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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O213文献标识码: A
由于煤矿在井巷工程施工中常常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严重影响到煤矿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施工单位、监理企业的生存发展。因此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井巷工程的建设施工中,要不断地提高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从而规避和减少因安全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促进煤矿行业的稳健发展。
一、做好事前控制,把好开工准备关
1.在施工准备阶段的事前控制,要开好第一次工地会议,向承包商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严格审批开工报告,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首先要做好图纸会审前工作,要提前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以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是否与投标书承诺一致。确认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结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能否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审查分包单位资质等级、业绩以及拟分包工程和范围,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审核井筒的坐标、标高、方位及主要巷道、硐室开口位置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复测。承包单位施工设备型号、机具机械性能能否满足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及安全施工的要求。应该强调的是井巷工程的施工,施工机械性能及设备的完好是确保工程质量主要条件之一。
二、提高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
在矿井的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督,有许多的施工标准承包方根本就不可能严格执行,所以施工过程中要严厉督促承包方按照相关的施工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针对不同的施工过程采用不同的施工监督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以后就应该及时的解决。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主要有三个方面:加强对施工工序、工程材料以及工程测量的现场情况。
1.控制施工工序。在施工操作的过程中,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工程整体质量。在对施工工序的要求上面,坚决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原则施工,在上一道工序没有接受检查之前绝不允许其进入下一轮施工,在每一道施工工序完成以后都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我检查,然后再由监理单位对其进行二次检查,最后再由建设方亲自对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检查。
2.控制工程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煤矿的井下施工所使用的工程材料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矿井施工最主要的工程材料就是砂石、水泥和锚杆、锚索等。在工程材料方面可以采用两种形式,一是建设单位提供,二是由施工单位代为采购,但是承包方按照工程合同的价格采购原材料,这就给工程的监理带来了巨大的施工难度。尤其是一些私人小煤矿,其矿井的建设工程就是由其自身进行的。在此情况下,为了节省材料采购成本,会出现许多的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对于一些大的工程项目就需要在工程材料方面对材料质量进行严格审查,并由专业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对工程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查,彻底的把握好工程质量。
3.施工现场的测量。在井下巷道工程的测量过程中,要有完善的测量系统,要有炮眼、开口标高的测量位置。在承包方完成工程测量的放线工作以后要认真填写技术资料的相关表格。然后由工程监理进行二次复测,以确认工程测量质量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在工程测量的过程中要按规范进行工程测量。尤其是对巷道的开口位置要进行十分仔细的测量和检验。对于巷道的工程测量质量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如果出现测量问题,必须进行重新测量,否则就坚决不允许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
三、树立风险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监理程序
1.提高风险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监理制度的落实。监理人员要在保证良好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同时,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风险意识,明确工程监理工作的意义以及工作目的、内容、时间等,从而有效确保工程监理的安全性。同时, 监理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在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监理质量目标责任制。要建立健全工程监理安全目标和规范,从而有效提高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规程审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编制的井巷工程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门的施工方案、施工作业规程是否符合强制性的标准要求及安全规程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及安全规程规定。
(2)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及安全规程规定。井筒开凿与巷道掘进、支护、“一通三防”、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爆破材料与井下爆破、地质、测量与防治水、提升运输、凿井主要设备、电气设备等主要工序及分项、分部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及安全规程规定。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落实施工人员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教育,新工人安全培训教育不得低于一个月,入场安全培训教育不得低于一周,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2)在监理过程中井巷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监督是监理工作的重点,在施工阶段要严格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监理日志;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与工作情况;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必须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行为。
结束语:
针对井巷工程施工特点,要求承包单位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质量检验评定。井巷工程质量控制方法采用以指定分项、分部工程检查验收为重点,工序转换检查验收采用平行检查、旁站、抽检等方法。在监理过程中坚持“主动监理,预控为主”的方针,把质量控制始终放在核心的地位。然而,煤矿井巷施工安全是第一位的,从事煤矿矿井施工的人们都清楚,没有安全一切都将不存在。安全工作贯穿于矿井施工每个阶段,从开工准备到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必须树立起安全与质量风险意识,安全第一的观念要灌输到现场监理部的每一个监理人员的思想深处。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结束的整个监理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与管理制度,与每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做到奖惩严明,充分发挥从总监到监理人员主动性。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切实加强工程质量过程控制。
参考文献:
[1]马玉普.煤矿掘进作业方式分析[J].科技资讯,2010(23).
[2]李建文.浅谈煤矿井下巷道掘进衔接时应该注意的关键问题[J].科技创新导报,2011(34).
关键词:市政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监督。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市政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 其管理的水平不仅决定了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 更为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的是施工单位的整个社会效益,,再加上市政工程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工程, 因此无论是从质量上还是从安全上, 都必须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安全监督,才能使市政工程真正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与功能。
1市政工程现场施工的特点
1.1市政施工中作业环境的复杂性
在市政施工中,大多为城市道路的改造工程,道路新建工程、立交桥梁的建设工程、公路的隧道工程,还有在市政施工中的各种应该配置的管线施工,这些市政施工多样性的特点决定了市政施工的线路长,难度大,作业环境复杂的状况,因此,对在市政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时必须加以严格管理的。同时,市政施工又大部分是在市区进行,由于城市的交通问题,在市政施工过程中不能做到全封闭,尤其是在白天施工过程中,经常要与社会人员接触,在市政施工现场,还要经常出现各种工序的交叉,这些都可能导致市政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1.2市政施工方法的多样性
在市政施工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的多样性,市政施工所采用的方法也必然不同,如在市政施工中的管线施工方法有多种,常用的有明挖法、暗挖法等,不同方法的造价当然不同,在市政施工中,遇到道路施工过程时,要根据市政施工的现场情况,也要注意发挥大型机械功能的优势,对于桥梁施工要根据现场情况和设计要求。虽然在现场施工中各种施工方法不同,所需的各种安全管理技术措施也不相同,都需要在市政施工中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各种不同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采取不同的措施。这不仅是对市政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也是对市政施工环境安全的要求,显然由于市政施工安全涉及到方方面面,对市政施工的安全控制是有难度的,要求市政施工中的全体施工人员,一定要以市政施工安全管理为主线,确保市政施工安全得到不断提升。
1.3市政施工人员流动性大
在市政施工中,参与施工的人员流动性大这是改革以来的事实,这源于农村土地承包后富裕劳动力流向城市,所以市政施工人员多为农民工,这是由于市政施工中劳动技术比较简单,同时,也表现出农民工本身的技术素质差,尤其是安全意识更是缺乏,他们对自己的安全保护的知识基本没有,因此要求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定要完善,否则,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其次,由于市政施工的现场较大,必然与市政施工工地周围居民接触较多,也难以制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而市政施工中的沟槽作业又较多,使用作业的设备大多为大型机械,这为市政施工中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稍一疏忽,就容易使施工现场出现不安全事故,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许多市政施工发生的事故都是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例如:市政施工的安全标示牌安置位置不清楚,也容易造成第三方人员的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监督措施
2.1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体系
安全管理和控制的关键因素是人,人是安全管理和控制的保障体系,只有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并进行有效的日常管理和控制工作,才能不断地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监理要对承包商的安全保障体系进行严格把关。
监理要严格审查如下内容: 承包商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到期及是否符合项目施工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证、专职安全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等资格证和岗位证是否到期及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是否满足项目需要;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对于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监理须及时发出指令,责令承包商限期整改。
2.2督促承包商建立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生产人员的不稳定性,项目完工后项目部就解散了,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流动也是国家允许的,因此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责任心不够强。为了避免这些现象的发生,监理须要求项目部与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班组签订责任状,明确各人的责、权、利,谁不尽责就按责任状处罚,谁做的好就按章奖励,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监理要求承包商将签订的责任状报监理备案,并督促其实施。
督促承包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岗前培训制,技术交底制度,交接班制度,定期安全教育制,工序交接制,各种制度制定后报监理,监理审批同意后监督其实施。各种制度批准后须上墙悬挂,并定期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促使各岗位人员明确其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2.3督促承包商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承包商管理人员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地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应熟悉已经批转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种专项施工方案,明白各项安全操作要点,并对生产人员进行指导、教育。
为了确保安全操作规程的顺利实施,项目经理应组织技术人员分专业对各工种定期进行专业性安全教育,组织生产人员学习与本专业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每个生产人员在进行专业施工前明白如何正确操作,以及误操作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并在操作前组织专业生产人员进行演练,确保各专业生产人员熟练掌握正确的操作流程。定期组织生产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不断提高生产工人素质,加强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自觉性和主动性。
2.4监督承包商对安全的投入及各种安全设施的落实
承包商对安全的合理投入才能确保安全设施到位,才能确保生产工人在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中生产,各种安全设施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各种专业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要达到这些要求,安全设施投入费用是必不可少的,费用的投入是安全设施投入的保障。监理如发现承包商必要的安全设施不到位,应该及时发出整改指令,强制要求承包商按批准的专项方案和规范、规程要求落实到位。
2.5对危险性较大的专业工程实施旁站监理
对建设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如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不但承包商应该高度重视,监理同样应该高度重视,因为总结国内建筑工程出现的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中,建设部命名的这些范围内的工程出现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概率最大。这就要求监理采取更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对这些工程实施有效的控制。对这些项目实施旁站监理,全程监督和见证其施工过程是监理最有效的控制措施,因此为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顺利实施而不出现安全事故,监理必须全程严格监督承包商按批准的专项方案实施。
3 结束语
总之,安全生产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的客观需要,只有加强对安全宣传教育、减轻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加强制度执行力、重视监督及查处,杜绝安全隐患的遗留,避免一切不安全的行为与不利环境。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保质保量、高效率完成设产任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强. 市政工程雨季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措施[J]. 中小企业科技, 2007(10).
关键词:工民建 施工监理 问题 策略
1 工民建施工监理阶段中存在的问题
1.1 监理管理中欠缺安全有效的管理体系与防范控制措施
工民建工程施工建设阶段中,安全监理控制体系的有效建立,是确保安全施工、提升工程质量的核心组织,也是规范开展监理控制活动的重要基础。然而,当前,工民建工程却缺乏良好的安全监控体系,无法创建科学合理的领导组织机构。虽然领导层面提升了对监理管理的重视力度,却较难落实于实践行动,无法符合企业发展目标需求,创建专项监管体系。一些企业则仅临时配备经验不丰富的安全监督人员,没有良好创设相关监理操作规程与有效的防范控制约束管理机制及实践措施。另外,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欠缺法律规范约束,当前该层面法律规定仅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仅对管理人员、相关服务进行了明确规定,而对于违规操作引发的损失问题,却没有形成良好界定。这样便给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有了钻空子的机会,他们只需要出具赔偿金便可继续在行业中经营,不会受到较大影响。因此其无法从根本层面、思想认识上树立安全管控意识,仍旧会令安全监督管理充满缺陷、弊端与漏洞问题,令惩罚机制无法体现健全管理效果。施工建设、管理控制人员则往往依据侥幸心理,盲目提进度、赶工期,过分注重经济效益,却忽视了安全管理,进一步导致了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现象。
1.2 就施工监理管理存在认识误区
当前,监理管理单位对工民建工程安全监督存在观念认识的模糊性,一些工作人员仅注重对施工水平质量、进度的管理与成本管控,认为质量符合标准、进度提速便实现了控制目标。一些监理机构则缺乏专业性管理工程师人员,而是一味的听命于领导安排,令监理管控效能不良下降,体现了认识层面的误区现象。工民建施工建设单位则普遍存在注重效益、忽视安全的误区。同时在监理管理中则呈现出多头管理、多方主体,对各方管理机制与监督责任没有清晰界定,导致施工建设过程中存在互相推诿、无人管控、监督管理控制落实不到位,呈现管理死角、真空地带等不良问题。一旦出现安全隐患事故,则无法实施及时的控制救助,会继续令损失影响进一步扩大。
1.3 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素质水平有限,无法树立良好责任意识
由监理管理工作人员角度来讲,其整体素质水平有限,无法树立良好的责任意识,对安全监理工作则存在重视力度有限、认识偏差等不良问题。在履行监理管理阶段中,无法充分了解相关法规制度,通过深入学习,掌握相关监理技巧。还有一些监理人员对于违规操作现象视而不见,无法做好及时整改处理,令隐患问题影响面进一步扩大。监理机构单位则在人员安排层面存在一定缺陷,由于不重视安全监理,一些监理企业没有设置安全监理机构,而是委任兼职人员从事监督控制。这些人员由于精力有限,忙于本职工作,而忽视了安全监理管理,令工作效率水平大大下降。在人员数量配备、工作安排中同样存在较多缺陷。
2 工民建施工监理有效实践策略
2.1 强化监理控制认识,优化监理管理
安全是建筑行业永恒发展的核心主题,脱离了安全管理,便会令工民建工程欠缺优质建设保障,并引发巨大的经济损失与人身安全影响。为此,工民建工程施工建设中,应将监理管理作为安全控制、营造优质施工环境的主要途径。相关工作人员应充分意识到安全控制监理是施工单位持续发展的保障,管理人员应促进经济效益与安全管理的全面融合,摒弃以往脱钩管理理念。应在监理管理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尤其应注重对安全监理物力、财力与人力资源的投入,确保各项监理工作的优质开展、落实到位。不应禁锢发展理念,应立足长远,在优化控制施工质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优化调配财务资金的基础上,充分考量使用方长远利益目标,进而强化对工民建工程施工监督管理的科学认识。新时期,针对监理管理中包含的误区认识现象,应通过行业整改、综合宣传、案例教育、危机警示、奖惩激励,进行整合调控管理,引导工民建施工单位、监理机构树立全新的监督管理理念,通过优化管控、全过程监督、质量控制体系规范管理,延长工程建设服务应用寿命,创造安全施工建设环境,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进而全面实现质量、效益、安全、成本控制综合目标。
2.2 创建优质安全监理体系,提升管控效能
为提升监理管控效能,应科学创建优质安全监理体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监理制度法规,确保工民建工程的高效、安全与可靠建设。针对当前,工民建监理管理质量体系中包含的不足问题,应履行领导管理负责体制,创建完善的监理控制机构,明确安全监理操作规程。通过监督典范的有效营造,层级落实安全管控责任,将监督管理职能向下划分至各班组、各机构及基层员工,进而令企业全员明晰安全管控责任与生产管理职能,全面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范要求,杜绝偷工减料、违规操作、简化必要步骤等不良施工问题。对于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应找到相关负责管理人员并对其实施严厉惩处,进而营造良好的安全监督管理氛围,确保工民建工程安全生产经营责任的落实到位,构建成上下监督、互相保障的有效责任体系。为规范监理单位管控职责,应创建完善管理监督法律规范体系,有效补充行业法律制度空白。同时应基于已有法律制度,增设有关监理管理的约束规范,进而对各项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形成强制性法律制度要求,进而营造有法可依的良好监督管理效果,完善法律惩处管理,提升行业人员综合安全意识。再者在高层工民建工程施工建设中,由于其存在显著安全隐患,因此工程监理单位应强化重点控制,对施工人员做好筛选,杜绝恐高人员上岗作业,并应做好脚手架、相关安全保护设施搭设的监督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施工建设环境。
2.3 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监理工作人员整体水平素质
为优化监理管理,对从事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应强化教育培训,优化提升其整体素质水平。不同的工民建工程,其使用需求、施工现场环境、企业建设能力均会存在一定差异,因此监理单位应首先全面熟悉了解工民建工程个性化特征,令监理工作人员通过细化核查,制定监理管理具体方案策略。应联合施工建设单位展开综合培训教育,成立安全管控中心,开展丰富多样、贴近工程实际的安全管理活动。借助实践管理,提升监督管理人员、工程建设人员整体安全素质水平,令其安全知识结构全面更新,进而形成良好的安全隐患预警、鉴别、分析研究能力,以及处理事故的综合管控能力。通过有效培训、强化联合,将令安全监理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创建优质施工环境,提升施工建设效率。在施工前期,应对施工人员、监理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引导,引入专项监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联合监理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与工程质检人员召开质量安全会议,确保整体施工过程各项工序均经过监理、质检人员的检验监督与验收审核,并实施签字后才能从事下道工序建设,确保整体工民建工程的安全建设、顺利施工、质量水平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进而创设良好的施工效益。
3 结语
总之,针对工民建施工监理重要性、实践控制阶段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只有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强化法制化、透明化、科学化监督管控,才能提升工程建设水平、营造安全施工环境,并实现综合效益目标。
参考文献:
[1]孙长忠.加强建筑施工监理提高工程质量[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1(23).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文工程是指经国家和省批准的水文工程及水利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水文项目(简称“工程带水文”),主要包括河南省水文站网内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投资的水文工程项目,其它投资建设的水文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水文工程建设按建管一体的原则,由省级水文机构统一规划和实施。
计划内水文工程项目由省级水文机构统一立项,其组织实施由省级水文机构统一负责。
“工程带水文”项目,由有关部门或项目法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水文监测设施列入水利工程建设内容,委托省级水文机构统一建设管理,并与之签定委托建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建设资金从中央和省投资中足额列支。
第五条水文工程建设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接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工程带水文”项目还要接受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检查指导,完工后作为专项工程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验收。
第六条建设各方必须依据国家和水利部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第二章建管机构
第七条水文工程建设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组建的水文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统一组织实施,项目法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组建现场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应与所承担工程的规模、重要性和技术要求相适应。应有固定的专业技术、财务和管理人员,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50%,技术、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第九条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应对所承担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程、规范,正确处理各方之间的关系,按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
第十条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审计、稽查、检查等,如实提交工程、计划、财务、统计等资料。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应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法规,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水文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当加强项目建设信息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到位、完成情况等信息,报送有关部门。
第三章招标投标
第十三条水文工程应按国家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应公开招标。
第十四条承担水文工程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制造)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水文建设管理机构可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招标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符合国家和河南省水利行业相关规定。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水利部和河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中技术、财务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其中水文方面专家人数不少于技术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库中抽取。招标、评标、定标按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建设监理
第十六条水文工程建设应实行建设监理制。监理单位对水文工程建设的质量、资金、进度、安全等进行全面监理。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要加强监理力量,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施工现场派驻熟悉业务和胜任实际工作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第十八条为保证建设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项目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压减监理费用。
第五章施工管理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未经审查的施工图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设备仪器运达现场后应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联合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不准安装使用。
第二十一条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积极作好施工过程的各项安排,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并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施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负责。
第二十三条参建单位应做好工程建设中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工作,并负责编制竣工管理工作报告。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水文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行使监督职能,不替代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职责。
第二十五条水文工程建设在开工前,应按规定到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工程特点,采取巡查、抽查的方式开展监督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参建单位和个人均有责任和义务向质量监督机构和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工程质量情况,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二十七条水文工程建设质量评定、验收工作,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执行。
第七章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水文工程完工后,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带水文”项目作为专项工程组织验收。
关键词:安全 管理 责任 执行
1、前言
随着油田勘探开发活动的持续深入,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尤其是全社会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敏感反应,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愈发深刻。作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风险突出的油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其影响之大,更是无法估计。如中石油重庆开县“12·23”井喷事故,举国哗然,震惊世界。虽时隔多年,恍如昨日,如此深刻。由此油田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提升本质化安全生产能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目前油田企业安全生产缺陷剖析
2.1 从事故角度剖析
经过对近几年来发生安全事故油田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将存在问题分类统计后发现,这些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五种原因:
(1)安全管理考核机制上的不完善。安全主管部门管理方式方法不得当,模式单一,管理靠评比,工作为评比而评比。上级靠评比考核落实工作,缺失服务职能。下级把精力放在搞好评比结果上,缺乏稳扎稳打,稳步提升基础安全工作的热情。
(2)企业安全资金投入缺乏。目前由于油田开发难度逐年加大,企业经营困难,成本压力较大,需要资金的地方太多,无法对安全设备进行及时的更新,对一些明知该整改的隐患和问题也心有余而力不足,采取一些简单预防措施搁置完事。
(3)员工疏忽大意,导致安全事故。岗位员工投机取巧,违章操作,随意更改操作流程,野蛮施工,注意力不集中,在生产施工中,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4)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力缺失。大多数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都已经非常完善,并且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管理经验。但制度和规程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未能有效落实到实际操作环节中。
2.2 从管理体制剖析
虽然油田企业大部分单位,管理相对规范,也建立了完善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系列的安全技术标准,得到较为规范的实施,但油田建设工作中安全事故仍频频发生,这与管理体制的职责划分模糊不清有着一定的关系:一方面安全监督人员自己在工作中检查发现的问题需要自己去协调解决,有些问题协调解决的难度很大,所以就出现对待这些问题得过且过,从而不能有效解决存在问题和隐患。另一方面安全监督人员易受本单位生产经营形势所左右,对于达不到标准网开一面,降低标准进行开工验收,带“病”施工视而不见,上级领导打招呼要求降低标准、加快生产进度等等都存在现实的可能。
3、提升油田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对策
根据对油田管理现状剖析,结合油田目前安全生产领域开展的主要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持续提升本质化安全生产能力。
3.1 建立“我要安全”的文化管理体系
“我要安全”就是让岗位职工“会安全、能安全”,让各级管理人员开展管理活动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去组织工作。企业内部形成自觉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等一整套安全管理体系规章制度,落实各专业部门及不同单位安全管理承包考核责任指标,在承包责任书上明确安全生产施工运行中的具体责任和严格的奖惩条款。管理层不因任何因素逾越规程指挥管理,彻底抛弃“不违章就无法组织生产”的“低老坏”思想。操作员工自觉提升标准化操作能力,自觉遵章操作,形成良好的操作习惯。
3.2 做到以人为本、加强教育、夯实基础,本质提升
坚持开展一线操作人员每月2天的脱产安全教育培训,提升意识、技能和标准化施工能力。重点学习HSE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各类技术标准和工艺流程,尤其是新工艺、新技术的工作原理;结合生产运行特点,有针对性学习各类特殊施工、高风险施工的专项防范措施;学习应急处置及应急救援知识,重点提高班组第一时间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和风险经历共享。
3.3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
从施工企业现有的管理体制上来看,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不可能对施工现场每个专业的施工、每道施工工序、每台施工设备、设施装置都完全介入和监督。因此我们可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来加强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力度,工程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并结合现场实际,及时调整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对特种设备、特殊场所和特殊施工工序,组织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专业性安全检查。
3.4 完善监督机制,严格监管程序,强化制度落实
在油田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运行中,各单位应根据油田施工中各类工程的特点和实际,设立独立的安全监理机构,开展异体监督主体进行安全监理,强化异体安全监理的作用。监理主体部门不但要做好建设施工中的标准化施工建设,更要做好施工安全控制,通过增设安全监理等方式,将安全监理专业化,日常化,全程化,实现及时监督,追踪整个施工过程,达到严格落实制度,及时纠正违章,强化安全管理的目的。
3.5 加强风险辨识管理,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控体系
HSE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之一是风险辨识和评价。油气生产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要实行对风险的可靠控制,首先要让全体职工认识到本行业的风险特点,掌握每一项风险制定切实可靠的控制措施,形成覆盖全系统的安全监控体系。同时不但要对现在已经在进行的各项生产过程开展风险识别和评价,取得经验,形成制度,而且在今后开展任何新的工作之前,都要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评价,从源头解决设备设施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性。只有这样才能安全出效益、安全出和谐、安全保稳定。
关键词:条例;动态管理;安全监理
Abstract: This paper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 described theoretically the importance of safety supervision work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introduces the supervision procedure and supervision method is discussed.
Key words: regulation; dynamic management; safety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经济的日益发展,建设规模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据有关统计,建筑行业每年因工死亡人数仅次于矿山,居全国各行业的第二位,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很大损失。究其原因,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着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人员自身素质差、安全生产观念淡薄等是其中的重要因素。原由安全监督站监督和企业自我约束的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安全生产形势要求,通过《条例》、《动态办法》的贯彻和落实可以看出,监理企业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切实把安全监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理工作的内容,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是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是互相依存、密不可分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章第14条明文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监理单位作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之一,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和内容除了“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外,还加上了安全管理。
1、 监理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监理工作体系
1.1监理企业应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安全监理业务素质。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以及各类机械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等。监理单位建立健全三级(企业法人或分管安全负责人项目总监专业监理)的内部安全监理工作体系,以保证责任落实。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并应当根据工程特
点,配备包括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内的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1.2监理企业应把安全监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制定项目监理机构各级安全监理职责,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和工作程序,更重要的是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3监理企业应强化对监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同时积极支持其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2、 开工前审核查验的主要方面
2.1建筑工程有无施工许可证。
2.2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安全管理、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合理。
2.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三类人员有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2.5审查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核查这些措施制度的实用性。
2.6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对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程序进行了审批并通过由项目总监和项目经理共同组织的专家论证审查。
2.7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2.8检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监理意见,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未经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的不得投入使用。
(9)施工现场办公及民工宿舍、食堂、厕所等临时设施是否达到要求,施工现场、道路及照明等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 施工过程安全监理
3.1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2 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按规定正确使用“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必须牢固可靠。
3.3施工用电的外电防护及封闭是否符合用电规范要求。施工用电系统是否采用TN-S系统;用电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配电箱是否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是否使用 “五芯”电缆;正确使用标准配电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备应符合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电压。
3.4塔吊必须安装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应符合要求;安装和拆卸必须由取得拆装资质的队伍施工;塔吊作业由专人指挥及持证上岗,指挥应有联络设备。
3.5井字架的架体制作是否符合要求。限位保险装置是否缺少、损坏或失灵;钢丝绳磨损有无超过报废标准,吊篮有无安全门或人员有无违章乘坐吊篮上下;物料提升设备是否使用双绳起吊;操作过程中必须有准确、有效的联络信号;卷扬机应设操作棚;防雷装置应符合要求。
3.6 基坑作业按规定施放边坡和护坡支护。按规定对邻近建筑物等设施和坑壁进行监测;工地围墙及临建房应坚固、美观;文明施工达到标准的要求。
3.7脚手架基础必须设垫板、底座;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拉结点必须齐全、牢固;首层、施工层满铺脚手板;安全立、平网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并封闭严密,立网应高于操作层一步架。
3.8监理项目部应组织人员,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工地的安全状况进行评分。
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监理会议纪要等立卷归档。
4、 结语
施工安全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真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理人员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预控作用,还必须在施工安全中将业主、地方安全监督部门和施工承包单位和安全管理有效结合起来。在施工现场上按照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安全监理合同,认真履行国家、政府、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规范标准,扎扎实实的监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管理,这无疑是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与地方安全监督部门管理之间最好的补白,也是监理真正发挥作用的地方,只有通过上述各项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才能有效消除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才能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到最低。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 工程监理 安全管理 措施
在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中,安全监理是一关键节点。科学高效的安全监理能够为工程决策提供客观依据,同样也是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范畴。监理单位作为建筑工程中一个关键性的责任主体,应该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理单位所承担的责任与其他责任主体所承担的责任有明显的区别,这是监理单位在建筑施工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当然,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也不同于其他责任主体。监理部门应该依据“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要求”、“管业务必管安全”、“安全属地化管理责任”三项安全基本要求,制定施工安全检查表,网格化安全监督体系,监督全覆盖。施工安全检查表列出多项检查内容,将施工现场所有细节纳入检查范围,部门联合纵到底,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责任。
1 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安全监理必然涉及安全施工监理内容,除此之外,还包括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1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法规和相关技术规程。
1.2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工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3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和相关手续进行严格审定,全面检查现场的材料、设备,检查安全防护用具是否到位。
1.4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要求及相关操作规程,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1.5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1.6 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教育,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工人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2 建筑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的措施
2.1 加强教育培训,确保监理人员持证上岗
要高度重视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为了让每名参训人员深刻了解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培训工作收到实效,培训讲师必须结合目前工作实际,按照通俗易懂的原则,认真编写培训教案,重点培训《监理工作规程》,明确违规违章操作处罚措施。在授课时结合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以事析理、以理明事地讲解各类问题产生的原因及预防方法、控制措施。要求所有监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使监理人员全面了解当前面临的安全形势,提高安全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理工作,为全面实现安全目标营造出安全和谐的作业环境。
2.2 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监理,并且将安全技术交底的监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①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安全技术措施。
②施工单位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施工方案,报送总监签字后才可实施。
③有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系数高。要求这部分工程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合理规划现场水电管线布置,明确土方开挖、人工挖孔桩、模板安装等技术规程。重点关注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工程、爆破、卸料平台的建设,新的工艺、材料和技术措施应用时,应加强现场巡视。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2.3 强化对现场机械、电力等设施的安全监理
①现场的机械、各种电器元件和配套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附带质检报告、出厂合格证。可实行人机责任制,一人一机,科学检测维护现场机械。
②健全现场管理制度,为安全检查、验收、维护、拆除等提供可参照的依据,检查验收若发现隐患点,应及时通报,责令整改。
③强化安全防护方面的监理工作。
2.4 强化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工伤亡事故的监理
①项目部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救援演练。
②加强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结案的监理。
2.5 加强对安全检查的监理
针对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施工专项检查。通过查施工方案,查安全器具、查实体质量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现场的管控,以确保现场生产安全有序推进。开展安全检查旨在强化现场作业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活动安排,检查组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并细化了阶段检查工作任务、检点,力求活动取得实效,以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在检查中以提升监理履责为重点,督促监理项目部认真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加强现场管控,做好重要危险工序、部位的安全旁站、安全检查签证等工作,努力提升现场管控水平,实现现场作业环境,作业秩序的进一步优化,确保现场生产安全有序推进。
安全检查将重点对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安全施工方案执行、安全设施投入、文明施工及标准执行、隐患排查及风险预控等进行重点清查,并对施工作业指导卡、指导书执行情况进行落实检查,对隐蔽工程开展随机抽查;加强对安全器具的检查,重点对器具的质量情况、使用情况、护手安全装置、漏电保护器、安全作业蓬、防护栏板等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规范,限期整改,并做好“回头看”复核工作,确保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2.6 督促落实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和运转
要求企业上下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责任使命,以更加务实、更加严谨、更加有力的作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完善工程包保、稳定、故障排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预案,切实排除隐患,做到守土有责,保好一方平安,具体要做到“五个强化”。
一是必须强化安全意识。全企上下要始终高度重视,切实把发展经济和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感,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施工全过程零事故。
二是必须强化组织领导。结合现场实际制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盯岗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稳定责任。
三是必须强化查摆堵漏。各包干领导要立即行动,深入施工现场,全面、细致地对现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大排查、大筛选,认真摸清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堵漏洞、排隐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是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引起有关各方的高度重视。作为监理人员,应该从实际出发坚持开展定期不定期实施监理检查,牢牢把握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动态,对隐患要摸得清、查得准、整改得及时,确保重点领域始终保持安全。同时必须强化责任落实。要落实监理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任务到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体成网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张仕成.浅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J].广东科技, 2006(09).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越受重视,针对于它的管理就越难展开,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是一个复杂的,需要集中和系统管理的过程,在整个工程的施工、生产过程中,无论是技术方面还是人为方面,其影响因素都很多。设计的可行性、施工的技术水平、地理环境、人员的管理以及操作能力等,每一个细节都会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产生巨大的影响,都需要管理者以高度的责任感予以监督,防止任何质量和安全问题的产生。
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建筑市场管理与监督不够完善。在现代施工过程中,有些承建单位为了抢夺中标项目,忽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没有完善的考虑到安全监督管理问题,其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导致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存在一些问题,对建筑工人的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因此应该加强建筑市场与监督管理,层层监督,从中标开始到工程竣工,都应该加强监督与管理。
2、建筑材料不符合规格。构成工程实体的最基本单元即是建筑工程材料,同时也是工程质量最基础的部分,其质量是否符合材料标准与设计要求,直接对整个建筑物的质量等级与结构安全受到影响。在实体工程施工中,因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会导致项目返工,严重者导致质量事故。建筑材料容易出现的问题如:抽取检查的建筑材料要求未达到标准,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不检查其认证,对工程项目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质量把关不严等。
3、团队建设的安全防护和质量管理意识不足在施工队伍中大多数来自农村,他们安全意识缺乏,整体素质偏低,组织单位安全防护未到位,安全责任人没有制定出完善的安全规则,施工队伍欠缺安全方面的培训,员工对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没有遵守,总体来说还未形成强烈的质量保障与安全忧患意识。
4、企业负责人不够重视,机构设置不全面在目前项目施工过程中,企业负责人对施工质量安全不够重视,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还对政府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与社会监理部门存在依赖性,重视不够忽略了质量管理机构建设与人员组织,内部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团队继续萎缩,不断流失掉,造成施工单位内部质量、安全自查、自我控制、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验收下降,如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大多数是项目负责人追求低成本,没有一个明确在施工各方面不同位置的分配任务,从而导致项目质量安全不能得到保证。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
1、加强质量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施工技术人员,应按照施工现场的不同情况,结合当前项目,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经施工组织设计后,然后由工程师进行审批,递交给监理部门批准。对于特殊的施工部位宜编写制定专项的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加大验收与检查力度,以确保质量与安全技术措施上均有保障。根据防洪、防雨、防触电等质量安全的规定,进行对现场规划。现场道路需保持平整畅通,生产生活区确保足够的供水,以及消防安全设施与急救人员,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掌握使用消防设备。在质量方面宜以完善技术为导向,对技术进行改造,以实现持续的质量改进,技术是我们控制质量的主要手段,只要技术得到加强,方可增加工程质量管理的灵活性,对工程质量可分阶段进行管理,每一个阶段建立相应的质量指标,如果实现指标,继续进行此项目,如果无法实现指标,可使用补救指标或嫁接纠正措施。
2、积极采用技术新工艺,按规范与规程施工。操作规程与施工工艺是进行施工操作的法规与依据,有着本身的规律性、科学性与合理性,每个人都应一定要严格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应建立起符合技术要求的质量标准、工艺流程与操作规程,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操作规程与规范严格进行,并根据施工流程,如出现问题立即纠正,以防止事故隐患的发生,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3、人员方面。首先,要增强人员的安全意识。意识是行动的指挥者,许多质量和安全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人员方面的意识不够引起的。
建筑工程是一项人员复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人是工程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参与者,做好了人的工作,工程便成功了一半。而工程中的人员,包括建筑工程的设计者、管理者和实施者三方面。各方面所从事的工作不同,其专业方面的素养也各不相同,但他们都或多或少对工程的质量问题负有一定的责任,都需要进行相关的教育,增强其责任意识。此外,对施工人员的选择上,要本着为工程负责的态度,选择具有高超的技术和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并任用有管理才能的人对工程进行监管,以才能作为用人的标准,切忌亲疏有别。
建筑工程是一项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要坚决杜绝捞好处、送人情等现象的发生。而要真正管理好人员,使每个人都能做到认真负责,就要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将具体的工程项目分配到一些领头人手中,给予这些人适当的权利,同时负有一定的责任。这些人再将所负责的项目交付给自己所管理的人员,同时也将责任传递下去。这样,一旦发生任何问题,就可以很快找到相关责任人,对于提高这些人的责任心有很好的作用。
三、逐步提高建筑工程的监理水平。
1、在施工阶段监理中,提高监理服务的标准化水平。施工阶段的施工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行业得以生存与发展的根本,监理单位要把施工阶段的监理作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履行约定的合同,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度,确保项目监理人员到岗、工作有序、责任到位。
2、企业自查自纠的监督。监督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努力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新问题分析原因,制定相关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
3、为进一步对监理市场秩序得以规范,为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监理企业应依法开展监理工作,不出卖出借资质、不挂靠、超资质承包工程,要自觉远离串标、围标、暗箱操作等不正规的交易行为,要以专业技能、绩效管理和商业信用评级取胜,坚决抵制提供低价恶性竞争,自觉维护公平竞争,保护行业利益。
4、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工程的实施阶段,对于施工人员的管理,主要是指监督其施工方式、操作程序是否合理、规范。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和生产安全而言,施工人员的影响是最大的。管理者要对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监督。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不戴安全帽,不遵守施工条例等违规行为,要进行及时的制止。对于工程中人员随意流动,人员工作不具体等现象,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调整,确保每一位施工人员能够做到在其位,干起活,严格遵守施工要求,保证施工现场纪律严明,施工工作的实施有条不紊。
结语:建筑工程建设中,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好坏关系到国家经济良性发展,一旦施工质量有问题,就会产生很多事故风险,其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所以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将质量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只要拥有更好的质量控制与建设管理技能,使整个建设项目的产品与成果得到保证,从而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的整体效益。
参考文献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安全管理探究 [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中图分类号:TV5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532035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是为落实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是指受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与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性质相比,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具有必要性、不可替代性、艰巨性和专业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目的:以尽可能低的成本,按既定的工期完成一定数量的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 质监机构的设置
1.1 机构健全
平远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成立于2006年5月,是县水务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属事业编制,县质监站应通过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会同本市水务局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实地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相关质量监督工作。
1.2 人员配备
平远县质监站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定事业编制人数为3名,人员、专业结构配置合理,均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
1.3 经费保障
平远县质监站的一切经费由县水务局统筹解决,人员工资由水行政主管向当地县财政部门申请直拨。
2 质监工作的开展
县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能是归口管理本县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辅助(含住宅与文化卫生设施)和附属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质监工作原则是“监督、检查、帮助、促进”。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主要分为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初期质量监督、建设实施阶段的质量监督、工程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共4个阶段。
2.1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到属地管理或市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履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一部分,在此阶段,质监站须严格审查项目法人提供的下列附件材料:
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初步设计报告和总概算文件复印件;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法人与设计、监理、施工(安装)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施工单位项目现场机构文件及人员组成。①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②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③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考核证书B证复印件,④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C证复印件;现场监理机构文件及人员组成,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岗位证书复印件,现场主要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监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2.2 施工初期质量监督
在这一工作阶段中,由于县级水利水电工程规模较小,质量监督工作可适当简化。质监站的主要工作包括编写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制定可操作性、适合受监工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计划》,并印发给各参建单位。对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申报工程项目划分表的确认,对申报的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的确认;核查受监工程的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营业范围等;对各参建单位的制度体系等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并完成相关检查表格的填写。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招投标文件的,及时通知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督促有关方面及时予以解决,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3 建设实施阶段的质量监督
在这个工作阶段中,质量监督机构除了对工程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外,还要对工程施工的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检查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2.3.1 监督工程实体质量
工程质量安全是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县质监站对受监工程主要以抽查为主,采用随机抽查、定期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质量监督。特别是对重要隐蔽工程的现场签证进行重点检查,若发现问题则以文件形式通知各参建单位,要求限期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质监站。
2.3.2 监督参建单位质量行为
监督受监工程时,对项目法人主要检查工程质量是否做到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及相关人员质量行为;对监理单位主要监督检查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是否熟悉每道工序的质量控制标准,对施工方的自检是否及时签证;是否及时填写监理日志,是否及时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检验结果进行了核实,是否及时对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进行了复核,监理跟踪及平行检测记录是否真实、齐全,结论是否正确,签字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规定保存1份《工序、单元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和备查资料;是否及时组织了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工作;信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是质量监督活动中的重中之重,因为县管工程规模小、一般业主(特别是私营业主)不请有资质的监理机构,因此特别要对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有关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是否及时、现场人员是否熟悉各项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检查的“三检制”(班组初检记录、施工队复检记录、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终检记录)是否能认真执行;对设计单位的监督检查主要是检查设计单位设代是否驻在现场、设计变更是否符合有关变更程序,是否及时参加规定设计单位应参加的各类验收,是否按规定参与了质量缺陷及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分析,是否有指定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供应商的行为。
2.4 工程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
列席受监工程主体建筑物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自查的验收会,参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会,并核定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会,并做为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核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并在竣工验收前,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其中应有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并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建议。此外还要参加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等。
3 质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 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不清,意识不强
虽然水利水电工程基本确立了“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但县级及镇级水利水电工程规模小,项目法人(尤其是私营业主)对工程质量认识不强,在工程建设中为了减少投资,一般工程均不请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只依靠施工班组进行质量控制,而施工班组素质不高,缺乏质量安全方面等知识,只凭施工经验进行施工,更无相应的检测措施;政府投资的工程均会请工程监理,但是部分工程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施工过程中未能对工程施工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实行旁站,对施工单位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未进行复核,没有达到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目的;水利水电工程一般需由有水利水电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但在县级水利水电工程中,由于工程投资规模小,达到需要招标工程也进行了招标,并选择了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但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一般只由当地有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或个人)进行施工,工程转包现象较为普遍,投标书中承诺的工程管理机构有其名无其实,而施工班组往往口头承诺要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且施工班组对相关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不熟悉,工程施工质量只能由工人自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无法保证。
3.2 县质监站的设置和监督方式未能体现政府的监督管理
县质监站与一些工程的建设单位往往存在同体现象,导致政府监督工作与建设单位组织的质量管理或质量控制角色混淆不清,就会出现水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从而导致建设单位游离于监督范围之外,影响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
3.3 质量监督人员质量管理知识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由于水务部门工作需要,从事质量监督的质监人员需借调到其他部门协助工作,这时往往就对相关的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工程质量监督规程规范疏忽学习,就降低了对工程质量监督的把控,未能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质量的作用,对具体的工序和实体质量上的问题难以掌握。
4 下一步质监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