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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医疗急救知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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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医疗急救知识

第1篇:日常医疗急救知识范文

关键词:急救医学发展重要性趋势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3.02.039

【中图分类号】R-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1-8801(2013)02-0043-02

1理论基础

随着现代工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交通网络的完善,人们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而由此造成的人员突发性身体伤害如车祸、工程伤亡、溺水等突发事件数量也随之增长,此外,受现代高节奏生活影响,心脑血管等疾病的发病率也居高不下,而医疗机构作为救死扶伤的神圣机构,自然应担负起自己神圣的职责,为维护人们的生命安全做出贡献。因此,急救医学受到相关部门和医护工作者的重视。急救医学是研究为挽救人们肢体、器官、脏器功能甚至生命的紧急医疗救援措施及其发展的学科,显然这是医学的一个分支。

2具体分类及简单应对

急救医学虽然只是医学的一个分支科学,但其却包含着丰富的内容,涉及现代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主要说来,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1生活意外急救:生活经验可以清楚地告诉我们,日常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不可预知的突发状况,如流鼻血、闪腰、抽筋、休克、鱼刺卡喉、烧伤、烫伤等。这类突发事件是生活中的常见问题,而受各种条件限制,医护人员又很难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因此需要大众具备一定的急救技能,减少这类问题对人们生命的威胁。

2.2中毒急救:食物中毒、酒精中毒、鼠药中毒、安眠药中毒等。这些都是常见的中毒类型,所以还是需要普及相关知识,当我们发现有人有中毒迹象时,要积极询问相关问题,确定中毒类型,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3野外急救:蜂蜇伤、毒蛇咬伤、雷击、中暑等。这类情况多发生在野外,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所需时间相对较长,所以必须做好预防和主动处理。这类意外都有很强的可预见性,在野外活动应事先考虑这些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如带上防风罩、避开密集的草丛、带上碘酒、创可贴等简单急救用品、准备好解暑药等。

2.4灾难急救: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车祸等。这类事故往往都会造成重大伤亡,应予以高度重视。这要求医院具有足够的医疗储备资源,如医务人员、应急药品等。同时需要与武警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做好配合工作。

3发展历程及概况

同其他医药科学一样,急救医学也是一门不断发展与进步的科学,美国作为一个医疗科技高度发达的国家,其现代急救医学主要经历了三次重大的变革。

在20世纪60年代,来自美国的急救医学专家SafaKouwenhoven和Safar等提出了胸外挤压和口对口吹气的心肺复苏法。截止至1998年,在美国接受心肺复苏方法培训者高达7000万人次,通过该方法的推广和运作,平均每天能在欧洲和美国挽救近1000例院外猝死病人,极大地提高了院外急救的效率和成功率,为挽救人们生命做出了巨大贡献。

到19世纪90年代初期,美国学者在期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提出了“生存链”的概念,该理论将急救专业技术技能与社区人群的急救理念相结合,是急救医学的一大进步。

第2篇:日常医疗急救知识范文

《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急救医疗行为和秩序,合理使用急救医疗资源,完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提高急救医疗服务水平,促进急救医疗事业发展,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急救服务需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院内急救医疗服务以及社会急救及其管理。

第三条 定义

本条例所称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受理急救呼叫后,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和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院内急救医疗服务,是指设置急诊科室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急诊医疗机构)为急救中心(站)送诊的患者或者自行来院就诊的患者提供紧急救治的医疗活动。

本条例所称的社会急救,是指社会公众在突发急症或意外受伤现场,采用心肺复苏、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基础操作,及时救护伤者、减少伤害的行为。

第四条 政府责任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急救医疗服务工作的领导,将急救医疗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的财政投入机制和运行经费补偿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参与急救医疗服务,健全急救医疗服务体系,保障急救医疗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五条 部门职责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本市范围内的急救医疗服务工作,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辖区内急救医疗服务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和国土资源、公安、消防、建设、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旅游等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急救医疗服务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 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急救医疗服务是公益性事业,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力量。

本市建立由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和院内急救医疗服务组成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现场自救互救是急救医疗的重要补充。

第七条 信息公开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急救医疗服务信息,方便患者合理使用急救医疗资源。

第八条 宣传教育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应当组织开展急救医疗的宣传教育,引导患者合理使用急救医疗资源。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急救知识宣传教育。

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急救医疗服务的公益宣传,倡导自救互救的理念,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宣传救死扶伤的精神。

第二章 院前急救医疗服务

第九条 机构设置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院前急救医疗机构规划和设置标准,设置急救中心(站)。

急救中心(站)以及承担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工作的其他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市、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院前急救医疗执业登记。

第十条 机构职责

急救中心(站)应当承担下列职责:

(一)日常院前急救医疗服务;

(二)政府举办的重大社会活动的院前急救医疗保障服务;

(三)城市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

(四)社会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普及;

(五)其他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任务。

第十一条 工作规范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制定院前急救医疗工作规范、质量控制标准。

急救中心(站)应当按照院前急救医疗工作规范、质量控制标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急救业务培训和考核,执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计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 院前急救人员

院前急救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和急救辅助人员。急救中心(站)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市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符合院前急救行业特点的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保障措施。

第十三条 院前急救车辆

本市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急救反应时间)、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及业务需求增长情况等因素,按照不低于每三万服务人口配备一辆救护车。

救护车应当符合国家救护车标准,有明显的行业统一规定的急救医疗标志及名称,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定位系统、通讯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警报器、标志灯具、急救设备,并喷涂标志图案。

急救中心(站)的救护车应当专车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未经市、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工作,不得使用120标识。

第十四条 通讯指挥平台

本市设置院前急救呼叫受理和指挥调度中心,实行24小时急救呼叫受理服务,统一受理全市急救呼叫,合理调配急救资源。

第十五条 专用号码及联动机制

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呼叫专用电话号码为“120”。呼叫受理和指挥调度中心应当根据人口规模、日常呼救业务量设置相应数量的“120”呼救线路,配备调度人员,保障及时接听公众的呼救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呼救信息,不得对“120”呼救专线电话进行恶意占用和其他干扰。

本市建立“110”、“119”与“120”联动协调机制。

第十六条 受理调度

呼叫受理和指挥调度中心应当在接到呼救信息后,进行分类、登记和调度。必要时对呼救人员进行急救指导。

呼叫受理和指挥调度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受理呼救。

第十七条 现场抢救

院前急救人员开展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时,应当穿着统一的急救服装。

院前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当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对需要送往急诊医疗机构抢救的急危重患者,应当通知急诊医疗机构做好收治抢救的准备工作。

院前急救人员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急救医疗服务。

患者家属或现场其他人员应当协助配合院前急救人员的工作。

第十八条 送院原则

院前急救人员应当遵循满足专业治疗需要、就近、就急的原则,决定送往相关的急诊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患者或家属拒绝遵从的,院前急救人员应当告知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由其签字确认。

患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院前急救人员决定送往相关的急诊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一)病情危急,有生命危险的;

(二)疑似突发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

第十九条 特殊保护

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时,对有危害社会治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或者依法需要提供特殊安全保护的患者,院前急救人员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或专业机构,由公安机关或专业机构负责保护工作。

第二十条 资料记录保存

急救中心(站)应当做好急救呼叫受理、现场抢救、转运途中救治、监护等过程的信息记录。

院前急救医疗病历按照国家规定管理保存。急救中心(站)的呼救电话录音、派车记录资料应当至少保存2年。

第二十一条 立体救援

本市积极发展水上、陆地、空中多方位救护,形成水、陆、空立体救护网络。

第三章 院内急救医疗服务

第二十二条 院内急救能力建设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完善本市急诊资源布局,制定急诊科室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及管理规范,加强对急诊科室的监督管理。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专科医院应当按照急诊科室配备配置标准和管理规范设置急诊科室,加强急诊学科建设和日常管理,提高院内急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急诊医疗机构开展急诊、重症监护室一体化建设。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急诊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关停急诊科室。

第二十三条 院内急救人员配备

急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配备掌握急诊医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急诊科室医护人员,并加强急诊科室医护人员培训。

第二十四条 院内急救服务规范

急诊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院内急救医疗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遵守诊疗技术规范,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

第二十五条 院前急救与院内急救医疗的衔接

急救中心(站)应当与急诊医疗机构建立衔接机制,保持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实现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

院前急救人员将患者送达急诊医疗机构后,急诊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办理患者交接手续。急诊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诿患者交接,不得占用救护车设施、设备。

第二十六条 急诊分级救治

急诊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急诊病情分级指导原则,按照患者疾病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并决定救治、处置的优先次序。

第二十七条 转诊分流

急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进行救治、转诊或分流。患者经急诊科室救治后需要住院继续治疗的,急诊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优先将其转入住院病房治疗;患者经急诊科室诊治后病情稳定、无需继续急诊救治,且符合出院或转院标准的,应当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或转诊至相关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或者康复。

第二十八条 政策引导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完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体系,畅通患者双向转诊渠道。

市医保部门应当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经过急诊处理、病情稳定的患者转诊到相关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或者康复。

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当将符合出院或转院标准仍无故滞留急诊医疗机构急诊的患者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公安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置。

第二十九条 考核制度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急诊医疗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构功能定位、急诊规模、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制定和完善考核激励制度,向急诊科室予以倾斜。

第四章 社会急救

第三十条 政府及红十字会急救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本市社会急救的培训工作。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配合开展社会急救培训。

红十字会应当普及急救知识,组织群众参加社会急救培训,参加现场救护。

第三十一条 社会参与

本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

本市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市民的急救意识和自救互救知识技能。

第三十二条 社会急救培训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警察、消防队员接受急救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组织教师和学生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

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商场、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旅行社、旅馆、旅游景点等经营或管理单位,应当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急救技能培训。

其他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组织人员参加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

第三十三条 社会急救设施配备

机场、火车站、地铁站、体育场馆、会展场馆、风景旅游区、大型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单位和建筑施工、大型工业企业等,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使用和维护。

第三十四条 公民紧急现场救护

任何人发现需要急救的患者,都应当立即拨打120电话呼救。

鼓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患者按照急救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

在配置有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的场所,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可使用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急救器械进行紧急现场救护。

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 财政保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将急救医疗服务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六条 社会支持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急救医疗服务。社会力量参与急救医疗服务的,应当服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管理。

鼓励单位和个人向急救中心(站)、急诊医疗机构进行捐赠,并依法享受相应税收优惠。受捐赠单位对资金、物资的使用及审计报告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七条 用地保障

急救中心(站)的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城乡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区(县)人民政府为急救中心(站)预留建设用地,并作为一类卫生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第三十八条 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保障

急救中心(站)和急诊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配备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设施设备。

供电、供水、供气和通讯企业应当保障急救中心(站)和急诊医疗机构的用电、用水、用气的稳定和通信网络的畅通。

第三十九条 交通保障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道路、交通、救护车信息共享机制。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障执行急救任务的急救车辆优先通行,在急救车辆遇到交通拥堵时应当及时进行疏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急救中心(站)、急诊医疗机构门口的道路通行方案,急救中心(站)、急诊医疗机构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以外,禁止停车。

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报警器、标志灯具;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在禁停路段可以临时停车。

任何车辆和行人都不得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通行;救护车执行急救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因让行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而导致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后,免予处罚。对不按照规定为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让行的车辆、行人依法处理。

对依法从事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活动的救护车免收过路、过桥费等道路通行费、停车费。

第四十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保障

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应急医疗专家库。

本市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应当建立应急医疗救援队,参与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急救医疗工作。

对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急救医疗,必要时由应急医疗专家进行现场伤情评估后,分送相关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者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急救医疗服务保障内容。

第四十一条 治安保障

患者应当遵从急救中心(站)、急诊医疗机构的安排,不得干扰急救医疗服务,不得妨碍急救医疗秩序,不得殴打、辱骂急救医疗人员。

对有前款行为的人员,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十二条 急救医疗收费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急救医疗服务活动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制定急救医疗服务活动收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第四十三条 医疗保险

本市将符合规定的急救医疗服务的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分别制定。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结算。患者或其家属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急救医疗费用。

第四十四条 急救医疗救助

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其急救医疗救治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因意外伤害需紧急抢救,无经济支付能力又无其他渠道解决费用的病情危急、伤势严重的病员,医疗机构可申请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中支付。

第四十五条 信息化保障

本市建立急救医疗信息系统平台,对全市院前、院内急救资源状况等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实现院前与院内急救资源信息共享;实现与医保、公安、交通等部门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第四十六条 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急救中心(站)和急诊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举报和投诉并及时查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依法处罚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违规使用急救车辆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擅自调用急救车辆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规使用急救车辆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四十九条 冒用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名义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擅自开展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工作或使用120标识,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未经批准假冒急救车辆或非法营运急救业务车辆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第五十条 干扰呼救信息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谎报呼救信息,对呼救专线电话进行恶意呼救和其他干扰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院前院内交接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与接诊医疗机构交接规定,导致救护车不能正常运行或占用救护车设施、设备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渎职责任

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急救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突发公共事件急救医疗

突发事件的急救医疗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3篇:日常医疗急救知识范文

功能一:120指挥调度中心

120指挥调度中心位于中心主楼七层,占地面积500,分为值班调度坐席、分流坐席、突发应急指挥室3部分。其中突发应急指挥室可以在事故发生时,通过事故现场的单兵通讯设备和通讯指挥车,在第一时间将现场图像经过卫星数据传输到突发应急指挥室平台,对突发事故现场进行人员的调度指挥及设计应急方案。

目前,北京市存在着“120”和“999” 两个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网络,2011年7月,两个网络正式依托120调度指挥系统建立了北京紧急医疗救援联合指挥调度平台,平台能够共享双方的基础数据,可以实现多项功能。例如:一方繁忙,电脑语音系统将自动提示可以转接到对方呼救电话;同一事件中,当一个报警电话在“120”或在“999”已经报警并得到响应后,呼叫者再向另一家报警时,系统将自动提示本电话已经在120或999报警成功和响应的信息等,避免了重复派车浪费急救资源的现象。

平台拥有先进的地理信息系统,矢量地图信息丰富、影像图真实直观、两者叠加的矢量影像图兼具优点,地形图轮廓清晰,2.5维图美观形象,5种类型的地图可以任意切换,极大程度地满足了日常急救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指挥调度的不同需求。

北京紧急医疗救援联合指挥调度平台的建成,不仅实现了北京市医改方案中的整合优化“120”和“999”急救资源,探索建立统一的指挥调度平台目标,而且为统筹资源利用,合理缩短院前急救到达现场时间,进一步提高急救呼叫满足率奠定了坚实基础。

功能二:市急救医疗物资的储备库

北京急救中心医疗物资储备库建立于2007年,经改造后于2009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为北京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医疗物资的保障。储备库位于中心主楼首层,占地约200,储备库设计了3个安全出口,两条安全通道,最大安全门尺径达到2m×2m,使应急物品可以方便快捷的进出。

储备库是以国际惯例标准,储备了城市人口万分之一的医疗救援物资。其中包括外伤用品、防护用品、急救设备以及供野外营救的部分抢险物资等。自急救中心建立医疗储备库以来,为各项重大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医疗物资保障,使急救中心在各项重大活动中得到了考验,也为外省的医疗救援工作提供了物资保障。

例如:在2008年汶川地震时,北京派遣73辆救护车赴汶川救援,共计转运救治患者2000余人;在2010年玉树地震中,北京急救中心医疗救援队一行96人、24辆救护车奔赴海拔3700余米的玉树震区,携带价值400多万的药品、器械等物资,在灾区救治转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功能三:急救培训的基地

急救培训是北京急救中心的4大职能之一。培训中心以建立现代化的急救学院为目标,实行管理模式学院化,课程设置国际化、教学配备标准化,教师形象企业化的发展战略。急救中心年均培训量在1~3万人次,迄今已为社会各界逾30万人士培训普及了急救知识与技能。

为了满足这种需求,培训中心设置在中心主楼三层,占地面积900。作为中国院前急救行业专业人才与公众急救科普宣传的核心基地,北京急救科技馆根据国际先进的急救理念进行了功能区域划分,建成8个主题明确、紧密衔接的急救互动模拟体验区,以动态、静态相结合的方式,富有创意地开发和运用超媒体技术,将先进的科普知识传播给广大受众,利用模拟数字化控制的声光电手段营造模拟场景,应用互动体验站的参观模式,充分调动了参观者的视觉、听觉和触觉感知,结合生动新颖的互动内容,增强了急救科普教育的知识性、趣味性与参与性。

设计完整的参观流程向民众传播公共事件应急避险、突发急症与意外伤害对策等急救知识,以达到挽救生命、减少伤残的目标,使急救文化深入人心,从而促进北京120急救事业的发展。

第4篇:日常医疗急救知识范文

【关键词】院前急救;指挥调度;

【中图分类号】R197.32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49(2012)10-0026-02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是否完善与及院前急救水平、指挥调度质量是衡量一个地区急诊急救工作水平高低的主要指标。随着我州的不断发展,院前急救需求也逐年增长,本文通过凉山彝族自治州2005年—2011年“120”指挥调度信息进行分析,为不断完善我州院前急救体系的建设,提高指挥调度质量和我州院前急救工作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少数民族地区广大病员服务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凉山彝族自治州紧急救援中心2005年—2011年有效呼叫“120”的指挥调度信息

1.2方法:对我州7年间院前急救发展情况、呼救病种构成、呼叫出车月、日高峰时段进行分析

1.3统计学方法:使用Excel和安克“120”指挥调度系统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基本情况: 凉山彝族自治州总面积6.04万平方公里,辖17个县市,有彝、汉、藏、回、蒙等14个世居民族,人口487万,其中彝族人口244万、占50.1%[1],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自2005年—2011年全州有效出诊117338次,急救伤病员123608人。

2.2院前急救发展情况:七年来有效出诊117338次,急救伤病员123608人次。年有效出诊趟次平均增长率为8.73%,平均发展率为108.73%。年急救病员人数平均增长率为6.73%,平均发展率为106.73%,见表1 (P

表1凉山州2005—2011年院前急救发展情况统计表

Table 1Statistical table of pre-hospital emergency situation in the state of LiangShan from 2005 to 2011

年度出诊趟次较上年增长率急救病员数较上年增长率200512510 14200 2006136509.11%146333.05%20071566314.75%1663113.65%20081786914.08%1867112.27%2009181101.35%190171.85%2010189804.80%195873.00%2011205568.30%208696.54%合计117338 123608平均增长率 8.73% 6.73%平均发展率 108.73% 106.73%2.3呼救病种构成: 呼救病种构成前三类依次为:交通伤(33.27%)、除交通伤外的创伤(25.44%)、内科疾病(22.60%),见表2 (P

2.4呼叫出车月、日高峰分布:呼叫出车月高峰依次为:12、11、8月,低谷依次为:4、2、6月,见表3 (P

表2凉山州2005年—2011年院前急救病种统计表

Table 2Pre-hospital emergency medical statistical table in the state of LiangShan from 2005 to 2011

病种 病员人数构成比(%)内 科2793522.60%除交通伤外的创伤3144625.44%妇产科90237.30%交通伤4112533.27%中 毒89377.23%儿 科23981.94%其 它27442.22%合 计123608100.00%表3凉山州2005—2011年按月份统计出车情况表

Table 3 Monthly statistics dispatch table in the state of LiangShan from 2005 to 2011

月 份出诊趟次构成比(%)一月100898.60%二月90937.75%三月92257.86%四月89957.67%五月94218.03%六月91447.79%七月99518.48%八月101428.64%九月98298.38%十月100028.52%十一月103838.85%十二月110649.43%合计117338100.00%表4凉山州2005年—2011年按时刻统计出车情况表

统计资料显示,7年来我州院前急救有效出车趟次和急救病员人次逐年增加,年出诊趟次平均增长率为8.73%,平均发展率为108.73%。年急救病员人数平均增长率为6.73%,平均发展率为106.73%。这说明:①随着我州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健康的需求也日益增加。②凉山州紧急救援中心及相关“120”网络医疗机构对“120”的重要性和院前急救知识的大力宣传、普及,我州人民对院前急救的重要性意识逐步增强。③得益于我州建立了比较完善的“120”院前急救机制[2]。

就院前急救呼救病种构成来看前三类依次为:交通伤(33.27%)、除交通伤外的创伤(25.44%)、内科疾病(22.60%)。可见我州以车祸为主的创伤高居第一位(58.71%),与国内报道基本一致[2, 4,5,6]是危害我州人民健康的第一大因素,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主要为:①凉山彝族自治州位于山区地区,山高、路陡,道路状况相对较差。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交通工具广泛应用的同时部分民众在使用交通工具时安全意识缺乏存在疲劳驾驶、超载、无证驾驶、酒驾等情况。③部分民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安全意识缺乏、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④酒后突发安全事件和治安事件中的打架斗殴等[3]有所增加。因此,应加强我州的城乡道路建设,改进通行状况;加强我州民众交通安全认识以及安全生产和生活的相关知识教育,从而提高我州民众遵守交通规则以及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120”网络医疗机构应加强针对创伤的急救物资、人员准备,加强创伤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规范急救技术和流程,从而建立一支装备精良、技术过硬的院前急救队伍。

就呼叫出车月、日高峰分布来看呼叫出车月高峰依次为:12、11、8月,低谷依次为:4、2、6月。这是由于①11、8月是我彝族自治州的传统节日彝族年和火把节大假期间外来旅游人员和出行民众较多,交通拥堵,交通事故频发以及假日综合征导致各类疾病发病率增加有关。②12、8月是一年中相对较冷和较热的季节。气候因素导致各类疾病发病率增加同时驾驶员易疲劳、道路通行情况差(结冰、下雨导致道路湿滑)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5]。③我州农业人口比例占总人口的86%以上[1],12、11、8月份系农闲季节广大农民朋友慢性病就诊、外出活动、打工的意愿增强,而4、2、6系农忙季节广大农民朋友慢性病就诊、外出活动、打工的意愿下降。呼叫出车日高峰时段为16时—02时、低谷时段为02时—06时。这与我州人民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时间规律一致。因此应按照呼叫出车月、日高峰分布特点适当调整 “120”指挥调度平台、各医疗机构的院前和院内急救资源配置,如:弹性增减“120”指挥平台调度人员、院前急救人员、急救车辆及急救物资,以适应院前急救之需要[6]。

院前急救工作随机性强、情况紧急、工作环境差、病种多样、急救药品及设备有限、急救人员劳动强度大、治疗主要以对症为主。应根据这些情况结合我州院前急救工作的自身特点不断完善院前急救体系的建设,合理布局急救网点、急救资源,急救人员,加强急救从业人员培训。从而缩短院前急救反映时间、快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应急急救能力、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更好地保障少数民族地区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安全。

参考文献

[1]凉山州政府信息网 http:∥

[2]彭重力.重庆市主城区120急救患者的流行病学分析[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09,18(7):689-691.

[3]吴群召.基层医院院前急救疾病谱分析[J].中国全科医学,2006,9(4):319.

[4]曾量波,梁子敬,黄力,等.广州市中心城区院前急救状况分析[J].中国全科医学,2007,10(16):1359.

第5篇:日常医疗急救知识范文

    实施精细服务[1]狠抓医疗建设,按需求开设门诊,坚持每周8个半天的门诊;为确保24h不断线,在非门诊时间设立值班,负责日常诊疗和急诊处理。为方便科研人员,坚持开设办公主楼医疗点,并派专人巡诊,送医送药上门。对干休所门诊部进行技术帮带,定期组织专家会诊。急救工作做到组织、人员、技术和装备4完善,并制定急性心肌梗死、高血压危象和休克等21种疾病的抢救预案,做到有备无患。严格药品采购和管理药品采购坚持通过主渠道供应,充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供应品种,满足临床的日常需要。建立规范的药品日常管理制度,如入库验收、在库保管和出库验收等,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实行首诊和三级医疗责任制首次接诊患者,医务人员从问好第一句话开始,负责到底,努力做到不误诊、不漏诊。抓好综合预防保健工作坚持预防、保健和医疗一体化的原则,强化科研人员的预防意识,提高防病能力。根据科研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年龄结构特点,制定健康教育方案,通过讲课、上网和发放书籍等形式,重点进行亚健康防治教育。做好健康体检工作为适应不断增加的健康保健需要,结合我院科研人员发病的特点和需求,除做好正常的医疗保障和查体任务外,2012年首次将师职干部健康体检转到解放军309医院体检中心,同时还免费为优惠医疗家属和中级士官进行了查体,受到广大科研人员的一致好评。

    多措并举,夯实医疗服务保障基础

第6篇:日常医疗急救知识范文

【关键词】 院前急救模式 医患关系 和谐

【Abstract】Through analyzing the status and the causes of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 in Shanghai pre-hospital emergency mode,this paper aims at discussion on how to establish harmonious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 under the pre-hospital emergency mode.It can be realized by combining related materials and experiences from different perspectives of society,physicians,patients and government.

【Keywords】pre-hospital emergency mode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 harmony

医患关系是医者及其相关人群与患者及其相关人群在医疗实践中,因健康需求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它是社会中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之一[1]。医患关系是当前社会的热点,是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医疗单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2]。分析上海院前急救模式下医患关系的现状及特点,探讨上海院前急救模式下医患关系管理的方法,对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1上海市院前急救医患关系的现状及特点

1.1患者及其家属缺乏对上海市院前急救运行模式的认知

伴随着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上海市院前急救模式从八十年代中期起,由原来的“单纯运输”逐步转变为“院前急救与快速转

运相结合”独立型模式。但是很多市民对上海的院前急救模式缺乏认知,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把现在的上海院前急救模式当做是单纯运输的工具,持有此观点的甚至包括一些院前急救的从业人员和个别急救医师;二是把独立型的上海院前急救模式与国内其他地区的院前急救模式混淆;三是不确定院前急救人员中谁是急救医生,甚至不确定是否有急救医生。

1.2现有急救网络难以满足患者和家属对院前急救的期望和需求

大多数患者和家属对于突发疾病都缺乏心理准备和认识,在正常的应激反应作用下,总是期望120救护车和急救人员一叫就能到,一救就能活。但是现有的急救网络和医疗技术水平离人们的期望和不断增长的需求还有较大距离,叫车难,车到慢的情况时有发生,增加了院前急救医患关系的紧张和矛盾。

1.3医患关系表现为明显的信任缺失及由此引发的问题

在当今的医患关系中,信任缺失是很常见的现象[3]。而上海院前急救模式下的医患关系的信任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患者和家属经常否决急救医师建议转送的医院;二是患者和家属不信任急救医生在现场和途中所采取的医疗急救措施。

1.4院前院内急救链脱节引发患者和家属不满

急救链脱节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病人转送到院内急诊后,院内急诊没有做好接诊准备,导致一些患者送达医院后无人接诊和救治;二是由于患者转送前院前与院内未进行有效沟通,送达的医院不具备该疾病的诊疗能力,或院内急诊就诊患者集结太多,超过了急诊的接诊能力,迫使患者不得不多次转院,引发患者和家属对医疗工作的不满。

2原因分析

2.1急救模式的多样性和院前急救的自身特点混淆了人们对院前急救的认识

人们对院前急救运行模式的认知不足主要有以下二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国内院前急救模式多样性以及各个地区的发展不平衡性,使人们对院前急救缺乏统一的认识。二是在上海市院前急救人员中,急救医师跟急救驾驶员和担架员的工作服没有明显的区别标志,而在人们的惯性思维中,认为只有穿白大褂的才是医生。

2.2上海市城市规模的快速发展和总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提高了人们对院前急救的需求,城市道路拥堵限制了急救车的快速反应

一方面伴随着上海地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总人口数量的急剧增长,人们对院前医疗急救的需求也急速增长,而院前急救网络的建设相对滞后,导致了院前急救叫车难状况的发生。另一方面,城市交通日益加剧拥堵状况,救护车也经常被堵在路上,导致了患者和家属经常会遇到车到慢的情况。

2.3社会舆论和社会风气的误导导致了医患关系的不信任

在社会舆论对卫生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片面和错误的宣传下,以及受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很多患者和家属认为医生就是千方百计为了拿回扣一个群体,把医疗过程中少数的医德败坏形象看做是整体的医德败坏。同时,在当今的医患关系影响下,医务人员也对患者和家属产生了防备心理。

2.4院前与院内缺乏信息沟通机制是导致急救脱节的主要原因

上海院前急救模式有其自身的优点,但是由于院前与院内的各自独立性,因此也容易产生急救链的脱节。现在上海各医疗急救中心与院内的预报模式,大多数都采用间接预报模式,即急救医师通过调度员向要转送的医院进行预报。也有很多情况,院前急救医师不向院内预报,直接送入医院,使该医院并未做好接诊的准备。交接的形式也主要是口头交接,甚至存在着院前与院内根本不进行任何信息沟通的情况。由于急救链的脱节,经常引起家属对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工作的不满,有时还引发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

3讨论和建议

目前,我国的院前急救管理模式主要有:单纯型模式、指挥型模式、独立型模式、依附型模式、消防合作模式、联动型的苏州模式等六种类型[4]。上海市院前急救模式采用独立型模式,主要承担市民的日常院前急救服务,各类突发性灾害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在沪举行的各类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同时还承担危重病人的转院或出院及一些特殊病人出院的非急救转送工作。主要功能定位于现场和转送途中的医疗急救,维持病人的基本生命体征,防止再损伤,并快速送达医院。上海作为中国大陆第一大城市,是国内经济最发达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之一,也是世界了解中国的一扇重要窗口。因此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对于上海尤其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相关资料和经验,认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可从以下五大方面考虑:

3.1加强急救团队的自身建设,建立科学的考核和管理机制

在上海市院前急救模式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首先要加强院前急救团队的自身建设和科学管理,通过制定科学的培训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院前急救人员的职业素养、人文素养和沟通技巧,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夯实基础。一是加强对急救调度员的培训和管理,要着重培养调度员的良好职业素养和人文素养,包括耐心接听患者和家属的呼救电话、快速记录信息的能力、对病情初步判断的能力、调度指挥能力,同时还包括在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前稳定调节家属和患者心理的能力[5]。二是加强驾驶员和担架员的培训和管理,要侧重于培养他们的团队意识、病情观念、以及服从和协同急救医师抢救病人的能力和素养。三是加强急救医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急救医师诊治能力和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能力。另外对急救医师应该设有明显的标示,让患者和家属一眼就能识别急救团队中谁是急救医师,这种视觉信息能够更快缓解患者和家属的紧张不安的心理,以及更好的取得他们的配合。

3.2加大社会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患者和家属对医疗的认识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其次要加大社会宣传和教育力度,让市民了解、支持和配合医疗工作。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提高全民的医学知识水平,树立正确的疾病观和生命观;二是是可以通过社会媒体,让他们多宣传一些院前急救积极的一面,比如说我们参与的重大事件的医疗救援和保障工作,以及院前急救取得的新进展;三是走进社区,宣传急救知识和院前急救制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增加社会知名度,同时还可以通过与红十字会合作的方式提高市民对于院前急救的知晓率;四是建立患者回访制度,增强与患者和家属的沟通,同时弥补在院前急救中沟通不足引发的矛盾;五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医患观念。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在网上寻找医疗信息的人越来越多,网络信息对于医患关系的影响会越来越大。利用网络的效应改善医患关系,在国外已有相关研究和报道[6]。

3.3完善相关法制建设,构建法律和制度规范下医患关系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还需要完善相关法制的建设:一是通过完善法制建设规范急救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规范患者和家属的权利和义务;二是通过完善法制建设规范投诉管理体系,使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能够得到迅速、妥善解决,减少医患关系恶化的机率[7];三是建立医患第三方协调机制,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 [8]。

3.4完善院前与院内的信息交流机制,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上海院前急救模式有其自身的优点,但院前与院内的各自独立性,也容易引起院前与院内急救链的脱节[9]。因此完善院前与院内的信息交流机制,增强院前与院内的信息沟通,对于缓解和避免因急救链脱节引发的医患矛盾,以及院前急救人员和院内急诊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都具有重要意义。完善院前和院内信息交流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规划各区域内院内急诊网络建设,规范转送目标医院,明确院前急救医师具有确定转送医院的权利;二是建立联接调度指挥中心与各定点接诊医院的信息系统,定点接诊医院实时向调度指挥中心可以接诊各种病人的信息;三是建立院前急救人员、调度指挥人员和院内急诊医务人员的实时沟通机制,以及患者院前院内的医疗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四是建立院前急救医师和院内急诊医师的交流和互换机制,促进急救医师和急诊医师对于急救全过程的了解,增进相互了解和相互配合,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

3.5政府加大对院前急救的关注和投入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也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对院前急救的关注和投入。可以从以下五方面入手:一是促进全民急救知识和医疗法规的普及,同时通过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的文明素养;二增加院前先进医疗设备的投入,提高院前诊疗技术水平;三是统一院前急救模式,制定一个能够满足我国国情和对外开放需要,能充分体现现代化城市应急能力和城市文明水平,安全、快捷、高效的院前急救体系[11];四是实验和开展空中立体救护,培养空中立体救护队伍,缓解地面救护在道路交通方面的压力;五是增加财政投入,完善急救网络建设,解决叫车难,车到慢的问题。

医患关系是医疗技术、卫生体制、卫生政策以及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伦理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12]。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必须综合考虑影响医患关系各主要相关因素,仅从医方单方面的努力是不够的[13]。因此,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医方、患者、社会和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参与,各方都应尽好各自的责任,承担好各自的义务,在生活和工作中多一些相互沟通,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些客观认识,多一些建设意见,共同构建我们的和谐医患关系,促进我们和谐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海龙,周绿林;CRM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的应用[J],中国医药管理,2009(04):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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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郑惠娟;我国医疗现状及发展对策[J],中外医疗,2009,28(30)

[5]舒敏,骆水发;院前急救调度人员的培训与再教育的探讨[J],临床急诊杂志,20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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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应维华,朱丽娜,任建萍,邹铃;杭州市医患关系现状调查分析[J],健康研究,2010,30(4)

[8]《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号;2010年2月23日

[9]周华,黄丕强,徐相瑞,赵珊;院前急救管理模式的探讨[J],中国全科医学,2005,8(10)

[10]王亚东,刘兰秋,彭迎春,关丽征,李航,吴优,陶丽丽,梁万年;院前急救与院内急救的衔接[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7,23(12)

[11]范锦;谈如何促进院前急救发展[J],中国当代医药,2011,18(5)

第7篇:日常医疗急救知识范文

关键词:急救知识;公众;推广

随着当前我国社会不断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的生活习惯和生活节奏被明显改变,突发性的意外与伤害事件层出不穷,因此,如何在第一时间对受害者进行科学有效的救助、最大限度的降低意外伤害所造成的致伤致残率、大幅度的提高被救助者的抢救成功率,不仅仅是医疗救护人员的工作职责,更是事发现场的"目击者"、"亲历者"所应当履行的社会义务。

1 我国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培训的现状

当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水准与健康水平都有了极大的提高,但突发性的身体疾患、交通事故、以及意外事件严重的威胁着人们的生命与健康安全。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居民所能够参与的相关急救培训活动非常之少,民众普遍缺乏急救知识,难以达到对突发性事件中的患者或伤员进行急救的水平,为提高我国公民整体健康水平与危难救助意识,对公众进行急救知识的普及培训已成为我国医疗卫生机构所亟需解决的紧要问题。

大量医学统计调查发现,如果在心跳停止4min内实施急救,抢救成功率为90%以上,而在心跳停止10min后才开始实施急救,抢救成功的可能性仅为1%。

急救强调的是时间,而通常情况下救护车接到求救信息到抵达现场平均耗时10min以上,这正是心跳停止实施抢救的黄金时间,但多数"第一目击者"无法开展急救措施。

相关资料显示,在美国,国民CPR (CARDIO PULMONARY RESUSCITATION 心脏复苏术) 的公众培训率是25%,西雅图等城市培训率超过30%;而北京2007年的一项问卷式调查表明市民中通过各种形式接受过急救知识普及教育的比例占12.9%,接受过CPR培训的占5.7%,能够独立实施基础生命支持的仅占0.2%,仅就此数据来看,我国的急救培训工作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可喜的是,目前我国的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培训已经得到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重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些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团体与人群积极的投身其中,在社会公众当中开展着形式多样的急救知识普及培训工作。对于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生理常识、不同方式急救的技术要领、人体肌肉与骨骼构造和解剖知识、对心脑血管疾病突发的患者进行心肺复苏、一般性外伤止血、包扎方法、患者运送、伤员转移等。上述内容简单易懂,便于操作,可以在公众中得到广泛的实践应用。

除了以社区为单位进行讲座式培训外,我们还应根据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状况以校园为单位、以特殊工种为单位、以个别行业为单位,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培训及专题练习。

2 我国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2.1普通民众对急救知识的了解与运用知之甚少 普通民众对急救知识重视程度不够,他们只是简单的认为对患者和伤员的救治仅仅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事情,与自己毫无关系,并且认为急救技术相对复杂,难以掌握,即使自己施以援手也难以保证患者或伤员的生命就一定能够得到挽救,一旦施救失败,那么自己就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2.2缺乏完善的急救普及培训体系 目前在我国,公众基本都是依靠医疗机构走入社区进行普及式培训才能够了解到一些基本的急救常识,但是由于情况所限,公众很少有机会进行模拟演练与急救器材的操作,因此公众所获取的急救知识的途径非常有限,每个人所拥有的急救技术与能力参差不齐,即使多人合作也难以完成整个的急救流程。此外,我国尚未对医疗急救培训机构制订出统一的行业管理规则,现存的急救培训大多属于公益性质,商业价值不大,而不具有利润的商业活动是很难得到企业机构的重视的,所以,如果要想使企业参与到具有公益性质的急救培训工作当中来,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2.3急救内容吸引力不足 目前公众所接触的急救类培训一般以心肺复苏、骨折固定、创口止血等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内容为主,缺少涉及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性急救内容[1]。如果将急救知识作为一项普及性的工作来做,那么就必须要对公众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培训内容务求与实际生活息息相关。

3 加强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和培训的对策

3.1首先,在公众中普遍推广和宣传急救知识的学习与应用,转变传统思想观念,结合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在公众中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串联可以利用的各种社会力量进行急救知识普及培训工作,增强公众对急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2]。

3.2树立起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 树立起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使公众主动救助患者、伤员成为社会主流;制定出相应的行政法规、法律条文对急救进行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的双重制约,尽可能的保护施救者的利益,同时为获救者与施救者提供保护。

3.3调整急救知识的内容 调整急救知识的内容,以公众最为需要的内容为主,以医疗保健知识为辅,密切联系生活,注重平时保健。培训方式也应不拘一格因人施教,对学员以年龄、学历、工作等条件进行有效的划分,制定通俗易懂、易于操作的急救手册逐人发放。在培训过程中做好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做好实例讲解与急救规范流程、现场演示与练习的结合。

总之,公众急救知识的普及培训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全社会的支持,只有展开一场全民性质的整体运动,才能最终获得急救知识普及培训工作的胜利。

参考文献:

第8篇:日常医疗急救知识范文

【关键词】风险管理;急诊护理;医疗救治

在对急诊患者的医疗全程中,急诊科通常情况下承担了病人入院医治的首要环节,造成其面临的医疗风险同另外的科室相比较往往会更高。随着现代医疗管理的发展,医院越来越注重通过风险管理来实现强化内部组织管理质量的诉求,藉由对医疗用品、医护人员以及医疗流程等层面内相关执行制度以及管理内容的持续优化,达成改善医院风险防范水平、降低医疗事故损失以及减少不良事件出现次数的目的[1]。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着眼于医院急诊护理环节探讨在其日常运行中引入风险管理所能带来的临床价值。

1研究数据及方法

1.1研究数据

本文采用的研究数据是笔者供职医院急诊科在2018年8月到2019年8月收治的162名病患。为对比分析医护效果,利用随机分组将研究样本平均地划成观察组以及对照组两个类别,每组有81名病人。分组完成后,两组的男女数量比例分别为38:43、41:40,病人年龄分布分别为36.24±6.28岁、37.53±5.46岁。两组病人资料与一般基线数据对比,在统计学意义上不存在显著差异(P0.05),能够开展比较统计。

1.2研究方法

研究中对照组采用的是常规管理,而观察组则在此基础上引入风险管理,具体而言实施风险管理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有:(1)进一步优化急诊制度流程:首先,医院依据急诊科具体的收诊情况设置了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利用充分的模拟演习保证了急诊科的全部员工在面临紧急医务时能够具备科学的风险意识以及全面的应急能力,系统提高部门的急救诊治,使急诊人员在出现突况时可以冷静沉着地执行预案程序,做出有效应对。其次,急诊科建立了弹性排班机制,藉此实现了对科室人力资源的合理使用和积极优化。(2)加强医护人员专业培训并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对于急诊科而言,科室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医护人员必须拥有较为全面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这在客观上对人员素质设定了较高的标准。为减少由于专业水平不足而导致的医疗事故,急诊科一方面加强了对科室员工的技能考核,另一方面根据发现的问题定期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提高人员的综合医护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为强化培训成效,急诊科还将培训相关内容与绩效奖惩相挂钩,督促科室人员正视培训、全力参与。(3)健全专业技能“传帮带”机制:急诊科通常要面对十分复杂的病种,而且收治的病人也主要是重症患者,要做好急诊护理工作不仅要求医护人员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更要兼具娴熟的实操技能以及丰富的医护经验。许多年轻的科室员工虽不缺知识,但是在实操和应用层面多有不足。基于此,急诊科进一步健全了专业技能“传帮带”机制,安排工作出色、资历充足的员工通过经验介绍以及实操帮带等方式帮助年轻员工更快成长,进而提升科室整体的医护质量。(4)建立专人专管的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现代急诊护理中需要用到种类繁多的医疗器械及药品,如果急诊急救中不能及时准确地提供诊治所需的设备物品,将会极大地影响医疗效果。为杜绝上述现象,急诊科建立了专人专管的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并完善了设备使用以及药品提取的流程,同时规范了应急准备环节的各项工作,以确保急救阶段医护人员能够获得快速准确的医疗用品保障。(5)打造全面细致的风险防范措施:为提升护患关系,急诊科围绕患者需求打造了全面细致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护理工作做到细处,落到实际。首先是对科室各类岗位所肩负的职责尤其是护理重点环节的权责体系进行了更为清晰地规定,丰富了护士长等科室领导层需要承担的监督指导工作内涵,此外,急诊科还加强了基层护士内部的业务交流活动,促其更加广泛地分享经验、增进技能,实现彼此间的监督互助。

1.3研究指标

为直观地显示风险管理效果,本文共选取了三个与护理质量直接相关的分析参量:一是护理合格率,二是整体护理得分,三是不良事件出现率。护理合格率的考核内容主要是护理人员护理操作的专业度、医护记录和置管的规范性以及杀菌消毒等环节的合规状况。而整体护理得分的评价依据主要是护理人员的实操技能水准、科室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以及文书报告等日常流程的规范程度。

1.4分析手段

本文采取的统计分析工具为SPSS22.0,计数资料以n(%)的形式表示,实施χ2检验;计量资料以(_x±s)的形式表示,实施t检验,同时都以P0.05表征差异具统计学意义。

2统计结果

2.1护理合格率

两组在护理主要环节合格率的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不难发现同对照组相较而言,观察组的合格率显著更优(P0.05)。

2.2整体护理得分

该参量以100作为满分标准,得分越多对应更优的护理质量,两组的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可见同对照组相较来说,观察组的护理得分明显更高(P0.05)。

2.3不良事件出现率

两组不良事件出现率的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对照组总共出现了13起不良事件,而观察组仅出现了6起,不良事件出现率更低(P0.05)。

第9篇:日常医疗急救知识范文

关键词:  医疗纠纷

    1  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

    根据工作性质制定各级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使医护人员做到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确保医护工作的连续性、时间性、科学性、准确性,使急救工作在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能够随时接诊救治患者,达到急救工作组织严密,井然有序,真正做到人在其位,各负其责。

    2  全科室管理制度,严格科室管理

    (1)急诊工作首先要急患者所急,所有的抢救工作均要有相应的时间要求,工作中应特别强调时间的观念性,诸如医护人员的接诊时间、值班时间、抢救起止时间、治疗处置时间、留观后确诊时间、转入病房或转院时间、患者死亡时间等均要有准确的时间记录。(2)要求医师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及时书写门诊急诊病历,查体询问病史要仔细、全面、系统,对患者的任何蛛丝马迹都不能放过,对患者拒绝的检查、治疗、病情转轨情况要在病历上准确的做好记录,并请患者签字为证。(3)凡遇多发伤、跨科室的疾病或诊断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负责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对生命体征不稳,需转科的病员,必须先抢救,待生命体征平稳后再转入行相关科室,并做好转科记录。如需转院要电话通知相关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必要时请医院派救护车急诊患者。

    2.4  抢救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1)医护人员对急诊患者的诊断、紧急处理、治疗护理要严肃认真、迅速及时、准确,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执行救治;(2)抢救工作在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汇报给医院负责人协助解决;(3)一切抢救记录均应书写准确、清晰、不能有涂改并详细注明执行时间和执行者;(4)各类急救药物的空瓶、输液空瓶、输血袋等均应集中存放,以便于统计查对,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5)抢救时医护人员要密确配合,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口述一遍医师确认后再执行,并及时记录在病历上,事后由医师记。

    2.5  对留观患者应做到以下几点  (1)所有留观患者必须建立病历,主管医师应及时查看患者,做好病情变化的记录和处理经过。(2)护士要及时巡视病房,进行重点观察,对发现的病情变化及时汇报医师,协助医师处理,做好记录。(3)对要求离院的留观患者,分管医师要详细向患者说明注意事项和随诊时间,并请患者签字。

    2.6  院前急救的处理  (1)在接到急救信号后需在5 min内出诊,出诊的医护人员要通过电话及时和患者联系,掌握患者的大体情况,在安慰患者的同时,可做出初步处理的决定;(2)到达现场后要根据患者的情况进行就地抢救和送往医院救治,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医院急诊科联系;(3)对于自杀、他杀、交通事故等涉及法律问题的伤员,医护人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警惕,及时通知110、122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处理;(4)若系昏迷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需与陪送者共同检查其财物写好清单,至少有两人签字后由值班护士保存。

    3  以预防为主,将防范措施纳入急诊管理中

    (1)为确保急诊患者的就医安全,从患者到达就诊科或接到急救电话开始,医护人员就应树立为患者服务的急救意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急救,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2)针对工作实际找出急诊科易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和薄弱环节,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向医护人员敲警钟,不断增强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主任、护士长在排班时要注意新老搭配,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避免医护人员长期处于紧张疲劳状态而发生查错事故。(3)防范措施:充分发挥工作中把关者的积极性,科内要重点抓好差错好发人员、好发时间的管理,营造好的工作环境,做到工作分工协调“两不误,两促进”,在易发查错事故的时间段(中午、夜间、清晨)及时提醒医护人员注意工作质量,为防止各种遗忘性差错的发生,医护人员要自觉进行交接班前的自查,以便于及时发行问题进行纠正。

    4  急诊工作中应讲究语言艺术的作用

(1)医护人员应尽可能的了解患者的第一需要,让急、危、重患者到院后有一种安全感,并能从医护人员的语言中得到安慰和鼓励,以更好地配合医生治疗。(2)医护人员对患者的病情不能乱加评论,不明白、不清楚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更不能在患者面前谈论有关治疗护理中的缺点和医护人员的作法,以免产生不利影响,造成患者的误解。(3)对某些失去理智的患者及家属,医护人员应以高度的同情心冷静的与其交谈,以宽容的态度稳定患者的情绪,多站在患者的角度解释问题使患者能够面对现实,积极配合治疗。(4)医护人员在回答患者的问题时一定要注意语言的审慎性,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回答如:目前患者情况还比较好,但病情是一个复杂多变的过程,还要看以后的进展情况等,决不能信口开河、草率回答,而给医疗纠纷埋下隐患。

    5  加强消毒隔离工作,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

    (1)急诊科是病人集中的地方,也是病原微生物聚集的场所,如果医护人员在工作中不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很易发生院内感染,引起医患纠纷。为此,医护人员进行的每一项操作都应做到操作前后洗手,必要时进行手的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和操作规程。(2)对急救物品均应注明消毒日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液及时检测更换,确保消毒灭菌效果。(3)对抢救室、处置室做到每日清洁消毒,每月进行空气培养,保证室内环境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