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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基本特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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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基本特征

第1篇:哲学基本特征范文

马克思哲学是指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理论体系和哲学观点。

1、“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和意义”原表述: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2、“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及其历史形态”原表述: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3、”哲学的理论形态和基本特征”原表述: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发现及其伟大意义。实践性、革命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是哲学的根本特征。解放思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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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哲学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哲学;唯物辩证法;思考

长时期以来,我们都把辩证法定义为: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这是恩格斯的定义,也就是我们所谓的经典定义。其实在经典著作中,关于辩证法还有其它的定义,如:列宁就认为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马克思则认为辩证法的本质是批判的、革命的。我们在学习辩证法的过程中,许多人仅仅是教条地记住了恩格斯的经典定义,也没有去深入了解恩格斯的定义。如何科学地认识,如何运用辩证法的理论去看待现实、指导我们的实践更是值得我们反思。

“辩证法”一词来源于希腊文dialego,本义是“谈话”,是通过谈话、辩论求得真理的艺术,在古希腊哲学那里指的就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即存在问题。在德国古典哲学那里,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辩证法,但是这都无疑对的唯物辩证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从恩格斯的经典定义上看,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单单看这样的定义可能会产生歧义,自然、社会、思维是三种不同的科学研究的对象,所得出的普遍规律也只能是三种具体的科学知识,而非哲学。就这一定义来说,辩证法应该是对自然规律、社会规律、思维规律抽象以后说得出的更为普遍的规律的科学。其实对于恩格斯的经典定义,我们还有更多的理论支点需要了解。但是就这个定义本身来说,也没有完全合乎马克思的本来意思。也并没有真正科学地阐明辩证法的本质。

辩证法的这种通常定义,是离开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而把辩证法归结为具有最大普适性的理论。割裂了辩证法与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性;而且这一定义也离开了辩证法的批判本质来解释辩证法,这不仅扭曲了辩证法作为哲学理论的反思的特性,而且由此把辩证法当作某些知识的现成结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对范畴”更是成为到处套用的简单公式。

首先,许多人离开哲学的基本问题去理解辩证法的定义,从而把辩证法理论归结为具有最大普适性的理论。这是不合乎恩格斯的本意,也是对恩格斯这一定义的庸俗化认识,也由此造成了对辩证法理论误解的根源。

按我们平常的理解,辩证法是离开哲学“本体论问题”和“认识论问题”这两个问题之外的另一个问题,有这样的解释:与本体论相联系的就是“客观辩证法”,与认识论相联系的就是“主观辩证法”而辩证法自然就被解释为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理论。这样的定义也有值得推敲的地方。但是更多的是我们总是把辩证法看成一个单独孤立的理论,孙正聿教授指出:“能否把‘客观辩证法’理解为视为离开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的关于存在的辩证法?能否把‘主观辩证法’视为离开思维与存在关系的关于思维的辩证法?能否把关于普遍规律的学说视为离开思维与存在的关于整个世界的辩证法?”i其实,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谈辩证法时,并没有离开哲学的基本问题而谈辩证法的,他们是从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去定义和解释辩证法理论的。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批评唯心主义抽象的发展了能动的方面,而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的本身,而旧唯物主义则没有从人的主体方面去理解事物,成为机械唯物主义,辩证法是自我运动和自我认识的唯心主义辩证法;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我们的主观思维和客观的世界服从同样的规律,他认为18世纪的唯物主义注重的是“内容”,而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强调了“形式”而忽略了“内容”,他说黑格尔哲学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采取了头足倒置的形式,但是他却把思维过程同自然过程联系起来了;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指出,思维与存在是有关联的,存在着具有客观意义的概念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他进一步指出“辩证法就是认识论”这一命题。

旧唯物主义内容上肯定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思维只是现实世界的直观反映,而近代唯心主义的辩证法从形式中研究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是在思维的自我运动中得出世界的统一性,是在思维对存在决定作用条件下的统一。以上两种片面的发展学说都没有以现实的角度来把握思维与存在的统一。要把发展与统一结合起来也就是把发展与哲学基本问题结合起来,把发展观点与实践结合起来,我们才能够更科学地把握辩证法的内涵,才能根除对辩证法简单而教条的理解,这样的辩证法才是的辩证法,离开哲学基本问题空泛地谈论辩证法,就会对唯物辩证法产生偏狭的理解。

教科书式的哲学,被强硬地划分为两个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还有四大块——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观的僵化体系,各个部分都成为了相对独立的部分。辩证法也被概括为三大规律、五对范畴,分别是统一对立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并把统一对立规律看成是核心规律。五对范畴分别是:现象与本质、可能与现实、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内容与形式,并分析这五对范畴是对立统一关系。试问:马克思、恩格斯的辩证法理论的目的是什么?他们不仅仅是理论家,更重要的是革命家,是用批判的眼光来改造世界。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ii很多人都认为辩证法就是公式,可以用它来解释某些现象,而我们对辩证法的认识也就停留在此。

要全面了解辩证法,我们还得回顾19世纪的历史,19世纪是自然科学和资本主义发展都得到了较为迅猛的发展,资本家的富足和工人的贫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的理论旨趣还在于改变工人非人的生活状态,以达到人的自由和解放。辩证法理论本身也是批判和革命的,它不应该是约束人、禁锢人的思想的,而本身就是属人的,是人的自由解放的理论。教条式的规定辩证法只会让我们记住了它而丢失它的批判本性。

而我们要真正理解辩证法的批判实质就应该引进实践的观点,哲学的本质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学说,有许多学者也提出实践辩证法就是唯物辩证法的本质。“马克思辩证法的根本使命,既不是用辩证法说明世界是怎么样,也不是用辩证法说明认识的辨证运动能把握自在世界,而是要运用辩证法理论自觉地在实践的过程和实践结果中实现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的统一,实现改造世界与人的发展的统一。”iii我觉得从实践出发来定义的辩证法更合乎马克思本人阐发辩证法理论的本来意义。马克思认为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释和解决。而实践本身即使革命的和批判性的。

理解实践就是理解人,实践问题根本上展现的就是人的问题,当代哲学更多的是关注人自身的生存、发展的问题。许多的学者把实践作为本体论的概念。实践辩证法进一步引申为生存辩证法,他们认为生存辩证法的真实基础就是人的本源性的生命存在和活动方式即实践活动,也就是说:“辩证法在本质上就是对人的自由生命的自觉的理论表述”iv马克思就是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去追求和创造一个比现存世界更好的人的真正自由、全面的发展的生活,辩证法理论所要表达的就是人的解放和对人的永恒的价值关怀。

哲学教程告诉我们: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这对于我们学习过哲学的人来说是毋庸置疑的,我们不假思索的加以接受,然而当我们深入进行研究时,觉得这一常识是有待进一步考究的,我们需要对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好好反思。

纵观辩证法的发展历史,我们得出了辩证法发展的三个阶段:古希腊的朴素辩证法、唯心主义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我们可以得出的是:联系和发展的观点不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而是一切辨证法的共同特征,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在于它的科学性、批判性和革命性。古希腊朴素辩证法就是把世界看作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认为一切东西都是在运动和变化,产生和消失的。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更是把联系和发展作为其基本的观点。恩格斯认为,近代德国哲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达到了顶峰,在这个体系中,黑格尔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唯物辩证法当然也是把世界看成不断产生和消失的过程。

相对于古希腊朴素的辩证法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辩证法,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在于它的科学性、批判性和革命性。科学性表现在:19世纪的自然科学而已从过去收集材料的阶段发展到整理材料的阶段,从实验科学走向理论科学,在认识广度和深度上也有了很大的发展,这一时期的科学已不再把自然界看成是一个既成事物,而是当作一个发展的过程,不再用静止、孤立的方法而采用联系、发展的观点来看待世界;唯物辩证法批判地继承了以往哲学的成果,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了辩证法与唯物论的结合,既唯物又辩证的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把主客体统一起来了;以辩证法的观点来看待辩证法理论本身也其科学性的又一表现,辩证法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理论体系,它是随着现实世界的发展而不断在发展的。

唯物辩证法不仅看到了总画面,还看到了各个细节,朴素的辩证法只是在总体上承认,一切都在流动,都在不断的变化,在不断地产生和消失,黑格尔的辩证法就其本性来说是革命性的,但却被其体系所窒息。马克思把改造黑格尔的辩证法置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而且阐明了唯物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马克思认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去理解的,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的,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发生和消亡的。马克思也正是以此理论来批判现实的资本主义制度的,为工人阶级的革命和建设提供伟大的理论武器。可以说,唯物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正是哲学的活的灵魂。哲学不是僵硬的教条,而是在批判中不断创新的,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哲学与时代同进步。

综上所述,我从当前哲学的教科书关于唯物辩证法的定义、体系和特征三方面进行了分析,可以得出,对于唯物辩证法的理论,我们的教科书所阐述的还不够全面和深入,我们只是教条的接受了这些理论,我们对唯物辩证法没进行更深刻地思考,并没有透彻的了解辩证法,更没有以创新和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辩证法,所以在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地反思,更好更全面地掌握辩证法,从而更好的解释和改造世界。

注释:

i孙正聿.辩证法理论的当代反思[J].教学与研究,1997(2):6.

ii 马克思恩格斯恩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57.

iii 白钢.当代马克思辩证法研究的三大形态述评[J].社会科学评论,2006(3):125.

iv 贺来.辩证法的生存论基础[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16.

【参考文献】

[1]孙正聿.辩证法理论的当代反思[J].教学与研究,1997(2).

[2]马克思恩格斯恩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

[3]白钢.当代马克思辩证法研究的三大形态述评[J].社会科学评论,2006(3).

[4]贺来.辩证法的生存论基础[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第3篇:哲学基本特征范文

一、自然哲学复兴的背景

然而,随着自然科学的进一步发展和科学哲学、自然观的深入研究,人们发现,形而上学的幽灵是无法驱除的。在自然科学方面,相对论否定了牛顿的绝对时空观,而以时空四维连续统以及物质消弭于几何结构的观念代之,量子论在微观领域引入了不确定性和概率,修正了牛顿—拉普拉斯完全决定论的自然观,表明规律在宏观上具有必然性,在微观层次,具有偶然性;热力学引入了物理过程的不可逆性,表明了时间的方向性;系统科学探索复杂性,强调自然界的整体性,反对将整体还原为部分之和,这与牛顿自然观强调自然的简单性,原子构成性形成对照;自组织理论、耗散结构论和超循环、混沌学探索从混沌到有序的自组织过程,表明了自然过程的生成性。就自然科学内部重建其形而上学基础而言,生命科学强调层次性,坚持用物理化学的方法研究生命大分子,但反对将有机体还原为纯粹的物理化学过程。生态危机与生态学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人类与其生存的环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任一环节的缺失或破坏,都将危及人类自身。传统的人与自然主客二分的认识模式,在理论上,受到了现代物理学的挑战,现代物理学把人、把观测者引入到认识自然的背景、乃至图景中,而人与自然主客二分的认识模式在实际中误导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把自然当作其征服和掠夺的对象。从而受到了自然界的报复,人们在痛定思痛后认识到,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主张人与自然和谐有序的思想是一种大智慧,是我们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准则。

在科学哲学的研究中,人们发现科学理论有一个本体论的承诺问题,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表明,我们的自然图景,是作为人的认识又包含了对人的认识,是内在于自然的对自然的认识,是一种本体论的框架又具有认识论的本性、根源和局限性。认识主体由于本身也是客体的一部分,也参与客体的显现,也规定着客体的基本特征,因而与客体本质上不可截然区分。认识的这种人类学特征和内在特征,也决定了传统科学追求终极主体地位和绝对客观性的不可能性。科学哲学作为哲学最首要的任务是,追究科学的存在论基础,科学在近代的支配性,科学的有效性全系于此。对此的遗忘已引起科学整体上的危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近年来,国内自然哲学的研究重新热了起来。

二、关于自然哲学的研究对象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相对独立而又确定的研究对象,自然哲学当然也不例外,在自然科学昌明的今天,那么自然哲学的研究对象又是什么呢?

吴国盛认为,自然哲学有两种含义,第一,指一门以自然为研究对象的学科领域,这个学科是哲学的分支学科,是第二哲学;第二指某种哲学理论形态或哲学思考的某种趋势和倾向,这个意义上的自然哲学不是第二哲学,而是第一哲学,如谢林的自然哲学。他本人主张第一哲学,认为不必以自然科学的目标和价值取向为自己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哲学不再是求知的事业,它不再创造关于实在的知识体系,而是透过知识与文明的厚厚积淀层,追寻人类之根、生命之源、宇宙之本。自然哲学不再是关于外在自然的概念体系和知识体系,而是在技术时代意欲追根溯源,正本清源的沉思者的事业。

李章印认为自然哲学的复兴需要转换“范式”——从对象到家园,旧自然哲学,无论是亚里士多德的自然哲学、牛顿的自然哲学,还是黑格尔的自然哲学,都是把自然作为外在的对象来把握,也可以说作为存在者来认识,然而,以存在者为对象的认识早已成为科学的专利,近代以来科学的发展和进步使得思考存在者的哲学成为多余的了。作为第一哲学的新自然哲学不能象作为第二哲学的旧自然哲学那样,以自然物为对象,也不能把自然本身作为对象。那么,以思考自然本身为己任的自然哲学,怎么能不把自然作为对象呢?哲学不能局限于对象性的科学认识,在对象性思维以外,还有人与自然的另外的关系,在这另外的关系中,人不是作为主体,自然也就不是作为客体,从而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不是主客关系或对象性关系。非对象性的关系就是“天人合一”的关系,就是人融入自然之中来领悟自然,就是人把自然作为家园。这种家园是人的寄托和归宿,心灵对这种家园的追寻、认可、领悟和回归就是自然哲学的事情。

胡新和认为新的自然哲学必须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立足于二者互相规定、包容、依赖的关系来构筑自然观念和图景,也必须不仅涵盖人类对自然的理论认识,更关注人类对自然的实践活动,为制定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行为准则提供框架和背景;在认识上,人类作为自然中的特殊(具有智能)的一员而与之构成对话者的关系,这种对话关系,提供了人类认识自然的一种新的视野、新的模式;在实践中,人类与自然则是共生共荣,互相依赖的伙伴和朋友。

三、关于历史上的形而上学理论

张华夏认为历史上的形而上学也即自然哲学,是指研究存在的性质及其变化的知识领域,根据其所用的表达方式和研究方法的不同,我们大体上可以区分出四种形而上学:(1)模糊形而上学,其特点是用模糊不清的概念和语言来表达本体论的问题,因而它的语言是违反清晰的逻辑语法的。(2)思辨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是关于存在的最高概括,严格经验主义的方法失效,此种形而上学强调思维的自由创造与想象。这种想象性的普遍化有经验根据,同时受逻辑一贯和系统协调的约束。(3)分析的形而上学或语言定向的形而上学。由于语言系统本身包含有某种本体论的承诺和本体论的预设,因此,通过语言分析,我们能够得出有关世界的一般性的特征。通过语言分析来研究本体论,我们称作语言定向的形而上学,它是分析哲学的一个新的分支。(4)综合的形而上学。通过概括各门系统科学,建立系统哲学,首先是系统本体论,系统本体论的产生,不是直接思辨的产物,也不是一门自然科学概念的推广,而是通过系统科学找到跨学科的共同语言,来建立描述一般物质、一般系统、一般事物的理论模型,运用这个模型综合各种自然科学描述物质世界的一般特征及其一般进化图式。所以我们可以将这种新的形而上学叫做综合的科学的形而上学。拉兹洛的广义综合进化论和邦格的系统世界观主要属于这种形而上学,是一种更加接近数学自然科学方法的形而上学。

张华夏主张拒斥作为包罗万象的知识体系的思辨的而又模糊的形而上学,赞成思辨的但却清晰的形而上学,赞成分析的以及综合的形而上学,后面三种形而上学的发展和整合,便是当代新形而上学或当代新自然哲学的兴起。

四、国内自然哲学研究中提出的部分理论观点

金吾伦提出了生成哲学。象系统整体论那样的整体论虽然力图摆脱以实体主义为基础的构成论,但仍带有构成论的色彩。系统只是放大了的实体,基础还在要素的分离与结合。整体论不同于构成论的地方只是,前者考虑到了要素间的联系与相互作用,后者忽略或不考虑这些联系与相互作用。但那些要素却是实存的。生成论与此不同,它强调那些要素是生成的,把“生成”概念提到最本质的地位。没有生成就没有要素。其自然科学依据是:(1)宇宙是生成的;(2)粒子也是生成的;(3)定律也有从无到有的过程。生成论的最基本概念是生成,最本质特征是动态性和整体性。这两个基本特征由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来:(1)潜在性;(2)显现性;(3)全域相关性;(4)随机性;(5)自我同一性。生成论认为宇宙及宇宙间的一切都是一个生成过程;这个生成过程是整合的,即从潜存到显现过程中将相关因素都整合在其中,从而生成具有个体性的新事物。生子论是生成论的精髓,生子是生成的因子。它是瞬时持续的,空间是非定域的。生子不是物质,不是能量,不是精神,但它能转化成物质和能量。生子具有自主性和自组织性。这种自主性和自组织性是宇宙自身所具有的,且是演变的。生子与原子的区别在于:(1)原子是实存的,生子则是潜存的;(2)原子是空间上定域的,它在空间中通过某种作用力而运动,生子是非定域的,它能自己运动。(3)原子运动的改变要靠外力,它自己不会发生变化;(4)事物的变化是由组成它们的原子分离和结合的结果;生子自身具有内在的能力,事物的变化是由生子的生成、转化的结果;(5)原子是机械论的,生子是有机性的,由原子构成的是一只机械大钟,生子则组成一个有机整体。

宇宙万物及我们人类自身处在不断的生成,演化过程中,这个生成过程的机制大致为:潜在的道实在具有双重结构,生子就在其中孕育。用物理学语言说,它是对称的,尚未破缺,生子的形成就是生成的开始。生子不是实体,它在时序上先于实体。它可以生成实体。当全局存在在一定条件下“凝聚”到某一点时,实体生成了,生子就转成实体。

朱葆伟认为20世纪科学中发生的一个根本性变化,是用机体的模型取代机械的模型作为理解和解释世界的基础,并广泛采用了“关系—功能”分析方法。上述变化的一个直接后果是使得一种广义的“价值”成为把万事万物联结成一个有机整体的组织因素和自我发展的内在驱动力量进入世界科学图景乃至一些学科的基本概念、假设和问题中,这直接影响了哲学价值论的研究。但所有这些不能为价值研究中的自然主义提供充分的支持。有机论科学图景的深刻启发意义在于提供了一个可以容纳目的性、自主性、能动性、选择、反馈等关于活动的机制和逻辑的启发性概念框架。这一概念框架更为接近人的活动的实际,但不足以完整描述人的活动的实际,借助于它,我们可以更为深入地理解人类实践的机制和逻辑。“可能性空间中的选择”和“反馈”这两个范畴的引入是十分重要的。正是活动和活动结果的相互作用、反馈循环,使得活动系统参与到所在的世界中,通过活动本身不断地为自己开辟新的可能性,也通过反馈—放大机制不断地为自身确立存在的条件和根据。这一活动结构中展示了一种类似于艾根“超循环”的特殊逻辑,也即“活动实践的逻辑”。在这里,活动本身成为实在的要素,成为可能向现实、偶然向必然,以及实然向应然、未来、理想推移、转化的必要环节:对于活动——参与者来说,现实实在不仅是以往活动的结果和制约我们现实选择的可能性空间,而且是要联系于不确定的未来,联系于我们的目的和价值观念才能获得确定的意义;另一方面,未来不是给定的,人的活动、实践参与在现在向未来的推移过程中实在地起着作用,它使可能性转化为现实,并纳入合乎目的、需要和理解的轨道,理想、价值、规范等也就在此而联系于现实事实,转化为现实事实,这种逻辑的另一个基本内容,是两个在逻辑上相互独立的因素求真和趋善自我确立,又相互生发、催化。

罗嘉昌认为把时间观念放到重要位置上,这是现代文明的显著特征。当代哲学所以对时间问题表现出强烈的兴趣,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传统的时间和宇宙概念业已受到相对论等现代科学的猛烈冲击;二是急剧的社会变动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使不少哲学家把人的问题,存在的历史真实性问题视为哲学的中心问题。分别受这两方面的影响,当代哲学在时间问题上形成了对立的两派和两种观点:一是以逻辑实证主义为中心的唯科学主义观点;另一种是直觉主义、现象学、存在主义和生命哲学等人本主义流派的非理性主义、非科学主义观点。前者认为,关于时间,凡能理解的,都只能从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学中去了解;后者则断言,真正的时间是科学所无法了解的。近年来,一些物理学家提出时间可能并不是基本的物理量,而是更基本的量生成的次生量。进而否定时间是物质存在的基本形式。罗嘉昌认为在时间哲学见解中,非理性主义倾向和唯科学主义倾向都是片面的。我们必须越出各个具体学科和领域的界限,走向对时间的整体理解。他主张时间是无限的、客观的,宇宙是开放的。

胡新和认为现代物理学的基本特征是:(1)从实体论转向关系论;(2)从基元论转向整体论;(3)从构成论转向生成论;(4)从决定论转向随机性;(5)从可逆性转向不可逆性。自然界的关系特征和整体特征揭示了作为自然界一部分的人类与自然之间的本质上相互规定、相互作用的关系,关系者脱离了关系就失去其意义,部分也不可能独立于整体而存在;而自然界的生成性、随机性和不可逆性,则显示出人类在其自身及其他生命过程中非常熟识的特征,揭示了自然界的某种内在统一性。

主要参考文献:

①吴国盛:《自然科学的复兴——一个历史的考察》,《自然哲学》第1辑,1994年。

②李章印:《自然哲学的复兴需要转换范式》,同上。

③吴国盛:《第二种科学哲学》,载《自然哲学》第2辑,1996年。

④张华夏:《旧自然哲学的衰落和新自然哲学的兴起》,载《自然哲学》第1辑,1994年。

⑤金吾伦:《生成哲学导论》,同上。

⑥朱葆伟:《机体与价值》,同上。

第4篇:哲学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艺术;审美;现实生活;艺术形象;艺术特征

车尔尼雪夫斯基从唯物主义观点出发提出了“美是生活”的著名美学理论,与艺术的审美观点不谋而合。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人感觉有趣的事情中是有一般性的,人们感觉世界上最有趣的事情是生活。第一是人们意愿、人们喜欢的这种生活;第二是任何一种生活都是活着比死去要好。活着的在本质上都是恐惧死亡的,恐惧如果不存在了,而活着就是死亡。只有这样,才能定义:美才是生活。

一、什么是艺术与审美

艺术是一种社会性的意识形态、是一种创造性的审美对象的精神意识。它是一种生产性、客观的、有目的性的社会实践;它是一种精神意识,是再现与表现的和谐统一,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并且具有能动反作用性和一定的意识形态性的。它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意识。它是创造审美对象和满足人们的审美要求的特有目的性。它是一种通过艺术创作实践,来把现实生活中的自然加工和提取集中表现在艺术作品中的审美特性。艺术的审美是人类创造的,是人类审美实践的结晶,是现实生活的经典总结,等等。所以它比现实生活中的美更突出、更准确。艺术的审美具有鲜明的形象性,它不仅要反映社会和自然中的美,还要显示艺术家自我内心的火花。艺术的审美源于生活之中,但是它又不等同于生活,它是艺术家内心的独特创造,是具有一定社会内容的感性思维。

二、艺术的基本特征

主体性、形象性和审美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主体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艺术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产物,艺术生产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它决定了在艺术生产中必然具有主体性特征。艺术运用生动的形象反映客观社会生活,但是这种具体反映绝不是单纯照搬照抄,它是融入了创作者主观欣赏的思想情感和创作特征,并体现出十分详细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它作为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主要体现在艺术生产活动中的全过程,即艺术的创作、艺术的作品和艺术的欣赏。

形象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哲学和社会科学都是以抽象的、概念的形式来反映客观世界的。文学和艺术都是以具体的、生动的艺术形象反映社会现实和表达艺术家的思想情感。各种艺术类别,都是因为它们所创造的艺术形象具有各自不同的特征,比如绘画、雕塑等艺术形象,大众可以通过感官直接感受到。而音乐、文学等艺术形象,大众必须通过音响、语言文字等媒介才能感受到。不管怎样,艺术不能没有形象,艺术的形象必须是客观和主观的统一、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共性与个性的统一。

审美性是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在艺术生产中,任何艺术作品都必须具有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必须是人类活动生产的作品,即功能性;第二,必须具有审美价值,即审美性。这两点,才能使艺术作品和其他一切非艺术作品分开。艺术的审美性是人类审美意识的表现,是真、善、美的结晶,是内容与形式的和谐。

三、艺术与现实生活的关系

(一)艺术是现实生活的反映

根据对现实生活反映方式的不同,艺术作品可以分为两类:再现性艺术作品,如写实的绘画、雕塑等,直接呈现了客观事物的形貌色彩。再现性艺术作品是人们在生活中有了情感,又把情感还原为社会生活中的客观事物表现出来;表现性艺术作品,如音乐等。表现性艺术作品是人们在生活中有了感情,不是直接还原为事物的形貌色彩,而是表现为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感情。

以上两类艺术作品的前提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有了思想感情。没有现实生活就没有思想感情,也就没有再现性和表F性艺术作品。所以一切艺术作品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反映。

(二)艺术反作用于现实生活

1.优秀的艺术作品能促进现实生活的发展

2.粗劣的艺术作品则阻碍现实生活的发展

四、艺术形象的特征

艺术形象是能够正确地反应客观社会生活的载体,是通过主观审美与客观审美的相互融合,并主动创造的艺术效果。艺术形象的基本特征体现在三个方面: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感性与理性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是艺术形象的基本特性。艺术形象应该是个别的、特殊的、具体的、历史的等,它应具备独特的个性,又要具有一定的概括性,还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能体现出一定范围的共性。用艺术形象的方式反映客观世界,就应体现出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在特殊性中展现一般性,以个别表现特殊,只有这样,成功的艺术形象才能集个性与共性的和谐、统一。

艺术形象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艺术形象以具体的形态反作用于欣赏者的视觉。在创作和欣赏的过程中,是感性到理性和理性到感性的统一,也正是理性认识才能变现艺术的意义和具备深刻认知性。

艺术形象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艺术形象客观地反映社会的生活、自然的心灵、情感的融合。艺术形象的情感一方面来源于作品描绘的形象,另一方面源于艺术家主观情感的投入。艺术家在进行艺术创造时,往往把客观的背景事物作为作者的感情载体来表现。艺术形象是客观事物的重现,又是艺术家的感情寄托,所以它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

五、审美的本质

审美是感受或领悟客观事物的现象本质所呈现的美。它是人在社会生产实践活动中与客观事物的现象发生建构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现实生活的美是艺术家审美认识的根源。事物只有以其形象真实的方面表现出其本质的内涵,只有以其形象的个性显示出其种类的普通。这种现象、这种具体、这种形象必须是非常突出、明确、震撼,它才是美的并具有审美本质的。

审美本质的理解在于对客观事物存在的现实世界的审美反映和艺术创造。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宗教伦理关系的道德比较。艺术的审美对象包括宇宙、人生、自然科学等。它在艺术创作中经常以艺术审美的方式来表现,审美的本质是艺术对象的本质属性,是人与社会现实生活的价值需求,它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下的价值理解,或以审美的方式来表现。

结语

艺术的审美必须符合道德要求、必须包含道德内容才能引起美感,是美与善的统一、文与质的统一。“乐而不,哀而不伤”即“和”的审美标准。艺术包含的感情是一种节制、有限度的情感,符合“礼之用,和为贵”的审美情感,“中和之美”是美的最高境界。一切艺术的美,以至于人格的美,都趋向于玉的美,内部有光泽,含蓄而光彩,这种光彩是极其绚烂而又极其平静的。

参考文献:

[1]李砚祖.工艺美术概论[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0.

[2]车尔尼雪夫斯基.生活与美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

[3][英]爱德华・露西・史密斯.艺术词典[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第5篇:哲学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足球;技术;特征

中图分类号:G843.0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11)08-0135-04

Research on the System Structure and Main Features of Football Player Athletics Technology

WANG Xiang-dong

(P.E.Dept., Yanshan University, Qinhuangdao 066004,HebeiChina)

Abstract:Through the new understanding about competitive technique of soccer and the diversified complex thinking of holistic, integrated and dynamic architectonics,the paper has done the theoretical discussion about essential features and deep-seated laws,in which competitive technique of soccer is regarded as the main objective. It is necessary to analyze the definition,structure, characteristics and evolution of the competitive skills in soccer,which is helpful to define the structural features,the development of non-linear relationship between elements and their locations,as well 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various factors andthe development trend. With philosophical and multidisciplinary scientific concept of development, the research tries to improve and enrich the basic theoretical system of competitive technique of soccer. At the same time,it is hoped the present work would hav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competitive technique of Chinese football players.

Key words: soccer; technique; characteristics

投稿日期:2010-03-15

作者简介:王向东,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

在技能主导类项目中,尤其足球这样同场对抗的集体项目,其相应的理论研究比较薄弱。从对文献的调查研究看,生理学表明,运动技能是一种行为,它涉及到许多心理学的问题。因此,只用运动生理学的知识来解释运动技能的一系列问题是不够的。心理学表明,对于运动技能虽表明有一定的含义但缺乏明确的定义,不仅如此,运动技能是一种行为方式还是种活动方式,对此也存在着重要的理论分歧。[1]

我国运体育学界对技术的研究有一定基础,而且发展很快,一些优势项目已在其技术训练内容、方法和应用上形成一整套理论,但就整体来说体育学的基础研究相对薄弱。足球运动基础理论的发展已明显滞后于实践,并影响到足球运动竞技水平的发展。足球技术基础理论领域有许多课题需要开发。近几年,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国际体育交流的扩大和加深,体育的复杂化和扩大化发展趋势越发明显,要求足球竞技技能必须在总结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足球专项竞技技术的理论体系,加强自身理论建设,才能应对足球技术与社会协调发展、技术的复杂化、技术主体化等理论问题阐释,是技术效能最大化的需要。

1 足球竞技技术主体化的成因及其意义

我们知道技术是战术的基础,战术目的是靠技术行为实现的,同时,战术目的是技术任务的引导。技术任务是以动作目标为起点和归宿。战术目的是为战胜对手采取计谋和行动的指南。从目的与任务上很容易分辨它们。在我国竞技运动原有理论中,对运动技术内涵认识上的局限、分歧,造成技术概念不统一,直接导致竞技技术论域不明,尤其是足球项目,战术的部分功能代替了技术的部分功能,把意识和技术这个物质对象割裂,造成其结构的不完整。这是原有技术结构要素关系论述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原有理论为了研究的方便把意识因素都归到战术体系里,把支配技术行动相应的意识活动,人为割裂开,在造成原有理论积弊的同时,使技术体系理论的发展受到限制,从而使技术理论在很大程度上难以发展。

从科学理论的形成和建构来看,重要的是理论体系框架中居核心地位的基本概念,只有获得自己的基本概念,才能实现知识的系统化和取得重大进展,如果基本概念改变,理论体系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把竞技技术有关的内涵新概念和系统思维的新方法运用到足球竞技技术系统,发展足球竞技技术结构理论体系,才能放大足球竞技技术结构的整体功能,提高我国足球竞技技术的质量和效益。这正是竞技足球技术应用理论研究和完善足球竞技技术理论内容和训练方法体系发展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再有,以往的竞技技术研究,训练学是从竞技能力要素的角度;生理学和心理学是从技能的习得和形成的角度,是静态的研究。缺乏从竞技技术本身,主体化的角度去研究技术问题,没能动态的从竞技能力的核心,竞技技术的主观方面,去揭示其实践发展规律。技术的主体化是技术的作用和地位决定的,符合运动技术发展的本质特征,是足球运动竞技技术研究发展的自然回归。

其意义,首先,足球技术的主体作用突显了足球专项特征,避免在当前我国训练理论中,对项目特征的认识存在的3个误区:在范围上局限在对专项技术的外在表现的描述范畴之内,缺乏甚至忽视专项运动的内在生理、生化特点:在形式上以静态的专项模型作为项目的主要特征,很少从动态的角度探索专项特征;在程度上过于宏观,运用一般或项群的共性特点代替专项特征。[2]

其次,足球竞技技术概念的内涵已经从行动和动作方法向比赛技术运用能力和适应拓展,人们对技术的主体化程度的认识越来越明晰,竞技技术的主导作用越来越明确。同时随着技术内涵的扩大和人们认识的发展,对技术的定义有了新的诠释。技术结构上的变化,使原有结构要素关系论述中存在的问题得到合理的解释,技术主体新理论更能发挥各要素的能动作用,原有竞技能力要素之间关系更加和谐,能最大程度提高技术效能。

2 足球竞技技术系统结构的特点

2.1 足球竞技技术系统结构的基本特征 从社会学角度分析,竞技运动如果缺乏完善的社会性比赛技术,竞技运动就难以发展和形成现实性的竞争力。“竞技运动比赛,运动员之间的对抗和竞争,是人的社会性反映,是人与人在竞赛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群体属性。不断的竞赛,就是强化这种群体关系。这是竞技的人性化。竞技不仅具有生物性(自然性)竞争的一面,还有人性---社会性竞争(公平竞争)和社会性协作的一面。[3]”

关于竞技足球比赛技术的理论研究也需要用哲学的观点、方法进行理论思维,从而创新理论、发展理论、提高竞技体育理论水平。从哲学中技术的基本特征我们可以得出,竞技运动技术所具有的特征:足球竞技技术是人控制比赛的能动过程,竞技技术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是主体要素和客体要素的统一,是潜在形态到现实形态的转化过程,是竞技能力的构成要素,是竞技能力性质和水平的标志。

社会性技术概念的确立,是运动技术理论发展的前提,加入意识的运动技术结构体系的建构,是人的整体化发展和对技术认识提高的结果,是意识的自然回归。竞技能力系统结构的复杂性和功能的完整性,归根结底要由人发展问题的复杂性来说明。

长期以来,在体育研究中,受简单思维方式的影响,人们往往把复杂的现象加以简化或还原,在局部静态的审视问题。事实证明,体育科学的复杂性特点决定了体育研究思维方式的转变,复杂性思维超越还原性思维,实现体育竞技项目整体化的研究。它把体育视为一个学科系统,然后,归并到一种可供分析的更大系统中,从而给出在变化的环境下对体育的分析、理解和认识。[4]同理,复杂性的足球竞技技术结构研究是把竞技技术作为子系统,然后,把其放到竞技能力母系统中,在足球实践情景中,综合与比赛有关的外界环境因素,在不断变化的时空条件下对足球竞技技术结构进行非线性的、动态的分析和认识。只有这样才能使系统、结构、要素协调统一起来,发挥出系统的整体功能(图1)。

从实践的角度理解运动技术的社会本质,就会发现体育运动的本体已经不在是原有的物化的人和外在于人的抽象的实体,而是人的个性丰富性与社会化本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感性活动。从这个视角观之,竞技技术结构只能是社会主体人的自我阐释和技术主体构建。实践把居于能动和主要方面的技术主体和居于依据和基础方面的技术客体连接起来,实现竞技技术效能的最大化。

2.2 足球技术结构体系客体特征 探索足球竞技技术的基本规律,不要用以前传统思维方式,从客体的、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是要从哲学的、系统整体的、竞技足球中主体的、实践的角度出发,利用复杂思维的方法,探索足球竞技技术应用系统中,具体的、相互联系的、具有决定性的,技术主体化特征理论问题。我们从技术原理的角度分析足球技术客体的表现特征。

时空特征:足球技术的时空观表现是运动员在技术运行时,对时间和空间的改变、创造、控制和利用。分为三个阶段:分析时空阶段、赢得时空阶段、控制时空阶段[5]。表现的基本特征是时空意识和技术意识的强与弱。

生物学特征:表现一般特征为动作操作,单个技术、综合技术、比赛技巧。前两者表现的基本特征是动作技能,后者表现的基本特征是选择不同动作技能的能力。强弱表现为协调能力和形态机能状况。

心理学特征:表现一般特征为运动动作单元和运动动作序列,基本特征是运动认知与运动作业策略。强弱表现为心理运动能力和信息加工能力。

社会学特征:在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下,表现一般特征为简单适应技能、复合适应技能、复杂适应技能。表现的基本特征为,习得的技术动作带有的区域文化和历史特征,具体表现为不同时期的技术打法和技术风格。强弱表现为社会的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

运用系统方法论的方法和体育博弈论的观点,我们可以把足球竞技技术构成系统划分为三个层次的宏观结构,即足球竞技技术指导思想层、竞技技术目标决策层、竞技技术实施层。足球竞技技术结构的三个层次之中,目标决策过程是竞技技术的内在表现形式,竞技技术实施层是竞技技术的外在表现。竞技技术指导思想,是运动员进行技术目标决策和展开实施竞技技术的原理依据,也是必须遵循的竞技运动的内在规律。技术目标决策是指在足球比赛竞争战略目标、策略和战术实施和运用技术动作时,是运动员行动时的即时思维活动,是途径、手段的制定和抉择。体现的一般时空特征是,运动员在技术运行时,对时间和空间的改变、创造、控制和利用;分为三个阶段:分析时空阶段、赢得时空阶段、控制时空阶段[5];表现的基本特征是足球意识的强与弱。

根据竞技足球比赛技术(社会性)技术概念,其科学内涵包括以下结构(图2)。

认识规律、突破传统、转变观念、树立竞技足球技术科学内涵和结构新理念。

3 足球竞技技术主体化的特征

3.1 竞技技术系统运行中技术与战术要素的关系 我们知道技术是战术的基础,战术目的是靠技术行为实现的,同时,战术目的是技术目的的引导。技术目的是以动作目标为起点和归宿。战术目的是为战胜对手采取计谋和行动的指南。从目的上很容易分辨它们。技术有了意识,那战术意识该怎样。这是原有技术结构要素关系论述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原有理论为了研究的方便把意识因素都归到战术体系里,把支配技术行动相应的意识活动,人为割裂开,在造成原有理论积弊的同时,使技术体系理论的发展受到限制。

技术水映运动员动作的智慧附加值,战术水映运动队比赛行为的智慧附加值,这种智慧附加值表现为无数供选择的相对稳定的行为方式(动作技巧与战术配合)和高度活跃的球场意识这样相互结合的两种形态。

解决技术和战术要素里不协调关系的关键是技术意识概念的确立和引入。我们知道竞技足球技术的基本特征包括:主体要素和客体要素的统一和潜在形态到现实形态的转化过程。技术这两大特征是通过技术系统运行表现出来的。技术系统运行是技术客体在主体结构间的产生、获取、传递的方式,是技术从潜在形态到现实形态的转化过程。足球竞技技术运行是运动员有目的的改变、创造和利用时空,调整身心状态,控制比赛有序的整体运行的方式方法体系。因而竞技技术动作方法的一个突出特征必然是强烈的主体性和目的性或称选择性。足球意识按其产生的时序看应包括时空意识、战术意识和技术意识三阶段内容。

第一阶段,时空意识:――知道什么。是时空信息处理,即对比赛场上全局和局部进行观察感知。

第二阶段,战术意识:――需要做什么。是通过时空意识活动,从而形成战术目的的思维活动。

第三阶段,技术意识:――怎么去做。即技术应用决策是指是足球运动员是为了达到专门的动作目的而在战术意识的基础上完成动作任务的心智活动过程;是运动员积极思维和决策的过程;是在足球比赛竞争战略目标、策略和战术实施中,运用技术动作时,途径、手段的制定和抉择,是运动员行动时的即时思维活动。

战术行动与技术行为都是动态的,因此,足球意识三个阶段也是动态的、瞬间的、依次的反应过程。技术意识是在战术意识基础上产生的。这样就很好的解决了原有结构中技术和战术要素之间的关系问题。

3.2 技术主体化特征 技术主体化的能动过程即技术动作方法的实践,也是为使技术目的效能达到最大化的过程,是运动员在实施操作技能过程中,改变、创造和利用时空、调整身心状态、控制好动作、整合各因素,使需要的结果向有利自己的一方发展,是从动作记忆中进行的方案抉择,选择一个方案作为行为指南的动态过程。在运动技术观上,以人为本的思想,本质上是要求将运动员的技术活动真正当作运动员的活动来理解,强调运动员技术的主体能动性,倡导“以人为本”以及运动员对于运动技术的各种客观认识的主体建构性。主体要形成关于客体的意识,前提应该是为主体提供足够的关于客体的实在依据。足球技术客体的实在就是除主体之外的其它因素,是运动技术原理的外在表现特征,是主体运行的依据和基础,同时,表现出足球项目技术多维的时空特征和专项特征。

下面是技术主体实施中,时空因素和技术原理因素的表现特征示意图3。

技术的目的脱离不了客观因果性。足球竞技技术运用实践中,作为运动员竞技能力的主导,技术能力,常常是利用已有的关于技术客观因果性的科学认识,来设计和抉择相关的技术目的。技术系统运行的研究通常是技术的模式化,是一种理想化状态,它有助于我们认识最有效的、“样板”的技术形式。

3.3 技术实施主要特征 技术动作行为判断的全面性和预知性。判断是运动员对球场上各种信息的分析主要包括:对比赛场地气候和地理的判断、对球各种状态的判断、对场上对阵态势的判断、对对手技术和心理的判断、对自己和对友的情况判断。

技术动作目的运作方案选择的随机性和合理性。做好正确地选择目的的最佳方案、准备姿势、身体动作、应变方案的心理准备。正确决策要有一个重要前提,那就是在比赛条件下,大部分技术动作,包括传、接、控、运、射等技术目的的运用处理技巧上应有选择性,队员应按客观上存在的最佳方案运作。

技术动作实施的多变与熟练性。动作实施即移动,是在对抗条件下,队员在达到、保持身体行动或控球目的过程中,采取的各种行动时身体的位移,是应变过程中的动作行为的外在表现。是身体重心的平衡移动、步法移动和反射控制移动(假动作)的熟练运用。

技术动作控制的精确性。根据控球的可能和自己的需要,依据自己与球、对手与场地的各种时空关系,调整好身体姿势和方位,使自己的身体形成合理的准备姿势并与球、对手、场地等构成最佳的时空关系。这一最佳的时空关系是运动员控制球的保障。足球运动员对球时空特性形成的感知能力和球感能力,可使运动员,准、快、巧、变地完成身体动作。

4 结 论

1)技术主体化的能动过程即技术动作方法的实践,也是为使技术目的效能达到最大化的过程,是运动员在实施操作技能过程中,改变、创造和利用时空、调整身心状态、控制好动作、整合各因素,使需要的结果向有利自己的一方发展,是从动作记忆中进行的方案抉择,选择一个方案作为行为指南的动态过程。2)从实践的角度理解运动技术的社会本质,就会发现体育运动的本体已经不在是原有的物化的人和外在于人的抽象的实体,而是人的个性丰富性与社会化本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感性活动。从这个视角观之,竞技技术结构只能是社会主体人的自我阐释和技术主体构建。实践把居于能动和主要方面的技术主体和居于依据和基础方面的技术客体连接起来,实现竞技技术功能的最大化。3)技术意识:即技术应用决策是指是足球运动员是为了达到专门的动作目的而在战术意识的基础上完成动作任务的心智活动过程;是运动员积极思维和决策的过程;是在足球比赛竞争战略目标、策略和战术实施中,运用技术动作时,途径、手段的制定和抉择,是运动员行动时的即时思维活动。4)技术主体化特征的研究,在纠正原有理论积弊的同时,使技术体系理论得到发展,技术实际结构特征得以体现,从理论上进一步认清,现代足球技术的发展与主要特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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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哲学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传统美术 造型 审美内涵

前言

传统美术造型又有民间美术之称,它来源于原始的造物艺术,并且包含不同形式和内容的美术,比如说传统工艺美术、传统绘画、民间美术等,都属于传统美术。传统美术通过对自然的生动刻画,或是记录当时的历史场面,又或者是通过各种娱乐活动,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等来表达出传统美术造型的内容,丰富了传统美术造型的审美内涵。而传统美术造型的审美内涵在新的时期又赋有新的意义,因此,研究传统美术造型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传统美术造型的基本特征

传统美术造型首先给大家带来的是视觉上的感受,它的某些特征我们可以从造型的外观上去察觉,当然,不同类型的传统美术造型以及不同民族的传统美术造型所表达出来的特征有所差别,而了解传统美术造型的基本特征,不仅有利于我们了解不同类型与形式的传统美术,而且还会使我们了解更多民族的文化,加强自己对传统美术的理解,以下我就来介绍传统美术造型的几点基本特征。

1、 传统美术造型的和谐性

任何造型的体现都是在设计者的思想基础与造型所能表达出某种文化内涵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发挥出传统美术造型的价值与魅力。由于中和之美,和善之美,协调之美,和合之美等传统美学思想很好体现在我国传统美学思想中,而我国传统美术造型的思想基础就是建立在这些和谐的传统美学中,因此我国的传统美术造型毫无疑问会具备和谐性的基本特征。我国传统美学不仅重视传统美术造型创造者在创造过程中与物的融合性,还追求造型所表达出来的形态与其宗旨和核心是否对应,在这样创作的要求下,传统美术造型呈现出了是审美与实用,外在与内在,意境与技术的统一,这样的统一体现出和谐美好的传统美术造型

2、 传统美术造型的象征性

传统美术的造型在传达传统美学思想的同时,还具备一定的象征意义。这种象征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就是象征着某种精神。比如说传统美术造型所刻画出来某些将领的画像,它最主要象征的就是将领勇敢而又威武为国家奋斗的精神,从而传达给更多的人有关这种正能量的东西;其次,某些传统美术的造型,比如说一个学校的标志性的造型,象征的是这所学校的气节与教学宗旨等,这样在大家看到这种造型之后,就会油然生出一种尊敬的感情;最后,就是借助传统美术造型来象征一些伦理道德规范。

3、 传统美术造型的灵动性

传统美术造型在深刻内涵与传统美术造型创造者智慧的影响下,变得生动形象而又灵动真实。而天人合一就是传统美术造型灵动性最大的标志,我们经常会在了解了传统美术造型创造者的设计理念以及造型所表达出故事的基础上,认真的观摩造型并且会觉得他越来越真实,好像在演绎着一个故事一样,当然这就是所说的造型的生命韵律以及灵动自然。

二、传统美术造型中的审美意蕴

作为传统美术造型,它的内涵里面必然包括很多意蕴,而对一般的观看者而言,在没有了解更多的相关背景下,对传统美术造型中的意蕴是很难解读出来的,他们始终只是停留在外表的审美上,没有做到真正的审美。以下我就来解读传统美术造型中的审美意蕴。

1、 传统美术造型的完美体现

由于传统美术造型的种类各式各样,因而传统美术造型的创造者也面临众多压力,在设计造型的过程中也会尽量做到精细与完美。传统美术造型的完美主要在体现两个方面,首先就是体现在传统美术造型的内涵上,传统美术造型的内涵有很多,比如说想要升官发财,身体健康,事业顺利的等等,不同的愿望体现出了不同的期盼,而这些在不同程度上完美表达了传统美术造型内涵;其次就是传统美术造型的选材,选材的方向不同,所体现出来的效果就会有鲜明的差别。

2、 传统美术造型的意象表达

传统美术造型中意象的表达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展示,首先就是造型在塑造过程中形与神关系的处理。我们写作文的时候会追求形神合一,形散神聚的效果,那么在传统美术的造型刻画中也是同样的道理。传统美术造型创造者在结合了自己的思考与平时的经验之后,会把自己所想要表达的内涵通过对造型形与神的处理上表达出来,当然,神的刻画是重点部分,它能更好的体现出意象;其次就是有些地方通过简单的传统美术造型来表达出自己美好的期盼,体现出一种意象,如剪纸。

3、 传统美术造型朴素而又优雅

遍观我国传统美术造型,朴素而又优雅。这种审美意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就是所表达的精神是朴素优雅的,不管是人物还是事物造型,突出的是内在的品质而不是外表的华丽;其次,传统美术造型的朴素与优雅体现在造型的制作材料上,制作材料既不夸张,又不失精致,而且在刻画的过程中,通过创造者的心思,把造型刻画的优雅又别致。在我看来,传统美术造型朴素大方优雅,才会更加耐看,增添更多自然恬适。

三、结语

我国传统美术在发展的过程中表达出中华民族丰富而又悠久的历史文化,尤其是结合不同民族特色的传统美术。而多样化的表达方式使得传统美术造型也呈现出多样化,比如说在哲学方面,传统文化造型就会体现出有关哲学的造型,而在不同的地域所体现出的传统美术造型也有不同的内涵。随着国家的进步,西方思想的影响,传统美术的发展也受到挫折,传统美术是国家悠久的文化,因此我们应该秉承继承与发展传统美术的决心,去研究传统美术的审美内涵,不断加强人们对传统美术造型的理解。

第7篇:哲学基本特征范文

1、观点摘要。什么是司法规律?观点一认为,中国特色的司法规律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司法活动内在本质的必然联系,它是检察权与审判权有机结合适用法律的客观反映,以司法公正为准则,以程序与实体并重为特征,以司法独立、司法公开、司法平等、司法制约、司法求是、司法效率等为要素的司法运行法则。观点二从司法规律的功能角度出发,认为司法规律是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所遵循和坚持的、稳定的、必须的、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律,它反映和体现司法权的本质、特征和目标。司法公正是司法规律的目标和灵魂,是检验司法活动是否遵循司法规律的唯一标准。观点三从司法活动的视角考察了司法规律的内涵,认为司法规律包括三个层次:司法权的配置规律、司法权运作的规律和司法活动的规律。观点四认为,司法工作的基本规律应体现为以权制权、尺度统一、客观中立、依法独立等。观点五认为,从认识论角度看,司法规律,就是司法过程的规律;从文化角度看,是司法制度的发展规律;而从制度论的角度看,是司法职权的配置规律。这些都受制于司法活动本身的内在规律。同时从司法规律与诉讼规律的关系看,司法的范围要宽于诉讼,但探讨司法活动规律仍离不开司法诉讼的规律。

2、观点评析。以上观点虽然展示了其思想火花,有值得肯定的方面,但还值得商榷。对于观点一,它不是普遍性意义的司法规律定义,应是对特定的较为具体的司法规律所下的定义。同时,它的缺陷主要有,一是将司法权限定于检察权与审判权。而在我国,公安机关对普通刑事案件行使的侦查职能,也应当是属于司法权的范畴。因此,中国特色的司法规律当然应当是包括公安机关的履行司法职能中的规律。二是将具体的司法规律要素罗列于定义中,有所不妥。作为定义,应当超脱于具体,是对其抽象的本质的理论表述。观点二并没有涉及司法规律定义本身,它不是一种司法规律的定义。基本上可以说,它所言及的是司法规律之意义和作用的认识。观点三只是说明了司法规律内涵应当具体包括的三个层次,也没有揭示司法规律的内涵,不是真正意义的定义。观点四和观点五也都不是对司法规律的定义,只是对司法规律的一些认识性意见。笔者以为,对于司法规律的定义,首要的是应当从普遍性的意义上来定义,并把握住它内涵的基本特征。

二、对司法规律的定义与三大基本特征的把握

1、定义司法规律。“司法”作为一个概念或者词语,,其“司”之含义大体与“司机”、“司药”这些概念或者词语中的“司”之解释相同,即它们这里的“司”都是“操作”之意。只不过一个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按照程序法对实体法的适用,一个是指驾驶员按照规则驾驶机器,一个是指司药人员按照处方配药。具体而言,司法与执法也是有区别的。司法是执法的一个下属概念,执法的含义包括了司法的含义。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司法是特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诉讼中,依照法律处理案件。”这一关于司法的解释,应当是符合我国政治体制架构和司法体制架构的。《现代汉语词典》指出,“规律是指事物之间的内在的本质联系。这种联系不断重复出现,在一定条件下经常起作用,并且决定着事物必然向着某种趋势发展。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但人们能够通过实践认识它,利用它。它也叫法则。”这也是哲学理论对规律的科学定义。任何事物都是有规律的。“司法”也是在我们这个人类社会中客观存在的一种特定“事物”,因此司法也是有规律的。

当然,具体的司法规律不是单一的,也不是一时能够全部认识与全部把握的。司法规律的类型是相当多的,并且相当的复杂。例如从共性与个性方面来看,司法规律有普遍的司法规律与特殊的司法规律;从国内外方面来看,有国际的司法规律与国内的司法规律;从历史与现实方面来看,有过去的司法规律与当代的司法规律;从不同法系的方面来看,有普通法系(英美法系)的司法规律与大陆法系的司法规律;从不同社会制度方面来看,有奴隶制度下、封建制度下、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司法规律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司法规律;从司法主体的分工来看,又有审判规律与检察规律等具体的不同方面的司法规律。司法规律虽然客观存在,但是我们由于受到某些因素的制约或者思想观念的局限,等等。因此,尽管我们的认识水平尚未也难以达到全面地、全部地认识与发现所有的司法规律,但是,这不等于我们不能认识司法规律并利用好司法规律。

有论者也指出,“司法规律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规律,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司法运行法则,不同社会形态下的司法规律必然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同时,正如前所述的各种不同类型的等等具体的司法规律,它们即使在同一社会形态下,也必然具有异样性。但是,作为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的人道的司法活动,其基本特征应当是一致的。司法规律作为反映司法活动的规律,它也具有其普遍性的共同特征。换言之,司法规律所具有的普遍性之共同特征,就是作为各种不同类型的具体的司法规律之最上位的普遍性意义的司法规律之基本特征。因此,我们要定义的、也是我们首先要把握的司法规律,就是这个最上位的普遍性意义的司法规律(即以下统一称其为“司法规律”)。我们给其下定义所要把握的内涵,也就是这些具有普遍性的共同特征,即司法规律的基本特征。

从本质上说,任何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它都必然离不开诉讼活动机制,维护社会秩序也必然是司法的任务,实现公平正义更是司法追求的价值。这是司法最普遍的内在的基本特征。它们必然是司法规律的基本法则。因此,司法规律的基本特征也表现为三个方面:诉讼活动机制性、维护社会秩序性、实现公平正义性。它们来源于司法活动的认识与总结,同时,它在客观上,对司法权之配置与司法权之运行,都有着制约力。司法规律的这三大基本特征,就是司法权应当遵循的基本法则。

综上所述,所谓司法规律,是指各个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的诉讼活动机制之中的、即各自履行其职能之间或者之中的内在的本质联系。这种联系不断重复出现,常常出于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司法功能化需要,经常对司法活动起作用,并且决定着司法活动必然向着以追求公平正义为价值的趋势发展。例如:刑事司法中的侦查、公诉、审判和执行是贯穿于整个刑事司法过程的最基本的刑事司法运行规律,是各个司法职能机关之间的所进行刑事司法活之内在本质联系,这种联系必然是出于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化需要和以实现公平正义为价值并遵循刑事诉讼活动机制的最基本的内在本质的联系。

2、把握基本特征。为了进一步地认识司法规律的三大基本特征,现对其作如下解读:

首先,诉讼活动机制是司法规律存在的基础,是司法规律的诉讼化的基本特征。司法活动就是诉讼化的一种社会活动。履行司法职能的主体是司法机关。诉讼法中的有关司法活动的机制,体现的是以法律规范形式表现出来的司法活动规则。司法规律当然也内涵于这些诉讼活动机制之中。也就是说,没有诉讼活动机制就没有司法规律可言。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审判机关之三大基本的司法职能部门,都在刑事诉讼活动机制中各司其职。在民事诉讼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中,承担审判职能的机关也有相应的诉讼活动机制制约其司法活动。为了切实保障诉讼活动机制的有效而正常地运转,在各诉讼活动机制中必然有制约司法权力的架构配置。在我国,除了有各诉讼主体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外,还有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制,以从根本上确保诉讼活动机制的效能。这些诉讼活动机制是司法活动的基础,也是司法活动运行的根据。因此,没有诉讼活动机制则无司法活动可言,也即无司法规律可言。诉讼活动机制中的司法活动必然内涵着它的司法规律,司法规律必然表象于诉讼活动机制中的司法活动。

其次,维护社会秩序是司法规律当然的功能,是司法规律的功能化的基本特征。可直接地说,司法机关的职能所起的社会作用,就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这是司法活动的功能性作用。如果在司法规律的定义中所言及的内涵,没有表征司法活动的职能作用,那么它不是对司法规律的正确认识。这样的关于司法规律的定义,当然是不科学的。无论是刑事诉讼活动,还是民事诉讼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都是通过对社会突出矛盾的解决,来理顺被扰乱的社会秩序,从而维护好正常的社会秩序,使社会在有秩序中向前延伸。司法规律与司法活动密不可分。因此,司法规律不能不反映司法活动的功能化基本特征。换言之,在揭示司法规律的内涵时,也当然离不开司法活动的功能化基本特征。

最后,实现公平正义是司法规律内涵的价值,是司法规律的本质化的基本特征。司法活动既要根据诉讼机制来发挥其维护社会秩序的司法功能性作用,又必须要以实现公平正义为其追求的社会价值。无论是对司法权的架构配置与司法权的有效运行,都必须以实现公平正义为理念。因此,对司法规律的论者,基本上是要谈及司法的公平正义之本质特征。司法的本质是公正,司法的生命在于公正;司法公正是司法活动运行的内在本质要求。司法公正的内容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检察机关提出的工作主题,也是“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由此可知,司法规律必然受制于司法活动的公平正义之本质特征,司法活动也必然受制于司法规律的公平正义之基本特征。没有公正价值的司法不是公正的司法,没有公正内涵的司法规律不是真正的司法规律。

(作者通讯地址: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江西高安3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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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坚持定期专项检察与日常随时检察相结合,除了开展一年两次的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定期专项检察活动外,对于可能出现的严重违法问题和社区矫正中的重大事件要进行随时检察,实现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全程监督。在诉讼过程中争取提前介入,将事后监督改为事前监督,从控制逮捕程序、扩大对轻微刑事犯罪的不、推进缓刑适用范围的扩大等方面做积极努力。在及时、准确地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动态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起一整套的同步监督机制,以增强法律监督的效果。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活动中, 应重点在交付执行环节、执行变更环节和执行终止环节建立同步监督机制。建立交付执行环节的同步监督机制, 对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等进行监督,确保能及时发现、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的问题。注重建立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信息网络共享机制,构建统一信息平台,推进检察监督现代化。

当前,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还应当积极结合派驻乡镇(社区)检察工作室的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监督。《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规定:乡(镇)检察室的任务包括对辖区内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进行检察,派驻检察室是直接面向一线基层工作的机构,充分发挥派驻职能,有利于实现社区矫正监督检力下移,密切掌握矫正动态。

3、提高检察人员职业素质,充实加强社区矫正检察队伍

第8篇:哲学基本特征范文

“这个问题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哈梅罗夫说,“一些希腊哲学家认为,外部世界只是我们头脑中表现出来的,其实并不存在。笛卡尔也理所当然这么认为,他说能让他确认自己存在的唯一的东西,就是他的意识,“我思故我在”。因此,我们也不能确切认定,外部世界就是我们所认为的那个样子。有人认为,世界是人们构想出来的,是一种幻觉;另一些人认为,它是一种精确的表现;还有一种混合观点,认知的世界确实有其外部存在,但加入了量子性质时,它就变得不确定了。”

比如人们在看一朵玫瑰,并不是真的看到了玫瑰,其实只是视网膜对光子的反应。哈梅罗夫解释说,很可能光子在它到达眼睛最后面的视紫质之前,就被转换成量子信息了。所以当光子进入眼睛经过视网膜时,量子信息被从中提取出来,以某种更直接的方式传达了玫瑰的基本特征或属性。这也正是意识体验的难题:我们真切地感受到各种特征,如红色、疼痛、悲伤、遗憾、喜悦、幸福,所有这些感觉都是意识觉知。大部分人认为,视网膜就像一架照相机,把图像传到大脑计算机里的某个部位,但看图的是谁?

哈梅罗夫提出,玫瑰的基本属性,如红色、气味及其他特征,哲学家称之为“感受特征”(qualia)的,其实是在非常基本的时空层面上的特定波动。由于时空几何结构由虚空构成,是全息的,所以我们的视网膜和大脑能通过量子过程和玫瑰的本质属性连接,从而在头脑里获取这些信息。通过量子过程,我们得以体验到红色、香味及其他性质,也在意识中以各种形状、各种形式体验着爱、善良、真实等感受特征,在意识中把这些特质理解为是外部世界的。

“从传统唯物主义角度来看,感受特征是大脑中创造的,是经过神经元计算后呈现出来的性质。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神经元计算是一种无意识的、自动处理的行为,而感受特征和意识虽然依附于神经元计算,但却并不一样。不同之处就在于与时空几何结构的量子连接。”哈梅罗夫说。

第9篇:哲学基本特征范文

艾莱纳・古贝尔(Elene GuiberL)女士是法国艺术家联盟职委会常务理事,也是法国乃至欧洲非常有权威的著名艺术评论家。但她本人却不是学艺术出身的,而是学哲学的,是哲学博士,写过许多哲学文章。这是个挺有趣的现象,在欧美国家,那些最有名的艺术评论家往往都是哲学家,这可能是西方人的传统。自苏格拉底以降,早的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近的如康德、尼采等莫不如此。因为在他们看来,哲学和艺术是不可分割的,对绘画艺术而言,从文艺复兴的古典主义到现今的当代,艺术家们要表现的无非是用什么方法去认知和再现世界。因此,艺术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哲学问题。

这位艾莱纳女士是这样评价著名旅法华人画家李自力的:“如果说赵无极、群两位华裔画家在抽象绘画领域,已经为法国和世界做出了卓越成就的话,那么李自力无疑将是在写实绘画领域里最有潜力的后来者”,她将李自力誉为“后印象主义当代派的开创者”。四年前,她曾撰文专门推荐李自力,文章的标题就是《后印象主义当代派的开创者》。这一赞誉起于2005年一次在瑞士日内瓦举办的具有影响力的《当代艺术的今天与未来》高峰国际艺术论坛。正是在这次重要的国际会议上,李自力全面阐述了他的“后印象主义当代派”宣言和理论。几天后,瑞士著名艺术刊物《艺术与视角》给出了这样的评论“李自力作品在国际上所受到的广泛认可和他所创导的后印象主义当代派的出现,体现了以印象派为基本特征的绘画流派所具有的当代审美特征。同时也标志着写实主义正在进一步复苏”。

欧洲人能够如此充满激情地称赞和肯定一位当时只有43岁,出身在中国上海的华人艺术家,应该说是很不容易的,在李自力之前,也只有赵无极,群两位前辈能享此赞誉,因此,李自力的确是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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