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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益贫性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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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益贫性

第1篇:市场经济的益贫性范文

关键词:高校;高学费、高补助政策;贫困学子;证伪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5-0238-02

中国在1997年开始建立高等教育收费制度,自1999年以来,伴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政府财政补贴相对不足,学费出现快速上涨的势头,截至2006年,中国公办本科院校的收费标准均值已达到4 343.2元/年。而2005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10 493元,农民人均工资收入仅为1 175元。可见,中国当前高校学费水平已处于高位,家庭承担难度在不断加大,高学费把很多本应接受高等教育的贫困学子拒之门外。但目前国内有少数学者认为“穷人上不起学是因为学费太低”,提倡继续增加高校学费,按一定比例将学费用于助学金,这样就能解决穷人上不起学的问题。这种思想与西方的“高学费、高补助”政策如出一辙, 但在西方广泛运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政策能否适用于中国当前的高等教育形势?事实上,在现今中国经济转型时期,各种社会问题、经济问题不断凸出,“高学费、高补助”政策有益于贫困学子的论断无论在经济理论上,还是现实实践中都是不能成立的,能使所有穷人上得起学是不可能实现的,最终的结果只能剥夺穷人受教育的权利致使其最终丧失脱贫致富的动力,中国的社会问题将会更加严重,社会发展将会更加不公平。

一、“高学费、高补助”政策不益于贫困学子的理论分析

1.无法达到“怕累托改进”的效果

提高学费是高校改革的一个方面,改革本身就是一个帕累托改进的过程而不是怕累托最优,我们不可能不触动所有人的利益而使任何一个人的境况都变好,我们要做的只能是使少部分人的利益受损而使大多数人的境况得到改善。但现在来看,提高学费触动的却是大多数人的利益。Carolyn

P. Griwold &Ginger Minton Marine[1999]认为,“高学费、高补助”政策有益于低收入学生是以牺牲中等收入学生为代价的。而中等收入家庭的学生无疑是高校学生的主要群体,况且“高补助”能否覆盖所有贫困学生仍是不定之论,可见,提高学费除了不会影响高收入家庭学生之外,会触动大多数学生的利益,甚至使他们的境况变得更糟。

2.“马太效应”抵消了“滴流效应”的作用

“提高学费,然后规定学费多少比例必须用于助学金,这样就能解决穷人上不起学的问题”这无疑体现了“劫富济贫”的思想,把富人的钱拿出来救助穷人,把这个思想扩大一下就是经济学理论中的“滴流效应”,是指经济发展的初期不可避免的存在贫富分化和不平等,收入分配不公有利于资本的形成和经济的增长。因为只要经济增长中直接受益的富有阶层有了足够的经济实力,就会扩大就业,增加贫困者对生产要素所需的提供,这样经济发展的成果最终会滴落到穷人身上。但“马太效应”即富者更富,贫者更贫,同样作用于分配领域,并且在现阶段中它的作用明显大于“滴流效应”。如果提高学费后,能使富人的钱全部用于资助所有的贫困学生,而且使他们的状况比不增加学费时还要好,那“滴流效应”无疑是成功的,但是还有更大的可能出现,那就是因为高昂学费把越来越多的贫困学子拒之门外,他们没有机会享受“高补助”的待遇,不能通过接受高等教育而摆脱贫穷的命运,而有能力支付高昂学费的富人享受到了高质量的教育,提高了自身的素质,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好的收入。这时“马太效应”就抵消了“滴流效应”。

3.“价格歧视”下增加的福利流入高校而非受助学生

“高学费、高补助”政策在微观经济学领域中可视为一种“价格歧视”,富有的学生对享受高等教育的支付意愿高于贫困学生。通过收取高学费并有选择的提供助学金,高校实际上是根据高等教育的消费者――学生对享受教育的评价来向他们收取费用,这种行为与价格歧视的垄断者的行为如出一辙。而且目前,高等教育产业是一个垄断产业,并非所有学校都可介入,其需求弹性相对较低,消费者不具备对教育消费讨价还价的能力。垄断者通过实行价格歧视,可剥夺所有消费者剩余,虽然价格歧视可以增加经济福利,但表现的是生产者剩余更高而非消费额者剩余更高。可见,“高学费、高补助”政策的真正受益方并非贫困学子而是高校本身,此政策只是高校成本补偿的有利方式,不能有效解决贫困学生上不起学的问题。

4.从“斯勒茨基方程”看“高学费、高补助”政策的效果――使所有学生的境况都变坏

“斯勒茨基方程”表明需求的总变动等于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的和。高等教育可视为一种正常商品,即收入增加,对高等教育的消费支出也会增加,那么,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的作用方向就会相同,价格上升意味着需求会因替代效应而下降,同时也意味着收入相对减少,需求也会下降,这两种效应相互加强,共同作用于总需求的下降。高校提高学费,学生会选择其他教育方式,这种替代效应使高等教育需求减少,同时学费的提高也意味着家庭收入的相对减少,产生的收入效应同样影响需求。那么,如果高校实行高补助政策,能否挽回需求减少的状况并改善受助学生的境况呢?以下将以“斯勒茨基方程”为基础,在既定约束条件下,分析消费者的偏好变化情况。为简化起见,假设所有增收的学费都用于资助所有的学生,假设高等教育收费价格从p上升至p′(p′= p+ t),受教育者由x减为x′,高校提高学费得到的收益是R = t x′= (p′- p)x′,y表示受教育者在其他方面的支出,并规定价格为1,那么最初预算约束为px+y=m,而提高学费并接收到补助后的预算约束将为(p+t)x′+ y′= m+t x′,消去方程两边的t x′,得到 p x′+y′=m,可见,(x′,y′)在最初的预算约束下是可以支付的起的,但消费者却最终选择了(x,y),所以事实一定是对(x,y)的偏好超过对(x′,y′)的偏好,即“高学费、高补助”政策实施后,受教育者的境况变坏了。

二、“高学费、高补助”政策有益于贫困学子证伪的现实分析

1.“三座大山”抑制总需求和经济增长,不利于社会的发展

住房、医疗、教育这三座大山是促使中国居民储蓄率不断增加,国内需求严重不足的根本原因。而中国现在正在积极寻求稳定房价,健全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这时再增加学费无疑是有悖于国家政策的初衷。三座大山的日益沉重加大了居民的支出预期,致使城乡居民的消费倾向呈明显下降趋势,社会需求将明显不足,而中国现阶段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不断加大,出口优势会逐渐弱化,唯有打开内需才是应对人民币升值下经济增长的关键。

2.教育是个特殊的产业,不能市场化

在中国渐进改革的今天,如果教育等同于其他产业,改革也围绕市场化进行,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离公平民主越来越远。增加学费增加了中低收入者的负担,影响了他们的消费水平,日益高昂的学费使越来越多的贫困学子不能享受高等教育,丧失了摆脱贫困命运的机会。所有这一切,都有待于我们对市场经济的加深认识。市场经济的建立不是把所有的领域都交给市场,这是对市场经济的错误理解。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定位问题是一个关键,正是由于市场机制的缺陷,政府才应该积极发挥作用,以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政府的作用就是要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并消除因市场机制所带来的分配不公,而不是使这种分配不公愈演愈烈。教育改革的最终就是使教育成为准公共产品,使大多数学生有能力支付学费,承担部分高校成本补偿,而不是市场经济下追求利润最大化。

3.“高学费、高补助”政策实施难度很大

如果增加学费,增加多少?拿出多少用于助学金?能保证所有的贫困学生都能收到资助吗?如何监督这部分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怎样确定学生家庭是否贫困?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将会使这项政策实施难度加大,可见它不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即使这一切都落实到位,那么实施成本会是多少?据了解,吉利控股集团向社会捐助5 000万用于贫困学生上学,为了监督这笔资金落实到位,后期监督成本就高达200万。高校能够在较低的监督成本下加强政策的实施到位,还是最终利益都流向了别处,一切皆是不确定性。

4.只能加大贫富差距,加剧社会不公平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教育是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途径之一。只有通过接受教育,才能丰富劳动者的知识,提高劳动者谋生的能力。据联合国的一项调查显示:大学毕业的劳动者所创造的价值是小学毕业的劳动者的2.1倍,是初中毕业劳动者的1.4倍,是高中毕业劳动者的1.2倍。所受教育程度对劳动生产率增长的贡献如下表所示:

知识水平对劳动生产率增长的贡献

资料来源:联合国一项调查,转引自 郝铁川《人才强国:一项重大的战略决策》载《人民日报》2003年12月30日。

使所有不同收入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是衡量社会公平与否的重要标准。提高学费,使众多贫困学子无法通过享受教育摆脱贫困,而高收入家庭的学生却可以尽享教育带来的高素质、高收入。这样贫者更贫、富者更富的局面只能深化社会矛盾,加大贫富差距。据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2005年6月30日报道,美联储主席艾伦・格林斯潘最近也表示,解决美国日益严峻的贫富差距问题的办法不是没收富豪的游艇,而是提高教育水平。经济学家林毅夫在名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十一五”规划》的文章中,也认为:“中国当前贫富差距的主要矛盾不在于富人太富,而在于穷人太穷。”解决问题的关键是“穷人致富”。而穷人致富的根本途径是享受高等教育,让更多的穷人接受教育,不会因为贫困交不起学费而丧失受教育和摆脱贫困的机会。

参考文献:

[1] Psacharopoulos,G. Return of Investment in Education: A Global Update , World Development. Vol.22,No.9.1994:1328.

[2] 谢作栩,陈小伟.中国大陆高校学费对不同社会阶层子女的影响――实证调查与分析[J].教育与经济,2007,(3):12-15

[3] Carolyn P.Griwold and Ginger Minton Marine:Political Influences on State Policy:Higher-Tuition, Higher -Aid,and the Real World[A].

Public Policy and Higher Education[C].New York, American,1999:287―293.

[4] N.Gregory Mankiw.Principles of Economics[M].梁小民,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347.

[5] [美]哈尔・R.范里安.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M].费方域,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16.

[6] 林毅夫.论经济学方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第2篇:市场经济的益贫性范文

[关键词]市场经济;经济伦理;伦理道德

一、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不同利益决定的经济形式。这种规定性是不同社会和经济制度下市场经济的共性或普遍性;不同的社会制度条件使得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这体现为市场经济在不同社会条件下的特殊性。我国目前的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市场经济的普遍特征外,它还有自己的特点:公有制是占主导地位,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是国家实施强有力的宏观调控。道德作为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行为的总和,直接反映了社会生产中人与社会生活的关系。它与社会结构、尤其是经济结构密切相关。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们的社会生活在各个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二、伦理道德

特定的伦理道德只是某个时代基于特定民族精神的一种有关人与人关系的一种规定,不同时代不同民族有不同的伦理道德。不同民族伦理道德可能某种程度上不尽相同,并且没有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特定的伦理道德只能对应于特定的民族来解释,这有一种内在的民族的独特的个体性的自在价值。柏拉图主义倾向者认为:伦理道德是一种绝对理念,是一种存在于宇宙中的客观的一种绝对的善,一种人类行为,无论哪个时代哪个民族必须遵守的唯一的善的标准,方式是比较唯一的。伦理思想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与哲学和政治思想相结合,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儒家伦理在中国的影响是最深刻的,重视探讨道德的本源。孔子一方面强调“天命”是道德的本源,另一方面也提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的命题,也承认后天学习对个人道德品质形成的作用。虽然孟子也谈到“天命”,但他认为道德的起源主要是人性本善,试图从人与人的心理和生理方面找到道德的本质和起源。荀子拒绝“天命”的作用,并提出“明于天人之分”,并将道德视为人性邪恶的结果。人们认为,礼义道德是“养人之欲,给人以求”,并将道德与人们的物质需求联系起来。后来,中庸将命运理论与孟和荀的抽象人性进行了融合,并提出:“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汉代以后,儒家继承人对道德本质和起源的讨论基本围绕着这些命题。重义轻利。儒家思想一直把“利益”视为个人的自身利益,与义相对立,强调道德原则和规范对人的行为的指导作用。孔子主张“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孟子更是只谈仁义,不谈利益。即使认为义与利是“人之两有”的荀子,也是强调义,认为“保利弃义谓之至贼”。在他们看来,只有通过强调正义才能使双方都受益,如果他们有利可图,他们就会失去双方。儒家主张“孔曰成仁”和“孟曰取义”,倡导奋斗精神和道德奉献精神。孔子仁爱的伦理体系包括孝道,忠诚和信仰等道德。强调道德的社会作用。孔子认为:“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可以使人们理解羞耻,自觉遵守社会秩序和道德标准。孟轲提出由“不忍人之心”,发而为“不忍人之政”,“认为把人心中的仁、义、礼、智四端,“扩而充之”,就能实行仁政”。[1]在他看来,道德是政治和法律的基础和基础。

三、伦理道德在市场经济中的运行

(一)伦理道德在中西方市场经济中的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文化为基石,儒家伦理经过时代的演化为中国社会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以及精神生活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中国经济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不乏以儒学为范例的古代经济人的形象,其中以徽商为代表,以“贾而好儒”为主张,以“业儒入仕”为最终理想,以儒学的处世之道为其经营从商之道,体现出不为世俗、蝇头小利所困扰的价值追求。荀子提出“先义后利”为儒家经济活动的核心精神价值,在经济活动中,儒家对道德的基本要求都得以体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其中“道”为精髓之所在,其道也就是“义”,“义”在精神层次比“诚”更具有道德要求,要想经济活动有效运转,对“义”的追求就是商业经济活动中运转的关键所在。义与诚相辅相成,使平等互利充分体现在经济商业活动中,经济人在进行经济活动中,都互相承担起对社会所应承担的责任。儒家伦理在推动经济文明进步发展中发挥了核心的作用,体现出了儒家伦理在现实时代经济演变中不可或缺的位置。“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社会稳定。”[2]比较抽象地说,经济学是产生于人类对欲望的无限追求以及对稀缺性物品的选择所产生的学说,是以稀缺性和资产概念为基础的研究范式,伦理学是以善、正义、义务等人性道德概念为基础的研究,其实这两大学科是同源相通的。在现代经济《国富论》创立之前,经济中的伦理道德思考在一些西方哲学家以及神学家的著作中已经开始萌芽了。亚当斯密作为一名伦理学集大成者,他率先从哲学领域和经济学领域两个方向开始探究经济学中产生的伦理问题。在他看来,六种自然动机产生的自爱、对自由的追求、正义感、劳动习惯以及交换倾向所推动的。[3]社会机制各方面的调试使利益相关系的双方在面对利益冲突时不至于出现明显的对立,从而在产生追求自身利益行为的同时,也能兼顾到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二)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的作用

从关系来看,伦理道德可以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伦理道德即使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又使得使公众在心态上得以平衡。当政府将市场经济发展定为快速发展目标时,就必须得到民众的支持,以及社会团体的理解,使参与市场经济的每一个人都能以平和的心态参与到市场经济中,以保持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从而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无论任何一个社会集体选择的经济制度,都需要伦理道德对其进行支撑,以理论作为基础,对当时的市场经济情况进行调试以及说明。如果缺乏伦理道德理论基础对其市场经济的支撑,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建设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4]这其实也就告诉我们提供理论支撑是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内部要求,也就是说市场经济需要道德伦理为其提供合法性和正当性证明,这是以理性道德引导市场经济的哲学基础。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选择,也就意味着对传统经济体制的放弃,同时我们也就要以科学的伦理道德思想理论作为基础,从而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基本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任何时期都需要与其相符的机制进行调节,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从实际内容来看基本依靠市场调节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以“一只看不见的手”也就是政府进行辅助调节。在这种调节机制之外其实还有另外一种机制也能起到调节作用,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习惯或道义调节,从本质上来说这就是伦理调节。这种调节方式是以伦理道德作为发力点来给予市场经济良性运转的支撑,即习惯来自于群体行为,这种群体行为的基础是群体道义,而这种道义又为习惯的存在提供合理性。诺斯就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之后指出,即使是在最成熟的经济体中我们也能看到经济个体在其体系中运动时,多数情况是按照体系内部的不成文的习惯在走,而不是已经规定好的文字章程。就中国目前的现实情况,还有许多地方和层面是市场和政府调节覆盖不到的。比如说目前处于国民经济发展边缘地带的广大乡村地区,这些地区由于经济发展仍处于半自然经济状态,商品经济仍然未有充足长效的发展,因此政府的控制力不是那么强健,这些地方的经济状况很大程度上是要靠原本就已经存在且极为根深蒂固的伦理关系来进行调节。不仅如此,即便是城市里面的经济活动也存在着大量伦理调节的空间,比如亲属关系、师生关系、朋友关系等等,这些个体之间不存在明显的经济交易关系,自然也就不受市场和政府调节的影响。再者纯粹的市场经济会导致贫富差距极化,这不利于社会的长远发展,为了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可以借助道德的力量对人们的收入进行调节。

四、市场经济需要伦理道德的引导是自然趋势

市场经济呼唤道德规则的参与。一方面信用和契约是根植于市场经济深层运行的“基础性材料”,缺乏这些伦理规范的约束市场经济将会野蛮生长,各种病态的竞争方式会极大增加市场经济运行的成本、降低市场经济运行的效率。正如诺斯所说:“一个有效率的市场制度,除了需要一个有效的产权和法律制度相配合之外,还需要在诚实、正直、合作、公平、正义等方面有良好道德的人去操作这个市场”。[5]另一方面,过度的资本逐利性会引发极端个人主义和危险的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从而危及社会良性发展的道德根基。综合这两方面来看,我们在进一步补充现代市场经济得以顺畅运行的缺因时,必须辅之以与之相匹配的道德约束框架。这实际上是要求我们在注重物质生产生活方式的更新提升的同时,也要培养形成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思想理念和思维方式,这是满足我们精神需要的重要途径选择。市场经济如果处于绝对的自由状态,那将导致丛林法则盛行,强者将攫取绝大多数的社会资源使弱者无立锥之地,这样的马太效应不仅让市场经济所倡导的自由原则最终走向自身的对立面———垄断,阻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而且巨大的贫富裂痕也会撕裂社会的整体性,造成深层次的群体冲突从而危及社会稳定,损害市场经济长远发展的社会环境。市场经济应该包含道德内涵,这种道德内涵应该是带有社会的整体属性,它是从整个社会的利益出发去考虑经济效果。这就要求我们的经济成果应该是创造性的,是有益于社会整体发展的,而不仅仅是单纯的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指标。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不是二元的而是一体两面的,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市场经济规则能够影响道德规范的形成,而道德规范可以引导经济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对于社会主义新道德的形成是具有多方面作用的,它的运行规则可以有效引导人们的经济行为。新的行为规范必然产生新的道德内涵,也需要新的道德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与之相匹配。“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中国传统“义利观”的鲜明阐释,也能从中看出与传统经济形式相匹配的道德取向。我们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繁荣大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从经济层面去解决那些制约发展的机制性问题,更应当注重从智力基础方面给予经济发展以更充足的创新动力。创新离不开提高全民族科学技术和思想道德方面的素质。只有实现精神和物质双重层面的联合互动,才能从最根本上实现市场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市场经济参与主体经常为了实现参与主体本身利益最大化而扭曲正常的经济规则,甚至在局部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现象。因此合乎竞争规则的竞争行为使得商家要有经济道德上的底线意识,而不能仅仅只追寻自身物质利益的最大化,必须根据市场的需要不断地挑战自身商品的实用性,提高自身商业道德水平,主动抵制市场中原生性的虚假行为和道德欺骗,共同打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经济道德环境,从而推动经济建设和道德建设的有机统一。

第3篇:市场经济的益贫性范文

日前,国内多个房地产热点城市官员陆续表态“不托市”,尽管这对现阶段购房者是一种“利好”,但是对不购房者却意味着是一种不公。而且,正如部分专家所指出的,每月缴纳个税特别是1000元以上个税的群体实际上是富裕阶层,购房退个税政策有“劫贫济富”的嫌疑,与税收政策“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实施初衷背道而驰。

另外,个人所得税的地方提留部分属于地方公共资金,理应由当地民众或其利益代言人决定其使用用途,但是重庆市等地方政府制订、实施购房退个税政策却撇开当地人大单独行事,也未广泛征求民众与纳税人的意见与建议,购房退个税政策自然也就难免会受到有关该政策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质疑。

市场经济社会中,大凡市场可以自发调节的应当交由市场自发调节,政府应当谨守权力边界,避免直接干预市场行为。现在房地产市场正在自发进行调整,房屋价格正在逐步向着与市场要求相符合方向回归,在这种情形下,地方政府制订、实施包括购房退个税在内的系列政策,具有明显的干预房地产市场乃至操纵房屋价格的意图,这显然是与市场经济社会中政府不应直接干预市场、更不可操纵商品价格的原则要求不相符合的。

房地产是国民经济中的支柱性产业,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对于国民经济稳定发展至关重要。而要实现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达到通过提高房屋成交量带动更多领域产业发展的目的,需要将房屋价格调整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程度,因为房屋价格过高,远远超出民众的消费能力,是当前房地产市场步入困境的根本原因。所以,将房屋价格调整至民众对其具有消费能力的水平,是促进房地产市场乃至整体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别无他途的选择。但是,类似重庆这样制订与实施购房退个税及“支持区县政府集中购买商品房安置拆迁户”等政策,却是在行人为推高现有房价之实,各地接连出台类似“托市”政策,更会助长部分房产开发商的暴利思维,使其产生错误的市场与政策预期,从而于实现房屋价格的调整与房地产市场,乃至整体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不利。

中央有关部门在出台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之始就明确指出,调控房地产市场不是为了维持高房价;此后部分有关部委负责人也在多个场合提出开发商应主动调整房屋价格、地方政府应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价格的要求。而此次重庆市购房退个税政策被紧急叫停,无疑更是对此发出了更为明确的信号。从某种意义上说,重庆市购房退个税政策被叫停,实际上是警示地方政府应当停止违法违规、无原则助推房价行为,同时也是警示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摒弃暴利思维,破除期冀通过部分地方政府“托市”维持高房价的幻想。在这种情势下,房地产开发商显然应当正确认识形势,主动顺应市场变化,而这不但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市场走出当前困境有益,于促进与实现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也有益无害。

第4篇:市场经济的益贫性范文

关键词:市场经济;非货币型;农村合作医疗;路径

一、市场经济落后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困境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全货币化的筹资方

式不符合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市场化程度低的实际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货币筹资为基础的一种新型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这种完全货币化的筹资方式,客观上脱离了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市场化程度低的实际情况。建国后到改革开放以前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由集体来承担,个人只承担一小部分,而且一般不用交现金,而是以“工分”的形式从集体经济的收人中扣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采取国家、集体、个人三方投资,强调三方的责任,但在广大中西部市场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筹资难度相当大,尤其是农民个人自筹的那部分资金。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由于其市场化程度低,集体经济不发达,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较少,有的地方甚至根本无力支持合作医疗的最低基金筹集。对于市场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民个人来说,尽管每年不少于10元的参保金的数额不大,但对市场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民来说,经济落后,交通又不方便,七沟八梁一面坡,几年进不了一回城,一家几口人,叫他们每年拿出几十元现金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确非常困难。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中西部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很难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遵循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总体原则是正确的,但相对于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而言,仍是一种“富人”保障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的“富人”才能缴得起合作医疗保障金,而真正需要保障的穷人,通常也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因收^过低,缴不起合作医疗保障金,而无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国家给予的合作医疗待遇。但当“参合率不能轹时,强迫命令就出台了。“新合医”成了政府对农民施惠的代名词,农民成了被动的受惠者”。这不仅不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突出对经济弱势群体保护的—般陛原则,而且在医疗公平性方面易于两极分化,富裕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可以得到满足,多数贫困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出于经济原因很难得到满足。同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自愿参加制度必然形成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群体,针对体制外人员侵蚀体制内资源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难以避免。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缺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筹资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曾在农村合作医疗中扮演过重要角色,建国后到改革开放以前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主要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了,集体经济组织基本解体,缺少集体经济支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资金筹集失去了这一稳定可靠的保障基础。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忽略了农村集体经济这个稳定可靠的保障基础,从而直接导致了其运行的持续性难以为继。

二、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的特点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非货币型发展路径

(一)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的特点

1.市场经济发展落后,农民人均货币收入低下。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民的生产收入主要来自各种农产品等实物收入,其中一部分由农民直接消费掉,剩余部分由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当地交通不便的影响,很难通过流通转化为货币来形成农民的货币收入。据2004年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绝对贫困人口2610万人,其中西部l2个省区为1305万人,其人均年收入为668元。而他们的大量农产品却因为交通不便运不出去而卖得非常便宜,有的甚至烂在地里无人收购。比如,在云南西盟佤族自治县的岳宋乡有一个叫木古坝山寨,那里的茶叶是绝对的绿色产品,可是1斤茶叶只卖到2元钱,如果拿到城市卖,绝对可以卖到50元以上。木古坝的1斤茶叶在城里可以换到l0斤杂交稻种子,城里的1斤杂交稻种子在木古坝却能换到8斤茶叶。

2.市场经济落后地区货币经济缺乏,实物经济普遍存在。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和价值尺度,其作用应该是与实物经济的运行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依存的,是为整个社会生产和经济的正常运行服务的,其总量和构成都应该与实物经济相适应,而不应该脱离实物经济独自运行。因为货币脱离实物经济而独自运行虽然可能使个别经营者达到资本增值的目的,但对整个社会生产来说,不仅没有增加任何东西,而且还可能使社会资源的配置指向错误的方向。然而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货币经济的运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已经与实物经济的运行脱节,具有了自己的领域,自己的运行轨迹。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多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中近50%为实物收入,农产品商品率低下,以自给自足为主。

3.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劳动力过剩更为严重。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农村劳动力约有5亿左右,占全部劳动力的70%,而且每年还要新增几百万人,增长远远超过了农业生产的需求,农村劳动力过剩问题十分突出。据测算,根据现有的土地承载力,我国农业仅有1—2亿从业人员就足够了,剩下的一半以上的剩余劳动力亟需转移。尤其是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劳动力过剩数量更为可观,估计劳动力中有60%一75%为剩余劳动力。加快对这些剩余劳动力的转岗技能培训步伐,以区域化带动专业化,在剩余劳动力中创造劳务品牌,铸造劳务名牌,并使创牌的触角不断向高技术行业延伸,从而促使剩余劳动力在劳务品牌形成中逐渐升值,增加农民收入,乃当前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劳动力劳务化的当务之急。

4.环境劣势和自然资源优势同时并存。我国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大多位于西部,虽然那里的自然条件恶劣,山高坡陡,水土流失严重,草地状况日益严峻,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率和土地产效率普遍低下,但是这些经济落后地区拥有丰富的矿产等自然资源。在全国已发现的160多种矿产资源中西部地区均有发现,特别是能源、金属矿产以及生物等资源在全国占有显著地位,其中45种重要矿产资源潜在总量约占全国的40%,开发潜力巨大。以陕西陕北贫,其实施的外援项目,无论数量、质量、效果等方面,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使宁夏的生态得到了很快恢复,农民生活环境和医疗卫生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由此可见,如果一个经济落后地区既无一定的自然资源,也无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在这样的自身力量相当薄弱的地区,实施现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难以为继,那么发展外援型合作医疗制度乃其最佳选择。发展外援型合作医疗制度,争取外援、借助外力、加快发展,需要制定一套专门针对本地区具体情况的医疗卫生服务引进计划,同时,依据循证医学可知,大部分的疾病是与环境污染、营养不良和生活习惯不良直接相关的。因此,在利用外援时应将农村卫生的重点放在普及基本卫生服务的基础上,将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和健康促进等社区卫生建设结合起来,这样,农民的受益面最大,受益程度也最深。利用外援方式改善市场经济落后地区人口的健康状况,其关键在于强化政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第一的观点,切实落实项目责任制,信守各项协议,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4.根据具体情况,也可建立以上三种路径的混合模式。混合模式的建立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遵循优势互补的原则,在结合当地丰富的土地等自然资源,丰富的劳动力等社会资源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外援,充分发挥三种路径的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混合模式中,可以合理发展土地、劳动力密集型农业技术,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引进和改造,切实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以农民医疗卫生事业为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共同发展,实行农业从“土地——产品——加工——流通与销售——农民医疗卫生事业——农业的进一步投入”的规模化经营。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非货币型发展路径选择对策

1.非货币型发展路径选择应当遵循多样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原则。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情况复杂多样,因此在选择非货币型发展路径时应遵循多样化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不能搞一刀切。一是要充分认识建立非货币型发展路径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我国农村地域广大,人口众多,走非货币型发展路径的工程量很大。同时,我国各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均衡,选择非货币型发展路径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多样的模式,以满足不同发展程度地区农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

2.选择非货币型发展路径应积极探索建立合作医疗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形式之一,是新时期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因素,它既能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的支付能力,又能节约市场的交易成本,还能维护农民的自身利益。在市场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以非货币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号召发展合作经济,容易产生吸引力和号召力,也许这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一个新的突破口。

3.政府应把发展合作医疗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列为非营利性组织,利用各级政府的扶贫资金给予支持。基于目前我国国情,卫生资源的投入能力有限,非营利性医疗组织应该在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非营利性医疗组织的发展,政府应通过引导、调控和支持等方式,为其发展积极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这种合作经济组织在管理上也可采取招标承包经营的方式进行。

2.市场经济落后地区货币经济缺乏,实物经济普遍存在。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和价值尺度,其作用应该是与实物经济的运行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依存的,是为整个社会生产和经济的正常运行服务的,其总量和构成都应该与实物经济相适应,而不应该脱离实物经济独自运行。因为货币脱离实物经济而独自运行虽然可能使个别经营者达到资本增值的目的,但对整个社会生产来说,不仅没有增加任何东西,而且还可能使社会资源的配置指向错误的方向。然而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货币经济的运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已经与实物经济的运行脱节,具有了自己的领域,自己的运行轨迹。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多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中近50%为实物收入,农产品商品率低下,以自给自足为主。

3.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劳动力过剩更为严重。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农村劳动力约有5亿左右,占全部劳动力的70%,而且每年还要新增几百万人,增长远远超过了农业生产的需求,农村劳动力过剩问题十分突出。据测算,根据现有的土地承载力,我国农业仅有1—2亿从业人员就足够了,剩下的一半以上的剩余劳动力亟需转移。尤其是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劳动力过剩数量更为可观,估计劳动力中有60%一75%为剩余劳动力。加快对这些剩余劳动力的转岗技能培训步伐,以区域化带动专业化,在剩余劳动力中创造劳务品牌,铸造劳务名牌,并使创牌的触角不断向高技术行业延伸,从而促使剩余劳动力在劳务品牌形成中逐渐升值,增加农民收入,乃当前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劳动力劳务化的当务之急。

4.环境劣势和自然资源优势同时并存。我国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大多位于西部,虽然那里的自然条件恶劣,山高坡陡,水土流失严重,草地状况日益严峻,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率和土地产效率普遍低下,但是这些经济落后地区拥有丰富的矿产等自然资源。在全国已发现的160多种矿产资源中西部地区均有发现,特别是能源、金属矿产以及生物等资源在全国占有显著地位,其中45种重要矿产资源潜在总量约占全国的40%,开发潜力巨大。以陕西陕北贫困县为例,一方面,这些地区七沟八梁一面坡,生存环境恶劣;另一方面,这些地区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等资源。一般来说,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大多为这种情况。

(二)市场经济落后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非货币型发展路径

在任何一个经济体中,非货币收入都是相当重要的。据美国经济学家估算,在美国这样发达的市场经济中,非货币收入平均占收入总量的25%左右。根据我国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的社会经济和自然资源特点,要在这些地区推行货币化程度很高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十分困难的。因此,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可以探索建立非货币化的以实物合作为主的医疗制度,充分利用当地优势特点,从而使之“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货畅其流”。其可能的发展路径有:

1.如果一个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土地资源丰富,就可以建立以土地合作为主其他资源为辅的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国现阶段,土地不仅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广大农民的生活保障,土地作为保障手段对穷人尤其重要。我国土地资源分布很不均匀,西部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土地等自然资源非常丰富,但海拔高,自然环境复杂,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又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个体农户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力度与利用效度,从而导致土地等自然资源对缺乏劳动力的个体农户的保障作用失灵。在一个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如果土地资源丰富,那么建立以土地合作为主其他资源为辅的合作医疗制度,不仅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提高经济效益,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农业规模经营,而且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充分利用,促进农民增收。诸如建立体弱年老农民“以部分承包地换医疗保障”的机制,在公正公平、农民自愿原则的基础上进行书面签约,以不低于现行合作医疗的保障标准,按时支付补偿金。政府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社会融资,携手合作,联动发展,利用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合作信托、土地储备等方式,对置换出来的土地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共同投入,形成合力,高效盘活土地,实现土地产出的最大化。同时建立起完善合理的退出和约束机制,有效地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共赢共利局面。实践表明,在一些保留了部分集体经济或乡村工业发展得较好的农村地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积极性非常高,有的农村地区的集体经济甚至还代替农民个人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集资金,因此,这些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与率都是100%,合作医疗制度运行得非常好。如陕西洛川县永乡乡郭家村利用部分村集体土地发展苹果产业,自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都为全村所有村民缴纳合作医疗的筹集资金,村民的参合率每年都是100%,村民们都比较满意。这些农村地区的集体经济代替农民个人成了最大的筹资主体,既解除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压力,又缓解了基层地方推行合作医疗的筹资压力,同时也提高了合作医疗的出资额度,从而增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能力。

2.如果一个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就可以建立以劳务合作为主其他资源为辅的合作医疗制度。劳务合作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兴起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现已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外汇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的概念已逐步被人们所理解和接受。我国部分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但劳动力素质很低。这不仅表现在市场经济落后地区自然条件差、饮水不卫生、医疗卫生条件落后从而导致市场经济落后地区部分农民的身体素质差方面;还表现在市场经济落后地区的劳动力受教育水平低方面。在这样的“贫困——人口多+素质低一贫困”的恶性循环地区,现行的合作医疗制度仅起着外因作用,难以通过内因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真正效用。拉文斯坦首创的“推拉理论”告诉人们,人口流动是“推力”和“拉力”共同作用的结果。推力包括人口增长、低生活水准、缺乏经济机会等;拉力包括劳动力的需求、在新居住地改善生活的可能性、获得更多的经济机会、优惠的劳动力政策等。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劳动者在劳务市场上不停地交流和比较各种信息,做出流动与否的决策,对当事双方都有好处,劳动力富裕国家输出劳动力,可以减少潜在的社会经济压力;劳动力接受国似乎也从中找到了解决劳动力短缺的办法。因此,在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的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可以建立以劳务合作为主其他资源为辅的合作医疗制度。譬如,政府高效担当起自己的服务角色,加强对国际劳务市场的调研,建立境外劳务信息网络,抢占先机,对外承包劳务市场,对内给予一定支持,建立劳务综合培训基地,每年甚至每个季度都挑选出一批劳动力进行对口的职业技能强化培训。达到培训要求的学员,如果能劳务输出,就可以为国家赚得外汇,政府按其赚回外汇的多少,给予其家人一定比例的医疗支付补偿金,其标准不低于现行合作医疗的保障标准;达到培训要求的学员,如果能在国内流动,流^地政府也可依据合理的标准,对其家人进行—定的医疗支付补偿金,以保持流人地一定的劳动力数量,从而解决“民工荒”的困境。这样,政府的外部力量不仅有利于通过内因长效激励流出地劳动力积极主动改善自身素质和技术层次,而且有利于农民增收和农村脱贫,推动地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3.如果一个市场经济落后地区既无一定的自然资源,也无可利用的社会资源,那么在这样的地区,只能发展外援型合作医疗制度。外援方式在当今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从国外来看,非洲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非洲国家中有相当部分地区,自然资源匮乏,社会资源也不丰富,外部援助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其经济发展,同时也增进了这些地区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其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医疗卫生方面,外部援助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20世纪末,肯尼亚,津巴布韦等国利用外部援助,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长,肯尼亚妇女的总生育率由1977年的811个降至1993年的514个。赞比亚利用外部援助,解决了其西部省的大部分农村人口的饮水问题,仅1985—1993年,由援助而兴建的水井高达108眼,使2115万人从中受益。从国内来看,宁夏在总体上是一个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都相对贫乏的省区,但宁夏是在全国较早利用外援的省区之一,其实施的外援项目,无论数量、质量、效果等方面,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使宁夏的生态得到了很快恢复,农民生活环境和医疗卫生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由此可见,如果一个经济落后地区既无一定的自然资源,也无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在这样的自身力量相当薄弱的地区,实施现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难以为继,那么发展外援型合作医疗制度乃其最佳选择。发展外援型合作医疗制度,争取外援、借助外力、加快发展,需要制定一套专门针对本地区具体情况的医疗卫生服务引进计划,同时,依据循证医学可知,大部分的疾病是与环境污染、营养不良和生活习惯不良直接相关的。因此,在利用外援时应将农村卫生的重点放在普及基本卫生服务的基础上,将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和健康促进等社区卫生建设结合起来,这样,农民的受益面最大,受益程度也最深。利用外援方式改善市场经济落后地区人口的健康状况,其关键在于强化政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第一的观点,切实落实项目责任制,信守各项协议,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4.根据具体情况,也可建立以上三种路径的混合模式。混合模式的建立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遵循优势互补的原则,在结合当地丰富的土地等自然资源,丰富的劳动力等社会资源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外援,充分发挥三种路径的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混合模式中,可以合理发展土地、劳动力密集型农业技术,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引进和改造,切实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以农民医疗卫生事业为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共同发展,实行农业从“土地——产品——加工——流通与销售——农民医疗卫生事业——农业的进一步投入”的规模化经营。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非货币型发展路径选择对策

1.非货币型发展路径选择应当遵循多样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原则。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情况复杂多样,因此在选择非货币型发展路径时应遵循多样化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不能搞一刀切。一是要充分认识建立非货币型发展路径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我国农村地域广大,人口众多,走非货币型发展路径的工程量很大。同时,我国各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均衡,选择非货币型发展路径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多样的模式,以满足不同发展程度地区农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

第5篇:市场经济的益贫性范文

    一、“马太效应”的经济分析

    美国着名科学社会学家罗伯特·金·默顿,发现了这样一种现象,在科学界的荣誉报酬、资源分配中,那些已经有了相当声望的科学家得到了与他们的科学贡献不成正比的更大荣誉和报偿,而那些不知名的科学家则得到与他们的科学贡献相比不适当的、较少的荣誉和报偿。对此,他在1973年把这种不恰当分配的复杂模式,命名为“马太效应”。这种优势积累效应不仅体现在科学工作中,更体现在当代中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穷者愈穷,富者愈富;一朝领先,朝朝领先”的社会现象之中。“马太效应”就是从很小的差距开始,使距离越拉越大,最终形成难以逾越的鸿沟。

    “马太效应”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一方面,每一个人的先天禀赋不同,这就决定来了每个人的创造财富的能力是不同的,由此带来的财富初次分配更是不平等的;另一方面,通过初次分配所带来的经济和经济以外的社会因素(名誉等)为“成功者”创造了优势地位,这种优势地位促使财富进一步积聚。

    通过上述作用机制,“马太效应”有利于一部分才智卓着的人,发挥其自身的禀赋优势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同时,“马太效应”所形成的“成功者”作为先入的既得利益者占据的优势地位又阻碍新的具有才智禀赋的人进入这个圈子,从而阻碍了人才创新和社会发展,也使得两极分化加剧,社会财富分配失调,这就要求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要兼顾公平,缩小贫富差距。

    二、中国经济的“马太效应”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迅猛发展举止瞩目,世界第一的外汇储备量,世界第三的外贸总额,世界第四的GDP,国民经济保持了三十年的高速增长,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显着提高,国家基本建设和整体实力也有了很大进步。但是,如果把这些卓越的成果换算成国际上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指数,我国的0.46%就远远超过了国际公认0.4%的警戒线,揭示了我国正处于发展中国家范围这一现实。而“生存贫困”人口数量变化不大、相对贫困人口数量增多、返贫人口随时增加等一系列现象,也在说明我国国民财富集中的“马太效应”正日趋严重。

    三、中国经济的“马太效应”的产生原因分析

    (一)从宏观角度来考虑,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马太效应”是因自然因素和地理条件而产生的

    区位差异产生“马太效应”。从自然因素和地理条件方面来看,我国东部地处沿海,属于气候宜人与外界联系较为便利的地区,而通商口岸自古以来都是外贸经济的沃土,可见其先天条件的优越性。到了20世纪80年代,我国还贯彻实行了区域性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在东部沿海地区实施对外开放,以优惠的经济政策吸引吸引投资,这些不仅建立了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更充分利用了东部地区先天优越的经济发展硬环境,让这一地区首先发展和富裕来。中部地区虽多是平原,但仍为内陆地区,内需经济的发展机会远远少于外贸经济。西部地区大多地处高原,属于资源匮乏生态环境恶劣的不发达地区,这里不仅欠缺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其发展经济的硬环境更差。于是,受不同的自然环境因素和地理条件等方面的影响,在不同地理条件下生活的人自然而然就会产生贫富上的差异。

    (二)从个人层面考虑,不论是个人能力的差异还是资金筹措能力的差异,亦或是个体发展机会的不同,都会产生“马太效应”,归根结底产生财富分配“马太效应”的根本原因是历史起点的不公平

    1.历史起点的不公平导致了个体在发现财富和创造财富的能力上的差异

    除去偶有例外的天赋异禀,个体创造财富的能力差异都是由于其所处家庭成长环境和基础教育的不同而产生的。与生在富裕家庭的孩子相比,家庭贫困的孩子在经济基础的限制之下,其生活水平、教育环境等条件都有很大的差别,其中多数人没有就读高等学府进行高素质培养机会,甚至许多农村家庭的孩子早早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由此,历史起点不同的个体在个人能力上的差异逐步凸显出来,个人能力强的获得财富多一些,能力弱的获得的财富就少一些,个体之间的贫富差异也开始凸显。

    2.历史的起点不同导致了不同个体在资源筹措能力上产生差异

    资本、劳动力以及土地是人们创造财富的三个基本要素,这些资源的拥有量直接影响其利益收益的多寡。与贫者相比,原本就富有的人除了拥有大量的内部资源外,在外部资源的筹措能力上也具有更多的优势,而资源与财富的创造成正反馈效应,资源支持着人们获得相应的财富,财富再转化为资源,从而支持人们获得更多的财富,周而复始。在这种优势积累的作用之下,就产生了经济学中贫者越贫,富者越富,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现象,也就是所谓的“马太效应”。

    3.历史的起点不同在个体发展机会的获取上存在差异

    一方面,由于地域间的差异,同样一个人,在城市所获得的机会要比在农村所获得的机会多,在发达地区所获得的机会要比在落后地区所获得的机会多,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京沪地区人满为患,而农耕却出现用人荒的现象。另一方面,富者由于距离创造财富的机遇较近,其所处的生活空间、社交范畴以及职业环境都能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使其得到更多的财富增长机会。与之相比,贫者所参与社会活动多数情况之下都要低于富者,特别是一些被排除于经济结构之外的人群也逐渐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

    因此,无论在获得财富增长的渠道、能力以及机遇上,贫者都处于劣势。这种恶性循环不仅使得先天条件越优越的人获得的机会越多,更加让原本条件匮乏的人群越发贫困,如此这般的持续发展就是在将“马太效应”无限放大。

    四、应对中国经济发展“马太效应”的基本措施

    如何解决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马太效应”,关系到我国经济能否继续保持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社会能否保持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解决问题,自然要从问题产生的根源入手。

    (一)地理位置作为经济发展的硬环境是无法通过人力来改变的

    高原上的黄土无法变成平原上肥沃的黑土,内陆的高山无法变成沿海的通商口岸。所以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经济政策和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上提高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对此,国家在进入21世纪后,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严重失衡,先后实行了“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这虽然使得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速度日趋乐观,但是中部地区总体发展仍相对缓慢,政府应继续加大经济政策的改革与完善。

    (二)历史起点的不公平作为我国经济发展“马太效应”的产生的根本原因,其解决方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6篇:市场经济的益贫性范文

观念到契约观念的转变、从消极竞争观念到积极竞争观念三个方面的转变。

关键词:公民意识 契约观念 积极竞争观念

中国人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农业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建立后,中国人又搞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在长

期的农业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影响下,中国人培养了与其相适应的伦理价值观念,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人传统的伦理价值观念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组织关系的伦理价值观念逐步得到确立,市场经济社会形态下,社会成员应该具有的主体意识――公民意识逐步加强,个人自觉自主抉择自我行为,不再将人生的希望寄托于贤君清官,越来越能够用公正的态度处理个人自我与他人以及社会组织的利益关系;越来越有明确的契约意识,希望通过法律的方式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组织的利益关系;“红眼病”的现象逐渐消除,积极进取的竞争观念得以确立。

一、公民意识的加强

农业社会中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抵御天灾人祸的能力低弱,农民在生活中往往感到难于把握自己的

命运,于是就产生了草民意识,把自己的命运寄托于明君和清官,缺乏独立自主的意识,加之,在农业社会中,社会成员生活在血缘群体之中,血缘等级伦理强调晚辈对长辈的绝对尊崇,在多代同堂的大家庭里,大多数的社会成员没有决策事务的发言权,甚至于关于自己的婚姻,这样的人生的重大问题也是由家长做主的,在这样的环境中,社会成员难于培养独立抉择自己命运的习惯,为了维护血缘群体的稳定,社会主流伦理进一步强化成员的整体意识,没有强烈的自我意识成为社会道德褒扬的对象,因此,在小农的价值系统中缺乏自主意识。

公民是自主自觉的人。在市场经济社会里,每一个社会成员必须独立地面对社会的竞争,社会的竞

争要求,社会成员每时每刻都必须直面自己人生的重大抉择,市场经济的建设促使人性自我的又一次觉醒,所以说市场经济社会是人类历史的第二个启蒙时代。

公民是追逐个人自我利益的人。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竞争的前提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必须追逐个

人自我利益,同时也尊重别人追逐个人自我利益权利。这时,公平合理地分割人与人、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利益关系成为社会的当务之急,公正不仅是指导一切社会制度设计的伦理价值,同时,也成为社会成员处理一般社会关系的最基本的伦理价值观念。

市场经济以承认个人自我利益的合理性为前提,让人们接受个人自我利益的合理性并不难,即使在

中国传统社会,社会伦理不承认个人自我利益的合理性,实际上人们的内心中也不能没有对个人自我利益的认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承认个人自我利益的合理性,中国人心底深处被传统伦理压制的,追逐个人自我利益的欲念,像瓶子里的魔鬼,一下子释放出来,开始兴风作浪、兴妖作怪,社会生活中,对个人自我利益的追逐像决堤的洪水开始泛滥,其手段之恶劣往往超乎人们的想象。人们认为是市场经济释放了自私的恶魔,有的人因此攻击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有的人则寄希望于弘扬传统道德,扼杀不择手段地追逐个人利益的恶魔,但是,实际上,市场经济对个人利益合理性的认可,与不择手段地追逐个人利益,并无必然的联系,更重要的原因反而是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匮乏正当个人利益观念,缺乏理性的、公正的分割人与人、人与社会组织的利益关系的伦理价值观念。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国人不仅在伦理观念中认可了个人自我利益的合理性,而且越来

越理性地对待人与人、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利益关系,道德观念的转变已经体现在对立法的指导中,《物权法》的出台是最有力的证明。人们不再把对个人自我利益的追逐的泛滥,归咎为市场经济,归咎于对个人利益的认可,逐渐认识到对不择手段地追逐个人利益的最有力的遏制是认可正当个人利益的道德合理性,认可只有理性的、公正的分割人与人、人与社会组织的利益,个人才会逐渐消除对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地追逐。当正当的个人自我利益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人们也就不会再用撒泼、耍赖等蛮不讲理的方式保护个人自我利益,对于仍然蛮不讲理地追求个人利益的钉子户,人们必然持批评谴责的态度。

二、契约意识的强化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人们生活在血缘群体中,社会人际关系以熟人关系为主,农业社会是熟人社

会。生活在血缘群体中的人,自然的血缘亲情是其最主要的感情,因此,维护自然的血缘亲情既是当时个体心理的需求,又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需求,处于维护自然的血缘亲情的需要,人们不愿意为了物质利益斤斤计较,加之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人们之间根本性利害冲突比较少,所以,使用契约明确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关系,使用契约协调处理利害关系的机会比较少,人们也就没有对契约的重视,相反往往把使用契约处理利害关系看成是没有亲情的表现。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人们生活需要的满足基本上是通过互通有无的交换来实现的,从中表现出的互

相帮忙,不是出于仁爱利他的动机,而是由于利己的企图,亚当・斯密说:“倘若你要与别人交换东西时,你要这样说:请给我以我所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获得你所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我们所需要的相互帮忙,大部分是依照这个方法取得的。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自他们自私的打算……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在斯密看来,尽管人人都有同情和怜悯之心,但在交换的买卖活动中,人们不是遵从无私奉献的伦理原则,而是奉行等价补偿的互惠互利原则。

开革开放30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中国人的契约意识在不断强化,经济交往的签约率

和履约率都不断提高,劳资双方也都越来越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越来越重视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距离真正的契约社会还相当遥远,这是因为我们的社会中,社会成员把契约作为协调社会关系的基本方式的观念尚未真正普及,上述我们谈到的因为契约观念匮乏产生的社会问题仍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存在,况且,真正的契约社会不仅要求社会成员把契约作为协调社会关系的基本方式,而且要求社会成员要把信守契约作为一种人生的信念。签约就意味着自己一定会践约,但是,要保证自己一定能够践约,那么必须慎重签约,任何轻率许诺的人,都不能保证完全践约,任何言出必行的人,都不会轻率许诺。一个犹太商人在临终之前向儿子传授自己一生的经商秘诀:即使签订了会使自己倾家荡产的契约,也必须去履行,儿子问:一个这样的契约已经使人倾家荡产,他怎么会是成功秘诀,这个犹太商人说:还有一句,就是永远也不要签订这样的契约。

三、积极竞争观念的形成

在改革开放之初,多个学科的学者们都热衷于将东西方文化进行对比研究,许多学者认为,相对于

西方文化而言,中国传统文化主张贵和息争,而西方文化则更强调竞争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从传统的伦理文化来说,在中国传统社会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文化确实更重视和的伦理价值,但是,由此得出结论说中国人缺乏竞争意识,没有竞争精神却是非常武断的,实际上,在社会生活,人们之间不可能没有竞争,有竞争也就不可能没有竞争意识,只不过是在不同的社会生活方式中,人们形成的竞争观念的性质不同而已。

农业经济相对于工商经济来说,经营方式和生产技术的改进对于效率的提高影响较小,这决定了农

业社会中的人,在满足欲望或追逐利益的时候,往往不是将着眼点放在利益怎么增加上,而总是在利益的分配上动心思、做文章,这导致了中国人的竞争观念更多地表现为消极的负面竞争,不是努力使自己的利益比他人多,而是使自己的利益不比他人少,社会成员的竞争不是充裕的竞争,而往往是匮乏的竞争,竞争往往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而是导致社会混乱,阻碍社会进步和和谐稳定,这也是主流文化贵和息争的原因所在。

在长期的农业社会中,中国人的消极竞争观念对社会发展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在中国传统社会

中,人际关系的处理消耗了中国人太多的聪明才智,一事当前中国人往往不是首先确定这是一件什么事情,而是想这是一件涉及到哪些人的事情,不是想成就此事需要遵循什么事理,而是想相关的人际关系如何协调,人际合作往往不能增加合作的力量,反而人与人之间互相掣肘,内聚力涣散,能量大量内耗。“兵者,诡道也。” 但是,太多的中国人将《三十六计》、《孙子兵法》当成了人际关系处理的宝典。

一个民族文化中,典型游戏的游戏规则的设计,往往体现民族基本的人际关系处理的观念,中国象

棋和麻将是最典型的中国游戏,中国象棋中“绊马腿”的招数是国际象棋中没有的。在麻将游戏中,每一个参赛者各自为战,如果没有事先谋划的作弊,每个参赛者基本上没有什么合作,他必须看好上家、盯死下家,不让对门做和自己才能赢牌。相比较而言,桥牌大概是西方最典型的游戏,桥牌赢牌不仅强调与对手的竞争,更强调与伙伴的沟通与合作。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人传统的消极竞争观念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桎梏作用。为了推动经

济发展、社会进步,中央确定了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发展战略,但是,传统的消极竞争观念成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障碍,先富起来的人往往遭到“马不吃夜草不肥,人不得外财不富”的攻击,全国发生了几乎不可计数的哄抢承包人的果园、鱼塘的事件,一时之间,全国人几乎都得了“红眼病”。

市场经济为社会成员提供了更多的满足欲望和追逐利益的机会,市场竞争机制刺激个人最大限度地

发挥自己的潜能,通过创造财富,满足自己的利益追求,积极的竞争观念不断增加,改革开放之初,社会广泛的“红眼病”正在逐渐得到根治,人们逐渐树立了只有先把蛋糕做大,才能增加自己夺得一块蛋糕的可能的意识,对于先富起来的人,人们不是在一味地攻击,而是发挥才智,尽力学习,努力使自己也富起来。当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中国人传统的消极竞争观念并没有彻底转变,当前社会中强烈的仇富情绪,在很大意义上,仍然是传统的消极竞争观念在作怪,“恨人有,笑人贫”的小农心态有两千年的历史积淀,确实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

市场经济导致伦理价值观的转变必然是全方位的,但是,公民意识、契约意识和竞争意识是最重要

的,从草民到公民是社会成员主体身份的转变,市场经济社会与农业社会的根本不同之一就是,农业社会是血缘亲情社会,市场经济社会是契约社会,而竞争则是市场经济早期发展的根本方式,社会成员主动转变自己的思想观念,可以推断社会经济更快地发展。

[本文为河北省社科规划项目(编号为HB08BXW003)的部分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册),商务印书馆,1974。

第7篇:市场经济的益贫性范文

【关键词】政府公平收入分配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

收入分配涉及切身利益的协调,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政治稳定的重大问题。我国收入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持续扩大,既有市场的原因,又有政府的因素,因此政府必须在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公平收入分配关系中发挥主导作用。

一 实现收入公平分配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社会公平是人类追求的价值目标和行为导向。在收入分配领域中,公平是与效率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包括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等内容,核心是形成大体均衡、共享增长的利益分配格局。由于政府掌管着利益分配的杠杆,因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是政府不可推卸的重要职责。

1.市场不能自动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

市场虽然在资源配置中有效地发挥作用,但却无法完全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因为市场再完善也只能按效率高低和贡献大小的原则分配,它不能自动保障“老弱病残贫”者的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而且,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必然产生贫者越贫富者越富的“马太效应”,这就是收入分配中的“市场失灵”。因此,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防止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成为现代市场经济区别于传统自由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

2.政府是经济发展成果的掌控者和再分配主体

经济发展在数量上表现为社会产品的丰富和国民财富的增长。现代国家拥有获取巨大社会财富的经济资源,政府可以通过矿产资源的开采许可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得到资源性收益;通过对能源、交通、通讯、供水、供电、金融、保险等公共事业的垄断经营获取经营性收入;通过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身份获取相应的产权性收益;政府还凭借着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获取大量的财政性收入。可见,经济的发展使政府掌握了越来越多的发展成果,这些成果集中通过公共财政收入体现出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总量从最初的3645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47.15万亿元;国家财政收入更是由最初的1132亿元猛增到10.37万亿元。政府掌控经济发展成果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自身占有成果,而是为了更好地分配这些成果。所以,政府应确立公平、合理、共享的分配原则,对其掌握的经济成果进行再分配,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3.政府拥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制度工具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但社会公平不会自动产生,它必须依托基本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的政策制定。政府作为一国公共权力的代表,拥有任何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可比拟的权威性和强制力,因此政府不仅具有维护社会公平分配的职责,而且也具备构建公平收入分配关系的能力。政府应强力介入收入分配领域,建立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并运用税收政策、转移支付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就业政策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工具,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消除社会特权;为社会成员营造公平的机会扶持救助弱势群体。总之,政府不仅要设法把社会财富这块“蛋糕”做大,而且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 政府在构建公平收入分配关系中的角色

当前,我国的收入分配呈现出初次分配不合理,再分配力度不足,第三次分配缺位的格局,导致收入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扩大,并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收入分配改革迫在眉睫。政府应该从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三个层次入手,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收入分配政策。

1.理顺分配关系,促进初次分配公平合理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基本上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劳动力、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获得相应的报酬。但在我国的现阶段,经济政治体制尚不完善,相当一部分的初次分配差距并不是市场竞争引起优胜劣汰的结果,如由二元经济结构导致的城乡收入差距、由行政性垄断导致的行业收入差距、由观念和体制问题导致的地区性差距,以及由劳动力流动不畅导致的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等。因此,仅凭市场机制无法保证初次分配的公平,政府必须积极作为。

首先,创建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和社会成员平等获取财富的机会。政府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利于人口自由流动的体制和政策障碍,把所有工作岗位向劳动者平等开放,创造公平的就业机会;要建立公平的市场准入制度,开放各行业部门,使各经济主体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要加强收入分配的法制建设,重点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规范分配方式和分配秩序。

其次,着重提高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的比重。我国的初次收入分配不公突出表现为两个偏低:一是劳动报酬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偏低。劳动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又称分配率,是衡量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公平与否的重要指标。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在54%~65%之间,美国更是高达70%。我国从1997~2007年的10年间,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从53.4%下降到39.7%,“强资本、弱劳动”的趋势不断强化,劳动在各种生产要素中的地位不断下降;二是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偏低。1997~2007年,我国居民收入增长水平低于GDP的增长速度,但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却从10.95%升至20.57%,企业盈余也从21.23%升至31.29%,形成税收侵蚀工资、利润侵蚀工资的格局。

劳动者收入份额的持续走低是导致消费需求难以有效增长的根本原因,要改变初次分配不合理的局面,尽快实现两个同

步,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政府必须积极作为。为此,一是要发挥政府对企业工资增长机制的调控和指导作用,全面落实最低工资制度,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强工会在工资谈判中的作用,确立工资集体协商、共同决定和保障支付机制。二是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引进竞争机制,加强对垄断行业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管理和调控,把企业高管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三是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开放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创造公平的就业机会,把所有工作岗位向劳动者平等开放,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收入,进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创造条件。

2.发挥政府在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中的主要职能

财政分配是政府干预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的基本手段。我国目前收入差距过大,很大程度是二次分配的调节力度不足,税收制度不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社会保障安全网不健全。为了实现社会的公平分配和协调发展,必须强化政府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功能。

首先,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税收是政府实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最直接、最有效的工具。我国现有税种不齐,结构欠合理,实际操作中监管不力,使得税收“提低、扩中、调高”的作用不明显,甚至出现“逆调节”,产生税负的不公平。因此必须加快税收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运用税收调节二次分配的制度。要加快新一轮税制改革,实行结构性减税,尤其是对有利于增加就业的大量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费,提高劳资双方分配的财富比例,为中小企业提高工人工资创造条件。要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2011年实施的新个税法大幅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负担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充分考虑家庭综合税负能力进行计征。同时,还可适时开征物业税、遗产税、赠与税、特别消费税等税种,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调节力度。

其次,增加民生投入,完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和“减震器”,而且是政府调节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我国政府财政支出中经济建设投入比重较高,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比例偏低,致使社会保障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居民有钱不敢用,因而消费需求难以较快提高。2010年,中央财政支出中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项支出占比为16.2%,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要改变这种状况,政府必须加大财政支出中用于社会保障的比重,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保证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应有尊严;健全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等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民工的住房困难。

最后,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转移支付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实现财力均衡的基本手段,是政府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高欠发达地区居民收入水平的政策选择。近年来中央加大了对贫困地区、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财政支出中用于农村和落后地区的财政补贴及转移支付比例。政府要将主要精力和财力逐渐转移到向全体公民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来,促进社会公共产品和基本服务均等化。

3.加大对第三次分配的扶持和监督力度

依靠民间力量,以社会捐赠为基础的慈善事业,通过自愿性、无偿性的慈善捐助,对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满足慈善受益人的需求,是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补充,因而被称为第三次分配。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政府在慈善事业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特别是在重大灾难发生等非常形势下,慈善成为政府应付危机的重要管理手段,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慈善的发展。如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我国慈善捐款总量达1070亿元,是2007年的3.5倍。但是政府主导慈善背离了慈善组织民间性、社会性的特征,慈善捐款容易变相成为政府税收外收入,甚至衍生出慈善机构官僚化、低效率、不透明以及硬性摊派等弊端,阻碍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在社会第三次分配中,政府必须严格界定自身的角色和功能,明确其不是慈善事业的直接组织者和参与者,而是扶持者、调控者和监督者。

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和完善社会捐赠的法律、机制和环境,推动慈善事业独立化发展。首先,健全慈善法律法规,制定《慈善法》,规范慈善组织的组织机构、财务制度、活动范围和运作形式,把社会慈善纳入法制化轨道;其次,完善慈善税收优惠,全面落实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社会捐赠的所得税前扣除政策,使税收优惠助推慈善升温;再次,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监管,建立由政府、媒体、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以及社会公众四道防线组成的监督审计机制,推进慈善信息公开透明,提高慈善的公信度及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最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社会慈善意识,鼓励和表彰在慈善中作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调动民间资金和广大民众积极参与慈善事业,使之真正成为社会第三次分配的主体。

三 构建公平收入分配关系亟需对政府职能科学定位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亟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对政府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角色和功能作出科学定位,规范政府行为,使政府正确行使各项职能,既不缺位,也不错位,更不越位。

1.探寻市场经济与政府干预的平衡点

在收入分配领域,完全依靠行政手段既无效率也不公平,只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同时发挥政府的有效调控,才能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因此在政府与市场的定位上,凡是市场能够解决的,政府就不要干预。在初次分配中,政府不应该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自主分配,而应完善立法和加强监管,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使各种生产要素通过市场竞争获得各自的报酬;在第二次分配中,政府应承担更多的直接责任,通过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等手段对初次分配形成的过大的收入差距进行调节,以维护社会公平;在第三次分配中,政府应健全法制,优化环境,加强监管,推动慈善独立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

2.促使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财权相匹配

过去相当长时期,我国财政税收收入总量较小,中央政府拿大头可以集中有限的财力建设国家重大项目以及解决大事、难事、急事。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从制度上确保了中央财政收入的增加。1995是年实施《预算法》的第一年,中央财政收入3845.13亿元,至2010年已增至42470.52亿元,比1995年增长了11倍,而同期全国GDP增长6.89倍,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4.91倍和3.75倍。但是,在中央政府财权上收的同时,却把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等许多事权下放到地方政府,致使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事权不相匹配。虽然中央财政也有一些转移支付和补贴,但再分配过程的不规范容易滋生“跑部钱进”、“层层截留”等腐败现象。因此,应调整财税分成比例,增加地方政府所得,实现事权财权相统一,使地方政府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让财政收入更多地还利于民。

第8篇:市场经济的益贫性范文

论文关键词:弗里德曼;经济伦理;自由观;效率观;平等观

米尔顿弗里德曼作为当代西方杰出的经济学家。于2006年11月16日去世。他去世后西方经济学家以不同的方式予以纪念和赞扬。在当代国外经济伦理思想中,弗里德曼的经济伦理思想无疑是影响最大的思潮之一,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影响深远。本文试对弗里德曼经济伦理思想中的自由观、效率观及平等观进行探析与评论。

一、自由观:崇尚自愿合作与自由竞争

弗里德曼经济伦理中,十分注重自由,他的成名作《自由选择》、《资本主义与自由》,均是以“自由”一词来命名。他沿循古典自由主义的思想,追求自由市场,反对国家干预,主张个人主义,反对政府控制与调节。

他认为自由有两种:一种是和人们之间关系有关的意义的自由:另一种意义的自由关系到个人如何用他的自由。

在第一种“和人们之间关系有关”的自由中,弗里德曼主要讨论了经济活动中自由的要义。弗里德曼认为,作为一个信仰自由的人。不仅仅是希望协调好经济活动,还希望在协调好经济活的同时.自由得以保存。弗里德曼主张以市场的方法去解决这个问题。在市场条件下,只要交易双方是自愿而不是带有欺骗性的,那么进行经济交易的双方都可以从中获利,并能实现各个人之间的经济活动的自动协调。这种自愿交换、合作而不是强制的手段来实现协调的经济就是自由的私有企业交换经济。它又被称为“竞争的资本主义”。

在这种市场自愿、经济自由的思想指导下。弗里德曼分析了国际金融政策、货币政策、就业与通货膨胀。

弗里德曼把人与人之闻自由安排经济活动的信任扩大到国与国之间,认为国与国的交易.唯有双方都受益时才会发生。由此,他反对单方或者多方的贸易壁垒和关税,也反对任何想当然的固定汇率制度。他主张实行浮动的汇率制度,进而实现一个不受限制的多边贸易的、自由的、繁荣的世界。因为浮动汇率制度能实现两种重要的目标:不受限制的多边贸易。及各国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追求国内稳定的自由。

在货币政策方面。弗里德曼提出“单一规则”的货币政策,即“年复一年地按一个固定不变的比率增加货币存量”,反对相机决策,减少政府的干预。保持经济的自由。政府不断调整货币政策,加强对银行的控制,这是一种危险的权力,因为货币和银行对大量经济活动具有十分广泛的影响,政府的不断强制性调整会威胁在十分广泛领域的自愿合作。

对于就业与通货膨胀,他提出“自然失业率假设”。由于劳工市场和商品市场的不完全性,供给和需求的随机变动,总会存在一个与此相应的包括摩擦性失业和自愿失业在内的“自然失业率”。政府无须过多地干预。如果政府当局试图通过扩大货币供应量来增加就业,将会带来物价上涨,通货膨胀增加。

至少另一种意义的自由关系到个人如何用他的自由,弗里德曼认为人是不完善的实体,绝对的自由是不可能的。因此政府干预有存在的必要性。特别是垄断、领近影响以及家长主义的需要,“为了保护我们的自由,政府是必要的,通过政府这一工具我们可以行使我们的自由。”但是,他不断提醒,政府的作用是双刃剑,既保护自由,又威胁自由。在弗里德曼的自由观中。他主张个人的自愿合作,通过竞争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极力反对政府过多干预。

二、效率观:追求资源的充分利用

效率一般表述为对社会资源配置和利用的合理性、有效性的评价和量度。阿瑟奥肯认为,“对经济学家来说,就相对工程师一样,效率,意味着从一个给定的投入量中获得最大的产出。”弗里德曼从优化资源配置的经济秩序从而追求经济上的最大产出,即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率出发,肯定与倡导私有产权与私有经济,反对国家过多干预与计划经济。

弗里德曼承袭哈耶克“私有制是自由的最重要的保证”,认为私有财产是个人生活的保证。弗里德曼肯定了个人私利的至上性。肯定了个人财产的合理性,多劳多得,不劳无获甚至无法生存,因此,能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性,追求个人最高的经济效率,在逐私利的本性驱使下,“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促进前那种利用。在这场合。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意想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逐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由此可见,由于突出了个人的主体性,既带来了个人效率的最高。也带来了社会效率的最高。

在基础上.弗里德曼反对计划经济。因为计划经济缺乏竞争,必然降低效率。他认为,计划经济否定了个人私利,因此缺乏竞争的原动力。同时,计划经济实行严格控制,生产资料与工具不能自由流动。经济活动中,个体在私利的驱使下,为了获利,必须参加竞争,在市场中赢得优势;而要想得到这种优势。必须有效地使用资源,降低生产成本,从而获得质量优势和价格优势,打败对手。那么,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竞争就是一种节约与效率。弗里德曼认为,相对于计划经济而言。自由经济推行机会均等,是自由竞争的沃土。正是这种竞争,使人的能力获得了巨大的解放,它使美国成为生产率日益提高,越来越生气勃勃的社会。因此从这种意义上来讲,自由经济效率高于计划经济制度。

为了提高效率,弗里德曼要求削减福利措施,提倡实行负所得税制。他认为没有竞争就没有效率。他反对凯恩斯主义的给低收人者发放固定补助的政策。因为这些福利政策不利于激发人们的进取心。并有损于自由竞争与高效率的贯彻,同时还会因政府支出的增加而加剧通货膨胀。所以.要想既消除贫困而又不损害效率.就应当实行负所得税方案。

三、平等观:机会平等优于结果平等

弗里德曼认为平等是与自由密切相关.他把平等分为三种:一是上帝面前面的平等,这是一种先验式的平等,人身是平等的。第二种是机会平等,“即每个人应凭自己的能力追求自己的目标,谁也不应受到专制障碍的阻挠。”并表述为“前程为人才开放”。第三种是结果平等,是收入分配上的平等。

弗里德曼反对结果平等的平等观。坚持机会平等的平等观。他认为,结果平等和机会平等有天壤之别。在收入分配的过程中,每个人的经济利益是不同的,所以不能把每个人的经济利益同等看待。像推行“结果均等”的分配的方式是采取了一刀切的方式,这只会造成个人利益的不平等性。相反,个人私利的差别性.为结果付出不同的劳动.其实就是一种差别的平等,承认这种平等,实际上就是认同了个人各自利益的平等。弗里德曼认为,根据产品计酬,造成的收入不均等,是由于每个人对产品付出的代价不一样,而产品叉能反映各种“差异均等化”和人们的不同爱好,因此这种根据产品计酬的分配方式实质上是平等的。弗里德曼说:“凡是容许自由市场起作用的地方,凡是存在着机会均等的地方,老百姓的生活都能达到过去做梦也不曾想到的水平。相反。正是那些不允许自由市场发挥作用的社会里.贫与富之间的鸿沟不断加宽,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

四、自由、效率、平等之间的关系

弗里德曼对于自由、效率、平等之间的关系都有具体的论述:

对于自由与平等,他认为自由是与平等并不对立。弗里德曼认为.对机会平等而言来说,任何专制障碍都无法阻止人们达到与其才能相称的机会,而且其品质引导他们去谋求他们的地位,出身、民族、肤色、信仰、性别或任何其他无关的特性都不决定对一个人开放的机会,只有他的才能决定他所得到的机会,即每个人都有凭自己能力追求成功的自由。因此,同人身平等一样,机会均等与自由并不抵触;相反它是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自由又是效率的重要保障。弗里德曼认为只有经济自由能够得到保证,经济效率才能提高。弗里德曼的这种认识针对的是20世纪60~80年代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出现的经济滞胀。在他看来。经济滞胀实际上是政府干预经济,政府经济政策不稳定的结果。他认为,平等与自由能够创造效率,这是因为,人们有自由根据自己的智能选择机会,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被充分发挥出来,经济效率才可以提高。自由竞争不仅使社会效益最大化,而且也能使生产效率提高。对于这三者的优次性问题,他主张把经济自由放在首位。

“一个社会把平等——既所谓结果均等——放在自由之上,其结果是既得不到平等.也得不到自由。使用强力来达到平等将毁掉自由,而这种本来用于良好目的的强力,最终将落到那些用它来增进自身利益的人们的手中。另一方面,一个把自由放在首位的国家.最终作为可喜的副产品,将得到更大的自由和更大的平等。”

五、弗里德曼自由、效率、平等观的借鉴

第9篇:市场经济的益贫性范文

关于市场经济,我们不能不提到一个人,他就是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1723年6月5日,亚当・斯密出生于苏格兰的基尔克加特。1776年,亚当・斯密出版了足以让其名垂青史的《国富论》(全称为《诸国民之富的性质及其原因之研究》)一书。在此书中,亚当・斯密提出了震古烁今的被俗称为“看不见的手”的自由市场经济理论。

在亚当・斯密看来,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助,但要想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那是绝对不行的。他如果能够刺激他人的利己之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其他人,给他做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得多了。我们每天都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于屠户、酿酒师或面包师傅的恩惠,而是由于他们自私的打算。亚当・斯密还提出,每一个人,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自己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种场合下,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到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不是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总之,在亚当・斯密看来,要让人们各行其是,而不要让政府到处插手,干预人们的经济行为,其结果将比政府胡乱干预要理想得多。亚当・斯密的著作为人类建立自由社会提供了坚实的学术基础。可以说,当代人类建立的经济模式无不是建立在亚当・斯密的理论之上。

由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所操纵的自由经济,因其一开始是建立在极端的私有化的基础之上,在给人类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确实也导致社会逐步走向畸形的两极化道路。《新约・马太福音》中有一则寓言说:“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这就是著名的“马太效应”的由来。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形态之下,奇特的马太效应更是达到一种无以复加的程度。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西方奴役东方;南方压迫北方;男性压迫女性;城市剥削农村,便是这种病态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近几个世纪内,阶级斗争连绵不断,给人类生活的全面发展造成巨大灾难。

对这种不利于人类整体进化与提升的两极分化问题,人类并非无动于衷,相反,以英国、日本、德国、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则提出建设全民福利国家的一系列政策举措,以图改变这种人间的不公平现象,而促进人类的和谐发展。1601年,英国颁布《伊丽莎白济贫法》、1874年日本颁布《恤救规则》、1883年德国颁布《疾病保险法》、美国于1935年颁布《社会保障法》。尤其是到20世纪50~70年代,西方国家的福利制度建设更是进入鼎盛期。在这期间,西方各个国家陆续推出有关福利国家建设的规章制度,在实践层面设立了现代福利国家制度所包含的主要保险项目和管理机构。各国政府对福利事业的投入力度也越来越大。到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欧洲国家平均社会福利支出占到其国民生产总值的25%,美国也占到18%。

社会主义运动与福利国家制度的建立,弥补了由单纯市场经济主导的社会缺陷,使当今社会逐步进入和谐化的轨道。其首要标志就是无产阶级逐步摆脱贫困而成为社会财富的拥有者,即中产阶级的崛起,并成为社会的主流阶级或阶层。马克思时代所不可能出现的“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化”现象如今已十分普遍。中产阶级的崛起,为构建和谐的人类共同体创造一种极大的可能性。如今世界,全世界各个国家经常发生一些围绕选举而进行的各种游行、示威乃至暴力活动,但完全因经济的分化而引发的冲突则明显减少,这就是当代人类社会福利化的直接结果。

美国国家情报委员会的一份权威文献指出,我们正在见证人类史上前所未有的时刻,那就是从未有过如此众多的人口像今天这样彻底摆脱极端贫困。仅仅在21世纪头4年这段时间,就有几乎超过日本总人口那么多的人口(约1.35亿)告别赤贫,而到今天,全球告别赤贫的人口正在直追俄罗斯的人口。根据世界银行的预测,在今后几十年内,“全球中产阶级”人口将从4.4亿猛增到12亿,占世界总人口的比重也将由7.6%猛增到16.1%。

或许上面的数据存在一个标准和统一口径的问题,但起码说来,虽然我们不能说现在的社会已经是一个均富社会了,但毫无疑问,那种“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象越来越少见了。

就东方世界与西方世界的关系来看,也是如此。在距今500年的时间之内,我们这个地球就处在西方民族的“单极”统治之下。西方人是这个世界的主人,一切唯西方人马首是瞻。而在今天,随着东方日本、印度与中国的和平崛起,我们这个世界则越来越朝着平等的方向发展。

以信息、技术、资本、货物、服务以及人口大流动为特征的全球化运动,虽然无法确保利益主体的均等化,虽然无法扭转这样一种趋势,即只有那些能够以最快速度接受和采用新兴技术的国家和集团,才能成为全球化最大的受益者,但毫无疑问,全球化无疑会促进全球经济的同质化趋向,并推进所有行业利润的平均化水平。在全球化的辐射之下,一些原本只是单方面成为资源输出者的第二世界或第三世界国家将获得均衡发展的机会。中国、日本、印度、巴西等国家的发展就是其直接的结果。正如“二战”之后美国的崛起彻底摧毁了英国人与欧洲人的傲慢一样,近50年时间内日本与中国、印度的崛起同样给欧洲和美国人的自信心构成致命性的打击。如今,无论是印度,还是中国,其经济都以接近两位数的速度在前进,与西方世界缓慢的发展速度构成鲜明的对比。经济上的差距逐渐缩小,必然促进全球政治格局也朝着平等的方向发展。如今在各种各样的国际场合,很难看见西方人过去那种骄横跋扈的模样,取而代之的则是温文尔雅的礼貌。姑且不说原本一直为西方所垄断的诸如奥运会这样的国际赛事不断在东方举行,而且在这些历来依靠体力来进行比赛的国际性角逐中,东方人在诸多项目上不仅赶上西方,而且远远超过西方。尤其是在处理一些重大的国际性问题时,东方民族也不再是唯唯诺诺的旁听者,相反,在如全球变暖、核不扩散、全球性贫困等问题上,东方人拥有越来越大的话语权。我们这个世界越来越朝着扁平化方向大踏步地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