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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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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

第1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范文

段质量控制。对施工质量的管理,不仅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进度和成本控制,而且会对工程的质量产生重要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管理环节,通过有效的质量监督和质量控制,确保达到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

关键词:工程项目 施工 质量 措施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控制在我国现有条件下,应该以预防为主。这就提出了在施工时全面质量的控制,应进行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现场质量管理控制,在结合案例具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何针对建筑装饰工程现场管理特点进行,并结合实践经验提出了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管理的可行办法。

1 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理论

1.1 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思想和主要特点

全面质量管理与企业的经营目标是一致的,作为企业的中心环节,全面质量管理要与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为企业发展的提供助推力。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内涵:①市场竞争的残酷性要求企业必须始终将质量放在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满足社会质量需求的能力是衡量企业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的标准。②“用户至上”原则是全面质量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它要求企业以用户为中心,围绕产品为用户提供周到的服务。③质量不是检验出来的,质量是设计出来、制造出来的。④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去完成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论证,不虚浮,不盲从。在方法上要注重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做到全面客观。⑤“质量第一,人人有责”,突出人的积极因素,全体人员参加管理。人是开展质量管理活动中最积极、最重要的因素。

1.2 在装饰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优点

装饰装修工程管理以预防为主,管理的重点是控制工序。全面质量管理的优点是能从根源处控制质量,并能树立操作者对施工质量的责任感。从上层管理到全体工人都要有重视质量的观念,这样才能成功建立起装饰装修工程控制系统,这种质量意识是必需的。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能降低经营费用;提高顾客的满意程度;改善资源的利用;减少经营损失和现场维修费用等,从而带来好的经济效益。

2 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管理措施

2.1 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普通建筑的改装和修饰即为装修工程,它能达到改善人们生活质量、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的目的,为人们提供一个优雅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装修施工质量不仅会影响人们居住的舒适度,而且也会给用户满意度和工程质量评优带来影响。由装修质量不过关而带来的使用上的不方便和人身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困扰业主单位及使用者的一个重要问题。而装修工程的返工、整改也给用户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在这个问题上,监理工作对确保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就显得特别重要。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具体来说就是要在施工过程中要尽可能将一些不利于工程质量或影响工序的因素降到可控程度,并对重要工程项目、专业工程、分项工程等进行详细反复核查,通过技术复核和复试对材料或半成品进行有效检测,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规定要求。

质量保证系统、技术保证系统和组织保证系统组成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优化控制系统。其中,质量保证系统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检查与验收的依据,它由法律系列和技术规范两个子系统构成。技术保证系统由装修施工过程中的许多个子系统组成,它们下面又可分为更小的子系统,即设备、材料及工具、工艺。作为控制系统的“神经末梢”,它们直接决定着装饰工程的质量。由工序安排和网络调度两个子系统构成组织保证系统,是按时完工及缩短工期的组织保证,并负责装饰装修工程工序与工种调度。

2.2 装饰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

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是这样一种体系:它在建筑装饰企业中得到构建,为了满足客户(业主)的要求和实现最为经济的状态而对市场进行研究,并进行设计、生产和服务。在这一体系下,企业内部的不同质量活动——研制质量、维持质量和提高质量被融合为一个高效的统一体。

2.3 制订质量控制方案

对装修工程的图纸要进行严格会审。为不使会审流于形式,要对出现问题的图纸实行连带责任制,最大限度减少图纸上的错、漏、碰、缺情况,避免因此而造成的变更、返工。对于未经会审或会审未通过的图纸,不允许其开工。完善监理实施细则,依据工程特点和相关文件的承诺要求,将监理工作落到实处。除此之外,还要健全监理的制度及管理构架,完善监理质量保证体系。在制度上,逐步推行各工序的样板引路运作,通过技术交底避免一些质量通病的出现。根据项目施工图纸,对装修工程进行样板分项划分,使样板实施地点、部位、时间、验收标准更加明确。通过严格审查把好源头关,保证各种专业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建筑装饰项目各阶段质量控制

3.1 在准备阶段对装饰施工质量的控制(事前控制)

具体实施工程的专业队伍,肩负着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责任,他们是工程质量的直接创造者,必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来进行质量控制,以工作质量确保工序质量、工程质量,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施工人员的素质高低及质量意识强弱将直接影响到工程产品的优劣,要做好施工队伍及人员质量的控制工作,抓好承包单位承担任务的施工队伍及人员技术资质的审查与控制工作。对以下几类施工人员要进行严格的考核评审,如从事特殊作业(如高空作业等)的工人、关键部位施工工艺的操作者、从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安装的工人;要对项目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检验、试验人员的管理水平、安全员、技术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坚决要求撤换;对国家规定持证上岗的人员,一定要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3.2 实行动态监控(事中控制)

利用“目测法、实测法和实验法”三种方法,将各部位的施工情况纳入动态监控之中,同时结合定时检查,确保施工质量检查做到全方位、立体化。其中,“目测法”要求在质量检查中,通过“看、摸、敲、照”的方法去发现问题。如通过外观目测,可以“看”内墙抹灰大面及阴阳角是否平直,地面是否平整等,以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相应标准;手感检查,通过“摸”墙面、地面,检查有无涂料掉粉及水泥起砂等问题;利用检测工具,对施工部位进行“敲”打,根据声音的不同来判断装修的质量;对视觉不易察觉或光线较暗的部位,可以用镜子或灯光“照”来发现问题。“实测法”就是将检测仪器所测出的现场实时数据与规范数据进行对比,以得出质量检测结果。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实验手段来对质量进行检查,这种方法就是“实验法”。另外,不能忽视对隐蔽工程及工序间交接的项目进行检查,对此,施工单位需要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申请验收。

3.3 验收阶段质量控制(事后控制)

验收阶段是事后控制阶段,项目部要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事后质量控制以质量检查为主,配合业主、监理办、质监办。事后质量控制主要作用是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并提改进或补救的措施,尽量减小质量问题带来的影响,使其处于可控状态。质量控制包括对质量活动结果的评价、认定和对质量偏差的纠正。施工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三大环节是共同构成有机的系统过程,不是互相孤立和截然分开的,在每一次滚动循环中不断提高,实质上也就是质量管理PDCA以循环的具体化,最终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效果。

4 结论

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控制及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实施起来也是比较复杂的,它牵涉了很多方面,如进场材料的验收、材料的使用、见证取样和送检、常用材料的质量控制等,它们对工程项目的质量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做好质量控制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它关系到整个建筑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情况,如何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处理这些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也是今后任重而道远的任务。

参考文献:

[1]牟春红.工程质量控制和管理浅谈[J].科技信息,2008.

[2]李金.工程监理中质量管理的研究与应用[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0.

第2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范文

关键词:建筑节能;工程监理; 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TE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节能监理的现状

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居住和公共建筑, 对缓解我国能源短缺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保障我国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建筑节能工作作为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其全面实施在我国时间不长, 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自2004年以来, 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相关的文件、规范、管理办法等,对监理在建筑节能中的职责作出了相应规定。

(1) 审查认可建筑节能施工技术方案, 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2) 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

(3) 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等部位及墙体、屋面保温的施工采取旁站监理。

(4) 加强节能工程竣工时的专项验收。目前, 施工阶段的建筑节能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监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大部分监理人员对节能标准、规范的熟悉程度不够; 二是对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熟悉程度不足; 三是监理人员要做的仅是“按图监理”, 难以发挥出主动性和积极性。

2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的监理工作

2.1施工准备阶段

建筑节能的控制渗透到了建筑施工的各个环节,是施工监理的集中体现,同时,建筑节能监理的专业性较强,需要专业知识技术过硬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因此,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节能监理的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建筑节能标准、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及执业技术继续教育,确保他们有足够的能力胜任工程监理工作。工程监理项目从与业主签订合同之日起就要履行节能监理的职责。

监理规划中必须包括节能监理的工作内容,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必须明确相应的监理工作流程图、节能工程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从项目总监到监理员都必须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节能的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施工图会审的重点是检查设计图纸是否满足节能强制性标准,经审查不合格图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2.2 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

(1)检测项目

①墙体节能: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螺栓抗拉承载力;对面砖、抗力砂浆、界面砂浆进行拉伸粘结试验。

②幕墙节能: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和密度;幕墙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③门窗节能:严寒地区的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④屋面节能: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

⑤地面节能: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

⑥采暖节能: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⑧通风与空调节能: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⑧配电与照明节能:电缆、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

(2)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了进行有效的节能控制,主要的监理工作宜细致入微,具体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①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监理单位,应指定专人监理建筑节能设计内容的施工,而相关监理人员应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具有进行质量控制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②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制定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监理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理。

③项目总监要组织监理人员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明确本工程建筑节能的设计要求,参加设计交底,释疑有关不明确的问题,正确督察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④收集与本工程有关的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依据文件资料,并认真学习,掌握强制性的质量标准条文。

⑤监理人员应合理制定节能工程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项目的划分,明确质量验收标准,经施工单位认可共同实施。

⑥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要认真落实,要严格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制度和见证抽样送样制度,严格工程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齐全。

2.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①节能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自查与复验合格后,提出质量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验收。

②由监理单位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验收,对存在不合格质量问题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回复后,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验, 均满足设计要求后, 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③ 建筑节能质量验收作为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应有建筑节能部分的专题性质量评估意见。

④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共同检查验收, 并形成验收意见。

⑤做好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监理资料的完善和归档工作。

3 建筑节能监理的工作要点

3.1 墙体节能隔热保温材料的质量控制要点

(1) 常用的墙体隔热保温材料包括:灰砂砖、粉煤灰砌块、陶粒混凝土砌块、复合轻质隔墙板、加气混凝土等。隔热保温砌块的规格、密度、外观强度及砂浆应符合设计要求,材料附有产品合格证明、性能检测证明、生产许可证等,经抽检复试合格方可使用。监理控制要点一般在砌体与结构柱联接处。按设计要设置的拉结筋是否理置到位;与门窗联接处应有预埋件混凝土块的数量及位置是否准确;砌体与顶面梁(板)联接时,预留10—25mm,待完成砌筑14天后方可填充。有预埋件的位置监理需作巡检,要求施工方按隐蔽工程要求报验。陶粒混凝土砌块或轻质隔墙,在门窗洞上角过梁端部或其他可能出现裂缝的薄弱部位钉置涂有防锈漆的钢丝网片,采用轻质隔墙板时,控制板体不应过高过宽,般板宽不超600mm,高不超3200mm,板与板联接应设钢丝网片用以抗裂,受风压作用较大部位还应设置锚栓辅助固定,按隐蔽工程报验。墙体基层要求砌筑或捣制安装平整,缝联接饱满,面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标准,经自检合格,报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其他贴面材料施工。

(2) 墙体贴面材料一般包括:聚苯颗粒保温砂浆、聚苯乙稀板、钢丝网架聚苯板、聚胺酯硬泡沫、聚苯乙稀泡沫板及泡沫玻璃等。监理控制要点一般检查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他物理化学性性能稳定并满足防火、防渗、防腐、抗裂、耐老化。符合环保标准要求,一般外墙贴面需作经防锈防腐处理的网片托架辅导。要求贴面材料与墙体基层粘贴牢固、密实、平整、无空鼓,经保养其厚度偏差符合设计要求。

3.2屋面节能隔热保温材料的质量控制要点

(1)屋面节能隔热保温层一般由基层及隔热保温层组成。基层通常为110㎜厚度混凝土,上履盖防水层,监理控制要点为基层与防水层结合牢固。

(2)通常隔热保温铺置在防水层上,要求防水层铺设或粘贴平整、密实,接缝联接牢固尤为重要,特别是防水卷材,粘贴表面不应有皱折、空鼓、翘边、气泡、脱皮或滑动等缺陷。经自检并报监理复检合格方可进行上层隔热保温层材料的施工。

(3)隔热保温材料的铺设粘贴料,一般以砂浆或聚合物为主,粘贴材料是监理人员控制的重点内容,要求施工前检验粘贴材料的相关合格证、检测报告,必要时可进行粘贴强度试验,产品合格可进行施工,铺设施工一般应作旁站监理,表面铺设平整度及联接口偏差不大于1.5㎜,按《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

3.3外门窗节能控制要点

(1)门窗框所用原材料的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按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复验合格才可使用。

(2)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进行填充处理,并使用密封胶密封。

外门窗是隔热最薄弱的部位,在建筑能耗中占有较大的比例,采取合理的窗墙面积比、减少渗透量和传热量等节能措施,可有效地降低建筑能耗。

3.4配电与照明节能要点

(1)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主要表现:

1)电力电缆,测量绝缘电阻,耐压试验及漏吸电源测量,检查电缆线路相位;

2)二次回路测量绝缘电阻交流耐压试验;

3)“lkV”及以下配电装置和馈线路;①测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5MQ;②交流耐压试验;③检查小同电源馈线的相位。4)照明回路①所有照明回路需进行通电试验,灯具需进行试亮检查:②开关、插座检查接线是否正确:③回路绝缘电阻。

监理人员在进行以上四方面质量控制的同时,对于施工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也是相当的重要。对工程材料的复检把关是监理控制的重要手段。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复验项目表。

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复验项目表

综合以上,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尤为重要,其直接关系到建筑节能效果的好坏。为了确保建筑使用寿命,降低建筑寿命期内能耗,必须将节能工程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4结语

建筑节能工程的实施是一项必须强制性执行的国策,这是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基础。无论是建筑节能的专业技术,还是监理质量控制工作,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由于我国缺乏实践经验,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施工质量规范、标准不完善,在工程监理控制实践中还有一定的不足,这需要我们从业人员不断的去努力探索。总之,随着节能工程实践的不断深入,节能工程的监理工作也有待进一步地完善,保证工程节能效果向好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吴国文.节能建筑:达成共识好发展[J].广西城镇建设,2010,(01).

[2]魏文华,王向东.监理企业如何做好建筑节能监理工作[M].

第3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范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一些装饰公司协议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装饰公司协议书1甲方(总部):

乙方(加盟方):

丙方(担保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更好地开展装饰工程业务,经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的事项,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协议。

2、加盟形式: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形式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名称为

分公司。

3、分公司注册地址

.

4、分公司经营范围

.

二、加盟费用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壹万元($10000)加盟费,本协议期满或解除时加盟费不予退还;

2、甲方对乙方的每项工程提取该工程总金额3%的管理费,管理费每月一交,每次须提前七日支付;如乙方逾期10日未支付管理费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支付信誉保证金贰万元($__0)元,协议期满后退还,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违法乱纪,不遵守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它公司合作出黑单操作,签合同时不正规操作,给客户或业主造成损失,不能及时解决赔偿;

乙方在保管业主、客户的工程款或定金、订金期间出现丢失或带款潜逃),或其他对地王建筑装饰公司造成名誉损失的行为,总公司有权没收其信誉保证金且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将在没收乙方信誉保证金后将其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配合办理乙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义对外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并为分公司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和证书;

3、甲方每年为提供齐全资料的加盟分公司配合办理年审检验,年审相关费用乙方承担;

4、如乙方不真实信息的,则甲方有权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如情况严重,可进行罚款,罚款的标准另行制订。

5、甲方有义务对合作伙伴(乙方)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广告的统一投放、人员培训提出合理的建议。

如各方同意进行广告宣传或参加展会,各方就费用分担达成一致后执行,未达成一致的由相关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担任分公司的负责人,在不违背公司总部的经营方针和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对分公司有经营权和管理权,乙方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调整经营活动,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需备齐正常运营所需各项资料:如房屋租赁契约、房产证证明复印件、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全市)一份。

3、乙方不得转让、转借、出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如有违反,乙方应该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4、乙方以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展开业务,主要业务形式为新楼盘电话销售,小区设点,展会等;

5、乙方必须遵守法律,合法经营,注重甲方形象及声誉。

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以下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乙方中途自动放弃经营;

(2)乙方未经总部许可,私自将分公司转让第三方经营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被相关管理部门暂停经营、吊销执照或强行关闭的;

(4)乙方采取不正当竞争的影响甲方及其他加盟方经营的,甲方将根据情节作出是否终止协议;

(5)乙方恶意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的。

(6)乙方及其雇用人员除了正常经营管理需要外,应遵守总部制定的保密制度,不得私自将甲方或其站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追究责任并索赔损失。

五、甲乙双方合作经营项目

1、双方有一方无法单独完成或者双方基于客户资源等原因进行的合作经营项目,利润按5:5分成合作,共同施工与管理共同承担盈亏。

2、为能够很好的将合作经营项目与乙方单独经营项目进行区分,双方在开展进行具体项目合作时应该以必要的书面形式将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

3、合作结算方式:(如:甲方向乙方转交工程或乙方向甲方转交工程)一方签定合同收取相关款项后三日内按照约定比例向合作方支付。

六、协议期限及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无法正常经营而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将业主、客户的业务向甲方交割且得到甲方确认,乙方须配合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或变更手续,甲方须在上述过户或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信誉保证金退还乙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场所甲方有优先受让权。

3、协议到期解除协议时甲方归还乙方所付费信誉保证金;

需续约的则另外签订续约协议,信誉保证金暂时不予退还,直到再次加盟结束并完全交割清楚甲方退还乙方信誉保证金。(甲方退保证金时间,是在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之后五年退还。注:因公司承诺客户水电保修五年)

七、合同(工程合同和预算)由甲方统一制订范本,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使用统一合同范本。否则,甲方则对乙经营场所负责人进行处罚,严重者,取消其加盟营业资格,并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八、乙方须与甲方公司所有分公司、直营店、加盟店工作人员团结合作,为武汉地王装饰公司树立良好形象而努力。

九、关于公司工程部的管理规定:

(1)甲方在总部设立工程部并配备相应的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乙方可按照甲方工程施工分包费用规定选择甲方现有施工人员对其所承接工程进行施工及工程款结算;

(2)如乙方将其工程发包给其他施工承包人,该承包人应具备合法资质,并在甲方工程部备案以便甲方统一管理,其工程分包结算由乙方与该承包人自行约定。;

(3)甲方项目经理和乙方引入项目经理均按照甲方关于项目经理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和信誉保证金的规定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4)客户拒绝支付工程款的,如原因在于施工质量,则相关责任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承担;如原因在于设计方面,则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免责条款: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大面积流行性疾病、法律及政府政策变更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退还乙方已交纳的信誉保证金。

十一、情势变更条款: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签订合同时的情势发生重大变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合同已无意义,一方可根据法律上成立的情势变更事由,提出对合同进行修正或者解除。

十二、相关事项

1、甲乙双方互相不负责任何一方单独针对第三方债务、承诺、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将不保证、不负责对方本协议外的义务、债务或开支等。

2、在本协议正常执行的前提下,甲乙双方互相不为对方的经营结果负责。

3、乙方在经营和财务上接受甲方总部统一管理的,甲方应该事先制定好有关经营以及财务管理的制度规定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与本协议效力相同,双方遵照执行。

(选择本条款则打√,不选择则打_)

4、乙方选择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需要按照下一条款之规定提供相应的担保。

(选择本条款则打√,不选择则打_)()

5、鉴于乙方是以甲方分公司的形式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在法律上甲方可能因为乙方的如下行为而承担责任:

(1)乙方因为独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纠纷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所雇佣员工而产生的支付工资福利等费用;

(3)乙方以分公司名义在外赊购材料款;

(4)乙方以分公司名义租赁办公场所、设备等而产生的费用;

(5)乙方雇佣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为意外而产生的医疗、劳保费用;

(6)乙方在经营加盟分公司期间所产生的或者在法律上应该承担的其他任何费用及责任;

(7)如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的,经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责任的,最终的责任由施工人员所工作的工程承接方承担。

如甲方因乙方原因而对外承担的责任,甲方可以依据以下担保条款向担保人追偿损失:(如有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甲乙丙方应该在签订本协议后7日内办理,选择下面条款打√,不选择则打_,空白处划/)。

(1)乙方同意以本人名义进行担保;()

(2)乙方同意以位于 房产进行担保;()

(3)乙方同意以 车辆进行担保;()

(4)乙方同意以其他财产 进行担保;

(5)丙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担保。()

十三、乙方在出现纠纷时应该独立解决并以分公司和自有资产承担责任,如出现诉讼、仲裁情况,乙方可要求甲方以公司名义出面解决,但乙方应该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十四、本协议经双方平等协商,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认同后得以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甲乙双方履行协议时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本协议未涉诉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六、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效力相同,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总部)签章: 乙方(加盟方)签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丙方(担保方)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装饰公司协议书2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现就有关事项签订本装饰装饰用工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期 天完工: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按甲方的规定要求为准。

四、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一切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造成甲方的利益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五、付款方式

装饰用工合同生效后,进场施工15天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工程款20000元整(人民币)。

六、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

2)施工期间,甲方提供房门钥匙给乙方保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七、附则

1)本装饰用工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接签订,装饰用工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装饰用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手印)后生效。

2)附件同样具有装饰用工合同法律效力。

3)装饰用工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签订后期服务协议。

甲方(签字):甲方签章(手印):

乙方(签字):乙方签章(手印):

签约地点: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协议书3甲方(委托单位):乙方(承包单位): 武汉市诚之龙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月

装饰工程合同书

甲方(委托人):地址:委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地址:联系电话: 行业准入证号码: 工程设计师: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名称:。

1.2

施工地点: 。

1.3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

1.4

工程户型: 。

1.5

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6%收取管理费,计入工程款。

1.6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7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8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见附件1:附件1.《诚之龙装饰装修预算单》)。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 _____。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3.3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3.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强制性规定的违法或违章行为。

3.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3.6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3.7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3.8

协调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参加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4.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4.4配合甲方委托人或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

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5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7)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4.6

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对下列关键工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水路、电路改造及打压试验C、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D、木工收口、E、吊顶基层。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及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4.7

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

4.8施工中未移交甲方之前,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设施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4.9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4.10

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工程进行中,业主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或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

在未接到业主书面申请时施工单位无权变动任何设计方案及材料品质。设计方案应包括平面图、天花图、节点图、制作尺寸详图,凡无以上经甲方确认的图纸而现场私自制作的项目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见附件4.《诚之龙装饰装修合同工程变更单》)。

5.2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参照原预算单价制作预算造价单并协同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签字确认。

5.3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计算在工程造价预算之内并参照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5.4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双方须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6.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6.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6.3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以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但乙方须对导致停工的事件作书面记录并书面告知甲方,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七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7.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相应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评定验收。

7.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7.3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日内组织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如甲方或甲方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甲方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承担造成的相应损失。

7.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或甲方监理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2日内组织工程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7.5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与海南省地方标准并以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结果为最终验收结果。

装饰公司协议书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被委托人):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______区(县)______路(村)_____弄(巷)______号_____楼_____室。

2、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表一)。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_______天:(日历)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工程保修期:______月。

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其中:设计费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_元;

余款:______元,工程验收后一次付清。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正式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

甲方提供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并提交购货发票,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作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4)如确实需要拆革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再行赶工。

(7)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乙方

(1)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乙方委派: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六、施工安全与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遵守1993年7月29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工程施工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签订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结束时,一并结算。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革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工程质量按1997年9月3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庭装饰质量规范》以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合格标准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

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4、工程竣工结算,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__天以上,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视情况予以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家庭装饰市场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公司协议书5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合股(合伙)开办一家装修设计公司,全名为视界设计装饰有限公司,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双峰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守信。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乙方出资、占公司股份、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经双方约定,甲方占有公司股份%;乙方占有公司股份%;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双方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嘉达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五一退了,则合同期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

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法人代表出资承担。

5、纠纷的解决

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企业法人。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50%。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第4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细则范文

一、充分认清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1、近几年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监察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持续开展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使建筑市场秩序有了一定好转,建筑市场开始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但是,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些方面的问题还相当严重。

建筑市场秩序的混乱,不仅严重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影响投资效益的发挥,而且腐蚀了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从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高度,深刻认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心和紧迫感,把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作为实践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

2、要通过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努力解决一些危害性大、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规避招标、招投标弄虚作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和恶性压价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状况得到基本扭转;违法设置建筑市场障碍的地区封锁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得到清查,有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受到严惩。

从*年起,所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全部实行招标,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全部公开招标,经依法批准的勘察、设计可以实行邀请招标,可以组织概念设计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不得排斥或限制符合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投标;必须报送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一律不得使用;必须监理的工程项目,全部选用符合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实行监理;必须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全部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必须进行政府质量、安全监督的工程项目,全部实行质量、安全监督;必须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全部实施竣工验收备案。

3、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标本兼治,既要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建设体制改革,又要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点是:依法查处规避招标和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依法打击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和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以及无证、越级承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包括挂靠、卖图签等问题;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问题;依法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等问题。

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和城乡结合部、开发区、县以下地区包括村庄和集镇农民自建三层以上住宅、农村学校以及其他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严肃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

1、所有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明确建设单位(即项目法人)为该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建设承担法定责任。在工程建设中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应当首先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

监理单位发现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时,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对于建设单位或者承包单位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违法单位行政处罚。

2、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律不得使用。对于经审查发现的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责令设计单位修改,凡不进行修改或者经修改后仍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而擅自施工的,要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建设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已具备条件的部门和地方,可以尽快开展审查工作。

凡未开展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在*年6月底前确立机构并开展这项工作;对于逾期不开展工作的,建设部将予以通报批评。

3、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切实把好工程的开工和交付使用两道关口。除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应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外,所有工程都必须依法实行施工许可管理。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实行招标或者公开招标、不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不依法委托监理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必须依法作出严肃处罚。要认真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凡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三、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解决规避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的问题。

1、要依法规范建设单位的招标行为。凡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项目或者地方重点项目,必须经依法批准后,方可进行邀请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不得违法进行议标。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招标活动。对于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对其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作出严厉处罚。

2、要加快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解决规避招标、招投标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作用。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中,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除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铁路、公路、水利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原则上都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由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或共同监督。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监理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有条件的也应当进入有形建筑市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招标投标和监督管理。

各地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与有形建筑市场、工程招标机构必须实行机构分设、职能分离,不能搞"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这项工作应当在*年底前完成。有形建筑市场可以经批准收取服务性费用,原则上应当实行按宗收费,可以根据工作量确定合理收费幅度,并将经批准的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3、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即将颁发的《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彻底清理并废除各种带有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内容的规定,严禁设置市场障碍,违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工程投标。

4、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制度。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应当委托招标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对于委托招标的工程有规避招标或招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除依法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外,还要依法严肃追究招标机构的责任。

5、强化工程合同管理,严禁搞"阴阳合同"。凡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责令其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不得迫使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竞标,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勘察、设计、监理取费标准的规定强签合同。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要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依法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对于建设单位逾期不付款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执行。对于已竣工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工程价款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拟新开工的工程应视作建设资金不落实,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综合治理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

1、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一律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监理单位一律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建立工程合同及分包合同备案制度,组织制定工程合同及分包合同系列范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以及勘察、设计、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均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或分包合同报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于不进行合同或分包合同备案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公开通报,并在资质年检中作为不良行为给予记录;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责令改正,依法进行查处。

2、拓展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功能。到*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原则上都应当在有形建筑市场设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分市场,分包工程和分包企业的信息,为总包分包双方和政府规范分包活动提供服务。工程项目多、建设规模大的其他城市也应当逐步设立。

3、加强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班子的管理。每个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同时负责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的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组织检查,发现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行为的,不仅要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依法作出严厉处罚,而且要对项目经理予以降级直至吊销资格证书。

分包工程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对于建设单位不依法履行分包管理,或者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串通,允许其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转让监理业务,甚至强行指定转包、违法分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给予公开通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五、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1、目前,建筑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勘察、设计、施工的生产能力明显过剩,是引发建筑市场过度竞争,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企业效益低下、工程质量不高的基础性原因。要按照建设部新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关于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换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要求,从*年7月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进行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资质的重新核定就位,调控规模,优化结构,推动企业的改组和改造,逐步形成勘察设计综合类、行业类、专项类以及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分)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的行业结构,扶优扶强发展一批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提高其产业集中度和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中小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同时,要修订《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规范管理。

2、强化建筑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制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活动,严厉打击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工程业务的行为。要依法将建筑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单位全部纳入资质管理的轨道。

对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和晋级审批,要把是否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列为审查的重要条件之一。凡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除依法作出严厉处罚外,在资质年检时要按照规定列为结论不合格,重新核定资质等级;新核定的资质等级应当低于原资质等级,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取消资质。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降低资质等级处罚的行为,年检中不再重复追究。

六、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1、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程质量工作的重点,是组织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监督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落实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重点是依法监督在装修工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在装修过程中,施工企业要严格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振动等对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的规定。凡违反这些规定的,要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严厉处罚。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加安全防范设施的投入,搞好机具设备维修,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对于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依法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还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

七、建立行政审批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建筑市场执法队伍的建设。

1、建设部将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精神,抓紧研究制订实施细则,对企业资质、执业资格、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建立起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要加快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依靠市场机制自身能够解决的行政审批,要坚决予以废止;对于依法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要做到程序公开、手续简便,并按照审批权力与责任挂钩的原则,建立严格的对审批机构和审批人的失职追究制度。

2、要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既依法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又要加大对中标后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要抓好建筑市场监督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并尽快解决其编制、经费和必要的装备等。为保证监督执法的公正性,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机构应当逐步纳入行政编制序列或由财政全额拨款。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对于执法犯法或的人员要坚决清除出执法队伍。

3、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与惩治腐败相结合。对于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或者插手工程发包承包以及其他建筑市场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幕后的腐败案件,不论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坚决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配合监察等部门一查到底,依法惩处,决不姑息。要严肃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行政责任,严厉查处、徇私枉法,包庇纵容建筑市场违法犯罪活动的腐败分子。

4、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在发现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不力或者执法有误时,可以发出《执法建议书》,要求其改正。

八、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落实。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应当成立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建设部的工作安排,研究制订本地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方案,将整顿规范的任务逐级分解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明确各级、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并检查督促落实。对于工作迟迟不能有效开展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具体组织方案,于*年5月底前抄送建设部整顿规范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部建筑管理司)。

2、今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工作,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

(1)*年4月到6月,为宣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所有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等单位,都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要在*年6月底前自行改正,并向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自查自纠情况的书面报告。对于逾期拒不报送自查自纠报告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列为组织抽查的重点;在组织抽查时,如果发现有隐匿不报或者*年6月底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从重从严作出处理。

(2)*年7月到12月,为组织抽查和联合检查阶段。在普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抽查(地级以上城市的抽查率不低于20%,省、自治区的抽查率不低于10%),并于9月底前向建设部报送组织抽查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书面报告。建设部将在今年第四季度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到有关省市进行重点检查。

3、建立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月报制度。从今年6月份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月将查处招标投标、承包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详见附表),上报建设部整顿规范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

4、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同加强日常管理紧密结合,善于抓住案例、剖析案例,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章建制,努力提高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要注意发现典型和总结经验,及时组织交流和推广,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

5、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体,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和大案要案的查处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健全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制度。对于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不进行认真核实、处理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者的责任。

6、要高度重视运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加强对工程建设和建筑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凡未实现计算机联网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制订计划,采取措施,以各有形建筑市场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为基础,尽快形成全省(自治区)联网,并于*年底前与"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信息网"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