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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融资;企业;融资方式
中图分类号:F406.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09-0137-02
一、引言
企业融资是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等活动对资金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采取适当的方式,获取所需资金的一种行为。融资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进行的重要工作,不仅创办新企业、扩大再生产需要融资,就连维持企业正常的经营也需要融资。企业进行融资的最主要目的就是使自己能够长期立足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并且保持一个良好的发展。企业在融资时,应该从自身整体的实际水平出发,选择有利于企业良好发展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
二、企业的融资方式
随着现代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各个企业的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越来越多,不一样的融资方式与融资渠道可以满足不同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差异。依照资金是否来自于企业内部的标准,企业融资方式可以分为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如下表所示:
内源融资,是指企业依靠其内部积累进行的融资,主要包括三种形式:资本金、折旧基金转化为重要投资和留存收益转化为新增投资。企业在进行融资时一般会先考虑进行内源融资,因为内源融资便利、成本较低,而且可以增强公司信誉,向市场传递利好消息。但受企业自身积累能力的影响,有时内源融资规模会受到很大限制,从而不能充分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这时就要进行外源融资。
外源融资,即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储蓄,以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企业的外源融资由于受到不同外部融资环境对其的影响,所以融资方式也各有不同。一般而言,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外源融资方式:
1 吸收直接投资。吸收直接投资是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直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外商投入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投资者可以以现金的方式进行投资,也可以用非现金的方式进行投资,非现金投资主要以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商品等流动资产或是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吸收直接投资中的投资者都是企业的所有人,对企业拥有经营管理权。如果企业经营好盈利多,投资者可按其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利润;但如果企业经营差亏损多,甚至会被破产清算或者进行重组,则投资者必须按其出资比例承担一定的损失。吸收直接投资能直接获得投资者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可以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有利于快速开拓市场。而且会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向投资者支付报酬,因此比较灵活,财务风险较小。但吸收直接融资支付的资金成本较高,容易分散企业的控制权,投资者的资本人易出难,难以吸收大量的社会资本参与。
2 发行股票。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自有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价的凭证,它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票其本身并无价值。但因为股票在证券市场上有价格,它代表了可以取得股息的权利,所以它代表了一定的价值。
股票融资可分为普通股融资和优先股融资。普通股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无特别权利的股票,是公司资本的基本构成部分,而优先股则是一种兼具普通股股票和债券特点的有价证券。普通股的股东享有收益分配权、公司控制权等权利,但普通股股东购买股票后不能退股,只能出售或转让股票,并且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股没有固定的到期日,无须偿还,所以没有固定的支付负担,是企业较稳定的资金来源,还可以分散经营风险。但普通股的发行需要聘请承销商、会计师等专业人士进行咨询、评估等,所以普通股的筹资成本较高,而且利用普通股筹资,发行了新的股票,引进了新的股东,会稀释公司股权。优先股股东较之普通股股东享有对公司剩余资产的优先分配权,但优先股股尔一般不会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股东没有表决权,也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而且优先股固定股息的获取先于普通股股东,优先股较之普通股来说股利更有保障。但优先股的股息是需要在税后支付的,因此,当公司盈利较低时,优先股股息会成为公司一项较重的财务负担。目前,我国许多公司在发行股票时都会选择发行普通股,不发行优先股。
企业运用股票融资的方式筹集到的资金相对于其他借入资金来说是较稳定的,因为普通股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可以使企业的财务压力得到一定缓解。通过发行股票还可以快速筹集到资金,使企业能够迅速扩大资产规模,十分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如果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那么股东可能会获得很高的股票溢价收入,企业根据市盈率确定配股价,筹集更多的资金,同时也可以增强企业的知名度与信誉度。但是,目前我国《公司法》对于企业发行股票的条件是有严格规定的,如发行股票的企业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公司的现有资产规模必须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等条件,这些严格的条件给企业发行股票设置了较高的门槛,许多企业由于现有资产规模达不到《公司法》对企业资产规模的规定,所以就不能选择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
3 发行债券。债券是由企业或公司发行的有价证券,发行债券的企业以债权为书面承诺,答应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照事先规定的利率付给利息。企业发行的债券一般都是长期债券,在我国,非公司制企业发行的债券称为企业债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称为公司债券。企业一般在需要购置先进的技术装备或构建厂房、追加流动资金等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会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发行债券是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债券实质上是企业以支付利息为代价向债券投资者买入资金使用权,债券就是规定了债权、债务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借贷凭证。
从企业角度看,债权融资成本较普通股融资成本低,而且债权融资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由于债权融资不像发行股票那样会分散对公司的控制权,所以可以保障现有股东的控制权,便于调整企业的资本结构。但是债权融资的风险较高,而且与发行股票融资一样,我国对发行债券的企业也有严格的规定,且要求发行债券的企业必须拥有较好的信用基础。
4 短期融资。(1)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企业在与供应商或客户进行交易时,赊购供应商原材料或预收客户的货款而形成的借贷关系,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收账款等。商业信用融资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已成为企业经常性资金来源的一部分,几乎是所有企业都采用的短期融资方式,成为企业最大的短期资金来源。这种融资方式属于自发性融资,需要建立在企业良好的财务信誉基础上,这样可以比较容易地获得所需要的商业信用。但商业信用一般会带有一定的现金折扣,企业如果放弃提供的现金折扣,会付出较高的成本。(2)商业票据。商业票据是指由具有大规模并且经营状况很好的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发行商业票据可以满足企业季节性周期性营运资本的资金需求,并且还能对大型的投资项目进行临时的融资。其成本较低,可以增强企业信誉,但风险较大,限制发行条件较为严格。
5 银行借款融资。银行借款融资是指企业向银行借入资金,到期还本付息的融资方式。企业在借款时,必须要重点考虑借款种类、借款利率、借款条件等内容,还应该对可能提供贷款的银行进行分析,做出适合企业的选择。这种融资方式是现代企业主要的融资方式,与股票融资、债券融资相比,银行借款融资可以迅速获取资金,成本也较低。但企业进行银行借款融资必须定期还本付息,在经营不利的情况下,可能会产生不能偿还的风险,而且借款筹资的数额也有限,限制性条款比较多。
6 融资租赁。租赁是指出租人在承租人给予一定报酬的条件下,授予承租人在约定期限内占有和使用财产权利的一种契约。融资租赁,即租赁公司用自己的资金购买承租企业所需的生产设备,然后把设备长期租给承租企业,承租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分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的行为,其实质是承租企业可以获得一笔专门用于购买生产设备的资金。融资租赁可以缩短设备的购进、安装时间,迅速获取所需要的设备,而目,租金全部可以作为费用抵减应税收益,可减轻企业税务负担。利用融资租赁还可以保存企业的借款能力,租金又是分期支付的,可以降低企业不能偿付的风险。但融资租赁的融资成本较高,不利于对租赁资产的改良,不能享有设备残值。
三、结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资本市场中的融资渠道也越来越多元化,企业对于不同的经济环境,应该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企业只有选择了适合自身发展的融资方式才能使得融资成功,才可以达到较高的经营业绩。此外,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不仅要根据外部经济环境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还应该结合企业内部的整体资本结构、融资成本与融资风险等问题进行全面考虑,这样才能做出准确的融资决策,使企业在复杂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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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旅游资源; 开发; 融资
旅游资源开发是一种“投入高、产出高”的经济活动,需要强大的资金作后盾,资金是目前旅游资源开发中的主要制约因素。由于资金短缺,导致很多旅游资源开发水平不高,形式单一。缺乏资金也使得众多旅游资源尚处在“闺中”,有待开发。这就需要我们更新观念、采取新机制构建旅游资源开发的融资体系,实现资金拥有者与旅游开发企业之间的有效沟通。
一、旅游资源开发融资的影响因素
旅游资源开发的融资过程中,必须对融资活动的各种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遵循一定的融资原则,才能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风险与融资成本,并最终实现融资目标。
(一)融资成本
所谓融资成本是指在融资活动中所需支付的各种代价,具体包括融资费用和使用费用两项内容。旅游资源开发在融资过程中,必须从两方面来考虑融资成本。一是考虑资金市场的成本。融资成本是资金市场(包括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供求状况作用的结果。二是在资金市场供求关系一定的情况下,考虑各种融资方式间融资成本的差异,选择那些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融资方式,提高融资效益,实现财务目标。
(二)融资风险
它是指旅游资源开发在负债融资方式下由于各种原因而引起的债务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和压力。显然,资本融资不存在直接意义上的融资风险问题,因为它无须还本付息;而对于负债资金融资则另当别论。融资成本与融资风险是相对应的,由于融资成本相对较低,则旅游资源开发的融资风险相对较高;反之,融资成本相对较高,则旅游资源开发的融资风险相对较低。因此,对于旅游资源开发的融资管理来说,合理的管理原则是,在融资风险一定情况下使融资成本最低,或者在融资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其相对融资风险最小。
(三)投资项目及其收益能力
旅游资源开发的融资过程,不应是盲目的。如果没有相应的投资项目,那么事先的融资行为则是徒劳无益的。除此以外,投资项目还从以下几方面影响旅游资源开发融资活动:第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量决定融资量。第二,投资进度直接影响融资计划和资金到位时间安排。第三,投资项目的未来收益能力决定旅游资源开发融资渠道与融资方式的选择。这是因为,如果资金的未来收益能力越高,则可选择的融资渠道及融资方式的面就越宽;反之,如果资金的未来收益能力越低,则可供选择的融资渠道及融资方式的面也就越窄。
(四)融资的社会效应
有些旅游资源开发在融资时非常注重由于融资对旅游资源开发市场形象树立的积极作用,即融资后的社会效应问题。如果不考虑融资本身对旅游资源开发的收益或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单就旅游资源开发融资行为的市场效用而言,直接融资行为所面对的是金融市场,旅游资源开发直接进入市场,无疑比间接的银行信用方式的效应要大得多。
(五)融资时机
旅游资源开发对融资时机的把握主要取决于市场预期,包括利率预期与资金供应总量预期等内容。如果预期利率上升而筹集暂时不用的资金,相对于以后的高利率融资在经济上也许是合算的,反之则相反;同样对于融资总量的把握也是如此,它要借助于资金的可得性与未来投资机会的关系。
二、旅游资源开发融资面临的问题
(一)外部障碍分析
1.国家宏观货币调控政策仍然趋紧。为了防止通货膨胀,近年来,国家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出台了一系列的紧缩性货币调控政策对投资、物价进行控制。其中,央行出台了一系列的紧缩型货币政策,主要包括六次加息、十二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动用特别存款等。
2.银行借款观念没有彻底转变。现在的一些银行,特别是一些大型银行的身份虽然已经转变为股份制,但是观念没有彻底转变,部分银行,特别是大型股份银行未能立足长远,培育发展市场观念。部分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后权限上收,以旅游资源开发为放贷对象的基层银行有责无权、有心无力,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后,逐级下达“存贷比例”,贷款供应缺口明显加大。同时,银行一般都以土地、房产等有形资产作抵押,尤其是旅游资源开发多为租赁经营,因而不好抵押;旅游资源开发担保机构少,担保资产单一,寻保困难,银行信贷支持严重不足。
3.直接融资市场体系不健全。旅游资源开发企业的直接融资方式可分为权益性融资、负债性融资、风险投资及资产证券化等。由于旅游资源开发普遍不具有现行证券管理标准所要求的规模和投资回报,基本上被拒于证券市场之外。旅游资源开发的定向募集资金往往变成乱集资,成为金融秩序混乱和金融风险的同义语,受到严厉的限制。服务于旅游资源开发的直接融资多渠道尚未建立,旅游资源开发在资本市场处于缺位状态。
(二)内部障碍分析
1.财务管理不规范。旅游资源开发企业多数不是按照《公司法》来设立的,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管理粗放加剧了其生产和经营上的风险,也引起了运作不规范、市场竞争力弱、资产质量差、破产率高等一系列问题。这无疑降低了银行等金融机构放贷的放贷热情和信心,特别是财务制度建设方面随意性较大,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每发放一笔贷款都担心风险太大、责任太重,不愿也不敢发放贷款,从而加大了旅游资源开发企业融资的困难。因此,银行就会将旅游资源开发列为重点信贷风险防范。
2.信用观念淡薄。目前我国旅游资源开发的主要融资渠道是商业银行,但是旅游资源开发的还贷问题是商业银行心中永远的痛。旅游资源开发到期贷款不还或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现象较普遍,逃废银行债务严重,导致旅游资源开发企业群体信用缺失,信用等级低;旅游资源开发企业内部治理机构和控制机制不健全,银行贷款所需的证账表管理混乱、不全或不实,普遍存在法人资产与自然人资产没有严格区分的现象,当企业经营发生困难时,抽逃企业资产时有发生而且很难控制,贷款的保证往往得不到落实等都是银行不愿意贷款给旅游资源开发企业的原因。
3.抵押担保不足。抵押担保是目前最主要的贷款方式,为减少银行的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近年来,各商业银行普遍推行了抵押担保制度,只有极少数能在授信度内享受信用贷款。而旅游资源开发企业不动产规模普遍较小,难以提供足值的抵押。同时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人,效益好的企业不愿替别人作保,效益一般或太差的企业,银行又不认同其担保资格。
三、旅游资源开发的融资对策建议
(一)设立旅游资源开发投资担保公司
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商业银行的借款一般都要有抵押品和担保企业。抵押品可以是不动产、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也可以是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旅游资源开发企业到期不能还本付息时,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权处置抵押品,以保证其贷款安全;然而不少旅游资源开发企业申请贷款时,不能提供有效担保和抵押不落实,如只能提供景区、景点作抵押。一些旅游企业虽符合贷款条件,但审批程序复杂,影响贷款。为克服旅游开发信贷融资难的问题,建议政府成立以政府为背景、各类金融机构和企业参股的旅游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专门从事对旅游资源开发企业的信用担保业务,设立旅游投资担保公司,简化程序、扩大贷款规模,使企业更加容易获得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贷款和预付款。另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更新观念,使旅游资源开发企业的应收账款、存贷、股票、债券以及旅游资源开发项目的使用权等都可以作为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抵押品。
(二)利用中小板市场发行股票融资
主板市场股票融资要求高、难度大,旅游资源开发企业一般不具备在主板市场发行股票的条件。旅游资源开发企业应积极利用中小板市场发行股票进行融资。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自有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发行股票进行融资没有固定股息负担,不用偿还本金,筹资风险小,能够增加公司的信誉,而且筹资限制较少。所以,旅游资源开发企业应积极研究中小板的特点和上市要求,做好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准备。中小板主要是为规模不大的中小型、高风险、高科技、高成长的中小公司融资上市服务。旅游资源开发产业是目前国家重点支持和扶持的产业,旅游资源开发企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规模不大的特点。因此,中小板市场将成为旅游开发企业重要的融资方式之一。
(三)以私募发行方式进行债券融资
私募债券融资是指不采用公开方式,而通过私下与特定的债权人商谈,以招标等方式募集资金,形式多样,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向投资银行贷款,获得风险借款等。如果旅游开发企业要通过公募发行方式进行债券融资,会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证监会等政府有关部门对公开发行的债券制定了严格的法规,严格规定企业准入资格和条件、融资程序、信息披露、监管等一系列事项。相比之下,私募融资方式比较灵活,条件比较宽松,基本上可以说,只要符合法规,当事人之间完全可以通过商谈,个案性地约定各种各样的融资条件和方式。利用私募发行方式进行债券融资是旅游资源开发企业筹资的重要途径。如果旅游资源开发企业有较高的成长性,或者可以向投资者证明其在将来会具有高成长性,可以积极尝试采用私募方式进行融资。如果旅游资源开发企业认为企业在投资者心目中有相当高的吸引力,则可发行普通的、无附加条件的债券;如果旅游资源开发企业认为企业在投资者心目中不具有吸引力,则可发行有附加条件的债券,如可转换债券等。以私募发行方式进行债券融资的优点主要是债券成本低,与股票筹资相比,债息在所得税前支付,从而具有节税功能,成本也相对较低,可利用财务杠杆作用为旅游资源开发企业带来杠杆效益。
(四)以旅游开发项目吸收直接投资
旅游资源开发企业应积极推出适应旅游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的可持续发展旅游开发项目,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来筹集旅游项目开发所需资金。旅游资源开发企业应以旅游开发项目形式吸收国家、其他企业、个人和外商等直接投入资金。吸收直接投资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可以是吸收现金投资。吸收现金投资是酒店吸收直接投资最主要的形式之一。这是因为,现金具有比其他出资方式所筹资金在使用上的更大灵活性特点,它既可用于购置资产,又可用于费用支付,也可以是吸收实物资产投资,还可以是吸收无形资产投资。吸收直接投资是我国大多数旅游资源开发企业筹集资本金的主要方式。它能提高旅游资源开发企业对外负债的能力。吸收直接投资方式与股票筹资相比,其履行的法律程序相对简单,从而筹资速度相对较快。从宏观看,吸收直接投资有利于资产组合与资产结构调整,从而为旅游资源开发企业规模调整提供客观的物质基础。
(五)增强旅游资源开发企业自身融资能力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问题,旅游资源开发企业必须集中精力谋求自身发展。政府和银行只能为旅游资源开发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必要的服务,但无论是银行信贷、政府扶持,还是直接融资,都要求旅游资源开发企业自身具备一定的条件。旅游资源开发企业不能消极地等待,而应该积极创造条件,走出融资难的困境。要解决这个问题,旅游资源开发企业应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组织形式,改变家族式管理方式,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规范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增加企业财务的透明度,为旅游资源开发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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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境外投资;投资战略;投资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境外投资急速增长,它既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又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特别是九十年代后期,国际直接投资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迅速发展,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生产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境外投资所发挥的作用大有超过国际贸易之势。
一、我国境外投资现状
境外投资是指一国或地区的货币资本及产业资本投向本国或地区以外国家地区的经济活动。境外投资有利于我国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国际经济合作的深化;有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
根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截止2006年底,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境外企业为5,356家(含贸易性企业、机构,不含金融企业),遍布世界14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方协议投资总额60.64亿美元(含贸易性企业、机构的出资),保持了约18%的年均增长速度。主要特点表现在:
1、境外投资规模以中小型企业为主。由于我国境外投资和在境外设立跨国公司尚属起步阶段,绝大多数企业缺乏可借鉴的成熟经验,因此,在经营战略的选择上长期停留在小规模的投资经营阶段。此外,1994年以来,我国对中资企业实行结售汇制度,中资企业能够保留的现汇十分有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境外投资企业的投资规模。
2、境外投资的地域主要集中在周边国家、地区及发达国家。主要分布在港澳地区、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以及美国、欧洲、南美等发达国家。这主要是由于港澳地区及周边的交通和通信便利,经济互补性强,可以充分利用东道国劳动力、原材料等丰富而廉价的资源,带动国内产品和技术的出口。此外,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科技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且投资环境较好,法规健全,资本市场发达,通过在该地区投资,可以获得先进技术和信息,开发潜在市场。
3、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逐渐呈多元化格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打破了由国有独资企业投资为主的格局,多种经济成分的经济主体也加入到境外投资的主体行列,尤其是民营企业也逐渐显示出对境外投资的积极性。投资的方式也从传统的合资、合作、独资向BOT等新方式发展。近几年,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方式已从初期的以制造业为主的直接投资建厂向资源开发投资、并购以及战略联盟等国际通行的形式发展。跨国并购成为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方式。2000~2004年间,已公布的对外收购总额从18亿美元攀升至48亿美元。
如,中石油2005年10月以总价格41.8亿美元的报价,获得了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的收购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近几年成功地对澳大利亚高顿天然气项目、印度尼西亚东固项目和Muturi项目等三宗大的跨国油气田部分股权并购,逐渐成为国际一流的综合型能源公司。2004年底,我国最大的电脑公司联想集团以6.5亿美元现金及价值6亿美元股票取得了IBM包括Think品牌在内的PC业务,成为世界第三大PC厂商。
二、我国境外投资的战略选择
(一)境外投资区域战略
1、巩固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目前,我国对外投资的主要区域是发展中国家。实践表明,我国的某些传统产品在发展中国家有相当的优势,其中包括纺织品、服装、日用杂品、文教用品等,在初级产品加工、一般机械加工等方面也有一定的优势。我国发展对外投资,通过就地生产和销售,既可以开拓发展中国家市场,又可以利用这些国家的出口配额或享有的外贸优惠条件进入第三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市场。
2、扩大对发达国家的投资。发达国家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是对外投资的理想场所。投资于发达国家,首先可以吸收先进技术,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因为通过对发达国家的技术领域进行有选择的投资,可以从发达国家获得先进的技术,且这种方式获得的技术往往要比一般的技术转让更先进,更适合我国现有的生产和科技发展水平。不仅如此,这种方式吸收技术,可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工业化国家在高科技领域对我国的封锁和限制,减少我国为获取高科技而付出的代价。其次,通过在欧美发达国家直接投资设厂,可以有效地绕开各种贸易壁垒,长期稳定地占有区域联盟内国家的市场。
(二)境外投资行业战略
1、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投资的行业选择。由于国际分工日益深化,制造业层次渐多,活动余地变大,增加的产值也高,而且同各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的关系比较密切。从产业选择来看,我国许多企业可以选择以制造业带动服务业的实业化道路。这主要是因为:其一,海外公共工程和采掘业的资金要求量大,投资周期长,因而难以成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点。其二,从比较优势的角度看,对一些发展中国家而言,我国企业制造业技术、生产规模等具有相对优势。在全世界14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除了新兴工业化国家以外,我国制造业技术处于相当领先的地位。因此,在发达国家减少对发展中国家投资的情况下,我国企业向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重点发展制造业的潜力相当大。
2、对发达国家投资的行业选择。我国目前在发达国家的投资主要是资源开发性项目和工业生产性企业。发达国家投资环境优良,在发达国家中投资于目前国内紧缺的资源和产品项目,搞进口替代型对外投资,可起到节约外汇和稳定货源的作用。但从发展战略的角度来看,我国在发达国家的投资应偏重于高技术行业,因为一方面可获得高额利润;一方面又可取得发达国家最为先进的技术、管理销售技能等。
(三)境外投资方式战略。对外投资方式战略根据自身的条件、东道国的对外投资政策,以及国际金融市场行情等情况而选定最能实现投资目标,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投资方式。
1、企业以对外直接投资进入海外市场。主要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收购,是指国际企业购买东道国的现有企业的股份,从而接管该企业;二是新建,是指建立新的工厂,或对其他实际资产进行投资。
创建海外企业的主要优点在于:第一,创建新的海外企业不易受东道国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也不易受到当地舆论的抵制。第二,在东道国创建新企业,尤其是合资企业,常会享受东道国的优惠政策。但创建新企业需要大量的筹建工作,速度慢、周期长,与收购相比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且不利于迅速进入东道国以及其他国家市场,也不利于迅速进行跨行业的经营和迅速实现产品与服务的多样化。
购并海外企业的主要优点在于:第一,可以利用目标企业现有的生产设备、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可以获得对购并企业发展非常有用的技术、专利和商标等无形资产,同时还可以大大缩短项目的建设周期。第二,可以利用目标企业原有的销售渠道较快地进入当地以及国外市场。第三,通过跨行业的购并活动,可以迅速扩大经营范围和地点,增加经营方式,促进产品多样化和生产规模扩大。但很容易受到东道国有关法律、舆论的限制。
2、从母公司对子公司控制程度的选择。独资子公司是由母公司全资投入与经营,并根据东道国的法律在当地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独资子公司相对于合资公司来说,其主要优点在于:第一,前者可以避免后者所难免的冲突和控制权的分享,有利于制定有效的管理决策;第二,经营效率比较高,能保护母公司的技术秘密,保证产品的质量,维护企业的商誉。合资方式的优点在于:有利于跨国企业利用当地企业的无形资产;有利于跨国企业减少投资资本;有利于跨国企业化解政治风险。合资方式的主要缺点是:合营伙伴之间的目标很难一致,内部经营决策的协调比较困难,并由此可能会导致公开或不公开的冲突。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由面向国内市场转向进入国际市场,在国外直接投资,开办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这就是企业的国际化进程。而我国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是从生产社会化发展到国际化的必然。在全球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的今天,进一步扩大我国的对外开放,加大对外投资力度,使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多、底子薄、资源相对缺乏的国家来说,唯一的可行途径就是参与国际分工,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我国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作者单位:洛阳理工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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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跨国并购动态动因现状建议
跨国投资有两种主要方式,一种投资方式是新设投资,即所谓的“绿地投资”,投资者在东道国设立新的企业,新设的企业可以是独资企业,也可以是合资企业。另一种投资方式是并购投资。并购是兼并和收购的简称,“兼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的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是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另一家或更多的公司;“收购”是指一家企业通过收买另一家企业部分或全部股份,取得另一家企业控制权的产权交易行为,当兼并收购行为涉及不同国家间的企业时,就是跨国兼并收购。
1跨国并购成为跨国投资的主要方式
新设投资与并购投资这两种方式在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中被广泛运用,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跨国并购超过新建,成为了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在整个国际直接投资总额中,跨国并购投资额所占比重大幅度提高。1998年跨国并购投资额达到4110亿美元,占当年国际直接投资总额的63.8%;1999年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额达到8650亿美元,而其中跨国并购投资所占比重高达83.2%;2000年跨国并购投资额达到11438亿美元,占当年国际直接投资总额的比重高达91.7%,这表明传统的创建新企业的投资方式正在被取代,跨国并购已经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
回顾历史,西方国家企业已经发生了四次并购浪潮。第一次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工业革命的扩展和深入,社会化大生产对资本规模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在西方国家掀起了第一次企业并购的浪潮。这次并购的主要特点是横向并购,即资本在同一生产领域或部门集中,追求垄断地位和规模经济是本次并购浪潮的主要动因,在这个时期,美国被并购企业总数达2654家,并购的资本总额达63亿美元;第二次并购浪潮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其特点是上、下游关联企业的纵向并购,纵向并购保证了上游企业对下游企业的原材料、半成品的供应,同时增强了并购后企业对市场供给的控制能力;第三次并购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主要特征是混合并购,它反映了垄断集团实施多元化经营的战略要求,这次并购产生了大企业各行业经营的市场结构;第四次并购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初期,即被经济学家称为“杠杆并购”的并购浪潮。以上四次并购均通过企业并购,扩大了企业规模,增强了企业控制市场能力,但并购均发生在国内,其经济影响也只涉及本国,自进入20世纪90年代所发生的大规模的跨国并购浪潮,被称为第五次并购浪潮,此次并购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第一,跨国并购资产金额巨大,发生频率高,投资额在10亿美元以上的并购案例可以说是屡见不鲜,甚至超过100亿美元的并购案例也时有发生。如英国沃达丰集团以560亿美元并购美国空中通讯公司,2001年美国花旗银行以125亿美元并购墨西哥国民银行等。
第二,跨国并购涉及领域广泛,尤其是金融、电迅等科技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在金融行业,具有233年历史的英国老牌银行巴林银行被荷兰国际集团ING收购,此举震动了整个国际金融界,在电迅行业引人注目的是英国电信公司并购美国MCI(美第二大长途电信公司),两家公司合并后年收入增加到400亿美元。
在1998年全球多数股权的跨国并购总额为4110亿美元,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服务业占11.2%,其余依次为电信业,占9.3%,制药和其他化学品各占9.2%,公用事业占7.8%,科技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占了总额的50%。
第三,跨国并购主要发生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之间。据统计,2000年由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相互间完成的跨国并购金额为10741亿美元,占当年全球跨国并购总额的93.9%,其中英国、欧盟相互投资又是重中之重。在1995年,美国与欧盟的跨国并购占了世界份额的70%左右,到1999年这一比例上升到80%左右。
第四,跨国并购投资方式多样化,“强强”联合逐步取代“强弱”联合。从并购双方所处的行业看,既有跨国同行企业间的横向并购,也有从事于同类产品的不同产销阶段的两国企业间的纵向并购,还有分属不同行业的两国企业间的复合并购。在出资方式上,既有并购公司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并购,也有通过转移股权实现的股票并购,还有在金融信贷支持下进行的杠杆并购,同时跨国并购中的“强强”联合形式也明显增加了,充分地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典型的案例如汽车业戴姆勒—奔驰并购美国三大汽车公司之一的克莱斯勒公司,两强结合,实现了规模迅速膨胀,合并后的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一跃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公司。
2跨国并购的动因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方式日益从新建转向并购,其动因何在?
首先,我们讨论跨国并购对跨国公司技术优势的影响。跨国公司的技术优势来自于自身积累和不断研发,也可以通过国际战略联盟和技术许可等方式获得,但后者并不能够使跨国公司获得较多的先进技术,而跨国并购可获得被并购方的核心技术。
其次,跨国并购对跨国公司规模经济的影响。规模经济可分为企业和工厂规模经济,工厂规模经济来自于生产的规模收益递增,大型跨国公司经过几十年的运行基本上已达到最合适生产规模,这方面的规模经济效应不会显著增强。企业的规模经济除工厂规模经济以外,还包括非生产活动创造的经济性。如集中化的研究与开发、网络营销、资金协调以及管理优势等,跨国并购可使这些非生产性规模经济得到较大提高。
第三,跨国并购对跨国公司资本和筹资优势的影响。跨国并购如果以货币方式实现,则一方面增加公司资本总额,另一方面增加公司负债而减少流动资产;如果以换股方式实现,则不增加负债和不减少流动资产,资本总额则增加,换而言之,并购实现了资本的集中,相应地也增强其资本优势。
第四,跨国并购对跨国公司内部化优势的影响。跨国并购扩大了跨国公司所能控制的范围,从而拓展了各种优势内部转移的空间,对跨国公司内部化优势起到了加强的作用。
第五,跨国并购有利于跨国公司全力推进其全球经营战略。经济全球化是跨国公司实施战略性并购的大背景和根本原因,经济全球化和相互开放的统一世界市场,一方面使跨国公司面临着更为广阔的市场容量,使它们更有必要和可能展开更大规模的生产和销售,以充分实现规模效应;另一方面,也使跨国公司面临全球范围的激烈竞争,原有的市场份额及垄断格局受到挑战,在这种时代背景下,跨国公司通过并购可迅速实现规模扩张,提高国际竞争力。
3跨国并购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并购发展迅速,也是各国引进外资的一条主渠道。而在我国,新设投资仍然是我国吸引外资的主要方式,在中国的跨国并购每年大概10~20亿美元,而我国每年引进的外商直接投资是300~400亿美元,其中1/20是跨国并购,其他多数是新建项目投资。全球跨国投资主要方式和我国吸引外资主要方式的“错位”,对我国扩大引资的数量和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都有着明显的不利影响,究其原因,我国跨国并购市场存在着这样一些障碍。
3.1我国对跨国公司并购国内企业在体制、政策方面存在障碍
首先是企业产权不清,治理结构不健全。在企业产权不清晰的条件下,跨国公司对国内企业的收购标的本身就蕴含了巨大的风险;收购后的企业组织也难以通过产权来实现对资源的内部化配置,并形成跨国直接投资的所有权———内部化优势。目前,绝大部分跨国并购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并购只占外商直接投资的1/3,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是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存在资产评估问题。目前,国内企业的资产评估大多采用国有资产评估制度,是以帐面资产为准的,而外商接受的价值不是帐面价值而是该企业的实际价值,二者之间有较大的差距,此即为外商购买国内企业难以成交的症结之一。另一些国内企业的资产没有经过规范化的核定和评估,如对企业品牌、商标、信誉等无形资产的评估缺乏现实依据,因而资产评估过程中低估或高估国内资产的情况时有发生。
再者,我国为了引导外商来华投资制定了一系列产业导向政策,这些政策主要是针对外商在我国境内投资举办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等“绿地投资”而制定的,对外商并购投资尤其是并购国有大中型企业没有专门的规定。
3.2资本市场存在障碍
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的缺陷,为企业之间产权交易设置了障碍,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是企业间开展兼并和收购的前提条件和基础,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还决定了企业兼并收购活动的发达程度,国外大多数企业间的并购都是在证券市场上完成的。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很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不仅市场规模比较小,而且本身带有很多的不规范性,这些都大大限制了外资通过证券资本市场进行跨国并购。
3.3能力上的差异造成对接障碍
这次并购的主流是同一领域的横向并购,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及科技密集型产业,而在我国科技密集型产业起点低,规模小、发展慢,再加上我国银行、保险、金融、公用事业等服务领域基础薄弱,尚未全面对外开放,这就致使我国欲引进的FDI与全球流动的FDI在内容对接上存在较大差距。
3.4动机差异造成的障碍
我国利用外资的目标是为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扩大就业、增加出口、推动GDP增长、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以及配合国企改革重组等。而外商并购我国企业主要目的是利润驱使,它会从本集团的总体利益来考虑其产品种类,将其生产经营纳入自己集团的全球战略中,而完全忽视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并且,其着眼点在于我国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较好的大中型企业,而对于真正亏损、效益差的国有企业一般是不予考虑的,这便与我们的引资初衷是相背离的,这些动机的差异,也造成了跨国并购在我国发展的障碍。
3.5法律上的障碍
我国并购立法滞后和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阻碍了跨国并购活动的开展,缺乏科学高效、透明的外资并购审批,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不系统、不完备,缺乏可操作性,司法执法体系不健全,这些都严重阻碍跨国并购的顺利进行。
3.6企业文化差异造成的整合障碍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并购是呈现出范围广、巨额化、跨国化等一系列新特点,并逐渐成为世界各国企业扩大规模,获取竞争优势的最有效的战略选择,但这一战略选择的实现并不完全取决于有形资产规模的简单叠加,更重要的是实现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从有形资源到以企业文化为核心的无形资源的整合,从而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在并购中,由于双方的国家、政治、经济背景不同,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冲突不可避免,因此形成了企业文化差异造成的障碍。
4推动并购在我国发展的对策
4.1逐步建立规范化、符合国际惯例的并购法律体系,规范并购业务操作,加强风险防范
入世以来,通过调整、完善现行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初步搭建起了指引外商合法投资、并购活动的法律框架,但这一框架尚不足以解决并购实践中面临的具体问题,仍需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化与国际惯例不相符合的地方。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制定专门针对外资并购事务的法律条例或规章,以解决外资并购国企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确定性问题。如前所述的资产评估问题,并购价格确定问题以及财税收益重新分配问题等。
4.2完善政府职能、加强对并购的调节与控制作用
为了提高本国企业的竞争力,抢占国际市场,政府应对原来的产业发展与限制的法律、政策进行调整,鼓励外资采用并购方式进入,参与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选择最有利于完成政府目标(提供就业、保证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等)的合作对象,加强政府对并购的调节与控制作用。
4.3推进资本市场的效率,开放证券市场
我国上市公司将是外资并购的重点对象,然而,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仍属于“政策市”、“消息市”,这势必会影响到外资的进入和并购活动的顺利开展,再者证券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以及上市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使通过证券市场进行的企业并购,其公开性和公平性能较好地得到保证,故应加快推进外资企业在A股上市,对国内外投资者开放并购投资,以推动大中型国有企业加快改革和重组的步伐,同时,利用并购方式吸引外资,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也会产生深远影响,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因此得到改善,我国证券市场资产重组的质量也会因此得以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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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3283(2015)12-0050-03
一、江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发展概况
(一)对外投资规模逐年增长
为深入贯彻国家“走出去”战略,江苏省政府鼓励民营企业利用优势进行对外直接投资。2008年,江苏新批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项目数为138个,中方协议额为43761万美元。2014年民企境外投资项目426个,中方协议投资额43.4亿美元,分别占全省比重的70.4%和70.7%。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已成为江苏境外投资的“主力军”。
(二)对外投资方式多样化
随着江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规模逐渐扩大,江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方式日益呈现多样化。目前,江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主要有绿地投资、并购与合资参股等方式。
1.绿地投资
由于绿地投资中投资方对新建企业拥有较大的决策权,已成为江苏民企对外投资的主要形式。例如,以电线电缆研发制造为主要业务的江苏亨通集团目前在海外拥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30多家,其中在亚洲、东欧、非洲和南美洲等地分别设有18个技术营销服务中心,公司业务遍及全球112个国家及地区。
2.跨国并购
跨国并购能够帮助企业在短时期内开拓国际市场并获得营销渠道,日益成为江苏民企对外投资的首选。2010年,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联合卡塔尔国家主权基金,成功收购新加坡一家拥有国际最顶尖海工技术的海洋工程公司15%股份,由此迈入世界海洋工程技术的先进行列。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使众多企业遭受重创,苏宁电器看准时机果断抄底,出资5730万元成功控股日本老字号电器连锁企业LAOX公司。目前,苏宁电器通过跨国并购已在国外获得了较大的市场份额。
3.合资参股
合资参股这种投资方式通过投资双方的收益共享和按资分配,一方面可以降低投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获得对新建企业经营的话语权。2011年以服装生产为主要业务的江苏AB公司在柬埔寨合资建设了织造、染整及成衣项目,将国内的原材料出口到柬埔寨生产再销售到欧美市场,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国际竞争力。
(三)对外投资产业结构多元化
目前,江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产业结构呈现多元化趋势。2014年,江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金额40亿美元,占江苏对外投资总额的70%,其中以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等为主的第三产业对外投资项目达300多个,投资了近26亿美元,占全省的58%。由于近几年我国大力发展光伏电站建设,该行业在国内市场已呈现出饱和状态。无锡尚德电力先后全资收购日本光伏制造企业MSK和德国光伏设备制造企业库特勒公司,以光伏产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对外投资项目达170多个,投资额超15亿美元。此外,由江苏民营企业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近几年陆续在海外上市,也将成为江苏民企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向。
(四)对外投资区域日趋广泛
目前,江苏省民营企业对外投资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和北美洲。2014年江苏新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项目426个,超200个分布在亚洲,占总项目数的50%。欧美市场也是江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重点区域,2013年江苏民营企业28%的境外投资项目分布在欧美地区,由于受其经济回暖较慢等因素影响,目前,江苏民企对欧美投资的规模有所缩小。近年来,江苏民企加大了对非洲国家的投资力度,2014年江苏对非洲投资5.2亿,投资项目分布在非洲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江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外投资规模较小
江苏民营企业境外投资起步时间较晚,总体规模较小。2014年江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额与吸引外资额的比例为0.18:1,虽比2012年的0.14:1有所提高,但这一数据刚刚达到发展中国家0.13:1的平均水平,且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1.14:l的水平。由于中小民营企业规模较小且盈利能力较弱,资金的严重缺乏阻碍了民营企业海外拓展的脚步,其融资成本相对国有企业较高且渠道较为单一。民营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远达不到对外投资的要求。此外,江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东道国以发展中国家为主,这些投资目的国往往政治环境较差,因此民营企业还面临着较高的国家风险。因此,偏高的融资成本和较低的抗风险能力严重制约着江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规模。
(二)投资结构不合理
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理论认为,一国在选择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时应该是从那些已经或即将处于衰退状态的边际产业开始并依次进行。这些对外投资的边际产业在东道国仍存在比较优势,继而可以推动东道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从投资产业上看,目前江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以服务行业为主。如金盛置业投资集团在香港出资6000万投资商务服务业,南京三宝科技出资1000万美元投资香港地区的计算机服务业。但从目前江苏经济发展情况来看,服务业并没有成为日益衰弱的“边际产业”,因此江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就出现了所谓的“比较优势悖论”。此外,从投资地域上来看,亚太是江苏民营企业的主要投资地。但上述区域由于吸引的外资规模较大,其市场需求正趋于饱和,导致资本的边际效益呈现递减的趋势,因此也限制了江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效益的提高。
(三)核心竞争力不足
近年来,尽管江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水平较以往有所提高,开始涉足一批技术含量较高的投资项目,但仍以低附加值的初级产业为主。由于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且存在对国外先进技术吸收消化能力的不足,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普遍较低,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关键性技术依靠国外进口的局面。江苏进行对外投资的民营企业大多缺乏自有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如在计算机通讯设备方面,由于核心技术研发能力的不足,企业需将每部国产手机售价的20%利润转给国外技术专利持有者。尽管在传统制造业领域,江苏民营企业的产品相比发达国家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但由于不具备技术的垄断优势,产品若想开拓国际高端市场从而实现跨越式发展仍然需要一段漫长且艰辛的过程。
(四)综合人才匮乏
由于对外投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对相关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对外投资的管理者不但要精通业务技术知识,还需要熟悉国际商法、国际金融和国际贸易惯例等方面知识。江苏民营企业目前缺乏大量的高水平复合型对外经营管理人才。人才难求和人才难留是导致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由于我国教育水平的国际化程度较低,造成国内高校培养的人才无法适应快速发展变化的国际市场;另一方面由于中小民营企业薪酬待遇和发展环境问题导致无法较好地吸引高水平的管理人才。根据麦可思研究院2014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大陆地区在“民营企业或个体企业”就业的2013级本科毕业生的工作满意度为50%,远低于同一时期同一群体在国企工作的满意度水平。目前,由于江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管理人员综合业务能力较低,企业的投资决策不能更好地顺应国际市场的发展变化,从而导致了较低投资效益。
三、进一步加快江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政府支持体系
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政府支持体系,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在海外投资中的合法权益。主要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创新管理,简化境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放松对企业海外投资的额度限制和外汇管制,提高境外投资的便利化程度。第二,设立对外投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境外合作区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并为海外投资提供优惠贷款。第三,政府要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和商会建设,使其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尤其是在东南亚和非洲这些江苏民企境外投资比较集中和比较容易发生国家风险的地区。第四,建立公共信息服务系统,适时各个国家和地区投资指南信息,如可利用江苏省驻外经贸代表处等各种海外机构,拓展信息收集渠道,广泛收集资料。第五,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风险防范和担保。投资者在境外投资遇到的风险远远大于境内投资,政治风险是跨国投资中最大的风险。由于它的难以识别和预测,商业保险机构往往不愿意承担此类业务。许多发达国家都设有海外投资担保机构,如美国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和加拿大的出口发展公司等。因此,江苏省应针对民营企业的境外投资建立风险担保中心为其提供国家风险担保。
(二)科学选择投资区域和产业
企业在对外投资时应结合自身的投资方式和战略目的选择合适的投资地点和产业。目前,江苏存在两种类型的对外直接投资:一种是优势型的对外直接投资,另一种是学习型对外直接投资。优势型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主要是那些在江苏省内具有相对优势但逐渐处于边际产业地位的传统产业,如纺织业、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行业。这类对外投资活动有利于促进江苏省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此类投资东道国应选择与江苏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东南亚、中亚和拉美等国家和地区。学习型对外直接投资一般适用于高新技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此类投资东道国应选择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或地区为主,通过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从而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江苏在选择对外投资的区位与产业时,需要将两类不同的投资类型通盘加以考虑,因地因时制宜。
(三)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
创新是企业得以生存并发展的根本因素。在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下,江苏民营企业应大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通过培育自有品牌和提升自主研发水平获得对外投资的比较优势。为此,江苏民营企业在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的同时,应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腹地直接建立研发中心,充分利用国外先进技术资源,发挥后发优势加快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品牌是企业核心竞争力之直接体现,因此江苏民营企业要加快自身品牌建设。为此,企业应提高自身产品质量,提供售前售后环节的优质服务。企业还要加大品牌的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信誉度,从而获得品牌优势。江苏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中不能长期停留在低价竞争阶段,必须加强技术创新,大力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创造和利用品牌优势,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四)大力发展集群式对外投资
江苏省开展对外投资的民营企业尽管数量较多,但多数属于中小型企业。因此这就导致其一方面无法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另一方面较低的抵御外来风险的能力也不利于其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快速健康地发展。为此,江苏民营企业可以学习和借鉴台湾地区企业在江苏昆山的投资模式,走集群式对外投资的道路。例如,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就是民营企业集群式境外投资的一种较好的实现形式。江苏民营企业应借助政府平台搭建的境外经贸合作区,依托国内大型企业的海外市场业务开展相关产业投资,从而实现产业聚集效应。民营企业通过集群式对外投资的方式一方面可以提高其海外投资收益,另一方面也极大地降低了海外投资的风险。
(五)建立现代公司管理体制
目前,江苏民营企业公司制度大多以传统的家族式管理模式为主,这与开展对外投资活动所要求的现代公司管理制度的标准相去甚远。传统落后的家族式管理体制已经严重制约了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有效实施。因此,建立现代公司管理体制是江苏民营企业在制度建设方面的当务之急。一方面,江苏民营企业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的管理机构和企业对外投资的战略系统,明确划分决策主体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尤其是要通过强化公司总部对海外分支机构的垂直领导从而实现对海外市场业务的运作和科学监管。另一方面,企业在对外投资时还应注重本土化建设,将海外分支机构的业务发展积极融入到东道国的经济发展中,提高投资项目的收益率,增强自身抵御外来风险的能力。
摘 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集团公司无论在数量上或是规模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各集团公司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笔者认为集团公司现有的资金管理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此,如何加强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保证公司资金的合理有效运作以适应新的形势和全面提升集团公司竞争能力是值得我们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 集团公司 资金管理 优化 对策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及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核心竞争力一个重要因素是资金,资金运营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益,最终决定企业是否在市场经济中继续生存。资金作为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当前,集团公司对资金管理都存在一定的认识与理解,甚至将此作为战略发展核心来对待,但不容忽视的是,资金管理的问题依然存在,资金管理形成的潜在风险随时都可能爆发。如果再次出现大规模的金融危机,相信有相当一部分集团公司会因资金问题陷入困境。因此,在新的时期优化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是很有必要的。
一、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现状
(一)资金管理重视不够,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合理定位。现阶段,仍有很多集团公司依然将利润最大化以及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没有认识到资金管理的重要性,没有深刻地认识到资金的均衡和稳定运作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公司领导把大量工作放在了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管理中,对集团公司资金的有效运作研究较少。有些集团公司虽然实施了资金集中支付和管理,但是结算中心的工作依然充当的是“大出纳”的角色,没有发挥出资金有效运作、投资理财、监督控制的作用。
(二)资金监控不力,资产流失。在推进集团公司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企业自尤其是财务自得到了不断扩大和落实,这对提高集团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加快资金周转有着深远的意义。但是,由于集团企业出资人往往很复杂,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完善,企业内部缺乏必要的财务约束机制,特别是缺乏有效的资金监控手段,使得企业集团无法对下属企业的资金质量及其运行状况实施有效监管,容易产生资金账外循环和资金管理失控等现象,造成了资产的大量流失,严重阻碍了企业改革进程。
(三)忽视资金管理,影响集团公司效益。在集团公司的存货管理方面,由于一部分经营管理人员缺乏资金管理意识,容易在存货管理上失控,盲目大量采购,造成库存物资严重积压,使得大量的资金被无效占用,影响资金周转速度,降低偿债能力和获利能力;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业务主管单方面追求营业额,缺乏财务风险的意识,忽略应收账款的回收,使得账面盈利和现金流不足的现象并存。由于集团是由多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事业性质的单位组成的群体,因此,集团的资金管理要在保持集团利益的前提下,既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又要充分尊重各单位的法人地位,以便发挥各单位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基于此,集团及其成员单位的资金管理要坚持以资本(资金)运营为核心。集团内各个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通过资本这样一条纽带连在一起,无论从事何种业务,何种经营活动,都必须服从与集团资本运营的宗旨。集团及其成员单位的财务管理,也要以资本为核心,集团及其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资本运营责任制。为了切实建立资本运营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使不同的利益主体对经营资本负责,避免个别成员单位对集团的依赖性,集团财务不仅通过对资本运营效率等内容的考核,建立资本运营责任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
二、优化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对策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无论是站在集团母公司的角度,还是站在成员企业立场,都必须以实现企业价值与所有者财富最大化作为财务的基本目标。在这层概念上,企业集团与其他企业或营利组织并无本质差异,故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进行创新。
(一)建立资金管理中心,统一调配资金。集团公司应当建立资金结算中心,对各个分、子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控制各个分、子公司的资金支出。不仅仅控制现汇的收支,同时也要加强对承兑汇票的集中管控。
(二)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控制财务风险,建立投资论证制度。投资决策是指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资金升值,在一定时期向一定领域的标的物投放足够的资金或实物等经济行为,无论是直接投资还是间接投资、对内投资或对外投资,对投资方案的评价及决策都是十分重要的。投资失误是资金管理上的最大失误,要在企业集团内建立严密投资论证程序,大的投资项目应请专门的咨询机构参与论证。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资金回收责任制,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资金的机会成本、管理成本、坏账成本,在比较成本与收益的基础上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账政策,通过应收账款的追踪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应收账款的收现率分析和建立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制度,降低坏账损失风险。建立存货资金控制制度。存货是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出售的产品和商品、处于生产过程中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企业持有充足的存货,不仅有利于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节约采购费用和生产时间,而且能够迅速地满足客户各种订货的需要,从而为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提供了较大的机动性。然而,存货的增加必然要占用较多资金,而且存货的储存和管理费用也会增加,影响企业的获利能力。因此,企业要在存货的收益与成本之间进行利弊权衡,在充分发挥存货功能的同时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按需生产、按需采购,把库存量降低。建立财产物资清理制度。发现账实不符或资产贬值要及时处理,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三)采用合理的融资方式。企业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及投资以及调整资本结构等的需要,通过对内和对外等各种融资渠道筹措所需资金,从融资方式看,内部融资不需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企业集团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企业集团内部,不会发生融资费用,融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因此内部融资应是企业集团的首选融资方式,只有内部融资仍不能满足企业集团的资金需求时,企业集团才应转向外部融资。外部融资也就是负债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向银行借款等方式融资。这种融资方式到期要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一般要承担较大的财务风险,但相对而言,付出的资金成本较低。因此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需要选择合理的融资方式。
(四)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资金来源。其主要有“调、并、转”三种方法 。调指结合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资产结构。并指通过资产重组,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产业结构,把优势国有企业扩张和劣势国有企业兼并结合起来,互利互补。转指实行股份合作制,对部分中小国有企业的资产实行整体和部分拍卖,有偿转让,用其收入偿还银行贷款。
(五)多渠道筹集资金。筹集资金是指企业集团通过筹资渠道和资金市场,运用各种筹资方式,经济有效地筹措和集中资金。一定的筹资方式可能只适用于某一特定的筹资渠道,但是,同一渠道的资金往往可采用不同的方式取得,同一筹资方式又往往适用于不同的筹资渠道。传统的筹资方式有吸收直接投资、银行借款、发行股票、发行债券。企业集团还可以通过投资基金转换、债转股、发展融资租赁等开发新的筹资渠道。企业筹资应遵循:规模适当、筹措及时、来源合理、方式经济的原则。企业筹集资金必然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不同筹资方式条件下的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有高有低。为此,需要对各种筹资方式进行分析、对比,选择经济可行的筹资方式和渠道。
综上所述,企业集团财务管理要在充分发挥集团内部各分、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智能、才能的基础上,根据集团主要产品的特点及行业发展特色,选择适合本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模式,合理统筹安排企业资源,实现资金均衡、顺畅地流动,保障企业集团的生存和发展,实现集团公司的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1]刘富祥.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必要性及模式探析.知识经济.2012.11.
[2]朱鸿.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相关问题探讨.现代经济信息.2010.16.
一、集群式对外直接投资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集群式对外直接投资,是指在政府主动引导下,通过资金补贴、进出口银行政策性长期低息贷款的方式支持相关联的产业或者一条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鼓励这些企业在海外建立经贸合作区,以避免企业单打独斗,恶性竞争,形成规范的产业环境来吸引国内企业集体海外投资的一种投资方式。这种聚集,形成了一种介于纯市场与层级两种组织间的结构,可有效克服市场失灵和内部组织失灵。
集群式对外直接投资的特点:(1)通过中国有关政府部门跟东道国政府谈判、协商给中国的海外经贸合作区内的企业多的优惠条件和政策,降低园区内企业的进入成本和政治风险。(2)通过相关的经济政策和手段支持一条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或相关产业走出去,这样有利于园区内的企业分工协作,提高效率,产生规模经济效益,并且能避免企业单打独斗和恶性竞争。(3)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主要是“夕阳产业”或其它产业的“夕阳技术”。企业在对外投资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国内过剩产能转移、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等宏观经济目标。(4)集群式对外直接投资的目的地主要是发展中国家,这样既有利于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又能有利于东道国经济的发展,实现互利互惠。(5)集群式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是中小企业,但必须是相互关联的产业或者一条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群。
二、集群式对外直接投资产业选择基准
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和动机不同,遵循的规律方面存在差异,集群式对外直接投资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不同的区位来选择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或潜在比较优势来获取竞争优势,有利于投资国和东道国双方。依照这个思路,笔者以为应该遵循如下四个基准。
(一)选择与中国经贸关系密切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经贸关系是否密切在本文中主要是从吸收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存量大小方面来衡量,一方面,投资存量大,表明该国的市场需求比较大,国内供不应求,中国产品在该市场有竞争力,多年的积累形成了自己的营销网络,树立了自己的品牌。另一方面,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前都会去东道国考察、调研,了解该国的具体市场、经济、政策、社会环境等各个方面,存量大说明了该国的市场环境适合中国企业的发展,有进一步投资的前景。另外,两国之间经贸关系密切也会促进两国政府直接的了解,增强信任,这有利于在当地建立经贸合作区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为进入园区的企业提供一个好的平台。
据2005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披露,截至2005年底,吸收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有哈萨克斯坦(2.45亿美元)、越南(2.29亿美元)、泰国(2.19亿美元)、巴基斯坦(1.89亿美元)、马来西亚(1.87亿美元)、阿尔及利亚(1.71亿美元)、赞比亚(1.60亿美元),分别排第13、14、15、16、17、18、19名。根据这条原则,集群式对外直接投资首先应该选择在这些发展中国家。
(二)产业内垂直贸易量基准
产业内贸易量指某一产业内部的各生产阶段、生产环节之间的商品交换规模,也即产业内部初级产品、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之间的交易额度。本文所讲的“产业内垂直贸易量”是指某产业对外直接投资所能形成的与母国相关生产环节的交易份额,交易份额越大表明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的产业结构推动作用越大。通常情况下,产业内各个生产阶段的关联度决定了产业内垂直贸易量,而产业内垂直贸易既有利于产业组合优势形成,也有利于产业优势的内部化。
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对一母国经济发展所作的贡献有多种表现形式,其中最重要的是对母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技术发展的波及效应,即只有对外直接投资形成了产业内部和产业间联系高度化,对外直接投资对国内产业才具有宏观效用,才能推动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因为是海外投资,对母国的波及效应将主要由海外子公司与母公司所发生的贸易量这一指标来衡量,这里的贸易量主要是指产业内垂直贸易量。由于产业内的垂直贸易属于互补贸易范畴,在垂直条件下,国外企业和国内企业任何一方生产规模的扩大,都会使另一方的生产发生起积极的作用。显而易见,产业内垂直贸易量的实质在于充分发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对国内相关产业成长的波及效应。
根据企业生产环节的区位分布不同,可将这种连锁关系分为前向连锁和后向连锁两种形式。无论是前向连锁还是后向连锁,均会对相关产业的中间产品的生产起到带动作用,由此不难看出连锁度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生产环节交易的频繁程度和额度。
据此,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应选择产业内贸易量大、国内连锁效应强、产品供应链长的产业,加强家用电器、摩托车、小型农机具的组装、金属制品、家用器械等加工组装型制造业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对扩大出口有较好的带动作用。
(三)与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同步基准
所谓与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同步,是指对外直接投资所形成的产业传导机制能促进母国产业结构高度化发展。产业结构升级一方面指通过淘汰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或者转移技术成熟产业能力过剩的行业到次发展中国家来,使第一、二、三产业的比例更加协调,另一方面指的是增加三大产业的技术含量和科技水平,增强竞争力。从某种意义上说,产业相对优势基准是为了发挥产业的“现有优势”,而与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同步基准则力求培育产业的“潜在优势”。国际经验表明,对外直接投资能够通过比较优势转移“夕阳产业”或者有竞争优势产业的夕阳环节,来加快国内产业结构升级。
所以,生产能力过剩率超过40%的我国纺织、彩电、空调业,可以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投资,实现产业国际转换、重新获得发展优势,为国内产业升级腾出空间,延长国内比较劣势的产业寿命,赢得利润,为国内产业结构升级提供资金支持。
(四)产业组合区位比较优势基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所拥有的市场竞争
力取决于其具有的比较优势,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进行的产业选择也是由其比较优势决定的。关键是在产业选择的框架内经济优势的获得有其特殊性,它不同于单个投资者的经济优势,即不同于单个厂商的经济优势。产业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产业的各种优势往往分散在不同的企业,或者说产业经济优势是该产业内各厂商单个优势的集合,产业优势的实质是一种“组合优势”。产业经济优势的这一本质表明,产业组合优势是对外直接投资进行产业选择的重要因素。
企业组合虽能呈现产业的一定优势,但这种优势并非绝对优势。事实上,对外直接投资需要的不一定就是那种全球的绝对优势,而是需要相对特定区位的比较优势,即母国产业相对于东道国同类产业所具有的比较优势。这种产业在母国可以是边际产业,失去了竞争优势,但转移到东道国与当地的低廉的劳动力和丰富的特定资源结合,就可以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比较优势产生在一定的投资区位中,它是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基本经济依据,也是投资国与受资国共同获益的经济根源。这种相对意义上的产业比较优势,使对外直接投资在特定区域内,双方共赢,从而使跨国投资成为可能。
因此,我国拥有成熟标准化技术的加工组装型制造业,如自行车、摩托车、金属制品等产业,由于早期的技术引进及其后续的技术创新,技术性能好,产品质量有保证,并且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技术阶梯度较小,易于为它们接受。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把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选择基准和对现实的启示用.
三、规范和促进集群式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了吸引外资,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实行了广泛的优惠措施。首先是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来华投资的外商的税收优惠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和解释;而对于我国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优惠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用一些零星条款进行了规定。而且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优惠,只是因为避免对企业双重征税和企业在国外遇到某些风险时给予一定保护才涉及,鼓励企业进行对外投资的相关措施也较少,为了配合国内产业政策来鼓励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措施几乎就没有。为了促使企业集群式对外直接投资的自主选择与国家产业政策趋于一致,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和措施,提出如下建议:
(一)商务部以一个省、市或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企业为主进行招商管理,并和财政部协商对人选的企业进行直接的财政补贴。这是由集群式对外直接投资的特征和产业选择基准的要求所决定的。在招商前应先向企业公布所鼓励的集群式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产业和地区,为了达到规模经济和降低交易成本明确以一个地区或者大企业作为主要的招商对象。在入选的企业去海外直接投资,给予一个园区一定的财政补贴,具体数额根据经贸合作区内企业数量的多少而定。这样就能使企业的自主选择和产业政策相一致。
(二)实施优惠税率或税收减免优惠。目前我国对境外投资企业,在正式投产或开业5年之内,对中方从境外获得的应税利润一律免征所得税。但这不足以满足国家现阶段对产能过剩行业和“夕阳产业”转移到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和地区来回避贸易壁垒和开拓市场的迫切要求,政府部门可以考虑在现行的免征5年所得税的基础之上,在随后的若干年内逐步下调免征比例,降低投资企业的税负来促进他们的投资和再投资,充分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促进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
(三)通过进出口银行给予海外投资信贷。为了鼓励投资者发展境外直接投资,政府应该对从事境外投资的企业在资金方面予以支持。一些发达国家设立了特别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对在境外投资建立的独资企业或合资企业,以出资或贷款的方式加以支持。目前,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大约有一半国家通过各种类型的发展援助机构为本国企业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例如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等,都属于这类机构。中国进出口银行也可设立“中国海外投资基金”,一方面向境外投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降低企业海外投资的成本,另一方面,切实解决中小企业海外投资的资金短缺问题,但贷款额为境外项目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主要贷款对象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或者“夕阳产业”的境外投资,符合经济增长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
(四)通过协商,与这些目标国修订或者签订税收协定。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与外国签订税收协定时,更多的考虑如何有利于引进外资,这是由当时我国的国情决定的。例如,在已执行的我国与82个国家的税收协定中,只有19个国家与我国相互给予饶让,有22个国家单方面给予我国饶让。这主要是考虑到当时我国对外商来华投资已经给予了很多的优惠政策,为了让投资企业切实地享受到我国税收政策优惠,我国政府在签对外税收协定时坚持单方面要求外国政府给予来华投资企业以饶让抵免。但是除了少数国家以外,我国对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享受税收优惠时,却不给予税收饶让抵免。这种做法体现了当时我国是重资本输入轻资本输出的。在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走出去”战略指引下,我国的对外开放由初期的“引进来”为主转为“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这就要求在修订和签订税收协定时,应奉行居住国和来源国并重的原则,在吸引外商来华投资的同时也有利于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
(五)建立海外投资风险准备金制度。集群式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是中小型企业,流动资金少、抵御风险的能力也比较弱,建立海外投资风险准备金制度在于降低这些企业海外投资面对陌生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时的风险。具体做法可借鉴国际上通行的方法,准许企业在一定年限内,每年从应税收入中提取相当于一定比例投资额的资金作为风险准备金,积累年限内用于弥补风险损失,期满后准备金金额按比例逐年计入应税收入中纳税。
(一)总体概况
――服务业吸收外资成为我国FDI的新增长点。据外资统计,2005年,中国服务业领域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2916家,合同外资金额5078475万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491400万美元,同比增长分别为29.35%,26.86%和24.72%。另外,随着中国服务领域的逐步对外开放,包括银行、保险和证券在内的金融业,包括批发、零售、外贸、物流在内的流通业,增值电信和基础电信在内的电信服务业,以及法律、会计、管理、公关等业务在内的专业咨询业等行业成为外资进入的热点。
――生产业是外商投资的重点。随着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成熟的规模化生产不再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向,而是为生产提供服务的领域成为效益产出的主要领域。随着生产业在生产过程中重要性的不断提高,其规模也随之不断增加,目前生产业已是世界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发达国家以通信、金融、专业服务业、物流等生产业占总服务业的50%以上,而且是外商直接投资的重点领域。2005年,我国金融业、房地产服务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占服务业外商投资总额的80%左右。
――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地位和比重增加。近年来,中国服务业发展迅速,2005年我国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增加,增幅111.01%。同期,我国固定资产投资47000多亿元,比2003年增加46%。2005年,外资占固定资产比重达到4.54%,同期增加44.31%。与此相反,2005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603.25亿美元,下降了0.05%,2006年上半年实际利用外资又下降了3.2%。当前,中国利用外资的“一升一降”现象,说明我国利用外资趋向理性,进入产业结构调整期,即将到来的是我国服务业利用外资的又好又快发展阶段。
(二)主要行业特点
――2005年金融业成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最大的服务业。截至2005年年底,金融业新设立外商企业149家,合同金额19.92亿美元,占第三产业比重分别是0.12%,0.53%。2005年,金融业实际使用金额位居第三产业之首,达到123.01亿美元,同比增长4781%。2005年,银行业新批7家机构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实际使用外资118.69亿美元;保险业新批设立4家中外合资企业,实际使用外资1.5亿美元;证券业新批设立7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实际使用外资0.62亿美元。
――房地产建材行业利用外资规模最大。截至2005年年底,中国房地产建材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44828个,合同外资金额达到2137.85亿美元,占第三产业比重分别是35.66%,56.64%,是服务业中利用外资规模最大的行业。
2005年,外商在华投资房地产开发合同项目个数达到2113个,同比增加19.58%,大型项目388个。合同外资金额为156.14亿美元,同比增加15.76%,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3.9亿美元,同比减少9.4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利用外资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05年年底,中国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6607个,合同外资金额314.1亿美元,占第三产业比重分别是5.26%,8.32%。2005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8.12亿美元,年均增长13.17%。
2005年,水上运输业、交通运输辅助业总体增势迅猛,开始形成规模。水上运输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8家,与2004年持平,合同外资金额18.13亿美金,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41亿美元,同比增长分别为309.98%,133.41%。同期,交通运输辅助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2家,合同外资金额7.98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0.83亿美元,同比增长分别为77.78%,208.04%,107.94%。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利用外资增长幅度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截至2005年年底,中国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3115个,合同外资金额65.33亿美元,占第三产业比重分别是2.48%,1.73%。2005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15亿美元,同比增长9.75%。
近年来,发达国家快速掀起了将软件设计,开发、测试等环节转移到亚太等更低成本国家的浪潮。据预测,未来几年全球服务外包市场将以每年30%-40%的速度递增。软件产业在中国是新兴行业,规模由1999年440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3900亿元,年均增速40%以上,未来几年借助全球软件产业转移之际,从接包中低端软件开始继续大力发展。但是,目前中国软件业利用外资增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原本比重就小,没有充分利用和发挥外资效益。
――租赁与商务服务业利用外资增势强劲。截至2005年年底,中国租赁与商务服务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21080个,合同外资金额454.93亿美元,占第三产业比重分别是16.77%,12.05%。2005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7.45亿美元,年均增长48.4%。
2005年,我国租赁业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项目41个,合同外资金额21661.1万美元,同比增长107.1%,实际使用外资3896万美元,同比增长56.78%。商业经纪和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35家,合同外资金额12.86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0.6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1.28%、260.65%、44.3%。
――商业利用外资继续快速增长。截至2005年底,批发与零售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27867个,合同外资金额356.86亿美元,占第三产业比重分别是22.17%,9.45%。2005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39亿美元,同比增长45.87%。
随着入世开放外资商业领域的承诺实施,零售商业成为外商投资新热点,新登记的外资企业、其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外方出资额都呈增长趋势。2005年,零售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37家,合同外资金额12.86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5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06.13%,94.1%,14.3%。
――居民服务业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加快增长。截至2005年年底,居民服务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10913个,合同外资金额182.28亿美元,占第三产业比重分别是8.68%,4.83%。2005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6亿美元,同比增长64.56%。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对以为民、便民、利民、安民的居民服务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
越高,正是吸引外资和利用外资的大好时机。
中国服务业吸收外资的发展趋势
――服务业外商投资继续快速增长。从上世纪90年代到2002年,服务业的外资存量翻了两番,占全部外商直接投资存量的比重由47%上升到67%,2002年服务业FDI流量为4523亿美元,约占当年FDI总量的70%。近几年服务业跨国投资继续较快增长,2005年服务业跨国投资比重仍占2/3以上。其中,美国服务业对外投资从1995年的469亿美元上升到2004年的1406亿美元,年均增长13%。借助服务业跨国转移的新兴浪潮,以及国际社会普遍看好中国经济当前的快速增长形势和长期持续增长的潜力,以及从2006年起我国服务业全面对外开放等国内外大好环境,中国服务业外资直接投资趋势继续快速增长。
――中国服务外包异军突起,发展前景广阔。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管理、经营日益专业化,保留核心优势业务,将后勤办公、顾客服务、商务业务、研究开发、咨询分析等许多非核心业务活动外包给新兴发展中国家。目前,国际外包业务只占全部业务流程的1-2%,尚处于初始阶段。据GARTNER预测,近年来软件外包年均增长率在30%以上,2008年全球软件外包将达2000亿美元,以美、英为主的英文软件占80%以上。
根据赛迪顾问的研究报告,2005年中国承接软件外包规模已经达到了9.2亿美元,到2010年将达到70.28亿美元的规模,年均增长超过50%。我国软件外包以日本市场为主。2005年中国承接日本软件外包金额为5.58亿美元,日本离岸外包增速达50%,估计50%以上将转向中国。另外,“不要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思想是欧美企业选择外包合作伙伴时为了规避外包风险,不再局限于印度、爱尔兰,而是扩展到中国、菲律宾、俄罗斯等国家。
――投资方式多样化,收购兼并投资增加。外商直接投资服务业有股权投资和非股权安排两种方式,非股权安排可分为特许经营、管理合同、许可证协议等方式,在服务业运用最为成功的是特许经营。住宿、餐饮、商务服务业等采用用非股权安排的方式比较普遍,例如国际著名餐饮企业麦当劳、肯德基在国外的经营方式。
股权投资有新建投资和跨国并购。随着我国服务市场全面开放,投资环境不断改善,中国法律、政策对外国投资的放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等发展环境,以及利用本土企业的营销渠道、网络等经营资源迅速扩大在中国市场占有率的需求,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出现了从合资、合作等新建投资向收购兼并投资方向发展。加大跨国并购外资比重,有利于加快我国企业国际化进程和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当然,外资并购话题会成为社会多方关注的焦点,争论将显现“贱卖论”、“恶意并购论”和知识产权方面等问题。
――投资研发中心的趋势持续加强。向中国转移研发能力,提升其在中国产业的竞争力,已成为许多跨国公司的共识。据商务部研究院统计,截至2004年9月,著名跨国公司以各种形式在华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约有750家,其中仅2004年1-9月份就设立了298家,同比增幅达到48,2%。从行业分布上看,主要集中在信息通信、生物制药、精细化工、运输设备制造等行业;从地区分布上看,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天津等外商投资集中的地区。
随着中国作为全球重要制造基地地位的逐渐形成和加强,投资研发中心的趋势还会持续和加强。在商务部就研发投资进行的调查中,61%的跨国公司明确表示在未来三年内将继续扩大对华研发投资。其中,46%的企业倾向于建立独立的研发中心,33%的跨国公司倾向将更多的先进技术引进中国进行研发,同时有25%的企业计划扩大在中国原有的研发人员数量,24%的企业选择合作研发。
――投资地域差距较大,大中城市是吸引服务业外资的集中区域。由于服务业特有的性质,外商在投资地域的选择方面,更加注重当地的基础设施、区位特征、产业配套能力等因素。而东部地区在以上几方面均有优势,因而已成为服务业外商投资最为集中的区域。中西部地区由于自然条件限制,与服务业配套的相关基础设施落后,外资投入的比例较低。此外,服务业外资集中进入的区域是大中城市,城市化水平越高,吸引外资的能力也就越强。2005年,上海、北京和深圳等城市的服务业FDI都超过了50%。
――外资服务业由制造业追随型逐步向服务业自主扩张型转变。服务业进行跨国经营最初的动机就是为了向已经从事跨国生产经营的顾客提供服务,留住原来的顾客,占住已有的市场份额。许多大型制造业跨国公司为了推动产品在国外的销售,建立了相应的服务业子公司,比如,汽车制造商建立服务业子公司提供信贷、维修服务等。1999年美国制造业对外投资服务业占41%,2001年日本、英国制造业对外投资服务业占20%以上。与此同时,咨询、设计、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专业服务公司不断发展壮大,服务业转移也逐步向自主扩张性转变,不仅为原来的客户服务,还可以为东道国其他公司提供服务,甚至向第三国服务出口。
进一步提高中国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的对策建议
适应国内外形势变化和新时期发展要求,继续坚持积极有效利用服务业外资的方针,增强外资政策与服务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的协同性,把吸收外资同服务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企业改组改造相结合,统筹吸收外资与自主创新,着力提高对服务业外资企业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在更高层次上发挥外资企业对我国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效应。
――有步骤、有选择地推进服务业开放。充分利用WTO有关规则,合理开放我国服务业:第一,依据市场准入原则,逐步提高服务市场准入程度。加快垄断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放宽部分行业市场准人的资质条件,鼓励非国有经济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服务业发展。;第二,依据透明度原则,完善服务市场政策环境。对有关政策、规定(包括地区性的政策规定)尽力做到规范、统一,并及时给予公开,为国内外服务提供者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第三,依据国民待遇原则,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由于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十分低下,竞争力较为薄弱,因而在服务业市场开放问题上,应充分利用WTO中的一般和特殊例外条款,对我国服务业市场实行适度的保护政策:第一,根据《GATS》中“例外条款”,对可能影响一国国际收支平衡、维护公共道德或公共秩序、国家安全等的服务部门采取适当限制措施;第二,依据“逐步自由化原则”中的规定:自由化进程取决于各发展中国家的政策目标及整体和个别部门的发展水平。这使
得我国服务业的开放可根据内部不同行业的发展水平逐步进行;第三,利用“保障条款”,合理保护服务市场。
――正确引导外资投向。合理的产业结构是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必要保证。目前,在我国服务业外资主要投向金融、房地产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而对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急需的高新行业和资金短缺行业,如交通运输、电信通讯、地质勘探、科技服务、教育文化等行业,外资所占比重很低。我国必须要正确引导外资投向,为调整服务业结构服务。比如,国家制定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其中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享受优惠政策。这项政策有利于我们正确引导外资流向,进行宏观调控。
――建设有利于更好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的特殊区域。在我国有条件地区打造若干个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的特殊区域,加大开放力度,给予先行先试的权利,以迅速增加我国承接能力。印度、新加坡、韩国、爱尔兰等在承接服务业转移过程中有许多好的做法,其中通过建立出口加工区来吸引各种离岸服务,建立针对服务业的科技园区,完善现代化的基础设施,给予税收、外汇等政策优惠,以及人员往来、清关等便利措施。根据不同地区的基础特点,在现有高新技术区、保税物流区和科技园区等的基础上,积极承接服务外包和转移,大力发展科技研发、信息、专业服务、物流运输、商务服务等生产,建立若干面向全球的服务中心。
――全面贯彻落实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增强我国服务外包业的国际竞争力。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特别是大学生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当前,以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以及高端制造业和技术研发环节转移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世界产业结构调整正在兴起,为我国发展面向国际市场的现代服务业带来新的机遇。牢牢把握这一机遇,大力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有利于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扩大知识密集型服务产品出口;有利于优化外商投资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建设10个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推动100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育1000家取得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全方位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并不断提升服务价值,实现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基础上翻两番。
――完善服务业吸收外资政策措施。在深入分析服务业全球化新趋势新特点及其重大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利于我国全面参与服务业全球化和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的吸引外资政策措施:一是完善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服务业投资准入制度,积极稳妥地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二是加快研究出台规范服务业并购的政策,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快服务业的重组,推动垄断行业改革的深化;三是尽快出台服务业吸引外资的行业导向政策,将生产业列入优先鼓励范围,给予优惠政策,加大开放和引资力度;四是加强对服务业跨国公司的招商引资活动,着力提高引资质量,重点引进其先进的技术、组织形式、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和市场网络;五是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完善我国服务业利用外资的监管体系,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深化服务业改革,创造高效便捷的服务业发展环境。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是提升我国服务业国际竞争力的前提条件。进一步加快电信、金融、保险、运输等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开放,提高通讯、会展、旅游、商务服务业等的对外开放,降低外商规模、注册资金的要求,放宽对其业务品种、对象和经营区域的限制,逐步放宽服务业投资的所有权限制,取消在服务业投资中所设置的限制条件及其适度给予外商国民待遇。深化专业分工,允许市场主体多样化,提高经营效率,大力发展信息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加快制定完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制订和实施行业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在服务业大力推广国际标准组织体系认证,加快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和服务标准的制定,加速服务业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服务业国际竞争力。
――加快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业的发展归根结底依赖于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从印度成为软件技术强国的经历来看,其根本优势是人力资本优势,拥有许多受过良好教育的IT的专业人才。因此,促进我国服务业FDI发展,必须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首先在全省创办一批如信息服务、物流配送、物业管理、金融、保险、旅游、国际贸易、会计、律师、投资咨询等现代服务业专业,同时逐步增加目前紧缺专业的招生规模,通过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为服务业发展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其次,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全面推进服务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服务业职业资格标准体系;最后,建立健全服务业人才信息库和人才机构,广开渠道,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和聘用那些具有国外现代化管理经验、熟悉国际惯例和资本运作方式的海内外专业人才来就业,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智力资源。
――以实施CEPA为契机,通过港澳承接服务业转移和加强服务业合作。香港作为世界金融、运输、信息、商贸等服务业中心地位为一体的国际大都市,积累了市场经济运作的丰富经验,商务服务业运作水平高,具备我国在短期内难以赶得上的资金、信息、人才、法制、语言环境等综合优势。CEPA的签署和实施,内地服务业首先向港澳开放,为通过港澳承接服务业转移和加强的服务业交流与合作提供了特殊渠道。充分利用港澳发达的专业服务业优势,加快我国专业服务市场发育和成长;充分利用港澳现代化理念和现代市场运作方式方面的优势,提升我国服务业的现代化、国际化水平,使我国服务业的运作更接近国际规则和国际水准;充分利用港澳服务业在管理经验、技术手段、资本和人力资源等方面优势,积极改造传统服务业,优化新兴服务业,改善我国服务业结构,提高服务业的水平,扩大我国服务业的产业规模,从而推动第三产业全面升级实现快速发展。
【关键词】 城市轨道交通; 融资模式; 政府融资; 市场化融资
长期以来,我国轨道交通缓慢主要是受资金困扰。由于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巨大,仅靠政府投资是不现实的。为了解决资金,加快我国轨道交通建设的步伐,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发办[2003]81号文),提出实行投资渠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和运营。
1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融资的基本模式有政府融资和市场化融资两种模式。
1.1政府融资模式
政府融资以政府信用为基础,通过特定的政府融资主体展开,实行“政府职能、运作”。其融资主体是经政府授权,代表政府进行轨道交通建设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实体。
资金来源渠道主要包括:(1)政府财政拨付的资本金(自有资金),包括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城市建设基金、土地批租收入、人防专项资金、地方政府按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及其他预算外资金等;(2)国债资金;(3)国内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贷款;(4)境内外发行国际债券;(5)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6)依托于政府信用的商业贷款等。
政府投融资主体采用直接投资方式进行投资,既可以采取独资方式,也可以采取控股、参股或其他方式进行。政府投融资主体代表政府以股权方式投入,其他企业的资金依法享有股东权益,一般不享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1.2市场化融资模式
市场化融资是以企业信用或项目收益为基础,以商业贷款、发行股票等商业化融资为手段,筹集资金并加以运用的金融活动。
市场化融资的主要融资渠道有:(1)项目融资,包括PPP、BOT、BOO、TOT、ABS等;(2)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等;(3)租赁融资;(4)国内商业银行的商业性贷款;(5)私募发起人、发行股票等股权融资;(6)依托企业信用发行企业债券;(7)留存收益等内源融资;(8)国外政府贷款。
1.3政府融资模式与市场化融资模式的比较
政府融资能依托政府财政和良好的信用,快速筹措到资金,操作简便,融资速度快,可靠性大。其融资量的大小,取决于政府的财政能力和所能提供的信用程度。缺点是对政府财政产生压力,受政府财力和能提供的信用程度所限,融资能力不足;不利于企业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制,不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市场化融资可以吸收其他投资者参与项目建设,减轻对政府财政的依赖,完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造。缺点是融资速度慢;企业信用融资受企业信用程度所限,融资能力有限;可靠性较差,操作复杂。
2探索新的融资模式
2.1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与土地储备机制相结合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轨道交通规划,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对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一定范围内土地进行储备,通过土地储备运作机制,将土地增值收益纳入土地储备专项资金,支持轨道交通的建设。
其运作的基本思路是:政府部门划出站点周边一定范围的土地资源,明确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土地储备机构对站点周边建设区、实施区和控制区范围,将纳入储备与投融资机制的土地分期、分批地由授权成立的土地储备运作机构负责开发,由该机构和政府取得地块的控制权。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土地储备机构承担部分投融资责任,由其融资后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和整理开发,将生地变熟地,再在土地一级市场上进行公开招、投标,将土地转让给土地经营者(大多为房地产开发商),获得土地开发升值效益,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投融资,部分进入土地储备基金。
2.2国内银行境外筹资
建设银行为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一期)工程项目,在境外筹资10.8亿法郎的法国政府混合贷款。其中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与法国外贸银行的政府贷款、中国建设银行与巴黎国民银行牵头的几家法国银行的出口信贷。中国建设银行作为贷款的转贷行,法国巴黎国民银行、法国兴业银行、法国巴黎巴银行作为出口信贷的主、副牵头行,法国外贸银行作为政府贷款的行。此种做法值得国内其他城市借鉴。
2.3设立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是一种机构性集体化投资工具和融资方式,基金发起人以发行受益凭证或股份的形式将众多小额投资者的资金聚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管理,通过组合投资方式以获得投资收益和增值。
通过设立城市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筹集到较大规模的长期建设资金,实现储蓄向投资的有效转化,并以股权形式投资于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不仅大大增加了社会闲散资金的投入,降低了资金风险,而且可以直接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我国的国民储蓄已经突破13亿元人民币,并继续呈现高增长态势,如果能够化储蓄为投资,就能为产业投资基金提供丰富的资金供给。此外,各类公益性基金和保险基金、养老基金也可以为城市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开拓另一条重要的资金渠道。
2.4民间主动融资
民间主动融资PFI(Private-Finance-Initiative)是以私人资本和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通过招投标,获得特许权的民间财团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维护,并在特许期结束时将所经营的项目完好地、无债务地归还政府,届时政府可以自己继续经营也可以在项目的有效寿命期内另行招标。这种方式在国外许多国家得到,如:芬兰的收费公路、瑞典的轻轨铁路、葡萄牙的桥梁、西班牙和以色列的高速公路等。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西区海底隧道由西区海底隧道股份公司采用PFI方式于1997年建成,价值75亿港元。由于我国民间资本存在着巨大潜力,FPI模式将随着我国投资与体制的完善而在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2.5地铁与房地产捆绑式开发
其中包括地铁车站周边的商铺出租及物业开发、地铁广告经营权、车站冠名权、车站多媒体车辆运行信息显示间隙的广告权以及等等。
3融资风险
融资活动中存在着各种风险。融资风险有可能使投资者、项目法人、债权人等各方蒙受损失,所以应对融资方案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比较,并提出规避风险的措施。
城市轨道项目的融资风险主要包括:资金供应风险、风险、生产风险、信用风险、及风险等。
3.1资金供应风险
资金供应风险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落实,导致建设工期延长,工程造价上升,使原定投资效益目标难以实现的可能性。
导致资金供应风险的因素包括:(1)已承诺出资的股本投资者由于出资能力有限而不能兑现承诺;(2)原定发行股票、债券计划不能实现;(3)既有法人由于经营状况恶化,无力按原计划出资。
为防范资金供应风险,应认真做好资金来源可靠性分析。选择资金实力强、既往信用好、风险承受能力强的投资者。
3.2金融风险
项目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放贷银行自身的生存能力、利率风险及汇率风险。
利率随金融市场情况而变动,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动会引起项目资本成本发生变动。如果采用浮动利率,则项目的资金成本会随着利率的上下浮动而变动;如果采用固定利率,项目的资金成本不会随着未来利率的下降而下降,但相对成本将升高。为了防范利率风险,应对未来利率的走势进行分析,以确定采用何种利率。
如果项目使用了外汇贷款,未来汇率的变动会引起项目资金成本发生变动以及未来还本付息费用支出的变动。为了防范汇率风险,应对外汇的汇率走势进行分析,以确定外汇币种及结算方式。
3.3生产风险
对于地质条件及拆迁复杂的项目会项目的工期,而对于贷款比例较大的项目,能否按期开工、完工并开通运营则受所融取资金的影响。生产风险主要通过一系列的融资文件和信用担保协议来防范。应对不同的生产风险时,应设计不同的合同文件,就材料、勘测设计、施工设备的租赁、运输等签订有约束力强的长期合同,在项目文件中订立严格的条款与涉及承包商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有延期惩罚、固定成本,以及项目效益和效率的标准。
3.4信用风险
为防范信用风险,应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于勘测、设计、施工及材料设备供应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资信状况良好、技术力量和资金雄厚的承包商和供应商,把信用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3.5政治及法律风险
政策的稳定性以及特许权、税收等因素的变化属于政治风险。政治风险的防范只能依靠国际与国家的力量及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如果国外贷款比例较大,管理法律风险的最好办法是从项期工作开始通过聘请律师对放贷国的法律风险进行系统、全面的,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防止由于法律漏洞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
4结束语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投入巨大,融资能否顺利如期完成,是决定能否正常运营并还本付息的关键所在。目前国内关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融资渠道还比较单一,大部分资本金与借贷资金是通过政府出资与国内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所以,只有积极借鉴国外经验,探索新的融资模式并对其风险进行识别规避,才能促进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健康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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