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和谐社会价值观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4)34-0001-04
一、引言
和谐,指的是矛盾双方相同相成、相辅相成、相反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一种关系状态。这种关系既包括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也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社会关系形成的前提条件是:每个人在为人处事时,必须遵循“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原则。也就是说,在自己求生存的同时,不能危及他人、社会、自然的生存;在自己求发展的同时,也要给他人、社会、自然留下发展的空间,最终达到双赢甚至多赢的状态。
人生价值观是一个人行为的“指挥棒”。一个人怎么样看待“人的价值”,直接决定着他将以什么样的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将以怎样的态度对待他人、自然和社会。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否和谐,关键在于人们拥有的人生价值观是否有益于和谐社会关系的形成。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建设的主力军,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他们,大学阶段又是一个人人生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从这个意义上说,探讨和谐社会需要构建什么样的“人的价值”理论,落脚点在我们应以什么样的人生价值观引导和教育大学生,使其树立有益于和谐社会构建的人生价值观,这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人的价值”到底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学界主流的观点是:把人的价值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人作为价值关系的客体,因其言行满足了他人或社会的需要而有价值,这种价值被称作“人的社会价值”;二是人作为主体,因他人的言行或社会的举措满足了自己的某种需要,这种满足对作为主体的人是有价值的,这种价值被称作“人的自我价值”。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为避免陷入重视其一而忽视另一个的形而上学错误,往往强调人的社会价值和人的自我价值的统一。也就是说,一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两方面:一是自己能否给社会带来益处;二是社会能否给自己带来益处。这样的观点看起来是体现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公平、和谐理念,但还是有问题。比如:在“人的价值”是由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两部分组成的假设前提下,当社会价值一定时,一个人向社会索取越多,自我价值越大,他的人生是否就更有价值?如果这个答案是肯定的,势必加剧自私自利、重视索取、轻视奉献的社会风气。此观点的另外一个缺陷是:若他人的言行或社会的举措满足了主体的某种需要,按照价值的定义来说,这只是体现了他人或社会对这个主体的价值,是他人或社会的价值表现,不能称之为主体的“自我价值”,否则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
很显然,现有的主流的“人的价值”理论体系有比较明显的缺陷和不足,因此,对旧的理论进行发展和完善,构建一种新的、更完善的人生价值理论体系,不仅仅是理论创新的需要,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二、关于“人的价值”的重新界定
价值是反映主、客体关系的“关系性”范畴。事物是否有价值及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它能否满足主体需要及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他能否满足主体需要及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这个主体,可以是个人、群体(集体),也可以是社会。也就是说,一个人有没有价值,取决于他的思想、言语、精神、行动能否给个人、群体(集体)、社会带来益处,或满足个人、群体(集体)、社会的物质需要或精神需要。学界把这种关于“人的价值”的观点称为“效用论”或“客体论”。
有学者认为,人不同于一般的物,一般的物只能作为客体,作为人认识或改造的对象而存在。而人不同,人在社会关系当中,既可以作为实践的客体,也可以作为认识活动和改造活动的主体。关于“人的价值”的“客体论”似乎只强调了个人作为价值关系的客体存在,而否定了个人作为价值关系的主体存在(这也是该理论被称为“客体论”的原因),是有缺陷的。其实,该理论被称为“效用论”还情有可原,但被称为“客体论”却不是很恰当。因为,在“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他能否满足主体需要及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这个概念界定中,包含着人在社会中的双重角色,即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或自己的需要被满足,或满足别人的需要。人是社会的人,人在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总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相互作用。在复杂的社会价值关系中,个人既可以是价值关系的主体,也可以是价值关系的客体。例如:张三的言行因为满足了李四的需要而体现出自身的价值,在这个价值关系中,张三是价值关系的客体,李四是价值关系的主体。反过来,李四也会因为自己的言行满足了张三的需要而体现出自身的价值,在这一价值关系中,张三成为价值关系的主体,而李四是价值关系的客体。所以,从整个社会、整个人类群体的角度来看,价值“效用论”并没有否定人在价值关系中的主体性。
一个人在判断一件事情要不要去做的时候,一般情况是:首先判断此事对自身是否有价值和意义,而不是看此事对他人是否有价值和意义。也就是说,大多数人在选择“要不要去做”“要用多大的气力去做”的时候,往往是先看此事对自身是否有价值,有多大价值。对自身有价值或价值大,就花大气力去做;对自身没价值或价值小,就不做或花一点儿气力去做。一个人若因为自己的言行而获得精神或物质上的满足,这个人既是价值关系中的主体,也是价值关系中的客体。此时,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是统一于一体的。
综上所述,“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他能否满足主体需要及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这个主体,包括自己和他人。可以用一个简单的等式表达这个关系:个人的价值=自己需要被满足的程度+他人需要被满足的程度。在这个等式中,若需要被满足,就是正价值;若需要被损害,就是负价值。如果一个人的言行在满足自身需要的同时损害了他人的利益,那么正价值和负价值相互抵消,结果是此人的人生价值大打折扣。损害他人的程度越深,损害的对象越多,人生的负价值就越大。有些人可能会提出疑问:“如果一个人掏钱帮助了穷人,穷人的需要得到满足了,但此人的利益损害了。按照以上的等式,此人的人生价值不也大打折扣了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如前文所述,一个人之所以能自愿做一件事,是因为此事对自身有正价值,或满足物质上的需要,或满足精神上的需要。一个人掏钱帮助穷人时,物质上看起来受到了损失,但精神上却得到了满足,或得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满足感,或得到社会成员对自己的赞誉和肯定。所以,“掏钱帮助穷人”的行为带来了双重的正价值:既满足了自己的需要,又满足了别人的需要。这种“既利己,又利人”的行为,创建的是“双赢”的人际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有些人可能还会提出这种疑问:“如果一个人的言行仅仅满足了他人的需要,而对满足自己的需要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按照以上等式,此人的价值只包含满足别人需要的部分,满足自己需要的价值部分为零,这对个人的价值总量评价来说,不是有损害吗?若真的有损害,我们怎么还提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呢?”对此疑问,笔者的回答是:首先,如果一件事情对自身没有任何精神上或物质上的意义,那么人们就不会去做,所以,以上的假设是不存在的;其次,那些看起来“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其实也是满足了自己的“私利”的,这种“私利”就是“追求自己的信仰,实现自己的理想”,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
按照以上论述,一件事情,即使对他人有价值,但如果对自身没有任何价值或意义,人们是不会自愿做的。但不愿做,并不等于不去做,也许迫于外界的压力,最终被逼无奈地做了。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评价这个人的人生价值?笔者以为,评价一个人的价值,应注重行为的结果。不管行为的动机是否出于个体意愿,只要结果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主体需要,这个行为就是有价值的,这个人的价值也得到了体现。
综上所述,个人的价值在于通过自己的言行满足主体(包括自己和他人)的需要,满足需要的程度越高,人生价值越大,反之越小。
三、对“人的价值”相关问题的探讨
(一)对需要的界定
人的需要是复杂的,甚至有些人的需要是相互冲突的。在这种情况下,应怎样评价“人的价值”?
供奉在日本靖国神社里的14个二战甲级战犯,对虔诚祭拜他们的人来说,这些战犯是民族英雄,而对遭受过日本侵略的受害国人民来说,这些战犯是杀人恶魔。面对如此复杂的需要,我们应怎样评价人的价值?标准只有一个,即此人的需要是合理、合法、正当、健康和人道的,不损害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世界发展的潮流,符合人们求真、向善、爱美的天性。一个人若能满足主体的以上需要,他的人生就有价值,否则,就没有价值。
(二)不能以人创造的价值来衡量“人的价值”
人创造的价值有大有小,“人的价值”能以人创造价值的大小来衡量吗?按照的观点,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也就是说,一个商品,其上凝结的抽象劳动越多,则商品的价值越大。一个人的劳动生产率越高,他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总量就越大;一个人的劳动复杂程度越高,其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总量也会越大。如果以一个人创造的价值总量来衡量社会成员的人生价值,虽对那些贡献大的人有激励作用,对其他的社会成员也有一定的导向作用,但此种价值判断对社会的良性运转来说不利。如:一个农民,一辈子兢兢业业地种庄稼,他生产的粮食很有限,他的人生价值和袁隆平比起来,是否就一文不值了呢?一个身患重症的人,他和疾病作斗争,花费了很多社会医疗资源,由于身体的原因,他为社会创造的价值还极其有限,这是否说明他的人生价值就很微小呢?
如果以人创造的物质价值量的大小来衡量人生价值,其弊有二:一是过分重视物质,忽视了精神,助长社会的“物质化”风气。我们可以说袁隆平创造的价值远远大于平凡的农民,但不能说袁隆平的人生价值就大于一个农民。这个农民创造的物质价值虽小,但其任劳任怨的品格、积极的生活态度、踏实不浮躁的作风对社会来说,也是一种精神价值。身患重症的人虽然没有能力为社会创造物质价值,但其热爱生活、珍惜生命,面对挫折顽强抗争的精神也为社会传递着正能量。二是助长社会短视、功利的倾向。例如:一个长期默默无闻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假设、实验,再假设、再实验,虽然殚精竭虑、呕心沥血,但仍无重大发现、发明或创造,既没有主持过任何重大项目,又没有发表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这是否可以说明,他的人生价值很小呢?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还有谁原意踏踏实实地做一些对人类有重大意义,却不能在短期内取得研究成果的科学探索呢?
(三)个人的价值与满足需要的人数呈正比
一个人的言行,对有些人来说可能很有价值,而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可能毫无意义。如果一个人的言行可以满足更多人的需要,那么这个人的价值就相应更大一些。反之,如果一个人的言行损害了更多人的利益,那么,这个人的价值就更小。当一件事情对一部分人有益,而对另外一部分人有害时,这件事情该不该做呢?抉择的原则应该是:当受益人数多于受害人数时,此事可做,反之不可做。
例如:一个人大吃大喝、奢侈浪费,极大地满足了自己对物质的需求和虚荣心,但同时浪费了社会的大量资源,损害了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如前文所述,他的人生价值=正价值1(满足了一个人的需要,正价值只有一个)+负价值1+负价值2+负价值3+……(损害了很多社会成员的利益,所以负价值很多),此人的人生价值评价结果可想而知。
又如:一个造纸厂厂长,他既为社会创造价值和使用价值,又能满足自己的需要,这些都属人生正价值,看起来两全其美。但如果他未能有效保护环境,肆意砍伐林木、肆意排污,破坏了周边居民的居住环境,损害了他们的身体健康,那么他的人生价值=正价值1+正价值2+正价值3+……(满足自己和他人需要而呈现出的正价值)+负价值1+负价值2+负价值3+……(损害社会成员利益而呈现出的负价值)。
(四)影响个人价值的因素有四个
人和一般的物不同。一般的物只能充当价值关系中的客体,而人在价值关系中,既可以客体的身份存在,又可以主体的身份存在。这是因为人是有意识的,有主观能动性,能在意识的指导下认识和改造社会。人既然和一般的物有根本的区别,关于“人的价值”界定和“物的价值”界定就应该有区别。“物的价值”以能否满足主体需要及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为标准,它看重的是物的属性、结构是否和主体的需要相契合及契合的程度。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价值”应该界定为“是否有意愿、有行动、有能力满足主体需要及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所以,一个人有无价值、有多大价值关键要看对以下四个问题的回答,即有无满足主体需要的意愿?有无满足主体需要的行动?有无满足主体需要的能力?自己的言行对满足主体的需要来说是否产生了实际的积极作用?对以上问题的回答,只要有一个是肯定的,那就说明这个人的人生有价值,肯定回答越多,这个人的价值越大。
四、小结
一个人怎么样看待“人的价值”,直接决定着他将以什么样的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将以怎样的态度对待他人、自然和社会,将对社会产生积极的意义还是消极的影响。所以,追问“人的价值”到底是什么,构建科学、合理的“人的价值”理论体系,并以之引导和教育大学生,对和谐社会关系的形成来说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他能否满足主体需要及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这个主体,包括自己和他人。满足的主体越多,满足需要的程度越大,“人的价值”就越大。一个人在满足自己需要的同时不能伤害他人的利益,否则,人生价值就大打折扣甚至变成负价值。用两句话概括“人的价值”之真谛,即利他利己,才有意义;为己为他,幸福大家。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如果都能自觉地用这种价值观来规划自己的人生、约束自己的行为,和谐社会关系的构建就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参考文献:
[1]《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编写组.与社会科学方法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57.
1.生命价值观教育概念
1.1生命价值观
生命价值观是一种价值观念,是人作为主体时对待生命价值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对人的现实活动具有引导性,可以提高一个人的自觉性。人受不同环境的影响形成的生命价值观也会不同,正确、积极的生命价值观可以引导人们形成正确的人生态度,对实现人的生命价值和人生意义具有重要作用。
1.2生命价值观教育
生命价值观的形成需要时间的积累,形成过程中会受到外部环境因素和自身意识的引导,所以在形成过程中,加以正确教育和引导,对形成正确的生命价值观来说意义重大。在高职思想政治教育中,通过加强生命价值观教育,强调生命教育的重要性和有益性,引导学生对生命本质有一个全新、正确的认识、了解生命的意义所在、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消除学生自身对生命价值观的误解,正确认识到生命价值观的重要性,更好的实现人生价值。
2.生命价值观教育的现状及意义
2.1生命价值观教育现状
现阶段高职高校的生命价值观遇到了很多问题和挑战。信息化时代的快速发展,使整个世界变得相对狭隘,学生大都沉溺在计算机网络世界中,缺乏与外界的联系和沟通,教育者在开展教育时无法及时了解学生的状况,教育工作难度较大;传统的应试教育存在很多弊端,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下,只注重学生的成绩,忽视了学生的素质教育,缺乏对他们的心理健康关注,很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心理问题无法及时解决,容易形成烦躁、迷茫的消极情绪,不利于形成正确的生命价值观,加大了生命价值观教育的难度。
2.2生命价值观教育的意义
高校学生是建设社会的中坚力量,和谐社会的构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对学生的生命价值已经成为了重要的教育课程。通过加强对大学生的生命价值观教育,可以提高大学生的行为素养,使大学生认识到生命的重要性,从而可以变得尊重生命、爱护生命;培养了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了大学生的科学意识,有利用学生更好的择业或者创业,实现自身生命价值和人生意义。
3.加强高职思想政治生命价值观教育的措施
3.1课堂教育与课下实践相结合
提高生命价值观教育水平,课堂教育无疑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途径,在日常教学中,应该专门开设生命价值观教育课程,建立一套完善的生命价值观教育体系。在课堂上围绕生命价值话题进行授课,结合生活中的实例,使教学内容更加鲜活;课下举办一些有关生命的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认识到生命的价值、了解生命的意义,培养学生正确的生命价值观。
3.2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
课堂上老师可以针对生命环境的有关案例提出自己的看法,引导学生自主思考,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使学生在探讨交流过程中提高了对生命价值观的认识;老师在教育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的优势,通过大学生经常使用的软件,如微信、微博等,一些有关生命价值观的相关知识或者图画资料等,让学生在休闲娱乐的同时,也可以对生命价值观进行了解。
3.3充分发挥老师的引导作用
高职学生在校期间,老师要对其进行充分的引导,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老师自身也要不断学习,掌握更加丰富、专业的知识,灵活运用到教学过程中去,对教育工作和教育效果进行总结,发现不足之处时及时改进,不断完善自己,以便起到更好的引导作用。
3.4加强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心理健康与人的情绪、性格、行为习惯都有重要的联系,高职学生在学业、社会等多方面的压力下,存在很多心理问题,这些心理问题严重影响了学生对生命价值观的理解,对大学生心理问题加以疏导,缓解心理压力,有助于生命价值观教育的展开。结束语新时期,加强高职学生生命价值观教育,是高职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通过加强高职思想政治生命价值观教育,可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促进学生的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志辉.和谐社会背景下高职思想政治生命价值观教育研究[J].中国市场,2015(22):200-202.
[2]刘虹.新时期大学生生命价值观教育研究[D].陕西科技大学,2015(6).
发展推广平价药店
如何能发挥价格部门的职能作用,让群众真正吃上“平价药”、“放心药”?晋中市在平价药店工作中,首先由各个县市物价部门初步选择药店,严格制定规范标准,在企业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公开评选,挂牌保护。对确定为“平价药店”的企业,物价部门加强对其服务与后续管理,帮助企业学习文件,组织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协调各部门关系,保证平价药店优先进入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市县物价部门每月对平价药店30种常用药品价格进行监测,晋中市每季在《晋中日报》上向社会公布,每年进行考核,确保平价药店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平价药店的出现,带来了消费者、药店和政府三赢的效果。首先,平价药店同类药品价格比普通药店平均低20%,比医院低30%,从而带动了晋中药品市场价格整体降价,切实给群众带来实惠。其次,平价药店的命名也给企业带来良好的信用品牌和经济效益。祁县阳光大药房挂牌后,营业额增加20%;榆次新都大药房挂牌后,营业额占全区的30%。其他平价药店营业额也有较大的增加。
对政府而言,平价药店作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不仅节约了城镇职工的医保费用和资金,同时也为药品招标采购提供了定价来源。2004年,晋中市平价药店25个,2005年发展为36个,每个县市均有1至2家,部分县市的平价药店已经延伸到一些条件较好的乡镇,基本形成平价药店主导市场药品价格的局面,赢得了群众、企业、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好评。
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晋中市物价部门从《价格法》的根本要求出发,在价格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注重发挥明码实价典型单位示范作用,通过选取当地明码实价典型单位,指导并帮助其加强内部价格制度建设,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切实规范了价格行为。
在明码实价示范单位中,所有商品均不进行讨价还价,商场管理部门对在商场内发生讨价还价行为的经营者按制度进行处理,从而真正实现了明码实价,并且影响带动了其他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市场诚信体系的建立。
晋中市物价局不仅要求每个县市选择当地一家大型综合商场作为明码实价的典型进行培养,还将明码实价范围由商场向其他行业延伸。和顺县着手建立“明码实价一条街”,太谷县延伸到农资行业,介休市延伸到旅游行业,平遥县延伸到餐饮行业。
规范烟草价格秩序
晋中市物价局与烟草部门联合在晋中推行“卷烟零售指导一价制”,即同一品种的卷烟,由物价部门和烟草部门联合确定合理的零售价格向社会公布,在全市零售环节实行指导一价。在一价的基础上,开展以价格诚信为主要内容的星级诚信管理,要求经营者使用专用标价签明码标价,不得突破指导价规定,不得进行恶意低价竞争。存在不规范行为的经营户,将被扣除相应分数,并最终与货源供给、新品种推荐等优先服务指标直接挂钩。同时引进了电话访销、物流配送、电子结算等现代化经营服务,实行了双向考核。诚信活动使规范的价格行为成为经营者的自觉行为。
目前,晋中市烟草明码标价为100%,明码实价100%。通过“卷烟零售指导一价制”工作,规范了晋中全市卷烟市场的价格秩序,财政税收和烟草行业的经济效益得到了大幅度提升,零售户利益和消费者权益均得到了保障。
整顿餐饮价格行为
为规范餐饮业的定价和标价行为,晋中市物价局改变过去餐饮业评等定级只评比挂牌不注重制度建设的做法,针对价格欺诈等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以明码标价为突破口,大力整顿餐饮业价格秩序。由市物价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有关饭店召开“餐饮业规范明码标价现场会”,在行业中选取明码标价示范单位,在媒体上发出“规范餐饮业明码标价,反对价格欺诈”倡议书,开展餐饮业价费检查。
通过整顿,全市餐饮企业不仅在饭菜价格、菜谱标价、包间费及服务费等餐饮价格方面得到规范,在餐饮企业的客房、娱乐、洗浴、停车等服务的标价和准确率也都达到100%。
整顿房地产业价格
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价格虚高和牟取暴利的问题,晋中市物价局积极探索管理方法,在整顿房地产市场方面取得了成效。
灵石县是晋中市房地产市场价格问题反应较为突出的地区。物价部门联合有关单位,在对该县房地产市场及房价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以政府名义出台了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了由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房地产价格的审定和监督检查,加大了物价部门对房地产价格的监管力度。该县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是:会同土地部门测算、制定公布了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制止低价出让土地、高价炒卖房地产行为;严格监审经济适用开发成本;适时测算商品房开发成本;健全房地产开发销售行为规范,严格实行“一房一标价制度”;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卡制度;及时开展房地产价格检查工作。以上措施的实行,有效地遏制了房地产开发商的牟取暴利行为。晋中市物价局总结推广灵石经验,从经济适用房到商品房,从土地价格测定到物业管理价格等级核定,全方位加强了房地产价格的管理,规范了房地产价格行为。
【关键词】 女性价值观;文化整合;重构
作为人类繁衍的基础以及人类群体的一半,女性是创造世界文明的一支伟大力量。人类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广大妇女不断贡献智慧和力量,做好妇女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树立契合社会需要和女性发展的价值观,不仅对于女性个体的全面发展意义重大,而且也将促进社会发展的进程。
一、当代女性价值观的文化整合与重构的社会价值
目前,当代女性面临传统与现代、家庭与事业等多元价值观的困惑与冲突。对当代女性的多元价值观进行整合与重构,是女性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需要。
1、整合与重构女性价值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种美好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女性发展、女性自我和谐、女性与社会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没有女性自身的全面发展,也不可能有人类的全面发展;没有女性的自我和谐,没有女性与社会的和谐,也不可能形成理想的和谐社会。可以说,女性的发展问题不仅是女性自身问题,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女性的解放和发展是整个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女性的文明和发展标志着整个社会的文明和发展程度。由于受封建社会的长期影响和西方腐朽文化的侵袭,我国当前女性价值观还有一些不健康、不和谐的成分,比如部分女性存在的依赖心理、世俗享乐心态、过于开放的社会交往取向等,既严重影响了女性的自我发展,也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只有在承认男女两性生理差异的基础上,尊重两性人格独立和地位平等基础上,对当代女性价值观进行科学的文化整合,在不断促进女性自我和谐与发展的基础上,才能有力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
2、整合与重构女性价值观是构建先进文化体系的需要
性别文化是人类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先进性别文化指的是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性别平等、公正、和谐发展的文化,它的核心内涵是男女平等、男女有别、男女共同发展。从中国历史渊源来看,性别文化主要涵盖了女性地位高于男性地位相适应的性别文化、男性地位高于女性相适应的性别文化和男女平等相适应的性别文化。先进性别文化是推动男女两性平等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是倡导男女平等、男女各具特性的文化。只有摒弃消极腐朽的价值观念,有效吸收传统和西方文化中积极因素,对女性价值观进行科学的整合与重构,才能实现男女两性在互动中的平衡与和谐,树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有利于女性自我解放,有利于两性的平等、互动和谐的性别文化体系。
3、整合与重构女性价值观是女性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
当代女性一是面临急剧转型发展变化的时代,二是面临中国传统文化、西方自由主义、实用主义、个人主义及后现代思潮等多元的交织冲突,三是面临事业与家庭的角色冲突。这些问题造成女性价值选择盲目而迷乱,严重影响了女性的自我发展,使部分女性处于现实的困惑之中,常常无所适从。只有正确处理女性价值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合理确定女性的自我定位,科学整合当前的多元文化,重构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的女性价值观,才能真正实现女性的自我发展,从而推动社会发展。
二、当代女性价值观的文化整合与重构的现实基础
马克思曾经指出,人创造环境,环境也改造人。整合与重构当代女性的价值观,必须充分尊重女性生存的经济社会文化基础。
1、当今中国的经济社会结构正在转型变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为女性提供了生存发展的广泛空间,所有制类型增加,产业升级加快,职业流动频繁,互联网使劳动方式更加多元,这些变化都为女性发展提供了广阔前景。同时,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唤醒和激发了女性的自立意识和主体意识。当然,由于受传统文化影响和女性自身特点等种种原因,女性就业和社会参与还难以完全实现男女真正的平等,这也更需要当代女性强化主体意识,更加努力争取社会资源。
2、当代女性的价值取向已经发生重大变化
对比传统女性,当代女性的价值取向更为多元、更加开放、更为独立。从多元取向看,当代女性对待事物和现象的角度逐渐增多,思想观念呈现多元化、多层次特点,不同的女性,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从开放性上看,当代女性逐渐从封闭的家庭中走出来,思想逐渐开放,思维方式逐渐开放,对社会、对个人的看法更加辩证。从独立性上,当代女性的自我意识和主体意识大为增强,竞争意识和权利意识更加凸显,更为强调自我实现和自我解放。
3、当代女性的理论研究已经具有一定基础
西方社会关于女性学的研究非常丰富。西方的女性研究起源于学术界之外的政治运动,妇女争取平等权利的斗争,构成了最初的女性研究与教学的目标。西方女性学主义理论在其发展中发生了各种形式的演变,在众多的女性主义者中,几十年来有一批人前仆后继地致力于女性主义理论、女性主义方法论研究,创造了色彩斑斓、流派众多的女性主义理论。正是西方女性主义理论为性别与发展、妇女与人权、妇女与人口、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参政等领域提供了适合于当地政治、经济和文化氛围的批判的武器,并且这些理论与日俱进,在理论上支撑着社会生活各个领域里的女性主义者的探索和实践。中国关于女性的研究也渐成燎原之势。近年来,国内学者们在女性价值观问题上的研究不断深化,已有的研究成果在研究内容、方法、对策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他们注重在女性自我意识与社会意识的融合中进行研究,注重在女性学科和其他学科的借鉴中进行研究,注重用跨文化的视角进行研究。这些研究为整合和重构女性价值观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当代女性价值观的文化整合与重构的主要路径
在当今社会转型时期,女性面临着多元交织、新旧交替、中外融合的价值困惑。如何以妇女观为基础,继承中国优秀传统女性文化,借鉴西方女权主义思想,整合当前的女性价值思潮,建立新的适应时代需要的价值体系,重构女性价值人格,是当前女性研究的当务之急。
1、在继承优秀传统和适应现代社会中建构和重塑女性价值观
列宁在《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识》一文中曾经指出:“每一种民族文化中,都有两种民族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思想和智慧的结晶,它涵盖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对包括女性在内的全人类都具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部分――中国传统女性文化,既有男尊女卑、禁锢女性、女子无才便是德等糟粕思想,也有东方传统女性所传承的勤勤恳恳、善良贤惠等传统美德。重构女性价值观,特别需要继承优秀传统和适应现代社会中建构和重塑女性价值观。要根据现实社会的发展,把以往要求女子德行的传统发扬光大,做到品德,能正身立本、洁身自爱;相貌,端庄稳重持礼,切勿轻浮随便;言语能理解别人所言;治家之道,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生活方面的细节。将东方传统女性所传承的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转变为现代女性对事业的专注和认真,将传统女性坚韧的性格转变为现代女性强有力的执行力;将传统女性丰富的想象力转变为现代女性非凡的创造力。
2、在中西跨文化整合中建构和重塑女性价值观
跨文化是实现不同文化学习借鉴的有效方式。跨文化,就是指跨越文化的界限,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文化之间进行比较,以期在不同的文化间建立桥梁,使不同文化得以交流、融合,不会导致文化休克。站在历史的高度,多次强调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世界不同文明包容、并存、平等交流互鉴的重要性。中国传统女性文化以温柔、端庄、含蓄、贤惠为主要特征,更为突出家庭观念的作用;西方社会注重女权主义,更为强调女性自由和解放。重构女性价值观,既要立足中国实际,从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中汲取养料,也要学习借鉴西方社会中注重女权主义等有益经验。
3、在追求事业和婚姻的平衡中建构和重塑女性价值观
当代中国女性越来越多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这也需要其妥善处理事业与家庭的关系。一个成功的女性,要善于在家庭和事业的“天秤”上寻找一个平衡点,她有所偏向,但不能完全失重。女性在性别上是独立的个体,同样应该有享受生活和追求事业的权利,男人和女人不应该视对方为依附,男女之间应该是平等互利的关系。当代女性必须对自己进行科学定位,要坚守梦想,为自己的梦想树立目标,怀着美好的希望不断努力。但是,女性对于事业的追求,也不应该忽视家庭的作用,不能疏忽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否则就只能成为女强人,而不能算是一个完全成功的女性。在这方面,女性也要投入精力和时间经营家庭,有时候也更加需要智慧来处理事业与家庭的关系,成为既有理想和追求,又是现代家庭的好妻子、好母亲、好媳妇。当然,要做到这一点,除了女性个体的努力外,也需要社会给予更多支持和关心。
【参考文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目标,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重大创新。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相对比较突出。如何创新社会稳定理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和谐社会建设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建构整合型稳定模式,运用一定的方式和手段对全社会不断进行价值整合、制度整合和组织整合,把社会各个部分凝结成一个有机整体,实现社会多元利益融合,进而实现社会协调运行,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必要的基础。
通过价值整合,不断提升全社会的价值共识水平。价值共识是和谐社会稳定运行的精神支柱。一个社会如果缺乏价值观的基本共识,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凝聚。所谓价值整合,就是通过基本价值观的自觉塑造,使人们从内心里产生对这种价值观的认同和拥护。价值整合不是为了实现全社会价值观的完全一致,而是在尊重价值观念多样性的前提下形成价值共识,使人们认可共同的价值观念,接受基本的制度规则。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不同的生活方式相互交织,不同的价值观念相互碰撞。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党提出了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在社会稳定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人文关怀理念,善于把握利益汇合点,排查矛盾冲突点,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价值共识水平,聚合社会认同资源,实现社会持续稳定。
通过制度整合,有效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制度整合本质上是一种利益整合。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利益有分化但不悬殊的社会。制度作为一种能够激励和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体系,它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为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博弈提供基本规则,既满足社会个体合理的利益诉求,同时又约束个体效用最大化的行为,使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因此,制度整合就是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协商、合作和妥协提供规范化的平台,其着力点在于协调不同的利益关系,实现利益资源的公平分配,促进社会利益关系的平衡发展。从我国的现实来看,社会矛盾越来越表现为不同利益诉求之间的冲突,如土地征用中的失地农民问题、城市拆迁中的居民安置问题、用工单位拖欠工资问题等,其实都是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之间如何实现公平的利益分配问题。因此,在利益整合过程中,有一个必须关注的现实问题,即如何维护好社会困难群体的利益,确保利益受损群体能够从新制度、新机制的安排中获得新机会、享有新利益,使他们既各尽所能又各得其所。这就要求我们在社会稳定工作中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及时为人民群众反映诉求提供制度化、经常化的渠道,完善利益协调机制,防止社会矛盾不断积累。
通过组织整合,积极开发社会稳定资源。实现社会稳定,不仅需要政府的力量,而且还必须开发社会稳定资源,培育社会的自我建设和自我管理能力,形成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组织整合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的“专防专治”力量和社会的“群防群治”力量有机结合,形成对全社会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共同维持社会稳定。社会稳定资源的开发离不开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培育。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如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社区、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日益成为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社会组织具有向政府有序表达群众利益、及时传递社会信息的功能。一方面,它可以把群众对政府的要求、愿望和建议及时转达给政府,实现利益表达的理性化、有序化;另一方面,它又可以把政府的政策意图和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时转达给群众,从而在国家与社会之间设置“缓冲区”、“消力带”,避免社会个体非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构筑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因此,应着力完善相关法规,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反映诉求、协调利益、化解矛盾、规范行为的功能。
人格(personality)一词源于拉丁文persona,原意指戏剧舞台上演员所用的面具,后引申为人格。通俗地理解,人格就是指人的品格,也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准。道德人格是指作为个体人格的道德性规定,“是个人做人的尊严、价值和品质的总和。是人的主体性、目的性和社会性的集结。也可说道德人格是人的位格、性格、品格的统一。”〔1〕(P494)它是人内在的道德修养、道德品质与外在的道德行为、道德实践,并融合社会价值观等多方面的具体统一。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优良道德的支撑,我们应该发挥道德主体的能动性,让高尚的道德情操成为道德主体实现个体人格和谐,实现个体价值,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精神支柱。因此,和谐社会视阈下我们应注重和谐道德人格的构建。
一、和谐的道德人格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基础和精神支柱
和谐人是和谐社会的主体,和谐的道德人格是和谐人在人格上的体现,是在和谐社会建设中人们所期望的各种理想的道德人格品质,其内涵是指“人格各要素与道德因子的结合,是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道德习惯等及其过程的集合体,是人格的一次升华,是人格和谐的真正完成”。〔2〕(P11)和谐的道德人格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基础和精神支柱,这是由个体与社会的辩证关系和道德人格在个体现实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决定的。黑格尔曾说,‘社会与个人的关系,就如同有机体与各分子之间的关系一样:有机体赋予各分子以生命,各分子则赋予有机体以活力’。〔3〕(P149)社会的共同利益在历史上都是由作为个体的个人所创造的,只是个体与社会相互联系的方式和它们所形成的社会结构和状态在不同的历史时代有所不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自由个性”的生成创造了社会条件,同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身的建设依赖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能动性创造。社会不过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些社会关系通过每一个现实的个人的实际活动被创造出来,并且由每一个现实的个人来承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建设和谐社会并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每一个人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和谐的道德人格又是成为一个和谐人的本质规定性。
“社会生活中每一个现实的个体都是具有道德意识的存在物,是具有一定的道德人格的能动的主体”。〔4〕(P5)道德人格在个体的现实生活中能够支配和决定个体的道德行为。首先,道德人格具有驱动个体进行道德行为的动力功能。道德人格中的道德需要、道德动机、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等非理性因素构成了个体道德行为的动力系统。其次,具有价值导向功能,为道德行为规定方向和目的。道德人格中的道德理性因素是道德行为的向导,个体在道德行为上应该做什么,为何而做,如何去做,都是人理性思考的结果。没有道德理性,就不可能有正确的道德行为。个体道德行为受道德人格的支配,构建和谐社会需要高尚的道德情操引领,因此,和谐的道德人格将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撑。
二、和谐道德人格的构建
道德人格是道德知识、道德素养及道德形态三位一体的有机结合。道德知识是道德人格生成的细胞和基础条件,道德行为总是以道德知识为基础;道德素养是人的道德素质及其养成度,它是道德人格养成的内核,也是道德人格的雏形;道德形态是道德人格的外形,是人们在社会实践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行为方式和风格。它作为展示道德人格的窗口,又必须以道德知识作基础,以道德素养作底蕴,才能完整地体现道德人格。从认识论角度看,和谐道德人格的形成也经历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反复、无限发展的过程。我们从个体层面和社会层面来分析和谐道德人格的构建。
1.个体对道德人格三要素的认同和实践是构建和谐道德人格的基础和前提
首先,和谐道德人格的生成取决于道德主体对外在道德知识的学习理解,以及外在道德要求对道德主体的制约性。作为社会历史的产物,人在确定自己存在的价值、意义时不能脱离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必然要处理好人与社会、人与他人的关系。道德人格也正是人在对自己存在的价值、意义进行反思时对自我的把握,并在认知、接受社会道德要求时上升为道德自我。因此,道德人格的生成需要对一定的道德规范及其所蕴涵的道德必然性和道德规律有所认识,形成道德理性体系,为道德主体整合其行为动机和调整其现实行为提供支持。但是,道德认知不会自动生成,需要通过教育等方式把传统美德作为道德内容传授给道德主体,促使道德个体认知、接受、认同,从而逐步形成和健全个体的道德心理。
其次,道德主体对社会外部的道德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形相对照产生思想观念上的选择认同。道德认知是道德人格生成的基础,但知识并不就是美德。“主体进行道德选择的关键是其自身和社会的特定需要。”〔5〕(P136)道德人格的形成还需要对道德知识信息进行选择加工,转化浓缩为道德素养的合理内核,促进优良道德品质的形成,这就是道德人格生成的主体认同。个体道德价值体系的建构使道德主体能够深刻理解道德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激发道德主体努力实现道德价值的道德情感,产生克服困难、排除阻碍去实现道德价值目标的道德意志力。经过道德生成的主体认同,个体道德人格已初具雏形,但还不成熟、不稳定。
最后,道德形态的塑造与提升。道德主体在通过道德知识学习,接受外在道德要求,并内化为自己道德需要的基础上,在实践活动中自觉践行道德要求,遵循道德规范,履行道德义务。道德人格是主观上道德认识和客观上道德行为的统一,道德人格的生成离不开道德实践。但是,偶尔一两次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实践并不能全面体现个体的道德人格,只有在经常性的道德实践活动中持续不断地重复某种道德行为,使支配行为的道德观念、意识深深融入到个体情感和意志活动中,内化为个体的道德信念,使道德行为变成一种稳定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道德品质才最终完成。由此可见,道德人格生成的自觉实践,实际上是道德习惯的养成、道德信念的强化和道德品质的提升过程,以致最终形成稳固的道德人格。
2.社会整体环境的优化与和谐是构建和谐道德人格的保障
首先,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营造健康的文化环境。一个社会和谐与否,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道德人格的塑造要实现和谐的目标,前提是使国人认同现代价值观,明确当代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文化的主导,只有深刻认识和把握核心价值体系,才能在文化建设中突出重点,抓住根本。要把人们追求的目标整合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上,并通过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去践行它,使自己成为合乎社会要求、推进社会进步的人,在这一过程中,其道德人格也得以提升,向着和谐道德人格的理想境界迈进。
其次,完善社会运行体制,为人的健康成长和良好道德人格的养成提供适宜的制度环境。和谐道德人格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人在同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中逐步建构而成的,是社会发展和趋向和谐的过程中社会对人模塑的结果,是社会系统各种力量积极作用的成果。当今社会存在诸多影响稳定的因素,如收入差距加大、失业率较高、公职人员的腐败、环境污染等,这些消极因素不仅直接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而且也影响到和谐道德人格的塑造,容易引起国民的心理焦虑甚至会阻碍社会进步。塑造和谐道德人格,必须积极实施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要高度重视、关爱弱势群体,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的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些社会运行的体制和机制,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保障,也是塑造和谐道德人格的有利条件。
荣辱观是最基本的一种伦理价值观念,是对人们是否履行一定的社会义务和是否表现为应当的行为的道德价值认识和评价。荣辱观是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时代往往有着不同的社会内容。在社会主义新时期,它也有着自己特定的社会内容。总书记精辟概括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内涵深邃,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和谐社会的调节器
“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社会规范的调节作用。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定要有规范。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表现形式之一,其最基本的价值就是社会规范的“调节功能”。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经济全球化浪潮不断高涨,社会规范呈现纷杂化趋向的历史阶段,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抵制什么,使社会生活有一个共同的规范;并通过这种共同的规范去调节人们的行为,使整个社会生活保持在一种有序的状态之中。而这种有序的社会状态,正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鲜明提出,可以使人们能够按照这种社会规范的要求,不断地衡量和测定自己的行为,或坚持、或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向,力图不断地同社会规范的要求保持一致,从而形成一种有序和谐的社会生活秩序。和谐社会的价值支撑和导向“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社会价值的导向作用。马克思认为,人把握现实世界的方式,不限于科学的或理论的方式,还包括艺术的方式、宗教的方式和实践精神的方式。道德是人把握世界的一种最重要的实践精神方式,它从现实出发,注重于实践,却又指向理想。因此,“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规范为基本形式,以价值为实践指向,为人们的相互关系的调节和行为表现提供一种价值的支撑和价值导向。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但最基本的就是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正向性的激励工作,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创造更多更好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二是反向性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局,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无论是正向性的激励工作还是反向性的调解工作,都离不开道德价值的支撑和指引。
人的素质提升的助推仪
“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大的素质提升作用。一个人的荣辱观的社会化程度高低,决定了其文明的水平,从而也决定了其发展的限度。无论中西方对道德与人性的关系之认识有多大差异,但对道德特别是荣辱观对人的教化功能的认识则是一致的。事实上,道德及其荣辱观教化的程度,在客观上决定了人的文明素质和文明水平。而一个社会和谐的程度,除了制度上的因素外,基本上取决于这个社会全体成员的文明素质和文明水平的高低。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构建和谐社会,最主要靠两条一是社会制度,二是人的素质。而在人的素质系统中,起核心和灵魂作用的是思想道德素质。和谐社会的精神动力
“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巨大的精神动力作用。道德对于社会生活的认识,主要着重于从个人和社会整体、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特别是个人对社会整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态度这一角度,提供现实社会状况的信息,显示现实社会的生命力和历史趋势,展望或预测现实社会发展的未来图景。科学特别是达到了理论思维高度的社会科学,能够从现实社会特别是这一社会的经济关系的内在逻辑这个角度,提供现实社会状况的信息,说明现实社会的生命力和历史趋势,预测现实社会发展的未来图景。“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又有自身的价值说明,因此,它能够为人们的行为直接提供一种“正当”性、“正义”性、“应当”性的合理性精神支撑。而这种合理性的精神支撑,在现实生活过程中,就会转化为一种激励性的强大精神力量,鼓舞人们的道德行为,敢于冲破各种艰难险阻,去追求理想的目标。构建和谐社会,这种激励性的强大精神力量,既有利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激发社会活力,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也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利益矛盾,从而促进社会全体成员之间和谐相处。
论文摘要: 价值认同指在实践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个体对社会核心价值从内心深处产生的认同,是社会核心价值认同化的过程,是个体发展与社会和谐的保证。价值冲突在大学生身上不仅在历时性上与现代核心价值出现了断裂,而且在共时性上与现代核心价值产生了冲突。思想政治教育是超越矛盾的重要途径,价值认同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取向。作为以“人”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的思想政治教育,其价值诉求必须以人性为基础和逻辑起点,在当前和谐社会建设中,思想政治教育要从人性的真正需要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性的自由、和谐、全面发展作为自己的价值旨归。
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问题,一直是学界和社会关注、争论的焦点。从“万能论”到“有限论”再到“无用论”,挑战和质疑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合法性、合理性的话语一直不断。实践证明,以“人”为对象和出发点的思想政治教育,如果其价值诉求不以人性为逻辑起点和实现途径,就必然流于虚妄,而其科学追问如果缺乏对人性的关怀、关注,也必然会迷失自身的价值方向。所以,在当前和谐社会建设中,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从人性的真正需要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性的自由、和谐、全面发展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以兑现思想政治教育对社会发展的庄严承诺。
一
价值认同已成为重要的时代课题,同时主体的多元化和需求的多样化也决定了价值认同丰富的内涵。价值认同在本文中是从狭义来理解的,主要指在实践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个体对社会核心价值从内心深处产生的认同,是社会核心价值认同化的过程,是个体发展与社会和谐的保证。价值认同具有主体性、互动性和生成性等特征。价值认同是个体认同体系的核心和灵魂。认同一般指由客观的同一性衍生出的相应的作为主观态度的认同,是多维和多层的有机系统。价值认同是认同的内核和基石,决定着个体认同体系中其他类型或层面认同的选择和内化。当然,价值认同与其他认同也不是单向的,相反,在个体的认同体系中它们是相互支持与互补的。
价值认同作为认同体系的核心问题,在当代国家、社会和个人发展中更显示出其不可替代性。首先,价值认同是增强国家软实力的本源。一个国家综合国力通常是由硬实力与软实力这两个相辅相成的要素构成的。软实力与价值认同是密切相关的,是“源”与“流”的关系。软实力的要素是价值认同的外在表现,价值认同是软实力实现的本源。在后工业时代来临的今天,软实力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世界主要大国在努力增强硬实力的同时,更加重视增强自身的软实力。其次,价值认同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根基。社会核心价值是最基本的内核,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的、长期稳定的社会关系及价值追求,所以社会核心价值的认同所形成的向心力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动力源。最后,价值认同也是个体良好发展的前提。人就其现实性而言,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一个人的发展绝不能脱离他以前的或同时代历史。一个人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相一致,其发展可以得到社会的支持,相反个人的发展必然受到社会的制约。
二
当前,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不再是当然的同一,个体也不必然认同社会价值,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冲突已成为常态。面对时代的嬗变,再辅以价值主体先锋性的特点,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冲突在大学生身上表现尤其明显,更为突出。
1.大学生价值认同的历时性困境。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现代西方价值观在大学生当中有相当的市场,正在深刻地影响着大学生的价值选择。从后现代角度而言,崇尚个性、主张民主、追求感觉等价值取向,也通过跨文化的交流渗透到大学生的主观世界。大学生身上的传统、现代和后现代历时性的价值观与现代核心价值观就突出地表现为保守与创新、民族与世界及世俗与崇高之间的矛盾。而且传统、现代和后现代历时性的价值观是交织在一起压缩于当代大学生当中的,所以在当下的时空中各种碎片化景观得到更加密集的呈现,从而加剧了这些矛盾,这使得价值认同必须得到建构。
2.大学生价值认同的共时性困境。我们正处在一个由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消费社会过渡的时代,正处在一个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全面转型的时期。这一基本走向,促使当代大学生不得不面对物质利益的重新调整、社会关系的重新定位和与市场经济相配的观念的更新。面对这三个问题,大学生必定不断反省、更新、丰富自己的价值观。共时性层面价值观的杂合,正如历时性的压缩一样,使大学生作出任何一种选择都变得不容易,这本身已经使大学生对现代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造成困惑。不仅如此,这种由信息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所自发形成的片面、肤浅、短视的价值观与先进性、导向性、建设性的现代核心价值观是存在离异一面的。
总之,大学生的先锋性等特点,使他们能以其独特的价值认知与判断引领着时代话语和时代意识,但是也正因为这些特点也使他们的价值观相对于其他群体(如农民、工人等)更加复杂多样。在现代社会中,大学生不仅在历时性上与现代核心价值出现了断裂,而且在共时性上与现代核心价值产生了冲突。
三
综上分析,价值认同与价值冲突是相伴相生的。我国当代大学生价值认同还存在着一些比较深刻的内在性矛盾,这些矛盾的存在是带有普遍性的。而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有阶级性的实践活动,具有导向功能、保证功能、育人功能和开发功能。所以思想政治教育是超越矛盾的重要途径,价值认同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取向。特别是随着社会的转型和传统价值观的解体,物质消费的强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现象滋生,使人们日益疏远了理性、尊严、责任和义务,造成人性的异化与不和谐。解决这些问题离不开对人们思想的引导和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要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培养人、塑造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职责,通过引导、评价、激励等手段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使人的思想与主流社会的思想一致,使人的行为符合社会的伦理规范,最终促进人性的自由、和谐、全面发展。
四
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大学生价值认同不仅可能,而且是可以实现的。1.现代核心价值与大学生价值取向是相契合的。现代核心价值是继承与发展、借鉴与创新的结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用传统文化来诠释,就是立志爱国、厚德载物、自强不息、明礼知耻。这表明现代核心价值与大学生价值取向有共同的文化“基因”。作为华夏儿女,他们都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作为个体,他们都需要全面、自由的发展空间。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可以促进大学生价值认同的建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正是以现代核心价值为导向满足大学生的自觉发展的要求。因此,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可以使大学生从自发性的价值认同困境中摆脱出来,实现自觉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的教育强调“教”的过程,强调知识的记忆和规范的遵从,强调形式上的整体一致性而忽视“学”的过程、意义的体味与发现,以及多元个性的发展。这样一来,学生就会很少主动地学习、很少主动思考、很少主动分析事实,仅仅停留于“认识”状态,当然也就不可能在其精神世界生成批判性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也就不可能具有超越性,更不可能在其精神世界自觉生成理性的价值观。
参考文献
[1]贾英健.认同的哲学意蕴与价值认同的本质[J].山东师范.
[2]王军,李宝章.传统与后现代———当代大学生价值观教育刍议[J].辽宁教育研究,2004,(3).
关键词:和谐伦理;和谐社会;和谐
中图分类号:D0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08)-04-0023-02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生活,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生活理想,也是今天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设定的发展目标。目前,作为执政理念的和谐社会发展目标已经确立,但相关伦理支持还未完全到位。“和谐”作为伦理概念,是指公正、协调完善的关系与秩序状态。当和谐成为人们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价值取向时,和谐就成为一种伦理,即和谐伦理。和谐伦理是和谐社会人们生活的整体反映。它以人的社会存在为基础,是对个人的自我价值、社会价值、自然价值等方面的判断,涉及了人与自我,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生态等方面关系,是从根本上对人的发展的价值评判。
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总书记就和谐社会的内涵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项伦理精神,它们是内在统一的,它们坚持了民主与集中的统一、法治与德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正义与利益的统一、诚信友爱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统一、活力与创造的统一、安定有序与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后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同时,这六项伦理精神既体现了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也体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多角度全方位地构筑起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伦理精神的立体框架。
一、和谐伦理的微观层面
(一)“同情”:和谐伦理之始
一个社会,要想维持和谐,人与人之间必须有同情心。法国的卢梭提出了“同类感”思想,他说人和人、和物、和自然都是同类的,所以会产生同情心。“同类感”是人人都具有的,同情别人,同情自然物,就很有可能和自然、和人和谐相处。只要有了同情心,有了同类感,就能和谐相处,同类感成为和谐相处的本体论根源。亚当・斯密从“同情”出发,给我们构建了一个理想的社会和谐的蓝本。“同情”并不意味着单纯意义上的他利,而是寻求一种和谐。如果能够建立良好的同情机制,那么,就可以减少很多摩擦、很多矛盾,从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社会更加和谐。
(二)“至善”:和谐伦理的终极价值
从古到今,人们不遗余力地追问着有关人的本性、人生价值、人类命运的终极问题。这些属于伦理学或道德哲学范畴的问题,潜在地设定了人生和人类社会有一个总目的、最终价值目标,即至善。至善的伦理秩序意味着,世界万物都包容和贯穿在一个和谐的秩序中,其中每一件事物或生命都没有受到损害和压制,都恰到好处地发展了本性和潜能。并且,它们之间处在一种互助互益、相生相长的关系中。一最佳的至善状态对于宇宙中每一成员来说都是最公正、最正义的,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和造福于每一成员。对于人类而言,伦理的至善就意味着,人与人、人与万物的和谐相处,共同繁荣;人自身各种潜质潜能的全面发展、共同完善这两大目标的实现。
二、和谐伦理的中观层面
(一)“荣辱”:和谐伦理之需
“八荣八耻”作为一种时代精神的体现与理想人格之间的相互作用日益加强,形成推动时代进步的新的时代风范。道德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精神力量,“八荣八耻”是这一精神力量的集中体现,是对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具体补充。十七大提出:社会荣辱观引领社会新风尚。
(二)义利统一是和谐社会的价值观基础
现存社会是一个伦理共同体,更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利益关系的处理和均衡。实现社会利益的分配和均衡,一方面是制度安排的结果,另一方面是道德力量的维系,是社会对义利统一的社会主义义利价值观普遍认同的结果。
(三)“兼爱”:和谐伦理之基
“兼爱”思想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的思想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理念。建立人与人的新型关系,提倡人与人的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新型的人际关系应倡导兼爱。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兼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是商品经济社会生产和消费活动的伦理原则,有兼爱之心,使利己心(爱己)与利他心(爱人)之问平衡,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利益主体取得双赢、多赢所应当遵循的道德原则,也是现阶段社会走向和谐的道德需求。
三、 和谐伦理的宏观层面
(一)“公正”:和谐伦理之本
“公正即和谐,和谐须公正”这是中、西方两种伦理文化的共同启示。当代著名伦理学家麦金太尔也认为:“正义是每个人包括给予者本人――应得的本分”。在这里,正义的基本涵义就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得其所应得,罚其所应罚。分配正义对和谐社会之所以重要,不仅在于它的手段性――直接影响人们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性,而且还在于它的目的性―― 分配正义是人类世代向往的理想目标,是人类美好生活的基础,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
(二) “诚信”:和谐伦理之核心
一个社会要和谐发展,仅靠法律和制度规范是不够的,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诚信就是社会系统运行中的核心和纽带,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减少社会生活的风险和代价,使社会的运作成本大大降低,从而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使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社会和谐的深层基础在于全社会之间拥有一种普遍的认同, 人与人之间要有一种相互诚实和信任。没有诚信,就没有相互的合作,就没有社会的团结,就不能形成普遍的认同,也就没有社会的和谐。“诚信的深层内涵是外不欺人与内不欺已的协调统一.相信他人与相信自己的协调统一,外在世界与内心世界的和谐一致。
(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人不能脱离自然,只能选择某种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与自然的关系。在人的能力空前提高的今天,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还要依赖于人的价值观、生活方式、社会关系等诸多因素的协调和谐。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体现了和谐生态的伦理精神: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并不意味着人类不为自然做出自己的贡献,也不意味着自然不为人类做出任何牺牲。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从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的视角理解人类生存,强调了人与自然关系上的双向价值关照:保护自然与保护人类、建设自然与造福人类的一致性。
”和谐“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和谐“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髓之一。新时代的和谐伦理精神是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结晶,它既是一种体现于社会现实的精神品质,更是一种引领着未来社会发展的价值观念。伦理精神内容的统一体现了社会、人、自然的统一,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时代主题。
参考文献:
[1]郭金彬,徐朝旭.构建和谐社会与哲学理论创新[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2]郑文伟. 和谐社会面面观[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
[3]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4]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