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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管理安全责任
一、提高认识,落实监理安全责任
为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求监理人员要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踏实、勤奋地做好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监理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条文,明确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理法律责任。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要真正达到工程安全管理预期的效果,是需要经过系统的理论学习、长期实践和经验的积累,要从根本上提高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安全监理意识,提高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水平和实效,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工程安全管理专业培训,提高工程安全管理专业素质。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理规划、安全监理细则和安全管理制度
在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合同、设计文件和项目现场环境特点,建筑结构形式、复杂程度和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等具体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监理规划、安全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其中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根据实际条件单独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检查方法和措施。
三、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施工方案、措施,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质及专职人员上岗证
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过正常招投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一般都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对于一些由业主单位直接发包和分包专项工程施工的分包单位,由于没有经过正规的招投标工作,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单位应重点审查其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类别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性情况。以防止资质等级不符或类别不符的现象,查验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无及有效期,防止无证经营和过期使用问题出现。
2、在每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都应当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批实施。监理单位应首先审核施工单位对方案的审查、审批的合格性,审批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否则应按要求重新审批。同时在监理审核中重点审查其是否结合工程特点、现场条件等编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克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只重形式,不切实际的形式主义出现。所有施工方案措施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3、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委派、配备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的资质。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件及其资质的有效性和招投标文件是否一致。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措施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文明施工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保证其费用有序、合理的用到安全防护上去。
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工作
1、认真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情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及执业执行情况,保证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到位有效。
2、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例会上必须明确监理单位工作程序、制度、方法,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告知施工单位必须注意事项和配合工作。
3、定期对整个项目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经常跟踪检查、监督,检查其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对每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均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时间,整改完毕后,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整改回复单,监理再组织进行复查,直至整改合格,消除隐患。
4、审查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以及各种作业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卸料平台的悬挑梁所用型钢、安全网等防护用品的验收。该项验收必须在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完成的前提下,经过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再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施工单位应提供自检验收记录供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需要经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经专家论证后提出意见,按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订完善,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修订确认的方案进行施工和验收,监理单位进行跟踪检查。
监理单位应对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照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日常的各项验收手续要齐全,检查记录齐全,整改记录齐全、有效,具备以上资料,监理单位已履行了规定的安全责任。
5、在日常巡视检查中,监理人员要注意各种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等防护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处理,以确保现场的施工安全。
同时,监理单位要根据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每周、每月定期组织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整改完毕提交整改回复单并提请监理单位复验。对于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理单位应立即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施工单位拒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关键词】土建工程监理;重要性;施工;管理
一、加强土建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1)从施工方来看,监理工作的开展,有助于协助其更好的施工,及时发现施工质量的问题,利于责任的落实,保障施工质量符合建设方的设计要求;(2)从建设单位来看,有效的监理工作不仅可以为建设单位节省人力和财力,还能保证房屋质量更符合规范要求,为建设单位在市场竞争中提供积极的帮助。
二、土建工程监理对施工前的管理
1、参与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前,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阅读图纸,若发现图纸上的问题应在图纸会审前以书面意见集中后交建设单位转设计单位;同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阅读图纸,并结合实际提出可行性研究意见。可以这么说: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认真程度与会审的深度,将直接影响到施工中的工程变更量。如果说通过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能把图纸上不明确的问题都明确了,并完整的表达在图纸会审纪要内,则在施工过程中非特殊情况下就不会出现很多的工程变更。实践证明,反之,则不断出现图纸上的问题,使得设计、施工、监理人员手忙脚乱,轻则影响施工进度,重则出差错。
2、审查分包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应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做好这项工作,建设单位或项目总承包商在考察和选定分包单位前要与项目监理机构互相配合,做到选定时控制好,进场后只办理手续。否则监理审核就是一种形式。
3、审核工程测量资料,即审核由承包商递交的建筑物定位放线、轴线和标高传递、建筑物层高和垂直度测量、建筑物沉降观测等成果。必要时,监理工程师还应作出相应的平行检测。这项工作是影响工程外在质量的关键性工作,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一定十分重视这项工作。这项工作的成果,一定以表式记录,监理工程师要以监理平行检验结果,并对照有关规范,认真审核承包商的报验成果。发现差错要认真检查原因,绝不能有半点马虎。
4、审核总(分)包项目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质量保证体系。作为项目监理机构,主要就是审核其人员是否已进场,是否与投标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是否与承担本工程要求的人员素质相一致。审核质量管理中质检员的素质,质检员应有上岗证,应有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和深入现场、勤奋工作的劳动态度;审核技术管理中的技术负责人的素质,技术负责人应有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和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审核质量保证体系中的“三检测”(自检、互检、交接检)是否落实,质检制度中奖罚是否分明,工程承包制中数量和质量间关系处理是否得当等。
5、审查总(分)包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在投标时是作为技术标报送的,为了提高其中标率,它的内容可以说是经过了精心策划,但通常是其内容完整齐全,缺点是结合现场实际缺乏其针对性。所以,当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时,就会发现其不符合现场实际的缺陷,要求总(分)包结合实际进行修改。一定要确保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否则,监理工程师就不能在其审查表上签认。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应由总(分)包负责。因此,本人认为作为项目监理机构一定要把好这一关。
三、土建工程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1、对土建工程工序质量的控制。工序质量的控制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最基础的工作的控制。因而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对工序质量的严格控制,就把好了对工程质量最基础的控制关。工程质量应在施工过程中控制好。为此,要着重做好三点:(1)做好工序的施工和验收;因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2)做好工序与工序间在施工中的相互配合和验收交接,上道工序未通过验收,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做好工序间的配合和验收交接,前一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3)做好隐蔽工程的检验和验收;隐蔽工程是指前道工序施工完成后被后道工序所覆盖,则前道工序属隐蔽工程。对隐蔽工程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并办理相应签字认可手续,其目的在于日后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时虽见不到原形,但有证可查。
2、加强现场巡视和旁站监理。通过巡视监理可以掌握正在施工的工程质量情况,同时可以了解承包单位的管理体系是否运转正常。具体方法是通过目视或常用工具检查施工质量,比如,用百格网检查砌砖的砂浆饱满度、用坍落筒检测混凝土的坍落度、用尺子测量桩机的桩头直径以保证基桩直径等。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偏差,及时纠正并提出,让施工单位处理。旁站监理是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重点问题、重要部位和容易忽视的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制定切实可行的旁站监理方案是监理人员在充分了解工程特点及监控重点的基础上,确定必须加以重点控制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并以此制定的旁站监理作业指导方案。做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都要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对土建工程变更的审查。建设单位或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工程变更的严格控制,其目的在于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使工程决算价不超过工程预算价,以防出现超标的钓鱼工程。
4、土建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当工程质量问题呈现在萌芽状态时监理就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或不称职人员,或立即改变不正确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当工程质量问题已经出现时,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修改,并向监理机构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当某工序或分项工程验收出现不合格时,监理工程师应向施工单位发出要求整改的通知,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重新验收,否则,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验收。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商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或复工指令前,宜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结束语
土建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就是加强工程的监理工作,其对土建工程质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土建工程质量关系到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因此在土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工程的监理作用。
参考文献
[1]何沛.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
【关键词】公路;监理;资料;管理
公路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是公路工程信息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项目监理组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中形成的,是工程建设过程真实、全面的反映,是监理工程师实施公路建设监理,进行目标控制的基础性工作。怎样全面、真实、有针对性地实施资料管理,管好用好工程资料,考量出监理人员的素质、监理项目组的管理水平和项目监理的工作质量。工程资料是由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根据各自分工在现场工作的痕迹记录,通过多年的摸索总结,我认为应该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提高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的意义和流转程序
对监理资料文件进行科学管理,可以为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有效地对工程实时控制;可以极大地提高监理工作效率;为公路工程整理竣工资料提供可靠保证,同时积累宝贵的监理经验,不断提高公路工程监理工作水平。
项目部设置信息管理人员,负责项目部所有信息管理工作,工程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资料都统一归口到信息管理人员处,进行整体整理、收发、传递及管理。信息管理部门成为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传递、保管、使用的中心枢纽。
2 资料的形成和分工
工程资料是由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根据各自分工的不同体现出在现场工作的痕迹记录。资料员只是将现场技术人员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归档。
2.1 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设备的资料,由供应商出具出厂合格证,经购买方在监理见证下现场取样检验后出具的验证文件(试验报告);
2.2 施工过程产生的资料,这类资料数量相当大,历史时间长。主要有承包单位的报验申请表、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和监理单位抽查自检资料。这些资料由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技术员和监理工程师收集、初步整理后,及时交由资料员登记保存。
2.3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评定资料,由监理单位按分工分别进行收集、整理,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签字后,交资料员保存。
2.4 来往文件(包括索赔文件、开复工报告、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等),先由分管监理工程师签署或提出处理意见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2.5 监理规划、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资料、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总监巡视检查记录、监理工作总结等,需要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参与并加以整理,交资料员保存。
3 监理资料的内容
在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前,应清楚一般工程项目需要收集那些资料,下面归纳出施工阶段需要收集的基本资料内容。
3.1 施工阶段的主要内容
3.1.1 施工合同文件与委托监理合同;
3.1.2 勘察设计文件;
3.1.3 监理规划;
3.1.4 监理实施细则;
3.1.5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3.1.6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
3.1.7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3.1.8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停工令;
3.1.9 测量核验资料;
3.1.10 工程进度计划;
3.1.1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3.1.12 实验检验资料;
3.1.13 工程变更资料;
3.1.14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3.1.15 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3.1.16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3.1.17 监理工作联系单;
3.1.18 报验申请表;
3.1.19 会议纪要;
3.1.20 往来函件;
3.1.21 监理日记;
3.1.22 监理月报;
3.1.23 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3.1.24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3.1.25 索赔文件资料;
3.1.26 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3.1.27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3.1.28 监理工作总结;
3.2 归档的监理资料
3.2.1 委托监理合同;
3.2.2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3.2.3 监理日记、监理月报;
3.2.4 监理指令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备忘录、工程停工令、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等);
3.2.5 往来文件、函件;
3.2.6 会议纪要;
3.2.7 工程计量单、工程款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3.2.8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签证资料;
3.2.9 监理总结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2.10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文件;
3.2.11 工程验收资料(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和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感观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竣工报验单、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方面的资料);
3.2.12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3.2.13 索赔文件资料;
3.2.14 报验申请表(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分项、分部、定位放样、沉降观察、施工试验等);
3.2.15 工程变更单;
3.1.16 监理工作联系单;
3.1.17 总监巡视检查记录;
3.1.18 旁站记录;
3.1.19 工程进度资料;
3.1.20 主要的监理台账;
资料内容和归档内容从名称上有些不一致,这是因为工程要求和档案要求有些许不同,工程系统和档案系统的权限范围稍有区别,实质内容是一致的,这是资料管理人员注意的问题。
4 完善监理资料的管理制度
4.1 公司监理资料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
4.2 监理档案应按单位工程和施工的先后顺序整理、分类、立卷装订,每页要有编号,每卷要有目录;
4.3 每个监理档案的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号、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建设日期、完成日期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4.4 在工程(合同)完成一个月内,有资料管理人员整理装订后,移交公司档案室并办理交接手续;
4.5 一般监理档案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保存一年,重要的工程监理资料可延长至三年。保存期间需要查阅时,应办理借阅和归还手续;
4.6 建立档案应真实可靠,自己清楚,签字齐全;
5 监理资料归档方法
施工监理资料按五部分归档
即合同、质量、进度、投资、监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 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工程造价的控制与合理确定,是贯穿整个工程建设期间的。按照控制过程来划分可以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及事后控制。事前控制即为工程前期的造价控制,包括项目的决策,设计方案的合理确定及工程招投标工作。事中控制,是指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主要指的是施工现场与施工具体过程中的造价控制;事后控制即为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工作。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常采用的方法即为施工现场的造价跟踪审查。本文拟通过近年的工作实践和体会,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造价跟踪审查作一探讨。
一、造价跟踪审查的必要性
1、造价跟踪审查是工程项目管理客观上内在需要。由于当前国家基建工程投资大增,造成了大部分建设单位基建管理部门不相适应。表现在:造价管理人员数量与项目管理需要不相适应;造价管理人员知识结构与项目管理需要不相应。工程项目管理客观上需要更多的知识更全更新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己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客观上要求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工作重新定位、转变工作方式,从具体的专业事务中解脱出来,充分发挥各种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将工作的重心从过去的直接对工程和施工单位的管理转向对各个委托方的领导、协调和再监督。所以,引进造价跟踪审查专门提供工程造价服务是客观形势的需要。
2、引进造价跟踪审查有利于弥补工程监理对投资控制管理不足的缺陷,同时对工程监理形成一定程度的牵制。根据工程监理合同及有关规定,工程监理的职责包括对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工程监理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质量与进度的控制上,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采取宏观管理办法。而造价跟踪审查主要以造价控制和微观管理为主,由于长期专门与造价审查打交道,对材料的市场行情比较熟悉,能够为甲方决策提供多样化的意见和方案,这样造价跟踪审查就能够较好地弥补工程监理粗放管理的不足,两者互为补充,共同为造价控制服务。另外,目前的建筑施工和工程监理市场还不规范,两者互相勾结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引进造价跟踪审查可以实行第三方监督,从而对工程监理形成一定程度的牵制;甲方也可以增加一个意见来源,不至于被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意见所左右,提高工程决策水平。
3、引进造价跟踪审查有利于弥补事后审查对前期情况不清楚的缺陷。过去的结算审查一般都是事后审查,审查人员在工程已经竣工,工程结算已经完成后才接触项目,对工程前期准备包括设计和合同以及工程原貌都不清楚,只是单纯根据图纸、合同进行审查,对实际情况与图纸是否相符无法发表意见,对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无法进行实事求是地判断,结算审查可能不全面和彻底。而引进造价跟踪审查则由于是一种全过程的审查,审查人员亲自参与了整个建设过程,可以较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对结算审查的影响,客观公正地审定工程造价,帮助建设单位节省投资。4、引进造价跟踪审查有利于完善监督体制,增加决策的透明度,防止腐败行为的滋生。在造价跟踪审查合同期间,审查人员除了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外,还必须随时提供决策咨询意见,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变更要求以及进度款的支付也必须征求审查人员的意见。由于决策意见来源的多元化,有关参与各方互相牵制和监督,权力的运用和决策监督体制必定更加完善,为决策科学化、合理化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有利于加强建设工程中的廉政建设,防止有关人员犯错误。
二、造价跟踪审查的内容
1、收集并熟悉设计施工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关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2、参加工程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
3、了解施工工艺和施工程序,了解投标方式、设备材料定价、结算办法等;掌握及核实施工用设备材料的进场价格;
4、制定工程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5、深入工地现场、参加工程例会、沟通业主与监理单位,了解工程进展的总体情况和施工计划,制定分阶段的跟踪审核计划;
6、根据工程进度对设计施工图和清单范围内工程量由现场跟踪审核人员自行计量复核和现场抽样复核,做好造价跟踪审查日记及工作底稿,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7、参与工程工程实施阶段的隐蔽工程验收,收集现场资料和依据,有必要的时候还需拍照或摄像取证;配合业主、监理对隐蔽工程进行核实、确认;
8、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核实,对工程量进行确认。掌握工程变更情况,核实工程量,并对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和说明,为业主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意见;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9、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完成工程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经业主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的依据;
10、对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采取“定金额”、“暂定工程量”或“独立费”的工程部分,进行核实,按实调整结算;
11、当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当好业主的参谋和顾问;
12、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整套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
13、建立跟踪审核日记制度,做好工作底稿的记录、整理、汇总工作。不定期开展工程造价分析活动,分析造价偏离的原因,并及时提出控制方案和措施。
14、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三、造价跟踪审查的依据
1、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规程;
3、项目的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及有关协议等有关资料;
4、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
5、与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有关的其它依据。
四、造价跟踪审查的程序设计
1、现场造价跟踪审查人员工程量自行复核程序(图一);
现场造价跟踪审查人员对工程量的自行复核工程,是工程实施阶段造价跟踪审查的项最基本的工作。其工作程序如图一:
现场跟踪审核人员工程量自行复核程序(图一)
2、隐蔽工程验收现场跟踪审核程序(图二);
造价跟踪审查人员参与隐蔽工程验收是工程实施阶段造价跟踪审查最为核心的工作,它对整个造价跟踪审查工作的质量好坏的影响最为基本。是为今后工程竣工结算收集第一手资料。在隐蔽工程验收时,有必要的情况下应拍照或摄像,以留下有效的证据。业主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注明有关涉及工程造价的资料,须得造价跟踪审查人签署意见方为有效。隐蔽工程验收单即为其一。其工程程序详见下图
隐蔽工程验收现场跟踪审核程序(图二)
3、设计或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现场跟踪审核程序(图三)
设计图纸变更属工程造价变更有效原因之一,对设计院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按如下原则进行处理:
1)、变更工程项目如果合同或投标书中已有报价的按合同价或投标单价计价;
2)、合同或投标书中有类似价格的参考类似价格换算组合新价格;
3)、合同中没有报价的,施工单位提出变更价格,造价跟踪审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确认;
4)、变更完成后一周内,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变更工程签证,无特殊原因不及时办理的,不予追加。
设计或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现场跟踪审核程序(图三)
4、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现场跟踪审核程序(图四)。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有两种情况:
1)、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提出改变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案。如某住宅楼施工,施工组织设计中为一台塔吊施工,现因施工单位邻近的另一个工地完工,将另一工地塔吊安装至现在工地上,提出要求增加一台塔吊的费用。这种情况下的变更不予认可。
2)、施工现场出现不可预料的情形变化而改变施工方法所提出的变更。这种情况要视情况而定,酌情对待。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现场跟踪审核程序(图四)
6、设备材料进场跟踪审核程序(图五);
设备材料进场时,现场造价跟踪审查人员应参与一起进行验收,主要看材料是否为与合同中要求或投标书中提供的品牌、质量等级,并记录进场时间。
设备材料进场跟踪审核程序(图五)
8、分项工程结算现场跟踪审核程序(图六)。对于已经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并已分批交付给业的分项工程,可先办理工程结算。
分项工程结算现场跟踪审核程序(图六)
五、造价跟踪审查有待于加强完善的地方
根据以往在造价跟踪审查中的经验与教训,为了更好地发挥造价跟踪审查的作用,下面几项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
(一)、统一思想是做好造价跟踪审查的前提。建设单位基建管理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在造价跟踪审查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不能统一思想,不能主动配合和支持审查工作,造价跟踪审查的作用就不能充分发挥,审查就会成为一个幌子,甚至成为业主决策失误、管理混乱和个别人员违纪违规的挡箭牌。所以,做好造价跟踪审查的前提就是要整个管理团队统一思想,自觉支持审查工作。
(二)、正确处理造价跟踪审查与工程监理的关系,做好协调工作,力争形成合力。造价跟踪审查的作用能不能充分发挥,除了技术性因素以外,可能主要还取决于业主的态度和监理的配合。造价跟踪审查与监理能否达到1+1>2的效果,关键在于两者定位能否准确、分工能否合理,能否互相协调互为补充,从而减少内耗、形成合力。业主管理人员对造价跟踪审查与工程监理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确保他们各种充分发挥作用。
(三)、对造价跟踪审查充分利用的同时必须要加强监督。目前我们强调和推崇专家管理,将专门的事业委托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去做,但决不是业主可以放任自流,必须加强监督和协调。除了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以外,还需要控制委托风险和违约风险,最大风险在于审查人员有可能会因为与监理、施工单位长期接触而弱化监督职能。另外,目前造价跟踪审查工作还不规范,并没有一个行业标准,服务范围和内容以及服务方式都不明确,造价跟踪审查能否满足甲方的需要,很大程度上取决甲方管理人员的意志、管理思路和协调能力。
(四)、专家管理丝毫不能减轻业主决策的责任。有的甲方管理人员不能正确处理咨询与决策的关系,不愿意承担风险,指望将所有的工作都委托给监理或者审查人员。这其实是一种逃避决策的行为,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在基建实际中,由于监理偏重于工艺,审查偏重于造价,设计偏重于安全保障,施工单位偏重于盈利,意见不统一是正常的,必须由甲方进行决策和协调。如果有关委托单位的正确意见得不到支持,必然会挫伤其工作积极性,从而放弃委托责任,最终损害甲方利益。因此甲方必须在参照和统筹各种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
关键词 工程监理;建筑节能;作用分析
目前我国正处于房屋建设的战略机遇期,大规模建造房屋本来是为了人民安居乐业,但大量建造的是高能耗建筑,建筑能耗已占全国能源消耗将近30%。这种大量建造高能耗建筑的情况是不可能持续的,也是背离可持续发展战略、背离科学发展观的。建筑节能工作需要多方面的重视和贯彻落实,涉及房屋建造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而工程监理单位对实施建筑节能工作起着关键作用。
1.建筑节能监理的现状
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居住和公共建筑,对缓解我国能源短缺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我国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建筑节能工作作为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其全面实施在我国时间不长,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自2004年以来,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相关的文件、规范、管理办法等,对监理在建筑节能中应做的工作也做出了相应规定。
(1)审查认可建筑节能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
(3)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等部位及墙体、屋面保温的施工采取旁站。
(4)加强工程竣工验收时节能专项验收。目前,施工阶段的建筑节能监理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监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大部分监理人员对节能标准、规范的熟悉程度不够;2)对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熟悉程度不足;3)从政府颁布的各种规章文件的层面上看,监理人员要做的就是“按图监理”,难以发挥出主动性和积极性。
2.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的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的监理工作至关重要,应从不同阶段的监理要点、施工质量控制内容、质量验收程序及要求出发,切实抓好施工阶段的节能监理质量。
2.1 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了进行有效的节能控制,主要的监理工作宜细致如微,具体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监理单位,应指定专人监理建筑节能设计内容的施工,而相关监理人员应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具有进行质量控制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制定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监理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理。
(3)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总监要组织监理人员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明确本工程建筑节能的设计要求,参加设计交底,释疑有关不明确的问题,正确督察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4)收集与本工程有关的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依据文件资料,并认真学习,掌握强制性的质量标准条文。
(5)要求承建施工单位编制建筑节能专题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符合(符合设计、规范要求)、针对性(针对本工程的内容)、合理性(工艺、工序等)、保证性(质量、功能、安全等)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在要求修改补充时应予落实,并有书面整改资料。
(6)监理人员应合理制定节能工程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项目的划分,明确质量验收标准,经施工单位认可共同实施。
(7)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要认真落实。要严格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制度和见证抽样送样制度,严格工程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齐全。
(8)项目部应合理制定监理旁站工作计划安排,认真实施旁站监理并留下记录资料。外墙、屋顶隔热材料施工时,监理部门应监督做好屋顶各层隐蔽工程纪录。外窗工程施工时,监理部门应监督做好外窗安装工程施工纪录。
(9)工程质量验收报验,要求施工单位先行自查合格,完善相应自查资料,填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经验收合格予以签认。监理核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时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上述核查项目全部符合设计要求时工程合格。
(10)工程监理单位应在分部分项施工前组织实施本细则规定节能部件的抽检。墙体工程验收时应核查墙体构造做法的隐蔽工程纪录和隔热材料、填充材料的送检报告。外窗工程验收时应对照施工图核查窗构造、窗传热系数、特殊品种玻璃的送检报告。外窗工程验收时应对照施工图纸核查外窗可开启构造。
2.2 建筑节能施工不同阶段的监理要点
建筑节能控制宜贯穿于结构施工的不同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以及竣工时的监理工作,其中前两阶段的监理起到核心作用,其要点表现如下: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监理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及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当施工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2.3 质量验收程序及要求
(1)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共同检查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
(2)节能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自查与复验合格后,提出质量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验收。
(3)建筑节能质量验收作为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应有建筑节能部分的专题性质量评估意见。
(4)由监理单位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验收,对存在不合格质量问题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回复后,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验,均达到合格要求后,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5)做好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监理资料的完善和归档工作。
关键词:民用建筑 节能监理 工作内容
0 引 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及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我国的建筑节能的发展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改善居住条件等问题高度重视,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大量相关的文件、规范、管理办法等,建筑节能工作需要多方面的重视和贯彻落实, 涉及民用建筑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而工程监理单位对实施建筑节能工作起着关键作用,因此对监理在建筑节能中应做的工作也作出了相应规定,对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监理人员在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监理过程中,主要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去展开以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
1.施工准备阶段:
1.1工程监理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1.2项目监理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及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1.3.1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1.3.2在施工图会审过程中,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批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内容主要有:
1.4.1建筑节能专业工程特点;
1.4.2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流程;
1.4.3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4.3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5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2. 施工阶段:
2.1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产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2.1.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1.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2.1.3有无建筑材料(产品)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2.1.3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2当施工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2.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2.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部分的隐蔽工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后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5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3竣工验收阶段:
3.1参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3.2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3.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单位工程预验收,对预验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3.4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3.5做好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监理资料的完善和归档工作
3.6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4.结束语
建筑节能工程是一项强制性执行的基本国策, 是监理节能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监理节能管理工作目前还相对缺乏实践经验, 作为实施和推动这一国策的监理人员任重道远, 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及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通过相互沟通与交流,随时总结监理实践经验, 做好建筑节能监理工作, 在今后的具体工程实践中去进一步探索和总结。
作者简介: 延晋阳(1967- ),男,大学本科,工程师,主要从事房建、矿山工程监理工作,现为山西太行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
通讯地址:山西晋城市北环街北闫庄村三鑫祥达后勤办公楼东三楼 邮编048000
参考文献:
〔1〕《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43号);
[关键词]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监理
中图分类号:TU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0-0159-01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是指高速公路沿线的收费站、服务区、管理中心的建筑工程及其场区道路、管网工程等。该房建工程因与高速公路主线道路同期建设,并同属于宏观规划的项目,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现场监理组作为高速公路建设监理组织体系中的一部分,应做好监理工作。
一、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监理组织体系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监理通常由两级或三级监理组成,最高级为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或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或者是由以上两级指挥部联合组成的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而社会监理公司只是作为其基层组织常驻现场(通常称为驻地监理组),从这个层面上理解,驻地监理组可以视为指挥部的一部分。现场监理组,其主要职责是在指挥部的授权范围内,协助他们进行现场“三控三管一协调”。正是这种由省、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和驻地监理组构成的两级或三级监理管理体系,才保证了房建工程与高速公路其它建设项目在宏观上的统一和微观上协调。驻地监理根据本标段的特点,设立监理总部,在每个房建区点设立监理小组,配备各专业监理人员。监理总部负责对各监理小组的管理和协调,负责与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联络,及时传达指令、及时汇报工程进展情况,监理小组则对本区点的工程项目实施具体监理工作。
二、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监理组的工作重点
1、审核检查施工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到岗情况。业主在房建工程招标时,即对招标单位的资质和施工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查、综合评定,最后予以确认。所有中标单位都应该完全有能力承担相应的房建工程项目,因此,敦促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到位,是保证房建工程顺利进行的前提。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减少主要管理人员,不能保证质保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监理组应立即指令项目部改正、拒签开工报告,并及时向业主报告。
2、加强对设计文件的阅读理解。设计文件和国家相关规范以及施工合同,是施工和监理的主要依据,监理组自己要认真阅读理解设计文件,同时还要督促施工单位认真阅读理解,对不理解的或有疑问的事项要整理成书面文件,通过业主提交给设计部门,以便在图纸会审交底会议上一并解决。一方面,通过阅读理解设计文件,可以从中发现一些设计中存在的错误和不尽合理的地方,以便于在施工前得以纠正和完善,提高工程质量,避免造成损失;另一方面,通过这一过程,可使各方技术人员进一步明确工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和工艺要求,有利于编制先进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和有针对性的专业监理细则。
3、审批施工技术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其执行。审查批准施工技术方案,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途径。虽然施工单位在投标书中已编制了施工技术方案,但一般均较为粗糙且缺少针对性,因此有必要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对有危险性的分部工程,以及对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申报技术方案。监理组在审批方案时,要综合考虑其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经济性和合理性,同时还要考虑该方案与其它相关专业之间的协调性。对于已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特别是一些关键点的施工工艺,一定要督促施工单位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4、加强对施工进度的有效控制,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房建工程因施工单位多,各专业之间交叉作业多,进度控制工作量大而繁杂。我们通常做法是,分解工期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利用支付手段,实现有效控制。根据高速公路总体工期目标对房建工程的工期要求及各相关专业的工作顺序,编制出各单位工程的总进度计划。该计划在时间上要留有余地,同时要考虑各施工单位、各专业之间的时间衔接,还要注意与房建工程之外的其它高速公路相关工程之间的衔接配合;然后再编制各单位工程的月进度计划;最后分解月进度计划,编制分部分项工程的日进度计划。
5、积极主动开展多方协调工作。监理组站在房建工程全局的角度,利用业主充分授权的优势,在施工的每个阶段和每个重要环节上,将相对独立、分散的各施工单位,按照工程的总体要求紧密地拧结在一起;要协调好房建工程施工单位与房建工程以外的其它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如同期施工的主线道路对房建材料运输造成的影响,还有与房建区绿化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问题,与三大系统(收费、通讯和监控系统)施工作业的衔接和配合问题等等;要协调好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监理组要引导各施工单位自觉严格地履行施工合同,迅速适应高速公路建设的管理模式,要将业主的合理要求、工程指导意见和由业主组织的各种与工程相关的活动,及时转达和通知施工单位,同时对监理组权限之外以及一时难以解决的施工现场的实际问题和施工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6、加强合同管理。房建工程施工单位多,且这些单位在施工内容上相互搭接,处于搭接“边界”地区的施工内容常常出现扯皮现象,影响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为使工程顺利进行,维护施工合同双方的利益,监理组应对照合同文件帮助各施工单位明确自己的工作界面,对工作界面一时不能明确的,应主动提出处理意见并向指挥部请示汇报。加强合同管理还应与工程变更的控制相结合。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控制变更内容的签证,另一方面,还要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每一份变更工程的造价计算书,依据合同文件和有关规定,以及现场验收、计量情况,进行认真地初审,提出较为详细的意见供业主核定。
7、加强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工作。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的另一特点是节奏快,信息量大,监理一方面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将指挥部的决策、要求、指导意见等传达给各个施工单位,并要求他们贯彻执行,另一方面,要及时反馈上述指示完成情况,还要向指挥部汇报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等信息,为其决策提供信息。实践中,我们建立了工程监理数据(资料)库,利用英特网使各个房建区的监理和施工单位信息共享、信息交流,并随工程的进展不断补充、完善;利用定期的会议、“监理旬报”以及不定期的“请示、报告”等形式,及时向指挥部传递工程信息,努力做好指挥部的参谋。
8、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的资料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是省交通厅有一套完整的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体系,他包括道路、桥梁、三大系统(收费、通讯和监控系统)以及房建工程等,是一个完整的工程建设档案管理体系,与省建设厅的资料形式有许多不同之处,监理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省交通厅的要求去做;其次,房建工程监理标段战线长、参与单位和专业多,资料的收集整理难度较大,总部应设立专人负责工程资料整理的指导和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工程资料,指挥部会对某一标段的房建工程及各区点,给出相应的一组编码,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按照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体系所确定的编码进行组卷。
结语
搞好工程质量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调动承包人及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并从质量控制的每一个环节做起,建立起质量控制的网络,落实全员质量责任,真抓实干,又要调动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全体人员的积极性,落实监理人员的质量负责制。在工作方法上要全面安排,统筹兼顾,保证全面落实技术规范和合同条款,做出一流的工程。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
前 言
近几年,我国工程建设质量总体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质量问题仍然不少,大量质量通病还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而且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有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工程质量的滑坡,会严重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直接威胁着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如何搞好控制好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成为当务之急。
一、概 述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工程监理单位应按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许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监理业务,不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与项目业主签订监理合同,代表项目业主对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理,并对建筑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二、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控制的主要内容
监理与施工方一起对图纸进行会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其可操作性做出总体评价,对施工方案中不可取之处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检查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设备的质量,并做好必要的测试和监控。监督承建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序要督促承建单位做好单项施工组织设计,实施预控措施。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确保隐蔽工程按设计要求施工;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内容繁多,但概括起来主要有:
1、建立和完善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
2、审查承包者的资质,确认分包商;
3、确定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
4、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
5、施工机械质量控制;
6、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7、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质量跟踪、监督、检查、控制;
8、质量缺陷(事故)的处理。
三、建筑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1、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工程师要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以下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组织机构和特种技术工种人员相应证件是否齐;(2)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3)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4)施工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5)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物资采购
采购物资应符合设计文件、标准、规范、相关法规及承包合同要求,如果项目部另有附加的质量要求,也应予以满足。对于重要物资、大批量物资、新型材料以及对工程最终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物资,可由企业主管部门对可供选用的供方进行逐个评价,并确定合格供方名单。
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分包服务对各种分包服务选用的控制应根据其规模、对它控制的复杂程度区别对待。一般通过分包合同,对分包服务进行动态控制。评价及选择分包方应考虑的原则:
(1)有合法的资质,外地单位经本地主管部门核准;
(2)与本组织或其他组织合作的业绩、信誉;
(3)分包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的产品的保证能力;
(4)对采购物资的样品、说明书或检验、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四、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这个阶段是工程的主体开始实施阶段。承包人按规定的施工方法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实施工程,以达到设计文件的要求,这个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主要有:
(1)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各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各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混合料配比要求;
(3)对每道工序施工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才允许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4)对施工中产生的工程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达到设计要求后才允许承包人继续施工。在施工阶段中,监理人员主要应抓住“检查”这个环节,尽可能增加检查时间,加密检查点,使检查工作达到足够的广度和深度,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已出现质量问题的,要及时责令处理改正。
五、验收
每项工程开工前,监理要督促承包商及时划分好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并报监理及业主批准。这样作为日后质量评定及工程验收打好基础。不要等到工程全部完工后才予以划分,这样不利于施工过程中及时开展质量评定及施工质最管理资料归档。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如地基基础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划分好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后,质量管理目标就明确了,承包商质量管理目标也有了。对各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监理应力求做到各工序加强事前督促、控制关键点。确保事后验收一次性通过。但是质量验收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往往难于坚持,常常会流于形式。要改变这种形象,最好应以监理验收评定分数为依据来奖优罚劣。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各方对质量验收工作的重视。
六 结 语
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应高度重视监理对工程质量的作用,运用扎实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将影响质量的因素尽可能消除,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参考文献
[1]樊杏飞.论建筑工程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J].大众科技,2006.
关键词:节能;建筑;工程监理;要点
一、建筑节能工程中加强监理工作的必要性
早在20世纪70年代,建筑节能概念就被正式提出。建筑节能的中心是减少建筑耗能,提高建筑中的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建筑节能需以不影响人们感觉舒适度为前提,即室温冬季不低于18摄氏度,夏季不高于26摄氏度。时隔30年,2004年,围绕着石油与能源问题的“大事件”再次集中发生,我国的能源问题更是显露无遗:石油消耗量仅次于美国、燃煤紧张、拉闸限电、北方冬季供暖受阻;2005年3月23日,北京上调成品油价格。能源储量减少,石油仅供开采41年;我国所面临的人均储量少,先天不足,能耗效率低……种种情况使社会各界意识到,建筑节能不单是发达国家的问题,我国也正面临一场真正的能源危机,建筑节能迫在眉睫。
建筑节能,从总体上说,是通过政策引导,以节能技术和产品为基础,实现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建筑的施工过程和建筑使用等三个方面的节能目标。在这些过程中,普遍推广和应用节能技术是实现这个目标的一个关键环节。而标准规范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反映,是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程实践的准则和依据,是实施建筑节能的一个基础性措施和重要保证。为配合建设部《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和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配套的设计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编制了相应的标准图集等,使建筑节能工作在设计、施工、生产、应用等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保证了节能建筑的工程建设质量。
在施工环节上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监理工作力度不够,监理过程偏重系统的建筑质量,对施工过程和进场产品质量的监控似有放任自流倾向。而现在尽管提倡节能建筑,但在施工监理中却没有对节能建筑是否节能的监理,在对节能住宅建筑各个环节的验收中,“建筑节能”监理是一个大缺口。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开发商的得过且过心理,使高能耗住宅蒙混过关,从而使节能建筑的推广工作变缓。因此,加强监理工作的力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建筑节能工程中监理工作的要点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参加建筑节能执业继续教育。
2、监理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1)施工图会审。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2)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建筑节能专业工程的特点;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流程;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1、参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4、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5、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三、总结
建筑节能涉及科技、设计、建材、供热、家电等多个领域,单靠哪一个部门都很难推动,必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权威综合监管机构;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在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备案等环节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建筑节能的实施和监管。
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评价中要落实建筑节能内容;建设单位(业主)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委托工程项目的设计,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要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建设管理部门对不满足建筑节能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要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对节能建筑工程进场材料、产品实行进场验收机制,由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建筑节能措施情况的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对不能达到建筑节能设计要求的项目,应在质量监督文件中予以注明;对于没有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项目,已经完工的不予验收备案,并责令整改;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不满足建筑节能要求的建筑,不予办理销售许可证。对已建成的节能建筑进行抽样质量回访,由质量监督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方面出台“加强节能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规定”,采用行政和经济手段,进行市场调整和监管。另一方面应加强产品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限制和淘汰小规模和重复建设企业,加强企业质量管理。
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管理工作,充分研究相关政策的制定和配套,形成新的机制和运作模式,是建筑节能工作顺利推进的有效保障。只有不断地学习、实践、开拓和发展,建筑节能工作才会有成效。通过业内上下的努力和社会各界认知的提高,认真抓住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寻找阶段工作的突破点,保持建筑节能工作推进力度的节奏性和持续性,使其真正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S].2000.
2、马保国.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