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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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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第1篇: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范文

【关键词】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难点;对策

高校贫困生认定一直是教育资助工作中的难题,想使相对稀缺的经济资源有效分配给需要国家扶助的对象,首先要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做出准确衡量,但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本文试图列明此项工作的难点并提出相关解决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对于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建立了奖、贷、助、勤、补一系列比较完善的高等教育扶助体系已有十年的时间,每一项都离不开对贫困生的认定。但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始终没有统一的判定标准,也没有确立完善的评定制度。当下因为贫困生认定体系不健全, 出现了一些帮而不贫、贫而未帮的现象,这就违背了国家建立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初衷。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经费投入547.84亿元,各级政府在这项工作上逐年递增的大额财政支出必须得到合理的运用,贫困生认定工作直接影响到高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效果。

二、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点及原因

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存在两大难点:一是调查清楚学生家庭经济供给能力如何,即弄清“谁是真贫困生”;二是区分学生的贫困程度,即弄清“普通贫困生、贫困生和特困生”。

1、调查清楚学生家庭经济供给能力有一定困难

由于我国个人征税系统尚不完善, 国外的认定方法不适合照搬,我们也就无法准确获知学生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特别是农村生源的学生家庭收入国家更是无法掌握,导致高校贫困生认定问题一直很棘手,由此引发后续的资助工作也面临难题。

总体看,现在高校施行的贫困生资格认定办法几乎都是套用“个人提交申请和证明——班级民主评议或投票——院系审核——学校批准认定”这样的模式,高校对学生家庭经济供给能力的掌握主要靠学生自我描述和师生评价。而这些信息的获取都过分依赖直观的表面现象和人际因素,程序和办法不规范,认定方法缺乏准确性,评选过程容易出现偏差甚至失误。

各高校的上述做法也是无奈之举。在贫困生认定实践中,校方凭借认定的基础材料就是《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上面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是有待检验的,由于目前财力、物力、人力各方面因素,高校不可能去生源地一一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学生所提供的证明也是鱼目混珠,有虚构或夸大贫困事实的成分。

2、区分学生的贫困程度困难

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区分学生的贫困度。但由于收入信息不透明,这导致了全面收集和计量贫困生家庭经济信息是一项非常艰难而繁重的工作。

高校学生生源分布广泛,区域经济的差异使得城乡间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各地政府在开具证明时对“贫困家庭”的认定标准不统一,来自中东部城市的特困生家庭经济供给能力可能比生源地是西北的贫困生经济水平要高,没有一个全面的综合的评价指标,仅靠基层辅导员完成认定,结果很难让学生信服。

三、解决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难的对策

1、建立《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实行动态化管理

现有的贫困生认定工作都是从学生进入高校开始,高校本身没有行政权派人到生源地民政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教育资助中也没有这笔经费可供支出。相比之下,贫困生的生源地有着明显的地缘优势,由他们进行认定能大大节省对贫困生家庭情况调查花费的成本。因此,国家应统一制定政策,从中学时对每个学生建立《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动态化管理,并装入学生档案。调查表的制式应该像一个小册子,分为中学阶段、大学阶段、研究生阶段,对各阶段经济困难程度做以说明、标注。内容上应包括一个较为全面的基础信息、家庭经济指标和接受资助记录。每个阶段的资料信息由相应教育机构负责审定,并由相关教师签字确认。

2、多重措施并举,认真厘清学生贫困程度

通常,高校贫困生被分为普通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层次。国家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资助档次和标准可由高校根据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来自不同地域的学生放在一起进行认定,就要遵循高校所在地的经济标准,衡量出申报学生的综合贫困度。鉴于笔者上文谈到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

(1)对贫困生申报及认定工作实现网络化操作管理。学生自愿登陆系统平台,根据页面提示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家属重大疾病住院证明等并签订诚信书,提交保存。对于是否符合贫困生认定条件须经过管理员审核批准。申报者可登陆查询结果。高校每次奖助学金评定通知也在网络上,系统会根据类别和上传证明材料的赋分对每次申请生成统计表,将学生按贫困程度自动排序。软件可分为“自我申报”和“民主测名”模块。每次评选都可以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软件自动生成结果,不记名网上投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暗箱操作、不公平评选的情况出现。

(2)加强对贫困证明材料的审核力度。很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里描述“父母失业,母亲体弱患有某某疾病、住院欠债,家中另有姐妹上学等。”提供的证明只有地方政府盖章,在没有办法实地考证的情况下,必须要求学生出具相应证明,如失业证、低保证、低保账户对账单、住院病志、户口本、亲属就读证明等。对于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事实不予采信,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学生取消在校期间评选资格。

(3)调动各方面力量对教育资助的过程和结果行使评价和监督权。教育资助是一种福利,必须辅之以强有力的监督机制。要享受国家福利待遇,就必须接受合理的监督。我们应优化现有的认定办法,在各省、市、高校内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广泛运用网络资源,将贫困生、非贫困生、辅导员、学生工作管理者这些相关利益人有机协调和组织起来,参与贫困生认定网络评价工作,共同构建成一个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体系。

【参考文献】

[1] 周静. 基于web的贫困生认定及资助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应用[J]. 现代教育科学,2013.4.

[2] 毕鹤霞, 沈红.贫困生判定的难点与认定方法探究[J].高教探索, 2008.5.

[3] 李好.中美高等教育资助体系比较研究[D].武汉大学 2010.

[4] 潘国华,毛曦,曹浩.高校贫困生认定的问题与思考[J].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 2010.4.

第2篇: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范文

一、高校资助育人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的奖、贷、助、补、勤、减、免的多渠道的经济资助体系已经形成,但是资助工作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一)贫困生认定标准和程序不科学,难以保证资助的有效性

1.认定标准方面。资助的前提是对贫困生的认定,目前,很多高校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都存在很多漏洞。就以宿迁学院为例,贫困生认定一般是在新生入校不久,要求贫困生提供有民政部门盖章的《宿迁学院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者民政部门开的困难证明。但很多学生很大程度上都是随便乱填乱开,并不一定都是家庭情况真实的反馈。由于新生入学时间短,老师对学生的了解很少,班干部对同学之间了解也不够深入,只能依据学生提供的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者是贫困证明,最多再要求上交一份家庭情况说明,难以保证认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认定程序方面。在认定程序上,一般步骤为“本人自愿申请”(即学生向辅导员上交贫困证明或者家庭情况调查表)+“民主评议”(即学生在评定小组会议上进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陈述)+“投票表决”(即评定小组成员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者贫困证明,结合家庭情况陈述进行表决),这种做法看似程序完备、公正,但一方面无意中会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造成极大的自尊心伤害,造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得到认定;另一方面,由于对学生上交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者贫困证明”的真实性很难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导致非困难的学生能容易开到“贫困证明”而竞贫,真正困难的学生因开不到“贫困证明”而失去认定资格。

(二)无偿资助导致受资助学生出现缺失诚信、责任、自强和感恩意识

现如今的国家资助政策,除助学贷款外,都是无偿资助,无偿资助会有一些弊病。

一方面会容易让学生产生一些不良思想:不求上进、等、靠、要、不拿白不拿、不要白不要;缺乏创业、创新、自强意识,不愿靠自己的勤奋、努力、意志,去拼搏、去奋斗;拿到资助金钱后大吃大喝、购买高档化妆品、服装或者电子产品。

另一方面会导致受资助学生诚信缺失,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在助学贷款的还款上。贷款毕业生在毕业前银行会要求进行毕业还款确认,确认时要完整真实的填写自己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银行提醒、督促其按时还款。然而,部分贷款学生在进行还款确认时随便编造就业单位及联系方式,导致贷款不能及时还。在宿迁学院,每到学生毕业季会有部分贷款毕业生不能及时认真进行贷款确认。

(三)注重经济资助,忽视育人功能

目前,高校的资助工作仅仅是就资助论资助,只是简单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具体的资助工作的安排,大大降低了资助工作的价值和实际效能。在宿迁学院,资助工作主要是辅导员在做,笔者自身就是一名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资助的常规工作非常多,每天很多时间就是在接收任务,分配任务,上交任务,比如助学金的分配、助学贷款的统计和录入系统等,资助教育活动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组织开展。

二、构建“三助一体”的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模式

资助是手段,育人是目标,促进贫困大学生成长成才,才是资助工作的深层目的和最终诉求。经济帮助、心理援助、精神辅助三者的结合,可以促进贫困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更好的实现“育人”的目标。

(一)经济资助: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是贫困生认定工作应按照“学生为本、帮扶为基、育人为重”的工作要求,逐步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体系化、制度化。可以建立一个由个人申请、政府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学生评议、评议小组初评、公示、接受监督、调整评定结果、最终公布等环节组成的动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确保各项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二是实现全方位、多元化的资助渠道。目前,在经济资助中,国家层面力度比较大,有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学校层面也会设立校级资助基金,比如宿迁学院有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但是,社会层面的还需要继续拓宽资助渠道,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资助工作中来。比如宿迁学院的宿迁市成才基金,宿迁市福彩爱心助学基金,阳光助学慈善救助。

(二)心理援助:让贫困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贫困生一般在会有自卑、焦虑、烦躁、嫉妒等心理障碍,那么,在贫苦生求学过程中,高校资助工作中要充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心理咨询,给予及时的教育和辅导,增强贫困大学生心理调适能力,做好贫困生心理疏导。

一是可以通过建立贫困生心理档案、开展以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为内容的活动,培养贫困生的自信、自立、自强品质,增强贫困生克服困难战胜挫折的勇气,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

二是辅导员要注重研究贫困生特点,多与贫困生沟通和交流,力争走进贫困学生的心灵,能与他们成为真正的朋友,打开他们心灵的窗户。

(三)精神辅助;让贫困生提升综合能力和素养

贫困生由于自己的不自信心理和受教育条件的限制,自己在综合竞争力方面也远远落后于其他学生。因此,在资助工作中要注重培养贫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提升个人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一是高校要积极探索和建立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强化贫困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效果。

第3篇: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范文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研究

一、认定工作的基本程序

高校基本是按照“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评定”的过程来认定。先由家庭经济困难资格的同学报名;然后成立由班主任、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他们根据个人申请、证明材料以及对申请人日常生活状况的考察进行综合民主评议,之后报所在学院;学院对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核;学院审核之后上报给学校。

二、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一些原因,目前全国高校尚未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各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标准也有比较大的差异。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作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和认定程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1)诚信意识淡薄,所开证明失真。《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重要材料之一,理论上应是对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的重要依据,但是我们却很难凭这一纸调查表确定学生是否贫困以及贫困的程度。首先,有部分学生弄虚作假,填写的家庭经济状况不真实。其次,是一些基层单位和民政部门不负责任,办事人员开具贫困证明时讲关系,求利益,或者随便应付,开出有不切实际的证明。(2)认定工作的界定划分难度大。“学生填——教师选——学校批”这一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模式已被许多高校所采纳和认可。但在这一认定程序中却忽略了这样的情况,即学生本身是一个动态因素,很多事情会随着外界的变化而使他自身的条件发展变化目前缺少了一种动态的回馈机制。其中,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又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但这一概念属于定性描述,标准模糊。另外,贫困具有相对性,地区经济的不平衡以及专业的不同也会导致对贫困家庭界定不一致。(3)真正家庭困难的学生不申请,界定过程缺乏监督。各高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式不尽相同,但通常是:学生本人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乡镇(村)、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辅导员等评议小组了解相关情况进而确定其是否是家庭经济困难并认定其贫困程度。这也就导致一些真正困难的学生由于内向、自卑,往往不愿主动说明和公开自己的情况。这些家庭困难的学生会从保护隐私、碍于面子等方面考虑,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而这类情况在新生中体现的尤为突出。但是有些家庭经济并不十分困难,甚至比较富裕的同学却进行申报,造成有限的资源并没有分配给真正有需要的学生,同时界定过程中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的权力过大且缺乏监督,有些人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有违公平的行为。(4)班级评议过程不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环节,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班委会成员、团支部成员及普通学生,采取民主投票方式评定困难等级。但评议小组成员的素质直接影响评选结果,部分评议小组成员根据自己个人倾向和个人人际关系投票而忽视实际情况;大一新生刚入学不久后就开始困难学生认定,同学之间缺乏了解、熟悉的过程,很容易评判失误;评选前拉选票情况较严重,同寝室、同乡、朋友等人际关系直接影响评议结果,评议过程缺乏监督规范。(5)监督举报机制不健全。在认定实践中,很少有学校建立完善的监督举报体制。该机制的好处是,既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提供的认定材料及平时学习生活中助学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又杜绝了非真正意义的家庭困难学生,使他们有所顾忌不敢随便提出申请。

三、完善评定工作的新思路

(1)建立和完善家庭困难学生的评估体系。每年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尽快收集有关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信息,通过学生本人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乡镇(村)、社区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班主任、同学、室友反映情况,调查一卡通等的消费情况,对申请资助学生的生源地、家庭人口、职业、家庭收入、学费负担、日常表现、贫困证明以及以前受资助情况等逐一建档,建立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构建贫困学生数据库。由于学生刚入学,彼此不熟悉,这时的数据是相对客观的,保证了信息的真实性。另外由于学生生活、学习在一起,他们之间的了解更深入真实,辅导员、班主任要常听取学生反映,对家庭困难学生档案进行修改和补充等跟踪调查。最后建立相关的监督惩罚制度,对弄虚作假、冒充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出明确的纪律处分,保证认定工作的公平。(2)严格核实材料,加强诚信教育。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中,首先,对民政部门出具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困难证明、家庭情况调查表等),严格审查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困难证明材料是否合格,最大程度减少弄虚作假的情况;其次,所有申请的学生,需要提供一份包括所有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等基本情况说明,作为困难学生认定的参考依据。而且,在申报之前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诚信宣传,可以签定诚信承诺书,从心理层面到现实层面对困难学生开展广泛地教育活动,让广大学生了解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认定程序、认定方法和认定标准。同时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对学生中父母双亡、单亲离异、变故等情况或者是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进行整理,确保每位特殊困难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政策。(3)加强对评议小组引导,确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权益。要成立专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院系主要领导牵头,辅导员、班主任为工作组长,班委、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普通同学、室友、以及一起共事的同事组成。一方面,民主评议小组要求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另一方面,评议小组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如走访寝室、个别访谈和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日常消费等。但在评议过程中要注意学生的内心世界,不要刻意去触碰他们的伤痛。评议结果出来后,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这样能保证认定工作的公平公开,方便大家的监督。(4)加强构建监督机制。要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水平,应让每位学生都能全面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的程序、方法和标准,防止学生间拉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资助。班主任、辅导员要对学生家庭信息有重点的核实,落实之前学生已获取的资助金的实际流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和等级确定后,学院应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的最后结果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公示,接受学生的查询和举报。同时,应当建立动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跟踪调查机制。随时了解学生家庭与经济状况变动。(5)加强交流,取长补短。同时,我们应当在总结自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和联系,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引用到自身的工作中,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确实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

总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它需要我们献出真心、捧出爱心,通过合理的物质资助、积极的心理帮扶、理性的就业指导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终成才,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的栋梁之才。

参 考 文 献

[1]杨晴.高校贫困生认定的路径[J].教育学术月刊.2009,8(3)

[2]赵丹钰.对贫困生评定现状模式的思考[J].宜春学院学报.2010(2)

第4篇: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范文

关键词:高校 班主任 资助工作

经过多年的探索研究,我国已初步形成多途径的困难生资助体系,从内容和方式来讲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送温暖、其他困难补助和资助方式。学校开展资助工作的流程为:学校下发相关文件――学院将文件传达到班级――班级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以班主任为组长)评议并推荐班级贫困学生名单至学院――学院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审核并推荐学院贫困学生名单至学校。可以看出,在整个流程中,班主任成为审核把关的第一个环节,成为资助工作落实到实处的最直接的重要实施者。本文作者结合四年辅导员资助工作和三年班主任工作经验,对高校班主任如何做好资助工作进行了如下思考。

一、加强班主任资助工作的培训

部分班主任对困难生资助工作的业务不太熟悉,他们只是简单的根据文件按时完成工作,对资助工作的原因、目的、意义和要求认识不够,这便导致了资助工作只能停留在物质资助表面,甚至使真正的困难生得不到资助,更谈不上深入全面的做好资助工作,使资助真正达到助学育人的效果。因此,应加强对班主任资助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让他们在熟悉、了解资助工作的基础上来解决困难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强对困难生这个群体的关心和爱护,使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并走向就业岗位。

二、班主任对班级同学家庭经济情况心中有数,是作好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基础。

我国高校的学生来自四面八方,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不平衡,导致各区域人民生活水高低不一致,存在很大差异,因此,以什么样的标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生,是优质高效完成困难生资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在高校中,班主任一般所带学生多达上百人,要求班主任对每个学生实际情况做到了如指掌,是不现实的。因此,采用什么样相对确定的衡量标准,统计学生家庭真实经济情况,成为困难生资助工作顺利完成的基础条件。要作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需要注意:

1、班主任应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对班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梳理。班主任可以在新生刚进校时通过谈话等方式对班级学生家庭情况进行初步的了解。具体把握以下几种学生:(1)来自国家认定的偏远贫困地区学生。(2)孤(残)、低保、单亲家庭、父母不幸双亡或患病丧失劳动等经济无依靠的学生。(3)遭遇重大家庭变故或自然灾害的学生。(4)农村多子女家庭学生、多子女读书家庭的学生。每学期开学时都要对班级所有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排查,将以上可能贫困的学生纳入到评定候选人中,重点关注。

2、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议小组,制定班级评审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评议结合的工作方法。(1)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以班主任为组长,以两名学生干部及每个寝室一名代表为组员(其中至少包括一名贫困生和一名非贫困生),评议小组根据申请学生提交的资料,结合平时生活、工作、学习情况进行综合审议。(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步评议出的贫困生名单在班级内公示3-5个工作日,公示可通过班会或QQ群等方式,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3)坚持评议结合的工作方法。有些同学之前家庭条件较好,但遇突发事件或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导致经济困难而申请建立困难生档案以或得资助,这种情况下,班级评议小组可以就具体情况进行讨论,以确定是否应给予资助及资助金额的多少。

3.统筹各类资源,避免重复资助,保证资助的广泛性、公平性

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如果没有统筹协调好各类资助资源,容易造成资助重复、资助不足和资助“贫富分化”的现象。作为困难生资助体系的直接执行人,需要统筹协调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政策,充分考虑资助方案的整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4、区别伪贫困生与真正贫困学生。

目前,大部分学校都是按学生自行填写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来鉴定,基于鉴定过程过于简单,再加上相关部门的不重视,及奖学金的诱惑,导致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申请资助。因此,班级在上述两个表格的基础上建立《申请经济困难学生情况一览表》调查表,内容包括:是否缓交学费,生源所在地,开学进校期间陪同报道的人数(只针对新生),家庭成员的工作情况和身体情况,兄弟姐妹情况,家庭人均年收入、欠债情况,学生在校生活费使用情况、使用手机、电脑,性格评价(公示时不公开)等等具体情况,作为认定贫困工作开展的又一个有效依据,该表实行班内公示。这样一来,既对评审小组客观进行评审工作提供了相对真实的依据,又有效杜绝伪贫困生的产生。同时,对提出了贫困申请但在班级评议中争议较大的同学,班主任要进行重新核查,实地家访学生,真实把握学生的实际经济状况,再来确定该生是否纳入贫困资助对象范围。

三、 经济脱困与精神脱贫的两条路并进

公平公正的政策及明确的评定法则有助于确定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使他们获得国家资助,顺利完成学业。但在资助工作中,班主任对学生心理和思想状况方面进行关注和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也是非常重要的。首先,班主任要多与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交流,以朋辈的态度和方式与他们探讨学业、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关注他们在精神层面上的困扰并进行引导。其次,发挥好朋辈教育的作用。在班级或校园内选择有健康人生观、价值观、亲和力强的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类似于感恩教育、“自强自立,励志成才”等系列主题班会活动,组织获得资助的同学“现身说法”,以其励志成才、回报社会的典型事例感染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对家庭经济非困难学生也是一种难得的教育。

【参考文献】

1、 张蓝月.基于辅导员视角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分析[J],才智,2014(01).

第5篇: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范文

[关键词] 高校;困难学生;档案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6-077-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困难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和解决,关系着学生的成长成才,关系着高等教育发展的质量与成效,关系着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高度重视并且着力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已经成为我国高校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内容。当前在我国高校已经形成包括“奖(奖学金)、贷(国家助学贷款)、助(助学金)、减(缓交或减免学费)、补(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勤工助学)”六大方面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在资助工作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关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合理认定,是确保资助工作取得实效的前提条件。但是,由于高校大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全国区域经济状况存在很大差异,不同地区之间最低生活保障线存在很大差别,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标准往往很难掌握。科学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效率和效益,已经成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发展的重要课题。

对于各高校,建立和健全家庭困难学生信息档案是十分必要的,不仅有利于学校及时掌握学生的生活情况,帮助需要帮助的学生,还有利于消除学生在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构建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一、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建立的意义

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存在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困难,根据实际调研,笔者认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首先要提出明确的建档条件和标准,其次要规范认定程序,坚持民主评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后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期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将国家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一)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建立对学生的意义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他们既有希望得到帮助的一面,也有怕自己家庭经济困难被其他同学和老师看不起的心理,所以一般情况下的询问和了解并不能了解到一些真正困难同学的家庭情况,所以只有建立健全的信息采集机制和完全意义的常态化的档案管理系统才能真正帮助这些家庭困难的学生。使那些真正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够得到学校的帮助,顺利完成学业。

(一)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建立对学校的意义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与认定难度大。目前高校没有收入申报和监控机制,不能直接了解学生的家庭信息,而且学生人数众多,并来自全国各地,无法真正地掌握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和真实的生活支出,主要凭借的是学生填写的一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格及学生生源所在地的一些家庭情况证明作为依据来进行认定,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地方基层出具困难证明较容易,只要去申请都会给予办理,这就对认定工作的真实性和公平性产生了极大地冲击。如果只凭学生填写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格和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困难证明作为认定依据,难以判断学生家庭经济背景的真实性。这就降低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准确性和针对性,也增加了某些家庭经济并非困难的学生成为“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可能性。所以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考核系统对于高校也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将国家、社会、学校的资助正在的落实到需要帮助的困难学生头上。

二、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建立的具体实施

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建立的具体实施不仅仅是建立家庭困难学生的信息档案,首先需要做好的工作是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只有做好了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才能建立信息档案。

(一)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根据教财[2007]8号文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在国家招收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或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学生。其中,教育费用主要是指学杂费,包括学费、住宿费、代收费等费用,生活费包括伙食费、衣服费、交通费、日常用品费等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概念属于定性描述,标准模糊。经济困难具有相对性.地区经济的不平衡也会导致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不统一。各地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也不统一,在一些高校关于大学生的贫困标准就存在经济发达地区的贫困标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贫困标准以及学校所在地的贫困标准。也有人认为贫困生为:家庭经济困难,月生活费用来源(含家庭、亲友及学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持平或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难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开支的学生。这种贫困标准是采用学校所在地主义,而我们认为,在认定贫困生的时候应该采用家庭所在地主义,即以学生家庭所在地的贫困指标为依据。这是因为贫困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家庭在当地由于某种原因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贫困生由于贫困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都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产生的。

高校应尽快制定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个人申请一班级评议一院系审核一学校审批”的认定程序。第一,建立评选、审批、监督三权分离制度,即班级与学院具有评选权、学校相关部门具有审批权、师生具有监督权,并保持“三权分立”。第二,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归口管理与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归口管理部门,强化职责,提高监控和约束力,对出现的问题追究责任。第三,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公示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及时公示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如公布受资助学生名单、性别、所在院系班级,家庭经济情况可以不公布,从而保护受资助学生的隐私,做到评选透明化,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二是在经济困难学生在获得资助后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经济困难学生的消费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就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将弄虚作假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二)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建立的具体部门

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建立的具体部门应该是高校学生管理的具体部门,既可以是学生工作处也可以是具体学院或者系部,如果要建立一个完整齐全的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就需要一个健全的管理机构和部门来专门从事这一项工作。每一个学校都有学工处或者是勤工助学中心,可以这些部门牵头,各学院具体配合。由学院或者系部将本部门的困难学生信息进行统计然后汇总到学工处或者是勤工助学中心,然后由这两个部门按照汇总后的学生情况给与一定的支助或者介绍一些勤工助学工作。

(三)高校家庭困难学生信息建立的实施方案和步骤

高校要逐步完善自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平台建设。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平台建设应该从新生开始,并和学生在校消费状况无缝对接。高校可依据随录取通知书送出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及学生生源地民政局开具的困难证明等资料,利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鉴别制度,认真排查,根据确实的经济困难情况,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平台。当前大多数高校都实行了食堂就餐一卡通制度,这为掌握学生在校生活状况提供了第一手数据。高校应该将学生信息平台和学生在校消费信息状况连接起来,从而为科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打下基础。在学生工作日常实践中,及时把握学生及其家庭发生的一些突发事件,掌握学生欠费、学生还费等情况,并及时将信息增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平台中,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信息的齐全与完备。有条件的高校还应该举行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期调研工作,确实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变动情况,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需要,以便开展有针对性的经济资助、人文关怀或成才支持。

第一,合理、科学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辅导员与学生的密切联系,使他们具有强大的优势,更能了解学生的贫困情况。辅导员应对所有在校学生的生活状况经常定期予以调查,使调查资料更具准确性、真实性。辅导员还要充分利用与学生联系紧密的优势,进行座谈会,了解学生在校生活状况。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综合分析并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再由各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审核本学院的认定工作。各认定小组中的成员要求品质优秀、诚实可靠、责任心强,这样能够从源头控制认定工作的正确性。

第二,明确认定基本程序,消除“选举”现象学院要在审查核实等方面增加资金和精力的投入,建立“与其花钱在资助一个假贫困生,不如用在认定真正的贫困生上”的观念。首先,由学生本人填写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应如实、详细地提供家庭经济来源、申请资助的原因等。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材料应包含当地乡、镇(或街道居委会)及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加盖相关部门的公章。第二,组织年级民主评议。由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综合审查各班级经过民主评议后建议的名单,确定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学生名单。第三,学院要对年级考核结果进行监督和复查,随机访谈学生,并联合学生处、财务处、后勤集团等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查。到财务处了解该生的缴费情况,到学校后勤集团了解学生伙食等生活费用情况等。第四,将初步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并接受学生提出的异议与申诉。若有异议,确定该生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并将审查结果提出异议并向提议的学生反馈。第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电子档案。各学院和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按困难程度登记注册,作为实施资助的重要依据。

第三,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培养团结、互助、礼让、关爱的文明和谐的校园新风。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诚信意识的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培养集体主义精神,让他们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一人有难八方支援,同学之间的真挚情感在这时得到充分展现。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R].2007.

[2]钟央文.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效认定机制的再思考[J].辽宁教育研究,2008,(03).

[3]刘燕杰.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的难点和对策[J].高教高职研究,2008,(02).

[4]李少荣.建立和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制度的探讨[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5,(01).

[5]李永富.浅析高校辅导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中的作用[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6.

第6篇: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范文

关键词:老年糖尿病;糖尿病专科门诊;心理问题

老年糖尿病患者通常病程长,疾病复杂,而且常年患病给家庭带来了经济压力和生活负担,通常面临严重的心理压力问题,这通常会导致老年糖尿病患者出现抑郁、烦躁、焦虑以及绝望等不良心理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对患者的预后产生影响,而且还会影响患者疾病的治疗[1]。本研究对2010年1月~2012年5月期间在本院糖尿病专科门诊的300例糖尿病患者进行调查,总结老年糖尿病患者心理问题现状。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0年1月~2012年5月在本院糖尿病专科门诊的300例老年糖尿病患者为研究对象,其中男性161例,女性139例,患者年龄为62~76岁,平均年龄为69.4岁。患者病程3个月~37年。

1.2调查方法 参考相关文献和标准,自行设计对上述300例老年糖尿病患者的心理问题进行调查,调查表格为抑郁自评及焦虑自评评定量表,该项得分越高,说明该心理问题越严重。调查问卷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①患者基本资料,主要有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用药情况,心理状态等;②患者心理问题,通过患者的自评或与患者沟通,深入了解患者的心理状况。本调查采用心理状态调查表结合患者的病历资料对患者心理问题综合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2]。

2结果

2.1患者年龄与心理问题的关系 调查结果显示,年龄与糖尿病患者的心理问题具有密切关系。所有年龄的患者患病之后主观健康感均有所降低,而且随着患者年龄越大,主观健康感越低,患者焦虑和抑郁等不良情绪越严重。

2.2患者文化程度与心理问题的关系 不同文化程度的患者心理问题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由表1可知,不同文化水平的患者抑郁、焦虑评分结果不同,学历越高,得分越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2.3患者不同家庭经济水平与心理问题的关系 患者不同家庭经济水平与心理问题的关系调查结果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不同经济水平的患者抑郁、焦虑评分结果不同,经济水平越高,得分越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建议

3.1重视生理因素的影响 相同的疾病会导致患者不同的生理的变化,从而对患者的心理造成影响。老年糖尿病患者的相同病情和病程同样会导致不同的心理状况,产生一系列的心理问题。因此,在临床治疗时,对于不同患者不同心理和对疾病的不同的认知,要采取不同的心理疏导和治疗建议[3]。

3.2根据不同的年龄文化程度进行心理疏导 本次研究显示,随着患者年龄越大,主观健康感越低,患者焦虑和抑郁等不良情绪越严重。因此对于老年患者,临床工作人员要给予更多的心理疏导。文化程度低的患者,抑郁、焦虑心理问题严重。因此,临床工作人员对不同的文化程度患者要给予不同的心理疏导措施,对于文化程度低的患者,多进行健康宣讲,帮助患者正确认识自身病情,消除其对疾病的恐惧,帮助其摆正态度。

3.3重视家庭经济因素的影响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不同经济水平的患者抑郁、焦虑评分结果不同,家庭经济水平越低,患者心理问题越严重。

综上所述,临床工作人员要针对不同情况的患者采取不同的心理疏导措施,向患者详细讲解医疗政策,宣讲医疗改革政策,帮助患者正确认识问题,解除患者心理担忧,使患者积极配合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参考文献:

[1]王丽,张俊蕾.老年2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水平及影响因素分析[J].Journal of Nursing (China),2012,19(4A).

第7篇: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校 资助档案 建立 利用 学生管理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9C-0167-03

一、国家助学政策概况介绍

目前,国家资助政策惠及全国各个阶段的学生,资助对象从幼儿园到研究生。“政府主导、高校为主、社会参与”的全社会助学格局已经形成,高职院校已建立起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资助政策体系。

广西高校资助体系包括:(1)新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再分别采取不同形式的资助,确保“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2)国家奖、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安心生活,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每生3500元,二等助学金2800元/年。(3)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生5000元/年。(4)从2014年起广西新增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每生2000元/年。(5)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可申请在校期间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无息贷款,在校期间由政府全额贴息。(6)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提供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助学活动,学生每月获取约300元的生活补贴。(7)学校奖、助、补及学费减免项目:“要求公办普通高校要按10%的比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按5%的比例,从全日制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总额中提取资助经费,专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8)高校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补偿助学贷款代偿。(9)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后自愿到广西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

二、高校资助工作中建立贫困生资助档案的重要性

(一)国家资金投入力度大,覆盖的学生数量和涉及庞大的款项金额直接形成大量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具体如下:

1.广西资助情况。2014年,广西76所高校共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约62万人,其中8.6万名学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14年,为806名本专科生发放国家奖学金645万元;为1.96万名学生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9842万元;发放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资助资金1675.46万元,惠及入伍学生1262人;发放75名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42.05万元;发放到艰苦边远地区代偿学生资助资金2083.44万元,惠及入伍学生1291人。各高校积极筹措资金从事业收入中提取29027.76万元,其中用于校内奖助学金共计8535.19万元,享受校内奖助学金学生总数为17.68万人;用于资助特殊困难学生资金总额1288.3万元,享受特殊困难资助学生总数为4.26万人;用于勤工助学岗位资金总额6496.16万元,勤工助学学生岗位为15.02万人。全区高校本专科阶段学生资助金额达4.33亿元。

2.笔者所在高校发放资助情况。2014年推荐评审并发放各类国家奖助学金共计912.25万元,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733名,共发放256.55万元;二等国家助学金1750名,共发放490万元;9名学生获国家奖学金,共发放7.2万元;266名学生获励志奖学金,共发放133万元;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1名,共发放25.5万元;推荐并发放入伍服兵役及边远地区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28人共计30.04万元;3名毕业生获得边远学费补偿代偿资金1.8万元;使用年度奖补资金42万元以及提取年度学费收入5%资助专项经费用于学院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从上述各类资助资金发放的金额可以看出,国家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和资金投入力度十分巨大,因而在日常开展各项资助工作中,资助覆盖的学生数量和涉及庞大的款项金额直接形成了大量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学校必须重视建立资助档案并对其进行科学地管理。

(二)资助工作政策性强,各层次部门监管力度大,资助档案是落实各项资助工作重要依据。2013年起,国家助学金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教育惠民工程学生资助项目,其落实情况接受教育厅会同相关审计部门的审查,内容为通过听取学校汇报、查看档案、访谈学生、对比系统数据等方式检查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情况,细到检查学生每一份申请材料是否规范填写,每一笔资助金额的发放和管理是否到位,要求十分细致、严格。确保学生资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因此,规范建立受助学生资助档案,保证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和法律凭据价值是做好资助工作的要点,同时也是作为资助一线工作人员规范开展资助资金发放工作时对自身保护的重点要求。

(三)资助档案中的学生申请提供的基础信息材料及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材料是做好日常各项“奖、贷、助、补、减”资助工作的主要依据。这些材料为落实勤工助学、生活补助、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持。

三、资助档案的概念与内容

(一)资助档案的概念。资助档案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对经济困难学生开展的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和声像材料。

(二)资助档案的内容。高校资助档案是指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贫困认定和对其提供各类政策资助,以及在日常教育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高校资助管理文件。包括高校对各项资助政策项目制定的学校(院)一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请条件等文件材料;体现是否按照管理实施细则组织评审,程序是否规范的各种工作材料。如《××××学校(学院)贫困生认定与管理实施办法》《××××校(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学校(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关于成立××××学校(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学校红头文件)》,等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过程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材料及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过程的材料。(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材料包含学生本人的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数及家庭人均月收入、生活经济来源、入学前曾获得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家庭所在地乡镇或父母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等,具体体现在《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这一表格,该表是贫困生档案最原始、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表格材料。证明材料需要加盖乡镇一级以上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公章方为有效。此外,学生提交的证件如《扶贫手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也是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依据材料。(2)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过程的材料包括: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资助网系统上申请填写的《××××学校(学院)贫困学生申请表》,以及班级民主评议投票结果及公示、公示期间学生的反映材料、院系认定工作组及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审核意见、全院贫困生名单公示等。

3.学生在校期间受资助(补偿)的情况材料。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和享受的国家、学校及社会等各方面资助及各类补偿代偿的申请及发放材料。如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及评审、发放材料,包括《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一系列表格及申请证明材料;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及发放材料。此类材料归档的重点是受助学生的公示及公布名单,以及资助(补偿)资金的发放记录(包含银行发放明细表、转账单等)。

4.贫困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情况,心理、品行的材料。一般包括成绩单、获奖情况、受罚、生活情况、学生心理普查结果等。具体产生材料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情况调查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获奖征文、获奖演讲稿及视频、知识竞赛结果等材料。

5.受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档案。包括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诚信教育活动材料,如在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中全体学生签署的《国家资助政策知情承诺书》、受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的《诚信档案》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还款承诺书》等。

四、有效利用资助档案,配合做好各项学生管理工作

第一,利用资助档案中的学生个人基础数据,如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做好各项奖助资金的评审及发放工作。资助一线工作人员作为档案材料的归档整理者,应尽可能完整地收集和整理学生申请资助的原始材料并进行归档,以便在认定和开展资助工作中及时查看、了解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信息,以此作为做好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等各项资助政策的基本依据材料进行评议、认定、评审和发放,对材料中有关的数据和信息做到尽可能地准确把握,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有利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调整贫困生人选,做好资助资金合理分配工作。

第二,利用资助档案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等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引导和鼓励学生有效进行勤工俭学,更合理地安排岗位,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同时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利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中的学生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情况等信息,有计划地实施从年度全日制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总额中提取的5%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更有效地用于学习成绩优秀及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贫困生的奖学金评选及发放。同时,也为家庭突发困难学生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工作提供评选条件参考。

第四,利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做好学生的爱国教育、感恩诚信等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受资助学生的感恩与诚信教育工作,是高校德育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建立资助档案并加以有效利用,是做好学生德育工作的基础和主要依据。应善于利用资助档案中的各种感恩诚信教育典型,如在每年的“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月”中开展的多种形式的资助政策宣传及感恩教育活动中产生的优秀征文、优秀演讲视频、主题微电影等资源,或挖掘学生在资助申请的典型励志个例,在落实资助的各项工作中进行主题或穿插性的宣传和教育,点拨、唤起学生的爱国及感恩诚信之心。

第五,利用资助档案配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少高校贫困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感觉压力大,面对周围家境好的同学,或多或少存在自卑心理,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导致的敏感多疑,出现不爱与人交往甚至自我封闭的现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渐成为高校学生中最容易发生心理问题的群体之一。针对这部分学生,高校资助管理中心应积极配合学校心理老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档案信息及资料,通过查阅贫困生档案较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及受助情况后,学校心理老师可掌握主动权,有针对性地与学生进行谈心、开导,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多的鼓励,帮他们树立信心,以在学生出现问题的萌芽阶段及时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同时,学校心理咨询中心需结合每年开展的心理普查活动得出的结论,积极配合资助管理中心完善学生资助档案的内容,促进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乃至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

第六,利用资助档案配合做好学生就业工作。可体现在结合资助档案中的基础数据及各类受助名单,如贫困生数据库提取的在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名单、低保家庭子女名单等信息材料,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名单,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材料,配合学校招生就业部门做好每年对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如2015年起,广西将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广西区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年度毕业生纳入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此外,可结合学校实际,对当年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秀毕业生采取就业补贴等各种形式的资助,以更有效地落实学校一级奖补专项经费的资助,从而配合做好学校学生就业工作。

【参考文献】

[1]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汇编[G].广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16

[2]臧运蕾,王磊.高校贫困生档案的建立与管理[J].兰台世界,2009(18)

[3]郭理想.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的再思考[J].科技信息, 2010(26)

[4]程娅.建立与完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思考[J].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

第8篇: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范文

论文关键词:贫困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对策

 

一、高校贫困生认定的背景

“贫困生”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我国高校里的一个特殊群体,我国政府为了保障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不断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以江苏省为例,2007年起,《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平均约占高校在校生的3%。《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分1000、2000、3000元三档发放。资助面平均占在校生总数的16%。在此基础上,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财政部、教育部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上调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平均资助标准由年生均2000元上调至3000元。具体标准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分2000、3000、4000元三档发放。随着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大,高校也在面对一个不得不引起重视的问题,就是贫困生的认定工作难度不断加大。

二、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尴尬

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科学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制度,很多高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都存在不少的难点和疑点,致使认定工作成为一大难题。

(一)界定不清晰

《指导意见》中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贫困生”内涵和外延的不确定性,为一些人“混入”贫困生队伍打开了缺口。

(二)证明不真实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贫困生认定的重要材料,理论上应是对贫困生认定的重要依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很难凭这一纸调查表确定学生贫困与否以及贫困的程度。首先对策,有部分学生弄虚作假,填写的家庭经济状况不真实。其次,高校内部成本外部化的做法,把生源地政府推向贫困生认定的前台,但由于没有利益关系,贫困证明开与不开,开对开错与自己无关,县乡村三级政府中的民政部门往往也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不作深入调查,把开证明使本地学生在学校获得资助作为“顺水人情”,这就导致了高校贫困生认定最主要的方法之一贫困证明流于形式,认定失效。[1]

(三)审核不到位

当前我国贫困生认定主体是高校,极少通过对学生家庭的真实调查而认定贫困资格,这导致了高校贫困生认定多为间接认定和自我认定。高校实行的观察学生消费行为,同学投票选举等方法,其实都属于间接认定。贫困生认定集中在高校的另一弊端是自我认定,即高校因不进行家庭调查,只能根据申请学生个人所提供的信息判别其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因此,最终的结果是,高校在自我认定和间接认定上寻求平衡和妥协,出现“选举”贫困生、公示贫困生和辅导员拍板决定贫困生的结果,导致了贫困生认定的缺失和失 实论文提纲格式。[2]

(四)方法不满意

民主评议和公示对于遏制假冒贫困现象具有一定作用。但是,这势必要涉及到贫困学生的个人隐私,并上“贫困生”标签,接受各种“审视”的眼光,对于真正贫困的学生,构成了一种间接的伤害。艰辛与磨难早已使他们在生活面前习惯于隐藏与沉默,有的贫困学生为了避免让他人尤其是身边的同学知道自己家庭令人心酸的故事,从而选择放弃贫困认定申请;有的因公开贫困背景而加重了心理负担,甚至还引发出心理问题。

三、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对策

(一)清晰定位

在高校中可以发现这样一个情况,大多数贫困生是不愿意申请助学贷款的。在众多递交“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的申请者中,如果真的难以支付各项费用,为何不借助于助学贷款?可以这样理解:一方面,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是奖励和资助的方式,而助学贷款是借贷。另一方面,众多递交“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的申请者中是否真的贫困确实值得商榷。以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为例,虽然申请贷款的人数是有限的,但是很少出现贫困生竞争助学贷款名额的情况。因此,可以从递交“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的申请者中排除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剩下的申请者中排挤“水分”。

(二)“面试”贫困生

在目前相关证明可信度不高的前提下,很难获得真实而准确的数据。因此需要高校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一定的识别和补充对策,对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进行“面试”就是比较好的措施。“面试”主要是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面试”的人员要求遵守保密原则,最大程度上消除学生的顾虑,降低对学生自尊的伤害,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三)监督机制

首先,建立完善的贫困生数据库,该数据库要尽量包含贫困生在大学期间的的所有基本信息。并且对数据库及时更新,进行动态监督。其次,建立贫困生年度评价标准,对贫困生所提供的认定材料及每年的行为进行跟踪调查并作出评价,以作为下一次进行认定或撤销其当年认定资格的依据。

(四)责任追究

贫困生认定应建立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联合认定机制,由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所在中学“三章”认定,若出现弄虚作假,应在网上及时披露批评。同时,明确认定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并加大对造假的惩罚与追究力度。[3] 对学生而言,目前我国高校对非贫困生申请贫困认定的处理多数是取消贫困生资格,即取消受资助资格,更严格的取消评优资格等。几乎没有高校将这种行为纳入到学生违纪处分中,查处后申请人所付出的成本偏小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非贫困生申请认定的风气。非贫困生申请认定的行为本质上已经构成了作弊行为,且有一定的诈骗嫌疑,因此在认定标准规范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把此类行为纳入到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中,以此提高申请人被查处后所付出的成本。

[参考文献]

[1][2]杨晴.高校贫困生认定的路径[J]. 教育学术月刊,2009,8.

[3]何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2.

第9篇: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范文

【关键词】 精神分裂症 社区 社会功能缺陷

【中图分类号】R74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9―0057―02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慢性易迁延、致残率高的精神疾病。众所周知,精神残疾患者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而目前精神分裂症患者由于自知力缺失, 依从性差等一系列问题,复发率很高[1]。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精神疾病患者的重视和不断投入, 伴随新一代抗精神病药物的出现及治疗手段得到不断提升。使得如何让患者恢复职业功能和回归社会成为治疗的目标[2]。让精神分裂症患者更好的回归社会,最大程度的减轻社会负担,减少健康寿命年的损失,已成为社区卫生工作的主要方向。那么掌握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缺陷的影响因素就非常必要。为了解宝山区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人群分布特征,社会功能状况及影响社会功能康复的主要影响因素,特进行本次研究。

1 对像和方法

1.1 调查对象 对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上海宝山区所有登记在册的4082名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全部纳入调查范围,诊断依据为中国精神症状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

1.2 评定工具 用自制的家庭状况调查表和社区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调查。(1)自制家庭状况调查表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年龄、性别、婚姻状况、职业、起病形式、家族史、看护人与患者关系、患者治疗依从性、患者家庭经济状况等。(2)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调查的内容包括职业与工作、婚姻与职能、父母职能、社会性退缩、家庭外社会活动、家庭内活动过少、家庭职能、个人生活自理、对外界的兴趣和关心、责任心与计划心等方面。评分大于等于2分即为有社会功能缺陷。

1.3 研究方法 通过统一的自制家庭状况调查表和社会功能缺陷量表,对宝山区3个街道,9个乡镇共4082例在册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入户随访调查,收回有效调查表4044份,调查表合格率为99.06%。本次调查均向患者及家属充分交代,并得到知情同意后方可调查。家庭状况调查表和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由调查员亲自询问填写.

1.4 调查员培训 调查员由各街道和乡镇社区医院精神病防治医生担任,对调查员进行自制量表和社会功能缺陷量表统一培训,SDSS评定一致性检验Kappa值0.752~1.0(P

1.5 统计学方法 用Epidata 3.1对数据进行了统一录入,再由spss13.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主要包括对分组人群社会功能评分实行均数和标准差描述、对组内进行方差分析、t检验。最后进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P值小于0.05视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一般资料:本次调查4044例患者中,男性1813例(44.8%),女性2231例(55.2%)。患者年龄分布:小于等于25岁的人群有116例(2.87%),26岁到35岁人群462例(11.42%),36岁到50岁人群有1089例(26.93%),大于等于51岁人群有2377例(58.78%)。患者受教育程度程度:小学及以下的有877人(21.69%),中学有2805人(69.36%),大专及以上有362人(8.95%)。患者婚姻状况中,在婚的有2326人(57.52%),离婚者有265人(6.55%),丧偶者有152人(3.76%),未婚者有1301人(32.17%)。患者职业状况:在职的有1514例(37.44%),退休有627例(15.50%),无业有1765例(43.64%),其他138例(3.41%)。社会功能评分有81例(2%)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评分是小于2分,其余3963例(98%)患者都有不同程度的社会功能缺陷。

2.2 社会功能影响因素 通过对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职业,起病形式,家族史,看护人和患者关系,治疗依从性,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我们发现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与患者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及职业状况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如表1)

2.3 logistic回归分析 进一步对这些影响因素做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我们发现年龄和职业对患者社会功能的影响很明显,见表2。

3 讨论

本次调查量表采用自制家庭量表和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3] 。 自制家庭量表主要收集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基本信息,而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旨在评定患者社会功能状况。本项研究为整群研究,选择偏移较小,调查员经过统一培训,调查信息真实、全面,能准确、真实反应目前宝山区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基本人群分布特征和社会功能状态。

通过此次研究我们发现,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患者年龄,职业状况,文化程度及婚姻状况影响,这和周逸如[4]等研究结果基本一致,但又存在不同之处,本次研究经济状况不是社会功能缺陷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周逸如[4] 等研究结果认为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社会功能也受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这可能与本次调查区域存在一定关系,上海地区社会保障较好,所以患者家庭的负担相对其他地区可能要小些,故而在结果中并没有突显出社会功能受经济因素的影响。在本次调查所有的4044例患者中,有3963例患者有不同程度的社会功能缺陷。其可能原因有:(1)精神分裂症本身具有慢性,进展性的病程特点。(2)患者在家中缺乏相应的技能训练与康复教育。(3)患者在家中缺乏精神科专业医师的持续指导治疗。谭斌[5]等的研究也发现,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没有医护人员的持续干预治疗下,很难有预期满意的疗效。目前在社区中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总体的社会功能状态仍然不太理想。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以社区为基础的康复”[6]的康复模式,指示我们精神科医护人员必须迈出医院,深入社区,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家庭指导,加强健康教育和康复技能培训。同时结合当前的医疗资源相对匮乏的实际情况,加强社区的宣传教育,督促家庭干预,家庭支持,家庭康复不失为一个经济有效的好方法。有研究认为给予家庭干预,家庭支持,家庭教育对患者的疾病复发的减少和社会功能的改善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这也体现了社区患者持续的干预的重要性[7] 。

总之,通过本次在宝山区开展的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研究,我们不难发现,目前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整体社会功能状态,不容乐观。非常有必要加强社区康复工作。项玉涛,李文咏,翁永振等[8] 研究也说明了,重返社区的病人,社区技能康复训练对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的恢复,有明显改善作用。因此加强社区工作力度,十分有必要。当然本次研究也有不足之处,由于未做更为全面的安排,对精神分裂症患者未做调查疾病复况未作调查,经济状况分组也颇为笼统。同时也没有进一步分析社会功能影响因素同社区功能评分之间的线性关系分析,在今后的调查中,我们将调查表内容设计的更全面、仔细, 多采用量化指标,更好的反映社区患者现状。为更好的做好社区康复提供依据和措施。

参考文献:

[1] 向应强,翁永振,侯也之等,药物自我处置和症状自我监控技能训练对预防精神分裂症复发的作用初探,中华精神科杂志,2001,34(3);153-156

[2] Burns T Patrick D. social functioning as an outcome measure in schizophrenia studies .Acta Psychiatr scand.2007,116(6);403-418

[3] 张明园,精神科评定量表手册,2版,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163-166

[4] 周逸如,吴泽敏,陈树桥。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缺陷形成的多因素分析,新乡医学院学报,2007,24(5);479-481

[5] 谭斌,向恩平,何宇芬, 精神分裂症患者社区防治效果及其家庭经济负担评估,中 国临床康复,2005,9(28);24-26

[6] 沈效华,李文咏,郑洁,精神疾病的社区康复干预,中国社区医师,2006;23(5);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