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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行业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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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行业报告

第1篇:金融机构行业报告范文

关键词:XBRL 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 应用

一、XBRL应用现状

XBRL的优势,越来越多的得到认可,其在财务报告中的应用,除了可以提高报告的透明度、增强财务报告的可用性外,还可以利用对计算机系统数据的控制从而提高数据的安全性。采用这样一种技术方法,能够使得相关企业更加科学的制定业务流程,提高运作效率,适当降低获得数据的成本开支,使得数据的传输质量、灵活性、扩展性、重复采用等得以提高。

XBRL标准的制定和管理由XBRL国际联合会负责。1999年8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五大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安达信)、Edgar(艾德加 )在线、微软公司等12个组织,组建了最初的XBRL执行委员会。XBRL国际组织的会员目前已有550多家,会员所属行业涵盖了全球信息供应链,从政府监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软件公司、信息商,到银行、证券、保险、税务等,其成员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银行、交易所、IT厂商、信息商等。

(一)XBRL在国内的具体应用

首先,我们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实际应用情况来看。在我国,XBRL主要应用是在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XBRL应用示范项目已正式对社会开放,中国证券业是最早步入XBRL技术的金融行业。上海证券交易所从2003年开始进行XBRL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的探索,最初应用仅仅是披露上市公司信息。2004年,上交所制定开发出上市公司XBRL分类标准,得到了国际组织相关认证。2005年开始年报全文报送,公布了上证180指数样本股的上市公司XBRL年报全文的数据查询功能。投资者能够在线查询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明细数据,包括已有的180指数成份股实例文档下载和14张数据表,共347个科目的数据查询。而且还可以直接从交易所网站下载相关的XBRL数据文件,利用一些工具软件就可以很容易地将数据文件中的数据提取出来进行深入分析。2009年起,上市公司XBRL定期公告实现同步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04年开始进行XBRL的信息披露全程电子化项目的实施,2005年1月,制定出XBRL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系统,对于工商类上市公司利用该系统制作年度报告,通过网络平台提交报告,实现了在网站上展示“深证成份股指数”样本公司的年报实例文件。

其次,我们从组织机构的建立建设、指导文件出台、相关标准制定的这一层面开始。2007年12月,XBRL国际组织宣布XBRL China-中国地区组织正式成立;2008年10月我国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名义加入XBRL国际组织,成为其临时国家地区成员;2008年11月12日,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共同成立了会计信息化委员会暨XBRL中国地区组织;2010年3月,X B R L中国地区组织向X B R L国际组织申请成为XBRL国际组织的正式国家地区成员。目前,上交所和深交所均为XBRL国际组织直接会员;2010年3月财政部了《关于积极推广XBRL应用意见征集 》稿,意见中强调:着力推进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的应用,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对于报告使用者深度分析利用会计及相关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日财政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制定了《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通用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就此标准征求社会意见。通用分类标准依据XBRL相关技术规范,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类标准架构,将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中财务报表列示和附注披露等相关要求,转化为XBRL形式的电子文档。

(二)XBRL在国外的具体应用

我们以美国为例,XBRL不仅诞生于此,同时也是XBRL应用非常成熟、活跃的一个国家。美国有两个XBRL应用项目的代表,分别是美国联邦金融机构监管委员会(FFIEC)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FFIEC的XBRL应用项目。

FFIEC是美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跨部门协调组织,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FRB)、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储蓄机构监管署(OTS)、国家信用管理局(NCUA)、美国货币监理署(OCC等机构组成。FFIEC的数据系统项目是一个大规模XBRL应用项目,在这个项目里,体现了XBRL如下特征:

规范、改进工作流程。FFIEC项目的目的是改进监管效能,重组监管工作流程作为这一项目实施的先导。2005年之前,在对数据验证过程中需要频繁交换数据,最后得到有效数据对公众。2005年后,基于XBRL的新系统投入使用,金融机构使用独立软件公司开发的工具报送XBRL格式的财务数据,数据存储在FFIEC的中央数据库中心,对各监管机构和公众公开。这样会显著降低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之间为了进行数据校验、探讨所带来的成本费用;

提高数据质量、报送、监管效能。数据质量控制过程中,原系统下对金融机构提交的相关数据70%符合计算要求,新系统下,100%符合计算要求;在提交速度上,新系统数小时内就能提交报告,而以往需要数周的时间;分析效率方面,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之前可对450到500家金融机构进行分析,新系统则能做到分析500到600家;

制定统一的分类标准。形成FFIEC监管机构XBRL分类标准,使各监管单位对被监管金融机构的信息需求得以统一,从而减轻金融机构提交监管报告的负担;

培育开放竞争的软件供应链。由FFIEC公开分类标准,提供开发指南,软件公司可根据公开的分类标准和开发指南,开发符合要求的软件;

行业报告现代化项目。FFIEC于2010年3月29日宣布,利用CDR系统改进了银行业绩报告(UBPR)的编制和流程,它包括:免费提供UBPR数据;用一种机器可读、标准开放的格式提供信息;加强了客户同级分组功能 ;可以更频繁地更新UBPR数据。

其次,我们再了解一下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XBRL的应用项目。

SEC利用XBRL技术,将原有的公共信息电子披露系统(EDGAR),改造为一套强大的实时可交互搜索工具(IDEA),这个可交互数据项目具有以下特征:

改进工作流程。SEC现有的披露系统,用户在查找所需信息的时候限制较多,迫使需要EDGAR数据的公司、机构和个人面向第三方购买数据。这个过程中,重新录入数据所带来的错误不可避免。采用基于XBRL的新系统,IDEA在收集和储存数据的过程中,上述环节完全互动化;

互动数据工具的开发。为使投资者可以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分析,SEC开发了互动数据工具。投资者不但可以免费使用,还可以从繁琐的数据搜索工作中解脱出来。这个互动数据工具可以下载SEC提供的表格、数据资料,而无需为其支付任何费用;

制定分类标准。鉴于不同行业公司财务信息和财务报表结构的差异,为了减轻公司扩展分类标准的负担、提高不同行业公司编制财务报告XBRL实例文档的速度,SEC委托XBRL美国组织(XBRL US)开发了基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的财务报告XBRL分类标准;

分类标准制定机构的改变。IDEA所使用的分类标准,是基于2009年US GAAP的分类标准。该标准由XBRL US开发。US GAAP随市场需要,不定期地按照会计准则修订,这超出了XBRL US的能力,因此,由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负责开发和维护标准的必要性就显现出来。

二、XBRL在推进和应用过程存在的问题

XBRL在我国起步于2003年,目前的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应用性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缺乏配套的产业链。由于这个行业的新兴性,事实上在美国能够提供XBRL实际技术,进行产品开发的软件企业不多,而国内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如果说有些举措的话,也大多停留在理论层面上。出于自身的需要,沪、深证券交易所开发了相应应用系统,但距离市场化相去甚远,且双方的标准也不统一。这一现状本质在于市场的需求缺失。

实施收益的不确定性。推行一项新技术,其前期的投入是实实在在的,如果包含研发,其开支是可观的,但与之相应的收益大多是隐性或者滞后的。如果让一个企业付出了高昂的实施成本,其收益又不确定,企业又怀揣实施后可能导致信息过度披露的担心与顾虑,因此其积极性会大打折扣。

分类体系尚未完善。虽然财政部于近期颁发了《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通用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就此标准征求社会意见,但具体的实施还有待进一步的检验。在此之前,国家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中只定义了工业企业的财务报表科目,可见,就目前的分类标准而言,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特别是在报表附注信息与会计规则及披露规则、公司报告实务间存在的差异。

应用面覆盖狭窄。在我国,XBRL的研究与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尤其是在应用环节目前范围狭窄,得到应用的行业集中在证券金融领域,同国外相比,我们在审计、税收领域应用基本处于空白阶段。如何有效的展开XBRL的应用,也是国家应该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三、解决的方法、措施

XBRL的应用推广,是建立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循序而进。既然我们已经在上交所和深交所取得了应用成果,既可以在此基础上向其它领域推广、延伸。作为一项涉及到全行业的技术变革,谨慎比急功近利更要稳妥和可具操作性。针对以上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抓住核心问题。推广应用XBRL,我们必须面对一个首要的问题——分类标准。

从原理上看,应用XBRL的本质是将会计数据标准化。那么,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XBRL分类标准既是应用前提也是本质所在。

培养建立相应产业链。在政策上,对于涉足XBRL应用软件开发的企业要给予税收上政策,鼓励其在相应领域进行实践,XBRL组织及政府部门要给予全面的指导和帮助,让开发企业充分意思到、看到未来可持续发展所带来的长远利益。

做好推广宣传、培养专业人员。建立长期规划,XBRL项目的应用、实施是集政策性、技术性和专业性为一体的系统工程,驾驭这个系统的管理者,是一个需要精通计算机、信息系统知识,拥有软件应用、编程的专业能力,精通会计准则、熟悉会计业务处理流程的专业团队。这种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的培养,高等院校责无旁贷。要在教学体系中展开相应的理论研究及应用,开设相关专业,建立实验室,解决后备人才储备的问题。

加强网络系统的安全监控。网络系统安全关系到这个项目能否顺利的开展实施,因此要采取防范措施来保证网络财务报告的安全性。通过一系列的技术手段开展有效的防范,使呈报体系具有保密性、身份认证性、不可否认性、完整性,以及用户访问控制、钥匙管理等举措。

总之,XBRL是经济发展到特定时期的一个课题,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会计信息化发展的一个新体系,如何充分利用其强大的扩展功能,发挥其在经济管理工作中的特质,使财务信息的传递更高效、更便捷、更安全,以满足信息使用者、要求者的需求是XBRL的终极使命,也是我国相关部门及工作者值得深思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会计司,《会计信息化》,《中国会计报》,2010年6月4日第015版

2. 贾志丽,《XBRL简介及在我国的应用情况》,《会计研究》,2010年第5期

第2篇:金融机构行业报告范文

整个征信产业链主要包含上游的数据供应商、中游的征信机构和下游的征信使用方。

在我国个人数据信息主要包括住房、购车、信用消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犯罪等,数据主要来源于银行、电商、教育部门、医院、社会保障部门和公安部门。

企业作为独立法人主体,在其成立、存续、衰退到破产的整个生命周期需要与工商、税务、行业主管部门、银行、消防、海关和司法等发生联系,其主要数据存在于银行、税务、社保、海关、电信、司法等部门,目前各重要数据均分散在各个主管部门,整合难度较大。

目前在我国要进行跨区域征信查询只能借助央行的征信中心。截至2012年底,该中心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累计接入机构622家,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累计接入机构629家;其中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的有住房公积金、农信社、各类银行、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我国征信行业还处在较为初级的阶段,未来发展亟需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运作模式。在美国,征信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征信机构获取信息需向信息提供者支付费用,而信息使用者使用信息也需要向征信机构按价付费;一份个人征信报告的价格约为62-74元。

美国征信机构将个人或企业各种信息汇总,采用客观的评分方法,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信用分。信用分根据借款人过去的信用历史预测将来的还款可能,给贷款人提供一个可靠的技术手段。目前美国三大主流信用局都使用FICO信用分,据FICO一项统计:信用分低于600分,借款人违约比例为12.5%;信用分在700-800分区间,违约率为0.81%;信用分高于800分,违约率为0.0077%。分数相差100分,违约率差距11.8个基点,极为精确的界定了风险程度。FICO模型至今未公布建模细节。

在美国个人征信的内容除传统的借款逾期不还记录、房屋按揭贷款及还款记录、用款占信用额度的比例、坏账情况外,公民非财务信息也予以记录,如公民犯罪记录、客户上网购物所使用的计算机配置、显示器的配置等信息都有收集。

以Experian(股票代码:EXPN.L)、Equifax(股票代码:EFX.N)、Trans Union为主的三大信用公司,几乎垄断了全美个人资信数据;而Dun&Bradstreet(邓白氏)几乎垄断美国针对企业的征信市场。按照这四家公司的收入估算市场整体空间,美国个人征信市场总规模约800亿-900亿元人民币,企业征信市场约110亿元人民币。相比其他金融子行业,征信市场整体偏小。

截至2012年末我国征信机构有140家左右,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政府背景的信用信息服务机构20多家;第二类是社会征信机构50家左右;第三类是评级公司70多家,这些机构主要服务于发债企业以及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除评级公司依赖于债券市场的发展,找到了清晰的发展模式外,其余的征信公司市场空间并未打开。

第三方支付是电商近年蓬勃发展最为关键的一环。由于第三方支付沉淀的资金可达到数万亿,一旦出现风险将影响整个金融系统安全,因此国家通过牌照管控的方式将其纳入监管范畴。

2013年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同时风险也集中暴露,催生了对征信行业的巨大需求。

由于央行的征信系统与互联网金融的数据平台尚无法对接,信息无法共享,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得不通过线下调查客户信用和调取央行征信报告,贷方获取借方信用的成本非常高。2013年7月央行征信局控股的上海资信公司旗下网络金融征信系统(NFCS)正式上线,该系统将收集P2P机构业务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全部信用交易信息,同时向P2P机构提供查询服务。截至2014年8月底,NFCS系统累计签约机构240家,数据报送机构累计97家,其中有50家报送全量数据,收录客户数共37.49万人,贷款总额150.78亿元,黑名单人数共12158人,为57家P2P机构开通了查询权限。

第3篇:金融机构行业报告范文

关键词: 强化 人民银行 监管措施

一、人民银行现行监管措施和手段

根据履职需要,现行的《人民银行法》第五章规定了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职责和措施,为人民银行依法履职提供保障。随着国务院2008年《三定方案》(【2008】83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对人民银行职责作出的调整,人民银行现行监管措施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粗略,欠缺必要的措施,部分监管措施不易操作,有职责无监管措施等问题凸现,使人民银行履职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大大降低,已不能完全适应人民银行现行的履职迫切需要。

(一)维护金融稳定措施缺位

一是缺乏宏观审慎监管政策框架。本次金融危机带来的重大经验和教训之一,就是不能仅仅关注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更应该从系统性的角度来防范金融风险。《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三定方案》赋予人民银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但纵观《人民银行法》并未赋予人民银行负责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职责以及其相应的措施。

二是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空白。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充分显示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风险的巨大危害。因此,各国央行改革普遍赋予了中央银行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职责。我国目前缺乏何谓“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界定标准,没有对其进行如何监管的具体措施。人民银行传统的调控与监管措施难以防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风险。

三是缺乏维护金融稳定信息获取手段。虽然法律赋予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责,但人民银行在履行金融稳定职责时获取信息能力不足。人民银行仅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信息获取的范围未覆盖到全部金融机构。

四是履行最后贷款人检查监督程序苛刻。《人民银行法》第34条规定“当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时,为了维护金融稳定,经国务院批准,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鉴于支付困难和引发金融风险的快速性和传染性,经国务院批准,往往贻误最佳的检查监督时机。

(二)货币政策措施过于简单

一是货币政策工具比较单一。根据《人民银行法》第23条规定,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运用存款准备金、基准利率、再贴现、贷款、公开市场操作5种货币政策工具,其他货币政策工具需要经国务院确定。从人民银行近年来金融宏观调控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实践来看,现有有限的货币政策工具难以实现货币政策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二是信贷政策没有手段。虽然《三定方案》规定了人民银行研究、拟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但《人民银行法》并没有以立法的形式确认。近年来,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信贷政策的内容日益丰富、信贷政策的实施方式不断创新,但信贷政策的“窗口指导”都是软约束,并不对金融机构形成实质性约束。

三是利率检查监督权手段空缺。对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依法进行管理是各国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手段。《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利率政策,但缺乏对商业银行利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权(检查监督权在银监会),不能对违反利率政策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直接影响到利率政策的传导和效应发挥。

(三)对金融市场缺乏检查监督措施

人民银行负责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但对金融机构的金融市场业务却没有检查监督权,难以有效判定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影响了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四)与其他部门的重叠监管职责与手段亟待厘清

目前人民银行在支付结算管理、人民币管理等方面与银监会、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存在职责交叉。

(五)分支机构履职手段亟待细化

《人民银行法》第13条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当,承办有关业务”。但对分支机构的职责、监管措施规定过于原则模糊,哪些属于分支机构有权行使,没有明确划分和细化,妨碍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依法高效履职。

(六)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规定过于原则

《人民银行法》第9条前瞻性地规定了由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但此规定过于原则,致使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迟迟未能出台,也使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操作性较差。

(七)罚款起点过高

《人民银行法》第46条规定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由人民银行处罚的罚款起点是50万元”。但实践中,这一过高罚款下限在实践中很难落实。

(八)建议检查权条款形同虚设

《人民银行法》第33条规定人民银行向银监会的建议检查权。实践中对建议权提起的主体、银监会回复不检查、不回复等等缺乏制约措施。

二、强化建议

(一)扩展维护金融稳定措施和手段。一是建议在国务院层面成立金融稳定委员会,规定金融稳定委员会的职责,明确人民银行具体承担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二是明确规定人民银行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三是赋予人民银行信息获取的手段;四是在《人民银行法》中赋予人民银行直接检查监督权。

(二)扩展货币政策措施和手段。一是明确人民银行有权自主确定货币政策工具和手段,并将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动态拨备等货币政策手段予以确认;二是明确人民银行制定和组织实施国家信贷政策的法律地位,赋予人民银行对信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等管理措施;三是赋予人民银行对利率的检查监督权。

(三)完善对金融市场的检查监督措施。赋予人民银行对金融市场依法监测、检查监督和行政处罚的措施和手段。

(四)厘定与其他部门重叠的监管职责和手段。对人民银行与其他部门的交叉重叠的职能和监管措施全面进行系统梳理,并根据“谁主管,谁监督”的行政原则,明晰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责和手段。

(五)完善对有关业务的监管手段。一是增加人民银行对非现金支付工具创新和使用的资格准入和日常监管的措施和手段;二是增加人民银行对涉及交叉性、跨行业金融衍生产品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细化监管措施和手段,以便人民银行协调处理金融纠纷。

(六)增加非现场监管措施。一是增加开业报告、重大事项报告措施;二是增加现场走访、约见谈话等措施;三是增加评估、评价措施;四是增加要求有关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信息披露的措施。

(七)完善分支机构履职手段。对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职责进行细化,赋予分支机构与履职相适应的监管措施和手段。

(八)建立国家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明确由人民银行牵头建立国家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细化人民银行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措施和手段。

(九)细化行政处罚条款。在《人民银行法》中适当降低罚款起点,细化自由裁量的区间。

(十)删除建议检查权。人民银行提起的建议检查权在实践中难以操作落实,还为人民银行履职带来负面效应,建议在《人民银行法中》删除“建议检查权条款”。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 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解读,【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2】葛华勇,《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与人民银行“三定”调整》,【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3】刘仕余,周学东,刘向民,《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概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

【4】杨华柏,钱瑜,《中华人民共和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人民银行法 商业银行法 释义》,【M】北京:中国长安出版社,2004.

第4篇:金融机构行业报告范文

一、财富管理市场发展概述

财富管理业务通常是指面向财富人群(家庭),为其可投资资产的保全、增值、配置诉求而提供一系列金融产品和服务。财富管理发源于欧洲,在西方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专业的财富管理机构被人们看作是财富的忠实守护者,大部分富裕家庭都选择将自己的财富交给专业的理财师和财富管理机构打理,专业的理财师和财富管理结构会为之服务多年,并为其家庭提供从消费支出、子女教育乃至退休安排等全面的规划服务。

在我国,财富管理行业仍然处于发展初期,各类机构仍在探索适合自身发展阶段的财富管理业务的模式。目前,财富管理市场提供财富管理服务的就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等多个市场主体。各财富管理机构在产品提供、客户服务、资产配置能力各有优劣。

二、主要银行2014年财富管理业务状况

在组织架构层面,针对私人财富管理这块巨大的诱人蛋糕,各家主要银行均成立了私人银行部,以求为高净值人士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占据有利的市场地位。其中五大行的交通银行提出了致力于打造以财富管理为主体,普惠金融、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为特色的大零售业务格局的战略方针,其个人财富管理以跨境金融、健康养生、私人信托为主要特色。中国建设银行则在组织架构中成立了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作为一级部门,其业务以资产管理为核心,以多元化产品服务组合和综合解决方案为手段,提供投资移民、婚姻财产保全、家族财富传承、资产负债综合报告等顾问咨询和专业报告服务,专注于服务客户财富管理全过程。而作为在业内以服务著称的招商银行,则在更早的时候成立了私人银行部,其私人银行业务秉承“助您家业长青是我们的份内事”的理念,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私密性的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在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和资产规模上,各家银行在2014年均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根据2014年各银行年度财务报告显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这五家银行的私人客户数量累计达到了22.06万,其中私人银行客户数量最多的为中国银行,达到了7.4万户,不过其在2014年度的增长速度在五家银行中最慢,仅为10%;客户数量增长最快的为中国工商银行,增长率为37.5%,增加了7357户。上述五家银行外加交通银行,总共管理的私人银行客户资产规模为3.34万亿。其中客户资产规模最大的为招商银行,其管理的资产规模高达7526亿,同时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管理的私人银行资产规模也都进入了7000亿大关。

为了促进私人银行业务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各家银行均纷纷形成了目标客户、贵宾客户、财富客户、私人银行客户等客户分层体系和相对应的服务体系。截止到2014年年度,交通银行建成了70余家沃德财富跨境金融服务中心,达标理财客户数和达标沃德客户数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9.53%和18.85%。招商银行在过去的2014年度中分别在兰州、昆明、上海等地新设了六家私人银行中心,形成了由37家私人银行中心、59家财富管理中心组成的高端客户服务网络。中国银行凭借其自身优势,也建立了由34家私人银行、280家财富中心和6808家理财中心构成的服务格局,其中高端客户数同比增长超过了10%。

三、银行在财富管理市场的优劣势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银行作为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在众多金融机构中具有最悠久的历史,在财富管理方面,也早于其他财富管理机构,2003年便引入私人银行,2005年开办理财业务,相比其他金融机构,天然的具有信用优势。客户对银行有种独有的信任感,更愿意把资产和财富交给银行去打理。二是银行具有庞大的客户基数,沉淀了海量的客户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能更好的发现客户需求,更好的满足客户的要求。三是资本优势。银行业是资本密集性行业,相比其他财富管理机构,银行具有更多的资金可以投入到硬件建设、系统研发、产品开发,为客户提供更优越的服务体验。

劣势主要在于:一是专业人才的匮乏。至2015年3月31日,由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认证的中国大陆CFP系列持证人总人数为182,410人,其中AFP持证人总人数为154,656人,CFP持证人总人数达到22,251人,EFP持证人达到4,361人,CPB持证人为1,142人。而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球获得CFP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士达到157568人,中国大陆仅占全球的14.12%。二是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除个别银行以外,绝大部分银行仍然以产品销售为中心,以销售规模来考核客户经理。客户经理的主要工作仍是以销售本行产品为主,出于自身考核的角度,必然会造成向客户推荐能为自己带来高收益的产品,造成客户经理与客户的利益不一致,甚至有可能侵害客户的利益。三是由于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一个行业,面临着更多更严的监管要求,它的创新面临着更多合规限制,因此创新性也是银行业的一个相对劣势。此外,作为庞大的金融机构,程序上的相对繁琐,也造成了其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不如其他财富管理主体。

面临的机遇:一是庞大的市场容量及需求方面的急剧扩大。中国财富市场按财富总值排名世界第三,按财富人口(>10万美元)数量则是第七市场。得益于中国巨大的人口基数,中国市场财富总量已居于全球第三。截止2013年末,我国个人可投资财产已经超过92万亿人民币。以高净值人群资产门槛100万美元来看,全球资产超过100万美元人群,美国大概300多万,欧洲有200多万,日本有200多万,中国则达到174万人。二是国家政策的支持。在2013年2月28日的“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首届年会”上,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明确表示,推进金融改革要加快商业银行业务结构的多元化,围绕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趋势,推动商业银行的转型和创新,实现从传统的融资向金融方面转变,向财富管理银行的转型。2014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财富管理行业作为金融改革重要组成部分上升到了国家战略。

面临的挑战:一是随着金融改革开放的深入,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包括P2P、众筹的金融创新的发展,银行业面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二是监管体制改革的滞后。随着财富管理的深入发展,各种金融产品的交叉配置,使银行业混业经营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这与当前的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必然产生摩擦和矛盾。

四、应对策略

一是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形成以客户经理为主体,投资顾问和专家团队为支持的工作团队。客户经理负责客户的日常关系维护,了解客户的需求并形成需求报告,具体执行客户的资产配置计划。投资顾问根据客户经理提交的客户需求报告,形成客户的资产配置计划,交由客户经理执行。专家团队主要定期对投资顾问和客户经理进行培训,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专家团队可以采取外聘的方式。

二是完善考核方式,注重长期绩效,形成稳定的客户经理队伍。建议采用资产规模的激励考核机制,辅以收入指标和客户满意度指标。具体来说客户经理的关键考核指标主要为客户净增管理规模,收入贡献及客户满意度。投资顾问主要考核指标为客户经理工作支持度/客户经理满意度/解决方案被采纳程度。

三是建立开放平台,丰富产品种类,提高资产配置水平,同时提供非金融服务,全面提升客户体验。其产品既可以来自集团内部各部门自己研发的产品,也可以来自第三方供应商。基本产品应包括现金管理类,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另类投资等。此外还可以包括财富传承,遗产税,法律咨询,投资移民等非金融服务,根据客户多样化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2014年度年报

[2]招商银行2014年度报告

[3]交通银行2014年度年报

第5篇:金融机构行业报告范文

关键词:灾后重建;会计师事务所作用;损失认定;资金筹措

四川汶川大地震的灾后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很多事情需要统筹协调,科学安排。本文就作为中介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在灾后重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进行探讨。

一、灾后重建中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财产损失价值的认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明确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因地震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3号)规定:“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逾期不得扣除”;“企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发生的财产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根据上述规定,在税收政策的基础上,企业需要尽快全面清理地震灾害财产损失,提供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审批财产损失税前扣除。

(二)不能偿还债务的认定

中国银监会于2008年5月23日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呆账贷款核销工作发出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规定,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通知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核销贷款过程中,若不能取得法院出具的债务人无财产清偿证明的,可依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内部清收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作为核销呆账的依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财金[2008]28号)规定:“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的呆账,不得核销”。

根据上述规定,在明确呆账贷款核销政策的基础上,因地震灾害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企业需要尽快全面清理地震灾害财产损失,提供包括借款抵押资产在内的财产实际损失情况,及时向金融企业等债权人提出核销贷款申请。

(三)重建资金的筹措

在银根紧缩和汶川地震的双重影响下,受灾企业资金空前紧张,灾后重建融资困难突出。据统计,六个重灾市州中小企业恢复重建大约需要资金超千亿元。截至2008年6月30日,四川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向灾区发放的贷款中,恢复重建贷款只占百亿,相对于所需资金的千亿元而言只是一个零头。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企业筹措重建资金的金融扶持措施包括:开启绿色授信通道;增加重灾区再贷款、再贴现限额;创新信贷产品;放宽机构准入条件;支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建设;扶持地方金融机构;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这些政策无疑给受灾企业带来了解决资金问题的希望,企业需要尽快准备相关资料,提供有一定水准的恢复生产和发展经营的前景证明材料以申请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灾后重建中的作用

(一)协助企业进行财产损失价值的认定

企业发生自然灾害、永久或实质性损害需要现场取证的,应在证据保留期间及时申报审批,也可在年度终了后集中申报审批,但必须出具中介机构、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的损失鉴定材料。一般情况下,受灾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监管要求到“现场取证”,但受限于人手、时间等无法全面参与企业财产损失清理工作。因此,税务机关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财产损失鉴定报告审批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在这个过程中,中介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协助银行对企业不能偿还的债务进行认定

豁免地震受灾企业的部分债权是灾后重建的第一步。但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管举措,豁免债权将会变成利益分赃。商业银行作为债权人,有权利仔细审核损失情况,但却可能出现其工作人员与企业内外勾结,趁核销过程进行抽逃废债。因此,地震损失到底有多少,到底该核销多少债权,应该充分利用外部中介机构的审核结果。

(三)协助企业筹措重建资金

地震给很多企业带来了巨大损失,但并不一定都是毁灭性的打击。有的企业经营情况和市场前景都不错,地震使它们遭受损失,经营暂时停顿,但只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灾后重建并帮助周转,这些企业很快就可以恢复原来的生产规模和盈利水平,甚至可能通过重建升级原有生产能力、优化产品结构等而取得更好的发展机会。财政、金融机构、风险投资者等方面均有可用于企业灾后重建的资金,但是需要企业提供有相当说服力的恢复生产和发展经营的前景材料。受灾地区很多企业目前尚不具备灾后恢复重建方案、项目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的制作能力和经验,这就需要中介机构发挥专家优势作用,协助企业做好相关材料,争取外部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在财产损失价值的认定方面

为了降低风险,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担地震相关工作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持财产损失认定原则,从严把握,做到界定准确、数字真实、证据充分;事实不清不核销、程序不全不核销、责任不清不核销。由于在现行文件中,对地震损失的界定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在执业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要注意与企业、税务、财政等方面加强沟通与交流,准确把握政策。注册会计师还要综合各方面意见,尽可能使专业报告在内容和形式上满足各种需求。

(二)在对企业不能偿还债务的认定方面

在地震损失清理工作中,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有多报损失的动机,因此,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应主动向企业宣讲政策,加强沟通,在损失界定和取证方面得到客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注册会计师一定要参与现场从始至终的清理工作,一方面要辅导企业人员做好摄影、照相、测试、技术和质量检验、损失情况记录和签字确认等取证和资料收集工作;另一方面要严格监督取证过程,认真、及时复核各项财产损毁率和预计修复费用的合理性,并解决相关人员在损失认定方面的分歧事项。

企业地震财产损失主要是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存货等。对于完全损毁或灭失的财产,取证工作比较简单;对于部分损毁、修复后尚可正常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以及部分损毁、整理或返工后尚有利用价值的存货,损失取证工作及损失金额的认定相对复杂。对于部分损毁财产的损失鉴定工作,中介机构要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作用,由建筑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等专业人员提供损失咨询意见。对于非常重大、专业性极强并已经超出企业和中介机构鉴定能力的财产损失,中介机构还应该协助企业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如危房鉴定、车辆报废鉴定等。地震财产损失金额的确定以直接损失为宜,间接损失由于相关证据收集困难、计算准确率较差,可以提请关注等方式表达咨询意见、不宜发表鉴证意见。除了注意损失金额确认之外,取证程序合规性、手续完整性、证据充分性也不容忽视,需要中介机构严格把关,将这次企业地震财产损失鉴定做细、做实,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三)在协助企业筹措重建资金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一方面要协助企业筹措重建资金,另一方面,还应该辅导企业加强管理,合理有效利用资金,持续为受灾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在灾后重建的漫长过程中,在做好财务工作的基础上,中介机构能够帮助企业分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后续的整改措施和建章立制工作等。通过灾后重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实施,受灾企业不仅能够恢复到灾前的生产能力,而且还有通过深化管理和提高竞争力加速发展的潜力。

(四)在账务处理方面

1.损失的账务处理。

一般情况下,企业发生地震灾害损失后应当及时清查核实,作为当期损益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但是,介于本次地震灾害损失重大,笔者认为,应该允许企业自行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既可以计入当期损益,也可以核销所有者权益。应该注意的是,无论计入损益或者权益,都应当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如企业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者经理(厂长)办公会决议程序等。如涉及国有资产,还应当报国资、财政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2.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式。

受灾企业在地震发生至正常生产期间如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本次地震灾害发生至今,很多受灾企业处于停产恢复阶段,固定资产损失尚未清理完成,无法及时、准确地判断各项固定资产是报废、可修复或者基本完好。笔者认为,企业可以在清理损失期间暂停对相关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待生产正常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恢复计提折旧。

【主要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2008-6-29.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2号).2008-5-19.

[3]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3号).2005-8-9.

[4]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财金[2008]28号).

第6篇:金融机构行业报告范文

[关键词]毕业生就业 高职院校 金融类专业 人才培养跟踪调查

[中图分类号]0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l005—5843(2012)03—0L03—03

[作者简介]郭富春,张国民,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务处(浙江杭州 310018)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随之产生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也日益严峻。为此,要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加强职业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高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是指以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为目标,以市场需要的人才素质为出发点和归宿,建立与社会就业价值导向相适应的教学体系。通过解读《2010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就业蓝皮书)》,发现2009届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约为85.2%,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2009届毕业生的就业率(88.1%)高出非“211”本科院校(87.4%)0.7%。通过文献调查发现,当前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就业机会少,而是由于教育体制、社会需求、专业设置、学生职业能力、就业指导信息不对称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因此,开展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跟踪调查研究,跟踪评估对高职院校人才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技能的需求变化,为调整高职院校的专业、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提供科学依据,将有利于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举措

1.校企融合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专业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以及专业培养目标应当随之进行调整,而这种调整的基础性工作在于深入研究专业所面临的社会需求情况、人才知识能力要求的更新情况以及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的发展趋势。这就要求在专业建设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和企业单位的紧密合作,同时加强人才培养质量的行业资格认证。因此,我院金融系各大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紧密联系行业、开发校友资源、依托职教集团,以订单培养为基础、以双师团队为依托、以工学结合为载体、以校企合作为平台、以开放办学为特征、以培养优质银领人才为目标,将课程设计为基础理论课程、技能类型课程、职业能力类课程。同时,课程内容兼顾理论与实践知识,注重为学生提供具有一定实践性和应用性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课程考核方式遵循“做中学”教学方式的改革,围绕学生职业能力本位的体现,实施诸如“项目考核、面试、业绩考核、以证代考”等形式多样的考核方式。依据金融市场的变化与需求,请行业、企业的管理者、技术人员、职员直接参与课程开发与建设的全过程,使专业课程真正建立在职业能力需求的基础之上,并能随着职业能力的变化需求及时修订课程,大力推行“课证融合”的改革,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能力本位、就业导向课程,将专业的课程内容设置和行业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基本要求有机结合(反假货币技术、外汇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券从业资格认证等),实现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课程建设与改革的有机统一。

2.以实践教学强化职业技能培养,实现就业上岗零过渡

强化与重视实践教学活动,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是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实践教学活动包括校内课堂教学中的实践环节和校外实地实习环节。在课堂教学中,教学内容的选取面向T作岗位需求,注重选取相关的典型服务或产品(主要指金融业及其衍生产品)为载体组织教学,并辅以具体的岗位工作情景模拟供学生实践。通过活动组织实践,让学生完成能力的训练,真正做到教学做合一。“课证融合”的课程改革使教学内容与行业标准保持一致,同时又为学生在校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实现双证毕业提供了条件。课程实践教学环境参照行业标准进行设计装修,最大化地仿真实际职业化环境,实现课堂与职业环境的融合。组建有真实业务的项目中心,把金融企业真实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引进学校,并以项目中心为平台,通过本专业全体学生的教学活动把这些产品和服务推向社会。在实践教学活动中,校内教师和行业教师共同参与课堂教学、实习实训辅导、毕业设计指导,实现了双导师指导方式。为保障实习基地的优质和对口,我院利用校友资源成立了100余个校外实习基地,金融系学生的毕业实习可基本保证在对口的单位进行。同时,还建立相应的实践教学管理组织和运行机制,注重实习活动的过程性管理和指导,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学生的学习地点在学院和实习单位(主要是商业银行业务网点)之间交替进行。通过具体的实训和实践活动,学生可以非常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在专业技能、职业礼仪、业务素质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利于后续针对性的学习加以改进,最终使学生具备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并走向正式就业的能力。

3.定期开展金融人才市场调研,主动适应市场变化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银行业发展对于银行一线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情况,从2007年上半年开始,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每年会在浙江省的主要城市杭州、台州、绍兴、嘉兴、湖州、宁波、衢州等召开15次左右的应用型金融人才培养调研与意见征询会,了解社会、行业对应用型金融人才市场需求,加强与改进学院应用型金融人才培养工作。通过调查发现,我国目前金融系统从业人员近250余万,商业银行业务结构的调整、人员更新,使各类金融机构对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金融人才每年新增需求在50万左右,人才需求的主体主要为金融机构业务一线的应用型金融人才。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一线业务岗位中,近1/3来自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给予了非常高的评价:上岗适应快、动手能力强、职业素养高、安于本职工作、廉洁自律操守规范、创新创业成绩显著。同时,经济发达程度不同的地区对用人的能力也有不同的需求,例如经济发达地区的金融机构,不仅要求学生具有熟练的岗位业务技能,熟悉银行各项业务操作,同时还要具有熟练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懂营销会理财。因此,随着金融业对学历和知识结构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复合、多元,高职金融类院校在保持原有优势的前提下,深化学生继续教育,在课程设置时融入提升学生基本理论、素养的教学内容已是必然的趋势。

二、深化改革的对策研究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持续快速发展,金融业从业人员能力需求也在向多元化、国际化、复合型发展。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为其优质就业、职业生涯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我院结合自身办学特色,融入国内外高职教育先进经验,从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内涵建设、订单培养推进、就业岗位面向拓展、就业指导服务及就业生态反馈机制等方面提出今后优化就业的对策。

1.深化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推进专业内涵建设转型

充分发挥专业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围绕“立足柜员、做好柜员、高于柜员”的思路定位人才培养目标,遵循现代教育理念,坚持课堂理论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并重,强化“国际化视野”、“应用型”、“创新型”的人才培养为重点,以立体化、多样化的教学手段为保障,以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为实践能力培养为载体,重点构建“校内实验+行业实践+专业认证培训”的“多渠道”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式,使得人才培养方案更加符合社会经济、国(省)情和高职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后续发展能力的培养,达到既熟练金融业基本业务流程及操作,又熟悉国内外金融业惯例法规,使其具有一定的国际交流能力,具有较强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市场营销能力和基层管理能力,努力打造高素质基层复合型金融人才,以主动适应金融企业对人才需求的根本要求。人才培养的转型依托专业内涵的建设,因此,我院重点围绕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创新校企合作体制、完善工学结合机制、深化专业与专业群建设、加快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强化教学条件与保障建设、健全“双师化”师资队伍、探索“中高职一体化”、拓展教育国际化领域、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关注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等,进一步提升专业内涵建设。

2.保障银领学院优质就业,积极拓宽就业岗位覆盖面

我院实行“行业、校友、集团”校企融合的共生态办学模式,订单班人才培养极大地促进和优化了学生的就业状况。近三年,学院学生的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这其中,银领学院订单班在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解决了全校将近50%学生的优质就业。而面对今后金融机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学历层次要求越来越高的趋势,保持银领学院订单班的就业数量并稳中求进的问题则成了高职类金融院校亟待研究的一项课题。因此我院提出在突出学生技能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覆盖面,提升学生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同时,在岗位需求和供应上,进一步扩大校企合作,建立更多面向财经类专业的订单班。拓宽就业岗位需求信息渠道,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合作,获取最新的行业人事需求信息。发挥专任及行业兼职教师的个体优势,实施就业困难学生师生结对制,就业导师督促学生主动就业,为学生就业出谋划策。

3.加强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建立就业信息反馈机制

学生职业能力的成长是职业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与归宿,是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与促进学生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砝码。在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方面,要依托职业生涯测评咨询室及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两个平台,完善就业创业组织运行机制、提升就业服务水平。要加快就业指导“前移化、全程化、系统化、网络化”建设,并结合就业指导教研室,建立多向互补、点面结合的学生职业发展教育体系。结合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建立动态的就业反馈机制,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和信息动态推送技术及时收集每个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和当前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信息,动态掌握就业信息和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对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进行跟踪评估,发现问题并指出改进方向。同时,通过毕业生半年后就业与培养质量跟踪评价、毕业之后中期职业发展跟踪评价以及用人单位的需求测量与评价,为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及时修订和快速调整提供决策支持。另外,建立动态的数字化就业跟踪反馈系统,学生入校后即开始实施全方位、系统化的就业意识培养。这方便了在校生查询各类专业的岗位面向,有助于其明确所学专业在社会中的供求状况并做好职业规划,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发挥校友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指导和推荐作用。

第7篇:金融机构行业报告范文

金融会计具有核算和经营管理两项主要功能,一方面直接负责财务管理、损益计算和经济核算;另一方面通过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分析预测来实现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对整个银行业务经营进行控制和调节。因此在分析会计风险时,应将重点放在如何强化金融会计职能,也就是在分析金融会计风险类型和我国金融业会计风险的现状、原因及控制时,在会计职能的发挥上作出界定。

一、金融会计及金融会计风险

金融会计是我国会计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按照会计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治理活动进行准确、完整、连续、综合的核算和监督,并对金融机构财务信息进行衡量、加工和传送的专业会计。它有助于信息的使用者在经营治理和其它经济活动中作出合理和有效的决策。

金融会计是金融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愈发展,会计愈重要。金融会计的重要性,要求其对金融机构经营治理活动的核算、监督及其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必须绝对准确,符合客观实际。但是,金融会计也面临着复杂的环境和人为因素所带来的各种风险。所谓风险,可以根据人们的不同理解有多种多样。风险是对特定情况下未来结果的客观疑虑;风险是损失出现的机会或概率等。但是,目前最被人们接受的风险定义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因此,所谓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治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逐步建立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治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

在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会计的治理职能,切实运用现代治理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对银行的业务经营进行全过程的跟踪与监控,积极参与银行经营决策,逐步建立起能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治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首先,要尽快建立集中统一治理与分级授权核算相结合的会计核算体系,全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的基础工作,积极治理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三假”现象,切实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为改善银行经营治理与防范金融风险,及时提供真实、可靠、全面、相关的会计信息。其次,要尽快实施统一的会计治理体制,杜绝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目前我国银行业存在的许多风险与损失在很大程度上与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有关,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了金融会计治理不统一的弊端,影响到会计职能的发挥,使得正常的会计信息难以及时获得,不仅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还轻易掩盖问题,延误分散与化解风险的时机。因此,只有尽快实现金融机构内部统一的会计治理体制,才能有效地遏制违规和账外经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会计风险。

三、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

离开了来自银行内部和外部及时、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就无从谈起。为此,对来自银行外部借款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就其真实性、全面性和相关性提出相应要求。首先,考虑到目前我国企业虚假会计报表满天飞、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实情况,银行在接受贷款申请时,应强制要求其报送经由注册会计师审计验证后的会计报表,并要求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次,银行在接受企业贷款申请时,应要求所有的贷款企业必须提供现金流量表,并应将原先着重对企业利润指标和静态财务比率的考核,转变为对现金流量指标以及与现金流量表有关的财务比率的考核上来。最后,鉴于我国企业编制与提供的会计报表过于简化、信息含量低的情况,银行在接受企业超过一定数额的贷款申请时,除要求企业报送主要会计报表以外,还应要求企业提供能具体披露其偿债能力的补充会计信息。

四、进一步改进金融会计制度,使之充分体现谨慎性会计原则

(一)改进呆账预备金计提方法,提高计提比例,扩大计提范围,简化核销审批手续

一是可以考虑采用能够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呆账预备金,即将现行呆账预备金的计提方法改为每月按实际发生的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比如1%)全额计提“一般呆账预备金”;对出现的问题贷款,应立即按其发生呆账可能性的大小,依据预先确定的计提比例再计提“非凡呆账预备金”。当这两项呆账预备金累积到一定的数额,足以完全化解所有有问题贷款可能发生的呆账损失风险以后,可不再计提呆账预备金。银行及金融机构按上述方法计提的呆账预备金应答应其在税前扣除。

二是进一步放宽呆账预备金计提的范围,使计提呆账预备金的范围不能只局限于信用贷款,还应包括同样存在风险的透支、融资租赁和存放同业款等。

三是放宽对呆账确认的条件限制,改革现行制度中一些过于苛刻的呆账确认规定,使许多实际发生的呆账能够及时核销,可考虑答应银行将超过一定期限的逾期贷款一律确认为呆账予以核销。此外,还应简化对呆账核销的审批程序,赋予银行一定的核销呆账的自。

(二)改进现行坏账预备的计提方法

按现行制度规定,银行坏账预备是按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计提。此种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它无法反映不同期限和不同性质的应收利息的构成与发生坏账损失可能性的关系,使坏账损失的发生与坏账预备的提取不相协调。为此,可要求银行采用账龄分析法来计提坏账预备,并按应收账款账龄和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计提坏账预备金的比例。另外,应强制要求银行从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预备基金,专项用于补偿各种风险损失。

(三)应答应银行对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与一些非金融资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规则计价

银行可在每个会计期末对诸如贵金属、抵押贷款、拆放资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等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当这些资产的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跌至账面成本以下时,或有较为明显的证据表明银行所持有的资产可能蒙受损失时,应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将公允市价与账面价值之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五、着力构建全面有效的金融会计风险监督保障系统

金融会计风险的监督保障系统应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个部分。事前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制定与考核。即反映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如备付金比率等;反映资本不足风险指标体系,如资本充足率等;反映资产风险指标体系,如逾期贷款率等;反映金融市场风险指标体系,如利率风险率等;反映损益状况指标体系,如资产盈利率等;反映贷款对象财务状况指标体系,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产销率、资产收益率等。

事中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银行稳健经营的动态监控。银行的决策部门应将上述反映金融风险的一系列指标,作为需要考核的责任指标落实到各有关责任部门。会计部门要与其它职能部门一道建立起对金融风险实施动态监控的机制,随时将来自各方面反映金融风险的各项指标与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警戒值相对比,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反馈信号,敦促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修正措施,以确保银行经营始终遵循稳健与安全的原则,尽量避免与减少金融风险所带来的损害。此外,事中监督还应包括对银行业务规范和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以维护法规制度的统一性与严厉性,防止违规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损失。

事后监督,主要应通过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和各种报表的检查分析,对银行稳健经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审检查,考核各单位有关控制金融风险责任指标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措施,以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此外,在银行内部还应建立和健全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以便在银行经营的各个工作环节上有效地堵住金融风险的漏洞,形成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屏障。

六、大力开展整顿金融会计秩序活动

针对目前一些金融机构,借助于会计手段,通过乱用会计科目、假造账表、私设账外账等方式进行违规经营,致使会计信息失真较为严重的现象,要在金融会计部门开展打“三假”,创“三铁”活动,并将这项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第8篇:金融机构行业报告范文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缩写AI)是一门研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人类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新的技术科学。人工智能早在1956年就已被提及。随着近几十年来计算方法的革新、硬件水平的提高和云计算大数据的共同驱动,人工智能得到了各行业的广泛关注和研究。尤其是在2016年Google的Alpha Go战胜李世石,随后Alpha Go升级版Master持续挑战人类顶尖围棋高手,保持了60场不败的纪录,使得人工智能名噪一时。

根据艾媒咨询的《2017中国人工智能产业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人工智能产业规模以43.3%的增长率达到100.6亿元,预计2017年将达到152.1亿元,并于2019年增至344.3亿元。

二、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的变革情况

一直以来,金融行业差别化的服务都是基于“人”的服务。然而,近年来,机器人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模拟了人的功能,批量而且更个性化的服务正尝试取代人的位置。依托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计算机视觉、自然语音处理、机器人、语音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行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第二届中国金融科技大会”中,百度高级副总裁朱光指出金融是人工智能最好的落地场景,因为它的核心就在于数据和数据处理。

(一)人工智能在银行服务领域中的应用

第一,征信助手。从传统金融到“互联网+金融”,无论是传统的信贷审批还是互联网产品,如P2P、现金贷等征信的搜集,风险防控一直是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重要课题。在过去,对贷款人贷前识别、贷中监控、贷后反馈,一般会单纯地依靠大量的信贷工作人员的实地考察,这就极大地增加了信用风险评估的片面性和失误性。目前,借助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搜集和认证客户信息。通过多渠道、多维度地获取客户信息数据,实现智能化征信和审批,可极大地加快银行信贷速度和限制增量风险,减少信息不对称。传统银行信贷风控模型中,变量覆盖只有20~30个,而基于用户数据累计和人工智能技术建立的智能化风险控制体系模型可超过万级单位。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新加坡货币当局(MAS)、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等多家机构已将AI引入风险管理。

第二,客户服务。在银行客户服务中,用户的咨询问题具有重复性特征。人工智能利用深度学习系统,通过前端客户数据搜集,如用户信息、行为动态等方面进行捕捉,而后结合客户性别、年龄、爱好等进行多维度、标准化营销。首先,各大银行通过推出可互动的高科技机器人代替大堂经理,提升客户体验,降低成本。例如,交通银行的“娇娇”、民生银行的“ONE”、农业银行的“智慧小达人”。其次,近年来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多家银行先后建立“智慧银行”,颠覆了传统的银行模式。客户将在智能机器人的引导下办理各项业务,增强银行的科技感和服务的体验感。

(二)人工智能在投资顾问中的应用

相比传统的投资顾问,智能顾问通过机器学习与神经网络技术,能够通过数据分析处理、构建和完善模型,利用采集的经济数据提供更加快速、可信、客观、可靠的投资方案。同时,人工智能还可以通过搜集资料,进行数据分析,自动撰写各类报告。比如,招股说明书、行业研究报告、尽调报告和投资意向书等。投资顾问先行者Ken-sho能够在两分钟内基于历史数据判断历年来美联储加息前,标准普尔和道琼斯指数的趋势,判断利好行业和潜力公司,而过去依靠人类分析师几天几夜都是很难达到的。花旗银行数据显示2012―2015年年底,智能顾问管理资产规模从0发展到290亿美元,未来将高达5万亿美元。北京资配易投资顾问公司人工智能系统(SIAI)可根据市场信号判断买卖时机和仓位规模。除此之外,国内外还有京东金融推出的智投、小金所的机器人投资顾问。2016年下半年,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莱德基金(Black Rock)花费1.5亿~2亿美元收购理财初创公司“未来顾问”(Future Advisor)、德意志银行推出的机器人投顾“Anlage Finder”等。

(三)人工智能在保险行业的应用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保险业进入了一个更高效、更快捷的时代。首先,一直以来在传统保险行业中,如何存储大量的纸质或者影像的保单、证照、票据等数据是保险公司的一大难题。据统计,一个100人的数据录入团队一年的人力成本在200万元~600万元。然而,人工智能通过参与大数据和深度算法,数据构造后,存储空间可节约90%。其次,如何对存储数据进行传输、搜索和剖析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而人工智能通过数据积累和算法迭代,就可以为保险公司的产品定价提供精确数据。同时,通过机器识别参与保险理赔,可降低风险。目前,国内外多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布局人工智能。例如,泰康人寿保险智能机器人“TKer”、平安人寿“智能机器人”、合众人寿人工智能“小Ai”、太平洋保险智能运维机器人、弘康人寿引入“人脸识别技术”、日本富国生命保险人工智能平台“Watson Explorer”、台湾国泰人寿的“Pepper”等。

(四)人工智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应用

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的补充,通过依托互联网技术和工具提供资金融通和支付结算等业务行为。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最初阶段,互联网金融仅仅只是为传统金融业务提供网络化服务,即把保险、理财、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搬到网络进行营销。现在,互联网金融则覆盖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众筹和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等多种模式。首先,人工智能提高了互联网金融的效率。通过自动问答机器人实现智能客服,在过去两年的“双十一”期间,蚂蚁金服95%的客服均由智能机器人通过语音识别完成了远程客户服务、业务咨询和办理。其次,随着《关于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不难发现,互联网金融在理财顾问、征信助手、智能风控和防范金融系统风险等方面被逐步规范化和法制化。例如,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信息安全、风险控制、资金调节等问题日益突出。根据《2016年全国P2P网贷行业快报》,仅2016年12月,“跑路”的平台就有69家。人工智能的出现可有效地进行监管,规避风险。根据阿里巴巴蚂蚁金服的数据显示,网上银行在花呗和微贷业务中,将虚假信贷交易降低了10倍。利用OCR系统,支付宝证件审批由1天降低到1秒。百度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实现教育信贷秒批。

第9篇:金融机构行业报告范文

―― 《公司治理经典译丛》

作为独立董事,必须同时或起码具备五个方面的条件:

一是独立的财产。独立董事不能是公司的股东,或不能具有大额的股份并且不应代表任何重要的股东。美国FDIC认为,独立董事不能“拥有或控制,或前一年拥有或控制代表该机构发行在外的股票的10%或以上投票权的资产”。

二是独立的人格。能够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的判断并且能够阅读公司财务报表,是对独立董事的最基本要求。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指出,独立董事意味着该人不是该公司或其附属机构的官员或雇员,也不存在董事会认为可能影响其根据董事责任行使独立判断的某种关系。

三是独立的业务。美国《密西根州公司法》规定,独立董事在过去3年内不得是本公司或子公司的高级职员或雇员;不得与公司之间从事过亿万美元以上的交易;不得是上述两类人的直系亲属或是他们的合伙人,或与他们之间有业务关系。

四是独立的利益。美国法律协会在《公司治理原理》中指出,独立董事应与公司或其高级行政人员不存在“重大关联”,如果在过去两年中的任何一年从该公司获取超过20万美元的商业报酬;或者拥有某一商业组织或持有其股权,而公司在前两年的任何一年中,从这一商业组织中收到或支付按这位董事在该组织的持股份额计超过一定数额的商业报酬;是某企业的主要管理者,该企业在过去两年中任何一年,曾从该公司获取或向该公司支付了其业务总收入的5%或20万美元(两者中适用高者),都属于“重大关联”,有这类关联的人不能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

五是独立的运作。美国《密西根州公司法》规定,独立董事必须由股东会产生,不得由董事会任命;股东会和董事会均须指定某一董事为独立董事,同时,当该董事不具备独立的条件时,均可以取消这种指定;为保证独立董事的能力,必须具有5年以上的商事、法律或财务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不得超过3年,满3年后,独立董事可以继续作为董事留任,但要失去其独立董事的资格。 ――《经济研究参考》

美国商业银行暴露一系列欺诈案件后,美国的发起人组织委员会了专题报告《内部控制――一体化框架》,强化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