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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如古建筑保护中有人认为这有损于城市建设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来对待文物保护,或者要算眼前的经济帐,保护文物要花多少钱,而拆后搞开发能赚多少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从我县情况来看,全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如爵溪城墙非法建筑时有发生,环境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Yes. It does matter if we destroy an endangered species habitat to develop more farmland, housing or industrial parks. There is a delicate balance of nature. If one small part is removed, it will effect all the other parts. For example, if certain trees are cut down, bats will have no place to roost. If they cannot roost, they cannot breed. If there are no bats, there will be no animal, or bird to eat certain insects that plague our crops.
Yes. Our environment has been affected by the absence of certain animals. Certain flowers are pollinated by butterflies, which migrate from Canada to Mexico. Some of the breeding grounds of these butterflies were destroyed. Now these flowers are disappearing from certain areas. We will no longer be able to enjoy their beauty.
Yes. The quality of our life has been changed America used to be covered with giant trees. Now we have to visit them in one small park. Rain forests around the world are being cut down to make room for humans. We will never be able to see or study this fragile ecosystem.
I would encourage us humans to look for other alternatives for our farmlands, housing, and industries. We have alternatives; the animals do not.
在过去,有许多濒危动物。现在他们正在灭绝。关系呢?我们的环境已经受到他们的缺席?我们的生活质量已经改变了吗?这些问题的答案是“是的。”
是的。没关系如果我们摧毁一个濒危物种栖息地开发更多的农田,房屋或工业园区。有一个微妙的平衡。如果一小部分被删除,它将影响所有其他部分。例如,如果某些树木砍伐,蝙蝠没有栖息的地方。如果他们不能,他们不能繁殖。如果没有蝙蝠,不会有动物或鸟吃某些破坏庄稼的昆虫。
是的。我们的环境已经受到缺乏某些动物。某些花授粉的蝴蝶,从加拿大到墨西哥迁移。一些这些蝴蝶被毁的繁殖地。现在这些花从某些地区消失。我们将不再能享受他们的美丽。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的、精神性的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我国于2011年6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①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②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③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④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⑤传统体育和游艺;⑥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以及社会价值等等。而图书馆的职能在于保存人类记忆、积累人类知识、传承人类文明。这种职能是图书馆生存定义与持续发展的本质。因此,保护以文化为本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理所当然是图书馆应该担负的职责与职能。高校图书馆作为存储及传播知识的重要科研服务体系,必然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列当中。
一、高校图书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定位
高校图书馆是公益性的服务机构,可以向读者提供广泛的信息和各种各样不同的思想形态,是社会文化组成的重要组织之一。高校图书馆不仅需要为教学科研等提供保障,同时还承担着保存地方文化传统以及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所需要的信息资源的任务。高校学生接受知识和对知识的反馈能力是最强的,所以,高校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尤为必要的。
二、高校图书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优势
高校图书馆大多规模较大,人员较多,信息资源丰富,有相对专业的、先进的管理系统和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实力较强。高校图书馆不但拥有专门的人才对信息资源进行细致和系统的分析,而且具备了较为与时俱进的现代化技术、设备和信息资源的挖掘及保护经验,对于信息的数字化和信息资源的整理也具有其他单位所不具备的优良条件。高校图书馆作为高校的信息资源中心,为广大学生提供服务,学生人才济济,是祖国的未来,这就使高校图书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普及、宣传工作有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
(1)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涉及到多个学科及领域。对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与看法不同于其他民众,他们的学习及研究视角相对专业,思维相对活跃,看待问题的方式和方法相对前卫,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造力。高校图书馆可以针对这些有一定的知识储备和学科背景的高校学生们,对其进行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收集、保护工作的相关教学和引导,培养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浓厚兴趣,进而介绍如何专业的参与到图书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队伍当中。
为高校图书馆培养和输送专业的人才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当中,可以大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并为图书馆的工作注入新鲜的学业和思想,不但有利于高校图书馆的自身提高,更加有利于推进我国高校图书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步伐。加强高校图书馆对专业学生的培养,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快速有效的途径。
三、高校图书馆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对策
(一)完善保o和传承机制
1、设立专门的保护研究机构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需要工作人员持续的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动向与趋势,需要保护工作细致化、专业化、系统化。因此,在高校图书馆中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设立专门的保护和研究机构,培养和引入相关人才,至关重要。相关工作人员,既要掌握高校图书馆相关知识与技术,又要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信息有所了解,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充满兴趣和热情,能够从思想上认识到保护“非遗”的重要性,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与使命,能够主动的投身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行列当中。高校图书馆不但要面向社会引入符合条件的人才进入保护机构,更要从高校图书馆内部培养有潜力的人员加入到“非遗”保护研究机构当中,为机构及时注入新鲜血液,从而提高此机构的整体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更好的为高校图书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贡献。
2、加强特色馆藏建设
(1)明确高校图书馆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馆藏的目的并提高工作效率
建设特色馆藏的目的是抢救、保护我国历史悠久的民族文化遗产,并建立良好的平台,为广大用户提供全面、细致的“非遗”信息,使保护和普及并行。高校图书馆的相关工作人员,要在“非遗”保护的各个工作环节中做到认真、细致、负责。在“非遗”的搜集、整理、认定、建档的工作环节中,应做到对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文献及影音资料进行及时的分类和数字化处理,为下一步具体进行馆藏信息分类提供便利条件,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2)丰富高校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馆藏内容
特色馆藏要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高校图书馆要适应时代的发展,从改善自身的服务方式和内容上着手,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的展现在公众面前。高校图书馆在加强“非遗”特色馆藏方面可以充分的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域性、民族性等特殊属性,在对其进行收藏建档时,可以根据民族、地域等进行划分,然后经过整理,以数字化的形式,为用户提供尽可能多的图片,尤其是视频资料,将不同民族和地域的传统风俗、表演、手工艺等活灵活现的展现在公众面前。
关键词: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提高
文物是我们的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我们应该让文物在社会中更好地流传下去,发挥它的巨大作用,因此我们要建立专门的文物保护部门,宣传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提高文物保护的管理水平,保护祖先留给我们珍贵的遗产。但是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还不到位,还存很多问题,因此增强我国的文物管理工作是提高我国文物保护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式
(一)我国的文物保护受到时代的影响
文物是我们祖先智慧的结晶,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财富,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留下的文物种类不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经过积淀,留下的文物形式主要有石器、玉器、铜器,瓷器等,在留下各种各样的文物中比较大的是文物建筑,就如我国北京的四合院就已经成为了我国的文物建筑。无论文物是以何种形式存在这个社会中,它的发展历程都是非常艰难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的一些文物已经在朝代的更替中损毁并丢失。
(二)我国文物保护受到当代社会发展的制约
在今天这样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中,人们往往追求的是如何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这就给我国文物建筑的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阻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对于经济利益变得越来越重视,当文物保护和经济发展出现矛盾时,人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经济发展,这就给我国文物保护带来了消极影响,给文物留下了不可恢复的损害。
(三)我国的文物被破坏严重
在20世纪初期我国是一个国力衰弱的国家,经常受到外国的欺辱,外国列强入侵后在我国掠夺了大量的文物,导致我国的文物大量的流失海外成为他国财富。之后我国就战争不断,在战火纷飞的年代里,我国的大量文物遭到损坏和流失。我国文物破坏最严重的时期是时期,那时人们最常说的就是破四旧,在时期大量的文物建筑也被破坏,给我国的文物考古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随着时代的发展个别人为了获得高额的经济利润进行疯狂盗墓,这是我国文物损坏和流失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二、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发展的现状
(一)文物建筑的维修困难
现在人们更重视的是经济的发展,对于文物建筑的保护没有太大的关注。虽然我国的小型文物大多已经进入了博物馆进行保存,但是大型的文物建筑还处在风吹雨淋之中,在风雨的侵袭中失去原本的面貌。在我国,由于大型的文物建筑的维修比较困难,导致我国的许多文物建筑都遭到损坏,严重的还面临着倒塌的危险,这都是因为文物建筑维修不及时造成的。还有的地区为了经济的发展,将文物建筑进行迁移,但是无论怎样小心的迁移过程中都会造成文物的损坏,给文物的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二)博物馆的基础设施不健全
博物馆最大的作用是对文物进行保护,博物馆说白了就是一个收藏文物的地方,通过博物馆向人们展示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文物,以及我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在我国许多博物馆达不到保护文物的标准,博物馆内的基础设施不完善,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博物馆的资金来源于国家,但是政府拨给的资金对于博物馆的建设来说是远远不够的,这就导致我国的文物虽然存放在博物馆中,但是还会出现损坏、丢失的现象,给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三)不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国家为了对文物进行保护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使文物保护工作有法可依,但是在现实的工作中法律法规不能对文物保护工作者起到约束的作用,给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带来消极的影响,甚至有的部门根本不依照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办事,这就使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导致我国的文物遭到破坏。
三、如何提高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管理水平
(一)加强文物建筑的维护和维修
文物建筑保护是我国文物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物建筑在我国众多的文物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在现实生活中要加强对文物建筑的维护和维修,要定期的对文物建筑进行维护,对于有问题的文物建筑要及时的进行维修,降低文物的损害程度,提高我国的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文物建筑是经过无数的风吹雨打才得以保留下来的,因此我们更要注重文物的保护,培养文物保护人才,学习文物保护技术,定期的对文物建筑进行维护,保护文物建筑,延长文物建筑的寿命。
(二)完善博物馆的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的博物馆是由国家划拨资金进行建设的,但是由于国家划拨的资金数量有限导致博物馆内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容易造成文物的损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吸引文物爱好者给博物馆进行投资,以加强馆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还可以对文物保护进行宣传,不仅可以提高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还可以为博物馆的建设吸引资金。博物馆是文物生存的天堂,如果博物馆的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完善,就会阻碍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遵守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文物是我们国家历史不同时期发展的标志,进行文物管理工作要遵守国家制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否则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将越来越艰难,要严格的约束文物保护各部门的工作,严格的遵守管理规定,以减少我国文物的破坏和丢失的数量,保证我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好我国的现有文物。
四、结语
文物是一个国家发展的见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留存下了大量的文物,但是在我国文物破坏是相当严重的,文物的保护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大量的文物损坏和流失,给我国文物保护的工作造成了严重的阻碍。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更加注重的是经济利益,这就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因此在我国经济发展的今天,更要提高我国文物保护的管理水平,造福子孙后代。
参考文献:
[1]袁铭.论如何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J].大观周刊,2012,(20).
近日,记者采访了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马自树先生。曾任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的马自树先生对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困难了解透彻,也为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的长远发展费尽心思。这一点从他话语中的点点滴滴都可以体会到。
《文物天地》: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在2005年第三届理事会成立后,如何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
马自树:2006年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通过理事和相关专家的努力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处于恢复草创阶段的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在完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的同时,按照既定宗旨稳步拓展业务领域。在思想建设方面,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基金管理条例》等,保证资金来源及利用透明。
组织建设则在继续扩大基金会顾问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团队、完善基金会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的基础上,又聘请了法律顾问;在原有资金筹集部、事业发展部、培训部、那迦文物研究中心等基础上,又组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委员会、古陶瓷专业委员会和专项文物保护基金的筹备机构等。完成了基金会网站建设,2006年6月试运行至今,已两次更新栏目,不断增添内容;第三次大型改版已经准备就绪。改版后的基金会网站将新增文物保护知识讲座、媒体视角、文保法规、理事之窗、在线捐赠、推荐新的文物保护项目等新的内容。
制度建设则是起草完成了基金会各类规章制度十余种,《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2006-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基金管理办法》、《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关于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受赠及管理办法》、《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条例》等已经通过理事会审议;基金会内部的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也在完善中。对基金募集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基本设计思路是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中国文物保护事业;简化程序,统一模式,公正公开,提高办事效率;为大规模、集群化推进基金会事业,并实现网上募资与海外募资打好基础。
《文物天地》: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的资金来源途径有哪些?
马自树: 主要来自国内较知名企业的捐赠。广州力讯投资有限公司以保护城市文脉,保护传统文化底蕴,构建和谐城市社区为目的,于2006年8月与我们洽谈合作,捐赠100万元专门用于保护古建筑。首批30万元款项已入基金会账户,另外70万元将于2007年10月底前到账。相关宣传、保护工作已在北京、成都、广州、佛山等地启动。
基金会通过策划、参加义拍义卖活动等筹集善款,探索多渠道募集资金,已通过参加《传世藏书》义拍活动募集资金近十万元。为筹备中的“中国文物之春-当代书画名家(文物保护)义展义卖”公益活动征集到欧阳中石、文怀沙、傅熹年等书画名家的佳作数十幅。
通过举办展览、开办网站等活动,加强宣传,提高公众文物保护意识。为提高公众文物保护意识,推进公益募集工作,2006年开展了一系列展览、展示、论坛、培训等公众活动如在深圳博物馆举办“宋金彩瓷展览”,展示目前全世界范围内质量最高、数量最大、种类最丰富的一批珍贵宋金彩瓷;与古源斋文化公司联合举办了文物鉴赏联谊活动,受到了文物鉴赏人士的热烈欢迎,到会者纷纷希望继续开展相关活动。
国务院批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基金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启动。在首批518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漆艺项目共计8项,基金会为此设立的漆艺传统工艺保护研究基地,已在福建厦门揭牌,这个基地将成为传承7000中华漆艺文化艺术的一个重要载体。
《文物天地》: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今年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为集中解决农村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宅基地问题,我区于××年*月启动了10多年没有开展的全区宅基地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在严格把握申请宅基地主体条件、标准和程序,确保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能把有限的宅基地批给住房最困难群众的前提下,我区共受理××、××、××三个街道办事处××个社区××户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提出的用地申请,并已对其中××个社区××户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出具建造居民宅基地住宅楼用地预审意见。但由于规划控制等因素的制约,使宅基地审批出现“梗塞”现象,全区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宅基地问题至今仍没有解决。为此,群众呼声渐趋强烈,由此引发的各种矛盾也日渐尖锐。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集中解决农村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宅基地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区农村宅基地问题长期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区划以来没有依法组织宅基地土地证的查验工作,有的社区长达10年没有进行过宅基地审批,部分群众住房紧张,四个街道不同程度的存在三代以上同堂居住的情况,群众反映强烈,宅基地问题每年都成为我区人大、政协两会讨论的热点问题。
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宅基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在客观上影响了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在主观上群众由此而对国家的土地政策也会产生误解和不信任。这势必会引发群体上访增多、正常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工作难度增大、未批擅自占地建房现象滋生蔓延、干群关系恶化、基层工作压力增加等诸多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影响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进程。
二、集中审批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宅基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上述建居民宅基地住宅楼的社区已取得用地预审意见,但由于存在以下制约因素和瓶颈,仍无法正常开土动工,部分群众迫切需要解决住房困难的愿望就仍然无法实现。
(一)风景区保护、水源地保护和城市规划。××是国家级风景区,是××市重要的水源地。同时,我区的城市建设已纳入××市的整体城市规划。因此,我区在执行宅基地政策时,面临双重压力和两难选择的境地。尤其是在建设居民宅基地住宅楼问题上,一方面需要与市规划部门、××风景区管理部门协调并征得同意,另一方面市规划部门、××风景区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不能建设居民宅基地住宅。因此,解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宅基地问题变得愈加紧迫。
(二)建设用地资源紧张。我区山地和林地多,可利用的建设用地有限,如××、××街道办事处的部分社区,村内空地有限,几乎无可用之地,使得这些社区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建房用地问题,很难在本社区范围内完全解决。为此,需要进行村庄整合组团,由几个村庄联合起来建设居民宅基地住宅楼,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统一解决和安置无地和少地社区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建房用地问题。
三、集中审批解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宅基地问题的建议
为切实破解农村居民住房困难这一全区上下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和维护国家法律赋予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充分考虑和结合我区实际的前提下,提出以下建议,以逐步满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宅基地需求。
(一)修缮“烂尾楼”,解决住房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我区将对在土地专项治理整顿活动之前建设的一部分“烂尾楼”进行修缮,在完善相关临时用地和规划手续后,集中安排给住房最困难的群众居住,并通过制订相关政策,坚决杜绝该类房屋的买卖,使其真正成为解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宅基地问题的临时住宅楼。
(二)盘活存量土地,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关键词: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连地区;高校;保护
音乐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产物,是人类相互交流情感最有效的手段,从孔子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到荀子的“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古代先哲从来都重视和强调音乐艺术对于人类精神文明的关键性作用。在追求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今天,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后文简称:音乐类非物遗)的价值显得尤为突出。
一、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
我国政府目前所公布的国家级 “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占所公布项目的一半,这说明音乐历来与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联,也说明音乐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后文简称:非物遗)体系中占有其重要的地位。
根据人民音乐出版社1964年出版的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纂的《民族音乐概论》和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出版,孙继南、周柱栓主编的《中国音乐通史简编》,这两本著作当中对我国民族传统音乐的阐述,并结合2005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规定,我国的音乐类非物遗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器乐曲艺四类。(分类参考国务院公布的518项第一批国家级非物遗,其中包括民间音乐72项,民间舞蹈41项,传统戏剧92项,曲艺46项)。
二、大连地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大连作为辽宁省重要发展地区,在传统文化发展及建设方面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大连是东北文化和齐鲁文化的交汇之地,地区内拥有满、回、锡伯等45个少数民族,非物遗丰富多彩,也有着较长的历史。截至目前,大连市共有国家级非物质遗产代表作6项、省级代表作24项、市级代表作89项,其中音乐类非物遗有31项(参见《大连地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览表》),包括民间音乐14项,民间舞蹈10项,传统戏剧4项,曲艺3项,其中,长海号子、复州双管乐、金州龙舞、复州皮影戏、复州东北大鼓属于国家级代表作。其种类丰富,特色显著,分布地域遍及大连市内及金州、庄河、普兰店、瓦房店、长海等各县市区。
2010年,大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式揭牌。中心成立后,在瓦房店、金州、庄河等地针对国家级非物遗项目建立一些培训基地。目前,皮影戏已在沙河口区春柳小学建立基地,庄河剪纸在凌水小学建立了基地,复州大鼓也有序地进行传承,复州双管乐、金州龙舞等项目也吸收了不少新学员。2010年6月,复州皮影戏义和班、得胜班,庄河皮影戏传承人和大连群艺木偶皮影等剧团在人民文化俱乐部音乐厅上演了精彩的“大连皮影戏展演”。
三、让大连高校成为保护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力量
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在“保护措施”条款中对“传承”加上了“特别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的说明,意味着教育是传承机制的重要手段。
2005年3月26日,由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别指出“:要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这份文件的出台,为高等院校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音乐类非物遗进入高校课堂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
大连市领导曾提出,充分利用大学、博物馆及中小学图书馆等资源,通过文字、影像、实物等各种手段,收藏、保护珍贵遗产;发挥高校师资智力资源优势,结合相关专业对大连的非物遗进行研究。
和物质文化遗产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传承人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而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所特有的独特风格,只能从传承人鲜活的表演中得以体现,通过传承人一代又一代口传心授的过程得到继承。所谓“人在艺在,人去艺亡”的规律在音乐类非物遗领域体现得最为彻底和鲜明。
因此,培养能学习和传承遗产、并能进行创新的表演人才是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除了传承性的表演人才外,还需要培养了解民俗文化、有一定理论水平、能从不同角度深入研究遗产的科研人才,以及熟悉艺术又懂得市场运作、善于管理的文化产业人才。
如何才能使优秀的音乐文化遗产融入高校艺术教育体系之中,实现其生态性“生存”?如何培养青年学生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理论与实践探索。
(一)专业设置
大连地区有16所学科门类较完备的本科高等院校,各院校可根据自身特点进行专业重组或构建的新专业。例如,笔者所在的大连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现有四个专业,下设八个专业方向,可在调研的基础上有步骤、有层次、有重点地将大连地区音乐类非物遗的传承保护融入声乐演唱、乐器演奏、舞蹈表演、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以及音乐剧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计划,增设长海号子、复州双管乐、金州龙舞、复州皮影戏以及复州东北大鼓传承人培养方向,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必需具有的知识结构来设置教学目标和完整的教学计划。
(二)课程体系
在原有的课程体系基础上,针对各类人才培养目标,恰当地增加与之相对应的课程,将课堂授课、讲座、展演及田野采风相结合,充分激发学生对传统音乐艺术的学习兴趣。例如,聘请复州皮影戏、复州双管乐、复州东北大鼓等非物遗的传承人或民间音乐家等来校任教,与本校专业音乐教师共同承担培养传承人的教学任务;今年,笔者针对本校音乐学院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专业方向开设《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课程,并结合以往开设的《艺术营销》、《文化产业管理》等相关课程,加大培养既具备一定民族文化艺术修养,又懂市场、善管理的文化产业人才的力度。
除此之外,可带领学生深入大连市内或周边,例如金州、瓦房店、长海等各县市区,去亲历充满乡土气息的大连本土音乐艺术,将知识传授与田野调查相结合,有助于增强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激发学生对传统音乐艺术学习兴趣。
(三)教学方法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历史走进今天,要将其作为现代高校艺术教育的内容,必须考虑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追本溯源,具备“口头性和非物质性的无形文化特征”的艺术形式,无论是民间音乐、舞蹈、戏剧还是曲艺,最原始的传授方式是“口传心授、心领神会”。其揭示出一种内隐性学习方法:学习者通过长期的训练和环境的熏陶,能无意识地熟练的掌握某种技能,一旦学会就终身难忘,在各种环境下都不会影响其技能的发挥。
如今,学习音乐技能越来越倾向于外显的学习方式,而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在掌握复杂技能及规则以及与环境密切相关的学习任务中,内隐性学习方式更具有优势。因此,在音乐类非物遗传授过程中,要保留和注重“口传心授、心领神会”的学习方式。
(四)教材研发
教育首先要有教材,音乐类非物遗方面的教材是当前大连地区进行艺术教育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在编纂本土化教材之前,先要掌握一定数量的民族民间音乐资源。大连地区高校可针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表现形式,以音乐教师为主,整合不同学院、不同专业的相关教学力量,共同成立课题小组或教研小组,建立一个材料储备库。在此基础上,经过考察、积累,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根据大连本地风貌的特点,编写资料详尽、可供选择的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教材。在教材编写中要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原貌,同时也要有所创新,以适应时代的步伐和现代教育的需要。
(五)社会实践
高校的社会实践活动,是课堂教学的有益延伸,也是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环节,要将音乐类非物遗实现“活化”传承,不能只停留在课堂学习,更需要搭建多元化的平台,为文化遗产的展示提供自由空间。在这方面,大连艺术学院有着明显的优势。学院拥有专业的艺术团队:合唱团、民族管弦乐团、交响乐团以及舞蹈团队,这些团队都曾在国内外专业音乐大赛和演出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可将大连丰富的音乐类非物遗作为展演内容,联合民间艺术家与学院师生共同合作,打造出具有本土特色的艺术精品,既将古老艺术与现代审美相结合,实现了活化传承,又体现了大连艺术学院实践教学的特色,可谓是双赢。
今年5月中旬,大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郑晓莉副主任应我院邀请,来学院做了关于大连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题报告。5月24日,大连市非遗保护中心与大连艺术学院共同主办的“非遗进高校”传承论证会在学院举行。6月7日,大连市文广局正式授予大连艺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牌匾。大连艺术学院成为大连地区第一个“非物遗”的研究基地。
四、结语
以上表明,大连的“非物遗”保护传承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像大连艺术学院这样学科专业和社会实践与“文化遗产”很对口的高等院校,将在“非物遗”的传承过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此外,通过高校艺术教育的传播,不断提升本土音乐文化的影响力,提高在校青年学子的文化艺术修养,并培养他们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深厚感情和一定的研习方法,培养他们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这是为传统文化培养大批欣赏者和接受群体的关键之举,也是保证我国未来文化政策的正确导向和树立全民族文化保护观念的长久之计。
注释:
周安平、王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准著作权保护模式制度设计的思考. [C].中国重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8.
参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辽政发〔2007〕24号)2007.6.7。
吴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高师音教课堂的思考.中国音乐(季刊),2009年(2).
参考文献:
[1]周吉.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我见[J].北京:中国音乐学,2008:(3).
[2]桑德诺瓦.“有所为”亦“有所不为”——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理与实践方法[C].中国重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8.
[3]米永盈.浅谈高校在山东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C].中国山东济南、中国山东青岛: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挑战·机遇·对策——山东省社会科学界2009年学术年会文集(4),2009.
[4]郑茂平.关注本体——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心理本质及其保护的心理取向[C].中国重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8.
作者简介:
[关键词]信息化;大学生;非物质文化保护意识;高校
[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5.09-017
[文章编号] 1671-5918(2015)09-0037-02
[本刊网址] http://
一、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劳动人民在社会生产、生活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并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它包括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思想道德、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文学艺术、教育科技等诸多方面。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和劳动的结晶,它蕴含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精神文明,是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体现。
我国有数千年的历史文明,非物质文化资源非常丰富,如何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能够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还能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为民族希望的大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创新富有极其重要的责任。提高大学生非物质文化保护思想意识,有利于增强大学生的爱国意识,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悠久、内容丰富,诠释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加强对大学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可以改善他们对民族的误解,从而激发他们的爱国情感;提高大学生非物质文化保护思想意识可以使他们认识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以及其对未来发展的影响,激发他们的社会责任感,自觉地承担起保护非物质文化的责任;非物质文化内容丰富,涉及历史、文学、政治、艺术、哲学、宗教、道德等多个方面,提高大学生的非物质文化保护意识可以开阔他们的视野、陶冶他们情操,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从而提升他们的个人品质。
信息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为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新时期,随着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方式也在发生着显著的改变,大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方式也将发生极大改变。为了适应新的时展,高校在大学生的非物质文化教育中应该科学合理地使用信息技术,从而提高大学生的非物质文化保护意识。
二、大学生非物质文化保护意识的教育现状
(一)高校的课程设置中缺少有关非物质文化的课程
高校是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是我国文化传承的重要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应重视非物质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教育,但是目前我国的大部分高校在教育的过程中都忽视了这部分的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民俗学、民间文学两门学科都没有纳入到《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中,这严重影响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设和发展。另外,国内有些高校尽管开设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民俗学和民间文学,但是学校领导一般都不重视,不对这些科目做明确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只把这些科目当做选修课程,这严重影响了非物质文化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二)高校严重缺乏从事非物质文化教育和研究的教师
由于高校忽视对大学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使得很多高校没有学科专业作支撑,导致高校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教师较少。有些高校的很多非物质文化教师都是从其他相关学科转行过来的,有的教师甚至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系统的训练,这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效果大打折扣,这严重影响了对大学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效果。
(三)大学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认知水平较低,保护意识淡薄
高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与其他相比,它有科技文化、人力资源以及学术研究等优势,而且,高校教育非物质文化还可以提高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水平、提高高校的整体教育水平,同时提升大学生的人格品质。作为高校教育主体的大学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主力军,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当代的大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认知水平较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有近80%的大学生甚至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都说不清楚,只有5%的大学生经常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三、提高大学生非物质文化保护思想意识的对策
(一)高校开设有关非物质文化的课程,构筑学科体系
高校非物质文化教育现状归根到底源于领导的不重视,因此,要想改善这种局面,提高大学生非物质文化保护思想意识,必须从制度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予以保证。教育部门应该在高校设置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民俗学以及民间文学专业,并且有计划、有重点地在教师配备、活动经费等方面扶持一些较好的民俗学和民间文学的课程,并支持和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变革。另外,高校不能只局限于民俗学和民间文学,非物质文化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因此,高校除了对已有的专业重视外,还应该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其他的相关专业,从而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体系。
除了开设相关课程外,教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内容的选择上要以普及知识、培育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为标准。教师在教育的过程中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解,联系社会现实,揭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并鼓励学生进行文化创新,传承中华文明。
(二)加强高校非物质文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提供保障
高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课程后,还必须加强对相关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一方面可以从外部引进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人才,另一方面对于现在在职的非物质文化教师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从而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师的整体水平,最终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除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外,高校也应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研究提供保障,积极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教学和科研工作以及国内外的学术交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科研项目的开展。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研究的方向有传统戏曲、民间美术、民俗、民族音乐、民族舞蹈、民族语言、地方艺术、古代工艺、遗产旅游等方面,研究体系趋于完备。另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形式主要有研讨会、学术讲座、参观、座谈、项目合作等。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推进和保护意识的增强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高校要想提高大学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必须大力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研究工作。
(三)高校为大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非物质文化氛围
高校是文化传承的重要基地,非物质文化作为一种无形的文化,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潜移默化地影响不乏是一种有效的传承方式。高校应当积极开展“保护文化遗产活动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等活动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教育与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另外,高校还可以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图片展览、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纪录片播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场讲座、民间传统手工制作欣赏、保护文化遗产签名等多种方式向在校大学生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激发大学生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和积极性。
(四)引导大学生走向社会,参与社会实践
高校应当引导学生走向社会、走近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进行参观等形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让大学生以自己的行动唤醒自己保护非物质文化的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实践教育是非物质文化教育的重要内容,高校可以组织学生走向社会、深入民间,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激发大学生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另外,高校还可以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的时间充分利用寒暑假的时间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调查活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进行资料的采集,并以影像、图片、实践报告等形式对这些资料进行展示,以此让在校大学生真正近距离地了解文化遗产的现状、认知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熟悉文化遗产的操作技艺,从而增强大学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并培养、锻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结束语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带来一定压力的同时,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开拓了新的方式。新时期,高校作为我国人才的教育基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中要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用新思想、新技术改进原先的教育模式,提高非物质文化的教育效果和教学质量。高校作为我国人才培养的摇篮,是国家开展各项活动的人才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效果关系到民族精神文明的建设,因此,在社会主义新时期,高校必须引进先进的教学理念、接受新的教学方式,以适应时代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博豪,孟秋莉.加强大学生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意义及途径[J].长春大学学报,2012(7):1007-1100.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物保护工程,是指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的保护工程。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
第四条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
第五条文物保护工程分为: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
(一)保养维护工程,系指针对文物的轻微损害所作的日常性、季节性的养护。
(二)抢险加固工程,系指文物突发严重危险时,由于时间、技术、经费等条件的限制,不能进行彻底修缮而对文物采取具有可逆性的临时抢险加固措施的工程。
(三)修缮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本体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和维修,包括结合结构加固而进行的局部复原工程。
(四)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而附加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
(五)迁移工程,系指因保护工作特别需要,并无其它更为有效的手段时所采取的将文物整体或局部搬迁、异地保护的工程。
第六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全国文物保护工作的管理,并组织制定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规范、标准和定额。
第七条具有法人资格的文物管理或使用单位,包括经国家批准,使用文物保护单位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宗教组织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为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
第八条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质认定办法和分级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主要指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管理。
第二章立项与勘察设计
第十条文物保护工程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并按以下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国家文物局为审批机关。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文物所在地的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审批机关。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的申报机关、审批机关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保养维护工程由文物使用单位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抢险加固工程中确因情况紧急需要即刻实施的,可在实施的同时补报。
迁移工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获得批准后,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报批勘察设计方案。
第十二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已经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获得批准后,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报批勘察设计方案。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业主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名称;
(二)拟立项目名称、地点,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时代,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公
布与执行情况;
(三)保护工程必要性与实施可能性的技术文件与形象资料(录像或照片);
(四)经费估算、来源及计划工期安排;
(五)拟聘请的勘察设计单位名称及资信。
第十四条已立项的文物保护工程应当申报勘察、方案设计和施工技术设计文件。重大工程要在方案获得批准后,再进行技术设计。
第十五条勘察和方案设计文件包括:
(一)反映文物历史状况、固有特征和损害情况的勘察报告、实测图、照片;
(二)保护工程方案、设计图与相关技术文件;
(三)工程设计概算;
(四)必要时应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材料试验报告书、环境污染情况报告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
第十六条施工技术设计文件包括:
(一)施工图;
(二)设计说明书;
(三)施工图预算;
(四)相关材料试验报告及检测鉴定结果。
第三章施工、监理与验收
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工程中的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和迁移工程实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
第十八条重要文物保护工程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报批招标文件及拟选用的施工单位。
第十九条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购置的工程材料应当符合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其工作程序为:
(一)依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
(二)施工人员进场前要接受文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按文物保护工程的要求作好施工记录和施工统计文件,收集有关文物资料;
(四)进行质量自检,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必须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检验并做好记录;
(五)提交竣工资料;
(六)按合同约定负责保修,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除保养维护、抢险加固工程以外,不少于五年。
第二十条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新的文物、有关资料或其它影响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要立即记录,保护现场,并经原申报机关向原审批机关报告,请示处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补充已批准的技术设计,由工程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现场洽商,并报原申报机关备案;如需变更已批准的工程项目或方案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必须经原申报机关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二条文物保护工程应当按工序分阶段验收。重大工程告一段落时,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阶段验收。
第二十三条工程竣工后,由业主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评,并提交工程总结报告、竣工报告、竣工图纸、财务决算书及说明等资料,经原申报机关初验合格后报审批机关。项目的审批机关视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验收小组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对工程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业主单位及时组织整改。
第二十五条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申报机关和审批机关应当建立有关工程行政、技术和财务文件的档案管理制度。所有工程资料应当立卷存档并归入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
重要工程应当在验收后三年内发表技术报告。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文物保护工程设立优秀工程奖,具体办法由国家文物局制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或对文物造成破坏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维修,参照执行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