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城乡规划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2011年11月26日,广州市2011年公开选拔市直机关副局级领导干部笔试开考,约有500余位处级考生竞争13个“副局”岗位,平均每个岗位有40人竞争。由于本次公选考试并没有指定具体的考试内容和考察范围,许多考生基本是“盲考”,并没有复习,只能在考场上“见招拆招”。那么,这些公选考题究竟应该如何破解?笔者以2道当次公选考试中的真题为例,试图从多种角度,深入剖析解题奥妙。
第一道题剖析
【真题】如何认识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公众参与?
【破题步骤】
(1)概念解释――解释什么是“公众参与”。
(2)思考“为什么”――解释城乡规划管理为什么需要“公众参与”
(3)思考“如何做”――解释城乡规划管理中如何让“公众参与”其中。
(4)总体评价――“公众参与”与“专家参与”、“政府参与”之间有何区别。
【详细解题剖析】
【第一步】解释题目中“核心概念”
考生如果没有记过相关的概念,也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公选考试过程中,更多是考察考生多年的公共管理素养的积累,而不是考察考生死记硬背的能力。所以,考生遇到这类题目时,可以考虑先用自己的“语言素材”或“个人理解”,甚至只需要做简单的“分拆解释”,即可初步解释题目中的核心词――“公众参与”。
【“书面化”的概念解释】“公众参与”是指具有共同或不同利益基础的社会群体对政府有关公共事务的决策及其过程的介入和干预。
【“口语化”的概念解释】如果考生不知道“公众参与”的书面解释,没有关系,可以考虑将概念进行“切分”。即将“公众参与”分为“公众”和“参与”两个部分。
谈到“公众”,考生应该很容易联想到“广大的人民群众”。而谈到“参与”,考生可能会马上思考到“参与什么”,就是“参与政府的公共管理”。
把两个部分连起来,再加上适当的逻辑串联,就变成了――【“广大的人民群众”通过合适的方式“参与政府的公共管理”,简称“公众参与”】。于是,答案就出来了,与书面化的概念解释相比,确实有差别,但是大意是基本一致的,至少可以获得3/4左右的分数。
【核心提示】公选考试,考察范围极广,没有人可以提前知道题目范围,也就意味着没有人可以准确背诵每一个核心词的“标准解释”。因此,如何用自己的语言素材,大致地解释清楚核心的含义,尤为重要。
【推敲出来的答题要点(1)】
“公众参与”,即广大的人民群众通过合适的方式,参与到政府的公共管理工作当中来。而题目中的个性化含义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一些合法的、符合法律程序的方式,参与到城乡规划的管理当中来。
【第二步】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
题目要求是谈如何“认识”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公众参与?这里的关键是:“城乡规划管理”为什么需要公众参与?
【思考方向】“城乡规划管理”涉及公众哪些方面的利益关系?
很多考生考试前不可能去“背诵”,于是在考场上就要依赖“逻辑分析能力”和“联系社会现实的能力“了,这里试着帮助考生联系一些常识,看看能否串联出一些重要的利益关系。
(1)考生可以想一想,你家附近有没有好学校,与城乡规划有无关系?
【联想结果】城乡教育资源的分配,与城乡规划方案有重大关系。
(2)考生可以想一想,你家附近有没有三甲医院,有没有好医师给你们看病,与城乡规划有无关系?
【联想结果】城乡医疗资源的分配,与城乡规划方案有重大关系。
(3)考生可以想一想,你有没有一种感觉,同样是市中心,有些地段特别堵车,有些地段就相对没那么堵车。这种情况与城乡规划有无关系?
【联想结果】道路的走向、车流规划,直接影响到道路交通的畅通,这与城乡规划方案也有重大关系。
其实还可以有很多很多的,在考场中的“即时联想”………
【综合思维】总体来看,你会发现,你身边的很多“公共资源”的设置与分配,似乎都与“城乡规划”的方案有关系,于是你可以得出以下的答案:
【推敲出来的答题要点(2)】
城乡规划的方案,涉及到城市中众多“公共资源”的分配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所以,城乡规划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公众参与”。让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有利于倾听不同利益群体的声音,更好地实现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第三步】思考具体的解决对策、实施方案
【思维过程】“城乡规划管理”是非常“专业”的一个领域,但是“公众”是一个很大的群体,不可能都具备非常专业的知识,于是,如何让“不专业的”公众参与“非常专业的”公共管理领域,是考生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
首先,要让“公众参与”的第一步,就是要让“公众知晓”。这时,就需要思考宣传渠道的问题,考生可以在考场上迅速思考自己日常生活中所接触的媒体渠道: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等。
其次,要充分考虑如何使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公众了解“城乡规划方案”,然后才有可能让公众“参与进来”。
最后,就是考虑,用何种方式让群众参与,这时可以结合目前民主监督的一系列模式:比如听证、公示等。
【推敲出来的答题要点(3)】
城乡规划方案,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成通俗易懂的图片方案、动画方案,在报纸、广播、公告牌、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设置专门的咨询电话和电子信箱收集意见。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参加座谈会、公示、听证、监督等不同方式参与城乡规划管理。
城乡规划方案,在组织编制前期,由规划委托单位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市民代表参加讨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项目,已经或即将对周边居民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及损失的,须由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组织召开听证会论证其可行性,参加听证会的公众参与人员为有关专家、市民代表、涉及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听证会按照国家法定程序举行。
【第四步】做出“整体性的评价”
【思维过程】考生需要思考,从长远角度看,城乡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对未来有怎样的影响,偏向正面,还是偏向负面?城乡规划中的参与主体很多,包括了“专家参与”、“政府参与”、“公众参与”,这三者有怎样的区别?
【推敲出来的答题要点(4)】
城乡规划涉及众多利益关系,“公众参与”有利于平衡各个阶层的利益,体现公平性原则,减少后续执行过程中潜在的民意阻力。
城乡规划中的“专家参与”体现的是“科学性”,“政府参与”体现的是“合法性”,而“公众参与”体现的是“民主性”。科学、合法、民主,三者缺一不可。
第二道题剖析
【真题】2011年5月18日,国内首份“城管网络形象分析报告”显示,部分城管人员的执法行为失当,造成其网络形象妖魔化,这一形象在网民中有固化趋势。请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塑造良好的城管形象。
【破题思路】这道公选题目实际上是一道“对策题”,很多公选考生,在拿到这道题目之后,往往急于“提出对策”,而忽视答题的“思维高度”。其实这道题目谈及的是“执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公选考生如果想与其他对手拉开差距,关键在于“从法理学的高度去思考执法问题”。
法理学告诉我们,法有五大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行为起到的导向、引路的作用;其对象是每一个人的行为。(2)评价作用: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其作用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3)预测作用: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律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其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4)教育作用: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其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5)强制作用: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用来制裁、强制、约束违法犯罪行为;其作用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同时法的强制作用是法律其他规范作用的保证。
要“塑造良好的城管形象”,我们可以发现,除了第五个作用“强制作用”之外,考生可以考虑从前面4个角度出发,进行深入分析。破解这四个角度之后,只要在“宣传角度”进行铺开,整个问题就安全解决了。
【详细解题剖析】
【破题角度一】指引作用
【存在的问题】城市摊贩普遍认为自己的“乱摆摊行为”并非一个违法行为,他们认为只要“不偷不抢”就不是一个违法行为,不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更有甚者认为城管的执法行为是一个“非正义行为”。
【解决对策】执法过程中,不能一味强调“禁止”,需要城管执法人员,向城市摊贩出示相关的法律依据,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国家的政策,告知城市摊贩,“乱摆摊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先解释法律条款,然后再执法。
【破题角度二】评价作用
【存在的问题】当城管进行执法时,旁观的人民群众对违法摆摊者往往存在一种盲目的同情心,因为违法摆摊者大多都是弱势群体。于是,在城管进行执法时,周围群众往往对执法的正义性持怀疑态度,加上个别城管人员的执法行为失当,城管形象便迅速地“被妖魔化”。
【解决对策】法的评价作用是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因此,必须让人们知道哪些是违法行为,哪些行为应当给予否定的评价。对此,就需要城市管理部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引导媒体舆论,加强全民普法教育,使得广大民众能正确认识和评价城市摊贩“乱摆摊”的非法性。
【破题角度三】预测作用
【存在的问题】正常来说,人们应当根据法律的事先设定,估计到他人“不应当”进行乱设摊这一行为,一旦这一行为发生必然会遭到国家执法机关的制裁。而目前,许多“违法摆摊者”似乎错误理解:“违法摆摊”很大可能会不需要负法律责任,而且也不一定会被抓到,使得法的预测作用失效。
加之,目前许多城管部门在执法时往往缺乏“连贯性”,“时严时松”。打击力度缺乏连贯性,常常导致在“执法宽松期”结束后,若城管部门突然加大“执法力度”,往往导致各种执法冲突的出现,严重影响城市管理部门的形象。
【解决对策】城市管理部门应保持执法力度的连贯性,应避免“在上级检查的高峰期,执法力度较大”,而到了“相关的非检查期,却出现执法力度不足”的现象。并成立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城市执法机关的“执法连贯性”。
【破题角度四】教育作用
【存在的问题】在实际的城市管理过程中,我们的一些执法工作者,由于自身文化层次的制约,对执法条文、执法原则的认识往往过于肤浅化,使得我们的执法工作,往往侧重于强制性的执法手段。执法过程中,“强制有余,教育不足”。
【解决对策】一方面,城市管理部门应该严把人员准入关,在各大高等院校中,优先选拔一批文化层次较高的大学生,充实到城市管理机关当中。另一方面,加大对在职机关工作的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对执法条文、执法原则的认识和把握能力,从而学会在执法过程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摆摊群众”传递法律常识,引导其自觉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破题角度五】宣传角度
【存在的问题】从部分城管人员的执法行为失当,造成其网络形象妖魔化,这一形象在网民中有固化趋势。
【解决对策】“部分城管人员的执法行为失当”,首先需要加强对这部分犯错的城管人员的教育力度,一方面需要对其加大业务能力的培训,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将群众的评议、评价纳入到城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当中。
关键词:城乡统筹;城乡规划;问题;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我国将城乡统筹规划作为规划工作重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于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城乡统筹理论的不断深化和创新,城乡规划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而缺乏统筹性则是其中的重要问题之一,这于“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因而必须高度重视城乡统筹视野下城乡规划改革与创新问题,这已经是一个十分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特别是在我国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时期,我国必须从当前城乡规划缺乏统筹性的实际问题出发,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动城乡规划改革,使城乡规划更加适应我国城乡统筹发展,为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一、城乡统筹视野下城乡规划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统筹规划缺乏法律保障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城市与农村结合起来,但并没有对城乡统筹规划做出具体的规定,而作为一种“新兴”规划模式,城乡统筹规划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明确的法律和制度,还没有一部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对城乡统筹规划做出具体的规定,这就使得各地在开展城乡统筹规划方面,更多的是属于研究性质,还没有上升到具体规划层面。由于我国城乡统筹规划缺乏法律保障,这就使得各地尽管编制了城乡统筹规划,但也很难真正落实到位,更重要的是,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导致我国各地城乡统筹规划在内容和方法以及深度和成果方面缺乏“统一性”,势必会对我国整体的城乡统筹规划造成重要的影响。
(二)城乡统筹规划缺乏衔接机制
城乡统筹发展是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战略性举措,因而城乡统筹规划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这就需要城乡统筹规划必须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规划,因而必须做好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的衔接工作。但从目前我国城乡统筹规划情况来看,由于受到体制和机制的制约,目前我国城乡规划当中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三大部门规划的衔接仍然不紧密,甚至鲜有衔接,以致规划的统筹协调流于形式。这主要是由于这些规划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编制,因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无论是目标、重点还是标准、措施都有很大的差异性,因而无法衔接到位。
(三)城乡统筹规划缺乏有效实施
由于目前国家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在城乡统筹规划方面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因而普遍还没有建立城乡统筹规划实施的运行体系,既缺少相关的配套法规,又缺少土地、财税、人口等方面的政策支撑体系。特别是由于城乡统筹规划涉及到城市与农村资源的统筹配置问题,这就使得目前以城市为主的发展模式,很难将有效的资源要素向农村倾斜,因而城乡规划还缺乏平等性,使得城乡统筹规划在解决城乡发展矛盾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方面并没有太大的进展,比如在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方面,一些地方将城乡统筹规划作为整理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法宝”,而不是真正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方面进行规划,甚至出现了一些农村“强拆”问题,不仅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而且也与城乡统筹发展相背离。
二、城乡统筹视野下城乡规划的改革对策
(一)完善城乡统筹规划法律体系
党的十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要求,表明我国已经将“依法治国”上升到战略高度,城乡统筹规划也必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将城乡统筹规划纳入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当中。这就需要我国高度重视城乡统筹规划工作,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将城乡统筹纳入到城乡统筹规划法当中,明确城乡统筹规划的思路、目标、原则、保障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我国还应当出台《城乡统筹规划管理条例》,对城乡统筹规划进行进一步的安排和部署,提高城乡统筹规划法律位阶,为更好的实施城乡统筹规划奠定法律基础。
(二)创新城乡统筹规划发展思路
城乡统筹规划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而且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因而必须按照“以城促乡、以工哺农”的目标,进一步创新城乡统筹规划发展思路。城乡统筹规划必须建立在“城乡融合”发展基础上,因而必须将“促进城乡融合、维护公平正义、确保持续发展”作为我国城乡统筹规划的重要发展思路,通过城乡统筹规划,打破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形成有利于优化城乡资源要素科学配置、有利于促进城乡互动发展、有利于保持城乡与农村发展特色的城乡统筹规划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使城乡规划更加全面、协调、可持续。
(三)明确城乡统筹规划基本原则
城乡统筹规划,最根本的目的就是通过对城市与农村进行科学规划,促进城乡科学、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因而必须明确三个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协调发展原则,即将城乡协调发展作为城乡统筹规划的重要原则,通过合理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二是必须坚持保护农民利益原则,将维护公平正义落实到城乡统筹规划当中,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生存权、发展权;三是必须坚持多方利益协作原则,按照我国新一轮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将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城乡统筹发展当中,并通过科学的城乡规划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
(四)建立城乡统筹规划运行机制
为了解决城乡统筹规划缺乏协调性和衔接性的问题,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有利于城乡统筹规划的运行机制,比如浙江省的县市域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两规衔接”、成都市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发展规划“三规合一”以及重庆市的“四规合一”等等,对于建立城乡统筹规划运行机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要想做好城乡统筹规划,各地必须探索建立符合自身的运行机制,特别是要在政策层面、体制层面、机制层面进行创新,形成协调有序、沟通顺畅、形成合力的“多规合一”运行机制,确保城乡统筹规划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不断深入实施,特别是随着城乡统筹发展越来越深入人心,加强对我国城乡规划的改革与创新显得越来越紧迫和重要。这就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以及规划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统筹发展的认识,着眼于保障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积极研究城乡规划改革和创新的有效措施,推动城乡规划更加符合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使城乡规划步入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国为城乡统筹发展奠定坚实的规划基础。
参考文献:
[1] 李晓江等.城乡统筹视野下城乡规划的改革研究[J].建设科技,2014(Z1).
[摘要]:当前城乡规划可操作性不强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规划编制缺乏对实施路径、建设时序的考虑,缺乏对实施机制研究,规划中没有充分反映民意,缺少与大部分实施主体的沟通等原因造成。要加强城乡规划编制中的可操作性,本文提出了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强化多视角的切入,多目标的统筹,重视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引入公众参与,加强配套政策的研究等对策来提高规划编制的可操作性。
[关键词]:城乡规划可操作性对策
1.引言:
城乡规划的可操作性是一个历久常新的话题,编制出可操作性强,实施性强的规划,是每一位规划师极力追求的目标。但规划的实施往往受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客观环境的影响和制约,规划的有效实施,也需要从法律、政策、管理等方面创造促进其实施的环境条件。从规划师自身角度而言,如何从改进规划编制的方法出发,制定出科学性强、透明度高,广泛反映社会意愿的规划,来加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是每一位规划从业人员所认真思考的问题。
2.当前城乡规划可操作性不强的缘由
“城市规划的问题,既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从根本上说,城市规划并不是为了“纸上画画”去编制文本,而主要的是付诸实施,它是一个从编制到管理、再到实施和反馈的连续过程”。[1](马武定)这一论断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城乡规划的本质,也揭示了规划编制与实施之间的关系。
规划与实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规划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建设实施,规划只有实施才能体现价值。不能实施的规划不能算是合格的规划。同时,实施可以反馈规划中的一些问题,以便于更好的编制规划。然而,由于存在规划的可操作性不强,导致目前很多情况下规划与实施的脱节,规划成果成为“图上画画,墙上挂挂”的摆设。规划的可操作性成为规划工作者的软肋。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2.1偏重对空间形态等“硬”规划的研究,缺乏对实施机制等“软”规划的认识。
规划的实施分析需要实施机制的强力支撑,而实施机制往往涉及到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由于受传统“技术工具型”规划编制技术路线的影响,规划设计人员往往偏重对空间布局、空间形态等“硬”规划技术的研究,而对实施机制等“软”规划的认识不够。而一个规划的实施与政府的财政体制、行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实施机制关系密切,如果规划编制不能与现行的实施机制有效衔接,规划的可操作性就无从谈起。
2.2缺乏对实施路径、建设时序的考虑,使规划缺乏弹性。
事物发展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都要求规划方案有一定的弹性,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情况。然而,目前“静态蓝图式”的规划模式,使规划人员往往忽视对实施路径和建设时序的考虑,不能帮助实施者对规划实施的路径、时序做出较为明确和清晰的把握。现实情况稍微有点变化,规划就无法应对,导致规划应变性差,操作性不强。
2.3规划方案的唯一性,使规划缺乏科学性
事物发展存在的多种可能,然而,目前规划过程中往往是强调规划方案唯一性,把事物发展存在的多种可能方向,最终规划成一种发展可能,对规划的实施发展诉求存在的更多的可能条件分析不足,这使规划缺乏一定科学性。也就降低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2.4、规划设计过程中没有充分反映民意,闭门造车,缺乏民意基础。
我国规划师往往存在一种观念,认为规划是一项需要复杂技术的职业,甚至受计划经济时代自上而下观念的影响,视为技术官僚和技术精英。在内容上往往偏重在建设形态,空间形态的研究,缺乏对多元化的社会利益平衡的考虑。对规划受外部各种变化的力量所作用的连续进程这一点,漠不关心。对民意诉求和社会各界其他的意见吸纳不够。使规划不能体现多元主体利益的要求和充分反映民意,缺少可操作性的基础。
2.5对实施主体认识的缺位,缺少与大部分实施主体的沟通
目前,规划阶段对实施问题研究的偏少,跟广大的实施主体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也是导致可操作性不强的一个重要原因。规划人员往往偏重与规划编制组织主体的沟通联系,在城乡规划领域内规划编制组织主体一般是规划建设部门,但是在现行的体制背景下,建设规划部门不是一个综合、全局的部门,她仅仅被赋予了一个专业部门的职权,只承担了规划实施一部分职能。这种工作方法导致规划与相当多的实施主体的沟通不足,在规划编制阶段没有充分暴露矛盾,揭示问题,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方案的可操作性也大打折扣。
3、提高城乡规划可操作性的对策与思路
3.1重视多视角的切入,多目标的统筹,加强规划“广度”。
规划中重视多视角的切入,可为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多元的考虑因素,注重多学科与多价值观的合作与交叉,可增强了规划的“广度”,使规划的思路更加宽厚,为规划更具有科学性,提供了较好的基础条件。城乡规划牵扯到经济、社会伦理、生态环境、空间布局等方方面面,若规划论规划,未免视线过于狭隘。因此规划强调多视角的切入,按照目标与问题双重导向的思路,强化多目标的统筹。为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较为全面的视角考虑。
3.2以人为本,强调公众参与的实践规划。
公众参与是多元主体思想和观念的交流、碰撞和整合过程,为不同利益主体对话,协调乃至最终走向合作构建了一个有效的平台[2]。。公众参与可以起到集思广益的作用,从而有效减少规划过程中的失误。城乡规划涉及政府、公众、开发商等多方主体,各方主体在目标导向和主体利益上会有所不同,在主体的的观念和思想上,会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因此,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多路径推进规划的公众参与。通过公众参与能保证规划成果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不同主体的要求和意见,通过公众参与实现不同利益主体分歧的协调,减少实施中矛盾的激化。
3.3多方统筹,重视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调动各部门参与规划的积极性。
长期以来,城乡规划制度的研究往往集中在规划部门本身,城乡规划获得的权限也是建立在特定的行政组织结构基础之上的。导致城乡规划编制的侧重点也往往偏重在建设规划部门归口,对其他部门职能利益考虑不全,规划的实施也往往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应有的支持。城乡规划的综合性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加深对其他职能部门职权与城乡规划之间关系的研究,重视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突出各部门价值的导向,主动引导、明确职责,以期能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积极响应,为规划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政府基础,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统筹和综合调控作用。
3.4重视规划的政策属性,加强“配套政策”的研究和支撑
规划编制具有技术与政策的双重特性,规划成果既是蓝图,也是规划管理的依据。规划编制既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技术,也是建立目标,指导实践的公共政策过程。为了体现规划“公共政策”的属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该加大了配套政策和实践保障措施方面的研究,进行体制创新。配套政策是城乡规划发挥效用的制度基础,也是规划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主要体现。从政策层面来研究规划实施中的管理制度、标准、政策等问题,可以大大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3.5、强调成果表达方式易读性和规划管理的便利性
规划成果的表达更具有易读性,提供方便性,可增强规划的公众参与性,加强规划管理的便利性,也是提高规划可操作性的一个方面。因此,在规划成果表达上从不同层次公众能看懂、读懂的角度,把规划的主要过程和规划设想表现在成果体系上,使规划从现状得出结论的过程,以及规划的措施和方法一目了然。另外,也要强化规划与实施的互动,从实施过程中反馈问题,给规划编制提供经验借鉴,形成规划与实施的良性互动,增强规划编制的可操作性。。
4、结语
规划实施是规划编制最终结果,而规划可操作性是推动实施的根本动力。随着城乡规划实践的深入,规划编制的类型越来越多,规划编制工作充满了更多的复杂性与挑战性。做为一个城乡规划设计人员,责任感促使我们要从规划实施的角度来更多探讨规划的可操作性。把规划的可操作性作为主线贯彻规划编制的始终,通过不断的实践,来把握规律,寻找共性,服务社会,体现城乡规划应有的价值。
参考文献(References):
[关键词]:城乡规划 可操作性 对策
1.引言:
城乡规划的可操作性是一个历久常新的话题,编制出可操作性强,实施性强的规划,是每一位规划师极力追求的目标。但规划的实施往往受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客观环境的影响和制约,规划的有效实施,也需要从法律、政策、管理等方面创造促进其实施的环境条件。从规划师自身角度而言,如何从改进规划编制的方法出发,制定出科学性强、透明度高,广泛反映社会意愿的规划,来加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是每一位规划从业人员所认真思考的问题。
2.当前城乡规划可操作性不强的缘由
“城市规划的问题,既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从根本上说,城市规划并不是为了“纸上画画”去编制文本,而主要的是付诸实施,它是一个从编制到管理、再到实施和反馈的连续过程”。[1](马武定)这一论断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城乡规划的本质,也揭示了规划编制与实施之间的关系。
规划与实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规划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建设实施,规划只有实施才能体现价值。不能实施的规划不能算是合格的规划。同时,实施可以反馈规划中的一些问题,以便于更好的编制规划。然而,由于存在规划的可操作性不强,导致目前很多情况下规划与实施的脱节,规划成果成为“图上画画,墙上挂挂”的摆设。规划的可操作性成为规划工作者的软肋。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2.1偏重对空间形态等“硬”规划的研究,缺乏对实施机制等“软”规划的认识。
规划的实施分析需要实施机制的强力支撑,而实施机制往往涉及到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由于受传统“技术工具型”规划编制技术路线的影响,规划设计人员往往偏重对空间布局、空间形态等“硬”规划技术的研究,而对实施机制等“软”规划的认识不够。而一个规划的实施与政府的财政体制、行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实施机制关系密切,如果规划编制不能与现行的实施机制有效衔接,规划的可操作性就无从谈起。
2.2缺乏对实施路径、建设时序的考虑,使规划缺乏弹性。
事物发展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都要求规划方案有一定的弹性,以应对不断变化的情况。然而,目前“静态蓝图式”的规划模式,使规划人员往往忽视对实施路径和建设时序的考虑,不能帮助实施者对规划实施的路径、时序做出较为明确和清晰的把握。现实情况稍微有点变化,规划就无法应对,导致规划应变性差,操作性不强。
2.3规划方案的唯一性,使规划缺乏科学性
事物发展存在的多种可能,然而,目前规划过程中往往是强调规划方案唯一性,把事物发展存在的多种可能方向,最终规划成一种发展可能,对规划的实施发展诉求存在的更多的可能条件分析不足,这使规划缺乏一定科学性。也就降低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2.4、规划设计过程中没有充分反映民意,闭门造车,缺乏民意基础。
我国规划师往往存在一种观念,认为规划是一项需要复杂技术的职业,甚至受计划经济时代自上而下观念的影响,视为技术官僚和技术精英。在内容上往往偏重在建设形态,空间形态的研究,缺乏对多元化的社会利益平衡的考虑。对规划受外部各种变化的力量所作用的连续进程这一点,漠不关心。对民意诉求和社会各界其他的意见吸纳不够。使规划不能体现多元主体利益的要求和充分反映民意,缺少可操作性的基础。
2.5 对实施主体认识的缺位,缺少与大部分实施主体的沟通
目前,规划阶段对实施问题研究的偏少,跟广大的实施主体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也是导致可操作性不强的一个重要原因。规划人员往往偏重与规划编制组织主体的沟通联系,在城乡规划领域内规划编制组织主体一般是规划建设部门,但是在现行的体制背景下,建设规划部门不是一个综合、全局的部门,她仅仅被赋予了一个专业部门的职权,只承担了规划实施一部分职能。这种工作方法导致规划与相当多的实施主体的沟通不足,在规划编制阶段没有充分暴露矛盾,揭示问题,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方案的可操作性也大打折扣。
3、提高城乡规划可操作性的对策与思路
3.1重视多视角的切入,多目标的统筹,加强规划“广度”。
规划中重视多视角的切入,可为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多元的考虑因素,注重多学科与多价值观的合作与交叉,可增强了规划的“广度”,使规划的思路更加宽厚,为规划更具有科学性,提供了较好的基础条件。城乡规划牵扯到经济、社会伦理、生态环境、空间布局等方方面面,若规划论规划,未免视线过于狭隘。因此规划强调多视角的切入,按照目标与问题双重导向的思路,强化多目标的统筹。为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较为全面的视角考虑。
3.2以人为本,强调公众参与的实践规划。
公众参与是多元主体思想和观念的交流、碰撞和整合过程,为不同利益主体对话 ,协调乃至最终走向合作构建了一个有效的平台[2]。。公众参与可以起到集思广益的作用,从而有效减少规划过程中的失误。城乡规划涉及政府、公众、开发商等多方主体,各方主体在目标导向和主体利益上会有所不同,在主体的的观念和思想上,会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因此,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多路径推进规划的公众参与。通过公众参与能保证规划成果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不同主体的要求和意见,通过公众参与实现不同利益主体分歧的协调,减少实施中矛盾的激化。 3.3多方统筹,重视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调动各部门参与规划的积极性。
长期以来,城乡规划制度的研究往往集中在规划部门本身,城乡规划获得的权限也是建立在特定的行政组织结构基础之上的。导致城乡规划编制的侧重点也往往偏重在建设规划部门归口,对其他部门职能利益考虑不全,规划的实施也往往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应有的支持。城乡规划的综合性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加深对其他职能部门职权与城乡规划之间关系的研究,重视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突出各部门价值的导向,主动引导、明确职责,以期能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积极响应,为规划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政府基础,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统筹和综合调控作用。
3.4 重视规划的政策属性,加强“配套政策”的研究和支撑
规划编制具有技术与政策的双重特性,规划成果既是蓝图,也是规划管理的依据。规划编制既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技术,也是建立目标,指导实践的公共政策过程。为了体现规划“公共政策”的属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该加大了配套政策和实践保障措施方面的研究,进行体制创新。配套政策是城乡规划发挥效用的制度基础,也是规划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主要体现。从政策层面来研究规划实施中的管理制度、标准、政策等问题,可以大大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3.5、强调成果表达方式易读性和规划管理的便利性
规划成果的表达更具有易读性,提供方便性,可增强规划的公众参与性,加强规划管理的便利性,也是提高规划可操作性的一个方面。因此,在规划成果表达上从不同层次公众能看懂、读懂的角度,把规划的主要过程和规划设想表现在成果体系上,使规划从现状得出结论的过程,以及规划的措施和方法一目了然。另外,也要强化规划与实施的互动,从实施过程中反馈问题,给规划编制提供经验借鉴,形成规划与实施的良性互动,增强规划编制的可操作性。
4、结语
规划实施是规划编制最终结果,而规划可操作性是推动实施的根本动力。随着城乡规划实践的深入,规划编制的类型越来越多,规划编制工作充满了更多的复杂性与挑战性。做为一个城乡规划设计人员,责任感促使我们要从规划实施的角度来更多探讨规划的可操作性。把规划的可操作性作为主线贯彻规划编制的始终,通过不断的实践,来把握规律,寻找共性,服务社会,体现城乡规划应有的价值。
参考文献(References):
[关键词]土地管理 土地资源 城乡建设 规划
中图分类号:Y4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0-0173-01
1.城乡规划中土地管理存在问题
1.1 城乡规划建设形式单一
部分城乡规划建设形式单一,不重视土地管理工作,欠缺全面统筹规划,城乡规划建设缺乏地区个性与特性,规划偷工减料,基本上是照搬其他城乡规划的形式,最终影响城乡规划建设质量,欠缺生机活力,还很有可能为日后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1.2 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不到位
部分城乡规划建设布局混乱,土地管理不到位,规划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不高,城乡规划的许多细节都没有与当地实际情况相一致,只是简单套用常见的城乡规划模式,而且对土地资源管理不善,没有对公共设施服务区、工业区、生活区及商业区进行有效划分,给人们生活带来负面影响[1],阻碍城乡的统筹发展。
1.3 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衔接不紧密
由于受众多因素影响,导致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不协调,各项管理工作衔接不紧密,严重降低整个城乡规划建设质量和土地管理水平,给城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难点
为有效解决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的存在问题,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做好城乡发展统筹兼顾,我们必须把握城乡建设中土地管理难点,优化城乡规划建设方案,推动城乡规划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2.1 土地管理不全面
任何一项建设规划都会对环境造成或多或少的污染,因此,在进行详细规划建设时,必须全面考虑对土地资源的破坏程度,尽可能将破坏降到最低。但许多开放商没有对城乡规划建设的影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只顾虑投入资金大且资金周转期长,在城乡规划建设时常常不顾气候和土地的影响直接开荒,造成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对该区日后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2 土地管理质量低
由于土地管理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因此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到该地区的生态环境。但部分城乡规划建设开发商在规划城乡建设时,为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选择偷工减料,应用不合理的土地管理技术,对土地资源管理不到位,降低土地管理质量,拖慢城乡规划建设步伐。
2.3 政府资源有限
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的总体管理者是政府,因此每一项城乡规划项目都必须得到政府批准方可实施,对于大型城乡规划建设项目还会适当进行投资,以推动城乡建设的进行。但我国经济水平有限,在管理土地资源的城乡规划建设时,虽持支持态度,但投入资金有限,导致本来预期效果极佳的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因得不到政府资金支持而被延迟或取消[2]。
2.4 城乡规划不稳定
在规划城乡建设项目时,一些项目开发商对土地资源利用的灵活性和稳定性缺乏全面认识,经常在城乡规划建设初步开展时,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随意调整城乡规划,导致城乡规划稳定性一降再降,也破坏了城乡规划的权威性,最终导致土地资源不合理利用现象时有发生。
3.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对策
3.1 处理好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的关系
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的关系,做到科学合理地规划土地资源,充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坚持走好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节约路线。对存在的违法占用土地、违法建筑的不良情况要深入探究其形成原因,加强土地资源执法管理工作,促进城乡规划建设顺利进行。
3.2 加强部门协调和沟通
完善的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机制是保证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因此,我们必须逐步健全城乡管理体制,加强各部门间联系与沟通,促进各部门协调和联动,促进城乡发展统筹兼顾。其次,在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过程中,应重视环境保护,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此外,由于绿化环境对城乡规划建设有重要作用,兼有保护环境、调节气候、保持生态平衡、美化城乡景观等功能,在城乡规划建设中要重视绿地规划、建设和管理[3],适当增加各种形式的绿地面积,提高城乡绿地覆盖率,提高土地有效利用率,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对当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起重要促进作用。
3.3 优化城乡规划建设
优化城乡规划建设,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用科学的思想指导土地利用发展,做好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转变土地管理方式,全面统筹城乡规划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加强土地管理规划的整体控制
各类与土地资源利用有关的规划都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最终制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相符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计划安排的土地利用规划,必须及时作出恰当整改,核减用地规模。唯有如此,才能加强土地管理规划的整体控制,落实土地资源的合理规划,优化城乡规划建设。
(2)科学规划城乡建设基础设施
城乡规划应严格遵循合理布局、经济可行、控制时序的原则,加强与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协调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城市土地资源。
关键词:城乡规划, 管理 , 相关问题
Abstrac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rapid development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in China. But due to a variety of factors,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management. To solve the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good mode,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Reasonable for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plan as a whole to regional development, overal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s a whole,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between man and nature, perfect the government social management and public service function, the comprehensive construction well-off society has the vital significance.
Keywords: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management and relevant problems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城乡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乡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乡土地,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我国的城乡规划建设与国外相比,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便对其进一步完善。
2 目前城乡规划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2.1 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达不到科学发展观及和谐社会的要求
计划经济时代,规划是计划的延续和空间落实,往往是项目布局到哪里,规划编到哪里,从而形成了一种以开发为导向的规划思路。这种规划思路与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2.2 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职能不足的压力越来越大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都在不断强化各自的职能,开展了各类直接涉及空间布局的规划,希望本部门在空间布局方面有更大的发言权。同时,规划部门在经济改革中业已形成的综合技术优势,在各部门技术和制度强化中逐渐丧失,工作的技术基础支持乏力。面对当前这种部门间竞争有余、合作不足的状况,规划部门面临着加快规划体制与机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在政府层面的行政统筹能力,加强规划的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技术层面的技术统筹能力的客观要求。如果能与时俱进地提升统筹能力,就可以借用各方面的力量,不断地强化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规划实施的严肃性。
2.3 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明显
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多” 与“少” 的矛盾上: 一是上级政府规划审批多,实施监管少,造成规划调整随意,刚性不足。二是规划管理工作禁止性规定多, 因势利导少, 再加上规划人员力量不足,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在一些突发事件面前,规划部门已经成为责任追究的重点。三是地方规划部门法定职责多,实际权力少,形成了进退失据、压力很大的局面。按现行管理体制,规划部门领导几乎什么事都有决策权,而实际上什么事情都决策不了,但责任都是规划部门的。四是规划研究多,项目研究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中的技术支持乏力,到头来,规划的原则往往难以坚持。当前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已经到了重要关口,如果我们还沉醉于地方规划部门在政府中的一点有限的地位和在开发商面前的一点有限的权力,而不从整个规划工作体系来看待当前规划工作面临的矛盾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我们就无法凝聚共识,让公众主动参与、政府各部门上下联动深化城乡规划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规划部门就可能坐以待毙,逐渐失去现有的一点优势,直至变成“发证员”、“画图匠”的角色。
2.4规划研究的前瞻性和导向性不足
规划研究的前瞻性和导向性不足主要体现为对城乡定位不清晰,特别缺乏对农村的深度研究。没有科学、系统地去整合各种有利资源,尤其是在规划研究中缺乏人文理念,导致在发展定位上与地区产业升级包括文化结构的发展趋势和区域竞争态势存在偏差。
规划研究是规划工作中的第一步,也是整个规划工作得以进行的前提。因此,在规划研究中必须全面而统一地发挥各方面的资源的优势,包括对资源特色、环境承载力、竞争力优势、文化等各因素进行科学、系统地分析。然而,由于我国目前处于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阶段,规划师在城乡规划的工作中越来越重视体现其经济功能,而往往忽视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对精神生活的追求。缺乏对城乡自身的独特文化传统、风俗人情、历史古迹等文化基因进行合理、合情的考察和掌握,一味强调且片面理解“城乡一体化”,在统一城乡发展的同时,而常常不关注各自自身特色的发展,使得“千城一律,万乡同形”,既满足不了人们对家乡的归属感,又没有提高人们对在城市或农村生活的幸福指数。
2.5规划编制的体系不健全
规划编制体系的不健全主要有以下二个方面:
1)管理调控职能集中力度不足。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城乡管理规划中,存在一些政府部门为了减轻管理强度,而将城乡规划的职能下放到区县政府,导致出现同样的政策在不同地方的实施完全不同,甚至有的地方多头审批却管理方法不同,从而造成城乡管理调控职能失稳,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2)规划监管制度完善。各地方政府往往存在重规划而轻监管的现象,对监管体制不够重视,使得规划监管体制不够完善。许多政府并没有设立科学的多层监管体系,各管理部门之间也基本各自为政,缺乏应有的联系和沟通,使得对城乡规划的监管了解不够全面,对违反规划体制的行政部门或个人也缺乏相应的追究制度,行政纠错制度也不够健全,对群众检举的管理办法也不够重视。
3 对改进现行城乡规划管理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城乡规划;建设中;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我国近些年来城乡建设发展迅速,国家对城乡建设积极扶持以及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使我国城乡建设领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一、城乡规划在建设中的问题
城市规划工作是规划研究、规划编制、规划管理三个部分有机组合的整体,对城市规划问题的探讨要从这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不同的部分存在的问题也不尽相同。
1、环境污染,影响农民生产生活
这些年来,大中城市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评估抓得较紧了,许多有污染的项目不断从沿海地区向内地小城镇转移。小城镇无论从管理水平和资金投入方面都不可能达到严格的环保要求,有害气体和废水往往直接排放,造成严重的大气和水污染,给附近村民的生活和生产造成伤害。
2、规划研究的前瞻性和导向性不足
规划研究的前瞻性和导向性不足主要体现为对城市定位不清晰,特别缺乏对农村的深度研究。没有科学、系统地去整合各种有利资源,尤其是在规划研究中缺乏人文理念,导致在发展定位上与地区产业升级包括文化结构的发展趋势和区域竞争态势存在偏差。
规划研究是规划工作中的第一步,也是整个规划工作得以进行的前提。因此,在规划研究中必须全面而统一地发挥各方面的资源的优势,包括对资源特色、环境承载力、竞争力优势、文化等各因素进行科学、系统地分析。然而,由于我国目前处于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阶段,规划师在城市规划的工作中越来越重视体现其经济功能,而往往忽视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对精神生活的追求。缺乏对城市自身的独特文化传统、风俗人情、历史古迹等文化基因进行合理、合情的考察和掌握,一味强调且片面理解“城市一体化”,在统一城市发展的同时,而常常不关注各自自身特色的发展,使得“千城一律,万乡同形”,既满足不了人们对家乡的归属感,又没有提高人们对在城市或农村生活的幸福指数。
3、规划编制的体系不健全
(1)管理调控职能集中力度不足
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城市管理规划中,存在一些政府部门为了减轻管理强度,而将城市规划的职能下放到区县政府,导致出现同样的政策在不同地方的实施完全不同,甚至有的地方多头审批却管理方法不同,从而造成城市管理调控职能失稳,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2)规划监管制度完善
各地方政府往往存在重规划而轻监管的现象,对监管体制不够重视,使得规划监管体制不够完善。许多政府并没有设立科学的多层监管体系,各管理部门之间也基本各自为政,缺乏应有的联系和沟通,使得对城市规划的监管了解不够全面,对违反规划体制的行政部门或个人也缺乏相应的追究制度,行政纠错制度也不够健全,对群众检举的管理办法也不够重视。
(3)规划管理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
城市规划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规划管理的职能执行,但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就是规划管理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分析在城市规划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我们不难发现,目前对于城市规划的研究大多从规划实施管理角度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的有关探讨。这个角度多偏重于案例分析,寻求规划实施管理过程的不足,常常涉及到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等相关问题。
城市规划的顺利高效实施离不开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我国的相关学者还从构架城市规划实施评价制度内容上做了相关的研究和实践。城市规划的内容涉及到城市的方方面面,可以用包罗万象来形容,在这样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作为实施管理主体中对应层级的地方政府有着很大的行政权力,当然更可以根据自身利益的诉求来选取哪些内容贯彻执行,哪些内容有意曲解乃至舍弃,进而造成城市规划的内容落实往往残缺不全。
二、城乡规划在建设中问题的解决对策
“ 三分规划,七分管理” 这句话反映了规划管理的重要性.相对于规划设计,小城镇的规划管理更为薄弱,应该大为改善。
1、建立健全城市规划体系的协调机制
(1)制定规划
提出所有发展规划、布局规划和工程规划都要遵循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政策;明确需要统一协调编制的规划类型,如跨县界的旅游规划、供水规划、排水规划、公路规划等;提出需要统一协调编制的规划的组织、批准要求。
(2)规划管理
涉及到生态环境,并有可能对相邻地区产生环境影响的项目,应与相邻地区行政单位相互协商,取得一致意见;针对相邻行政区域和水域、岸线以及有污水、废气影响的,有较高景观、空间保护要求的特殊地区,具体商定协调范围和内容。
2、完善规划编制中的管理体制
当代中国城市化城镇化的发展远比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化时期以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发展情况相比,所面临的状态和问题更加错综复杂。中国的城市规划工作有其特殊性。国际上大量探索的社区发展理论和实践对解决中国的城市、农村的问题有一定的启发作用,但不可“拿来主义”,照搬套用。要摸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规划规律,创造出有自己特色的规划工作,尤其是注意保留城市和乡村自身的独有特点。
3、建立有效机制保障规划管理的顺利实施
严格执行规划是发挥城市规划战略引导、综合调控和资源配置作用的保障。牢固确立“规划就是城市宪法”的理念,严格城市规划的制定、审批和修编管理,强化城市规划实施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做出科学准确的评价。严格规划执法和问责制度,建立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乱变更、乱建设、乱占地等违规违法现象,对违反规划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建立完善规划监督机制,始终将监督检查贯穿于城市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
4、统一城乡规划法规
基于城乡统筹的城镇规划管理必须有一部统一的城乡规划法规.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大中城市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小城镇执行的是《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前者是法律,后者行政法规,后者的执法力度远不如前者.即使是规划法,也是在20多年前市场经济条件很不具备的情况下出台的,许多情况也不符合今天的要求,对于规划编制的深度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容易造成小城镇规划管理的漏洞和偏差.因此,应将城市规划法与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统一为城乡规划法,用以消除规划管理上的城乡差别。
5、加强公众参与管理的信息化服务
当前,在城镇规划管理上人情因素与长官意志均有一定的不良影响。在国家推行政务公开的大背景下,规划管理部门应积极实施规划建设项目的公示制度,让广大公众参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规划的信息化管理是实施科学管理,抑制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数字城市,市民和投资者都可以通过电子触摸屏查询了解城镇建设情况,政府也能及时掌握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社会服务等动态信息,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结束语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乡规划建设是国家各项事业的重中之重,国家要努力研究此项工作,主要针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完善,才能从各项保障方面为规划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参考文献:
[1] 岳小红。 浅析中小城市的城市规划问题[J]。 中国城市经济,2012(03)
[2] 毛永和。 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 江西建材,2011(04)
关键词: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实践教学 优化
一、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设置
伴随经济的发展,全球性的资源问题、环境问题、城镇化问题日益突出,在此大背景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应运而生。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是新设立的专业,将原来的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两个专业合并为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将原来以学科分化为特征的自然资源、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农业资源利用等专业,调整为以学科层次为基础、学科综合为特征的地理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三大专业。合并后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具有厚基础、宽口径的特点。
改革开放的中国伴随经济高速发展出现的一系列人口问题、资源问题、能源问题、生态环境破坏等都与该专业的研究内容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资环专业自设立始全国高校争相开设此专业,尤其是很多有着深厚经济学、管理学研究背景的财经类大学都开设了此专业,至2009年财经类高校开设此专业的比例占所有高校的近9%。
从专业设立背景也不难看出,资环专业属于典型的通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涵盖面广但缺乏针对性技能训练,因此从开设这些专业的院校的毕业生就业来看,情况并不乐观。如何提高资环专业毕业生的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资环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设置中最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只能是针对就业市场的需求,提高学生技能,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这就需要在专业设置和教学过程中,发挥专业特色,构建有自己特色并符合社会相关部门对专业技能的要求的实践教学体系,以实践带动理论学习。最终使学生掌握资源、环境、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环境评估、区域经济规划等专业领域的一技之长。
二、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开展实践教学的意义
实践教学是指相对理论教学的各种教学活动的总称,包括实验课、实习课、实训课、模拟实习、野外实习、社会调查、实习等多种形式。而“实践教学体系”是由实践性教学目标、实践性教学方式、实践性教学内容、实践性教学管理和实践教学考评五大要素构成,同时还包括制定专业技能规范与实践教学大纲,规范实践教学方案;建设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加强实验室和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重视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等。实践课程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高职业素质的综合课程。资环专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室内与野外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此外还可增设第二课堂。
(一)资环专业特点决定了实践教学的重要地位
资环专业课程跨度大,涉及范围广,因此教学难度也较大,特别是需要培养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工程型人才,则需要以扎实的实践教学为依托。因此处理好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相互关系,将实践教学与社会生产相衔接对于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满足社会专业人才的需求有重要意义。国内开设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院校都根据自己的学科优势开展了一系列实践教学,以财经类院校为背景开设的资环类专业,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有着自己先天的优势如经济社会学科实践教学的基础,也有着自己的劣势如地理类基础实验开展条件较差。针对财经类院校的具体情况,如何开展资环类专业的特色教学,如何扬长避短,最终使得学生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并具有就业市场的竞争力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实践教学是该专业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完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改革实践内容、更新实践手段、改善实践条件、强化技术训练是实践教学的必然手段。资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研究,对促进该专业建设和发展有重要作用。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创新人才,是21世纪高校所面临的共同课题,在教学型大学中,本科生教育是“理论+实践”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学是以体现“能力”为主的活动,所以本科实践教学更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二)以往与实践教学的开展略显不足
对于该专业的实践教学已有不少学者进行了研究,但主要集中在理论层面上,可行性不强,对促进实践教学的建设作用不明显,另外也缺少特色。目前的研究多为对课程体系建设的讨论为主,郭文炯、王玉明提出应遵循“加强基础、重视应用、分流培养”的原则,建设三维立体结构的课程体系。邹家红等分析了课程体系设置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的对策。吴云清、张莉提出了立体化办学模式。宋戈、袁兆华分析了学生应具备的能力,提出培养专业优秀人才的思路,郑拴宁认为数字城市建设是本专业学生就业和发展的最佳方向。对于财经类院校资环专业的相关研究目前只有陈世斌探讨了财经类院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一些问题。不难看出,资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就业等方向是目前学者们研究的侧重点。资环专业实践教学研究中,有对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思考,如赵承美、钱宏胜、谢献春等的文章,有针对具体课程实践教学开展的探索如齐艳红对自然地理实践教学的分析及千庆兰等对区域与城市规划模拟实验课程改革构想等。另外,结合资环专业开设的背景开展有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的探讨是另一个研究的角度,如何东进等对农林院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但是资环专业实践教学的探索中,对于财经类院校的有特色的实践教学研究还是一个空白。
三、财经类大学资环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研究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首先了解资环专业的现状,明确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从而分析该专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而言,财经类大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学生专业定位模糊,对实践技能重视不够
实践教学的水平与学生实践能力是关系到资环专业办学成败及学生就业前景的重要环节。但是很多就读该专业的学生,对专业理解不够,缺乏就业前景的规划,存在重视理论知识轻视实践技能的思想。这使得在就业的过程中,该专业的学生缺乏核心竞争优势,往往就业状况不尽如人意。
(二)与财经类大学其他管理学科实践教学融合不够
财经类院校创建资环学院在实践教学中有其独特的优势,例如管理类实践教学环节,特别是社会学的社会实践调查方法。资环专业毕业生以资源、环境、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环境评估、区域经济规划等专业领域为重要能力培养方向,必须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特别是社会调查,通过这方面实践能力的培养,学会以后工作的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三)理科实践教学基础薄弱
资环专业的实践教学往往欠缺开展地理类基本实验的条件,尤其是文科为主的财经类院校更是如此,因此要格外重视提高这方面的办学能力。有针对性地补充自然地理、环境科学相关的一系列实习仪器、设备,加强相关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团队力量,使得学生的专业基础扎实,厚积薄发。
(四)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
包括实践性教学目标不明确,实践教学方式与社会需求不能达到无缝衔接;实践教学大纲不完善,实践教学方案不规范。在构建有特色的财经类院校的实践教学体系后,结合该体系的不同层次的实践教学内容,需要有针对性地对每个层次的具体实践内容进行具体的规划分析。
四、财经类大学资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优化
资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优化可以从学科专业厚基础、宽口径的特点入手,充分利用和借鉴财经类学校经济、管理学相关实践基地和社会学优秀的实验方法,发挥财经类大学的优势,再结合本专业毕业生以往就业情况、就业方向及企业人才需求,针对性的制定具有财经大学特色的资环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具体见图一。
参考文献:
[1]宋戈,袁兆华.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问题的探索[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2:81-82
[2]郭文炯,王玉明.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的构想[J].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0.2:77-80
[3]袁春,钱铭杰.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J].中国地质教育,2007.1:13-16
[4]邹家红,袁开国,刘艳.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构建与优化[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28(1):110-113
一、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的深刻内涵
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不简单是指对土地资源的节约使用,而应该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以及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其中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是指各项建设活动都要尽量节省用地,想方设法地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是指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是指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然而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制度不合理,土地供求调控制度上的缺失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城乡规划中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因此现阶段加强城乡规划中土地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分析,探讨加强城乡规划中土地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的主要措施显得尤为必要。
二、我国城乡规划中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展的进程中,对于促进经济水平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同时也导致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浪费。根据2004年国土资源部的土地利用调查报告显示,我国耕地面积自1996年以来已经减少了近0.076亿hm2,城乡规划过程中的闲置、空闲土地面积达26. 374 万hm2,这相当于当前全国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 8%。
我国虽然国土面积幅员辽阔,但是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并不多,而且很多管理人员在进行城乡规划时,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意识不强,再加上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制度不合理,土地供求调控制度上的缺失等制度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城乡规划中出现大量的土地资源闲置或浪费,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资源不合理利用现象严重
在我国很多地区为了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大面积的进行城乡规划建设,继而忽略了对耕地、林地的保护,有些地方甚至出现非法、不合理圈地、抄地现象,导致很多土地资源出现规划不建设,大量土地闲置、违法用地现象,这样不仅造成城乡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还降低土地产出效益,土地价值不能充分实现。
2、土地资源不能公平配置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火爆,很多开发商开始囤积大量资金进行房地产投资,于是很多地方出现大量买地、圈地建房现象。很多开发商为了迎合市场需求,盲目进行别墅等高档楼盘建设,这样挤占了大量的优质土地资源,使得很多绿色产业无法获得适合的土地资源,影响了城市经济的多元化和持续性发展。
3 、土地利用粗放化
我国由于建国时间较晚,很多制度体制不完善,比如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制度不合理、市场交易机制不完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缺陷、土地供求调控制度上的缺失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还停留在粗放型利用模式,比如很多城市的布局极为松散,集聚性差,随处可见宽马路大广场,空间利用率低下;很多农村、乡镇由于缺乏统筹规划,普遍存在着空心村和空置房问题,以及农村宅基地超占现象。
三、加强城乡规划中土地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的有效措施
鉴于当前我国城乡规划中普遍存在的土地资源闲置、浪费现象,进行合理的城乡规划,探讨更为合理的土地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的措施刻不容缓,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强化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意识
意识影响和控制着行为的发展,因此在进行城乡规划时,树立和强化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目前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提高,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主旋律。而相关管理人员也要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意识,在进行城乡的规划时注意从宏观角度出发,将节约集约利用作为土地资源开发的重要原则,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保护。
2、加强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面临着土地资源日益减少的难题,做好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利用效率也很必要。目前对于城乡规划不仅要注意土地的平面、空间规划,还要注意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生态保护的协调统一。这就需要相关土地管理规划部门、环保部门以及经济发展部门相互配合,从土地利用的纵横向布局考虑,注意地下和空中空间的开发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3、制定完善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规划标准
规划在城乡土地资源的利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制定完善的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规划标准,可以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对土地资源进行精细化控制,从而为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提供可能。制定完善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规划标准主要是指根据城乡土地面积、人口数量等指标,确定建设用地总量、规模等,同时还要做好各项用地标准的修订。再进行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规划标准的制定时,要优先进行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工作,严格控制居住用地指标、工业开发区建设用地指标、环境生态建设用地指标以及农村宅基用地等标准,坚决避免出现各种违规圈地、占地现象。
4、做好各类闲置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据统计目前我国由于矿产开采、砖瓦烧制、燃煤发电、兴修水利、拆迁等人为原因导致很多地方出现大量的闲置土地,这些闲置土地不仅污染环境,影响城市、乡镇的整体美观,还造成了严重的土地浪费,因此为了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需要对这些闲置的土地进行改造和再利用,比如在建、已建商业项目在现有房屋(建筑)基础上增加投资,提高容积率,对城市河流、危险坡地进行加固治理和整治,以实现后续的开发利用等。
5、完善土地资源的市场化运作
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不仅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合理的宏观的调控政策和科学的规划措施,还需要注意灵活运用市场手段,完善土地资源的市场化运作。若要完善土地资源的市场化运作就需要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通过了解土地市场经济情况,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标准,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的土地市场交易机制。
四、结束语
总体来说,在进行合理的城乡规划时,如何科学的进行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不仅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做好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等标准的制定,还要注意灵活运用市场手段,完善土地交易市场的交易机制,以实现城乡发展建设空间的合理布局,以及生态和自然环境的保护。
参考文献:
[1] 王静,邵晓梅.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技术方法研究:现状、问题与趋势. 地理科学进展,2008,27(3):6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