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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监理工程合理化建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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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监理工程合理化建议

第1篇:房建监理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

关键词:立洲水电站大坝及进水口土建工程;混凝土拌和及制冷系统;平面布置方案;优化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1 工程概况

立洲水电站坝址区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境内博科乡下游立洲岩子至八科索桥2.4km的河段,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拦河大坝为碾压混凝土抛物线双曲拱坝,坝顶高程2092.00m,坝体基本呈对称布置,泄洪系统由2个溢流表孔和1个中孔组成,引水系统布置于右岸,采用一洞三机联合供水方式,由进水口、隧洞段、调压井、压力钢管段及钢岔管段等建筑物组成。

根据立洲水电站大坝及进水口工程的施工总体布置,混凝土拌和及制冷生产系统布置在木里河右岸立洲大桥上游,位于立洲电站人工砂石加工系统外侧的河滩回填场地,距离坝址1.5Km,主要承担大坝、引水工程、部分洞室混凝土等工程的混凝土生产任务。

本混凝土生产系统设计生产总量约44.5万m3,其中碾压混凝土约31.2万m3,常态混凝土约为13.3万m3。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工程实际施工要求安排,混凝土生产系统需满足高峰月浇筑强度为47430m3/月,碾压混凝土高峰月强度为40228m3/月,常态混凝土强度为7202m3/月的设计要求,设计生产能力为:常态混凝土260m3/h;12℃低温碾压混凝土生产能力为140 m3/h。为此,选用一座HL240-2S3000L型双卧轴强制式拌和楼和一座HZS90型拌和站,采用2×3双卧轴强制式拌和楼和HZS90强制式拌和站拌制常态混凝土和低温混凝土,要求夏季混凝土出机口温度控制在12℃以内,生产能力为140 m3/h。

2拌和及制冷系统方案比较

该系统由水电七局独立设计、施工和运行,设计时对混凝土拌和及制冷系统做了两个方案,并进行分析比较:

(1)方案一:传统性设计的生产工艺

根据混凝土生产系统布置特点及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方案一:使用胶带机(B1、B2)将砂石骨料运至系统内的骨料堆存场,然后通过料场地弄胶带机(B3)经胶带机(B8)和地弄胶带机(B4)经胶带机(B5)进入90站称量料仓,再经胶带机(B6、B7)分别向HL240-2S3000L拌和楼和HZS90拌和站供料,制冷车间布置于HZS90站称量料仓外侧,冰楼布置于HL240-2S3000L拌和楼内侧,片冰通过气力输送装置输送至拌和楼,冷风、冷水通过管路分别向各使用点供应,砼运输进场道路从系统场地中部通过,其它配套设施、结构根据场地状况相应建设,具体布置详见下图一。

图一

工艺特点如下:

优点:(1)混凝土生产所用粗细骨料不受砂石生产系统和系统内设备故障影响,能保证混凝土的正常生产和浇筑;(2)制冷量利用率可达90%以上。

缺点:(1)部分设备、设施布置于场地边缘,而该区域又为回填场地,因此安全性差;(2)系统设施、结构布置分散;(3)土建工程量大;(4)砼运输道路与分料卸料场地部分存在交叉,影响彼此工作和施工安全。本工程由于场地限制和地质状况,系统布置较为困难,如果采用此方案,其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都将增大。

(2)方案二:技改性设计的生产工艺

在保证系统结构设施符合生产要求条件下,我部对骨料储存结构、HL240-2S3000L拌和楼储料、称量及生产控制程序、制冷系统结构布置等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其结构为:使用胶带机(B1、B2)将砂石骨料运至骨料仓,然后通过骨料仓廊道胶带机(B3)经胶带机(B6)和廊道胶带机(B4)经胶带机(B5)分别向HL240-2S3000L拌和楼和HZS90拌和站供料,制冷车间布置于骨料仓正下游,冰楼布置于制冷车间外侧、骨料仓下游,片冰通过胶带机输送至骨料仓廊道口的小冰仓内,冷风、冷水通过管路分别向各使用点供应,砼运输进场道路从骨料仓上游侧通过,其它配套设施、结构根据场地状况相应建设,具体布置详见下图二。

图二

其生产工艺的优、缺点如下:

优点:(1)系统设施、结构集中布置于场地中央,且靠近里侧,安全性好;(2)系统布置紧凑,规模精简,且建筑特之间无交叉;(3)系统结构简单、运行维护方便;(4)制冷车间布置于骨料仓旁,风冷部分制冷量利用率较方案一高;(5)工程造价低,拌和站和拌和楼共用一个料仓,料仓除承担风冷作用外,还兼顾拌和站、拌和楼料仓,减化了HL240-2S3000L拌和楼进料层和储料层结构安装,胶带机长度也缩短,增加了小冰仓和胶带机保温结构,与采用传统工艺结构施工相比,工程造价降低约30%,同时也降低了后期系统的运行成本。

缺点:(1)骨料仓容量有限,骨料仓的料位在生产过程中随时变化,对骨料的预冷效果存在一定影响;(2)片冰部分制冷量利用率偏低。

经过以上经济技术比较后,拟采用方案二。

3实施方案的技术特点

(1)在工程实施中,由于该施工场地是沿木里河右岸边坡河滩回填而成,回填渣料又多为三、四类岩体,为保证重负荷类(储料仓、粉料储存罐等)和动载类(拌和楼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性使用,我部对混凝土拌和及制冷系统平面布置进行了较大的优化调整,即将骨料储存结构、制冷车间、冰楼、粉料储存罐、外加剂房、拌和楼(站)、地磅房沿1#施工道路侧布置,配电室、压缩空气站沿砼运输进出场道路里侧布置,进出场道路靠河侧布置,并按要求保证道路与边坡的安全距离;同时在进行拌和楼、粉料储存罐、骨料储存仓基础施工前,对其基础用岩石渣料换填,并用振动碾压实,再进行基础土建施工。(2)将传统工艺中的骨料暂存场与HL240-2S3000L拌和楼、HZS90拌和站的储料仓合三为一,并与制冷要求相结合,改建为一个集冷却和暂存功能的长方形钢筋混凝土料仓(长×宽×高:21m×6.3m×12.5m),总容积为1200m3;(3)将HL240-2S3000L拌和楼骨料称量装置分离,与HZS90拌和站骨料称量装置同安装于料仓廊道内,并对HL240-2S3000L拌和楼生产控制程序进行修改,即调整其骨料称量程序,加大其骨料称量提前量;(4)将制冷系统建安于骨料仓旁,片冰改气力输送为胶带机输送,运至骨料仓廊道口安装的小冰仓内,其称量装置安装于小冰仓下、B3(B4)胶带机上,并给廊道胶带机延出骨料仓廊道口段和HL240-2S3000L拌和楼、HZS90拌和站上楼胶带机安装保温结构。

4结 语

从2011年11月底建成投产以来,木里河立洲大坝及进水口土建工程混凝土拌和及制冷系统单班碾压混凝土生产最高为1800m3,小时生产能力为160m3,因此其平面布置通过以上优化调整,不仅减少了系统设施结构的施工工程量,加快了施工进度,而且保证了生产能力,满足了大坝等工程的混凝土浇筑施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骨料仓总容积偏小,对系统内设备保证率要求高等。工艺改造可为今后受地形地质限制的类似拌和系统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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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房建监理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

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范文一

甲方: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总则

为保证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维修站点项目顺利实施,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全权委托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承担承担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作。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工程名称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程服务。

第三条 工程项目及技术服务内容

湖南人防4.5M通信天线调试及布线工程服务。

第四条 工程工期

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派工单并收到甲方支付全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通信天线的调试及布线工作。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负责提供所使用卫星的参数、信标及验收标准。

2 负责制定工程计划及组织协调工作。

3 负责待调试站点管理协调工作。

4 全权委托乙方承担调试任务。

5 按时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工程款。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通信站点4.5M天线的调试及天线到机房位置的布线工作。 2 乙方负责向甲方用户交流天线调试及线缆的铺设情况。

3 站点调试完毕及线缆铺设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端站维修报告。 4 在调试过程中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信誉,

处理好与甲方及用户的关系。

5 乙方保证小站的正常接收和发射。

第六条 卫星远端站工程技术服务费

湖南人防4.5M通信站点的调试及布线工程:人民币7000元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以方支付合同全款人民币7,000元,以方安排工程师上门对站点进行调试,同时乙方应就合同全款为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委托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按照本合同发生的任何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由双方在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给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补充说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日期:

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范文二

委 托 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签 订 日 期:

合同内容

委 托 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工程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居然德胜家居广场

1.2 建设地点:茵特拉根广场

1.3 建设内容:室内外装修

1.4 预计的建设工期:60天

第二条 项目管理工作范围

2.1 设计管理

内容包括平面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2.2 变更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在项目的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2.3 施工管理

内容包括依托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侧重对监理单位的监

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关系。

2.4 资料管理

根据建设过程资料专业性、及时性等特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对工程管理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的声像等有关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管理过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费及其服务期限

3.1 项目管理服务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3.2 服务期限:预计的项目建设工期

3.3 支付方式

3.3.1 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的 %,计 万元。

3.3.2 阶段性验收后且经甲方审查通过后 天内,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计 万元;

3.3.3 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

第四条 项目管理方(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4.1 乙方权利

4.1.1 乙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1.2 乙方有对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1.3 乙方有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的权利。

4.1.4 按照保质保量、保证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乙方有权会同监理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甲方。

4.1.5 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设备)采购会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甲方事先批准。

4.1.6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4.2 乙方义务

4.2.1 乙方应严格按照程序,按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合同,实现过程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4.2.2 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并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报告。

4.2.3 项目管理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紧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及时通知甲方。

4.2.4 乙方管理本项目期间,负责协调各参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从维护甲方利用出发,维持或改善周边关系。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协调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后自行失效。

第七条 乙方免责条款

7.1.1 乙方对甲方的决策不承担责任。

7.1.2 乙方对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决策及资金拨付决策对工程项目造成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7.1.3 因不可抗力对工程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双方签字盖章

委托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范文三

建 设 地 点:

委 托 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签 订 日 期:

合同内容

委 托 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工程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建设地点:

1.3 工程规模:

1.4 建设内容:

1.5 工程总投资:

1.6 预计的建设工期:

第二条 项目管理工作范围

2.1 设计管理

内容包括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平面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2.2 招投标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备、建安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2.3 合同管理

内容包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等。

2.4 变更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在项目的前期对项目的策划、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并完善设计变更的有关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5 施工管理

内容包括依托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侧重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关系。

2.6 投资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费用,进行成本控制管理和竣工结算管理等。

2.7 资料管理

根据建设过程资料专业性、及时性等特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对工程管理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的声像等有关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管理过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费及其服务期限

3.1 项目管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3.2 服务期限:预计的项目建设工期

3.2.1 若非甲方原因导致建设工程逾期,从而导致服务期延长,乙方不应追加服务费,且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2.2 若非乙方原因造成建设工程逾期,且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乙方应追加服务费。

3.3 支付方式

3.3.1 本合同生效后14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的20%,计 万元。

3.3.2 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且经甲方审查通过后7天内,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计 万元;

3.3.3 乙方完成主要设备及施工招标后7天内,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计

第四条 委托方(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的认定权。

4.1.2 甲方有对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和工艺设计要求的认定权。

4.1.3 甲方有权对工程变更的审批权。

4.1.4 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有权对乙方合同谈判进行监督,有权对乙方制订的合同进行审核。

4.1.5 甲方有权对项目管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与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

4.1.6 甲方有权依法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乙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和纠正。

4.1.7 如甲方发现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违规现象或无法继续履行其职责时,甲方有权按合同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4.2 甲方义务

4.2.1 甲方负责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等文件。

4.2.2 甲方负责按规定办理投资许可证。

4.2.3 甲方应协调乙方与项目相关的政府行政主管的关系。负责提供过程必要的项目建设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4.2.4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负责缴纳规划、城市管理和相关政策费用。

4.2.5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4.3 甲方责任

4.3.1 甲方应全面实际的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3.2 因甲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暂停或终止,而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因按照附加工作、额外工作报酬记取方式调整项目管理酬金,同时委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3.3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项目管理方(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5.1 乙方权利

5.1.1 乙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1.2 乙方有对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1.3 乙方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的工作单位权利。

如果乙方有相关招标资质,则允许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招标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果乙方有相应监理资质,则允许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开展监理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1.4 乙方有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的权利。

5.1.5 按照保质保量、保证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乙方有权会同监理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甲方。

5.1.6 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设备)采购会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甲方事先批准。

5.1.7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5.1.8 乙方有权取得项目管理服务酬金,乙方开展项目管理工程中,因甲方原因而受到损失的,可向甲方索赔。

5.2 乙方义务

5.2.1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2.2 制定项目管理大纲、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5.2.3 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负责组织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签订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5.2.4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合同,实现过程建设投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5.2.5 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并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和管理工作报告。

5.2.6 项目管理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紧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及时通知甲方。

5.2.7 乙方管理本项目期间,负责协调各参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从维护甲方利用出发,维持或改善周边关系。

5.2.8 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甲方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乙方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移交给甲方。

5.3 乙方责任

5.3.1 乙方为项目建设期内的责任单位。在责任期类,应该履行约定的义务。甲方未能履行项目管理合同或未能完全履行项目管理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有不要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5.3.2 乙方不得为追求投资节约而擅自缩小工程范围、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增大概算投资,否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3.3 乙方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与环境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5.4 项目管理机构

5.4.1 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建立和健全与该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选派项目管理人员。

5.4.2 在服务期限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业务需要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

5.5 项目管理经理

5.5.1 项目管理经理经授权并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面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管理经理需要离开现场应取得甲方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责任。

5.5.2 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甲方代表取得联系时,项目管理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5.5.3 乙方需更换项目管理经理时,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同时,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管理经理,乙方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日内指派新的项目管理经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而又未给出合理解释;

(2)因甲方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

(3)甲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2 乙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

(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或顺延后的工期竣工;

(2)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位的;

(4)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协调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后自行失效。

第九条 乙方免责条款

9.1.1 乙方对甲方的决策不承担责任。

9.1.2 乙方对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决策及资金拨付决策对工程项目造成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9.1.3 因不可抗力对工程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双方签字盖章

委托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第3篇:房建监理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工程技术;管理;特点;工作方法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识码: A

1 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特点

1.1 多面性

我们认为技术管理工作的出发点不应是单纯技术观点或单纯追求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即为产品使用者着想;努力实现城市规划的要求;为实现经济、社会、环境 3 个效益服务;从现实出发考虑长远需要,从技术上解决经营方面的一些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程技术管理还要解决从土建、水、暖、强电、弱电、燃气、环境、装饰到品种繁多的建材产品和设备等多项技术工种的问题,同时也涉及到设计、施工、预结算多方面的技术内容,甚至是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技术联系及沟通。

1.2 综合性和组装性

面对一项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同于设计、施工单位各有其阶段性工作内容。设计和施工单位都有自己的技术管理工作,但都是从他们各自业务范围内进行,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是从可行性研究开始,继之项目策划、规划设计、施工、销售到竣工交用、物业管理及售后服务。它要衔接、协调各阶段、各工种之间的关系。从时间上看,它像一个纵向的链条串联各阶段,自始至终。从空间角度看,每个阶段又要面对众多工种、众多学科,要向一个魔方一样将各技术工种、各种建材设备从平面到立面从时间到空间有机的组织落实到一个工程上。房地产开发又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据笔者统计,完成一项稍大些的工程要涉及 100~200 个单位包括省、市政府各部门至居委会、交通队、从消防、民防到房管部门、从设计、监理到施工管理、从众多建材厂家到设备供应商等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是要把几十乃至上百个与技术有关的单位的精神产品到物质产品巧妙的组织起来综合组装成一个完整的工程。

2 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技术管理的工作内容

(1)参与编制新开发区和新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编制详细的项目综合开发进度计划,包括项目开工前的准备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报建报批阶段,施工阶段,配合推广及销售等多个阶段的进度计划安排。

(3)根据经营要求编制各阶段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任务书,包括工程的功能要求技术经济指标、面积标准、装修标准、设备标准等。

(4)组织编制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方案、详细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环境设计、二次装饰设计等。并组织企业内部的经营、规划设计、工程、预算、营销等各部门对各阶段成果进行研究、审查、修改。

(5)组织各种分包项目的招标及合同签订,组织各种建材、设备的技术考察、选型选购、技术谈判。

(6)参与编制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组织设计。

(7)组织协调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与双方经常联系及时掌握情况、研究问题。

(8)参加工程监理单位组织的各种工程会议,解决工程中各种技术问题。必要时参与处理工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9)组织国土、规划、消防、民防等各项目报审报批工作,参加工程建设各阶段各工种的验收工作。

(10)组织工程的技术档案、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11)配合工程的分项预算、结算、配合销售前期工作及营销管理工作。

(12)编制和实施企业内部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措施。

(13)企业内部的科技成果、合理化建议的审定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14)科技情报工作,国内外建筑工程的科技信息收集管理和交流工作。

(15)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专题技术研究、总结工作。

3 房地产开发企业技术管理的工作方法

(1)编制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根据技术管理的工作内容,结合开发企业特点制订各种规章制度,使技术管理工作有序、责任分明、目标明确、赏罚公平,有了规章制度才能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避免决策的随意性。还要编制完善技术管理责任制,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办法,各工种的技术标准,规划设计各阶段的设计任务书、设计指导书、工程图纸审核程序及成果审批制度,工程技术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等,其中设计任务书、设计指导书是设计事前控制的重要环节,也是控制设计和图纸质量的重要手段。

(2)依靠有关科研单位和专家等社会力量为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技术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多工种多学科的技术问题,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多工种多学科的基本知识,没必要也不可能样样精通,况且建筑工程技术也在不断改革,使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涌现,我们不可能都及时熟悉。所以,当我们遇到一些技术性较强的问题时,可以利用社会力量为我服务。可短期或长期聘请有关专家来企业工作,也可向专家或有关科研单位专题咨询。笔者就曾多次邀请很多专家专门咨询、座谈各种轻质隔墙板、保温材料等的性能、优劣,为企业选材决策提供依据。

(3)在企业内部建立技术委员会:一个企业内部,除设有总工程师外,还应当设立一个技术智囊团,这样可以集中企业内的技术力量、集思广义,发挥集体智慧,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开会研究处理重大技术问题。笔者所在企业就设有一个审图机构,其成员是各分公司、各项目部有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负责从房地产开发角度审定企业内部工程的设计方案,取得良好效果。

(4)利用市场竞争规律,在规划、设计、施工、建材、设备等方面进行招标竞标等,择优选择以保证技术及材料供应商的高质量。在房地产开发工作中组织设计竞赛、公开招标,我国已被广泛采用,效果明显。

(5)广泛的、经常的搜集建筑工程方面的技术情报和信息:搞技术管理不了解当前国内外有关建筑工程的技术发展状况是无法做好工作的。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我们的建筑技术、建材设备相对落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建筑设计、施工技术、建材产品不断发展、不断更新,做为开发建设专业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紧跟时代的发展,随时了解国内外本专业领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才能使工作得心应手。为此,可与有关技术情报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固定关系,经常参加各种展览会、学术报告会。还可与一些技术实力强的大企业建立技术情报交换关系。另外,有目的的组织本企业技术人员外出参观学习也是重要的方法之一。

(6)充分利用计算机进行技术管理:建立规划、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专业的各种技术资料数据库,储存各种建材设备的信息,将技术资料及材料设备信息电子化、数据化、信息化,开发并利用多媒体软件进行规划、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专业技术问题的研究。

4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技术管理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1)技术管理与经营的关系:市场经济要求我们用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工程技术问题时既要注意经济性又要有经营的头脑。要在城市规划允许的原则下提高容积率、增加出房率还要考虑市场需要。为了适应经营需要,保证工程质量,应多做方案比较。在经济条件受限制时,设计施工要因本求末、确保安全和基本功能。市场变化多,设计方案要尽可能做到“以不变应万变”。设计施工过程中要从技术上解决未预见而出现的市场新问题,为此,修改设计甚至局部修改在施工程应属正常现象。总之,工程技术管理要与经营部门紧密结合、互相补充、互相渗透、互相修正,最终建成符合市场需要的优质、适销对路产品。

(2)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与使用风险我国改革开放后,建材及设备发展迅速,种种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还有名目繁多的进口货和合资产品。广告宣传目不暇接,加上一些不正当的推销手段,使我们在选择使用某种新产品、新技术时必须慎重对待。有的新产品据介绍,优点很多,

第4篇:房建监理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

关键词: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理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作为发挥道路设施交通功能的重要辅助系统,是对高速公路实施现代化管理的主要工具。它以电子、电气、通信、控制、机械和交通工程等技术为基础,一般由监控、通信、收费、照明、低压配电等子系统组成。机电工程的监理随着高速公路的大规模建设逐渐被重视和发展起来,为了使高速公路充分发挥其效益,减少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机率,机电工程在高速公路建设投资中的比例将越来越大。因此,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理应用技术也变的越来越重要。

1机电系统的构成

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是对高速公路实施现代化管理的主要设施,是一个综合性的大系统,一般由监控、通信、收费3大系统以及与之配套的供配电、照明等辅助设施组成。随着山区高等级公路的大量建设以及跨江(河、海)隧道的建设,隧道机电工程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也越来越普遍,其主要由隧道通风控制系统、照明控制系统、交通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CCTV系统、紧急电话系统、消防系统以及供配电系统等组成。机电工程各大系统之间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制约,既有共性,又有差异,实施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做好机电工程监理工作的关键

2.1严把制度关

根据机电工程自身的特点,要搞好机电工程的施工质量,在监理工作中必须执行以下监理制度: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技术交底制度;开工报告审批制度;设备材料检查复检制度;变更设计报批制度;隐蔽工程检验制度;工程事故处理制度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2.2把好设计关

由于机电系统涉及的专业众多,而目前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设计往往与有关专业(如房建等)的设计之间存在脱节现象,因此,在监理工作中,应仔细阅读各专业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时发现设计中的缺陷、遗漏和脱节问题,在施工前组织相关各方参加技术交底会,弄清设计意图和各种技术问题,避免盲目施工,并建议业主将最新的科研成果运用于联合设计中。

2.3把好协调关

机电工程的实施,往往受其他相关工程的制约,施工协调工作量很大,除了机电工程本身项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外,还包括与设计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包括路基、路面施工单位,桥梁施工单位,隧道施工单位,房建施工单位,绿化施工单位,安全设施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以及与相邻路段相关部门的协调,因此做好协调工作是监理工作的重点,也是一个难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进度,工程界面,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与相关各方进行协调。采取的主要形式有现场交流、工地例会、现场协调会、专题协调会、多方会议等。监理工作中,要多提合理化建议,做好各种会议、交流记录纪要。特别是与两省相关的项目,更要及早介人,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2.4做好预留、预埋工作

机电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往往滞后于与之相关的土建工程,机电工程所需的预留、预埋部份需由相关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完成。而目前国内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是机电工程所需的预留、预埋部份是由机电工程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在土建工程设计图中没有体现。因此,在土建工程施工标中往往未包含此部分内容,成为漏项。这对机电工程的顺利实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特别是隧道机电系统中所需的预埋管、预留洞数量较大,如果在土建施工中没有按要求实施,造成二次开挖或二次开凿,不仅影响机电系统的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严重时将影响结构的安全。因此,在工程建设中,机电工程监理人员应提前介人,跟进土建施工进度,与相关施工和监理单位密切配合,做好机电系统管、沟、槽、洞的预留工作,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3机电工程监理的重点

3.1进度控制

机电工程监理涉及专业多、范围广、时间紧,交叉作业现象普遍,特别是隧道机电系统涉及的专业更多,工程作业空间有限,监理面对的承包商数量也比较多,加上施工单位的素质参差不齐,施工协调任务相当繁重。因此,在进度控制方面,严格审查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并对其进行有效整合,是保证工程进度的基础,也是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实际监理工作中,要合理划分、明确各专业承包商之间的施工界面,根据工程整体进度计划,确定关键线路,保证整个机电工程按期完工。

3.2费用控制

机电系统中设备和材料费用占相当大的比重,加上机电设备更新换代较快,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产品将是工程投资控制的重点。监理工程师应在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文件编制和联合设计阶段严把审查关,对机电产品的性能指标、价格、能否满足工程需要等作充分的了解,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变更,保证投资目标的实现。随着路网的逐渐形成,与相邻道路的衔接也成为监理工作的一个重点,要充分了解当地的路网规划和机电系统的联网要求,及时向业主进言献策,留足与相邻道路的传输通路和联网接口,保证网络的顺利连接。避免因传输通道不足和接口不够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和费用投资增加。

3.3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机电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监理工作的重点应放在设备材料的进场检查和检验、工序质量验收检查以及完工检验和验收上。在设备材料的进场检查和检验时,主要检查设备外观是否破损,详细核对设备材料的厂商、规格型号、数量与装箱单和合同要求是否相符,合格证、装箱单、技术说明书、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是否齐全,并核对产品技术指标是否与合同要求相符。对于光、电缆等材料还应单独进行全检,包括光缆的配置长度、衰耗值,电缆的直流电阻,芯线间及芯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等的测试。对于一些外场设备,除了常规检查外,还应对其防腐指标、涂层厚度等进行检测,指标满足后,设备方能进场。对于一些关键设备,如通信系统的光传输设备、交换设备、光缆等,监控系统的地图板、大型情报板、大屏幕投影仪等,隧道机电系统的风机、可编程控制器等设备,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一道进行产品监造和出厂测试,以获得更详细的设备检测资料,确保系统满足业主的最终需求,并在现场安全可靠运行。

工程质量除了要有好的设备和材料外,还必须有好的工序质量作保证,监理工程师应将监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检查每道工序开始前的施工方法,审查施工方案、工艺及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特殊操作工艺上。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各施工方法和工序质量,以保证机电系统的安装质量。对隐蔽工程如光电缆接续、敷设、外场设施基础、车辆检测线圈和地线的埋设及不可拆卸部件的安装等重要工序要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工序或单项工程不予签认。完工检验和验收是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阶段。监理工作的重点是审核承包人的交工验收报告,组织交、竣工验收前的系统综合测试;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对设备、材料的技术指标进行抽测,对设备的安装、光电缆敷设、接续等进行分项测试和综合测试并作好测试记录,按合同的要求对分系统、系统的试运行和运行状态等进行试验,对其综合技术指标进行测试,作好记录。

4机电工程监理的难点

4.1软件工程是监理的一大难点

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很多功能是通过软件来实现的,这就决定了机电工程与其它工程有着很大的区别。由于大规模实施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时间不长,加上机电监理工程师自身专业的限制等,在系统软件的选择和应用软件的开发中,监理人员发挥的作用不够,以致于在系统运行过程中,软件系统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因此,软件工程成为机电工程监理的一大难点,在监理工作中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具体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与业主和承包人一道,充分做好软件需求分析,做好系统软件的选择,保证软件系统具备工程所要求的各项功能;(2)与软件开发人员一道,对应用软件功能作充分的分析,熟悉整个软件的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法,对软件开发进行监督和模块初测,保证软件的质量;(3)要求承包商提供达到规范要求的应用软件程序详细框图、源程序和源代码以及软件中的注释量。

4.2雷电防护是监理的一大难点

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特点是点多、面广、线长,既有强电设备,又有大量的监控、通信、检测等弱电设备,外场设备遍布全路段。特别是高速公路上特长隧道的机电工程,系统庞大,多数设备处于比较恶劣的环境,如果在设计和施工中不重视雷电防护,极易遭受雷击或电磁脉冲的破坏,给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带来极大的隐患。长期以来,在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和施工中,对强电和弱电系统的防雷问题一直不够重视,接地的要求也不统一,弱电系统的接地处理较为简单,一旦遭到雷电的侵袭,造成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因此,机电系统的防雷接地问题是监理工作的重点,同时由于设计深度不够等原因,系统的防雷又成为监理工作的一大难点。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应与设计单位、工程承包单位一道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雷暴日的天数和等级,确定雷电防护等级和雷电防护方法,做好机电系统防雷接地的联合设计,以弥补设计深度的不够。由于防雷设备生产厂商技术力量参差不齐,在防雷产品订货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协助承包人对厂家进行全面考查了解,选择满足功能要求的电源防雷和信号防雷产品。产品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核对产品的性能指标是否满足功能要求。在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严格检查防雷产品的安装工艺,核对安装数量;在接地网施工过程中,坚持全过程旁站监理,对接地电阻值进行全检,不满足要求的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第5篇:房建监理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

根据网络演进方向,移动通信核心网面临大量2/3G融合改造,对于通信网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等方面都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在移动通信核心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就当前移动通信核心网工程项目监理,特别是设备安装阶段和调测阶段做了一些探讨。

1移动通信核心网工程项目设备安装阶段的监理

1)机柜机架设备的安装必须正确,且符合安装工程设计要求。机台位置应安装正确,台列安装整齐,机台边缘应成一直线,相邻机台紧密靠拢,台面相互保持水平,衔接处无明显高低不平现象。按要求进行抗震加固。

2)级联网线、光纤应该从机柜上线槽或出线孔洞相对应并绑扎平直整齐。中继电缆E1信号线缆走线平直,按设计要求成端于DDF架。各种标签应根据要求打印并粘贴完毕,并且便于辨识和标记。

3)电缆走道及槽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规定。水平走道应与列架保持平行或直角相交。垂直走道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走道吊架的安装应整齐牢固,保持垂直,无歪斜现象。电缆走道穿过楼板孔或墙洞的地方,应加装子口保护。电缆放绑完毕后,应有盖板封住洞口,子口和盖板应用阻燃材料,其漆色宜与地板或墙壁的颜色一致。安装沿墙单边或双边电缆走道时,在墙上埋设的支持物应牢固可靠,沿水平方向的间隔距离均匀。安装后的走道应整齐一致,不得有起伏不平或歪斜现象。安装槽道应端正牢固,并与大列保持垂直,列间槽道应成一直线。

4)布放电缆的规格、路由、截面和位置应符合施工图的规定,电缆排列应整齐,外皮无损伤。交、直流电源的馈电电缆,必须分开布放;电源电缆、信号电缆、用户电缆与中继电缆应分离布放。布放槽道电缆可以不绑扎,槽内电缆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电缆进出槽道部位和电缆转弯处应绑扎或用塑料卡捆扎固定。在活动地板下布放的电缆,应注意顺直不凌乱,尽量避免交叉,并且不得堵住送风通道。

5)机房直流电源线的安装路由、路数及布放位置应符合施工图的规定。电源线的规格、保险丝的容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电源线必须采用整段线料,中间无接头。交换系统用的交流电源线必须有接地保护装置。直流电源线的成端接续连接牢靠,接触良好,电压降指标及对地电位符合设计要求。列间馈电线采用架空敷设时,铜(铝)条应整齐平直,看不出有明显不平及锤痕。导线的固定方法和要求,应符合施工图的规定。铜(铝)条馈电线在正线上涂有红色油漆标志,其他不同电压的电源线有不同颜色标志区分。安装好的电源线末端必须有胶带等绝缘物封头,电缆剖头处必须用胶带和护套封扎。

2移动通信核心网工程项目软件调测阶段的监理

为了确保移动通信核心网工程的顺利竣工并正常运营,达到工程的预期效果和进度。监理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循如下几点原则。

2.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移动通信核心网工程项目作为移动通信网络体系结构中的内核区域建设,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风险高。核心网建设联系整体网络结构,涉及计费系统,有一定风险性。建设过程中要强调安全生产。在割接入网和软调实施阶段一定要注重安全第一,避免通信事故的出现。核心网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年限长,联接全网运营,直接关系到地区通信保障。所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自始自终地强调“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则。

2.2坚持按照计划实施的原则

开始软调前,监理人员与厂家督导、调测人员、局方主管三方协调施工计划、对软调做技术和安全交底并形成工程倒排计划表。在具体的实施工程中,要提前做好按步骤进行的计划书,并经局方工程主管、调测工程师、监理三方审核批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协助调测工程师申请到相应的网络资源:信令点码、LSTP电路、网管计费端口分配、时钟电路分配等,并做好资源录入和统计,以便申请电路进行调测。

2.3预防和应急措施预案

设备加电之前要督促调测工程师确认设备上电条件是否具备、相应测试仪器仪表是否到位。机房的温度、湿度、管理是否具备设备运行条件。软件调测过程中发现工程坏缺件,应该及时分析原因并报三方主管。如无法解决,应该积极联系厂家协调及时发货替换,并追踪和向局方工程主管汇报工作。

割接过程中,与局方项目主管沟通,确定割接时间,并要求厂家和软调施工单位准备割接方案,对割接具体步骤是否可行、是否安全、准备是否充分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割接时,要严格遵守提前做好的割接方案的步骤进行。如割接时出现未成功和无法解决的问题,应严格按照计划实施系统倒回的原则,进行倒回验证和倒回后路测。

回复原网运行。

第6篇:房建监理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

关键词:构建;高职;工程监理人才;培养模式

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现状

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制度在国际上已有很长的发展历史,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监理已成为建设领域的一项国际惯例。自1998年开始,我国也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了监理制度,并已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队伍日渐复杂,从业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人员素质平均水平较低,主要是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监理人员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在新形势下,企业对监理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更为迫切。因此,加强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构建监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提高监理人员专业水平刻不容缓。

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应是具备工程技术知识、经济和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人才。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不同岗位、不同性质及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实际工作需要的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员可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基层人才——建设工程基层监理专业人员;中层人才——注册监理工程师;高层人才——高级专业管理人员。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培养目标为基层业务人才,该层次的从业人员应具有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主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旁站与资料整理工作,并且能对施工现场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基本人员组成就是分布于大量监理企业、有上岗资质的工程监理员。

我国工程监理专业人才需求情况

我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以下14个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农林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大量企业资料显示,多数工程监理企业的经营范围都不会只局限于一个工程类别,而是会涵盖若干相近工程类别,业务范围较广。我们专门成立了课题组,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对近30家工程监理企业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显示,所有企业普遍认为高职高专层次的工程监理人员按“综合专业人才”培养更适应市场需求,如按“不同专业方向”培养,则毕业生只能适应较单一专业的工作岗位,对不同专业监理岗位的适应能力较低,就业竞争力大大减弱。同时,其中90%的单位认为未来5年内对该专业的人才需求呈增长趋势。

目前我国部分高职院校工程监理人才培养情况分析

我们课题组共调研分析了二十多所开设“工程监理专业”的高职院校,这些院校中该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就业方向基本相似,主要开设课程也较相近,大多侧重于“房屋建筑工程”方向,少数侧重于“公路工程”方向,综合专业性方向较少。另外,由于各院校渊源不同,有些侧重于工程技术,有些则侧重于工程管理。

可见,目前高职院校培养的工程监理专业人才不能完全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亟需构建一种适合不同行业需求的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当然,由于各专业的差异性较大,全面覆盖专业资质中14个工程类别是不可能的,但我们认为将其中的土建类专业,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其中的城市道路工程和地铁轻轨工程)统一考虑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培养“适应不同行业(限房建、铁路、公路、

市政)需求的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可行性

人才需求及岗位特点方面本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也能从事一般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等工作,职业岗位定向为工程施工监理员、质量检验员、材料试验监理员、测量监理员、计量监理员、安全监理员等。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等不同行业工程监理岗位所从事的工作基本相似。

岗位能力方面各岗位要求从业人员具有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主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旁站与资料整理工作。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等不同行业对该岗位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差异不大,尤其是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基本相同,区别仅在于工程施工技术方面。

课程设置方面在工程监理专业课程设置中,根据土建类不同行业特点可分为公共课和专业专向课两大类。(1)主要公共课程。工程制图与cad、工程材料、工程测量、土木工程力学、施工组织与进度控制、工程造价与投资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安全管理和控制、工程监理概论、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建设法规等。(2)不同专业专向课程。房建:建筑结构、建筑施工;铁路:铁道概论、铁路施工、地基基础;公路:公路概论、公路施工;市政:城市道路概论、给排水工程。

可见,不同专业方向开设的公共课程较多且基本相同,主要区别仅在于少量的专业专向课程,即不同工程类别的工程构造和施工技术。所以,在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中选择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专业资质14个工程类别其中的4类,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其中的城市道路工程和地铁轻轨工程),构建高职工程监理人才培养新模式,以适应不同行业的需求,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构建适应不同行业需求的

高职工程监理人才培养新模式的探讨

工程监理基层人才是监理工作的一线人员,要求具备的知识体系应该以应用能力为主线,围绕这条主线加强人文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的培养,构建的知识结构应使学生具有知识更新、技术创新、与人合作、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的能力。所以,我们在该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中尝试性地将课程体系分为专业基础模块、工程技术模块和施工管理与控制模块三大部分,见表1:

专业基础模块不分行业,主要培养学生土建类专业共有共享的基础知识。工程技术模块分专业分别培养学生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等专业的施工技术。 施工管理和控制模块不分行业,主要培养学生土建类各专业施工管理和控制方面的技能。主要针对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即“三控(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两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进行课程设置。此外,还考虑了施工安全方面开设“施工安全的控制与管理”课程。值得一提的是,我们针对监理岗位的特殊性,探索开设了“公共关系与沟通技巧”,注重培养学生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受到所有企业的一致肯定。

为构建适应不同行业需求的高职工程监理人才培养新模式,我们专门成立了课题组进行研讨和研究,并在我院工程监理专业中试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截至2010年8月,我院2011届工程监理专业96名毕业生的签约率已达100%,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可喜局面。目前,这批学生已全部到企业顶岗实习,反馈情况良好,基本都能迅速适应工作岗位。

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任重而道远。我们相信,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我国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将有很大的提高。

参考文献:

[1]贺云.构建适应行业需求的高职工程监理人才培养新模式[j].中国成人教育,2007,(13).

[2]朱维峰.浅析高职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j].中国科技博览,2009,(24).

[3]马军霞.浅析高职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j].硅谷,2009,(18).

第7篇:房建监理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

关键词:高效 资源

1 概述

1.1 背景

本文主要以沪杭客运专线余杭南高架站为例,阐述高效施工管理和控制,以工程实例为出发点,通过对施工情况的总结分析,提高施工效率,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1.2 工程概况

余杭南高架车站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境内,车站起讫里程DK142+566.855~DK143+525.655全长958.8米。其中,到发线全长631.8米,站台长度513米。站内包含2条正线,2条到发线。

上部结构:线路内共有12联连续梁,其中正线连续梁4联,分别为5×32米二线变四线变宽道岔连续梁、跨在建地铁一号线(40+64+40)m连续梁、跨乔司港(40+64+40)m连续梁和5×32米四线变二线变宽道岔连续梁;到发线4联(40+64+40)m连续梁,跨越在建地铁一号线及乔司港。站台4联(40+64+40)m连续梁,跨越在建地铁一号线及乔司港。线路内共有现浇简支梁40孔,其中到发线32米现浇简支梁10孔、28米简支梁2孔、24米简支梁12孔;站台32米简支梁6孔、24米简支梁10孔。

基础及下部结构:正线墩台28个,钻孔桩321根;到发线墩台34个,钻孔桩426根。

如此大的工程量要在958.8米的范围内施工,再加上工期非常紧,仅仅有6个月的时间,这就要求项目部在有效的时间内高效合理组织施工,才能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全线的顺利开通,而且余杭南站是沪杭客运专线唯一一座高架车站。

2 高效、合理组织施工

余杭南高架车站从2010年元月份到图开始钻孔施工,要在2010年7月中旬完成所有现浇梁施工任务,这就要求项目部合理组织生产施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配置资源(人员、机械、原材料),才能保证施工生产任务按期完成。

2.1 技术准备

2.1.1 熟悉图纸,针对具体部位,优化施工方案,同时结合自身的资源(施工队伍、材料供应、机械设备、资金等)、当地的天气及气候情况,认真、合理的做好各项施工计划。

2.1.2 针对施工难点,在具体的施工工艺上做好技术培训准备,如:对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长(领工)、工人的培训,尤其是新技术新工艺的培训。

2.1.3 做到防患于未然,编制各项施工应急预案。

2.2 施工控制

2.2.1 施工方案的审查

按照规范、设计文件及相关要求编制、审核施工方案,并报送上级部门。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①施工计划安排是否符合要求。②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是否可行。③施工平面布置是否合理。④质量管理组织是否能够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⑤工程成品的保证措施是否能够满足验收要求。⑥安全措施能否满足施工要求。

2.2.2 工程施工进度的控制

①对施工现场进度进行控制,检查施工进度、分项工程的安排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②材料设备的采购与施工计划的同步性是否满足施工需要。③劳动力进场情况、施工机械配置情况及周转性工具材料的进场情况能否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④每周召开生产例会,布置下周工作任务,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临时召开生产会议,对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及时的进行协调。

2.2.3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的控制

①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②根据Q/TZH-WI-

015《材料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进场的材料设备进行检查验收。③派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上报的质量问题,并做好记录。④项目部对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⑤对施工中的重难点部位,实施连续监控。⑥严格执行自检及监理报检程序。

2.3 经济对比分析及合理优化

2.3.1 合理增加模型投入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生产进度考察、倒排计划发现,按照原计划定制的8套钢模型不能完成墩柱施工节点工期任务,项目部开会、讨论追加9套模型,确保了下部结构按期完成。

2.3.2 优化设计、合理组织施工,抢工期

余杭南高架车站有一处需跨越河道,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采用预应力悬臂挂篮施工,但根据预应力悬臂挂篮法施工跨乔司港(40+64+40)连续梁一般需要3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如采用此项工艺不可能按时完成施工生产任务,项目管理人经现场考察、计算、论证、方案评选,最终采用贝雷梁和支架相结合的方法施工,采用支架现浇法分段浇筑需要2个半月左右,有效的节省时间,为后期工程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2.3.3 增加劳动力和材料投入

从2010年3月份开始正式进入到发线、站台梁现浇梁施工, 40孔支架现浇梁、12联连续梁全面开工,多点开花,面对如此巨大的施工生产任务,人力、机械、物资的需求特别大,为了使施工生产任务顺利展开,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劳动力和材料投入,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提高了施工生产效率。

2.3.4 增加机械投入,提高工作效率

现浇连续梁多点施工,机械的使用量增大,最多的时候在不到一公里的施工场地有40台吊车同时作业,加上其它机械(如装载机、挖机、泵车等),通过增加机械设备,采取机械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大幅度的解放劳动力,使人力资源合理利用。

3 组织协调――与交叉作业单位及当地政府做好协调工作

在余杭南高架站现浇连续梁施工阶段,涉及到与建工集团施工的站房交叉作业,互相干扰大,为合理有效的利用时间,及时与建工集团协商沟通,双方通过对施工计划的对比,重新调整施工计划,在有限的场地中,使两家单位的施工进入达到平衡,确保各自的节点工期。

余杭南高架站连续梁多点施工中发现原计划的施工场地已经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为确保施工便道顺畅,进入施工场地的原材料有地方存放,机械设备不挡道,不影响施工进度,及时的与地方政府协商、沟通,临时租用周边的土地,拓宽施工便道,确保施工进度。

4 人员管理

在一定意义上人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几乎所有的工程都是通过人将材料有机的结合创造出来的,只有一支拥有创造力、纪律严明的优秀队伍,通过齐心协力的合作才能完成一项质量优良的工程。怎样才能将技术管理人员和工人有机的结合起来,组成一支强大、负责的“军团”?首先,必须营造出一种荣辱与共的气氛,职责分明,并具有亲和力,让所有人员都能感受到自己是这个大家族中的一员,每个人都是主力军,每个人都是这个团队中不可缺少的一员,做到这样就必须要求我们施工管理人员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对工人奖罚分明,多举办劳动竞赛,对表现良好的优秀个人适当的进行奖励,从物质、精神上双管齐下,培养团队的凝聚力。其次,必须明确施工队伍的管理机制,各岗位职责、权利明确,做到令到必行,只有一支纪律严明的队伍才能面对工期紧、任务重、工程难度大、工艺复杂,只有坚决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才能按期完成施工计划和任务。再者,针对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适当使用经济杠杆手段,对人员管理将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5 总结及合理化建议

本项工程相对一般的工程具有特殊性,工期紧、任务重,需要在有效的时间内完成如此巨大的工程,对公司、项目高效管理和控制是一种考验。

合理化建议:①此项工程投入大,原材料周转率相对较低,资源未发挥最大效益。②如遇到非常时期此项工程施工管理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陈志瑜.建筑工程施工管理[J].城市建筑,2013(04).

[2]王进成,王玉顺.浅谈建筑施工与管理[J].华章,2011(03).

第8篇:房建监理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监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列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理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供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便函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直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现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现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进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_______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________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__ 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第9篇:房建监理工程合理化建议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

引 言

消防问题是建设工程中的关键问题,而进行消防监督管理可以有效地保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工作,同时进行消防工程安全监督制度建设对于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因而必须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重视。

1 我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

1.1 窗口统一受理制度

集中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网上受理备案申报,并出具受理凭证。凭证上应明确受理时间、资料目录、办结时限、受理人员等内容,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资料缺项内容。受理各类项目必须登记,录入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进入内部审批流程。属于行政许可的法律文书一律从受理窗口发出。

1.2 主责承办负责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实行主责承办负责制集体会审制度。会审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或委托技术复核人)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集体讨论,形成书面意见。下列事项应当列入集体会审范围: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需要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需要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做出强制执行决定的;做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给予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大额罚款处罚的;其他技术疑难问题。

1.3 审验分离制度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工作,应当分别由防火监督部门两个不同的职能处(科)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人员不应作为同一项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主责承办人。

1.4 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发现原消防设计审核意见违反当时的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除依据当时的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验收外,还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消防设计审核主责承办、技术复核和行政审批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

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原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意见违反当时的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主责承办、技术复核和行政审批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

1.5 档案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执法档案,并将有关集体会审记录、专家评审意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等有关资料与法律文书一并归档。主责承办人应在工作办结后30日内立卷建档,移交档案管理室统一保管,确保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执法档案的完整和有效利用。

2 如何做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2.1 进一步落实建设消防质量安全责任

建设消防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严格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对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把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关,严格档案资料管理。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也应对本单位所承接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从严问责。

2.2 积极推行消防施工单位质量回访保修制

施工单位对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设消防设施在质保期内要实行每年定期回访,对施工质量问题负责保修,鼓励质保期外适时回访,并听取使用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意见。回访保修结束后,应制作回访保修报告,对建设消防设施管理、维保提出合理化建议,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报告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

2.3 切实加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监管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重点检查行政许可、备案抽查、临时用房、临时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疏散通道、防火管理措施、消防设计意见落实情况,从严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推动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2.4 切实加强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保企业市场监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严格按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消防资质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严格消防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市场准入和资质审查,并及时开展资质动态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在实施工程行政许可、备案和监督检查时,应严格审查相应资质等级情况。公安消防部门根据便民、公开、高效的原则,改进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抽查工作中资质审查方式,推行消防设施施工、检测、维保单位数字身份认证管理模式,并逐步推广至消防设施设计、监理领域。各消防设施施工、检测、维保单位经数字身份认证后,登录楚天消防网录入本单位承接工程基本信息,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只需网上审查资质,不得再要求相关施工、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单位送审资质原件,并人为设置市场准入条件。各消防施工、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单位承接工程信息将进行网上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网上录入的承接工程信息将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消防施工企业、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设施检测、维保企业进行业绩审查和资质管理时的重要内容。

2.5 大力提升从业人员消防专业素质

提高从业人员消防专业素质是从根本上提升建设消防设施质量和改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建设行业特点,推行实施分级分岗消防培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组织建设行业专业培训时,应将消防安全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公安消防部门在开展消防培训工作时,应把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作为重要的培训对象。建设行业消防培训内容由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编制。公安消防总队要进一步加强建设消防设施从业人员消防专业考试工作,不断完善考试大纲和题库,实行网上报名、上机考试、网上查分,确保考试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消防专业资质许可(审核)时要从严审查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凡未达到考试合格人数的企业,其相关资质申请依法不予核准。积极探索建设行业消防职业鉴定制度,逐步推行设计、施工、监理和项目经理消防职业鉴定,推进建设行业消防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6 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应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以文件的形式通报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施工现场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协商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的重大、突出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在开展建设工程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本级或本部门管辖的,应根据管辖权限实行案件移交。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应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针对重大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省住建厅和省公安消防总队可根据需要组织重大案件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2.7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工作的推进作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定期联合建设工程领域消防监管工作情况,采取新闻、隐患曝光、跟踪报道、深度采访、正反结合等方式,充分发挥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工作。对新闻媒体曝光的工程建设领域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迅速核查,严肃处理,及时回复。省公安消防总队将在“办事直通车”上受理群众网上举报;对实名举报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管问题,在三日内到现场核查,七日内应将查处情况反馈给举报人并在网上公布;对于群众咨询的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抽查问题,五日内网上答复咨询人。

2.8 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服务效能

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服务效能建设。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在严格落实审验分离、分级审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加强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建设,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网上运行制。要加强对重点工程的消防安全跟踪服务,在重点工程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阶段,公安消防部门要主动介入,积极主动上门为工程提供技术服务。对于突破国家技术标准规范的工程,要及时提交省公安消防总队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或论证,防止出现先天性火灾隐患。

2.9 大力推进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结合社会管理创新,推行前置审批配合制度,积极探索工程行政许可联审联办模式,结合我省实际探索消防中介审图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应推进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创新,支持、鼓励建设火灾防控技术研究,制定相应的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和发展。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进行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可以有效地促进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并且为了提高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水平,仅仅靠制度建设是不够的,还需要采取其他多种措施,共同提高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郑雁秋.白凤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0年07期.56~57.

[2]白凤杰.我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研究[J].武警学院学报.2011年02期.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