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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政补贴;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014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出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意见》提出,“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城居保的统一,表明我国养老保障在打破城乡壁垒、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上迈出了一大步。统一新农保和城居保,是在总结成功经验基础上的改革创新,这一制度有利于消除城乡福利差别,促进城乡融合,增强全社的安全感和凝聚力,有利于提高基金监管水平,保证基金高效运行。目前我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仍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不断的进行改革和完善,本文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等环节,对现行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1、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参保意愿低,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水平低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整体上与原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无太多差异,还有参保群体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对新事物接受较慢,加之管理部门宣传不到位 ,造成居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同度较低,尤其是年轻人距离领取养老时间较长,更是对城乡养老保险持排斥态度。从参保缴费方面来看,根据《意见》规定个人缴费标准设置由100元至2000元共12个档次,各地方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标准,但实际中按高标准缴费人员相当少,对多缴费的好处也认识不到,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有缴费档次的划分和不同缴费档次补贴不同的政策,造成了整体缴费水平较低。近年城乡居民收入虽不断增长,但没有在缴费水平中体现出来。
1.2财政补贴水平低,激励作用小
一是基础养老金补贴水平低,财政补贴是城乡养老基金筹集的重要来源,也体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的性质,目前城居保财政补贴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规定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对西部地区全额支付,东部地区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地方财力好的地区根据自身条件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但自分税制实施以来,主要财力集中到中央,地方财政普遍压力较大,大部分地区执行的是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财政补贴水平普遍不高。二是个人缴费补贴激励作用小。《意见》规定缴费补贴依据缴费档次的不同采取差额补助,以激励参保人员选择高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但个人缴费补贴全部由地方财政负担,由于地方财政普遍压力较大,很难采取较高的补贴标准,对个人缴费的激励作用有限。
1.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级次低,基金保值增值压力较大
由于城居保支出中基础养老金支出全部由财政补贴,每年个人缴费收入及个人缴费补贴大部分纳入基金结余,城居保基金规模不断增大,基金的管理水平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基金管理上如不能取得很好的收益率,下一步基金的支付压力会更大,因此对政府管理基金的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城居保基本是在区县一级管理,统筹级次较低,容易出现很多问题,第一,前文提到目前地方财政普遍压力较大,财政补贴是城居保主要筹资来源,如统筹级次较低,很容易出现地方财政补贴不能按时到位,挪用个人账户结余用于基金支出的情况,造成基金的损失。第二,区县一级财政大多缺少管理经验,也没有投资运营的能力,基金结余基本上都是以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债方式储存,基金收益率较低,保值增值较困难。
1.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水平不高
城乡养老保险具有参保人数多,基金规模大的特点,对基金的管理既需要现代化管理系统的应用,还需要能深入村居了解具体的情况,城居保从征收到发放很多环节是由县乡村各级工作人员共同完成的,除区县居民养老保险处外,镇街村的工作人员从事城居保管理工作的人员并不是专职的,尤其村居代办员很少能有相应的工资补贴,整体积极性也不高,并且很多经办人员之前并未接触过社保工作,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从认识到自身能力存在很多不足,也很难满足下一步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还有村居代办人员并不是国家公职人员,在城居保I务办理时出现的问题很难有制度约束,对基金也产生了安全隐患。
1.5保障水平低,缺少正常的待遇调整机制
城居保的保障对象大多来自农村,实行农保制度以前养老保障主要来自土地收入、个人积蓄和子女补贴,近年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受土地流转、通货膨胀和子女减少的影响,原有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渐弱化,社会养老保障重要性不断增强,老农保制度运行后,由于缺少筹资来源,整体待遇水平太低,最后以制度失败告终。从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于国家加大了财政投入,待遇水平不断提高,2016年基础养老金最标准已由最初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整体待遇水平虽增幅不小,但以现在的物价水平,每月100多元的收入很难保证基本生活支出,虽然有条件的地方也根据自身财力补贴了基础养老金,但基础较好的地区,物价水平也相应较高,养老保障水平也是有限的,面对职工养老待遇的连年提高,城居保缺少正常的待遇调整机制,较低的基础养老金水平显然有失公平。
1.6统一标准的基础养金有失公平
一是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一样,经济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一样,但是100元基础养老金在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购买力差别很大,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的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助,东部地区地方财政负担50%,制度对地方财政增加基础养老金补贴又没有强制性要求,地方财政负担50%的补贴后很多不再追加投入,造成东部地区财政投入的多,但本地区居民享受受待遇相对较低的不公平现状。二是城乡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按统一标准给予基础养老金补助,这一项待遇支出与个人缴费标准准高低,缴费时间长短无关,收益水平与缴费义务的关联不大会大大降低参保人员的积极性,造成缴费人员选择低标准缴费,进一步造成城居保待遇水平很难有可持续性的提高。
2、完善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2.1提高参保人员参与度,逐步贯彻参保强制性原则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离不开城乡居民的积极参与,这就需要加大新制度的宣传,对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参保人员自助查询终端,让参保人员随时能够查询政策和掌握自己缴费或待遇领取情况。政府还要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引导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提高居民参保缴费能力。保险的参与人数越多,其保障能力越强,制度中规定的自愿参保,造成城居保中青年参保率较低,很不利于城居保的发展,应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险的参保强制性原则,可制定城乡养老保险与城乡医疗保险绑定征收政策,使符合参保条件不参保的人员,无法享受医疗待遇,最终实现全民参保。
2.2改进缴费模式
城乡养老保险的缴费应与国家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分档次缴费模式很容易造成“随大流”现象,无法体现居民收入差别,建议改固定缴费模式为比例缴费模式,可借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模式,各地方每年根据上年居民平均收入,设置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采用固定的缴费率,并确保每年最低缴费基数有所提高,使缴费收入与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增长相适应,这也是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保证。
2.3提高财政补贴水平
财政补贴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特征,也是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财政补贴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制度的运行,由于地方财政普遍困难,必须加大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或提高中央财政补贴水平,比如可以研究中央参与对缴费补贴,能激励地方加大征收力度,对基金的积累有积极作用。各地方财政也要加大在城居保补贴的比例,由于近年职工养老保险增长较快,可适当降低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支出增长幅度,用于城居保的补贴,提升城居保在财政支出中地位。还要增加缴费补贴激励作用,建议加大不同档次缴费补贴差距,可以结合上文比例费率方式,设置固定的缴费补贴的补贴率,缴费补贴随着缴费基数的提高自然增长,随同个人缴费收入一起记入个人账户,可以更好的激励参保人员选择高基数缴费。
2.4提高基金统筹级次,科学保值增值
社保基金统筹级次越高,基金安全性就越高,保障性就越强,统筹级次应至少提高至地市级统筹,逐渐达到省级统筹或全国统筹,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城居保的基金的支付能力和抗风险力,有效避免地方因财力不足造成的补贴不到位和挪用现象。提升基金管理水平,增加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建议严格考核地方财政管理基金的收益率,目前区县统筹的地方,市级主管部门应指导区县按结余比例购买国家债券,尽量减少基金银行存款比例。省级部门应主导做实城居保个人账户,归集资金到省级部门统一运营,至少要保证基金收益率达到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确保基金保值增值,确保个人账户不亏空。
2.5大力提升城乡养老经办机构服务水平
一是要大力提升城乡养老保险系统应用,推进农村居民社保卡的发行和应用,简化缴费和待遇发放程序,让参保人员感受到现代化带来的便捷,能大大提升城乡养老经办机构的形象和城居保在参保人员心中的位置。二是大力提升经办人员的服务能力,建议以市级或县级为单位,制作城乡养老保险操作流程,将工作标准化,培训日常化,区县成立基金监督部门,对工作人员具体工作进行督导。三是充实高学历人员进入基金管理队伍,提高工作人员整体文化素质,建议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加大对偏远地区工作人员的补助,使城居保管理岗位上能吸引住人,能留住人,这是城居保管理水平持续提高的保证。
2.6建立待遇调整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城居保待遇水平的提高,不仅依靠筹资水平的提高,还要建立待遇调整机制,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年年提高,物价水平不断增长,待遇水平如果不能有稳定的增长预期,很难维持制度有效的运行,待遇的调整要兼顾公平和效率,既要贯彻“多缴多涨、长缴多涨”的原则,又要有合理的最低增长幅度,可采用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累计金额两个指标划分不同档次,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累计金额越高,待遇增幅就越高,增长幅度可以参考上年经济增长水平或物价增长水平,考虑到城居保待遇基数较低,可采取定额增长方式调整待遇。
2.7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制定标准
一是中央政应按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确定不同标准的基础养老金水平,建议将基础养老金财政负担50%的地区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提高50%,比如基础养老金全额由中央财政拨付的标准为100元,中央财政负担50%的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可提高至150元,中央和地方各负担75元,以保证基础养老金财政补贴的合理性。二是实行差别的基础养老金制度,在不低于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前提下,可依据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最终记账金额设置不同档次,每一档次设置不同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实行差别待遇,确保公平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吸引力。
结论
第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是制度良性运转的前提,目前个人缴费缴费水平整体偏低,集体补贴缺失,财政补贴水平低、激励作用小,整体限制了基金收入的增长,因此要保证制度的正常运转,要从调整个人筹资模式、完善集体补贴制度和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健全激励机制入手,建立高效的基金筹集制度。
第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是制度持续运转的保证,目前基金统筹级次较低,增值保值能力较弱,经办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不高,都限制了制度的发展,因此要从提高统筹级次,拓展增值保值渠道,提升经办机构管理服务能力方面完善制度,建立高水平的基金管理制度。
第三通过城乡养老保险的待遇支付来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完善国家的养老制度是制度设立的根本目的,现有制度存在待遇水平低,缺少待遇调整机制,待遇支付的公平合理性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居民的认同度,因此必须建立待遇调整机制,保证待遇水平的持续提高,完善待遇支付中的不合理、不公平因素,显著提高制度的优越性,获得参保群体的认同,才能保证制度的可持续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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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法人受托模式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管理体制现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管理体制是在“新农保”和“城居保”管理体制基础上建立并施行的。2009 年国家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采用县级统筹管理模式,在“新农保”试点县采用统一制度设计、统一缴费标准与财政补贴水平以及统一的基金管理和使用等管理制度安排。2011 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试点县为管理单位进行基金收支管理。随着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整合需求愈发凸显,2014 年国家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构成,实行市县级统筹管理,设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和经办机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基金进行监管。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管理制度存在问题
(一)监管办不分离容易导致政府寻租
在新农保制度和城居保制度运行初期阶段,集监管办于一体的县级管理模式容易诱发基金挪用、虚报瞒报等问题。2013年调查结果显示各地区新农保和城居保虚报、瞒报参保人数问题严重。2011 年全国约有 2.2 万人重复参保,导致国家财政支出额外增加约 290 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给付完全由国家财政负担,各地区参保人员越多获得的财政补贴越多,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由市县自行管理,市县政府为获得更多的财政补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特别是参保老年人口进行虚报。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经办和监管均由市县政府完成,市县政府或为了完成基金保值增值目标,或负责机构、负责人员为谋取私利容易产生基金挪用的问题。
(二)贫困地区不具备财政负担能力
市县财政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给付的主要来源,特别是在东部地区,国家财政部分负担基金筹集的情况下,贫困地区市县财政将难以负担城乡居民养老金给付,导致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难以提高,不能满足其养老保障需求。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管理层级过低,各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未能实现统筹使用,低收入地区在财政能力约束下容易出现财政缺口。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效率有待提高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中提出“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负担基金监管,地方政府为经办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经费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可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采用完全依托政府的管理模式。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政府设立经办机构,对经办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将耗费大量政府资源,而且“花别人钱、办别人事”的管理模式将导致制度运行效率损失,可引入“第三方力量”提高管理效率。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法人受托管理体制
(一)全国统筹法人受托管理
法人受托管理最早应用于企业年金之中,是指企业年金委托人将年金的运作管理等事务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法人受托机构代为执行,法人受托管理具有充分竞争、基金安全性高等优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采用全国统筹法人受托管理体制,以省级为单位开展国家的各项治理工作,结合中央、地方财政分权改革,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筹管理。同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运营和投资等经营管理权由政府剥离出来,交由充分竞争的基金管理公司,不仅能够提高管理效率,而且能够降低政府管理成本。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法人受托管理体制优势
1、全国统筹法人受托管理体制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
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县管理存在的弊端,采用全国统筹法人受托管理体制将有利于改变政府包办的管理格局,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运营、投资等事务在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只需要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提供完善全面的法律体系和制度框架,发挥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功能,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行的良好经济环境和金融环境,促进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而不再直接参与基金运营管理。国家建立全国和省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将基金投资运营权委托专业的基金管理企业,基金管理企业通过竞标方式获得管理权,基金管理企业直接面向金融市场将更加有效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同时,委员会将基金支付事务交由银行系统和商业保险公司,利用其已经十分发达的经营网络,最大程度方便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提高支付效率。政府负担基金投资、运营监管,明确了政府的职能定位,在保证基金运营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管理效率。
2、全国统筹法人受托模式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
在全国统筹法人受托模式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交由专业基金管理企业,这些企业通过相互竞争获取管理权,可降低基金运营管理费用,这种模式也避免了政府建立基金投资运营管理机构带来的资本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交由银行和商业保险公司,可充分利用其分布广泛的营业网点,形成全覆盖的管理服务网,方便城乡居民的同时还能够避免政府设立专门待遇发放机构所带来的高昂成本。
3、全国统筹法人受托模式有利于构建高效的监督机制
全国统筹法人受托模式提高了管理层级,并引进了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相互制衡的监督模式,提高了基金管理的安全性,避免市县统筹管理模式下存在的基金挪用、虚报和瞒报等问题。同时,全国统筹管理模式扩大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规模,能够起到降低投资风险的作用,大规模养老保险基金能够影响金融市场,提高基金收益能力。在全国与省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下,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效率,并从法律的高度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管理运行。
参考文献
【关键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
引言
在城乡养老保险过程中,档案资料能够提供为其提供科学的指导和有利的依据,因此养老保险档案管理非常重要。这些档案资料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能够更好的展现参保人的实际情况,属于我国档案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当前发展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形势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并且已经成为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部门的首要工作任务。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意义
1.事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程。随着社会的进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在实现全国并轨,在推行的过程中,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很多切实符合人民利益的新内容。鉴于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所需要承担起的社会系统的工作量是极其庞大的,想要完整无误的记录每个人的详细信息,那么对整个保险部门的工作都是一项极大的挑战,也促进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改革。2.事关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开始再到退休之后享用养老保险所提供的福利,在此过程中需要办理很多手续。首先在办理入保手续时,需要录入详细的个人信息,将其作为原始资料保存在个人信息档案中,建立个人账户,之后所交的保险费都会将其划到你的个人账户。新农保制度和老农保制度在进行链接时,或者是居民和职工的养老保险过渡之时,需要办理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手续,其原始的个人档案信息记录是以后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的重要依据。城乡居民个人的养老保险信息好坏程度极大的影响参保人所能享受的待遇。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特点
1.涉及面广。我国作为世界上的人口大国,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有近50%的人口分布在农村,还有庞大的城镇居民,我国的城乡居民保险所囊括的群体异常庞大,相对于其他保险其工程量是极其巨大的。再从信息上看,所具有参保条件的参保人的信息录入,开户,缴纳保险费,基金管理,保险和基金转移等等。整个业务档案所涉及的信息繁冗复杂,数量庞大,包含方方面面的问题。2.变动性大。农村、城市的居民大都属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服务对象,这些对象基本都没有固定工作,因此流动性很大,户籍也会随着迁移而调动。尤其是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今天,城市人口数量不断增多,农村人口向城市涌入的趋势更加显著,农村劳动力也大量向城市移动,这些居民常年居住在城市,远离家乡,并且工作单位也经常发生变化。这就为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居民养老保险档案构建到缴纳中的很多问题都在变化。3.政策性强。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要遵从保基本、可弹性、覆盖广等基本原则,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也必须要与其相适应,要采取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不同参保群体的尊重,虽然这些群体具有一定流动性、差异性,但是档案管理必须要做到一视同仁。保存好参与保险居民的信息、参保时限、待遇水平等内容,这些都与参保人利益之间有密切联系,同时也关系到党的惠民政策是否能够真正落实。
三、涉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建议
1.建立和完善现有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机制。根据社会保险操作流程的相关规定,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实际状况和养老保险的特点,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档案管理,做到有理可循,有章可遵。完善管理机制,及时入档,及时归档,切实做到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完善制度中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绩效考核以及奖惩制度,做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使得养老保险信息档案能够成为切实的为人民群众谋福利的最好依据。2.提升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想要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效率化,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其进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相关部门可以举办专家讲座,专业化培训等,从而提升档案管理工作人能够熟练掌握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促进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和规范性。除此之外,档案管理人员自己要加强学习,促进自己提升,树立积极管理工作的观念,从而增强档案管理人员工作的自主性和责任感。3.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程度。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老龄化现象越加严重,导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工作量不断增加,这也成为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从纸质化向信息化管理过渡的关键原因。在这种工作模式下,就需要信息档案管理人员提升个人专业技能,加强对计算机系统的操作技能的学习,掌握相关软件的使用方式,增强对电子信息文件的分类,归档,整理系统化管理力度,促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更加具有效率和质量。结束语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能够为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并更好的保障居民利益,促进和谐社会构建。随着养老保险工作的不断发展,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也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本文对其相关管理对策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为相关档案管理者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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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集
2014年2月7日,在听取了各代表的建议后,决定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两种制度合二为一,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至此,新农保制度终结,城乡二元化的养老保险制度格局也不存在了。除在校生以外,凡是年满16周岁的居民,不属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机制的特点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由三部分构成: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这与新农保基金筹集的来源一致,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就缺少集体补助这个部分。
(一)个人缴费。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划分与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所区别。新农保划分5个缴费档次,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则分为10个档次,在新农保100~500元的基础上,增加了600~1,000元这5个档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则是在10个档次的基础上增设每人每年1,500元、2,000元。虽然档次划分有所不同,但那允许参保人所在地政府依据当地现实状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任一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状况等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关于集体补助部分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除了鼓励村集体给予补助之外,还对有条件的社区鼓励其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
(三)政府补贴。
不管是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对于符合养老金领取标准的参保人,政府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并且对中部、西部这类欠发达地区,中央政府将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补助。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参保缴费档次偏低。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过程中,各省市地区可根据当地情况增设缴费档次,目的是为了达到多缴多得的激励效果。但事实却未达到预期,相当大部分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时只愿意选择最低缴费档次每人每年100元,只有小部分参保人愿意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即使最高缴费档次,满足15年最低缴费年限后,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也是微乎其微,不足以维持老年生活。以郑州市为例,根据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测算办法,可领取的养老金由两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其中的基础养老金则是由省及地方各级政府养老补贴共同组成。当前,郑州市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假如参保人缴费能力较低,只能选择最低缴费档次100元,那么缴费15年,该参保人满足养老金领取标准后,每人每月可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不足200元。微薄的养老金难以满足老人的生活所需。那么,假定参保人的缴费能力较强,选择了最高缴费档次5,000元,满足领取条件后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也只有5000(元)÷139+120(元)+260(元)=415.97(元)。相比之下,郑州市2015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调整后人均每月养老金2,395.52元,差距依然很大。不难发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无法真正有效发挥风险分散作用。追根究底,主要在于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机制设计上存在一定的不足,对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的吸引力缺乏,那么即使具备缴费能力的投保人也更愿意选择低档次缴费,这就与鼓励多缴多得的原则相违背,使得缴费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引导作用。另外,居民的参保意识不高,尤其是年轻人,相当一部人不在户籍所在地工作生活,普遍参保积极性不高,加上现阶段工作生活压力大,即使参保也不愿意或者很难选择高档次缴费。并且,即使选择了高档次缴费,可领取的养老金也难以解决养老问题。
(二)集体补助能力弱。
基金筹集来源的三个部分,即个人、集体和政府。只要个人参保,政府补贴是能够落实的,但集体补助部分就难以实现。我国各地区一直以来经济发展不均衡,其中农村地区的不均衡尤为突出,那就容易使集体补助落空。当前,除部分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良好以外,相当部分的农村集体经济较为薄弱。这些地区很多都是长期以来的贫困县、贫困村等,居民收入水平远低于同地区的人均水平,子女上学、生病就医等问题已经让他们不堪重负,更别提养老问题了。这些“空壳村”的集体补助能力也较弱,甚至完全丧失。选择低缴费档次的农民并不能得到集体补贴,使得“集体补助”成为一句空话而已。那么,养老金的来源就只剩下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两个部分,必然加重财政负担,尤其是当地政府的责任更重。这种仅靠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集体经济无作为的筹资方式,造成养老金资金来源不足,降低保障标准,加大了农村养老保障工作实施的难度,也难以起到保障居民老年生活的作用。除了村集体和社区以外,集体补助的资金还可来自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等,但相关的制度并未完善,很难依靠社会力量筹集巨额养老基金。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机制的建议
(一)提高缴费档次,增强保障性。
要想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首先要做的是增强缴费意识。只有城乡居民都有较高的缴费意识,对于多缴多得有足够的理解,在一定的收入水平下,会更愿意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获得较高政府补贴,从而领取相对较高的养老金;其次要做的是提高居民收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但差距却逐渐加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2。较低基尼系数让全社会的收入分配相对公平,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等等,这些改革措施才是突破当前收入分配不公困局的有效途径。2015年宏观经济数据显示,GDP增速为6.9%,略低于年初7%的预期,创25年新低。在当前这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要想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就得大力度改革,谋求新的经济增长点,突破瓶颈。因此,政府也先后出台多项措施促进经济增长;最后是增设缴费档次。各地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相应增设缴费档次,满足城乡居民的需求。
(二)发展集体经济,落实“集体补贴”。
经济发达地区的集体经济发展良好,能够给居民带来补助,但欠发达地区的集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难以落实,这就使集体补贴成为空话。无论农村还是城镇,都要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更应该引导居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不能生搬硬套其他地区的成功模式,选择适宜的具有当地特色的集体经济模式。比如,各地开展的农村特色旅游就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江西婺源被称为是中国最美的乡村,年接待游客逾1,000万人次,生态农业年产值逾10亿元。另外,鼓励社会各类团体、企业、基金等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一定的支持,政府也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及时调整补助标准,明确其在基金筹集过程中的监督责任。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该制度,这样才能为城乡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提供一个能够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
主要参考文献:
[1]刘昌平.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之路探索[J].社会保障研究,2009.2.
[2]陈娟娟.初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足及完善措施[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5.6.
关于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实施情况,推动工作健康发展。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及袁家庄街道办和长角坝、岳坝镇,采取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了解、座谈讨论等方式,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
自2011年7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截止2015年底,全县参保18280人,其中参保缴费13607人,享受养老金待遇4665人,参保率99.5%,实现了参保人群全覆盖和应保尽保。积极推行涉及农村的其他养老保险制度,认定曾在民办教师、赤脚医生、农村接生员、农技员、兽医员、水利水电员、林业员、电影放映员等岗位工作过的农村籍人员(特定人员)10大类1073人,对符合条件的459人发放了养老补助金;建立实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财政专户缴费资金超过1500万元,为符合被征地农民各种人员发放养老生活补助920人14万余元,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304人53万元,有效改善了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条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人社局长、财政局长为副组长,由人社、财政、公安、发改、民政、国土等部门组成的佛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隶属于县人社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5个,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各镇调配1--2人负责经办业务,各村(居)委会明确了1人代办有关参保业务,建立健全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和经办的组织平台。
(二)强化宣传,引导参保。一是经办中心工作人员和镇(办)、村干部进村入户,召开村民会议,送政策上门,面对面宣传养老保险政策,让群众了解政策,五年来先后组织政策宣传进村入户3次,发放宣传单2万余张,发放宣传袋6000余份,发放宣传年历7000余份。二是设立政策咨询电话,为广大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解决疑难问题1000余人次。
(三)密切协作,合力推进。一是主动服务。工作开展初期,县人社局与镇经办人员,会同村级协办人员主动上门为群众办理参保手续,方便群众参保。二是协作配合。结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分布面广、居住分散的特点,县政府将信用联社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开户行,为参保群众领取养老金提供了便利。三是加强经办稽核,在收费环节上做到人、票、款相符,代办员收取的现金必须在3日内缴到经办中心银行专户,确保了养老基金无差错、无遗漏、无损失。
(四)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一是建立了县、镇(办)、村三级工作机制。县有经办中心,镇(办)有经办人员,村有协办人员,并对其进行省市县各级政策业务培训100余人次。二是建立了工作考核机制。县政府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严格实行奖惩。三是制定了《佛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细则》和《佛坪县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暂行)》,明确了基金筹集、个人账户管理、养老金待遇、转移投保与制度衔接、基金安全管理、业务经办管理服务等监督机制和工作流程。四是建立工作专网信息系统和AAA级档案室,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经办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常态化。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有序有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一)政策宣传不深入,部分群众认识不到位。宣传的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少数群众对政策了解不深,理解不透,导致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一是部分镇(办)、村、组干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主动性不够,学习了解政策不深入,对政策、经办规程宣讲不深入、不准确、不到位,程序上不够便民。二是群众认识不足,不愿交或少交保费,缴费档次偏低(选择缴费100元/年的占94.47%,200~300元/年的占3.94%,400元/年以上的仅占1.58%),特别是16 --45周岁的群众,对新农保政策存在模糊认识,感觉繁琐、麻烦认为新农保领取待遇低,缴费时间长,觉得养老问题遥远,等到年纪大些再参保,多数群众只想交够15年,不愿长年限缴保费,怕政策变化和参保资金安全等问题,致使参保缴费档次偏低、年限偏短,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相应偏低。
(二)经办程序较复杂,参保权益知情率不高。一是部分制度规定在办理、操作时程序比较复杂,特别是在办理申报手续时,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常年不在家,委托家人和亲朋代缴费,容易错造成失误、遗漏、矛盾、脱保等问题,参保率受到一定影响。二是参保对象对个人权益知情率不够,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小组虽然对个人参保信息进行了张榜公示,但存在老百姓不注意看或看不懂的情况,导致自己对自己的参保缴费信息模糊不清。
(三)基础建设较薄弱,经办人员能力有待提高。随着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增加,经办工作业务量急剧攀升,对具体经办人员素能要求也越来越高。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仅有6编6人,工作力量不足,加之办公地点较偏僻,群众办事不方便。各镇(办)虽明确了l至2名经办工作人员,但不是专职专岗,工作调换频繁,人员不够稳定,导致工作有时出现脱节现象。村级代办人员多数年龄偏大、业务水平低,且身兼数职,顾此失彼,疲于应付,工作方法简单,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四)工作进展不均衡,个别征缴力度需加大。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城附近的镇办参保情况较好,偏远镇参保情况相对较差。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镇办要进一步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一是组织好村组干部的政策培训,使其带头缴纳保费,带动群众积极参保。二是在做好常规宣传的基础上,突出宣传方式方法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改变照本宣科灌输式的宣传方法,增强针对性,确保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促使形成“动员群众参保”变为“群众自愿参保”的良好局面。
(二)简化工作程序,不断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县经办中心要逐步完善养老保险缴费、基金运行、信息管理等制度,加强指导,做到上情下达,上下结合,强化基层服务意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养老保险缴费机制,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增强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降低业务运行成本和风险,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研读,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为群众着想,简化参保群众在开设账户、参保缴费、正常递增养老金标准、领取养老金和死亡认证等环节的相关程序,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加大财政投入,切实增强养老保障能力。县人社、财政部门要解放思想,做好调研摸底,做到科学评估、与时俱进。从群众缴纳保费及领取养老金的关口入手,采取对比算账、案例宣教的方法,提高城乡居民对社会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认知水平,使其自愿提高缴费档次和缴费年限,提高保障水平和能力。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能及时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逐步提高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参保群众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深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__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坚持“宣传、服务、措施”三推进,规范管理,探索完善,试点工作开展良好。
一、试点单位基本情况
超化镇位于__市南 10公里 处,辖24个行政村、285个村民组、7.2万人。全镇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共有40399人,其中16——60周岁33570人,60周岁以上6829人。截至目前,全镇入保3877人,其中16——60周岁1136人,60周岁以上2741人。
西大街办事处位于__市城区西部,辖7个行政村、4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1.9万人。符合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数为15806人,其中16——45周岁10389人,46——60周岁3581人,61——69周岁918人,70——79周岁650人,80——99周岁267人,100周岁以上1人。截至目前,全镇入保960人。
二、试点单位的主要做法
(一)搞好组织领导
超化镇、西大街办事处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超化镇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王建锋、镇长屈国强任组长,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各行政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各行政村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负责人,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西大街办事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小组以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刘朝锋、主任魏建朝为组长,实行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包村(居)委会责任制,村(居)委会完善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
(二)搞好人员培训
试点工作开展前,超化镇、西大街办事处积极行动,认真做好政策培训。在社保局的组织下,劳保所具体经办人员和各村信息联络员50多人参加了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会议。同时,利用领导班子会议和机关干部学习日进行全面学习,吃透精神,掌握政策。以会代训,在试点工作启动动员会上,邀请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及我市社保局相关领导对班子领导、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讲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三)搞好宣传发动
在召开由全体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的基础上,社保局与试点单位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在__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定时、反复播放《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制作车体标语,进行车体广告宣传。将郑州市社保局发放的郑政﹝20__﹞22号文件、致广大城乡居民一封信、通告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各个行政村、社区。在人口聚集地、客运站、集市街道、各种缴费网点张贴、发放宣传资料。
7月30日 , 7月31日 ,两地分别召开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启动动员大会,特邀郑州市劳动保障局总会计师、驻__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督导组组长席志宏、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驻__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指导组组长卫洛民参加了会议。
(四)搞好硬、软件保障
第一,办公场所到位。为方便今后群众办理参保手续,经过反复比较,超化镇投入10万余元,将敬老院临街近 100平方米 的房子改造为业务办理大厅;西大街办事处腾出一楼的办公室作为营业大厅。办公所需的电脑、打印机及其他必要的办公设施迅速到位,运行顺畅。第二,人员配备到
位。超化镇、西大街办事处从劳保所挑选了包括所长在内的3名社保经验丰富、懂政策、电脑操作水平较高的人员专门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续的办理。任用大学生村干部作为各村联络员,配合宣传相关政策。第三,资金筹集到位。超化镇政府在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和管理中做到缴纳资金到位、预算安排到位、预算执行到位资金拨付到位。各村本着先易后难、先党员干部后一般群众、先富裕家庭后一般家庭的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工作。
(五) 搞好人员底子调查
8月3日 前 ,超化镇、西大街办事处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年龄段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以村为单位进行汇总,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六)搞好参保登记、缴费
为了方便群众入保,试点单位要求广大干部服务上门,为老百姓免费复印有关证件,集中办理入保手续,并派专人负责。并要求业务人员在为群众办理入保手续时,做到热情、高效、微笑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真正达到群众满意。
三、试点单位的基本经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是推动工作的重要保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需要各政府的大力支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因此,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此次,两个试点单位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行政正职全面管、专管副职具体管,建立了一套有学习、有检查、有汇报的日常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是推动工作的必要前提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新生事物,政策的受益人群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涉及范围和对象分布面广,情况复杂,做好宣传动员至关重要。因此试点单位采取了群众容易接受的形式,深入开展政策宣讲和舆论宣传,深入浅出地讲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核心内容,突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使群众明白三个参保条件、明白一个缴费基数、明白七个缴费档次、明白两项参保补贴、明白一个缴费方式、明白两项待遇构成、明白一个参保程序、明白一个缴费时限”、做到一个放心。
(三)资源到位、人员到岗是推动动作的必备条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带有很大的福利性,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的支持。__市两个试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之所以能走在郑州市的前列,与镇政府、办事处的大投入是分不开的。从选择最合适的场地到迅速配备高素质的人员,都体现着政府对此项民心工程的重视,不断克难攻坚,才能最终加快推进速度,使我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影响、有成效。
(四)社会组织适当补助是推动工作的关键措施
西大街办事处、超化镇政府多次召开会议,鼓励各村委会、居委会、各经济组织出资帮助居民入保。在政府的号召下,不少有经济能力的村委会纷纷制定出了补助方案。超化镇河西村村委会拿出100万元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会,这也是郑州市首个村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会;黄固寺村两委出资100余万元,对参保人员进行现金补助。
(五)干部带头、典型引路是推动工作的有效途径
通过机关干部、村干部、企业经营者的示范效应,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吸引力是我市试点单位的重要经验。镇政府、办事处要求机关干部、村干部、企业经营者在把利益讲清、政策讲透的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从自身做起,动员符合参保条件的直系亲属首先参保缴费,通过直系亲属的实际行动,带动左邻右舍、亲朋好友都积极参保,形成一家参保,带动一片的良好氛围。例如,在超化镇朝化村三组组长钱拴喜与爱人的带动下,两天内19名村民前往劳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四、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一)有相当一部分老年居民的身份证已经过期或者无效,建议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协调办理临时身份证,以解决老年居民当前办理手续难的问题。没有有效身份证件,指定银行无法办理缴费手续,建议收费银行能否以户籍证明办理收费业务。
(二)只享受高龄生活补贴的人员在政府规定的前一年半时间内允许有反悔期。如果在一年半内想参保的话,还允许其参保。
关键词: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建立,双轨制的取消,各种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及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将面临政策的连贯性、统一性和协调性。如何将三种养老保险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将是政府面临急需解决的问题。本人作为一名企业养老保险经办人,从自身角度及结合目前云南省养老保险方面政策,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目前各类养老保险的政策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2009年和2011年,我国先后启动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并于2014年实现了并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1)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第一,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第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2)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第一,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或省财政全额支付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以及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高和加发的基础养老金。
第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3)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1)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第一,单位缴费。单位缴费按工资总额的20%进行缴纳。
第二,个人缴费。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 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作为缴费基数。
(2)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第一,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1×视同缴费年限+建立个人账户第一年本人月缴费工资÷建立个人账户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建立个人账户第二年本人月缴费工资÷建立个人账户第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当年本人月缴费工资÷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累计缴费年限)〕×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有平均工资。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不同,计发月数就不同,退休年龄越大的计发月数越小,退休年龄越小的计发月数越大。
第二,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且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月过渡性养老金。
月过渡养老金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的视同缴费年限×1.3%
3.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1)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第一,单位缴费,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 。
第二,个人缴费。本人缴费工资的8%。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2)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事业单位参保政策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事业单位参保政策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 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标准由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事业单位参保政策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 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综上所述,国家目前执行的几种养老保险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一致,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缴费到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都不一致,只有统一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才能使养老保险进一步推进。
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存在的难点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上不一致的问题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中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虽然文件对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及待遇计发作出了规定,但由于两种养老保险政策不一致,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办法带来困难。
(1)记入个人账户政策不一致
第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转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计算缴费年限。
第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只计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不计算缴费年限。
(2)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法不一致
第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第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为中央财政或省财政全额支付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以及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高和加发的基础养老金。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除转移个人账户外还需转移资金,目前已执行顺畅,没大问题,关键问题是现在没有并轨,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不是按此执行,是按本人工资根据其工龄按比例计发。我国现在企业养老金的替代率为50%,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的替代率为80%,导致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与不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养老金相差太大,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三、使几种养老保险关系顺利接续和转移的建议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衔接
(1)个人账户的计入方法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储存额一并计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
(2)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采取分段计算的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其参加的年限分别计算其基础养老金。
第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的基础养老金,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的计算方法计算,即: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截止计算时间按个人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由转出社保机构计算出结果后,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将计算出的基础养老金及个人账户缴费表提供给转入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构,待达到退休条件时参与计算。
第二,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的基础养老金,按其政策进行计算。
第三,个人账户养老金,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及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之和除以139。
第四,达到退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及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第一,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转移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只转移其个人账户缴费金额,不计算缴费年限。
第二,达到退休条件时,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计发其基本养老金。
总之,目前国家已经普及养老保险制度,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乃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了养老保险全覆盖。只有将各类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转移理通畅,确保参保个人的养老保险关系得以正常接续和转移,才能确保达到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真正做到老有所养,才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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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贝亲坊员工忠诚度模型评价指标体系
a1={b11,b12,b13,b14};a2={b21,b22,b23,b24};a3={b31,b32,b33,b34}。
(2)员工忠诚度评价等级选择
员工忠诚度评价等级选择了五级分类,即:高、较高、中、较低、低,则员工忠诚度评价集V=(V1,V2,V3,V4,V5)。
2.确定指标权重
在对贝亲坊12位高管用德尔菲法进行调查,并对其意见采用了层次分析法进行分析后,构造出了判断矩阵,确定出因子权重:
环境变量权重a1=(0.33,0.26,0.11,0.30)
工作组织因素的权重a2=(0.40,0.34,0.10,0.16)
非工作因素的权重a3=(0.2,0.24,0.16,0.4)
一级指标相对于总目标的权重为r=(0.71,0.18,0.11)
3.确定各子因素评价矩阵
评价矩阵就是隶属度矩阵。通过对贝亲坊的问卷调查,分别对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所对应的高、较高、中、较低、低五个状态等级进行评价,计算出隶属度矩阵为:
4.综合评判
归一化之后得:
计算综合评价结果:
将向量归一化后,得到了特征向量B。
求得:B=(0.26 0.41 0.26 0.11 0.01)
鉴于此结果中第二个值最大,就说明贝亲坊的员工忠诚度属于较高状态,但其员工忠诚状态尚有提升空间。
五、提升员工忠诚度的建议和对策
李志(2006)等人认为事业型员工的忠诚度通过系统性的、有计划的培养可以提升;新员工的忠诚度可借助于情感管理、公平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科学的薪酬,营造员工的工作安全感,更大的事业发展机会等手段提升。贝亲坊类服务型企业,可以从以下几点做起。
1.将人文关怀融入到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具有导向、宣传和凝聚人心等作用,利于提升员工忠诚度。贝亲坊自身不生产产品,主要为顾客提供适合的产品,是典型的服务型企业。在为顾客服务的过程中,销售人员必须让顾客感受到企业的“诚心诚意”,员工必须具备这种心态,而非矫揉造作出的表现。企业必须塑造“诚意、知足、助人”等文化,并将该文化传递给员工,员工才可能具有这种心态,并将其传递给顾客。
2.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政策
薪酬福利政策是影响员工忠诚度的重要因素。高薪酬福利对外具有竞争性,但其成本却较高;低薪酬福利不具竞争性,难以留住员工。恰当的薪酬福利政策对企业至关重要:若企业在本行业是“领先者”,则制定较高的薪酬福利水平;若在行业内处于较低水平,制定较低的薪酬福利水平即可;若居于中间位置,且没有大的企业战略的转变,则薪酬水平适中即可。
3.保证管理过程的公平性
管理过程的公平性主要体现在报酬、考核以及制度公平上。在执行企业的政策和制度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对事不对人。在执行过程中,企业始终用一点衡量――“该事件可公开否?”若能公开,该事件基本保证了其公平、公正性。
4.追求卓越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卓越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助于提升员工忠诚度。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的人员通过专业素养能规范地执行相关工作,能够以较小成本获得有利资源,并提升员工的忠诚度,使企业和员工能够得到双赢的效果,这是非专业人员难以达到的,这是卓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先前条件。如(1)员工招聘:“真实工作预览”。不夸大企业优点与事实,减少潜在员工对企业产生不合理、过高的期望;降低有离职倾向员工的录用几率;(2)员工培训:除了将公司文化、行业特点、运营模式、管理特色等内容传递给新员工,还引导员工的思维模式、心智模式和行为方式,使其早日融入公司;合理分析在岗培训内容及方式,提升员工技能水平;(3)员工离职:挽留有离职倾向的员工,并制定相应措施防止连带离职;对离职员工进行深入的交流,探知其离职原因达到防微杜渐的效果;与辞职员工联系,维护良好的关系。
5.采用关系型领导风格,提高员工工作参与度
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很多时候源自于对领导者的忠诚,对领导者的忠诚可能演变为对企业的忠诚。对领导者的忠诚分为:认同(对领导有高度的认同和尊敬)、追随(对领导有强烈的依附感,希望能与其共同工作)、努力(为了领导,愿意付出相当程度的努力)、奉献(为领导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等四种情况,此类忠诚的主要驱动因素赫然就是公司领导者的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领导者直接关系到员工队伍的构成以及员工队伍的稳定性。贝亲坊类企业,宜采用“关系型领导”风格:领导者要经常向下属征询意见和建议,鼓励下属参与决策,鼓励集体决策和书面建议等。领导者要尝试建立和谐的团队氛围、以增强团队士气、改善员工之间的交流,以及建立员工间的信任。
流动性变大的当代,员工忠诚度受到了管理者们和学者们的重视。操作性强、便于掌握的员工忠诚度模型和方法,是学者们与企业在该领域中可以共同探讨并继续延伸的话题。
参考文献
[1]郑庚峰.如何提高知识员工的忠诚度[J].政策与管理,2002(12):34-36
[2]陈进,吴茂森.员工忠诚度综合模糊评价及应用研究[J].管理科学文摘,2008(3):226-227
一、基本情况
1.参保情况
2.收入支出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1.保障水平很低,部分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
虽然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广泛宣传发动,但部分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仍然不高。主要原因是,现行政策下的养老金并没有同年龄、物价等因素挂钩,加之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比,领取待遇偏低,不少年轻人认为参保回报低、年限长,存在迷茫心理,参保意愿不强。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主要取决于账户的积累,与参保期限和缴费金额密切相关。从某种程度上讲,类似于一种低保障、低缴费水平的个人储蓄计划。如按每年1500元的缴费标准计算,缴满15年,到龄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222元。低水平的养老待遇让参保人产生“逆向选择”,部分适龄居民选择不缴费,等到60周岁后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同时,55元/月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很低,只能算是老人们的一点零花钱,不能解决养老的基本问题,且一直未作调整。与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相比,养老金事实上是在不断地缩水,难以真正起到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的作用。
2.养老金个人账户基金存在贬值风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等组成。由于很多参保人未达到领取年龄,导致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会闲置很长时间。当前政策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按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不能用于投资运营,在目前一年期存款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的情况下,个人账户基金存在贬值风险。
3.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一是基层平台基础薄弱。由于制度推进快,参保人群迅速扩大,经办机构人员编制不足、工作经费短缺、乡镇平台人员不稳定等矛盾显得十分突出。经费短缺主要表现在为乡镇人社中心财政只预算了人头经费,而没有预算公业务费,从而形成了乡镇中心运转困难;村级协理员的经费财政没有认账,从而严重影响了基层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协作金融机构网点服务存在局限性,部分老百姓支取养老金困难。特别是农行村级转账电话支取养老金待遇运行困难,足不出村支取养老金待遇在部分村成为空谈。
三、对策建议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居民参保
一是应建立政府财政资金引导机制,为鼓励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对年龄在50岁以上的参保居民,可适当提高财政补贴标准;二是应建立与养老保障待遇调整相匹配的储备基金,保证参保人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三是中央财政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扩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规模,提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增强居民缴费参保的积极性。
2.提高养老保险待遇,增强保障水平
一是针对参保对象待遇水平偏低,不能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的现实,建议实现灵活的缴费模式,将缴费水平与当地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挂钩,如按当地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设置缴费档次,满足参保居民缴费需求和享受待遇需要。二是参照外地做法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如武汉市黄陂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具有吸引力的基础养老发放办法,对年满60周岁的居民,在中央财政每人每月补贴55元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由市、区财政分别再补贴22.5元,将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100元。宜都市为调动参保人员的积极性,将基础养老金标准规定为每人每月60元,比国家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高5元。三是要参照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建立正常的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将养老金标准与人均GDP、物价水平、收入水平等指标挂钩,实现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与其生活水平相适应。
3.拓宽基金运营渠道,实现保值增值
针对当前城乡养老保险投资渠道单一、狭窄,养老保险基金面临贬值风险的问题,建议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拓宽城乡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渠道,尽快出台投资运营的办法,如使用基金购买国债,或比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资金,统一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关键词: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障 统筹发展 问题 建议
1问题的提出
2011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城保”)试点。经过努力,我国养老保险的最后一个“缺项”得以解决,这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的制度体系最终形成。
随着“新农保”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化,“新农保”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开始凸显,诸如:制度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基金投资渠道不畅、保值增值难度大、保障水平过低等。在“新农保”试点工作呈现出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开始试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谋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发展则可能会使上述问题的解决更加迫切。
当前,在很多省市,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分别实施,或者简单地将二者合并实施,这样做既不能有效解决两种制度各自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更不能从根本上提高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尤其是实现农村与城镇的同步提升。如何有效解决“新农保”试点工作已经呈现出的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及二者统筹发展中将会出现的问题,是当前摆在政府面前十分重大的课题攻关。
2“新农保”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新农保”试点吸纳和借鉴了“旧农保”及“地方新农保”制度的优点及经验,应该说“新农保”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保险和福利的双重特征,能够调动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但是从制度的科学性、完善程度和试点效果看,各地区“新农保”试点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制度设计不完善。这主要体现在:试点制度总体上无法律保障,缺乏稳定性,百姓存在观望政策变动心理;各地方试点制度严重雷同,未体现“试点”制度的特点,更像是简单地片面追求扩大覆盖面和提高参保率;参保政策中的“捆绑式条款”被个别地方政府当做强制性政策执行,使得新农保受欢迎的程度下降;全国层面的制度衔接转换机制缺失,如城乡间不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间衔接政策不明朗,新、老农保及与其它社会保险之间缺少衔接政策。
二是管理体制不完善。这主要体现在:机构设置不健全,缺乏专业人才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基础数据严重失真;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资金的管理与运营模式缺乏创新,保值增值难。
三是政府责任缺位。这主要体现在:部分政府职能部门政策理解不到位,把引导群众积极参保当做政绩工作抓,偏离了中央试点的初衷;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地区对政策宣传工作不重视,宣传形式单一,部分参保群众对政策了解不够,甚至将养老保险与大街上拉保险的混为一谈,降低了参保积极性;养老资金监管缺位,参保户对政府资金监管能力存疑。
3“新城保”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新农保”与“新城保”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和城镇居民不同的群体,两个群体的差异和不同诉求,就使得“老问题”仍然存在的局面下,“新问题”又开始凸显出来,“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基础信息采集难度大;养老待遇偏低,使得参保政策缺乏吸引力,对参保抱犹豫和观望态度,参保积极性不高;不同年龄段参保对象对政策诉求差异较大;信息联查机制不健全,身份甄别存在困难;险种衔接不畅,保险转移难度大。
4统筹发展可能面临的困境
一是外部运行环境不配套,主要表现为:户籍制度导致城乡分离,财税体制不利于地方财政专项补贴增长,金融机制不利于养老保障多样化等。
二是现有政策设计存在“制度空白”,主要表现为:激励性政策的缺失,无法充分调动参保人员积极性;制度衔接机制的缺失,使得统筹无从谈起;财政补贴增长机制的缺失,将使地方政府财政压力逐年增大;资金筹集保障机制的缺失,无法保障养老资金来源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三是管理体制混乱,主要表现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跨区域协调困难;经办机构临时设置,工作效率低下;管理方式遵循经验,水平参差不齐;日常管理沿用旧模式,基础信息失真;资金管理与运营水平低,保值增值难。
5政策建议
第一、实施配套政策改革,努力营造良好运行环境。有效保障在二者统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与城镇职工养老的统筹,进而实现全国养老保障统。这些配套政策改革主要包括户籍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机制改革等。
第二,继续完善制度。结合各地在试点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着重完善以下几方面:一是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总体要求,制定和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二是制定激励性政策,主要用于鼓励民间社会团体和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投资运营和调动参保人员的积极性;三是制定并细化现有政策间的衔接机制,尤其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社会优抚、农民工进城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
第三、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立法工作。针对养老保险工作,目前在法律依据方面仅有《社会保险法》,地方性法规存在“空白”。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应根据制度完善情况,适时的出台法规,以增强制度的稳定性,同时也能解决目前很多参保对象的观望问题,提高参保积极性。
第四、深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管理体制改革,改变目前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混乱局面。通过改革,真正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的地区协调同步化,机构设置常态化,管理方式制度化,日常管理信息化,资金运营多样化。
在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统筹发展是我国社会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然而实现统筹不仅要符合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规律,形成长效机制,更要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倩.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发展的文献综述[J].劳动保障世界,2010(10)
[2]夏梁省,蔺岩.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问题探索与对策研究[J].北方经济, 2007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