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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管理建筑施工 安全控制 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
随着国家建筑业的蓬勃发展,与之配套的各种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的出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及工程监理制的推行,工程建设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却未能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安全事故频发。客观上,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必然增加人、财、机的投入,导致成本的增加,而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资是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因此施工单位考虑自身经济利益,往往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性不高。主观上,还是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未能提高到应有的高度,工程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偏重于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忽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同样,目前的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也有偏重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没有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也有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的缺乏也制约其更好地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针对以上情况,作为监理单位从业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加强安全管理意识,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业务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才能更好地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监理目标。下文就如何在建设工程项目上开展安全监理的安全控制措施问题进行探讨。
一.技术措施。
(1)审核施工现场项目部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安全架构的人员需做到定人、定时、定岗位,随着工程的进展增减人员需重新上报监理审核。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的可行性。重点对基坑开挖、脚手架、模版支撑体系、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临时用电等工程或部位进行审查。对深基坑、高支模、高新技术应用等需编制专项方案并进行专家会审。
(3)建立安全文明检查制度和安全会议制度。监理部安全生产组每周组织各方进行安全检查并召开安全例会,对本周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检查,并核查已出现的安全问题是否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同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根据工程的进展以及安全问题的发展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避免问题的发展和累积。
(4)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的落实情况。现阶段普遍存在施工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情况。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多数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监理单位需检查施工单位的全员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演练。
二.组织措施。
(1)建立健全的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安全无小事,除了总监和安全员,其他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也要协助兼管安全。其他监理工程师通过给施工单位灌输“质量为重,安全先行”的观念,明确安全验收合格了,再进行下一步的工序,抓住施工单位关心质量、进度的心理推动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2)监理部设定安全文明生产负责人,常抓不懈。
(3)编制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细则。
(4)大张旗鼓地宣传、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观念。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经济措施。
(1)制定安全约定,明确要求、责任、奖惩规定。开工前监理组织业主、施工各方召开会议,制定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提出具体的安全文明要求,要求应具体,切合实际,不搞花架子。并制定具体的奖惩条款,对违反安全作业规定的行为的奖惩应具有具体的奖惩数额。
(2)组织联合检查组,定期对工地检查,有违规者严格执行惩罚。组织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通过不同单位的对比,推动后进的赶上新进的。奖惩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通过这种形式促使施工单位争先进,有效改变安全文明状况。
(3)建立安全文明措施费台账,按现场投入审批支付安全文明费用。个别施工单位把安全文明措施费当成利润的一部分,或者少投入安全文明措施费,建立安全文明措施费台账有利于督促施工单位投入安全文明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四.合同措施。
(1)协助业主签订好施工合同,明确业主、施工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2)做好工程安全记录,保存好各种安全管理文件。
(3)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上报和处理。
(4)平时注意收集有关安全信息的资料,进行分析,提交给予有关部门参考,便于其作出正确决策。 建立工地各阶段危险源分析制度,重点关注重大危险源。现在监理行业存在以下情况:个别老的监理人员凭经验管理现场,不注意及时学习更新知识;或者新的监理人员经验不足,对现场情况认识不清,发现不了安全隐患。一份好的安全信息资料能使安全员对工地状况有一个全面了解,通过建立制度使人改变惰性、提高认识,也能让有关部门对工地现状有全面的了解并作出正确决策。
五.结束语。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突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持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有序。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强化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推进施工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集中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及安全文明施工经费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
1、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
(1)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严格按规定办理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手续,建立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2)加强安装拆卸管理: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规定办理告知手续。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备案登记,登记标志悬挂在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3)安装、拆卸过程中,使用单位应根据安装单位的要求设置安装区域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监理企业必须在场实施旁站监督;
(4)应按规定配备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维修工、机械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5)安装完毕,安装单位自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委托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建筑起重机械每次附着、顶升都必须由原安装单位实施。每次附着、顶升结束后,必须经安装单位自验收,总承包单位应组织租赁、安装、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日常检查应包括巡检、月检、季检,维护保养应包括日保、一保、二保、转场维护保养。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员组织维修工、机长、司机等相关人员共同进行,并做好记录存档。
2、悬挑梁脚手架专项整治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综[]16号)的要求,重点整治:
(1)凡从事建筑现场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接业务或进行资质转借、挂靠等违法行为。
(2)搭设前分包单位必须将钢管及扣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厂家生产许可证以及检测报告等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3)使用钢管搭设脚手架时,其钢管外径应为Φ48mm或Φ51mm,管径及壁厚不得超出允许偏差范围,所用扣件应与管径相匹配;对钢管、扣件应按批次进行抽样,并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踢脚板:使用硬质材料,高度15cm以上,每隔4步设置一道。
(5)竹榀:达标工程至少隔道铺,示范工程必须满铺。
(6)悬挑架兜底设置:达标工程至少用竹榀封闭,示范工程必须用模板封闭(模板应刷油漆)。
(7)杆件油漆:杆件均应刷防锈漆,外立面杆件、内立杆要加刷面漆,单位工程面漆要一致,剪刀撑、扶手栏杆应刷成黑黄相间的警示色。
(8)脚手架外侧必须挂设符合标准要求的2000目/㎡阻燃密目式安全网。各县(市)区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管中随机抽样送检,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督促总承包单位全部予以更换。
(9)悬挑梁:悬挑架依附的建筑结构必须是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悬挑梁采用型钢的型号、规格、固端和悬挑端尺寸必须按标准设计计算确定;悬挑梁的固端长度应不小于1.25倍的外挑长度;悬挑梁刷防锈漆,外再加刷黄黑相间的警示色。
(10)验收要求:脚手架首步搭设完毕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并经总承包企业、分包、监理单位脚手架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首次验收后每隔5步必须办理验收手续,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
(1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扭力扳手用于检查扣件紧固力矩:扣件紧固力矩应在40~65N.m范围且抽查的合格数量必须不小于90%。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为保障建筑安装工程现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有关规定必须搭设的生产生活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临时设施等所需的费用。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组成。
(1)建设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是否按照现行《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等有关规定,计列(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合同中是否单独列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支付计划和使用要求等;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开工前,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临时设施的实施方案及其费用的使用计划(其中应包含安全文明施工中的密目式安全立网、临边洞叉高处作业防护、施工通道防护、防护棚、施工安全用电等,文明施工中的现场围档、道路硬化处理、五牌一图、洗车道、冲洗设施、沉淀池、防尘措施、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绿化等,临时设施中的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等主要措施细项的金额),经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及时支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
(4)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5)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整治
(1)是否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否经过审批,高大模板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审查。
(2)模板支架是否违规使用木立柱和门式钢管模板支架或存在钢木混撑现象。
(3)钢管立柱间距和步距是否符合专项方案规定要求。
(4)钢管立柱顶部是否存在未设可调支托而直接利用横杆和扣件传力现象。
(5)是否存在扣件式钢管立柱接长采用搭接、对接接头在同步断面、上段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于水平拉杆上等现象。
(6)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是否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设置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现象。
(7)竖向模板和支架立柱支承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是否加设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的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或型钢底座(底座长度不得小于2000mm)。
(8)安装完毕后,是否由施工单位组织进行验收后,由监理单位签发浇捣令方可实施浇捣;经申请批准后拆模。
四、整治要求
(一)专项整治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落实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相结合;三是与一线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相结合。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安全控制措施
一、明确安全监理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2)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督促承包方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好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4)检查承包方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情况,和关键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5)指令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安全协议。(6)检查承包方的其它各项安全工作,如防火、防洪,冬防寒夏防暑及卫生防疫等。(7)监理部选派得力的工程师,从事安全监理工作,并建立岗位责任。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要点
工程项目开工后,在全面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要着重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到人,安全设备到位。受业主委托,安全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全权处理施工中的违章操作现象,同时也有义务协助承包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有:
(1)审查各类有关施工安全的文件,审查进场作业的各单位资质及他们对各工序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
(2)审查在本工程拟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审查承包商在工序交接检的安全报告。
(4)跟踪检查,签办安全技术证书;对每道工序的安全事宜予以确认。
(5)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负责安全的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安全监理工程师在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后,及时上报总监办,请总监代表复核后,补发书面停工令或撤消。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检查指出,未见改进或改进措施不合要求者;②已发生事故未处理而继续施工者;③安全措施未经检查,或无措施擅自施工者;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盲目施工者;⑤擅自变更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构件者;⑥未经资质审查进场的分包人员,擅自施工者;
(6)最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主要有:
①脚手架。脚手架是高空作业中必不可少的设施,脚手搭设不牢,不稳以及使用不当,都容易出现事故,因此脚手架是安全监理的重点之一。
首先,脚手结构搭设前对所用材料,都要认真挑选,不合格的不能使用,脚手架搭设要牢固、稳定,不仅要有足够的堆料、操作、运输使用面积,同时又能确保在各种天气和规定荷载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并且拆、装方便。
脚手架起用前,要经常检查,使用严格控制堆料,不得超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要按规定设防护网,发现主杆沉陷、悬空,节点松动,歪斜变形等,要停止操作,认真加固好后使用,大风、大雾、大雨天应暂停使用。②高空作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高空作业往往是在所难免的,而高空作业防护不当,往往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特别注意此环节中的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悬空操作。a)临边作业。建筑物的外墙、阳台、窗台等往往需临边施工,在临边作业时,要按安全规程设置,可靠的防护栏、防护网并装安全门。b)洞口作业。对施工中预留的洞口,要按规定设置护栏,护栏上装明显标志及通道门,洞口要加安全盖,防止从洞口坠物伤人。c)悬空作业。对悬空作业所用的防护设施,如吊篮、吊笼、平台、绳索、塔架等均应认真核查,确保安全无误,方准使用,且勿存有侥幸心理。
③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所引起的事故,也是近年来安全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要督促施工单位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对于其他一些中小型机械等,也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临时施工用电要按规定安装、接线,并做好保护接地,设专人管理,以避免触电伤亡事故。
④落实防火责任制,设立消防组织人员,消防器材准备充分,不得挪用,制定明火使用审批制度,焊接作业要有人负责防护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安全控制具体措施
1. 技术措施。(1)审核施工现场项目部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的可行性。重点对坑开挖和脚手架;模版支撑体系、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临时用电等工程或部位进行审查。(3)监理安全文明检查制度和安全会议制度,项目安全生产组建每周召开各方参加的项目安全例会;对本周的安全检查情况予以审查,并核查已出现的安全问题是否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同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安全。(4)通过“合理定制,进行牧师检查“的辅助措施做好安全文明、环境保护。
2. 组织措施。(1)监理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2)监理部设定安全文明生产安全文明负责人,常抓不懈。(3)编制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细则。(4)大张旗鼓地宣传、树立文明安全生产的意识。
3. 经济措施。(1)制定安全公约,明确要求、责任,明确奖惩规定。开工前监理组织业主、施工各方召开会议,制定“本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提出具体的文明工地的要求,要求应具体,切和实际,不搞花架子。并制定具体的奖惩条款,对违反安全作业规定的行为的奖惩应具有具体的奖惩数额。(2)组织联合检查组,定期(每月至少两次)对工地检查,有违规者严格执行奖惩。
4. 合同措施。(1)协助业主签订好施工合同,对合同中设计施工安全的条款,应严禁,不出现对业主不利的条款。(2)做好工程安全记录,保存好各种安全管理文件。(3)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上报和处理。(4)平时注意收集有关安全信息的资料,进行分析,提交给予有关部门参考,便于她们作出正确决策。
参考文献:
[1]黄如宝.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明确加快推行“代建制”,2005年各省、市相继出台代建制的试行方法,继而众多项目中实行代建制,也就是由原政府为投资管理主题模式转换为社会化、专业化项目管理公司代表业主进行代建全过程管理的模式,受到各省、市的重视与推行。目前项目代建制正处在发展、探索阶段,各配套政策、规范、细则有待完善。其中代建制的安全管理工作与制度,对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方向性作用。本文针对代建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手段及方法进行探讨。
一、代建单位安全管理现状
自从2006年广东省实行《代建管理办法(试行)》至今,许多项目管理公司都建立了自身企业的代建管理体系,针对安全管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如下:
1、建设单位对自身的安全管理责任认识不足,代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困难
由于业主对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不理解,某些项目的代建安全管理未尽其安全管理的责任。例如,某学院训练馆高支模施工过程中,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但业主为了节省投资费用,不予支持,最终未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虽然施工过程中没有任何意外事件发生,由于建设方未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违反当地有关管理规定,代建单位及建设单位已承担了不必要承担的安全管理风险。
2、当前缺少对建设单位的诚信管理系体,代建单位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
例如广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系统只针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招标企业,没有明确对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方的相关管理规定。而且2006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也只有明确对施工、监理企业的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处理情况。由于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因此代建单位忽视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目前多数代建单位认为代建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就是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代建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仅明确于代建服务合同上,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建设单位将安全管理工作委托给监理单位,却忽视了自身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于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往往造成工程较多安全问题,不但影响工程进度,而且影响了工程的投资。例如,某个工程项目两层地下室施工阶段,由于基坑支护变形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测到水平位移已达到报警值,监理单位没有报业主进行具体处理,但在安全监督站的抽查中发现该问题,并出具了停工整改的通知。后来业主不得不组织专家召开基坑变形处理专题会议,虽然专家组的结论认定该基坑支护是安全的,但由于该程序已花费了半个月的时间,最终影响了工程进度。
二、代建单位安全管理义务
根据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代建单位应该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义务,具体规定如下:
1、国家有关规定
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报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008年最新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其它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2008年第1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的,责令停止施工。
2、省有关规定
2011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对专家论证报告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项方案,施工企业要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附上修改相关材料,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后、方可组织实施。
3、地方有关规定
例如广州市《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98-02),要求基坑开挖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委托专业的监测单位开展各项监测工作。广州市建委2005年《关于切实加强深基坑、大型顶升设备、高支顶等高危工程和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05]419号,强制开展深基坑、高支顶变形第三方监测工作,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在检查工程中,发现建设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深基坑、高支顶等工程变形监测的,必须责令建设单位立即改正,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依据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的文件“穗建筑[2001]332号”文件《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沉降观测管理的通知》,需要加强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工作。其中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等情况,建设单位必须委托专业测量单位完成工程沉降观测工作。
三、代建单位安全管理手段及方法
代建单位的安全管理是通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参建单位各方安全管理来实现的。在签订参建单位各方合同时,应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将《安全管理处罚细则》列入施工合同或签订各方安全生产协议书。通过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监理、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定期对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进行考核;参与安全专项方案评审及安全培训与演习;监督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专款专用;建立建设项目安全上报制度;坚持安全检查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通过定期组织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来确保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安全管理方法如下:
1、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施工、监理方开展安全月活动。通过安全活动月评比,提高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有利于做好事前控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更有效地保证长期的安全施工。
2、加强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督。严格审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方案的情况及设备进场报审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技术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危险源和环境保护措施。参加塔吊、基坑、高支模等特殊作业的会审,提出安全专项方案的修改意见或建议,使施工方案更合理、更科学、更便于可操作性。检查监理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的情况。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各个方面,检查应有检查记录。针对现场巡视检查及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及时发出《安全隐患通知单》,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查跟踪,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发出《暂停施工通知单》,对于严重违规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隐患,开具《违章施工罚款通知书》进行处罚。
3、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明确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检查监理单位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员;检查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是否到位,施工单位是否配备充足的安全监理员。发现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应及时发出通知书,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及合同相关规定,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到位,以确保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4、监督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加强项目管理部的现场巡视力度,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项目代建部采取检查指出问题、口头提醒、与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约谈沟通、监理例会提出、通知监理单位或直接下书面整改通知等措施,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重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5、检查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情况、技术交底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检查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培训办理“平安卡”。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培养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操作技能。对于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复杂的作业和危险较大的作业,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采取可靠的保证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 安全文明措施费 监管模式 数据分析 建议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是关系到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安康的重要保障。安全文明措施费是施工企业确保施工作业安全,用于安全防护设施的购置、提升施工作业环境的费用,包括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为确保施工安全的有效管理,建设部于2005年颁布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文】,是在原有法律法规的组织和技术保证的基础上,提供了经济保证上的支持,以确保安全生产防护措施的可靠投入。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也作出了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相关文件规定,如规定了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设立安全文明施工专款账户,如有未按合同价款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设置专款账户的将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的硬性规定。
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较为健全,但是目前全国施工安全的形式仍然较为严峻。2015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168起、死亡219人[1]。因而让人深思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是否真的专款专用,总分包单位是否存在挪用安全文明措施费造成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投入不足、防护措施不到位,而致使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呢?从去年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中,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到,高处坠落事故81起,物体打击事故28起,坍塌事故27起,起重伤害事故16起,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中毒和窒息等其他事故16起,分别占总数的48.21%、16.67%、16.07%、9.52%、9.52%[1]。可见安全防护措施仍未做到百分百的防护无死角的要求,绝大多数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通过做好安全防护来杜绝的。
各省在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费和管理方式与事故的发生率与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呢?从目前的全国各地区的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管理规定进行分析、归类,对于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取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根据工程类别采取固定的费率,在工程阶段从专款账户中按百分比支付,这主要包括了北京市、上海市、湖南省、湖北省等绝大多数的省市。一般开工前按照约定预支付一定比例,施工期间按照进度同比支付;另一种是根据工程类别取费的同时,将安全文明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评测费、奖励费三部分组成,如四川省、河南省、江苏省、黑龙江省。《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2011)》中规定:现场评价费是施工单位达到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范及标准,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安全检查现场评价获取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根据最终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优良者计取现场评价费,合格者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计取,不计取现场评价费。不合格者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基本费[2]。
以上两种模式下究竟哪种模式更好地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的有效投入和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使用,控制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可以采取数据来分析的方式进行研究。通过建设部公布的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的安全事故公告数据统计,2014年度全国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522起,死亡648人。笔者将各个省份2014年度施工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统计入表1中,表中采用第一种模式的未做颜色的填充标识,而将采用第二种模式的省份进行了颜色填充处理。为了能够更好的反映各省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设置参数f,为各个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之和,表示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程度,即f=事故起数+死亡人数,
并将各省的f参数进行升序的排序p。见表1
如表1所示江苏省位居最后为事故最多发的省份,浙江省其次。而事故较少的省份中,自治区的排序p为1,是事故发生率参数f最少的,其次山西省的排序p为2。从排序p中可以看出,事故多发的省份既有采用模式1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也有采用模式二的省份。但是作为事故发生率最为严重的江苏省和浙江省与事故率最少的自治区及山西省相比,可以很直接联想到有另一个因素会直接影响到各个省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的数值,即经济发展程度。据统计江苏省、浙江省2014年的建筑业总产值分别为52519.75亿元、50036.81亿元,而自治区、山西省2014年建筑业产值只有156.22亿元、6665.18亿元[3],这显然可以看出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是与各个省的建筑业产值成正相关的关系。
为了更加公正的来分析两种管理模式下各个省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管理效果,笔者引入了各个省2014年全年房屋施工总面积,作为参考基数,设置参数C1,C1为参数f与房屋施工面积的比值乘以百分百,
即C1=f/房屋施工总面积×100%,
用以表示各省安全施工事故程度,在各省房屋施工总数量中反映每施工每万平米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概率。然后再对各个省算得的参数C1排列出新的排序p1。如表1。
如表1中所示,从排序p1可见,P1排名前10位的既有采用模式1,也有采用模式2的省份。而江苏省作为事故发生程度最严重的省份,因其房屋施工总面积达691834.97万平米,为施工面积最多的省份,而排名p1是在第11名。因房屋施工面积总数过小,p1排名是最后一名,山西省的p1排名第6。河北作为采用模式2的省份排名第一,黑龙江同样采用了模式2,但排名在29名。从表中可以看出,采用模式2的省份,p1排名相对靠前,只有黑龙江省例外。而采用模式1 的省份,在排名前10中占有很大份额。初步可以得出结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有效投入与两种管理模式关系已经很明显,但我认为想进一步公正的比较模式1与模式2在监管中的效果,要考虑的是采用模式1 的省份数量较多,基数较大。应该考虑该模式中排名在前10名的数额占该模式全部数额的百分比,因此需设置参数S,用以比较模式1与模式2各自在排名前10位所占有的比例,
即S=前10名中模式n占有的全部省份的比值/模式n占的全部省份的比值,则
S1=(7/31)/(26/31)*100%=26.9%
S2=(3/31)/(5/31)*100%=60%
显然S2明显大于S1,表明采用模式2的省份中有60%取得了前10名的好成绩,远远大于采用模式1中只有26.9%的省份,因此表明采用模式2的监管方式在控制安全事故发生率上相比较模式1 有明显的优势。模式2对于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监管方式,加强施工进度过程中的管理是有积极意义的。
相对模式1,模式2更加注重施工过程的监管。比如河南省对现场评测费用实行动态管理,在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70%,依据施工单位的申请,由造价管理部门、安检机构、现场监理等组成考评组,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和“措施费”情况进行把关,对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考评的具体情况,联合出具考评报告,最终确定费用标准。且对于已进行现场考评的项目,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发生放松管理,明显降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标准的,建筑安全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及时提出,并可提请考评组重新组织现场考核。同时,工程完工后,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对整个施工工程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修正现场考评得分[4]。
但是采取模式2监管安全文明措施费的省份相对太少,且其中江苏省和黑龙江省2014年的施工安全生产形式仍然不容乐观,在分析表中没有取得很好的成绩。我认为以江苏省为例,施工安全管理成效与施工总产值、规模是有明显函数关系的,如施工规模无约束的扩大,社会安全监管的作用势必出现疲劳效应,使其事故发生率与施工生产规模出现成倍数同比关系,造成施工安全事故数量的暴涨,因此控制建筑房地产投资建设规模过大,均衡经济发展,对于确保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是有必要的。而黑龙江省[5]是将安全文明措施费分为基本费和现场评测费两部分,未设立奖励费,这样降低了施工企业创优、争先的积极性。且虽采取了现场评测得分计算安全文明措施费率,但拨付方式仍采用了按照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总额乘以百分比来支付的,所以没有较好发挥基本费和现场评测费的各个施工阶段的能动作用,对于施工安全防护、文明设施投入的控制力度有所下降。
模式2的监管方式,是把经济和行政手段的结合。如我公司承建的安徽省蚌埠市的滨河西片区安置房项目,依据蚌埠市建委的相关规定 [6],建设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是按照模式1的方式支付和管理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而我项目部为加强对专业分包队伍的管理,采用了模式2的方式。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考评,在施工关键节点,督促分包单位加大安全防护的投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合同签订时即约定如分包单位拒绝火拖延安全问题整改的,必要时我方可自行设置防护和文明施工设施,相关费用在专业分包单位中的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扣除。这样从一而终地坚持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管和监督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专款专用,最后在全项目部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此项目于2013、2014两年度获得了全国3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荣誉。
结论和建议:
1、 数据分析比对显示采用模式2的省份能够更好的降低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对于控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有积极的意义。但采用模式1的省份仍有取得较好的成绩,因此在相关文件规定健全的前提下,文件法规的执行才是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最有效的保障。
2、 建议规范和健全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费、支付和监管,对于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应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并结合行政手段,以提高施工安全文明生产条件。对施工企业申请安全文明评测费的须提供安全文明设施购买、租赁的发票,用来证明没有挪用安全文明措施专项费用的情况。
3、 在施工开始阶段,因基坑开挖和边坡防护工程,以及塔吊等施工机械的进场,开工初期安全文明措施投入资金较大。而施工开始阶段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投入额是关系到安全文明事故发生率的关键,所以建议应增加开工预支付比例,保证安全文明防护设施的初期投入。
4、 无论是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监管,还是企业内部对于分包单位和下属公司的的安全监管,加强施工期间的动态考核,都有利于提高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有效投入。必要时可以引入第三方参与,协助建设安全监管部门和监理公司共同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督察。可采用航拍、监控等高科级手段对施工现场实时监督。
5、笔者通过数据比对分析来研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对比发放及所有数据必须基于真实可靠,否则结果没有实际参考意义。
对于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费、支付和监管,还需要更深入的探讨,但限于笔者自身水平有限,只是浅显的略谈了几点看法和建议,如有不当之处欢迎各界人士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建设部《2015年上半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2]《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2011)》
关键词:建筑安全;控制措施;改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TU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1-0264-01
1 建筑施工安全现状
1.1 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滞后,管理出现真空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但是,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机构改革,企业改制,企业逐渐脱离了行业行政管理的束缚,成为了市场中独立的行为主体。
1.2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原因
(1)建筑单位安全管理问题:将建筑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发包给不够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甚至非法的个体承包商,导致施工管理不严格、安全培训不到位和安全投入不足或基本没有。
(2)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主要的安全问题:勘察、设计单位不按进行勘察或设计,或改变勘察设计文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使勘察设计成果存在缺陷,不能保证建筑物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查,在施工工程中也没有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认真监理,发现事故隐患时,也未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改和消除。
(3)施工单位的安全问题:随着国家基建投资的不断加大,建筑企业准入政策的调整,使得施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施工队伍不断扩大。建筑安全问题主要出在施工单位的身上。主要表现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对现场操作工人的管理严重滞后、对新工艺的认识和准备不足、市场行为不规范等。
2 建筑施工中安全问题的控制
2.1 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对策基本措施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防性试验就是对现场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用品等,在使用前或使用中定期进行机械强度或绝缘性能等特征的试验,避免“带病”运行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由于长期磨损或意外损伤,可造成设备事故,甚至使周围职工受到人身伤害。要对机械设备做好经常性的保养和有计划地检修,使其保持在安全运行使用状态,从而确保使用操纵人员的人身安全。
(3)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程前期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指导全局、统筹规划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全过程的组织、技术、经济文件,是施工生产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保证各项建设项目顺利地连续施工并从而多、快、好、省的完成施工安全生产任务的前提。
(4)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人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2.2 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措施
(1)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作业)体系:创建文明工地、推行文明施工和文明作业,不仅是管理性很强的工作,而且也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安全与文明密不可分,共处于一体,组成了安全文明的共同体;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与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也密不可分,组成了安全文明施工的共同体。
(2)施工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文明施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是相辅相成的,施工安全生产不但要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加强现场管理,保证施工井然有序,改变过去脏乱差的面貌,对提高投资效益和保证工程质量也有深远的意义。
2.3 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1)思想保证体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处理好安全与思想的关系。常言道:思想是人体的灵魂,思想决定行为。人们做事,也总是离不开思想的指导。我国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的总指导方针,也正是要求我们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将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或安全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以最大可能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2)制度保证体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制度保证体系一般由岗位管理、措施管理、投入和物资管理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组成。
(3)技术保证体系:建筑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涉及面广,需要解决的问题各式各样。技术保证体系就是要对施工要求与安排、技术设计和监控管理的要求以及相关事故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存在的事故要素,建立起适应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科学的保证体系。
参考文献
关键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工程化;管理模式;试点实践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是工程“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管字[2005]116号)要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项目包括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施工四大部分,18项内容组成。原则上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施工,有关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但通常在工程管理中,很难做到专款专用。为了解决这种情况,我们提出了“项目安全措施工程化管理”的安全管理模式,并在2008年到2011年分别在两个“220kV×××变电站土建工程”中试点实施,希望探索一种有效确保安全施工费用专款专用的安全管理模式。
二、问题的提出
按照通常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模式,要实现安全方案到位、实施过程受控、安全施工费用专款专用的要求存在以下困难:
1、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融于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分部分项工程多,工作点面分散,工序间衔接紧凑,大量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内容随工程进展需要建立、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内容是否实施到位不易受控、无记录。
2、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往往针对性不强,另外,施工单位在地方安监站施工报建时提交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项目较笼统,缺少指导施工人员具体实施的依据。
3、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费用使用过程不受控。由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内容多、贯穿整个建设工期、随工序改变,具有流动性、阶段性的特点,现场管理工作量大,同时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落实未能与施工单位的费用未有效挂钩(只要不出事故,大多数建设单位每月都会照付安全费用),施工单位主观能动性不强,再加上监管手段不系统,造成现场经常出现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未落实或偷工减料的现象。
上述困难造成了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计划留于形式,不能有效落实安全费用专款专用、实报实销,所以我们提出了“项目安全措施工程化管理”的安全管理模式(这里“安全措施”是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的简称),希望通过这种安全管理模式切实解决安全方案到位、实施过程受控、安全施工费用专款专用的困难。
三、“项目安全措施工程化管理”思路
1、工程化管理的简述。
在详细探讨项目安全措施工程化管理思路前,我们先简单了解目前电网建设工程管理模式。对于一项实体工程,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自查,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建设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参与或组织重要验收;对于工程变更,参建单位履行变更手续,施工单位按照变更批复或图纸进行施工,监理验收或现场签证;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内容编制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监理审核,建设单位核批后支付工程款。按照这种工程管理的模式,使得各工程实体、隐蔽工程等经过自检、验收和工程量确认、费用计算的程序,做到按照合同实施、过程受控、专款专用。但上述管理模式实际上未能有效涵盖安全费用的支付。
2、思路主要内容如下:
(1)实行各阶段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专项组织设计,设计成果以图示具体化。改变以往主要以文字表述编制组织措施的方法,要求施工单位尽可能将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内容用图纸设计表述。
(2)编制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专项预算。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组织设计编制对应预算,费用审核时对施工中没有落实措施和内容的费用进行扣除。
(3)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和预算,以工程管理的模式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管理,即:施工单位按照专项设计落实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内容;监理依据专项设计要求实施现场监理、验收,结算依据监理现场签证,过程允许专项设计变更、增项;建设单位按照预算、验收结论进行结算。
3、对照电网建设项目工程化管理模式流程图,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工程化管理流程图如下:
四、220kV×××变电站土建工程项目安全措施工程化管理试点实例
按照“项目安全措施工程化管理”思路, ××供电局从2008年~2011年初组织了两个220kV××变电站土建工程项目安全措施工程化管理试点工作,下面介绍试点工作主要过程:
1、试点方案的总体策划
首先在“220kV×××变电站土建工程”开展了试点的策划工作。策划规定了建设、监理和施工各方的职责,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预算、过程检查、验收、安全施工进度款审核、支付等操作细节进行了具体规定。根据以上策划编制了安全施工推进方案、安全施工推进方案流程图和试点安全施工合同。
2、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专项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是试点方案的重要内容,是指导工人施工的依据,是监理和建设单位督促检查的依据,所以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会影响试点实施的质量。为了获得较高质量的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我们提出了以下要求:
①组织设计必须按照《中国南方电网 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结合实际进行编写。
②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以设计图纸表示,以工程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为基础,包含施工过程所有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的内容,设计进度应该结合工程进度进行,不能影响工程施工的进度。
③专项组织设计图纸必须达到普通施工人员能够按图施工的深度。
3、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预算
按照以上内容编制、审核、批准对应的安全施工预算。
4、实施
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专项组织设计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内容,开展阶段自查、整改,在完成阶段安全防护措施或文明施工内容后向监理工程师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单位按照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全过程管理,开展阶段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记录安全工程量。建设单位进行动态检查,督促、协调各方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实施、监督活动,并参加分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检查或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监理发暂停施工令,并暂缓签批安全文明施工进度款,直到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5、专项组织设计变更和增项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根据实际情况有必要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进行调整,办理安全专项组织设计变更手续,对增加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内容办理安全增项现场签证手续,费用变更参照企业《设计变更及小型增项管理办法》实施。
6、安全专项费用支付
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实现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实际,特制定年度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为载体,认真组织实施四次集中行动,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成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安监机构及人员建设,强化监督执法,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建设工程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119以内,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覆盖率100%。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好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控制体系,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实行预警谈话制度,加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各工程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体系,组织专业配套、技术强的安全监理队伍实施工程项目监理。要加大对监理项目部、项目总监的监管力度,对项目部监理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严格督查检查,保证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
3、落实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各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大安全文明施工投入力度,按时足额向施工企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专款专用。不得提供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要经常性参与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协调监理和施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二)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高空坠落专项治理年”活动
4、开展好四次集中行动。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围绕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每个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行动,健全组织、强化领导、精心安排,扎实开展好四次集中行动,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5、加强安全预警信息管理。县住建局通过网站短信群发系统渠道,及时指挥各相关单位开展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在恶劣天气情况下,施工现场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要坚守工地,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实行全过程监控。
6、加强高大模板、脚手架和深基坑工程管理。严格执行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工程专家论证评审制度,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施严格监督管理,做到入场前确定到位,施工前论证到位,施工中治理到位。
7、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严禁使用已淘汰型号的起重机械设备,推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制度。严厉查处使用未经检测起重机械设备、雇佣无资质拆装队伍、使用已淘汰型号起重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
8、加强高处作业管理。加强高处悬挂作业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安全、应急救援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定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严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加强临边和洞口的安全防护管理。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要确保牢固、严密、齐全、有效。加强脚手架操作层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防护设施验收制度,未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联合审批不得拆除。
9、全面提高安全数字化监管水平。充分利用笔记本电脑、力矩扳手、电阻检测仪等检测工具,在施工现场进行建筑工程安全措施监督检测,提高工程安全监管科学技术含量,全力提升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水平。
(三)大力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10、加强施工扬尘和车辆带泥上路整治。一是加强施工场地硬化管理。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裸露土地用石子覆盖。施工现场的土堆、砂石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覆盖,避免扬尘。二是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建筑施工车辆运输散流物体必须确保密闭、覆盖,不得有洒落。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对出场车辆的车身、轮胎进行有效冲刷,防止出场车辆带泥土污染城市道路。三是加强施工现场作业管理。施工现场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入库、入罐存放。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应设置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有效围护,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撒建筑垃圾。 11、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完善激励机制,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逐步解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规范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条件、程序,推广标准化施工图集,提高施工标准,以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引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减少工地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行业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2、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培训教育。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活动,利用工地宣传栏、警示教育栏等对广大一线农民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等知识培训教育。
13、加强监理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加大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力度,组织工程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实行监理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4、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学习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重点加强对施工临时用电、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防护等安全技术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安全监管整体水平。要深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优化监管人员结构,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
(五)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15、继续实行建设工程简易处罚制度。日常安全监督以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责任落实情况为主;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按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责任人给予建设行政简易处罚。
电力建设工程大干快上,有限的技术和安全管理力量分散,造成各工程点上的技术力量薄弱,工艺技术设计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施工人员素质下降,安全隐患大量增加,安全事故不断,电力建设安全形势相当严峻。施工单位存在不同程度将工程分包的情况,以包代管现象依然存在,分包单位管理能力差,人员来源复杂,安全素质较低,管理制度不完善和执行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
2做好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几点建议
2.1定位方针目标
贯彻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规模、施工特点、自然环境、资源配置,制定工程安全目标。
2.2成立组织机构
建设单位牵头,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等参建单位成立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工程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安全问题,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大环境。依托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独立设置安监部门,配备安监人员,建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设立工程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物资管理部门、治安保卫管理部门,明确工作分工,充分发挥两个体系现场安全管理合力。
2.3明确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做好安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参建单位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依法落实电力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与参建单位应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4建立制度约束
建设单位全方位收集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预防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和环境事故的事故法规,事故处理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工程开工前参建单位应执行的法律法规与标准。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在工程开工前颁布安健环管理制度,危险源清单和安全管理台帐,全面落实人员责任、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技术规程、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安全设施、隐患排查、应急救援等管理规定和要求,明确管理程序、职责和要求。
2.5做好安全策划
安全策划是通过科学分析工程风险,对工程安全进行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的全面、全过程管理与控制,指导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配备必要资源,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安全策划主要内容有:安全方针、目标;组织机构、分工与职责;法律法规清单;规章制度清单;管理台帐目录;现场总体布局:人员、车辆出入管理;成品保护、防止二次污染;现场医疗救援;消防与治安保卫;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单位进行总体策划,参建单位进行二次策划,科学、全面、系统的谋划安全管理目标、管理依据、管理要求、安全措施,在施工准备阶段做好机构设置、建章立制、总体布局、安全设施加工制作、所需物资购置准备,创造高标准的工程开工条件。工程开工后,即可按计划、分阶段、按顺序有条不紊地布置安全设施,有关人员可集中精力从事现场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6合理总体布局
总体布局是总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全局的重要条件,视觉形象直接关系安全文明施工的成功与否,主要通过施工总平规划、建筑物、装置型设施、安全设施、标志的标准、样式等来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整洁、和谐、美观的整体效果,是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有序、规范进行的重要环节。总体布局主要内容有:视觉形象设计;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设备材料堆放区模块化设计;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定置化管理设计;施工场地要求;大门;建筑物;旗台;围墙与监控设施等等。现场安全设施分安全标志,有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安全警示线;安全防护设施,含安全帽、安全带、攀登自锁器、速差自控器、水平滑动保险器、手扶水平安全绳、安全网、脚手架、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安全通道、组合式柱头托架;可视化管理,有危险点分析及预控牌、主要危险因素辨识牌、现场标志牌、地下设施标志牌、五牌两图、安全警示牌、施工区域责任牌、施工机具定置管理、道路交通标准化设施;现场文明施工设施,有成品保护、现场区域隔离、卷扬机棚、设备材料摆放、垃圾通道及垃圾箱、吸烟室及休息室、干式及水冲式厕所。
2.7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执行
安全技术措施是安全施工的重要基础和保证,是指导作业人员施工的实用性文件,所有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包括:项目特点、危险源、预控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应急处置、文明施工标准等内容。重大或特殊项目安全技术措施、重要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一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应分别由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门主任、项目管理部门专业工程师分别组织编写和评审,相应报送总工程师、项目总监和项目管理部门主任批准执行。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由措施编制人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条件检查,确认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后方可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一经审批和交底,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和措施,严禁无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
2.8应急管理提供保障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成立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成的应急指挥机构,组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辨识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测预警机制,明确应急响应程序,配置抢险物资、通讯器材、临时电源、急救药品等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工程现场处置及防御能力。
2.9评估安全绩效
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周联合检查、月综合检查、季度阶段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机制,查制度、查机构、查安全设施、查教育培训、查劳保用品使用、查隐患、查作业行为、查整改落实,完善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确保安全生产。实行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绩效管理,构建工程管理文化、观念文化、行为文化和物态文化的安全文化,制定安全目标实施、控制与评价的措施,确保方针目标前瞻性、全局性、可行性、系统性和动态性,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控制措施逐级建立,责权利清晰明确,考核评价赏罚分明。
3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