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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标准化为核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电厂从结合当前工作任务重点出发,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通过修订相关管理制度,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和每个岗位在生产中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对电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要求和奖惩方式进行了“三明确”,使电厂安全生产向着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持续迈进。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保障力度建设。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安委会工作会制度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坚持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和安全监督网络会议,总结分析全厂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有力保障了电厂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控。按照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分解、落实、保障、考核”的要求,在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单位、班组的工作特点和岗位风险,制定了保障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实现的“预防控制措施”,切实做到了安全生产目标量值数据化,为单位、班组、个人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了有力保证。
2以标准化为契机,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以标准促规范。电厂按照《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先后从技术管理、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严格对照评定标准要求,建立了自上而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体系。为了强化执行力度,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电厂先后印制相关管理手册下发到全厂各个岗位和班组,确保每个职工能及时学习厂部各项规章制度,掌握最新安全生产知识,有力的指导了一线职工的日常作业。二是以规范促管理。电厂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管理要求,对薄弱环节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强化,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推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切实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进一步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以此促进安全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以管理促成效。通过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电厂先后为了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南水北调机组改造安装任务;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顺利实现了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
3以标准化为支撑,助推设备设施改造升级
电厂以标准化为支撑,对全厂设备设施开展了改造升级工作。每年年初,在召开的安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电厂均对现场存在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提出了解决方案,并通过制定《两措计划》开展专项整改工作。同时电厂加大资金的投入,对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整改或更换,并积极开展新技术的应用工作,为电厂打造本质安全性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4以标准化为载体,着力提高职工职业素养
一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坚持以关键岗位人员为主要对象,以生产一线职工为重点,以全体生产人员培训考核为目标,不断加强安全工作规程,安全业务技能等培训工作。二是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安全文化建设。电厂通过每年确定一个活动主题的方式,先后开展了“强基础、展亮点”安生产创先争优、安全生产班组风采展示等一系列针对安全生产、全员参与性的活动,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氛围。三是推进班组安全建设。电厂高度重视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努力打造强有力的工作团队。通过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以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进行指导。并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对班组安全工作进行了统一和规范,有力的提高了班组的安全工作水平。
5以标准化为抓手,强化现场安全风险管控
根据季节性变化和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电厂以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为主要内容,突出预防为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类专项行动,全力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加大现场专项排查力度。电厂始终按照班组周排查、分场月排查、厂部季排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各类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为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电厂按照标准化管控要求,从“人员、设备、环境、制度”四方面入手,对人员“思想隐患”和设备设施“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整治,切实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二是强化隐患治理考核评估。对排查出的隐患,电厂立即组织组织评估,安排整改,隐患整改工作严格按照“责任、措施、经费、期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开展。同时电厂坚持隐患治理月通报、月考核,在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和安全监督网络会议上,均对当月隐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三是高度重视巡检维护和日常消缺工作。为确保对设备缺陷的早发现早处理,保障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电厂通过制定一系列制度,对巡检维护和日常消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需停机停电处理的缺陷,要求做好事故预想和防范措施,并每日重点进行巡查。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单位均安排专人值班,负责现场组织消缺工作。
6以标准化为主线,扎实推进应急管理工作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一、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
(一)能够保障工程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水利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采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施工企业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不仅能够最大程度上保障水利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还能够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与此同时,在不断完善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水利工程也会得以顺利开展,工程的整体质量也能够得到全面提升。由此可见,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既能够提高水利工程安全系数,又有利于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二)有利于提升水利工程的整体效能
水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强化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工作,合理控制水利工程的施工进度,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造成的危险,并对整个水利工程的施工进行分级别和分层次差异化控制管理,能够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并促使水利工程项目的整体效能得到提升。
二、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经费投入小
虽然我国很多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为了能够节约更多的成本,在安全生产上的经费投入仍旧不足,这就直接影响了施工安全管理、运行安全管理和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投入,从而进一步阻碍了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进程。
(二)思想认识不深入
现阶段,我国水利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建设上的认识还存在不足。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需要施工企业保持足够的耐心,并对其具有一定的思想认识,但是我国水利施工企业依然将检查工作、事故调查处理、集中整治等作为重点,严重忽视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工作。不仅如此,还有一些水利施工企业单纯地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没有必要性,反而会浪费太多的财力、物力和时间,以至于水利安全标准化建设没有获得明显的成效,进而对标准化建设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了影响。
(三)监管队伍力量薄弱
目前,我国在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着监督管理机构不完善,专业化水平较低,执法能力不足等现象,这不仅与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不一致,还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的施工进度。
(四)修订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现在我国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尚且处于起步阶段,所以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专业人才还相对较少,而且还有很多人员和企业在制定相关标准上缺乏经验,这就需要水利施工企业采取科学合理的策略,全面提升修订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提高领导的重视力度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是确保水利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制度未来发展的基本要求。而且建设以专业、企业、岗位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不但能够促进企业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还能够进一步明确企业风险管理的目标。所谓安全生产控制,主要就是为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目标,确保企业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障员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因此,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工作必须引发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并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程。
(二)分配组织结构与权责
健全的组织构成首先要明确职权划分、部门确立、管理层次划分,只有这样,才能明确分工,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水利施工项目所涉及到的管理范围十分广泛,所以为了能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必须构建完善的、组织结构全面负责水利施工,保证安全生产工作得以有序进行。同时,组织结构的设置还要明确划分部门,确立权责,进而促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水利工程的危险性较高,所涉及的员工较多,各个环节的工作活动危险系数也较高,因此建立专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配置专业的管理人员是非常有必要的。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
伴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高科技安全技术在水利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的应用备受关注。想要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施工企业必须依赖现代化的高科技安全技术,并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危险行为,利用安全管理手段协调事物之间的安全关系。这就要求水利施工企业积极加大投入,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足够的资金。而且,安全生产管理的资金投入,在很大程度上与水利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密切的联系。安全效益是经济效益中的重要内容,所以企业想要提高整体的经济效益,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投入的重视,并最大程度上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
(四)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与安全规章制度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对施工工艺、操作规范、安装检修等进行统一规定,尤其是水利工程施工。健全的法律法规与安全规章制度,不仅是企业管理者需要遵循的准则,也是规范员工行为的准则。而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不但能够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进一步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还能够减少安全隐患造成的财产和设备损失。
(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
水利施工企业想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程,首先就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员工熟练掌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
(六)完善管理施工设备,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在水利施工过程中,会运用到各种施工设备,为了减少由施工设备造成的安全事故,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系统的施工设备管理方案,确保施工作业安全。施工设备的管理要切实以科学配置、择优选购为基本原则,施工人员要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养护和更新,以此为水利施工的安全开展提供完善的物质基础。同时,由于水利施工安全涉及范围十分广泛,所以企业还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全程监督整个施工环节,减少安全事故。
四、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仅能够促进水利工程安全建设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发展,还能够有效提升水利施工企业的安全水平。这就要求水利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促进安全生产标准的建设进程。相信在不断的完善下,我国水利施工企业将会实现快速全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义182井 硫化氢 标准
义182井位于东营市河口区境内,属河口采油三矿一队管辖。该井位于八吕村庄以北约0.8km,北外环路以内,相邻义18-5-3油井。是油田首次开发高含硫化氢井的一口重点生产井,构造位于沾化凹陷渤南洼陷义17断阶带,于2011年8月22日开钻,9月27日完钻,10月23日完井,属高含硫化氢井。硫化氢为无色气体,具有臭蛋气味。在采矿和含硫石油的开采和提炼等工业中,开挖和整治沼泽地、水井、下水道等作业或分析化学实验室工作者都有接触硫化氢的机会,由于硫化氢可溶于水及油中,有时可随水或油流至远离发生源处,而引起意外中毒事故。
1、高含硫化氢井生产标准体系的主要构成
高含硫化氢井生产是一项严谨、高危的项目,如在现场条件不能实施井控作业而决定放喷时,放出的天然气应烧掉,防止天然气与空气混合比达到爆炸极限。在井架入口、井架上、钻台边上、循环系统等处设置风向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作业人员可向上风口疏散,储存运输作业中在没有足够的防护措施和排空硫化氢、灌入新鲜空气的情况下不能进行储存罐内清罐工作等等。
高含硫化氢井生产标准体系表(完善后)
结合实际生产建设,技术人员认为高含硫化氢井生产系列标准至少应包括:井下作业推荐作法、酸化与酸压工艺施工规范、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定等内容。详见上表:《高含硫化氢井生产标准体系表》。
特别是针对脱硫装置的操作,要包括《脱硫装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井口控制柜操作规程》《脱硫装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义182高含硫化氢井项目组结合生产流程,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编写了系列规程,见下面:《高含硫化氢井生产操作规程目录表》。
高含硫化氢井生产操作规程目录表
2、提高标准执行力,确保高含硫化氢井安全生产
2.1 强化标准执行力,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企业管理是企业对生产活动进行组织、计划、指挥、监督和调节,而企业标准恰是企业科学管理的技术基础和重要的组成部分。标准具有很强的管理功能,并且这种管理功能具有很强的纵向性、民主性、动态性等特点,当今企业标准已成为相当多的企业管理者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的必不可少的强有力的武器。标准的渗透能力很强,它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过程和所有环节,涉及到企业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它不仅能在技术领域发挥作用,而且也可以在管理领域、经营领域发挥很大的作用。如果不强化标准的执行力,这些标准是无法得到贯彻实施的。
2.2 强化标准执行力,加强基础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以及处理硫化氢,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接相关监督部门的安全审核、安全检查。相关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
义182井顺利投产后,我们将不断加强人员配备和学习,完善标准体系,加强上岗人员监督和外来承包商管理,制定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加强现场规范化管理。
具体生产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标准体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管理制度到岗,安全责任到人,监控措施到点,考核落实到位。制定和实施有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认真抓好基础管理和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好日常记录。
2.3 强化标准执行力,提高企业员工素质
强化标准执行力是克服人的惰性的有效方法。大量成功企业的实践证明,强化标准执行力是提高员工素质的重要手段。因此,强化标准执行力,能够保证企业的各项管理程序和管理业务规范化,使企业里的每个人、每个环节、每个过程、每个岗位都围绕企业的质量目标,高效率地协调运作。
通过强化标准执行力,使企业员工逐步把标准的强制性约束变为自我约束,形成自觉的执行标准意识,使全体员工深切感受到因标准使一切工作井然有序,促进全体员工以旺盛的精力,齐心协力把个人的专长和志趣用在生产中,使企业职工的安全得到保障,使职工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义182井作为高含硫化氢生产,工作人员同样具有教高的安全责任心。专职管理人员、上岗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定期的专业培训、复训和安全教育,熟悉生产设备、作业场所、工作岗位的特点,以及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专业知识,取得作业合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操作。再是,必须掌握相关安全标准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不断地健全完善标准体系,提高标准执行力,使标准知识的宣贯就如“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从而提高职工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关键词】安全生产标准化 电力工程 总承包项目 创建
1 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评级工作,2011年至2012年,原国家电监会联合安监总局相继颁布了《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1〕21号)、《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电监安全〔2011〕28号)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电监安全〔2012〕39号)等文件,对电力企业及施工工期在两年以上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出了强制性的规定。随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先后编制印发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暂行办法》,明确要求:①被确定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重点项目,2013年底必须通过电力监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②有电力建设总承包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力争在2013年底前有一个电力建设工程项目通过电力监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③力争2015年,集团公司在建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全部通过达标评级。
2 工作原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控制重大危险源,建立风险分析和安全预控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使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一种对企业的硬性要求和规范化标准,强调的是强制性,要求电力企业及施工工期在两年以上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要在相应的期限内完成相应的达标工作;同时,它强调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标准化,要求安全标准化体系的所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都应遵循相应的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遵循策划(P)、实施(D)、检查(C)、改进(A)动态循环的安全管理模式,它采用企业主体责任与外部监督结合的思想,即企业先进行自主评定,然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并由外部监管机构对过程进行监督。
3 项目简介
某公司承建的宝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自备电厂2×350MW机组EPC总承包项目(简称宝钢湛江电厂总承包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本期工程建设2×350MW掺烧煤气燃煤抽汽供热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海水脱硫装置和烟气脱硝装置,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14年12月30日完成首次并网发电。
宝钢湛江电厂总承包项目自2013年初被集团公司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重点项目后,该公司将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作为年度安全工作的主线,稳步推进。2013年初年,该公司对照集团公司《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表》,对宝钢湛江电厂总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了摸底,摸底得分为64.9分,未达到集团公司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要求。
4 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与实施
针对摸底情况,结合项目实际,该公司组织全面开展宝钢湛江电厂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和实施工作。在宝钢湛江电厂建设过程中,该公司作为EPC总承包单位,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标准化创建进行了探索,该项目至今保持着“零事故”的管理目标,并被集团公司授予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项目。对于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创建,该公司先后开展了以下工作。
(1)现状摸底。参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程序,对照集团公司《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表》,逐项、逐条进行检查和评分,对宝钢湛江电厂总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摸底,摸底得分为64.9分。对于发现的问题,按照“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的原则,及时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效果。现状摸底结果作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针对性依据。
(2)组织机构搭建。公司本部及项目部均成立了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安全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明确了各级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方案的审定;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的保障等。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编制和实施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组织落实、指导、检查、督促标准化建设的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工作策划。结合实际,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策划,公司本部和项目部均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按照“定内容、定时间、定责任人”的原则制定了详细推进计划,从教育培训、制度编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内部评审、持续改进等环节全面部署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
(4)制度编制。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关键是建立科学严密的制度,规范人的行为、物的状态。为此,该公司围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结合企业及项目实际,组织专职人员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和细化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条款;并根据前期调研结果,在梳理现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基础上,重新修编完善了15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30份项目安全管理制度,8份现场操作规程以及13份现场应急处理方案。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结合实际,不断进行完善,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章制度,优化安全管理流程,为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基础保障。
(5)资料整理。结合实际,项目部对照评定标准,全面整理安全管理资料,并按要素分类归档。
(6)达标验收。集团公司对提交的达标验收申请和自评报告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对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达标验收、评定等级。
(7)持续改进。集团公司达标评定结束后,公司本部及项目部根据评审组提出的问题,按计划及时进行整改,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5 结语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评级的根本目标就是为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这既是国家和上级单位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利益所在。企业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将为企业的发展带来长远利益,它能强化企业全员的安全生产理念,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而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提高和拓宽企业的生存空间。
参考文献:
[1] 电监安全〔2011〕21号,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Z].
[2] 电监安全〔2011〕28号,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Z].
[3] 电监安全〔2012〕39号,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Z].
[4] 黄h诚,罗云,王晓桥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机制建模及优化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3,04:159-166.
[5] 于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模式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3,12:171-178.
市管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强化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及时发现、消除建筑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年初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市建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复工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建管20__26号)文要求,我委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于20__年3月20日至26日,对市管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相关标准、规范和近期我委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要求,对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在岗履责情况,项目安全实体防护水平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工程实体现场打分考评。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方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检查较为重视:一是绝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能按照市建委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建设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工作,对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塔吊、龙门架等设备进行分部分项检查、验收工作;检查中未发现属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且确须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二是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能落实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开展复工项目安全自查、验收工作,签署安全验收合格复工令。
此次共检查在建单位工程181项,其中基础工程16项,主体工程165项,涉及施工企业33家,监理企业11家,现场共查塔吊47台,龙门(井)架67台,钢管脚手架165项,对符合评分条件的165项单位工程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分,合格率为65%,下发隐患整通知书15份,停工通知书9份,涉及隐患83条,现隐患正在整改中。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施工、监理企业虽进行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但实际效果较不理想,安全投入不足,现场存在较多常见隐患;二是部分施工、监理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现场安全实体监管不到位(不在岗行为将近期另文公布,并录入缺岗数据库);三是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不能随项目施工进度及时更新,安全检查简单、粗糙,缺乏真实性、可操作性;四是钢管脚手架基础不平、不实,无排水措施,连墙件偏少、内立杆与墙体间距过大,防护不严,脚手板设置不连续、铺设不牢等问题较为普遍;五是部分龙门(井)架防护门未定型化、标准化,接料平台及临边防护不到位;六是施工现场配电箱规格、箱体内电器设置不规范,存在施工用电线路乱拉、乱接,顺地拖,“一闸多用”等不规范现象(来源:文秘站 );七是大部分施工现场塔吊作业时塔吊指挥人员不足,且通讯设施不齐全,塔吊使用期间,总分包单位无定期保养记录;八是“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不规范、不到位,特别是安全网质量普遍较差;九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状况较差;十是龙门架未及时检测,个别项目工程墙体砌筑已结束,龙门架仍未备案、检测;十一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力度,对已停工的项目在未报告情况下仍默许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十二是施工单位对项目部安全管理缺位,企业安全监管层面得不到体现。
三、检查结果处理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施工、监理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对本次检查较好承建玫瑰园一期5#-8#楼的浙江大经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金关绍、承建信泰国际豪庭5#、10#、14#楼的福建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张燕强给予通报表扬;对本次检查安全监理工作做得较好的市凯奇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信泰国际豪庭监理部及项目总监徐光伙给予通报表扬。对检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承建斯辰学校食堂、浴室、学生公寓工程的巢湖市巢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司友安、承建碧桂园119a、119k、58a楼的中建四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何春水、承建巢湖市第八中学综合楼的巢湖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张孝水给予通报批评,建议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取消上述施工企业在巢投标资格3个月,时间自20__年4月1日起至20__至6月30日止,并按我委规定给予不良行为记分;对本次检查安全监理工作做得较差的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碧桂园项目监理部及项目总监周杰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我委有关规定给予不良行为记分;同时对上述4家通报批评的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约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在巢市管范围内市属施工企业都须与建委签订责任状,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伤亡事故的、所属项目3次被通报批评的、项目责令停工仍未停工的本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予以暂扣,出现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外地施工企业清出巢湖建筑市场;进一步完善目标分解和考核奖励机制,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明晰目标,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感、紧迫感。
2、进一步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责任制,对监理企业履职不作为、不在岗等情况采取更加有效措施,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力度,切实做到监理单位“四个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监理责任;二是落实对安全生产 资格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严格审查职责;三是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旁站监理;四是落实对施工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的督促职责。
3、加强安全、质量联动机制,确保各类隐患执法文书执行到位。今后,只要项目因安全隐患被停工,我委会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质量监督站,对项目实施停工待处理,同时施工、监理企业不得进行项目下道工序施工、验收。否则,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一季度已下发停工通知书的项目,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并整改到位,待我委组织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4、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检查验收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将隐患排查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性工作,要认真、要仔细,坚决抓、反复查、查反复,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同时,要完善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并建档归案形成完整闭合资料。
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省级考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一级(含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陕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 各级建筑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 工程项目考评
第七条 考评主体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九条 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总责,由总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自评机构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次开展自评的时间为办理监督手续当月起。
第十条 工程项目自评机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项目自评材料须留档备查;在对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分时,属于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应注明该单位名称。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发现自评工作不认真或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责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评。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因特殊情况中止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经驻工地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签署的中止考评报告,报告中应说明中止原因;复工前,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工报告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工程项目考评工作,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情况,指导监督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由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变更文件资料;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
(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汇总表;
(四)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评价汇总表;
(五)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六)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七)工程项目考评主体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资料后,以工程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下发《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项目自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状况不符的,项目考评主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资料。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优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为优良。
(一)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二)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考评主体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三)月自评资料不健全、不连续或企业未对项目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检查评分的;
(四)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自评及申请材料或项目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 企业考评
第十八条 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提前90日向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申请表》(附表2)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表;
(二)近三年内企业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汇总表;
(三)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四)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考评主体规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级考评主体考评的企业,应提前90天向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提交有关资料,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省级考评主体进行考评。
第二十一条 企业考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评报告、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汇总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考评周期内(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评为优良:
1.竣工项目考评优良率达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实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
3.省级文明工地数量达到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0%以上;或者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1个及以上的;
4.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表彰奖励的;
5.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或自评结果低于70分的;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三)企业近三年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
第四章 奖励和惩戒
第二十五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新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 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和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考评结果,由省级考评主体汇总,省厅每年12月转送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考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考评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评工作,并将其单位、姓名、电话报省考评主体备案。
第三十一条 各级考评主体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考评时,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该企业在外市(区)及外省项目考评情况、结合该企业在辖区的实际,做出考评结果;
各市(区)将辖区项目考评结果统计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向省考评主体报送。对企业考评结果原则上每季度报送1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中旬在陕西建设网公布各市(区)上报和外省转送的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业考评结果。
第三十二条 对于工程项目或施工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不良行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获得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业绩被评定为优良的,均以各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评主体提交该年度周期自评表,但应提供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个年周期计起。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五年。
陕西省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全省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细则》明确,工程项目考评是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动建筑施工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基础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我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城乡建设局成立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要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层层动员,广泛发动,真正让这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2、根据《区201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3、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4、持续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工作重点
1、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安全责任主体贯彻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2、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安全责任主体履行法定的安全责任,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施工企业建造师(项目经理)及“六大员”、监理企业项目总监在岗履职情况。
3、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主要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按程序消除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查施工企业每月带班检查时下达给项目部的记录和整改单。监理企业安全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编制和落实情况,项目总监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情况和实施过程中的旁站监理情况。
4、塔吊、外用电梯等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情况,安装、拆除方案的落实情况,安装、拆除前履行告知职责的情况,对起重机械的定期维护保养情况,监理人员对方案的审查情况,安装、拆除、使用期间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活动板房、民工宿舍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工地食堂安全管理情况。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市建筑施工“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建筑业股,主任由同志兼任,联系电话。
三、整治重点
1.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2.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落实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
3.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重大隐患得到整治;
4.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大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提升标准化施工水平;
5.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要求,从严查处。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6月至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0至6月30日)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隐患无法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要自行停产停业。6月30日前,由建设单位负责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至9月10日)
在各方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的整改方案进行评估、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凡是企业能够自己解决的,要责成企业限期解决;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建立台帐,列出清单上报市“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检查考核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市城建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在建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监管失职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中的有效做法(包括推进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三个“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工作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二)各在建工程由建设单位牵头,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自查,并填写《市建筑施工“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受检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检查,并按督查内容准备相关内业资料备查(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审查合格书、意见报告书、中标通知书、质量安全督查登记、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拨付、使用凭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及现场施工的内业资料)。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持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有序。
二、治理范围、重点和目标
治理范围: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以及房屋拆除施工等。治理重点:高处作业、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高层悬挑脚手架、塔吊装拆、安技措施费用投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等。
治理目标: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外线触电”等方面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市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站长**同志兼任。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长效管理。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苏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要求,健全、完善、创新建筑安全监管制度,改进安全监管方式。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施工的管理和对高处坠落事故的控制。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监督管理,明确工程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范》,有效控制高处坠落事故。施工现场要针对洞口、临边作业情况,制订专项防护方案;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验收、检查制度;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站对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进行重点检查,对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认清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动态监管。每季度召开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会议,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或安全管理薄弱企业的动态监管。
(四)加强对监理企业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审查施工企业及人员资质资格、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四阶段重点监督、文明措施费用提取和支付使用、现场防护等情况,严格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
(五)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办法》,建立机构,配足人员,落实责任。继续开展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加强“三类人员”考核上岗管理,未取得安全员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不得安排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严格“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行为考核,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按规定接受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发生死亡事故等情况的,暂扣或建议发证机关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加强施工现场设备及临时设施使用管理。根据《**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办法》的要求,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备案,没有登记的,一律不得使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资质和借资质装拆塔吊等违法、违规行为。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工作,保证安全运转。对技术性能差、型号老旧、使用年限到期的起重机械设备,该淘汰的淘汰,该报废的报废。按照《**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活动房技术规程》的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严禁使用水泥预制板临时活动房屋。
(七)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水平,改善现场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八)继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文明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全面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开展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监理业务素质。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新上岗民工中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严禁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做好修编后的《**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文明施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树立典型,继续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提高施工企业创建文明工地的积极性,不断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3月底以前为工作准备阶段。成立专项治理组织机构,制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4月至8月为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单位按整治工作的要求,对照有关标准,全面开展工作,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自行纠正。