等、顺畅的沟通渠道,形成一个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协调一致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果。

(3)健全完善培训机制,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

第9篇: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安全监理;工作控制;安全隐患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英文:

Abstract: Safety supervis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also an effective solution to improve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management level. It plays a positive role in controlling of construction site risk assessment, supervising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precontrolling special security solution, early warning of contingency plans, improving site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eliminating the potential security problems in time and decreasing the accident rate. Safety supervision prevents blindness, risk-taking and arbitrariness in site construction, so it provides a strong guarantee of safety production in the field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Keyword: Safety supervision; Control; Potential security problems.

一、安全监理工作阶段性控制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控制

(1)监理单位完成驻地建设后,应首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组织机构,编制安全监理计划、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方法,制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签订各级监理人员安全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

(2)在施工准备阶段,要重点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事故处置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是否具有可行性;严格审查施工单位“三类人员”(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是否真实可靠,能否满足安全施工需要,并做好登记管理工作;根据2014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机械设备是否具有当地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国家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关证书,登记入册,做到动态管理。

(3)在施工准备阶段还应督促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对施工现场内的危险源进行调查、分析、评价(通常使用LEC法),列出危险源清单,并通过评价分析找出重大危险源,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或编制专项安全方案,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使方案、预案有机结合,已达到预控、预警的目的。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控制

(1)对施工单位的上报的各类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措施的可行性。对满足以下《公路水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内容的十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安全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具体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而定哪些需要编制专项安全方案)。

(2)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拌合站建设布设图纸(特别是作业区与生活区的有效距离及其他安全设施的布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进行日常安全监理巡视检查,检查其各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措施是否到位),现场有无违规作业、违章操作行为,特别是对以上提高的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测、检查。对危险源清单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跟踪治理,并做好记录。一经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下发监理指令或工程暂停施工指令。

(4)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及“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等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并落实专项活动开展的相关要求,通过自查、互查、上级单位检查等形式积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5)针对季节特点或较大危险性项目施工前,总监办应及时下发监理提示、通知或文件要求,如:夏季正是天气炎热的时候而且风大,应发文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预应力张拉施工前,应发文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各项预应力张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注意事项,现场安置齐全各种防护设施。这类文件,可以针对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发文,当某个施工项目人员出现懈怠、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出现时,应及时再次发文提示,并着重做好巡视检查工作。

(6)做好安全日志、安全巡视记录、整改通知、工作指令等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以备检查。

三、安全监理工作控制重点

安全监理背负着重要的安全责任,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一环,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制,要坚持监理人员一岗双责制度,在监理工作中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监管死角。

1.严把施工企业(施工队伍)、管理人员资质关

着重审查施工分包队伍是否具备该项目施工资质,其人员、技术、管理水平是否能够满足该项目施工需要,如果资质不过关或技术、管理人员匮乏,则项目部不得由该施工队伍进行(进场)施工。

2.严把各类施工方案的审核关

各类施工方案里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我们必须严格审核其可行性及可操作性,方案一旦实施,要对施工方案的现场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特别施工方法是否按方案执行,安全措施(设施)是否安置到位,人员防护用品是否足额发放并现场配备。

3.加大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安全巡视检查频率,加强对该部位环节的管理力度。

重点部位、薄弱环节项目是工程项目施工出现事故的高发区,必须重点监测。特别是大桥深基坑、高墩柱、预应力张拉等施工项目要坚持日常巡视制度,及时了解现场安全环境、施工人员思想、行为动态,发现隐患苗头,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针对屡教屡犯,现场隐患频发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加强管理力度,从而让当事人(单位)在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施工行为和安全措施上避免隐患演变为事故。

4.注重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忌流于形式

安全交底工作是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也是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必须内容。特别是针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内容(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必须齐全,交底工作必须亲自到现场会同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交待给每个作业人员,并签字存档,决不能流于形式。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不仅可以有效的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也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法。

5.严格审核安全生产费用

严格审核安全生产费用才有助于督促施工单位更好的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治理、防护措施、防护用品完善。施工单位要报安全费用计量,就必须与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现场安全施工情况、各项要求事宜完成情况相挂钩,达不到要求,不予计量。同时,施工单位每次上报计量必须有相应的资料、发票、收据等,以备上级单位核查。

结语

监理单位内部应定期召开安全监理会议,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养成“齐抓共管”、人人抓安全、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经典案例,定期举行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并学习安全生产教育法规,使安全观深入人心。只要人人要足够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恪守职责,明确自己的岗位责任,一经发现安全隐患苗头,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理措施,大部分的安全事故还是可以避免的。

参考文献:

[1] 徐荣广.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对策探讨[J]. 科技致富向导 2010年26期

[2] 李熙明.对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和风险的讨论[J]. 科技致富向导 2011年23期

[3] 赵勇.概述工程监理对于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J]. 科技致富向导 2014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