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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管理措施细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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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管理措施细则

第1篇:监理安全管理措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工程监理;箱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源分析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在前期安全监理实施工作中,监理部应由总监根据城市高架工程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写安全监理规划。对工程进行危险源分析,汇总后要求施工项目部编写相关的危险源清单及应急预案,报监理审核。然后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类专项施工方案等开工前安全资料。同时组织专监编写相关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如主体结构箱梁施工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模板和支架)、大型吊装设备施工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书面交底。主要内容有:

1. 审核施工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2. 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督促施工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理应重点审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做到相关证书与人员及身份证相符,特别要注意证书的年审时间。

3.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4. 审核施工项目部工程安全防护措施使用费计划及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情况。

5. 审核施工项目部进场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要求其提供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6. 督促施工项目部在开工前做好对进场民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7. 审核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8.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工核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对“五小”设施的检查、对施工单位安全台帐的检查、对民工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等。未通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开工核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开工。

上述工作是工程前期的监理准备工作,也是后续工程实施监理安全管理的依据。

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在巡视、验收和旁站工作时,进行现场落实,努力保持工程施工安全在可控状态,并认真在监理日志中做好记录。主要工作内容有:

1.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工程建设的五大要素即人、机、物料、方法、环境进行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冒险性、盲目性、随意性及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并督促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项目部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项目部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在通知建设单位后,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2. 根据危险源清单,每月应组织全面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

3. 如实、全面记录安全监理台帐,主要有:(1)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登记台帐;(2) 安全教育培训台账,监督施工项目部对施工管理人员及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情况; (3) 安全会议台帐,应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并附签到表; (4)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5)安全监理日志及各类安全监理检查表。

4. 对在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项目部应每月填报《在监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汇总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汇总表》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加盖监理项目部印章。每天巡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作业情况,并按规范要求进行监理旁站。

5.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经过审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大调整或者变更时,监理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原程序重新办理内部编制、审核、批准和报监理审核手续(须专家论证的应重新组织论证)。

6.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害,工程施工的险兆、险情等,总监、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人员应立即向监理公司报告,一般事故1小时内,情况紧急应立即报告。同时总监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各类事故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工程完工后,监理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将平时收集到的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并装订,立卷归档。 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网络(含联络表);安全监理大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记录;安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分析报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它安全管理资料。

三、高架施工中易发生的具体 安全问题:

1、灌注桩:施工机械未经过检测报验(表A3.1.4) 、销钉无卡子、钢丝绳破损、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2、承台:挖机机械报验、临边防护、基坑防护(如是否放坡、是否有塌方危险)、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3、立柱:脚手架方案报验、脚手架是否按方案搭设、临边防护、高处作业、防坠落、防失稳、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4、箱梁:支架方案报验、支架是否按方案搭设(注意支座、顶撑、螺杆、碗扣及杆件间距和规格)、高处作业、临边防护、防坠落、防失稳、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5、防撞墙:施工方案报验、施工是否按方案实施、高处作业、临边防护、防坠落、防吊篮失稳、配电箱触电保护器无效、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装置等。

6、冬雨季施工:冬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报验、施工是否按方案实施、高处作业是否符合要求、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是否落实。。

7、文明施工:场地围墙和道路是否按方案实施、加工区和生产区是否按施工方案实施、文明施工标示和标牌是否实施、现场作业人员着装是否符合要求。

第2篇:监理安全管理措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监理履责

1“危大工程”管理情况

2009年5月13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防止和遏制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第87号)(以下简称《办法》),对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的责任、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做出了相关规定。随后,各地区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和地方管理标准,规范和指导了“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使广大从业人员越来越意识到各自安全责任之重要。该《办法》的出台,提高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也逐步实现了“危大工程”管理的规范化。为适应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形势,2018年3月8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号令(以下简称《规定》)。不过《规定》1年来,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惑,特别是工程监理企业针对“危大工程”如何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存在疑惑。

2监理企业应针对“危大工程”制定管理制度

2.1明确项目监理部安全岗位职责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环境、规模大小及该项目“危大工程”的情况等,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2.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应依据《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第一,提请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地质及周边环境等相关资料。第二,审核勘察文件中是否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若无此项内容,应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督促勘察单位予以补充。第三,审核设计文件中是否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是否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2)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审查编制、审核人员资格和相关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3)“危大工程”施工前,项目监理部必须完成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和审批程序,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向相关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如工程内容或施工方案发生变化,应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改,并按程序报批.

2.3加强施工阶段的检查督促工作

检查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及人员到岗情况,特别是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及在岗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危大工程”的作业情况;现场核查“危大工程”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4监理的基本工作方法和手段

项目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报送“危大工程”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资料,并应及时审查核验,提出具体的监理审查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针对“危大工程”,首先,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专项规划,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将其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只有在监理总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才能组织实施,且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议委托第三方实施;项目监理部门应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子项目的详细实施细则,并配备现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特殊规划实施前,施工单位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将现场安全技术提交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并由监理人员做出见证;施工单位应当报告应急预案,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见证和监督,完善应急演练计划;监理单位应对专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并行监督,纠正不遵守专项计划的情况;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报告,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如果施工单位仍未停工整改,向施工管理部门报告;当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次,进行会议约见。通过定期会议相互沟通,交换信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规划结果。具体来说,就是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危大工程”的安全生产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必要时要召开监理安全专题会议。再次,对于监理日志及监理月报有以下要求:项目监理部应在监理月报中编入本月“危大工程”监理工作内容且最好有影像资料,并将下个月的工作重点进行明确。通过测量、采样、并行测试和抽样等质量控制方法,收集整理质量数据,经过统计分析,及时发现质量问题,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使项目质量得到控制。总之,严格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对某一环节监理工程师尚未接收时,下一个过程不可执行。

2.5监理企业应加强对“危大工程”的管理

(1)监理企业所监理的项目有“危大工程”的,必须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公司进行登记备案。(2)监理公司要对有“危大工程”的监理项目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如下:“危大工程”的进展情况;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报审情况;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情况;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现场监理人员的履责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建立情况等。

第3篇:监理安全管理措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 监理;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1)04-119-02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职责和监理的安全责任是密不可分的,监理进行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是为了履行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审核审验职责、安全检查职责、督促整改职责。

1 编制安全监理规划、细则,做好安全监理前期工作准备

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中型及其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要具体,要有针对性,在细则中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从根本上树立预防事故的信念,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只能抓大事,抓力所能及的事,抓危险性大的事。监理人员对安全的管理只能限于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而不是对现场的作业工人,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只能消除部分间接原因,直接原因还是要依靠施工管理人员采取预防措施来消除。

由于目前施工单位真正能够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的非常之少,不少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及其制度的执行是隐性的,因此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审核只能体现在安全管理体系的设置方面,往往流于形式。不少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位的情况非常普遍,除了发一份监理工程师通知明确相关要求外,监理人员没有更好的约束手段,制度不落实的情况就更难解决了。监理人员作为外部力量对施工单位没有足够的约束权限,难以落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制度。正因为如此,《条例》没有要求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落实。

监理人员应尽可能地审查好施工方案,在对方案的审查中要尤其注意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的各种施工方案,如高度较高、跨度较大、荷载较大的模板支撑系统、基坑支护方案、吊装方案等,并对这些方案严格审查和把关,形成书面意见,做到有案可查。监理人员要对施工方案的实施实行监督,但是监理人员对施工方案的监督也只能着眼于主要方面。究竟如何确定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只能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条例》只要求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而没有对监理人员提出监督方案实施的要求。

监理人员首先要审查方案的编制程序,施工单位编制的方案要有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项目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深基坑、高大模板等高危险性的施工方案要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监理机构接到编制程序符合要求的安全专项方案后,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签认,当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可以保证安全时,签字批准,交由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要求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执行。当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无法确认其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时,可向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报告,由监理企业组织企业内的有关专家进行审查。仍然不能确认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向业主报告,由施工单位或业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当参加审查的专家认可方案能够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能够保证安全施工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专家签字认可的审查意见签署意见同意施工,交施工企业专职安全人员监督现场施工。如专家中有不同意见时应由施工企业修改施工方案直至通过。施工企业要对专项方案的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和工期等负全部责任。《条例》规定,在方案审查上监理的责任是审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就如政府审图机构审查施工图一样,但是保证满足强制性标准并不能绝对保证方案的安全性,当监理发现尽管方案已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但方案的安全性仍难以保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因为安全需要全方位地管理,这并不表示因监理在审查时没有发现其中的问题,事后又证明方案虽满足强制性标准但仍然存在安全缺陷时,监理要承担责任。

2 审查施工人员执业资格,把好施工人员素质关

在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主动要求施工单位申报并检查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尤其是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殊专业工种人员的执业资格、上岗资格证书。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安全交底。

目前建筑市场上施工人员流动性大,在施工的各个不同阶段有些工种的操作人员要不断撤出,而有些工种的操作人员要不断进场,监理人员检查安全教育与安全交底工作也只能从表面上进行,很难检查到对每个人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与安全交底,这项工作必须由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和各个班组密切配合才能完成,监理人员只能要求施工单位定期向监理机构申报项目的安全交底与安全教育情况。

3 认真做好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由于施工设施、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和拆除在什么时间进行,如何进行搭设与拆除完全是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工作,涉及施工企业内部的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一般情况下监理人员较难掌握到施工单位内部这些非常细致的生产安排过程,因此对施工设施、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与拆除进行交底与过程防护、监控,在使用前进行验收、检测、标识、在使用中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及时调整和完善,完全是施工单位自身的工作。目前不论从监理工作的经费与规律来看,还是从人员数量、工作能力、责任角度等方面,监理人员都无法对所有的施工设施、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和拆除实施有效的监管,但对施工单位在搭设和拆除一些特别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施工设施、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如塔吊、高脚手架等)之前,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申报搭设或拆除方案,监理人员要进行认真审查及现场检查。至于哪些施工设施的搭设和拆除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由于安全工作非常复杂,很难给出明确的规定,只有视项目施工时的具体安全状况、生产环境、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来确定。

4 引导施工单位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根据《条例》和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部门规章的规定,文明施工的工作完全由施工单位承担,但监理应引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章规定去争创文明工地。特别是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中的强制性条文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涉及到施工现场的封闭围档,道路硬化处理,土方堆放、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以及垃圾清运,宿舍、食堂卫生等诸多事项。

5 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不利环境因素有关的重点部位、过程和活动的安全监控

对与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不利环境因素有关的重点部位、过程和活动,监理应加以监控,要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条例》要求监理人员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监理在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对安全检查的制度容易落实,落实报告制度难度重重,特别是向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可能招致停工,这往往是业主所不愿意的。这就要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向业主陈述可能招致的严重后果,当业主感到监理是真正维护他的利益时,是会支持监理向主管部门报告的,这就要求监理把握好报告的时机和尺度。

6 做好安全资料整理归档

监理人员在处理有关安全问题时应保存有关的全部资料,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情况、审核施工方案的情况、巡视有重大危险性的施工现场的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有关安全施工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保存的目的之一,是当万一发生事故时,能够正确界定监理人员是否应承担责任。

第4篇:监理安全管理措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安全监理:法律责任:管理体系

长期以来交通建设行业一直是我国职业安全事故率较高的行业之一,各类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损失,直接影响着交通建设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究其原因,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等因素外,工程监理单位和常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对履行安全监理认识不到位,不能认真全面履行安全监理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无可置疑,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预防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合理有效减轻安全监理责任将起到重要作用。现就监理企业在安全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建议:

1 交通建设行业安全监理工作现状

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较晚,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工程监理的水平比较,仍然还处于培育、探索、发展的初期阶段,目前交通建设行业安全监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监理收费偏低,影响安全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目前监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些监理单位相互压价,残酷竞争,不少建设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人员的素质,而是以监理取费标准作为选择的重要标准,从而监理企业承揽工程项目的监理费远远低于国家取费标准,致使这些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未建立和完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安全监理人员配备不齐全,投入人员少,专业不配套,不能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1.2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监理作用发挥不够

一部分监理单位对安全监理工作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只注重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没有按规定编制安全监理大纲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只是将安全监理放在质量控制工作内容的一个分项,认为安全管理是施工单位自己的事,不愿投入精力抓安全。部分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差,不按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工作马马虎虎,敷衍了事走过场,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听之任之,安全监理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

1.3安全监理人员配备不足,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由于监理单位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导致个别工程项目安全监理机构形同虚设,监理人员队伍不稳定,变动频繁。甚至有的一个监理工程师担任几个项目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一个安全监理身兼数职,起不到应有的安全监督作用,更无从谈起开展日常安全监督、隐患排查及安全大检查等到活动,由于监理组织机构不全,人员不足,安全监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安全监理成为一句空话。

1.4安全监理工作受外部因素干扰大,职责难以发挥

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第三方责任主体,本应独立公正地处理和协调各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单位常常身不由己,经常受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政府行政部门等方面因素的干扰干预,不把监理人员当作独立的第三方看待,有时为了赶工期抢进度,施工工序混乱,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监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1.5监理队伍总体素质参差不齐,安全专业知识贫乏

因为监理是新兴行业,专业监理人员紧缺,有的监理从业人员是从其他部门转行半路出家,有的是退休兼职,学历相差悬殊。部分监理人员仅经过简单的培训就上岗,缺乏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连诸如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起重吊装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都看不懂,不能发现安全技术方案中的错误和存在的问题,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也不甚清楚,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2 加强交通建设行业安全监理工作的建议

安全监理工作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质量、进度、投资等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目标体系,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理工作,健全安全监理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合格的安全监理人员,加强安全监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正常运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督促实施,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现场实行动态的和全过程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2.1强化安全监理观念,提高责任意识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安全管理已纳入了监理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监理单位要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在任何情况下,坚持把安全监理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工作。作为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监必须在自觉提高自身安全监理业务素质的同时,充分发挥每名监理人员安全监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牢记职责强化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正确理解安全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之间对立统一的关系,真正把安全工作始终贯穿于工程监理的全过程。

2.2加强教育培训,确保监理人员持证上岗

安全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监理企业要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以及各类机械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内容,增强安全监理的能力,提高监理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解决安全问题的水平,做好危险源的分析与辨识,把握工程安全管理的重点与难点,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未经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

2.3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监理单位要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安全监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监理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培训制度、方案审查、安全专项经费审批、检查验收制度、隐患督促整改制度、安全专题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安全监理台帐管理制度及安全资料归档制度等,各项制度要具有操作性、针对性、时效性。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确保各项安全监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安全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2.4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监理大纲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在施工准备阶段编制安全监理大纲,要针对工程项目特点编制行之有效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细则要内容齐全,针对性强有可操作性。同时,监理单位要履行“措施审核”程序,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查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从源头上对施工单位安全控制措施进行预控把关。

2.5把安全监理工作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主要以预防为主,要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把安全监理工作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行为、不安全隐患应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逐项得以贯彻落实。把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作为安全监理的关键点,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理台帐,对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2.6督促落实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和运行

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是做好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前提条件之一。工作中,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核施工企业和施工管理人员资质,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实名登记工作、安全检查纪录、人员持证、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安全经费使用等。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现场人与物的安全,有效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把安全事故控制在源头,真正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第5篇:监理安全管理措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关于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的监理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在监理现场,往往由于监理人员对规范的学习和重视程度不够,加之责任心不强,没有执行相应的安全监理工作或安全监理工作执行不力、不到位,安全事故总是时常出现。本文作者基于此,对工程施工各阶段的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以期改进监理工作,保证施工安全。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一)编制和审核安全文件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编制具体安全篇章。监理规划应详细阐述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制度和措施,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和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实施细则应该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检查的实施方案。监理单位审核的安全文件有:施工组织设计与各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章节;专项安全方案。其审查内容要点如下: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审批。在开工之前,监理站应收集了国家、建设单位和公司本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并根据文件规定的安全监理责任,建立监理安全保证体系,制订一系列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包括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安全重大方案审查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大型设备进场报验制度、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监理人员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制度、承包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作业)交底书复审制度、专项安全质量检查制度、安全质量专项例会制度、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质量问题分级督办制度、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了各级监理人员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2、检查安全文件的内容是否全面,内容应包括:安全监管机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责任书、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防火措施、安全事故急救预案、各类人员安全管理上岗证书、各种机械和设施的安监合格证等。审查安全文件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专项方案是否附有验算结果、详图、文字说明等。

3、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立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设立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及监理组组长为副组长,各级现场监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规定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责任。

(二)明确监理范围,检查安全生产条件

1、为使安全监理工作目标明确,程序严谨,方法科学,措施到位,总监理工程师在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时,将安全监理单独编制成章,针对性制订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及相关监理程序等,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等,制订具体的监理工作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并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了危险源分析,制订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要求和检查要点。

2、现场监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各类施工设备、设施、机械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现场消防器材是否准备到位;施工现场生活、生产临时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3、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为了提高现在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的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必须对监理部成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监理意识。从而,使他们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危险因素识别方法;掌握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掌握各类机械设备性能、操作规程等知识。这样才能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出现的危险点实施预控,才能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作业环境和管理缺陷进行识别,达到针对性控制的目的。为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中的人为和设备影响因素,在开工之前由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对各工种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逐级交底进行审查,保证各工种施工作业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将各特种作业证书备案;另外对施工机械验收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备案,保证了各类机械设备的不带病作业,有效控制了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带来的安全隐患。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一)常规检查

1、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检查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应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

3、定期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场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三级检查。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及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重点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采用危险危害因素识别方法,对建筑施工中常发、多发的危险因素重点控制,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深基坑支护、塔吊、整体提升脚手架、临时用电等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1、检查检查基坑支护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周围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工作。

2、检查脚手架的搭拆方案及脚手架计算书,脚手架搭设单位资质和搭设人员的资格,并严格按照脚手架规程进行验收

3、检查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证明、备案证。安拆时应核验安拆单位资质证书和操作业人员上岗证,安装完毕应核查检测合格证。在运行期间,应核查起重机械司机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对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核查确保运行安全。

4、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用电的电源中性点是否直接接地,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是否混接,临时用电是否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制,开关箱是否做到“一箱、一机、一闸、一漏”,是否有门、有锁和防雷、防尘的措施,电箱周围是否有杂物,配电箱是否搁置了各类工具或杂物等。

三、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工程的安全验收,二是监理的安全资料整理归档。

(一)工程的安全验收

工程实施期间应根据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文件、监理安全实施细则,对工程实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验收整改情况。工程竣工后,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整理安全资料,并及时移交给建设单位。

(二)安全监理资料整理归档

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及时进行监理的安全资料整理归档,并移交给建设单位备案。监理单位的安全资料主要有:安全监理制度;安全责任书;安全监理规划及细则;安全报审资料;安全专项记录;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通知单;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四、结束语

《安全条例》的实施为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国的监理事业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建筑工程中诸多因素的影响,安全监理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作为监理人员,我们要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坚守职业道德,在工作中恪守职责,以科学的方法和严谨的态度,严格控制施工各个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以最大程度地控制安全事故。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

第6篇:监理安全管理措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程监理

我国自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以来,改变了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设单位传统的自筹、自建、自管的封闭式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状态,向开放型、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转变,从行政命令指挥的方式负责项目建设向科学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转化。本着为国家、为人民、为自己负责的理念,我们一定要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监理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监理的认识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一个依据监理委托合同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按工程项目或部位分别设置的,由多个监理单位组成的工程建设监理体系。它们在服务工作内容上实行着“全过程的监理”,可概括地表述为:监理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前,主要协助业主单位做好施工招标准备的各项工作;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则在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的全面控制,对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工作等。实行监理制度,便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建设水平为目的,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新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事实证明,它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期、控制投资、增进效益,是工程建设实现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有机结合的重要措施。

无可置疑,安全管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现就如何有效地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二、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

在已经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建设项目中,相当一些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其实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中并没有把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只是把安全管理放在质量控制中十二项工作内容的一小项,而且监理单位也没有配备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只是由质量工程师代管。这样,在施工安全管理上的监控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使得施工现场因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局面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导致工程建设造成事故的伤亡人数已占全国生产事故总伤亡人数的25%以上。近几年来,建筑物倒塌、大桥跨塌此起彼伏,有的在建设过程中发生,有的在已经投入生产使用后发生。

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就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使安全管理作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单独监控项目,配备这方面的人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三、加强工程监理中安全管理的建议

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业主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管理则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保护神。

安全管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具体有以下措施与建议。

1、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为了适应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应尽快修编《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增加安全管理方面的章节和内容,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便于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规范地操作,使安全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2、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针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缺乏的状况,建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举办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班,使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相关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方面得到全面提高。监理企业内部亦可通过经常性的学习、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这就要求监理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为此,监理企业对安全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如报告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把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下去,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应作详细规定。

4、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根据项目监理部具体情况,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合理配备监理人员,明确相应职责,确保人员到位,防止有位无人,形同虚设。

5、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中。为了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有效控制,已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有针对性的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程序》文件,或者在施工监理程序中补充安全文明控制章节,把安全管理置于程序文件中,并进行有效控制,使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有规范、服务质量有标准、检查考核有章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6、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也是主要的责任主体之一。因此,只有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充分有效协调和密切配合,才可能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与施工单位建立互信和友谊是十分重要的,正确处理好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工程就能安全有序地进行,安全管理工作也能顺利开展。

7、切实抓好事前审查和事中控制。作为施工安全主体的施工单位,他们的生产行为是否规范,将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全局,所以项目监理部首先要帮助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工作,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各种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到位等。通过这几方面的审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此外,项目监理部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分析和找出现场施工过程安全事故多发的关键部位,采取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进行控制。在日常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实施细则列出的关键部位、控制点和监理程序进行全过程检查控制。监理企业的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8、严格和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资料是项目监理部在现场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的真实和全面反映,也是安全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直接反映,所以必须严格和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能够反映出监理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全貌。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应详细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发现、处理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总监应及时审阅并签署意见。特别强调的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有跟踪整改情况记录,对例会、监理通知、安全检查报告所提到的安全问题,亦应有跟踪整改、封闭记录。监理月报应对当月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过程所形成的文件、记录等资料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汇总归档,这对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规避监理的风险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安全管理已成为工程监理中重要的一方面,我们应该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理念,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工作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符合工程项目管理的理性思维,应该从组织、制度等角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张昊: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探讨[J].市政技术,2007(2).

第7篇:监理安全管理措施细则范文

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包括编制安全监理规划、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及在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而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细则时又必须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要求。安全监理工程师要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签订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承诺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表。

1)审查勘察设计文件,发现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以及在施工中存在较大的施工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

2)审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是否建立了安全岗位责任制。

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5)检查施工单位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6)检查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施工前提条件。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已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存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3)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未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时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即:①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②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③事故责任者和责任领导不处理不放过;④事故处理后没有整改和预防措施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7)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工作,掌握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汇总表总得分计算,懂得现行安全等级的确定。如果现行安全等级评价考虑安全管理资料的符合性就更加完善了。

3安全监理资料

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和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管理资料。

3.1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1)安全监理规划。2)分项或分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4)监理日志。5)监理月报。6)安全监理台账。7)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8)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3.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管理资料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表。3)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以及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4)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分项或分部工程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6)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记录。7)安全技术交底记录。8)特殊工种名册及复印件。9)入场安全教育记录。10)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11)临时用电安全检查验收记录。12)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记录。13)保卫、消防安全检查记录。14)料具安全检查记录。15)现场环境保护检查记录。16)环境卫生检查记录。17)安全检查评分表、汇总表。

4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几点体会

1)安全监理人员要多学、多走、多说。多学就是多学习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结合施工现场,分析施工单位的做法有没有安全隐患,如果有应该如何解决;多走就是经常留意施工安全问题,走遍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作点,从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安全要求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多说就是安全生产预控措施要说,紧张繁忙操作时要说,说安全问题时要把问题调查清楚后才说,说规范话、做规范事。安全监理工程师平时多查、多记、多干,才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安全监理人员要做到开安全生产会议时做好记录并填写会议纪要,现场检查时必须有施工单位安全员参加,要带样表一项一项检查记录。重要的安全问题与处理要记录安全监理台账。

3)安全监理人员要用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正确公正判断安全问题。因安全问题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依据合同文件或通过检测、试验等手段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以理服人,切忌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作出决定。

第8篇:监理安全管理措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监理管理;风险规避;培训

自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从国家到地方各相关部门相继颁布了若干一系列法律法规和通知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规性文件,上至行政机关下至部门机构到人掀起大家齐抓安全的热潮,充分说明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现在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理安全生产管理社会责任非常大,全国监理企业、监理人员被处罚的很多,监理安全生产管理风险越来越大,所以必须认清形势切实承担起监理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监理承担安全管理责任不可逆转,监理作为工程建设过程的参与者与管理者,有责任、有义务承担起监理应承担安全管理的监理责任,我们监理企业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中理应承担起自己的一份责任。

那么监理企业应怎样才能做好自己的安全管理工作呢?那我们监理企业和现场监理机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该注意、做些什么工作值得深思的,来规避监理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笔者就从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项目管理的心得体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一些看法,供同仁共同探讨。

1.解决监理企业自身方面的问题

1.1大部分监理企业对监理安全生产责任的认识不足,完全放纵于项目监理机构自行管理,公司不闻不问,若出了安全事故公司才来处理已晚矣,监理企业缺乏安全责任防范机制

大多数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对自身赋予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认识严重不够,责任心不强,忽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巡查和管理,认为现场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工作全是总监理工程师的事,出了安全事故亦是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但近5年来,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被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案例甚多,个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认识不清,不学习国家及地方法规法律及部门规章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业务,未认清“安全生产管理监理责任”形势。安全生产管理是每个监理人员的应尽的责任,不分人员、不分阶层,只要参与就有责任。

虽然监理单位及个人很难承担过多安全责任,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对监理单位赋予一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事实上政府、司法机关对已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就安全责任对监理处罚力度越来越大。打开“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查看建设部行政处罚决定书,不难发现建设部对监理处罚数量逐渐多于施工单位。对监理的处罚较多的是监理单位停业整顿、监理人员限定执业年限,监理单位资质降级、监理人员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监理人员刑事处罚均有之。所以监理企业必须认真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建立安全责任防范机制,这是监理发展趋势所向。

1.2监理企业及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管理组织不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不完善,监理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

企业应建立监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岗位责任,安全责任落实到项目,落实到人(专人负责)。完善安全管理流程、方法、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目前大多数监理企业未成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督查机构,监理企业对所承揽的监理项目做不到安全定期检查,技术服务跟不上,完全依赖现场监理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现场监理机构的安全管理担子十分的负重,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管理压力很大,风险也特别大。

1.3严重缺乏专业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理人员,普遍安全管理水平较低,监理企业内部对监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缺乏,未建立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安全工作涉及到许多专业知识,只有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地方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标准和通知,并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才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做好程序性资料编写与审查工作,切实起到指导工作作用

(1)编好监理规划,规划中对监理安全工作作指导性要求。(2)编写安全监理细则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细则,这是监理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指导工作思路。(3)对承建方所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内容认真审查,审查安全组织保障体系是否完善,管理人员是否配置齐全,分工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内容是否全面,切实可行。(4)对承建方安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查。(5)督促承建单位申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对专项安全方案审查,尤其是对深基坑支护开挖降水、脚手架搭设方案、高架支模、幕墙和吊篮、拆除爆破、大吨位吊装等安全措施审查,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要求承建方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3.对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的安保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尤其是检查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监理检查承建方现场安全布置落实没有,如平面布置、“七图一牌”、各警示标志等是否规范。(2)检查承建方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检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到岗情况,安全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3)进场施工人员、机具、各种施工设备及施工临时用电是否符合安全施工要求。(4)施工人员是否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正常巡查,对发现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提出整改,或停工并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等等。

4.监理利用各种手段督查施工方行为,努力创造施工过程的安全环境

4.1加强巡检,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严格按约定的处罚条款处罚

(1)认真做好监理本职工作,每天对现场不定时巡查和检查,有无不按规范及专项方案施工问题,检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各参建单位安全大检查(宜每周一次),如安全隐患频繁发生,采取不定期、突击组织参建单位对工地现场进行检查,起到防范和提醒作用,始终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到最高度,安全无小事,长抓不懈,警钟长鸣。(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以书面形式要求整改,如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及时签发停工令,并按约定或例会上制定的处罚制度进行处罚,仍未整改的及时上报建设单位,根据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及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任何的巡查和检查均要留下记录痕迹,以及安全隐患及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工作处理均要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安全台账,这是规避监理安全管理责任风险重要举措。

4.2制定报验程序和制度,行使工序验收权

对于出现安全隐患(包括质量安全)或承建方不整改行为,监理拒绝验收并上报建设单位,视情况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检查和验收均要留下书面记录痕迹。

(1)大部分承建及监理单位往往重视工程上的施工工序质量报验,但忽视了安全施工报验和验收。譬如落地脚手架基础、悬挑脚手架钢构及每完成一步架的报验和验收,大型设备(塔吊、人货电梯等)及幕墙吊篮安装每一步的报验和验收,等。(2)用于安全施工的材料和设备必须履行报验程序,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有关强制标准规定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这方面往往承建方弄虚作假,监理把关不严,各方严重忽视这方面的控制。譬如脚手架钢管、扣件及安全网取样检测,往往与现场所用材料不相符。

4.3监理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要采取适当手段和措施

(1)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作书面回复,监理及时对回复内容进行复查。(2)提出的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或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总监理工程师要及时签发停工令并进行相应处罚。(3)停工令下发了仍未整改,上报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4)组织召开工程例会或安全专题会议,并形成有约束力会议决定。(5)获得业主支持,利用工程进度款支付手段进行约束。

监理无论下发通知单、停工令还是向业主、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均要把握好分寸,适可而止,达到效果即可。监理要注意工作方法,表现出极大诚意和耐心,积极主动协调沟通尽量转化矛盾,在不违反原则情况下,复杂问题简单化。因为工程总是在承建方自己组织下完成,监理如与承建方出现矛盾公开化、复杂化,监理也无法很好实现自己的工作目标。

第9篇:监理安全管理措施细则范文

一、实施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推动了建筑业的发展,各类建筑工程不断增多。在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建设方一般都不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而是靠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管和施工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而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要面对大量的建设工程,管理范围广,安全管理不能具体深入到每个工程的施工全过程。所以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工作主要靠施工单位自行管理。但是施工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型施工企业不具备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管理制度也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一般都是兼职,安全管理方面经验少,管理力度不够。概括说,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实质上是处在无专人监管的状态,导致了安全事故频发。因此,实施安全监理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实行安全监理能够将建设方、安全监督部门和施工方这三者的安全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有利于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安全监理人员和工程监理一样,能够具体深入到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道工序中。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

安全监理这一理念的提出,有效地弥补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无专人管理的空白,由此可见,在工程建设中,采用安全监理是非常必要的。图1为安全监理程序示意图。

图1 安全监理程序示意图

二、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现状分析

工程监理是工程建设中五大主体之一,是国家强制推行的,理应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某种角度上讲,建筑工程监理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产物,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监理企业。通过大量调查研究发现,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负责施工过程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尽人意、不能满足国家和人民给予的期望:

(一)监理队伍整体素质偏低

作为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知识、综合的素质修养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但是,现阶段部分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缺乏专业方面知识和管理经验。还有一些监理企业承揽到监理业务后东拼西凑监理人员,滥竽充数,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只是走走形式,形同虚设。造成安全监理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薄弱环节。其主要问题:一是没有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能力,套用他人的,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不能很好制定工程项目的目标规划计划及为实现目标的相应措施计划;三是不能准确对安全风险进行识别,更不能对潜在的安全风险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导致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不能很好的发挥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作用,工作效果差强人意。

(二)监理市场不规范

受种种因素影响,我国工程监理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如行业及区域性的保护、垄断,市场封锁等现象普遍存在。一些人靠关系承揽工程监理业务后挂靠到有资质的监理公司,从事监理业务。还有一些监理公司,在接到工程监理业务后,临时在社会上招聘人员充当监理,使得监理人员在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经验等方面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三)监理取费不合理

现阶段,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行各业的竞争都日趋激烈,监理行业也不例外。从总体情况上看,我国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严重失衡,恶性竞争造成了监理市场秩序混乱。有的监理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压低价格承接业务。还有一些建设单位由其是我国北方的一些开发建设公司,为了节约一点点投资,将监理费压得很低,使其监理公司不能按监理规范规定配备监理人员。失去了工程监理应有的作用。

(四)管理体制

监理公司管理体制不健全或有名无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没有建立健全监理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或不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二是对监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不到位,至使监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方面知识;三是没有对监理人员进行培养和再教育,使其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

三、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有效策略

(一)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安全、顺利,为安全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应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对监理企业资质进行严格管理,并将违规违法的行为记录在案,列入到对监理公司资质审查的范畴当中,以此来规范监理企业的行为;其次,要求监理人员了解并掌握与安全监理工作相关的知识,除专业技术知识外还应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条例及委托监理合同,应努力学习、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再次,应当建立健全监理人才市场管理,为建筑行业提供优秀的监理人才,以此来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其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安全监理的作用。

(二)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是为施工全过程创造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的基础,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建立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和目标规划计划,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潜在风险进行分析识别并制定相应对策;其次,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是否健全,是否符合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用电方案及其他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再次,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是否按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进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验收,并对相关手续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