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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视力康复训练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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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视力康复训练

第1篇:儿童视力康复训练范文

【关键词】盲校综合康复课 分流走班制 康复训练

一、什么是盲校综合康复课

盲校综合康复课程是一门以开发视力残疾学生潜能、补偿视觉缺陷、缩小视力残疾给学生带来的特殊性、培养学生的自理能力和继续学习能力为目标,融感知觉训练、社会适应、行为训练等多领域、跨学科的综合性课程,是盲校特有的重要课程,是我国视力残疾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目前我国盲校综合康复课开展现状

目前我国盲校康复课采取固定的班级授课制。但因视障学生除共性特点以外,不同学生之间因智力、性别、文化背景以及视力损伤的程度、致盲原因、致盲时间、眼睛现状、入学年龄、家庭环境等因素而形成了不同的学习状况及特殊需要,且每个学生差别较大。固定的班级授课制中,一个教师要同时面对十几个有着不同特殊需要的视力残疾学生,讲授统一的教学内容,采取统一的教学方式,这就致使康复内容并不是大部分学生最急需且行之有效的训练需求。康复训练项目大多需要教师手把手引导学生练习,一对十几的教学编制,40分钟的课堂时间,使得一个训练项目平均到每个学生身上,只有几分钟,而大多数时间里,大部分学生都处于无事可做、无人看顾的状态,教师整节课下来,始终处于高强度工作中,而学生的训练安全及训练强度都不能够达到要求。因此,固定的班级授课制并不能满足教学需求,而使盲校综合康复课流于形式。

三、盲校综合康复课新模式

最新的盲校综合康复课程标准将此课程内容设定为六个选修模块,这也对各盲校如何开设综合康复课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4年9月,哈尔滨市特殊教育学校在丁丽辉校长的倡导下,大胆改革创新,将固定班级授课制改为分流走班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1.什么是分流走班制

分流走班制,第一,要为每个学生作全面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学生基本状况、受教育程度、生理性视力残疾情况、功能性视力状况、学生心理状态、社会适应性评分、认知情况、除视力外其他感知觉情况、生活能力、特殊行为及是否伴有其他残疾等。第二,根据评估结果及家长、学生的期望,由各相关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制订出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计划,依据最需原则,为每个学生选定不同的康复项目、目标及内容。第三,各班同一时间开设康复课,打破班级界限,将需求相同、程度相近的学生,每1~4人编为一组,由相关教师开展训练。第四,视力残疾学生的康复训练形式需要多种多样,不同学生所需要的训练形式也会不同。教师可因人而异地选择不同的康复训练形式。康复训练可在课内完成,也可与必要的课前准备活动或课后延伸活动配合;可由任课老师独立完成,也可由班主任、生活教师等有关人员来共同完成。第五,在训练中期,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具体训练情况,及时调整训练内容、项目及组别。第六,在学期末的时候,对每个学生的康复训练进行再次评估,达到训练目标的学生为其更换下一难度的训练内容或转为次需特殊需要项目。

2.分流走班制的优势

分流走班制尊重视力残疾学生的个别差异,先评估后康复,先测试后教学,即使在同一训练项目、同一训练小组中,不同学生也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在康复训练内容、方法和手段上有所区别,保证了康复训练目标的指向性。

分流走班制因采取小组授课制,一个教师只面对需求及程度相近的少量学生,使得教师可以选择游戏、实践、真实情景、模拟情景、讲故事、强化训练、讨论、讲授等多样化的训练方式,保证了康复训练手段的灵活性。

分流走班制便于教师全面把握课程目标,根据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适当的教学内容进行康复训练,通过多种训练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康复,形成积极向上、自强不息的生活态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视力残疾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保证了康复训练结果的有效性。

分流走班制,更有利于获得康复效果的反馈信息,最大限度地帮助教师提高康复训练的效果,激励每个学生最大限度地参与康复。多元化的评价从每个学生的原有基础出发,注重学生在康复过程中的态度、情感、行为表现,重视学生付出努力的程度,评价是发展性的,而非终结性的,更能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功能,保证对课程下一步的实施建议的针对性。

【参考文献】

[1]盲校义务教育综合康复课程标准,2014.

第2篇:儿童视力康复训练范文

一、基本经验和体会

1、强了自身建设。组织建设是事业成败的关键。通过开展保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残联职业道德教育,县残联日愈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各股室工作职责,进一步帮助干部职工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选派干部职工参加省、州残联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各项工作的开展。

2、清了工作思路。残疾人事业要持续发展,没有对当前形势的清醒认识,就难免会陷入日愈繁杂的工作事务中。今年年初召开的残疾人工作总结会,提出了“创造特色、完善机制、强化职责、积极发展”的工作思路,提出了对各乡镇、场残联年终“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的工作打算。参加全省、全州残联理事长工作会议后,理事会又及时召开会议作传达布置,确定了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和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重点项目,确保各个阶段的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挥了政府高层作用。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主导作用的发挥程度,起决于残联自身管理和工作职能发挥的程度。经过县残联积极主动的请示汇报,县政府召开了残联工作座谈会,先后两次召开了残工委协调会议,明确了残工委成员单位职责。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维权工作

为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关于“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给予便利和优惠”的规定落到实处,今年6月,**县残联积极与**县公交集团公司和人寿保险**支公司进行协调,从今年7月起,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以到县残联办理残疾人乘坐公交车意外伤害保险,均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截止11月17日,我县已有38名残疾人办理了《公交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卡》。

(二)宣传文体工作

根据文山州残联《关于统计上报运动员参加文山州首届残疾人运动会比赛活动的通知》(文残发〔2010〕10号)文件精神,为活跃我县残疾人文体工作,组织好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健康向上的情操和促进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我县积极做好参加文山州首届残疾人运动会运动员的筛选工作,共选拔残疾人运动员41名,为参加文山州首届残疾人运动会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三)组织建设

2、加强内部管理。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之机,切实加强单位组织建设,制定《**县残联执行理事会管理规定》。

(四)康复工作

我县康复工作始终坚持“康复1人,造福1家”的指导思想,为认真完成今年残疾人康复任务,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牢牢把握残疾人康复工作这一永恒主题,县残联以狠抓社区康复工作为重点,克服工作经费不足等实际困难,认真开展社区康复、白内障复明手术、低视力康复、聋儿语训、肢体康复训练、假肢装配、用品用具供应等各项康复工作。

1、社区康复工作

为提高社区康复员的康复服务工作能力,落实云南省残疾人社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的社区康复工作,按照cbm合作项目的要求,县残联先后于今年4月和10月举办了肢体残疾康复和精神病防治康复两期社区康复培训班,对我县残联康复工作管理干部、各乡(镇)残联专职干部、社区康复员、县卫生局医生等33名学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学员们学习了肢残康复医学基础知识和精神病防治康复的全面康复技能,为今后我县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奠定的良好的基础,对全县社区肢体康复残疾和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起到带动辐射作用,通过众多残疾人工作者的努力,让更多的残疾人得到优质的康复服务,享受到来自社会、来自党和政府实实在在地关爱与帮助,全县社区康复工作将更上一步台阶,不断向“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迈进。

2、白内障复明工作

3、低视力康复训练

按照“十一五”期间,州下达我县的低视力康复任务,我县认真开展好低视力康复工作,今年共完成低视力康复训练2人。配用助视器2台。

4、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

组织开展好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工作,共先送7名聋儿到州残联参加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培训班,发放助听器9人。

5、肢体残疾康复

6、智力残疾儿童康复

按照“十一五”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完成了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1人。

7、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

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4种30件;免费赠送轮椅3辆。为了解决我县部分下肢重度残疾人出行难的问题,县残联决定12月份将50辆轮免费赠送给农村下肢重度残疾人。

(五)教育工作

(六)就业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切实把我县残疾失业人员纳入全县失业人员登记,加强对残疾失业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县残联结合我县实际,积极与县劳保局和就业局进行协调,10月31日在**县委党校对全县残联乡镇(场)残联专职干部和7个社区残协专职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残疾失业人员登记业务培训。

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今年年初,我会按照文政发〔xx年〕90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及《**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调查报告》提交县人民政府审批。

(七)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2010残疾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部分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人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但我们也看到我县的残疾人工作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有待加强,由于我县处于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较慢,残疾人养老、医疗保障能力还很弱,贫困残疾人的低保制度不健全,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生活比较困难。

(二)我县残疾人工作基础薄弱,资金缺乏,致使许多工作不能按计划开展。

(三)残疾人扶贫工作力度不够,措施不硬。残疾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状况依然存在,几年来,我县一直没有争取到康复扶贫贷款。

第3篇:儿童视力康复训练范文

一、残疾儿童少年确认

1.视力残疾儿童应由县(区)级以上(含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根据国家规定的残疾标准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和评估。

2.听力残疾儿童的筛查、鉴定:由聋儿监护人陪同,到有条件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经评定验收达三类以上(含三类)的听力语言康复机构或当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国家规定的残疾标准,对其残疾类别和听觉言语康复效果进行评估和鉴定。

3.对智力残疾儿童的筛查、鉴定:先由家长或班主任提出申请后,由监护人陪同,到有条件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格筛查,做出鉴定。

二、残疾儿童少年登记

1.对学校服务区内的各类残疾学龄儿童登记造册。

2.残疾儿童的筛查、鉴定结论等档案资料应由有关管理、教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泄露与扩散。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一)入学对象及条件

1.随班就读:

(1)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视力(包括盲和低视力)残疾儿童。

(2)配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电子耳蜗,双耳补偿后的听力其中一耳在60分贝以下,参加过系统的听觉言语康复训练,具备听觉言语能力,或者会看话、唇读,有聆听习惯和言语交往意识的聋童。

(3)无间歇发作性疾病、无其他残疾的轻度智力残疾儿童。

2.特殊教育学校:

不符合以上标准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

(二)入学组织

1.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只要家长提供由县(区)级以上(含县级)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经评定验收达三类以上(含三类)的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当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出具的检测评估等组成的随班就读审核鉴定机构认定,对确实经过康复训练,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且属于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普通学校应当依法接收,不得拒绝。

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可以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并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就近入学。

3.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原则上,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且残疾类型应相同,以便于管理和教育。

4.原则上每年对智障学生进行一次复测,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并对残障情况和随班就读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残障状况好转,学习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有明显改善,能跟上普通学生学习进度的残疾学生不再视为随班就读对象,学校应及时将复测审核结果反馈给家长。

第4篇:儿童视力康复训练范文

我们将努力让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住院可享受大病医疗救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扶贫方式,把帮助和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生产需要作为扶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多渠道的残疾人扶贫资金投入方式,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扶贫措施,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1处以上。

积极开展贫困残疾人的技能、实用技术培训。结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各项保障领域;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建立社会帮扶机制;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帮助落实“低保”“五保”等社会救济措施,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

同时,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大病医疗难、子女入学难等残疾人家庭实行临时救助。使城乡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得以落实。

二、进一步落实康复救助项目,促使残疾人康复

按照省、市残联康复任务的要求,围绕残疾人“康复一人,幸福全家,奉献社会”的目标,建立“泰祥社区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和“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委托康复中心对脑瘫、智残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开展争创白内障无障碍区活动,为社区所有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大力推动社区康复工作,做好基层康复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动“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抓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制度的契机,研究农村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和康复救助问题的解决办法,积极促使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使我社区的部分贫困精神病患者得到医疗救助;继续开展肢体康复训练、低视力助配、聋儿语训康复、用品用具供应和麻风病治疗等工作;用品用具服务应进一步增加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宣传,提高社会残疾预防意识。

三、做好残疾人教育和文体工作,促进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

继续配合教育部门进一步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使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率稳步提高。建立健全贫困残疾学生助学制度,为激励残疾学生努力学习,自强不息,帮助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力量,围绕发展残疾人事业这个主题,针对残疾人就业、康复、教育和生活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培育残疾人事业发展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做好“两刊”征订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文体生活。做好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训练和推荐工作。

四、加强社区残联规范化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服务能力

切实加强残联干部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搞好干部培训,提高残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省、市要求,力争使我们泰祥社区残联建设达到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适应的工作队伍,完善的规章制度,高效的运行机制,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良好的社会形象”的目标。充分发挥基础设施作用,开展康复训练、就业服务、用品用具服务及文体娱乐活动,重视和发挥专门协会作用,使残疾人工作有人负责,把残疾人工作延伸到每家每户。进一步加强社区残疾人帮扶工作,规范管理,增强服务能力。重视残联信息网络建设,做好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和统计工作。

第5篇:儿童视力康复训练范文

2014年,是实现“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的最后一年,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残联《2014年残疾人工作要点》精神,继续深化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三助一给”、康复服务“四进家庭”以及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为“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为便于各镇(区)统筹部署,抓好落实,现就今年各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实施提出意见如下:

一、0-6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工作

逐一调查全市所有0-6岁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对其中家庭困难的给予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的标准分别是:肢体残疾5400元/人.年,智力残疾4400元/人.年,孤独症7600元/人.年,听力语言残疾7400元/人.年,低视力2200元/人.年,综合残疾8000元/人.年。

1、调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同时做好两项调查:一是对登记在册的0-6岁残疾儿童逐一调查康复需求,填写《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调查登记表》(附件2)。重点了解残疾儿童有无康复价值,家长有无康复意愿,对有价值且有意愿的视为有康复需求;对有康复价值但不愿进行康复训练的家长要耐心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经思想工作后仍无康复训练意愿的也须在登记表上逐一注明原因。二是对本镇新增(市残联未登记反馈)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需求调查。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各镇(区)残联汇总调查结果,并将《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调查登记表》报市残联康复部。

3、救助申请审批(5月4日-5月20日)

各镇(区)根据调查上报的情况,向有康复需求且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发放《省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审批表》(工作用表1),残疾儿童家长申请并经村(居)委员会审核后连同户口薄复印件及相关医院的诊断证明一并交镇残联,镇残联审核批准后,将上述材料统一报市残联进行复核审批。

4、康复训练阶段(含矫形器安装及辅具配发)(5月20日后)

市残联根据全市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人数,结合各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的承训能力分批输送残疾儿童接受免费康复训练,此阶段由市残联分别另行通知。

5、总结评估阶段(12月20日前)

市残联分期到各训练机构,对每一批输送的残疾儿童训练情况进行期初、期中和期末评估,努力提高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效果,年终形成评估报告,并将相关情况向上报告和向下反馈。

二、免费赠送成人助听器工作

向全市20名特困家庭的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赠送助听器

1、调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残联在低保(五保)户中对有助听器需求的成年人进行筛查登记,并填写《市贫困家庭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需求调查登记表》(附件3),原则上登记18-45周岁有残余听力的听力残疾人,听力语言残疾人不在调查范围。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将调查登记表上报市残联康复部。

3、救助申请审批(5月4日-5月20日)

各镇(区)按照家庭困难情况确定一名救助对象并填写《市助听器救助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2),经村(居)委员会和镇分管领导审批后附救助对象低保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市残联复核审批。

4、验配发放(6月底前)

市残联确定定点机构,组织被救助对象开展助听器验配及发放工作。

三、白内障无障碍工作

在全市全面开展白内障患者拉网式筛查、诊断、登记、转介服务等工作,为其中150例贫困患者开展免费复明手术。

1、筛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残联会同镇卫生所,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本镇疑似白内障患者进行筛查登记。

2、确诊上报(4月26日-5月10日)

各镇(区)将筛查结果以村(居)为单位汇总后,邀请指定的定点医院(见附件10)到镇(区)对所有疑似患者进行集中诊断,对确诊的白内障患者逐一开展转介服务,并填写《市白内障患者筛查信息登记表》(附件4),上报市残联康复部。

3、术前检查(5月11日-5月20日)

各镇(区)残联、民政根据诊断结果,按市分配的免费手术例数(附件1)及患者家庭收入情况确定免费手术对象,并组织他们持《市镇贫困白内障患者术前检查通知书》到各定点医院做术前检查,预约手术时间。

4、救助申请审批(5月20日-5月30日)

患者术前检查后,持定点医院填好的《市镇贫困白内障患者术前检查通知书》及一张一寸照片到镇残联填写《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审批表》(工作用表3),经村、镇逐级审批后,由镇残联将上述材料报市残联审批,市残联批准后下发免费手术通知书。

5、免费手术(6月10日-7月10日)

患者按预约时间持市残联下发的《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通知书》到定点医院施行手术。

6、手术汇总上报(7月11日-7月20日)

各定点医院免费手术任务完成后,将手术情况汇总表、白内障患者手术登记表及《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通知书》一并报市残联康复部。

7、数据录入阶段(7月底前)

市残联将手术数据录入省白内障数据库。

四、免费安装假肢工作

为全市贫困家庭的下肢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35例。

1、调查登记阶段(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对下肢缺失残疾人进行调查并填写《市贫困家庭下肢残疾人安装假肢需求调查登记表》(附件5)。调查登记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小于70周岁(2)无糖尿病、脉管炎等疾病(3)近两年未接受过假肢安装救助。对免费安装假肢超过两年且已经损坏的可一并上报,但须注明损坏情况。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将《市安装假肢需求情况登记表》上报市残联康复处。

3、筛查建档(5月4日-5月14日)

市残联请南通市假肢站对各镇上报人员逐一进行筛查,建立筛查档案。

4、救助审批(5月15日-5月20日)

各镇对确诊符合安装条件的,在名额范围内按照低保、五保及一户多残家庭优先的原则确定免费安装对象,填写《市免费安装假肢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4),经村(居)委员会和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市残联复核审批。

5、取样安装(时间待定)

市残联与假肢站确定具体时间后,直接通知救助对象到市残联取样,制作完成后由假肢站直接通知救助对象进行安装训练。

五、精神病人免费给药工作

向全市894名贫困精神病人免费发药。各镇(区)在不突破现有免费服药人数前提下,实行服药对象动态管理。

1、调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残联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两项调查:一是对低保、五保户及一户多残家庭中需服药但仍未享受免费的人员进行调查,并填写《市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免费服药需求登记表》(附件6),二是对已持免费服药卡人员的服药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市免费服药对象服药情况调查登记表》(附件7),重点调查09年度的领药及服药情况,对未定期领药、服药的要了解原因,属于监护不力的要对监护人加强宣传教育,属于医嘱停药的要动员其定期复诊,收回已死亡及病情稳定无需服药人员的免费服药卡。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各镇(区)将上述两种调查表及收回的免费服药卡一并交市残联康复部。

3、救助申请审批(5月4日-年终)

各镇(区)根据收回服药卡的数量办理新申请服药对象的救助审批手续。由监护人填写《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医疗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5),并经村(居)、镇逐级审批后,由监护人持审批表、家庭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残联办理审批手续,市残联按各镇(区)免费服药控制数予以审批。

4、办卡领药

监护人陪同精神病人持市残联出具的《精神病人免费服药通知单》到市第二人民医院办理免费服药卡体检领药。

六、辅具适配及无障碍进家庭工作

为全市150个贫困家庭的肢体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为450个贫困下肢残疾人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

1、调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残联按照分配指标,在贫困肢体三级以上残疾人中物色救助对象,参照《适配辅具及无障碍改造目录》(附件9)进行逐一调查登记,并填写《市贫困家庭肢体残疾人辅具适配及无障碍进家庭需求情况调查表》(附件8),每名救助对象选择一种最需要的辅助器具。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象可相对集中在镇区、集中居住点或相邻的几个村,不宜过于分散。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将调查结果按村(居)汇总后上报市残联康复部。

3、救助申请审批阶段(5月4日-5月20日)

组织救助对象填写《辅具配发救助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6)、《贫困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7),经村、镇逐级审批后由镇(区)残联携救助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残联办理审批手续。

4、器材采购、施工招标(6月15日前)

市残联汇总辅具需求情况,组织采购器材和无障碍改造项目定价,各镇(区)残联参照市残联的定价组织无障碍改造施工招标。

5、发放辅助器具,组织无障碍改造施工阶段(6月底前)

市残联集中发放辅助器具,各镇组织施工单位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施工。

6、汇总结帐(8月底前)

市残联组织人员对各镇无障碍改造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按定价标准进行结帐。

七、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各镇(区)要抓好示范社区的残疾人康复站建设,组织社区康复协调员和指导员参加市级组织的康复知识培训班,充分发挥好康复训练器材的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指导。要继续抓好精防随访、特困精神病人住院救助等工作。

第6篇:儿童视力康复训练范文

关键词 残疾儿童 家长教育 需求

分类号 G760

1 前言

家庭是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场所,也是实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的理想环境。父母比专业人员陪伴孩子的时间较长,可协助幼儿的成长。有研究表明,家庭中的教育活动,可协助残疾幼儿有效地成长、适应与发展,促进其融入主流社会。父母参与残疾儿童教育能促进儿童学习表现,改善亲子关系。

家长教育(parental education),台湾学者译为“亲职教育”,是为了帮助残疾儿童的家长更好地扮演父母角色,解决其教养问题,提供与残疾孩子发展相适应的教养子女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指导家长以正确、负责的态度帮助残疾子女发展与成长,建立家长的信心,维持家庭的正常功能,从而成为更加有效能的父母的教育。对残疾儿童家庭开展家长教育能促进父母参与,提高特殊儿童的认知、沟通与语言表达和行为能力。实施家长教育训练,能提升父母的教养知识与技巧、改变教养态度。开展残疾儿童家长教育,是预防和解决残疾儿童家庭压力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国外关于残疾儿童家长教育已经有相当多的文献和深入研究。一般是通过立法保障残疾儿童家长教育服务的实施,对父母的援助已成为特殊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美国从1986年在全国启动了“残疾儿童早期干预计划”,障碍儿童及其家庭能在最短时间内接受到专业人员的服务与指导,几乎所有的0-5岁家长都享受到相关的家长教育服务。

台湾2009年修订的《特殊教育法》规定:“各级学校应提供特殊教育学生家庭咨询、辅导、亲职教育及转介等支援服务”。中国大陆由于具体的国情不同,残疾儿童家长教育虽然已经得到一定的重视,但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无论在立法、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方面都还比较薄弱,尚处于探索阶段。一些机构虽然已开展家长培训以及家庭服务等实践尝试,但还处于摸索阶段。只有在一些有关残疾儿童家庭需求的研究中涉及到残疾儿童家长的教育需求。但具体到以增进家长教养知识和技能的残疾儿童家长教育的专题研究很少,只有零星的研究报告。国内关于残疾儿童家长教育方面的实证研究比较薄弱。现有研究取得的成果和获得的经验还很零散,没有形成专门的研究领域。

由于残疾儿童家长教育程度、经验背景的差异,父母教育需求的内容和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各学前康复服务机构在实施家长教育和培训之前,有必要对家长进行需求评估,了解他们真正的需求,可以更有针对性地为家长提供服务和支持。

本文于2011年1月-6月对北京市313名0~6岁残疾儿童的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希望能全面地了解目前北京市0~6岁残疾儿童家长的教育需求情况,探讨影响家长教育需求的影响因素,为今后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展有效的家长教育服务提供理论依据,为政府部门建构残疾儿童家庭服务支持体系提供参考。

2 调查对象及方法

2.1 调查工具

本研究采用的研究工具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家庭背景资料调查表》,旨在了解儿童和家庭的基本数据;第二部分《北京市0~6岁残疾儿童家长教育需求调查问卷》。该问卷参考相关文献,结合北京市实际自行编制而成。本问卷把残疾儿童家长教育需求内容划分为五个维度,共有36题。其中:残疾儿童相关的法律政策需求6题、康复服务信息需求5题、儿童的身心发展与教养技巧需求10题、专业指导与专业合作需求6题、家长心理建设与成长需求8题,开放题1题。该问卷主体计分方法如下:采取李克特式五点式量表记分,选项由“非常需要”、“需要”、“不确定”、“不需要”、“非常不需要”,依序给予5、4、3、2、1分,用以测量家长教育需求程度。其得分代表被试者判断家长教育需求高低的依据,分数越高,表示需求越高,反之则越低。

2.2 研究对象

2011年1月-6月选取北京市公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公立特殊教育学校的北京籍0~6岁残疾儿童家长共334人,其中有效样本313人。包括智力残疾儿童家长74人,肢体残疾儿童家长56人,精神残疾(孤独症)儿童家长41人,听力残疾儿童家长73人,言语残疾儿童家长10人,视力残疾儿童家长3人,多重残疾儿童家长56人,其中残疾儿童父亲73人,残疾儿童母亲203人,残疾儿童亲友37人。问卷中儿童的年龄在0~6岁之间,平均年龄4.5岁,男孩203名,女孩110名。

2.3 调查方法与统计

问卷直接发给残疾儿童家长,每户一份,独立完成,由调查员现场解决问卷填答过程中家长的疑惑。35个单项合成5个维度,分别为法律政策需求、康复服务信息需求、儿童的身心发展与教养技巧需求、专业指导与专业合作需求、家长心理建设与成长需求。分析方法为描述性统计和单因素方差分析。数据统计用SPSS17.0软件进行分析。

3 研究结果

3.1 调查问卷信效度分析

3.1.1 信度分析

本文采用重测信度:随机选取20位残疾儿童家长,月初和月末分别对同一批家长测量一次,观察各维度前后两次测量的Pearson相关系数。结果显示,5个维度前后两次测量的Pearson相关系数都在0.68以上,P值都小于0.01,说明调查问卷的重测信度较高。

3.1.2 效度分析

本文采用内容效度:专家评判所选题项是否符合测量的目的和要求。专家团队聘请了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领域专家9名,包括特殊教育学专家3名、儿童康复专家3名、流行病学专家1名,培智学校校长2名。通过专家评审和修改,本调查问卷得到了专家的广泛认同,测评的内容符合评价的目的和要求。

3.2 数据基本情况

3.2.1 残疾儿童家长教育需求状况

由表1可知,残疾儿童家长的教育需求愿望非常强烈,总问卷平均得分4.350。五个残疾儿童家长教育需求维度的样本平均值从高到低排序为:法律政策需求、专业指导与专业合作需求、儿童的身心发展与教养技巧需求、康复服务信息需求、家长心理建设与成长需求。从整体上看,法律政策需求、专业指导与专业合作需求强烈,样本标准差小,有较强的需求一致性。而家长心理建设与成长需求有较强需求,但得分波动较大,个体需求存在不同。

3.2.2 残疾儿童家长教育需求各维度状况

进一步细致考察每个维度中每个问题的得分。从表2可知,法律政策需求中家长最需要了解与孩子相关的康复保障政策(如康复救助、康复补助等),其次是医疗保障政策(如医疗补助、医疗保险等);从表3可知,康复服务信息需求中家长最想了解残疾儿童家长培训信息,其次是关心可以利用的咨询与求助渠道信息;从表4可知,儿童的身心发展与教养技巧需求维度中家长最想学习如何发现并发展孩子的优势能力,其次是学习如何塑造孩子的积极行为;从表5可知,专业指导与专业合作需求中家长最想学习简易家庭康复训练方法,其次是学习如何与专业人员合作一起指导孩子。从表6可知,尽管家长心理建设与成长需求平均分相对略低,但个别需求仍然很强烈,如学习积极应对问题的方式和方法。

3.3 单因素方差分析

本文以五个需求维度为因变量,分别与如下¨个自变量做单因素方差分析,再对存在显著差异的自变量作两两均值比较。这些自变量为:填表人与孩子的关系(父亲、母亲、亲友及其他照顾者)、填表人年龄(30以下、31-40、41-50、50以上)、填表人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高中或中专、大专及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500以下(含低保、低收入家庭)、500-1000、1000-2000、2000-3000、3000-4000元、4000以上)、户籍类型(农业、非农业)、孩子性别(男、女)、残疾类型(智力、肢体、精神、听力、言语、视力、多重)、残疾程度(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孩子接受康复训练的情况(从未接受、接受过)、家庭形态(已婚、离婚、分居、丧偶、其它)和填表人的健康状况(良好、一般、多病但可以照顾自己、生活不能自理)。结果见表7至表12。

从表7可知,填表人与孩子的关系在所有5个维度都有显著差异,其中父亲、母亲之间无显著差异,父亲、母亲教育需求显著高于亲友及其他照顾者。具体表现为:法律政策需求维度,F=7.30>F0.05(2,313)=3.025,父亲、母亲法律政策需求显著高于亲友及其他照顾者(p

从表8可知,填表人年龄在所有5个维度都有显著差异,其中30以下、31-40、41-50显著高于50岁以上。具体表现为:法律政策需求维度,F=4.01>F0.05(3,313)=2.63,填表人年龄30以下、31-40、41-50法律政策需求显著高于50岁以上(p

从表9可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个维度(法律政策需求、康复服务信息需求、儿童的身心发展与教养技巧需求)有显著差异,其中500以下(含低保、低收入家庭)在3个维度都显著高于其他收入人群。具体表现为:法律政策需求维度,F=3.54>F0.05(5,313)=2.24,500以下的家长对法律政策需求显著高于500-1000、1000-2000、2000-3000、3000-4000元、4000以上(p

从表10可知,孩子接受康复训练情况在2个维度(法律政策需求,F=5.56>F0.05(1,313)=3.87,专业指导与专业合作需求,F=5.66>F0.05(1,313)=3.87)有显著差异,其中孩子接受过康复训练的家长在2个维度都显著高于孩子从未接受的康复训练的家长。

从表11可知,残疾程度对家长心理建设与成长需求维度有显著差异,F=4.36>F0.05(3,313)=2.63,具体表现为:残疾程度二级(重度)对家长心理建设与成长需求显著高于高于一级(极重度)和四级(轻度)(p

从表12可知,填表人文化程度在法律政策需求维度存在有显著差异,F=3.45>F0.05(3,313)=2.63,具体表现为:填表人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下、高中或中

专、大专及本科在法律政策需求显著高于文化程度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家长(p

4 讨论

4.1 北京市0~6岁残疾儿童家长教育需求状况

4.1.1 北京市0~6岁残疾儿童家长教育需求整体状况

从总体上看,北京市0~6岁残疾儿童家长教育程度非常高,这表明其需求是很迫切的,而且各个需求维度的得分都比较高,表明其需求范围广泛、众多,这与谌小猛、李敏,刘爱民,张海丛、刘琳,林云强等的研究结果类似。本研究显示,北京市0~6岁残疾儿童家长在法律政策需求维度得分最高,说明家长最急需了解与孩子相关的法律政策信息,这与谌小猛、李敏2011年对山东省某特殊教育学校105名家长教育需求研究的结果相似。台湾学者蔡淑桂2002年在台北某福利中心对2-6岁残障幼儿家长所做的亲职教育干预研究也显示,家长对政府法令与家长权益、家长团体和社会资源了解相关的资讯需求是排第一位的。本研究发现,家长的心理建设与成长维度得分相对较低,不如其他需求维度强烈,此发现与谌小猛、李敏的研究结果相同,从数据上可以看出,残疾儿童家庭内部压力相对较少,面对残疾孩子带来的压力,家长的处理方式差别较大,部分家长需要专业人员的帮助,另外一部分家长倾向于选择自我排解,而不太习惯向专业人员寻求安慰。

4.1.2 北京市0~6岁残疾儿童家长教育需求各维度分析

残疾儿童家长在各维度都呈现出高需求,其中在法律政策需求维度中,家长对了解残疾儿童相关的康复保障政策、医疗保障政策的知识是最关注的,这说明随着残疾儿童早期康复事业的发展,残疾儿童家长的康复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希望能多了解一些权利和保障。近年来,尤其是北京在0~6岁残疾儿童康复、医疗领域出台了很多惠民政策,由于宣传不到位,很多家长无法获得相关信息。今后在开展相关培训中,要特别加强残疾儿童康复与医疗保障制度的宣传。

在康复服务信息需求维度中,了解家长培训信息排在前面,这说明家长的学习愿望很强烈,家长已经意识到自身在养育残疾儿童中的作用,在本研究中62.1%的家长认为自己在残疾儿童的早期康复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专业人员仅仅是孩子康复的辅助者。家长强烈的主观学习愿望为今后开展家长教育培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儿童的身心发展与教养技巧需求维度中,学习如何发现并发展孩子的优势能力和学习如何塑造孩子的积极行为的需求排在头两位,说明家长更关心孩子的未来发展,希望发展残疾儿童的潜能,孩子将来能有一技之长。本研究有64%的家长期望孩子能独立生活也说明了这一点。

在专业指导与专业合作需求维度中,学习简易的家庭康复训练方法的需求是最高的,此结果与林云强等、黄辛隐、蔡淑桂、刘爱民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林云强等在重庆对59名自闭症儿童家长需求调查中发现,家长在育儿方面的专业支持需求极高,迫切需要专业指导。黄辛隐2009年对71例自闭症儿童家庭需求研究中发现,家长对机构最大的需求是专业人员给予家长有关孩子的教育建议,本文从另一方面印证了该研究结果。

在家长心理建设与成长需求维度中,学习积极地应对问题的方式和方法的需求最大,这表明家长更倾向学习积极地应对问题的方式和方法去面对压力,此结果提示:北京市0~6岁残疾儿童家长相对比较乐观,这可能和北京户籍残疾儿童得到的康复救助及特殊服务相对其他城市儿童较多有关。同时,这也提醒专业心理学工作者在对残疾儿童家庭进行辅导时,应更多地帮助家长用积极心理学的视角考虑问题。

4.2 残疾儿童家长教育需求的影响因素

4.2.1 填表人身份对0~6岁残疾儿童家长教育需求的影响

本研究显示,填表人的身份和年龄对家长教育需求有显著的影响,填表人为父母亲的家长教育需求显著高于亲友其他照顾人,年龄50岁以下的照顾者家长教育需求显著高于50岁以上的填表人(主要为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这种影响符合一般生活常识。残疾儿童父母之间的家长教育需求差别不显著,但母亲的家长教育需求在五个维度上都高于父亲,与谌小猛、李敏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另一方面,这也支持了母亲作为残疾孩子的主要照顾者更倾向于寻求相关的社会支持。

4.2.2 家长文化程度对0~6岁残疾儿童家长教育需求的影响

本研究显示,家长文化程度在法律政策需求维度上对家长教育需求有显著影响,研究生以上学历家长的法律政策需求明显低于其他文化程度的家长,存在统计学显著差异。这或许与高学历父母获得知识途径和方式较多,对相关法律政策比较熟悉有关。这与谌小猛、李敏研究认为教育程度对家长教育法律政策需求无影响的结论不同。

4.2.3 家庭收入对0~6岁残疾儿童家长教育需求的影响

家庭收入对家庭接受家长教育需求存在显著影响,人均月收入500以下(含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家庭在法律政策需求、康复服务信息需求和儿童的身心发展与教养需求3个维度上明显高于其他收入人群,有统计学显著差异。这说明低收入家庭的家长教育需求在有些维度比高收入家庭强烈。本结果与谌小猛、李敏的研究取得了一致的结论,与张海丛、刘琳研究发现,经济收入不同家庭的家长教育需求无差异的结果不同。本结果提示我们:低收入家庭更需要外部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在实施家长教育时,应该重点扶持这些低收入家庭,给予他们更多的政策照顾和支持。

4.2.4 儿童残疾程度对0~6岁残疾儿童家长教育需求的影响

本研究发现,孩子残疾程度对家长教育需求有影响,在家长心理建设与成长需求维度上存在显著差异。孩子残疾程度为二级(重度)的家长教育需求显著高于残疾程度是一级(极重度)和四级(轻度)的家庭。这表明重度残疾儿童家长心理建设与成长需求较高。这或许是因为重度残疾孩子的特点导致家长的心理状况更容易波动,家人之间的沟通互动容易出现问题,具体原因有待进一步研究。

4.2.5 孩子接受康复训练情况对0~6岁残疾儿童家长教育需求的影响

本研究还发现,接受过康复训练儿童的家长教育需求在法律政策需求、专业指导与专业合作需求维度上显著高于没有接受过康复训练的家庭。这表明已经或正在接受康复训练儿童的家长更加重视法律政策、更加关注专业指导与合作需求,这两项需求都是与孩子康复密切相关的。本结论目前没有找到相关文献支持,具体原因有待进一步研究。

5 结论

从整体上看,北京市0~6岁残疾儿童家长教育需求是广泛而强烈的。在家长教育需求的五个维度中,法律政策需求程度最高,其次是专业指导与专业合作需求、儿童身心发展与教养技巧需求、康复服务信息需求、家长心理建设与成长需求。

北京市0~6岁残疾儿童家长教育需求的影响因素较多,包括填表人身份、家庭经济收入、家长受教育水平、家庭收入、孩子残疾程度、孩子接受康复训练情况都会影响家庭的家长教育需求。

6 建议

6.1 建立残疾儿童家庭支持服务体系,强化行政制度和法律保障

相关部门在制定规划时,应将残疾儿童家庭的教育需求列入考虑,建立0~6岁残疾儿童家庭支持服务体系。为0~6岁残疾儿童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提升残疾儿童父母的教养能力,帮助父母更有效地参与儿童的早期康复。同时,进一步完善现有法律,通过立法保障残疾儿童及家庭享有相关家庭服务。

6.2 多形式、多渠道满足残疾儿童家长的教育需要

(1)残联或教育部门应编印残疾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手册,设立专门网站,开通家长咨询专线电话,为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免费提供家长教育资料及咨询服务。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相关服务人员开展家长工作或服务的专业能力。

(2)以特殊学校、康复服务机构和残联为平台,定期举办家长课堂,提供家长教育讲座,对家长进行集体培训。

第7篇:儿童视力康复训练范文

一、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医疗保障政策、完善扶贫机制

 

我们将努力让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住院可享受大病医疗救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扶贫方式,把帮助和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生产需要作为扶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多渠道的残疾人扶贫资金投入方式,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扶贫措施,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1处以上。

积极开展贫困残疾人的技能、实用技术培训。结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各项保障领域;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建立社会帮扶机制;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帮助落实“低保”“五保”等社会救济措施,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

同时,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大病医疗难、子女入学难等残疾人家庭实行临时救助。使城乡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得以落实。

二、进一步落实康复救助项目,促使残疾人康复

 

按照省、市残联康复任务的要求,围绕残疾人“康复一人,幸福全家,奉献社会”的目标,建立“泰祥社区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和“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委托康复中心对脑瘫、智残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开展争创白内障无障碍区活动,为社区所有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大力推动社区康复工作,做好基层康复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动“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抓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制度的契机,研究农村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和康复救助问题的解决办法,积极促使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使我社区的部分贫困精神病患者得到医疗救助;继续开展肢体康复训练、低视力助配、聋儿语训康复、用品用具供应和麻风病治疗等工作;用品用具服务应进一步增加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宣传,提高社会残疾预防意识。

三、做好残疾人教育和文体工作,促进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

 

继续配合教育部门进一步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使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率稳步提高。建立健全贫困残疾学生助学制度,为激励残疾学生努力学习,自强不息,帮助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力量,围绕发展残疾人事业这个主题,针对残疾人就业、康复、教育和生活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培育残疾人事业发展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做好“两刊”征订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文体生活。做好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训练和推荐工作。

四、加强社区残联规范化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服务能力

 

切实加强残联干部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搞好干部培训,提高残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省、市要求,力争使我们泰祥社区残联建设达到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适应的工作队伍,完善的规章制度,高效的运行机制,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良好的社会形象”的目标。充分发挥基础设施作用,开展康复训练、就业服务、用品用具服务及文体娱乐活动,重视和发挥专门协会作用,使残疾人工作有人负责,把残疾人工作延伸到每家每户。进一步加强社区残疾人帮扶工作,规范管理,增强服务能力。重视残联信息网络建设,做好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和统计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

第8篇:儿童视力康复训练范文

一、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医疗保障政策、完善扶贫机制

我们将努力让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住院可享受大病医疗救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扶贫方式,把帮助和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生产需要作为扶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多渠道的残疾人扶贫资金投入方式,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扶贫措施,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1处以上。

积极开展贫困残疾人的技能、实用技术培训。结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各项保障领域;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建立社会帮扶机制;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帮助落实“低保”“五保”等社会救济措施,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

同时,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大病医疗难、子女入学难等残疾人家庭实行临时救助。使城乡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得以落实。

二、进一步落实康复救助项目,促使残疾人康复

按照省、市残联康复任务的要求,围绕残疾人“康复一人,幸福全家,奉献社会”的目标,建立“泰祥社区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和“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委托康复中心对脑瘫、智残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开展争创白内障无障碍区活动,为社区所有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大力推动社区康复工作,做好基层康复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动“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抓住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制度的契机,研究农村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和康复救助问题的解决办法,积极促使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使我社区的部分贫困精神病患者得到医疗救助;继续开展肢体康复训练、低视力助配、聋儿语训康复、用品用具供应和麻风病治疗等工作;用品用具服务应进一步增加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宣传,提高社会残疾预防意识。

三、做好残疾人教育和文体工作,促进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

继续配合教育部门进一步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使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率稳步提高。建立健全贫困残疾学生助学制度,为激励残疾学生努力学习,自强不息,帮助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力量,围绕发展残疾人事业这个主题,针对残疾人就业、康复、教育和生活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培育残疾人事业发展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做好“两刊”征订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的文体生活。做好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训练和推荐工作。

四、加强社区残联规范化建设,增强为残疾人服务能力

切实加强残联干部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搞好干部培训,提高残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省、市要求,力争使我们泰祥社区残联建设达到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适应的工作队伍,完善的规章制度,高效的运行机制,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良好的社会形象”的目标。充分发挥基础设施作用,开展康复训练、就业服务、用品用具服务及文体娱乐活动,重视和发挥专门协会作用,使残疾人工作有人负责,把残疾人工作延伸到每家每户。进一步加强社区残疾人帮扶工作,规范管理,增强服务能力。重视残联信息网络建设,做好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和统计工作。

第9篇:儿童视力康复训练范文

1 对象

1.1残疾者残疾者是指心理、生理、个体结构上以及某种组织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的人。包括肢体、脏器等损害所引起的各类残疾者,有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疾残、精神残疾、脏器残疾等。全世界约有残疾者5亿多。

1.2急性伤病后及手术后的患者急性伤病后及手术后的患者,无论是处在早期还是恢复期或后遗症期,只要存在功能障碍,就是康复护理的对象。早期康复主要在医院住院期间进行,恢复期和后遗症期康复则主要是出院以后在康复中心或以社区康复方式进行。

1.3慢性病患者很多慢性病患者病程缓慢进展或反复发作,致使相应的脏器与器官出现功能障碍,而功能障碍又加重了原发病的病情,形成恶性循环对社区慢性病患者的康复护理可帮助其进行功能恢复,同时也有助于防止原发病的进一步发展。

1.4年老体弱者老年人其肌体的脏器和器官出现功能逐渐衰退,其中年老体弱者的功能障碍会严重影响他们的健康,需要康复护理的帮助,康复护理的措施有利于延缓衰老的过程,提高年老体弱者的生活质量。

2 内容

2.1社区残疾预防依靠社区力量,落实有关残疾预防措施,进行残疾预防工作,如给儿童服用糖丸、开展预防接种、环境卫生、保健咨询、营养卫生、安全防范措施及健康教育等Ⅲ。

2.2社区普查残疾依靠社区的力量,在社区内挨家挨户调查,普查本社区残疾发生情况及残疾人数、分布、残疾种类、致残原因和残疾严重程度等。客观准确地评估,及时记录报告,为制定预防和社区康复护理计划提供依据。

2.3开展康复培训在家庭或社区康复中心,对需要进行功能训练的残疾人,开展必要的、可行的康复功能训练,培训家属掌握与日常生活活动密切相关的康复训练方法,如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步行训练、儿童游戏活动训练、简单的语言沟通训练等。

2.4促进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恢复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训练方面,主要是指导训练残疾者进行床上活动、就餐、穿衣、沐浴、排便、使用家庭用具、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