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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机制;环境危机
中图分类号:X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7-145-01
生态环境保护是关乎民族未来和人民福祉的长远大计。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战略措施,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同时,也在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使得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改善,但是,由于近些年经济的发展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对于生态环境保护不够重视,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构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机制,是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生态环境现状
(一)森林植被逐渐消失,土壤剥蚀情况十分严重
我国生态环境现状令人担忧,虽然近些年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战略措施,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但是,局部有所改善,总体仍在恶化。一些地方政府对于生态环境保护不够重视,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经成为威胁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的一个重要问题。保护环境,促进生态平衡刻不容缓。据国内相关机构调查报道,近年来,我国许多地区淡水资源受到威胁,土壤剥蚀情况十分严重。由于一些地区过度开发,导致森林植被逐渐消失,耕地的肥沃程度不断下降,一些地区在工业生产中不注重环保,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了水源,同时,有害气体及飘尘不仅污染了环境,随雨水降落在土壤中,还严重破坏了土壤,妨碍了土壤的正常功能。有害气体随着大气进入空气中,产生酸雨腐蚀土壤,不仅影响原有的植物生长,会导致森林面积的锐减。城市防护林的减少,会导致空气污染、城市沙尘暴日益严重。一些地方还将一些没有进行处理的废弃物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倾倒,不仅污染了土壤,还污染了农作物,降低了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进而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另外,气候变化和能源浪费,也对生态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气温的升高以及温室效应都影响着生态环境,导致生态环境恶化。
(二)工业污染较为严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威胁
随着人口的增多以及城镇化建设步伐的日益加快,自然区域变得越来越小,自然界中的许多物种失去了原有的生态环境,许多物种已经灭绝或者走入灭绝的边远,然而,伴随着一些物种的绝迹,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也会遭到破坏,生态系统的不稳定性,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目前,许多城市的空气质量都在下降,多数大城市里的空气都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工厂生产带来的污染物,日益恶化的化学污染威胁着数千万市民的健康,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有毒气体和可吸入颗粒存在于空气、土壤、水中,进而污染着植物,影响着动物的生存环境和人体的健康,那些有毒产品,有机化合物等,都集中存在于整个食物链中,导致土壤肥力减弱,威胁到人们的健康,严重者引起癌症。城镇化的无序扩大,是文明的新弊端,不仅破坏了自然环境,还会导致自然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影响到生存和发展。不仅人类生存的土地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由于过度开发,海洋生态环境也遭到了严重恶破坏,近些年,由于过度捕捞,海产品、渔业资源大面积缩减。沿海地区生存环境也遭到严重的破坏。
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机制的构建
(一)建立健全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构建生态系统监测体系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机制,如: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生态恢复评估、生态脆弱区评估等,加大生态破坏案件的查处力度,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法制化管理体系之中。建立生态保护经济政策体系,引导社会经济发展转到资源协调发展上来,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逐步转变为注重环境建设与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挂钩,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开发区域对保护区域、受益人群对受损人群等的利益补偿机制。同时,还要加强科学研究,逐步完善生态系统监测网络,构建生态系统监测体系,并对重点生态系统和敏感区开展时时监测,建立生态状况监控系统以及生态监测和预警网络,在此基础上,评价生态环境质量,建立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理系统,提高生态系统监测能力。
(二)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舆论氛围
在新的时期里,为了加大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我们要充分利用市场,不断拓展生态保护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投入,不仅要加大政府的投入力度,同时,还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及社会团体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合理性,保护生态效益,建立健全生态审计制度,实现生态治理工程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同时,还要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舆论氛围,倡导生态文明,提高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从我做起的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弘扬环境文化,维护国家环境与发展权益,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治理机制,奖罚问责机制。把住环境质量关,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企业,下大力气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减少生态环境损害,促进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顾华详.论哥本哈根协议的法律价值――兼论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法律措施的完善[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1).
【关键词】生态水利 河道治理 水利工程 应用措施
中国在远古的时候就有一个传说"禹疏九河,导流入海"。这充分证明了在古代的时候,人们就已经开始重视对河道的治理工作,每个朝代基本上都设有专门治理河道的机构,负责管理工作,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和措施。例如古代最著名的水利工程-都江堰、大运河、现在的大型水利工程南水北调、红旗渠等水利工程都是治理河道的典型例子。现在河道治理工作与城市建设有座密切的关系,二者不可分割。科学合理的改善河道、水流环境面貌和有效的对河道生态治理。目前,由于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对水利行业越来越重视,水利基础性工程建设发展比较快,整个水利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加大对大、中、小型河道、河流的治理力度。然而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的观念已经深入到了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水利行业在建设施工中也开始注重生态与环保的关系,这就给水利工程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标准。
一、生态水利工程概述
生态水利是指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水资源利用有了新的途径和新的方式,"叫生态水利".生态水利的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开发水利,为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做贡献。生态水利不仅能保护生态环境,而且还能发展水利事业。具体一点,从宏观上讲,生态水利就是探讨是水利和生态环境二者之间的关系;水资源的开发和水利运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后果以及影响。要合理利用水资源,开发水资源,、以及水资源的分配,节约用水,提高效率,利用水资源以保证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自我恢复能力,即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因此,发展生态水利首先要考虑人和水体这俩个主要因素,作为整个生态系统的主体去研究。人和自然都离不开水,都有对水利的依赖和共同的需求,通过水利工程设计、规划、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以及维护等运作机制,来促进建立生态环境的水利工程。达到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可持续利用,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二、建设生态水利的重要性
以前传统的水利工程施工时,没有考虑到生态环境这一主体,在很大程度上水利工程都破坏生态环境,违背了时展的需求,违背了可持续发展的宗旨。因此,在国家经济建设中需要建立有利于美化环境的生态水利。生态水利的关键点和重要性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生态环境
现在社会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世界性的问题。他制约了人类发展的空间。虽然我们国家重视水利工程建设,河流的治理工作,水土不得流失、保持固有水资源、植树造林、防止风沙、等保护生态环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带动经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但是,由于我们国家面积大,人口众多,对资源的需求量比较大,对能源的消费量也很大,有很多地方缺乏水资源,尤其是偏远地区不重视水资源的管理,浪费现象时有发生,生态环境恶化现象越来越严重,生态环境危机和水资源短缺现象逐渐呈现人们面前。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并且,过去的传统的水利工程,在施工时过分依赖自然,利用自然,忽略了保护环境这一重要问题,从而使生态环境恶化越来越严重,保护生态环境这是百年大计,也是关系到人类生存的未来,发展经济、稳定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坚实保障。生态环境的恶化不仅是我们国家的头等大事,也是当今世界的主要大事,我们当前的主要任务是;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环境,人与自然要和谐发展。 成为一个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2、生态水利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越来越注重水利工程的建设,水利工程规模之大,建设水利项目之多,从整个水利项目建设和水利工程发展的情况去看:已经综合利用了水资源和水资源的开发。当今在水利项目施工过程中不但保留原有的水利工程的功能,而且还要注意到生态环境,减少人们过度依赖资源,过度开发资源,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必要的损害。生态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赖以发展的自然基础,但是,传统的水利工程比较落后,无法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目的,生态环境不断的恶化与传统的水利工程有着直接的关系,只有发展生态水利,人和自然和谐双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3、生态水利可以实现生态系统循环
生态系统要想健康发展,就必须保证生态系统循环良好。这就要求我们要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监督管理系统。使生态水合理利用,充分发挥生态水的功能,达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这一目的。
三、生态水利工程应用的现状
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球性的一个重要问题,现在有很多国家都意识到了保护自己的家园,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对传统的水利工程设计、水利规划、水利管理理念都进行了评估、进行了反思。并开发了不少生态水利工程,结合自然规律去发发展水利事业,以满足人们的需要,保护环境,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现今我们国家也开始重视生态水利开发和保护生态系统。但是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还有很多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点;
1、河流形态的多变性
我国有许多河流都具有多变性,而在水利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时,往往都忽略了河流的这一特特殊性。每一次施工都会造成环境破坏,这就不利于水利事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2、原有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
很多河流治理工作不得力,在水利工程建设时与河流治理工作衔接不到位,破坏了河流原有的生态系统。在加上水利工程建工程完工后没有及时恢复原貌,生态环境招到破坏,影响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四、生态水利在河道治理中的应用方法
现在的河道治理工作,越来越重视环境的保护,采取了一些科学合理的生态方法。自然化河流建设与生态化河流建设是河道治理中最常见方法,也是主要策略。河床的原有功能应该保持,生态化河堤也应该跟上。因为生态化河堤渗透性比较强,能保持河流水分不丢失,有充分的自我调节能力。生态河堤抗洪能力也比较强,能够达到水利工程建设的目的。河流治理工作要重视保持其原有的面貌又要发挥他相关的水利功能。自然化河流能降低自然的损害,能减少水利工程的成本。能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五、结语
传统的河流治理方式,已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他不但对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而且还加重了经济负担。即影响了环境又影响了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水利工程要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发展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具有双层意义。应把生态水利工程应河道治理中去。
参考文献:
[1] 张龙,生态水利在现代河道治理中的应用,[J],水工结构工程,2007
[2] 马生军,论流域水资源分配与生态保护,[J],北方环境,2011
[3] 赵芳芳,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法律制度研究,[J],经济法学,2006
(一)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和环境刑法共同特征
1.时间尺度特征是指对生态环境资源使用或破坏的时间长短。
在时间尺度上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具有短暂性,但对不同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持续的或短暂的,要确保在时间尺度上对资源利用的持续性。如河南省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九十年代兴建了一批化工企业,留下了六百多万吨废料铬渣,因铬渣中含有致癌物铬酸钙和剧毒物六价铬且铬渣堆大多没有防雨和防渗措施,致癌物经雨水冲淋和渗透,成为持久损害地下水和农田的污染源。类似这种能导致持久性污染的违法行为,应从时间尺度上进行刑事处罚而且需从重处罚。因此,环境刑法的处罚需要依据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在时间尺度上影响的持续性和短暂性进行刑罚。
2.空间尺度特征是指生态环境资源利用或破坏在空间上的面积或体积大小的影响。
生态环境资源的利用具有空间约束,例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必须受到环境刑法的保护;不同生态环境资源在空间尺度上破坏的影响具有很大差别,例如废气排放、水体污染在空间尺度上具有跨国、跨地区的影响,动植物资源破坏在空间尺度上具有局部性。不同区域空间之间的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和利用应确保相互间不为损害或要满足相互间的物质能量交换。因此,环境刑法的处罚需要依据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在空间尺度上影响的面积或体积大小进行刑罚。
3.承载尺度特征是指生态环境资源依据本身的物质结构和生态功能的背景值
能够承载本身具有的物质或功能最大上限值和能够承载不是本身具有的物质或功能的下限值。例如鄱阳湖的重金属的铜背景值为0.0008-1.118mg/L,上限值为1.118mg/L,若某个企业或公民排污的水中铜的含量超过上限值多少倍进行环境刑法处罚。因此,环境刑法的处罚需要依据生态环境资源本身的物质结构和生态功能的背景值在承载尺度上进行刑罚。
(二)环境刑法实施目标
环境刑法要规范企业、社会和公民的行为,在生产经营程中,既要遵循生态环境规律,又要遵循经济发展的规律;环境刑法要保障“生态环境规律与经济发展规律”的作用和影响是互相联系、互为条件和相互制约的,它们之间存在着共存的和相互协调的关系;环境刑法要确保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循“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这一生态经济规律;环境刑法最终要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可持续性发展。
二、环境刑法的现状和缺陷
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颁行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法律规范。“法典式”是我国保护生态环境的主要立法模式,各种破环生态环境的犯罪在刑法典中都有具体的法律规范。“法典式”立法模式有利于确保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利于达到威慑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有利于实现刑法的科学化。
(一)环境刑法建设现状
我国刑法介入环境保护经历了近35年,跨越四个发展历程:
1.1979-1988个别条款阶段。
环境犯罪的条款始于1979年颁布的我国第一部《刑法》,在这一阶段中,我国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是在个别条款中出现,没有专门为保护生态环境设置章节,主要原因是当时我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资源的矛盾不够突出。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主要以行政处罚和民事制裁为主,刑法处罚为辅。
2.1988-1997附属刑法和单行刑法增补阶段。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对生态环境资源需求旺盛,各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日益增加,现行刑法中的个别条款不能对生态环境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凸显环境刑事立法的滞后。为弥补环境刑法滞后于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客观现实,我国通过制定附属刑法和单行刑法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以惩罚,如1988年通过的《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3.1997-2001设置专节阶段。
1997年颁布的新《刑法》中第一次对保护生态环境设置专节,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提供了更有力的刑法保障。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第六节以专节形式设定“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共9个条文,14种罪名,并第一次将单位规定为环境犯罪的主体,这表明我国刑法对环境犯罪正式实行双罚制。
4.2001-2013完善阶段。
随着我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矛盾进一步加深,新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不断出现,为快速制止这种行为并在实际司法中有效处理,国家通过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方式,颁布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条文。如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环境刑法存在的缺陷
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规范经过35年的发展逐步完善,但环境刑法在现行的经济发展中也存在缺陷:
1.环境刑法立法理念未从保护生态规律角度修订。
我国所制订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是从某一生态环境因子考虑,没有从生态系统或生态规律角度去协调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近年来,有学者认为“搁置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争议,就环境污染犯罪治理的需要而言,环境污染犯罪的治理内在地要求以整个地球生态的均衡发展为目的来设计治理机制”。这种观点体现了人是生态环境中的一种生物,包含其中。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人类才能生存,社会经济才能得以可持续发展。
2.保障生态经济发展的环境刑法法规没有发挥威慑功能。
环境刑法具有极强的威慑效果,体现在两方面:威慑已经环境犯罪之人重新犯罪;威慑一般人实施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破坏生态环境经常伴随的是生态系统破坏和生态环境背景值改变,例如矿山开采导致植被生态系统无法恢复到顶级生态系统。由于生态系统恢复困难,因此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应采用刑罚加以威慑。发挥刑法威慑功能目的在于保护生态环境规律,防止环境犯罪行为的扩大。英美法系国家等采用刑法的威慑功能,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均已取得良好的效果。
3.环境刑法的刑罚配置体系不够完善。
除遵守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外,环境刑法的刑罚配置还需要根据环境自身的特点设置。刑罚配置体系需要根据生态环境资源时间、空间、承载尺度特点来设置,因为不同的破坏环境行为具有不同的科学特性,例如重金属污染具有潜伏性、长久性、科学证明的复杂性等特点。通过刑罚配置量化指标体系建立,则可以依据环境犯罪刑罚配置数量和严厉程度对其进行刑罚。从量化指标解决刑罚判断标准,防止刑罚过重需要社会支出的绝对增加和刑罚过轻又不足以震慑环境犯罪,导致环境犯罪数量增加。
三、环境刑法实施的重点及难点
环境刑法在实际工作存在较多困难,但面对污染对生态经济的影响,必须在重点难点方面有所突破。
(一)严惩环境危险犯和过失犯罪
环境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污染或破坏环境的行为,从而造成了一种危险状态,对环境或人身、财产构成了严重威胁[4]。在日本和德国等国家,环境危险犯已从学术研究走向了刑法典。如日本《关于处罚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公害犯罪的法律》中有关排放有损于人体健康的废物的规定,德国《刑法典》中的“未经许可的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危险物品的交易”即为有关危险犯的规定。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行为[5],过失犯罪只有在《刑法》中有规定的犯罪行为才负环境刑事责任,这将不利于生态经济健康发展。因此,过失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犯罪行为,应受到刑事处罚。
(二)环境刑法实施的有效环境
在不遵守规范的生态经济发展行为过程中,环境刑法可以作为一种随后适用的惩罚机制。环境刑法立法上的快速进展与执法上的保守执行的矛盾日益突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现环境刑事立法的目的最终因执法不力或司法衰微而收效甚微,对于工业文明时代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得不到节制,更不能推动人类社会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刑法实施的重点突破
在生态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案件中,若没有通过其惩罚手段让环境刑法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尊重环境刑法本身,制定完善的旨在保护生态经济发展的环境刑法规范是不够的。此外,在环境刑法实施过程中,特别强调在环境检察官最有可能环境刑法的违法者,并独立于公共权力机构影响之外。这一点,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中,都是一个重点难点:环境刑法法规的违法者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刑事犯,而通常是社会上被尊重的企业家或政府官员等公民。这些人拥有更多的经济和政治权力,在一个环境诉讼案件中,他们会毫无顾忌地使用这些权力去规避环境刑法的制裁。只有当环境刑法能够承受这些压力并在违法者当中树立起对环境刑法的尊重,环境刑法法律的效力和质量才能显现,生态经济发展才能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保障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完善环境刑法的建议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稳步调整,只有进一步完善环境刑法立法,才能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我国的生态经济才能持续发展,最终才能助力生态环境的保护。本文提出理念更新、完善罪名和强化执法的建议。
(一)确立以保护“生态环境的时间、空间和承载尺度”的环境刑法立法理念
因人是生态环境中的一个生物因子,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本地受到“生态环境的时间、空间和承载尺度”的制约,要使人类经济、社会发展遵循生态规律,即控制经济发展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条件下生态环境可承受范围之内发展,只有在生态环境可承受范围内才能可持续发展。因此在环境刑法立法理念中要确立“生态环境尺度”的理念,去掉“以满足人对生态环境需求”的立法理念。
(二)构建破坏生态环境的罪名体系
破坏环境犯罪罪名大都是针对自然的环境危害,要求必须产生实际的环境危害结果,属于一种事后惩治。这些罪名难以在执法过程中有效实施。应依据生态规律,建立以水、土壤、空气和生物多样性为背景值的量化定罪标准,以生态环境为客体的时间、空间和承载量的环境罪名体系。如设定“破坏生态系统恢复罪(生态系统需要恢复的时间尺度)、破坏自然保护区罪(自然保护区面积减少的空间尺度)、破坏环境背景值罪(生态环境能够分解污染物量的承载尺度)”。环境犯罪不同于人在生活中犯罪,环境犯罪具有潜在的危险性,生态系统一旦造成损害就很难恢复或者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恢复,如果等到有实际危害出现才进行刑罚,则迟了一大步,生态经济发展必然倒退。
(三)强化执法的科学性和标准化
从某种意义上说,资源环境是人类农业经济活动的物质基础,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人类在农业开发的过程中必须遵从客观规律,不能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因此,环境与发展并不是相互对立、不调和的,而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承的。
(一)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应遵从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
因为农业包括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自然再生产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经济再生产受到经济、技术以及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所以说农业是自然系统与经济系统结合的复合系统。因此,在发展农业时,不仅要遵从自然规律还要遵从经济规律。
(二)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必须遵从环境经济学和生态经济学理论
环境经济学的理论核心之一是外部性理论。对于农业而言,如果采用低效率的方式配置资源,进行经济活动无疑会对外界环境产生负效应。比如,不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以提高单位产量,结果可能导致水体污染、土壤退化等加深层次的負面影响。因此,在发展农业时,应当遵从环境经济学理论。同时,生态经济学理论也为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生态经济学强调在生产的过程中,应尽可能地按照生态学原理,使生产的过程按照生态链耦合的方式进行。因此,在农业的生产过程中,更应强调物质、能量流动的合理性。
(三)可持续发展的农业需遵从“3E-R-T”模式
所谓“3E-R-T”模式是指,可持续发展的农业要考虑到5个方面的因素,包括生态、环境、经济、技术、资源,即在技术可行、有利于生态恢复、环境保护的条件下,合理地、充分地利用资源,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实现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措施
(一)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建立现代农业耕作模式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要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提高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调整种植业、养殖业内部结构,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乡镇企业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所以,我国农业的发展必须走资源节约、生产集约高效、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要合理地进行生产区域布局,改进和完善传统的粗放型耕作方式,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指导思想的现代农业耕作模式,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道路,尽量减少或避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使农业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要积极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加强保护生态环境工作,才能够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建设良好生态环境。要建设好生态环境,就必须加强城乡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把对环境的污染治理工作做在污染之中,而不是污染之后。
(1)要积极做好城乡工业布局的规划,只有实行好的规划,才能改善农业环境的污染现状,使农业环境的污染得到抑制。建立绿色的农业生态环境,才能保证小康社会的建设。
(2)还要积极加强对城乡居民生活垃圾的治理,要采取分离垃圾的做法,把垃圾分成不同类别,然后积极探寻处理方法,要增加除填埋、焚烧以及露天堆放之外的处理做法;要尽量使垃圾能够得到利用,使垃圾变废为宝。
(3)要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的应用,农村沼气得到大力应用,就可以解决资源的循环利用。沼气使用量的增大,一方面可以净化农村环境;另一方面还有利于缓解能源的消耗,还能够为农村的植物增加有机肥料;使有机肥料得到大量利用,减少化肥的使用量。这样就会提高农业生产力,提高农作物的产量。
(4)还要积极建立水资源的循环利用设施,要提倡节约用水,增强人们节约用水意识,这样才能够把有用的水用到实处。
这样才能改善农业环境的污染现状,使农业环境的污染得到抑制,建立绿色的农业生态环境,才能保证小康社会的建设。
(三)要积极保护农业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资源,失去了耕地,农民就失去了基础,因此,在农村要对耕地资源实施合理开发和保护,农村耕地的红线要始终记在心中,实施在行动中,保护耕地是防止资源退化和缩减的有效揩施,因此,对于农村的耕地,要从保护农村耕地资源出发,进行科学研究。因此,当地政府要把加强农村生产的建设用地,一定要加强规划管理,坚决不能触动底线,这样才能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基本农田建设,达到严格限制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在调整中绝不占用耕地面积,这样才能使农村有限的耕地资源得到保证。
此外,还要积极加强保护水资源,要对农村水资源实施统一管理模式,要利用高科技保护水的蒸发速度。主管的农业部门,应积极推广节水技术,要组织农民,积极构建节水型的农业生产体系,这样就可以转变传统的大水灌溉农业的生产方式,建立创新的,可以提高农业灌溉利用率的农村生产方式。
(四)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科技促进农业可持发展
现代农业科技的广泛应用,是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宝,它有利于缓解中国农业资源的短缺问题,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这样就可以利用中国现有的水资源、土地资源、动植物品种资源等,在现代农业科技的发展中,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农村资源的利用率和转化率,使农村资源得到大的收益,逐步转变只是片面追求农业生产量的传统观念,要从原有的观念的转化中,缓解生态环境被不断污染和破坏的现状,这样才能使中国农业生产之路,走上可持续发展的康庄大道。
(五)因地制宜,发展地区特色农业
在发展农业模式方面不能搞“一刀切”,尽量避免“风格雷同的现象,应在不同地区发展具有优势特色的地方农业,扬长避短,形成优势互补。在山区,应大力发展果业、林业、畜牧养殖业。在丘陵地带,应根据其自然环境,选择合适的农业发展方向。在平原地区,如果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由于城镇化的发展,因其农地稀少,应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合理规划、节约用地,利用高科技发展高效、生态、观光农业;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应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扩大灌溉面积,大力推行节水和干早农业在贫穷落后地区,应建立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耕地的生产率,控制人口增长,以及加强环境建设。
参考文献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所谓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的就是我们在对环境质量进行规划的基础上,必须要按照相关的环境保护的标准进行,并且全面的分析环境影响的规划方案,从而找到影响环境最重要的原因,并且从中找到在规划方案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有效的完善,确保方案可以全面的实施,并且对环境进行保护措施,起到一个协调发展的作用。在现阶段,由于我国对环境评价已经开始全面的开展,并且是有计划的进行,但是,从何时起成为一个应解决的重要问题,从源头上来降低土地利用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应用科学的规划去进行评价就显得特别重要了,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一、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意义
在我国近些年以来,由于土地利用所突显的环境问题已经更加的明显突出,而研究环境影响评价也已经在土地资源管理当中持续研究不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这其中,规划评价的最终结果就是需要把对环境因素的纳入到土地规划的过程当中,从而建立起以社会综合环境和经济发展机制的一种决策。此外,我们也要更加全面的分析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而找出保护生态环境以及节约土地资源最重要的一种方法,其意义是非常重要的。所谓土地利用规划也就是说在未来的时期内在一定的区域内要安排和计划好土地利用的有效性,这也是主要根据了社会发展经济以及土地所特有的性质对其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再应用综合的技术措施组织好土地的经济技术。土地利用规划一般是按照等级层次进行划分,包括了土地利用的详细规划、总体和专项规划等,如果是根据区域性质进行划分,一般包括有自然区、经济和行政区,也包括有跨区域的规划。如果是按照深度进行规划包括有土地利用设计、规划以及施工等。我们所指的环境影响评价指的就是在建设以及规划项目当中,会存在对环境造成的一些影响因素,从而对其进行有效的评估和预测,从中找到可以预防以及降低影响的一些有效措施,再对其进行监测。在这其中,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我们通常会分为影响预测、质量评价以及影响后的一些评价,在这三者当中,其过程还是以循环补充为主。由于评价的对象有所不同,所以对环境的影响一般也可以分为规划影响以及政策影响、项目影响等。它们之间的主要关系是以决定项目和指导规划为主,而它们最重要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可以达到目标的实现,所以,环境影响评价是最高层次的一种评价,也是最有意义的一种评价。
二、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一)我们在进行规划时,由于城镇建设在不断的扩大,所以就会占有用了一部分的农业生态用地,从而就会对部分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此外,由于人口在不断的递增,同时也加快了工业化发展,对于生态环境也会造成很大的压力。
(二)经济在发展,交通设施建设也在不断的增加,对此,在建设的过程当中就会造成水土流失,再加上车辆排放的尾气当中会有大量的有害气体,这就是给土地造成酸化作用,污染源严重,给公路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
(三)在土地规划当中,我们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治理水土流失问题,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最有力方法,尽量对环境以及生态环境进行有利的保护,有计划,有规范性的来实施,优化生态环境达到一个理想的布局规划,有效的控制好水土流失问题,尽量恢复破坏掉的土地,并且达到有效的复垦,治理污染的环境问题。在对城镇进行规划建设时,一般会为一级和二级的保护区,从而可以建设一个环境敏感区。在实施的过程当中,必须不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严格按照国家的保护标准来实施,从而有效的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在土地开发的过程当中,我们必须要有条理的进行,对道路、水利以及田地等方面需要综合的整治,并且要全面的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改善,必须要降低自然灾害的发生率。然而,我们在土地开发当中,对生态环境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一方面是由于土地平整在一定程度上会改变植被以及地形地貌的格局,把生物种群更为简单化,破坏了农业的生态结构,使其出现了不稳定的情况,另外是对水利建设、农田道路等造成了一定的破坏,由于要应用大量的砂石材料,所以就会破坏自然的生态环境,也会改变它的结构,非常不利于系统的稳定性。
三、评价的意义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的就是我们在对环境质量进行规划的基础上,必须要按照相关的环境保护的标准进行,并且全面的分析环境影响的规划方案,找到影响因素,其最终的目的也就是为了找到最不合理的环境目标,规划出最有效的措施。
(一)土地利用规划来评价环境影响时必须要更为完善的对方案进行规划。并且把环境影响评价放在已经形成的参与阶段,在早期就可以从建设以及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来规划,从中准确的分析研究出最为有效的可执行方案,从中也可以更深入的对其改善。在规划的同时,我们所注重的一个核心问题并不是在规划后的理想环境,更主要的是必须要从源头上来降低影响作用,要更为充分的考虑到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涉及到的规划环境问题,是否达到了科学的合理性。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对区域的生态环境进行划分,主要是从环境的目标、环境的现状基础上进行更为全面的分析,如果在规划方案当中存在的一些潜在影响,必须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同时也要制定出可替代的措施方案,消除不利因素的重要影响。此外,也要做好协调、改善和预防工作,充分的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从源头上降低问题的发生。
(三)在规划的土地利用当中,我们需要合理的配置利用土地资源,这是作为必要的一种手段,在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在建设当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影响评价当中就必须要从保护环境以及规划建设的角度来观察,并且也要结合经济发展计划,把更多的建设项目统筹应用在其中,全面的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的发展效应。
结语
在我国在很早以前,便已经开始把建设项目作为评价环境影响的相关法律进行有效的制定,但是,受到了经济活动的规模以及范围在快速的增加,在一些城市规划相对较不合理,这就对社会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对此,只有更为有效的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环境评价更为全面的研究分析,并且从中找到在规划方案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有效的完善,确保方案可以全面的实施,并且对环境进行保护措施,起到一个协调发展的作用。
典型性内陆干旱荒漠性气候与荒漠广布的独特地理条件是导致新疆生态恶化的重要原因。但实施绿洲扩展式的索取与保护,则是加速生态环境恶化的关键性因素。
全面贯彻十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用最严厉的措施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洲生态系统和荒漠生态系统、高山生态系统的和谐共生,一要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做到科学用水、科学管水、科学治水;二要加大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力度,实行最严厉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三要加大重大生态保护工程的建设;四要加强环境统筹管理,完成生态功能区划编制,划定生态红线;五要创新思路坚持,宜治则治、宜荒则荒。
关键词: 新疆生态环境挑战对策
中图分类号: B845.65 文献标识码: A
新疆幅员辽阔,但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全区现有绿洲面积7•07万平方公里,仅占全区总面积的4.2%,荒漠化土地面积却占47.7%。土地荒漠化、地壤盐渍化、山地水源涵养功能弱化,以及环境灾害频发危及绿洲安全。
(一)新疆生态环境面临的挑战
1、植被破坏严重
半个多世纪以来,新疆绿洲的面积有新的扩展,森林覆盖率由解放前的1.5%,至1978年降低到1.03%,1995年末达到1.68%,经历了锐减到提高的过程,但森林生态功能下降的趋势仍未扭转。目前,新疆是我国森林面积最少的省区之一,森林覆盖率仅相当于全国森林覆盖率的1/8,天然林减少了2.83万亩。长期超载放牧造成草场退化,耕地增加加剧了草场面积的缩小。天然草地退化面积已占草地总面积的80%,中度退化面积达30%,产草量下降30%一60%,草场退化面积每年达30万hm2。
2、河流萎缩、生态用水短缺
冰川面积不断缩小、雪线上升,植被、水源地、湿地、湖泊等出现萎缩,土地次生盐渍化面积仍在增加,部分地区出现绿洲与荒漠极端对立局面。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前,由于塔河上游水资源的无序过度开发,造成塔河下游断流,大片荒漠植被枯死,绿洲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塔河下游中段居民因此沦为生态灾民,2000年全部被迫搬迁。
3、土地荒漠化趋势明显
新疆是我国土地荒漠化面积最大、分布最广、危害最严重的省区。全区87个县市中,有80个县市和90多个农垦团场分布有荒漠化土地,全区近90%的县市、有1200万人遭受到土地沙漠化的侵害和威胁,荒漠化面积达79.59万平方公里,占全疆土地面积的47.7%,占全国荒漠面积的30.35%。土地荒漠化以每年400多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张。据1986年中科院兰州冰川沙漠所公布数据为42.1万hm2,200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撰的《新疆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提供的沙漠面积为43.04万hm2,40年间沙漠面积扩大了6.04万hm2。
4、水土流失严重
据国家遥感普查统计,新疆水土流失面积扩展到10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水土流失面积的28.1%。新疆现有大中小型水库482座,由于山地侵蚀,水土流失,三分之一水库泥沙淤积严重。近30年,约5万余亩耕地因洪水冲刷而流失。水土流失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地表土壤肥力集中层随着水土流失使富含各种营养元素的肥力消失,从而造成土地的贫瘠化。
5、气象灾害频繁发生
新疆是我国受气象灾害影响最严重的省(区)之一。新疆灾害种类繁多,时空分布广且很不均匀,不仅包括寒潮、大风、暴风雪、沙尘暴、初终霜冻、暴雨、山洪、沙尘暴、雷电、浓雾等天气灾害,还包括干旱、低温冷害、雪灾、持续高温、连续浮尘、阴雾等气候灾害,还有山体滑坡、泥石流、雪崩、农业病虫害、森林和草原火灾、沙漠化等气象次生和衍生灾害。其中,和风、沙、雪、干(旱)有关的多项观测记录是我国同类灾害的极值。因而气象灾害造成损失的比例特别高,约占各种自然灾害数量的80%和损失的60%以上。
(二)新疆保护生态环境的对策
新疆是绿洲经济,人们赖以生存的绿洲生态系统和它的天然屏障——荒漠生态系统,以及它的水之源——高山生态系统,共生共存。荒漠生态系统和高山生态系统的破坏,则会给绿洲生态系统带来灭顶之灾。我们要全面贯彻十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用最严厉的措施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洲生态系统和荒漠生态系统、高山生态系统的和谐共生,促进人与环境和谐相处,促进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1、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是生态环境衰退的主要因素。新疆国土面积约占全国的16.7%,而年平均降水总量仅占全国的4%,年地表径流量占全国的3.3%。一方面水资源紧缺,另一方面水资源浪费又十分严重。农田大水漫灌与排水失调造成耕地土壤次生盐渍化;流域规划滞后,跨地区用水分配缺乏科学、法定的依据,在跨区域河流上任意引水截流,大部分河流引水率超过60%,有的甚至达到了80%以上,完全忽视了生态用水,造成下游水环境状况恶化。因而新疆生态建设、生态安全和环境保护问题的核心就是要科学用水、科学管水、科学治水。
2、加大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力度
新疆生态环境的主要危机综合表现为土地荒漠化。荒漠化吞噬了大片绿洲,引起了沙尘暴,威胁着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防止荒漠化土地的继续扩大已成为新疆生态保护的重中之重。
改革农耕方式,尤其在沙漠化比较严重的南疆,推广免耕法及改革农机具,严防开垦造成新的土地沙化,努力减少耕作形成的沙尘源。重点加强天然草地的管理。计算天然草地的最大承载量,采取围栏措施和以草定畜的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天然草地放牧强度。对严重退化草地采取封山育草方式进行保护治理,禁止放牧,实行退牧还草。
3、加大重大生态保护工程的建设
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湿地保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在绿洲内部巩固、完善、提高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稳定发展特色林果基地,构建合理的绿洲林业产业体系。在绿洲以塔克拉玛干沙漠为重点,大力实施环塔防沙治沙工程,开展以防沙治沙为主的林业生态屏障体系建设。
4、加强环境统筹管理
加快完成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功能区划编制,划定生态红线,对生态敏感区域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强化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继续推行农村连片整治工作,深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等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一、全州矿产资源现状
截至目前,全州共发现各类矿种47种,探明资源储量35种。发现能源矿产2种(煤、石油);黑色金属矿产2种(铁、锰);有色金属矿产9种(铜、铅、锌、镍、钨、锡、锑、铝、汞);贵金属矿产4种(金、银、铂、钯);稀有金属矿产9种(铌、钽、铍、铷、镉、锗、镓、硒、锂);非金属矿产15种(砷、硫铁矿、磷矿、石英脉、膨润土、萤石、白云母、泥炭、钾长石、石灰岩、蛇纹岩、饰面用大理岩、饰面用花岗岩、砂石、粘土);放射性矿产2种(铀、钍);水气地热矿产4种(矿泉水、地下热水、干热岩、地下水)。累计发现的各类矿床、矿点和矿化点约270处。大型矿床6处,中型矿床11处,小型矿床18处,矿化点141处。优势矿产为铜、铅、锌、地下热水、干热岩、饰面石材等,潜在优势矿产为金、银、锡、钨、锑、汞等。
二、全州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各地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着急功近利、低水平重复、盲目无序、一哄而上、违背自然规律等问题,不仅破坏浪费了宝贵资源,而且引发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农牧民意见多,潜在的风险大。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水资源开发利用受到威胁,河道生态系统平衡遭到严重破坏。一是黄河干支流域砂石料场遍地开花,无证开采、超量开采现象普遍存在。二是河道自然景观遭到破坏,进而影响生态系统平衡。三是过度开采给河道行洪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四是河道采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
2.生态环境和草原自然景观遭受重创。一是矿产开发中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二是公路建设采砂场取点设置不合理,采挖区草场植被破坏严重。
3.区域水源、大气、土壤污染隐患加大,面源污染严重。一是矿山开发引发水、气、土壤环境问题。二是厂(矿)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大气污染防治不力。
4.矿山开发中未能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生态、安全隐患较多。一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偏低。二是部分企业生产行为不符合安全规范。三是普通建筑用砂开采行为混乱无序。
5.“重开发,轻监管”,“重发展,轻环保”问题突出。一是各县普遍存在矿产资源开发“重开发,轻监管”现象。二是矿山企业对资源、环境保护缺乏自我约束机制。
6.矿山企业整体而言,对地区经济贡献总量不大。由于没有按照标准交纳管理费用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有的甚至不交费,致使大量国有税源流失。
三、对策建议
为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双赢”,现就我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保护生态环境与矿产资源开发的关系。我州是畜牧业大州,也是青海乃至全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屏障,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地处高寒地区,植物群落演替缓慢且相对稳定,草原生态系统十分脆弱,一旦破坏很难恢复。
2.按照科学发展的理念,对矿产资源开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实施。
建议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全面清理整治现有的矿山企业:
一是调整贵德黄河段航道客运规划,取消阿什贡至尼那段流域航道客运建设,使黄河贵德段得到自然恢复。
二是彻底停止黄河贵德县尼那电站至阿什贡流域段面的所有采砂活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此段进行采砂活动。对其它无证或证照不全的违法开采砂石料企业坚决取缔并采取综合强制措施恢复原貌。对证照齐全的督促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就地整平回填恢复河道原貌。
三是各地对砂石料开采要因地制宜,调整布局,优化整合,做到依法、合理、规范、有序。
四是建立完善责任机制,落实村级组织职责是首要任务。县乡村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相应的责任问责,尤其是村级以建设“美丽家园”、“美化家园”为目标,切实担负起管护家园生态环境促进本地生态安全的要责。对未经规划许可但村委、村民私自违法签订采砂合同的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追缴非法收入,并依照《中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是对因公路建设需要,在国道214线共和、兴海段草原上采挖砂料形成的50万方以上十余处大坑的恢复治理,建议州相关部门致函省交通厅,由专家论证确定恢复治理方案,进行全面恢复,待初验通过后,方可派员参与该公路建设的环保专项验收,否则,州县环保部门不得出具验收意见。
六是优化整合现有的砖瓦粘土矿,规范审批程序,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加快烟气、粉尘、固废治理进程,做到选址合理,证照齐全,技术先进、生产规范、厂区清洁。
七是对金属矿山开发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全面清理“旧账”,确保不欠“新账”。严格按照州委十届十次全会上“下决心叫停破坏生态环境的矿产开发,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要求。
八是切实加强对矿产勘探工作的管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规定,对各县探矿权进行全面清理,除确因国家战略储备需要对稀有金属等优势矿种非勘探不可外,禁止以任何名义开展矿产勘查活动。
3.加强对矿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和指导服务工作,提高企业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监管体系建设。二要推行“定责、履责、问责”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三要严格监控和防治污染,加大对矿山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的监察力度,坚持以预防为主,生产与治理同步的原则,督促企业开展生态恢复及环境综合治理,不恢复、不治理、治理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或关停。四要严格保护和管理水资源,依法严肃查处黄河干支流域、青海湖流域水污染事件,加强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大尾矿库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等重点环境保护目标的污染监测和整治力度。五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积极培育环保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建立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
一、循环经济与生态税收
循环经济是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导下,按照清洁生产的方式,对能源及其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的生产活动过程。循环经济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其本质是一种生态经济。关于生态税收,目前还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其内涵是指国家为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自然资源,筹集生态环保资金,调节纳税人相应行为而开征的有关税种和相关规定的总称。与生态税收相关的概念还有环境税收和绿色税收。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政府在经济工作中的重点。我国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对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增加,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我国出现资源瓶颈,环境污染严重,只有建立循环经济模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才能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构建与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支持,其中税收制度是理想的法律手段,税收作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政策工具,可以引导和调节纳税人的经济行为。生态税收的构建和实施,可以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必然会对促进循环经济体系的建立发挥重要作用。
二、我国生态税收的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生态税收的现状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专门的生态税收体系,与生态税收相关的税费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促进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现行的排污收费覆盖了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这几大领域,对遏制环境污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现行税种中具有生态效应的税种。主要包括:1,资源税。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我国资源税征税品目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开征资源税,可以根据资源和开发条件的优劣确定不同的税额,把资源开采和使用,同纳税人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2,消费税。消费税是对某些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14类商品。其中对鞭炮焰火、汽油、柴油、小汽车、摩托车、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这几大类商品征收消费税体现了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生态目的。3,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
三是分散在现行一些税种中的税收优惠措施,如增值税中规定对原材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等废渣的建材产品和利用废液、废渣生产的黄金、白银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免税优惠;企业所得税中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等。
(二)存在的问题
以上这些税费政策对我国保护生态环境、节约社会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要求,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在环保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 现行与生态税收相关的税费政策各自独立、缺乏配合,没有建成完备的生态税收体系。目前我国生态保护税费政策的基本格局是以收费为主,辅以税收,总体来看层次较低,范围较窄,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配合,无法系统地调控环境问题。
2 排污收费制度不完善。一是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征收面较窄,对机动车、飞机、船舶、居民生活污染排放等都未收费。二是征收依据不科学。我国目前是大部分地区都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收费测算数据的基础是申报核定,主要依靠企业自报,这些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较差。再加上污染原监测也受到技术、手段、采样的瞬时性等制约,无法提供与实际排放相符的准确数据。因此,环保部门很难做到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三是征收效率低。在收费实施过程中,每次征收都必须要通过现场监察、监测、申报、核定,再依照国家标准逐一测算,工作烦琐、强度大。从现行的收费体制来看,先污染后收费,事后管理的模式难以解决环境污染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巨大压力。
3 税种设计存在缺陷,难以发挥生态保护功能。首先,缺少主体税种,在我国现行的税收体系中,缺乏以保护环境和资源为目的、针对污染行为和产品课税的专门税种,即生态保护税,生态保护税种的缺位使国家利用税收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能力明显较弱,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收入来源。其次,现有的具有生态效应的税种存在征收范围过窄、税率设置低等问题,限制了生态功能的发挥。如目前资源税的课税对象仅局限于部分不可再生资源,对具有重大生态环境价值的可再生资源如地表水、地下水、草原、森林等资源却缺乏税收调节。另外消费税虽然在2006年进行了改革,增加了一些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消费品的税且,但总体来看,涉及到生态环境方面的税目仍然不多,环境保护的功能有限。
4 鼓励环保的税收优惠措施力度太小。目前,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性质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少,主要以减免税的形式零散地存在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一些税种中。这些生态税收优惠措施形式单一,力度不足,国际上较为通行的一些税收优惠方式,如对环保投资实行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在我国都没有实施,影响了一些经济主体进行环保生产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了环境保护的效果。
三、构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生态税收体系
在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应将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相统一,在完善现有税制的基础上,开征新税种,逐步建立生态税收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一)改革排污收费制度
目前的排污收费制度是先污染后控制,先排放后收费的管理模式,排污单位在污染物排放后,按照其排放量来计算收费,这与事前预防和总量控制相违背,因此必须改革,逐步规范、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环保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环境容量、污染控制目标核定本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向社会、排污单位公告。排污单位根据自己的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环保行政部门申请环境容量的使用权,环保部门根据各排污单位申请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进
行审查、核定、分配、批准、发证,同时收取核定许可排放总量的开户费和排污费,不足部分及增减变更可以通过市场运作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交易。对于违反规定或突破总量排放的企业采取行政处罚,如限产、限排、停产整改等,同时实行严格的经济处罚,这样可以改被动征收为主动纳费,同时能够有效解决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二)开征生态税种
一是开征垃圾税。在我国的环境污染中,垃圾污染非常严重,国外一些国家实行的垃圾税(垃圾处置费)效果显著。若用开征垃圾税来解决城市垃圾污染问题,对垃圾的产生主体收费,既可为垃圾的收集、处理筹集资金,又可以激励人们将垃圾进行分类,减少垃圾的倾倒量。
二是开征污染性产品税。污染性产品税主要对在制造、消费或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以及稀缺资源使用的产品课税,可以对塑料袋、农用薄膜、包装用塑料膜、一次性塑料餐具、农药、杀虫剂、含磷洗衣粉及洗涤剂、氟里昂、含汞及镉的电池等产品征收污染性产品税。
三是开征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碳是造成地球温室效应的最主要因素,目前我国能源利用效率较低,征收二氧化碳税可以鼓励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三)改革和完善资源税和消费税
资源税改革一是要扩大征收范围。逐步将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海洋资源等纳入其中。二是完善计税依据。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是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计征,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可以改为按实际开采或生产数量计征。三是合理提高资源税税率。现行资源税税率偏低,应适当提高资源税的征收标准,特别是对一些比较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或对环境污染较大的资源应课以较重的税负,以提高对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力度。
改革消费税制度,提高危害健康,污染环境的香烟、木制一次性筷子、含铅汽油、柴油、鞭炮、焰火等产品的税率;对小汽车的税率设置要体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目的,大排量的汽车适用高税率,鼓励小排量汽车和使用环保能源汽车的生产,对使用绿色燃料的小汽车可免征消费税。
(四)加大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力度
关键词 陕西生态环境;能源产业结构;污染;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4)119-0114-02
环境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发展问题,若处理不当会引发政治问题。对于陕西来说,保护和建设好陕西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的必要条件。
1 陕西生态环境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1.1水土流失日益加重,威胁华北平原安全
陕西已成为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严重制约着本地区经济的发展。陕西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水土流失面积达13.75万km2,占全省面积的70%,全省70%的人口和80%的耕地处在水土流失区。大量的水土流失还导致河道淤积、水库损坏,酿成灾害。
1.2沙质荒漠化问题严重
目前全国荒漠化面积已达262.2万km2,占国土面积的27.3%,是全国耕地面积的两倍多。陕西是全国风蚀沙化最严重的地区之一。陕西土地沙化主要集中在陕北长城风沙线以北,全省沙漠化土地36.3万km2。陕西榆林市为全省沙尘暴影响最严重的地区。陕西北部长城沿线风沙区和黄土高原地区是西安沙尘暴的最大来源,给陕西的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
1.3水资源短缺,且污染严重
陕西的水资源相当贫乏,且水生态失衡,主要河流污染严重,渭河是陕西省污染最严重的河流。渭河水资源利用率已达45%,远超过国际生态警戒线30%的水平。陕西地表水资源量为420亿m3,人均仅1453m3,相当于全国人均量的55%,劣五类水主要分布在关中地区,公众节水意识淡薄,由于过度抽取地下水,造成多个城市发生地面沉降灾害。水资源情况日趋恶化,导致林木草场退化,河湖萎缩、消失、地表水和地下水质严重污染,其中关中盆地和陕北部分地区的地下水污染相对较重。
1.4大气污染主要是“煤烟型”污染
陕西是高资源依赖型的产业结构,煤炭长期占能源结构的70%以上。大气中最主要的污染物有4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尘。工业废气污染评价分析结果表明:西安市、渭南市、宝鸡市、咸阳市和铜川市为陕西主要大气污染地区,大气中二氧化硫污染为全省之首,颗粒物浓度普遍超标。
2陕西生态环境的制约因素
2.1能源结构不合理
陕西是资源大省,但是资源也是制约陕西发展的重要因素。能源使用结构中占主导地位的是煤炭。从能源矿产资源来看,陕西是资源大省,已探明煤炭保有储量1618亿吨,居全国第三位。预测煤炭资源量为9091亿吨,占全国储量的20%。石油天然气资源也十分丰富,储量占全国的18%。陕西省的经济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的重要历史阶段,对能源的需求巨大,经济的高速增长势必会带动能源消费的快速增加。陕西省能源消费结构仍然属于以煤为主的低质型的消费结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品种的局面在短期内很难改变,且能源利用率偏低、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能源成本较高、竞争力较弱。
2.2产业结构不合理
陕西是高资源依赖型的产业结构。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上升较快、占比较大。而第三产业作为低耗能、低污染、高附加值的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占比偏小,这直接制约了能耗的降低,导致污染排放强度偏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对能源的需求日益紧迫。东北、华北油气资源已日渐枯竭,而陕西具有丰富的煤炭、石油、矿产等自然资源禀赋。因此,国家大量投资于陕西能源等工业建设,使其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不断上升。目前,陕西已成为煤、石油、天然气的净输出省份,充当着我国能源基地的重要角色。而且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国家对陕西能源等重工业的投资仍将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这也对陕西经济增长造成了一定负面作用。
2.3法制政策环境不够健全
一是考核制度不合理,资源、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和加强。单纯以GDP考核为导向造成盲目追求GDP增长的氛围。政绩考核指标就像是一只无形的手,这只手指向哪里,地方政府的工作重心便会偏向哪里;二是地方环保部门难以抵制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只能听任于当地政府,监管责任难以发挥;三是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四是“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成环保软肋。一是行政处罚力度不够,很少追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助长了“有钱就能摆平一切”的心理;二是惩罚种类单一,主要以罚款为主,且数额较低。所以企业宁愿罚款,也不购买先进的污水处理和监测设备,这种执法困局也是近年来重特大污染事故频发的根源所在。
3 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的路径选择
3.1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
加大产业结构及能源结构调整力度,依靠科技进步,改造传统产业,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将旅游业等新兴产业作为重要的战略产业和支柱产业。对现有的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实施淡出或替代政策,把资源开发同发展高附加值的制造业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先进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优质能源,减少固体燃料的消费比例,提高天然气等优质能源消费比重。
3.2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一是加强立法和执法,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管理有关标准、制度、法律和法规;二要理顺环保管理体制,推行环保体制垂直管理;三是建立区域大气、河流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四是环保加入考核制度,环保“一票否决制”。三中全会中指出要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3.3加大防污治霾的宣传力度,加大植被覆盖率
开展环保知识普及,提高市民环保意识。提倡绿色消费、节能降耗。推进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资源节约型政府和绿色学校、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尊重支持民间环保组织,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城市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发展经济林木,走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科技兴林的新路子。通过植树种草,提高涵养水源能力,改善局部小气候,营造区域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1]黄建军.陕西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威胁研究[J].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