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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规范;问题;技术要点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行业在快速发展着,其监理制度随时间的推移,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传统的自筹、自建、自管的封闭式建设施工管理方法,向开放型、社会化、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建设监理管理体系转变,即从传统行政命令指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向科学专业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转化,有效提高了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效率和质量水平,推动了建筑工程安全可靠、高效经济的建设发展。
1建筑工程安全监理规范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实际项目建设监督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标准要求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理,并对所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国家在结合我国建筑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颁发实施了相关的管理规定,从建筑工程建设发展实际和发展趋势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相关文件和规范标准为建筑工程安全建设监理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有利于规范和统一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参建各方的实际安全生产行为,确保工程快速稳定、高效优质的施工建设。
2建筑工程安全建设监理容易出现的问题
2.1建筑建设安全监管规章制度不健全
在实际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许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对安全建设施工规章制度建立的重要性不够重视,虽然其在招标过程中承诺建立相应的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在实际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却很少具体落实实施。在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对影响较大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通常会认真落实,但对于日常平常安全监理却不太重视,如:我监理的3.5万平方合建业务用房工程中,在工地开工后,施工单位对管理人员要求不严,人员到岗情况较差,安全帽的佩戴、完善防护设施等管理制度不重视。再加上实际施工建设过程中,安全监管单位对实际施工安全监管不严,导致工程施工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不能及时有效地落实实施,几乎停留在形式程度,大大降低了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水平,我监理部对照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实行严格考勤,对其他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因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落实。
2.2缺少必要的安全施工技能知识培训教育
建筑工程建设规模进一步加大,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快,对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和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也提出了更多的技术要求。但由于很多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缺乏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监管人员,尤其是近几年建筑工程快速上马,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除了部分技术和管理人员外,其施工人员主要由农民工组成,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偏低,施工单位交底流于形式。我监理的合建业务用房工程,监理专门给施工单位各工种管理及作业人员召开了专门安全质量技术交底会,收到非常好的效果。尤其是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对新进作业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2.3施工建设全过程安全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监督管理过程中,监理的权利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各环节中得不到全面的实现,涉及在一些重大安全问题的决策方面,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有效决策参考依据,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监管力度不过,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监督管理。
3建筑工程安全建设监理技术要点
3.1建立完善系统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
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工程项目监理部(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派出机构)的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和监管规章制度。总监理工程师是整个工程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督管理控制的第一责任人,机构其它人员分别负责项目建设施工的安全控制、质量监理、技经监理、以及信息档案管理等相关内容,通过合理分工和权责落实,确保项目监理工作顺利开展。项目监理部,应依据监理规划、工程安全监管控制目标,制定本项目健全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结合建筑工程实际工况特点编写完善的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监理人员岗位权责、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条例、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等相关内容),将项目安全监管质量水平有效纳入到项目监理部和个人工作绩效考核范畴,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有效规范监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将项目建设安全质量控制常规软评价指标变成硬考核指标,有效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安全监管水平,同时结合工程实际做好各分项安全监理细则,如:在2009~2012年在无锡安镇山韵佳苑工地(约14万平方)安居房工程,我监理部就针对工地实况编制了《高支模监理实施细则》、《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支护监理实施细则》等等。
3.2认真落实工程安全施工培训教育
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除了要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队伍自身的安全技能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外,还应结合工程实际举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施工交通工具安全管理等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特种机械设备、高空危险作业等相关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必须要合适其是否按照持证上岗要求进行上岗。通过加强建筑工程参建各方各部门的安全技能知识教育培训,开展全过程动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安全可靠、高效经济的顺利有序开展和落实,确保建筑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和谐持续稳定的发展。我监理合建业务用房工程为了在开工前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安全员组织全体人员观看了无锡市安监监管网的《施工现场安全基本知识动画片》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演示范稿》等教育片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做好记录。
3.3加强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管力度
3.3.1认真项目做好事前监理
要认真熟悉建筑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审查中标施工企业相关资质;审查施工单元施工建设安全技术组织和应急处理方案。尤其要重点审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强制性执行文件标准、安全监管制度体系是否成熟完善、安全应急预防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施性;要认真督查施工企业施工前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落实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总体布置是否妥当合理,为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营造良好的保障系统。2009~2012年我监理的无锡山韵佳苑工地,高支模搭设时监理在搭设前严格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有无专家论证、有无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施性,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健全等;建筑机械同建筑材料一样进场前监理检查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重点查验相关资料、有效期相关证书、检测报告与实际进场设备型号是否相符等等。
3.3.2抓好项目施工建设事中全过程安全监理
事中全过程安全监理是落实项目施工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控制的关键环节。在施工全过程各环节中,安全监理人员要勤到施工现场进行动态监督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指正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工程项目安全可靠、顺利的施工建设。项目安全监理机构要按照巡视、旁站、督查、及时安全事故处理等监理体系,认真落实好施工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同时每次检查都应做好影像资料。例如:在山韵佳苑工程中,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对每道工序及时对照方案及设计,不合格及时改正,对进场钢管扣件要求施工单位报验并送样抽检合格方可使用,在项目施工中安全监理每天巡视,每周召集安全员对工地检查,每月召开安全专题会,每季度组织安全文明大检查,得到业主、施工单位一致好评,并取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称号。
3.3.3认真做好施工安全监理事后控制
根据项目施工建设进度关键控制点,监理人员应对建筑工程施工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落实情况和质量水平组织相应的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安全监理过程中存在的滞后和缺陷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弥补和处理;认真配合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总结工程施工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加强安全文明施工业绩,提高工程整体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积极召开和参与安全事故分析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并做出相关书面记录以便指导后续或其他工程的安全监理管理工作。
关键词 施工监理,组织机构,成效经验
邕江大学新校区项目地处南宁市邕宁区龙岗村,占地1296亩,建筑面积41万多平方米,被称为“同时开工单体多、施工布置困难、建设管理难度大”的区、市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建设至工程全部建成投入使用,监理部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以“监理一项工程、树立一座丰碑”为目标,通过科学、认真、谨慎、勤奋的工作和积极富有成效的监理协调,使得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参建各方的目标得到实现。现谈谈几点监理实施过程中的成功做法:
一、建立健全的监理组织机构、完善各监理工作控制体系
(一)对合同目标实行双向控制,监理组织采用矩阵组织结构
我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做为主体工程监理单位,由于该项目参建单位众多、施工条件复杂、工程建设标准高,工期要求短,为努力实现监理组织结构的“约束、控制、高效、反馈和完善”功能,充分发挥监理机构组织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使监理机构组织与所承担监理项目与任务相适应,监理部采用“直线加矩阵组织结构”模式。设置了公司项目顾问组、项目总监办公室,并随工程进展,设置了8个标段监理组。对合同目标,实行“公司职能机构纵向控制、项目总监办公室领导下的项目监理组横向展开;对现场施工管理实行项目监理组负责、总监办纵向机构监督的双向控制、纵横制约的管理方式。
(二)加强监理机构与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各监理工作控制体系
监理部结合工程施工进展和监理机构管理要求编发了监理部监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20多份,有效地规范了监理人员的行为,保证了监理工作的质量。同时监理部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工作的要求,及时编发了监理工作规程和各类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施工过程监理和承建单位合同履约行为。为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监理部以施工规程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文件为依据,编制了多种用于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的标准化格式文件,以努力实现监理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二、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煅炼一支能打硬仗善打恶仗的监理团队
(一)强化培训与学习,提高监理人员业务能力
监理工作质量决定着工程管理质量,而监理人员的素质又是决定监理工作质量的基础。监理部在管理上坚持一手抓思想建设,保证队伍政治上的合格;一手抓业务建设,保证队伍业务上的过硬。
为了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素质、业务能力和监理工作质量,监理部坚持按计划总监办统一组织的每周一课监理技术培训和每月两次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参加公司每季度一次的监理业务学习培训,同时按培训学习与现场监理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的原则,加强对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对新进场监理人员进行理论业务考试,通过对法律、法规、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检验标准、监理规章 文件等的学习和考试,来提高监理人员的基本功,并将考试结果作为监理职级考核的评价内容之一。同时,监理部重视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通过监理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监理人员职级考核,公司监理处(室)目标评价和监理人员业绩考核等措施,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思想政治、责任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机制
为切实履行监理职责,监理部建立了“竞争、激励、约束、淘汰”机制,依据“能力与授权相一致,权限与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依照“量化评价、过程跟踪、中间检查、年终考核”的原则,监理部目标考核每月一次,分二级监理组目标考核、监理人员工作业绩考核两个层次进行。
(三)加强廉洁敬业管理
廉洁敬业是监理作用与能力有效发挥的基本条件,也是工程监理人员的职业准则。监理部把监理人员的廉洁敬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制定了《监理人员职业守则和廉洁自律规定》,不准接受施工单位的礼品和礼金的制度。监理部坚持以人为本、防范为主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努力开展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监理人员廉洁自律和勤业敬业教育。通过持之以恒的廉洁敬业教育,规范了监理人员的行为,树立了邕江大学新校区工程监理公正、廉洁的群体形象。培养和煅炼了一支善打恶仗能打硬仗的监理团队。
三、加强合同目标控制,推进工程施工的有序进展
(一)实行动态的管理与过程型控制
根据邕江大学新校区工程规模大、工期紧、任务重、条件苦的特点,工程监理中,监理部建立了以“主动控制为主,被动控制为辅,两种手段相结合”的动态、过程型的合同目标控制方法。在现场施工管理中,监理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工程质量为中心,以工期进度为主线,以投资效益为目标”的准则,注重事前控制、过程跟踪、及时反馈、不断完善,实行控制型和过程型相结合的目标控制方法。
在监理过程中,以合同文件为依据,以履约情况检查和合同履行认证为手段,加强承包商施工资源投入、保证体系落实,以及文明施工、均衡施工、按章作业、安全作业的检查监督和合同履约认证,对工程承建合同实行动态管理制度。
(二)重视做好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与文明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中,对合同工程项目开工申报和过程控制实行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工程四级项目管理;对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及评定实行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检验批工程三级检验。对人工挖孔桩、爆破工程、高大模板、砼隐蔽工程、预应力梁、网架、幕墙安装等重要项目,检验批工程质量检验在各道施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对现场施工实行“以检验批为基础、以施工工序为环节、管理点旁站、全过程跟踪”的现场施工质量监督方法。
在施工质量检验中,实行“承包商自检”和“监理机构平行检测”,以及承包商“全面检测”和监理机构“针对性检测”的“过程双控”制度。对重要工程项目和隐蔽工程施工质量实行“针对性检测”和“阶段性普查”制度。
在施工进度管理中,建立施工进度控制成效评价技术指标体系,采取量化评价方法定期对施工进度控制成效进行评价,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和促进工 程施工按预定计划进展的对策。同时,随着施工进展,加强对关键线路与工程形象保证、重要施工项目逻辑关系及时差保证、工期计划调整的合理性评价和控制。
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督中,监理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承包商施工安全保证,监理机构检查监督”双向管理机制,执行“安全监督与施工监督相结合、安全预控与过程监督相结合、安全监理工程师巡查与现场监理人员检查相结合”(三个相结合)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制度。
(三)加强内外关系协调、及时解决各种矛盾
施工过程中,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积极履行好协调职能:协调工程建设各方的矛盾,协调不同标项之间的矛盾,协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合同支付之间的矛盾,协调合同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之间的矛盾。建立了分级(总监办、监理组)、分期(定期、不定期)的例会和专项协调会议制度。还针对工程进展中的问题,定期约见承建单位项目主管领导,分析工程进度形势,研究赶工措施,落实资源投入,加强组织管理,不断推进了工程施工有序进展,促进了工程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合同支付控制等合同目标的进展。
(四)加强工程信息管理、努力发挥信息在决策中的作用
总监办编发了《工程文件处理统计表》,以加强对工程文件处理的检查和监督。总监办依照监理合同文件规定,通过编制《监理周报》、《监理月报》、《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通报》、《专题检查通报》等信息表报和专题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单位报告工程进展,及时向业主单位报告涉及工程工期、工程质量或合同支付等重大变化情况,以利业主及时掌握工程施工和工程监理工作进展,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作出决策。
四、监理工作成效
(一)在“区、市重点工程”劳动竞赛中取得新成果
监理部与威宁公司项目办联合开展的“区、市重点工程”劳动竞赛中,结合监理项目的特点,不断创新劳动竞赛的内容和方法,把劳动竞赛和文明施工结合起来,与学习竞赛结合起来,努力提高监理工作成效,确保了工程建设各阶段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监理部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活动,在工程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新的、丰富的成果。在公司出版了《大通监理报》多篇,论文内容涵盖了邕江大学新校区项目合同商务与工程信息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与施工质量控制、工程进度管理、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技术与方法、工程测量与工程地质、准备工程与临建工程、监理机构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了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作业指导书、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监理人员培训制度等一系列管理规章性文件三十多份。上述成果的发表和在程施工质量与进度控制、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合同商务与信息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针对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监理部对现场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依据合同文件和业主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和施工进展采取了许多新的措施。建立邕江大学新校区统一控制性进度计划管理系统、完善承建单位施工计划管理和施工调度系统,建立每周一次进行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施工质量情况、进度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夜间加班施工情况评比制度、强化合同管理和技术决策机制、建立周、月施工综合情况考核与奖罚制度、监理与承建单位不同层次的定期交流制度等合理化建议。上述合理化建议的采纳和执行,对有效地保证工作施工质量、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等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各单体工程取得市、区及国家级奖项目多。共取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21项,市级优质结构奖18项,区级安全文明工地12项,区级优质工程奖5项,区级优秀项目课题奖1项,国家“3A”奖2项。
结束语:工程监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离不开规范的、有效的监理工作。我们如何能开展针对项目特点的卓有成效的监理工作,还有待更多实践探索。
参考文献
关键词:电力建设;安全;监理
Abstract: Quality and security are eternal themes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ecurity is the precondi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and the excellent engineering quality is for security. If the quality is the ultimate pursuit goal of owners, then security is the basic environment conditions to achieve this goal, and security supervision is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This paper mainly expounds how to do well of security supervision work in the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project.
Keywords: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security;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 F40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电力安全监理概述
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电力建设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和督查,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内,以确保安全性。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与一般工程监理存在密切的辩证关系,但不能简单地相互代替。它除接受建设方委托控制和监督工程质量而对机械设备、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进度控制和费用监督外,还要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管理委托权以保证劳动者生命安全,其责任性、风险性、复杂性远远超过一般工程监理。这是因为质量事故有较长的潜伏性,安全事故则可能是突发性的。作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单位,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就能以安全目标管理为中心,通过动态的目标控制,更好地实现项目的安全目标,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水平和单位效益。
二、如何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安全监理的过程实质就是执行国家、政府以及行业关于安全生产、技术所颁发的法规,执行安全监理委托合同的过程。电力安全监理工作可分为四个阶段,即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单位应对各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权利、义务、具体责任、委托权限等方面进行分析、确立。
1.明确建设单位、安全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三者之间的关系。
安全监理单位受托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的利益,按安全监理合同范围,全权处理工程安全和建设单位委托的一切事宜,安全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本着尊重、协助、监督的精神,基于目标一致的共识,协助建设单位完善、抽查和验证电力建设过程中各项制度。安全监理单位通过三方沟通,按照所签订的《委托安全监理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等合同文件独立行使安全监理权。
2. 安全监理单位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明文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责任,《建设监理规范》第3.2.1第6款规定: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措施)、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第6.2.1第3款规定:“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时,可签发停工令。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可行使监督检查权、限期整改权,停工整顿权、复工权、经济处罚权、奖励权、审批核准权和调解权等权利。按照四控制的要求,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监理职责,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电力建设进行全面管理监督和控制。
首先,确定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的依据:①设计的电力建设图纸和建设说明书(包括变更设计);②工程招投标书;③委托安全监理合同;④经建设单位审定的电力建设组织计划;⑤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电力建设合同及附件;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大纲);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办法;⑧关于加强电力建设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⑨《安全监理手册》;⑩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发令法规政策和规定等。
其次,制定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1)控制项目:项目监理机构
控制内容: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置安全监理工程师
控制要点: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控制项目:审查施工组织措施和施工指导文件
控制内容: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管理文件
控制要点: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岗位和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和建设大纲中各类型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协助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和执行安全抵押金制度;审查文明施工文件及管理制度;审查施工工艺水平的措施;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监理
(3)控制项目:检查承包单位资质和人员上岗证书
控制内容:检查承包单位资质;检查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控制要点:检查分承包单位资质和安全施工记录和证明;检查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的上岗证书
(4)控制项目:检查安全培训情况
控制内容:检查安全培训情况
控制要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举办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考试
(5)控制项目:施工现场巡检并进行考核
控制内容:审查承包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与自检系统;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分项工程或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考核;
控制要点:违章作业而危害人身安全时有否下达工程暂停令;查领导、工程和现场管理,查隐患、事故处理、施工工艺水平、设施设备安全、施工环境情况等;承包合同应按规定预留安全保证金;按现场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6)控制项目:启动试运行安全文明检查
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省级考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一级(含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陕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 各级建筑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 工程项目考评
第七条 考评主体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九条 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总责,由总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自评机构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次开展自评的时间为办理监督手续当月起。
第十条 工程项目自评机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项目自评材料须留档备查;在对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分时,属于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应注明该单位名称。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发现自评工作不认真或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责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评。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因特殊情况中止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经驻工地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签署的中止考评报告,报告中应说明中止原因;复工前,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工报告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工程项目考评工作,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情况,指导监督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由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变更文件资料;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
(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汇总表;
(四)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评价汇总表;
(五)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六)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七)工程项目考评主体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资料后,以工程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下发《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项目自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状况不符的,项目考评主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资料。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优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为优良。
(一)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二)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考评主体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三)月自评资料不健全、不连续或企业未对项目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检查评分的;
(四)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自评及申请材料或项目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 企业考评
第十八条 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提前90日向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申请表》(附表2)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表;
(二)近三年内企业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汇总表;
(三)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四)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考评主体规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级考评主体考评的企业,应提前90天向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提交有关资料,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省级考评主体进行考评。
第二十一条 企业考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评报告、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汇总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考评周期内(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评为优良:
1.竣工项目考评优良率达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实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
3.省级文明工地数量达到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0%以上;或者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1个及以上的;
4.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表彰奖励的;
5.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或自评结果低于70分的;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三)企业近三年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
第四章 奖励和惩戒
第二十五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新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 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和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考评结果,由省级考评主体汇总,省厅每年12月转送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考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考评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评工作,并将其单位、姓名、电话报省考评主体备案。
第三十一条 各级考评主体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考评时,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该企业在外市(区)及外省项目考评情况、结合该企业在辖区的实际,做出考评结果;
各市(区)将辖区项目考评结果统计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向省考评主体报送。对企业考评结果原则上每季度报送1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中旬在陕西建设网公布各市(区)上报和外省转送的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业考评结果。
第三十二条 对于工程项目或施工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不良行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获得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业绩被评定为优良的,均以各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评主体提交该年度周期自评表,但应提供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个年周期计起。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五年。
陕西省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全省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细则》明确,工程项目考评是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含基础工程、房建工程、吊装工程、安装工程及装饰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二、责任落实
(一)建设单位责任
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充分的场地(包括施工现场、生活场地、办公场地及材料堆放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基本生产生活设施,并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如: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资料等)。
2.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应当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确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及时拨付。
3.及时协调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的矛盾,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进行。不得以缩短合同工期及其他不正当理由,阻碍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
(二)监理单位责任
1.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应将涉及文明施工的相关内容编入监理实施细则,保证文明施工顺利开展。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或方案是否符合文明施工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阻碍文明施工的内容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意见。
3.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文明施工,发现施工企业违规施工的行为应当立即要求其整改。
(三)施工单位责任
1.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的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条件及相关经费,并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的文明施工标准。
2.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拨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
三、文明施工标准与要求
(一)编制文明施工设计方案内容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临时设施、现场交通、现场作业区、施工设备及机具的设置地点,如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位置等。大型工程平面布置图因施工期变动较大时,可结合基础、主体、装修施工阶段分步设置施工平面图。
2.施工现场围栏的设计。
3.现场工程标志牌的设计。
4.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硬化、道路等单体设计。
5.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
6.粉尘、噪音控制措施。
7.施工区域内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的建、构筑物的保护。
8.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
9.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二)施工现场周围围挡设置
1.围挡必须将施工区域整体封闭,围挡形式和材质参照《*市工程施工现场围挡标准图集》执行,达到稳固、安全、整洁、美观的要求,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要采用硬化或固化措施。
2.在城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附近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栏、高度不低于1.8米。
3.围栏外部应做简易装饰,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
4.围挡大门应当采用封闭门扇,且应当符合消防要求。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
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搭设简易的门楼,门楼上应有工程名称和施工企业标识。在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标示牌,工程标牌依次为:佩戴安全帽警示标志牌、工程概况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应急救援预案公示牌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工程标牌的设置方式可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采用电脑喷绘悬挂、板报书写绘画,也可购买成品张贴。各种标牌的制作及悬挂应遵循“规格适当、字迹端正、位置明显、张挂牢固”的要求。在车辆出口处应当设置长不少于6米,宽不少于4米车辆冲洗台,对驶出场区的车辆进行冲洗,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场要有专人清扫,保证污水泥浆不带入城市道路。
(四)施工现场区域划分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科学布局、分区设置,划区管理,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车辆道路、人员作业、办公区、生活区等地面应当采取硬化处理,厚度和强度应满足行车和施工需要,施工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和废水回收利用设施,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堵塞排水管道或河道,采用明沟排水的,沟面应当设置盖板,禁止向饮用水源及各类河道、水域排水。
(五)施工区域设置
1.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建筑物临边部位应当设置整齐、标准的防护装置,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施工作业面应当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
2.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签。施工现场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堆放,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钢材按规格搁放整齐,并挂设产品标识牌,加工的产品应分门别类(挂标签牌)搁置在物架上。土方、工程渣土和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覆盖、固化措施,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
3.施工产生的渣土、泥浆及废弃物应当随生产随清理。基础工程土方开挖后,土方应立即清理出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清理出场的,应当将土方顶部平整,用绿色密目网连接整体覆盖。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或者露天存放。操作面及楼层的落地灰、砖渣废料必须做到场清料净,高层或多层建筑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施工现场的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使用密闭的运输车辆,没有用密闭车辆运输的应当采取喷淋压尘装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4.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应当采用符合安全文明要求的作业方式,拆除、清运时要采取喷淋措施湿法作业,还应采取措施禁止扬尘和物体高空坠落。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后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实施简易绿化、绿色密目网覆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
5.建筑物脚手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要求的全封闭的绿色安全立网和水平防护架,防止高空坠物和建筑粉尘飞扬。安全立网应当定期冲洗,保持清洁,脚手架和水平防护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分色油漆。
6.出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土方工程施工和易造成扬尘的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雨雪和雷电等恶劣天气时,应禁止一切吊装和高处作业。
(六)办公区域设置
施工现场办公室墙壁应抹灰刷白,地面硬化,室内高度不低于2.4米,并悬挂安全岗位责任制。配备医疗保健急救箱、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医务人员。办公场所的设施应当有专人管理。
(七)生活区域设置
1.在施工现场内设置职工生活区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建立宿舍管理制度。宿舍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每间宿舍住宿人数不得超过10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实行单人单铺,也可采用定型的上下床,留有行走通道。职工宿舍内禁止明火取暖和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施工现场外设置生活区的,应当实行封闭管理。
2.生活区内应设置食堂及就餐场所的,应当符合卫生管理规定,并制定健全的生活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食堂室内高度不低于2.8米,内墙抹灰刷白、吊顶、灶台贴砖,地面水泥硬化,室内通风有透气窗;食堂应当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应当持有健康证;食堂内生、熟半成品不得放置地面,生、熟食案板、刀具分开;食堂有防鼠、灭蝇、灭蚊等设施。就餐场所有固定的桌凳,便于职工就餐。施工现场内应设有饮水处,保证职工随时喝上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3.生活区内应设置淋浴间和厕所。淋浴间能满足职工的洗澡需要,有条件的可使用太阳能或锅炉供应热水。厕所应与食堂保持合适的距离,并设专人管理。厕所内应通气、采光充足,地面用水泥沙浆硬化,便池镶嵌瓷砖,设纱门、纱窗,做到无蚊蝇、无蛆、无味,高层建筑应当设有流动厕所。有条件的生活区可设置学习和文体室,满足职工的业余学习和文体活动的需要,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4.生活用电应与施工用电分开设置,按要求架设或埋设临时用电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防电线老化和私拉乱接。
5.生活区内要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严禁凌空抛掷,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八)噪音控制
1.居民区内的新建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应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2.建筑施工作业的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限值时,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区环保局申报,核准后方能开工。
3.在居民区内,禁止中午和夜间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中午12时至下午2时,晚上11时至第二天早上7时)。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中午或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报区环保局审批。
(九)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
2.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配佩工作卡。工作卡由总包单位制作,工作卡有本人相片、姓名、所属单位、工种或职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标卡应分颜色区别。
3.建立来访登记制度,不准留宿闲杂人员。
4.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四、附则
(一)区建工局是全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牵头单位,区市容局(行政综合执法局)、环保局、交通局、建设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区建工局在建设工程开工条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督查和抽查等执法检查中,依据本办法的标准和要求,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执行。
关键词:安全生产;措施费;落实;使用;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1.3文献标识码:A
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措施。安全就是效益,这是所有管理者应当建立的安全经济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但是,长期以来,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突出表现为忽略安全投入成本,淡化安全经济观,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甚至个别单位置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尤其是目前建筑市场不规范竞争,普遍存在不合理低价竞标以及业主的恶性压价现象,有的工程低价中标后,建设单位还要强迫施工单位签订阴阳合同,实现二次让利,结果是正常施工必不可少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措施费”)不是竞争出局就是偷工减料或挪作他用,造成“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流于形式,停留在文件上,无法落到实处,“措施费”不到位,施工安全防护的各项措施将很难实施。为了从根本上规范建设单位的安全行为,改变企业经营者漠视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赚昧心钱的恶性现象,国务院颁发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所需费用”[1]。第二十二条又规定:“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1]。事实证明通过事先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把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是最经济、最可行、最安全的生产建设之路。有研究成果显示:安全保障措施的预防性投入效果与事故整改效果的关系比是1:5的关系,这一安全经济基本定量规律是指导安全经济活动的重要基础。围绕“措施费”的使用和管理,五莲县从2006年下半年起就进行了有效地探索和实践,半年就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至今五莲县2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未发生一起三级(含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全县达到了零死亡目标,事故起数大幅下降,目前建筑安全生产继续保持着良好态势。
一、“措施费”的落实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规定》中明确安全措施项目所需费用不能存在任何可塑性现象,必须不折不扣地在实际工作中得到真正落实[2]。为确保“措施费”到位,应该采取如下措施:首先,明确界定“措施费”由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四部分组成,并详细列表确定取费标准。其次,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或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措施费”项目清单。投标方应对“措施费”项目按核定比例单独报价。“措施费”没有单列或虽然单列但未按核定比例单列的,评标时要作废标处理。再次,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的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款项。并将“措施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计入总价,不参与商务标价格竞争。否则合同监督和招标监督部门不予施工合同的备案,工程监督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再是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安全监督手续之前,将双方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一次性存入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定的安全专项帐户,由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直接按规定监控使用。通过控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收取和使用,从而达到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专款专用的目的。否则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不予办理安监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通过以上几项手段促成“措施费”的实质性落实,为安全生产管理打下基础,并提供可靠可行的制度保证。
二、“措施费”的使用
建设单位按照全市统一核定的比例存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资金后,应将存款凭证进帐单交给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并以此作为施工单位向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有效凭证。为了有效控制存入安全专项帐户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专项管理,我们采取了施工过程中的定量预(支)付、工程竣工后结清的方式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结后,建设单位预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存额的50%;工程主体完工、安全评价合格后,建设单位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存额的30%。未达标,不支付;工程竣工、安全评价合格后,付清剩余部分。未达标,不支付。对于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未达标,不予支付给施工单位的“措施费”,除扣除强制投入的资金外,剩余部分退还给建设单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处挪用费用的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的除依据法律处罚外,扣除剩余部分措施费。通过以上的实施方法,保证“措施费”的适时到位,制约“措施费”的挪用,为保障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施提供了资金支持,同时也为企业管理者增强安全意识建立了一个预警机制。
三、“措施费”的管理
“措施费”的管理必须严密,手段必须强硬,否则形成抓而不实,等于不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的现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多个不同的责任主体,它是一个网络交叉的管理体系,为此我们明确了各个不同责任主体的具体管理职责。其一,施工单位。为确保“措施费”的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必须单独列出此项费用的清单和使用凭证,便于备查。同时要求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随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安全监督机构反映“措施费”使用情况。其二,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于已落实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对未落实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报告。其三,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日常管理和阶段安全评价管理。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和“措施费”使用清单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牵涉到重大、特殊问题的处理,我们则采取综合协调,共同处置的方式。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遇施工单位拒不按时整改消除隐患时,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共同依法暂停施工工地的施工,并责令“措施费”强行投入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直至合格。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评估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对施工安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后,出具《安全评价等级证书》,提出验收意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作为是否按时、按进度、定量支付“措施费”的依据[2]。其四,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检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组织两次由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进行综合执法联合检查。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措施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查出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并与施工企业年度综合评价、资质晋升挂钩;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信誉度挂钩,迫使建设各方安全责任主体主动抓好安全生产。与此同时,明确二条规定:一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减免、缓存或缓支“措施费”。对于未落实“措施费”而办理了安监手续,已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未按规定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以及对在“措施费”监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二是施工单位挪用“措施费”,将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
结束语:综上所述,围绕对“措施费”的落实、使用、管理而采取的相关措施和方法,对于推动五莲县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五莲县的建筑安全生产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有待探索和不断完善的地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规范,以及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的不断加强,以人为本的构建及和谐社会氛围的迅速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必将贯穿于各个行业的日常工作之中。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关键词 工程监理 质量管理 质量监督
在执行新版规范后,所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在编制的依据、方法、内容。标准和程序方面都应与新版规范要求相适应。
一、不能把监理细则编成施工工艺
过去在监理实施细则中关于施工工艺要求的条文写的较多,力求详尽,以方便施工操作,也便于监理检查,认为这是质量把关的关键。这话说来很有道理。因为在TQC管理中有一句话,即质量是做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这些条文都抄录于施工及验收规范。同样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条文也来自施工及验收规范,所以监理单位审核时也不会提出多少不同意见,因为大家抄录的都是国家标准。谁都不必创新,谁也不会担风险。但新版规范中删掉了施工工艺的部分,只留下了检查验收的部分。今后国家也不再颁布国家级的施工工艺规范,施工工艺留给施工企业自己去制订,并作为企业工艺标准,参加市场竞争。自然监理单位今后也就不能自己先制订一个操作工艺,要求施工单位去执行。相反实施细则编制前监理单位还应对施工企业的工艺标准,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把握,以便监督其贯彻执行。另外施工单位编制的工艺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还要送给监理单位,因此监理单位今后也不要再把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工艺作为细则的重点抄录在细则中。而应该根据新版规范的要求,把强化检查验收的内容做为主体制订在实施细则中,才适合新版规范的规定。一句话,不要把监理细则编成施工工艺。
二、实施细则编制的指导思想
监理实施细则是为指导监理工作服务的文件,而不是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操作的文件。所以在内容和表达形式上都应区别于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工艺文件。笔者认为细则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化验收,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质量管理历来是提倡预防在先,不要有“死后验尸”的思想。新版规范又提出强化验收和过程控制的要求,因此在监理细则中就应该贯彻这种精神。具体地说,就是要对施工过程中影响施工质量的人、机、料、工、环各个要素从施工项目开始至结束,设置一些质量控制点,开展定时定点的质量检查验收。比如对人要素,是要检查施工单位配备的人员资格、人数及变更的符合性和适应性;对机要素,是要检查施工所配备的工装机具,检测试验所使用的量具、仪表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对料要素,是在原材料使用前检查认证,决定是否可投入使用;对工要素,就是对施工单位各施工阶段进行定点检查或验收,检查是否按工艺施工,施工的结果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对环要素,是检查施工环境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和满足施工质量的要求等。这里所说的质量控制点是指两种情况,一种是不需要停止施工就可进行检查的检查点,如混凝土取样、混凝土浇灌时的旁站监理等;另一种是需要施工停下来进行检查验收的停止点、叫停点,如隐蔽验收,检验批检查验收等。通过对各要素中设置的质量控制点检查和控制,来体现“强化验收,过程控制”和预防预控的要求。
三、制订监理工作流程图
监理工作流程,也就是监理工作程序,是保证监理工作有条不紊,防止监理工作失控的重要手段。监理流程就是把各个要素所设定的质控点,按照自然流水顺序以框图的形式表示出来,使监理人员按图中的先后顺序对各要素进行定期定点的检查验收活动。
流程图是要以一个要素或一个子分部工程或一个分项工程画一个流程图。不要把整个单位工程的流程图都画在一起,否则流程图就画的太长、太复杂了。怎样设计流程框图,需要进行分析。标准是:简明方便又能反映一个控制单元。比如以要素来控制,如人要素,一般一个分项或一个分部工程,开始至结束人员变化不大,就不要每个分项分部工程重复设计流程图。又如一个子分部工程控制,如一个混凝土子分部工程,从材料进场检验、配比、计量、搅拌、取样、模板、验筋、浇灌、养护、拆模,这些检查点,每个施工单元都是一样的,只画一个流程图即可反复使用。究竟以要素还是以子分部、分项工程画流程图,还是混合式画流程图,示具体情况而定。
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和设计、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项目或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负责人分别对本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管理的重点单位。项目法人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贯彻国家、部、省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办法和工作部署;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明确项目法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协调有关经费的落实;加强与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创造必要条件。
理顺体制,规范管理,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年年都讲,但重特大事故年年都在发生。要改变这种现状,应实施依法管理,以法规代替行政命令;加强日常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在建水电工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督促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管理档案等。
设计、监理单位要积极参与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项目法人、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管理主要单位,但设计监理也应从自身出发,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设计单位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施工安全服务:一是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部、省规程和规定;二是对施工风险较大部位的设计,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考虑施工条件和技术措施,应参与编制施工安全的实施细则或安全监测系统的设计;三是对施工中遇到影响安全的各种险情,必须按规定做好测、预报工作,及时向项目法人、监理和施工单位建议采取有效的技术防护措施;四是协助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安全事故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应提出处理方案。
工程监理单位应与项目法人配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理,主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并执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日常检查;三是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四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
搞好水电工程的防洪度汛。防洪度汛是水电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历来重视每年的防洪度汛工作,除了国家防总、省防汛办的总体布置外,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从建设管理的角度,抓好在建工程的防洪度汛工作。一是要保证工程区范围内的河道畅通,不能因为在河流上兴建电站工程而侵占河道行洪断面,抬高河道水位,造成沿河两岸增加淹没范围;二是要保证工程本身汛期安全,不能因为施工围堰未达到应有的防洪标准而水淹基坑,造成设备损坏及人员伤亡;三是各种建筑材料如水泥、钢筋等应堆放在安全高程以上,以免被水淹。
建立安全情况及事故报告制度。一是各在建水电工程项目法人,应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本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应对已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坚决实行事故快报制度,特大事故应在6小时内、重大事故应在24小时内、一般事故应在48小时内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紧紧围绕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能知识,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舆论监督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建设局局长张伟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建设局副局长童转苗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建管科、法规科、质安站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科,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
四、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2日)。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为推动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任务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相关的工作任务(5月底以前)。
2、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6月12日)。
3、按照《转发市住房城乡建委转发省建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6月上旬开始)。
4、按照《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工作(月上旬)。
5、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班(6月中旬)。
6、按照《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继续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专项检查(6月下旬)。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2、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内部制度和技术文件进行清理。对照近年来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等规范标准对企业原有的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3、召开一次企业安全、技术、生产等职能部门和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参加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交流会,查找薄弱环节,交流管理经验,解决1-2个企业和现场安全管理中较为突出或共性的实际问题。
4、结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在建筑工地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企业应组织项目部要做到“六个一”,即出一期安全宣传黑板报、张贴一套建筑安全宣传挂图、布置一组“安全生产活动月”宣传横幅标语、放映一场安全教育电影、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5、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教育活动。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教育为内容,强化其企业自控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为内容,提高其安全生产业务水平;一线作业人员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自救知识为内容,增强其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意识;项目总监、安全监
理人员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安全监理职责为内容,落实其社会监理的安全生产职责。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六、活动要求
(一)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宁海出发,严格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织机构,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贴近实际,扎扎实实,强势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局办公室、建管科要下大力气,抓好宣传发动,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电影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使广大群众和建筑业从业人员人人知晓、自觉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四到位”:部署到位、发动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三有:有专题动员、有横幅标语、有专栏专版;二开展:开展应急培训、开展纠违检查;一好转: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在全县建筑行业营造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